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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跆拳道协会章程【汇总三篇】

佛山市跆拳道协会是在佛山市体育局领导下,由佛山市广大跆拳道从业人员及爱好者自发组成的联合性地方非营利体育社团。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佛山市跆拳道协会章程。欢迎阅读!

佛山市跆拳道协会章程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 宣传、发动和指导我市跆拳道运动爱好者积参与该项运动,提高人们对该项运动的认识,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增进身心健康,促进体育社会化。

(二) 研究、规划市跆拳道运动的发展;审议、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三) 组织技术培训,指导帮助会员开展跆拳道运动,培养跆拳道运动员和专业人才。

(四) 指导和推动跆拳道运动器材、场地设施的生产和建设。

(五) 举办全市性跆拳道竞赛和活动;承办省内外跆拳道竞赛。

(六) 组织会员对外交流访问活动,扩大协会的影响,提高协会和会员单位的知名度。

(七) 为会员服务,接受委托,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佛山市跆拳道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佛山市跆拳道协会(简称“佛山跆协”)。英文译名为Foshan Tae Kwon Do Association,缩写为FSTA。

第二条本团体是由佛山市广大跆拳道从业人员及爱好者自发组成的联合性地方非营利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是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前提下,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全市跆拳道工作者和爱好者,在佛山市体育局的指导下,遵纪守法,努力普及佛山市的跆拳道运动,提高佛山市的跆拳道竞技水平,促进对外交流,积极为我市的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佛山市体育局和登记管理机关佛山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本团体的会地设在佛山市体育局内。

佛山市跆拳道协会章程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团体的会员种类

(一)、单位会员 凡承认佛山市跆拳道协会章程,服从佛山市跆拳道协会的组织领导,自愿履行会员义务的佛山市内各院校、行业(产业)及市内各跆拳道场提出入会申请,经批准后缴纳申请费及年会费后,即可成为本协会单位会员。

(二)、荣誉会员 凡是为佛山市跆拳道协会的发展与提高作出较大贡献的个人,可授予“荣誉会员”称号。“荣誉会员”由本协会直接提名和由单位会员提名,经批准授予。

(三)、个人会员 凡是遵守佛山市跆拳道协会章程,热爱跆拳道运动的个人,均可通过本协会单位会员和由本协会直接提名申请入会,填写个人会员登记卡,报本协会备案。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 拥护本团体的章程;(二) 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三) 热爱跆拳道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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