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文明:向陋习亮“红灯”【精选2篇】
交通违法成“马路杀手”
省统计局发布的《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去年末,全省民用汽车拥有量209.8万辆,比上年增长25.4%,其中私人汽车136.8万辆,增长35.8%;民用轿车拥有量87.6万辆,增长34.1%,其中私人轿车69.7万辆,增长41.2%。步入汽车时代,交通秩序、交通环境对每一名社会成员的影响越来越大。
与此同时,交通违法行为大量存在。根据省交警总队的相关统计,2010年全省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942起,造成2893人死亡、9623人受伤。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法占道行驶、不按规定让行、违法会车、违法超车、无证驾驶等行为,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这7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共导致交通事故4170起,造成1462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52.5%和50.5%。全省发生的54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中,以上7种严重违法行为引发32起,造成123人死亡。
可以说,交通文明滞后与机动车的高速增长形成了一对尖锐矛盾,交通文明的缺失已成为阻碍汽车社会发展的一个瓶颈。
交通文明缺失原因何在?安全意识滞后是关键。有关专家分析说,当前在城市化进程还没有完成的时候,机动车的大幅度增长就已来临,这就使得一些人在买车、用车的认识上处于一个“滞后”状态,一些司机还停留在任意穿行、灵活多变的骑自行车的交通形态里。
一些老司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以前,驾驶汽车是一项职业技能,当司机要通过的培训和考试极为严格。现在,各种针对私家车驾驶人的教育力度相对减弱了,很多人虽然知道怎么开车了,但对于各种交通规则、交通文明却不甚了解。交警部门数据显示,去年,全省涉及私用车辆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共3857起,造成1226人死亡,分别占全省事故总数的48.6%和42.4%;全省发生的54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私用车辆发生事故23起,造成85人死亡,分别占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总数的42.6%和43.4%。由此可见,对于私家车主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整体交通观念的教育培养亟待加强。
交通陋习频现街头
下雨天,人们总是生怕一不小心,就被飞驰而过的汽车溅得一身泥。酒后开车、车不让人、加塞儿、抢行……在我们身边,不文明的交通行为如影随形,很多人都遭受过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困扰。记者在街头就目睹了种种不文明交通陋习。
陋习一:司机在路口遇到行人,丝毫没有停车让行的意思。更有甚者,在城市斑马线上,遇到行人通过,不仅不让行,反而加油通过,让行人不得不退后避让车辆。还有些司机,为了能走得快不堵车,把车开到非机动车道上,遇到骑自行车人挡道,要么狂按喇叭,要么干脆摇下窗户口出脏话。
陋习二:开车行驶在城市街道上,随处可以见到一些司机随便变道,在你不注意的时候“一脚油”就插到前面,然后遇到红灯,又一脚刹车踩死,这样极易导致事故的发生。有些司机开车的时候,习惯于不按道行驶,有的时候骑在路中央行驶,让左右的车都无法超越,时而在马路上忽左忽右,让后车不敢靠近,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
陋习三:遇到交通高峰期,一些车辆就开始长按喇叭。有些司机在堵车的时候,为催促前车快行,则不停地闪着大灯,嘴里还骂声不断。有的司机夜间开车滥用远光灯,更有甚者还把远光灯改装成氙气大灯,刺眼的强光极易造成迎面驶来的驾驶员眩目,根本看不清路面状况,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陋习四:一些司机为图方便随意停车,导致本已狭窄的路口更加拥堵,后面车辆无法通过,干着急没办法。占用公交车道,任凭公交车鸣笛示意,就是不理不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