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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那么,关于三会一课制度内容有哪些呢?
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研究,可以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会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能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党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和否定,如发现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时,支部委员会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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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一课是我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党支部的制度之一,那么,你知道三会一课的意义是什么吗?三会一课制度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一起随读文网小编来看看。
所谓“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
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方为有效。
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党课教育是党组织用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搞好党课教育要着重抓好选题、课后学习讨论两个环节。
“三会一课”制度是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员党性教育的课堂,是提高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具体措施。为提高“三会一课”的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可以使党员对一些重大问题,在党的会议上进行民主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统一思想,作出决议。同时,党员定期讨论支部工作,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总结经验,纠正错误,使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接受批评和监督。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可以更好地受到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怎样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的教育,不断提高思想觉悟,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要注重质量,避免形式主义,要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一、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召开一次。
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的决议,报告支部工作情况,研究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发展党员、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等。
二、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
分析党员思想情况,讨论发展党员和支部中其他重大问题。
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
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研究发展党员,听取党员思想汇报等。
四、定期组织党课学习,按照党课计划确定内容,加强对党员的教育。
五、定期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领导机关,凡属党内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建制的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如遇有紧迫问题需要讨论,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根据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讨论和制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和决定表彰优秀党员;讨论和决定犯有错误党员的处分意见;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撤换不称职的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讨论和决定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讨论和决定支部其他重大问题。
3.要求: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应高度重视,会前做好充分准备;要发扬民主,让党员有充分的发表意见和对支部工作提出批评或建议的机会;党员对党内讨论和决定的需要保密的问题,没有正式公布之前,不得向外传播;支部党员大会形成的决议应通过表决,一旦形成决议,每个党员都要无条件地执行,要认真做好记录。
4.党委,总支部单位的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的内容参照支部党员大会的内容(不包括讨论,决定接收新党员和讨论,决定犯错误党员的纪律处分)。
二、支部委员会
1.支部委员会的会议每月一次。
2.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围绕生产经营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讨论研究党员教育,管理的措施,发展党员以及对党员的奖惩问题,研究讨论群众工作,包括群众的思想倾向和如何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的其他问题。
3.要求:会前作好准备,确定议题,并由有关委员准备意见,提交讨论。会间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要求进行,并认真做好记录。
4.党委,总支部委员会议召开的时间,内容,要求,按上述规定执行。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2.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水平,发挥党员在生产经营活动和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分析党风状况,提出改进意见;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及时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报告和预备党员转正报告,提出意见,供支部参考。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党员向党小组汇报学习,工作,思想等情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围绕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并落实好群众思想工作的措施。
3.要求:党小组长要认真负责做好准备,组织并开好会议;党员要自觉参加党小组会,积极发表意见;要认真做好记录。
四、党课
党课每年不少于四次,由各支部负责实施。每次党课以集中学习为宜。一般应吸收入党积极分子一起听课。党课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围绕各个时期的形势和任务,党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党员状况和生产经营实际,生动地,有针对性地,形式多样地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和邓小平理论教育,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教育等。党课教育要抓好三个环节:认真编写教材;落实好教员;组织好课后讨论。领导干部要亲自讲课。
五、"三会一课"定期检查措施
1.各基层党组织每半年检查一次"三会一课"情况。
2.党委每年对各级党组织的"三会一课"情况检查一次。年终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会一课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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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三会一课制度?所谓“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按照党章要求,要切实坚持以下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领导机关,凡属党内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建制的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如遇有紧迫问题需要讨论,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根据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讨论和制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和决定表彰优秀党员;讨论和决定犯有错误党员的处分意见;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撤换不称职的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讨论和决定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讨论和决定支部其他重大问题.
3.要求: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应高度重视,会前做好充分准备;要发扬民主,让党员有充分的发表意见和对支部工作提出批评或建议的机会;党员对党内讨论和决定的需要保密的问题,没有正式公布之前,不得向外传播;支部党员大会形成的决议应通过表决,一旦形成决议,每个党员都要无条件地执行,要认真做好记录.
4.党委,总支部单位的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的内容参照支部党员大会的内容(不包括讨论,决定接收新党员和讨论,决定犯错误党员的纪律处分).
二、支部委员会
1.支部委员会的会议每月一次.
2.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围绕生产经营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讨论研究党员教育,管理的措施,发展党员以及对党员的奖惩问题,研究讨论群众工作,包括群众的思想倾向和如何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的其他问题.
3.要求:会前作好准备,确定议题,并由有关委员准备意见,提交讨论.会间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要求进行,并认真做好记录.
4.党委,总支部委员会议召开的时间,内容,要求,按上述规定执行.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2.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水平,发挥党员在生产经营活动和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分析党风状况,提出改进意见;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及时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报告和预备党员转正报告,提出意见,供支部参考.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党员向党小组汇报学习,工作,思想等情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围绕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并落实好群众思想工作的措施.
3.要求:党小组长要认真负责做好准备,组织并开好会议;党员要自觉参加党小组会,积极发表意见;要认真做好记录.
四、党课
党课每年不少于四次,由各支部负责实施.每次党课以集中学习为宜.一般应吸收入党积极分子一起听课.党课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围绕各个时期的形势和任务,党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党员状况和生产经营实际,生动地,有针对性地,形式多样地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和邓小平理论教育,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教育等.党课教育要抓好三个环节:认真编写教材;落实好教员;组织好课后讨论.领导干部要亲自讲课.
五、"三会一课"定期检查措施
1.各基层党组织每半年检查一次"三会一课"情况.
2.党委每年对各级党组织的"三会一课"情况检查一次.年终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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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是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员党性教育的课堂,是提高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具体措施。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三会一课的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在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切实加强党员干警教育管理工作中,长安法院机关党委始终把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制度抓紧抓好,常抓不懈,做到了党支部建设有章可循、学习活动按制度落实的良性轨道,推进了院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会一课”制度在党建工作中收到良好效果。
一是明确“三会一课”制度有关要求。根据区直机关工委关于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要求,长安法院机关党委对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上好党课进行了详细的规范,明确会议及党课时间、内容、参加人员等,并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及时通报“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通过院机关党委刊物《党旗耀天平》及时表彰宣传推广在开展“三会一课”制度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使“三会一课”制度在党建工作中收到良好效果。
二是规范“三会一课”记录。为了规范“三会一课”记录,院机关党委专门设计定制了《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党组织会议记录本》、《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党组织学习记录本》下发到各党支部、党小组,要求各党支部,结合本支部学习实际,对“三会一课”记录格式进行规范,同时要求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必须记录会议的组织情况和会议的内容,即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者、出席者、缺席者、记录者、会议议题、与会者讨论发言要点及会议决议。党课记录除了记录党课组织情况、授课人员、授课内容、时间、地点外,要求参加学习人员做好学习笔记,并结合思想、学习、和工作(生活)实际撰写学习心得,使党课教育收到实实在在效果。
三是创新党课教育形式。长安法院机关党委及党支部在党课形式上打破常规,鼓励大胆创新。各党支部除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外,院机关党委结合形势和法院工作实际需要及时组织全院党员上党课。通过领导上党课、书记委员上党课、专家教授上党课及利用多媒体、数字化平台上党课等形式,尽可能使党课上得生动活泼,实用有效。
四是开展学习评比活动。要求党员充分利用各种学习资源,推动自己,加强学习,不断进步。要求党员学习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交流。并适时开展学习评比活动,表彰奖励在学习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
五是强化“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把“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和平时对各级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重视程度及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考评的重要依据。
“三会一课”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组织党员学习和讨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议,并研究贯彻执行的措施,这样可以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任务。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可以使党员对一些重大问题,在党的会议上进行民主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统一思想,作出决议。同时,党员定期讨论支部工作,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总结经验,纠正错误,使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接受批评和监督。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可以更好地受到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怎样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的教育,不断提高思想觉悟,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要注重质量,避免形式主义,要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仍须重视和坚持这一行之有效的制度。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加强党支部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党支部通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经常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工作水平,从而适应新形势,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可以使党员对党的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在党的会议上进行民主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统一思想,做出决议。
同时党员定期讨论支部工作,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总结工作经验,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使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接受批评和监督。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可以使党员经常受到党性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怎样做一个合格党员的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不忘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从而在各项工作中自觉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要注意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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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贸易中,各主权国家对进出本国的商品征收税金,需要对商品进行分类,政府为了解进出口贸易情况,也需要借助于商品目录进行统计,因此,许多国家不同程度地开发了对进出口商品的分类和编码工作。最早的商品目录极为简单,仅是将商品名称按笔划多少或字母顺序列成表。由于各国的商品目录在商品名称、目录结构和分类方法等方面存在种种差别,给贸易商造成很大不便。
同时,由于由此产生的统计资料的可比性很差,也为对贸易活动和必须有系统、科学的分类,必须有国际通用性,才能适应国际贸易的发展。为此,从本世纪初期,国际上就开始探索如何制定一个国际统一的商品分类目录,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制定了两套国际通用的分类编码标准。
1948年,联合国统计委员会制定了《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简称SITC)。欧洲经济委员会(欧洲海关同盟)于1950年12月15日在布鲁塞尔签订了《海关税则商品分类目录公约》,1972年修订后改名为《海关合作理事会商品分类目录》(简称CCCN)。SITC和CCCN的产生,对简化国际贸易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但两套编码同时存在,仍不能避免商品在国际贸易往来中因分类方法不同而需重新对应分类、命名和编码。这些都阻碍了信息的传递,妨碍了贸易效率,增加了贸易成本,不同体系的贸易统计资料难以进行比较分析;同时也给利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来处理外贸单证及信息带来很大困难。
因此,从1973年5月开始,海关合作理事会成立了协调制度临时委员会,以CCCN和SITC为基础,以满足海关进出口管理、关税征收和对外贸易统计以及生产、运输、贸易等方面的需要为目的,着手编制一套国际通用的协调统一商品分类目录。约60多个国家和20多个国际组织参与了新目录的编制工作。
经过13年努力,终于在1983年6月海关合作理事会第61届会议上通过了《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国际公约》及其附件《协调制度》,以HS编码“协调”涵盖了CCCN和SITC两大分类编码体系,于1988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样,世界各国在国际贸易领域中所采用的商品分类和编码体系有史以来第一次得到了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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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很快,也逐渐增多了各种火灾因素,防火局势日益严峻。特别是最近几年,一些城市陆续出现了重大火灾事故,造成了较大的损失,给我们带来了惨痛的教训,同时也损害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一、消防重点单位及有消防重点部位的单位必须进行每日防火巡查,保卫处负责对各单位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消防巡查要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巡查日志。
三、消防巡查日志要对每日巡查情况做详细记录,并由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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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每日防火巡查的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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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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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代理制度,是指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受托人应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委托人办理涉外经济贸易合同的订立及履行事宜,并收取一定手续费,而因 交易所产生的盈亏由委托人承担的制度。你对外贸代理制度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外贸代理制度的相关法律知识。
编号:No:日期:Date:
本协议双方为了发展贸易,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按下列条件签定本协议。
This agreement is entered into between the parties concerned on the basis of equality and mutual benefit to develop business on terms and conditions mutually agreed upon as follows:
1 订约人:
Contracting Parties:
供货人:
Supplier: ( hereinafter called " Party A ")
销售代理人:
Agent:( hereinafter called " Party B ")
甲方委托乙方为销售代理人,推销下列商品。
Party A hereby appoints party B to act as his selling agent to sell the commodity mentioned below.
2 商品及数量或金额
Commodity and Quantity or amount
双方约定,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承销不少于_____的上述商品。
It is mutually agreed that Party B shall undertake to sell not less than _____ of the aforesaid commodity in the duration of this Agreement.
3 经销地区 只限在_____销售。
Territory In_____only.
4 定单的确认
关于协议所规定的上述商品的每笔交易,其数量、价格及装运条件等须经甲方确认,并签定销售确认书,对交易做具体规定。
Confirmation of orders
The quantities, prices and shipment of the commodities stated in this Agreement shall be confirmed foreach transaction, the particulars of which are to be specified in the Sales Confirmation signed by the two parties hereto.
5 付款
订单确认后,乙方须按照有关确认书所规定的时间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保兑的、不可撤消的即期信用证。乙方开出信用证后,应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准备交货。
Payment
After confirmation of the order, Party B shall arrange to open a confirmed, irrevocable L/C a vailable by draft at sight in favour of Party A within the time stipulated in the relevant S/C. Party B shall also notify Pary A immediately after L/C is opened, so that Party A can get prepared for delivery.
6 佣金
在本协议期满时,乙方完成了第二款所规定的数额,甲方当按装运货物所受到的全部发票金额付给乙方_____%的佣金。
Commission
Upon the expiration of the Agreement and Party B's fullfilment of the total turnover mentioned in Article 2, Party A shall pay to Party B_____% commission on the basis of the aggregate amount of the invoice valuealready paid by Party B of the shipments effected.
7 市场情况报告
乙方每三个月向甲方提供一次有关当时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同时,乙方应随时向甲方提供其它供应商所给的类似商品的样品及其价格、销售情况和广告资料。
Reports on Market Conditions
Party B shall forward once every three months to Party A detailed reports on current market conditions and of consumers comments. Meanwhile, Party B shall, from time to time, send to Party A samples of similiar commodities offered by other suppliers, together with their prices, sales informaiton and advertising materials.
8 宣传广告费用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上述经销地区内所作广告宣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须事先向甲方提供宣传广告的图案及文字说明,由甲方审阅同意。
Advertising & Publicity Expenses
Party B shall bear all expenses for advertising and publicity within the aforementioned territory in the duration of this Agreement and submit to Party A all patterns and / or drawings and description for prior approval.
9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_____年,自_____至_____。若一方希望延长本协议,则须在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决定。
若协议一方未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Validity of Agreement
This agreement, after its being signed by the parties concerned shall remain of in force for_____as from _____ to _____ If either party wish to extend this Agreement, he shall notice, in writing, the other party one month prior to its expiration, the matter shall be decided by consent of the parties hereto.
Should enther party fail to implement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herein, the other party is entitled to terminate the Agreement.
10 仲裁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通过友好协商未能达成协议,则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仲裁。该委员会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另有规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Arbitration
All disputes arising from the execution of this agreement shall be settled through friendly consultations. In case no settlement can be reached, the case in dispute shall then be submitted to the Foreign Trad Arbitration Commission of the China Council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 for Arbitr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its Provisional Rules of Procedure. The decesion made by this commission shall be regarded as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Arbitration fees shall be borne by the losing party, unless otherwise awarded.
11 其它条款
(1) 甲方不得向经销地区其它买主供应本协议所规定的商品,如有询价,当转给乙方洽办。若有买主希望从甲方直接订购,甲方可以供货,但甲方须将有关销售确认书副本寄给乙方,并按所达成交易的发票金额给乙方_____%的佣金。
(2) 若乙方在_____月内未能向甲方提供至少_____的订货,甲方不承担本协议的义务。
(3) 对双方政府间的贸易,甲方有权按其政府的授权进行有关的直接贸易,而不受本协议的约束。乙方不得干涉此种直接贸易,也无权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或佣金要求。
(4) 本协议受签约双方所签定的销售确认条款的制约。
11 Other Terms&Conditions
(1) Party A shall not supply the contracted commodity to any other buyers in the above mentioned territory. Direct enquiries, if any , will be referred to Party B. Howerver, should any other buyers wish to deal with Party A directly, Party A may do so, But Party A shall send to Party B a copy of sales confirmaiton and give party B_____% commission(s) concluded.
(2) Should Party B fail to pass on his orders to Party A in a period of _____ months for a minimum of _____, Party A shall not bind himself to this Agreement.
(3) For any business transacted between governments of both Parties, Party A may handle such direct dealings as authorized by Party A's government without binding himself to this Agreement. Party B shall not interfere in such direct dealings, nor shall Party B bring forward any demand for compensation therefrom.
(4) This Agreement shall be subject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in the Sales Confirmation signed by both parties hereto.
本协议于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签定,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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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二)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下列罪犯不准保外就医:
(一)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
(二)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
(三)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对累犯、惯犯、反革命犯的保外就医,从严控制,对少年犯、老残犯、女犯的保外就医,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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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点证人是较为特殊的一种证人,他是犯罪活动的参与者,有犯罪污点,他可以为国家公诉机关作证,以换取免受刑事追诉或减轻、从轻指控的待遇。你对污点证人制度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污点证人制度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这是一个西方的概念,在香港电视电影中经常看见,在中国大陆现在没有这一法律概念。
二,污点证人是较为特殊的一种证人,他是犯罪活动的参与者,有犯罪污点,他可以为国家公诉机关作证,以换取免受刑事追诉或减轻、从轻指控的待遇。
污点证人是指犯罪活动的参与者为减轻或免除自己的刑事责任,与国家追诉机关合作,作为控方证人,指证其他犯罪人犯罪事实的人。污点证人是较为特殊的一种证人,与一般证人的区别在于,他是犯罪活动的参与者,有犯罪污点,不是清白的人,其行为已具有刑法上犯罪的构成要件。污点证人具有以下特点:
(1)污点证人首先是了解案件情况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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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国家控诉机关承诺减轻对其指控或免除其刑事责任基础上,充当控方证人指证他人。即该人为国家公诉机关作证,以换取免受刑事追诉或减轻、从轻指控的待遇。
三,但我国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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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全制度是一种债的保全,它“系债权人基于债主效力对于债务人以外之人所及之一种法律的效力,故称为债之对外效力”。对于合同保全制度的你了解多少?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合同保全制度的相关法律知识。
第一,合同保全是债的对外效力的体现,也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所谓合同相对性原则,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只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效力,合同在当事人之间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
法律赋予债权人在一定条件下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而行使这两项权利的直接后果就会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产生效力,这是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
第二,合同保全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也即在合同生效之后到履行完毕前,合同保全措施都可以被采用。这说明合同保全措施的运用,与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是否实际履行义务,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但如果合同没有生效或者已被宣告解除、无效乃至被撤销的,债权人就没有了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第三,合同保全的基本方法是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合同保全措施的根本目的就在于保障合同债权人权利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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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制度,也称法律救助,是为世界上许多国家所普遍采用的一种司法救济制度,其具体含义是:国家在司法制度运行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层次上,对因经济困难及其他因素而难以通过通常意义上的法律救济手段保障自身基本社会权利的社会弱者,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法律援助制度的相关法律知识。
建立和实施法律援助制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客观要求,是健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实际步骤,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法律措施,其意义主要包括一下几个方面:
1.法律援助制度体现了国家对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切实保障,有利于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
2.法律援助制度为诉讼当事人提供平等的司法保障,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
3.法律援助制度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律师法律制度。
4.法律援助制度有利于健全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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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用品,属于历史遗留词汇,延伸到现在属于比较超耐磨用的产品。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的相关法律知识。
科学合理的配备、运用劳保用品,不但能够杜绝事故发生后引发的经济损失,而且能够提高工人的工作效率,提高使用单位的经济效益产出,减少使用单位在人力资源等各方面的费用投入。为此,我们必须从以下两点出发点考虑:
舒适性
劳保用品为了达到效果,都是在人体上增加屏障、增加负担。如果为了有防护的效果,过于笨重累赘,那么不但人会感到难受疲劳,而且会因为这个影响工作效率,缩短工作时间,从而影响到工作的产出、企业的经济效益。
如果让他们真正的懂得这个和使用单位的经济效益有紧密关联,那么他们就可能从全新的一个角度看问题了。那么在研发设计劳保用品的过程中,舒适程度就要被提高一个更受重视的地位。如果其舒适程度能够被转化为使用单位的经济效益、而且你还能够证明和描述出其间的相关程度、关联数据,那么劳保用品为购销双方提供的价值,就都有了一个飞跃。
可靠性
如果劳保用品没有作用,无法防止意外伤人,那么在劳保用品上无论花了多么少的钱,都是浪费。因为事故发生后经济损失产生了,而再便宜的劳保用品,也是需要花钱的。所以,劳保用品一定要可靠安全,使工人在操作中可以得到保障。这才能最大程度的减少事故,减少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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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制度是指国家的统治阶级为了反映在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发展要求,建立、维护和发展有利于其政治统治的经济秩序,而确认或创设的各种有关经济问题的规则和措施的总称。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它是由城乡个体劳动者占有少量生产资料和产品,以自己从事劳动为基础的一种经济形式。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和管理下,从事经营活动。经营的范围主要是手工业、运输业、商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和其他与人民日常生活关系较为密切的服务性行业。经营方式有作坊、店铺、摊档、货担等。经营的规模除了个人或者全家经营外,还可以雇请一二个帮手或者带三五名学徒。经营的原则是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基本上是自食其力,以经营者自己的财产承担全部民事责任。在1956年私有制改造以来,这种经济形式的从业者被称为“小业主”;在私改以后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很少,没有固定的称呼;改革开放以后,个体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从业者属于个体工商户,被通称为“个体户”。
改革开放二十年来,劳动者个体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迄今为止,我国城乡个体劳动者已达3000万人,今后还将有较大的发展。
从事个体劳动的公民已经组织了“个体劳动者协会”,在国家的指导和关怀下,各地的个体劳动者协会负责组织个体劳动者学习国家的政策和法律,进行经营业务交流等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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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公证保险的相关知识。
一、基本概念
公证责任保险是公证机构在依法履行公证职务时,因工作过错给公证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公证赔偿责任的,在属于公证责任保险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由保险人对公证机构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金额及有关费用给予补偿的一种保险制度。公证责任保险实行强制性全行业统一保险,由中国公证员协会统一向保险公司投以公证机构为被保险人的全行业公证责任保险。
7个要件:
(1)公证机构依法履行职务时
(2)工作有过错
(3)给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
(4)该损失依法应由公证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
(5)参加了保险并在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
(6)保险公司给予补偿
(7)该保险是全国公证行业统一投保的
二、公证保险的组成
一个主险、两个附加险,即主险:公证责任保险;附加:公证员健康保险、公证处财产保险。
2004年追加了公证员健康保险。对注册执业公证员特指重大疾病、死亡予以补偿的保险。保险对象:注册执业公证员,以注册为准。保险责任:一故三病。时限:以诊断或死亡证明开具时间为准(该时间在公证员注册期内)。
2008年追加设立了公证处财产保险,对公证处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导致的公证处财产损失予以补偿。
三、公证赔偿制度
公证赔偿是指公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公证职务时,因工作过错给公证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公证赔偿实行有限责任制,属于特殊的民事赔偿。公证赔偿的法律依据是《公证法》第4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1条:"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国务院批准的《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关规定等。公证赔偿制度是有关公证赔偿问题的法律原则、法律规范、程序规则等的总称。
四、公证赔偿基金
公证赔偿基金是为适应公证工作改革的需要,建立现代风险保障体制,保证公证机构的赔偿能力,维护公证行业的信誉,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建立的专门用于偿付公证责任赔偿费用的专项基金。公证赔偿基金实行统一提取,分级管理,集中使用、专款专用的原则。由中国公证员协会统一负责公证赔偿基金的管理工作。
五、公证责任保险与公证赔偿基金
公证责任保险与公证赔偿基金共同组成了公证赔偿体系。
公证责任保险先行,公证赔偿基金补充。
六、公证保险设立的背景及法规依据
国务院公证体制改革文件指出,自2000年10月1日划线,公证行为不再是国家行为,而是民事行为。因此,形成的责任为民事责任。
建立公证责任保险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15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3、国务院批准的《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
4、《司法部关于贯彻〈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若干意见》。
5、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公证职业责任保险条款》。
公证保险设立的时间;2001年1月1日
七、公证保险的主要内容
1、公证责任保险的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
(1)参加公证责任保险的公证机构的权利
保险责任。公证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采取一切险方式,即被保险人因公证职务行为,依法应对公证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只要不属于本保险合同列明的除外责任,保险人均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2)参加公证责任保险的公证机构的义务
按实、按时缴纳保险费;
按索赔规定程序如实提交索赔文件
2、保险赔偿
赔偿额的确定
(1)保险赔偿范围。公证责任保险赔偿的范围指在保险事故中,保险人对哪些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概括的说,包括以下费用:
a、人民法院确定或经保险人同意由公证处与公证责任索赔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因公证责任引起的赔偿金额。
b、人民法院收取的诉讼费。
c、其他诉讼费用。如律师费,为进行诉讼支付的差旅费,调查取证的费用等。
d、法律规定或保险合同约定应由保险人承担的费用。如保险责任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保险人的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法》第48条规定的费用等。
(2)确定赔偿额的机构及方式。
a、由人民法院以判决书或调解书的方式确定。采用调解书方式时,赔偿数额要事先征得保险人同意。
b、由被保险人与公证责任索赔人以非诉讼调解(和解)协议方式确定的赔偿数额。该调解方案中有关赔偿数额的内容必须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当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就调解方案中赔偿数额意见不一致时,保险人具有决定权。
(3)赔偿限额。赔偿限额指保险人对最高赔偿数额的限制。每张保单全年累计最高赔偿限额为该保单项下所交基本保费的200倍,具体数额根据每年保费在当年保险单上载明。单项个案赔偿限额(不包括诉讼费用)为该件公证收费额的1000倍,对于计件收费的公证业务,赔偿限额为该件公证收费额的1200倍。
(4)绝对免赔额。每个单项个案赔偿,保险人均有5%的免赔额,但该免赔额最高以20万元为限。即每个单项赔案,保险人通常只支付的95%的赔偿额,另5%的赔偿额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该免赔额超过20万元的,超出部分仍由保险人承担。免赔额不适用诉讼费用部分,诉讼费用由保险人100%的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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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指为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运用一整套质量管理体系、手段和方法所进行的系统管理活动。那么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内容有哪些呢?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建筑法》、《质量管理条例》均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检举、控告、投诉。工程质量检举、控告、投诉制度是为了更好的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一项有效措施。
1、工程质量投诉的范围
工程质量投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函、电话、来访等形式反映工程质量问题的活动。凡是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安装、市政、公用、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在保修期内和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均属投诉范围。对超过保修期,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产权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
2、负责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工作的部门
3、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工作部门职责和义务
投诉处理机构要做好投诉登记工作,督促工程质量责任方,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处理好用户的工程质量投诉。对于投诉的工程质量问题,投诉处理机构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合理的要求,要及时妥善处理;暂时解决不了的,要向投诉人做出解释,并责成工程质量责任方限期解决;对不合理的要求,要做出说明,经说明后仍坚持无理要求的,应给予批评教育。对注明联系地址和联系人姓名的投诉,要将处理的情况通知投诉人。在处理工程质量投诉过程中,不得将工程质量投诉中涉及到的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送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单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打击报复、迫害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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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责任保险是公证机构在依法履行公证职务时,因工作过错给公证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公证赔偿责任的,在属于公证责任保险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由保险人对公证机构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金额及有关费用给予补偿的一种保险制度。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公证保险赔偿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个主险、两个附加险,即主险:公证责任保险;附加:公证员健康保险、公证处财产保险。
2004年追加了公证员健康保险。对注册执业公证员特指重大疾病、死亡予以补偿的保险。保险对象:注册执业公证员,以注册为准。保险责任:一故三病。时限:以诊断或死亡证明开具时间为准(该时间在公证员注册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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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三会一课?三会一课是我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党支部的制度之一。所谓“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仍须重视和坚持这一行之有效的制度。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加强党支部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党支部通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经常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工作水平,从而适应新形势,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可以使党员对党的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在党的会议上进行民主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统一思想,做出决议。同时党员定期讨论支部工作,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总结工作经验,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使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接受批评和监督。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可以使党员经常受到党性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怎样做一个合格党员的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不忘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从而在各项工作中自觉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要注意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
基本程序:①课前准备。确定课题和讲课时间;精选讲课教员,认真备课。②集中组织党员听课。③课后消化,组织讨论或测试。
有关规定:①党课必须定期进行,一般情况下,每两个月上一次党课。如果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减上课次数。不过,至少每个季度一次。②党员(含预备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课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或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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