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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是法哲学的基本问题之一。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1、行政违法及其分类
行政违法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犯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尚未构成犯罪的和为,可分为以下几类:(1)根据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行政主体的违法与行政相对方的违法。(2)根据行为的方式和状态的不同,可以分为作为行政违法和不作为行政违法。(3)根据行为的内容和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实质性行政违法和形式性行政违法。
2、行政责任的种类与方式
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通报批评;赔礼道歉,承认错误;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返还权益;恢复原状;停止违法行为;履行职务;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行政赔偿等。
公务员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通报批评;行政赔偿。
行政相对方承担行责任的具体方式有:承认错误,赔礼道歉;接受行政处罚;履行法定义务;恢复原状,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
3、行政赔偿案件处理程序及特点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收到受害人的赔偿请示书后,应首先对书中陈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审查和确认,自赔偿义务机关收到审请之日计算,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二个月)不予赔偿或赔偿请示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时,赔偿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赔偿案件与其他行政案件的区别:(1)赔偿诉讼不能直接单独向法院提起;(2)赔偿诉讼当事人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分担举证责任;(3)赔偿诉讼可适用调解;(4)赔偿诉讼中法院的司法权不受特别限制;(5)在赔偿诉讼中,法院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到任何费用。
4、行政复议基础知识
行政复议的原则:合法原则;公正原则;公开原则;及时原则;便民原则
可提起行政复议的抽象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以上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8条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或者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不能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5、行政复议程序
(1)复议申请
复议申请期限为自知道该具体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行政复议的受理
行政复议机关应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进行审查,决定不予受理时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对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受理日期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计算。
复议申请人可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复议案件的审理
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受理日起七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在十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并提交相关材料。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个人收集证据。行政复议决定做出前,申请人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行政复议申请。除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4)做出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做出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6、行政诉讼基本知识
行政诉讼特有基本原则:(1)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2)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3)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4)不适用调解原则;(5)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原则;(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行政诉讼管理的分类主要有:(1)级别管辖:基层、中级、高级、最高人民法院(2)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共同地域管辖(3)裁定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转移管辖
行政诉讼参加人有: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
第一审程序中无论哪一级人民法院,都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一律实行公开审理,不能书面审理,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应一律公开审理,并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做出一审判决,如延长判决,需上级法院批准;二审判决时间在二个月内。
7、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决定
行政诉讼判决可分为:(1)维持判决;(2)撤销判决;(3)履行判决;(4)变更判决;(5)行政赔偿判决;(6)确认判决。
撤销判决适用的五种情形指具体行政行为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
行政诉讼裁定是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过程中,针对行政诉讼的程序性问题所作出的裁判。
行政诉讼决定是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过程中就判决、裁定以外所涉及诉讼的事项作出的司法处理,其范围是:(1)有关管辖;(2)关于诉讼期限;(3)关于回避事项;(4)有关再审案件;(5)在司法实践中也会遇到《行政诉讼法》中没有规定的事项,如指定法定代理人,确定不公开审理,承担诉讼费用等,这些事项往往以决定方式作出处理。
8、犯罪的基本知识
犯罪是阶级性和社会性的统一,犯罪的阶级性是犯罪的本质属性。
犯罪具有以下特征:(1)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刑事违法性;(3)应受刑罚处罚性。
1997年修改后的新《刑法》赋予公民对某些犯罪采取绝对防卫而不受限度限制的权利,即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9、刑罚中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指审判机关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时,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的刑罚,主要分为:(1)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的刑罚,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2)拘役,对犯罪分子就近予以监禁,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3)有期徒刑,除《刑法》第55条、第69条规定外,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4)无期徒刑。(5)死刑,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
10、刑罚的具体运用 (1)量刑,其一般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2)累犯,普通累犯指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后或者赦免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人,特殊累犯是指两次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3)自首和立功,对于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4)数罪并罚,管制最高不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超过二十年。(5)缓刑,缓刑不是刑种,而是刑罚运用的一项制度,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一年。(6)减刑,有期徒刑不能少于二分之一,无期不能少于十年。(7)假释,必须是已执行了一定的刑期,有期徒刑的,必须执行原判刑罚二分之一以上;判处无期的,实际执行十年以上。累犯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十年以上刑罚的不得假释。(8)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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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广大考生在公共基础知识考得高分,对相关法律的重要考试内容进行筛选,总结成笔记。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笔记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重点法条】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 原则。
【意思分解】
1 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这是《宪法》序言所指出的。
2 第1条规定了我国国体: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阶级结构是:
(1)工人阶级为领导阶级;
(2)以工农联盟为阶级基础,以知识分子为依靠力量之一;
(3)以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政治联盟,爱国战线的组织形式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3 第2、3条规定了我国的政体(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构成:
(1)民主选举人民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组成全部国家机构;
(3)统一协调全部国家机构,共同行使国家权力;
(4)贯彻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政治原则,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4 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
【不要混淆】
政体、国体、根本制度、组织原则内容各不相同,需要注意。
【重点法条】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第七条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第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
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第十一条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意思分解】
以上4个条文规定了我国基本的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十分重要。又加之这4个条文都先后经过了宪法修正案的修正,故成为考试的重点。
1 第6条有以下几层意思:
(1)我国基本经济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2)分配制度:社会主义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这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一项基本原则。但在现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里应区分作为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分配制度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的分配制度的差异。
2 对于第7条,考生应注意:
(1)国有经济与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同义语。
(2)国有经济的地位: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3 了解第8条第1、2款的规定,重点掌握第3款:国家对集体经济的政策是“鼓励、指导和帮助”。
4 重点掌握第11条:
(1)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地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2)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基础的政策是:“引导、监督和管理”。
【不要混淆】
1 作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原则的分配制度与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配制度的区别。
2 国家对集体经济和对私营、个体经济政策的区别。它们各为6个字,但是不同的6个字:前者是鼓励、指导和帮助;后者是引导、监督和管理。
【重点法条】
第九条第一款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意思分解】
以上两个条文关于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的基本规定,应注意:
1 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既可以属于公民所有,也可以属于集体所有,但矿藏、水流只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第9条第1款)。
2 关于第10条规定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制度,读者可参见《土地管理法》第2条的“意思分解”。
【不要混淆】
1 再次提醒读者注意第9条第1款中几类自然资源所有权人的差别。
2 《水法》第3条第2款规定,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水塘、水库中的水属于集体所有。
【重点法条】
第二十四条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议。
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
【意思分解】
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分为两个方面:
1 教育科学、文化建设
(1)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第19条)。
(2)发展科学事业(第20条)。
(3)发展卫生和体育事业(第21条)。
(4)发展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第22条)。
2 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
(1)普及理想道德、文化和法纪教育,培养“四有”公民(第24条第1款)。
(2)提倡“五爱”教育,树立和发扬社会公德(第2款)。
(3)进行马克思主义教育,反对腐朽思想(第2款)。
【不要混淆】
考试考查以上诸条内容的角度往往是让考生判断某一项内容是属于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教育科学、文化建设内容,还是属于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因而,这里的难点即在于分清楚精神文明建设两大项内容各包含了哪几个子项内容。
【重点法条】
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第三十一条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意思分解】
1 第30条关于行政区划的规定,应注意:
(1)我国的行政区划并存着三级制与四级制。
(2)民族自治地方不包括民族乡。
(3)《宪法》第112条所规定的自治机关的范围应与本条联系记忆。
2 《宪法》第31条是我国建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依据,对此,读者务必铭记在心。注意只有全国人大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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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国家法的基础与核心,法律则是国家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部分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1. 我国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2.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的批准行为。
3. 行政行为以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标准,可以分为两类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4. 在诉讼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5. 书写公文中的成文日期应使用汉字。
6. 规定用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
7. 以上请示事项当否,请即批复。
8. 命令不属于规定性文件,属于规定性文件的有规定、条例、办法。
9. 由机关领导对发文稿批注核准发出的意见并签署姓名及日期的活动,是发文处理中的签发。
10. 一切唯心主义哲学认为世界的本原是意识的。
11. “静者,动之静也”的观点是认为静止是运动的特殊状态
12. 运动的主体是物质
13. 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
14.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否定是辩证的否定。
15. “离开革命实践的理论是空洞的理论,而不以革命理论为指南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这段话强调的是要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16. 历史唯物主义的任务在于揭示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
17. 社会进步的内在根据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
18. 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完成指导思想拨乱反正的标志是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19. 邓小平对党的思想路线的贡献在于强调解放思想
20. 党的十四大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作为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进行了新的论述,成为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基础。
21. 我国企业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22.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生产力的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23. 当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时,一般不宜采取松的货币政策
24. 劳动力市场是劳动力资源的交易和分配的场所
25. 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资产的全部法人财产权
26. 社会主义经济在资源的配置方面,最为有效的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27. 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内容是:社会保险。
28. “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方针
29. 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这是由社会主义的本质决定的。
30. 我国政府职能的实施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
31. 国家公务员享有的权利提出申诉和控告
32. 公务员若对降职处理不服,申请复议或申诉必须在接到降职决定之日起30 日之内
33. 对公务员的物质奖励不包括奖章,包括奖金、奖品、工资晋级
34. 按国家公务员领导职务序列,行政领导者可分为 10 个职务等次名称和相对应的13 个级别。
35. 现代行政领导个体素质要求全面具备德、才、学、识、体。
36. 一般监督和专门监督构成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
37. 集体决策已成为科学决策理论中的一项基本原则。
38. 日常工作中经常需要解决的一般性问题的决策是程序性决策
39. 立法监督的最基本形式是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40. 情报信息系统是行政决策组织中的“神经系统”。
41. 现行行政决策体制通常由行政决策中枢系统、行政决策咨询系统、行政决策审批控制系统和行政决策领导系统四部分构成。
42. 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
43. “公民”这一概念是法律概念
44. 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的审理的主要监督方式是抗诉
45. 行政诉讼的原告和被告是恒定的
46. 行政监督的对象是行政相对方
47. 刑法学是研究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和刑罚的科学。
48. 经营权是经营者对其经营的财产的一种占有、利用和收益的权利
49. 下列人员中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有配偶、父母、子女
50. 行为人没有约定或法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服务所实施的行为是无因管理
51. 公文中的词语应含义确切
52. 公文要选择适宜的行文方式,一般不得越级行文
53. 若需向外国有关部门和人士对我国领导人任职、重大政治活动的祝贺表示答谢亦须选用公告。
54. 规定性文件是兼有行政公文和法律的性质
55. 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的自然科学基础是细胞学说、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生物进化论
56. 物质从一般反映特性到人类意识产生所经历的三个决定性环节是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动物的感觉和心理、人类的意识
57. “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根本特性
58. 物质运动最高级的形式是社会运动
59. 物质无非是各种物的总和,是从这一总和中抽象出来的,这种观点属于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
60. 十一届三中全会把全党工作重心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哲学依据是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辩证关系原理
61. 把“否定之否定”称作“仿佛回到原来出发点”的运动是辩证法的观点。
62. 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在真理观上的分歧是真理的内容是否是客观的
63. 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
64. 生产力诸因素中的主导因素是劳动者
65. 从个人和社会统一的观点出发,人的自我价值在于通过自己的活动满足社会和自我的多方面需要
66. 社会进步的内在根据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
67. 建设有中国特社会主义理论的红线是党的思想路线
68.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不发达阶段
69. 我国要建立的宏观调控模式应该是:以间接调控为主的调控模式
70.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71. 单位商品的价值量是与生产该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成反比
72. 现阶段我国所有制结构是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73. 我国政府职能的主要实施手段是依法行政
74. 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应是宏观经济的管理者和社会经济生活的调节者
75. 各级政府中设置的政策研究室是办事机构
76. 分管政府某一方面行政业务的部门即职能机关
77. 对公务员的精神奖励不包括升职,包括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78. 国家公务员升职不包括晋升职称
79. 公务员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80. 在某一具体法律关系中,主体的多少各不相同,但至少要有两个主体。
81.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职权和法定程序,将法律规范用于具体事件或案件的活动,称为法的适用
8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大会议。
83. 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不包括市场监督
84.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行政机关不能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85. 行政行为法具有的两种属性之一是程序性
86. 个人或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应判为向单位行贿罪
87. 我国普遍刑事犯罪中危险性最大的一类犯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88. 供受文者使用的具有法定效用的正式文本,格式规范并具备各种生效标志的稿本称作正本
89. 公告在撰写时要求行文郑重、用语规范。对公告中涉及国家、地区、机关要使用通用的规范名称;词语符合现代汉语的局面语言规范;计量单位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0. 在公告的总体结构中,有标题、正文、成文时间,没有主送单位
91. 唯物辩证法的否定之否定规律提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
92. “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要依靠教育”这一观点符合事物间的普遍联系原理
93. 割裂量变和质变的辩证统一,会导致庸俗进化论
94. 在自然界中,没有上,就无所谓下;在社会中,没有先进,无所谓落后;在认识中,没有正确,就无所谓错误。这说明矛盾双方是相互依存的
95. 概念、判断、推理是属于理性认识的范畴
96. 16 世纪末,伽利略通过在比萨斜塔所做的自由落体试验,推翻了亚里士多德关于物体的降落速度与物体的重量成正比的说法。这件事说明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
97. 在现实中还没有充分的根据,也不具备必要的条件,在目前不能实现的可能性,属于抽象的可能性
98.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决定的
99. 当代自然科学的发展日新月异,新的研究成果层出不穷。从根本上说,这是由生产实践的需要决定的
100. 承认实践标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就是坚持了真理标准问题的辩证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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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人事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部分试题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一.单选题:
1.社会主义法是(A)
A.在没有自己的经济基础的条件下产生的
B. 在已有自己的经济基础的条件下产生的
C.最初以资本主义作为自己的经济基础而建立起来的
D.不需要有自己的经济基础
2.凡是违法行为都要受到(A)
A.法律制裁 B.行政制裁 C.刑事制裁 D.经济制裁
3.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法律权利与义务的相互关系是(C)
A.义务重于权利 B.只享有权利,不承担义务 C.既对立又统一 D.无法统一
4.我国的根本制度是(A)
A.人民民主专政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社会主义制度 D.民主集中制
5.国家制度的核心是(B)
A.政体 B.国体 C.政党制度 D.国家结构形式
6.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D)
A.社会主义制度 B.民主集中制 C.人民民主专政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7.我国现在实行的政党制度是(D)
A.一党制 B.多党制 C.多党合作制 D.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
8.下列行政行为中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是(C)
A.行政拘留 B.吊销许可证执照 C.银行冻结存款 D.罚款
9.行政法是(B)
A.各种行政法规的总称 B.行政法律规范的总称
C.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D.行政管理法规的总称
10.劳动教养是一种(D)
A.刑事处罚 B.行政处分 C.行政强制执行 D.行政处罚
11.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A)
A.犯罪行为及危害结果 B.犯罪人的行为 C.犯罪行为的危害结果 D.因果关系
12.我国刑法规定完全负有刑事责任的年龄是(C)
A.14岁 B.16岁 C.已满16周岁 D.18岁
13.有期徒刑的期限为(C)
A.半个月以上,一年以下 B.三个月以上,二十年年以下
C.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D. 六个月以上,二十年以下
1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驶职权时违背法律授权的宗旨,超越职权范围或者违反职权行驶的程序,从而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应判处(B)
A.玩忽职守罪 B.滥用职权罪 C.徇私舞弊罪 D.徇私枉法罪
15.公民的权利能力(A)
A.随着公民的死亡而终止 B.一定条件下可以恢复 C.可以被法院剥夺 D.公民个人可以放弃
16.无效合同从(A)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A.合同订立 B.双方提出异议 C.发现合同违法时 D.合同被确认无效时
17.对于商标侵权行为,被侵权人(C)向人民法院起诉。
A.不能 B.只能直接 C.既可以请求工商部门处理,也可以直接
D.只能在不服工商部门处理决定时才能
18.转继承适用的范围是(D)
A.遗属继承 B.法定继承 C.遗赠抚养协议 D.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19.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C)
A.合同法 B.民法 C.其他法律规定 D.以上均不对
20.社会主义法律得以实现的主要方式是(C)
A.依靠法律监督机关的有效监督 B.依靠执法机关的严格执法
C.依靠人民群众的自觉守法 D.依靠司法机关的强制
二.多项选择题:
1.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主要渊源是(A.D)
A.宪法 B.判例 C.乡规民约 D.法律
2.法的基本特征包括(A.B.C.D)
A.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
B.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C.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护实施的社会规范
D.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3.我国的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是(A.B.C.D)
A.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B.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C.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驶职权 D.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4.我国法律关系的主体有(A.B.C)
A.自然人 B.集体 C.国家 D.行为
5.我国法律关系的客体有(A.B.D)
A.物 B.行为 C.自然人 D.智力成果
6.法律关系构成的要素为(A.B.D)
A.主体 B.客体 C.法律规范 D.权利和义务
7.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是因为它(A.B.C)
A.直接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性质
B.保证人民的权力在全部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首要地位
C.在制定国家各种制度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D.直接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
8.国家政权是通过(A.C)两种形式表现出来的。
A.政权组织形式 B.国家的治理形式 C.国家结构形式 D.国家审判形式
9.法律实施包括(B.C.D)
A.立法 B.执法 C.司法 D.守法
10.行政处罚的形式有(A.C.D)
A.罚款 B.罚金 C.拘留 D.劳动教养
11.我国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通常包括(A.B.C.D)
A.国家机关 B.公民 C.社会组织 D.企事业单位
12.行政法的一般渊源包括(A.B.C)
A.宪法 B.法律 C.法规 D.国际条约
1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A.B.D)
A.行政合法性原则 B.行政合理性原则 C.为人民服务原则 D.行政应急性原则
14.我国民法明确规定的基本原则有(A.B.C)
A.罪行法定原则 B.罪行相适应原则 C.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D.刑法人道原则
15.下列属于犯罪构成要件的有(B.C.D)
A.犯罪人与被害人是朋友关系 B.犯罪行为 C.行为人主观上有罪过
D.行为人的行为使一定的社会关系受侵害
16.已满14周岁的不满16周岁的人,应当对下列犯罪负刑事责任(B.C.D)
A.分裂国家罪 B.杀人罪 C.抢却罪 D.贩卖毒品罪
17.属于犯罪预备的行为有(C.D)
A.开始着手实施犯罪的行为 B.犯罪表示 C.调查被害人行踪 D.准备犯罪工具
18.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相同点是(B.C)
A.侵犯客体相同 B.主观方面都是故意 C.客观方面都是利用职务方便
D.犯罪客体相同
19.物权一般包括(A.B.C.D)
A.所有权 B.抵押权 C.典权 D.留置权
20.著作人身权包括(A.B.C)
A.发表权 B.著作权 C.修改权 D.演绎权
三.判断题:
1.社会主义法律是调整一切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ⅹ)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也会产生某种盲目性,因此必须利用法律手段加强对它的直接控制。(ⅹ)
3.我国法律确认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渊源于资产阶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两者在实质上是一致的。(ⅹ)
4.我国法的制定基本程序是:议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审议--法律草案的通过—法律的公布。(√)
5.我国社会主义的渊源主要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的规范文件。(√)
6.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是由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组成的统一的法律体关系。(ⅹ)
7.法律部门的划分,归根到底取决于在一定经济基础上形成的不同社会关系。(√)
8.我国现阶段立法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
9.法通常是从公布之日起生效,但有的法本身就规定了生效日期。(√)
10.有的法律,在公布生效以前所发生的事件或行为,也适用于该项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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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的考试,所涉及到的知识点也都是一些常识性的内容,所以需要注重一下基础常识。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法的概念和本质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段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行为规范体系。
共同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规范作用: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2、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
(1)法与经济
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引导作用;促进作用;保障作用;制约作用。
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2)法与政治、政策
法受政治制约体现在: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的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的变化;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变化。
党的政策指导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和形式,同时又对党的政策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3、法律制度的相关概念
法的制定: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一般也称为法律的立、改、废活动。
立法的指导思想:我国现阶段立法的指导思想,必须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不能以别的思想为指导,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
立法的基本原则:(1)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2)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3)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4)吸收、借鉴历史和国外的经验;(5)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6)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7)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法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国际条约。
法律部门:(1)宪法;(2)行政法;(3)民法;(4)婚姻法;(5)经济法;(6)劳动法;(7)环境法;(8)刑法;(9)诉讼法;(10)军事法。
4、法律实施中的相关概念
法律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和守法。
法律适用的要求:准确,指适用法律时,事实要调查清楚,证据要准确;合法,指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时要合乎国家法律的规定,依法办案;及时,指司法机关办案时在正确、合法的前提下,还必须做到遵守时限。
法律适用的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以现行法律存在为前提的社会关系。它不属于物质关系,而是一种思想关系。
违法的分类:刑事违法、民事违法、行政违法、违宪行为。
5、宪法的基本理论
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规范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宪法的法律特征: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等根本问题;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
宪法的政治特征:宪法是民主政治的法律化;宪法是对民主政治的保障;宪法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宪法规范国家权力,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西方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6、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
(2)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
(4)“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
(5)以参政议政和互相监督作为多党合作的主要内容。
(6)以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统一祖国、振兴中华为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目标。
(7)以宪法为多党合作的根本活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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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复合制国家结构形式
复合制国家结构形式分为联邦和邦联两种。邦联是几个主权独立的国家基本共同目的结成的比较松散的国家联合体,邦联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国家,不是国家主体。联邦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员国组成的复合制国家,其基本特征有:
(1)国家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是联邦与各成员国的关系,各成员国以下的政府才是地方政府。
(2)联邦与各成员国的权力及相互联系多由宪法或法律规定。
(3)除联邦宪法外,各成员国还可以有自己的宪法。
(4)除联邦国籍外,有的国家的各成员国公民还可以有自己的国籍。
(5)各成员国加入联邦后不再有完全独立的主权和外交权。
8、国家机构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组织其他中央国家机关,决定重大国家事项,罢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组成人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和法律,监督宪法实施,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任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决定重大国家事项,审查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合宪、合法性,对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进行监督。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国家主席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国家机关,其主要职权有: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家、副、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代表国家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件和重要协定。
(3)国务院
组成:、副、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副、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副、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委员会。
(4)中央军事委员会
组成:主席、副主席、委员
(5)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五年,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三年。
(6)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自治权: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主管理地方财政;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7)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9、行政法概述
行政法上的“行政”指“公共行政”,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控制。
行政法的一般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
行政法的特殊渊源:法律解释,有权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地方解释;其他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惯例。
10、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行政职权必须依据法律行使;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求。
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平等适用法律规范;符合自然规律;符合社会道德。
行政应急性原则
11、行政行为概述
行政行为的主要特征有:从属法律性;裁量性;单方意志性;效力先定性;强制性。
行政行为合法的条件:A.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B.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C.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D.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规定。
行政行为无效的条件:A.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B.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C.行政主体受胁迫做出的行政行为;D.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E.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A.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B.行政行为不适当。
12、行政法概念及渊源
行政法上的“行政”有其特定的涵义,它是指公共行政,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控制。
行政法的渊源指行政法规范和原则表现形式,分为一般渊源和特殊渊源。
一般渊源:①宪法;②法律;③行政法规;④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⑤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
特殊渊源:①法律解释,有权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地方解释;②具他规范性文件;③国际条约、惯例。
1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行政职权必须依据法律行使;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求。
(2)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平等适用法律规范;符合自然规律;符合社会道德,如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
(3)行政应急性原则:存在明确无识的紧急危险;非法定机关行使了紧急权力,事后应由有权机关予以确认;行政机关作出应急行为应受有权机关的监督;应急权力的行使应该适当,应将负面损害控制在最小的程度范围内。
14、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
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行政立法权;②行政决策权;③行政决定权;④行政执行权;⑤行政强制执行权;⑥行政命令权;⑦行政处罚权;⑧行政司法权。
行政职责主要包括:依法履行职务,遵守权限规定,符合法定目的,遵守法定程序。
15、行政行为的效力与特征
行政行为的效力:确定力、拘束力、公定力、执行力。
行政行为的特征:从属法律性、裁量性、单方意志性、效力先定性、强制性。
16、行政法律行为成立与无效的条件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①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②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权的权限范围;③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④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行政行为的无效条件:①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②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③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④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⑤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①行为相对方可在任何时候请示有权国家机关宣布该行为无效;②有权机关可在任何时候宣布相应行政行为无效;③行政行为被宣布无效后,行政主体通过该行为从行政相对方获得的一切均应返回相对方;所加予的一切义务均应取消;对相对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赔偿。
17、行政立法的程序与原则
根据国务院《行政法制定程序暂行条件》规定及近年来的立法实践,行政立法的程序包括:①规划;②起草;③征求意见;④审查;⑤通过与签署;⑥发布与备案。
行政立法的原则:①依法立法原则;“依法”中的法指宪法和法律,也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②立法民主原则;③加强管理与增进权益相协调原则。
行政立法的分类:
(1)依据立法权的来源不同,可分为一般立法与特别授权立法;
(2)依据立法主体不同,可分为中央行政立法和地方行政立法;
(3)依据立法内容、目的不同,可分为执行性、补充性、试验性立法。
18、具体行政行为
(1)行政征收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根据法律规定,以强制方式无偿取得相对方财产所有权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征收的主要内容:①税收征收;②建设资金征收;③资源费征收;④排污费征收;⑤管理费征收;⑥滞纳金征收;
(2)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的分类:①以许可的范围为标准分为一般许可和特殊许可;②以许可的程度为标准分为排他性许可和非排他性许可;③以其能否单独使用为标准分为独立的许可和附条件的许可;④以是否附加履行义务为标准分为权利性许可和附义务许可;⑤以其存续时间为标准分为长期许可和附期限许可;⑥以许可的内容为标准分为行为许可和资格许可。
(3)行政确认
行政确认的形式:①确定;②认可;③证明;④登记;⑤批准;⑥鉴证;⑦行政鉴定。
(4)行政监督
(5)行政处罚
19、行政合同与行政指导
行政合同: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为了行使行政职能,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相互之间或者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过协商一致以明确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
行政指导:行政指导是指行政主体在其职责、任务或其管辖的事务范围内,为适应现实社会与经济生活的需要,基于国家的法律原则和政策,在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下,适时灵活地采取非强制手段,以有效地实现一定行政管理目标为目的,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20、行政程序的概念及原则
行政程序是提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和实施行政活动过程中所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以及时限的总和。
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程序法定原则;相对方参与原则;效率原则;程序公正原则。
行政程序的主要制度:资讯公开制度;公开调查制度;通知制度;说明理由制度;听证制度;时效制度;职能分离制度;辩论制度;回避制度;行政救济制度。
21、行政违法及其分类
行政违法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犯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尚未构成犯罪的和为,可分为以下几类:
(1)根据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行政主体的违法与行政相对方的违法。
(2)根据行为的方式和状态的不同,可以分为作为行政违法和不作为行政违法。
(3)根据行为的内容和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实质性行政违法和形式性行政违法。
22、行政责任的种类与方式
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通报批评;赔礼道歉,承认错误;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返还权益;恢复原状;停止违法行为;履行职务;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行政赔偿等。
公务员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通报批评;行政赔偿。
行政相对方承担行责任的具体方式有:承认错误,赔礼道歉;接受行政处罚;履行法定义务;恢复原状,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
23、行政赔偿案件处理程序及特点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收到受害人的赔偿请示书后,应首先对书中陈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审查和确认,自赔偿义务机关收到审请之日计算,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二个月)不予赔偿或赔偿请示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时,赔偿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赔偿案件与其他行政案件的区别:(1)赔偿诉讼不能直接单独向法院提起;(2)赔偿诉讼当事人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分担举证责任;(3)赔偿诉讼可适用调解;(4)赔偿诉讼中法院的司法权不受特别限制;(5)在赔偿诉讼中,法院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到任何费用。
24、行政复议基础知识
行政复议的原则:合法原则;公正原则;公开原则;及时原则;便民原则
可提起行政复议的抽象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以上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8条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或者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不能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5、行政复议程序
(1)复议申请
复议申请期限为自知道该具体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行政复议的受理
行政复议机关应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进行审查,决定不予受理时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对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受理日期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计算。
复议申请人可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复议案件的审理
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受理日起七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在十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并提交相关材料。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个人收集证据。
行政复议决定做出前,申请人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除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4)做出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做出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26、行政诉讼基本知识
行政诉讼特有基本原则:(1)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2)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3)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4)不适用调解原则;(5)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原则;(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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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点很多,其中法律常识是重点的内容。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题库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政治
政治。主要测查应试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发展过程及主要内容的理解和运用。主要包括:了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和党的建设理论;正确认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了解中国共产党建立社会主义的斗争及中国共产党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程;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发展及特色;学习理解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党和国家新时期的方针政策以及时事政治等。
经济
经济。主要测查应试者对市场经济基本原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等内容的理解和运用。主要包括:了解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含义及特征;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府宏观调控体系、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认识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的对外经济关系以及我国的对外开放格局、经济全球化与我国对外开放的关系。
法律
法律。主要测查应试者对法学的基本理论、我国法律基础知识的了解以及法律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运用能力。主要包括正确认识我国国家性质、经济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熟悉刑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商法等主要实体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理解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经济领域的相关法律关系等;了解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主要程序法及其实际运用。
管理
管理。该科目主要测查应试者对管理、决策、组织、领导、控制、创新、管理方法与管理工具、管理绩效、战略管理等各方面知识的理解和运用。
公文写作
管理。主要测查应试者对公文和常用事务文书相关知识的了解与实际运用能力。主要包括:熟悉公文的含义、特点、作用、分类以及公文的行文规范、语言规范、处理规范及其它相关知识;把握常用法定公文的含义、特点、种类及写作要求;把握常用事务文书的含义、特点及写作要求。
时事政治
时事政治。主要测查应试者对时事政治的了解,对社会和事物的观察、思考和知识积累的程度。考试内容涉及近一年来国际、国内发生的重大时事,包括政治、军事、外交、文化、科技等诸多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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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通常有两种意义上的理解:第一,把法制同法律、制度联系起来。对这种意义上的法制又有两种理解和使用方式。(1)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简称。 (2)指国家的法律制度的简称,包括国家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诸方面的制度。第二,把法制同民主制联系起来。这种法制指掌握政权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管理制度化、法律化,并严格依法进行国家管理的一种方式、制度。
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和制度或法律制度的简称,内容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诸方面的法律制度。其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法治通常也主要在两种意义上理解。一种是作为与“法制”通用的概念。另一种是作为与“人治”对应的概念,其基本含义是主张执政者严格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的一种治国的理论、原则和方法。
(一)法治与法制的区别和联系
作为与人治相对应的法治,它与法制有如下区别:
1、法制既指一国的法律和制度或法律制度,也可指严格依法办事的一种方式、制度。而法治概念的含义则主要在于主张执政者严格依法治理国家。
2、当法制作为法律和制度或法律制度的简称时,它指的是具有实体性的法律、制度,属于制度的范畴,强调加强法制是强调要有治国的工具。而法治是一种治国的理论、原则和方法,相对人治而言,强调法治就是强调法律、制度这种工具在治理国家中具有极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一国执政者特别看重法律、制度的作用,以法治国,即为通常所说的法治。
3、法制既强调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法律,也强调每个公民守法。而法治强调的主要是一切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法律,依法办事。
4、在近现代,任何国家都有自己的法律和制度,亦即都有某种意义上的法制。但并不是每个国家都以法治国,都有法治。
但法制与法治又有密切联系。不仅当法制意指严格依法进行国家管理时,与法治含义相同,当法制意指一国法律制度简称时,与法治也有密切联系。因为,一国法律制度的健全需要有法治理论指导,执政者没有法治观念,不重视法律制度在治国中的作用,不重视对法律制度的执行和遵守,就不可能真正加强法制。同时,法治这种治国的理论、原则和方法的实现,又需要以健全法制为条件,没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法治。
(二)市场经济实质上是法治经济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要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所要建设的市场经济实质上也是法治经济。主要是因为:
1 市场经济是主体独立的经济。
2 市场经济关系是契约经济关系。
3 市场经济是自由竞争、平等竞争经济。
4 市场经济是有序经济。
5 市场经济还是开放性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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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于公务员来说是必要,它能约束和保护大众的行为。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共基础知识法律试题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1、我国从( B )年开始采用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现行宪法进行修改:
A.1986 年 B.1988 年 C.1993 年 D.1995 年
2、下列哪些是现行宪法新增加的内容:( C )
A.平等权 B.受教育权 C.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D.迁徙自由
3、我国现行宪法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 决 ( A )
A.不受法律追究 B. 不受法律追究, 但要接受有关质询
C.不受法律追究, 但要承担行政责任 D. 违反法律的要予以追究
4、依照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 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进入紧急状态的权 力属于( B )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 国务院 D. 中央军事委员 会
5、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 C )
A. 社会主义制度 B.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C.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D. 民主集中制
6、依照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 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的权力属于 ( B )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D. 外交部
7、我国现行宪法规定, 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 C )
A. 1 年 B. 3 年 C.5年 D. 4 年
8、依照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制的权力属( A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9、依照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 民族自治地方是指( B )
A.自治区、自治县 B.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C.自治区、自治县.民族乡 D.自治州、自 治县
10、世界范围产生的第一部成文宪法是( B )的宪法
A.英国 B.美国 C.法国 D.德国
11、我 国现行宪法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 B )以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A.一个月 B.两个月 C.三个月 D.半年
1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议事原则是( D )
A.民主集中制 B.下级服从上级 C.民主协商 D.主席负责制
13、我国现行宪法规定,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向( D )负责
A. 中央军事委员会集体 B. 中共中央政治局
C. 中共中央委员会 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4、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按其阶级本质可以分为( A )
A.无产阶级宪法和资产阶级宪法 B. 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
C. 钦定宪法和民定宪法 D. 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
15、在我国, ( A )年宪法确认国务院实行负责制
A. 1954 B. 1975 . C. 1978 D. 1982
16、我国现行宪法修正案规定, 国有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 C )力量
A. 依靠 B. 领导 C. 主导 D. 主要
17、近代宪法的发源地是( A )
A. 英国 B. 美国 C. 法国 D. 德国
18.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 B )
A. 人民代表大会 B. 人民代表大会制
C. 民主集中制 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19.一个国家的选举制度的内容通常是由( B )规定的
A. 宪法 B. 选举法 C. 行政法规 D. 民事法规
20.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实质是( C )
A. 少数服从多数 B. 集体行使职权
C.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D. 平等原则
21、我 国现行宪法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 D ) 许可, 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A. 国家主席 B .最高人民法院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 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2、我国现行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 C )
A. 国有企业 B. 乡镇集体企业
C. 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D. 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形式
23、我国现行宪法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重要的日常工作由( C )处理
A. 委员长 B. 秘书长 C. 委员长会议 D. 各专门委员会
24、依照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国务院对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有权予以( C )
A. 收回 B. 废除 C. 改变或者撤销 D. 发回重议
25、依照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 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的权力属于( A )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中央军事委员会 D. 国 务院
26、我国现行宪法第 135 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 B )案件, 应当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的执行法律
A. 民事 B. 刑事 C. 行政 D. 民事、刑事和行政
27、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 A )以法律规定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 国务院 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
28、我国现行宪法规定, 国家( D )集体经济的发展
A. 鼓励、指导 B. 指导、监督和帮助 C. 帮助、指导 D. 鼓励、指导和帮助
29、依照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 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的国家机关是( A )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 D. 最高人民法院
30、我国现行宪法修正案规定, 国家( B )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A. 保护 B. 保障 C. 维护 D. 指导
31、下列属于《物权法》中所称“物”的是(C )。
A 外观设计 B 月球 C 商品房 D 大气层
32、下列财产中,只能属于国家所有权客体的是(C)。
A 土地 B 房屋 C 矿藏 D 船舶
33、下列属于《物权法》所规定物权的是 (D )。
A 租赁权 B 人役权 C 永佃权 D 地役权
34、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 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生效时间始于(A) 时。
A 合同成立 B 不动产交付 C 物权登记 D 占有不动产
35、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A )。
A 更正登记 B 异议登记 C 预告登记 D 初始登记
36、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C )。
A 发生物权效力 B 登记机构认可就有效力 C 不发生物权效力 D 处分行为有效
37、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C )内未申请登记的,预 告登记失效。
A 一个半月 B 一个月 C 三个月 D 二个月
38、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A)。
A 确认权利 B 恢复原状 C 排除妨害 D 消除危险
39、对决定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基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 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且占总人数的比例都在(B)以上的业主同意。
A 二分之一 B 三分之二 C 三分之一 D 四分之一
40、国家出资的企业,由(D)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A 国务院统一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统一
C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别
D 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别
41、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所有权,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 共同管理的权利(C )。
A 消灭 B 不发生转移 C 一并转让 D 可以分开转让
42、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无人认领的,(B)。
A 为无主财产 B 归国家所有 C 归拾得人所有 D 仍归失主所有
43、依我国物权法规定,下列属于用益物权的是(D )。
A 质权 B 典权 C 浮动抵押权 D 土地承包经营权
44、土地承包经营权自(C )时设立。
A 村委会通过 B 政府部门批准 C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 D 登记
45、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C )。
A 自动终止 B 重新办理 C 自动续期 D 需要申请续期
46、依《物权法》规定,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取得天然孳息的是(A)。
A 用益物权人,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B 用益物权人
C 所有权人 D 所有权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7、依《物权法》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自(A)时设立。
A 登记 B 合同生效 C 合同订立 D 批准
48、甲向乙借款,丙将自己所有的房屋抵押给乙,作为甲向乙履行债务的担保,在这一抵押 法律关系中(C )是抵押人。
A 甲 B 乙 C 丙 D 甲和丙
49、质权自(A )时设立。
A 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 B 质押合同订立
C 债务履行期届满 D 出质人转移质押财产所有权
50、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B )。
A 债务 B 收取孳息的费用 C 利息 D 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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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包含许多层面的内容,那么你对公共基础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共基础知识人文科技法律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1、光年是天文学中常用的距离单位,光在真空中一年内所走的距离叫光年。一光年等于94650亿公里,或63240天文单位,或0.307秒差距。
2、根据板块构造学说,地球的岩石圈分为六大板块,而唯一全部为海洋的板块是太平洋板块。
3、八大行星距离太阳由近及远的顺序依次是水星、金星、地球、火星、木星、土星、天王星、海王星。
4、在太阳系中,中心天体太阳的质量约占太阳系总质量的99. 8%。
5、领土面积居世界前四位的国家是俄罗斯、中国、加拿大、美国。
6、世界上最大的冰川在南极洲。
7、亚洲是世界上的第一大洲,它的面积约占全球陆地面积的30%。
8、世界上最深的洼地是死海。
9、世界上最大的群岛是南洋群岛。
10、世界上最深的海沟位于太平洋。
11、世界上最长的河流是尼罗河。
12、分布在北极圈附近的黄种人是爱斯基摩人。
13、平均海拔最高的大洲是南极洲。
14、大陆自然带种类最多的大洲是北美洲。
15、一般来说,海拔每升高1000米,气温下降6℃。
16、一天之中气温最高值出现在午时2时前后。
17、形成风的主要原因是水平方向上气压的差异。
18、地球上出现的四季更替是由于地球公转。
19、世界上国家和地区分布最多的洲是非洲。
20、珠穆朗玛峰位于中、尼边境。
21、大陆漂移假说于1912年提出。
22、世界上最大的洋是太平洋,最大的海是珊瑚海。
23、第一个征服北极点的是美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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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公共基础知识考察的内容之一,如何去进行有效学习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1. 著作权时指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包括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
2. 著作人身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署名权属于作者。
3. 著作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等。
4. 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和死后的50年。
5. 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6. 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终止后1年内未办理转移手续,任何人都可以注销该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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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商业银行需要应对的风险种类不断增加,法律风险就是其中一种。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银行从业法律公共基础知识试题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A、民事权利行为
B、民事代理行为
C、民事法律行为
D、民事责任行为
正确答案:C
2、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是()。
A、合法合规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道德约束原则
D、刑事刑罚原则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信用原则、守法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3、不属于以信用基础为标准对公司的分类的是()。
A、人合公司
B、资合公司
C、两合公司
D、人合兼资合公司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两合公司是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的,在公司股东中,既有无限责任股东,又有有限责任股东。人合兼资合公司,指信用基础兼具股东个人信用及公司资本和资产信用的公司,公司既有人合性质又有资合性质。
4、管制的执行机关是()。
A、监狱
B、检察机关
C、基层单位
D、公安机关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人民法院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其他机关则无此权权力。
多选题
1、关于票据权利说法正确的是()。
A、汇票被拒绝承兑,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B、付款请求权是第一顺序请求权,追索权是第二顺序请求权
C、票据权利的取得按取得方式分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
D、票据权利的行使应当在票据债权人的营业场所和营业时间内进行
E、持票人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票据权利的行使应当在票据债务人的营业场所和营业时间内进行。
2、下面属于主刑的有()。
A、管制
B、拘役
C、有期徒刑
D、无期徒刑
E、罚金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罚金属于附加刑。
3、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特点是()。
A、资本法定
B、强调公司必须有相当的财产预期资本总额相维持
C、资本必须一次缴纳(募足)
D、强调公司资本不得任意变更
E、股票发行价格不得高于票面金额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公司法允许公司资本分批缴纳;股票发行价格可以高于或等于票面金额,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判断题
1、票据保证的目的是担保其他票据债务的履行,适用于支票,不适用于汇票和本票。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适用于汇票和本票,不适用于支票。
2、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也构成本罪。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单位不构成本罪。
3、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意味着公司法人资格已经消灭。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只是意味着公司被依法撤销,此时公司不能再进行经营活动,必须清算后才能注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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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是一门综合性知识总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等五大内容。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16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 犯罪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考点名称:犯罪
1、犯罪:是指危害社会的、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2、判断是否构成犯罪的标准——犯罪构成要件(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的条件)。
构成犯罪需同时满足的四个条件
一、犯罪主体
定义: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单位。
自然人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犯罪时的情况为准
①完全无责任年龄:<14周岁(无论何行为均不构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②相对责任年龄:≥14周岁但<16周岁,只对故意杀人、故意重伤害、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八种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③完全责任年龄:≥16周岁(如有犯罪行为,则应负刑事责任。例外——精神病人、又聋又哑的人、盲人)
二、犯罪主观方面
定义:行为人对自己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持的故意或者过失的心理态度。
①犯罪故意:明知道该危害行为将造成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却还是试试该危害行为。包括:
直接过意:明知道该危害行为将造成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还希望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间接故意:明知道该危害行为可能将造成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还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②犯罪过失:知道实施的行为有危险而实施(但不知道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包括:
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
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预见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而轻信能够避免。
③意外事件:行为客观上虽然造成了危害结果,但并非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
三、犯罪客体
定义:犯罪行为所侵害的而为刑事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
一般客体,指一切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整个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同类客体,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我国刑法是按同类客体把犯罪分为十大类;
直接客体,指某一种犯罪所直接侵犯的具体的社会关系。如杀人罪的直接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
四、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犯罪的时间地点等。危害行为是任何犯罪都必须具备的条件。危害行为:是由行为人的意识、意志支配的危害社会的身体动静。包括:
①作为,用身体积极的实施;
②不作为,有义务,能履行而不履行。义务来源:法律规定;职务或业务要求;危险前行为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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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属于综合性考试,考试大纲要求的内容涵盖了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历史、语文基础与公文写作等诸多方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题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关于私有财产权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
A、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B、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C、任何人不得剥夺公民的私有财产
D、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答案】C
2、依照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项中的领导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 A、国家副主席
B、中央军委副主席
C、国务院副
D、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答案】A
3、哪些职位属于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范围
A、副镇长 B、副主任科员 C、处级调研员 D、副处长
【答案】B
4、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负责组织
A、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B、设区的市级机关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C、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 D、招考机关
【答案】A
5、()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
A、不满十四周岁的人
B、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
C、精神病人
D、怀孕的妇女
【答案】A
6、甲外出时在自己的住宅内安放了防卫装置。某日晚,乙撬门侵入甲的住宅后,被防卫装置击为轻伤。甲的行为是什么性质?( )
A、故意伤害罪
B、正当防卫
C、防卫不适时
D、民事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
【答案】B
7、李某系A市建设银行某储蓄所记账员。2002年3月20日下午下班时,李某发现本所出纳员陈某将2万元营业款遗忘在办公桌抽屉内(未锁)。当日下班后,李某趁所内无人之机,返回所内将该2万元取出,用报纸包好后藏到自己办公桌下面的垃圾袋中,并用纸箱遮住垃圾袋。次日上午案发,赃款被他人找出。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李某的行为属于贪污既遂
B、李某的行为属于贪污未遂
C、李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既遂、
D、李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未遂
【答案】C
8、药店营业员李某与王某有仇。某日王某之妻到药店买药为王某治病,李某将一包砒霜混在药中交给王妻。后李某后悔,于第二天到王家欲取回砒霜,而王某谎称已服完。李某见王某没有什么异常,就没有将真相告诉王某。几天后,王某因服用李某提供的砒霜而死亡。李某的行为属于( )
A、犯罪中止 B、犯罪既遂
C、犯罪未遂 D、犯罪预备
【答案】B
9、依据宪法,下列哪个领导人或机关或组织必须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
A、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B、中央军委主席
C、全国人大会
D、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答案】C
10、公民甲死后留有遗产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乙,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予侄女丙。乙和丙被告知三个月后果参与甲的遗产分割。但直到遗产分割时,乙与丙均未作出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选项哪项正确?
A、乙、丙未作表示,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B、乙未作表示视为接受继承,丙未作表示视为放弃受遗赠
C、乙应视为放弃继承法,丙应视为接受遗赠
D、乙、丙均应视为接受遗产
【答案】B
11、在一份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就合同所规定的"意外伤害"条款的含义产生了不同理解,投保人认为其所受伤害应属于赔付范围,保险公司则认为投保人所受伤害不属于赔付范围,两种理解各有其理。在此情形下,法官应当如何解释条款的含义?
A、按照通常含义进行解释
B、按照公平原则进行解释
C、按照法理进行解释
D、按照对保险公司不利的原则进行解释
【答案】D
12、下列协议中哪个适用《合同法》?
A、甲与乙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
B、乙与丙签订的监护责任协议
C、丙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联产在包协议
D、丁与戊企业签订的企业承包协议
【答案】D
13、张某为办养猪场向王某借款1万元,没有约定利息。两年后,养猪场获利。张某归还借款时,王某要求其支付1000元利息,为此双方发生争议。张某应否支付利息?
A、张某不必支付利息
B、张某应按照银行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C、张某应按照银行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D、张某应在不超过银行存款利率四信的范围内支付利息
【答案】A
14、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一定顺序清偿。下列哪一清偿顺序是正确的?
A、①破产债权②破产企业所欠税款③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B、①破产企业所欠税款②破产债权③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C、①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⑨破产企业所欠税款③破产债权④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劳动保险费用
D、①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②破产企业所欠税款③破产债权
【答案】D
15、下列关于我国人民法院地位、性质的描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法院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存在着行政领导关系
B、审判时不受任何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C、在审判阶段,法院是刑事诉讼的主要主体
D、法院有义务保障所有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其诉讼权利
【答案】A
16、下列人员中,不属于当事人的是( )
A、自诉人 B、被害人
C、法定代理人 D、犯罪嫌疑人当事人以及法定代理人
【答案】C
17、在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中,处于核心地位的是( )
A、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原则
B、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C、审判公开原则
D、未经法院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原则
【答案】B
18、甲公司欠银行贷款100万元,现该公司将其部分资产分离出去,另成立乙公司。关于此笔债务的清偿,以下说法符合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是()
A、应由甲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B、应由乙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C、应由甲公司和乙公司按照双方约定的比例分别承担清偿责任
D、应由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答案】D
19、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是( )
A、被判处管制的罪犯
B、被判外无期徒刑的罪犯
C、被判处死缓的罪犯
D、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
【答案】D#p#副标题#e#
20、某甲是乙公司的销售人员,为便于随时签订合同,某甲随身携带盖有乙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及介绍信。后乙公司因故将其辞退,但空白合同书及介绍信没有全部收回。某甲以该空白合同书与丙公司签订一份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
A、不成立 B、有效
C、效力待定 D、无效
【答案】B
21、幸福手表公司为纪念公司成立20周年,特制作纪念手表1千只,每只售价为2万元,其宣传广告称:本纪念手表为金表并镶有非洲进口天然钻石。王某根据其宣传材料,花2万元购买一只。后经鉴定,该表为镀金表,所镶钻石为国产人造钻石,每粒价格不超过10元。手表成本约900元。为此,王某向法院起诉幸福手表公司。双方之间的合同()
A、为无效合同,理由为欺诈 B、为可撤销合同,理由为重大误解
C、为有效合同 D、为可撤销合同,理由为欺诈
【答案】D
22、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提出上诉,上诉状( )提出。
A、应向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
B、应向作出一审判决人民法院的上一级法院
C、应向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提出,如不被受理,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
D、既可向原一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向原一审人民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
【答案】D
23、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是通过( )进行的。
A、抗诉 B、上诉 C、申诉 D、申辩
【答案】A
24、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一机关不享有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制定权?( )
A、自治区人大会
B、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C、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D、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答案】A
25、根据我国宪法,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几年?()
A、3年 B、4年
C、5年 D、6年
【答案】C
26、在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中,被告进行处罚的依据是国务院某部制定的一个行政规章,原告认为该规章违反了有关法律。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一机关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规章?
A、国务院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最高人民法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
【答案】 A
27、以下关于公务员受处分的法律后果不正确的是:
A、受警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内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B、受记过处分的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级别、
C、受降级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仅不得晋升职务也不能晋升工资档次、
D、受开除处分的后不得再次被录用为公务员、
【答案】A
28、根据公务员法中地域回避的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公务员在原籍和成长地任职需要进行地域回避、
B公务员在原籍的中级人民法院担任领导职务不需要回避、
C公务员在成长地的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的一律需要回避、
D乡级机关属于基层机关,一般不需要地域回避、
【答案】A
29、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日。
A、十五 B、二十 C、三十 D、六十
【答案】B
30、甲15周岁,系我国某边镇中学生。甲和乙一起上学,在路上捡到一手提包。打开后,发现内有1000元钱和4小袋白粉末。甲说:“这袋上有中文‘海洛因’和英文‘heroin’及‘50g’的字样。我在电视上看过,这东西就是白粉,我们把它卖了,还能发一笔财。”二人遂将4袋白粉均分。甲先将一袋白粉卖与他人,后在学校组织去邻国旅游时,携带另一袋白粉并在境外出售。甲的行为:( )
A、构成走私毒品罪
B、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C、构成贩卖毒品罪
D、构成走私、贩卖毒品罪
【答案】C
31、某外国商人甲在我国领域内犯重婚罪,对甲应如何处置?
A、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B、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C、适用该外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D、直接驱逐出境
【答案】A
32、甲为非国家工作人员,是某国有公司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乙为国家工作人员,是该公司财务部主管。甲与乙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了本单位的财物100万元。对甲、乙两人应当如何定性?
A、甲定职务侵占罪,乙定贪污罪,两人不是共同犯罪
B、甲定职务侵占罪,乙定贪污罪,但两人是共同犯罪
C、甲定职务侵占罪,乙是共犯,也定职务侵占罪
D、乙定贪污罪,甲是共犯,也定贪污罪
【答案】C
33、被告人张某、李某曾多次与一浴室按摩女王某有性交易。张某、李某预谋以染上性病为由对王某进行讹诈。一日凌晨,张某、李某伙同出租车司机冒某将下班的王某、赵某拦截至出租车上,对王、赵二女进行殴打并以染上性病为由索要钱财。在此情况下,王某于当日打电话至湖北老家,称自己发生交通事故需要1万元人民币,要求家属将钱汇至张某指定的信用卡账户上。在等钱期间,张某等人一直将王、赵二女控制在车内,直至当日下午2时许,在取得1万元后,才将王、赵二女释放。被告人张某等人的行为构成:
A、绑架罪 B、 敲诈勒索罪 C、 抢劫罪 D、抢夺罪
【答案】C
34、公民甲与房地产开发商乙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提出,为少市契税建议将部分购房款算作装修费用,甲未表示反对。后发生纠纷,甲以所付装修费用远远高于装修标准为由,请求法院对装修费用予以变更。该装修费用条款效力应如何认定?
A、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有效
B、显失公平,可变更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
D、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无效
【答案】C
35、下列案例中哪一项成立犯罪未遂?( )
A、甲对胡某实施诈骗行为,被胡某识破骗局。但胡某觉得甲穷困潦倒,实在可
怜,就给其3000元钱,甲得款后离开现场
B、乙为了杀死刘某,持枪尾随刘某,行至偏僻处时,乙向刘某开了一枪,没有
打中;在还可以继续开枪的情况下,乙害怕受刑罚处罚,没有继续开枪
C、丙绑架赵某,并要求其亲属交付100万元。在提出勒索要求后,丙害怕受刑罚
处罚,将赵某释放
D、丁抓住妇女李某的手腕,欲绑架李某然后出卖。李为脱身,便假装说:“我
有性病,不会有人要。”丁信以为真,于是垂头丧气地离开现场
【答案】A
36、一住店客人未付房钱即离开旅馆去车站,旅馆服务员见状揪住他不让走,并打报警电话。客人说“你不让我走还限制我自由,我要告你们旅馆,耽误了乘火车要你们赔偿”。旅馆这样做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A、属于侵权,系侵害人身自由权
B、属于侵权,系积极侵害债权
C、不属于侵权,是行使抗辩权之行为
D、不属于侵权,是自助行为
【答案】D
37、 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其应有部分各为1/3。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的地面铺上木地板,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地板
B、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半数,故甲乙可以铺木地板
C、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
D、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
【答案】B
38、甲乙发生口角,乙将甲房屋的门窗砸坏。甲起诉要求乙赔偿财产损失,法院审理后,判决认定甲的诉讼请求成立。判决生效后,甲认为自己不仅财产上受到损失,精神上也受到损害,于是又向法院起诉,要求乙赔偿因该侵权行为导致的精神损害。关于本案,以下何种观点是正确的?
A、精神损害应当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对甲的起诉应当受理
B、甲未在前诉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判决生效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起诉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不应当受理
C、对于该起诉是否受理,要区分受害人甲是否在诉前意识到精神损害的存在。如果没有意识到,就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已经意识到,但当时没有请求的,人民法院不应当受理
D、在前诉中没有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但声明保留的,人民法院对关于精神损害的起诉应予受理
【答案】B
39、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一种关于诋毁商誉行为的表述是正确的?( )
A、新闻单位被经营者唆使对其他经营者从事诋毁商誉行为的,可与经营者构成共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B、经营者通过新闻发布会形式发布影响其他同业经营者商誉的信息,只要该信息是真实的,不构成诋毁行为
C、诋毁行为只能针对市场上某一特定竞争对手实施
D、经营者对其他竞争者进行诋毁,其主观心态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答案】B
40、洪某的日工资为80元。2004年5月1日至7日,根据政府规定放假7天,其中3天属于法定假日,4天属于前后两周的周末公休日。公司安排洪某在这7天加班。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除应向洪某支付每日80元的工资外,还应当向洪某支付多少加班费?( ) A、560元 B、800元 C、1120元 D、1360元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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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组成部分之一,那么你对公共基础知识法律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共基础知识法律习题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我国已经颁布施行的《劳动法》属于( )。
A、行政法 B、社会法
C、经济法 D、民法
2、法律规范生效的时间,如无明文规定时,其生效时间应是( )。
A、法律通过之日 B、法律公布之日
C、法律批准之日 D、法律签署之日
3、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的后果、实施制裁的机关、方法的不同,法律制裁可分为( )。
A、司法制裁 B、民事制裁
C、行政制裁 D、违宪制裁
4、某保安公司与湖南省邵东县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签订协议,以每月7、5万元的承包费,在夜里10点到次日早6点,为县城区提供有偿治安巡逻服务。“转包”治安权这一事件说明了( )。
A、因地制宜地维护治安是政府的基本职责
B、保安巡逻是治安防控的协助力量
C、社会治安需要综合治理
D、某些行政执法部门缺乏法制观念,滥用权力
5、对于法律事实分类正确的是( )。
A、法律事件 法律后果
B、法律后果 法律责任
C、法律事件 法律行为
D、法律行为 法律制裁
6、法律关系是指法律在调整人们行驶的过程中形成的特殊的社会关系。因此,下列选项中具有法律关系的有( )。
A、李某与张某已于年前领取了结婚证
B、王某与张某是大学同学
C、经人介绍张某,与赵某确定了恋爱关系
D、武某与周某从一年前开始一直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
7、根据我国《立法法》,以下不能制定行政规章的是( )。
A、国务院 B、公安部
C、中国人民银行 D、审计署
8、根据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职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法律关系可以分为( )。
A、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B、第一性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
C、平权型法律关系和隶属型法律关系
D、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
9、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以做出如下理解( )。
A、公民的立法平等
B、公民在立法、执法、守法上一律平等
C、公民的执法平等
D、公民在法律的适用上一律平等
10、(不定项选择)下列有关法与社会关系的表述何者为正确? ( )
A、中国固有的法律文化深受伦理的影响;而宗教对于西方社会法律信仰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为确立“法律至上”观念奠定了基础
B、“法的社会化”是西方现代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现象,表明法律是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手段
C、凡属道德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必为法律调整;凡属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则不一定为道德所调整
D、生命科学的发展、器官移植技术的成熟对法律具有积极影响
参考答案与解析
1、答案: B
解析:
从法律属性来说,《劳动法》属于社会法的范畴。故本题选B。
2、答案: B
解析:
法律规范的时间效力是指法律规范在什么时间范围内具有保护力和约束力。要根据该法律的性质和实际需要来决定。在我国,通常有四种情况:(1)从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2)法律公布后间隔一段时间才生效。(3)比照相关法律以确定本法的生效时间。(4)法律公布后经过试行,再由制定机关修改补充,正式公布施行。
根据以上情形,正确答案为B。
3、答案: ACD
解析:
法律制裁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法者(或违约者)依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惩罚措施。根据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的性质不同,法律制裁可以分为司法制裁(包括民事制裁、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违宪制裁。故正确答案为A、C、D。
4、答案: D
解析:
宪政社会,公民向政府支付赋税,就是为了“购买”包括警察在内的政府部门的公共安全与服务,如果这种安全与服务可以转包,警察存在的合法性便无存。
即便是协议下的转包,承包方也不能获得执法权主体资格。执法权是公民以立法的方式授予政府部门,在未取得公民同意的情况下不能转嫁给另一方,否则即是一种渎职。
故本题正确答案选D。
5、答案: C
解析:
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它分为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
行为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有意识的活动,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表现形式,还可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而事件是指不以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发生的,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现象。
法律后果、责任、制裁皆不属于法律事实的分类范畴,故排除A、B、D,所以正确答案为C。
6、答案: A
解析:
李某与张某已领取了结婚证,这在法律上已经形成了契约,属于法律关系,答案A正确。
其他三项中,大学同学只是状态描述、恋爱关系和夫妻名义都只是人际关系,没有明确的契约依据,因此不具有法律关系。
7、答案: A
解析:
根据我国《立法法》第71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B、C、D项都能制定行政规章。国务院制定的是行政法规,而不是行政规章,故本题应选A。
8、答案: D
解析: 法律关系的分类:(一)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职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法律关系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二)按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纵向(隶属)的法律关系和横向(平权)的法律关系。(三)按照法律主体的多少和权利义务是否一致为根据——单向(单务)法律关系、双向(双边)法律关系和多向(多边)法律关系。(四)按照相关的法律关系作用和地位不同法律关系可分为: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因此,本题选择D选项。
9、答案: D
解析:
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般是指司法平等,并非立法平等,它主要是指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没有特权和例外。所以排除A、B项,而个人是没有执法权,所以排除C。故正确答案为D。
10、答案: ABD
解析: 宗教作为一种重要的文化现象,在全世界范围内都对法律发生过重要的影响。宗教对法律的影响,既有积极方面,也有消极方面;既有观念层面,也有制度层面。较明显地体现在立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上。《圣经》、《》、《摩奴法典》等宗教经典,分别对西方两大法系、伊斯兰法、古印度法产生了根本性的影响。故A正确。"法的社会化"的产生是统治者管理国家过程中所演变而来的,主要被应用于市场经济宏观调控,因此B正确。道德层面相对于法律层面所调整的事物范围更广泛一些,因此C错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许多以前不曾出现的问题浮出水面,道德与科学之间的冲突有时需要诉诸法律,进而促进法律制度的修改及完善,因此D正确。故选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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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需要多做一些真题才能在人事单位考试中考出好成绩,那么你对公共基础知识法律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真题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 )是一种最基本的民事法律关系。
A、著作权 B、专利权
C、财产所有权 D、发现权
答案:C
2、下列情形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是( )。
A、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签订的合同 B、当事人双方协商同决解除的合同
C、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义务的合同 D、采用协迫、欺诈手段签订的合同
答案: AD
3、法律上保护人身权有以下方式( )。
A、民事制裁 B、刑事制裁
C、行政制裁 D、批评教育
答案: ABC
4、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有( )。
A、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 B、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C、人身自由 D、宗教信仰自由
答案: AB
5、下列哪些内容反映了物权的法律特征( )。
A、物权的客体是物 B、物权是一种相对权
C、物权和权利主体是特定的 D、物权是一种排他的权利
答案: 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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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作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之一需要考生认真复习练习,那么你对公共基础知识法律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真题及答案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企业破产法》调整的破产程序不包括(D)。
A、重整程序
B、和解程序
C、清算程序
D、解散程序
2、下列关于法治的说法,错误的是(A)。
A、法治就是指依法办事
B、有法制不一定有法治,法治是良法之治
C、在国家治理方式上,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
D、法治是一种理想的社会治理状态
3、某县教育局科员李某因违纪被开除公职,李某对该处分不服,可以寻求的救济途径是(B)。
A、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诉
C、向市教育局申请行政复议
D、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4、《土地管理法》规定,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在法定期间内一直未使用的,将依法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法定期间为B
A、1 年 B、2 年 C、3 年 D、4 年
5、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对公民财产权的限制不包括D
A、公民财产权要受到依法纳税义务的限制
B、公民财产权要受到国家依法实施的征收或征用的限制
C、公民不得以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方式行使财产权
D、公民必须以有利于公共利益的方式行使财产权
6、依照 《行政许可法》的规定, 驾驶证持有人死亡后,公安机关应当C
A、撤回驾驶许可
B、撤销驾驶许可
C、注销驾驶证
D、吊销驾驶证
7、“任何人不能成为自己案件的法官”。下列制度最符合这句话含义的是( D)。
A、 独立审判制度 B、 说明理由制度 C、 公开审判制度 D、 回避制度
8、村民陈某在办理宅基地使用审批手续时,多次遭到土地管理所审批人员金某刁难,因而找到县国土局领导投诉,要求对金某进行处理。此时,陈某所行使的基本权利是(C )。
A、 建议权 B、 检举权 C、 控告权 D、申诉权
9、甲企业拖欠乙公司20万元债务一直未还。乙公司在承担甲企业交付的一批货物时,欲扣下该批货物,以迫使甲偿还前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
A、 乙企业有权对该批货物行使留置权 B、 乙企业无权对该批货物行使留置权
C、 乙企业有权对该批货物行使质押权 D、 乙企业无权对该批货物行使质押权
10、甲公司、乙企业和张某准备共同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于是口头约定:甲公司以现金出资,乙企业以厂房出资,张某以自己的劳务出资,对此,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D)。
A、 合伙协议一经达成,合伙企业即设立 B、 合伙协议可采取口头方式约定
C、 甲公司不能成为合伙人 D、 张某可以自己的劳务出资
11、某公司为推销自己的产品而采取的下列营销手段。违反法律规定的是( C)。
A、 给予对方回扣并如实入帐 B、 给予对方折扣并如实入帐
C、 给中间人佣金而未入帐 D、 提供样品给对方免费试用
12、杨某趁同事李某外出,擅用李某的电子邮箱,以李某的名义向所有同事发了一封邮件,诬陷同事华某。下列权利中,被杨某侵犯的是( C)。
A李某的隐私权 B、李某的署名权
C、华某的名誉权 D、华某的荣誉权
13、某市化工厂排污造成河流污染,致使该市某区自来水一时无法正常使用,市民不得不购买三天的矿泉水作为生活用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该市市民的损失,有资格作为民事诉讼原告的是(C )。
A、该区工会组织 B、该区环保部门
C、该区遭受损失的市民 D、该市的消费者协会
14、孙某,16周岁,经其父同意,在网上与乙某达成了买卖二手电动车的协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协议是( A)。
A、有效合同 B、效力待定
C、可撤销合同 D、无效合同
15、万某育有二女一子,都已成家。万某留下亲笔遗嘱,指示其死后所有财产由其儿子继承,该遗嘱未经公证,也无证人见证。下列对该遗嘱效力的判断,正确的是( C)。
A、违反男女继承权平等原则,无效
B、无见证人见证,无效
C、符合法律规定,有效
D、未经公证,无效
16、刘某与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一直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因此,刘某准备解除劳动合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
A、刘某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B、刘某经公司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C、刘某可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合同
D、刘某不得解除未到期合同
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许可人的行政许可是( B)。
A、药品生产许可 B、城市燃气供应许可
C、建筑规划许可 D、机动车驾驶许可
18、甲省的单某到乙省出差,因违反乙省的地方性法规规定,被执法机关处罚,单某辩称,我是甲省人,我这样做在甲省是允许的,执法人员解释说,你现在乙省,根据乙省的地方性法规,你这样做不允许。对于双方争议的法律法规适用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
A、应适用乙省的地方性法规 B、应适用甲省的地方性法规
C、如何适用,应报请全国人大会裁决 D、应参照甲、乙两省的地方性法规
19、“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作出这一规定的理由不可能是(B )。
A、受害人相比国家而言是弱者,国家应当照顾弱者
B、让侵权人的财产先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不能实现制裁目的
C、公共利益应当让位于个人利益
D、受害人能否从中优先获得赔偿,影响其生存权能否得到实现
20、在某市公安局民警抓捕歹徒过程中,歹徒逃进市民刘某家院里的菜园,踩烂蔬菜,给其带来了200元的损失,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 )。
A城市居民冢院内不能种菜,因而公安局无需赔偿刘某损失
B、刘某应通过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歹徒赔偿其损失
C、刘某应向法院起诉,要求民警赔偿
D、公安局应当先赔偿刘某的损失,再向歹徒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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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维护人民权利的工具,需要经由一套制度来落实,而且是事业单位考察内容。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重点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组织其他中央国家机关,决定重大国家事项,罢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组成人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和法律,监督宪法实施,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任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决定重大国家事项,审查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合宪、合法性,对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进行监督。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国家主席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国家机关,其主要职权有: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家、副、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代表国家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件和重要协定。
(3)国务院。组成:、副、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副、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副、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委员会。
(4)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主席、副主席、委员。
(5)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五年,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三年。
(6)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治权: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主管理地方财政;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7)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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