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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是巴金最杰出的作品,以五四运动浪潮波及到的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描写了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青年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段,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意义的文学形象。书中人物不下七十个,既有专横、衰老、腐朽的封建家族最高统治者、封建家长只代表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和刽子手冯乐山,腐化堕落的败家子克定,狡猾贪婪的克安等等统治阶层的形形色色人物;又有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如敢于以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鸣凤,温顺善良地吞咽着旧礼教俄国的小姐梅,善良厚道柔情的长孙媳瑞珏等等;以及接收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开放、敢于反抗封建统治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醒者和叛逆者的形象。还有一个重要的人物觉新,他虽然接受过五四新思潮的激荡,但是处于“长房长孙”特殊地位,深受封建伦理纲常特别是“孝”道的熏染,铸成他委婉求全的懦弱型顺从的性格;他既同情支持弟妹们反封建的抗争,有屈从于封建势力的压力,维系着封建统治的权威。这些人物都写得血肉饱满,个性鲜明,富有深刻的历史内涵和阔大的现实包容。
在这个家里发生的故事也让人感觉到气愤与悲哀。第一个悲剧发生在鸣凤身上。已经六十岁的冯老太爷要在高公馆的丫头中选一个去给他当小老婆,而这个灾难恰恰降临在十六岁的鸣凤头上。鸣凤和觉慧之间有一段爱情,但是因为两人一个是婢女,一个是少爷,身份悬殊,才导致这段纯洁的爱情别成了一个悲剧。刚烈的鸣凤在他新婚前夜跳湖自尽。梅的命运更加悲惨,她死得比鸣凤懦弱多了。梅是觉新的表妹,他们二人之间也曾有过爱情,本来两家都同意结婚了,却又因为二人的八字不合而不得不散。觉新娶了李家的瑞珏,重新获得了爱情;而梅也另嫁他人,却当了寡妇,又回了娘家。两人依然对对方念念不忘。后来没得了肺病,却因为父亲守旧,不肯看西医,耽误了治疗,最后她怀着遗憾,软弱的死去。高老太爷的身体也是一天不如一天,快要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医药已经不起作用了,在陈姨太的提议下,人们开始求助于封建迷信。最开始找道士在大厅里做法念咒,深夜陈姨太又在天井里拜菩萨。后来克明、克安、克定三兄弟又祭天。最后居然找巫师到家里来捉鬼,把老太爷吓得够呛,陈姨太等人被觉慧说了一番后羞愧地散了。又过一天,老太爷死了,临死之前他醒悟了,同意觉慧等年轻人接收新思想了,可是已经太迟了。死得最令人悲愤的就是瑞珏了。老太爷死后,封建的思想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更严重了。葬礼就办得充满封建色彩,这还不够,长孙媳瑞珏生产的日子近了,太太们说长辈的灵柩停在家里,家里有人生产就会有“血光之灾”。所以按照封建理念,瑞珏不得不搬到城外去住。后来瑞珏难产,却不能与觉新相见,她在生下一个儿子之后,含恨离开人世。
这是四个悲剧,虽然发生在了几个完全不同的人的身上,但是却都揭露了封建统治的罪恶。梅和瑞珏都是觉新曾经爱过的女人,而她们也都是封建主义的悲哀,她们同觉新一样,太软弱了,对于别人说的,哪怕自己知道是错的,也要把痛苦埋在自己心里,只会服从,不会反抗,他们的所谓“作揖主义”哲学纯粹是给在封建社会白白做出牺牲。高老太爷在临死之前能够醒悟也称得上是一种庆幸吧,不过他醒悟地太迟了,没有任何的意义和价值,根本不能给这个家庭,这个社会带来丝毫的改变。而鸣凤,她与常人不同,她性格刚烈,虽然她的死也是白白牺牲,根本不会引起任何人(封建主义)的任何注意,但是她宁死也不屈服于封建主义,至少她死得不窝囊。总之,封建社会给人们的痛苦远不只这些,所以年轻人才要推翻这个社会,让人们看到新社会、新生活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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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在爱情的追求中表现了对自我的追求,但在追求自我中又迷失了自我,下面这些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几篇长篇校园爱情故事小说
在一个让人有些困倦的午后,米小然习惯性地上网打开学校论坛,几张樱花的照片一下子吸引了她的目光。那是多么美的画面啊,米小然忍不住看了下发帖人的信息:安杨,男。
莫名地,安杨就这样在米小然心里驻扎下来。
米小然发动了所有的朋友,打听有关安杨的消息。很快她了解到,安杨是学校摄影社团的社长,还问来了安杨的QQ号码。
米小然加了安杨的QQ。进到他的空间里,米小然的心怀着惊喜。她借以通过这不大不小的方寸之地,了解樱花少年的点滴生活。
虽然加了QQ,但每一天他的头像都灰暗着。
终于,在一个周末,她看到安杨的QQ头像轻轻闪烁!米小然的心湖掀起了阵阵波澜,她迫不及待地在对话框里输入一串字:“你好吗?”安杨很快就回过来:“好。”
简单的回复就让米小然激动不已,一时间忘了如何回话。
就在米小然紧张又兴奋的时候,安杨给了她一个更大的惊喜。他发来一张图片,米小然接收了。打开一看,竟然是自己在盛放的樱花前亭亭站着,探着头轻嗅着花香。
那张照片里的她格外美丽。他是什么时候拍的这张照片呢?米小然想着,原来他早就注意到自己了。
米小然想再说点什么,脑子里却空空的不知道该如何开口。犹豫间,安杨下线了。
星期一放学后,米小然再次来到安杨的教室外,安杨背着书包刚走出教室,米小然顿时手足失措。安杨微笑着问了句:“昨天给你发的照片你看到了吗?”不等米小然回答,安杨便走远了。只留下了满脸通红的米小然傻傻地站着,不知道如何是好。
回宿舍的路上,米小然直恨自己没用。
然而,自那天后,安杨便开始跟她打招呼了。在校园里,在回家路上,每次见到米小然,安杨都会轻松地说一句“嗨”。而米小然每次都是脸一红,低下头去。
曾经在米小然心里,安杨就像是一个遥不可及的偶像,当这个偶像变成普通人,她却不知所措了。米小然不断鼓励自己,一定要鼓起勇气,打破这尴尬的局面。终于,在一次放学后,在听到安杨打招呼后,米小然直视安杨的眼神,“你好。”
安杨有些意外,但仍然是面带微笑:“终于不怕我了吗?”
看着安杨的笑容,米小然的心渐渐平静。她忽然觉得,自己可以面对安杨,就像面对自己的同学、朋友一样。
米小然脸上的红潮褪去,平静地说:“明天见。”随后,她轻松地转身离开。这一刻,她感觉自己像是一条在美好青春中漂浮不定的船,终于靠到了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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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作为电影意象,其意蕴是人间社会的一种折射,围绕鬼意象,情节、表现都应是社会情感趋向、价值趋向的直映,下面这些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几篇长篇校园鬼故事小说
上大学的第二年,由于学校宿舍的条件实在太差,不得已到外面租了一间房子。说实话并不仅仅由于学校条件不好,那儿管理太严格了,女孩子都不让进,所以嘛,为了满足所有男性都有的某种欲望,到校外租房住不失为一个很好的选择。房东是一个看起来很莫名其妙的中年男人,见了几次面,他每次都怪怪的,脸色焦黄,苦口苦面,头发好像从来都没梳过,总是乱糟糟的。他不爱说话,包括谈房租的时候,我说多少就是多少,他连价钱都不讲。房间不是很大,一室户,但配备相当齐全,空调电视地毯冰箱煤气一应俱全,还有一个独立的卫生间。但最重要的是屋子里有一组看起来容量很大的衣橱,一共六个,靠墙放着,上面顶到天花板。我乱七八糟的东西很多,正需要那么大的衣橱,所以尽管感觉怪怪的,也毫不犹豫地租下了。
但住进去第一天就不满意,收拾东西的时候发现有一个衣橱竟然是锁着的。这令我大为恼火,找到房东问他:你把这个橱子帮我打开吧,我有好多东西要放呢!他又用那种怪怪的眼神扫了我一眼,回答我:不好意思,这里面放了点私人的东西,五个也够用了。真是岂有此理,但无论我怎么软磨硬泡,他就是不给我开,我也只能做罢。
一个星期很快就过去了,也并没发现什么不妥。直到有一天,一个好朋友到我家来玩,一进门就象狗一样不停地嗅呀嗅的,然后很奇怪地问我:你买的肉是不是放臭了?你屋子里什么味道?我平时就觉得房间里有种很难闻的味道,一直以为是自己的臭袜子,今天被他那么一说,才分辨出那根本不是脚臭味,真的好像肉类腐败后的臭味!朋友嘿嘿一笑:别是你房间里有个死尸什么的吧?我打了他一拳:什么呀!你恐怖小说看多了呀!但味道真的很奇怪,我的食品都是放在冰箱里的,应该不会坏掉吧?
再说就算坏掉了臭味也不可能透过冰箱传出来呀。于是在他的怂恿下,我们开始到处找,甚至连床底下都翻过了,别说死尸,连一只死老鼠都没发现。突然间我把目光停留在了那一排衣橱上面,会不会说干就干,我们立即找工具开始撬那只锁掉的衣橱。那种普通的暗锁通常都是很好撬的,三分钟后,门叭一声开了,一股臭味立刻弥漫了整个房间。里面没有我们想象中的断胳膊断手之类的东西,只有一个灵位,上面用一种看不懂的繁体写着一行字,应该是房东的亲属吧,比如母亲爱妻什么的。灵位的后面有一只小小的盒子,黑色的,古色古香,看起来已经很有些年月了。虽然这已经很出人意料,但好像还没那么恐怖,再说一个木头的灵位怎么会有味道呢?
我们把目光盯在了那个木盒子上面,它肯定就是罪魁祸首!朋友哆唆着把它捧出来,放在了桌子上。要不要打开?他颤抖着问我,看得出来,他很紧张,额头上都冒出汗来了。我比他还紧张,要知道我在这儿了住了一个星期了呀,如果那里面真有只耳朵或者手指头之类的东西天哪,我想我会吓死的。还是别打开了,也许有些事情不该我们知道朋友点点头,然后颤抖着把那盒子又捧回了原处,我们小心翼翼地把衣橱上的木镙丝拧紧,尽量让它恢复原状,逃也似地冲到楼下,才稍微松了一口气。前面就是内环高架,上面车水马龙,喇叭声不绝于耳,我们好像在地狱里转了一圈,真有一种再世还阳的感觉
我当然不会继续在那儿住下去了,第二天就约了几个好朋友收拾东西搬家。虽然那个秘密我直到现在还不知道,但我根本就不想知道,是晓得里面有什么?可以肯定的是,那绝对不会是钻石。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地点在上海市黄兴路控江新村,高架下面。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亲自去查查,看看那个盒子里面究竟是什么东西,反正小弟是不敢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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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故事总是在晚上看的时候觉得特别的恐怖,因为每个人从小受影响的是晚上应该睡觉,因为晚上阴气重之类的说法,下面这些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几篇长篇小说鬼故事
爸,我回来了。杨乐关上了门,拖着一个已经破烂了九成的书包走进了这个不大的空间,一抬眼,却只看见了一张残破的黄色桌子,桌子旁边坐着两个人,男人脸色苍白,枯瘦的脸如同死人般恐怖,他木讷着看着面前的杨乐,嘴唇颤抖,什么也没有说。
男人旁边坐着一个女人,女人臃肿的身体正好和男人成了个鲜明的对比,她微微笑着,脸上飘荡着慈祥:乐乐,你回来了啊。
妈?!杨乐愣在了原地,疑惑地看着那个女人,妈不是几天前就失踪了吗?怎么又突然回来了?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啊?!
瞧乐乐说的,我什么时候离开了?女人呵呵地笑着,冲着杨乐招了招手,来,乐乐,过来吃饭了。
吃饭?杨乐这才注意到在桌子上那异常丰盛的晚餐,咕咚一声咽了一口口水。看起来好好吃!不过家里哪儿来的钱买这么多的菜?要知道,他们家可是拮据得很啊。
愣着干什么,乐乐,快过来吃啊。女人快乐地笑着,杨乐迟疑了半晌,最终还是没有抵挡住美食的诱惑,三步两步就坐在了饭桌旁,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小心点儿,别咽着了。女人慈祥地摸了摸杨乐的头,抬起头,看着男人,老头子,你也吃啊。
男人点点头,迟疑着拿起了筷子,慢慢地吃着,如同看见了什么可怕的事物般拘束。
吃罢饭,杨乐就提着书包,快速地走进了自己的房间,女人则迈着轻快得与她身子完全不符合的步子收拾起了整个房间,哼着歌儿,目光不时飘荡在男人的身边。
杨乐随手就关上了门,扑通一声躺在了床上,盯着天花板看了好一会儿,才忽然想起了什么,拍了拍床,叫道:旺旺?旺旺?
忽的,一只棕灰色的小狗就应声跳到了不算太高的床上,欢喜地舔着杨乐的脸。
好了好了。杨乐笑着拨开了那小狗的嘴,忽然一愣,仔细地抚摸了一下小狗的嘴角,咦?怎么有血?你受伤了吗旺旺?
小狗冲杨乐叫了一声,又跳下了床,不知道从哪里拖出来一根骨头,啃得那叫一个欢。
杨乐不禁失笑,这旺旺,什么时候从外面拖了根骨头进来?要知道刚刚吃饭时吃的骨头都丢在地上的呢
时针一点一点在钟面上划着圈,冰冷的弧度闪烁着一种腐蚀的光。杨乐总算是画完了作业,啪嗒一下丢掉了笔,杨乐就仰面地躺在了床上,看着在床边仍旧在啃骨头的小狗,杨乐笑了笑,拍了拍小狗,说:还吃呢,回窝里去。
小狗舔了舔嘴,蹭了蹭杨乐的手,一下子钻进了床上的被子里,还不忘伸出头把骨头叼了进去。
杨乐无奈地笑笑,钻进了被窝,说:最后一次咯,明天晚上冷死你我都不让你进来了
滴滴答答的秒针走动的声音在屋子里选择着,汇成一种美妙而又冷酷的交响乐。
睡梦间,杨乐隐隐约约地听见了一个女人的声音,悠悠地笑着,还隐隐感觉耳边有一个人在呼吸,呼出的气喷到了杨乐的鬓角,痒痒的。
杨乐很不情愿地把自己从睡梦中唤了出来,一睁眼,就看见那小狗竟在自己耳边啃着骨头,而墙上的指针,已经慢慢在向着十二点的方向靠近了。
还吃杨乐伸手夺下了小狗口中的骨头,随手就扔出了窗外,厉声说道:睡觉了。
小狗哀嚎一声,半晌,忽然蹦下了床,过了一会儿,又叼回一根骨头,欢欢喜喜地啃着。
你还有存货啊?杨乐郁闷地再次抢走了小狗的骨头,在它之前就慢慢下了床,趴在地上,向着地上,向着黑漆漆的床下看去。正如前言,黑漆漆的,杨乐什么也看不见,隐隐约约看见有什么闪光的东西在里面。
哈,最后一根也被我丢了吧?现在给我睡觉。杨乐起身,又躺在了床上,一眼就对上了小狗幽怨的目光,它看了杨乐一会儿,一头钻进了被窝,竟一副赌气的样子。
总算是可以睡了杨乐闭上了眼睛,思绪开始模糊起来。
杨乐做了一个噩梦,噩梦,飘荡着黑暗的噩梦,有血溅在他的脸上,暖暖的,带着血腥味儿,他的眼前一片黑暗,看不见一切图像,只是耳边仍旧有那悠悠笑着的女声,和那浅浅的呼吸声。杨乐忽然看见自己在跑,在奔跑,或者说在逃跑,一脸惊恐地向回看,还没看清楚身后有什么,杨乐眼前就变成了一片血红。他看见自己被一把刀子插进了心脏,刀子上握着一只手,那只手残忍地将刀子向下拉着,那刀子就轻轻地将他的肚子剖开,刺骨的疼痛,痛到他快要昏厥。他看见那只手将他的内脏掏了出来,耳旁响起了狂妄的笑声。笑声颤抖着,却很熟悉。
杨乐猛然醒了过来,一睁眼,连忙伸手抹了一把脸,才发现自己已经满头大汗,还好,还好不是满头鲜血。
那个梦好恐怖,恐怖却不在于它的内容,而是在那种真实感,像是真正发生在自己身上一样。
杨乐伸手撩开自己的衣服,确认自己毫发无损后,一颗剧烈跳动的心才慢慢地平静了下来。杨乐自嘲地笑笑,他看了这么多恐怖电影,没想到却被自己做的梦吓得半死。
一平静下来,杨乐这才听见屋外悉悉索索的声音。有人还没睡?杨乐想着反正也睡不着了,就下了床,开了门,向着门外看去。
一刹那,杨乐的脑袋里一片空白。门外,多个小时之前还算得上温馨的客厅,此时恍若修罗地狱,本就不洁白的墙壁此时溅满了鲜血,浓浓的血腥味弥漫在整个小屋,向下望去,那浓稠的鲜血竟几乎漫过了脚面,客厅的正中,一人躺着一人站在,地上那人的心脏处插着一把闪着腐蚀的光的利刃,他一脸惊恐,张着嘴,却发不出一声声音,只是死死地看着站着的那人。站着那人死死地抓着他心口处的刀子,狠狠地向下一拉。
刺啦!地上那人的肚子瞬间被剖开,血溅当场,露出了他肚子里那还在蠕动着的器官,他惊恐着,剧烈地疼痛让他的脸都扭曲到了一块。
站着那个人悠悠地笑着,杨乐猛然发现,那正是自己梦中的女声。她慢慢地转过身,露齿一笑,雪白的牙齿上布满了血液,残缺不全的脸上挤出了一丝残忍的神色,没有了眼珠的眼睛里懒懒地蠕动着几条虫子,被什么啃食了几近半边的脸上尽是血液,往下一看,杨乐几乎晕厥了过去。那人是他的妈妈,这是无可分辨的,而她的身体居然被人从中剖开,身体里该有的器官更是一件不留,而现在,从那个巨大的窟窿中,正缓缓流出浓稠的鲜血,将她和地面黏在了一起。
杨乐腿一软,就直直地跪在了地上,血溅在了他的脸上,暖暖的,带着血腥味,一切都如梦中,只不过躺在地上的那个人,不是自己,是自己的爸爸而已。
乐乐啊,过来吃饭啊。那女人悠悠笑着,猛然伸手从男人的体内拔出了一个蠕动着的器官,无视着男人扭曲的脸,女人笑着说,快过来啊,有肉吃哦。
杨乐忽然找到了自己的声音,猛然尖叫一声,手脚并用地向后退着。
有肉吃啊,乐乐,别走啊别走啊女人还在说着,拿着那蠕动的,向下滴着血的器官向着他走来,猛然丢在了他的身上。
啊~~~~~
杨乐忽然从自己的床上坐了起来,满头大汗,床上更是出现了一片巨大的汗渍,杨乐大口大口地喘着气,不知放大了多少倍的瞳孔还没有收缩,直直地看着面前的虚空。
梦?
是梦?
是梦吗?
杨乐忽然从床上滚了下来,不顾还软着的腿,就连滚带爬地到了客厅。
没有人,寂静得可怕。
没有异常,一丝没有,要说唯一的异常,便是那墙,原本有些泛黄的墙,现在竟是一尘不染,干净得刺眼。杨乐忽然跪在了地上,猛然看见了那不大的桌上的东西,一时间,忽然热泪盈眶。
砰!整张床都被杨乐掀了起来,床下那个东西终于显露了出来。一具尸体,一具女人的尸体,一具残缺不全的女人的尸体。尸体被人从中间剖开,体内的器官无一剩下。杨乐忽然哭了起来,在十六年间他第一次哭得这么厉害,声嘶力竭地哭着,他趴在了地上,身体不住地颤抖着。
几天前,他那极不称职的爸爸终于被债主逼疯了,向着他自己的妻子挥起了刀,不仅杀死了她还拿走了她身上所有可以卖的东西,拿到了钱,他那爸爸却没有想到已经接近一周未食的儿子,径直拿着钱走进了赌场。
但他的报应也来了,他的妻子复活了,回到了家中,悠悠笑着,一切恍若从前。他以为不会有事,但在他的妻子回来的那天晚上,她同样向着他挥起了利刃,学着他的手法,将他推向了死亡。他的妻子报了仇,心中的仇恨已消,本该从这个世上消去,却靠着对儿子的爱,勉强支撑自己快要消散的身体,不仅找出了他未挥霍完的钱,还将他身上可卖的东西卖给了黑市。在消散的最后一刻,她写下了这样一封信:
给儿子杨乐:
乐乐,这是妈妈最后一次这样叫你了。从前你一直不喜欢妈妈叫你的小名,那么从今以后,你在也不会听见这个称呼啦。
乐乐,原谅妈妈,妈妈没有给你一个温暖的家庭,你的爸爸妈妈不争气,没有赚到钱,让你这十六年里受了这么多的苦。不过接下来就好了,你不用吃苦了,桌上的钱也够你用到二十几岁了。
对不起,儿子,妈妈只能为你做到这些了。
对不起,儿子,妈妈不能再在你生日的时候送你你最想要的礼物了。
对不起,儿子,妈妈不能再在你受委屈的时候安慰你了。
对不起,儿子,妈妈不能再在你开心的时候看着你笑了。
对不起,儿子,对不起儿子,对不起儿子。
妈妈要走啦,这就走啦,回不来啦,回不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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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恐怖事件排行中,每件都是让你目瞪口呆的灵异事件,下面这些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几篇长篇恐怖鬼故事小说
在童年的岁月里,捉迷藏也是让人最难以忘怀的一种游戏。
每到夏天的傍晚,我和小伙伴们会集合在村东头的小树林里。那片小树林里很阴凉,自然成为了我们游戏的天堂,我们在里面钻来钻去,来玩捉迷藏的游戏。
当天色再暗些的时候,我们会围成一团,经过猜拳来决定谁蒙上眼睛来找大家。有一次,经过猜拳后,由我蒙上眼睛去找那几个小伙伴。等到他们都藏好后,我便凭借着耳朵来认真听附近的动静,要是听到哪里有响动,就能尽快的去抓到他了。过了一会儿,我听到前面传来一阵沙沙的声音,似有人在走动,我兴奋的想:只要我跟着你的脚步声,就一定能逮得到你。于是我朝着那传来沙沙声音的方向跟去,可是跟了一会儿,突然我觉得树林里静悄悄的,什么也听不到,好像一切都静止了。我感到很纳闷,心里想:就是听不到小伙伴们的脚步声,也该听得到树上的叶子摇动的声音呀.正想着,突然我听到一阵野猫的尖叫声,直觉得浑身都在窜冷气,感紧取下蒙在脸上的布。这时我看到自己居然跟着那阵沙沙的声音离开了小树林,来到一片坟地里,怪不得听不到树叶的摇动声。接着我又想:一定是那个小伙伴躲进这片坟地里了,这回非得逮到他。这样想着,我开始大着胆子在坟地里找那个小伙伴,可是我找遍了整片坟地,也没有看到一个人影,我心里开始害怕起来,又想起村里老人们经常给我讲的那些故事,马上害怕得哭了起来,并急忙朝小树林里跑去。等我跑到小树林里才发现,小伙伴们早已散开走光了。
后来我找到这些小伙伴,问他们当中是谁把我引进那片坟地里的,他们都说自己没有去过那片坟地里。既然小伙伴们在那天晚上都没有去过那片坟地里,可是那阵朝坟地里走去的沙沙的脚步声又会是谁呢?至今再想起这个问题时,仍感到纳闷和害怕。
唉!童年里玩游戏时,遇到这样的鬼故事,已足够我们珍藏和害怕一辈子的,不管讲多少这样的,有时想起来还觉得十分有趣,而正是这些有趣的才敲开了童年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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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网络校园爱情小说作为一种网络消遣方式,其题材比较贴近青少年的校园生活,受到了很多青少年的喜爱,下面这些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几篇校园爱情小说故事
苏韵雪在老妈一大早河东狮吼的帮助下,成功地准时到了学校,要知道第一天迟到可是不大好。
正当大家在教室里抱着老同学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时候,教室门被一脚踹开,吓了大家一跳。结果是大家都保持着握手或者拥抱的姿势,有的眼泪和鼻涕还挂在脸上,就这样呆呆看着这个长的真TMD帅的男生。而这位仁兄丝毫没有犯罪感,竟然当着所有人的面走进教室找了最后的位置坐下。
本来苏韵雪是不想管的,但既然他坐了这个座位,就不能不管了。这时已经有人在窃窃私语:“他不是想死吧?敢坐苏大小姐的座位?我看他今天是有命进来没命出去了。”
苏韵雪不负众望走向这个长的还不错可是行为极其恶劣的人。
“喂,同学。不好意思这是我的座位,请你让开。”苏韵雪满脸微笑,只有了解她的人知道这笑有多么恐怖啊!可是这个男孩子似乎比她还要拽哦,他拿下耳朵上的耳机,把书包使劲甩在桌子上,然后站起来,面无表情地说:“你刚才说什么?我带耳机没听见。”众同学倒,还以为他要说什么经典台词呢。
苏韵雪稍稍站直了身子,可是该死的还是没他高。然后她又重复了一次:“我说,这是我的座位。”
“啊?这样啊?”男生脸上还是投表情,只是低头看了看苏韵雪。然后他就看到了这样的一张脸:白皙无杂质,大大的眼睛精致的小嘴,充满倔强的眼神,让人心生怜爱。所以——他低下头。吻上她的嘴唇。姿势真是帅呆了。大家惊呼。
苏韵雪的眼睛张得比刚才更大,动作僵在半空。他的唇火热,让苏韵:雪的心一阵一阵地疼。世界仿佛都没:了声音,只有阳光在他们周围一圈一圈地旋转。 他的唇离开。啪!很干脆的一巴掌。然后苏韵雪找了个旁边的座位坐下,与他只隔一个走廊。他“咣”的一声踢翻了旁边的椅子,手捏成拳状,仿佛在努力压制着怒气。然后也坐了下来。从小到大还没人敢打他呢,有多少女生盼望着这个吻啊!可她竟然,竟然给了他一巴掌。
同学们在看了一段“电影”后都变得兴奋起来。老师在讲台上讲着历史,窗外的阳光调皮地洒进来,恍若把他和她包围起来。
苏韵雪回想着刚才的一幕,那小子长得还不错。可是这是她的初吻啊,看他的样子他一定不是第一次了,那她岂不是很吃亏?苏韵雪越想越气,最终想到整他的办法。要是不整他岂不是坏了她苏大小姐的名声?笑容爬上她的嘴角。 不过计划实施的时候苏韵雪就知道困难了。一计划很快就夭折了。本来计划是这样的:如果那小子——闻辛旭交了女朋友的话呢,苏韵雪就在他们牵着手走过某个地方的时候爬到闻辛旭身上大叫:“旭,你怎么可以这样呢?我知道我不够好,可是我可以改啊。她还没我好啊!你不可以跟她在一起,否则我要你们不得好死。”
这话虽是毒了点啊,但保证可以让女生知难而退。可是没想到,闻辛旭那家伙凭着他那张脸和家里的钱,把全校的女生都骗走了,哪轮得到苏韵雪去破坏啊,他换女朋友的速度那可真叫快啊。还有一部分是闻辛旭没有承认,那些女生自居的。
计划二:散播谣言。苏韵雪觉得自己真是善良,因为她散播的谣言其实也没什么拉。只是告诉好朋友可可:“可可啊,知道闻辛旭那家伙最喜欢吃什么吗?果冻!如果想追他呢就送这个。”“啊啊?男生爱吃果冻啊?好奇怪哦——不过没关系,这叫个性,韵雪谢拉。”可可一路跑远,苏韵雪马上笑开了。哼哼,这次还整不到你?一是男生喜欢吃果冻确实有点奇怪,这说不定会让众女生知道这个大白痴男的真面目,然后就再也没人喜欢他;二呢她早调查清楚了,他最讨厌的东西就是果冻,谁要是送他果冻或者强迫他吃的话,他一定不会放过那个人的。哇哈哈,苏韵雪想着不免笑出了声。
“苏韵雪!”闻辛旭大叫着冲进教室。苏韵雪抬头,哇!鬼啊!苏韵雪拔腿就跑,却发现跑了半天还在原地,这使她更加坚定自己是遇到鬼了。
“你给我停止摆动你的短腿。”身后传来冷冰冰的声音。苏韵雪急忙停下,机械地转过身。
“闻辛旭你个大猪头敢吓我。”原来是他啊。只见他满脸不知道是什么亮晶晶的东东,这才让苏韵雪以为遇到鬼了。
“你还敢说,是你告诉那些白痴;女生我喜欢吃果冻的是不是?你找死啊!”啊,原来是这样啊!怪不得他:满脸果冻,难道——那些女生把他按在地上逼他吃?不会吧!
“你凭什么说是我啊?我怎么会知道你喜欢吃果冻呢?你不会真的喜欢吃吧?——我说过了不是我哦,不然要是你不相信,那我就补偿你一下,给你买一车果冻吧?”苏韵雪说完就跑。
“苏!韵!雪!”身后传来闻辛旭爆怒的声音。嘿嘿,敢惹我,苏韵雪喝着酸奶坐在球场边上,酝酿着下一个整那小子的计划,想着想着把手中的酸奶瓶捏成一团。
“酸奶瓶跟你有仇吗?”身后传来一个臭臭的声音。苏韵雪笑了笑,一个计划马上窜入她的脑海。
“哎哟,是你啊。真巧哈,原来你还会到篮球场这种地方来啊?我还以为你不会运动,哦不,应该是我还以为你什么都不会呢。”苏韵雪边说边打量着一身球衣的他。好吧,她承认,他确实很帅。
“呵呵,不好意思,我不仅会运动,我是什么都会。哎,真是的,让弥失望了吧?那真是不好意思。不过昵我不像某些人,到篮球场上来喝酸奶,小心被球亲到哦。”
“你——没关系。”不跟你计较,有你好看。“非礼啊!”苏韵雪一纵身跳到闻辛旭的身上,大声地叫着。润辛旭却也没有反抗,就这样看着苏韵雪表演。很快便围上来了很多人,苏韵雪正得意的时候,大家忽然很有默契地说出一句让苏韵雪想把闻辛旭剁碎了的话:“切,就你?我看是你非礼他吧。”这什么跟什么啊,难道弛就那么差吗?
哼,咱们走着瞧!苏韵雪从闻辛旭身上下来,拍拍身上的灰尘走了。
“韵雪,旭要表演了,快走。”校艺术节苏韵雪向来是不感兴趣的,今年的也一样,同学们都往操场上挤,她一个人在教室里睡觉。可可却冲进涞一把拉起她就走。这丫头什么时候有这么大的力气啊?还是——她其实洎己心里也很想去看他表演?
“哇,帅呆了!”女生们叫得苏韵雪心里酸酸的。什么跟什么啊,她吃醋?闻辛旭一脸冷酷地拿出小提琴。小提琴?他竟然拉这种东西?太BT了吧。不过事实证明苏韵雪错了,当他潇洒地摆好姿势后,她才发现原来男孩子拉小提琴会那样帅。观众全都安静了,苏韵雪也渐渐进入了闻辛旭的世界,她忽然读懂了他坏坏的外表下那颗害怕受伤的心。他,到底生活在怎样一个世界里呢?
“旭,我喜欢你。我要做你GF。”咧?全班同学都用惊异的目光看着这个女中豪杰。苏大小姐就是有本事啊,别的女孩子告白都会很害羞很害羞的啊,可是她呢,真是的。而且一般都是说我想你做我BF或者我可以做你CF吗,可是她直接就命令说“我要做你CF”,真是没法形容啊!
“不好意思,我对你没兴趣。”闻辛旭打量一遍苏韵雪,然后提起书包走人。什么叫没兴趣?他还吻过她呢。
“闻!辛!咀!你混蛋!”苏韵雪拿起自己的书包就,朝闻辛旭的背扔过去。“靠!找死!”闻:辛旭拎起书包气冲冲地走回来。旁边的同学感到阵阵杀气,连连后退。苏韵雪两手叉腰很拽地站在原地(其实她的心里很紧张呢,谁知道这个比她高一个头的家伙会做出什么事来啊)。
闻辛旭把苏韵雪的书包挎在左肩上,右手搭在苏韵雪的肩上,一使功,和她一起走出了教室。“勉强和人交往看看。一个月。”靠,真拽。“旭,给我买冰淇淋吧?我好想吃哦。”苏韵雪一脸温柔地说。闻辛旭看看窗外,真是太阳当空照啊。卖冰淇淋的地方出了校门还要走很长的路,才不要去。
“不要,要吃自己去买。”“啊?你是我男朋友诶。”“……”算了,谁让自己当初脑子短路竟答应跟她交往看看呢。于是闻辛旭很不情愿地站起来去买。回来的时候全身都是汗了,有点汗珠顺着刘海滴下来。他的眼中火,但还是帅呆了,引得旁边的女生大叫。
“我又不想吃了。”苏韵雪从书桌里拿出书看起来。哈哈,这次整到你了吧。她想着偷偷提了提嘴角。
“你耍我?!”“你是我BF啊,玩一下有什么关系?”苏韵雪调皮地伸伸舌头。看你能把我怎么办。“算你狠!”闻辛旭甩掉冰淇淋气呼呼地坐下来。不过她还的确是可爱呢。“去买饭。”“什么?”他要抓狂了。真是被这个女人的外表给骗了啊。无论怎样,这次我绝对不会去。闻辛旭这样想着。
“旭,你是我男朋友啊,我肚子好饿啊!拜托啦,嗯?”“不要。”“你要是不去,我就……我就告诉全校的女生你是个大白痴,以后就没人跟你玩了。”
“哈,开玩笑。你觉得这种事情会发生吗?你知道现在有多少女生等着我们分手吗?哈哈。”闻辛旭把脸凑近苏韵雪,一脸得意。
“好吧,那我去买。”哎,这么容易就妥协了啊。因为他刚才跟她靠得太近了,她只是找个借口离开罢了,否则就让他看见她红红的脸了。
“站住。你就是苏韵雪吧?本事不小啊,竟然和旭交往了一个星期,不错啊。”几个女生挡在苏韵雪的面,前。苏韵雪到食堂饱饱地吃了一顿,现在正得意地喝着可乐。哼,想让我帮你打饭,你做梦吧你,我已经吃完了,看你怎么办。
“我……那个……我不是苏韵雪。”苏韵雪急得连连后退。然后跑!啪!啪啪!女生给了苏韵雪一巴掌,在苏韵雪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打她的那个女生已经连被打了两巴掌然后坐在地上。眼中满是不相信。
苏韵雪转过头看自己身边,看见闻辛旭满眼愤怒地保持着打人的姿势。
“想死啊你们,敢找她的麻烦。滚!”那些女生扶起被打的那个女生灰溜溜地走了。“旭,谢谢你。”
“你白痴啊!”闻辛旭给了她一个暴栗,“你没手机的吗?遇到这种情况不会给我打电话吗?要是我没有及时赶到的话怎么办?!”
“呵呵。”苏韵雪白痴地笑着。“旭,我可不可以理解为你在吃醋啊?”“该死,谁吃醋了。”但他的声音明显没了刚才的理直气壮,脸上也有了不正常的红晕。
“啊,旭,我忽然发现个大问题。”苏韵雪叫起来,“你……竟然打女生。”
“想死啊!”闻辛旭对准她的额头就又是一个暴栗,“要不是为了你我会打……”他忽然意识到自己说漏嘴了。
“为了我……?”“我……说错了。那个,我决定了,那个……交往一个月,不算了。”“啊?什么?要跟我分手吗?”
“不是。嗯……一个月改成一辈子。”他说完转身走掉了。真是,真正跟自己喜欢的女生表白起来怎么那么难呢。他脸红了耶。真是太可爱了。苏韵雪偷偷笑了。
苏韵雪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个子……是说他喜欢自己吗?呵呵,原来如此啊,怪不得他刚才那么激动。
“等等我啊。”苏韵雪追上他,挽上他的胳膊。我的恶魔王子,我们要幸福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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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是孕育祖国一代代人才的沃土,在这里充满着朝气蓬勃的年轻一代,他们对于许多新的事物充满了憧憬。爱情更是对处于青春期的学生充满着极大的诱惑力.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长篇校园爱情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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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形态,鬼文化固然存在有大量糟粕,但透视鬼文化也不难发现其积极的一面,它对社会的惩诫功能,就是一个值得分析探讨的问题,下面这些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几篇校园鬼故事长篇小说。
一年一度的校运动会要开始了,我这个体育委员真是相当发愁。我们班往年的参赛项目是三千米跑,可是今年我们班的长跑选手正在住院,他病了。
我们班的体育人才一向不多,就只有一个阿杜擅长长跑。如果我们其他人上场比赛,那一定只能做别人的垫底陪衬。
我头疼啊!
可是,阿杜在报了名后突然得了急病,现在正在医院里等待手术。
唉!只好找别人来代打了。
我最后总算动员出阿王参加了比赛,输就输吧,反正只是比赛,就这样吧。
运动会比赛当天,我们班的同学一个个都无精打采,因为大家都知道阿王肯定会输,真没意思。
阿王就要上场比赛了,而连他自己都觉得没有胜算。
他对我撇了撇嘴:“记得给我加油吧。”
发令枪响了,阿王果然跑在最后。
我们全班都觉得十分无奈,因为阿王实在不是长跑的料。
这时,阿王的脸色开始有些发红,而且他对着看台一个劲儿地摇动着手臂。我们都以为他是在欢呼,因为这时他跑的速度明显更快了,阿王已经超过了好几个选手,我们全班都站起来给他欢呼加油。
但是,我突然发现阿王的表现有些奇怪,因为他边跑边不停地挥动着手臂,好像他同时还在喊着什么,但是我们离得太远听不着他在喊些什么。
这时阿王已经超过了所有的参赛选手,遥遥领先地跑在队伍前面。
当阿王又一次跑过我们班所在的看台前面时,我们所有人都发现了他的异常。因为他根本没有在看着跑道,而是扭头望着我们大喊大叫。
而他喊的是……
“救命!”
全校所有的同学都从看台上站了起来,大家都对着阿王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我赶忙从看台上冲下去跑向阿王,我要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而大会主席在广播中决定临时停止比赛。很多人都向阿王跑了过去,而阿王满脸痛苦,仍在跑道上向前飞奔,但是谁都看得出他是身不由己……
在之后的大学生涯中,阿王都不再参加任何的体育活动,甚至连体育课都不再出席。
而就在运动会那天,阿杜也死在了手术台上。
后来,我们学校的运动会也没有再设过长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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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故事是一种常见的故事类型,这类故事真实生动、贴近民众的生活,在河南广泛流传,其主人公丰富多彩,下面这些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几篇长篇小说故事梗概。
十年前,剁哥单纯的只是我的同学,我们没有任何交集,也从未想过有任何交集,他叛逆多动,我默默无闻,同窗近两载,于他,我没有任何存在感。用他的话来说,我们以前是同学吗?有时候有些东西是无法预知,就像十年后,他变成了我的老公。
曾经的三草爱情箴言:兔子不吃窝边草,好马不吃回头草,天涯何处无芳草。没想到十年后,我居然吃了窝边草,很神奇的是,这窝边草还自我保护良好,等着我来吃。
再次认识他,是在2015年夏天,太阳毒辣,我穿着白褂红裤,横跨自行车,一副女汉子的形象,全无矜持,他背身向我,我吆喝一声,没想到那个转身就是一辈子:一辈子都面对着我!那时的我,忘记了毒辣的太阳,忘记一身燥热,只记得那张淌满汗水似曾相识的脸,当时我心里的想法只有一个:原来我老公是长这样啊。
2005年,初到高一(1)班,我弱懦且自卑,每天上课的时候听老师讲课,下课就对着窗外发呆,周边前后两桌的同学知道我,其他的同学只隐隐约约有印象,但是,剁哥是属于那种完全不知道的,他每天忙着捣蛋,哪里热闹就往哪里蹭,恰好,那时的热闹与我无关,所以他也与我无关。时过一年,我们再次被分到一个班,高三(14)班,他依然喜欢热闹,而我已经不排斥热闹,可是,他依然不知道我的存在,也许,所有的无视只为了那惊鸿一瞥。
2008年,我们高中毕业,我只身来到荆州,我知道所有这边的老乡,包括同学,可是我偏偏不知道他也在,所有的校区,我都逛遍,唯独很少去他们南校区,那时的他,忙着三国杀,英雄联盟,不亦乐乎,上大学后,我终于在沉默中爆发了,那时的我,张扬跋扈,忙着初恋,接着忙再恋,也是不亦乐乎。
这七年来,貌似如影随形,其实形同陌路。
2012年,我在深圳,他在江苏。毕业后,我斩断情丝,磨刀霍霍向深圳,他在江苏默默无闻,在深圳三年,我褪去我的稚嫩,蜕变成一个精明干练的白领,注重细节,注重气质与修养,与之前的我完全不同,我开始发光发亮,身边不乏追求者,可是,那些对我而言,都是将就,我理想中的应该是身骑白马,风度翩翩,轻轻的来到我的身旁,对我说一声:久等了。可是剁哥,完全颠覆了我的想象,他是身骑黑马,满头大汗。尽管如此,可他就是我的刚好,有些人说不上哪里好,可就是谁也替代不了。
我们在一起什么都是刚刚,他负责赚钱养家,我负责貌美如花,他负责瞻前顾后,我负责调皮捣蛋,他负责洗耳恭听,我负责滔滔不绝。……
我之前不明白为什么有的人会有:当有那么一个人出现,你会原谅之前所有的不可原谅。现在我明白了,遇到他,我花光了所有的幸运,我现在感觉每天的阳光是温暖,花是只开不谢的,遇到的每个人都是笑逐颜开的,原来这就是幸福。
十年之前,你不认识我,十年之后,我是你老婆。
现在我们的猴宝宝即将出世,我要告诉我的猴子:你有一个好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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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选秀浪潮的退去,电视节目开始寻找新的收视点,故事化的讲述,离奇的内容,受众喜闻乐见,下面这些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几篇长篇小说故事。
我成熟的晚,挺老大了也不知道搞对象。
后来妈妈着急了,因为她知道我那些要好的老同学们都有了女朋友,而且有的已经结了婚,就剩下我自个儿是单蹦儿了。
不过,妈妈再着急也没用,找对象又不是买商品,去商场转一圈儿就能拿回来,那得碰巧了才行。
还算幸运,后来我终于“大器晚成”,交上了女朋友。谈了将近一年的时间,我们的关系基本上确定了,也快到过春节的时候了。我跟她约定:“初一你到我家来吃饭,初二我到你家去吃饭,这样公平。”
“行!”女朋友痛快地答应了。她心里明白,总得在未来的婆婆跟前露个面儿呀,不是有那句话吗:丑媳妇不怕见公婆嘛!
初一那天,女朋友如约前来,这可是她头一次见我母亲啊,这也算“面试”!
巧得很,她前脚刚到,后面就来了另两位姑娘——我们家以前隔壁邻居的女儿,是姐俩儿——艳艳和文文。这俩小妹妹比我低好几届的,在一块儿住邻居时,我经常带着她们玩耍。艳艳和文文都是漂亮的女孩儿,尤其是艳艳,在我们同楼住的几十个姑娘里面,她的容貌可是数一数二的。
一看来了三个大姑娘,妈妈兴致很高,就忙着张罗包饺子。艳艳和文文倒也不客气,本来就很熟,挽起袖子就上了手;我的女朋友原本就是约好来家里吃饭的,自然也一起干了起来。这倒好,她们仨和妈妈一起擀皮儿、包饺子,我连手都插不上了,干脆去厨房煮饺子。
等大家吃过饭后,又聊了一会儿,我把三个姑娘都送走了,回来问妈妈:“你看着我的女朋友还满意吗?”
“真好!她跟艳艳、文文一样好看,脸蛋儿白里透着红,就像大苹果!”妈妈的比喻虽然俗了一些,不过她能把我的女朋友跟两个漂亮的小妹妹相比,而且她脸上还露着由衷的笑容,我能感觉出她是满意的。
妈妈用苹果比喻三个姑娘的脸蛋儿也是有道理的,在那个年代,年轻的姑娘们时兴穿红衣服,偏巧那天我的女朋友和两个小妹妹都穿着红色的上衣,只是颜色的深浅不太一样罢了。本来她们仨的面色都是粉嫩嫩的,在向阳的房间里被阳光一照,再有红色衣服衬着,自然显得脸上红扑扑的像红苹果。
我终于向妈妈“交了差”。
看了长篇小说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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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金是我国现代著名作家,他的小说风格较多样,他的作品曾好几次搬到大荧幕上。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分享给大家的巴金长篇小说 的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家》是巴金的代表作,在我国现代文学史上,巴金是一位热情的、有思想进步的、有独特艺术风格的文学巨匠之一。
巴金的激流三部曲是《家》、《春》、《秋》,在大家看来这三部作品好像是不能分开来的,可是因为本人的懒惰,暂时只看完《家》这部作品。
本书以时代中最年轻的一代为主线,着意表现了其与靠着封建制度循规蹈矩而残存的上一辈人之间的冲突与矛盾,然而令我赞叹的是,作者恰恰是在这样一个大的时代背景下,能够最大限度的展示各个阶层,不同人赤裸裸的心声。关于情,关于理,关于一个压抑时代下“奴隶”与自我的斗争,还关于那些与时代中最容易为读者和世人所忽略的小人物的内心世界。巴金的妙笔毫无保留的描述了一个真实的时代和真实的人。
关于家,冠冕堂皇,气势宏伟,作者曲折的笔下从朱红大门前座落的石狮,穿过叠嶂的园林,踏着木拱桥下潺潺的溪水,和着眼前豁然开然湖泊,似乎这所有的一切都让你漫游了一次梦的国度。她端庄,优雅,瑰丽,浪漫,你似乎还可以想象这奢华的背后是怎样的一户雍容,高贵的人家。然而,就像看着落叶,看似飞翔却在降落,读完《家》的心情是沉重的,这种沉重在于那样美丽而令人陶醉的家却处处洋溢着窒息的浪漫。希望与绝望在两代人之间化成模糊的界限,或者说是希望恰恰带来了毁灭,它似乎理直气壮的蒙蔽着有着封建权威的高老太爷的双眼,却麻木了克明克定的一代人,他们有着宝贵的经验,那就是理所当然的遵守为他们设计的这一切,甚至于感恩所有即将沉没的荣誉。
如果说觉新在封建制度下是无反抗主义者的话,那么不如说他是残酷现实下承受了巨大痛苦的勇者。觉新生活的时代注定了他是十字路口上最艰难的徘徊者,时代的牺牲者,他上承高老太爷的威严,下启羡慕着觉民的勇敢与追求。即使文章中并不是正面的表达这一个牺牲者,但其细腻的心里刻画让人感受得到这是一个承受着非人痛苦的弱者。在随遇而安的“懦弱”者身上,他无疑是把生活处理的最好的一个,他深爱着梅表妹,却从不辜负瑞钰的感情,面对两个深爱的女人,任何一种选择都是痛苦的,而这种痛苦却深沉的藏在一颗受伤的心里,想着麻木,因为这不再是属于自己的世界,可是他却放不下身边爱着他和他爱着的女人;而孤独月夜,偶然的思念,却化成深深的自责。在现实社会下,他可以放弃追求新潮的梦想,可是却放不下两个女人之间的爱。对于毁灭的梦想,他拥有着下一代人最后的底线,那就是没有随风漂流,而是用诠释爱的这种极端的苦痛变成了对封建社会提出挑战的最后利刃,是悲壮的离去,无声的战斗。
关于鸣凤,是感受最深刻的人物。作为高府任人使唤的丫鬟,并不是说她有着与其他丫鬟不同的的一面,恰恰是她的共同性,把整个社会带入了人权的黑暗中。刻画鸣凤的深刻性,代表整个封建时代最底层人的生活和痛苦。作为高府中的小角色,抑或是历史中的小角色,鸣凤所代表的底层人的命运和思想很难为后人所察觉,而《家》却很深刻的叙述了一类人的挣扎,然而,这种挣扎最悲剧性的表现在这是一场在现实中毫无意义的斗争中鸣凤久久等着希望的火光,她单纯的以为和觉慧的爱情可以改变她的命运,尽管他们的爱情深沉而持久,但也没有换来鸣凤死后觉慧撕心裂肺的“殉情”之念,而是渐渐的淡忘,如同生命中一次心旷神怡的登高远望,成为了记忆,也淹没在记忆之中。但是,鸣凤又是热烈的,她早就察觉现实残酷的一面,夜深人静,在灯光下的痛苦;苦苦等待和培养的爱情最终还是变成了欲罢不能处处躲着的奢侈品;婉儿的出嫁,更令她敏锐的感觉到死神来临的恐怖。她一秒钟一秒钟的等待心爱人的到来,也一秒钟一秒钟的等待死亡。当希望彻底的破灭后,她走向死亡,选择抗争,压抑的死去,唤起一大批人的起伏心灵。
《家》的人物内心或矛盾,或压抑的袒露,是抛却了时代沟壑的表达,是一道心灵的长廊,走着不同的人,却有着相同的感受。
在我们看来,家就像是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在你寒冷的时候,它可以带给你最温暖的关怀;家就像是一潭清澈的池水,在你口渴的时候,它可以带给你最清凉的感受;家就像是一双温柔体贴的大手,当你感到沮丧之时,它可以让你振作起来。家,给予我们莫大的鼓舞和支持,因为有了家,我们才有了赖以生存的空间,也是因为有了家,我们才体会到了世间真情所在。
然而秋风瑟瑟,落叶飘尽,当我们面对的是一个家族的沉落、衰败,除了一种发自内心的忧伤,我们并不能去做些什么,这就是无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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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灵异小说或恐怖电影中常有校园鬼故事情节。其实这些素材都来自民间传说,下面这些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几篇乡村长篇鬼故事。
我们村地处三县交界,虽属任县管,但离内丘最近。因此,人们赶集也好,办事也好,去内丘的多,去任县的少,不过,去内丘县城要经过一大片树林子,那片树林子方圆几十里,阴森森冷飕飕的。一个人打林子里过,头发根子总是一一的。
二爷爷年轻时,常年在内丘城里打短工,经常一个人从树林子里过,从来没有害怕过。太爷爷说他命硬,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混星子。
二爷爷实诚,给谁家干活也是下死力气,很得雇主的赏识。有一回完工后,雇主请二爷爷吃酒,二爷爷也不推辞,坐下就喝。这一喝就喝到天大黑了。雇主怕出事,劝二爷爷住一晚再走,二爷爷说啥也不肯,掂着扁担出了门。
枣木扁担八尺八,恶人见了恶人躲,小鬼见了小鬼怕。这枣木扁担是二爷爷钟爱的宝贝,也是他应手的家伙,走到哪儿扛到哪儿。有一年,土匪老杂毛抢他打工的雇主,几十个人硬是被他这根扁担给打了回去,跑得慢的土匪还被他打瘸了腿。打那以后,枣木扁担八尺八的美誉就流传了开来。
二爷爷独自一人歪在树林子里,月光透过稀疏的枝叶,照得地上斑斑驳驳的。二爷爷走着走着,觉得有些困了,就坐在路旁的一棵树下,背靠着树身打起盹来。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迷迷糊糊中,二爷爷被一阵儿锣鼓唢呐声惊醒。抬眼看看天,正是夜半时分。这就怪了,谁家半夜娶媳妇啊?锣鼓唢呐声时有时无,空洞缥缈,既像是在数里之外,又像是在眼前。二爷爷正疑惑间,只见远处路口拐弯的地方,飘过来两盏灯笼,隐隐约约地有一队娶亲的队伍跟在后面。还真的有人半夜娶亲哪!娶亲的队伍越来越近了,二爷爷更加迷惑了,娶亲的人们怎么都穿着厚厚的棉衣啊?而且五花八门、花花绿绿的?要知道,现在正是大伏天啊!即便是晚上,也不冷啊?这些衣服怎么看起来这么眼熟啊?送老衣?……对,就是送老衣!莫非是鬼娶亲?二爷爷一激灵,躲在了树后,改坐为蹲,抓紧了手中的扁担。
娶亲的队伍从二爷爷的藏身处缓缓地走了过去,拐了个弯,又向南而去。二爷爷心里虽然有些害怕,但更多的是莫名其妙的兴奋,他悄悄地跟在了后面,想去看个热闹,这百年难遇的机会,岂能错过?二爷爷就是二爷爷,要是换了别人,吓不死,也会吓得屁滚尿流了。
前面出现一个村庄,村庄内灯火通明,彩旗飘飘,“人”声嘈杂,只是缺了礼炮,与人间稍有不同。二爷爷怕被“人”发现,悄悄地爬上一棵大树,坐在枝丫上,偷偷地看着。
婚礼就在那棵大树下举行。二爷爷看到,新娘子几乎是被新郎从轿子里硬拖出来的。新娘子还在奋力挣扎着,不情不愿的样子。有两个“人”摁住了新娘子,让她与新郎拜堂。强抢民女啊?二爷爷看不下去了,掏出家伙,挥舞着扁担,冲向“人群”,凡是被扁担接触到的“人”都立马消失了。刹那间,鬼哭狼嚎、灯火俱灭,一阵旋风刮过,什么也没有了。“人”声没有了,村庄也没有了,月光下,只有新娘子独自一人站在一座坟前嘤嘤哭泣。
二爷爷掂着扁担,冲着新娘子吼道:“哎!你这女子,是人是鬼?”
“俺叫英子,当然是人了。只是被恶鬼强行架到了此地,逼迫成婚,多亏了好汉,赶跑了恶鬼。还请好汉救人救到底,送俺回家……”
二爷爷大怒,抡扁担将土坟一顿乱打,打得尘土飞扬,夷为平地才作罢。二爷爷问明白英子的住址后,领着英子向林子外走去。
依林山庄,名美、村美、姑娘更美,难怪连鬼都想娶这里的姑娘为妻。
二爷爷腿长,步子大,他不觉得走得快,英子姑娘一溜小跑才勉强跟的上。二爷爷自有他的想法,在这荒郊野外,孤男寡女的,要是被人碰见,可就有嘴说不清了,自己还没有娶亲呐。娶亲?要是能娶像英子这样漂亮的姑娘为妻该有多好啊!两人各想各的心思,一路无话。到了依林山庄村口,英子姑娘低声说道:“大哥,我到家了,请回吧。”
二爷爷虽然有些不舍,但他毕竟是条汉子,拿得起放得下,看着英子姑娘走入村中后,转身向自己的村中走去。
几天后,二爷爷听人说道,依林山庄出了件怪事。说是有个叫英子的姑娘,下午还好好的,吃晚饭的时候,突然瘫倒在地上,说起了胡话。家里人急忙将她送往医院,没有走到城里,人就没气了。医生检查后,确认已经死亡,尸体被拉了回去,停放在家中,打算择日入殓下葬。不想,半夜里又活了过来……二爷爷听后,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淡淡地笑了笑。
英子的父亲在一位老者的陪同下,带了很多的礼品,来答谢二爷爷的救命之恩,并说要把英子许给二爷爷做媳妇。二爷爷高兴得差点儿翻俩跟头,太爷爷虽然不太如意,却犟不过二爷爷,只好随他了。
多年后,早已成了我二奶奶的英子,红着脸说,二爷爷当年那一扁担打得太及时了。要不然,等她跟恶鬼拜了堂。就再也回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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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内容很丰富,来看看人家小说读后感写得有你精彩吗?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准备的小说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
阅读《生逢1966》(上海文艺出版社2005年6月版),我的感觉是复杂的。这样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小说,无可避免地留下了时代的烙印。它写的是畸形年代里的那段扭曲、压抑、晦涩的青春。小说引起了众多作者同时代人的共鸣,他们在这里读到了共同的集体记忆,读到了自己狂热的、荒.唐的、痛楚的、热血沸腾的、不堪回首的过去。整部作品具有真实到残酷的力量。不过,在阅读中,我仍旧有某种惶惑。我生晚矣,那个时代对我而言,何其陌生与隔膜。正因为我面对的是一部小说,而不是报告文学或其他,我便自然而然地以对待文学的挑剔眼光去看它。如果说,“老三届”们从中读出了某种亲切的话,我则在短暂的惶惑之后,逐渐从文字的背后读到了撼人心魄的东西。这种东西与时代符号无关,与小说本身的形式无关,与读者的年龄阅历无关,甚至,它也与流行的阅读时尚无关;但它确如河底金沙般散发出沉着的光芒。在我看来,这才是小说的最为成功之处。我要说的,是这一类的东西,比如,小说主人公陈瑞平和他生命里最初两个女孩的情感胶着与彷徨,或陈瑞平面对母亲生死存亡时的矛盾与痛楚。自从陈瑞平的父亲死去后,他的母亲一直在生死之间徘徊,儿子与地主成分的她划清了界限,四十三天没喊过她一声“妈妈”。母亲生了胰头癌,她已经在和死神面对面,但她心有不甘。虽然顺从了世道,顺从了命运,但毕竟不甘啊!那边厢,儿子也在反复问着自己:“我能喊一声妈妈吗?一个红卫兵能喊地主分子一声妈妈吗?”“谁说过不能喊呢?她确实是你的妈妈。谁又批准你能喊呢?”作者冷静地写道。就在喊与不喊之间,母亲生命的游丝渐弱,“瑞平赶到床头的时候,是早上六点。妈妈已经去世了。一旁是呆呆站着的蔡小妹。瑞平一下子将手捂在了心口,他的心先是重重地落下,妈妈死了,他没有机会叫一声妈妈了。然后又突然荡了上来,妈妈死了,我不用叫妈妈了。他的身体突然不受灵魂的控制,他喊了一声‘妈妈’之后就嚎啕大哭……”有人说,现代化进程牺牲的是充沛的情感,是悲悯的情怀。冷漠似乎成了一种人际态度。但是,面对这样的叙述,是否会感到身处一种压抑的悲剧性境况中,正有温热的暖流淌过心灵,让你产生欲哭无泪的冲动呢?是的,文学没有理由否认情感与生命在社会发展中的价值,也没有理由否认它们在审美上的价值。小说里关于陈瑞平与蓓蓓的初次灵肉“相遇”,也写得节制、含蓄,充满无奈、怅惘,而又满含着复杂的美感。这是两个孤独的少年人在复杂情境下的相遇。陈瑞平心里喜欢的是蔡小妹,却把自己的初次给了娇美无比的蓓蓓,两个孤寂漂泊的灵魂在颤栗的肉体拥抱中寻求着精神安慰。他们一边默念着生理课上老师教的“草履虫”,一边进行着生命中最初的“大事”。这种充满荒诞色彩的尝试,暗含苦涩与挣扎。而在有了“第一次”之后,邻居们所表现出的形形色色,正可谓非常年代的众生相。在蓓蓓要远走香港的前夜,他们只能站在两家的窗户之前,彻夜相望。窗和窗之间,已是咫尺天涯。他想伸出双手,可是他的手再长,怎么够得着呢?他没有什么能够相赠,只有19岁男孩的真挚的泪。作者保持了相当的镇定和克制,这样奇特的细节超出了个人经验所具有的意义,它已经悄悄地产生了属于文学本身的阅读魅力,成为属于人类共同的精神性的东西。而在那特殊年代里,儿童们的表现也是作者的一个颇有意思的发现。在遭遇了那夜众人的窥视后,陈瑞平成了弄堂里指指戳戳的对象。事后对他紧追不放的不是大人,却正是半懂不懂的孩子,他们追在他身后唱暧昧的童谣。“在任何时候,孩子都是弄堂的真实体现”,“不少在大同坊被批判过的人全部被孩子跟过”,在这里,弄堂孩子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纯洁化身,而成了畸形年代里饶有意蕴的象征,懵懂孩童参与了集体的狂欢游戏,童言无忌,传递的却是复杂的成人世界的险恶。正因为有了上述这些东西,才使《生逢1966》在褪去小说时代背景等附加符号后,仍能散发璀璨的光华。这些东西,就是历史中的生命体验。我正是被它所感动的。也因为有了它,这小说也才真正属于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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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故事在帮助儿童认识世界、学习知识和语言、丰富情感等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下面这些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几篇动物长篇笑话故事。
从前,有一个长鼻子巫婆住在黑洞洞的地底下。她最讨厌音乐,一听到音乐,她就吃不下饭,睡不着觉。
春天到了,村子里的人们可高兴了,他们又是唱歌又是跳舞,还弹起了动
听的冬不拉。长鼻子巫婆气坏了,连忙念了一段咒语。转眼间天上就下起了臭烘烘的黑雨,人们拼命地朝家里跑。歌不唱了,舞不跳了,冬不拉也不弹了。哈哈哈,长鼻子巫婆大笑起来。
有一天,村里来了一个流浪的音乐家。当时人们正在金
黄的地里割麦子。音乐家拉起了小提琴,音乐就像糖浆一样慢慢地流淌到了每个人的心里。人们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这琴声里好像有百灵鸟在飞,有蒲公英在歌唱,有蓝色的蝴蝶在跳舞。
当人们都陶醉在这音乐中的时候,长鼻子巫婆却感到有针在刺她的耳朵,那些音符就像一道道闪电向她劈来。长鼻子巫婆翻箱倒柜,找出了咬人草、蜈蚣血、毒蘑菇、壁虎尾巴干,嘎吱嘎吱地磨成粉末。然后,她带上粉末,穿上隐身服,骑上魔法扫帚来到了空中。哗啦啦,巫婆把粉末全部撒到了音乐家的小提琴上,还念了一段咒语。小提琴声一下子被冻住了,音乐家拉呀拉,怎么也拉不出声音。
嘿嘿,这下你没戏了吧。
长鼻子巫婆高兴得笑歪了嘴,放心地骑着扫帚回去睡觉了。
“呼——”长鼻子巫婆刚想打呼噜,又被一阵奇怪的声音惊醒了。这声音搅得她心里发慌,她竖起耳朵仔细听。
“1——2——3——3——2——1——”
可恨,还是那个音乐家!小提琴虽然发不出声音了。但他指挥村民们围成一圈唱歌。长鼻子巫婆气坏了,我倒是要瞧瞧,看看到底是谁厉害,到底是谁能笑到最居!
长鼻子巫婆又回到了地洞里,找出刚才剩下的粉末。这回她不再把粉撒到小提琴上了,而是全部撒到了每个人的身上。村民、音乐家虽然嘴在动,但是音乐被冻住了,没有一点声音。
哈哈,你们倒是再唱呀!
长鼻子巫婆大笑一声,回到了地洞里,继续睡觉。迷迷糊糊睡了一会儿,长鼻子巫婆在梦中听到了一种更加奇怪的声音。这声音一震一震的,好像是从地底下发出,然后又震到人的心里去。长鼻子巫婆给这声音震得从床上弹了起来。
长鼻子巫婆给这声音弄得受不了了,她爬出了地洞。
音乐家和村民们还是站在那里唱歌。他们的嘴在动,但是发不出声音,可他们在心里大声地唱,从他们的嘴里蹦出一个个金色的音符,音符落到地上,钻到土里,长出了一棵棵绿苗苗。绿苗苗开出了一朵朵紫色的花。就在花“啪”的一下开放的时候,从花蕊里进发出了一种声音:
1!2!!3!!!3!!!2!!1!
村民们听着好听的音乐忍不住跳起了欢快的舞蹈。听了这音乐,人们好像看到了百灵鸟在飞,蒲公英在唱歌,蓝色的蝴蝶在跳舞。
也许是这音乐太好听了,长鼻子巫婆的魔法扫帚也在半空中跳起了舞。扫帚一个翻身,把巫婆从天上摔了下来。那些音乐就像一张网把巫婆罩住。
“啊,我的魔法破除了!”长鼻子巫婆大叫一声。
她在这张音乐织成的网中变得越来越小、越来越小,直到消失。
看了动物长篇笑话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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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第三种爱情,小编的读书笔记是爱情就是爱自己所爱的人,所爱的人也爱自己。那么读者们的读书笔记又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第三种爱情读书笔记,希望你喜欢。
1) 我根本不想搭理他。他不分场合地宣扬他爱我,但他同时也爱着很多女人,所以我并不把他的爱当回事。他即使永远轻佻地围绕在我的周围,也完全不会触及到我的内心。我离婚后,他曾摩拳擦掌地跃跃欲试,但被我毫不留情地拒绝过几次后,也就转移了目标。所以爱情永远是现实而急功近利的东西,没有人能真正地站在原地等待。
2) 不被人珍视的爱情,就只是个羞耻的笑话。
3) 只可惜,五官太俊美的男人没有回味的余地。
4) 如果下决心背弃,就不要回头,如果下决心离散,就干脆断绝来路。
5) “然后呢?我做一个躲在你身后的女人,等你有时间的时候来看看我,即使睡在我身边,你也要想好理由,对着电话撒谎。在人前我们要装作陌生人,在人后我们却是有实无名的夫妻,搞不好我还可以为你生个儿子,过个十年二十年,你就安排我们到国外了却残生,这期间我得祷告你不会移情别恋,或者我还得想办法积攒一点钱财,以备不时之需。”我说出心里早就想说的话。他看着我,被我的话震动。
6) 我能说我自己是完全清白的吗?我何尝没有一点点虚荣和贪念,我何尝没有迷惑于他的财富和他英俊的外表,我何尝不是明知他的心意还时常出现在他的左右,我何尝不是企图维系着与他这点小小的秘密,希望成为他心中一个抹不去的影子?
7) 高展旗说的没错,他就像我身边的空气,我常常会忽视他的存在,但他的存在,又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也许这就是朋友的定义。
8) 唉,爱上这种男人有什么好,自讨苦吃,他们都是被钱和权牵着鼻子走的人,女人算得了什么?
9) 而我,以往虽不了解林启正的家世,也知绝不简单,今日方才真正明白,为什么林启正的脸上,总隐隐透着焦虑。金钱和权势,后面都是不可见人的倾轧,这样的日子,何等辛苦?人生的时光,如果能像这夏日的海洋一样,那该多好。
10) 在满是陌生人的喧闹的机场里,我们像两个普通的快乐情侣,窃窃私语,打情骂俏,这时光,让人依依不舍。
11) 我望向他,他目视前方,眼睛里荡漾着笑意。他并不像别的男人那样,满嘴的甜言蜜语,但是总能在不经意间,说出直击我内心的话,让我不由自主的感动。
12) 我望着他,郑重地说:“不要送我名车,不要送我名表,不要送我任何贵重的东西,不要帮我做你能做到的事,而且,不要给我任何承诺,不管是三年、五年还是十年……我坚定地说:“我们俩个人,依旧做自己该做的,做自己能做的,不要顾忌对方,不要强求对方。有时间有空间,又彼此想念,我们就见面,没有时间,没有空间的话,我们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如果你想退出,你随时可以离开,如果我想退出,你也不要挽留。你同意吗?这就是我的条件。”
13) 我伸出手指头说:“我的要求低得很,只有三个,一、男的;二、活的;三、没老婆的。”
14) 电脑屏幕上,金三顺在山顶对着暴雨狂喊着男主角的名字,突然听到了爱人的回答。电视剧里的爱情多美好,多金的英俊男子居然抛开自己深深思念的美丽女友,投入胖胖的厨娘怀抱,不按牌理出牌,才能有动人的爱情。
15) “你不用内疚,这是我自己的决定。有时候我想,能够遇见让自己心甘情愿放弃原则的人,也是件难得的事,我只是听从了自己内心深处的愿望,所以没有什么好抱怨的。我不想成为你的负担和压力,我也不会做得寸进尺的女人。”
16) 我想我是爱他的,不然,我如何能将忧伤深藏于心底,只对他微笑。
17) 有时候会有宿命的感觉,仿佛与他,总是在错过之间,像是缘份尚未修到。或许,当人对前途充满疑虑时,会容易变得迷信吧。
18) 我拿起他的手,看他的掌纹。“你会看手相?”他问。“会啊。”我瞎说。“看到了什么?”“看到你家财万贯,妻妾成群,儿女绕膝。”我用手指轻划他掌心。“那你有没有看到我日夜工作,心力交瘁,无法享受人生?
19) “是的,一切都很合适,也很顺利。可是遇见你之后,我才发现,如果真正爱上一个人,自己的心是不会听大脑指挥的,我没有努力去做什么,但是只要看见你,我就身不由已。”他用下巴摩挲着我的头发。
20) 此刻,我望着车玻璃上划下的雨痕,心情一时低落,不能怪他吧,当然不能怪他。但是当我发现我不是他最重视的那一部分的时候,我却还是不由自主地感到失望。人的心,总是贪得无厌。
21) 我还是接通了电话,毕竟已不是初恋的少女,即使有不满,也懂得要留个尺度。没有男人喜欢过于娇纵的女人。
22) 他继续说:“林总对你,真是很用心,有时候看他望着你的眼神,我都很感动。所以,钱多钱少都不重要,关键是两个人要有缘份,而且要珍惜这种缘份。
23) 听着他的话,我只觉惆怅,林启正,在我看来,是爱,在别人看来,却只是金钱与权势。
24) 我忽然想笑,男人总是这么容易地说永远,高展旗、左辉、还有林启正,都一样,而女人,如我,只选择我愿意感动的那句话。
25) “下那么大的决心,应该不会是一时心血来潮吧?”他想了想,沉重地说:“有时候,当感情是偷偷摸摸的时候,会很想让它光明正大,但一旦实现了愿望以后,又发现两个人并不合适。”
26) “如果你还能坚持的话,就坚持,如果坚持不下去,就走开,没关系,感情这种事,没有对与错。”
27) “对!我宁可你天天逼我,像其它的女人一样,逼我给你钱,逼我给你感情,逼我离婚来娶你。来啊,来逼我啊,天天出现在我的面前,以死相逼,逼到我走投无路!我也不要像现在这样,看到你从我生活中消失!”
28) 我还记得他怒气冲冲离开时的样子,仿佛今生都不想再与我相见,怎知现在,他却又回到了这里。人的心意,总是兜兜转转,如我,如他。
29) “怎么会没有区别?心里是空的。邹雨,这样的爱,我试过,心里是空的!现在是秋天,还好,如果到了冬天,一阵风吹过来,你会觉得那阵风可以直接从你的身体穿过去。多少钱多少甜言蜜语都不顶用,每个人看你的眼神,都像是嘲笑。”
30) “难道不是吗?去要求那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只会惹人耻笑。”“如果真的爱,就会去争取。如果不够爱,就可以无所谓。当初我问过你,如果我什么都不要了,你还会不会爱我,是你sayno,不是我!”他大声地回答。
31) “我什么也不要,两个人开心就在一起,如果不开心,如果无法两全其美,那就各走各路!”
32) 晚上,我在附近的街道上游走,依旧会不由自主地注意经过我身边的每一个高大的男人。当然不会有他,这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大的城市,即使与人约好了,都可能遍寻不到,更何况,是街头的偶遇。
33) 现在我才知道,还有第三种爱情,这种爱情,每个人都知道,每个人都感动,每个人都守口如瓶,每个人都讳莫如深。它是一条暗涌的河流,奔腾不止,泥沙俱下。如果你不幸遇到,还是躲远些好,实在躲不过,被挟裹着,被卷带着,在刻骨的甜蜜和痛苦中沉沦,那我也只能祝你修成正果,虽然我知道这很难很难,因为,我没有做到。
34) 爱着的人,和睡在身边的人,不是同一个,这是常有的事。把爱她的话,说给别的人听,这是常有的事。想着将来,计划着将来,但将来永远都不会出现,这也是常有的事。所以,我说,人的一生,有时候,就这样,渐渐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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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动物小说,小编的读书笔记是要想与动物拉近距离,要想自己的人生更加美满,多读动物小说从中学习它们优秀的精神。那么读者的读书笔记又是什么呢。我们一起来看看。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精心为你整理动物小说读书笔记,希望你喜欢。
【拓展阅读】
书中讲述了一个非常感人的故事。有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在绝境中生了五只狼崽,其中一只被寒冷夺去了生命。紫岚为了把狼崽培养成狼王,费尽了全力,却没有得到回报。但她没有放弃,为了这个梦想,母狼紫岚和她的孩子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这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
母狼紫岚的努力虽然一次次失败了,但她并没有气馁,反而勇往直前,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其实,在我们身边也有具有这种精神的人。
从暑假开始那天起,每次,我和妈妈晚饭后去散步,总能看见两个小孩在学武术。
记得,第一次看到时,他们还踢着腿走得摇摇晃晃的,脚也蹬得无力。期间不时能看到教练给他们扶一下手,摆一下腰,有时候还踢上一脚,但是孩子和他们的家长一直都没有怨言。甚至有一天还看到教练撩起一个孩子的衣服对另一个孩子说:“你看,她腰上的乌青已经好几天了,那是她练习不够认真时,我踢的。”经过近两个月的练习,现在的他们已经能像模像样的摆臂、踢腿、跨步,一招一式是蛮有气势的了。虽说还不能和他们的老师相提并论,但也是初露锋芒了。
所以,如果没有坚持,怎能成就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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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骥才以写知识分子生活和天津近代历史故事见长。注意选取新颖的视角,用多变的艺术手法,细致深入的描写,开掘生活的底蕴,咀嚼人生的回味!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优美的长篇冯骥才散文,供大家欣赏。
——罗丹的私人化雕塑
我第一次接触到罗丹的原作是在中国。时间为1992年。把罗丹的作品搬到东方文明的古国来展出,一时惊动了世界。前往中国美术馆的参观者人山人海,好像去看罗丹本人。我怀着景仰之情挤在人群里,伸头探颈去搜寻罗丹的每件传世名作。可是,这"第一次接触"给我的印象却十分意外。它真正震撼我的并不是那些举世皆知的名作《思想者》《巴尔扎克》《行走的人》和《加莱市民》等等,而是一件洁白而透明的大理石双人小像——《吻》。
当然,我很早就从画集上见过这件雕塑,这赤裸的男女在相拥而吻的一瞬,和谐优美又充满激情地融为一体。我把它当做一种完美爱情的象征。然而,站在这雕塑面前,我却感到有一种私密的气氛笼罩着这两个纠缠着的男女。无法克制的情爱使他们的肉体在燃烧。跟着,一切生命的欲望全都集中在他们的嘴唇上来。这时我发现,他们的嘴唇并没有接触上,中间还有很小的一个空间。我围着这雕塑转了两三圈,我感到这小空间中似有一种无形的气流。一种热切和急促的气流。他们的嘴唇正在颤抖、发烫!我被这件作品所震撼。这不是冰冷的大理石雕,而是两个活生生的热血沸腾的生命;这不是爱情的象征,而是被情爱点燃的两个"具体的人"。他们是谁?这中间,是不是潜藏着罗丹和他的情人卡米尔·克洛岱尔的那个美丽又残酷的故事?
从那时,我就很想去巴黎寻找答案了。
在巴黎,《吻》就放在罗丹美术馆里。
这座历史上叫做比隆别墅的美术馆曾是罗丹的故居。但它只是罗丹晚年的住所。1908年经奥地利诗人里尔克的推荐,罗丹才搬到这座典雅的豪宅中来。克洛岱尔从没到这里来过。她早在这之前就与罗丹决裂了。比隆别墅对于克洛岱尔和罗丹那场狂热又痛苦的恋爱全然不知。是啊,我在美术馆楼上楼下走来走去,感觉它什么也不能告诉我。
故而我看《吻》,竟不如在中国美术馆那样的震撼,为什么?我挺茫然。
可是,静下心再看美术馆大大小小的原作,吸引我的仍然是表现男女情爱的那些小像。有些小像是先前不曾见过的。罗丹怎么会有这么多这类题材的作品?只要专注地观看每一件作品,就会觉得掀开了遮挡罗丹私人生活帷幕的一角,一种幽邃的、私密的、生命深层的气息便透露出来。于是,渐渐觉得与先前从《吻》获取的那种感受又连接上了。
这时,两只手出现在我面前。一只是男人的,一只是女人的。只有这两只手,它们像是由一块石头里"冒"出来的。那男人的手横着伸过去,试探着,又大胆地,去触摸女人的手。这是罗丹的作品《情人的手》。这《情人的手》如同《吻》那样——此刻身体的全部神经都跑到手上。手也在发抖和发烫。跟着同样是生命的燃烧。
但是对于爱情来说,"触"比"吻"的意义伟大得多。触是圣洁的身体语言的第一个字。它要用无比的勇气来表达。这轻轻地一触依靠的却是内心的千钧之力。它是一种伟大的起点和辉煌的诞生。于是,这《情人的手》比《吻》更具惊心动魄的力量。
谁能像罗丹如此敏锐地发现爱情中这最初的勾魂摄魄的一瞬?发现手的神圣的意义?发现手是心灵的触角?心灵中一切最细微、最真实的感觉全在手上。
罗丹说:"如果一个人失去触觉,那么他就等于死了。触觉,这是惟一不可替代的感觉。"
他从哪里获得这样的神示?仅仅听凭一种天赋吗?
当然,这是迷人、性感和天才的克洛岱尔告诉他的。
其实,在罗丹第一次见到克洛岱尔时,就爱上了她。这一半由于她那带着野性的美,傲气十足的嘴,以及赤褐色头发下"绝代佳人"的前额和深蓝的眼睛;另一半则由于她罕见的才气。而同时,克洛岱尔也主动地向这位比自己年长二十四岁的男人敞开了自己纯净和贞洁的少女世界。这完全由于罗丹的天才。男人的魅力就是才华。罗丹的一切天生都从属于雕塑——他炯炯的目光,敏锐的感觉,深刻的思维,以及不可思议的手,全都为了雕塑,而且时时都闪耀出他超人的灵性与非凡的创造力。虽然当时罗丹还没有太大的名气,但他的才气已经咄咄逼人。于是,他们很快的相互征服。正当盛年的罗丹与洋溢着青春气息的克洛岱尔如同雨紧潮急,烈日狂风,一拥而入他们爱情的酷夏。同时,罗丹也开始了他艺术创作的黄金时代。
而对于克洛岱尔来说,她所做的,是投身到一场要付出一生代价的残酷的爱情游戏。因为,罗丹有他的长久的生活伴侣罗丝和儿子。但是已经跳进漩涡而又陶醉其中的克洛岱尔,不可能回到岸边来重新选择。这样,他们只有躲开众人的视线,在公开场合装作若无其事,寻找任何一个可能的机会,一点空间和时间,相互宣泄无法抑制的爱与无法克制的欲望。从学院街小理石仓库,到莺歌街的福里·纳布尔别墅,再到佩伊思园……在一个个工作室幽暗的角落里,躺椅上,满是泥土的地上,未完成的雕塑作品与零件中间,他们滚烫的肉体疯狂地纠结一起,她用沾着大理石碎屑的嘴唇吻他,他用满是石膏粉的手抚摸她——他们用极致的性愛快乐将爱情表达得无比丰盈与真实。虽然这长达十余年的爱恋,一直是私密的,东躲西藏,或隐或显地受着被旁人察觉的威胁,并不断地与不幸的罗丝发生冲突。她甚至从来没有在他身边过夜。但这反而使他们的爱更加充满渴望,充满偷吃禁果的强烈的快感,与压抑下爆发般的欢愉。
手是心之具。在他们自己并不十分自觉的情况下,已经把这一切用"会说话的手"捏进泥巴里,或用"有眼睛的锤子与凿子"有力地刻进石头中。
无论是罗丹的《晨曦》,还是克洛岱尔的《罗丹像》,都是热恋者心中的对方。《晨曦》中戴着睡帽的女子,明洁、纯静、高贵、蒙,连皮肤的表面不都是充满了罗丹的无限的柔情吗?而风格刚毅和锐利的《罗丹像》,不就是克洛岱尔时时刻刻心中激荡着的形象?
在他们的作品中,各有一件"双人小像",彼此十分相像。便是克洛岱尔的《沙恭达罗》和罗丹的《永恒的偶像》。这两件作品都是一个男子跪在一个女子面前。但认真一看,却分别是他们各自不同角度中的"自己与对方"。
在克洛岱尔的《沙恭达罗》中,跪在女子面前的男子,双手紧紧拥抱着对方,惟恐失去,仰起的脸充满爱怜。而此时此刻,女子的全部身心已与他融为一体。这件作品很写实,就像他们情爱中的一幕。
但在罗丹的《永恒的偶像》中,女子完全是另一种形象,她像一尊女神,男子跪在她脚前,轻轻地吻她的胸膛,倾倒于她,崇拜她,神情虔诚之极。罗丹所表现的则是克洛岱尔以及他们的爱情——在自己心中的至高无上的位置。
一件作品是入世的,血肉的,激情的;一件作品是神圣的,净化的,纪念碑式的。将这两件雕塑放在一起,就是从1885年至1898年最真实的罗丹与克洛岱尔。
可以说,这一开始,他们的爱情就进入了罗丹手中的泥土、石膏、大理石,并熔铸到了千古不变的铜里。
罗丹用泥土描述他抚摸过的美丽的肉体,以石膏再现那些炽烈乃至发狂的情感,用黝黑而发亮的铜张扬他勃发的雄性,并放纵石头去想象浪漫的情爱。这些雕塑是他们爱情的记录,也是爱情的梦想。克洛岱尔的面容、表情、姿态、身体上的那种无与伦比的"法兰西民族线条",时时出现在他的作品中。他用手中的材料去复制她,体验她,怀念她,想象她,抚摸她。他用充满着她生命感觉的手去再造她。她与他的人生搅拌在一起,也与他的艺术熔化在一起。除去他明确地为她做了许多塑像。她还明明灭灭的出现在他广泛的雕塑中。
罗丹曾对克洛岱尔说:
"你被表现在我的所有雕塑中。"
从《沉思》《圣乔治》《法兰西》《康复中的女病人》《永远的春天》《占有》《逃逸的爱情》《众神的信使伊丽斯》《罗米欧与朱丽叶》《拥抱》到《罪》《圣安东尼的诱惑》《坏精灵》《亚当与夏娃》《转瞬即逝的爱情》等等。可以看到克洛岱尔在爱情中的光彩,情感生活的千姿百态,以及性愛时肉体迷人的美。
这一切,都浸透了罗丹的激情。一切至美的形态,一切动人的线条,一切心神荡漾的意境,全是罗丹的感受与幻想。那种两情的缱绻、缠绵、牵挂和愉悦,以及两性的诱惑、追逐、快乐和狂乱,全都来自罗丹的心灵。
克洛岱尔几乎就是罗丹的一切。于是,我们也就明白,一位伟大的雕塑家为什么创作出如此数量惊人的私人化的作品。何况在《地狱之门》那数百个形象中,我们还可以辨认出克洛岱尔形形色色的身影。
进一步说,克洛岱尔不仅给他一个纯洁而忠贞的爱情世界,还让他感到生命自身的力量与真实。无论是肉体的、情感的、还是心灵的。
罗丹在雕塑史的最重要的价值,是他把古希腊以来一直放置在高高基座上的英雄的雕像搬下来,还以生命的血肉与灵魂。他真切的爱情经历,身体的体验,灵魂的感受使他更加注目于生命个体的意义。故而,就使得他同时创作的《巴尔扎克》和《加莱市民》,都是"返回人间"的伟大的凡人。在罗丹美术馆里,我们能看到半裸的雨果和巴尔扎克。连巴尔扎克的生殖器也生机勃勃地暴露着。故此,这些作品面世之时,都引起不小的风波,受到公众审美习惯激烈的抵制与抨击。但是,当它们最终被人们心悦诚服地接受下来时,历史便迈出伟大的一步。但在这"历史的一步"中,他那些私人体验与私人化的雕塑起到了无形却至关重要的作用。
1900年以后,罗丹名扬天下的同时,克洛岱尔一步步走进人生日渐深浓的陰影里。
克洛岱尔不堪承受长期厮守在罗丹的生活圈外的那种孤单与无望,不愿意永远是"罗丹的学生"。她从与罗丹相爱那天就有"被抛弃的感觉"。她带着这种感觉与罗丹纠缠了十五年,最后精疲力竭,颓唐不堪,终于1898年离开罗丹,迁到蒂雷纳大街的一间破房子里,离群索居,拒绝在任何社交场合露面,天天默默地凿打着石头。尽管她极具才华,却没有足够的名气。人们仍旧凭着印象把她当做罗丹的一个弟子,所以她卖不掉作品,贫穷使她常常受窘并陷入尴尬,还要遭受雇来帮忙的粗雕工人的欺侮。这期间,罗丹已经日趋成功。他属于那种活着时就能享受到果实成熟的艺术家。他经历了与克洛岱尔那种迎风搏浪的爱情生活后,又返回平静的岸边,回到了在漫长人生之路上与他分担过生活重负与艰辛的罗丝身旁。他在默东买了大房子,过起富足的生活;并且又在巴黎买下了文艺复兴时期的豪宅比隆别墅,以应酬趋之若鹜的上流社会千奇百怪、光怪陆离的人物。这期间,还有几个情人进入了他华丽多彩的生活。当然,罗丹并没有忘记克洛岱尔。他与克洛岱尔的那场轰轰烈烈、电闪雷鸣的恋爱,是刻骨铭心的。他多次想帮助她,都遭到高傲的克洛岱尔的拒绝。他只有设法通过第三者在中间迂回,在经济上支援她,帮助她树立名气。但这些有限的支持都没有在克洛岱尔身上发生真正的效力。
在绝对的贫困与孤寂中,克洛岱尔真正感到自己是个被遗弃者了。渐渐的,往日的爱与赞美就化为怨恨。本来是个激情洋溢的性格,变得消沉下来。
1905年克洛岱尔出现妄想症。而且愈演愈厉。她常常与一切人断绝来往,一个人呆在屋里。身体很坏,脾气乖戾,狂躁起来就将雕塑全部打碎。1913年3月3日克洛岱尔的父亲去世。克洛岱尔已经完全疯了。3月10日埃维拉尔格精神病院的救护车开到蒂雷纳大街六十六号,几位医院人员用力打开门,看见克洛岱尔脱光衣服,赤裸裸披头散发坐在那里,满屋全是打碎的雕像。他们只能动手给克洛岱尔穿上控制她行动的紧身衣,把她拉到医院关起来。
这一关,竟是三十年。克洛岱尔从此与雕刻完全断绝。艺术生命的心律变为平直。她在牢房似的病房中过着漫无际涯和匪夷所思的生活。她一直活到1943年,最后在蒙特维尔格疯人院中去世。她的尸体埋在蒙特法韦公墓为疯人院保留的墓地里。十字架上刻着的号码为1943——No392。
在疯人院保留的关于克洛岱尔的档案中注明:克洛岱尔死时,没有财物,没有任何有价值的文件,甚至连一件纪念品也没留下。所以克洛岱尔认为罗丹把她的一切都掠夺走了。
在罗丹与克洛岱尔相爱的那些年,他们的作品风格惊人的相近。在克洛岱尔看来,罗丹"从她身上汲到不少东西去滋养了他的才能"。但那是些什么东西呢?其实那就是爱情!爱情不仅给了他们相同的激情与力量,还把他们的艺术语言奇迹般地同化了。那时,克洛岱尔不是感觉"我们惊人地相似,以致我们的手中再也产生不了任何题材新颖的作品了"吗?在那个伟大的时刻,他们从肉体、生命、精神到艺术全部融为一体。如果没有这爱情,克洛岱尔也创作不出《罗丹像》《沙恭达罗》和《窃窃私语》来!从这个意义上说,罗丹的全部私人化的作品都应是他们共同创造的。
克洛岱尔之后,那些走进罗丹情感世界的楚楚动人的女人们,没有人再给他的生命注入同样的"核动力"了。他给法克斯夫人、格雯·约瀚、埃莱娜·德·诺斯蒂丝、舒瓦瑟侯爵夫人等都塑过像。他也爱过这些"美人"。但绝对没有一个塑像能够像《吻》和《情人的手》等一大批作品那样令人震撼!
应该说,造就那些伟大艺术,甚至是造就罗丹的人——同时又是最大的牺牲者,应是克洛岱尔。
那么克洛岱尔本人留下了什么呢?
卡米尔·克洛岱尔的弟弟作家保罗在她的墓前悲凉地说:"卡米尔,您献给我的珍贵礼物是什么呢?仅仅是我脚下这一块空空荡荡的地方?虚无!一片虚无!"
可是,克洛岱尔葬身的这块墓地,后来由于政府的征用也彻底地平掉了。克洛岱尔已经无迹可寻。最后我们还是得回到她和罗丹的作品中。因为艺术家已经把他们的生命留在作品中了。
在克洛岱尔被关进疯人院的同一年,罗丹突然中风。这是巧合,还是一种神秘的生命感应,无从得知,也永无人知。
这一切便是一位大师真实的艺术与人生。#p#副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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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的散文作品很多都是借古讽今,托物寓意。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鲁迅的长篇优美散文,供大家欣赏。
我家的后面有一个很大的园,相传叫作百草园。现在是早已并屋子一起卖给朱文公的子孙了,连那最末次的相见也已经隔了七八年,其中似乎确凿只有一些野草;但那时却是我的乐园。
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何首乌藤和木莲藤缠络着,木莲有莲房一般的果实,何首乌有拥肿的根。有人说,何首乌根是有象人形的,吃了便可以成仙,我于是常常拔它起来,牵连不断地拔起来,也曾因此弄坏了泥墙,却从来没有见过有一块根象人样。如果不怕刺,还可以摘到覆盆子,象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椹要好得远。
长的草里是不去的,因为相传这园里有一条很大的赤练蛇。
长妈妈曾经讲给我一个故事听:先前,有一个读书人住在古庙里用功,晚间,在院子里纳凉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人在叫他。答应着,四面看时,却见一个美女的脸露在墙头上,向他一笑,隐去了。他很高兴;但竟给那走来夜谈的老和尚识破了机关。说他脸上有些妖气,一定遇见“美女蛇”了;这是人首蛇身的怪物,能唤人名,倘一答应,夜间便要来吃这人的肉的。他自然吓得要死,而那老和尚却道无妨,给他一个小盒子,说只要放在枕边,便可高枕而卧。他虽然照样办,却总是睡不着,——当然睡不着的。到半夜,果然来了,沙沙沙!门外象是风雨声。他正抖作一团时,却听得豁的一声,一道金光从枕边飞出,外面便什么声音也没有了,那金光也就飞回来,敛在盒子里。后来呢?后来,老和尚说,这是飞蜈蚣,它能吸蛇的脑髓,美女蛇就被它治死了。
结末的教训是:所以倘有陌生的声音叫你的名字,你万不可答应他。
这故事很使我觉得做人之险,夏夜乘凉,往往有些担心,不敢去看墙上,而且极想得到一盒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走到百草园的草丛旁边时,也常常这样想。但直到现在,总还没有得到,但也没有遇见过赤练蛇和美女蛇。叫我名字的陌生声音自然是常有的,然而都不是美女蛇。
冬天的百草园比较的无味;雪一下,可就两样了。拍雪人(将自己的全形印在雪上)和塑雪罗汉需要人们鉴赏,这是荒园,人迹罕至,所以不相宜,只好来捕鸟。薄薄的雪,是不行的;总须积雪盖了地面一两天,鸟雀们久已无处觅食的时候才好。扫开一块雪,露出地面,用一支短棒支起一面大的竹筛来,下面撒些秕谷,棒上系一条长绳,人远远地牵着,看鸟雀下来啄食,走到竹筛底下的时候,将绳子一拉,便罩住了。但所得的是麻雀居多,也有白颊的“张飞鸟”,性*子很躁,养不过夜的。
这是闰土的父亲所传授的方法,我却不大能用。明明见它们进去了,拉了绳,跑去一看,却什么都没有,费了半天力,捉住的不过三四只。闰土的父亲是小半天便能捕获几十只,装在叉袋里叫着撞着的。我曾经问他得失的缘由,他只静静地笑道:你太性*急,来不及等它走到中间去。
我不知道为什么家里的人要将我送进书塾里去了,而且还是全城中称为最严厉的书塾。也许是因为拔何首乌毁了泥墙罢,也许是因为将砖头抛到间壁的梁家去了罢,也许是因为站在石井栏上跳下来罢,……都无从知道。总而言之:我将不能常到百草园了。Ade,我的蟋蟀们!Ade,我的覆盆子们和木莲们!
出门向东,不上半里,走过一道石桥,便是我的先生的家了。从一扇黑油的竹门进去,第三间是书房。中间挂着一块扁道:三味书屋;扁下面是一幅画,画着一只很肥大的梅花鹿伏在古树下。没有孔子牌位,我们便对着那扁和鹿行礼。第一次算是拜孔子,第二次算是拜先生。
第二次行礼时,先生便和蔼地在一旁答礼。他是一个高而瘦的老人,须发都花白了,还戴着大眼镜。我对他很恭敬,因为我早听到,他是本城中极方正,质朴,博学的人。
不知从那里听来的,东方朔也很渊博,他认识一种虫,名曰“怪哉”,冤气所化,用酒一浇,就消释了。我很想详细地知道这故事,但阿长是不知道的,因为她毕竟不渊博。现在得到机会了,可以问先生。
“先生,‘怪哉’这虫,是怎么一回事?……”我上了生书,将要退下来的时候,赶忙问。
“不知道!”他似乎很不高兴,脸上还有怒色*了。
我才知道做学生是不应该问这些事的,只要读书,因为他是渊博的宿儒,决不至于不知道,所谓不知道者,乃是不愿意说。年纪比我大的人,往往如此,我遇见过好几回了。
我就只读书,正午习字,晚上对课。先生最初这几天对我很严厉,后来却好起来了,不过给我读的书渐渐加多,对课也渐渐地加上字去,从三言到五言,终于到七言。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
“人都到那里去了?”
人们便一个一个陆续走回去;一同回去,也不行的。他有一条戒尺,但是不常用,也有罚跪的规矩,但也不常用,普通总不过瞪几眼,大声道:——
“读书!”
于是大家放开喉咙读一阵书,真是人声鼎沸。有念“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的,有念“笑人齿缺曰狗窦大开”的,有念“上九潜龙勿用”的,有念“厥土下上上错厥贡苞茅橘柚”的……先生自己也念书。后来,我们的声音便低下去,静下去了,只有他还大声朗读着:——
“铁如意,指挥倜傥,一座皆惊呢~~;金叵罗,颠倒淋漓噫,千杯未醉嗬~~……”
我疑心这是极好的文章,因为读到这里,他总是微笑起来,而且将头仰起,摇着,向后面拗过去,拗过去。
先生读书入神的时候,于我们是很相宜的。有几个便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做戏。我是画画儿,用一种叫作“荆川纸”的,蒙在小说的绣像上一个个描下来,象习字时候的影写一样。读的书多起来,画的画也多起来;书没有读成,画的成绩却不少了,最成片断的是《荡寇志》和《西游记》的绣像,都有一大本。后来,因为要钱用,卖给一个有钱的同窗了。他的父亲是开锡箔店的;听说现在自己已经做了店主,而且快要升到绅士的地位了。这东西早已没有了罢。#p#副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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