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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令人诧异的犯罪行为(推荐两篇)

犯罪概念是对犯罪各种内在、外在特征的高度、准确的概括,是对犯罪的内涵和外延的确切、简要的说明。你对犯罪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犯罪的相关法律知识

犯罪的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犯罪构成是指依照中国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是使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构成的特征:

一、犯罪构成是主体、客体以及主客观要件的有机整体

二、犯罪构成是违法性与有责性的的法律标志

三、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法律标准(《刑法学》(第三版)第二编第五章第二节)

中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所规定的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观、客观要件的总和。(虽然刑法理论界近年来对这一概念和由这一概念建立起来的犯罪构成体系有诸多质疑,但绝大多数人还是接受了这一概念。)这一概念表明犯罪构成有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犯罪构成是犯罪的一系列要件的总和。

任何一个具体犯罪构成要件,都包含着许多要件,有刑法总则规定的普遍适用的一些要件,也有分则具体条文对具体犯罪规定的一些要件。犯罪构成不是指其中个别的要件,也不是这些要件的简单相加,而是这些要件密不可分的有机统一的整体。例如中国刑法第263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是抢劫罪。根据这一条的规定,结合刑法总则的一些规定,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就是下列要件的有机结合:

(1)抢劫罪侵犯的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实施抢劫的行为人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

(3)实施犯罪的方法必须是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劫取财物

(4)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犯罪,并且具有非法占有财物的故意。

只有这些主客观要件的统一,才能构成抢劫罪。

第二,犯罪构成要件,是指决定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事实特征。这些事实特征是立法者对具体犯罪现象抽象概括后作为认定犯罪的一般标准。任何一个具体犯罪,都可以有大量的事实特征来表现,正是这些事实特征,决定了此犯罪区别于其他一切犯罪。

张三的抢劫之所以不同于李四的抢劫,就因为二者的抢劫有许多不同的事实特征存在。但不管张三的抢劫还是李四的抢劫抑或其他人的抢劫,都有一些共性,这些共性既反映了抢劫行为的特点,又反映了抢劫独特的社会危害性,立法者正是从具体抢劫犯罪的大量事实特征中选择一些关键性的事实特征作为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也就是说,并不是一切事实特征都能成为犯罪构成要件。决定某一特征是否为犯罪构成要件的标准,是看其对决定行为的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的意义。

前文提及的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对于表明抢劫罪的性质和社会危害性有决定意义。抢劫罪除那四个要件外,具体抢劫罪的事实特征还有许多,如抢劫犯是男是女,抢劫财物的对象是现款还是物品,抢劫行为实施的地点是在闹市区还是在偏僻的乡村,实施暴力时是赤手空拳还是使用了凶器,这些实施特征对侦查破案、获取诉讼证据或确定刑事责任的轻重进而影响量刑轻重都有一定的作用,但他们对于构成抢劫罪,都不起决定作用,因而不能成为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第三,构成犯罪所必需的诸要件,是由刑法加以规定的。

也就是说,哪些实施特征可以作为犯罪构成要件,是由立法者选择,通过刑法加以规定的。反过来,只有通过刑法的明确规定,犯罪的事实特征才能成为犯罪的构成要件。这反映了罪刑法定的要求,说明刑事违法性也是犯罪构成的基本属性之一。

所以,行为是否具备犯罪构成要件与行为是否违反刑法是一致的。这也说明,犯罪构成要件本身不是理论的解释,而是法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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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为当当群主,也能犯罪

一年前,谢某建了个微信群,人数众多,谢某也曾沾沾自喜。 不想去年与因群友张某发黄色视频,一起与群友张某锒铛入狱。

也不知啥时开始,有人在他的群里传黄色视频的。他真的没当一回事,觉得不过是大家发着玩,逗一时开心而已。几个月前,张某进群,三个月不到,竟然传发了一百二十多个黄色视频。

张某触犯刑法,被判传播淫秽物品罪。谢某作为群主,因为没有阻止群友传播黄色视频,没有负起监督管理的职责,与张某构成了共同犯罪。


那些令人诧异的犯罪行为

二、用自家人的医保卡买药报销被判刑!

用家人的医保卡买药,这样的事儿你干过吗?有母女二人女因此被判了刑,诈骗罪判的。

母亲邹某患高血压多年,平日里要吃不少药。邹某参加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费报销比例少,丈夫老周的医保卡能报销更多。为省钱,邹某让女儿小周,拿着老周的医保卡去医院给自己买药。小周用父亲的医保卡先后为母亲买药34次,报销药费11376.64元。

案发后,邹某和女儿退缴赃款11376.64元,并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以罚款22753.28元。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母女俩拘役3个月,各处罚金2000元。

幸亏老周长期卧病在床,虽意识清醒,却无法说话,他对妻女使用自己医保卡的事全然不知,否则,也一样难逃罪责了。邹某以丈夫的身份报销的一万多元,属于医保中统筹基金里的钱,这是是骗保行为啊!

可是邹某哪懂这些,以为是自家的卡没问题,结果稀里糊涂地竟然犯了罪。这事大家以后可得引以为戒!注意啊!

三、欠钱不还也背叛!

您觉得惊讶吗?这是真事儿。可不是吓唬人。熊某因为欠钱不还,在法院判还钱之后,还是拒不还钱,最终被法院判决犯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获刑1年零6个月。

事情是这样子的,熊某欠顾某140万,拖了三年不还,顾某无奈之下将熊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熊某在判决书生效十日内还钱,熊某仍旧赖着不还。顾某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随后查封了熊某名下的房子和车子,熊某答应用房子抵债,却不配合交房,暗地里还把车子抵押给了别人。

熊某自以为聪明,但不想聪明反被聪明误,稀里糊涂踏进犯罪的雷区!如果法院判了还钱,你也有钱,可要留点神!

四、替考被判刑,新鲜吧!这是真事

今年1月14日,北京海淀区法院当庭宣判:候某、虎某犯取代考试罪,处拘役1个月。替考,多大点小事儿,当初这两个人怎么也没想到这竟然是犯罪。

我因为乐于助人,曾经看一个同学怎么也考不过,替他考过了。现在可不敢了。一位是枪手、一位是雇主。原来虎某参加考研,感觉自己心里没底,就通过他人找到枪手学霸候某,并答应事后重金感谢。没想到候某一进考场就被监考人员逮个正着。

当天就被公安机关抓获。虎某得知后惊出一身冷汗,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再三思量后决定自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以前您对当枪手、雇人替考这事儿可以不当回事儿,但去年11月1日刑法中增加了考试作弊的犯罪。这不,候某和虎某成了以身示范的第一例,结果是害人害已啊!

五、超速、超速、超速就是犯罪

校车、客车超员、超速是犯罪!超速、超速、超速,看清楚了啊,不是撞车,超速就犯罪。以前驾车超员、超速,如果没出严重的交通事故,不会和犯罪扯上关系。

以前知道醉驾是危险驾驶罪。但是您知道吗?从去年11月1号开始,开校车或客车,严重超速或超员也是犯罪,并且判刑的不仅是司机,如果车辆的管理者和所有人负有直接责任,也要一起定罪判刑。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事业的朋友们,要给您提个醒了,千万别一不留神走上犯罪道路啊!#p#副标题#e#

六、销售注水肉被判刑15年!

杨某是个体经营者,想多赚钱,在增加份量上动了点脑筋:把好好的猪肉变成注水猪肉,增加的份量就能变成口袋里的真金白银,他为自己的聪明兴奋得睡不着。于是一发不可收拾,先后买出去50万斤注水猪肉。让他没想到的是,注水肉还给他换来15年的牢狱之灾!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杨某有期徒刑15年,罚金280万元。

怎么这么糊涂啊!多少真金白银也换不来自由,一家老小的日子可怎么过?杨某泪往肚子里流,肠子都悔青了!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经商的朋友们,依法经营方能家业都兴旺!

七、拖欠工资也能坐牢

拖欠工资也能坐牢,哎呀吗,这老板还敢干吗!发生劳资纠纷不奇怪,但这位老板因为拖欠工资被判刑1年3个月,实在是糊涂得可以!

方某开了个服装加工厂,先后聘用17名工人。工厂开办一年多,因经营不善,拖欠员工工资近7万元。后来方某竟然躲起来,将手机关掉玩起“失踪”,工人们无法拿到工资,向劳动局投诉,劳动局给方某下达了《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方某到期仍不支付。

方某恶意欠薪,结果是判了刑、罚金2万,工资还要照付。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八、非正常上访会犯罪!

其实有些事有正常的解决程序,也有正常的解决办法,可有人认为上访能解决一切。这不,徐某因为不该上访的事,到了不该去的地儿上访,犯了罪。

徐某的丈夫是某集团员工,派遣到国外工作期间患病,回国医治一年后死亡。徐某对丈夫单位的善后处理不满,多次去北京天安门上访,被北京市公安机关查处并训诫1次。后来善后处理问题与单位达成协议,徐某在协议上签了字,领了补偿款。

事后,徐某又反悔,多次到天安门、中南海等非信访接待场所上访,公安机关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但徐某仍不悔改,又到天安门非正常上访,最终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

九、微信传谣是犯罪!

千万别犯糊涂,见信息就转发!去年9月,浏阳有四人因为在微信朋友圈转发“有犯罪团伙来浏阳抓儿童、挖器官”的谣言被拘留罚款。幸亏事情发生在去年11月1日之前,否则,就不是拘留罚款,是犯罪判刑。

刑法修改后,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那都是犯罪。

十、踹警察一脚,也犯罪!

从前看过这么个新闻:九零后泼辣女,护夫心切脚踹民警裆部致伤被抓。这个泼辣女子,在交警查处丈夫酒驾时,踹了警察一脚,犯了妨碍公务罪。因为踹的是警察,并且是在执行公务的警察。

如果对警察的处罚不满意,可以按程序维权,千万不要暴力袭警。一时冲动,换来坐班房,实在是糊涂得一塌糊涂!尤其是刑法修改后,暴力袭击正在执行公务的警察,按妨碍公务罪从重处罚,最高可判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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