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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下面,读文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来历,欢迎大家阅读。
1898年,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1936年,建立了全美的消费者联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种反映消费者利益和要求的组织,在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出现。在此基础上,1960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宣告成立。之后,消费者运动更加活跃,许多发展中,有些国家也建立了消费者组织,使消费者运动成为一种全球性的社会现象,全世界已有90多个国家共300 多个消费者组织在开展活动。
1962年3月15日,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有关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寻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4项权利,即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和呼吁的权利。随着消费者权利保护工作的开展,肯尼迪提出的4项权利和国际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另外4项权利,即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和在健康环境:
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此后,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
1985年4月9日,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促各国采取切实措施,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1984年12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协会。
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的编导们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
2010年1月30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开办315晚会新浪官方微博。
中国消费者协会是政府部门主导发起,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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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同时,选择这样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引起重视,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下面,读文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历年主题,欢迎大家阅读。
消费与服务,并将围绕这一年主题开展消费教育、消费咨询及宣传等系列活动。中国消费者协会会长王众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共同为2010年年主题揭幕。
中消协表示,确定“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就是强调消费维权工作要紧密围绕拉动消费、扩大内需,做好服务工作。其中的“服务”主要包含三方面内容:一是服务广大消费者;二是服务经济发展;三是服务社会和谐。
中消协称,确定“消费与服务”为年主题的主要依据有,一是关注民生,服务广大消费者的需要;二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经济发展的需要;三是强化消费维权理念,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2013年,中消协将围绕这一年主题,开展包括消费教育、消费者评议、比较试验、消费者满意度测评等在内的一系列活动。
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2011年维权活动的年主题为“消费与民生”;主要有三方面的涵义,首先,强调消费需求是保持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是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其次,强调改善民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制定消费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第三,强调消费维权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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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1983年开始的,固定在每年3月15日的国际性纪念日,目标旨在保护国际上的消费者的权益,那么,它的由来是什么呢?下面,读文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欢迎大家阅读。
⑴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⑵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
⑶搜集消费者的意见并向企业反馈
⑷大造舆论,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形成舆论压力,以改善消费者的地位
⑸参与国家或政府有关消费者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并要求政府建立消费者行政体系,处理消费者问题
⑹成立消费者团体,确立消费者主权
⑺加强消费者国际团体及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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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宣传主题,深入纪念“3.15”这一消费者自己的节日,促进和谐社会发展,下面,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欢迎大家阅读。
一、活动名称:××市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
二、活动主题:消费与服务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县、区政府、市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名单附后)。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消协,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
四、活动安排、活动内容。
从1月12日至3月2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组织筹划阶段(1月12日至2月12日)拟定活动方案,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召开政府消费维权工作组委会暨市消协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系列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并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任务。
第二阶段为活动实施阶段(2月23日至3月20日)
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消费者代表参与有关部门对食品加工企业、超市的检查。
2、开展“诚信承诺企业”入盟和“一会两站”发展工作。
3、召开“3•15”新闻发布会,披露十大消费投诉案例。
4、市领导发表署名纪念文章。
5、编印维权知识宣传册。
6、召开年主题宣传活动座谈会。
7、开展“移动杯”我的维权故事评奖活动。
8、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9、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及广场演出,维权知识有奖竞答。
10、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11、建议市人大开展对公用企业落实《消法》、《条例》情况进行视察。
12、开展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质量、邮政服务质量调查活动,并提交调查报告。
13、办好投诉聚焦、《生活“3•15”》栏目,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3月23日—3月26日)
各单位要对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如实填报统计表,并于3月26日前书面报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五、具体要求:
1、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宣传活动。按照活动安排表组织、落实各项活动。
2、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活动安排表的要求,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
3、各级消协组织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与新闻媒体配合,保证宣传的广泛性、实效性。
4、“3•15”宣传活动是公益活动,不得借“3•15”现场咨询活动从事赢利性的商业行为。
5、各咨询点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所需物质由各咨询点牵头单位负责落实,并做好现场布置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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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迎接和纪念第3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更好地宣传贯彻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充分宣传“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组织开展隆重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下面,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策划,欢迎大家阅读。
活动目的:大学生从高中走进大学,没有接触过社会,对社会上的秤也不太清楚,防卫意识比较缺乏。校学生会权益部策划“校园公平秤,走进你我他”活动,希望借此对校园内的商家进行一下规范化整理,对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即使没有问题也可以让大家提高警惕,同时提高在校大学生的防卫意识。力求为广大学生营造一个绿色安全的消费环境,使得学校的市场能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服务。
活动前期工作安排:
(1)联系西桥工商所,希望他们提供公平秤活动器具
(2)在校内做好宣传,使更多同学参与活动
(3)和校园各摊点老板们商量说明此问题,做好配合工作
活动开展:
(1)正式开展活动,安排部门成员协助工商所工作人员对各大餐厅小卖部例行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查,帮助规范各店
(2)对水果摊点的电子秤、铁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打击非法盈利的行为
(3)向广大同学了解此次活动他们的感触及建议
活动结束:
(1)做好同学们的意见汇总和活动总结
(2)向工商所表示谢意,并汇报我们的工作状况
向学校反映师院商铺经营的现状,以及应该改进的地方
活动时间:3月13日 8:30——12:00
活动地点:达理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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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下面,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简报,欢迎大家阅读。
3.15上午,县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和经销企业,在北山广场开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宣传法律法规,提升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消费与安全”。县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组织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通过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台、悬挂条幅、组织秧歌队表演等形式,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展示假冒伪劣商品,同时现场接待消费者咨询、投诉。一些公共企业、农资、家电、药品、茧产品等企业也参与到活动中来,现场宣传了他们的售后服务工作。
活动中,消费者协会咨询投诉台、农资、烟草真假商品展示台前聚集了大量市民,他们纷纷前来维权、学习辨别假冒伪劣商品的知识。活动中共发放维权和针对农民春播、春耕等方面知识的宣传单一万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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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下面,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口号,欢迎大家阅读。
1. 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2. 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3. 关注消费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
4. 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5. 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6. 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7. 宣传消费政策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需求
8. 推动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
9. 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10. 优化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增长
11. 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12. 优化农村市场环境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13. 科学文明健康消费
14. 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15. 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16. 加大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17. 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8. 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19. 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公民科学合理消费
20. 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21. 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22. 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23. 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24. 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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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下面,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欢迎大家阅读。
一、主要工作
(一)政府重视,全社会积极参与。
为了把今年“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纪念活动抓紧、抓实、抓好、抓出特色、抓出亮点,XX市工商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3·15”活动方案,并及时向自治区工商局、XX市政府相关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取得各级领导的支持。制定了《关于印发<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市局党组书记、局长马耀华任组长的“3·15”活动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主管局长具体抓、相关职能科室协作抓”的工作格局。各县(市)、分局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活动的相关情况,并以政府名义转发“3·15”活动方案,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了工商牵头,质监、药监、公安、卫生、司法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组织体系,为全面按计划开展“3·15”系列活动奠定了坚实基础。3月15日20时,在银川电视台首次播出XX市政府副市长杨有贤发表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电视讲话。
(二)多措并举,力推消费维权社会化。
一是举办“我们共同行动---3·15主题直播晚会”。联合XX市委宣传部、XX市广播电视台等九个部门于3月14日晚举办了第二届“我们共同行动---3.15主题直播晚会”,晚会贯穿着消费维权、食品安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等内容,XX市工商局权威发布了《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和《XX市消费者十大申诉热点》,4名接听晚会热线的工作人员现场耐心为消费者答疑解惑,受理投诉,展示了工商系统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新形象。据统计,晚会现场共接听消费者热线500余次,受理消费者申诉115件。XX市电视台公共频道、生活频道、宁夏信息港(网络)、宁夏新闻网、新浪微博、新闻综合频率、交通音乐频率等媒体进行全程同步直播,@银川政务微博、华兴时报、银川晚报、新消息报等媒体共同参与报道。
二是多部门共同参与,形成消费维权合力。为了积极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化水平,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XX市工商局除积极组织协调全面落实各项工作外,还邀请了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物价局、出入境检验局、烟草专卖局、盐业管理局、邮政管理局、团委、新闻媒体等19家相关维护消费者权益单位共同参与了现场咨询服务活动。由于参加的部门多,涉及的范围广,彰显了全社会共同承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营造了全社会携起手来为“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惠及民生、促进和谐”而共同努力的和谐氛围。
三、以多样的形式为纪念活动注入了活力
XX市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紧紧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开展了“十个一活动”,即:编辑了一本3·15《消费维权》特刊、举办了一场诚信企业大联展活动、搭建了一个多层次立体宣传平台、举办了一场主题日纪念活动、开展了一次问卷调查、举办了一次假冒伪劣商品曝光活动、举行了一次假冒伪劣商品销毁活动、开展了一次预付费消费研讨活动、举办首届XX市消费品博览会、开展了“霸王条款”消费者评议活动。使整个活动鲜活而生动。
——编印一套消费教育引导丛书。今年“3·15”来临之际,XX市消费者协会结合消费维权工作实践,有针对性地编写了一期《“3·15特刊》5000册和《银川3·15国民消费指导》20000册。紧扣党和国家的惠民方针和政策,涵盖了工作动态、申诉热点、消费调查、消费评论、法律法规知识释解、消费安全知识问答等内容,全面展示首府工商和协会消费维权的目标和消费安全导向。
——举办了一场诚信企业大联展活动。组织多家诚信企业在南门广场开展联展活动。宣传诚信企业和品牌产品,帮助消费者识假辨假,丰富消费者安全消费的知识。这次活动不但为消费者带来实实在在的指导和帮助,而且扩大了工商系统消费维权的社会影响力。活动当天,参观联展活动的约有5万人次,企业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
——依托新闻媒体,构建一个多层次宣传平台。从2月中旬起,市局通过媒体对3·15活动动态及消费维权等整体工作进行连续报道,并在宁夏日报、新消息报、法治新报、宁夏广播电视报、新华网、银川电视台、银川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分层次报道了XX市工商局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十大典型案例、十大消费申诉热点。3月15日,邀请区、市17家新闻媒体30余名记者对主会场启动仪式、宣传咨询、企业联展、假冒伪劣商品销毁现场、送法下乡等活动进行了专题采访报道,使记者零距离接触工商,宣传工商,扩大了宣传效果。据统计,3·15活动期间,共接待相关媒体记者210人次;全市工商系统共组织3·15宣传专版36块,在各大媒体发表文章281篇,新华网及其它网络20篇,电视新闻报道64条,电视专题节目58期,广播专题节目41期。
——开展了一次公共服务行业满意度调查活动。按照自治区工商局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XX市工商局针对全市公共服务行业开展了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活动。活动采取随机选取调查对象的方式进行,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国家公务员、个体工商户、在校学生等不同领域的消费群体进行问卷调查,对调查表中所列的供水、供热、交通、通信、银行、保险、物业、景区等公共服务行业消费满意度进行综合评价。此次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2000份,回收2000份,回收率100%。
——举办一场“3·15”主题日纪念活动。3月15日上午,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XX市工商局、XX市消费者协会,在南门广场隆重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纪念大会。自治区工商局、XX市政府等相关领导参加了纪念活动。大会由XX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马耀华主持,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王峰发表了讲话,党组成员、副局长杨京公布了全区2011年度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十大维权典型案例”,党组成员、副局长兰德政公布了全区2011年度“十大消费申诉热点”,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店长张仕茂代表诚信食品经营企业做诚信经营承诺,与会领导向消费者代表赠送“消费与安全”消费指南手册。会议结束后,与会领导参加了“消费安全人人有责”万人签名活动,视察了XX市工商局组织的宣传咨询活动、假冒伪劣商品识别及名优商品展示,并分组深入XX县局、XX县局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XX市工商局联合电视台、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抽调10名工商干部和10名维权律师组成大型咨询服务团队设立“工商卫士、维权律师315消费维权现场咨询服务点”,现场咨询、受理消费者申诉,2辆执法车4名执法干部随时待命处理现场投诉任务。活动中,共接待群众咨询近万人次,现场受理消费者申诉17件,散发宣传材料15000余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开展一次假冒伪劣商品曝光活动。活动当日,市局在南门广场主会场设置咨询台,联合兴庆一分局、兴庆二分局、金凤分局和西夏分局开展假冒伪劣商品曝光活动。展示的商品有食品、保健品、烟、白酒、干红葡萄酒、化妆品、日用品、家用小电器等8个种类21组样品,12名工商执法人员和厂家专业人员耐心细致地向消费者介绍真假商品的对比和区分方法,共接待近
千名消费者咨询。
——开展一次假冒伪劣商品销毁活动。3月15日上午,XX市工商局在河东垃圾填埋厂举行了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此次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包括食品、农资、洗涤用品、建筑装饰材料、电子产品、出版物、文化用品等共计11个大类、33个品种、价值86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起到了有力震慑违法行为、打击不法分子、净化市场环境的作用。
——开展一次预付费消费研讨活动。全市各级消协讲解组织开展了预付式消费等研讨活动,推动了相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度的完善,规范行业经营行为,促进行业服务水平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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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全面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下面,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3.15消费者权益日表彰会议演讲稿,欢迎大家阅读。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并邀请各界领导和我们企业代表、个体工商户代表共同举行纪念活动。借此机会,我代表XXX工商局及全体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受到表彰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表示衷心祝贺。
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将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大举措。我们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将围绕这一主题,认真履行职责,把“健康·维权”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生命健康问题一直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在与消费者权益有关的案件中,因食品、药品等质量问题造成的侵害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的案件极为突出。因食品安全问题致人伤残甚至死亡的大案要案时有发生。如前些年发生的山西、贵州假酒案,去年发生的安徽阜阳劣质奶粉导致儿童死亡的案件更是震惊全国,惊动了中央领导。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受到侵害的还体现在交通、医疗、娱乐、住房等各个方面。因此,强化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的保护力度,就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开展“健康·维权”这一活动的基本涵义是:所谓“健康”是指人的生命健康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生命健康权是人最基本的权利,也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生命健康权以人的生命安全为基础,健康是生命安全的更高层次。所谓“维权”,就是要维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它是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重中之重。确定“健康·维权”活动年这一主题,目的是在保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培养消费者生命健康意识的同时,促使消费者包括全社会各个方面都能够高度重视生命健康权的保护问题。只有作为消费者主体的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真正得到保障,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和目标才能得以实现。
党和国家非常重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并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纳入基本人权进行保护,在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从指导思想上的以人为本,到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等,无不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人民群生命健康权的重视和关心。在过去的一年里,工商部门在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加大对食品消费安全的专项整治活动中,共收缴假冒伪劣食品90余个品种,1473个计量单位,物品标值达1·5万元。其中收缴劣质奶粉269袋,过期饮料138瓶,过期食品172公斤。为了达到标本兼治,还同经营食品的超市、批发部以及酒店餐厅鉴定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对以食品为重点的重要商品,全面推行了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帐制度,销售商品信誉卡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市撤柜制度等,努力营造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但是由于多种原因,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任务还十分艰巨,侵犯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的问题还十分突出,今年工商部门将继续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的惩治力度。同时全面落实食品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帐制度,商品信誉卡制度和不合格食品退市撤柜制度,建立健全食品消费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买得称心,吃的放心。县消费者协会也要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健康·维权”消费观教育,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投诉意识。同时,还要做好有关生命健康的消费警示、提示工作,对损害生命健康的产品、服务和不法经营信息及时公开曝光,防止消费者上当受骗。
切实维护好、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是工商部门的重要职责和光荣使命,同时也是所有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共同责任和社会义务。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同构建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借此机会,我向全县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朋友们提几点要求:一是继续深入开展诚信建设示范活动,大力加强以诚实信用为核心的职业道德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公平竞争、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对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来讲,诚实守信既是商业道德,也是经营品牌,更是聚财之本。人无信不立,家无信不和,业文秘114,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宁。人际交往讲信用,企业生存发展靠信用,生意兴隆要靠信用。建立和谐社会,营造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也需要信用来支撑。因此全县企业和个体经营者都要树诚信新风,倡诚信理念,做诚信楷模,把企业利益、个人利益同国家利益,消费者紧密联系起来,在各项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诚实信用的职业道德,绝不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绝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以次充好,不以假充真,不短斤少两,不利用虚假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利益。二是深入开展以开放促发展的自我教育活动,紧紧围绕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开放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尤其是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思想的大解放,观念的大更新,促进市场大开放,经济大发展。各级个私协组织要认真组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扩大开放,加快发展的大讨论,强化对封闭保守必然导致落后,开放合作才能促进发展的认识,彻底清除以我为主的排外思想,目光短浅的封闭行为,牢固树立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开放意识,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坚持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不动摇上来,坚持开放这个总体目标不动摇上来,敞开门户,扩大开放,欢迎竞争,促进发展。
在新的一年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继续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重点,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力度,加大农资市场监管的力度,加大注册商标保护的力度,加大对商业欺诈行为打击的力度,加大重点商品和重要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大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执法力度,大力营造公平竞争、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全体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将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服务发展”的指导思想,大力弘扬“履诺守信、高效便民”的服务理念,努力践行“以人为本、消费者、经营者至上”的监管思路,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以队伍教育整顿为突破口,自觉摆正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执法者与经营者的关系,监管执法与促进发展的关系,切实纠正公仆与主人错位,管理与服务错位,权力与责任错位的传统观念和监管方式,树立以人为本的监管理念,端正监管执法的指导思想,改进监管执法的方式方法,营造与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平等相待,和谐相处的监管氛围。在思想上尊重经营主体,在感情上贴近经营主体,在工作上帮助经营主体,在坚持依法监管的同时,积极为经营主体提供服务,由过去的“对立执法”走向“和谐监管”。同时在监管执法活动中坚持人性化管理,亲情化服务,实行专项检查事前告知,重大监管行为举行听证,不搞突然袭击,不搞强迫命令;旗织鲜明地支持经营者依法维权,积极提供法律授助,促进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继续坚持“初犯者教育、偶犯者轻处、重犯者重罚”的执法原则,做到教育、引导、监管有机结合,促进市场监管执法执能的有效发挥。在这里我也诚恳地文秘 114,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请求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对我们工商人员循私枉法,以权谋私行为进行投诉举报,以利于我们不断地改进工作,加强管理,带好队伍,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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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进一步维护我市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服务。现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下面,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欢迎大家阅读。
一、活动名称 :××市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
二、活动主题: 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县、区政府、市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名单附后)。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消协,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
四、活动安排、活动内容。
从1月12日至3月2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组织筹划阶段(1月12日至2月12日)拟定活动方案,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召开政府消费维权工作组委会暨市消协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系列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并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任务。
第二阶段为活动实施阶段(2月23日至3月20日)
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消费者代表参与有关部门对食品加工企业、超市的检查。
2、开展“诚信承诺企业”入盟和“一会两站”发展工作。
3、召开“3•15”新闻发布会,披露十大消费投诉案例。
4、市领导发表署名纪念文章。
5、编印维权知识宣传册。
6、召开年主题宣传活动座谈会。
7、开展“移动杯”我的维权故事评奖活动。
8、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9、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及广场演出,维权知识有奖竞答。
10、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11、建议市人大开展对公用企业落实《消法》、《条例》情况进行视察。
12、开展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质量、邮政服务质量调查活动,并提交调查报告。
13、办好投诉聚焦、《生活“3•15”》栏目,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3月23日—3月26日)
各单位要对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如实填报统计表,并于3月26日前书面报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五、具体要求:
1、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宣传活动。按照活动安排表组织、落实各项活动。
2、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活动安排表的要求,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
3、各级消协组织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与新闻媒体配合,保证宣传的广泛性、实效性。
4、“3•15”宣传活动是公益活动,不得借“3•15”现场咨询活动从事赢利性的商业行为。
5、各咨询点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所需物质由各咨询点牵头单位负责落实,并做好现场布置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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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销毁“过期”的忧虑;掩埋“变质”的烦恼;丢弃“腐烂”的霉运;举报“超标”的压力。为了生活清新,打倒“生活垃圾”,吓跑虚情假意,祝3.15快乐。下面,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消费者权益日快乐的短信祝福语,欢迎大家阅读。
1、广大消费者注意了,3.15到了,一定要记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炼就一双“火眼金睛”,坚决抵制坑蒙拐骗,坚决杜绝假冒伪劣。祝你消费物超所值,生活幸福美满!
2、3.15要维权,四个不要记心间:一 购物千万别攀比,货比三家要多问。二 上班挣钱不容易,促销广告你别信。三 上门推销别上当,地摊商品无三包。四 三无产品别购买,购物记得索发票。
3、经过我层层把关,严格检验,已鉴定你为“快乐多,幸福多,挣钱多”的三多产品,315消费者维权日,愿你快乐多一倍,幸福多百倍,挣钱多万倍!
4、我对你的友情,不含任何添加剂;我对你的祝福,纯绿色无公害。我要送你一份快乐,货真价实,我赠你一种幸福,品质优良,我要给你一袋好运,服务周到。消费者权益日,我可是“守法商贩”哦。
5、一年一次三一五,消费权益都维护,关心衣食和住行,身体健康得幸福。无忧消费要记住,祝你3.15快快乐乐消费吧。
6、3.15又来到,消费者权益受保护,不法商人无处逃,去消费,多留心,慧眼辨真假,留心生产期,讲诚信,保质量,这样的商人人人夸,共创诚信市场,幸福你我他。
7、3.15到,消费者合法权益定要保,造假技术越来越高,买东西可要把眼睛擦亮了,低廉假货咱不要,消费环境越来越好,健康生活步步高!
8、3月15又来到,商家促销好热闹,调价之前先提高,你可一定要看清了,产品包装有门道,早产出厂你别要,合理消费很重要,维护合法权益记住了。
9、 消费者和商家,该是并蒂两朵花,若是商家良心坏,举报投诉去揭发,坚决制裁不饶他。赔偿罚款令改正,不让世界有虚假,绽放消费幸福花。祝3.15快乐购物,开心回家。
10、 今天已经是3.15了,你到底检测好没有,在这样下去,我们都没有办法卖了。怎么我们的柴米油盐酱醋茶会不过关,我们的明明是正品,怎么在你手里会不合格。不对,我看你才是伪劣产品,要知道,《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维权,要维护的不止是消费者的权益,还有我们商家的权益。
11、 一年一度3.15,保真时刻随时要,购物不可图钱少,货真价实才是好,雾里看花要看好,慧眼识真很重要。3.15到了,愿购物的你开心快乐……
12、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愿你通过幸福部门检验,生活中都是幸福优质产品,心情都是快乐最佳产品,永远没有烦恼次品,祝你人生充满吉祥免检产品。
13、 冷饮部广告售新品:“心痛的感觉”20元一杯。顾客好奇买了一杯,喝完突然有种心痛的感觉--原来就是一杯白开水。冷饮部广告再售新品:“绝对值”10元一杯。顾客好奇又买一杯喝,喝完一回味,嗯,绝对值--比上一杯便宜的白开水!
14、 315打假日,经过对你进行秘密跟踪调查发现,你居然是三无产品--美的无理由、帅的无条件、幸福的无限期,消协竟然也不管,那我只好祝你幸福永远!
15、你漂亮如花,你温柔大方,你身材一级棒,你人见人爱,你无可挑剔,3.15提示你:以上全是‘假’话,呵呵,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愿你开心快乐,笑口常开。
16、3.15消费者权益日,销毁“过期”的忧虑;掩埋“变质”的烦恼;丢弃“腐烂”的霉运;举报“超标”的压力。为了生活清新,打倒“生活垃圾”,吓跑虚情假意,祝3.15快乐。
17、今日3.15,愿你的幸福经得起打假,生活处处都如意;快乐经得起检验,心情时刻无忧烦;祝你3.15用不着维权,幸福甜蜜每一天!
18、妻子:“老公,超市XX牌面粉打特价了!”丈夫:“多少钱?”妻子:“10kg 36.5元。”丈夫:“没打特价时34.5元。”
19、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经调查,我对你的爱是全心全意的,没有一点假;我对你是一往情深的,没有一点虚;专家特此声明,让你幸福快乐是我最大的职责!
20、315维权日,有人向消协投诉,说其吃的螃蟹炒年糕,只有半个螃蟹,故向经营者提出要求赔偿,经营者不同意,经营者反驳说:如果有人吃一碗牛肉汤面,是不是经营者该放一只牛到碗里呢?如果你要买老婆饼,是不是经营者要白送一个老婆呢?
21、3.15,消费者、权益日,讲诚信、反欺诈,多学习、长慧眼,用科技、去打假,用绿色、去消费,用智慧、去维权。祝福你,好运气,买真货、购好货,如遇到、假次货,定维权、不手软,多开心、永快乐。
22、骗人的商家,骗得了一时,骗不了一世;伪劣的商品,混过了今天,混不过明天;利益的保障,不只在眼前,还要到以后!315维权日,祝你永远做个快乐消费者!
23、我用“安全”为你买的食品做一个保障,我用“耐用”为你买的家电做一个外壳,我用“保色”为你买的衣服做一个外罩,再用“信息”让你的315多一份安心!
24、315消费者维权日,请维护好肖像权,皮肤滋润又光鲜;请维护好健康权,身强体壮健康伴;维护好快乐权,开心快乐多赚钱;维护好幸福权,吉祥如意好运连。
25、保护消费权益真重要,低廉假货产品不出鞘,人类消费环境保护好,健康生活才能步步高,祝消费者权益日健康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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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建设诚信社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下面,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315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稿,欢迎大家阅读。
各位,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所以我的题目是“诚信·维权,我的责任”。
前几年中国大地上流行着这样一首歌,歌中写到:“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经披露说,那英唱的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而今天正是所有消费者扬眉吐气的日子!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诚信和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到了1983年,这一天就被定为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91年3.15来到了中国,1994年,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而今年恰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诞生十周年,中国消费者也迎来了她二十岁的生日。在这样一个有特殊纪念意义的日子里,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3。15主题为"诚信·维权"。
诚者无疆,信者无畏。《水浒传》里有个经常冒充黑旋风李逵打劫的李鬼,如今已经成了假冒伪劣的代名词。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李鬼”确实不少:"板蓝根"能成"娃娃参","白醋"能成"青霉素"……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草,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长出的不是草而是萝卜缨子!李鬼们的粉墨登场一方面是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不讲诚信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这几年砸汽车,砸空调的新闻越来越多,前段时间又有消费者闹出来想焚烧自己的笔记本电脑的事情。除了焚烧笔记本电脑,国内还有类似砸某类手机的说法,并且这种说法被一些消费者冲动地演绎成了:"xx手机,今年你砸了没有?"这样一句似乎是很流行的说法。这种意图以损坏产品来引起关注、以至于问题得到解决的事件越来越多。但是,这种做法恰恰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的危险和伤害,其一,这一砸的刹那虽然解气和痛快,但是痛快是痛快了,但是砸掉的还是自己的东西;其二,有些产品和有些问题经这一砸就没有证据了,证据都没有了,谈何要厂商赔偿损失呢。这种草率的做法是无益于问题的解决的。
回顾这十四年的维权之路,我们经历了从无法可依到十年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出台,以及在这之后一系列相关体系的逐渐完善。当今世界,没有哪个国家在十几年的时间发生过如此巨大和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改变了我们的生活节奏、生活方式,也改变着我们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从农民因为假种子,坑害一年的辛苦付诸东流,到今天的为了主张正义和合法的权利而打一元钱官;从开始为穿了三天就露脚指头的劣质皮鞋而到处投诉,到现在酝酿召开业主大会炒掉反客为主的,我们明显的感觉到作为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但我们同样不得不承认,这依然是一次艰难的长途跋。抬起头,目标总是离我们越来越近,而脚下的路却依然泥泞。我们不希望看到3.15"来临前后几天,李鬼们"西装革履楚楚动人",而其他时间照样玩着"猫逗老鼠"的游戏。不希望你我只有在每年的这个时候才想起自己还是一个消费者,还有着那么多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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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的重视,举办了关于消费者权益主题的晚会。下面,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315消费者权益日晚会主持词,欢迎大家阅读。
男:又是一年春风绿,又是一年3.15,3.15是百姓心声的愿望,它体现了执法者的努力,对于消费者而言,它是节日,对于经营者来讲,它是考验,对于政府来讲,它是行动!
女:不错!今年3.15的年主题是“消费服务”也就是要维护消费者生命健康的权益!这里的健康指我们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还有消费者的心理健康!!
男:XX年是奋力打造“实力辽阳、平安辽阳、诚信辽阳”战略目标的开局之年,引导消费者、服务经营者、构建消费者和经营者的信用平台,也是今年3.15的内容之一。
女:市委,市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于3.15都给预了充分的重视,今天到场的主要领导有:
男:还有:
女:下面请 讲话
男:现在我们提倡和协社会,它是靠法制、靠机制、靠协调进行理性维权的新思维,它表达了消费者、经营者、政府部门相互携手、打造安全、健康、和协的新生活的愿望!经营者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环节!下面请主办单位代表讲话。
演出部分:
女:愿我们的生活质量更高、愿我们的日子开门红。: 《开门红》歌伴舞。
男:把娱乐和实用结合在一起,做聪明的消费者,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指导消费者的消费,是全社会共同的职责。
女:在今年辽阳市工商局举办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百题万人有奖竞赛活动。它分别评出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下面有请宣布获奖名单!
男:下面有请观众抽出今天的特等奖
女:有请 歌手献歌!
男:维护消费者权益是一个永恒的话题,要利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身的权益是每个消费者都应具有的常识。下面我要向大家提出几道问题, 请您来回答!
女:下面请市消委会宣布获得XX-XX年维权十佳先进个人名单。
男:当你需要的时候,他们在你身后;当你无助的时候,他们在你左右,他们是旁人,但他们也是朋友!让我们将下面的歌献给这些维权的战士! 英子的歌!
女:辽阳市工商局、市消委会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提高消费者识假辩假能力,在全社会营造打假维权氛围的工作中,付出了他们艰辛的劳动!下面请工商局有关领导宣布XX-XX十大侵权案件!
男:每到3.15,我们都翘首以待,虽然有些沉重,但它毕竟是我们的希望!也许此时的歌会让我们轻快起来!! 歌手献歌!
女:下面继续现场问答,请观众做好准备,有纪念品相送!
结束部分:
男:让我们全社会共同的联合起来,把3.15活动不断的引向深入
女:保护好我们的权益,买的放心!吃的安全
男:为创建和协社会我们共同努力 !
女:健康维权、情系辽阳 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文艺晚会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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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义上的消费者指的是以个人目的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社会成员。你对消费者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消费者的相关法律知识。
法律意义
它为打击假冒伪劣、提高产品质量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质量不达标是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发展的致命弱点,特别是食品和药品类的质量。
当前质量问题仍十分突出,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的1993年第三季度产品质量抽查结果,抽查2300个企业生产的75类2737种国内销售的产品,合格的1976种,抽样合格率为72.2%,产品质量尽管有明显好转,但产品质量存在的问题仍不容忽视。
一是无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问题较大,在抽查的家用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电焊机等13类实施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证)管理的产品中,有70个产品系无证企业生产,仅16个合格,抽样合格率仅有22.9%;
二是部分中小及乡镇企业产品质量问题严重。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假冒伪劣行为仍十分猖獗,不仅面广量大,而且规模有扩大之势,有些地方甚至已形成产销假冒伪劣商品的“专业村”、“集散地”。有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能依照法律有效地治理假冒伪劣。
法律作用
它还是维护市场秩序的一个重要手段。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必须有完备的法制来规范和保障,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市场经济要求按照公平、平等的准则规范与调节各市场主体间的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消费者与生产经营者各自的利益驱动,二者的利益关系并不总是一致的,而常常会出现矛盾,消费者又往往处于弱者地位,其权益总是在不断受到侵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的权利以及消费者组织及其职能,以及消费者和经营者有关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和经营者应承担的责任等,这就以法的形式对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相互关系与市场行为作了规范,有利于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看过“消费者要如何正确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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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但是,消费者维权的时限是有规定的。下面一起学习消费者维权的时限规定的的相关法律知识。
由于这些原因,在现代经济条件下,消费者在强大的经营资本面前,呈现出显著无力的状态,少数生产经营者为了追求利润而不择手段,使消费者置身于丧失财产乃至生命的危险之中。因此,要对处于弱势的消费者进行保护。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一)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利于鼓励公平竞争,限制不正当竞争
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实际上就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必须限制和打击。如果放任经营者损害消费者利益,就会使广大合法、诚实的经营者的利益受到损害,污染竞争环境。
(二)保护消费者权利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供应短缺、消费者很难顾及到商品质量,对服务状态也无法提出较高的要求。这实际上是生活水平低下的反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保护消费者权利,让消费者能够购买到称心如意的商品和服务,就是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
试想,一个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服务时如果不能自由选择,如果他因不能自由选择而买到了假冒伪劣产品,如果他买到不合格产品而商店拒绝退换,甚至受到商店的欺骗时,他们会是一种什么感觉?
(三)保护消费者权利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和全社会的经济效益
在我国,假冒伪劣产品充斥于市,服务质量不高的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是缺乏对消费者权利的强有力的保护,缺乏对损害消费者权利的行为严厉打击和惩罚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如果政府能够切实保护消费者权利,那么,那些靠制造假冒伪劣产品,靠欺骗消费者赚钱的企业和个人就无法生存下去。
大多数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得到充分保护,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一种靠正当经营,正当竞争来提高经济效益的良好商业道德。这样就有利于促使企业努力加强管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提高经济效益,推动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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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消费者维权有多少了解?消费者权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下适应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赋给商品最终使用者享有的权利,那么关于消费者权益维护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消费者维权的相关法律知识。
(1)安全保障权
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身安全权,二是财产安全权。
(2)知悉真情权
是消费者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
是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
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的权利
(5)依法求偿权
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依法享有的要求获得赔偿的权利。
(6)求教获知权
是从知悉真情权中引申出来的一种消费者的权利。是指消费者所享有的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7)依法结社权
是指消费者享有的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8)维护尊严权
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批评权
是指消费者享有的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看过“消费者维权需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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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利,是指消费者在消费领域中,即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中所享有的权利那么你对消费者权利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消费者权利的相关法律知识。
经营者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消费者可依法向经营者索取赔偿。
《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分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商品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行为;
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6、不以自己真实名称或者标记销售商品的;
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的;
8、作虚假的现场演示或说明的;
9、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对商品价值做虚假宣传的;
10、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11、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不按约定条款提供商品的;
12、以虚伪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经营者有上述行为,消费者可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向经营者提出索赔要求,索取赔偿的数额应所按所购买的商品的价格和接受服务的费用双倍返还。
经营者有上述欺诈行为,又拒不接受消费者的赔偿要求,消费者可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提出控告,不能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看过“消费者的合法权利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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