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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读书笔记
读书笔记是在阅读书籍或文章时,对一些内容、思想或表达方式等进行记录或评价的文字。这些笔记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所读的内容,提高自己的阅读能力和思考能力。下面是一篇大学生读书笔记的大全。
1.经典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读书笔记
作者:F·斯科特·菲茨杰拉德
简介:这是一部20世纪美国文学代表作,讲述了一个发生在20世纪20年代纽约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尼克从中学毕业后一直生活在纽约,他一直追求着自己的爱情和梦想,但他所期望的生活却让他越来越迷茫。
分析:从小说中可以看出,作者通过对尼克周围人物的刻画,展示了当时美国社会的各种问题和矛盾。小说中的盖茨比是一个典型的悲剧人物,他的悲剧源于他所处的社会环境。小说中的爱情也是值得思考的,它并不是简单的幸福和痛苦,而是各种复杂情感交织在一起的结果。
评价:这是一部非常优秀的文学作品,它通过对人物和情节的刻画,展示了当时美国社会的各种问题和矛盾。小说中的盖茨比是一个典型的悲剧人物,他的悲剧源于他所处的社会环境。小说中的爱情也是值得思考的,它并不是简单的幸福和痛苦,而是各种复杂情感交织在一起的结果。
2.哲学经典:《存在与虚无》读书笔记
作者:让-保罗·萨特
简介:这是一本法国哲学家让-保罗·萨特的哲学著作,主要探讨了存在与虚无的主题。萨特认为,人的存在是虚无的,人无法摆脱虚无的束缚。
分析:从小说中可以看出,萨特通过对存在与虚无的探讨,揭示了人类存在的本质。小说中的主人公马丁是一个典型的哲学家,他通过对存在与虚无的思考,逐渐认识到自己的存在是虚无的。小说中的哲学思想非常深刻,它不仅是对人类存在的一种思考,更是对人类自由的一种探索。
评价:这是一本非常优秀的哲学著作,它通过对存在与虚无的探讨,揭示了人类存在的本质。小说中的主人公马丁是一个典型的哲学家,他通过对存在与虚无的思考,逐渐认识到自己的存在是虚无的。小说中的哲学思想非常深刻,它不仅是对人类存在的一种思考,更是对人类自由的一种探索。
3.历史经典:《史记》读书笔记
作者:司马迁
简介:这是一部中国古代史书,记录了中国古代的历史事件和人物传记。其中最著名的篇章之一是《项羽本纪》,讲述了项羽的故事。
分析:从小说中可以看出,《史记》是一部非常优秀的历史著作。小说中的项羽是一个非常有争议的人物,他的性格和行为都非常复杂。小说中还涉及到了一些历史事件和人物传记,这些内容都非常有趣。
评价:《史记》是一部非常优秀的历史著作。小说中的项羽是一个非常有争议的人物,他的性格和行为都非常复杂。小说中还涉及到了一些历史事件和人物传记,这些内容都非常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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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笔墨不读书,对于大学生来说尤为重要。我们看看大学生读书笔记是如何写的?
挪威作家乔斯坦·贾德所写的《苏菲的世界》是一本哲学启蒙书,她用深入浅出的文字向我们展示了哲学从古到今的发展历程,让人不自觉地跟随着去思考,去探讨一个个哲学问题,了解他们,走进他们的世界。
《苏菲的世界》用小说的形式,描述一位14岁少女在收到一连串神秘来信后,通过一位哲学老师,传授她哲学知识的故事,从而揭示了西方哲学史的发展过程。从苏格拉底的“最聪明的是明白自己无知的人”、柏拉图“回归灵魂世界的渴望”到“希望澄清我们观念的”亚里士多德,再从笛卡尔、史诺宾沙、洛克到黑格尔、马克思、弗洛伊德,苏菲从雅典到文艺复兴时期,再到我们这个时代,世界相谜团一样,一点一点在她眼前展开。
我原本以为哲学是一门不切实际的学问,枯燥、生涩难懂。因为现在的教育在哲学方面给人的感觉是“哲学”就应该是生涩的、非一般人可以理解的高深理论,所以以前我对哲学就是抱着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的想法!但读了《苏菲的世界》以后才发现,其实我从来就不了解哲学。“一本关于哲学史的小说”,是《苏菲的世界》这本书的副标题,颇能点明该书的要点。这是一本小说,但也是一本系统地涵盖各种哲学思潮的速食大杂烩,在一本小说里,塞进整部西方哲学史,对追求速度的这一代而言,本身就极具魅力。随着小说人物,在哲学传统中,寻求书中谜团的解答,我越来越深入的了解了以前从不感兴趣的西方哲学史,了解了柏拉图以理性主义为特色,沉迷于永恒的形式,亚里士多德希望用感官亲身体验世界的决心……看过之后,我不仅仅是学到了一些东西,更重要的是心灵的震撼。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和主人公苏菲一起,在希腊时期,认识了苏格拉底,知道他在雅典广场上拉住行人的手要和他们讨论关于时间存在的形势和他存在的意义这之类的哲学问题,还有他的学生柏拉图是怎样构想乌托邦和唯心主义理论的;知道了中世纪初的伟大哲学家史诺宾沙是怎样将哲学和__义以及《圣经》的新约和旧约中所有观点结合起来的。在历史方面,我深深的感受到了爱琴海孕育出的希腊文明是那么的令人惊叹,那里所有的思想都互相碰撞着,诡辩学派、唯心学派等诸多学派互相辩论。思想在进步,时代在发展,欧洲也进入了中世纪,我了解到,那时候的人们开始把自己的思维与上帝联系起来,他们认为智慧包括大自然都来自上帝的创造,因而开始了极端的宗教狂热。那个时期人们对自己、对自然的看法和希腊时期截然不同,他们认为人本身是卑贱的,所有的热爱和敬仰都给了上帝和那些大主教、修道士们。然后,我们又来到了16世纪文艺复兴时的欧洲。这个时期,地理大发现把人所认识的疆域大大扩大,人们开始认识到上帝是不存在的。于是大批的学者开始回到唯物主义认知的方式上,重新研究希腊的文明,牛顿、伽利略、等一大批科学家发现越来越多的人类未知的东西。特别是人们了解到地球并不是宇宙的中心,并怀疑教会的权威时,人们开始重新审视了自己、自然和上帝,对自己又重新树立了自信,这个时期,整个欧洲都沉醉在科学和探索精神中哲学,推动了科学的发展。
当我读完这本书后发现,哲学其实是最贴近现实生活的,记得自己小的时候,曾经仰望着天空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天空有尽头吗?大人们说没有,但是为什么没有呢?没有尽头的话,它是什么样的呢?如果有尽头,那么它的尽头又是什么?是一堵墙吗?如果是,那么墙后面又是什么样的呢?我们可以到达那儿吗?假如可以,那么那个世界有尽头吗?如果有,那个世界的尽头又是什么?还是墙吗?如果是,墙后面又是什么样的?这是一个无穷无尽的问题,我知道自己永远得不到答案,但是仍会去想,并且猜想着肯定有人跟我想过一样的问题。那有没有人在研究这些问题呢?如果有,是不是已经有人知道答案了。那时候,因为想不通这些问题,会觉得很烦恼,但仍忍不住想,而且经常怀疑自己是否想多了,是否在思考些无聊的问题,但是看完《苏菲的世界》之后,才渐渐明白,其实这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哲学思考,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说哲学就在我们生活中。
千百年来,不管是什么时代、什么民族的人都在追寻着相同的问题,就类似是“我是谁”“世界从何而来”,正是因为人们的好奇心,才有了哲学。遗憾的是,我现在已经不再去思考小时候想的那些问题了,因为长大了,已经习惯了世界就是这样的,不再去思考有些事是什么、为什么、怎么会了。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渐渐接受了这个世界,并把这一切都当成了理所当然,我们的好奇心也就被压抑住了,从这个方面说,我对世界的好奇心已经比不上自己小的时候了。但是哲学家之所以与众不同,就是他们从不会习惯这个世界。对于他们来说,这个世界一直都存在一些不合理,甚至有些复杂难解、神秘莫测,他们就像是孩子一样打量着这个世界,所以他们才能提出那些深奥的问题,所以他们才能被人称为智者。
我也在反省自己,不再思考这类问题的我,是不是已经失去了好奇心,是不是要用一种新的眼光去打量这个世界,就算不能做到像孩童那样,起码也要做到遇事多想几个为什么。
哲学教授傅佩荣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哲学不是万灵丹,但从来不去留意,爱好智慧的重要与前人的心德,那么注定将会陷于心灵之封闭与终结”。这或许是这本书在世界各国广受欢迎的原因吧!哲学使我们醒悟,而这本书提供了一盏明灯,带领我们走进哲学,带领我们从困惑走向觉悟。
以前看小说的时候总是去看词藻的美丽,去追求那美丽感人的故事情节,可这本书从哲学的角度向我解释了世界和大自然的形成与发展,告诉人们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是一个怎样的世界。它在讲述哲学的同时,运用了生动形象的语言描绘了一个耐人寻味的故事。这不仅是一个哲学故事,更让我从中学到了主人公苏菲对事物锲而不舍的追求精神。
《苏菲的世界》是智慧的世界,也是梦的世界。它唤醒了每个人内心深处对生命的赞叹和对人生终极意义的好奇。掩卷思索,真实的我们真的应该好好的去看这个世界了,不要总是觉得凡事都理所当然,这个世界什么东西的产生都有它的根源,都有他的道理,我们要抱着好奇的心去探索,去发掘,才不会固步自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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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去听余光中的讲座。余老八旬高龄,精神矍铄,修秀儒雅,一派学者风范,名家之态。仅仅2小时所论的中文与英文、文笔与译笔,对我来说是极有价值的启蒙,解答了我长久以来的疑问,也纠正了很多错误的观念。
讲座中,有节选《听听那冷雨》,配上江南丝竹,其味妙绝,听罢使人不禁潸然。现摘录如下:
“惊蛰一过,春寒加剧。先是料料峭峭,继而雨季开始,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即连在梦里,也似乎有把伞撑着。而就凭一把伞,躲过一阵潇潇的冷雨,也躲不过整个雨季。连思想也都是潮润润的。
“整个中国整部中国的历史无非是一张黑白片子,片头到片尾,一直是这样下着雨的。二十五年,四分之一的世纪,即使有雨,也隔着千山万山,千伞万伞。十五年,一切都断了,只有气候,只有气象报告还牵连在一起,大寒流从那块土地上弥天卷来,这种酷冷吾与古大陆分担。不能扑进她怀里,被她的裙边扫一扫也算是安慰孺慕之情吧。
“杏花,春雨,江南。六个方块字,或许那片土就在那里面。而无论赤县也好神州也好中国也好,变来变去,只要仓颉的灵感不灭,美丽的中文不老,那形象那磁石一般的向心力当必然长在。因为一个方块字是一个天地。太初有字,于是汉族的心灵他祖先的回忆和希望便有了寄托。譬如凭空写一个“雨”字,点点滴滴,滂滂沱沱,淅淅沥沥,一切云情雨意,就宛然其中了。
“听听,那冷雨。看看,那冷雨。嗅嗅闻闻,那冷雨,舔舔吧。雨是女性,应该最富于感性。雨气空而迷幻,细细嗅嗅,清清爽爽新新,有一点点薄荷的香味,浓的时候,竟发出草和树林之后特有的淡淡土腥气,也许那竟是蚯蚓的蜗牛的腥气吧,毕竟是惊蛰了啊。也许地上的地下的生命也许古中国层层叠叠的记忆皆蠢蠢而蠕,也许是植物的潜意识和梦紧,那腥气。
“云绦烟绕,山隐水迢的中国风景,由来予人宋画的韵味。那天下也许是赵家的天下,那山水却是米家的山水。而究竟,是米氏父子下笔像中国的山水,还是中国的山水上只像宋画,恐怕是谁也说不清楚了吧?
“雨不但可嗅,可亲,更可以听。听听那冷雨。听雨,只要不是石破天惊的台风暴雨,在听觉上总是一种美感。大陆上的秋天,无论是疏雨滴梧桐,或是骤雨打荷叶,听去总有一点凄凉,凄清,凄楚,于今在岛上回味,则在凄楚之外,再笼上一层凄迷了,饶你多少豪情侠气,怕也经不起三番五次的风吹雨打。一打少年听雨,红烛昏沉。再打中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三打白头听雨的僧庐下,这更是亡宋之痛,一颗敏感心灵的一生:楼上,江上,庙里,用冷冷的雨珠子串成。十年前,他曾在一场摧心折骨的鬼雨中迷失了自己。雨,该是一滴湿漓漓的灵魂,窗外在喊谁。”
荡气回肠。一瞬间,我在南洋的岛屿上失去了意识,恍然回到了烟雨的江南,我的家乡。幼时的幻境、去年的记忆,有相隔千年之感,如今回味,竟如太浓的酒香,叫人迷失了自己,丢掉了魂魄。
大家的一行墨,就是十年功。
世界上没有一样学问是不值得钻研终生的。即使钻研终生,又怎么够呢?
不认清自己的才华,是暴殄天物。而让自己那一点点天赋发挥出来,又怎是轻易之事?此间辛苦,吾辈断未尝过;却自鸣得意,实在可鄙。
今晨又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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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边城》结尾,作者想通过二老“也许明天回来”来点燃翠翠心灵的一时希望。但“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又岂不是给她一种无限的困惑、迷茫。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边城读书笔记3000字两篇,希望大家喜欢。
作者曾经讲到:世间真有百思始得其解的怪事情,每次只要我规规整整地写下“沈从文”三个字,我就立刻会想到水,汪汪洋洋的水,这倒不是因为他的“沈”姓有一个三点水的偏旁,而是因为他如水的性情。他曾在写于一九三一年的《自传》中说:“我情感流动而不凝固,一派清波给予我的影响实在不小。我幼小时较美丽的生活,大都不能和水分离。我受业的学校,可以说永远设在水边。我学会思索,认识美,理解人生,水对我有极大关系。”
我是住在海边城市的一位中学生,对于水我是不会陌生的,我能理解:水和沈从文的生命不可分,教育不可分,作品的倾向不可分。
我明白了,也领悟到了水的德性为兼容并包,从不排斥拒绝不同方式浸入生命的任何离奇不经事物!却也从不受它的玷污影响。水的性格似乎特别脆弱,且极容易就范。其实则柔弱中有强韧,如集中一点,即涓涓细流,滴水穿石,无坚不摧。水教给我粘合卑微人生的平凡哀乐,并作横海扬帆的美梦,刺激我对于工作永远的渴望,以及超越普通个人功利得失,追求理想的热情洋溢。足以启发我们更精到地理解老子所说的“上善若水”和孔子所说的“智者乐水”所包含的深意。
“正因为工作真正贴近土地人民,只承认为人类多数而‘工作’,不为某一种某一时的‘工具’,存在于现代政治所培养的窄狭病态自私残忍习惯空气中,或反而容易遭受来自各方面的强力压迫与有意忽视。欲得一稍微有自主性的顺利工作环境,也并不容易。但这不妨事,倘若目的明确,信心坚固,真有成就,即在另外一时,将无疑依然会成为一个时代的标志!”他的这段话极具预见性,随后不久,他就因为不肯做“工具”而“遭受各方面的强力压迫和有意忽视”,连“稍微有自主性的顺利工作环境”也不可得了。这是作者的另一段描述,看出他当时达到处境是非常之艰难的。《边城》就是从这样一个人的笔下刻出来的,是多么的生动传神,文中的人物都是在这山水的哺育中长大的,这一点一滴是生就了多少美梦多少渴望。
沈从文墓石的正面镌着他的十六字真言:照我思索,能理解“我”;照我思索,可认识“人”。他是一个什么类型的人 ,只有看了文章才可以下定论。
一片树林、一片大地、一个蓝天,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世界。当人类生存在这个世界的时候,这个世界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变化:一座小屋、一个村庄、一个城镇……一个步伐、一辆自行车、一辆轿车……不知道这个世界是在进步还是在退化?人手所创造的不知道得否满足于他们的心意?人心所追求的到底是什么?当你贫乏的时候,追求的是财富;当你动荡的时候,追求的是安定。而如今这个时代,繁华的城镇里高楼拔地而起、街道上车水马龙、行色匆匆的人们在忙碌中建设着社会的发展。这景象本应符合人类的追求,但经历过农村生活的城镇人们却开始向往农村的环境。这似乎有点矛盾,从落后的农村到发展的城镇,从发展的城镇又到落后的农村。
《边城》所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这样一副画面:“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一只里路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在如今,城镇的物质建设虽然显得腾飞发达,但是在建设的背后又显露出另一方面的破坏。就像自然环境,是那样的污染不堪:树木被伐、空气干躁、噪声不断、垃圾成堆。这样的环境,使人的身心受了严重的压抑。所以,人又是那么向往农村那种清静、舒畅的生活空间。或许这也是《边城》作者的思路。
并且在现今的时代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显得是那样的陌生和功利。为了自身的利益,大家似乎都卷入你争我夺的潮流当中。在建筑物空间越来越狭小的同时,人与人的心灵同样显得狭窄;在交通便利的今天,人与人来往的途径是那样的便捷,但人的沟通却是那样的艰难。一道墙,不单是隔绝了人与人之间的居住场所,也同时隔绝了人心灵的来往;一扇防盗门,似乎避免了外人的闯入,但同时也囚牢了自己与外界的联络。
而在《边城》里面让我们看到的是人的淳朴、勤俭、友善、和平的景象。“管理这渡船的,就是住在塔下的那个老人。活了七十年,从二十岁起便守在这溪边,五十年来不知把船来去渡了多少年。年纪虽那么老了,本来应当休息了,但天不许他休息,他仿佛不能够同这一分生活离开,他从不思索自己的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在写到主人公翠翠的时候是:“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故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鹿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平时在渡船上遇陌人对她有所注意时,便把光光的眼睛瞅着那陌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人无机心后,就又从从容容的在水边玩耍了。”文章在写到掌管水码头顺顺时说:“这个大方洒脱的人,事业虽十分顺手,却因欢喜交朋结友,慷慨而又能济人之急,……明白出门人的甘苦,理解失意人的心情……为人却那么公正无私……既正直和平,又不爱财”。在说到两位年青人的时候,又写得是那样受人欢迎:“结实如小公牛……豪放豁达,不拘常套小节……和气亲人,不骄惰,不浮华。”而更让人称奇的那只小狗也格外显得乖巧、懂事:“有时又与祖父黄狗一同在船上,过渡时与祖父一同动手,船将岸边,祖父正向客人招呼:‘慢点,慢点’时,那只黄狗便口衔绳子,最先一跃而上,且俨然懂得如何方为尽职似的,把船绳紧衔着拖船拢岸。”
“美丽总是令人忧愁”。《边城》作者在给我们展现这一幅人与自然相得相融,优美和谐图画的同时,却又流露出一副面对人生悲凉命运的无奈与困惑的面孔。
本应该是圆满美好的家庭,在母亲与父亲相聚不得志而前后离世下,翠翠从小就过着与爷爷相依为命的生活,他们的孤单与悲凉时不时的涌流心头。“黄昏来时,翠翠坐在家中屋后白塔下,看天空被夕阳烧成桃花色的薄云”、“听着渡口飘来那生意人杂乱的声音,心中有些几薄薄凄凉。”、“他在日头升起时,感到生活的力量,当日头落下时,又不至思量与日头同时死去的,是那个伴在他身旁的女孩子。他唯一的朋友为一只渡船与一只黄狗,唯一的亲人便只那个女孩子。”其中,还让我们看到不幸的是,作为“水鸭子”的大老却在水中淹死;以歌声让翠翠的心飞翔的二老却离家出走;与翠翠朝暮相处、形影不离的爷爷,又在雷鸣夜晚中悄悄离世……这一切的发生,犹如一个个巨石压抑着翠翠幼小的心灵。在《边城》结尾,作者想通过二老“也许明天回来”来点燃翠翠心灵的一时希望。但“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又岂不是给她一种无限的困惑、迷茫。一个从小就遭受人生悲惨命运的心灵,本想寻得一处关爱、拯救的归宿,却一直得不到实现。这也岂不成了许多人的写照?
《边城》作者沈从文所流露的这些思想,无意之中跟道家的思想又有巧合之处。
在这里,也让我想起两句话,作为结束:
“我们的心如不安息在你的怀中,便不会安宁。”——奥古斯丁
“我将这些事告诉你们,是要叫你们在我里面有平安。在世上你们有苦难;但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世界。”——耶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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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兵法》既是一部军事经典著作,又是一部光辉的哲学著作,是我国灿烂的古代文化中一份珍贵的遗产。孙子在书中揭示的一系列具有普遍意义的军事规律,不仅受军事学家所推崇,在经济领域、领导艺术、人生追求甚至家庭关系等方面,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我所借阅的这本《孙子兵法》,作者便将其中的道理与经济、政治相结合,对其加以变通的理解,令人耳目一新。商场如战场,很贴切的比喻。兵法中涵蕴了企业生存发展之道,使我受益非浅。
身在高位者要懂得如何激励属下发挥斗志来达到某个目标。“故杀敌者,怒也;取敌之利者,货也”(作战篇)要使军队英勇杀敌,就应该激发士兵同仇敌忾的士气。正所谓“上下同欲者胜”(谋攻篇),企业良好的绩效管理需要辅之以激励手段,且随着人们对需求的不断提高,企业在激励员工时,要尽量做到投其所需,实现激励最大化。
同时对员工失职的处罚也必不可少。“故令之以文,齐之以武,是谓必取”(行军篇),孙子在治军上强调文武兼施,赏罚并重。在企业管理中,也只有文武兼施,赏罚并用,才能提高员工的生产积极性,使人人争先,个个努力,形成良好的企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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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科波菲尔》是狄更斯的一部代表作,他是批判现实主义大师。狄更斯借用“小大卫自身的历史和经验”,通过这部小说,总结了社会现实,反映了他的人生哲学和道德理想。
寒假里,每在寂静的深夜,在微暗的灯光下,陪我度过寂寞的深夜,每当我翻开新的一页,有一只神奇的魔力吸引着我,使我感到世间“真”,“善”,“美”——是你《大卫科波菲尔》。
这是我第一次和名著“亲密接触”,也是我第一次感到深深的爱上了名著。我现在才彻底的感受到为什么要把那些内容无聊,无喜剧幽默的这些书堪称为“经典”了。他会使你亲身感受生活,感受现实,感受过去,从而展望未来。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在17世纪创作的。他的创作与时代潮流同步,一生创作了许多著名的文章。它主要是以写实的比法界漏了上层社会和资产阶级的虚伪,贪婪,他满怀积分和深切同情展示下层社会,特别是妇女,儿童和老人的悲惨处境,并以严肃,审慎的态度描写开始觉醒的劳苦大众的抗争。与此同时,他还以理想主义和浪漫主义的好情讴歌人性中的“真”,“善”,“美”,憧憬更好的社会和美好的人生。但事实却非同他所想要的那样,当时的英国,比中国超前很多,已经脱离了帝王时代,但这只是浮出水面的一片叶子,树根还埋藏在河的底部--地主权衡,强盗横行,尔虞我诈不能说随处可见,但也彼此彼此。
作者通过在文中塑造一个比较上层的人物一生的经历,从而婉转的表现了人物在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的不同生活,借助科波菲尔的形象侧面烘托了作者对当时上层社会的憎恶和对下层百姓的凄苦无限同情,从而使我更像身临其境的同作者产生了无限的共鸣。我的感悟:文中大概刻画了三个不同人物的性格特征,一:生活在下层的凄苦劳动者的形象(我的保姆佩格蒂);二:猥琐在上层社会,奸诈阴险的希普;三:穿梭在两者社会之间的我--科波菲尔!这些都是作者或多或少运用深刻的语言和精彩的情节使读者铭记在心的人物。还有一个使我记忆犹新的是那个经常“显谝”自己文采的米考伯。他总是以信件的方式出其不意的在文章中出现,并有种中国韵味的文笔写出来。顿时,我倍感亲切......
我已经阅读过这本书了,不由得失我产生这样的联想:我要做一个“爱”的人,即对需要帮助的人给予最大的帮助!朋友,是否你也感到这本书不错呢,他可以使我们培养更高的情操和更高的修养!不信?!请打开它看看吧!我相信你会有和我一样的感触的!
大卫·科波菲尔尚未出世时,父亲就去世了,他在母亲及女仆的照管下长大。不久,母亲改嫁,后父摩德斯东凶狠贪婪,他把大卫看作累赘,婚前就把大卫送到了他乳母的哥哥佩葛蒂先生家里。佩葛蒂是个正直善良的渔民,住在雅茅斯海边一座用破船改成的小屋里,与收养的一对孤儿艾米丽和汉姆相依为命,大卫和他们一起过着清苦和睦的生活。
出于对母亲的思念,大卫又回到了后父家。然而后父不但常常责打他,甚至剥夺了母亲对他关怀和爱抚的权利。母亲去世后,后父立即把不足10岁的大卫送去当洗刷酒瓶的童工,大卫从此过起了不能温饱的生活。他历尽艰辛,最后找到了姨婆贝西小姐。
贝西小姐生性怪僻,但心地善良。她收留了大卫,让他上学深造。大卫求学期间,寄宿在姨婆的律师威克菲尔家里,与他的女儿艾妮斯结下了深厚的情谊。但大卫对威克菲尔雇用的一个名叫希普的书记极为反感,讨厌他那种阳奉阴违、曲意逢迎的丑态。
大卫中学毕业后外出旅行,邂逅了童年时代的同学斯蒂福兹。两人一起来到雅茅斯,拜访佩葛蒂一家。已经和汉姆订婚的艾米丽经受不住阔少爷斯蒂福兹的引诱,竟在结婚前夕与他私奔国外。佩葛蒂先生痛苦万分,发誓要找回艾米丽。
大卫回到伦敦,在斯本罗律师事务所任见习生。他从艾妮斯口中获悉,威克菲尔律师落入诡计多端的希普所设计的陷阱,正处在走投无路的境地,这使大卫非常愤慨。此时的大卫爱上了斯本罗律师的女儿朵拉,但两人婚后的生活并不理想。朵拉是个容貌美丽,但头脑简单的“洋娃娃”。贝西姨婆也濒临破产。这时,大卫再次遇见他当童工时的房东米考伯,米考伯现在是希普的秘书,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他最终揭露了希普陷害威克菲尔并导致贝西小姐破产的种种阴谋。在事实面前,希普只好伏罪。
与此同时,佩葛蒂和汉姆经过多方奔波,终于找到了被斯蒂福兹抛弃后,沦落在伦敦的艾米丽,并决定将她带回澳大利亚,开始新的生活。然而就在启程前夕,海上突然风狂雨骤,一艘来自西班牙的客轮在雅茅斯遇险沉没,只剩下一个濒死的旅客紧紧地抓着桅杆。汉姆见状不顾自身危险,下海救他,不幸被巨浪吞没。当人们捞起他的尸体时,船上那名旅客的尸体也漂到了岸边,原来竟是诱拐艾米丽的斯蒂福兹。艾米丽为汉姆的行动深深地打动了,回到澳大利亚后,她终日在劳动中寻找安宁,并且终身未嫁。
大卫终于成了一名作家,朵拉却患上了重病,在佩葛蒂前往澳大利亚前夕便离开了人世。大卫满怀悲痛地出国旅行散心,其间,艾妮斯始终与他保持联系。当他三年后返回英国时,才发觉艾妮斯一直爱着他。两人最终走到了一起,与姨婆贝西、佩葛蒂愉快地生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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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百年孤独读书笔记3000字,希望大家喜欢。
如果不是结尾奥雷里亚诺和阿玛兰妲?乌尔苏拉生出了那个有着猪尾巴的兼具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的终结者,这百年孤独还会继续延续地滚动下去,直到下一个世纪的孤独如潮水般不可抗拒地奔赴而来。
孤独的结尾正如孤独的开始一般巧妙,从近亲结婚生出猪尾巴的恐惧开始,从尽情欢愉的不伦之恋生出的猪尾巴结束,尾巴头尾巴尾连成了一个孤独的世纪。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扎根马孔多的孤独,到奥雷里亚诺不胜神话的孤独小金鱼,到阿玛兰坛守望着自己处女之身的孤独缝纫机,继而乌尔苏拉持家有道百年飘摇的孤独,还有老仆人一言不发地收拾到一言不发离开的孤独,还有梅尔基亚德斯的鬼魂守望自己写下的还未被揭示的预言的孤独,还有那些各个角落欢愉或沮丧的孤独身影。孤独千奇百怪,理由万千不同,没有谁的孤独谁更优谁稍劣,只有存在形式的无奈和本质孤独本性的膨胀发展。
感觉读完脑中倍感混乱,理不清任何一条线索可以充当这本书的主线。刚以为这是主要人物的时候他就不合时宜地死了,刚以为这是无关紧要的马上就要消失的任务却又苟活了百年看尽了无奈享透的孤独,刚以为读懂了这部分的孤独却又有更巧妙形式的孤独人物带着更巧妙的孤独故事窜出。最后,真的走到了百年,孤独也带着诙谐带着奇妙带着荒诞带着沉重的孤独感走向了飓风的终结。
孤独是最难以诠释的感受,也是最笼统、最复杂的体验。唯一与之近似的或许是爱情,而排除荷尔蒙因素和基因携带的本能,爱情也注定是由孤独所催生。
孤独教会人们生存所需的一切,指引人们阅读、思考、龃龉独行,教会人们适应时间的漫长和短暂,把握着每个人的命运走向。但或许更多的,孤独会为我们带来一种不易察觉的、微妙的快感,正是这种快感使孤独具有了莫大的魔力。
在那些成长的岁月里,孤独是每个人精神的毒品,是一种想要摆脱却无法摆脱的愉悦。孤独会让人痛苦,痛苦催生敏感,对世界与自我存在的敏感。如同用伤口感受冷风的流向,孤独的痛苦能让人在虚幻的一生中感受锋锐如刀的真切。当这种敏感成为习惯,孤独也将不再是痛苦的来源,它是人存在的证明,是存在的形式,是一片澄澈的真实感,妙不可言。
在我看来,人最大的快感不来源于感官,甚至也不来源于精神,它源于“活着”,纯粹而清醒地活着。
活着,是最大的快感,也是孤独的真身。
《百年孤独》中的“孤独”能够如此透彻心扉,是因为它未曾在“孤独”的表象上倾注一字,而只是将沉闷的“活着”娓娓道来。
在这个比《红楼梦》还要繁复、难记的家族体系中,“活着”是所有情节发生的唯一起源。为了寻找活着的可能,为了寻找活着的方式,为了寻找活着的意义……为了活着,一个生存在地球角落的百年家族陷入了无限的疲惫与孤独之中,在茫茫岁月之中上下求索,按照命运的规划忙碌。
有趣的是,这并不是一个悲剧。
书的内容如果除去荒诞奇妙的羊皮卷,除去家庭里不断飘荡又不断思考的魂魄,除去埋于地下的七千二百四十一枚古金币,除去放荡不羁的乱伦恋和纵情声色的放纵外,实际上就只是一个家族从开始、到壮大、到完结的故事。如此看,很简单却也很无趣的。里头有趣的就是那些千奇百怪的孤独形式,还有没有伤感的离亡和没有快乐的出生,当然还有放纵却不觉有违道德的情爱纵欲。
如果还有,就是马孔多变化的历史。从二十一对夫妻披荆斩棘穿越大沼泽之地,试图发现东之大海,却最后绝望地放弃梦想驻扎在这片离大海只剩两天路程的不可思议有着西班牙大航舰的着魔丛林之地。然后扎根,繁荣,跟带来飞毯、魔冰、巨人、炼金术的吉普赛人交流,却不知道走两天路去发现一个什么都有的城镇。当然,最美好的阶段就是完全断绝联系的、唯有和吉普赛人交换惊喜的美好村落。可是,乌尔苏拉发现了路带来了商队后,也带来了自由党和保守党的战争,带了铁路,带来的家族的繁荣,也带来的垄断,带来了死亡和压迫,带来过期待,带来过时髦和迷醉,却不论带来什么都挡不住孤独的滋生和扩散,一如在那个最初的夜晚丽贝卡带来的失眠症一样,让每一个家族的人都没有好受过。
噢,除了那个小仙女一样的智慧的蕾梅黛丝,会一丝不挂的出现在受惊且痴沦的异乡人面前,会不守繁文缛节地自由自在,会预言偷看洗澡的人随后的死亡,更神奇的是,会带着一床天鹅绒的真丝白被如天使一样地飞走在人们的希望和永远的记忆里。唯一一个不守孤单感传染病的人似乎就只有她,永远带着最亘古的美丽和最高远的智慧离开了这个一开始就不属于她的百年孤独之地爱。
说完了她,说完了这份无法描绘的美丽,这个家族悲哀得只剩下说不尽的孤独。我也在不经意、不情愿之间比对了他们的孤独,也认识了自己的孤独并非无由的作态,也并不无奈的悲哀,始终相形见绌,相形有愧,相比难忘。
但我有理由相信,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成员,甚至马尔克斯本人,都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了快感,孤独的快感。在二十多万字中,出现最少的,是眼泪;出现最多的,是希望与欢乐。在孤独中,每一个小说中的人物都找到了“活着”所需要的一切,他们不是哲人,不是思想者,却做到了哲人和思想者都难以企及的程度——看透这个世界,并且活下去,直至死去。他们不满足于ròu tǐ的存在,而追逐精神独立的快感,追逐一种自身与世界的微妙平衡。对于他们中的每个人而言,世界或许简单之至,或许复杂至极,却都无一例外的是身外之物——这是一群自我存在的生命体,因为存在,所以孤独。
他们远离了故乡,远离了熟悉的一切,远离了属于那个时空的一切常规,选择了一条痛苦却又妙不可言的、只属于自我的生存之路。他们彼此之间不曾有丝毫的理解,更不为外人所明白,却又深深地感悟到了自己生命的要求。
百年之中,每一个家族成员都因“活着”的选择而陷入深深的孤独,却没有一个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在孤独中,这些平凡人获得了一种意识的觉醒,一种冥冥之中出现的引力以不同的方式吸引着他们每一个人,走进了这个虚构却又无比真实的世界。血缘的纽带并不是维系家族的脉络,“孤独”才是这个家族唯一的标识。这也许就是《百年孤独》中那些魔幻情节发生的确切答案:一切皆是孤独的快感使然。
所以他们披上了“魔幻”的外衣,选择了常人无法理解的行为,选择了牢牢抓住宿命中的孤独,用孤独的方式去捕捉活着的快感,一种生命中唯一真实的体验。那种莫可名状的欲望使这些由文字构成的形象在虚幻的情节中真实无比,而马尔克斯之所以会在上校死后伏案哭泣,是因为他才是这孤独家族中仅存的一员。
一个人最纯粹、最强烈的情绪和感受,只会出现在两个时间段:幼年和老年。前者是序,后者为跋,中间的所谓人生经历,是漫长的验证与积淀,精彩,却不免主观和失实。所以,在老年到来之前,童年的体验将是每个人仅有的“真实”,是相伴一生、塑造一生的灵魂素材。所以,我们的人生不是用粗糙有力的双手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而是用稚嫩的手指随意搭起的几块飘摇的积木。在那些积木中,我确信有一块是“孤独”,每个人都有。所以,如果让我推荐一部名著给一个刚刚有自我意识的孩子时,我会推荐这本《百年孤独》。让一个人学会什么都不会有让他学会孤独来得实在和重要,在孤独中获取快感是生存的必备能力,在孤独中成长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
世界如海洋,吾等如水滴,融入大海之时水滴就已不复存在——我们就已“死去”。所以,孤独的一滴水,才是我们“活着”的形态。如歌所唱,“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是这美丽世界的孤儿”。生来孤独是注定的,而随后活着的岁月中,孤独却不一定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孤独的快感,大多数时候,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我想,这是一种悲哀,一种遗憾。不过也好,有了孤独,似乎才会一如每一代人中始终会有的拿一个深深闭门于梅尔基亚德斯房间潜心研读羊皮卷的孤独者,不致于迷醉于夜夜笙歌的宴会之间,不致于迷惘于左右矛盾上下犹豫的悖论里,不致于陷在自己“臆想”的却也是真实世界而听不到讽刺的笑声和侧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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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祥子来自农村,在他拉上租来的洋车以后,立志买一辆车自己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他所轻力壮,正当生命的黄金时代;又勤苦耐劳,不惜用全部力量去达到这一目的。在强烈的信心的鼓舞和支持下,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但是没有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接着反动F的侦探又诈去了他仅有的积蓄,主人躲避特务追踪还使他丢了比较安定的工作;虎妞对他的那种推脱不开的“爱情”又给他的身心都带来磨难。迎着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作过挣扎,仍然执拗地想用更大的努力来实现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愿望。但一切都是徒然: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象个鬼影,永远抓不牢,而空受那些辛苦与委屈”;在经过多次挫折以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吹熄了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任何企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原来那个正直善良的祥子,被生活的磨盘辗得粉碎。这个悲剧有力地揭露了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
祥子是一个性格鲜明的普通车夫的形象,在他身上具有劳动人民的许多优良品质。他善良纯朴,热爱劳动,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的精神。平常他好象能忍受一切委屈,但在他的性中也蕴藏有反抗的要求。他在扬宅的发怒辞职,对车厂主人刘四的报复心情,都可以说明这一点;他一贯要强和奋斗,也正是不安于卑贱的社会地位的一种表现。他不愿听从高妈的话放高利贷,不想贪图刘四的六十辆车,不愿听虎妞的话去做小买卖,都说明他所认为的“有了自己的车就有了一切”,并不是想借此往上爬,买车当车主剥削别人;他所梦想的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这是一种个体劳动者虽然卑微、却是正当的生活愿望。作品描写了他在曹宅被侦探敲去了自己辛苦攒来的积蓄以后,最关心的却是曹先生的委托,就因为曹先生在他看来是一个好人;还描写了他对于老马和小马祖孙两代的关切,表现出他的善良和正直。他的悲剧之所以能够激起读者强烈的同情,除了他的社会地位和不公平的遭遇外,这些性格特点也起了无法磨灭的作用。象这样勤俭和要强的人最后也终于变成了头等的“刺儿头”,走上了堕落的道路,就格外清楚地暴露出不合理的社会腐蚀人们心灵的罪恶。作品写道:“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又说:“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是到现在人还把自己的同类驱到野兽里去。祥子还在那文化之城,可是变成了走兽。一点也不是他自己的过错。”老舍正是从这样一种认识出发,怀着对于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写下这个悲剧的。这就使这部作品具有激愤的控诉力量和强烈的批判精神,深深地烙上读者的心坎。
小说还细致地描绘了祥子为了实现自己的生活愿望所作的各种努力。作为一个没有觉悟的个体劳动者,尽管他怀有改善自己生活地位的迫切要求,却完全不懂得什么才是解放自己的正确道路,他从来没有想到应该大家团结起来进行斗争,而仅仅是执拗地幻想凭借个人的要强和努力去达到这样的目的。他的人生理想是狭小的,他的斗争手段更是错误的。结果,使自己远离了周围的朋友,孤独无援,更加无力抗拒一次又一次的打击。既然“要买上自己的车?成了他奋斗向上的全部动力,以至于是他生活在世上的唯一目的,那末,在他逐渐意识到自己根本无法实现这样的要求以后,他失去的就不单是一个理想,而是生活的全部意义,从而必然陷于精神崩溃的境地。盲目的个人奋斗,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他的失败命运,正象作品中所比喻的,好象是拉洋车为了抄近道,“误入了罗圈胡同,绕了个圈儿,又绕回到原处”。这就更加增添了他的不幸并且给人以沉重的窒息之感。小说的末尾,明确指出祥子是“个人主义的末路鬼”;在深切的惋惜之中包含了批判。整部作品,在控诉旧社会吃人的同时,也宣布了企图用个人奋斗来解放自己的道路的破产。这就比之一般的暴露黑暗现实的作品具有更深一层的社会意义。作品还通过一个饱经人生沧桑的老车夫的口,意味深长地指出:“干苦活的打算一个人混好比登天还难。一个人能有什么蹦儿?看见过蚂蚱吗?独自个儿也蹦得怪远的,可是叫小孩逮住,用线儿拴上,连飞也飞不起来。赶到成了群,打成阵,哼,一阵就把整顷的庄稼吃光,谁也没法儿治他们!”尽管这种提法还比较模湖,也没有在作品中进一步用具体的情节正面地表现出来,却仍然可以看出这是老舍探索劳动人民解放道路所得出的一个崭新的结论,显示了他过去作品中所没有的可贵的进展。
祥子出身于旧社会的下层劳动人民家庭,自幼家境困苦他是京城里一个普通的车夫,像一棵树一样挺拔而又健壮,沉默而又有生气祥子不怕吃苦,开始根本没有一般车夫的那些可以原谅而不便效法的恶习祥子有小生产者所共同的积极进取的求生意志和人生理想虽然自己理想不算高:有一辆自己的车,自食其力,能娶上一个健康`年轻`能吃苦的穷苦人家的女儿过日子他要强,希望能"凭本事吃饭"但生于那个黑暗的世道,在经历了好不容易买来的新车被抢`委曲求全地娶了自己并不爱的虎妞`卖车安葬难产而死的虎妞`自己喜欢的小福子被卖到白房子后又自杀等一系列事情后,他对生活的企望和信心以及要强的性格都在生活中一点点丧失他变的懒惰狡猾,极端自私,还耍无赖,慢慢地滑向堕落的深渊
祥子的一生,一路的风景有明媚美好的开始,可最后是黑暗慵懒的结果祥子通过自己的努力,一次次地去要创造美好幸福的生活,而又一次一次屡遭失败他有着美好的信念`不懈的努力和兴奋的等待,但是呢
不会成功,祥子再努力又有什么结局?又如苹果不结果,开花有什么用?毛毛虫没有拥有破茧而出的美丽,等待的再久又有什么用?考学落榜了,寒窗辛苦倍尝,又有谁会怜悯?运动员参加奥运会,训练再苦再累,又有谁会在意?
生活中最需要的其实就是希望,有了希望,就有了前进的动力;有了希望,就有了可能步向成功的路祥子是生活在一个腐朽的社会,一开始不断经历挫折,又每次都是从那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但是受当时社会的影响,祥子最终是没能扛的过社会的黑暗,但如果他生在我们的社会呢一定会有所作为的正是祥子心中的希望和他的不懈努力支撑着他走过了很多的道路
我们现在在学校,在生活中,一定要有坚定的信念和努力,应该学习祥子身上的一种精神,他可以为着自己心中埋下的理想而向着一个目标去实现它,我们也可以给自己心中种下一片希望,但是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要勇于克服一切的困难,才能看见我们的希望抽枝`发芽`茁壮成长`结出果实祥子虽然最后还是渐渐堕落,但是我们的社会和他的不一样,我们的条件很好,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付出去让心中的愿望实现一道难题,我们可以通过努力去解决,在人生的道路上跌倒,我们可以凭着自己的力量站起来继续勇往直前~
祥子他后来被腐朽社会抢去了期望和努力的包裹,而我们完全有条件将它们保管好相信只要我们把这些包裹一直挂在心里面那么一定就可以突破一切,走向一个美好幸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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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社会无疑是中国的传统社会,直到今天还在中国占据主流位置,尽管它已经成为新潮和时代的弃儿,成为追求现代化的心病。我们不喜欢它了,觉得背着这个名字在国际上有点欠地位,脱不了国际大款眼中的土包子形象。可是努力奋斗了半个世纪,我们还是摆不脱这样的纠缠,还在想方设法;个人想脱农皮而脱不掉,国家想脱农皮也常感为难。
因为乡村社会本来就是个稳定的不容易改变、不容易创新的社会;农业的特点是求稳,四季的轮回即可保证农业的运转,四季的轮回立刻带动人民的生活、带动人民的观念跟着轮回。乡村因为不变,所以重视传统,所以重视经验,所以有了老一辈的权威地位。长辈们继承了前代的一切方法、标准,这些旧传统,是足够把当前生活应付得服服帖帖的。后生小辈自然只能唯唯诺诺,专以学传统为务,务必把老者当权威、当老师,只能尊崇不能违反。待过几十年,自己也登上老者的尊位,可以捋着胡须满有把握地数落乳臭未干的后生了;这样的经历,好像复制一般,一批又一批地复制,如同四季的复制。
生活方式影响生活的观念。不愿意变革、只求稳定是农业社会的思想特征。老人的话就一定是对的,可以成为人生的指针,因为他传递着祖辈们的心得,是靠世世代代历经洗练淘出的金玉之珍。听话的孩子才是好孩子,后生要树立正面形象,听话是先决条件,老人的话不对你也不可以反驳,你也不可以顶撞。传统教育要求孝,孝的主要内容就是“无违父之道”,且根本不许怀疑父之道算不算是道,一怀疑就危险,一危险就可怕,后果是严重的。听话者,善守祖业者,可以得一世英名,说不定还有御赐的嘉奖。退一步讲,就算上辈人的确立错了规矩,你也没有可以顶撞可以反驳的资格,你可以阳奉阴违,但是照顾老人的面子和情绪是顶重要的事情,是严重地关乎道德的事情。此外再无可退步的地方。费孝通称之为长老统治。
说得好像农村简直不需要进化、不需要新生事物一样,那也是不可能的,新变化总会有,只是很慢而已。老人总不希望变,对新事物要反对,要压制。下一辈在遵守祖训的同时总要冒些另类的想法,但是又要顾及自己的名声,养成“美好的德行”,就不能针锋相对来犯上作乱,必须保持恭顺的妩媚样子。这样,就诞生虚伪,就偷偷摸摸干移花接木的事情。表面赞同,实际反对,表面继承,实际修改,你定你的标准,我做我的解释。看起来祖宗之法还占着神龛享受膜拜,实际上后代的蛀虫们正阴险地一点一点侵蚀它的肌体。也正因为矛盾是靠这样一种温柔的方式来调和,所以变革的节奏缓慢。也正因为变革节奏缓慢,才产生了这样一种温柔的调和方式。
传统中国是农业社会,别说一般无智识的农民大伯不动脑筋地在链条上依次运行,就连高层知识分子、尊显的皇亲贵族也在不动脑筋地跟着运行,这是整个社会的特征,整个社会的内涵。谁能逃逸于空气之外,呼吸于无空气之乡呢?
自汉朝以来,孔子的儒学被统治阶层奉为至宝,是修身齐家治国的圣经,历代不求变革,唯恐不能洞悉孔子的原意。直到清代,儒家学说老而弥坚,不经历风雨却天天都是彩虹高挂。中国的王朝不断更替,后来者尽管对自己的敌人老辈子口诛笔伐,可是待自己上位,还是诚惶诚恐地照抄原文,用前代的印版印自己的朝廷。一乱一治地复制不停,社会还是老样子,换了姓名不换制度,犹如乡村换个村长,也只会用前人的方式拿锄头。北方陌生的草原民族数度入侵以至淹有全国,本来这一股陌生的力量没有儒家的传统血液流淌,可以不必用前朝的印版,但是他们自己本身也没有印版,于是面对中国广阔的农村手足无措,“英雄入彀”,立刻从征服者摇身变为奴仆,主动接受中国长者的传统教育,戴精美的中国枷锁,做稳定的中国国君。这一条,为中国史家颇感自豪,因为足以证明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和超强的魅力:军事上屡屡获胜的暴发户,在政治上、思想上无一不投入中国老当家的怀抱。的确,不求改变的传统中国社会把力图改变的外来野蛮人给改变了,最成功的改变就是把他们也改变得不求改变了。在欧洲,野蛮的日耳曼民族冲跨了强大的罗马帝国,促成了新鲜的封建制度,因为罗马帝国没有像我们这样伟大的农业;在中国,最嚣张的蒙古铁骑也被驯化成温柔的绵羊,因为中国有天下最伟大的农业。
再看看知识分子都干了些什么。从春秋战国百家争鸣以来,中国思想界虽然也人才辈出各领风骚,但是纵使历史给了这些知识分子两千多年时间,也还是没有一个出息得可以和孔子齐名。相比孔子,后世这一切的人才,都只好二流就座。因为这些著作等身的思想家们,其实只好被称作翻译家、训诂学家,他们之中绝对没有革命家;翻译家、训诂学家注重的是准确地反映本来的意思,追求的最高境界是当孔子肚子里的蛔虫。孔子思想能够经久不衰,一本《论语》能够在几千年后为我们耳熟能详,正要托这些翻译家的福。为什么不能违背他老人家另起炉灶?为什么两千多年时间不能产生另外一种学说?为什么两千多年时间没有人怀疑孔子的牌位有没有放对位置?为什么再也没有百家争鸣?放入农业社会这个大背景,就不需要再问这么多为什么了,当全社会都用农民的思维方式考虑问题的时候,一切的为什么都是危险的,一切的危险都是可怕的,后果很严重。谁还居然会想到这里居然存在一个“为什么”呢?这么一个传统可以维持社会的稳定,自然这是一个需要维持的传统,不能反对的传统。当然,社会在发展,新思想自然也要发生,翻译家们采取的方式正是乡村的后生的做法,小心谨慎地在为孔子作注的时候不着痕迹地掺入自己的想法,明明是自己的东西,就算根本和孔子唱反调,还说最接近孔子的原意。这种一点一点的渗透,有的时候也会骗过他本人,以为自己真地洞悉了孔子的心声,可以为之代言;有这种感觉的思想家,常觉得自己是有大成就的思想家。也正是这样一点一点的渗透,使得儒家学说在缓慢但是不间断地发展,有着越来越丰富而精深的内容;同样是因为这一点一点的渗透,使得革命不能发生,儒家万变不离其宗,还是儒家。
乡村社会有多慢,政治社会就有多慢,思想社会也就有多慢。传统是一切的中心,是人民心中的圣碑,那最有资格代言传统的长老们,自然就是圣人,有不可置疑的权威。乡村的老人、宫廷的老官僚、学院的老学究因为把传统守得最老,所以最为人敬重。整个社会的任意角落,都弥漫传统的触须,稍有反叛即被它缚住,吞入口中,消化于无形。中国社会正是因为借着传统的强大力量,保持着稳定,可以长期绵延,建成一部完整的,有开端,有发展,有高潮,有衰落,有结束的整个过程的封建史,建成世界上最长的一部封建史。农业在此立下大功。可以想象,没有19世纪以来东西方文化的激烈碰撞,没有西方文化的大获全胜,中国要想在20世纪繁衍出资本主义运动的风潮,繁衍出社会主义的理想,要想发生对于封建时代的全盘否定,那是何等艰难!
当今中国,无可争议已经认可并诚心地接纳了来自西方的新风尚。但是几千年农业文化的滋养,诞生的眩目的光芒,很容易让人骄傲,“很有面子”。至今人们仍然津津乐道,畅谈四大文明古国的荣耀、四大发明的卓越、文明延续数千年不断的个性,以及汉唐引领世界的风骚,每每有依依不舍的情愫。的确这一切的宣讲可以增强民族自豪感、增强民族向心力。但是要警惕自己,别做了翻译家,别迷失在传统的光芒中,思想家一个人的迷失,常常会导致众多人的迷失。要切记:固然我们的传统中有值得骄傲的东西,但是我们的传统中有更多值得惋惜的东西。为什么连绵两千多年的传统社会仅仅只奉献了四大发明而没有更多?为什么我们那么发达的农业始终催生不出现代化的生产工具?为什么有数千年雄厚基础的大中华帝国会被区区小国轻易超过?……有很多会让我们觉得很没面子的为什么呢!要切记:后生可畏!更要培养可畏的后生!
当今中国,正在努力摆脱农业大国的形象,要褪掉农业文明的神光,降低农业的比重,减少农民的成分,因为我们已经认识到了农业文明的背后隐藏的诸多弊病。但是,也许对于农业思维的顽固存在,我们的认识还没那么明确。“听话的才是好孩子”,这样的思想,起码现在还占着统治地位;在广阔的农村,传统的生活方式、传统的思维观念仍然悠悠然、施施然地捋胡须教训着后辈。更重要的是,改变这样的思想,别再让它阻碍新生事物的成长,别再让后辈们只能偷偷摸摸地搞小动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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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为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字数在3000在左右
我本来不是一个特别爱看书的人,特别是对于太长的小说,根本没有耐心看下去。可是《平凡的世界》却让我改观了,我不仅看下去了,还看得津津有味。
“平凡的世界”里有一群不平凡的人,是这群不平凡的人组成了这平凡的世界,读完这本书后人的灵魂也许得以净化,也许还会改变你现在的很多想法。《平凡的世界》,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为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路遥为我们讲述地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平,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路遥在教会我们忘我,忘我使生命永恒。人生容不得太多的自私,自私最终只会绝了自己。看风使舵,趋炎附势,均为自私使然。一生若只是这般地生活,终将无价值地葬入黄土。路遥在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尽管你可能会遭遇孤独。孤独是人生自我证明的必经之路,只要你认定了自己的理想,那么坦然面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后的支撑点。路遥在教会我们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们叫好的漂亮事。
前者只能证明你的处事圆滑,而后者则将见证你精彩的一生。我想我们每个人都该看看《平凡的世界》,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许那样,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到油尽灯枯时,我们还在迷惘……当我费力的捧起它打开第一页时,就被一个雨雪描写的场面吸引住了:“……细朦朦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雪花,正纷纷淋淋的飘洒着……”
我喜欢景物描写,给人美的享受,这可能是这本书给我的第一感受。春天到夏天,夏天到秋天,秋天到冬天,冬天又到春天,过度的非常自然,跨越了近10年的季节变化,相同的季节不同的手法描写,让我大览宏图。在这摘抄了几段,供大家欣赏:……人们惊异地发现,街头和河岸边的柳树不知不觉到抽出绿丝;桃杏树的枝头也已经缀满了粉红的花蕾。如果留心细看,那向阳坡的枯草间,已经冒住了一些青草的嫩芽。
同时,还有写别的树枝条也开始泛出鲜亮的活色,鼓起了青青的苞蕾,像刚开始发育的姑娘一样令人悦目。……远远近近的山峦,纵横交错的沟壑和川道,绿色已经开始渐渐浓重起来。玉米、高粱、谷子、向日葵……大部分的高杆作物都已经长了大半截。豆类作物在纷纷开花:雪白的黄豆花,金黄的蔓豆花……在绿丛中开得耀眼夺目。随着岁月的流逝,街头的树叶在秋风中枯黄了。黄原城周围的山野,也在不知不觉被大片的黄色所覆盖。古塔山上,有些树叶被秋霜染成深红,如同燃烧起一堆堆大火。
天格外高远而深邃,云彩像新棉一般洁白,黄源河不仅樟赛,而且变得清澈如镜,映照出两岸的山色秋光。这季节,寒冬的山野显得荒凉而又寂寞。山上或沟道,赤裸裸地再也没有什么遮盖。黄土地冻得像石板一样坚硬,远初的山坡上,偶尔有一拢高粱杆,被风吹得零零乱乱铺在地上。山野和河边的树木全部掉光了叶子,在寒风中孤零零地站立着,植物的种子深埋在土地里作者悠长的冬日梦。
地面上,一群群的乌鸦非来飞去,寻觅遗漏的颗粒,“呱呱”的叫声里充满了凄凉。陶醉在这些美丽的描写中,我渐渐进入了人物的角色。书中讲述了改革开放前后中国天翻地覆的变化,一些普通的人在历史转换中所演绎的平凡的故事。
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孙家两兄弟。哥哥孙少安,性情朴实忠厚,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脑袋灵活开花,是改革的前驱者和先锋者,勇于进取,敢于开拓,历经重重磨难,克服种种困难,最后终于走向成功;在上学时就受尽苦难的弟弟孙少平,知识丰富,视野开阔,不甘沦落于农村,在艰苦非人的包揽活中炼就了吃苦耐劳的倔强精神,最终在煤炭事业中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们的性格各有差异,但有一个共同的优点,那就是出自农村的兄弟俩都有一颗温柔善良的心,虽然出自贫寒的家庭,但正是这贫寒造就了他们的成熟和坚强。
人常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我们不要嫌弃贫穷,应该把它当作一种财富,“不吃苦中苦,难为人上人”。只有经过苦难的磨砺,才能取得成就,这将给我们以后人生道路上带来很大的益处。书中穿插了各种交错复杂的爱情故事:少安的淳朴的农村爱情;少平的浪漫爱情;田润叶的曲折爱情;金波的草原恋歌爱情;田润生的超凡脱俗的爱情;真是包罗万象,各有特色,每一个故事都是那么感人和心动。最让我感动的是润叶和李向前的感人肺腑的爱情经历:阴差阳错润叶和她不爱的李向前完了婚,婚后关系不和,两地分居,但当李向前因得不到润叶的爱而酗酒出车祸锯掉一条腿时,润叶再也不能无动于衷了,她毅然负起了妻子的责任,去医院侍奉他,照顾他,他们的爱情从这开始开花结果了。这是一种什么爱情?
我们不难想象,这是一种伟大高尚的爱情,李向前虽然失去了一条腿,但他终于得到了真爱,我们怎能不为之感动和钦佩呢?最让我赏识的是,从这些平凡人的故事中,作者给我们引发了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我们怎么去生活,和我们对生活的态度的与思考,书中多次提到对人生的感叹,这可能是这本书的深邃所在,也是这本书的精华。
人生啊!是这样不可预测。没有用永恒的痛苦,没有永恒的幸福。生活像流水一般,有时是那么平展,有时又是那么曲折。命运总是不如人愿。但往往是在无数的痛苦中,在重重的矛盾和艰辛中才使人成熟起来,坚强起来,虽然这些东西在实际感受中给人带来的并不都是欢乐。伟大的生命,不论以何种形式,将会在宇宙间永存。我们这个小小星球上的人类,也将继续繁衍和发展,直到遥远的未来。可是生命对于我们来说有是那么的短暂,不论是谁,总有一天,都将会走向自己的终点。
死亡这是伟人和凡人共同的最后归宿。热情的涛人高唱生命的恋歌,而冷静的哲学家却说:死亡是自然法则的胜利。我们承认伟人在历史进程中的贡献。可人类生活的大厦从本质上说,是有多数人的血汗乃至生命所建造的。伟人们常常企图用纪念碑或纪念堂来使自己永世流芳。真正万古常青的却是普通人的无名纪念碑——生生不息的人类生活自身。是的生活之树常青。这就是我们对一个平凡世界的死者所能够做的祭文。
读了这些哲理性的语言,我心胸豁然开朗,所有对生活的迷惑和不解,都在这找到了答案,使我更深一层懂得了生活的真谛,过去曾经为自己不公的命运而怨天忧人,为自己悲惨的遭遇而伤痛,这些人生哲理让我醒悟,给了我迷津,这是这本书给我的最大的体会。我们都是平凡人,但我们不能因为平凡而不去生活,我们要在自己平凡的生活中,勇敢的挑战,努力的进取,在平凡中创造出不平凡。
那我们怎样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困境和磨难,我们首先要有一个健康的心态,微笑生活,战胜自己,在快乐中度过每一天,现实中的张海迪和吏铁生不是我们学习的最好榜样吗?他们身残而志不残,勇敢的和病魔做斗争,在逆境中抗挣,其坚韧刚毅的性格永远鼓励着我们下一代。我花了将近两个月看完这本书,但比起路遥的六年准备和写作时间,那是微不足道的,我再也不能用受益非浅来总结我的感受,其中的收获无法用一个恰当的词语来表达。我非常敬佩和崇拜作家路遥,他虽然已经不在人世了,但他留下的着作永远在人世间流芳千古,《平凡的世界》永远是矛盾文学奖作品上一颗璀璨的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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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红与黑读书笔记3000字两篇,希望大家喜欢。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
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读了红与黑后,我越发明白了在阶级社会中金钱门第的至高无上,于连是一个才华横仪的知识青年,如给他一个舞台,他会锋芒比露的,为社会作出贡献,可是那个社会如同一个染缸漫漫的熏染他,使他为了自己的;理想不得不同流合污,然而,他的地位,家族使他不能被统治阶级所接受,等待他的只有被排挤直至死于阶级的血qiang中,他真爱的雷德那夫人,然而为了事业,他不得不选择放弃,当他相恋
生活着的我们得以本质般活着,没有必要为任何目的去讨好任何人,当然,若为实言则可言之,我们没有必要为讨好其他人为达到某种目的因此违背自己内心说话,便成了口不对心的人。由此可得,我们应脚踏实地并句句发自肺腑,当一个“真心真意”的人。
——“这就是拿破仑的命运。日后,也会是他的命运吗?”
于连在连打两个“胜仗”后,独自挺立在峭崖上,仰望晴空。他一直崇拜拿破仑,却不得不将崇拜之情藏于心底,他把拿破仑的的头像藏在睡床处,每每情绪激动时便在头像背处写下感言并著上日期。他特别崇拜拿破伦,因为在拿破伦的时代,一个平民出身的子弟有着在战争中迅速升官发财的机会。但是于连却是生活在贵族、僧侣统治下的复辟时期。在这个等级制度森严的社会中,没有爵位和财产的人,受着更大的压抑和鄙视;即使象于连这样有才能的人,也无处施展他的“抱负”。这种情况就造成了于连对统治阶级的不满和反抗。
在一个痛恨篡位称帝的瑞那先生家里,其是痛恨此人的。他仰瞰着脚下的维璃叶城,心情激越,思绪飞扬,空中盘旋的雄鹰吸引了于连的目光,他渴望雄鹰搏击长空的力量,孤高的境界,由此可知于连为什么如此崇拜拿破仑,整个场景暗喻了于连的征服野心。
——“小说,是一面镜子,鉴以照之,一路行去。”
-圣留阿尔
小说,是异于自身的另一种生活,对异于自体的文体写照,我们的生活或许与书中相同又或许不同,这是可能事件不是必然事件,它是一面镜子,照出另一样姿态生活的故事和人物,艳丽又或黯淡,使我们能从中收益良多,从而让我们自己能在人生之路上取之借鉴,让这条路能走得更平稳,顺当。照己像的镜子是鉴别的镜子,因为镜子的鉴别的作用,人们往往这样的映照能让我们看到自我真实的形象 ,从而能起到提醒我们或者警告我们的作用。
——“日常发生的事,其奇奇怪怪的一面,往往掩盖了激-情造成的真正不幸。”
女主人与于连之间仆主的恋情继续升温,他在她身边,并不是一个身兼情人的仆人。“担忧一去,堕入爱的疯狂,连带这又产生致命的怀疑。”在爱恋,悔恨,欢愉的交叠中,日子过得如闪电一样快。两人便浑浑噩噩地,双方都想承担恶果或者说是力争于报应。女主人感慨叹息这男人非她的丈夫,便不会发生如此多的事了。他们片刻的愉悦,有时也是令人不愉悦的,心里总有种道不出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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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动了我的奶酪》(Who Moved My Cheese)这本书生动的阐述了“变是唯一的不变”这一生活真谛,作者斯宾塞·约翰逊博士是美国知名的思想先锋和畅销书作家,此外,他还是一位医生、心理问题专家,也是将深刻问题简单化的高手。在他清晰洞彻当代大众心理后,便在该书中制造了一面社会普遍需要的镜子———怎样处理和面对信息时代的变化和危机。
《谁动了我的奶酪》故事虽短,其中所含的哲理却非常深刻。故事中的嗅嗅、匆匆与唧唧、哼哼分别代表了我们简单的一面与复杂的一面,他们在迷宫中寻找奶酪的方法与面对奶酪消失时作出的不同反应映射了我们面对变化时的不同反应。
人类复杂的头脑可以帮助人们解决许多困难的问题,促进人类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但人类复杂的头脑所带来的复杂感情也会战胜他们的理性思维,使他们看问题的眼光变得黯淡起来。
嗅嗅和匆匆是两个头脑简单的两个小老鼠。在寻找奶酪的过程中,他们总是运用简单低效的反复尝试的方法寻找奶酪,他们会经常迷路,离开正道走错了方向,有时甚至还会撞到墙上,但他们却始终没有放弃寻找奶酪。
一段时间里,哼哼和唧唧都在为是谁拿走了奶酪而分析着,等待着奶酪的出现。由于饥饿和焦虑,两个小矮人已经变得有些虚弱。唧唧开始明白,再继续等待下去,情况只会变得更加糟糕,他犹豫着自己是否应该进入迷宫寻找其它的奶酪。但恐惧感使他放弃了这种做法。终于有一天,唧唧开始嘲笑自己愚笨,正是恐惧使他如此裹足不前、坐以待毙的。当哼哼再次对他说外面可能也找不到奶酪时,他又感到了那种使他停滞不前的恐惧感。但是马上,他又想到如果找到了新的奶酪呢?那种享受新奶酪的喜悦再度使他鼓起了勇气。他尽力发挥自己的想像力,在脑海中为自己描绘了一幅他最信赖的、最具现实感的图画——他在寻找和品尝新的奶酪。这种 “真实”的图面,使他充满信心,他可以在迷宫里找到奶酪,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会随之而来。唧唧明白走进迷宫,他会迷路,会遇到各种困难,但他还是充满信心,鼓起勇气走进迷宫,他明白,有些事情改变了就不可能再回到以前的样子,生活一直在改变,我们也应该随之改变,如果你不改变,你就会被淘汰。
在寻找奶酪的途中,他不断地找到一些奶酪,但都吃不了多久,随着时间的流逝,他开始怀疑,找到奶酪是否能成为现实,但当感到泄气时,他脑海里那 “真实”的画面就会浮现出来支撑他继续走下去。当唧唧站在一条黑暗深邃的通道时,又一阵形恐惧感袭来,他开始想像各种可能降临到他身上的可怕的事情,他越想越害怕。忽然,他又觉得好笑,他意识到畏惧只会使事情变得更糟糕。当他想通这点,他不再畏惧,他笑着跑向这条通道,同时他在墙上写道:“当你超越了恐惧时,你就会轻松自在。”
尽早注意细小的变化有助于我们适应即将来临的更大的变化,陈旧的信念不会帮助我们改变。
唧唧与哼哼找到奶酪C站后,每天都沉于奶酪的幸福中,并没有发现在奶酪每天逐渐减少的细微变化,当奶酪消失后,他们变得惊慌失惜,无法适应。而嗅嗅和匆匆却每天注意着奶酪的变化,他们并不惊讶奶酪的消失,当他们发现奶酪消失后,他们立即作出反应,前往迷宫更深处寻找其它的奶酪。唧唧在等待一段时间后,明白自己再继续等下去,只会使情况变得更差,于是他选择了前往迷宫寻找奶酪。当他再次回来劝说哼哼时,哼哼仍然固执地认为外面不可能找到奶酪,他认为C站的奶酪还会回来,以前的幸福日子还会重来。哼哼仍然在拒绝变化,他固守着他陈旧的信念,他不肯接受改变。然而改变已经发生,奶酪已经消失,以前的一切都不会再回来,而哼哼也不可能等到他的奶酪。
变化总是在发生,我们应尽早预见变化,当变化发生时,我们要有充足的勇气和信心去面改变化,尽快适应变化,我们应随着事情的变化而变化并享受变化.
哼哼和唧唧是两个小矮人,拥有复杂的头脑,他们则是靠着脑袋行事,他们运用思考的能力,从过去的经验中学习,靠复杂的脑袋,搞出一套复杂的寻找奶酪的方法,尽管他们的方法比小老鼠的方法高效,但他们也会经常迷路与走错方向,但他们也始终没有放弃寻找奶酪。终于有一天,在某个走廊的尽头,在奶酪C 站,他们找到了他们梦寐以求的奶酪。在寻找奶酪时,复杂的头脑使两个小矮人更少地迷路与走错方向。然而,在奶酪消失时,他们复杂的头脑并没有帮助他们更好地解决问题。相反,复杂头脑所带来的复杂情感阻碍他们解决他们所面临的问题。当嗅嗅和匆匆发现奶酪消失后,他们并没有过多的惊讶,而是把一直挂在肩上的鞋穿上,前往更深的迷宫继续寻找奶酪,而当唧唧和哼哼发现奶酪消失时,感到非常地惊讶,他们不能相信眼前的事实甚至以为这一切都是虚假的。他们不去寻找新的奶酪,反而在那里不断分析着是谁拿走了奶酪。他们终日在C站等待,复杂的脑袋阻碍他们改变,他们习惯了奶酪C站,奶酪带给他们的不仅仅是填饱肚子,它意味着他们悠闲的生活,意味着他们的荣誉,他们不能接受这一切都将消失,他们无法适应这种改变。
有时候,有所畏惧是有好处的,当你害怕不做某些事情会使事情变得越来越糟糕时,恐惧心反而会激起你去采取行动。但是因为过害怕而不敢采取任何行动时,恐惧心就会变成前进路上最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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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兵法》既是一部军事经典著作,又是一部光辉的哲学著作,是我国灿烂的古代文化中一份珍贵的遗产。孙子在书中揭示的一系列具有普遍意义的军事规律,不仅受军事学家所推崇,在经济领域、领导艺术、人生追求甚至家庭关系等方面,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我所借阅的这本《孙子兵法》,作者便将其中的道理与经济、政治相结合,对其加以变通的理解,令人耳目一新。商场如战场,很贴切的比喻。兵法中涵蕴了企业生存发展之道,使我受益非浅。
一、用人之道。当今企业,都提倡以人为本,优秀的人力资源是企业最关建的资源。孙子在兵法十三篇中贯穿了人在战争中的决定’地位。在《始计篇》中提出“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强调将帅在治理军队、领导部属时要赏罚分明、恩威并重;“夫将者,国之辅也"这与现代企业视人力资源为企业的珍宝如出一辙。孙子也提出了“视卒如爱子”的思想,只有士卒听服于将帅,团结一致,才能取得胜利。企业同时也强调团队合作,关爱员工,培养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和归属感。“将听吾计,用之必胜,留之。将不听吾计,用之必败,去之。”企业是一个团队,团队合作是企业兴旺发达的重要因素,如果企业内部不能同心协力,必然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二、企业文化。“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而况于无算乎!”(始计篇)战争的决策者一定要在战前做周密的计划,对战争中可能出现的种种情况做出不同的估计和安排,也就是说,要打有准备之仗。合之以商之五事,就是说,企业在决定销售某种产品时,必须先充分了解消费者的需求,“谨复索之”选择适当的市场目标,运用合适的人才,以及根据天时、地利、人和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市场营销策略,未雨绸缪,才可以从容应付未来的发展变化。
“故善战者,求之于势,不责于人,故能择人而任势”(军势篇)其中要点在“势”而不在“人”。商场虽然不是战场,但其竞争的激烈程度却毫不逊色。正如将帅看到战争中的“势”一样,企业主管也应把握商场上的“势”,以先进的管理制度,正确的经营策略,完善的售后服务等来创造有利的态势,然后通过准确把握消费需求,紧紧抓住市场机遇等,来保持产品的领先地位。
三、激励机制。身在高位者要懂得如何激励属下发挥斗志来达到某个目标。“故杀敌者,怒也;取敌之利者,货也”(作战篇)要使军队英勇杀敌,就应该激发士兵同仇敌忾的士气。正所谓“上下同欲者胜”(谋攻篇),企业良好的绩效管理需要辅之以激励手段,且随着人们对需求的不断提高,企业在激励员工时,要尽量做到投其所需,实现激励最大化。
同时对员工失职的处罚也必不可少。“故令之以文,齐之以武,是谓必取”(行军篇),孙子在治军上强调文武兼施,赏罚并重。在企业管理中,也只有文武兼施,赏罚并用,才能提高员工的生产积极性,使人人争先,个个努力,形成良好的企业氛围。
四、经营策略。孙子在其思想中提出战争胜利的五种“知胜之道”,在企业中也有五项制胜之法,这便是准确把握市场动向,采用正确的战术,激发员工的团队精神,以及经营者好的经营素质。这些都是取得竞争胜利不可缺少的条件。进攻要求企业迅速抓住商机,果断出机,在对手猝不及防时,占领市场;防守要求企业修明内政,防范风险,伺机而动。在产品开发中,必须不断创新,同时避免劳动成果被他人占有,做好__;在营销过程中,要学会运用心理战术,采用积极诱导的方式,吸引他们对商品的注意力;在宣传造势中,要不惜一切代价、也要会借由地利之变或巧出奇招。有时为了更好的达到商业目的,采取“以迂为直,以患为利”的策略,或进行市场的暂时撤退,产品的让利行为,竭诚的服务等,“辞卑而益备”。等等诸如此类的技巧与手段,都与孙子提出的兵法有着相通之处。
在今天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飞速过度的时代,企业家对兵法的理解和运用能力直接反映在他的经营运作之中,把兵法巧妙、灵活、准确地应用在商业行为中,对企业的运作是大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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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一直被认为是英国文学史上一部“最奇特的小说”。它通过描述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之间的爱情,展现了畸形社会中人性的变异:人性因扭曲而萌发的强烈复仇。它以狂飙般猛烈的情感达到了震撼人心的艺术力量。
希斯克利夫是作品中的主人公,他的疯狂报仇泄恨,貌似悖于常理,但却淋漓尽致地表达了他非同一般的叛逆精神。这是一种特殊环境下造成的特殊性格,特殊性格所决定的特殊命运。
拿破伦说过一句著名的话:“如果有人嘲笑我个子矮,我就砍去他的头,这样他就和我一样高了”。相信希斯克利夫和拿破伦的想法一样:与其没有尊严,任人欺凌地度过一生,还不如痛痛快快地较量一番。既然弱者不得好活,强者也不得好死。正是爱与恨的鲜明反差,正是特殊环境下的爱恨情仇造成了希斯克利夫那份独特的个性,而那份独特的个性,又如火山的迸发,成了疯狂的复仇动力。
印度有句谚语:“播种性格,收获命运。” 希斯克利夫既然播种下了仇恨、残忍的性格,就将收获悲剧的命运。
希斯克利夫的复仇需要建立在金钱的平台之上。他的复仇并不是简单的杀死仇人,而是要占有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对他而言,只有占据了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才有了的财富,才有了凌驾一切的权利,才有了欺辱仇人的资本和复仇的最大可能。他屈服于了周围的环境,他的心灵因此而痛苦,因痛苦而扭曲,因扭曲而变得固执、残忍,他的恨难以抹去……
的确,希斯克利夫的复仇是可以理解的,换了任何一个人都会有复仇的想法,毕竟没有什么比因贫穷而丧失尊严,丧失爱情更让人悲愤的了。残酷的现实扭曲了他的天性,迫使他变得暴虐无情。从某种意义上说,希斯克利夫对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的复仇是向那个无情社会的强烈控诉!如果没有那个畸形社会所带来的不平等,所带来的对贫穷的鄙视,又怎会形成他倔强而残忍的个性?如果没有他倔强而残忍的个性,又怎会导致他疯狂的复仇?只是,希斯克利夫的复仇过于猛烈罢了,燃烧了别人,也燃烧了自己。只要人性的物质导向还继续着,痛苦的心灵还挣扎着,反抗就会不断高涨着……这是一种现实妥协中的残忍个性!
可是,希斯克利夫除了残忍,天性中仍具有善良的因子,他在恶的过程中逐渐发现了善的可能。临死前,他能够放弃在下一代身上报复的念头,就表明了这点,甚至于他自己最后也承认:“无止境的报复只会带来糟糕的结局。”这使人们不得不深思:在罪恶、仇恨、怨毒的土壤里,能否开出美丽的人性之花?
任何富有魅力的个性,都应包含正负两方面的因素。在环境的突变里,性格中隐蔽的因素就会爆发,与环境一起构成合力,扭转命运。当弃儿希斯克利夫获得老庄主的关怀和凯瑟琳的爱情时,他是善的,满怀感激的,但老庄主的去世,特别是凯瑟琳对爱情的背叛改变了他生存的环境,他的性格为之突变,导致了疯狂的复仇。可当他不断报复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的时候,他所处的环境又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他已经成为了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的主人,他的仇人也相继死去。身份的转变加之仇人们的死亡,使他复仇的动因一点点的瓦解,残存的爱再次萌发,他走向了“善”。这种由善到恶,由恶向善的转变,使希斯克利夫这个人物具有了丰富性。如果没有希斯克利夫向善的过程,这个人物也不过是个“扁形人物”1)罢了。
希斯克利夫由善到恶,由恶向善的命运揭示了环境的巨大作用,体现了人物真实的行动轨迹。爱米莉·勃朗特塑造的这一人物形象真正遵从了他本人的生活法则,毫无自己的主观臆造。对于这一点,俄国文学批评家别林斯基曾谈到:“你将不是要求诗人矢忠于他所强加于诗人的倾向,而是要求他矢忠于他自己的倾向,不要违背他自己的天性,不要逃避他的天职”。2)
可以说,爱米莉·勃朗特塑造的这一人物形象是真实、可感的,他是千千万万个贫穷小人物的缩影与象征,他的悲剧也是千千万万个富有社会中贫穷小人物的悲剧。希斯克利夫的悲剧不断向人们警示:人与环境是相互依存的,当环境与人相对立的时候,人的个性就会发生变化,随之,命运也将为之改变。这是希斯克利夫悲剧产生的真正原因,也是这部小说所显示出的广泛的现实意义。
《呼啸山庄》通过一个爱情悲剧,向人们展示了一幅畸形社会的生活画面,勾勒了被这个畸形社会扭曲了的人性及其造成的种种可怖的事件。整个故事的情节实际上是通过四个阶段逐步铺开的:
第一阶段叙述了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朝夕相处的童年生活;一个弃儿和一个小姐在这种特殊环境中所形成的特殊感情,以及他们对辛德雷专横暴虐的反抗。
第二阶段着重描写凯瑟琳因为虚荣、无知和愚昧,背弃了希斯克利夫,成了画眉田庄的女主人。
第三阶段以大量笔墨描绘希斯克利夫如何在绝望中把满腔仇恨化为报仇雪耻的计谋和行动。
最后阶段尽管只交代了希斯克利夫的死亡,却突出地揭示了当他了解哈里顿和凯蒂相爱后,思想上经历的一种崭新的变化——人性的复苏,从而使这出具有恐怖色彩的爱情悲剧透露出一束令人快慰的希望之光。
因此,希斯克利夫的爱一恨一复仇一人性的复苏,既是小说的精髓,又是贯穿始终的一条红线。作者依此脉络,谋篇布局,把场景安排得变幻莫测,有时在阴云密布、鬼哭狼嚎的旷野,有时又是风狂雨骤、阴森惨暗的庭院,故事始终笼罩在一种神秘和恐怖的气氛之中。
在小说中,作者的全部心血凝聚在希斯克利夫形象的刻画上,她在这里寄托了自己的全部愤慨、同情和理想。这个被剥夺了人间温暖的弃儿在实际生活中培养了强烈的爱与憎,辛德雷的皮鞭使他尝到了人生的残酷,也教会他懂得忍气吞声的屈服无法改变自己受辱的命运。他选择了反抗。凯瑟琳曾经是他忠实的伙伴,他俩在共同的反抗中萌发了真挚的爱情。然而,凯瑟琳最后却背叛了希斯克利夫,嫁给了她不了解、也根本不爱的埃德加·林顿。造成这个爱情悲剧的直接原因是她的虚荣、无知和愚蠢,结果却葬送了自己的青春、爱情和生命,也毁了对她始终一往情深的希斯克利夫,还差一点坑害了下一代。艾米莉·勃朗特刻画这个人物时,有同情,也有愤慨;有惋惜,也有鞭笞;既哀其不幸,又怒其不争,心情是极其复杂的。
凯瑟琳的背叛及其婚后悲苦的命运,是全书最重大的转折点。它使希斯克利夫满腔的爱化为无比的恨;凯瑟琳一死,这腔仇恨火山般迸发出来,成了疯狂的复仇动力。希斯克利夫的目的达到了,他不仅让辛德雷和埃德加凄苦死去,独霸了两家庄园的产业,还让他们平白无辜的下一代也饱尝了苦果。这种疯狂的报仇泄恨,貌似悖于常理,但却淋漓尽致地表达了他非同一般的叛逆精神,这是一种特殊环境、特殊性格所决定的特殊反抗。希斯克利夫的爱情悲剧是社会的悲剧,也是时代的悲剧。
《呼啸山庄》的故事是以希斯克利夫达到复仇目的而自杀告终的。他的死是一种殉情,表达了他对凯瑟琳生死不渝的爱,一种生不能同衾、死也求同穴的爱的追求。而他临死前放弃了在下一代身上报复的念头,表明他的天性本来是善良的,只是由于残酷的现实扭曲了他的天性,迫使他变得暴虐无情。这种人性的复苏是一种精神上的升华,闪耀着作者人道主义的理想。
《呼啸山庄》出版后一直被人认为是英国文学史上一部“最奇特的小说”,是一部“奥秘莫测”的“怪书”。原因在于它一反同时代作品普遍存在的伤感主义情调,而以强烈的爱、狂暴的恨及由之而起的无情的报复,取代了低沉的伤感和忧郁。它宛如一首奇特的抒情诗,字里行间充满着丰富的想象和狂飙般猛烈的情感,具有震撼人心的艺术力量。
作为一部英国古典文学名著,我理所当然的认为它和其它十九世纪初女作家的作品一样,充满温文尔雅的贵族气派,弥漫着浪漫温馨的庄园气息,带着典雅和小资品位,展示着俊男靓女的谈清说爱。这是一种高尚的生活情趣,传递着绅士和淑女理应准循的爱情原则。象奥斯丁,象夏洛蒂.勃郎特的作品,都是美好而幽雅,但或多或少,我觉得有那么一点乏味。
可是,《呼啸山庄》却完全超出了我的想象,或者说,它不仅超出了那个时代人们的观念和欣赏水平,即使在今天,评论家也将它作为蕴藏着无数谜团,出自天才之手的世纪经典。
它完全不同于十九世纪初的大众文学,在《呼啸山庄》中,你看不到浪漫的品味和高尚的生活,看不到阳光、草坪、洋伞和咖啡,看不到值得效仿的得体举止,也无法领略英国贵族特有的典雅气质。相反,你只看到狂风肆虐下的荒凉原野,只看到因压迫和虐待导致的刻骨仇恨,只看到跨越生死、超越天地的激情,只看到人性的撕裂、堕落和冰冻……。
这就是《呼啸山庄》,爱和恨极端对立,又统一和谐;这就是《呼啸山庄》,象一把利剑,直接刺穿人性的本质。
关于这样一部作品,可以领悟地实在是太多太多,但是,正如一名翻译家所言,许多人在看过第一遍后,就再也没有勇气看第二遍。我也是如此,每次阅读,都会害怕深陷激情而无法自拔,害怕被那源于生命、连死亡都无法宽恕的爱燃烧殆尽。
这就是小说最奇特、最神秘、最激动人心的内核——爱与恨的纠缠反复。克厉夫和凯瑟琳的爱,爱到彼此的灵魂合二为一,感受彼此的痛苦和欢欣,承担彼此的灵魂和生命;克厉夫和凯瑟琳的恨,恨到宁愿死后也不得安宁,在彼此纠缠、彼此折磨中期待团聚。
很难想象一个十九世纪终身未婚,保守、内向、沉默寡言的女性会写下如此惊世骇俗的爱情宣言。难怪自小说问世一来就倍受争议:在女作家活着的时候,恶评如潮、骂声不绝;在二十世纪中后期,却被评论界认为是英国文学史上最重要的十部作品之一。
小说之所以被不断争论的关键,就在于男主人公克厉夫的角色定位。这是一个内心阴暗狂野,耍尽手段报复世界的魔鬼。
他从出场就是个被欧肖家收养的,没有来历的街边叫花子,在老主人去世后受到凯瑟琳兄长亨得利的长期虐待和压迫,性格扭曲变态,仇视人类,甚至仇视世界。在他得知深爱的凯瑟琳嫌弃他而选择嫁给富有贵族林顿后,愤然离家出走,三年后重返呼啸山庄,开始了邪恶的复仇计划。最终,他用龌龊卑鄙的手段毁灭了两个家族,用上一代的恩怨惩罚下一代的生活,在这片野风肆虐的平原上,把所有人的心冰封。
用原著中一句话来形容克厉夫的人格最为贴切:“克厉夫先生他可是个人?如果是人,他可是疯了?如果不是,他可是个魔鬼?”
为什么,为什么女作家要选择这样一个魔鬼作为第一男主角?又或者,她更多的是想挖掘一个人是如何从人变成魔鬼的过程?
我更倾向于后者。
克厉夫也曾经被鸥肖家的老主人疼爱过,也曾和凯瑟琳一起平等的读书、学习,生活得很快乐。可自从老主人去世后,他的生活权利就被完全剥夺,他过着被亨德利仇视,被任意打骂、处罚,猪狗不如的生活,唯一关心他的是凯瑟琳,唯一爱他的是凯瑟琳,唯一能安慰他狂燥、仇恨之心的也是凯瑟琳。她是他的朋友、爱人和偶像,是他为之生存的一切。可是,凯瑟琳却在选择婚姻时,选择了自己不爱的林顿,理由很简单:林顿年轻、英俊、善良而且富有。在那个灾难性的夜晚,克厉夫偷听到了凯瑟琳的自白:她喜欢林顿,但并不真心爱他;她全心全意爱着克厉夫,但却无法降低身份忍受贫穷。在那个夜晚,克厉夫没有听完凯瑟琳的所有表白,带着一颗破碎的心离开了这个无可留恋的伤心之地,他不知道凯瑟琳其后那段惊世骇俗的爱情宣言。但是,即使他知道了又能如何?他一无所有,除了被一场激情折磨的痛彻心肺,被一场绝望的爱撕裂得身心俱碎……。
我们无法想象,克厉夫是带着怎样的心情离开呼啸山庄,我们只知道凯瑟琳在得知克厉夫出走后,精神崩溃、濒临死亡。于是,高尚、温柔、体贴、可亲的林顿日夜陪伴,帮她渡过了生命的难关。
我们无法想象克厉夫在那出走的三年中经历过怎样的曲折和磨难,我们只知道当他衣着体面、气度不凡的回到呼啸山庄时,那个粗野悲惨、绝望心碎的克厉夫已经消失,现在的克厉夫带着刻骨的仇恨、带着处心积虑的复仇计划、带着血腥屠戮的罪恶快感回到了旧日的故居,他要把曾经的仇人、情敌一一逼上绝路,把对手的财产一步步占为己有。这绝不是基督山伯爵似的快意恩仇,这是来自地域幽冥的邪恶诅咒。
克厉夫终于完成了从人到魔的蜕变,完成了人性的彻底扭曲和堕落。而这在这惨痛的变态过程中,是仇恨还是狂爱起了更大的作用呢?
是爱,是对凯瑟琳发自灵魂的爱,是对凯瑟琳背叛爱、逃避爱的恨,把克厉夫从人折磨成了鬼。
至今无法忘怀凯瑟琳大声宣称:“克厉夫是我快乐的源泉,是维系生命的灵魂,我就是克厉夫!”的迷乱和痴狂;至今无法忘记,在凯瑟琳死后,克厉夫用头猛撞大树,绝望的自语:“没有了生命,我如何活下去?失去了灵魂,我如何活下去啊?!”
这是怎样的爱与恨?彼此纠缠、彼此折磨、彼此谋杀。凯瑟琳至死还对克厉夫当年的不辞而别耿耿于怀,对克厉夫为了复仇娶她人为妻怀恨在心。她折磨他,用明知残酷却伤透了心的冷言冷语刺激他、伤害他;克厉夫对凯瑟琳当年的背叛深恨不已,对凯瑟琳至今还怀疑他的深情而伤心绝望。他咒骂她,带着绝望、痛苦的火焰和泪水不肯宽恕她,甚至在她死后,诅咒她灵魂永无安宁,永远追随他、纠缠他、折磨他,直到他生命终结……。
紧紧相拥无法分离的恋人,用彼此的泪水洗刷彼此的爱和恨,用刻薄绝情的话语刺伤彼此的心灵,用无法遏制的激情燃烧彼此的生命。
这是怎样没有终结的爱和恨?在凯瑟琳死后十八年,克厉夫逼死了老情敌,占有了他所有的财产后,掘开凯瑟琳的坟墓去查看她的脸,当看到她安静地躺在坟墓中时,克厉夫深深感到一种安慰。在这十八年中,他无时无刻不被凯瑟琳的幽灵缠绕,他无时无刻不感觉到她的气息,感觉到她近在咫尺,可是却无法触碰。他的神智被无时无刻地幻觉折磨,无法吃饭、安睡、劳作、生活,他怀疑她没有离开,她只是在故意和他捉秘藏……。直到他去打开她的坟墓,亲眼验证她躺在坟墓里为止。
如果说克厉夫是魔鬼,那么凯瑟琳就是制造魔鬼的魔鬼。他不肯宽恕,她也无法原谅,用彼此的恨延续彼此的爱,用彼此的怨念维持彼此的思念,在这份异乎寻常的爱和激情中共同选择万劫不复……。
这就是让所有读者陷入迷惘、激情和绝望的核心,这就是《呼啸山庄》在经过岁月洗礼后越来越灿烂的秘密。艾米莉.勃郎特完全不象是一个古典的英国淑女,她头脑中的狂热和野性,她笔下为爱疯颠、为爱游荡于人间的怨灵,更象是二十世纪现代作家笔下对人性的探讨。即使在今天,也很少会有一个作家选择克厉夫这样极端的角色作为男主人公。最奇特地是,艾米莉并没有让这个看上去十恶不赦的魔鬼受到末日惩罚。
克厉夫终于在一个大雨滂沱、狂风肆虐的晚上死了,死在当年他和凯瑟琳一同被关禁闭的小屋中,脸上带着幸福的微笑,眼中保留着欣喜、兴奋的光彩……。所有的评论都对这样的结尾不可思义:这个不惜毁灭所有人的狂魔竟可以在死后获得安宁?竟可以在死时得与爱人永远团聚?!
可是,我却非常感谢艾米莉,或许,她真得抓住了爱的精髓。
由爱开始的恨应该以爱来终结,无法被宽恕的爱,只能永远延续下去,不管以何种方式,直至相爱的人获得解脱。克厉夫或许是该死的,是应该被惩罚的罪人,然而,他终其一生未能与凯瑟琳长相厮守,长达二十年的时间天人永隔,难道不正是为他的爱与恨付出应有的代价,接受最残酷的惩罚吗?那种在孤独、恐惧和绝望中等待与幽灵会面的焦虑和期待就象一把钝刀,一刀刀削割他的灵魂、一点点侵蚀他的肉体,最终把他推向死亡。
今天的读者已经获得了足够的认知和开明观点,抛开虚假的道义教条和做作的品位情调,我们已经可以理解女作家为什么被称为超越时代的天才。她笔下的克厉夫在被所有人唾弃的同时,却从人性角度展现出奇特耀眼的光彩,永恒的爱和至深的恨赋予他独特的魅力,一种散发着狂野欲望、不受约束的个性魅力。正如小说开头所描写的荒野之树,它是扭曲变态的,却是最不加修饰、自然生成的。克厉夫的一切都是环境造成的,他就是那荒野之树,努力地生存,抗拒着狂风暴雨,在变成了这样的丑态之后,用丑恶对抗、报复这制造丑恶的严酷环境。
一个遵循传统、保守道德规范的英国淑女,以如此独特、敏锐的视角揭示了人性,探讨了人性,理解了人性。在她的笔下,爱与恨以一种最本质、最自由的状态得到释放、延伸,她给我们看到了人性最美也是最丑的一面,让我们探寻到任何人内心都无法逃避的善与恶。
暴风雪过后终将是万里晴空的清爽和平静,震撼过后留下深深的思索和无限的遐想。合上《呼啸山庄》,我只希望克厉夫和凯瑟琳在结束一代人的爱恨情仇后,在荒野间获得真正永恒的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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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拉季米尔和爱斯特拉冈,他们的目光不在戈多到来的方向,他们面向的是死亡,一步步地走过去,希望在半途遇上戈多获得理想里的救赎,孩子捎来的消息之于他们是继续的支撑,因为没有绝望的理由,只好漫无边际地等下去。
戈多是谁,是无所不能的上帝,不可抗拒的命运,抑或仅仅就是等待本身。在整个剧本里,没有一个人能说出他究竟是谁,弗拉季米尔和爱斯特拉冈把波卓误认成了戈多,当问起戈多究竟是什么人时他们给出的却是这样的回答,“可以说是一个相识的人”,“哪里说得上,我们简直不认识他”,“就是见了面也不认得”。可对于这么一个模糊的人,人们还是宁愿义无反顾地等待下去,人类正是在这种盲目的憧憬中耗尽了生命。与其说戈多是个人,不如说是一种虚无不可见的希望,或者一个又一个让人大失所望的明天。
《等待戈多》的中心,不在于戈多这个人物,而在于“等待”。等待只是一种存在方式,一种生存的状态,难怪剧中说“咱们老是想出办法证明自己还存在”,等待就是那证明的途径。“希望迟迟不来,苦死了等的人。”弗拉季米尔的话里透露着浓重的悲剧色彩,仿佛一个人从降生便进入等待的反复里,之所以在等待里苦死,那正因为所谓的希望根本不会到来,这希望又是什么,我认为那是一种对“被救赎”的强烈渴盼,剧中主人公始终坚持“戈多来了我们就得救了”。他们说到“把每个人都钉上他的小十字架”,那么每个人都在等待着救赎,然而当弗拉季米尔和爱斯特拉冈对这波卓兴高采烈嚷着“救兵终于来啦!”的时候,波卓竟开口对他们大呼救命。谁都不得救,全剧充满了宿命的影子。“难道我们没给系住?”“拴在谁身上?”“拴在你等的那个人身上”,他们认为自己该被捆绑在命运上,也许事实就是这样,人和上帝,和命运间连着一根无形的线,人被它所牵引,始终逃离不开,对线另一头的世界却不得知更不得见。
个人认为弗拉基尔米和爱斯特拉冈正是世界上人类的代表,他们没有个性,没有性别,彼此相爱却又彼此怨恨,男人的女人的美的丑的善的恶的,一切人类具有的品格他们都具有,都在他们身上以这样或者那样的形态展现出来。当然,从剧本里不难看出,弗拉季米尔较之爱斯特拉冈,身上集合了更多的冷静理性宽容以及自尊,也有少许的自以为是,而爱斯特拉冈则显露出更多的自私卑微恶毒和神经质,所以猜测作者是否让他们承担着诠释男人女人特征的作用。两人曾有过一段对人性的讨论,“天生的脾气”,“挣扎没有用”,“本性难移”“毫无办法”,说出了对灵魂,对人性弱点的无可奈何。人注定无法克服自身的弱点,于是寄希望于被救赎。无法被救赎,便只能透过无望的期待发出对悲惨命运的反抗。
波卓的出现一直是让我最生疑问的,他一出场就被误认作戈多,连名字读音都与他相似,于是让我不禁猜测他的身份,他是否是作者安排的另一个戈多,在不一样的时空里,无所不能的戈多化身成千万个自己靠近人类,他沾染了人类一切的病态,他狂躁,麻木,癫癫狂狂,喜怒无常,他对幸运儿颐指气盛,而他又让两个流浪汉莫名地恐惧,莫名地恭敬。在第二幕里,他的神秘和高贵通通地消失,连流浪汉也可以对他任意蹂躏。他失掉了眼睛失掉了幸运儿,随之失掉了所有可以依仗的东西,他和流浪汉再没有区别,或者他显得更落魄些。原来所谓的那个上帝,和凡人的距离并不远。
至于幸运儿,实在像个陷入“罗网”的哲人,他是所有人中唯一有思想能力的人,也是唯一不惧怕思想的人,他思想的方式竟是靠帽子和喉咙,然而这个唯一终究失去了帽子,随之失去了嗓音,随之失去了生命,最后一个会思想的人死去了。都说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而人类总是不屑于去思考的,幸运儿的思考无法被理解是注定了的。
两幕戏时间地点结构都出奇相似,故事的结尾都又回到开始的地方,第二幕是对第一幕的反复又是对第一幕全然的否定,人们丧失了记忆,失去了宝贵的依赖,戈多又一次失了约,一切像个骗局。生命在幻灭,生活在无休止地循环。等待是太过漫长的绝望,漫长得让人无力感觉。理想的沮丧,命运的可笑,人格的分裂以及无所不在的死亡就这样把人拖进了不可理喻的漩涡。时间的无限延伸,等待的永无尽头。
全剧没有情节,没有矛盾冲突,甚至没有完整的人物形象,在剧中一切事物都荒诞化,时间脱了常规于是一夜之间枯树就长出了叶子,人与外部的客观世界处于一种无法感知的隔绝状态,给人以一种不能抗拒的压迫感。他们不认识这个世界,又说道“瞧这个垃圾堆!我这辈子从来没离开过它!”,世界对他们而言仅仅是个苍白的印象。另外人与人之间亦处于一种无法分开又相互隔膜的状态,两个流浪汉想分手又无法分开,波卓想离开又迈不动步子。荒诞之中,反映出得却是如此深刻的状态。
人在生活里谜失了,在作品中人既不知自己从何而来,也不知自己向何处去。人无从预测自己的明天,完全失去了自己的精神家园。那个如上帝般凌驾于苦难之上的戈多永远不会到来,可他又一直存在着,这样的存在对他的到来不断预示着,于是人们只好不可救药却又无能为力地继续等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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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大学》讲述16岁的阿廖沙到喀山想进大学读书,但那时的大学对穷苦的孩子来说大门是关着的。阿廖沙在那里的一所特殊大学—“社会大学”,在这个所大学里他接触到许多知识分子,受到各种思想的启迪和教育,这所“大学”为他展现出一个越来越广阔的世界。
“我要去喀山读大学。一经决定,我变暗下决心,无论如何都要达到目的。”高尔基如是写到。此时的高尔基已是处在于我们年龄相当的阶段,没有任何资本,也没有任何亲人的帮助,有的只是与他毫不相关的人的一句不经意的鼓励而已,在他看来,这些就足够让他实现大学梦。但不得不说,大学梦的实现,完全是他自己努力的结果。
现在的大学生们呢?读书,易上加易:资金根本不属于我们考虑的范围,支持却来自社会各界,我们的父母,亲人始终站在第一位。支持的无穷,学习资源的无尽,四年又四年,高尔基式的人才有多少,寥寥无几,可以说几乎没有。怪谁?父母,亲人,国家,教育制度?不用怀疑,就怪你自己!因为一个不容改变的事实—我们都已长大成人了。成熟的思想已宣告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公子”“小姐”的生活的远去,如果你还是只能过那样的生活,我敢说,人与白痴可以画笔直得等号了。
记得英语老师在讲到一篇关于责任的文章时说过,人活着不仅仅是为自己很大程度上是在承担着对父母,家庭,社会等很多反方面的责任。一个无忧无虑的人也是一个没有责任心的人。对比一下当时的高尔基,在那样的环境下,他为谁活着,为自己。亲人的消失,社会的黑暗,没有权利给他责任。可仅仅是对自己负责,他就是自己成了一个大文人,不知责任更多时,他会怎样。
有时一对比,我会觉得高尔基的大学生活才是真正有意义的大学日子,反而我们的大学生活却是很糟糕。不可否认,学校的条件要好很多,但结果却与他差得很远。究其原因,我们浪费了时间,时间也浪费了我们!
写到这里,不禁想到了大学生找工作困难的现状。很多人抱怨,生不逢时,国家,政府各方面的问能,,但要知道,主要无能的还是自己,浪费青春,错失良机,自食苦果!
为了所谓的素质教育,对知识变的轻视,大学里教授的知识不断减少。但对此大学生们仍不满足,以应付考试为目的学习,平时不认真听讲,甚至还总结出“选修课必逃,必修课选逃”的歪理。只顾完善和丰富自己的大学生活,培养自己的业余能力,结果呢?“无法就业”,只因知识储备不够。也许应聘时凭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轻松过关,赢得一个岗位,但平时违法完成对业务的处理,最后也只能是过过就业瘾罢了。这时再去后悔大学时光的虚度,只能独自品味“光阴好比河中水,只能流去不流回”的真谛了。如何有意义地度过大学时光?留给自己反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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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缈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据说这部小说在正统文学史上没什么地位。部分原因可能是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起,一向在文艺界居于主流地位的“现实主义”写作手法开始受到严峻挑战。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位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黄土高原,自古以来就是一方苦难而又充满希望的土地,路遥生于此,长于此。是这块贫瘠的土地造就了路遥的求索奋斗、不畏艰辛的性格,也正是那些挥不去的生活经历使得路遥那么地热爱生命,使得他立志要在40岁之前要完成一部巨著:为了纪念那片贫瘠的土地,为了纪念那个辉煌的年代,更为了纪念那里朴实无华生生奋斗的人民。
我很喜欢路遥对于这部小说的出发点——“平凡”二字。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他选择的是煤矿。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他选择了平凡。
路遥为我们讲述地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路遥在教会我们忘我,忘我使生命永恒。人生容不得太多的自私,自私最终只会绝了自己。看风使舵,趋炎附势,均为自私使然。一生若只是这般地生活,终将无价值地葬入黄土。
路遥在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尽管你可能会遭遇孤独。孤独是人生自我证明的必经之路,只要你认定了自己的理想,那么坦然面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后的支撑点。
路遥在教会我们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民叫好的漂亮事。前者只能证明你的处事圆滑,而后者则将见证你精彩的一生。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在平凡的世界读后感触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许那样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到油尽灯枯时,我们还在迷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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