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排查方案【精选2篇】
交通安全排查方案是怎样的一个内容,我们应该学习什么样的重点知识呢,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交通安全方面的排查方案,供大家参考。
交通安全排查方案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安委会紧急会议精神,坚决遏制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道路交通安全通畅,按照市交警支队安排,大队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县范围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就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安全大检查的工作要求,坚决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杜绝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各类严重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全力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为保持2014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措施
(一)消除隐患,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活动。各中队要结合春运道路保畅及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围绕“人、车、路、企”等交通管理要素,集中力量巩固源头监管阵地,确保隐患整治工作到位。一是开展对所有农村道路、山区道路以及通行班线客车、校车的道路隐患排查工作。对团雾多发、易积雪结冰的重点路段进行集中排查,对检查情况做详细记录,及时向有关部门及当地政府上报存在“三缺失”的危险路段(即:标志标线缺失、安全防护设施缺失、管控措施缺失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事故多发路段)。同时,要立即对2013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排查出的交通隐患问题,再次进行梳理,对没有治理完毕的要及时加快治理进度,消除道路安全隐患。二是开展对客车、校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五类车”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立即停运存在“四无”的车辆,(即: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资质违法运营、无线路牌超范围运营的不安全车辆)。各中队春运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点要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六必查”制度,要联合治安部门加强客货运车辆“三品”查堵,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理。三是开展对所有客货车驾驶人、危化品运输车辆、校车等重点驾驶人的安全检查工作。第一时间整顿存在“四超”的驾驶人(即:超期未换证、超期未审验、违法记分超过12分、交通违法超过1个月未处理的不合格驾驶人)。对问题驾驶人必须建立黑名单制度,辖区中队及检查点必须知晓,特别是在发放春运准驾证的工作中,要严把审核关,坚决杜绝问题驾驶人上车上路。四是开展对所有运输企业,尤其是危化运输企业的安全检查工作。重点对定位装置及监控平台安装建设情况、应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所有存在“三不落实”的运输企业(即: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制度不落实、隐患整改不落实的问题企业),交管室汇总后要立即联合交通部门提出整改意见,限定时间及时整改。
(二)严查违法,全力开展道路交通“大整治”活动。各中队要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春运道路交通保畅工作,加大对重点时段、路段的管控力度,严格落实勤务制度,定岗、定责、定路段,严密监控路面交通状况,严厉查处危及道路交通安全、容易诱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是重点查处客校车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上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务必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记分一起,切实形成严查、严管、严控、严治的高压态势。二是法宣室要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参与酒后驾驶统一行动。各中队要突出以辖区重点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及城郊结合部、农村地区道路作为检查整治的重点地区,以13时—15时、19时—21时、22时—凌晨2时为重点时段,研判和分析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易发特点,采取定点检查和加大路段巡逻密度的勤务方式,严厉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三)加强宣传,全面营造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浓厚氛围。法宣室要指导各中队将近期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传达给广大驾驶人,特别是要结合农民群众出行特点,广泛开展各种适应农村、农民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通过身边的案例增强宣传教育效果,提高农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要在“春节”期间群众赶集、参加庙会和其他重大活动时间,集中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宣传效果。同时,法宣室要根据预警研判,通过电视台、手机短信、网络微博等方式,落实“两公布一提示”,并在一些危险路段增加警示标志,帮助和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路线,确保顺畅安全通行。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深刻吸取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把交通安全问题作为重大的政治问题和重要的社会问题来看待,要将该项活动与春运工作紧密结合,以更扎实的作风、更大的力度、更严格的要求,组织开展整治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大队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大队长任组长,教导员、副大队长任副组长,各室所中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管室,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部门联动,密切配合。各单位要加强与相关部门间的协作,形成安全预防工作的整体合力。加大对重点车辆、重点路段监管力度,强化交通安全管理与宣传,把道路交通事故苗头降到最低点。
(三)严格责任,加强管理。各单位要明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尤其是对已经排查出来,但没有治理的安全隐患一定要督促有关部门尽快落实,对隐患点没有治理到位再次发生事故的,将追究中队长责任。大队分管领导要加强对分包中队的督导检查,与中队一同梳理安全隐患问题,对治理过的路段要再次进行复查验收,确保此项工作有效开展,并真正取得实效。
(四)灵通信息,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各中队每周一上午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交管室,对于交通严重拥堵或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大队。
看过“交通安全排查方案”
交通安全排查方案2
为切实改善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交通事故特别是较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县委办、县府办、县道安办的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深入排查和治理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防范事故发生,促进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为:
组 长:刘智勇(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赵茂雅(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刘 佩(镇党政办主任)
齐树银(镇道安办主任)
李建平(镇道安办干部)
张 波(镇道安办干部)
李 薇(镇道安办干部)
郭 翔(高垭办事组总支书记)
伍云斌(杜家办事组总支书记)
黄亚玲(自生办事组总支书记)
龙邦玉(龙藏办事组总支书记)
唐盛忠(社区行政办党工委总支书记)
以及各村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村(社区)干部。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隐患排查,整治的组织部署,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镇交管办,由齐树银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三、排查、整治时间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时间为20XX年1月至2013年12月底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1月10日—4月10日为隐患排查阶段,4月11日—9月10日为隐患整治阶段,9月11日—11月10日为总结阶段。
四、排查整治重点和工作目标
1、重点人员:各学校、企业、车主、车辆驾驶人及其交通参与人,重点是镇辖区内长、短途公路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二、三轮摩托车,微型客车,农用运输车辆,饮酒后驾车的驾驶人员。
2、重点车辆:长、短途客运车辆,大重型运输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二、三轮摩托车,微型客车,农用运输车,无牌无证车辆。
3、重点路段:村级道路以及其它危险路段、桥梁和事故多发地段等。
4、工作目标:通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使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预防和减少,坚决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源头治理。各办事组、村委会要加强对机动车和驾驶人的源头治理,督促运输车辆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把安全隐患消灭在上路之前。各办事组、村委会要进一步加大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地段和危险道路、桥梁的排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
(二)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围绕路、运营、养护、安全环节,加强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解决群众出行难、出行平安的问题。镇道安办、各办事组、村(社区)、委员会安全员、交通协管员要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农村道路管控,确保农村道路安全。分管安全的领导和交通协管员要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坚决杜绝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以最大限度消除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的死角和盲区。
(三)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各社区、村委会主任是本行政村道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各村安全员为直接责任人,要落实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到村、社区(居民)小组,到人,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和盲区。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负责、履职不认真的必须进行问责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也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迫切需要。各办事组、社区、村委会、学校务必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二)强化宣传。各办事组要负责对设立的文明交通广播站进行充分利用,不断丰富交通安全宣传的内容和形式,积极营造“人人关注交通安全,人人参与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三)加强督促检查。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小组成员要切实加强对办事组、村(社区)、学校的督导检查,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指导。通过各种形式的明察暗访,深入了解各办事组、村(社区)、学校开展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情况,注意发现、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四)及时上报和值班。各办事组、村(社区)、学校要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到的情况于每月13日前上报镇道安办,对有隐患的路段、桥梁要固定专人监测、值守,并设立警示标志、警示柱。发现问题及时上报,4月20日前报送排查出的道路交通隐患整治计划。9月16日前上报整治情况,11月15日前上报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