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方案(汇总2篇)
全国交通安全日的正式设立,标志着国家层面对道路交通安全的进一步重视。那么我们应该怎样策划我们的方案,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的活动方案,供大家参考。
“全国交通安全日” 主题活动工作方案1
为认真落实全国及全省《2015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要求,深入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良好秩序、携手治理交通环境、切实提升文明交通水平的社会氛围,组织开展好今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结合临汾道路交通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12月2日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主题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根据临汾交通实际,确立临汾今年交通安全日主题为“抵制五种交通违法行为,安全文明出行”。五种交通违法行为即: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行人过马路不走斑马线、乘坐非法营运三轮车、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机动车违法变道。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针对临汾普遍存在的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组织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弘扬交通安全法治精神,普及交通安全风险防范知识,进一步倡导通行规则意识、守法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公共道德意识,倡导全民抵制追逐竞驶、醉酒驾驶等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交通违法,抵制“路怒”、不礼让斑马线、三轮车无牌无证闯禁行等危险驾驶行为,努力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
三、工作重点
为了使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切实取得效果,围绕抵制“五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六项活动。
1、媒体集中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2、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
3、“小黄帽”文明示范团队宣传活动
3、交通文明示范团队矫正交通违法及宣传活动
?4、“临汾好司机”评选活动
?5、“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6、交通安全展版巡展活动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
1、媒体宣传曝光交通违法行为。积极沟通协调新闻、司法等部门,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抵制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及全市“抵制五种交通违法行为、安全文明出行”主题,11月20日起,利用电视、报纸、电台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互联网、短信平台等新兴媒体平台相结合方式,连续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系列宣传专题节目,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曝光“五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在广播电台、电视台高密度植入带有“12.2”标识的交通安全宣传公益广告;制作事故案例宣传展版、宣传挂图在市区主要街道、路口进行悬挂张贴。形成集中报道的声势,营造浓郁社会舆论氛围。
2、部门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1月25日起,各县(市、区)文明办、各大队分别联合司法、教委等部门开展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利用辖区近年来发生的交通事案例与学生、家庭、企业负责人讨论、互动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提升交通参与者法治交通意识、文明交通水平;辖区中队进学校更新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栏,利用学校辅课时间,组织学生开展“上、下学路上我不随意横穿马路”“我看到交通陋习应该怎么做”等主题讨论活动;将辖区三轮车交通事故案例制作成宣传展版、宣传彩页等走进社区、学校向居民与学生宣传三轮车非法营运的危害,号召大家一起抵制乘座非法营运三轮车。
3、加大社会面宣传力度在各路口显示屏密度发布122“全国交通安全传日”主题的提示标语;依托乡村广播(大喇叭)开展集中宣传,组织交通安全宣传队深入农村地区宣讲“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行人过马路不走斑马线、乘坐非法营运三轮车、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法律责任和现实危害,争取覆盖到全部乡、镇和行政村;组织驾驶培训机构对驾校学员深入开展文明交通理念集中宣传、强化培训;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向驾驶人发送交通安全日提示短信。
(二)严查交通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结合1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针对在道路上驾驶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驾驶行为开展集中整治;临汾市区道路着重整治“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行人过马路不走斑马线、乘坐非法营运三轮车、机动车违法变道”交通违法行为,邀请媒体随警采访,曝光典型违法行为,尤其是针对非法营运三轮车在加大整治力度的同时,要曝光及抄告乘座人所在单位、社区,特别是党员、干部、学生等群体乘座三轮被查后在抄告其所单位的同时,要在媒体予以曝光。在从根本上消除三轮车营运市场;各县市区交警大队要重点进行驾乘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的查处力度,进一步推动摩托车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三)文明示范团队开展宣传活动 充分发挥文明示范团队的示范效应,11月25日至12月2日,根据辖区实际,适时组织文明示范团队进行文明出行示范、非机动车与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矫正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与《临汾晚报》合作,成立临汾晚报小记者文明示范团队,邀请小记者团队体验儿童交通安全模拟设施,赠送小记者文明出行小黄、发放小小文明出行监督员证,教育小记者自己文明出行的同时,提醒并监督身边的人摒弃交通陋习,拒绝乘座非法营运车辆,尤其要拒绝乘座非法营运三轮车;组织文明交通示范团队上路开展矫正非机动车与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活动;组织出租车文明示范团队开展“文明出行我带头”承诺活动,出租车带头按规定路线行驶,不随意穿插行驶,不违法变道。在出租车不防碍驾人视线处粘贴“文明出行我带头”“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安全文明出行”宣传帖;在市区重点小学校开展倡导学生上、放学佩戴小黄帽活动,逐步在全市各小学校推广。
各县(市、区)文明办、交警大队根据本地实际开展示范团队宣传活动。
(四)开展“临汾好司机”“寻找最美交通参与者”评选活动 ?11月20日起与临汾交通广播合作,在市区掀起评选“临汾好司机”活动.在客运、出租公司等行业开展“文明出行我先来”、“文明行车我承诺”等活动,在市区评选、寻找“临汾好司机”、“最美交通参与者”活动,影响并带动更多的机动车车主参与到活动中,11月2日,举行“临汾好司机”颁奖活动;11月28日起,每天一场“寻找最美交通参与者”活动,临汾交通广播、临汾晚报等媒体现场采访报道,扩大影响力。
(五)儿童交通安全体验进校园活动 携带儿童模拟体验设备,与各直属大队联合在市区小学开展模拟交通安全体验活动,让孩子们从出行体验中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文明出行意识,带动家长自觉遵章守法,进一步引深“小手拉大手”活动。
(六)组织重点驾驶参观交通安全教育基地 ?
组织记满分驾驶人、危险化学品运输驾驶人、驾校新学员等到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通过观看3D事故案例警示片、驾驶体验等活动增强交通法制意识、文明出行意识,增强抵制交通违法行为的自觉性。
(七)展版巡展宣传。制作二十余块交通事故版面,在市区各人群集聚地进行为期一周的巡回展出宣传活动。
(八)“全国交通安全日”系列宣传活动 。11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要把宣传活动推向高潮。支队各直属大队在辖区重点区域摆放不少于两个宣传点开展宣传活动,并在辖区路口对非机动与行人发放三轮车非法营运宣传彩页;车管、秩序、事故等业务窗口摆放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彩页,业务民警向办事群众宣传“交通安全日”主题;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网站等媒体在市区各路口采交通参与者对市区静态交通、三轮车非法营运、非机动车与行人闯红灯等交通管理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在尧庙广场举办宣传活动,邀请文明办、司法、教委等单位为“临汾好司机”颁发证书。
看过“2016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方案”
“全国交通安全日” 主题活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形成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良好秩序、携手治理交通环境、切实提升文明交通水平的社会氛围,组织开展好今年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在全县组织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弘扬法治交通精神,在全社会树立通行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良好风尚。
三、工作措施
(一)组织普法大宣讲活动
1、县公安局、文明办、教育局、交通局、司法局、安监局等部门要协调联合,抽调人员组成宣讲队,走进校园、社区、企业,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义务宣讲活动。
2、县公安局、文明办、教育局、交通局、司法局、安监局等部门联合行动,抓好交通安全隐患源头管理,要对当地客运、货运、危化品运输企业驾驶人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安全宣讲培训,重点讲解运输管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刑法修正案(九)》涉及的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条款等。
(二)多部门联动开展整治和宣传
1、县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以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为契机,针对在道路上驾驶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驾驶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在城市道路着重整治追逐竞驶、酒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危险驾驶行为。
2、县公安交管部门收集在执法过程中查处的危险驾驶、伪造驾驶证和使用伪造驾驶证等违法案例素材,及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安监局要公布一批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黑名单以及交通违法突出、交通事故频发的地区和单位。
(三)利用媒体开展提示教育
1、县公安局、文明办、教育局、交通局、司法局、安监局要积极协调媒体做好预热宣传,通过“双微”平台编发通稿推送信息;在报刊、电视、网络等开辟专版、专栏;12月2日前后一周期间,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连续推出“关注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形成集中报道声势。
2、县公安局、文明办、教育局、交通局、司法局、安监局等部门要结合《刑法修正案(九)》的实施,组织相关领导、业务骨干走进电视、广播直播间录播相关解读访谈节目;文明办、公安、安监等部门要协调媒体做好122交通安全公益宣传。
3、县公安局、文明办、教育局、交通局、司法局、安监局等部门要利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平台,策划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危险驾驶随手拍”、“全国交通安全日——交法微课堂”、“全国交通安全日——文明出行我们该怎么做”等主题征集、宣讲活动。
4、县公安局、交通局要整理一批货运、客运、校车、危化品运输车驾驶人信息,在12月2日前后一周内集中发送一批交通安全提示手机短信,密集宣传122“全国交通安全日”。
(四)策划系列主题活动
1、县文明办要充分动员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组织协调当地志愿者团体,广泛开展“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文明交通劝导活动,以交通安全宣讲、交通违法劝导、宣传资料发放等方式,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倡导文明交通好习惯。
2、县公安交管部门要结合“2015年全省交通安全单位和文明交通个人评选活动”,推出一批交通安全示范村、学校、企业以及文明交通宣传员、文明交通守法司机等,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同时,122期间要充分利用服务交通公益人物和此次评选推出的文明交通个人,组织策划122“红黄绿”公益传递活动。
3、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名人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参加文明交通倡议等主题活动,积极参与“降速五公里”、“系上安全带”、“送头盔下乡”等公益活动。
4、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交通安全示范课、交通安全基地体验等系列宣传活动,切实让学生掌握交通安全出行知识与技能,从小养成良好的文明出行习惯。
(五)营造浓厚社会宣传氛围
1、县公安交管部门要在业务窗口、宣教室等阵地布置“122”交通安全日的宣传标识、宣传资料;各中队要积极联系辖区户外大型显示屏、公交车、沿街LED显示屏等宣传媒介,刊播形式多样的“122”公益广告,张贴宣传挂图,摆放宣传展板,营造浓厚氛围。
2、县公安交管部门、文明办、教育局、交通局、司法局、安监局要组织文明交通骨干宣传队伍深入各乡镇、村庄、学校,通过利用宣传车组织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片、开展交通安全咨询、上交通安全课等方式,宣讲危险驾驶行为的法律责任和现实危害。要依托行政村出入口、村委会(村民服务中心)、国省道沿线自然村醒目位置宣传牌、农村交通安全服务站(劝导站)等阵地,张贴、刷写一批“122”交通安全日主题海报、宣传画和宣传标语。
3、要提前筹备,设计制作一批印有“122”标识的宣传海报、折页、读本、小物品等,主题活动期间在办事窗口、酒店、客运场站、物流中心、停车场等车流人流集中的场所放置、发放。
四、工作要求
(一)部门协作,共同推动。各相关部门要将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作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提升社会文明交通水平的一项重要载体,积极加强协作沟通,共同策划活动措施,细化责任分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结合实际,细化方案。各相关部门要将“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与本部门相关工作有效结合,制定本部门、本单位主题活动方案,做到“统一主题、部门协同、细化方案、分工负责”,确保计划合理、措施可行。
(三)创新方式,强化效果。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创新,充分总结近年来“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经验,结合当前“互联网+”的大宣传模式,推出一至两个有本地特点的主题活动。要充分协调利用社会资源和个人力量,筹集人力物力,联合开展公益安全活动,扩大宣传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