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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为人知的爱情故事,往往有着常人难以想象的热烈与疯狂。像秋天的枫叶,因为明知不久长,故而拼力一搏,红得妖艳,下面这些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几篇都市两性情感故事。
在雅鲁藏布江流域的青青草原上,有一户游牧藏民,母子俩相依为命。老阿妈头发花白,满脸皱纹;儿子阿桑个头矮小,身体瘦弱,但喜欢唱歌。老阿妈经常手拿转铃为儿子祈福,希望儿子早日成家。可阿桑每天和牛羊在一起,要找一个新娘多么不容易。
有一天,阿桑躺在草地上睡觉,被一阵歌声惊醒。歌声清纯甜美,肯定是一个漂亮的姑娘唱的。阿桑随即来了精神,马上放声高歌,他的声音高亢洪亮,引得姑娘柔声和唱。
阿桑跳上马,循着姑娘的歌声跑去。在一片雪白的羊群里,藏着一个胖胖的姑娘。阿桑有点失望,正要离去。姑娘害羞地唱起了古老的情歌,犹如天赖之音。阿桑忍不住停下脚步,用歌声与姑娘交流。
姑娘叫卓玛,与家人一起四处游牧,因为孤独便爱上了唱歌。两人有相同的爱好,很快走到了一起。
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卓玛的父母嫌阿桑身体瘦弱,不同意这门婚事。可在卓玛苦苦的哀求下,老阿爸倒是同意了,但他提了一个条件,只要阿桑能把卓玛抱回家,就把女儿嫁给他。
从卓玛家的帐篷到阿桑家的帐篷,足足有30里。要把卓玛抱回去,简直是公羊下崽——根本不可能。因为卓玛高大肥胖,有180斤;而阿桑矮小瘦弱,只有100斤。阿桑能把卓玛抱起来走上三步都难,更别说是30里路。
老阿爸摆明了就是拒绝阿桑。但阿桑发誓一定要娶卓码为妻,让老阿爸给他一年时间,一定把卓玛抱回家。老阿爸看阿桑意志坚定,就同意给他一年的时间。
阿桑骑着马出发了,他要去找草原大力士。大力士的家住在高高的鸟托山,这里海拔五千多米,沿路都是陡峭的山路,马儿根本上不去。
阿桑把马儿寄留在一户老藏民家,自己便徒步往山上走。可他还没有走多久,就感觉空气稀薄,走路都喘着粗气。就这样,他歇一歇,走一走,一直走了一天一夜,终于看见大力士的家了。阿桑又累又饿,天旋地转,一头栽倒在大力士扎西的门前。
扎西正在喝酥油茶,突然听到外面“扑通”一声,他赶快走出帐篷,只见雪地里倒着一个矮瘦的小伙子。扎西把轻如小羊的阿桑提进帐篷,喂了他一口酥油茶,他才缓缓醒来。阿桑仰望扎西,他身材魁梧,肌肉发达,不愧是草原上的第一大力士。
阿桑挣扎着爬了起来,跪在大力士的脚下说:“大力士阿哥,请教我练力气吧!”扎西看着矮瘦的阿桑,摇摇头说:“你太矮瘦了。成不了大力士。”
阿桑把自己与卓玛的爱情故事讲给了扎西听。扎西沉默了很久才说:“我可以帮你。但你不一定吃得了这样的苦。”
扎西向阿桑讲起练成大力士的经过,他说父母早早死去,为了养五个妹妹,就砍后山的树去换钱。他天天扛树下山,不知不觉中就练就了一身的好力气。在比赛中夺了冠。
阿桑听了心中发凉,自己在这条陡峭的山路上空手行走都难,更别说扛树下山了。扎西看到阿桑有点害怕的样子,说:“我看你还是明天回去吧!你吃不了这样的苦的。”阿桑想起离别时卓玛期望的眼神。咬紧牙关说:“我明天去扛树!”
第二天,阿桑和扎西一起去砍树。
扎西选了一棵又粗又壮的大树,阿桑选了一棵瘦弱的小树。扎西在山路上健步如飞,很快走得无影无踪。阿桑举步艰难,汗流满面。天黑的时候,阿桑还在山顶如蜗牛爬行。而扎西已经下山返回了。就这样,阿桑三天才能扛一次树下山,但他没有放弃,一直坚持着。
一年后,阿桑回来了,他看上去依然瘦弱。他又来到卓玛家求亲,说自己现在绝对可以把卓玛抱回家。老阿爸无奈地同意三天后让阿桑来娶卓玛。但有一个条件,如果让卓玛落地,送亲的队伍马上回去。阿桑答应了。
喜日到了。阿桑身穿新郎盛装,信心十足地来接新娘,可帐篷内却坐着两个新娘。她们虽说一样高,但一胖一瘦,都用绣着鸳鸯的红布盖着头。
老阿爸微笑着说:“阿桑,我给你一个机会,你可以选择瘦的那个姑娘,她可比卓玛漂亮,而你也有机会挑战成功。”阿桑坚定地摇着头,他就是要娶卓玛。阿桑毫不犹豫地抱起胖姑娘就走,送亲的队伍随他而去。
阿桑抱着新娘一口气走回了家,大家送给他最热烈的掌声。新娘被掌声惊动,突然揭开红盖头。露出了一张男人的脸,大家都被搞傻了。只见送亲的队伍后面,老阿爸手牵一个瘦高的新娘走了过来,阿桑揭开盖头,竟是卓玛。
原来阿桑走后,卓玛为了减肥每天只吃一点牛奶,好让阿桑把她抱回家。老阿爸看卓玛减肥后更加漂亮,就舍不得把女儿嫁给阿桑。于是便让卓玛的哥哥扮成新娘来考验阿桑。没想到阿桑对卓玛情有独钟,坚持要选胖姑娘。老阿爸被阿桑的坚定感动了,拉着卓玛跟了过来。没想到阿桑力气真大,一口气把卓玛的哥哥抱回了家。
大家都被新郎新娘的真爱感动了,双手合十为他们祝福。老阿妈高兴地端出大块大块的羊肉。倒满大碗大碗的青稞酒。
大家席地而坐,大碗喝酒,大口吃肉。阿桑兴奋地喝了几大碗青稞酒,脸色通红。
有人问阿桑:“你是怎么练成大力士的?”阿桑羞涩地说:“是卓玛赐给我的力量。”
原来阿桑走的那天,卓玛送了他一块石头,说那代表着他们坚定的爱情。卓玛还告诉阿桑,如果想她了,就放一块石头在口袋里。她要时刻待在他身边。于是阿桑天天扛树,想卓玛了,就放一块石头在口袋里。一年后他还是只能扛起一棵小树,只是背上多了一袋石头。大家顺着阿桑的目光望去,那口袋里的石头起码有两三百斤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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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的力量可以让人忘记一切,但却又连一粒嫉妒的沙石也不能容纳,下面这些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几篇都市男女情感故事。
原来,爱是如此刻骨铭心,即使无法言说,也可以一笔一画地在时光深处刻画出深深的怀想和思念。
梦是他的女友。经过四年的如胶似漆的相恋后,他俩商定在相识四周年的纪念日里结为伉俪。
等待中的每一秒时光都被甜蜜包裹着,他俩幸福得有些窒息。仅剩下最后两天的时候,一场灾难突如其来;他在外出的时候,不幸卷到了车轮底下。
他在医院昏迷了两天两夜。闻讯而来的梦也两天滴水未进,一遍遍呼唤他的名字。他奇迹般地苏醒过来,却无一点劫后余生的庆幸——为了保住生命,他被高位截瘫,从此成了一个废人。
一夜之间,这世界变得如此陌生而狰狞。
接下来的日子,便是两人各执己见但又毫无结果的互相说服。梦请求他让她照顾他一辈子,而他却不愿意拖累最心爱的人,坚决劝梦另嫁他人。终于在一场同样内容的争执中,他粗暴的扬起手重重地打了梦一记耳光,然后冷漠地把脸扭向窗外。
这是他第一次打她。梦哭着从床前跑开,再也没有回来。后来听说她嫁到了邻市,过着并不幸福的生活。
最初的日子里,他像被抽空了似的,神情恍惚,僵若木俑。好长一段时间,他才渐渐习惯轮椅上的生活。心情好时,他尝试着帮母亲缠缠线,或者替父亲修修指甲。更多的时候,则是他一个人把轮椅摇到阳台上,面对窗子一呆就是半天。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他的脸上重新露出了难得的笑容。那段梦魇般的日子似乎已经远去,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两年多以后,一场持续不退的高烧诱发急性脑膜炎,夺去了他原本脆弱的生命。其实,他是完全可以躲过这场劫难的,只是他怕给家人带来更多的麻烦,便瞒着家人,自己硬撑着,以致耽误了病情。
他走得很安详,躺在轮椅上像个梦中熟睡的孩子。
闻讯赶来的邻居们,准备把他从轮椅上抬下来时,他的双手却僵死在抠在轮椅两侧的扶板上。扶板下面,凹凸不平。人们好奇地把轮椅翻过来,赫然入目的,是两个被手指抠深、磨光的“梦”字——是女友的名字!
他是我邻家大哥,名叫苏放。那被手指磨出“梦”字的两块扶板,一块被闻讯赶来的梦哭着带走,另一块就挂在我书桌对面的墙上。
原来,爱是如此刻骨铭心,即使无法言说,也可以一笔一画地在时光深处刻画出深深的怀想和思念。
看了都市男女情感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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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是一个很美的季节,所以很多名家都会写关于春天的优美散文,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名家写春天的优美散文,供大家欣赏。
故乡的三月,是田园诗中最美的段落。
桃花奖靥迎人,在溪边山脚,屋前篱落,浓淡得宜,疏密有致,尽你自在流连,尽情欣赏,不必像上海的摩登才子,老远地跑到香烟缭绕的龙华寺畔,向卖花孩子手中购取,装点风雅。
冬眠的草木好梦初醒,抽芽,生叶,嫩绿新翠,妩媚得像初熟的少女,不似夏天的蓊蓊郁郁,少妇式的丰容盛髻。
油菜花给遍野铺满黄金,紫云英染得满地妍红,软风里吹送着青草和豌豆花的香气,燕子和黄莺忘忧的歌声,……
这大好的阳春景色,对大地的主人却只有一个意义:“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对乡下人不代表诗情画意,却孕育着梦想和希望。
天寒地裂的严冬过去了。忍饥挨冻总算又捱过一年。自春祖秋,辛苦经营的粮食——那汗水淘洗出来的粒粒珍珠,让“收租老相公”开着大船下乡,升较斗量,满载而去。咬紧牙齿,勒紧裤带,度过了缴租的难关,结帐还债的年关,好容易春天姗姗地来了。
谢谢天!现在总算难得让人缓过一口气,脱下破棉袄,赤了膊到暖洋洋的太阳下做活去。
手把锄头,翻泥锄草,一锄一个美梦,巴望来个难得的好年景。虽说惨淡的光景几乎年不如年,春暖总会给人带来一阵欢悦和松爽。
在三月里,日子也会照例显得好过些。“春花”起了:春笋正好上市,豌豆蚕豆开始结荚,有钱人爱的就是尝新;收过油菜子,小麦开割也就不远。春江水暖,鲜鱼鲜虾正在当令,只要你有功夫下水捕捞。……干瘪的口袋活络些了,但一过春天,就得准备端阳节还债,准备租牛买肥料,在大毒日头底下去耘田种稻。挖肉补疮,只好顾了眼前再说。
家里有孩子的,便整天被打发到垄头坡上,带一把小剪刀,一只蔑青小篮子,三五结伴,坐在绿茸茸的草场上,细心地从野草中间剪荠菜、马兰豆、黄花麦果,或者是到山上去摘松花,一边劳动,一边唱着顽皮的歌子消遣:
荠菜马兰豆,姊姊嫁亨(在)后门头;后门春破我来修,修得两只奶奶头。
女孩子就唱那有情有义的山歌:
油菜开花黄似金,萝卜开花白如银,草紫开花满天星,芝麻开花九莲灯,蚕豆开花当中一点黑良心,怪不得我家爹爹要赖婚。
故乡有句民谣:“正月灯,二月鹞,三月上坟船里看姣姣。”
二月正是扫墓的李节,挑野菜的孩子,遇见城市人家来上坟的,算是春天的一件大乐事,大家高高兴兴,一哄而上,看那些打扮得齐齐整整的哥儿姐儿奶奶太太们,摆开祭祀三牲,在凤灯里点起红烛,一个个在坟前欠身下拜。要遇见新郎新娘头年祭祖,阔人家还有乐队吹奏.祭扫完毕。上坟人家便照例把那些“上坟果”——发芽豆、烧饼、馒头、甘蔗、荸荠分给看热闹的孩子,算是结缘施福。上坟还有放炮仗的,从天上掉到地下的炮仗头,也有孩子们宝贝似的拾了放在篮子里。说说笑笑,重新去挑野菜。
等得满篮翠碧,便赶着新鲜拿到镇上叫卖,换得一把叮当作响的铜板,拿回家里云交给父母。
因为大自然的慷慨,这时候田事虽忙,不算太紧,日子也过得比较舒心。——在我们乡间。种田人的耐苦胜过老牛、无论你苦到什么地步,只要有口苦饭,便已经心满意足了。“收租老相公”的生活跟他们差得有多远,他们永远想不到,也不敢想。——他们认定一切都命中注定,只好送来顺受,把指望托付祖宗和神灵。
在三月里,乡间敬神的社戏特别多。
按照历年的例规,到时候自会有热心的乡人为首,挨家着户募钱。农民哪怕再穷,也不会吝惜这份捐献。
演戏那天,村子里便忙忙碌碌,热火朝天。家家户户置办酒肴香烛,乘便祭祖上坟,朝山进香。午后社戏开场,少不更事的姑娘嫂子们,便要趁这一年难得的机会,换上红红绿绿的土布新衣,端端正正坐到预先用门板搭成的看台上去看戏。但家里的主人主妇,却很少有能闲适地去看一会戏的,因为他们得小心张罗,迎接客人光降。
镇上的侧主也许会趁扫墓的方便,把上坟船停下来看一看戏,这时候就得赶紧泡好一壶茶,送上瓜子花生,乡间土做的黄花果糕、松花饼;傍晚时再摆开请过祖宗的酒肴,殷勤地留客款待。
夜戏开锣,戏场上照例要比白天热闹得多。来看戏的,大半是附近村庄的闲人,镇上那些米店、油烛店、杂货店里的伙计。看过一出开场的“夺头”(全武行),各家的主人便到戏台下去找寻一些熟识的店伙先生,热心地拉到自己家里,在门前早用小桌子摆好菜肴点心,刚坐下,主妇就送出大壶“三年陈”,在锣鼓声里把客人灌得大醉。
他们用最大的诚心邀客,客人半推半就:“啊哟,老八斤,别拉呵,背心袖子也给拉掉了!”到后却总是大声笑着领了情。这殷勤有点用处,端午下乡收帐时可以略略通融,或者在交易中沾上一点小便宜。
在从前,演戏以外还有迎神赛会。
迎起会来,当然更热闹非凡。我们家乡,三月里的张神会最出名,初五初六,接连两天的日会夜会,演戏,走浮桥,放焰火,那狂欢的景象,至今梦里依稀。可是这种会至少有七八年烟消火灭,现在连社戏也听说演得很少。农民的生计一年不如一年,他们虽然还信神佞佛,但也无力顾及这些了。——今年各处都在举行“新生活运动”提灯会,起先我想,故乡的张神会也许会借此出迎一次罢?可是没有。只是大地春回,一年一度,依然多情地到茅檐草庐访问。
春天是使人多幻想,多做梦的。那些忠厚的农民,一年一年地挣扎下来,这时候又像遍野的姹紫嫣红,编织他们可怜的美梦了。
在三月里,他们是兴奋的,乐观的;一过了三月,他们便要在现实的灾难当中,和生活作艰辛的搏斗了。
一九三四年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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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优秀的散文,就好比是跟智慧大师在交谈。要跟国外优秀的大师交谈,就应该读一下他们的散文。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国外优秀散文名篇,供大家欣赏。
(法)法朗士
在给景物披上无限温情的淡灰色的清晨,我喜欢从窗口眺望塞纳河和它的两岸。
我见过那不勒斯海湾的明净的蓝天,但我们巴黎的天空更加活跃、更加亲切、更加蕴蓄。它像人们的眼睛,懂得微笑、愤慨、悲伤和欢乐。此刻的阳光照耀着城内为生计忙碌的居民和牲畜。
对岸,圣尼古拉港的强者忙着从船上卸下牛角,而站在跳板上的搬运工轻快地传递着糖块,把货物装进船舱里。北岸,梧桐树下排列着出租马车和马匹,它们把头埋在饲料袋里,平静地咀嚼着燕麦;而车夫们站在酒店的柜台前喝酒,一面用眼角窥伺着可能出现的早起的顾客。
旧书商把他们的书箱安放在岸边的护墙上。这些善良的精神商人常年累月生活在露天里,任风儿吹拂他们的长衫。经过风雨、霜雪、烟雾和烈日的磨练,他们变得好像大教堂的古老雕像。他们都是我的朋友。每当我从他们的书箱前走过,都能发现一两本我需要的书,一两本我在别处找不到的书。
一阵风刮起了街心的尘土、有叶翼的梧桐籽和从马嘴里漏下的干草末。别人对这飞扬的尘土可能毫无感触,可是它使我忆起了我在童年时代凝视过的同样的情景,使我这个老巴黎人的灵魂为之激动。我面前是何等宏伟的图景:状如顶针的凯旋门、光荣的塞纳河和河上的桥梁、蒂伊勒里宫的椴树、好像雕镂的珍品的文艺复兴时代的卢浮宫、最远处的夏约岗;右边新桥方向是令人肃然起敬的古老的巴黎,它的塔楼和高耸的尖屋顶。这一切就是我的生命,就是我自己。要是没有这些以我的思想的无数细微变化反映在我身上、激励我、赐我活力的东西,我也就不存在了。因此,我以无限的深情热爱巴黎。
然而,我厌倦了。我觉得生活在一座思想如此活跃、并且教会我思想和敦促我不断思想的城市里,人们是无法休息的。在这些不断撩拨我的好奇心、使它疲惫但又永远不能使它满足的书堆里,怎么能够不亢奋、激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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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就像阿司匹林,治标不治本,只能缓解暂时的疼痛,下面这些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几篇最新两性情感故事。
共苦的人才明白爱情不仅仅是分享,更是分担,而那温暖的地铁曾装满了爱情开往春天。
那年,他和她,因爱情而留在了北京。
如果不是她,他可以回家乡做一个公务员,如果不是他,她可以回老家做一名中学教师,但为了爱情,他们留了下来。
4年恋爱不是说放手就能放手的,他们没有选择劳燕分飞,而是选择了为自己的爱情坚守。所以,他们没日没夜地干,为的是在北京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小天地。
她和他都与别人合租了房子,一个在城东,一个在城西。能见面的时候只有周末。
很多个周末,他们就在长安街上走着,手牵着手,说说一周的欢乐和痛苦,或者去北京的胡同看风景。最不愿去的是商业街和公园,因为没有什么钱。
长安街上有多少灯他们都快数过来了。
北方的冬天真是冷啊,他们站在风里等待对方的时候仿佛全身都冻透了。可去的地方也多得是,到处开着热风,比如商场里,但那里人声鼎沸不算,总逛不买心理上会有重重的失落。快餐店里买一份东西可以吃上几个小时,但几个小时之后呢?他们一周没有见面了,总想多缠绵一会儿,在那里拥抱也不合适吧。在书店吧,看上一会儿,就有服务员过来问“到底买不买啊?不买不要老翻了。”
有一次他们在街上逛了一天,回去脚就冻了。第二天,她感冒发烧,一周没能去上班,因而扣了不少的钱。
后来,他打来电话说:“亲爱的,我找到一个好地方。”
那个温暖的好地方就是地铁站。
他拉着她的手,跑进地铁站,花了6元钱买了两张票。环城地铁是来回转的,可以坐上一整天。而且他们会选择一个温暖的角落呆着,吃着自己带来的面包和小零食他读英语,她看最新的流行小说,累了她就倒在他的怀抱里休息一会儿——没有人笑话他们,地铁里有很多这样的地铁恋人。
她想,他真是一个聪明的男人,竟想到了这样一个温暖的地方,美好的,一辆开往春天的地铁。两个相爱的人,为了躲避寒冷,选择坐在地铁的角落里享受爱情。那真是一个最美丽的冬天,身边是爱人,空气里飘散着面包的甜香。有时人多有时人少,人多的时候他们紧紧地拥抱在一起,人少的时候他们就看看书听听音乐。不过3个月吧,那3个月,是他和她最美丽的冬天!她眼中最美丽的地铁竟然变得那么浪漫妩媚,因为里面散发的是爱一隋的味道。
春天终于来了,他们从地铁里出来,又开始在长安街上散步。在春天的一个晚上,他掏出一枚戒指戴在她的手上,他说:“亲爱的,请你一定要答应做我的妻子,因为我知道愿意和我一起坐一个冬天地铁的女孩子一定是爱我的。”
后来他们结了婚,后来他们有了自己的房子有了私家车,但是他和她,还是怀念那年冬天一起坐地铁的日子,因为共苦的人才明白爱情不仅仅是分享,更是分担,而那温暖的地铁曾装满了爱情开往春天。
看了最新两性情感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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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所以与动物不同在于人拥有更多的情绪,比动物更知道怎么去控制和表达自己的情感,下面这些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几篇经典感情小故事大全精选。
又一个明媚的春天,在这样的季节里不觉“春”心荡漾,突然来了念头,带儿子去放风筝,和风筝一起追逐春天的脚步。
嗬,来广场放风筝的人可真不少!儿子兴奋地手舞足蹈。花花绿绿的风筝飘飘荡荡地升上空中,远远望去,蓝蓝的天空成了风筝的海洋。金色的“小蜜蜂”、五彩的“大蝴蝶”、黑乎乎的“老鹰”……还有搞笑的脸谱,五花八门,无奇不有。儿子囔着放飞了手中的风筝,风筝忽悠忽悠地爬上了半空。我的目光随着风筝不停地移动,“风筝”这个中国古老游戏中的“风筝”,此刻在我眼里却恍惚了……
在顽童的眼里,风筝是一种快乐,一种追逐蓝天、白云的快乐。风筝带着顽童的心,带着顽童的脚步,爬上了云端。向蓝天问候,和白云握手!他们放飞的是快乐!而在老人的眼里,远在他乡的儿女们何尝不是这空中摇摆的风筝,只是连接风筝的不再是细细的绵绳,却是老人们心中放不下的牵挂,挥不掉的思念。一百次的牵挂、一千次的思念织成这根柔柔的风筝线。我想起了异乡的家人,想起了让我魂牵梦绕的牵着风筝的手。对他们来说,我就是这飘忽不定的风筝,风筝线那头是纵然千山万水也隔不断思念的——家人的手!
每个人心中都有这样的风筝,每个人都在放飞这样的风筝。这种风筝是不会从云层跌落的,因缠绕风筝的是彼此的牵挂、彼此的思念!“风筝,我心中的风筝,你带着春天走向自由吧!”
#p#副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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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虽然在年级上偏小,但是其实他们写的优美散文是值得欣赏的呢!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儿童优美散文欣赏,供大家欣赏。
夏天来了,知了在树上不停地叫着……蜜蜂蝴蝶在花丛里勤劳地飞来飞去……
一般小学生作文写夏天都这么起头,其实现在把夏天扯出来有点早,俺羽绒服还没卸,就开始聒噪这个,呵呵,再其实,我也只不过想说说冰棍而已……
小时候的夏天似乎真的非常炎热,印象中的夏是这样的:早晨,被爷爷奶奶哄起来,吃早饭,然后帮忙把谷子陈粮什么的弄到外面的水泥地上晒,当然在干活的时候旁边得有个电扇,否则我铁定罢工。中午吃完饭得睡午觉,把席子放在堂屋里地上,前后门通着风,爷爷还给我摇着扇子赶着苍蝇,舒服得几乎入梦,等一等,今天卖冰棍的还没来么?于是耳朵贴着地聆听,听到啥了?蚂蚁拌大象?不是,是渐行渐近的冰棍声,在此作一说明:冰棍是没有声音的,卖冰棍的会在大热天扯着嗓子吆喝?不会那么傻,但是装冰棍的箱子是木头的,所以那一块可以握住的木头疙瘩往箱子上一敲,脆脆亮亮,在我的幼小心灵上激起过层层浪花,奶油雪糕算是最高级的东西(现在看来那不过是过期奶粉兑水的冰状态,但当时真的很宝贝),赤豆吃的最多,便宜而且好吃。于是不吃了它午觉是睡不塌实的。爸爸对冰棍厌恶到极点,所以我总是背着他偷偷吃,好在没拉过什么肚子,要不换来的一定是根大大的“冰棍”。傍晚收粮,然后把滚烫的粥放到井水里进行热交换,在天还未黑时,点上蚊香,就着爷爷腌的鸭蛋喝粥,爸爸还会把电视机搬出来边吃边看。夏天的夜来得晚,但是天热了总是吹吹自然风比较容易入睡,于是桥上有很多人乘凉,人多了也就热闹了,小孩子不是去抓萤火虫,就是去听故事,过去的或者书上的,鬼怪的或者打仗的,听得只是个新鲜,真伪难辨,讲的人都颇有些阅历,声色并茂,抑扬顿挫,很有评书的味道,让人忘记了夏日的炎热,以而忘记了自己被谁抱回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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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段爱情在走向终结时,到带回去,一路上或花草鲜美,或落英缤纷,而最初总是倾心,下面这些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几篇女人真实情感故事。
在日本横滨的一条路上,左兵和加代一前一后地结伴回家,左兵在前,加代在后。他高高瘦瘦的个子晃晃荡荡地走,有一种桀骜不驯的气质。她虽然穿着学校的制服,依然是微微地弓着背,像那个时代典型的日本少女,踩着小碎步。要过那道桥的时候,他会站定,扶她一把,两人并肩走上十几步,然后下了桥。再过那道桥的时候,他会站定,扶她一把,两人并肩走上十几步,然后下了桥,再次一前一后地走。互相不说话,然而走得安然。
市场附近的那条街。街角,一株很大的八重樱。树丫重重叠叠的,平日不惹眼,一开起花来,满树的绯红竟热闹出万种风情。走到树下,他站一站,等她赶上来,二人客客气气地说:“再见。”然后他向右拐,进入一条青石板巷,回家。她则继续往前走,二十几步远近就是她家的米店。女佣人迎上来接过她手中的书包,热情地向拉门里喊一声:“二小姐回家啦!”。
左兵家里迎接他的只有母亲。
左兵的父亲郑孝仁是在中国和日本两地经商的广东人。他在横滨开一间食杂店,专卖中国南货,生意很好,于是就在横滨娶了外室,买下了十六岁的大岛由纪子。二人虽然谈不上感情,但由纪子日本式的温柔顺从较广东老家的两房妻妾要让人舒心得多,所以生活一直很平和。郑孝仁每年在日本住四个月,自从由纪子生下小左兵就住五个月。他在,由纪子穿戴整齐殷勤服侍;他不在,由纪子卸下钗环勤俭度日。左兵四岁时,广东家中连着催请郑孝仁回去。这一回去就不知怎么再不回来了。日本的生意由管家代做,由纪子每月去账房领一小笔钱,仅够糊口。半年一载才收到信,信上没有称呼,只再三叮嘱好好照料左兵。到了左兵该上学的年纪,就收到账户转来的一个红包,包里有一叠钱,红纸上写:左兵的学费。
日月如流,转眼左兵十七岁了,在教会中学里是一贯优秀的学生。因为是个中国人,还因为没有父亲,他没少受同学的欺侮,但是他不怕。他虽然瘦然而经打,也会发疯似地还击,渐渐地也就有了名气。那一次,小林加代在校门口迎住他,说:“放学我们一起走好吗?我一个人走僻静的路,有些怕,拜托了。”其实加代一向是由家中女佣接送的。左兵当时一口就答应下来,觉得有个弱小的日本女孩居然请求自己的保护,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
那时候,加代是情窦初开的少女,而左兵仍是未谙世事的少年。
每天清晨,左兵走到巷口,远远地就会看见加代在樱树下等着,见了他,微微一笑弯一弯腰,就跟在他的后面走。日久成了习惯。左兵喜欢下雨天,下雨天加代穿木屐,噼噼啪啪地在身后响着,有板有眼有韵律。雨大了,加代还会半踮着脚,在侧后方举着伞,给他遮一下。左兵喜欢加代那种半羞半喜的样子,觉得女孩子真好玩。
那一年的圣诞节,学校组织晚祷,允许大家穿校服以外的正式服装。左兵一出巷子,眼前竟是一亮:樱树下的加代穿了一件白底织淡淡樱花的和服,红底织银的襁褓,还撑着一把红色油纸伞。左兵第一次意识到加代有多美,不知怎的就心慌意乱起来,有一种马上想逃的冲动。少年的心啊,真是理不清楚。
1936年底,市面上的流言已经很多,大批华人开始返国。在涌向码头的人潮中,左兵紧随着父亲的管家,觉得自己是一滴水。母亲哀恸地哭着,郑孝仁没有让她一起走,她抓着左兵的衣服,泣不成声。
将近中午船快开的时候,加代突然呜呜咽咽地出现在舱门前。她是临时知道消息的,费了一个上午的周折才找到这里。加代筋疲力尽,她扑跪在左兵面前,只会说一句话:“可是,郑君,我喜欢你啊……”一时间,左兵的心中一片茫然,好像雨中加代的木屐一下下踏在了脑子里,每一下都无限悲凄地重复着:“可是,郑君,我喜欢你啊……”
一直到多年以后,左兵才意识到加代说出这句话要有何等的勇气,无望中的坚持,不奢望结果的表白,在最后的时刻不顾一切,清清楚楚地说:“我喜欢你啊。”
日本在左兵的记忆中,便是两个女人,头发凌乱、哀痛欲绝地站在细雨中的码头上,她们互相扶持,呼喊,可是一切都是无声的,背景上,一树重重叠叠的樱花中,静静地如雨下……
然后便是四十九个年头。左兵在中国流亡、读书、工作、娶妻、生子、丧父,历经解放、大跃进、当右派、被平反、添孙、丧妻。和同时代的人们经历着差不多的悲欢,磕磕绊绊,却也没什么值得过多抱怨。中日建交后,通过红十字会,他知道了母亲的下落:自1938年开始当看护,1946年死于疾病,简简单单,也没什么出于意料之外的事情。倒是时常,他的记忆中会出现一种声音,但是想不起来是什么声音。他老了。
1985年他因一些产权问题回了一次日本。中学时代的老同学去饭店看他,走时留给他一张名片——名片是加代的。于是他终于记起了萦回在脑际的原来是加代的声音,加代扑跪在船舱中央,泪流满面,无限凄绝,无限热烈:“可是,郑君,我喜欢你啊!”
他拨了加代家的号码,凭着一种冲动,这种冲动已经多年不见了。岁月冲走了许多东西,但是最纯洁的留了下来,那因为缺憾造就的纯净。
没有惊叫、眼泪、叹息、懊悔和掩饰,平平淡淡地,他约她出来喝苶,说:“我回来了,苶社见好吗?”好像他不过昨天才离开,而一切均可以从现在开始。她说:“好的,但不必喝茶了吧,我实在不愿毁去我在你心目中的形象。你在樱树下等我,我会从你身旁走过,请别认出我……”他答应了。他们——两个年近古稀的老人,在电话中平静地相约:“再见,来生再相认,来生吧。”
正是樱花庄严凋落的季节,横滨一株古老的八重樱下,站着一位老人。他穿着租来的黑色结婚礼服,手中一大抱如血的玫瑰,四十九朵,距那个铭心刻骨的时刻,已有四十九年。老人站在如雨飘落的樱花中,向每一个路过的老妇人分发他的红玫瑰,同时微笑着说“谢谢”。四十九朵,总有一朵是属于她的,不管她现在消瘦还是富态,不管她现在儿孙成行还是独自寂寞,不管她泪眼婆娑还是笑意盈盈,此生此世,总会有一朵花属于她的吧。老人遵守约定,他不去辨认,只是专心致志地分发着他的花。有的老妇人坦然地接受了,客气地道谢;有的老妇人满怀疑虑,可还是接下了,匆匆走过。老人信心十足地向每一位老妇人递过红玫瑰。他知道她会从他身边走过;她会认出他,她会取走一朵迟到了半个世纪的花,而来生,他们会凭此相认,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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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用美好的感情和思想使我们升华并赋予我们力量的爱情,才能算是一种高尚的热情,下面这些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几篇真实的情感故事3篇之。
雯是林木森的妻子,半年前,她在一场意外中去世。
之后,林木森再也没爱上任何女人,虽然他常常会和她们喝酒,调情甚至上床,但也仅此而已。直到遇见了朵儿。认识朵儿时,正是他忙得焦头烂额的那一段时间。那时候,他几乎从早到晚都呆在办公室,像陀螺一样连轴转,到后来他甚至怕走进那间办公室,一进里面,他便觉得头晕恶心,精神不振。
办公室将会成为你的坟墓。这是医生对林木森提出的警告。然而,林木森没想过休息,因为新项目不容他有任何闪失,否则业务部副总经理的位子还没坐稳,他就已经被沦为笑柄。
又是一个疲惫不堪的通宵达旦,林木森开车离开停车场,路过河堤公园时,天已经蒙蒙亮,等红灯的片刻,他用手指按自己的太阳穴缓解疲惫,却被敲击车窗的声音打断。
林木森摇下车窗,看见一个身穿T恤和牛仔裤的女孩,她留短发,一脸的青涩与单纯,却皱着眉冷冷地盯着他,说,你赔!
林木森愕然,才看见女孩手中一朵原本金黄灿烂的向日葵此时已变成恹恹的灰黑。
你的车尾气把我的向日葵弄坏了。
那个早上,林木森忘记了疲惫,记住了这个女孩。
此时的朵儿穿了黑色的白领套装,化了淡妆,但依然青春逼人。她淡然地走到林木森的面前,朝他伸出一只手,我说过我会找到你的,现在赔钱,68元。
面对突如其来的女孩,两位副总面面相觑。林木森无奈地摇了摇头,掏钱还了朵儿。她毫不客气地接过,才踩着高跟鞋得意地离开了。林木森苦笑,却瞥见冯清扬意味深长的眼神。正要解释,冯清扬轻蔑地哼了一声,林副总,别忘记了自己的身份。
回到办公室,收到人事部经理于菲发过来的E——mail,林木森才知道,朵儿在一周前就已经通过了公司的面试,这天正式成为了公司行政部的一员。
看着简历上那张青葱秀气的脸,有一种喜悦在林木森的心底升腾。
下班前,于菲像往常一样走进了林木森的办公室。
于菲眉目精致,身材妖娆。要是在平常,林木森一定会捧着她的下巴送给她一个吻,但这一次,他只是问有没有止痛药,说我的头快痛死了。于菲幽幽地瞥了他一眼,说,林副总,你就是犯贱。又说,那个朵儿不是你想的那么单纯。说完,扬长而去。
林木森正要叫住她,忽然感觉眼前一黑,瘫软在地。闭上眼睛的一刹那,他看见门外冲进来一个熟悉的身影。再睁开眼睛,他已经躺在医院里。医生说,经过检查,他体内的白细胞有减少的迹象,但还未发现其它病症。林木森松了一口气,他反而觉得这是因祸得福,因为在他晕倒的那一刻,他看见了朵儿焦灼的眼神,而且在他睁开眼睛的时候,看见的第一个人也是她。
朵儿说,她准备到他办公室取一个自己部门的文件,恰好遇上他晕倒,就帮忙叫了救护车。面对朵儿,林木森心里有说不出的感谢,他忽然拘谨得像一个青涩内向的小男子。倒是朵儿说了很多话,她说她来自内蒙古一个偏僻的农村,她常常怀念家乡,特别是家乡那片金黄色的向日葵田。
朵儿离开的时候,林木森忍不住问她,你还会来看我吗?朵儿看了他一眼,没有表态。林木森看着关上的门,忽然感觉到了一种久违的失落。
林木森没想到自己忽然就被降职了,收到人事部发来的E——mail时,还以为自己看错了。直到于菲带着助手来到他的办公室,面无表情地通知他,以后这里就是她的地方时他才相信。
尽管知道公司里竞争激烈,对手众多,但林木森没有想到,把他拉下马的会是于菲。终究是露水情缘。林木森苦笑一下,同时连自己都觉得奇怪,原来当自己努力争取与维护的一切忽然消失不见也不是那么难受的事。
林木森的手在抖,他感觉到一种尖锐的疼痛在噬咬着他的心。之后的好几个晚上,他都泡在酒吧里,遇见与他有过鱼水之欢的欢场女子,他就请她们喝酒,然后开房。最后一个晚上,当他与一个从未谋面的妙龄女郎在床上缠绵时,他接到了朵儿的来电。
看了真实的情感故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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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尔吉·原野,蒙古族,他从大漠走来,与歌手腾格尔,画家朝戈被称为当今中国文艺界的“草原三剑客”,他的散文很美。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精选的鲍尔吉.原野散文集,供大家欣赏。
天真是人性纯度的一种标志。在成年人身上,即使偶露天真也非常可爱。天真并不诉诸知识,大学或中专都不培养人的天真,或者说那里只戕灭天真。天真只能是性情的流露。
“我醉欲眠君且去”,能说出这种话的人惟有李白,如无赖童予。在李白眼里,世事无不美好又无不令人沮丧。这是诗人眼里的生活,但李白赤条条地皈依于美好。他当不上官且囊中缺乏银两,但口出无可置疑之句“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李白的天才,毋宁说是十足的天真加上十足的才气。我们多么感谢李白不像绍兴师爷般老辣,也不似孔明那么擅遭谋略,不然文学史黯然矣。
人们说“天真无邪”,言天真一物无不洁之念,如孔予修订过的“郑声”一样。但人生岂能无邪?所谓无邪只是无知而已,像小孩子研泥为丸,放在小盒子里,自以为旷世珍物。所以天真只存在于小孩予身上。每个小孩子都是诗人与幽默家,都讲过妙语。小女鲍尔金娜三岁时,我携她在北陵的河边散步。河水平缓,偶涌浪花,鲍尔金娜惊奇大喊:“小河在水里边。”小河——在——水里边,我想了很久。的确,小河若不在水里边,又在什么里边呢?倘若我们也肯于把小河看做是一位生灵的话。鲍尔金娜还讲过“小雨点是大阳公公的小兵”云云。这些话很有些意思,但证明不了她亦是李白,儿童的天真只由无邪而来,一被语文算术绕缠就无法天真了。可见知识是天真的大敌,因而一位有知的成年人还保持天真,无异于奇迹。谁也不能说爱因斯坦无知,但他天真,拒绝以色列总统的职务,说自己“只适合于从事与物理学有关的事情”。这种天真,事实上是一种诚实。诚实最接近于天真。齐白石九十岁的时候,翻出自己七十岁的画稿阅读,说:“我年轻时画得多好!”人们对此不禁要微笑,七十岁还叫做年轻吗?况且他说自己“画得多好”,对九旬老者,七十岁只能算是年轻,白石老人多么诚实,又多么天真。在他的作品中,有一幅“他日相呼”,画面上两只小鸡雏各噙蚯蚓一端怒扯。没有童心,谁能画出这样纯净的作品呢?艺术家的敌人,不外自身而已。自身在浊世中历练的巧慧、诡黠、熟练等等无一不是艺术创作的阻碍。要克服这种种的“俗”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你不可能一边争官赚钱,又一边保持天真。老天爷不肯把这么多的能力都赋予一个人。国画家从古到今,反复喃喃“师造化”,所师者不外是一股浑然自在的气势。
天真是“真”,由“天”而出,即余光中先生说的“破空而来,绝尘而去”,它得乎天性,非关技巧。黄永玉先生在《永玉三记》中,说喷嚏是“一秒钟不到的忘乎所以,往往使旁观者惊喜交集”。说镇定是“到处找不到厕所而强作潇洒的那种神气”。精妙,当然也睿智,但也透出说者在语言背后的天真。睿智或许可以模仿,但天真委实无法模仿。有的诗人,被人喊打惶惶如丧家之犬,原因就是在诗中不恰当地布置了过多的“天真”。其实,为文之道如为人之道,天真只是其中一路,可通之路又有万千。培根如老吏断案,李敖以骂挂帅,都见不到天真,但均可阅可喜。
天真有时是诗,有时睿智,有时幽默,有时也是洞见。
对于天真,最妙的回答是一个孩子为“天真”造句,曰“今天真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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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像月亮,远看明亮灿烂,美丽圆满;近看布满大大小小、深深浅浅的坑洞,下面这些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几篇夫妻情感故事。
这天,白云酒楼里来了两位客人,一男一女,四十岁上下,穿着不俗,男的还拎着一个旅行包,看样子是一对出来旅游的夫妻。
服务员笑吟吟地送上菜单。男的接过菜单直接递女的,说:“你点吧,想吃什么点什么。”女的连看也不看一眼,抬头对服务员说:“给我们来碗馄饨就行了!”
服务员一怔,哪有到白云酒楼吃馄饨的?再说,酒楼里也没有馄饨卖啊。她以为自己没听清楚,不安的望着那个女顾客。女人又把自己的话重复了一遍,旁边的男人这时候发话了:“吃什么馄饨,又不是没钱?”
女人摇摇头说:“我就是要吃馄饨!”男人愣了愣,看到服务员惊讶的目光,很难为情地说:“好吧。请给我们来两碗馄饨。”
“不!”女人赶紧补充道,“只要一碗!”男人又一怔,一碗怎么吃?女人看男人皱起了眉头,就说:“你不是答应的,一路上都听我的吗?”
男人不吭声了,抱着手靠在椅子上。旁边的服务员露着了一丝鄙夷的笑意,心想:这女人抠门抠到家了。上酒楼光吃馄饨不说,两个人还只要一碗。她冲女人撇了撇嘴:“对不起,我们这里没有馄饨卖,两位想吃还是到外面大排挡去吧!”
女人一听,感到很意外,想了想才说:“怎么会没有馄饨卖呢?你是嫌生意小不愿做吧?”
这会儿,酒楼老板张先锋恰好经过,他听到女人的话,便冲服务员招招手,服务员走过去埋怨道:“老板,你看这两个人,上这只点馄饨吃,这不是存心捣吗?”
店老板微微一笑,冲她摆摆手。他也觉得很奇怪:看这对夫妻的打扮,应该不是吃不起饭的人,估计另有什么想法。不管怎样,生意上门,没有往外推的道理。
他小声吩咐服务员:“你到外面买一碗馄饨回来,多少钱买的,等会结帐时多收一倍的钱!”说完他拉张椅子坐下,开始观察起这对奇怪的夫妻。
过了一会,服务员捧回一碗热气腾腾的馄饨,往女人面前一放,说:“请两位慢用。”
看到馄饨,女人的眼睛都亮了,她把脸凑到碗面上,深深地细了一口气,然后,用汤匙轻轻搅拌着碗里的馄饨,好象舍不得吃,半天也不见送到嘴里。
男人瞪大眼睛看者女人,又扭头看看四周,感觉大家都在用奇怪的眼光盯着他们,顿感无地自容,恨恨地说道:“真搞不懂你在搞什么,千里迢迢跑来,就为了吃这碗馄饨?”
女人抬头说道:“我喜欢!”
男人一把拿起桌上的菜单:“你爱吃就吃吧,我饿了一天了,要补补。”他便招手叫服务员过来,一气点了七八个名贵的菜。
女人不急不慢,等男人点完了菜。这才淡淡地对服务员说:“你最好先问问他有没有钱,当心他吃霸王餐。”
没等服务员反应过来,男人就气红了脸:“放屁!老子会吃霸王餐?老子会没钱?”他边说边往怀里摸去,突然“咦”的一声:“我的钱包呢?”他索性站了起来,在身上又是拍又是捏,这一来竟然发现手机也失踪了。男人站着怔了半晌,最后将眼光投向对面的女人。
女人不慌不忙地说道:“迩别瞎忙活了,钱包和手机我昨晚都扔到河里了。”
男人一听,火了:“你疯了!”女人好象没听见一样,继续缓慢的搅拌着碗里的馄饨。男人突然想起什么,拉开随身的旅行包,伸手在里面猛掏起来。
女人冷冷说了句:“别找了,你的手表,还有我的戒指,咱们这次带出来所有值钱的东西,我都扔河里了。我身上还有五块钱,只够买这碗馄饨了!”
男人的脸刷地白了,一屁股坐下来,愤怒的瞪着女人:“你真是疯了,你真是疯了!咱们身上没有钱,那么远的路怎么回去啊?”
女人却一脸平静,不温不火地说:“你急什么?再怎么着,我们还有两条腿,走着走着就到家了。”
男人沉闷的哼了一声。女人继续说道:“二十年前,咱们身上一分钱也没有,不也照样回到家了吗?那时侯的天。比现在还冷呢!”
男人听了这句,不由的瞪直了眼:“你说,你说什么?”女人问:“你真的不记得了?”男人茫然的摇摇头。
女人叹了口气:“看来,这些年身上有了几个钱,迩就真的把什么都忘了。二十年前,咱们第一次出远门做生意,没想到被人骗了个精光,连回家的路费都没了。经过这里的时候,你要了一碗馄饨给我吃,我知道,那时候你身上就剩下五毛钱了……”
男人听到这里,身子一震,打量了四周:“这,这里……”女人说:“对,就是这里,我永远也不会忘记的,那时它还是一间又小又破的馄饨店。”
男人默默地低下头,女人转头对在一旁发愣的服务员道:“姑娘,请给我再拿只空碗来。”
服务员很快拿来了一只空碗,女人捧起面前的馄饨,拨了一大半到空碗里,轻轻推到男人面前:“吃吧,吃完了我们一块走回家!”
男人盯着面前的半碗馄饨,很久才说了句:“我不饿。”女人眼里闪动着泪光,喃喃自语:“二十年前,你也是这么说的!”说完,她盯着碗没有动汤匙,就这样静静地坐着。
男人说:“你怎么还不吃?”女人又哽咽了:“二十年前,你也是这么问我的。我记得我当时回答你。要吃就一块吃,要不吃就都不吃,现在,还是这句话!”
男人默默无语,伸手拿起了汤匙。不知什么原因,拿着汤匙的手抖得厉害,舀了几次,馄饨都掉下来。最后,他终于将一个馄饨送到了嘴里,使劲一吞,整个都吞到了肚子里。当他舀第二个馄饨的时候,眼泪突然“叭嗒`叭嗒”往下掉。
女人见他吃了,脸上露出了笑容,也拿起汤匙开始吃。馄饨一进嘴,眼泪同时滴进了碗里。这对夫妻就这和着眼泪把一碗馄饨分吃完了。
放下汤匙,男人抬头轻声问女人:“饱了么?”
女人摇了摇头。男人很着急,突然他好象想起了什么,弯腰脱下一只皮鞋,拉出鞋垫,手往里面摸,没想到居然摸出了五块钱。他怔了怔,不敢相信地瞪着手里的钱。
女人微笑的说道:“二十年前,你骗我说只有五毛钱了,只能买一碗馄饨,其实呢,你还有五毛钱,就藏在鞋底里。我知道,你是想藏着那五毛钱,等我饿了的时候再拿出来。后来你被逼吃了一半馄饨,知道我一定不饱,就把钱拿出来再买了一碗!”顿了顿,她又说道,“还好你记得自己做过的事,这五块钱,我没白藏!”
男人把钱递给服务员:“给我们再来一碗馄饨。”服务员没有接钱,快步跑开了,不一会,捧回来满满一大碗馄饨。
男人往女人碗里倒了一大半:“吃吧,趁热!”
女人没有动,说:“吃完了,咱们就得走回家了,你可别怪我,我只是想在分手前再和你一起饿一回。苦一回!”
男人一声不吭,低头大口大口吞咽着,连汤带水,吃得干干净净。他放下碗催促女人道:“快吃吧,吃好了我们走回家!”
女人说:“迩放心,我说话算话,回去就签字,钱我一分不要,你和哪个女人好,娶个十个八个,我也不会管你了……”
男人猛地大声喊了起来:“回去我就把那张离婚协议书烧了,还不行吗?”说完,他居然号啕大哭,“我错了,还不行吗?我脑袋抽筋了,还不行吗?”
女人面带笑容,平静地吃完了半碗馄饨,然后对服务员:“姑娘,结帐吧。”
一直在旁观看的老板张先锋猛然惊醒,快步走了过来,挡住了女人的手,却从身上摸出了两张百元大钞递了过去:“既然你门回去就把离婚协议书烧了,为什么还要走路回家呢?”
男人和女人迟疑地看着店老板,店老板微笑道:“咱们都是老熟人了,你门二十年前吃的馄饨,就是我卖的,那馄饨就是我老婆亲手做的!”说罢,他把钱硬塞到男人手中,头也不回地走了……
店老板回到办公室,从抽屉取出那张早已拟好的离婚协议书,怔怔地看了半晌,喃喃自语地说:“看来,我的脑袋也抽筋了……”
分手时想想以前,那个陪你甘苦与共的人,一路走来。其实你们的故事并不短。时间慢慢过去,那些感动却一点一点封存。其实最疼你的人不是那个甜言蜜语哄你开心的人。也许就是在鞋底藏5元钱。在最后的时候把最后一点东西省着给你吃,却说不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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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就像脚上的鞋,只有失去的时候才知道赤脚的滋味,下面这些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几篇短篇都市爱情故事。
一天一个男孩送给他的女朋友一台中文传呼机,温柔地对她说:我以后再也不怕找不到你了。
女孩调皮地说:如果我离开这座城市,你就呼不到我了。男孩得意地摇摇头:我可是办了漫游的,无论你走到哪里我都会呼到你。女孩问他传呼号码,男孩说:这是爱情专线,号码不公开。从此女孩每天都把它带在身边,一刻也不离开。
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女孩只留了一张字条给父母,坐上汽车到邻近的县市玩,但是没有人知道女孩正走向一场灾难……
女孩在城里玩了一天,拖着沉沉的脚步找到了一间带淋浴间的小旅馆。一走进房间,女孩就感到脚下一阵晃动,她急忙扶住一根铁管,心想是错觉吗?
但是当第二次晃动时,女孩知道这不是错觉。跟随第二次的晃动中还带有急促和沉闷的断裂声,女孩的全身开始颤栗,她知道可怕的地震来了。
随着第三第四次的更加猛烈的震动,四周变成无边的黑暗和无边的恐惧。砖块、木板把女孩紧紧的埋了起来。女孩像一只受伤的野兽,拼命地放声嚎叫,拼命地拍打、撕咬浴室的门板。然而一切都是徒劳,女孩无力地蜷缩在阴凉冰冷的地上。
不知过了多久,忽然腰间一阵颤动,是呼叫器在响。
女孩匆匆的摘下它,在黑暗中摸索着机子,即看到了绿色的光芒:林先生约你七点钟到老地方见面。读着这句话,女孩的泪水又一次涌出来,滑过嘴角,咸咸涩涩的。女孩跌坐在地上,把自己缩成一团,眼睛盯着呼机的屏幕。
不知过了多久,女孩睡着了,传呼机再一次在女孩的手中颤动了:林先生问你在哪里,请速回电话。女孩再一次地流下眼泪,我想告诉你我在哪里,但是我办不到啊。
渐渐的女孩平静下来,面对无法挽回的死亡,女孩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
呼机第三次震动:去了你家,看到你留下的字条,请火速回家。女孩的心又开始躁动。
呼机第四次震动:我听到广播,知道你那里发生了地震,相信你此时正拿着呼机读我的话,我们很快会见面的。
似乎有一缕曙光在女孩的眼前闪过。
女孩期待呼机第五次的震动,此时的传呼机成了她生命唯一的寄托。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呼机像一个疲惫的孩子一样睡着了。
终于第五次的震动:车不通,没办法去找你,想尽各种办法,还是无功而返。我相信你不会出事的,你是一个聪明又幸运的女孩。我等待你的归来!
第六次,第七次……女孩在男孩一次又一次的传呼中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恐惧与绝望的时刻,不知不觉已经两天两夜了。
死亡的阴影越来越紧地箍住女孩的全身,仿佛看到自己体内的鲜血和肌肉正被一黑色的巨蛇一口一口贪婪地吞噬。
女孩觉得自己快不行了,连哭泣的力量都没有了,她的思想开始混乱,感觉自己在往下沉。
就在沉到底的时候,呼机第三十八次,也许是第四十八次,五十八次震动起来,那震动象磁铁一样,牢牢地吸住了女孩体内残余的所有能量。
我们什么时候结婚?举行哪些仪式?从现在开始我们先设想一下,日后评选出最佳方案。
结婚,婚礼,实在是太诱人了,女孩陷入了遐想之中。
海底婚礼,像鱼一样自由自在穿梭在海洋世界;
跳伞婚礼,与白云并肩飞在空中。
女孩再一次振作起来,是啊,人生那么美好,有很多美好的事情在等着我呢。
第六十次,第六十一次……男孩一次又一次向女孩传呼;一次又一次给女孩注入生命的活力;一次又一次把女孩的生存信念从崩溃的边缘拉回来。
度过了漫长的四个昼夜,女孩终于获救了。
当她看到男孩惨白的脸,火一样的眼睛,一下子明白了世间最为珍贵的就是爱。
女孩在担架上轻轻地拉着男孩的手,柔柔地说:我是你今生的新娘……
看了短篇都市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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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读汪曾祺的散文好像聆听一位性情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谈话,虽然话语平常,但饶有趣味。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推荐的散文大家汪曾祺散文,供大家欣赏。
在任何情形之下,那座小花园是我们家最亮的地方。虽然它的动人处不是,至少不仅在于这点。
每当家像一个概念一样浮现于我的记忆之上,它的颜色是深沉的。
祖父年轻时建造的几进,是灰青色与褐色的。我自小养育于这种安定与寂寞里。报春花开放在这种背景前是好的。它不至被晒得那么多粉。固然报春花在我们那儿很少见,也许没有,不像昆明。
曾祖留下的则几乎是黑色的,一种类似眼圈上的黑色(不要说它是青的)里面充满了影子。这些影子足以使供在神龛前的花消失。晚间点上灯,我们常觉那些布灰布漆的大柱子一直伸拔到无穷高处。神堂屋里总挂一只鸟笼,我相信即是现在也挂一只的。那只青裆子永远眯着眼假寐(我想它做个哲学家,似乎身子太小了)。只有巳时将尽,它唱一会,洗个澡,抖下一团小雾在伸展到廊内片刻的夕阳光影里。
一下雨,什么颜色都郁起来,屋顶,墙,壁上花纸的图案,甚至鸽子:铁青子,瓦灰,点子,霞白。宝石眼的好处这时才显出来。于是我们,等斑鸠叫单声,在我们那个园里叫。等着一棵榆梅稍经一触,落下碎碎的瓣子,等着重新着色后的草。
我的脸上若有从童年带来的红色,它的来源是那座花园。
我的记忆有菖蒲的味道。然而我们的园里可没有菖蒲呵?它是哪儿来的,是哪些草?这是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但是我此刻把它们没有理由的纠在一起。
“巴根草,绿茵茵,唱个唱,把狗听。”每个小孩子都这么唱过吧。有时甚么也不做,我躺着,用手指绕住它的根,用一种不露锋芒的力量拉,听顽强的根胡一处一处断。这种声音只有拔草的人自己才能听得。当然我嘴里是含着一根草了。草根的甜味和它的似有若无的水红色是一种自然的巧合。
草被压倒了。有时我的头动一动,倒下的草又慢慢站起来。我静静的注视它,很久很久,看它的努力快要成功时,又把头枕上去,嘴里叫一声“嗯”!有时,不在意,怜惜它的苦心,就算了。这种性格呀!那些草有时会吓我一跳的,它在我的耳根伸起腰来了,当我看天上的云。
我的鞋底是滑的,草磨得它发了光。
莫碰臭芝麻,沾惹一身,嗐,难闻死人。沾上身子,不要用手指去拈。用刷子刷。这种籽儿有带钩儿的毛,讨嫌死了。至今我不能忘记它:因为我急于要捉住那个“都溜”(一种蝉,叫的最好听),我举着我的网,蹑手蹑脚,抄近路过去,循它的声音找着时,拍,得了。可是回去,我一身都是那种臭玩意。想想我捉过多少“都溜”!
我觉得虎耳草有一种腥味。
紫苏的叶子上的红色呵,暑假快过去了。
那棵大垂柳上常常有天牛,有时一个、两个的时候更多。它们总像有一桩事情要做,六只脚不停的运动,有时停下来,那动着的便是两根有节的触须了。我们以为天牛触须有一节它就有一岁。捉天牛用手,不是如何困难工作,即使它在树枝上转来转去,你等一个合适地点动手。常把脖子弄累了,但是失望的时候很少。这小小生物完全如一个有教养惜身份的绅士,行动从容不迫,虽有翅膀可从不想到飞;即是飞,也不远。一捉住,它便吱吱扭扭的叫,表示不同意,然而行为依然是温文尔雅的。黑地白斑的天牛最多,也有极瑰丽颜色的。有一种还似乎带点玫瑰香味。天牛的玩法是用线扣在脖子上看它走。令人想起……不说也好。
蟋蟀已经变成大人玩意了。但是大人的兴趣在斗,而我们对于捉蟋蟀的兴趣恐怕要更大些。我看过一本秋虫谱,上面除了苏东坡米南宫,还有许多济颠和尚说的话,都神乎其神的不大好懂。捉到一个蟋蟀,我不能看出它颈子上的细毛是瓦青还是朱砂,它的牙是米牙还是菜牙,但我仍然是那么欢喜。听,,哪里?这儿是的,这儿了!用草掏,手扒,水灌,嚯,蹦出来了。顾不得螺螺藤拉了手,扑,追着扑。有时正在外面玩得很好,忽然想起我的蟋蟀还没喂呐,于是赶紧回家。我每吃一个梨,一段藕,吃石榴吃菱,都要分给它一点。正吃着晚饭,我的蟋蟀叫了。我会举着筷子听半天,听完了对父亲笑笑,得意极了。一捉蟋蟀,那就整个园子都得翻个身。我最怕翻出那种软软的鼻涕虫。可是堂弟有的是办法,撒一点盐,立刻它就化成一摊水了。
有的蝉不会叫,我们称之为哑巴。捉到哑巴比捉到“红娘”更坏。但哑巴也有一种玩法。用两个马齿苋的瓣子套起它的眼睛,那是刚刚合适的,仿佛马齿苋的瓣子天生就为了这种用处才长成那么个小口袋样子,一放手,哑巴就一直向上飞,决不偏斜转弯。
蜻蜓一个个选定地方息下,天就快晚了。有一种通身铁色的蜻蜓,翅膀较窄,称“鬼蜻蜓”。看它款款的飞在墙角花阴,不知甚么道理,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难过。
好些年看不到土蜂了。这种蠢头蠢脑的家伙,我觉得它也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的,有点不配,因此常常愚弄它。土蜂是在泥地上掘洞当作窠的。看它从洞里把个有绒毛的小脑袋钻出来(那神气像个东张西望的近视眼),嗡,飞出去了,我便用一点点湿泥把那个洞封好,在原来的旁边给它重掘一个,等着,一会儿,它拖着肚子回来了,找呀找,找到我掘的那个洞,钻进去,看看,不对,于是在四近大找一气。我会看着它那副急样笑个半天。或者,干脆看它进了洞,用一根树枝塞起来,看它从别处开了洞再出来。好容易,可重见天日了,它老先生于是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神情中似乎是生了一点气,因为到这时已一声不响了。
祖母叫我们不要玩螳螂,说是它吃了土谷蛇的脑子,肚里会生出一种铁线蛇,缠到马脚脚就断,甚么东西一穿就过去了,穿到皮肉里怎么办?
它的眼睛如金甲虫,飞在花丛里五月的夜。
故乡的鸟呵。
我每天醒在鸟声里。我从梦里就听到鸟叫,直到我醒来。我听得出几种极熟悉的叫声,那是每天都叫的,似乎每天都在那个固定的枝头。
有时一只鸟冒冒失失飞进那个花厅里,于是大家赶紧关门,关窗子,吆喝,拍手,用书扔,竹竿打,甚至把自己帽子向空中摔去。可怜的东西这一来完全没了主意,只是横冲直撞的乱飞,碰在玻璃上,弄得一身蜘蛛网,最后大概都是从两椽之间空隙脱走。
园子里时时晒米粉,晒灶饭,晒碗儿糕。怕鸟来吃,都放一片红纸。为了这个警告,鸟儿照例就不来,我有时把红纸拿掉让它们大吃一阵,到觉得它们太不知足时,便大喝一声赶去。
我为一只鸟哭过一次。那是一只麻雀或是癞花。也不知从甚么人处得来的,欢喜的了不得,把父亲不用的细篾笼子挑出一个最好的来给它住,配一个最好的雀碗,在插架上放了一个荸荠,安了两根风藤跳棍,整整忙了一半天。第二天起得格外早,把它挂在紫藤架下。正是花开的时候,我想是那全园最好的地方了。一切弄得妥妥当当后,独自还欣赏了好半天,我上学去了。一放学,急急回来,带着书便去看我的鸟。笼子掉在地下,碎了,雀碗里还有半碗水,“我的鸟,我的鸟呐!”父亲正在给碧桃花接枝,听见我的声音,忙走过来,把笼子拿起来看看,说“你挂得太低了,鸟在大伯的玳瑁猫肚子里了”。哇的一声,我哭了。父亲推着我的头回去,一面说“不害羞,这么大人了”。
有一年,园里忽然来了许多夜哇子。这是一种鹭鹜属的鸟,灰白色,据说它们头上那根毛能破天风。所以有那么一种名,大概是因为它的叫声如此吧。故乡古话说这种鸟常带来幸运。我见它们吃吃喳喳做窠了,我去告诉祖母,祖母去看了看,没有说什么话。我想起它们来了,也有一天会像来了一样又去了的。我尽想,从来处来,从去处去,一路走,一路望着祖母的脸。
园里什么花开了,常常是我第一个发现。祖母的佛堂里那个铜瓶里的花常常是我换新。对于这个孝心的报酬是有需掐花供奉时总让我去,父亲一醒来,一股香气透进帐子,知道桂花开了,他常是坐起来,抽支烟,看着花,很深远的想着甚么。冬天,下雪的冬天,一早上,家里谁也还没有起来,我常去园里摘一些冰心腊梅的朵子,再掺着鲜红的天竺果,用花丝穿成几柄,清水养在白磁碟子里放在妈(我的第一个继母)和二伯母妆台上,再去上学。我穿花时,服伺我的女佣人小莲子,常拿着掸帚在旁边看,她头上也常戴着我的花。
我们那里有这么个风俗,谁拿着掐来的花在街上走,是可以抢的,表姐姐们每带了花回去,必是坐车。她们一来,都得上园里看看,有甚么花开的正好,有时竟是特地为花来的。掐花的自然又是我。我乐于干这项差事。爬在海棠树上,梅树上,碧桃树上,丁香树上,听她们在下面说“这枝,唉,这枝这枝,再过来一点,弯过去的,喏,唉,对了对了!”冒一点险,用一点力,总给办到。有时我也贡献一点意见,以为某枝已经盛开,不两天就全落在台布上了,某枝花虽不多,样子却好。有时我陪花跟她们一道回去,路上看见有人看过这些花一眼,心里非常高兴。碰到熟人同学,路上也会分一点给她们。
想起绣球花,必连带想起一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这是一个小姑姑房中东西。那时候我们在一处玩,从来只叫名字,不叫姑姑。只有时写字条时如此称呼,而且写到这两个字时心里颇有种近于滑稽的感觉。我轻轻揭开门帘,她自己若是不在,我便看到这两样东西了。太阳照进来,令人明白感觉到花在吸着水,仿佛自己真分享到吸水的快乐。我可以坐在她常坐的椅子上,随便找一本书看看,找一张纸写点甚么,或有心无意的画一个枕头花样,把一切再恢复原来样子不留甚么痕迹,又自去了。但她大都能发觉谁来过了。到第二天碰到,必指着手说“还当我不知道呢。你在我绷子上戳了两针,我要拆下重来了!”那自然是吓人的话。那些绣球花,我差不多看见它们一点一点的开,在我看书作事时,它会无声的落两片在花梨木桌上。绣球花可由人工着色。在瓶里加一点颜色,它便会吸到花瓣里。除了大红的之外,别种颜色看上去都极自然。我们常以骗人说是新得的异种。这只是一种游戏,姑姑房里常供的仍是白的。为甚么我把花跟拖鞋画在一起呢?真不可解。——姑姑已经嫁了,听说日子极不如意。绣球快开花了,昆明渐渐暖起来。
花园里旧有一间花房,由一个花匠管理。那个花匠仿佛姓夏。关于他的机伶促狭,和女人方面的恩怨,有些故事常为旧日佣仆谈起,但我只看到他常来要钱,样子十分狼狈,局局促促,躲避人的眼睛,尤其是说他的故事的人的。花匠离去后,花房也跟着改造园内房屋而拆掉了。那时我认识花名极少,只记得黄昏时,夹竹桃特别红,我忽然又害怕起来,急急走回去。
我爱逗弄含羞草。触遍所有叶子,看都合起来了,我自低头看我的书,偷眼瞧它一片片的开张了,再猝然又来一下。他们都说这是不好的,有甚么不好呢。
荷花像是清明栽种。我们吃吃螺蛳,抹抹柳球,便可看佃户把马粪倒在几口大缸里盘上藕秧,再盖上河泥。我们在泥里找蚬子,小虾,觉得这些东西搬了这么一次家,是非常奇怪有趣的事。缸里泥晒干了,便加点水,一次又一次,有一天,紫红色的小觜子冒出来了水面,夏天就来了。赞美第一朵花。荷叶上花拉花响了,母亲便把雨伞寻出来,小莲子会给我送去。
大雨忽然来了。一个青色的闪照在槐树上,我赶紧跑到柴草房里去。那是距我所在处最近的房屋。我爬上堆近屋顶的芦柴上,听水从高处流下来,响极了,訇——,空心的老桑树倒了,葡萄架塌了,我的四近越来越黑了,雨点在我头上乱跳。忽然一转身,墙角两个碧绿的东西在发光!哦,那是我常看见的老猫。老猫又生了一群小猫了。原来它每次生养都在这里。我看它们攒着吃奶,听着雨,雨慢慢小了。
那棵龙爪槐是我一个人的。我熟悉它的一切好处,知道哪个枝子适合哪种姿势。云从树叶间过去。壁虎在葡萄上爬。杏子熟了。何首乌的藤爬上石笋了,石笋那么黑。蜘蛛网上一只苍蝇。蜘蛛呢?花天牛半天吃了一片叶子,这叶子有点甜么,那么嫩。金雀花那儿好热闹,多少蜜蜂!波——,金鱼吐出一个泡,破了,下午我们去捞金鱼虫。香橼花蒂的黄色仿佛有点忧郁,别的花是飘下,香橼花是掉下的,花落在草叶上,草稍微低头又弹起。大伯母掐了枝珠兰戴上,回去了。大伯母的女儿,堂姐姐看金鱼,看见了自己。石榴花开,玉兰花开,祖母来了,“莫掐了,回去看看,瓶里是甚么?”“我下来了,下来扶您。”
槐树种在土山上,坐在树上可看见隔壁佛院。看不见房子,看到的是关着的那两扇门,关在门外的一片田园。门里是甚么岁月呢?钟鼓整日敲,那么悠徐,那么单调,门开时,小尼姑来抱一捆草,打两桶水,随即又关上了。水东东的滴回井里。那边有人看我,我忙把书放在眼前。
家里宴客,晚上小方厅和花厅有人吃酒打牌(我记得有个人吹得极好的笛子)。灯光照到花上,树上,令人极欢喜也十分忧郁。点一个纱灯,从家里到园里,又从园里到家里,我一晚上总不知走了无数趟。有亲戚来去,多是我照路,说哪里高,哪里低,哪里上阶,哪里下坎。若是姑妈舅母,则多是扶着我肩膀走。人影人声都如在梦中。但这样的时候并不多。平日夜晚园子是锁上的。
小时候胆小害怕,黑的,树影风声,令人却步。而且相信园里有个“白胡子老头子”,一个土地花神,晚上会出来,在那个土山后面,花树下,冉冉的转圈子,见人也不避让。
有一年夏天,我已经像个大人了,天气郁闷,心上另外又有一点小事使我睡不着,半夜到园里去。一进门,我就停住了。我看见一个火星。咳嗽一声,招我前去,原来是我的父亲。他也正因为睡不着觉在园中徘徊。他让我抽一支烟(我刚会抽烟),我搬了一张藤椅坐下,我们一直没有说话。那一次,我感觉我跟父亲靠得近极了。
四月二日。月光清极。夜气大凉。似乎该再写一段作为收尾,但又似无须了。便这样吧,日后再说。逝者如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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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中国现代作家,原籍河北省唐山市,原名张煐。不少度过张爱玲书的读者都深深被其塑造的角色所吸引。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分享给大家的500字随笔张爱玲作品,希望大家喜欢。
最先熟悉张爱玲的是她的小说,那种美丽、细腻的笔触,留给我深刻的印象,这次得以读《张爱玲作品精选》,一览张爱玲散文的风采。
《张爱玲作品精选》分为“女性风景”、“杂感随笔”、“童言无忌”三部分。
“女性风景”我最难忘的是那篇叫《爱》的文字: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语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极短极短的篇幅,全文无一个“爱”字,即又详尽地写了一个女孩一生之爱,回味无穷。
“杂感随笔”中收集了张爱玲生活中的所见所闻,有对写作、画、电影、中国的宗教以及对自己的文章的所感所想。
“多事的东风,又冉冉地来到人间,桃花支不住红艳的酡颜,而醉依在封姨的臂弯里,柳丝趁着风力,俯了腰肢,搔着行人的头发,成团的柳絮,好像春神下坠下来的一朵朵轻云,结了队儿,模仿着二月间漫天六出轻清的雪,飞入了处处帘栊。细草芊芊的绿茵上,沾濡了清明的酒气,遗下游人屐痕车迹。一切都兴历到了极点,大概有些狂乱了吧——在这缤纷繁华且目不暇接的春天!”
张爱玲先向我们展示了一幅悠美曼妙的春之画卷,继而笔锋一转:“像人类,青春如流水一般长逝之后,数十载风雨绵绵的灰色生活又将怎样度过?”对于“黄卷青灯,美人迟暮,千古一辙”的无柰,即使心里“千回百转”,也只能任泪滴下。
———这就是张爱玲的《迟暮》。#p#副标题#e#
《造人》我倒读出张爱玲是节育主义者,主张优生优育,甚至不育。《雨伞下》是一个寓言故事。《论写作》指出职业文人的通病“无病呻吟”。《谈看书后记》在书中页数较多,我倒当故事来读。《丈人的心》确是法国小说读后感。
“童言无忌”中的《心愿》、《天才梦》都与张爱玲小时候有关。《道路以目》我以为是用眼晴看道路,对每天走的道路不要视而不见,对熟悉的风景不要视而不见。《银宫就学记》是电影《新生》、《渔家女》的观后感。
《童言无忌》用张爱玲的话说,是“说说自己的事”。张爱玲在《童言无忌》中写到自己的穿、吃、钱、弟弟,有一种真实与坦然。在文中,张爱玲坦言自己是拜金主义者:“对于我,钱就是钱,可以买到各种我所要的东西”,但其实张爱玲对钱还是很洒脱的:“钱太多了,就用不着考虑了;完全没有钱,也用不着考虑了。”这与那些钱多也算计,钱少也算计的人是多么的不同。
读着《张爱玲作品精选》,感叹作者文笔独到魅力的同时,也捕捉到作者对生活所感所想,对美的张扬,对不甚彻底的道德观念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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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是春天的风,让枯木发出绿芽;朋友是夏天的雨,滋润干枯的心田;朋友秋天的果,丰盈生命的过程,朋友是冬天的暖阳,温暖心头的寒凉.......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朋友 情感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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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不止是爱情,还有一份责任存在着,下面这些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几篇感动的情感故事。
那只淡黄色的流浪狗是她在路边捡回来的。在这之前,她已经买了半个月狗粮喂它,如果不是遇到狠心的人追着小狗满街跑,她是下不了决心将它带回家的。他不喜欢狗。刚恋爱那会儿,她养了一只白色的比熊犬,很漂亮,可他见到小狗就躲得远远的。他说,把狗牵走,我对狗毛过敏。
可她遇到这只流浪狗,它在小区门口流浪了半个月,身上的毛掉了好几块,乍一看根本分不清品种。也有好心人喂它食物,但都是一些廉价的饼干和火腿,它只有在饿得不行的时候,随意吃几口。她想,这小家伙一定是被前主人娇生惯养的,她去宠物店扛回整袋的狗粮,又给它买了进口火腿。
买狗粮的事情到底被他知道了,他让她买菜做饭,去了两个小时还没有回,电话也不接。他饿着肚子,满脸怨气地寻找她,却在小区门口见到她在喂狗。她竟然为了一只狗而不顾他的温饱。他气愤地踢翻了小狗面前的盆子,意识到自己被袭击了,流浪狗突然就跳了起来,朝他扑过去。
并没有受伤,但他死活要去医院做全身检查,因为不知道这只流浪狗身上带了什么细菌。从医院回家的路上,他一路咒骂那只该死的流浪狗,最好是被人毒死,要不被车撞死。接着,又警告她,再也不许去管那只狗。
所以,当她要把小狗接回来时,他坚决不同意,她低声下气地保证小狗不会咬他。他依旧不松口。显然,那只流浪的小狗已经成了他的生死仇人,不但咬他,还想拆散他和她,他怎么可能同意。可他没有想到,她会为了这只狗和他分手。她说,如果不同意狗狗住进来,她就带着小狗去租房子。
到底还是爱她的,他终于同意了。但小狗的活动范围只能在阳台上,如果有越池坚决要送走。她同意了,还满心欢喜地写上了保证书。
小狗入侵之后,他越发觉得自己的地位受到威胁,她下班回家不再第一时间给他做饭,而是伺候那只又瘦又丑的小狗。当然,最让他愤怒的是小狗对他的敌视,每次见到他都狂叫,他不能当着她的面生气,只好背着她,给小狗颜色,踢它一脚,或是将它的狗粮抢走倒进马桶里。
再一次发生冲突,是因为那只狗把他的CK短裤叼进了狗窝。他所有的怨气在那一瞬间集体爆发了,拎起小狗正要朝地上摔时,她回来了。
她像发了疯似的从他手上抢下小狗,紧紧地抱在怀里,过了很久,才说,我们分手吧!
他不相信她会为了一只狗和他分手。他们在一起三年了,虽然这些年一直是他在照顾她,但在他面前,她没有一点儿自由。她想换工作,他说,女孩子在环境单纯的公司比较好,于是她一直守着他介绍的那份只有一千五百块的文员工作。她想报名读研究生,他说,女孩子读那么多书有什么用,最终还不是要嫁人的。这些年,她就像一只被他养在花园别墅里的小狗,他用霸道而又自私的爱情养着她,让她衣食无忧,但也失去了自由。无数次,她都想跳出这座花园别墅,却又舍不得他对她的好。直到这只流浪小狗的出现,她才明白,她不过是他爱情里的一只流浪狗,如果哪天他不爱她了,他会像小狗的前主人一样毫不犹豫地抛弃她。
她不要做他的流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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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故事,在民间文学中占有突出的地位。但由于种种原因,学术界对它的研究还不够深入,下面这些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几篇短篇感人情感故事。
小淙慢慢地在街上走,天很冷,很黑,出门的时侯没戴手套,她把手插在外套的兜里,不时的抽出来放在脸上哈气暖和一下。
从11路车站到家,这段路不长,小淙却出神的走了很久,全然没有了刚才送他时的轻快脚步。那会儿他俩刚从小淙家出来手挽着手冻的一蹦一跳地去赶末班车,他回学校,她去送他。
她很喜欢这样,轻轻的挨着他走,手在他的手中被一点点捂热,听他讲一些稀奇古怪的话或是一大堆哲理,然后随心所欲地瞎说一通去把它搅乱。在他面前,她就象一个长不大的孩子,什么事都要他督促,总是他对她说:“唉!你总得看看书了吧,要考试了!”或者是“我跟你说的话你都记住了吗?记住了就要去做。”她总是哼哼哈哈答应着,本来嘛,他的道理的确都是对的。
他们已经认识九年了,中学的同学,大学又是面对面,只是他的那所在全国很着名,而她的则一般。“他很聪明,是她所认识的人中最聪明的一个”她总这么固执地认为。虽然她也知道这也许不太客观,但她偏就这样。九年以前他刚到她们班的时候,她对他没有什么印象,只是排队做操时发现站在前排的他穿的那件鲜红的运动衣在队伍里格外刺目,“他怎么这样啊。”她想。直到升入高中,她和他成了同桌,他们才熟悉起来。那时她刚离开一个天天吵架摔文具盒的调皮男生,相比之下他显得温厚宽容。每天早上来了会主动擦桌子,会在她需要借尺子像皮还没张口时及时给她递过来,会在她趴桌上看书胳膊超过了界河时悄悄往自己那边缩一缩而不是粗暴的撞回去,当然他也会把每天令她头痛的物理化学作业很快做完呈上供她“参考”,会在上课时喋喋不休地同她说话,以致在下课后她有那么多不懂的问题要问他。一次开家长会,班主任对他的家长说:“他课堂纪律不好,好动,老爱和同桌及前后讲话”。她的父母问到她的表现,班主任则说:“她很守纪律,上课从不讲话”。他百思不得其解,对她说:“奇怪,难道我每天都在自言自语?”就这样快乐的时光很快就过去,高二的国庆联欢会后,班里宣布了新的座位名单,他的同桌换成了她的好朋友,而她的同桌是一个玩皮任性的浑小子。当时她的眼圈红了,很难受,心里反复盘旋着《恋曲1990》里的几句歌词,“人生难得再一次寻觅……”这种伤心因为她发现他对他的新同桌有过之而无不及地好而持续了好久。
转眼到了高三,他留在原班她去了文科班。再后来他升入了这所全国着名的高等学府,第二年,她终究没能上成她最想上的广播学院阴差阳错考到他对面的那个大学。这可能跟缘分有点关系,小淙边走边想。
快到家了,小淙收住了那些纷纷扬扬的思绪,换了一个灿烂的表情掏出钥匙开门。客厅的灯温暖而舒适,爸爸妈妈看到小淙回来迎上去怜爱的说:“多冷啊,去了这么久,也不戴帽子。”她孩子气地撒娇:“车多不好等啊,我已经是最快速度了。”小淙的情绪有些异样,其实每次和他告别后都有点失落,只是今天尤为严重罢了。她很想回自己的房间一个人呆着,又怕爸妈察觉自己不大对头,便坐在客厅同他们一起看电视。“你们也真是的,同学来了,老是问人家妈妈是哪儿的人爸爸是哪儿的人,妈妈的妈妈是哪儿的人爸爸的爸爸是哪儿的人,我记得你们都问过了,怎么老这样啊,烦不烦那!”“那我们能跟人家说什么呀,我们又不知道你们这么大的人关心什么。”其实爸妈挺喜欢他的,小淙想,这主要都是她平日里那些溢美之词的功劳。
小淙掩上房门,来到电脑前,今天他在这里为她忙了一天,想象着鼠标,键盘,椅子上还有他的余温,她竟舍不得碰它们。也不知道今天为什么会如此伤感,就跟决别似的。
或许是因为他说他每天一个人在学校里常觉的很孤独,或许是她想到了茫茫无法预知的未来。
她念大四,他正在读研。她毕业后很可能参军到南方,他的既定目标是出国留学,她担心命运注定他们会走上两条完全不同的道路。留学也是她的梦想,可是对一个文科生来讲,这个梦想太渺茫了,她没有理由放弃眼前很好的参军机会。更何况她也向往军营生活向往南方。但是她舍不得他。别的的同学都是两个人来自不同的省份不同的城市到了毕业分配时削尖了脑袋往一个城市挤,而她和他呢,从小生长在这座美丽的城市,又都在本市读大学,却将相隔万里。有什么办法呢?他们都太年轻了,一切还没有起步,根本没有能力去许诺未来,这个世界很大,还有那么多的梦想要去实现。她由衷地希望他可以做成所有自己想做的事,无论哪一天,无论他在做什么,她都会一如既往地支持他。但是想到快要到来的分别,她从心底感到一丝寒冷。
他长的并不英俊,但高大而结实,给人一种很强的信任感,在一帮同学中总是不自觉的就成了领袖人物,遇到夜晚护送女同学回家呀为大家冲洗照片呀修自行车呀拎包之类的事,他总能本着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精神,全包了。因此总有人念他的小恩小惠对他感恩戴德,尤以女生居多。所以偶尔会引起同宿舍哥们儿的不满:“嘿,怎么女的总找你啊!”。
一次在高中同学的聚会上,小淙和几个女同学围在一起叽叽喳喳的评论班里的男生。一个女孩说,“越往上念发现男生越不怎么样,到不如咱们中学同学棒”。“那就肥水不留外人田,赶快动手吧”大伙纷纷凑热闹。最后经过大家一致推举,排出了一二三四,最优秀的竟是他。根据近水楼台先得月的道理,决定由小淙追他,小淙心里偷偷乐了:已经用不着了。
小淙静静的在电脑前坐着,对他的思念弥漫到空气中无处不在。她无法适应一个人的这种空荡荡的感觉。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自己变得这么多愁善感。是不是对他有点过于依赖了呢?往日不管有了什么大小事总要去从他那儿寻求一些支持和安慰。跟爸爸吵架啦,考试没考好啦,喜欢谁啦讨厌谁啦,连从中学到大学有哪个男孩子给她写了情书,她都要同他商量商量。唉,今后要是隔了千里万里,打电话多贵呀。
小淙打开电脑,先到他的主页上溜达了一圈。无意间点击到发件箱里曾发给他的一封花里胡哨的信,是约他去看《甜蜜蜜》。她总爱让他陪他去看这类女孩子钟爱的文艺片,虽说是随叫随到,却不知他有没有如坐针毡。他每天在学校的生活好象一只定了时的闹钟,严谨而有序,用他自己的话说是一个僧侣或是一头驴子。他们虽离的挺近却不常常见面,偶而他来找她上自习,她去找他看电影,他忙,她闲。他们有时也会在学校门口的超市前靠着他那辆破自行车聊天,虽然不全是冬天,她却记得自己老是冻得一跳一跳,缩手缩脚。一次,靠着靠着一不小心两个人就同车子一起仰过去了,摔了个四脚朝天。日子就这样一天天漫不经心地过着,在你还没来的及仔细品味它的甘甜的时候,它已从你的身旁悄然逝去。你无法挽留过去,无法预知将来,所拥有的唯有现在。
电话铃响了,妈妈推门而入,“小淙,电话!”小淙回过神来,奔向客厅。电话那端传来他浑厚的男中音;“小淙,我在你楼下,不放心你一个人回来就一直跟着。”天哪,这怎么可能!放下电话的那一刹那,小淙眼睛一亮,忽然对未来充满了信心,是啊,天天都可能有奇迹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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