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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行不义必自毙(2篇)

典故,应是指那些使用时代已不存在这些典制,用这些典制词语有借代、喻指等义的。读文网小编这里为大家整理了多行不义必自毙的典故,希望大家喜欢。

历史故事来源

春秋时期,郑国君王郑武公有两个儿子,一个称“庄公”,一个称“共叔段”。可是他们的母亲姜氏却比较偏爱小儿子。郑武公死后,由他的大儿子郑庄公继位。可是共叔段在他母亲的支持下,竭力扩充自己的封地,积极进行夺取王位的准备工作。郑庄公的大臣祭仲知道后,就对庄公说:“君王要及早安排啊,共叔段的势力已经很强了,再这样下去,您的王位会被他篡取的!”

庄公听了,却道:“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这句话用现代人的话说就是:一个人若不仁义的事情做多了,必定会自取灭亡,你就等着吧!果然如此,共叔段的势力在不断扩大,将郑国的西、北部边境招于自己门下,直至廪延。同时,他在不停地修筑城池、屯田积兵,并让其母亲姜氏里应外合,攻下郑都。庄公早有防备,趁共叔段进军郑都时,出奇兵攻其窝穴。长久受共叔段压迫的农民们也参与战斗,使共叔段兵败,逃亡他处,而庄公出军追杀,最后使共叔段走投无路,被逼自杀。

抛开这个故事不论,‘多行不义,必自毙”也算是一条普遍真理,正如“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一样。几乎可以说,古往今来,凡是作恶的人,搞阴谋诡计的人,违法乱纪的人,都没有好下场,最终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但是,如果坐着等待结果的到来,等待作恶者“自毙”,显然是愚蠢的,无异于自己坐以待毙,很可能让作恶者占尽了风光好处。我们要相信毛主席说过的:“凡是反动的东西,你不打,他就不倒。扫帚不到,灰尘照例不会自己跑掉。”所以,与其坐以待毙,不如起而对抗,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这么说来,以恶抗恶,以暴力抗恶,以阴谋诡计对阴谋诡计,在一定范围内便是合理的事。真理、道义总得以某种方式来加以捍卫,对真理、道义的信念,总不能替代实际有效的行动,就好比强盗闯进我们家里,是不可能凭借善良的愿望和对正义的信念来阻止强盗的抢劫的。唯有拿起武器,同强盗搏斗,把强盗赶出家门去,才是用行动来维护自己的信念,因而真理、正义才可能得到证明,得到捍卫。

典故介绍

多行不义必自毙,中国成语,意思是坏事干多了,结果是自己找死。出自《左传·隐公元年》:“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不义:违反正义的事;毙:死;不义的事情干多了,必然会自取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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