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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交通安全宣传制度2篇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治本作用,明确乡镇道路交通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简称“交管办”)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职责和任务,特制定本制度。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乡镇交通安全宣传制度1

一、考核对象

全镇交通协管员、镇各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评价及考核,都依据本细则进行。

二、考评办法

1、镇人民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考评工作专班,由分管安全、综治政法的党政领导牵头,由派出所、镇安监办、镇维稳中心、镇纪委为成员单位,每月年对各村、各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分,考核结果与协管员的经济待遇挂钩。

2、考核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全额发放区交管办转移支付的交通协管员的津补贴;得分在70分以上90分以下的为称职,按考核分的百分比发放区交管办转移支付交通协管员津补贴;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发放区交管办转移支付交通协管员津补贴总额的30%,同时得分位居全镇倒数第一、二、三名的,取消本月交通协管员津补贴,津补贴所扣除部分用于全年交通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专项奖励支出。

3、考核评分内容和标准以本细则规定执行,由XXX党委政府领导研究制定并负责解释。

乡镇交通安全宣传制度2

一、乡镇“交管办”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乡镇“交管办”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中应接受公安交警部门、公安派出所的业务指导。

三、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应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对交通参与者进行宣传教育。

四、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为专(兼)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员,具体负责制定本辖区的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五、乡镇“交管办”要建立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中小学校、行政村(社区)宣传教育基础台帐,并对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行登记建档。

六、乡镇“交管办”应每季度组织辖区内的机动车驾驶员,集中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行车知识的学习,并通报本辖区上一季度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状况,督促机动车驾驶人直觉遵守法律法规。

七、乡镇“交管办”应在乡镇逢场天组织宣传人员在场镇对赶集村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八、乡镇“交管办”要督促各村(社区)在办公地点或村民(居民)集中地设置1—2处固定式交通安全宣传栏、黑板报。

九、乡镇“交管办”要督促辖区的中小学校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纳入日常教学课程安排,每学期每个教学班至少开展2个课时的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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