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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交通安全知识(汇编2篇)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已成为威胁人类公共安全的最严重问题之一,必须要提高车主的交通安全知识。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车辆交通安全知识,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车辆交通安全知识——交通安全信号

(一)交通信号灯的种类

交通信号有灯光指挥信号、交通指挥棒信号和手势指挥信号三种。

交通信号灯是以不同颜色的信号来实现交通控制和安全的重要手段。交通信号灯分为以下三类十种。

1、指挥灯信号及其含意指挥灯信号主要用于交叉路口,它分为五种:

⑴绿灯亮。准许车辆、行人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直行的车辆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⑵黄灯亮。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右转弯的车辆和T形路口右边无横道的执行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⑶红灯亮。不准车辆和行人通行,但右转弯的车辆和T形路口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⑷绿色箭头灯亮。准许车辆按箭头所示方向通行。

⑸黄灯闪烁。车辆和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以上规定,均适用于列队行走和骑牲畜的人员。

2、车道灯信号及其含意车道灯信号主要用于多车道的道路和路口,有两种颜色。

⑴绿色箭头灯亮。本车道准许车辆通行。

⑵红色叉形灯亮。本车道不准车辆通行。

3、人行横道灯信号

人行横道灯信号主要用于城市的主要路口和快速道路,调节人、车混行的人行横道灯有三种:

⑴绿灯亮。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⑵绿灯闪烁。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

⑶红灯亮。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二)手势信及其含义

手势信号主要用于交通警察临时指挥车辆通行。手势信号分为三种:

1、直行信号

交通警察右臂(左臂)向右(向左)平伸,手掌向前,准许左右两方直行的车辆通行;各方 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放行的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2、左转弯信号

交通警察右臂向前平伸,手掌向前准许左方的左转弯和直行的车辆通行;左臂同时向右前方摆动时,准许车辆左小转弯;各方右转弯的车辆和“T形路口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3、停止信号

交通警察左臂向上直伸,手掌向前,不准前方车辆通行,右臂同时向左前方摆动时,车辆须靠边停车。

交通警察的指挥棒信号和手势信号在交通指挥中具有技术简单和使用方便的优点,也有优先适用的意义,也就是说,车辆和行人遇有灯光信号(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与交通警察的指挥不一致时,应首先服从或只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所有交通信号,包括各种交通信号灯,交通指挥信号和手势信号,其作用在于对平面交通路口各方向同时到达的车辆、行人交通流分配给以最有效的通行权,在时间上将互相冲突的交通流进行短暂分离,以便它有效地通过路口。

一切车辆和行人都必须遵守具有严肃法律性的交通信号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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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交通安全知识——车辆行驶规则

车辆行驶是指车辆受到一个朝前方向的推动力以克服各种相反的阻力,而使车轮滚动,牵引车辆向前运动的情形。车辆的行驶是多种状态的,因而必须遵守一定的规则。

1、确保安全和畅通的原则

确保安全和畅通是道路交通的基础,安全是通行的第一要求,一切车辆的通行都必须以安全为前提条件,遇有不安全因素出现时停止通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这是贯穿《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的基本原则。一方面从交通安全出发,考虑到我国地域广阔、人口众多,交通情况千变万化,一部法规不可能囊括一切情况,所以对《条例》没有规定但又可能出现的情况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以便人们在遇到《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没明确规定的情况时想方设法完全通行;另一方面也为在《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没有规定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提供分清责任的法律依据。

2、靠右侧通行的原则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驾驶车辆,赶、骑、牲畜必须遵守靠右通行的原则。靠右通行是指车辆在双向道路上行驶时,从道路的右侧通行,这是交通管理制度中的又一项重要内容。 现在世界上对车辆的行驶主张分为两派,一派以英国为首的少数国家称为海岛派,车辆方向盘在车右边,实行左侧通行;另一派以美国为首的大多数国家称为大陆派,车辆方向盘在车左边,实行右侧通行。靠右行驶还是靠左行驶,这是由人们的习惯决定的。我国在1946年1月1日前曾左侧通行,后来根据大多数汽车的方向盘在左面的实际情况,为便于驾驶员与对向会车时目测安全间距,于1946年1月1日起实行右侧通行。

3、各行其道的原则

各行其道是指交通参与者(行人、车辆等)只能在交通法规规定的道路上或专用道上行进,不得随意侵入对方行经的道路。各行其道的基本内容是人车各行其道,各种类型的车辆各行其道。

各行其道是解决交通参与者之间速度悬殊,人、车混行,车种混行和平面混行重要手段。目的是保障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使交通秩序井然有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4、服从指挥的原则

服从指挥是指交通参与者应服从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指挥,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在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与交通警察的指挥不一致时,应首先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在任何情况下均应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如无交通标志、道路堵塞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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