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暴力产生的原因_为什么会产生网络暴力现象热门五篇
网络暴力已成为当前网络传播中的重要现象之一,它不可避免地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的伤害。下面读文网给大家分析网络暴力产生的原因,希望能帮到大家。
网络暴力的社会危害
每个人都可能成为网络暴力受害者,网络暴力的肆无忌惮,正在以其独有的方式破坏着公共规则、打破着道德底线。[]
网络暴力的危害很广,从近年发生的网络暴力事件的危害进行汇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网络暴力混淆真假
真真假假的世界,尤其是网络这样一个虚拟的社会,真假原本就难以辨识,而在网络暴力事件的不断冲击下,原本难以辨识的真善美和假丑恶变得更加难以区分。通常,对真理的曲解并不在于信息源本身,而在于真理在传播的过程中被歪曲混淆,网络暴力事件,往往是真理被曲解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混淆了对与错,真假难辨。
网民进入网络世界,应该具备对与错的基本辨识能力,可实际情况是,在网络这样一个虚拟世界,对与错的界限变得很模糊,当然,如果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从不同角度看问题是绝对值得推崇的。但是这里的混淆并不是辩证的用理性的态度去理解事情,而是将错的东西说成对的,而对的事情又变成错误的,歪曲事实真相。众多网民参与网络暴力事件时,会带有个人情感的去看待事物,换而言之,就是对待一个事件往往会有“第一印象”,这个“第一印象”就是个体对网络事件的第一态度,而在接下来的过程中,进行搜索或者获得资料试图去辨明事件真相也不能解决问题,因为进入网络世界的人们有一个共通的特点就是在利用搜索网站进行搜索时,所搜寻到的资料和观点基本都是和自己原本持有观念相一致的观点,这个过程中不但无法将其从错误引向正确的观点,反而会更加强化其原有的观点。一件事情在网络上引起争论,引来各方关注和讨论,原本是件好事,经过讨论和辨别的事情能够更加趋近真理,可是网络暴力的发生也是网络事件引起争论的结果,而这样的结果不是讨论结果的价值多元化,而是两种截然相反的极端观点占主流地位,网民不自觉的站队,无形中充当了网络暴力事件的推动者。纵观多数能够引起极大争议的网络暴力事件,不难发现这样的事件大多即使未违反法律也多半违背普遍道德伦理价值观。[]
2、网络暴力侵犯当事人权益
网络暴力中,参与者非理性的群体攻击侵犯了网络暴力事件当事人,对当事人的身心造成了伤害,并直接侵扰了当事人的现实生活。尤其人肉搜索风靡开始,网民已不再局限于在网络上通过语言文字或图像的方式对当事人进行攻击讨伐,通过人肉搜索手段直接从网络虚拟社会渗透到现实社会,对当事人的现实生活进行骚扰。网络暴力事件中,受害人有名有姓,却找不到具体的实施伤害的人,正因为如此,参与的网民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肆意而为。网络集体暴力中,网民很少考虑到当事人的心理。而当事人因网络暴力事件,所受的惩罚完全非等量惩罚。当事人需要道德谴责,需要法律制裁,但绝对不需要披着道德外衣打着正义旗帜的暴力去解决。[]
3、网络暴力影响网民的道德价值观
除了直接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外,网络暴力行为的频繁发生,会影响网民的价值观。正确的价值观念是人类社会秩序正常运行、美好和谐社会得以构建的保障。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的道德观念价值观念无时无刻不在影响他们的行为和处事方式。就学校食堂旳例子来说,每到吃饭时会很拥挤,楼梯中总是人头攒动,但是却乱中又井然有序,就是价值观念在发生作用。交通规则的道理相同,在交通规则还未制定、红绿灯都还不存在的世界,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行人、车辆也会互相相让,以使每一个通行的人能快点到达目的地。社会的普遍价值观影响了个体的价值观,进而影响个体的行为。
网络暴力冲击人自身的防卫系统,原本符合社会伦理、符合道德意识的价值观在网络暴力的冲击下会被扭曲。原本提倡的辩证法在网络暴力事件中完全被忽略,事情变得只有两个极端,非A即B。在网络暴力事件中,参与事件的网民盲目的支持某一方过于绝对化的观点,披着道德的外衣,做着违反道德的事,而且并不认为自己有错。这里网络暴力的表现就是扭曲的价值观,把错误的观点当成是真理,坚决不承认错误。人在思维上有一种惯性,就是有时会过于坚信某一方面的观点,并通过其他信息的搜寻不断的强化自己的观点。正因为个体已经偏向于某一方面的观点,一旦与自己已有观念不同的观点侵入,则会存在不安全感,尽其所能的去维护自己的观点,进而自我欺骗,在搜集与自己持相同观点的同时加上一定程度的自我欺骗,原先的观点被强化,不再接受其他观点,价值观被扭曲。[
4、网络暴力阻碍和谐社会构建
网络暴力事件加速个人信息的泄漏,引发社会恐慌,阻碍和谐社会的进程。2012年4月半月谈对公民如何保护个人信息权进行了网络调查,参与人数4142人。其中对于个人信息是否泄漏的调查数据显示:30%的人多次遭遇信息泄漏状况,40%的人偶尔有信息泄漏的状况,仅15%的人极少遭遇此情况,且15%的人对自己信息是否泄漏尚不清楚。由此可见,至少70%以上的人遭遇过不同程度的个人信息泄漏状况,个人信息安全关系到个体的切身利益,个人信息遭到侵犯,使得当事人缺乏安全感,容易引发不安情绪。
而对于个人信息存在哪些安全隐患方面,52%的人认为机构或网站擅自将个人信息泄漏或贩卖给其他机构或个人,23%的人认为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用于诈骗等犯罪行为,18%的人认为机构或网站的个人信息保管机制不健全,5%的人认为个人在上网时遭遇“钓鱼网站”,而仅有2%的人认为是其他原因。很明显98%以上的人所认为的安全隐患都与网络有关。
网络暴力事件侵犯了当事人的名誉权、隐私权,泄漏了网民的个人信息,更加增强了个人信息的安全风险,引发了社会的恐慌情绪。网络空间和现实社会是有共通之处的,有的学者则直接认为,“网络空间”也是“现实社会”,只不过它是一种通过虚拟技术进行信息交流和传播的新型媒介而已。按照这样的说法,网络空间,是人们生活的空间,是一个以虚拟为形式的“现实社会”。那么,在这样一个社会所受到的一切影响也必然会作用到现实社会。网络暴力是“舆论”场域的群体性纷争,以道德的名义对当事人进行讨伐,可以说是网络自由的异化,这无疑阻碍了和谐网络社会的构建。与现实社会的暴力行为相比,网络暴力参与的群体更广,传播速度更快,因此某些意义上说,可能比现实社会的暴力产生的危害更大。网络暴力的产生虽然时间不长,但是危害大、影响范围广,而且蔓延趋势严重。
网络暴力作为网络表达自由的异化现象,有的学者认为不仅是对人类公共道德和传统价值观念的挑战,更为严重的是,网络上的一些过激言论或行为已经触及到法律的红线。也有的学者认为,网络上的发泄情绪所引发的网络暴力,不仅使得社会伦理大厦根基动摇,道德与诚信逐渐沦丧,而且古老的文明传统即将逝去,与现代文明风气也渐行渐远。国外学者也注意到网络暴力的严重性,并一致认为网络暴力以及给受害者的骚扰在全球范围内呈上升趋势。他们提出,与传统暴力相比,网络暴力以及网络犯罪来得更加频繁。而且有人甚至认为互联网潜在的巨大危害能彻底摧毁一个人的生活,这里摧毁的力量指的就是网络暴力。随着博客、贴吧、论坛以及视频网站的运营,人们的行为、话语、姿态,可能通过这些媒介,登上网络平台,遭受公众审判,而公众在审判的过程中带有过多的个人情感和情绪的发泄,往往过于偏激,引发网络暴力。加之人肉搜索的兴起,私人信息被曝,网民跟风炒作,扩大事情影响,引发网络暴力,给当事人造成严重的身心伤害
网络暴力的防治方法
网络是一个虚拟的世界,同时也是一个和真实世界并行、交融的现实世界;互联网的开放性、交互性、匿名性,很容易使有些网民不负责任的言行演化为“网络暴力”, 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给他们造成极大的精神伤害和心理伤害,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专家们认为,防治“网络暴力”必须疏堵结合、综合防治。要通过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提高网民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的道德自律意识,增强他们的分辨能力、选择能力和对低俗文化的免疫力,培养健康的心态和健全的人格,在全社会倡导文明的、负责的网络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快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研究,尽快出台相应的法规、制度,加大依法惩治的力度,通过法律手段规范人们的网络行为,净化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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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的应对措施
(一)加快网络立法建设,加强网络技术管理
目前,我国有关互联网的法律法规明显还不够完善,亟需制定一套成熟的法律法规,以实现对网络开放性的法律控制,使网络传播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另外,由于网络的高度开放性、技术性,仅仅借助于法律一种手段进行舆论管理已难以适应网络的发展,对网络言论的管理还要依靠高新科技。在法规层面、技术层面同时着手,双管齐下,才能更好地应对网络暴力。
(二)联合传统媒体监管,强化网上舆论引导
在面对网络暴力事件时,传统媒体要强化自律意识,保持高度的敏感性,并迅速做出反应,调查事件真相,完整、全面地展示整个事件的发生过程,消除一些流言、谣言,把握议题的主动权,对网民的非理性、盲从情绪给予理性及时的引导。另外,在网络暴力发生时,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也是必不可少的,网站的管理者必须承担起责任来,对错误、过激的言论加以引导,牢牢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控制正确、健康、理性的舆论导向。
(三)加大网站监管力度,规范网上传播内容
一方面,网络传播者应自觉承担起信息传播过程中 “把关人”的角色,做好网络信息的搜集、取舍、过滤、整合、发布全过程的把关工作。另一方面,要推行网络实名制,实名制的推行,可以准确地查询到网民的真实身份,在责任主体明确的情况下,网民发表言论便会有所顾虑,从而可以最大限度地净化网络环境。
(四)推进社会民主进程,提升网民媒介素养
推进社会民主进程,就要创造更多的言论渠道,让民众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并对这些意见和言论给予足够的重视。同时,网民也要提高自身媒介素养,加强自律意识和道德素养, 强化网络社会伦理道德建设, 倡导文明上网。一方面,网民应该掌握基本的对于网络信息的浏览、获取的能力;另一方面,要通过教育,提高公民使用网络以及识别网络信息真伪的鉴别力,以及正确、公正理解网络报道的事实的能力,从而减少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
网络暴力产生的原因
(一)网络媒体的原因
1.网络的匿名、虚拟性等特征为网络暴力的形成提供了温床
在网络传播中,人们所处的传播情景是虚拟的,网民是以匿名的身份发表言论,他们是“无名的大多数”,现实生活中本该遵守的规范和约束在网络传播中失去了应有的约束力,网民不必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风险趋近于零。网民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就会大大降低,他们很容易突破道德底线而情绪化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在受到某一事件的刺激时,很多网民处于一种非理性状态,他们会迫不及待地对当事人进行讨伐与攻击,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立场,显示出不满与愤怒,当附和的人越来越多达到一定程度时,网络暴力事件便由此产生。
2.“人肉搜索”是网络暴力形成的内在原因
“人肉搜索”在发挥积极的舆论监督作用的同时,也逐步暴露出侵犯隐私权、影响当事人正常学习生活的弊病,它利用人问人、人寻人的人际传播模式,不断地更新当事人的信息,为网络舆论提供了一个又一个新鲜材料,促使网络舆论一浪高过一浪,使得事态发展到难以控制的局面,最终导致网络暴力的形成。
(二)网民的原因
1.网民的年轻化及从众心理使其容易失去理性
我国网民中10~29岁的年轻人所占比例为66.7%,且网民中初、高中学历者所占的比重达到了67.4%。网民的年轻化使得他们容易冲动、激怒,而且年龄也决定了他们的思想认识水平及对事物认识的深度。从众心理又使大多数网民丧失了自己的理性判断, 多数网民对网络上的言论采取盲从的态度,这样一来,很快就形成一种滚雪球效应,当某些“意见领袖”的声音成为主流意见并形成强大的舆论合力时,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就在所难免了。
2.网民的自我表达及狂欢心理使其易于宣泄恶搞
网络媒体的迅速发展为人们提供了舆论表达的崭新渠道,在网络传播中没有身份、等级的差别,普通民众获得了在现实生活中无法拥有的话语权、表达权,他们把对现状的不满在网络虚拟的世界中尽情地宣泄排解,很容易出现一些极端言论,从而形成网络暴力。另一方面,网络传媒又具有强大的消费娱乐导向,网民极易从大量的信息中追求感官刺激,缺乏深刻思考,网络逐渐成为了一个巨大的秀场,大众以娱乐的逻辑解读生活,以玩笑的方式进行社会互动,他们追求“突破尺度”的开放,由于缺乏自我节制,容易忽视当事人的感受而一味追求娱乐的快感,极易挑战道德底线,冲破法律禁区。
(三)外界管理的原因
1.网络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由于网络的参与主体“网络人”在现实和虚拟社会都存在,其具有的现实和虚拟的双重身份使得个人领域和公共领域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起来,而网络传播中的匿名性、虚拟性等特点,使网络法律在制定和实施上都存在一定的困难,也助长了某些网民“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致使互联网信息发布者滥用自由表达权。截至目前,我国颁行的网络法规共有数十部,但这些法规无论是从效力等级还是可操作性上,都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网络“把关人”的相对缺失
在网络传播中,受众从传统的单向、被动的线性传播中解脱出来,对“把关人”的特权形成了颠覆性的冲击,随着传播权利的广泛分布,原有的信息→传播者→传播渠道→受众的分层传播关系正在改变,昔日的“把关人”不再拥有传播话语的霸权,“把关人”失去了其存在的技术基础、受众基础,把关的任务便落到了网络中形形色色的传播媒介身上,原有“职业把关人”的把关难度进一步加大。
网络暴力产生根源
网络暴力根源很多,一有网民的匿名性,网络上缺乏制度和道德约束,二有一些网民的素质原因,三有社会的不公,四有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滞后等等。
中国网络暴民的出现,与中国网民年轻化、网络的商业化运作以及中国民主环境都有极大的关联。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08年7月公布的第2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情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68.6%的网民为30岁以下的年轻人。而这一特征在中国网络发展的十一年中不曾变过,18岁以下以及18~24岁之间的网民比例呈上升趋势。网民年轻化,是网络暴力突现的直接原因。这些年轻的网民,较年长的人来说,血气方刚,充满激情冲劲十足,但也容易冲动,容易被激怒,容易放纵自己。主帖事件在网络上一发布,他们就会迫不及待地用键盘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立场,显出不满与愤怒。而这些愤怒的个体在网络上非常容易结合成一个观点一致的暂时群体,然后他们以群体的身份,以“正义”名义对当事人进行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的追讨与打击。他们以为自己正在伸张正义,却忽略了自己给别人带来的过度伤害。而且年纪也决定了他们的思想认识水平及对事物认识的深度。他们既容易受群体情绪的影响,也容易受到表面信息的左右,急于对一件事情下是非判断,而无法迅速看清事件背后的复杂关系与原因。这种年轻的冲动与无知,很容易认同并实施以暴治暴的网络暴力。
网络本身的特性又比传统的媒体或是言论平台更能容纳这种年轻的冲动与无知。正如一位网络编辑所说,“网络暴民”这个词并不新鲜,其实“平媒暴民”已经存在很多年了。只不过“网络暴民”由于其发言成本低、联合成本低、杀伤半径大而更显威力罢了。③不仅如此,网络的虚拟性,使得参与者每个人都可以隐瞒或编造自己的身份,而这种身份匿性又使得现实生活中本该遵守的规范和约束都失去了应有的约束力。这对于自律性不强、容易冲动与放纵的年轻网民来说,无疑是一个自由的天堂。
同时,网络的商业性运作,有时更利用了年轻网民的冲动与无知,对这些网络暴力事件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虽然我们不排除一些发帖者通过极端语言炒作自己或是故意以此进行有目的的打击与报复,但是更不能忽视的是,网络媒体在其商业化的运作中,为了在市场竞争中抢占先机,故意自编自演相关事件或是放任网络暴行蔓延。为了追求点击率,网络媒体一向着力于策划议题,越有争议性越有“创意”。他们贯用吸引眼球的大图片、惊心动魄的大标题,以及夸张的细节故事,来对新闻事件进行炒作。如“史上最毒后妈”事件,发布的帖中就称被虐女童被后妈“打得口吐鲜血,背部六块脊椎骨基本被打断”,配发的图片也是血淋淋的。经各大论坛转帖后,标题已升级为《史上最恶毒的后妈暴打六岁女儿》。血淋淋的图片和耸人听闻的标题成为网络挑动网民神经兴奋点的重要手段。后来事件证实六岁女孩吐血只是患病所致而非后母所为。未经核实的新闻就加以大肆报道,很难说不是网络媒体的炒作。而当初“虐猫事件”在猫扑论坛发布后就立即引起了轩然大波,而该版版主在对帖子过滤时却删除了一些冷静分析的帖子,而保留了无理谩骂的帖子。④年轻的冲动与激情,在这里,成为了网络运营商家获利的资本。
年轻网民暴行之所以会在网络上彰显,之所以会被商家利用,更深层的原因在于中国社会当中民众自由表达渠道的缺失。从这些网络暴民身上,我们很容易看到民主意识、法律意识的缺乏。他们缺少必要的民主生活训练,也缺少有效的自由表达空间或是渠道。比如在基层自治上、在选民与代表的沟通上,在传统媒体上都没有多少表达权。网络的出现,立刻成为民众追捧意见表达的自由空间。缺乏民主修养的中国民众还没学会如何自由表达,却已经奔驰在了信息高速公路,其暴力行为完全在情理之中。这只能怪我们没能提供更多的表达渠道,没有在网络以外建设更多的表达机制,迫使网络承担了更多的表达任务。⑤而网络在中国的发展,承载着民众“自由表达空间”的期待,但真正能形成公众舆论并通过社会信息沟通以及政府决策起作用的成就感并不多。绝大多数网络上的言论与意见没有被足够重视,于是民众反而在这种公共表达空间中累积了更多的愤懑。于是依仗“马甲”在身,看不惯的听不惯的开口就骂,网络暴力也就不可避免了。
另外,我们的社会仍处于一个相对复杂的转型期。经济上的贫富悬殊、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失调,文化上的“众神狂欢”,加上社会上得腐败现象时有发生以及全球化带来的剧烈震荡,都使得观念碰撞、舆论多元成为当代社会的种必然趋势。在这种社会环境下,网络这个匿名的、开放的、管理制度相对宽松的虚拟空间不免成为网民发泄情绪的最好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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