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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商进行资信调查的方法是什么热门2篇

资信调查指专业机构对企业的注册登记情况、股权结构、人力资源、经营业绩、管理水平、财务状况、行业声誉、以往信用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必要的时候进行实地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出具信用报告并对其信用等级给予评定。你对资信调查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资信调查的相关法律知识

会进行资信调查的方法

1、重大的信用决策

在企业日常的信用决策范围里,由于风险额度小,信用经理对于客户的情况比较清楚,利用常规的控制手段就够了。然而,问题通常会出现在一些重大的信用决策上,比如一笔超出日常交易量几倍的大额信用交易,再比如重大的投资和交易决策要在短时间内做出等等。这些情况有着共同的特点,就是金额大、时间短,交易双方不很熟悉且交易的理由看上去非常充分。有经验的信用经理往往在这个时候调用信用报告,在短时间内全面了解客户的背景,客户交易的动机和风险大小。

2、不同常规的交易条件

除了一些重大的信用决策以外,常规交易中不寻常的条件也应引起信用经理的重视,比如以前从未赊购的客户开始申请信用交易,其它行业的客户跨行业订货,以及条件和金额都超出正常水平的交易。这类交易情况应区别于欺诈行为,它对企业造成的影响是打乱了正常的信用额度发放。此时使用信用报告,信用经理可以在了解客户基本情况之外将信用审批纳入流程管理,从而全面考查信用发放是否符合公司利益并有助于开发潜在的长期客户。

3、客户基本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客户基本情况可能发生以下的变化,如业主变更、公司重组、兼并或收购、诉讼、新债权人出现等等。这些情况无疑将影响到客户的还款安排,对企业是否可以按期收回货款有重要的影响。信用经理此时调用信用报告可以清楚地掌握客户的变化情况。

4、年度的信用审查

信用管理严格的企业都会按年度对客户进行信用审查,每到这时企业信用部要对客户的信息进行更新,并重新评定客户信用等级。信用资信报告是一个自成体系的信息产品,它所收集的信息项目能够直接满足审核客户的需要,另外它还有成本低、时间快的特点。所以信用报告可以大大加快企业年度信用审核的进度,减少信用部门的工作量。

看过“对外商进行资信调查的方法是什么”

对外商进行资信调查的方法

资信是资产和信誉的简称。涉外资信调查是指在订立涉外经济合同之前,中方经营者对外国公司、经济组织或者个人的签约资格、资本状况、商业信誉、履约能力等,通过一定手段和途径的考察、了解。

根据当事人签订涉外合同内容的不同,涉外资信调查一般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对外商签约主体资格的调查。

(1)若外方是以个人名义与中方签约,则需了解该人按其本国法律是否具有法定的行为能力和相应的民事主体资格。

如:是否达到了订约的法定年龄;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是否已被宣布为禁资产人等。中方可通过要求签约人提供身份证明、法定地位、固定住所、营业地、委托权限、授权证书等证明材料来确定;

(2)若外方是以企业等经济组织的名义与中方签约,则需了解对方经济组织的性质、资格、所属国籍及登记注册地、法定名称、住所、营业范围、主营业地的详细地址、董事长和经理的姓名等事项。

若对方是公司,则还需了解该公司的性质。必须注意的是,在许多国家和地区,无论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经济组织还是有限责任公司,其登记成立与注销终止的时间都很快,有些甚至是为一时的商业急需而登记成立,业务活动完成就终止注销。要提防有些诈骗者用已经不存在的公司名义或者买来的“公司”名义行骗。

因此,签约前必须要求外方提供其所在国或所在地政府登记注册的合法证件副本或影印件,并通过我国驻外机构来确定其真伪。

二、对外商经济状况的调查。

经济状况是外商履约能力的标志,外商的经济状况包括注册资本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生产经营情况等几个方面。

(1)注册资本总额是外商在注册机构登记的资本数额,它是表示公司等法人经济组织依法成立必须具有的最低资本数额。

值得注意的是,许多外国政府对法人经济组织注册资本的最低额很少限制,仅有几百美元或几千美元注册资本的公司大量存在,一旦经营失败,仅以注册资本承担有限责任,不足清偿债务时便宣告破产来逃避债务;

(2)资产负债情况是表明外商经济状况的一个主要因素。

了解外商所负债务与其注册资本的比例,确定其是否属于负债经营。对外商的资本及负债情况的调查,可以要求外方提供经注册会计师核实的近期经营年报表和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以及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本信用证书;

也可以委托有关金融机构,由其根据业务代理关系委托外国代理银行代为调查外商资金情况;还可以要求外方提供其开户银行的名称、账户,由中方通过银行、咨询公司或其它途径(如:通过国外的专门调查机构、工商团体、华侨团体等)进行调查了解,必要时由外商提供经公证机构证明的担保证书;

(3)生产经营情况。

主要了解外商近年来的盈亏情况、产品销售情况以及在国内国际市场上竞争能力的强弱情况。对外商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潜力,可以通过从外商生产、销售数量和从事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等重要部门的雇员的人数、资历、报酬及他们的工作情况中得到估价。

三、对外商商业信用、信誉的调查。

外商的经营历史、经营作风、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履约信用以及与金融、政府、司法等机构间关系等情况,都是构成其商业信用、信誉的重要内容。

从某种意义上看,外商的商业信誉比外商的资本情况、经营状况、企业组织形式等更为重要。对外商的商业信用和信誉情况,可以通过我国驻外机构和与外商有业务往来的部门或人员,如:

外贸公司或专业公司、外方的供应商、外方公司挂牌的证券交易所等,进行沟通了解,也可以要求外商提供其过去活动成绩的记录资料,然后加以核实;还可以通过外商的出版物、外国政府及国际组织的有关文件、经济方面的世界性报刊、统计资料及权威性互联网站信息等途径进行调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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