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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读书使人明智,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读后感的文章,希望您喜欢阅读:
在我看来,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感觉,一种亲切的感觉。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或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是让人很生涩的。但我相信,鲁迅在那个时候,一定是用世俗的语言在讲一个世俗的故事,在告诉世人,人是怎么变成鬼的。
首先说到闰土,闰土作为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中国农民的代表。闰土是个好同志,他从不觉得世间有多黑暗,他只是觉得是上天要让他去种田、去受难。所以他要拜神,他和许多农民一样,信天胜过信自己。就连造反也要有个人来说“此乃天意”。黄巾军、白莲教、天地会,这些起义军无不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闰土同志的少年多美好!抓鸟、看西瓜、拾贝壳,很美好的生活。但长大以后的闰土呢?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就像一口破锅。所幸他没有像祥子一样把破锅给摔了。这又是怎样不幸!从少年英姿到中年怯懦。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人到底要受多少罪,才能从一个活人变成一块走肉?这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了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是怎样的悲剧?千年封建,镇压了中国农民的反抗与信仰。拜神!?拜神又有何用?!殊不知天道即人道,天意即人心?压在闰土们头上的山正是他们的麻木。倘若人人反抗,闰土又怎会成为一个悲剧?
而杨二嫂则不是悲剧了,她的生活无疑是场喜剧了。她无疑是《故乡》中最有喜感的一个人物了。无论是语言、动作还是经历都像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电视剧中的反面角色。不但令人反感还令人可笑。第一次读 “阿呀阿呀……”的时候,差点笑翻。鲁迅这货绝对不是人民艺术家,起码余秋雨、巴金、冰心这些艺术家们绝不会用这样的笔调,用个“哼哼”就已经翻了天,他们绝不让这样的“阿呀阿呀”进入他们的生活。他们甚至要对鲁迅竖起人民艺术的中指。让我怎么说呢?他们把鲁迅的东西割掉了,我相信鲁迅一定不会认为自己的东西仅仅只有《故乡》那么长。而杨二嫂作为鲁迅“冷酷形象”的一大败笔,她绝不是只是一个笑话,她还是个符号,代表了无数市井小民。或许她唯利是图造谣生事,但在文中鲁迅并没有呵斥她,也没有对她说:“杨二嫂,你不能这样,你要讲八荣八耻,你要五讲四美……。”为什么?或许在鲁迅看来,市井小民就是如此,不杀人放火,不陷害他人。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攮攮皆为利往。我们不可能让每一个人都成为圣。贪点小便宜,嚼点小舌头,又何妨?这才是真正的世俗。因此杨二嫂会一直存在,对于这种人,不理即是,又何必批判?
而《故乡》中最大的悲剧,莫过于失去故乡这个美好地方的“我”。其实故乡没变,变得只是“我”心中的一些观念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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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往事已经葬在流年的路上,那就让生命快乐地开始全新的旅程。也许放弃会有些心疼,春水远去的时候,心或许还在春日里徜徉与徘徊,坚强的转身并非就是决绝,那是生命的延伸,新生活的开始。下面小编给大家推荐的是关于爱情的文章,欢迎大家进行阅读,更多的优秀文章尽在读文网。
又是一个寂静的夜晚,窗外很黑,只有路灯星星点点照亮行人的路。屋内的灯很亮,亮光让房内没有阴影。一个人静静地坐在电脑前,面对着空白的文档,总想敲击一下键盘,将思绪留下,可一行行文字敲成了又删去了,删了又敲,却始终没有捋出一缕思绪,让心灵得到荡涤。
往事已经葬在流年的路上,那就让生命快乐地开始全新的旅程。也许放弃会有些心疼,春水远去的时候,心或许还在春日里徜徉与徘徊,坚强的转身并非就是决绝,那是生命的延伸,新生活的开始。没有昨天何来今日,又如何走向明天。指尖划过的岁月是如此的短暂,又何必让春花秋水伤了自己的情怀。一个季节是上一个季节的终点,也是下一个季节的起点,就让生命平淡地走过春夏秋冬。
脚印深深浅浅留在流年的路上,文字零零碎碎写在心路上,那就让这些零散的文字,成为一朵朵心花荡漾在心海,让快乐装点生命的旅程。孤寂的倩影,斑驳的古迹,凋零的红叶,光秃的树杈都是阳光般的诗情。一个人的旅途,虽然寂寞,却总能欣赏到独特的风景,总能踩出一条通向远方的路。
既然选择了远方就不要放弃,只要脚不停地走,总会有到达的时候。纵然路上有许多迷人的风景,但千万不要停下你前行的脚,因为你的风景在远方。往事无论多么的精彩,多么让人留恋,却总是随着念念如许的情结随风而逝。过往的时光,就是一卷写满往事的破损的旧书。而人生,犹如一幅浓装淡抹粉相宜的画卷。今日的远方,也许明天就会成为往日的旧景。生命就是在一次次确立远方的时候,实现人生阶梯的递增。人生这卷画,就这样被涂抹完成;人生这部书,就这样一点点丰富。
冬季是修炼的季节,是酝酿的季节,冷峻和凝重背后藏着春。晶莹的冰棱里,藏着多彩的世界。多少生命在白雪里历练,就为了一季的灿烂,一季的放歌。
我们憧憬远方,为了这一憧憬,我们总是努力地将脚向前迈进。远方的风景究竟是什么样景象,在生命里也只是一个蓝图。只有脚在一步步前行的时候,面对真实的世界,心一点点地勾勒成形。不要总把一处风景永远地镌刻在灵魂的深处,要知道岁月才是最好的画家,他总是在不停地将你眼中的风景一点点地风化时,又一点点地增加风景的色彩。
心路是平仄仄平,人生总是坎坎坷坷,通向远方的路也同样不会平坦。困难挡在路上的时候,坎坷立在脚下的时候,风雨降临头上的时候,请挺直你的脊梁。铮铮人生,不屈的是灵魂。当小草在被践踏的时候,它在心底就开始坚强。退进土壤,是为了再次重生。走在远行的路上,生命总是在承受着负荷的时候,学会了坚强;总是要在经历风雨后,开始成熟。用脚丈量着远方的路程,用心书写人生,白首方不悔。今夜书写点点墨迹,来陶冶净化心灵哀伤。
万千凡音每日伴随着晨阳抛洒,最动人的总是红尘之音。有谁不期望,石烂海枯、地老天荒的爱情,一生的期待就为了一世的厮守。蝴蝶恋花,蜜蜂采花,就为了完成心灵的追求。明知道会有风雨将展开的羽翼粘湿,也依然要谱写一曲爱的恋曲。纵然会有黄昏落日之时,冷清地离场,也依然要挣扎着完成生命的精彩旅程。
早就说过,转身不一定就是决绝,距离才会产生美,他日相遇定会更加精彩与灿烂。铃铛响起的时候,不一定就是快乐,也许死亡正在唱着歌走来。生活面前冷峻的面庞,怀揣的若是一颗火热的心,就能一点点将人间温暖聚集,然后又温暖人生的路。所以,生命面对一切都应该从容与淡定。
善待人生路上的每一次相逢,珍藏每一缕来自不同方向的阳光。一双手伸过来,就是温暖;一把伞撑开来,就能撑出一片晴天。只要我们的心里装着阳光,黑夜再暗,我们也能走向黎明。人生难免有伤心的时候,眼泪可以模糊眼睛。只是希望流出了眼泪,澄澈了心。
长夜漫漫,为何要让寒星被声声的叹息湿润。流星划过的时候,有多少惊奇目光正为之雀跃欢呼。可又有谁明了,眨眼的精彩那是多少回碰触才绽出的智慧火花。唯美的诗篇,是心灵霎那间的感动。然感动的心灵成了诗,那是岁月在生命里的沉淀。曾经再多的精彩,也只是藏在人生这本长卷中的书签,还会有谁去翻阅。
依窗而望,梦想还在远方,期待还在心里。日子绿了叶,开了花,枯了草,飘了雪,憧憬依然还在。我轻敲键盘,让从眼里流进心里的汩汩深情填补那空白的文档。夜幕来临,鸟归巢,远方依然在等待着我去跋涉。
既然离别是为了相聚,我们为何就不能洒脱的。清寒的衣袖,将幽怨抖落,藏一缕阳光温暖前方的路。滴下的泪,就让它洗尽心灵的尘埃,湿润脚下的土,让希望的种在心灵上发芽。
秋风用柔情将枫树叶烤红,捡一片红叶藏在怀中就是为了把秋珍藏。听秋和旧岁告别,我已然站在冬的起点;听心灵与喧嚣告别,我看到一条寂寞的心路在延伸。不要把昨日憧憬的梦,葬在来时的路上,相信远方一定会有梦想的风景。秋枝稀疏,鸟巢裸露,那是一首诗,那是远行人的暖。
宁静方能致远,生命只有在静静地走一条路,方能听到来自心灵的语言,遥望到云彩后面的光芒,发现地壳下面汹涌着温暖的泉水。立在闪烁的霓虹灯里,生命只有迷茫与惆怅。不要再去捕捉虚无缥缈的海市城楼,用心去赏那些坚实的脚印,生命就一定能做到坦然。
让风送走人生中的哀怨,让叮咚的泉水吟唱你内心的歌。昨日的精彩与忧伤就让它成为谱写人生之歌的一个音符,因为命运交响曲还将继续。向忧愁欢笑,向坎坷致敬,为欢乐爽快的微风赞美。有思念就会有回音,有泪水就会有感动,有阳光就会有温暖,你还担心什么呢?
今夜我静坐在时光的一角,将旧岁酿成一杯浓酒,喝下沉睡。四面的白墙隔断不了我的目光。我的目光穿透夜幕看到了心的远方,我的耳朵在静听着心灵的回音。不去望眼欲穿,独守身边的静好,轻捂着素琴,吟唱生命的恋歌,把叹息酝酿成坚实的脚步,把冷清斟酌成意韵的诗行。我用凌乱的文字祭奠已逝的岁月,燃起岁首之火,温暖天地,也将旧岁的哀怨在惜字楼前,燃成纸灰散去。
明天不管前方是否有坎坷与泥泞,只管日夜兼程。心能到达的地方,有意志,脚步也一定能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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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虽然我们之间有实际距离,但我相信距离不再是距离的时候,就是我们拥抱的时候。虽然平时我们可能联系不是太多,但对你们的思念从未断过弦。下面小编给大家推荐的是关于友情的文章,欢迎大家进行阅读学习,更多的优秀文章尽在读文网。
亲爱的,现在距离你的生日过去还有一个小时,明天你就要开始19岁的人生,在这里,我要告诉你很多很多我不曾与你说的事情。
还记得我第一次见你,你很安静的坐在我旁边,画完了老师布置的作业。虽然你只是初学,但是你非常努力,我走过去和你说你画的梨子很漂亮,要是我第一次画肯定画不出来。你微微对我笑了笑,又继续画。当时的我,并不知道,眼前的这个这么努力的你,会成为我生命中很重要的朋友。
后来,我们逐渐开启了话题,你也不再是那样小声的对我们说话,我们从刚开始的不熟悉到后来渐渐路上打招呼。你当时肯定也不知道,我们这些人都在讨论,你是怎样的努力,你以后肯定可以考上很好的大学。
高三到来的时候,我们出去集训的时候,真的很辛苦,不知道为什么,我和你变成了好朋友。不得不说,你是一个好姑娘。
谢谢你在我晚上饿的时候给我红薯干。
谢谢你在我害怕寝室闹鬼的时候陪我上寝室拿火腿肠。
谢谢你在我校考的时候看着我进考场对我说加油。
谢谢你在寒冷的冬天给我你的暖手宝。
谢谢你给我买的咖啡。
谢谢你和我一起分享我们的孤单心事。
谢谢你来到我的生命。
高考以后,你去了远方,我留守本地。你留给我那一年高考暑假后的背影,之后就再不曾见过你。你在朋友圈里的一切,我们相互的通话记录,都是我们在大学里的联系,你很少和我提起你的学校事务繁忙,你却总是喜欢问我最近过的好不好。
我知道你喜欢笑着说话,眼神却总是悠长黯淡。
我知道你有孤单心事,喜欢以笑来掩饰。
我知道你怀念从前,但你努力过的比从前更快乐。
我知道你不再似以前不喜装扮,因为你精致而勇敢。
亲爱的姑娘,保持你的自信和骄傲,在那个对的人到来之前,积极勇敢,乐观向上。
上帝作证,我们都是好姑娘。
上帝保佑,我的好姑娘,身在远方,勇敢坚强。
生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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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着明亮远方》这本书真是不错,希望大家都看看,我们的远方都是明亮的!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向着明亮远方读后感600字,供大家参阅!
《向着明亮远方》,这个令人引发无限遐想的题目吸引了我。这本书写的是什么,我很想知道。于是我满怀期待的打开了这本书。
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成绩平平的女孩沈楠,自从她进入了小学毕业班,就觉得生活变了样。她和好朋友渐行渐远,并感觉大家好像开始变得神秘起来,都有了自己不愿意说的秘密,动不动就说“一辈子要在一起的日子”的日子好像已经随风而去。她和妈妈的相处也不像以往那么愉快。
因为上了毕业班,喜欢书法、舞蹈的沈楠不得不放弃自己的爱好,去参加各种学科的辅导班和比赛。这一年里失败、挫折和眼泪伴随着沈楠的成长。最后,沈楠迎来了她自己最后一次小升初的毕业考试。
合上这本书,我想到了许许多多。这本书最后写道——
那些以为走不出来的低谷和绝望,或许只是一时的灰暗和阴霾。
你还有万水千山要走。
你要做的,就是继续前行,相信远方。
是的,生活是这样,学习是这样,都好比一场障碍赛,途中有许多障碍物,如果你害怕了,退宿了,那么你就止步不前了,但是你若要大胆的跨过去,第一次没跨过去就第二次,第二次没跨过去就第三次,不管怎样一定会跨过它,跨过去就代表又前进了一步。
读完这本书,我悟出了一个道理:坚持不一定成功,但放弃一定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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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感悟:故乡,对每个人来说都有不一样的情感。下面,跟读文网小编一起来感受文章中的浓浓乡情吧!
少时,初次离乡,内心最大的不舍是玩伴们一张张盈盈的笑脸,还有巷子口破旧的老井、外婆的瓦房和房后那颗孤独的老树。
其实,童年的日子并不是很单调,伴着成长的还有春天里漫山遍野的黄花以及小街两侧榆槐枝上一串串嫩绿的榆钱儿;夏季里翠湖畔鹅黄的滩涂和细砂里偶尔钻出来的肉虫;秋天里瓜果飘香的田头以及冬日里深彻莹绿的湖冰。
记得席慕蓉曾经说过,“在人长长的一生中,欢乐总是乍现就凋落,走的最急的都是最美的时光”,转眼高中毕业,很快就要离开这座城市了,此时方知这座小城给了我太多的记忆,当我告别后的一刹那,一种感觉瞬间被唤醒,齐齐地奔涌而来并袭上心头,让我一下子有了痛惜的心念,那是一种从未有过的内心的酸楚和不舍,它浮现在心头时伴着的是一幅幅清晰明澈的画面和足可响彻一生的画外音。
有时,离别让人心到痛极而无以名状,无论是人尽天缘之生死永隔,抑或是一去经年之相聚无期,多是人生不可承受之重。也许是少年懵懂,黯然魂丧后依稀地醒来,即不为眼前逐渐模糊而褪色的乡情痴恋不已,更不会索然间低眉饮泣,恍惚之间这一程即将开始的山高水阔的辛苦跋涉倒像是必定要走脱的光景,故而,憧憬终究冲淡了惆怅与忧伤。
走过多年,不知起于何时,思念的枝蔓开始悄悄地爬上了心头。或许是眼角渐生的纹,还是日渐凋敝的乡音,亦或是梦里唤出的儿时的乳名?
据说,当一个人有了怀旧情结的时候,他正朝着自己的影子走去。归寻他渴望留存却又在慢慢逝去的东西,延展记忆中曾经流离的碎片,在思念的角落努力地把它拼成难忘的童年,于是,仿佛在人生的中道却觅得了初始的灵感。这或曾是许多人不愿承认的一个事实,栖居一方水土日久,骨子里便浸满了乡风俚语的濡染之味,那些融入血脉的故土情怀随着年轮的增长亦愈加丰满,占据你心灵的高地,让你难迁眷顾。当你落寞不堪之时,这样一种情怀就会演变成为一种追溯,与世间繁华、功利无关,因为那些虚无的东西只能魅惑你的眼而不能真正赢得你的心,你在地上留下的那串脚印越长,你内心不断蔓延的思念就越久,乡情真的好像一坛陈年的酒,年代愈是久远,其醇香愈是深厚而绵长。
记得,那一个初春来临的料峭时节,没有春风和春雨,天低云暗,京畿四处雾霾弥漫,深锁天空而至数日不飞。隔窗凝望,只见窗外白日曛黄,不免一片乡愁长笼心头。抚膺自问,缘何而自怜呢?人有时会随着气象的征候放任心情,恣意于一钵心境之间,却于阅尽红尘万卷之后止步于去国怀乡的路口,深究其竟,想必乃是人性当中根深蒂固的故园之情以及对这种情怀的一种归属。若人的一生比同一季的话,那么这种归属感形同是一种候鸟的迁徙,是一种回溯浮生的本能。人生恰如一场惊梦,醒来便知此前的把握而今看来不过是昙花一现,烟花宿醉而已,纵然遍览万卷书藏,读罢又成寂寞,诗酒皆冷,惟有一抹乡情永在,时常嫣红,一如丹枫雨露一般。
也曾于青葱年华吟一阕逍遥瘦词,享临江上清风,闲看山间明月,以为从此可以放浪形骸。借一纸红笺小字驱逐落寞,凭一盏酾热的清酒了却一季心寒,任晓风残月,淡花天影,无处不是温柔富贵的所在。可是若此又当何如呢?惊醒便是梦断,那些与我宿醉的身影渐渐远遁而去,耳畔空留一曲骊歌回荡。
天不老,人已老,翰墨亦老,就像陶潜公诗言:“云无心以出岫,鸟倦飞而知还。”想着有一天若能行走于故乡,哪怕不辨经纬,也能索见落去的夕阳,踩着参差的树影上落着的枯叶便可“吱吱”地找回家道。或许,秋天本就是思乡的季节,那些春绿秋黄的花事,让你忍看风霜尽染淡月,榆槐老去青绿,白杨的干枝在朔风中“呜呜”作响,只有苍松挺拔如初。恍然之间秋绪忽起,不禁低唱那首青衫老歌:天边飘过故乡的云,它不停地向我召唤,当身边的微风轻轻吹起,有个声音在对我呼唤,归来吧,归来哟,浪迹天涯的游子,归来吧,归来哟,别再四处漂泊……
风烟散尽了,点点梨花飘零,滴滴皆是沧海。细数桑田,数度繁华离落。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何必锱铢必较呢。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那曾朝也惶惑,暮亦悸动,终日啜声消沉的劳什子模样早已从内心脱去,换上一篇写满情节的字,氤氲成一首飨慰青春的夜曲和唱不到尽头的咏叹调,把过往也融入曲调,让沧浪人生据此风生水起,这更是一种乡情的寄托和思念的味道,诠释出与岁月的默契和时光的约定,成为人性教化的信条。
“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
乡情,流年中开得最迟的花,却是分外的娇艳,因为,它是用思念和时光孕育的,散发着童真的气息,笃定了它历久弥新的品质。乡情,有时更像是一颗参天的大树,虽然枝叶伸向了天空,可是根却深握土壤。原乡人,四海漂泊的游子,喧叙叶对根的情意,让流年似水浸润一带乡情,让思念不再成为呼吸的痛,那一刻,我不惧孤旅;那一年,我在归途。
静静地把乡情小心地珍藏,因为它来得已久,来得不易,关联了一生起起伏伏的无数个充满幻化迷离的瞬间,不用笔墨点染也能嫣然成句。随着星移斗转,日月如梭,人已变得多么的不堪了,旧事好似一点点破碎了,写在纸上的也早已泛黄,惟有写满乡情的片段才是镂骨铭心,深深地摄入灵魂。有些情,一念何苦,像风月之事,总是起于缘或散于缘,缘起缘灭,缘聚缘散,其实总被宿命掌握,而乡情却是游子心岚中永结不灭的情怀。多少个情化身、多少个不眠夜,为你流连,为你翻覆。
有一些季节终是不忍离去的,只为它时常于梦中走来,却不能再次相遇。如果有一天,在时光的某个路口,看见一片秋叶飘落,我会轻轻地拾起来对它说,故乡,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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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感悟:自古以来,中秋都是一个万家团圆的美好节日,但是总会有在外的游子无法实现这个心愿,只能望着月亮思念故乡。下面就跟读文网小编一起来看看这篇有关中秋节的亲情文章,相信你会发现爱的奥义,理解爱的内涵。
小时候,每到中秋节,姥姥便会带着我去一棵梧桐树下赏月,月亮披着神秘的面纱显得格外美丽。夜空如黑丝绒一般,一轮金黄的圆月镶嵌在上面,周围有好多星星眨着孩子似的眼睛,若隐若现,忽明忽暗。银白色的月光从天空直泻下来,洒在大地上。望着洁白的月亮,我问:“姥姥!为什么我看见月亮上有人呢?”姥姥说:“那是嫦蛾!”“嫦娥?”“对呀!从前……”“知道了!”从姥姥的口中我知道了许多美丽的传说……
故乡的明月
后来,姥姥得了心脏病,走几步路就会犯病。终于有一天,姥姥被送进了医院,我第一次进病房就吃了一惊,病床上的姥姥是那么瘦,姥姥见我来了,便露出几丝微笑,筋脉突兀的手不停的抚摸着我,我掉下了眼泪。
妈妈要带着姥姥去上海看病。而我与姥姥就只能在梦中相见,可醒来时,我又得与姥姥分开。。。终于,姥姥打来电话,她的声音很小很小,仿佛一根针掉在地上,她在电话里的所有声音便会消失,我又不禁留下眼泪,泪水打在电话筒上,姥姥便说:“不哭,不哭,再哭姥姥挂电话了!“我马上擦干眼泪说:”我没哭!姥姥,你要早点回来!“说完便挂电话了,泪水再一次从眼框汹涌而出。
姥姥从上海回来了,病治好了,人人心里都很开心,我心想:“姥姥回来以后,我一定会好好学习!让姥姥天天都开开心心的!
妈妈说要把我接回深圳,我的心中多了份不舍与伤心,离别的前一天,姥姥对我说:“到深圳以后要好好学习,听爸爸、妈妈的话……”说到这里姥姥哽咽了,我也落泪了。
离别的那一天,姥姥一直把我送到火车上,才依依不舍的下了车,默默的走开,任泪水在脸上划过,我觉得姥姥好像一下子苍老了许多。火车开动了,姥姥在火车外使劲挥手,为的只是想让自己的外孙女和自己相处的时间更长一些。我做在火车上,良久,也不说话,泪水从脸上划落,滴进嘴里,苦苦的,涩涩的。
而今,月亮依旧那么圆。
每逢佳节倍思亲,今年的中秋节更是让我思念……
中秋节是合家团圆的日子,每年的中秋节爸爸、妈妈都要早早做好饭,全家人坐在一起有说有笑的吃团圆饭,饭后妈妈将早已准备好的各式月饼、苹果、梨、大枣、葡萄、核桃等摆放在窗前的餐桌上祭拜月亮并点燃一炷香。
记得小时候我们坐在院子里围着摆放了月饼和水果的桌子听妈妈给我们讲嫦娥、吴刚的故事,妈妈还说月亮上有个老奶奶也坐在树下给小朋友讲故事,当时我们就抬头望着月亮,寻找着老奶奶和小朋友。
我结婚后每年的中秋节都是在婆婆家吃完了团圆饭,和弟弟们约好同爸爸、妈妈一起去公园赏月。
可今年,爸爸走了,永远离开了我们,我们这个家再也没有团圆的日子了,再也没有一家人在一起祭月、赏月的了,心中生起一丝惆怅。这个中秋节的夜晚妈妈去了大弟家过中秋节,小弟去了弟媳家,我在婆婆家吃了团圆饭,婆婆依然像往常一样下楼去走步,由于我的腰腿疼也不能去哪,我们一家三人就回到了自己的小家,我也学着妈妈的样子在餐桌上摆放了月饼、籽瓜、苹果、梨、大枣、葡萄、核桃等,躺在沙发上观看中央电视台的中秋晚会,眼睛看着电视,心却不在电视上,思念着爸爸健在时的中秋情景,眼泪不停的向外流,心中直抽好似冤枉,眼前一幕幕都是爸爸在时的幸福时刻……,我的心被思念满满地占着,心中的伤感如秋叶凋零。
让我借这首歌来形容:夜色茫茫罩四周,天边新月如钩,回忆往事恍如梦,重寻梦境何处求,人隔千里路悠悠,未曾遥问心已愁,请明月代问候,思念的人儿泪常流。
月色茫茫夜未尽,周遭寂寞宁静,桌上寒灯光不明,伴我独坐苦孤零,人隔千里无音讯,欲待遥问终无凭,请明月代传信,寄我片纸儿慰离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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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轮明月,一份故乡的思念。下面请欣赏读文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心情随笔。
花是情人的手绢,风如醉酒的胡话,孤单似黎明的谜团,意念挤满了一树的热点。那一朵是黛玉的泪珠儿,冷傲。这一朵含羞着嫦娥的胭脂,奔放。还一朵可爱得如媚娘绽放出宇宙,包容一切。
近看是一朵朵,朵成了云团,粉化成蝶,羽化成蜂,同时振翅敲响了安静的晨钟。刹那间,岸边的微云消散,在草的肩头挨挨挤挤地还给了春的颜色,赠与绿之盎然,尔后绿的浓烈、饱满。啵啵啵地沁入生命的河流,解除了生命的页码无数。草尖里的雨不甘示弱,偷偷地吻醒了蓝天面容,小心地触摸着天之脊梁——白云。
一切都澄明了,那是烂漫的晴天。
远处,那一树树的繁花,细碎成了星点,没有芳香,也失去了轻盈,定格成了风景的破碎,一直塑料成一张平板画,就算挂上千年,依然破碎,只不过年轮会给予它古董的荣誉称号。
一目了然,这是一副山水画,冷冷的水面是暖暖的花。
随梦跳转在时空,找不到依托的平台。稍不留意滑落的梦就此匿迹,身心抖落在秋日的原野。风颤巍巍下的谷粒,饱满的是星星还是泪滴?更或许是汗雨。
星星在夜晚是活跃于天宇中,白天隐介藏形,借高粱的翅膀滑入快乐的魂萦,存贮了多少梦想在谷仓里,贮着藏着,高粱就不堪重负地弯下了脊梁,连连说谢谢,够了。可曾知道星星的数列几何?那是银河寂寞,卸下了压力飞梭。强健的高粱杆子是不喊累的,涨红了脸,淌干了汗液还是满载着星星们的希望,在这个秋日染红了血液,也美化了天空。
星群不见了,希望点燃了,它们或许该回家去。此刻的我还在高粱上吊着,高声欢呼秋日的辉煌,有谁听得见?独独寂寞,踽踽而行。金色的阳光你听的见么?若能听见,请架起彩虹一条,我好下得地面去。我是一个易碎的花瓶,请时光好好珍惜保藏。惬意的画图,我的脚步都舍不得离去。
何时?泪水跳转出了眼睛,飞舞在河湾的傍晚。迷倒一片寂寞,河湾泛起涟漪,它们在唱歌,欢笑,抡起年轮的温柔一缕缕地弹奏着,是心伤的窃窃私语,是久别重逢的心声,是聒燥不安地漩涡,是絮叨不停的偎依。河湾的水滴是淡淡的诗意,眼中的水滴是咸得伤感。同样都是水,为何咸淡不定。正因为你是河湾,我是泪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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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梦中肆意地呼吸着故乡影子的香甜,梦中肆意清晰着故乡的影子不被岁月风干。下面请欣赏读文网小编带来的最新的唯美文章。
一路上,我寻找树影的举动就没有停止过。偶尔,自己被树影覆盖时,一股幽香植入心扉,为此,我在心里埋怨,也在心里窃喜,又在心里祝福。埋怨自己要变成腼腆的姑娘,害羞得耽误着前进的旅程;窃喜自己能够不花大价钱,就能够感受一下自己今天原本所要追求的世外桃源;祝福自己将来行进路上的树影能够更宽、更广,好让自己的身心舒坦开来,好让自己的道路更幽香。
过了短暂的树荫,又是一滩沙海和天海交相辉映。仿佛金碧辉煌不再只是高档寓所的代名词了。这时候,我倒觉得自己并不是在路上,而是在火炉旁,听着摇滚般的风箱在呜咽,又怎知自己的汗水不是在为周围的遭罪的自然万物所悲伤而流落泪?于是,我寻找树木的阴影,就更加地迫切,更加地绝望?我怎么会心里有底?眼见着一排排飞驰而去的树木卷着头巾,皱着皮表;眼见着树上的蝉儿有气无力地颤动着自己的胸甲与翅膀,由此发出的声响连破铜烂铁的互相撞击声也比不上。
其实,我怎么每隔十分钟就发现身旁的树木重复着自己的模样?还不是自己的耐力、体力让自己每每放弃自己的前进路线,放弃自己的憧憬或是理想!许多时候,我多么希望自己能够尽快地逃离现实,哪怕是分、一秒。多少次就在自己的徘回间,存留在自己脑海里的沙河面上的美丽景象又给了自己信念萌生的力量。可是,自己还是不愿在进行炙烤之旅了,若一意孤行,到达目的地时,自己真要成为别人眼里的黑水怪了!
多少次徘徊的时候,我就会联想到以往的挫折经历,每一次不都是似火煎熬?我想,还是别勉强自己了,这不是经历,只不过是几十分钟、几千秒钟而已。我下定决心返回。就在自己停下来时,一颗小石子被车轮弹了起来,飞向前方。我忍不住笑着看它飞翔的姿态。它倔强地斜向地朝树身而去,也许也是受够了炎阳的炙烤钻树荫而去。没到两秒,只听“当”的一声,它又被树撵了出来。
呵呵,那棵树也准是倔强的吧。我凝神它,想看看它有怎么样的倔强法。一看不要紧,让我翻肠倒胃,无法言表自己的心情。它,它只是普通树木的一半。它的半个身子缺皮少筋,一眼就能看到的心地。它的另一半直立的身子皮坚肉厚,枝头上的绿叶直上着,要把炎阳粉碎、要将风声缩减。它的整个身子留给土路一道窄窄的阴影。它的树根部残留着的烧焦的干草,产生的隐约的断断续续的白烟,要熏晕它身旁的老头儿,而老头儿依然膀大,依然精神,只当是抽着旱烟、饮着香雾。
看清楚了它,我浑身冒起冷汗,觉得站着的双脚已然发麻。不知道,它遭遇过多少风吹雨打、雷轰电炸。不知道,它忍受过多少虫蛀鸟食、火焚日化。不气不馁是它的性格;倔强不屈是它的脾气。此时此刻,我总觉得,自己也要成为半棵树了。因为,蝉鸣仿佛脆了,久违的鸟叫声响起了,周身洋溢着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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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故乡》这本书,我有许多感触。
小说描写了作者鲁迅儿时在故乡的生活和现在真实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带给人们的苦难与旧时代的黑暗社会与痛苦抒发了作者渴望新生活的强烈欲望。
鲁迅曾经在日本留学学医,认为救死扶伤还不如成为作家让这些麻木不仁的百姓重新燃起斗志打败侵略者。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闰土,少年的闰土还是一个勤劳善良胆大活泼的小少年,可是就是因为社会的压迫使他变成一个迷信麻木的人。
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而又繁荣昌盛的年代感到幸福。
鲁迅先生在小说最后写道:“我想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形成了路。”这句话表达了只有美好愿望而不去努力的实现梦想这还是不会成功的。只有踏上这一条路,勇敢的去实践去追求你想要的这才是真理。
我们应该报答现在美好的生活,珍惜现在的时光,努力的追求自己的梦想。
老舍也是因为黑暗社会的压迫而不得不自杀,从而失去了中国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机会。他笔下的祥子和闰土一样如此。
就趁现在,珍惜现在的时光,好好学习,努力的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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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是淡淡的思念,家乡是浓浓的相思,家乡是我们游子身上不掉的血肉,家乡的纯朴,家乡的变化,都在我们在外的人所牵挂的。下面是有故乡的名家散文,欢迎参阅。
记忆中的故乡是纯朴的。一眼望不到尽头的庄稼地零落有致的洒落在村庄周围,耕牛一群群牧养在长江大坝上啃着青草,偶尔抬头一声哞叫伴随着一阵微风拂过掀起层层草浪。每当记起这个场面,总是让人想起我和慈祥的奶奶穿梭在长江堤岸边的树林里拾捡干枯的树枝做柴禾,娘在家燃起了炊烟准备着粗茶淡饭,挨家挨户的烟囱也就陆陆续续的轻烟冉冉。视线穿过家门口那条水利渠沟看到的是乡亲们在庄稼地里忙碌的身影,那时那刻,爹在落日的余辉下甩着牛鞭扶着梨挥汗耕耘。哥哥姐姐似乎用匍匐的姿态点播着种子播下了一家人一年的希望。远处,长江的水在蔚蓝的天空下永不停息地汩汩流淌过故乡,渗入故乡的池塘清澈见底,陪伴着我们村民一代又一代。
在我的记忆里,偶逢村里有红喜事,每个人脸上都挂着灿烂的笑容。青砖灰瓦的门框上贴着鲜红的对联,新娘轻盈的走下手推独轮车时候,鞭炮声就格外刺耳响起,总会有那么几个好心的乡亲们拉过木梯拥着东家的长嫂登上屋顶将喜糖抛洒下来,一群乡亲在地面上争抢喜糖,大家一边兴奋的捡起地上的喜糖,一边吆喝着:“我抢了八粒”、“我抢了12粒”、“哎呦,恩踩到我的手露”……。东家主人一边笑脸迎客一边偷偷的瞄了几眼抢喜糖的乡亲们,偶尔抬起手东指西引:“诶,西屋窗户底哈头易块红砖庵哈有个糖子乃”、“腊梅姐啊,恩抢路几粒诶?”“细伢日冒得错卵用,匍在地高头抢一个,恩起嗦卵算露”,大家情不自禁的笑起来,于是七嘴八舌的调侃声在浓浓的乡音中此起彼伏。抢喜糖是我们娶新娘时候的风俗,大家图的是喜气。
如今,离开故乡已经十六年了。为了生计,从懵懂无知的青少年跌跌撞撞的走到不惑之年,家族中一门喜事邀请我让我有幸回到家乡。
家乡的变化让人耳目一新。
一排排楼房替代了记忆中的灰色平房,格局没有变,在农家的小路边响起了城市的流行音乐,快速运行的现代化商业触角发展到村庄马路上,延伸到各家各户的卫生间、厨房、卧室、大厅等角落。记忆中的破旧自行车、牛车、板车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摩托车、汽车、农用机械车。庄稼地还是那片庄稼地,找不到爹的身影,看到的是机械化农业操作。一不小心,身边会突然呼啸而过一辆从城市穿越过来的大卡车,鸣着长笛,绝不留灰尘疾驰而远。
记忆中的乡亲而今已经年迈了,有的老态龙钟,有的已经长卧黄土了。年轻的小伙子穿着时髦的流行服饰,在他们身上看到了高楼林立的城市里无法寻觅的前卫。我有些困惑产生了一个猜想:是不是他们领导了城市的流行色?
家乡的人们富裕了,过上了父辈们梦寐以求的好日子,我不禁沾沾自喜。
偶遇一个儿时的伙伴或熟稔的,我迈着轻快的步子双手递上一根高档香烟搭讪起来。我们的话题少不了问寒问暖,谈着谈着,话题无意间牵涉到金钱上来。谁家的儿子成为企业家,谁家的女儿有出息,东家最近新买了一部车,西家女儿出嫁嫁妆是某年几代人的收入总和。谈起谁家的孩子没出息时候,脸上挂着不屑一顾的歧视。我尽量避开与钱有关的话题,总想将话题牵扯到记忆中的故乡,聊天的内容总是在不经意间谈起了与钱有关的话闸。
故乡啊!故乡!你在我魂牵梦绕的思念中已经愈来愈远,我想剥开记忆深深的走进你,如今发现,我的故乡溶进了我的思念里再也走不出来。故乡已经不复存在了,如今的旧址已经成为别人的故乡,我成了家乡的过客,如同我在城市里漂泊的流浪汉。
我的故乡在1975年。翻起发黄的相片,我的故乡在相片里。
看过故乡的名家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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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方的恋人,每每在这夜阑人静的时刻,又想起你。当我思念你的时候,你是否也在思念我......有人说思念恋人是一个很幸福的时刻,也有人说思念恋人是一种寂寞的等待,你觉得呢?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思念远方恋人的爱情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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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小说《故乡》有别于其他的小说,没有无情的批判和揭露,没有体现桀骜的个性,而是在其中注入了不一样的情感因素即一种悲凉感。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分享给大家的故乡鲁迅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以前一直以“太深了”,“难懂”之类的借口不看鲁迅等文学大师的作品,从未想过要借以阅览一番。当我们今天学到《少年闰土》这一课的时候,陈老师把鲁迅的原小说《故乡》读了一遍。这使我们感触颇深。如果单单只是《少年闰土》的话,恐怕我们还只能理解到鲁迅和他的伙伴不及闰土见多识广这一方面,可是当听了《故乡》全文之后,鲁迅想要表达的意思,我们也能理解七八分了。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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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作品中 故乡 是一个让人十分熟悉的意象在这个意象之中,他所要传达给我们的是什么呢?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分享给大家的故乡的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个人认为,《祝福》是鲁迅写得最好的小说。他用“我”的眼光,把祥林嫂这个人物活生生地表现出来,把世态的苍凉,封建社会的黑暗暴露无遗。无论是从选事,还是从写作方法上来看,《祝福》都是一篇非常好的文章。
在我看《祝福》以前,我一直以为,鲁迅只是一个思想前卫,语言犀利的作家。他的出名只是因为他的杂文和他的思想,但是在看了《祝福》后,我对他的看法改观,觉得他是一个凭着真本事而屹立在中国文坛上的。《祝福》一开始用一种很悲凉的手法渲染气氛,写那满天飘舞的雪花,让人们满目疮痍,感到荒凉和痛苦。然后鲁迅慢慢地用祥林嫂的死引出她的一生的悲剧。鲁迅的叙述很自然,把祥林嫂由逃走——打工——被绑走——再嫁——失夫失儿子——再打工——遭唾弃这些遭遇很完整地表达出来,没有丝毫的拘束。鲁迅没有在文中对祥林嫂表示同情,但是却能在叙述中紧紧地抓住读者的心,使大家同情祥林嫂,这表现他的深刻的文学造诣,我想这种文章写作方法是我们最难学习但是又是最需要学习的。
我觉得文章最精彩之处是文章的题目“祝福”,文章为什么不叫“祥林嫂之死”呢?文章写的是悲剧,但是却用了一个很有希望的题目,这正是鲁迅最高明的地方,简单的“祝福”两个字,把悲愤和希望都表现出来,引人深省。
文章是表现生活的。而鲁迅的《祝福》是揭示生活,把当时的社会的黑暗愚昧展示给读者。祥林嫂第二个丈夫死了后,她回到鲁家打工,主人并没有关心她,而是在意她的表现比不上以前了,而且还认为她是个克星,在祭祀的时候不让她碰供品。祥林嫂用自己一年的工资去捐了条门槛,但是却仍然没有法子改变大家对她的看法,而她自己也过不了自己一关,迅速衰老,自己首先在精神上把自己杀死了。祥林嫂死在大年夜,但是却没有人把她当人看待,只是说她死的不是时候。我看完这篇文章时,觉得很压抑,好像要把那愚昧的社会推翻才能松一口气似的,我想,这就是鲁迅的精神力量吧。鲁迅用笔和黑暗作斗争,用文章来解放人们的思想,鲁迅堪称中国精神领域界的教父。鲁迅在文章中设计了一个麻木的祥林嫂,当她在面对别人的嬉笑时,眼睛呆呆地望着前方。我想,这也表达了鲁迅那当他面对愚弱的国人时,“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无奈吧。
屈原曾经反复这样吟诵:“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我想鲁迅在这文章中表达的也是这样的一种无奈。这种无奈是矛盾的,深深的折磨着他的灵魂,对于这样的灵魂,我是同情他的。
有人说,鲁迅已经离我们远去,我不这样认为,因为仅仅就是从《祝福》上面说来,鲁迅还是离我们很近的。离我们远的只是那封建社会和那愚昧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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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其中的故事情节和主要人物,大多取材于真正的现实生活,它深刻地概括了1921年前的30年内,特别是辛亥革命后十年间中国农村经济凋敝,农民生活日益贫困的历史,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风貌。我们去领略一下那时的社会风貌吧。
悠长的忧,悠长的美
即使在鲁迅小说里,《故乡》的美学风格也是独树一帜的。《狂人日记》有压抑的愤懑,它像一颗颗连发的炮弹一样把自己对传统伦理道德的愤怒发射出去。它是对整个中国旧有文明、旧有文化的总攻击,打的是阵地战。这里只有反抗,没有留恋;只有愤激,没有忧郁。《孔乙己》是写一个人物的命运的,这里有同情,也有讽刺。作者同孔乙己是保持着一定思想感情的距离的。作者从来没有也不会与孔乙己这样的知识分子建立起像同少年闰土那样的亲密无间的感情联系,这样的感情联系是只有在完全平等的甚础上才有可能产生的。孔乙己的等级意识把别人的这种感情关在了自己的心扉之外,不但他自己产生不了这种感情,就是别人也无法产生对他的这种感情。他对孔乙己的同情只是一个人对一个人的同情.一个中国知识分子对另一个中国知识分子的同情,除此之外没有完全个人化的因素。《孔乙己》完成的只是一个简短的记事,一个人一生命运的“报导”。它简洁得有些冷峻,短小得有些愤懑。《故乡》则不同了。作者对“故乡”的感情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同时还是带有个人色彩的特殊感情。在对“故乡”没有任何理性的思考之前,一个人就已经与它有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精神联系。童年、少年与“故乡”建立起的这种精神联系是一个人一生也不可能完全摆脱的。后来的印象不论多么强烈都只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发生的,而不可能完全摆脱开这种感情的藤蔓。具体到《故乡》这篇小说中来说,“我”对“故乡”现实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时已经产生的感情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形成的那个美好故乡的回忆。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时形成的这种印象叠加胶合在一起的。这就形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和化合。这样的感情不是单纯的,而是复杂的;不是色彩鲜明的,而是浑浊不清的。这样的感情是一种哭不出来也笑不出来的感情,不是通过抒情的语言就可以表达清楚的。它要从心灵中一丝一丝地往外抽,慌不得也急不得。它需要时间,需要长度,需要让读者会慢慢地咀嚼、慢慢地感受和体验。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在我们的感受中就是忧郁。忧郁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和情绪,是一种不强烈们又轻易摆脱不掉的悠长而又悠长的情感和情绪的状态。《故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悠长”是《故乡》整篇小说谋篇布局的特点。可以说,小说所要突现的无非是“我”重回故乡的见闻和感受。但这种感受是无法脱离开原来对“故乡”的印象和感受的。小说一开始,并没有直接进入对现实“故乡”的描写,而是用较长的篇幅写了路上的感受和这次回故乡的缘由。回到“故乡”后仍然没有直接进入对故乡现实的刻画,而是由母亲的话引起儿时的回忆,用更长的篇幅记叙了儿时与少年闰土的交往。这些描写都表现出了一种不急不躁的作风和态度。作者并不急于进入现实见闻的描写,他一寸一寸地接近它,半步半步地接近它,而不是一步就跨入小说的中心。在这个过程中,作者酝酿的是一种情绪,一种基调,它渐渐使读者的心灵进入到“我”回“故乡”时的心境中去,因为只有这样,才会像“我”那样感受现实的见闻。离开“故乡”的描写同回“故乡”的过程的描写有着相同的特点。作者没有急于结束这篇小说,而是比较详尽地记叙了离开故乡时的情景和心情。有一个外国学者认为,《故乡》结尾时的议论是不必要的。我认为,这结尾时的议论不仅仅是要表达某种思想认识,它更是一种抒情的必要。如果说开头部分给人以身未到“故乡”而心已到“故乡”的感觉,这里给人的则是身已离“故乡”而心尚未离“故乡”的感觉。整篇小说像一座弧形的桥梁,前边是一段长长的拱桥,中间是主桥,后边又是一段长长的拱桥,弧度很小,但桥身很长,给人产生的是悠长而又悠长的感觉。在这个过程中流动着的是越来越浓郁的忧郁的情绪。直到结尾,这种忧郁的情绪仍然是没有全部抒发罄尽的。鲁迅没有给读者一个确定无疑的结论,没有指明“故乡”的或悲或喜的固定前途。“故乡”的前途仍然是一个未知数,一个需要人自己去争取的未来。它把人们对“故乡”的关心永久地留在了人们的心中,把对“故乡”现实的痛苦感受永久地留在了人们的心中。人们没有在结尾时找到自己心灵的安慰,它继续在人们的心灵感受中延长着,延长着,它给人的感觉是悠长而又悠长的,是一种没有尽头的忧郁情绪,一种没有端点的历史的期望。这是一种忧郁之美。这种忧郁的美感不仅表现在小说的谋篇布局上,还表现在它的语言特色上。小说开头和结尾的语言带有明显的抒情性,它们把中间的小说叙事置于了一个封闭的抒情语言的框架中,为其中的叙事谱上了忧郁的曲调。小说中唯一欢快的语调出现在对儿时回忆的描写中,但它接着就被对“故乡”现实描写的低沉空气驱散了,剩下的只是一种忧郁和感伤。在前后两段 的描写中,句式是悠长的,虽有起伏,但造成的不是明快的基调。它们像飞不起来的阴湿的树叶子,一片一片,粘连在一起,你压着我,我压着你,似断又连,都有一种悠长而又沉重的感觉。
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我的故乡好得多了。但要我记起它的美丽,说出它的佳处来,却又没有影像,没有言辞了。仿佛也就如此。于是我自己解释说:故乡本也如此,——虽然没有进步,也未必有如我所感的悲凉,这只是我自己心情的改变罢了,因为我这次回乡,本没有什么好心绪。
整整这一段,还是没有说清过去的故乡到底是不是比现在美丽,实际上这两种感觉已经叠合在一起,怎么分也分不开了。它造成的只是一种忧郁的心情,而不是任何一个明确的结论。它的语言也和这种心情一样,没有跳跃性,你牵着我,我奉着你,似有停顿,又停不下来,整整这一段似乎只是一个句子,把“我”那种忧郁的心情很好地传达了出来。忧郁是一种悠长的情绪,又是一种昏暗的、阴冷的、低沉的情绪。整个《故乡》的色调,也是昏暗的、阴冷的、低沉的。时候是“深冬”,天气是“严寒”的、“阴晦”的,刮着“冷风”,声音是“呜呜”的,看到的是“萧索的荒村”。即使结尾处那些议论性的语言,也带着昏暗的色彩、阴冷的气氛和低沉的调子。它不是痛苦的怨诉,也不是热情的呼唤;不是绝望的挣扎,也不是乐观的进取。一切都是朦胧的、模糊不清的。如果说红色是热情的,蓝色是平静的,绿色是清凉的,黑色是沉重的,灰色就是丰富的、复杂的。它是多种色调的混合体。它包含着所有色调,而又没有任何一种色调取得压倒的优势。忧郁就是这样一种复杂的情绪。忧郁是灰色的,《故乡》的主色调也是灰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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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佳节,月亮再明亮也只是在故乡,洒落着伤感。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准备的中秋月故乡明随笔,希望你喜欢!
中秋月故乡明
大唐长安从古至今都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地方,在他国人眼里大唐神秘而强大,长安繁华而磅礴,更是有唐皇这等惊才绝艳的人物,坐镇长安。今夜,中秋佳节,唐皇与众爱妃,聚王侯百官,邀天下子民,举杯对月,君臣共醉!长安的夜空被烟火绚烂的犹如白昼,夜市上游人络绎不绝。此等良辰美景,让人惊叹,让人迷醉!若时空有意,此刻月下独酌的我,便要与唐王对月畅饮,此缘便是连续了千年!只是我家在青海,若能穿越回大唐时代,也在玉门关外,不知那时我的身份是边疆士卒,还是突厥、吐番。唉,但愿我只是一书生耳,一个人、一卷书、一支箫、还有一壶酒!
如今,时过境迁,千年弹指一挥间。那年长安月醉人迷,繁花似锦,那些不远万里来到长安的人,留下的不仅是诗篇,还有那望着长安、望着月儿的情怀。 可对于如今的西安而言,我只是个过客,我在西安待了不足月许,很多事物只是匆匆一瞥,我很想到处看看,可是我为求职而来,囊中羞涩,也是一个人,很陌生不知该去哪里,到头来学校里牵绊太多却又不得不回去,没能好好领会西安古城的韵味,便踏上归途,唯一留下的便是在一个理发店里,我的头发,希望那是我的愁绪,希望西安古城还有长安曾经的威严,让那些我的愁绪都散去!相比于我的家乡,西安很大很大,有摩天大楼,也有古朴城墙,车水马龙,处处都是现代的时尚。而不曾涉猎时尚的我,唯一想要去的就是大唐的皇宫!这次,有了太多遗憾,希望来年我有能力去揭开她的面纱。到时候,我要衣着光鲜,领着我那还未曾谋面的妻子,来大唐的长安,去长安的皇宫,在那里敬唐王一杯!圆自己书生一梦,因为此梦已回千年!
是的,作为如今的一个现代人,虽然我学识浅薄,但也有向往长安的梦。若能考取功名,成为天子门生,功在社稷,便可衣锦还乡!不过或许也可以,做一游侠,一人一剑,仗剑走天涯,长安脚下留名,此生无憾矣。 只是,我向往的是否太过虚幻,长安已逝,今天的长安是否只剩下美女和金钱。就像今天的我,虽完成学业,却没有找到工作,迷茫的只剩下躯壳。有些自嘲、有些讽刺,此刻,天空圆月高悬,街上灯火阑珊,我以水酒独酌,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月既不解饮,影徒随我身。你非我良偶,怎知我情深。明我愁绪者,红尘醉梦人!是啊,明白我此刻愁绪的人,也许和我一样,在这红尘中无所适从,以酒浇愁,却又想梦到枕边之人,那个人便是红颜,红颜枕边睡,夫复又何求呢? 只想梦里,与她再醉一回吧!愿我走出阴影,愿我与红颜相遇在烟花绚丽的夜空下。
本是团圆之夜,但是除了姥姥、姥爷心疼着我,想让我吃到月饼。那些舅舅、舅母却一个个冷嘲热讽,表哥、表姐与我如同路人。我不知道是什么,让现在的亲情变得如此凄凉,可笑兄弟之间却喜欢互相看对方的笑话。这些年的帮我最多的却是身边的同学、朋友。我想如果我家一样很有钱,我有好事业,亲人们才会很亲吧。时代变得太快,今天的世界,让人心变得物质化了。也许还没有变的,是人们对这月圆之夜的情怀,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所以我没有理由怪罪任何人。今夜,不论我是怎样卑微而无能,我也会与你们举杯,因为,此刻远在千年之前的唐王,正在为天下举杯,我敬唐王、敬天下、敬我华夏江山!
梦回大唐,我为一书生。可惜我身在玉门关外,春风不度,我又如何度之,月虽圆,却灯火阑珊。想到长安此时烟花纷飞、灯火通明,唐楼下红颜含笑、步步生莲。叹曰:“长街长,烟花繁,你挑灯回看。短亭短,红尘碾,我把萧再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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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多么有感情的字眼啊。小编也想去故乡游一回,所以读文网小编精心为你整理故乡读书笔记,希望你喜欢。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疑惑、胆怯,因为富与穷的不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人们说的懂事啦,我觉得也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又越来越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显示那昏黑、阴冷,无情一点一嗲的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我们就要一点点地顾到自己的面子问题。所以说认为弹珠比宝石要好的时候你是有一颗纯洁的童心的。
就比如说闰土在岁月里一点点一点点地长大,成了一个大人。他不但是身体上的改变,也是心里之中的改变,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那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才让鲁迅要拿起笔去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出一条大道来,让后人走过这条道开出新的路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人们常常说要懂事,可这不一定,还不如天真无邪,欢声笑语要好的多。
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
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知识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
我恍然大悟,哦,原来父母做的,那些在我们看来不合理的事情,都有他的意义存在啊。
感情会褪色,会变质,而只有记忆不会变,多年以后,对他变感情不是你的错,而不认识他就是你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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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里有我们每个人所留念的故乡,不论你身在何处,飘零何方。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思念故乡优美散文,供大家欣赏。
从远离故乡那天起,我再也不见过故乡的水井。可是,在我心中,故乡的水井,却一直牢牢地占据着我的空间,似乎水井变成了一首优美的抒情诗,使我爱不离嘴。现在,当我一闭上眼睛,脑子里就浮现出,故乡那口爬满绿苔的井口,想起许多童话般的故事。
想起故乡的水井,便想念起故乡的水伯。每当风雨过后,他都要拿着一把扫把来到井边,将水井周围打扫得干干净净。几十年如一日,故乡的水井始终保持着纯洁。目前,我尽管生活在大西北,但是,在我的脑海里,常常梦起故乡的水井与水伯,走路时也不断的想起他们,与朋友骑马在大草原上奔驰时,也曾经轻轻地唤过他们。是的,他们是我生命中的两个小世界,那么近,又那么远,永远没有休止地浮现、磕碰、漫游。在我的梦中,故乡的水井总是长着青苔,水伯总是弯着腰打扫。这一切,都是这样的原始。
九十年代初春,我从西大来到陕北一个小山村体验生活,又重新看到了水井。这一口干枯的水井,又把我带回到故乡的童年坐的水井,沉湎于深远的日子。
童年时代,我常常趁爸妈不在家的时候,自己提着一只小水桶,到水井边打水冲凉,可是,水伯一见到我自己打水,他就走过来和蔼地说:“孩子,别自己来水井打水,以免掉落入水井。”说着,他一边帮我打水一边帮我洗澡,犹如自己的父母对待孩子一样。然后,给我穿好衣服送我回家……在他老人家面前,我表示不再单独一人到水井边打水洗澡了。可是,过后我又偷偷地去洗澡,又被他抓住送回来,一次、二次、三次……我再也不单独到水井边洗澡玩耍了。
故乡的井水是清澈纯洁的。当你站在井湄,把水桶慢慢的往井底扔时,自己的影子倒映到水井底下面真有意思。这时,你如果乘着这一刹那间的空间里看自己的影子,比在镜子里显得更加真实、优美。因为,故乡的水井是原始的,而原始使我看到了最真实的自我,没有半点虚伪。扔下了水桶,用力拉住绳子左右一摆,水桶翻了,水就咕嘟咕嘟的满了,拉上台湄,你看着装满清澈见底的故乡水,心里就像蜜糖甜蜜蜜的。当然,有时井水也有浑浊的时候,那是雨后水流进去了,不过,这种原始的井水总比城里自来水管里流出的水纯洁得多。
六月份,是南方刮台风的旺季。一次,十六号台风把许多树枝、杂草都刮到水井里,水伯为了打扫干净,使乡亲们天亮时能喝上清净的井水,天蒙蒙亮就点上马油灯来到水井打扫收拾,像打扫自己家一样的细心。他连干了几个小时,天亮时,乡亲们挑着水桶来到水井挑水时,这位七十一岁的水伯却倒在水井栏旁,再也起不来……台风,夺走了水伯的生命,不,是水伯为了乡亲们的生命而贡献出自己的余生。
虽然,水伯离开我们三十多年了,可是,每当我回忆起这一切,水伯朴实、无私的崇高形象与那清澈纯洁的故乡水井,心里就产生起一种敬佩、内疚、不安。如果我们都像水伯与井水一样纯洁清澈,那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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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一直是游子魂牵梦萦的心灵之地,那儿有童年的美好回忆。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故乡名家优美散文,供大家欣赏。
设若让我写一本小说,以北平作背景,我不至于害怕,因为我可以捡着我知道的写,而躲开我所不知道的。让我单摆浮搁的讲一套北平,我没办法。北平的地方那么大,事情那么多,我知道的真觉太少了,虽然我生在那里,一直到廿七岁才离开。以名胜说,我没到过陶然亭,这多可笑!以此类推,我所知道的那点只是“我的北平”,而我的北平大概等于牛的一毛。
可是,我真爱北平。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我爱我的母亲。怎样爱?我说不出。在我想作一件讨她老人家喜欢的时候,我独自微微的笑着;在我想到她的健康而不放心的时候,我欲落泪。言语是不够表现我的心情的,只有独自微笑或落泪才足以把内心揭露在外面一些来。我之爱北平也近乎这个。夸奖这个古城的某一点是容易的,可是那就把北平看得太小了。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粘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多少风景名胜,从雨后什刹海的蜻蜓一直到我梦里的玉泉山的塔影,都积凑到一块,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这只有说不出而已。
真愿成为诗人,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血里,象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啊!我不是诗人!我将永远道不出我的爱,一种象由音乐与图画所引起的爱。这不但是辜负了北平,也对不住我自己,因为我的最初的知识与印象都得自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我不能爱上海与天津,因为我心中有个北平。可是我说不出来!
伦敦,巴黎,罗马与堪司坦丁堡,曾被称为欧洲的四大“历史的都城”。我知道一些伦敦的情形;巴黎与罗马只是到过而已;堪司坦丁堡根本没有去过。就伦敦,巴黎,罗马来说,巴黎更近似北平——虽然“近似”两字要拉扯得很远——不过,假使让我“家住巴黎”,我一定会和没有家一样的感到寂苦。巴黎,据我看,还太热闹。自然,那里也有空旷静寂的地方,可是又未免太旷;不象北平那样既复杂而又有个边际,使我能摸着——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面向着积水潭,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我可以快乐的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象小儿安睡在摇篮里。是的,北平也有热闹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极拳相似,动中有静。巴黎有许多地方使人疲乏,所以咖啡与酒是必要的,以便刺激;在北平,有温和的香片茶就够了。
论说巴黎的布置已比伦敦罗马匀调的多了,可是比上北平还差点事儿。北平在人为之中显出自然,几乎是什么地方既不挤得慌,又不太僻静:最小的胡同里的房子也有院子与树;最空旷的地方也离买卖街与住宅区不远。这种分配法可以算——在我的经验中——天下第一了。北平的好处不在处处设备得完全,而在它处处有空儿,可以使人自由的喘气;不在有好些美丽的建筑,而在建筑的四围都有空闲的地方,使它们成为美景。每一个城楼,每一个牌楼,都可以从老远就看见。况且在街上还可以看见北山与西山呢!
好学的,爱古物的,人们自然喜欢北平,因为这里书多古物多。我不好学,也没钱买古物。对于物质上,我却喜爱北平的花多菜多果子多。花草是种费钱的玩艺,可是此地的“草花儿”很便宜,而且家家有院子,可以花不多的钱而种一院子花,即使算不了什么,可是到底可爱呀。墙上的牵牛,墙根的靠山竹与草茉莉,是多么省钱省事而也足以招来蝴蝶呀!至于青菜,白菜,扁豆,毛豆角,黄瓜,菠菜等等,大多数是直接由城外担来而送到家门口的。雨后,韭菜叶上还往往带着雨时溅起的泥点。青菜摊子上的红红绿绿几乎有诗似的美丽。果子有不少是由西山与北山来的,西山的沙果,海棠,北山的黑枣,柿子,进了城还带着一层白霜儿呀!哼,美国的橘子包着纸;遇到北平的带霜儿的玉李,还不愧杀!
是的,北平是个都城,而能有好多自己产生的花,菜,水果,这就使人更接近了自然。从它里面说,它没有象伦敦的那些成天冒烟的工厂;从外面说,它紧连着园林,菜圃与农村。采菊东篱下,在这里,确是可以悠然见南山的;大概把“南”字变个“西”或“北”,也没有多少了不得的吧。象我这样的一个贫寒的人,或者只有在北平能享受一点清福了。
好,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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