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文网>知识>知识百科>法律知识

非预购房的期房不可以转让【通用2篇】

人们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那么期房可以转让吗?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期房转让的相关法律知识

期房的优势

(1)先期预购,户型、位置利于选择。由于订的是未竣工的房屋,销售工作刚刚开始,开发项目的所有房型都有,朝向好的户型也在其中,购房者有了比较大的选择余地。

(2)价格能给予较大的优惠,一般为5%~10%,甚至更多。开发商开发一个楼盘一般需要1年~2年的时间,甚至更长。为了及时收回现金,对购买期房持极大的欢迎态度。

(3)付款轻松,随施工进度付款,一般分为三次。首次付款时间为取得预售证时,一般仅付1万元~2万元的定金和总房款10%左右的首期房款;第二次付款时间是工程进行到一半时,付款额约为总房款的60%;第三次付款时间为房屋已经交工或即将投入使用时,购房者将余下的款项付完,同时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也可选择按揭付款。如果是一次性交付全款,可获得更大的优惠。

(4)工程质量随时可见,便于监督和提出意见。从付完定金的那一刻起,购房者就可随时去观看工程进度,对于房屋结构、墙体构造、水暖电等设备管路、管线、接口这些建好以后不易观察的部分,这时都可一览无余。

看过“非预购房的期房不可以转让”的人还看过:

非预购房的期房不可以转让

由于不动产买卖的特殊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能转让:(六)、未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但该条限定的是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不动产,并未涉及”楼花”。


非预购房的期房不可以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但是国务院至今没有作出规定,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此也没有规定。最新的《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填补了这一法律空白。

该《办法》第四十四条,预购人在预售登记后、商品房竣工前转让其预购的商品房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

(二)已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将其转让预购商品房的情况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 转让预购的商品房的,预购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依照本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预售登记。

从法理上分析,预购房的转让不是房屋的转让,而是预购合同的转让,《办法》明确了与购房转让的合法性,同时对转让程序进行了规定。

合肥新政规定八种可退房情况,期房转让需满足的4种情形。

(一)8种情况下买卖双方可协商退房

1、因备案合同约定的原因导致交易双方解除合同的;

2、因买受人出国留学或定居的(需提交国外入学通知书或定居许可证明);

3、因买受人工作调动到外地的(需提交外地单位工作证明);

4、因买受人购房贷款未获批准的(需提交金融机构未批准购房贷款的证明材料);

5、因买受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意外急需医疗资金的(需提交救治医院的诊断证明);

6、在同一项目换购商品房的(需提交换购商品房买卖合同);

7、因买受人已故继承人申请退房的(需提交继承权公证);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4种前提下期房可转让

1、直系亲属、配偶之间变更买受人;

2、夫妻因解除婚姻关系,买受人需变更为另一方;

3、多个买受人共同购买商品房,其中部分买受人解除商品房买卖关系;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阅读

相关热搜

相关文章

【法律知识】热点

【法律知识】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