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中必须重视告知义务的重要性(热门2篇)
在保险、合同签定之前和保险合同执行过程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所承担的把有关保险标的的重要事实告诉保险人的义务。你知道告知义务有多重要吗?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告知义务的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关系的实质
一、劳动是一种结合关系
因为从劳动关系的主体上说,当事人一方固定为劳动力所有者和支出者,称为劳动者;另一方固定为生产资料所有者和劳动力使用者,称用人单位(或雇主)。劳动关系的本质是强调劳动者将其所有的劳动力与用人单位的生产资料相结合。这种结合关系从用人单位的角度观察就是对劳动力的使用,将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力作为一种生产要素纳入其生产过程。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力始终作为一种生产要素而存在,而非产品。这是劳动关系区别于劳务关系的本质特征,后者劳动者所有的劳动力往往是作为一种劳务产品而输出,体现的是一种买卖关系或者加工承揽关系等。
二、从属性的劳动组织关系
劳动关系一旦形成,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所在用人单位的成员。所以,虽然双方的劳动关系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但劳动关系建立后,双方在职责上则具有了从属关系。
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力使用者,要安排劳动者在组织内和生产资料结合;而劳动者则要通过运用自身的劳动能力,完成用人单位交给的各项生产任务,并遵守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这种从属性的劳动组织关系具有很强的隶属性质,即成为一种隶属主体间的指挥和服从为特征的管理关系。而劳务关系的当事人双方则是无组织从属性。
三、劳动关系是人身关系
由于劳动力的存在和支出与劳动者人身不可须臾分离,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实际上就是劳动者将其人身在一定限度内交给用人单位,因而劳动关系就其本质意义上说是一种人身关系。但是,由于劳动者是以让渡劳动力使用权来换取生活资料,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物质待遇。就此意义而言,劳动关系同时又是一种以劳动力交易为内容的财产关系。
人事管理中必须重视告知义务的重要性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仲裁案件无外乎是加班工资,劳资纠纷之类的最多。因此,在此分享某一个案件,也给各位提个醒,劳动人事管理中必须重视履行告知义务和保存相关证据。
人事管理中必须重视告知义务的重要性
案件简介:
某品牌服装代理公司于今年二月份招了一批员工,员工报到第二天,公司在员工宿舍区告示栏贴出告示,要求新员工三日之内必须到人事部签订劳动合同。三日后,这批员工的大部分都签了,就剩四位没签,公司人事部也就电话告知这四位员工,但是不知何原因,这四位员工均未签订劳动合同,后来因为公司业务繁忙,人事部也就忘了,这样一拖就是三个月,今年六月,公司才发现这一问题,于是找这四名员工签订合同,但因为待遇问题双方发生争议,于是这四名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案件分析:类似这样的案子很多,据我的当事人事后反映,这四名员工本来就是恶意不签合同的,但是苦于拿不出证据。唯一的证据是公司其他员工的证词,看到了公司要求签合同的告示,但那四名员工有没有收到通知,那就不得而知了。
现实中,很多公司都还停留在采用贴贴告示,发个邮件或打个电话等传统的传达方式来送达公司重要通知,殊不知,万一引起法律纠纷,这些告示、电话或邮件不仅不利于保存,其作为证据的效力也有待商酌。
因此,强烈建议公司常用的通知一定得书面通知,并且由相关人士亲自签名确认,至少具体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设计《告知书》,将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制成《告知书》,用人单位应当让劳动者签署并妥善保存以防日后产生纠纷作证据备用。
二、公司规章制度的学习和签收。用人单位可通过如下方式公示规章制度或将规章制度告知劳动者:
一是将规章制度编印成册,让劳动者签收;
二是组织劳动者培训学习,让劳动者签字;
三是签订劳动合同时,让劳动者阅读规章制度并签字确认;
四是在单位公告栏公告、或单位网站公示、或通过电子邮件发给劳动者阅读,并让劳动者阅后签字确认。为了减少纠纷,建议尽量让劳动者阅读后签字确认
三、有两个通知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一是要求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书面通知;
二是当劳动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必须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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