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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朝花夕拾》是鲁迅唯一一部回忆性散文集。《朝花夕拾》是鲁迅后来修改的名字,原名《旧事重提》。“朝”表示早年时候,“夕”表示晚年时期。题目的意思是早晨盛开的鲜花,(经过一天)傍晚的时候摘掉或捡起,这里指鲁迅先生在晩年回忆童年时期、少年时期、青年时期的人和事。
坐在藤椅上,杯中的茉莉散发着沁人心脾的馨香,轻轻地弥漫在身边,手捧着那本淡绿色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散发出独特的童真,随着那一片片思念的云彩飞向那曾属于我们久违的世界……
晨曦中的鲜花故然绽放着娇嫩的花瓣,唤发着淡淡的清香,顶着残阳采的花失去了晨曦中的娇嫩与芳菲,却平添了一种迟来的成熟、风韵。这是鲁迅先生的童年,一个沾满碎屑的青葱时光。
鲁迅先生是一个幸运儿,但同时也是不幸的儿,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他可以在百草园中无忧无虑的游玩,可以以虫为伴;他可以静静地听油蛉在低唱;他可以在白雪飘飘的冬天捉鸟……但同时他却承担着超越年龄的负担,小小年纪的他就要学着放弃,抑制自己的欲望去背那些所谓的经典《鉴略》、《千字文》、《百家姓》,小小年纪的他就要着失去双亲的痛苦,小小年纪的他就要学会着承担一个家的重任……
或许,这就是那个沾满碎屑的青葱时光。在这个时光中鲁迅学会了长大,学会了承担,学会了思索,而我随鲁迅也懂得了成长……
有人说一篇好的文章不在于你有多美的文字,重要的是你是否可以引起读者的思考与共鸣。而鲁迅先生做到了,他用他平淡朴实的语言唤发了多少人的思考,唤起了多少人的回忆和曾经拥有的幸福时光。
小时候,我喜欢坐在田梗上望着一片金黄的水稻,看着一个个忙碌的背影,心中绽放着一丝丝的甜蜜。那是收获的甜蜜。
小时候我还喜欢坐在藤椅上,依偎在外婆的怀里望着满天的星星,在宁静的月光下,数星星。在月色如水的夜晚,享受着那份浓浓的亲情与温馨。
如今的我,离开了过去,不再拥有过去那些时光了。这,或许是一种遗憾,但同时却多了一份充实。现在的我拥有着许多许多的书。每天在书中遨游着,努力地学习,拼命的争取明天。或许这很累很累,但我却在一天天地长大,一天天地成熟。这或许是在过去那些美景中领会不到的吧!
童年是大海中的一朵浪花。
童年,在随着你我的长大渐行渐远,或许它会消失在人生的尽头,但它却留在了那一片片琐碎的记忆,闪耀在星空中,虽然只是点点微光却足以照亮你我前行的路……在如今的时代中,不如读一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吧!品一品不同时代不同人的童年吧!
合上《朝花夕拾》,品尝着那杯尚留余温淡雅的茉莉,时光又将我带回了那那一个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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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小时侯,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我住在一起,那时我时常和楼道里的一些小伙伴们一起玩耍,一起嬉戏,每次都玩的很开心,以至于每次都忘了时间的匆匆流去,每次都要大人在窗口大喊一声才会依依不舍的结束游戏回家。每逢佳节,吃完团圆饭,我们又会聚集在那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空地上,点燃我们早就准备好的小烟花,在火光中,尽情的奔跑着,欢笑着,舞蹈着,体验着前所未有的快乐。如今,我搬了新家,不在出门和其他伙伴们嬉戏了,而是不停的为学业操劳。每封佳节,也不在出去和伙伴们一起放烟花了,而是站在窗口凝视着那些在漆黑的天空中绽放的五彩缤纷的“鲜花”,独自享受着……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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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是鲁迅唯一的散文集。文集生动地记录了作者从童年到青年这段时期的读书和生活经历。《狗?猫?鼠》 记述了童年时对猫和鼠的好恶。《阿长与〈山海经〉》回忆了保姆长妈妈的淳朴善良。《二十四孝图》对荒谬愚昧的封建孝道进行了抨击。《五猖会》回顾了儿时一次看庙会的经历。《无常》栩栩如生地描写了乡间迎神赛会时的活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回味了纯真快乐的童年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日子。《父亲的病》在 叙述父亲生病长期治疗的过程中,对庸医误人表示出了深深的愤慨。《琐记》记述的是作者去南京读书的经历。《藤野先生》怀念日本留学期间的老师藤野,并记述了作者弃医从文的经过。《范爱农》回忆和悼念了青年时代的挚友范爱农。
记得在看《藤野先生》一文时,我是弄不明白鲁迅先生为什么似乎一直对日本人很友好。有本书上说,鲁迅先生最后生病也请日本医生给看病。我当时就犯糊涂,他就不怕日本医生谋害他吗?
当然很快这些问题被妈妈解除了。她说日本人也有许多像藤野先生那样对中国人民很友好的。况且鲁迅先生是1936年去世的,那时候日本还没有正式侵略中国呢。但我还是觉得不满意。毕竟日本对中国的侵略可是由来已久的呀。鲁迅先生能连甲午海战这么大的战事都不了解么?就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日本侵略中国的图 谋可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呀!那么,鲁迅先生为什么在文章中一直没有反日的言论呢?反而向来对日本人流露出友好信赖的态度呢?这实在令人费解。
可我读的鲁迅的文章很有限呀,《社戏》与日本不沾边,《孔乙已》更与日本无关联。其它的,我就不得而知了。只有在以后的时间里,多读鲁迅的文章了,了解鲁迅文章中没有明显的反日言论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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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 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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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我看了一本书——鲁迅的回忆散文集——《朝花夕拾》。讲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曾经看过的一部电影——“风雨故园”。
这部电影讲述的正是鲁迅童年的事情。
鲁迅的爷爷——周福清是被皇帝点中的翰林,全家都以此为荣。但是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后来他的爷爷犯了罪,被抓到了京城,判了个死刑。从此,周家败落了,鲁迅父亲的病也就因此越来越严重。鲁迅从此“家、三味书屋、当铺”来回跑。在这期中,鲁迅也曾想过从此不读书,因为他想到了他的爷爷、子凌公公(鲁迅的长辈,考了一辈子,结果连秀才都没考上,最后变疯了)、父亲、三味书屋的寿先生都读了一辈子的书,结果到头来什么也没有。但是,鲁迅的父亲就希望他们三兄弟能读好书,将来好给周家增光。结果真的给他盼到了,鲁迅成为了一个了不起的人物,一个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成了中国新文化运动的主将。
了解了鲁迅的童年,我觉得看《朝花夕拾》也就比原来更易懂了,因为我已经初步了解了鲁迅——这位伟人的童年生活。
《朝花夕拾》有十篇文章,再加上一头一尾的小引和后记,一共有十二篇。刚开始看这本书是一页一页、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地接着看,但后来我发现有几篇文章太深奥了,我根本看不懂,所以只好跳过去不看。可是有些文章,就好比《狗猫鼠》吧,我虽然可以从文中看出鲁迅对小动物的关心、爱护,但是我却看不到更深层的意思——《狗猫鼠》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的“流言”,表达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嗥叫”、时而“一幅媚态”等特性的憎恶。
还有,《无常》我根本看不懂,但是,我可以从导读中理解一点意思,主要还是为了讽刺那些打着“公理”、“正义”旗号的“正人君子”。
在“风雨故园”里,我真的看到了《父亲的病》中所说的那样“要原配的蟋蟀一对”,还有更离谱的呢,要什么了生三年霉的豆腐渣熬成灰,什么三年的陈仓米……唉,那些“名医”真是想得出什么说什么啊!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也反映了旧中国的科学、医术的落后和平民的愚昧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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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本应该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时不时透出些迂腐的气息,所以鲁迅要骂,骂那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从文章表面看,鲁迅似乎都是用了些温情的文字,其实,他把愤怒藏得更深。有人说柔软的舌头是最伤人的武器,也许鲁迅先生正是想达到这个目的吧!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对一个人用了相当多的笔墨,那便是鲁迅的保姆“长妈妈”,她是个需要一分为二看待的人。因为社会的影响,“阿长”保留了许多迂腐的习俗,像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地对“长毛”的故事妄加评论,甚至还踩死了“我”喜爱的隐鼠。因此,“我”对她怀恨在心。看到这,读者在脑子里勾勒出的是一个活脱脱粗俗、守旧的妇女形象。然而,鲁迅对她的印象远不止这些。她有可爱的一面。“阿长”知道“我”喜欢《山海经》,跑了许多路,帮“我”买来了《山海经》。由此,“我”又认为她“有伟大的神力”。在《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尾,鲁迅表达了他对阿长的爱,他希望仁慈的地母能让阿长安息。
还有几个人物,我对他们的印象也是极深的。一位是范爱农先生,鲁迅一开始对他的印象是不好的。原因是范爱农的老师徐锡麟被杀害后,范爱农竟满不在乎。鲁迅对他的看法几乎是渐渐改变的,直至范爱农就义,鲁迅开始变得景仰他了。另一位是衍太太,她在《父亲的病》中出场。在“父亲”临终前,她让鲁迅叫父亲,结果让父亲“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痛苦。”后来“父亲”死了,这让“我”觉得是“‘我’对于父亲最大的错处”。衍太太对别的孩子们“很好”:怂恿他们吃冰,给鲁迅看不健康的画,唆使鲁迅偷母亲的首饰变卖。而衍太太自己的孩子顽皮弄脏了自己的衣服,衍太太却是要打骂的。鲁迅表面上赞扬她,实际心中却是鄙视衍太太的。因为这是个自私自利,多嘴多舌,喜欢使坏的妇人。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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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八本书读完了,有的是认真读的,有的只是挑着看。有的书一读就喜欢,有的书读不进去。说实话,有的书难的让我望而却步。都是好书,可能是自己能力不够。我忽然觉得不能把自己当小孩看了,应该主动读一些难的书。我来谈谈《朝花夕拾》,里面的人物细节描写,真简洁:阿长大字状睡觉、背后切切嚓嚓竖着二拇指上下摇动诡秘低语、过年急着等我祝愿她、炫耀自己有被长毛虏获的价值;父亲在我看戏前要挟我背书;白无常白脸白衣白高帽破扇子铁算盘铁锁链、黑无常顶撞阎王;我在花园里抓蜈蚣、按住斑蝥后背便会从屁股喷出一股烟雾、美女蛇夜里来吃书生被匣子里一道金光收伏、在雪地支起筛子捕鸟、上课描绣像;衍太太阴险看小孩吃冰就让多吃、虚伪地夸奖小孩打旋子跌倒了却说不听话、挑唆我偷家里钱我没听就诬陷我;我冬天上学防蚊子捂被子睡觉、藤野先生不重视穿着被误认为小偷;范爱农眼球白多黑少······
这些地方不多几笔,生动传神、栩栩如生。我觉得鲁迅文章没什么形容词,好像词语一般,其实他的语言准确、有很深的让人思考的空间。爸爸告诉我:鲁迅的伟大在于他的作品中流动的情感、血液、焦灼、寂寞、无奈、挣扎······
我觉得他的文章不但感人,还有一些愤怒。愤怒是因为他的正直和力量,爸爸说不会愤怒没有力量说明一个人的心死了,一个人被淹没了。爸爸这么说时很激动,我不大懂,但是我能感受到他说的鲁迅的魅力。鲁迅真神秘,我长大了要好好读。爸爸说鲁迅比孔子还伟大,说着说着,爸爸就躲一边发呆了,我看他好像很难过,鲁迅一定对他有很大影响吧?一本好书是一个好老师,一个可以说心里话的老师,一个可以让人不变坏的老师,每个人都要寻找这样的书。读了这本书,我还有一个体会:读书要慢、要静下心来,这样就会喜欢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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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朝花夕拾》的时光,要追溯到初中时期了。当时老师硬性要求读名著,所以就选了这本,可看了着实被书中浓郁的生活气息和丰富情感给吸引住了。作为一名耿直而率真的作家,鲁迅毫不避讳谈论这一段颠沛流离的境况,在《小引》的一开头,他便做了这般交代:“目前是这么离奇,心里是这么芜杂。”这“离奇”的“目前”,不仅有与论敌之间的论战,还有盘旋在头顶随时可能扔下炸弹的飞机,有1926年“三·一八”惨案后政府的通缉,也有在厦门大学时的孤独寂寞以及同事的排挤。面对这样生计甚至生命都毫无确切保障的现实,心弦总得时时紧绷着,总要想出各式各样的办法来应对,然而,这一次是应付过了,还有下一次呢?危险的境地似乎根本就没有尽头,于是生活的信念变得荒芜了。心里的“芜杂”,便是这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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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着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仿佛在欣赏一幅多姿多彩的幸福画。
我读着鲁迅先生写的散文,眼前仿佛看见鲁迅小时候的活泼可爱:有时趁着大人不注意,偷偷溜进百草园,整天呆在院子里。他要与小花、小草、小虫子作伴,还要坐在树枝上吃野果。虽然有时会得到寿镜吾老先生的严厉的眼神,但也仍免不了孩子的淘气。
童年是美好的,是那么令人回味无穷。鲁迅以他幼年时孩子的眼光写下这本书,让我倍感亲切,是我充满了激情。
我的童年也是那么多姿多彩。我家有一个小院子,小时候,我总倚在一颗白果树上,发着呆,那时是多么自在。玉米愿意长多高就长多高;倭瓜愿意长多大就长多大;蝴蝶随意地飞,时而从墙头飞来一对白蝴蝶,时而从花朵上飞走了一只黄蝴蝶。有时候,我还会到田里去玩,那是田里早已成为孩子的天地。大家都忙着捉泥鳅呢!赤着脚丫,踩着烂泥,别提有多高兴!童年时光,真好!
现在,我们都在为学习着想,再也不能享受那种快乐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感受童年时的快乐,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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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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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小精悍的文章,固然喜欢,但有时还是得读一读长一点的文章,内容比较齐全,帮助思考的深入。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准备的读后感2000字,仅供参考!
奥威尔的《动物庄园》和《1984》一热数十年,至今不衰,却挡不住他笔下冒出的阵阵寒意。他穿透人性的温情面纱,直达现实底面的残酷。阅读奥威尔,让人产生一种受虐的快感,同时获得一种思考和挣脱的力量。
英国评论家V.S。普利切特曾称赞乔治·奥威尔为“一代人的冷峻良心”,杰弗里·迈耶斯在他的《奥威尔传:冷峻的良心》中将这一形象刻画定格。
从1933年第一本著作《巴黎伦敦落魄记》署名“奥威尔”发表,到1949年《1984》出版后作家离世,这颗如钢铁顽石般冷硬的良心,只搏动了短短16年;但这颗良心的锻造与淬炼,却用光了他整整46年的人生。133年前的今天,奥威尔出生。《奥威尔传》从这一天讲起,测出了冷峻的温度。
警察埃里克
拒绝蜕化与清除野蛮
1903年6月25日,一个名叫埃里克·布莱尔的英国男孩出生在印度北部殖民地比哈尔邦一幢粉刷过的砖结构平房里。他不知道在印度当警察的父亲,工作是保障鸦片向中国的运输。16年后,埃里克毕业于贵族名校伊顿公学,与他同届的14名毕业生,11名进入牛津和剑桥,2名从事家族生意,唯有他选择加入了缅甸警察。
以反极权主义为世人铭记的奥威尔,原生于一个父子两代服务英国殖民制度的家庭,因为叛逆、甘于冒险和对大英帝国的热爱而来到缅甸,他却在这里发现了帝国主义的谎言和自己洁癖一般的良心。
1927年,22岁的埃里克在带薪休假期间回到老家,在正式休假结束前辞去了副警察长职务,因此牺牲了140镑薪水,只是为了表明自己的坚定。
在缅甸的五年,他和所有殖民地警察一样,表现出纵容暴行和回归野蛮的倾向。可他为蜕化的帝国主义者角色感到后悔,觉得这份“大英帝国的肮脏工作”让自己受到了玷污。
辞职后,埃里克转向写作,开始了复原及清除自己内在野蛮人一面的漫长过程,他也正是以《绞刑》和《杀象记》两篇回忆缅甸警察经历的随笔,完成了当年未曾做到的事:与殖民制度脱离关系,为他认为是自己罪咎的事赎过。
奥威尔诞生
贬低自我与折磨读者
奥威尔河源于伊普斯威奇,流进北海,也是剑桥附近一个村庄的名字。
1933年1月,在埃里克全身心地投入写作的第6年,他的第一本书终于出版。推翻一系列方案后,他选定“奥威尔”为笔名,理由是“听来有力”。之所以用笔名发表,一方面是怕家人蒙羞,另一方面是对自己的作品不甚满意。
奥威尔的作家生活难以获得家人的谅解。他放弃大好的职业前途,在巴黎当洗碗工,在伦敦做流浪汉,只是为了在《巴黎伦敦落魄记》书前心安理得地引用乔叟的警句:“贫穷之境况,害人真不浅。”他对底层的生活超出“同情”,近乎“同感”,当时便有评论者称赞他有敏锐的社会良心。
戈尔曼注意到奥威尔乐于受虐的特点,说他“很喜欢过穷困潦倒的生活”。这种苦行僧式的生活和写作状态,贯穿了他的一生。
1934年,他出版第一部小说《缅甸岁月》,利用国外经历揭露帝国主义的罪恶,随后又出版小说《牧师的女儿》和《保持叶兰繁茂》。对于前者,他“不认为它是一部佳作……请确保以笔名出版,因为我并不为它感到自豪”;对于后者,他拒绝再版重印。
奥威尔看自己的作品过于苛刻,某种程度上表现出自我惩罚的本能。他把这种本能带到生活中,在与心上人爱琳结婚后,住进一间简陋的房屋,过上了与外界隔绝的艰苦生活。对于文学的苦求,却让他逐渐找到一条把个性和政治结合起来的有效途径,并写出影响较大的《通往威冈码头之路》,从一个二流小说家向前跨出巨大一步,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社会评论家。
两个战场
将政治性写作变成艺术
1937年5月20日,奥威尔被狙击手射出的子弹打中喉咙,侥幸保住一条性命。
与那颗子弹在他脖子上留下的伤口比起来,西班牙内战在奥威尔精神上留下的伤口要大得多。内战中的种种政治恶行加深了他对极权主义的恶意。
在西班牙内战中获得的受伤战士身份,为奥威尔在英国的知识分子圈确立了名声,成了一个有鲜明特色的人物。英国传记作家诺埃尔·安南说奥威尔“保持着一个处于尖刻、冷峻、严格律己、抱有克己理想主义的左派人士的形象。”
在参战后所著小说《上来透口气》中,奥威尔开始主张反战主义;可当英德战争于小说出版后3个月爆发时,他又改变了主意。在他看来,保卫危难之中祖国的爱国举动比战前所持的原则更重要。这一次,奥威尔投入了另一战场,在后方展开一系列政治论争,磨炼出更加适合自己的写作风格。
冰冷的最终章
《动物农场》与《1984》
妻子爱琳去世后,奥威尔的生活陷入窘境。他的身体每况愈下,急于觅得一个新的伴侣,却始终无功。在给求偶对象之一安妮的信中,奥威尔坦言自己时日无多,而且不育…… 就在这个最为惨淡的时间,《动物农场》突如其来,获得成功。
《动物农场》写于1943年11月到1944年2月间,在战争结束前揭露了最受欢迎的苏联的蜕化本质,面世前被5家出版社退稿。对出版商而言,这部寓言中的“猪”最为棘手,因为它象征着拥有权势的统治阶级。书中最著名的一句就由猪宣布:“所有动物一律平等,但有些动物比其他动物更为平等。”它恰好是奥威尔最讨厌的动物。
在这部讽刺寓言中,奥威尔将艺术和政治巧妙融合在一起,但燕卜荪提醒说:“这种完美的危险是在不同人眼里,其寓意相去甚远。”果然,1945年8月出版时,奥威尔忙着跑去一家又一家书店,将其从儿童读物搬到成人读物那边。直到其在美国被每月读书会接受为每月一书后,才获得销量上的成功。
奥威尔一生的主要兴趣集中于两种酷爱之事——文学和政治。《动物农场》成功后,他隐居离苏格兰海岸外16英里的朱拉岛,在艰苦的生活条件下投入更为冷酷的写作,以自己最熟悉的“自虐”方式,在与死亡的竞走中赶出了《1984》。
《1984》总结了奥威尔一生对于政治的思考,写得凄凉而且悲惨。主人公温斯顿·史密斯作为最后一个在思考的人,当觉悟达到最高点时,却被逮捕、关押、折磨,洗去了最后的良心。小说的结尾是完全凄凉的,正如奥威尔自己一样。
在《穷人的死法》中,奥威尔说人人希望死在自己的床上,亲人们陪在身边;但他却死在一家医院的床上,无人在旁。在一个人心浮动、信仰不再的时代里写作,用46年的时间,孤独地炼成了一颗冷峻的良心。#p#副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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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出内心锋利的剑,才能刺破黑暗的胸膛,所以才能捡起光明之花。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准备的精选《朝花夕拾》读后感,仅供参考!
这是黑暗深处的一声呐喊,这是刺醒人民的一把利剑。如果不是军阀混乱中的人,是无法理解这些文字的,就像黑暗看不见光明。《朝花夕拾》正是那么一声呐喊,更是那么一把利剑。
朝花夕拾读后感。正同于它别出心裁的书名,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人到中年时雕琢出来的。某天夜晚,鲁迅先生在窗前,听外面的警报迭起,屋里是自己孤身一人,不禁思绪拉回了过去——一个在欢乐与痛苦中度过的童年。但他不只是为了回忆而回忆,他还要让过去成为一把利器,为新文化运动将封建思想斩草除根。
单从题目来看,他将过去的时光喻为花,而“夕”表示了日薄西山了,可以看出鲁迅先在黑暗中找回从前的希望。既是对社会的憎恨,又是对未来的寄托。
虽然这是一篇回忆性散文,本应表达出不同的感受,可出鞘之剑难以收回,倾盆之水不易阻截,就在那夜,带着憎恶黑暗与回味美好的种子又一次破土萌发。翻开书,读完第一章《狗·猫·鼠》后,便能从字里行间读出讽刺与憎恶,看似是回忆一只救养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细细品味,却能品出当时军阀对弱小者的压迫,同样对社会进行抨击,讽刺的还有指斥赶超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对反对白文,提倡复古倾向予以抨击的《二十四孝图》;在《无常》中,可见“人间没有公正,恶人不得恶报”这句,公正的裁判在阴间,是一辛辣的嘲讽。还有用巫医不分、故弄玄虚的“名医”来讽刺政府与地主勒索钱财,草菅人命实质的《父亲的病》;最后,还用《范爱农》中的主人公范爱农因不满黑暗的社会,追求革命,被打击迫害的悲惨遭遇来对爱国的革命者同情与悼念。
但作品中也不乏温暖的一面,这点在《阿长与山海经》中得以体现。记述的是自己儿时与保姆长妈妈相处的情景。虽然她既唠叨,也迷信,但十分善良。比如说她将鲁迅当年盼望已久的《山海经》送给他流露出鲁迅先生对这位劳动妇女的怀念,另一篇叫《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在讽刺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书塾背后,也写出了童年的乐趣。描写百草园时,菜畦、石井栏、皂荚树、桑椹……看似平常的事物,在鲁迅先生的笔下显得生机勃勃。
可以说,《朝花夕拾》这本书无疑是回忆性散文的典范之作,作者鲁迅先生将揶揄嘲讽的语言与犀利风趣比喻缝合得密不透风、天衣无逢且耐人寻味。这就使这本脍炙人口的散文集有足够的力量将光明唤起,有足够的锋利将黑暗刺穿。
朝花,夕拾,拾起的是回味,也是新文学绽放的,真理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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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字读后感大全,潇洒地走来了。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准备的2000字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
“若干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恰如《百年孤独》这个题目给人的感觉一样,开篇这段话,作者马尔克斯将时间和空间拉长延展,给读者以脱离现实时间的魔幻般的感受。马尔克斯曾言:“活着为了讲述生活,生活并非一个人的经历,而是他的记忆。”
《百年孤独》用魔幻现实主义的为我们描述了一个几乎神话般的世界,那里有马尔克斯童年眼中整个拉美国家真实历史的影射,有近代拉美社会百年变迁的缩影和拉美人民的精神意识,同时也融入了人类百年生存的斗争历史和凝聚的经验和精神,同时还提出了对现代人和社会命运发展前途的思索和探讨。现实和幻想、直叙与讽喻、写实和夸张的完美结合,加上和的一些神话和传说故事,无异绘出“一幅巨型”,将人类心灵孤独的苦难史表现得淋漓尽致。
小说一直贯穿着两个重要的主题:孤独和宿命。一方面,以娜为代表的几个长寿的女人,代表一种,一种,一种家族的延续;另一方面,布雷地亚家族在用孤独来对抗时间,他们每一代人都无法摆脱孤独的困扰,同样也无法改变宿命的主宰。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却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以第三代阿卡为对称,第四代的孪生兄弟简直就是第二代的兄弟俩的翻版,这象征着一种命运的轮回,一种注定无法改变的轮回。而这种烙自家族和生理的还鲜明地表现在这个家族人之间的乱伦冲动和规范的禁忌之间造成的紧张关系。即使是看上去最高尚最理性的奥雷连诺上校,也在数十年颠沛流离的战争生涯里留下十七个私生子;而第四代奥雷连诺第二更是将这种情欲发泄到及至,并且神秘的引起了繁殖力的亢奋。到了最后,这种盲目的本能冲动到第兰塔·乌苏娜和第六代小奥雷连诺身上彻底的无阻挡的爆发出来,这种被压抑了几代的乱伦冲动如决堤的洪水淹没了家族的一切。马尔克斯自己在解释这部作品的人物的孤独性时,曾认为“布恩蒂亚整个家族都不懂得爱情,不通人道,这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秘密。”
此外,我们不难发现作品中有两个极为显著的特征。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小说的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奥雷良诺领导了32次起义结果都失败;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在晚年不断地织;奥雷良诺第二则是不断地修理门窗;雷梅每天要洗好几次澡;小镇马贡多一场骤然而至的雨持续下了四年十一个月又两天,此后十年,马贡多滴雨未下;布恩地亚家族的人对美尔加德斯的痴迷不已并且反复上当;第七代奥雷良诺是一个出生就有尾巴男婴,却被咬烂后拖进;随后一场吹走了马贡多小镇,吹走了一切,比那场持续四年十一个月有两天的暴雨带走的更多……读起来总是给人很虚幻很如此不真切的感觉。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
布恩地亚家族百年的的兴衰荣辱,是整个拉美社会变迁的一面,看似荒诞的一个家族其实正折射出了的历史。布恩地亚家族由于内战和外敌,原本安定的生活转瞬消失,家族命运急转直下。与此相对应,在拉丁美洲,内战连连,又有欧美殖民者的入侵。同时,家族的也是拉美自身落后的写照:家族成员的乱伦与拉美文明程度的低下是相通的。面对落后和愚昧,布恩地亚家族不是追求变革,而只是面对过去,等待着“”的重现。这样不思进取,最终只能导致马贡多的落后,布恩地亚家族的衰败,最后不可避免的被一阵飓风吹光。同样,似乎也在暗示着拉美人民如果不思变革,最后只能面临被历史淘汰的命运。这一个家族的孤独与苦难也正是拉丁美洲人民的病苦与血泪。拉丁美洲的大自然,历史悠久的古代神话,原始古朴的习俗,混杂的种族和,偏僻落后的乡村生活,现代时髦的都市文明雨季激烈动荡的政局,所有这些因素都奇妙地混合在一起,梦幻的历史与神奇的现实巧妙地融为一体。而正是这种神奇的不可信的现实,让拉丁美洲处于独孤的氛围之中。当你真正了解那一段历史,你会发现《百年孤独》所揭出的不是单纯的生活,而是表层下面一些更深刻的东西,不被理解的人,无法联合的力量。这种孤僻贯穿了这本书,这正是作者对自己的出生地的希望或应说是绝望。
小说的结局布恩地亚家族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的结尾写道:“就在奥雷良诺·布恩地亚译完手稿的最后瞬间,马贡多这个镜子似的(或者蜃景似的)城镇,将被飓风从地面一扫而光。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作者对于落后和愚昧的态度是彻底否定的,于是安排了一场飓风对旧事物来了一次彻底的清理。“百年孤独”,既是说拉美落后的时间之长,又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作者的心态:对进步和先进的漫长等待。百年孤独,百年的等待。至于这以后,落后和贫穷还会不会出现,没有明确答案,但是马尔克斯的愿望是美好的:“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对梦想与光荣的向往,对独立与自由的憧憬,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找到了最终完美无缺的结合点。“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完成巨著后曾有一个:希望一百年孤独的历史永远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但愿在摆脱孤独的宿命后,拉丁美洲的未来历程能够继续前进,而不是原地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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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让鲁迅的童年重现,挺好的。我们的读者们读完后,有没有童年重现的感觉呢?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精心为你整理《朝花夕拾》读书笔记,希望你喜欢。
寒假里,我在网上找了一本鲁迅的《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这是一部回忆散文集,记叙了鲁迅幼年与青年的生活,共十篇。
这本书中通过对往事的回忆,批判了当时的社会与正人君子,其中《狗—猫—鼠》这一篇令我感受深刻,它讲述鲁迅小时候仇猫,因为猫的性情残忍而具有媚态,在夜晚经常嗥叫,扰乱他人读书休息。更因为他在童年时捕食了作者心爱的隐鼠,所以他十分憎恶。虽然后来得知隐鼠是长妈妈踏死的,但终究没有与猫的感情融合。从这里我读到作者在幼年时,就已经爱憎分明,对弱小者产生同情心,憎恶暴虐。同时读这篇文章也通过自嘲在暗暗讽刺着那些散布流言蜚语的“君子”“绅士”,批判着他们的狂妄自大,我不得不佩服鲁迅那文笔的妙处。
《琐记》这一篇也使我受益匪浅。它记叙了鲁迅儿时与伙伴们经常到衍太太家玩耍,因为天伦闹出什么乱子来,衍太太也绝不告诉各人的父母。在鲁迅与伙伴们去吃缸里的薄冰时,衍太太却让他们比赛谁吃得多,并唆使鲁迅去寻找母亲的首饰,变卖成钱给自己买东西,我感到衍太太心术不正,心灵不纯洁,怎么能用不良的做法去影响孩子心理健康呢?
《二十四孝图》讲述了鲁迅在儿时阅读“老菜娱乐亲”郭巨埋儿等故事,通过对比古今不同的版本,十分不解,甚至反感。我也读了读,发现其中一些故事荒诞愚昧,富有迷信色彩,虽然使读者明白孝顺的道理,但其中大多是把原来的加以夸张虚构,哭泣能使竹笋得以成长吗?赤身躺在冰上能有鲤鱼跳出吗?当然不可能,这说明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忍。
《朝花夕拾》朴实的语言,细腻的情感,鲜活的人物融合成一篇篇精妙的散文,这里面有对童年的美好回忆,有对社会的强烈抨击,也有对往事的深切怀念,有对社会的强烈抨击,也有对往事的深切怀念……《朝花夕拾》着部散文集堪称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颗璀璨明珠。
看过《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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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爱农》壮志难酬,抑郁不得志,是当时一些知识分子的心声。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精心为你整理《范爱农》读后感,希望你喜欢。
对于这篇文章,说实话,我没看懂,主要是不懂得它所表达的中心是什么。鲁迅先生的文章一向十分有内涵,意义深刻。我想这篇也一定如此,但我说不清,这篇文章是想讽刺范爱农,还是赞扬?它的中心是什么?
《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如果上述材料准确的话,那么,我按照这个思路再读《范爱农》,才有了一些感想。我想:一开始,正如作者所说:“从此我总觉得范爱农离奇,而且很可恶。”作者是真的讨厌范爱农。“天下最可恶的人,当初以为是满人,这时才知道还在其次;第一倒是范爱农。中国不革命则已,要革命,首先就必须将范爱农除去。”犀利的语言,一番激昂的言辞,可谓快人快语,性格立见吧。后来,作者与范爱农一同喝酒,说疯话,讲笑话,渐渐一些事也谈开,了,彼此更加了解,慢慢成为朋友。不过,对于范爱农这个人也好,这篇文章也好,耐人寻味的地方和情节简直太多了。我想还有待我细细想一想,细细品味一下。
但我还想凭目前粗浅的认识,再说点感想,整篇文章,无论示范爱农也好,“我”也罢,都给我一种很真实的感觉。不是说这事,这人一定完全是真的,但那种感情,直白的情感流露,我却有意无意的都能感到,并体会得真真切切。我记不清是那篇文章了,但记得其中的一句话:写文章要真诚。现在,我也体会了为什么写文章真诚,才能有真实感,才能感人肺腑;才是好文章,才是好作家!鲁迅就是鲁迅。
回到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无法与狂人一样,最终与这个社会妥协,也无法像N先生一样忘却,所以他的内心痛苦、悲凉。我也疑心他就是自杀的,因为从另一角度想,自杀对于他这种人来说,或许是一种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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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是鲁迅回忆童年的书籍。读完《朝花夕拾》的你,该如何写读后感呢?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精心为你整理朝花夕拾读后感作文,希望你喜欢。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寒假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比如范爱农的眼球白多黑少,看人总像在渺视。有比如“却仍然看见满床摆着一个“大”字”。这就是鲁迅在描写人外貌特征和习性时的特别手法。他可以生动地表现出一个人的特点,又增加了幽默感。
鲁迅不管是对他人的赞扬或批评以及对那人的各种看法,都豪不掩饰地写出来。因此,我比较喜欢他的文章。例如〈阿长与山海经〉。内容大概是这样的:长妈妈是我的保姆,起先,我很讨厌她,特别是她的切切察察,而且她睡相极不好,但她也懂得许多有趣的礼节,是我不耐烦的。之后,她给我讲“长毛”欺压百姓的残忍故事,他伟大的神力让我敬佩。然后,在我极度渴望者〈山海经〉时,阿长为我买来了。我又一次对她敬佩。最后,她辞了人世,我默默为她祈祷。本文由我一次一次对她态度的转变,突出了阿长的朴实。
〈朝花夕拾〉十分耐人寻味,它反映着封建社会的种种陋习:有写人吃血馒头,吃人肉。人们迷信,古板,缠足,互相欺诈等等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也让我不由得为那些人们感到悲哀。
如今,中国还有很多陋习,我想我会改变它们,把祖国建设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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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深刻的思想时时散发出犀利的光彩,谈话时态度镇静、亲切而又从容,使听的人心情舒畅,真个有如坐春风的感觉。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鲁迅朝花夕拾优秀散文,供大家欣赏。
迎神赛会这一天出巡的神,如果是掌握生杀之权的,——不,这生杀之权四个字不大妥,凡是神,在中国仿佛都有些随意杀人的权柄似的,倒不如说是职掌人民的生死大事的罢,就如城隍和东岳大帝之类。那么,他的卤簿中间就另有一群特别的脚色*:鬼卒、鬼王,还有活无常。
这些鬼物们,大概都是由粗人和乡下人扮演的。鬼卒和鬼王是红红绿绿的衣裳,赤着脚;蓝脸,上面又画些鱼鳞,也许是龙鳞或别的什么鳞罢,我不大清楚。鬼卒拿着钢叉,叉环振得琅琅地响,鬼王拿的是一块小小的虎头牌。据传说,鬼王是只用一只脚走路的;但他究竟是乡下人,虽然脸上已经画上些鱼鳞或者别的什么鳞,却仍然只得用了两只脚走路。所以看客对于他们不很敬畏,也不大留心,除了念佛老妪和她的孙子们为面面圆到起见,也照例给他们一个“不胜屏营待命之至” 的仪节。
至于我们——我相信:我和许多人——所最愿意看的,却在活无常。他不但活泼而诙谐,单是那浑身雪白这一点,在红红绿绿中就有“鹤立鸡群”之概。只要望见一顶白纸的高帽子和他手里的破芭蕉扇的影子,大家就都有些紧张,而且高兴起来了。人民之于鬼物,惟独与他最为稔熟,也最为亲密,平时也常常可以遇见他。譬如城隍庙或东岳庙中,大殿后面就有一间暗室,叫作“-陰-司间”,在才可辨色*的昏暗中,塑着各种鬼:吊死鬼、跌死鬼、虎伤鬼、科场鬼,……而一进门口所看见的长而白的东西就是他。我虽然也曾瞻仰过一回这“-陰-司间”,但那时胆子小,没有看明白。听说他一手还拿着铁索,因为他是勾摄生魂的使者。相传樊江东岳庙的 “-陰-司间”的构造,本来是极其特别的:门口是一块活板,人一进门,踏着活板的这一端,塑在那一端的踏便扑过来,铁索正套在你脖子上。后来吓死了一个人,钉实了,所以在我幼小的时候,这就已不能动。
倘使要看个分明,那么,《玉历钞传》上就画着他的像,不过《玉历钞传》也有繁简不同的本子的,倘是繁本,就一定有。身上穿的是斩衰凶服,腰间束的是草绳,脚穿草鞋,项挂纸锭;手上是破芭蕉扇、铁索、算盘;肩膀是耸起的,头发却披下来;眉眼的外梢都向下,象一个“八”字。头上一顶长方帽,下大顶小,按比例一算,该有二尺来高罢;在正面,就是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直写着四个字道:“一见有喜”。有一种本子上,却写的是“你也来了”。这四个字,是有时也见于包公殿的扁额上的,至于他的帽上是何人所写,他自己还是阎罗王,我可没有研究出。
《玉历钞传》上还有一种和活无常相对的鬼物,装束也相仿,叫作“死有分”。这在迎神时候也有的,但名称却讹作死无常了,黑脸、黑衣,谁也不爱看。在 “-陰-死间”里也有的,胸口靠着墙壁,-陰-森森地站着;那才真真是“碰壁”。凡有进去烧香的人们,必须摩一摩他的脊梁,据说可以摆脱了晦气;我小时也曾摩过这脊梁来,然而晦气似乎终于没有脱,——也许那时不摩,现在的晦气还要重罢,这一节也还是没有研究出。我也没有研究过小乘佛教的经典,但据耳食之谈,则在印度的佛经里,焰摩天是有的,牛首阿旁也有的,都在地狱里做主任。至于勾摄生魂的使者的这无常先生,却似乎于古无征,耳所习闻的只有什么“人生无常”之类的话。大概这意思传到中国之后,人们便将他具体化了。这实在是我们中国人的创作。
然而人们一见他,为什么就都有些紧张,而且高兴起来呢?
凡有一处地方,如果出了文士学者或名流,他将笔头一扭,就很容易变成“模范县”。我的故乡,在汉末虽曾经虞仲翔先生揄扬过,但是那究竟太早了,后来到底免不了产生所谓“绍兴师爷”,不过也并非男女老小全是“绍兴师爷”,别的“下等人”也不少。这些“下等人”,要他们发什么“我们现在走的是一条狭窄险阻的小路,左面是一个广漠无际的泥潭,右面也是一片广漠无际的浮砂,前面是遥遥茫茫荫在薄雾的里面的目的地”那样热昏似的妙语,是办不到的,可是在无意中,看得住这“荫在薄雾的里面的目的地”的道路很明白:求婚,结婚,养孩子,死亡。但这自然是专就我的故乡而言,若是“模范县”里的人民,那当然又作别论。他们——敝同乡“下等人”——的许多,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因了积久的经验,知道陽间维持“公理”的只有一个会,而且这会的本身就是“遥遥茫茫”,于是乎势不得不发生对于-陰-间的神往。人是大抵自以为衔些冤抑的;活的“正人君子”们只能骗鸟,若问愚民,他就可以不假思索地回答你:公正的裁判是在-陰-间!想到生的乐趣,生固然可以留恋;但想到生的苦趣,无常也不一定是恶客。无论贵贱,无论贫富,其时都是“一双空手见阎王”,有冤的得伸,有罪的就得罚。然而虽说是“下等人”,也何尝没有反省?自己做了一世人,又怎么样呢?未曾“跳到半天空”么?没有“放冷箭”么?无常的手里就拿着大算盘,你摆尽臭架子也无益。对付别人要滴水不羼的公理,对自己总还不如虽在-陰-司里也还能够寻到一点私情。然而那又究竟是-陰-间,阎罗天子、牛首阿旁,还有中国人自己想出来的马面,都是并不兼差,真正主持公理的脚色*,虽然他们并没有在报上发表过什么大文章。当还未做鬼之前,有时先不欺心的人们,遥想着将来,就又不能不想在整块的公理中,来寻一点情面的末屑,这时候,我们的活无常先生便见得可亲爱了,利中取大,害中取小,我们的古哲墨瞿先生谓之“小取”云。
在庙里泥塑的,在书上墨印的模样上,是看不出他那可爱来的。最好是去看戏。但看普通的戏也不行,必须看“大戏”或者“目连戏”。目连戏的热闹,张岱在《陶庵梦忆》上也曾夸张过,说是要连演两三天。在我幼小时候可已经不然了,也如大戏一样,始于黄昏,到次日的天明便完结。这都是敬神禳灾的演剧,全本里一定有一个恶人,次日的将近天明便是这恶人的收场的时候,“恶贯满盈”,阎王出票来勾摄了,于是乎这活的活无常便在戏台上出现。
我还记得自己坐在这一种戏台下的船上的情形,看客的心情和普通是两样的。平常愈夜深愈懒散,这时却愈起劲。他所戴的纸糊的高帽子,本来是挂在台角上的,这时预先拿进去了;一种特别乐器,也准备使劲地吹。这乐器好象喇叭,细而长,可有七八尺,大约是鬼物所爱听的罢,和鬼无关的时候就不用;吹起来,Nhatu,nhatu,nhatututuu地响,所以我们叫它“目连瞎头”。在许多人期待着恶人的没落的凝望中,他出来了,服饰比画上还简单,不拿铁索,也不带算盘,就是雪白的一条莽汉,粉面朱唇,眉黑如漆,蹙着,不知道是在笑还是在哭。但他一出台就须打一百零八个嚏,同时也放一百零八个屁,这才自述他的履历。可惜我记不清楚了,其中有一段大概是这样:——
“…………
大王出了牌票,叫我去拿隔壁的癞子。
问了起来呢,原来是我堂房的阿侄。
生的是什么病?伤寒,还带痢疾。
看的是什么郎中?下方桥的陈念义la儿子。
开的是怎样的药方?附子、肉桂,外加牛膝。
第一煎吃下去,冷汗发出;
第二煎吃下去,两脚笔直。
我道nga阿嫂哭得悲伤,暂放他还陽半刻。
大王道我是得钱买放,就将我捆打四十!”
这叙述里的“子”字都读作入声。陈念义是越中的名医,俞仲华曾将他写入《荡寇志》里,拟为神仙;可是一到他的令郎,似乎便不大高明了。la者“的”也;“儿”读若“倪”,倒是古音罢;nga者,“我的”或“我们的”之意也。
他口里的阎罗天子仿佛也不大高明,竟会误解他的人格,——不,鬼格。但连“还陽半刻”都知道,究竟还不失其“聪明正直之谓神”。不过这惩罚,却给了我们的活无常以不可磨灭的冤苦的印象,一提起,就使他更加蹙紧双眉,捏定破芭蕉扇,脸向着地,鸭子浮水似的跳舞起来。
Nhatu,nhatu,nhatu-nhatu-nhatututuu!目连瞎头也冤苦不堪似的吹着。他因此决定了:——
“难是弗放者个!
那怕你,铜墙铁壁!
那怕你,皇亲国戚!
…………”
“难”者,“今”也;“者个”者“的了”之意,词之决也。“虽有忮心,不怨飘瓦”,他现在毫不留情了,然而这是受了阎罗老子的督责之故,不得已也。一切鬼众中,就是他有点人情;我们不变鬼则已,如果要变鬼,自然就只有他可以比较的相亲近。迎神时候的无常,可和演剧上的又有些不同了。他只有动作,没有言语,跟定了一个捧着一盘饭菜的小丑似的脚色*走,他要去吃;他却不给他。另外还加添了两名脚色*,就是“正人君子”之所谓“老婆儿女”。凡“下等人”,都有一种通病:常喜欢以己之所欲,施之于人。虽是对于鬼,也不肯给他孤寂,凡有鬼神,大概总要给他们一对一对地配起来。无常也不在例外。所以,一个是漂亮的女人,只是很有些村妇样,大家都称她无常嫂;这样看来,无常是和我们平辈的,无怪他不摆教授先生的架子。一个是小孩子,小高帽,小白衣;虽然小,两肩却已经耸起了,眉目的外梢也向下。这分明是无常少爷了,大家却叫他阿领,对于他似乎都不很表敬意;猜起来,仿佛是无常嫂的前夫之子似的。但不知何以相貌又和无常有这么象?吁!鬼神之事,难言之矣,只得姑且置之弗论。至于无常何以没有亲儿女,到今年可很容易解释了;鬼神能前知,他怕儿女一多,爱说闲话的就要旁敲侧击地锻成他拿卢布,所以不但研究,还早已实行了“节育”了。
这捧着饭菜的一幕,就是“送无常”。因为他是勾魂使者,所以民间凡有一个人死掉之后,就得用酒饭恭送他。至于不给他吃,那是赛会时候的开玩笑,实际上并不然。但是,和无常开玩笑,是大家都有此意的,因为他爽直,爱发议论,有人情,——要寻真实的朋友,倒还是他妥当。
有人说,他是生人走-陰-,就是原是人,梦中却入冥去当差的,所以很有些人情。我还记得住在离我家不远的小屋子里的一个男人,便自称是“走无常”,门外常常燃着香烛。但我看他脸上的鬼气反而多。莫非入冥做了鬼,倒会增加人气的么?吁!鬼神之事,难言之矣,这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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