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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缴纳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现的税款依法通过不同方式缴纳入库的过程。你对税款缴纳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税款缴纳的相关法律知识。
纳税人应当按照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确定的征收方式缴纳税款。
(一) 自核自缴。生产经营规模较大, 财务制度健全, 会计核算准确,一贯依法 纳税的企业,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批准,企业依照 税法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款,自行填写、审核 纳税申报表,自行填写 税收缴款书,到开户银行解缴应纳税款,并按规定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纳税资料和 财务会计报表。
(二) 申报核实缴纳。生产经营正常, 财务制度基本健全,帐册、凭证完整, 会计核算较准确的企业依照 税法规定计算应 纳税款,自行填写 纳税申报表,按照规定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理 纳税申报,并报送纳税资料和 财务会计报表。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审核,并填开 税收缴款书, 纳税人按规定期限到开户银行缴纳税款。
(三) 申报查定缴纳。即 财务制度不够健全,帐簿 凭证不完备的固定业户,应当如实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理 纳税申报并提供其 生产能力、 原材料、能源消耗情况及生产经营情况等,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审查测定或实地查验后,填开 税收缴款书或者完税证, 纳税人按规定期限到开户银行或者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四) 定额 申报缴纳。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确无建帐能力或者帐证不健全,不能提供准确 纳税资料的固定业户,按照国家税务机关核定的营业(销售)额和 征收率,按规定期限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 申报缴纳税款。
纳税人实际营业(销售)额与核定额相比升降幅度在20%以内的,仍按核定营业(销售)额计算 申报缴纳税款;对当期实际营业(销售)额上升幅度超过20%的,按当期实际营业(销售)额计算申报缴纳税款;当期实际营业(销售)额下降幅度超过20%的,当期仍按核定营业(销售)额计算申报缴纳税款,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调查核实后,其多缴税款可在下期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
需要调整定额的,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请调升或调降定额。但是对定额的调整规定不适用实行起点定额或保本定额缴纳税款的 个体工商户。
看过“违反税款缴纳规定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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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责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的责任。那么你对国家不负行政赔偿责任的行为知道多少?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国家不负行政赔偿责任行为的相关法律知识。
行政主体
只有行政主体才享有行政权,才能实施行政行为,才能构成行政赔偿。当然行政主体是由行政人员组成,行政行为是经行政人员作出。因此,行政主体往往具体化为有关的行政人员。没有行政主体,就不能构成行政赔偿。司法机关作为司法权主体,行政机关作为机关法人、行政人员作为公民等而引起的赔偿,都不是行政赔偿。
行政行为
只有行政行为,即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执行公务的行为,才能构成行政赔偿。非行政行为,如立法机关的立法行为、司法机关的司法行为,行政机关的民事行为及行政人员的个人行为等,均不能构成行政赔偿。
行政行为违法
只有违法行政行为才能构成行政赔偿,合法行政行为不能构成行政赔偿。行政赔偿仅以客观上行政行为违法为要件,而不以行政主体主观上是否有过错为要件。
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行政赔偿因行政主体违法行政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而引起。
首先,违法行政行为侵犯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违法行政行为只有在侵犯了相对人合法权益即属于行政侵权行为时,才能构成行政赔偿。如果侵犯的不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则不能构成行政赔偿;如果没有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如有利于相对人的违法减免税,就不能构成行政赔偿;如果剥夺的是相对人的非法利益,也不能构成行政赔偿。
其次,行政侵权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违法行政行为未造成实际损害,如不举行听证但未影响相对人实体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或者该行政损害不是由该行政行为造成,如由于相对人本人过错造成,则不能构成行政赔偿。
最后,行政赔偿责任由国家承担。行政主体由国家设立,其职能属国家职能,行政权也属国家权力,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所实施的职务活动,是代表国家进行的,本质上是一种国家活动,因此,行政主体违法实施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并不是由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承担赔偿责任。但正如行政主体代表国家行政职权一样,行政主体也是国家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代表即赔偿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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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交通人员等,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交警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有法律上的时间规定。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交警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间的相关法律知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
1、 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 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2、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3、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 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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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全民质量意识的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检测已成为建筑业管理特别是质量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工程质量的相关法律知识。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过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过返工和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1)分项、分部工程某项质量指标达不到验收规范的要求,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由其设计单位经过验算,认为通过返工、加固处理后可以达到设计要求。这时,找出事故原因,分清质量责任,经过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等协商,同意进行加固补强,并明确加固费用的来源,加固后的验收等事宜。
(2)在处理时,一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加固技术方案,施工单位实施加固,虽然改变了个别建筑构件的外形尺寸,或留下永久性缺陷,包括改变工程的用途在内,应按协商文件验收这是有条件的验收,由责任方承担经济损失或赔偿。
这种情况实际达不到验收规范的合格规定,应算在不合格工程的范围。但在《条例》中对不合格工程的处理做了技术处理方案、返修的条款,是一个给出路的做法。只要能保证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仍作为特殊情况进行验收。不能出了质量事故的工程都推到报废,这样对国家、企业、社会等损失很大。
5、通过返修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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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义务是子女对父母履行的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1. 违反赡养义务的须承担侵权民事责任。侵权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
客观要件:
第一,有侵权损害事实。赡养人违反赡养义务会造成被赡养人无饭可吃、无房可住、无衣可穿,流落街头与他乡。
第二、加害行为的违法性。《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都明确规定赡养人的义务。其违法表现为不作为,即应该承担赡养义务而不去承担,加害行为的违法性是显而易见的。
第三、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赡养人不作为的违法行为直接引起被赡养人生活处于困境,生命垂危甚至死亡。
主观要件:
第一、须有行为能力。赡养人有行为能力并且有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承担赡养义务。确有困难不能履行义务的可依法免除义务。
第二、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养老育幼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当赡养人不履行义务时须承担民事责任。违反赡养义务造成赡养人权利受侵害,被赡养人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义务人承担民事责任,即承担必要的赡养费义务。
依据《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中,违反赡养义务时,主要适用:停止侵害、返还财物、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对于须及时支付费用而不支付时,可要求赡养人停止侵害,立即支付;对于赡养人猎取老年人财物,造成老年人身处困境的,赡养人须返还财物,并对老年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负赔偿责任;对老年人有辱骂、体罚等行为的须赔礼道歉,请求被赡养人的原谅。
2. 违反赡养义务须承担刑事责任。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老年人,捏造事实诽谤老年人或者虐待老年人,情节较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赡养义务的赡养人,违法行为的程度未构成刑法上犯罪时,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应处罚。违法犯罪行为构成刑法某一罪时,赡养人须承担刑事责任。实践中赡养人行为会构成虐待罪、遗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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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于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及赔偿范围,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应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尽的义务,而导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依通说,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过错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负有的先合同义务,导致合同不成立,或者合同虽然成立,但不符合法定的生效条件而被确认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所谓先合同义务,又称先契约义务或缔约过程中的附随义务,是指自缔约当事人因签订合同而相互接触磋商,至合同有效成立之前,双方当事人依诚实信用原则负有协助、通知、告知、保护、照管、保密、忠实等义务。
我国《合同法》第42条确立了缔约过失责任制度,该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可见缔约过失责任实质上是诚实信用原则在缔约过程中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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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法》是调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以及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缺陷产品所致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关于违法《产品质量法》的相关法律知识。
1、检验机构及认证机构的法律责任:
(1)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应责令改正,对单位和直接主管人员及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
(2)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或者证明不实,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撤销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
(3)产品质量认证机构违反产品质量法第21条的规定,不履行质量跟踪检验义务的,对因其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认证资格。
2、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的承诺、保证责任
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对产品质量的承诺和保证,对消费者而言,通常比生产者、销售者自己的保证更加有效,如果不实,欺骗性、危害性也更大。为了约束他们的行为,产品质量法第58条规定,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对产品质量作出承诺和保证,而该产品又不符合其承诺、保证的质量要求,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与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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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责任是社会文明发展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与责任。造成环境的污染,不仅仅是个人的责任,也是企业的责任,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企业环境责任的相关内容。
(1)企业对政府的责任。
在现代社会,政府越来越演变为社会的服务机构,扮演着为公民和各类社会组织服务和实施社会公正的角色。在这种制度框架下,要求企业扮演好社会公民的角色,自觉按照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经营、照章纳税,承担政府规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并接受政府的监督和依法干预。
(2)企业对股东的责任。
现代社会,股东队伍越来越庞大,遍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企业与股东的关系逐渐具有了企业与社会的关系的性质,企业对股东的责任也具有了社会性。首先,企业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对股东的资金安全和收益负责,力争给股东以丰厚的投资回报。其次,企业有责任向股东提供真实、可靠的经营和投资方面的信息,不得欺骗投资者。
(3)企业对消费者的责任。
企业与消费者是一对矛盾统一体。企业利润的最大化最终要借助于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来实现。作为通过为消费者提供产品和服务来获取利润的组织,提供物美价廉、安全、舒适、耐用的商品和服务,满足消费者的物质和精神需求,是企业的天职,也是企业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对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承担责任,履行对消费者在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方面的承诺,不得欺诈消费者和谋取暴利,在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方面自觉接受政府和公众的监督。
(4)企业对员工的责任。
企业对员工的责任属于内部利益相关者问题。企业必须以相当大的注意力来考虑雇员的地位、待遇和满足感。在全球化背景下,劳动者的权利问题得到了世界各国政府及各社会团体的普遍重视。20世纪90年代,美国著名的牛仔裤制造商Levi-Strauss在类似监狱一般的工作条件下使用年轻女工的事实被曝光后,为了挽救其形象,推出了第一份公司社会责任守则,随之一些跨国公司为了应对激烈的全球化竞争,也纷纷效仿。1997年,长期从事社会与环境保护的非政府组织经济优先委员会(CEP)成立认可委员会(CE2PA),2001年更名为社会责任国际(SAI),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公约》、《世界人权宣言》、《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等国际公约制定了全球第一个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标准,即SA8000标准及其认证体系(2001年修订)。
(5)企业对资源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责任。
实践证明,工业文明在给人类社会带来前所未有的繁荣的同时,也给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造成了灾害性的影响。企业对自然环境的污染和消耗起了主要的作用。近半个世纪以来的环境革命改变了企业对待环境的态度——从矢口否认对环境的破坏转为承担起不再危害环境的责任,进而希望对环境施加积极的影响。然而,环境日渐好转的情况仅仅发生在发达国家,整个人类并未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源,在于新兴国家人口和经济的飞速增长。虽然这些政治和社会问题超出了任何一个企业的管辖和能力范围,但是集资源、技术、全球影响以及可持续发展动机于一身的组织又只有企业,所以企业应当承担起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全球经济这个重任,进而利用这个历史性转型实现自身的发展。
(6)企业对社区的责任。
企业是社会的组成部分,更是所在社区的组成部分,与所在社区建立和谐融洽的相互关系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社会责任。企业对社区的责任就是回馈社区,比如为社区提供就业机会,为社区的公益事业提供慈善捐助,向社区公开企业经营的有关信息等等。有社会责任的企业意识到通过适当的方式把利润中的一部分回报给所在社区是其应尽的义务。世界著名的管理大师孔茨和韦里克认为,企业必须同其所在的社会环境进行联系,对社会环境的变化做出及时反应,成为社区活动的积极参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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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元旦放假时间规定出炉
元,谓“始”,凡数之始称为“元”;旦,谓“日”;“元旦”即“初始之日”的意思。“元旦”通常指历法中的首月首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4元旦放假时间规定,仅供参考,喜欢可以收藏分享一下哟!
历代皇朝都在元旦举行庆贺典仪祈祀等活动,如祭诸神祭先祖,写门对挂春联,书写福字、舞龙灯,民间也逐渐形成祭神佛、祭祖先、贴春联、放鞭炮、守岁、吃团圆饭以及众多的“社火”等娱乐欢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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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节年龄规定范围_年岁别称有什么呢
儿童节是一个充满爱和关怀的节日,它让人们重新认识到孩子们的重要性和纯真的价值,并激励大家为孩子们的成长和未来付出更多的努力。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儿童节年龄规定范围,供大家参考学习。
婴儿:人初生
襁褓:周岁以下
孩提:2至3岁
垂髫:童年
髫年:女孩7岁
龆年:男孩8岁
黄口:10岁以下
舞勺:13岁至15岁
舞象:15岁至20岁
豆蔻:女子13岁
及笄:女子15岁
弱冠:男子20岁
而立:男子30岁
不惑:男子40岁
知天命:50岁
花甲,耳顺:60
古稀:70岁
杖朝:80岁
耄耋:80-90
鲐背:90岁
期颐:100岁
花甲重开:120岁
古稀双庆:14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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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成为了‘韩迷’,他们通过影视剧了解到了许多有关韩国文化的内容,并深深的迷恋上了这个国家,那么你们知道这个国家的用餐礼仪吗?下面是读文网为大家准备的韩国用餐礼仪 ,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如何点烧酒?
对于外来人来说,烧酒尝起来都一个样,因此,餐厅有什么烧酒你就点什么烧酒吧。如果你是韩语控,你也可以用韩语说“Soju han-byung joo-sae-yo”(给我来瓶烧酒好吗?)别忘了点些啤酒与烧酒一起搭配。
如何开瓶?
烧酒开瓶也讲礼仪,奇怪吧?烧酒的开瓶颇具趣味,它并不像啤酒一样拧开螺旋盖倒入杯中即开。开烧酒时,首先要猛烈地摇换两次,直到瓶中出现白色的泡泡漩涡。然后用烧酒瓶底部与你的手肘发生碰撞,揭开瓶盖,最后用食指用力地敲打烧酒瓶瓶口,以弹出少量烧酒(据说弹出的是有害物质),然后再开始倒烧酒吧。1猛烈摇换烧酒 [保存到相册]如何倒酒和喝酒?
如果一群人中的长者给你倒酒,你应该用双手接住酒杯。在韩国,从长者手中接过任何东西都应该用双手以示敬意。一般情况下都有人会为你倒酒,在韩国餐桌上,你不需要自己倒酒。
双手拿杯
相信很多韩剧控在看韩剧时都会注意到一点,韩国人喝烧酒时通常会转过身去,这是为了避免和为自己倒酒的人进行延伸接触。
喝第一口烧酒时,你应该猛喝一杯。这是韩国的喝酒习俗,你会发现在韩国每个人都是大口喝酒。当然如果你只想小酌一口那也是可以的,但是至少第一口应该一饮而尽。当杯中的酒已经喝完后,你可以把酒杯再次递给刚刚为你倒酒的人。
喝酒游戏
韩国人都爱喝酒游戏,当喝酒达到高潮时,餐桌会显得非常喧闹。由于在韩国用餐时,复杂的社会关系让人压力山大,因此喝酒游戏是玩乐和放松的最佳好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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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控制室是建筑消防设施的心脏,也是单位日常消防工作管理的中枢核心,发生火灾后还是灭火、救援的应急指挥中心。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消防中控室方面的管理规定,供大家参考。
一、消防控制室操作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国家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和有关消防联动控制及操作等专业知识,应具备专业操作资格,经自治区社会消防培训中心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二、消防控制室操作管理人员应能熟练掌握消防设施设备操作技能和常见故障处理方法,负责24小时监视消防主机信号。
三、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专兼职值班人员不得少于6人,每班不应少于2人,消防控制室操作管理人员值班期间严禁脱岗,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和《自动消防设施设备系统运行情况登记表》。
四、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五、消防控制室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火警信号后,必须立即通知楼层工作人员或巡楼保安(或其他就近工作人员)进行确认,并填写《火警报警记录表》,存档备查;
七、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八、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看过“消防中控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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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建筑使用管理单位需要对其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明确归口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消防设施方面的维护规定,供大家参考。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维护的内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人会同专业维保单位组织,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门班组长负责实施。
2、每日工作:
(1)、检查报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检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阀门启闭状态;
(3)、检查泵房配电动力柜电源指示是否正常;
(4)、检查室内消火栓、喷淋管道压力表数值是否正常;
(5)、检查消火栓、喷淋泵出水管闸阀及单向阀状态;
(6)、将有关情况记入运行记录。
3、每月工作:
(1)、自动或手动检查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溶胶自动灭火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的控制、显示、运行、联动功能;
(2)、每月选取不同区域进行全联动测试,观察消防监控中心消防控制设备信号反馈情况;
(3)、对消火栓泵、喷淋泵、稳压泵启动试验,查看配电设施及泵运转情况;
(4)、检查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电、充电是否正常;
(5)、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认真填写文字记录,大型检修项目应填写设备技术档案。
4、每年工作:
(1)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设施检测企业对固定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和维护保养。
(2)每年于4月、10月两次保养室外水泵结合器,在10月做好防冻措施,与公安消防队联系通过水泵结合器进行消防车加压供水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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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安全出口是指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房间的门、楼梯或直通室外地平面的门。为了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安全地疏散人员和抢救物资,减少人员伤亡、降低火灾损失。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消防安全出口方面的管理规定,供大家参考。
一、消防法律法规:1.消防工作方针: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2.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法》明确规定:消防工作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首先是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应当对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各部门,各班组负责人及每个岗位的人员应对自己管辖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保证消防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保证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
二、对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义务的,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依照《消防法》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三、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根据《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伍佰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建立消防安全巡查台账。
五、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1: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2:扑救初期火灾能力3:组织引导疏散逃生能力 4: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能力
六、初期火灾现场处置程序:1:拨打:“119” 2:组织人员疏散。3:火场警惕。4:初期火灾扑救 5:协助消防灭火
七、消防安全:“五懂”:1“懂”消防安全法律法规,2“懂”本单位,本岗位火灾危险性,3“懂”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预防火灾措施,4“懂灭火和应急疏散及火灾扑救,5“懂”火场逃生方法
“四会”1:会报警,2:会使用消防设施器材 3:会扑救初期火灾,4:会组织人员疏散
八、灭火器使用方法:1:拔下保险销,2:一手握紧喷管 3:另一手握紧压把 4:喷嘴对准火焰根部扫射。
九、喷淋系统工作原理:1,感温式消防喷淋系统,平时屋顶消防水箱装满水,当发生火灾时,喷头在到达一定温度后《一般是68摄氏度》自动爆裂,管内的水在屋顶消防水箱的作用下自动喷射,这时感温式报警阀会自动打开,阀门的压力开关会自动打开,而这个压力开关有根信号线和消防泵连锁,泵就自动启动了,然后消防泵把水池的水通过管道提供到消防栓,屋顶水箱和喷头,整个消防系统开始工作。
2:感烟式消防喷淋系统:有的是系统装有感烟探测探头对烟气进行侦测,当烟气达到一定浓度时,感烟探头报警,给主机确认后反馈到声光报警器动作,发出声音或闪烁灯光警告人们,并联动防排烟风机启动,开始排烟,同时启动水泵向主干管道供水,喷淋头开始喷水工作。
十、火场逃生“十三诀”
一旦火灾降临,在浓烟毒气和烈焰包围下,不少人葬身火海,也有人死里逃生幸免于难。“只有绝望的人,没有绝望的处境,”面对滚滚浓烟和熊熊烈焰,只要冷静机智运用火场自救与逃生知识,就有极大可能拯救自己。因此,掌握多一些火场自救的要诀,困境中也许就能获得第二次生命。
第一诀:逃生预演,临危不乱。
每个人对自己工作、学习或居住所在的建筑物的结构及逃生路径要做到了然于胸,必要时可集中组织应急逃生预演,使大家熟悉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及自救逃生的方法。这样,火灾发生时,就不会觉得走投无路了。请记住:事前预演,将会事半功倍。
第二诀:熟悉环境,暗记出口。
当你处在陌生的环境时,如入住酒店、商场购物、进入娱乐场所时,为了自身安全,务必留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楼梯方位等,以便关键时候能尽快逃离现场。请记住:在安全无事时,一定要居安思危,给自己预留一条通路。
第三诀:通道出口,畅通无阻。
楼梯、通道、安全出口等是火灾发生时最重要的逃生之路,应保证畅通无阻,切不可堆放杂物或设闸上锁,以便紧急时能安全迅速地通过。请记住:自断后路,必死无疑。
第四诀:扑灭小火,惠及他人。
当发生火灾时,如果发现火势并不大,且尚未对人造成很大威胁时,当周围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应奋力将小火控制、扑灭;千万不要惊慌失措地乱叫乱窜,置小火于不顾而酿成大灾。请记住:争分夺秒扑灭“初期火灾”。
第五诀:保持镇静,明辨方向,迅速撤离。
突遇火灾,面对浓烟和烈火,首先要强令自己保持镇静,迅速判断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决定逃生的办法,尽快撤离险地。千万不要盲目地跟从人流和相互拥挤、乱冲乱窜。撤离时要注意,朝明亮处或外面空旷地方跑,要尽量往楼层下面跑,若通道已被烟火封阻,则应背向烟火方向离开,通过阳台、气窗、天台等往室外逃生。请记住:人只有沉着镇静,才能想出好办法。
第六诀:不入险地,不贪财物。
在火场中,人的生命是最重要的。身处险境,应尽快撤离,不要因害羞或顾及贵重物品,而把宝贵的逃生时间浪费在穿衣或寻找、搬离贵重物品上。已经逃离险境的人员,切莫重返险地,自投罗网。请记住: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第七诀:简易防护,蒙鼻匍匐。
逃生时经过充满烟雾的路线,要防止烟雾中毒、预防窒息。为了防止火场浓烟呛入,可采用毛巾、口罩蒙鼻,匍匐撤离的办法。烟气较空气轻而飘于上部,贴近地面撤离是避免烟气吸入、滤去毒气的最佳方法。穿过烟火封锁区,应配戴防毒面具、头盔、阻燃隔热服等护具,如果没有这些护具,那么可向头部、身上浇冷水或用湿毛巾、湿棉被、湿毯子等将头、身裹好,再冲出去。请记住:多件防护工具在手,总比赤手空拳好。
第八诀:善用通道,莫入电梯。
按规范标准设计建造的建筑物,都会有两条以上逃生楼梯、通道或安全出日。发生火灾时,要根据情况选择进入相对较为安全的楼梯通道。除可以利用楼梯外,还可以利用建筑物的阳台、窗台、天面屋顶等攀到周围的安全地点沿着落水管、避雷线等建筑结构中凸出物滑下楼也可脱险。在高层建筑中,电梯的供电系统在火灾时随时会断电或因热的作用电梯变形而使人被困在电梯内同时由于电梯井犹如贯通的烟囱般直通各楼层,何毒的烟雾直接威胁被困人员的生命,因此,千万不要乘普通的电梯逃生。请记住:逃生的时候,乘电梯极危险。
第九诀:缓降逃生,滑绳自救。
高层、多层公共建筑内一般都设有高空缓降器或救生绳,人员可以通过这些设施安全地离开危险的楼层。如果没有这些专门设施,而安全通道又已被堵,救援人员不能及时赶到的情况下,你可以迅速利用身边的绳索或床单、窗帘、衣服等自制简易救生绳,并用水打湿从窗台或阳台沿绳缓滑到下面楼层或地面;安全逃生。请记住:胆大心细 救命绳就在身边。
第十诀:避难场所,固守待援。
假如用手摸房门已感到烫手,此时一旦开门;火焰与浓烟势必迎面扑来。逃生通道被切断且短时间内无人救援。这时候,可采取创造避难场所、固守待援的办法。首先应关紧迎火的门窗,打开背火的门窗,用湿毛巾一湿布塞堵门缝或用水浸湿棉被蒙上问窗然后不停用水淋透房间,防止烟火渗入,固守在房内,直到救援人员到达。请记住:坚盾何惧利矛?
第十一诀:缓晃轻抛,寻求援助。
被烟火围困暂时无法逃离的人员,应尽量呆在阳台、窗口等易于被人发现和能避免烟火近身的地方。在白天,可以向窗外晃动鲜艳衣物,或外抛轻型晃眼的东西;在晚上即可以用手电筒不停地在窗口闪动或者敲击东西,及时发出有效的求救信号,引起救援者的注意。因为消防人员进入室内都是沿墙壁摸索行进所以在被烟气窒息失去自救能力时,应努力滚到墙边或门边,便于消防人员寻找、营救;此外,滚到墙边也可防止房屋结构塌落砸伤自己。请记住:充分暴露自己,才能争取有效拯救自己。
第十二诀:火已及身,切勿惊跑。
火场上的人如果发现身上着了火,千万不可惊跑或用手拍打,因为奔跑或拍打时会形成风势,加速氧气的补充,促旺火势。当身上衣服着火时,应赶紧设法脱掉衣服或就地打滚,压灭火苗;能及时跳进水中或让人向身上浇水、喷灭火剂就更有效了。请记住:就地打滚虽狼狈,烈火焚身可免除。
第十三诀:跳楼有术,虽损求生。
身处火灾烟气中的人,精神上往往陷于极端恐怖和接近崩溃,惊慌的心理极易导致不顾一切的伤害性行为如跳楼逃生。应该注意的是:只有消防队员准备好救生气垫并指挥跳楼时或楼层不高(一般4层以下),非跳楼即烧死的情况卜,才采取跳楼的方法。即使已没有任何退路,若生命还未受到严重威胁,也要冷静地等待消防人员的救援。跳楼也要讲技巧,跳楼时应尽量往救生气垫中部跳或选择有水池、软雨篷、草地等方向跳;如有可能,要尽量抱些棉被、沙发垫等松软物品或打开大雨伞跳下,以减缓冲击力。如果徒手跳楼一定要扒窗台或阳台使身体自然下垂跳下,以尽量降低垂直距离,落地前要双手抱紧头部身体弯曲卷成一团,以减少伤害。跳楼虽可求生,但会对身体造成一定的伤害,所以要慎之又慎。请记住:跳楼不等于自杀,关键是要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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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一些住宅小区安全制度不落实、消防通道不畅通、消防水源不充沛、消防设施不完整等问题非常突出。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消防安全通道方面的管理规定,供大家参考。
一、住宅小区消防通道常见隐患问题
(一)违章搭建占用消防通道。这种现象在老旧小区、城中村、农村等地最为常见。居民私自搭建简易车棚、储物棚等临时搭建,且很多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极易引发火灾蔓延,且这些违章搭建占用消防通道,导致消防车辆无法正常通行。
(二)违停占用消防通道。随着家用汽车的普及,住宅小区的停车问题一直难以妥善解决,居民购买或租用停车位或车库要花费大量资金。由此导致很多住宅小区的居民一方面图方便,一方面图省钱,经常将私家车停放在消防通道上。长此以往,违停占道也成为小区消防安全通道管理上的最大积患。
(三)擅自堆放占用消防通道。在一些小区检查中经常可以发现,很多居民擅自将杂物堆放在楼梯间,有些居民家中装修甚至将大量装修材料和砖墙破瓦随意堆放,造成严重的消防通道堵塞。有些居民将电瓶车放置在共用楼道充电,不仅占用消防通道,还带来很大的消防安全隐患。
二、居民小区消防通道隐患问题分析
(一)居民自身消防安全意识欠缺。居民群众做为占用、堵塞小区消防通道的主体,其消防安全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等是主要原因,并未从自身小利益和消防安全的大利益之间加以考虑。这些也反映出消防宣传的广度、力度不强,强制手段、措施应用不到位。
(二)物业管理单位措施不足。做为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对消防通道的管理工作担负主要职责。但很多物管单位为避免与居民发生冲突,物业管理费收缴便利等因素,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推诿扯皮,对居民违法行为约束力不够。
(三)岗位职责不清。物业管理单位对小区的消防通道管理通常都依靠保安来兼职,没有形成专人专管,也未从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特别当发生占用消防通道的问题,互相推卸职责,往往形成发现问题后“无人管、无人解决”的尴尬局面。
三、加强小区消防通道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全面开展防火巡查。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管理人员,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小区内消防通道的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通道尤其是消防车通道,以及相关安全出口保持畅通。消防车通道上若需设置石墩或其他障碍物,应设置可移动式,紧急情况下可迅速移除。
(二)严格落实法律责任。《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单位违法,可依据《消防法》第六十条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法,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若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有违法行为人承担。《江苏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通道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明显标志,并加强日常管理。划定、设置停车泊位、设施时,不得妨碍消防车通行。不得在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设置固定隔离桩等设施。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的,可依据《江苏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加以处罚。
(三)加强消防通道管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和小区业主要自觉增强安全意识,学习消防常识,加强日常检查,共同维护小区消防通道的正常秩序,确保消防通道,尤其是消防车通道时刻保持畅通,切实维护自身权益及小区公共消防安全,全力保障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四)积极开展宣传演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要成立专门的保安防火应急队伍,经常性开展消防常识及消防技能的培训和宣传;小区业主委员会和所有业主要积极配合物业管理部门成立义务防火巡查队伍,每个单元设置一名“楼道长”,每幢建筑设置一名“消防网格员”,定期联合开展防火巡查、及时消除潜在的火灾隐患,并做好检查记录;物业管理部门要联合小区业主积极开展日常消防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家庭防火水平以及小区整体防火自救能力。
看过“消防安全通道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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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和灭火器材长期处于良好状态。学校各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和灭火器材,均是为了保证消防安全的,一旦发生火情,这些设备将起到报警,引导大家疏散,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消防设施方面的使用规定,供大家参考。
1、消火栓的性能,消火栓是与自来水管网直接连通的,随时打开都会有 3 公斤左右压力的清水喷出。它适合扑救木材、棉絮类火灾。
2、消火栓的使用方法,室内消火栓一般都设置在建筑物公共部位的墙壁上,有明显的标志,内有水龙带和水枪,。当发生火灾时,找到离火场距离最近的消火栓,打开消火栓箱门,取出水带,将水带的一端接在消火栓出水口上,另一端接好水枪,拉到起火点附近后方可打开消火栓阀门。 注意: 在确认火灾现场供电已断开的情况下,才能用水进行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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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前急救管理规定是什么样的形式,具体的内容又是怎样的呢?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院前急救方面的管理规定,供大家参考。
对于院前医疗急救中的患者搬抬服务,《条例》规定,实行自愿、有偿的原则。
第22条规定:“公民拨打‘120’急救电话应当说明患者所处位置、病情、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及是否需要搬抬服务。”第16条规定:“‘120’急救医院应当为有需求的患者提供有偿担架搬抬服务,收费标准应当在医疗服务场所、急救车辆醒目位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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