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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里握着钢笔,再也找不到曾经的感觉了。习惯了不打草稿的敲击键盘抒写自己的思想与灵魂。我们总是在不停的忘记些什么,然后记住点什么来填平。留下的,遗忘了;过了的,记住了。
我喜欢折磨自己,把自己放在另一个世界任人宰割,但不是羞辱,我喜欢做失去尊严的事,却不得不戴上那张虚伪的面具寻找点可以暂时麻醉自己的快乐。然后慢慢回忆,轻轻笑开。这似乎成了我生活的全部,永远紧张而沉闷。
我试着去听王菲的歌,让自己的思想随歌词而幻想到另一天堂,让自己心随动人的旋律而慢慢萎缩。我在寻找着追逐着王菲歌里的灵魂。灵魂忽隐忽现,一个凡人有怎能轻易的扑捉到呢?
背影是真的人是假的没甚麽执着
一百年前你不是你我不是我
悲哀是真的泪是假的本来没因果
一百年後没有你也没有我
我喜欢把自己丢给虚幻,让那里的神把我的快乐给他们。我们都是影子,上帝只能抓到我们轻飘飘的身体而不是思想。当一切变了就什么也留不下了。我们都是过客,我们在不同的人面前扮演不同的角色。谁在谁里眼重要也就从配角成了主角,然后命运变了。我们哀伤哭泣,但这只是骗局,一个游戏。执着的没有目标,障碍出现也就消失了。真的假的过去的现在的伤心的高兴的也都不见了。
阴天,清风,沉闷,失落的心开始寻找归属。
心动,飞舞,狂奔,紧张的思想开始颠倒次序。
黑夜像榨干了光线的僵尸,沉浸着忧伤浸泡着哀愁,沉淀了痛苦积累了心伤。
百年的传说,百年的预言,百年后还有吗?百年的孤寂,百年的期盼,百年后还能持续吗?百年后心不再孤寂,泪不再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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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读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一直打算写篇读后感,苦于无从下笔。一方面是对作品本身有一知半解之感,一方面想的太凌乱以至于理不出头绪。
一直深刻赞同王菲的《我也不想这样》中的反正最后每个人都孤独,在每段感情中,不管是暗恋还是相爱,到最后会发现不管是需求还是被需求,心灵永远都要有自己的空间。所以仍然你是你,我是我,难免孤独。你我都是一条直线,有人与我永远很近但永远不能相交;而相交后的两条线必然愈行愈远。
对我而言,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欢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这些人,从出生开始就是孤独,逐渐的,有人在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梅梅;有人在对抗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雷贝卡;有人清醒的知道自己的孤独,可却无能为力,比如阿兰玛塔;有人孤独一生却不自知,比如乌苏拉,比如俏姑娘雷梅苔丝;还有人在生命的最后幡然悔悟,可惜为时已晚,比如我的上将奥雷良诺。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苔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人生命骚乱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 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可以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上将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相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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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的《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
一直深刻赞同王菲的《我也不想这样》中的反正最后每个人都孤独,在每段感情中,不管是暗恋还是相爱,到最后会发现不管是需求还是被需求,心灵永远都要有自己的空间。所以仍然你是你,我是我,难免孤独。你我都是一条直线,有人与我永远很近但永远不能相交;而相交后的两条线必然愈行愈远。
对我而言,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欢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这些人,从出生开始就是孤独,逐渐的,有人在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梅梅;有人在对抗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雷贝卡;有人清醒的知道自己的孤独,可却无能为力,比如阿兰玛塔;有人孤独一生却不自知,比如乌苏拉,比如俏姑娘雷梅苔丝;还有人在生命的最后幡然悔悟,可惜为时已晚,比如我的上将奥雷良诺。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苔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人生命骚乱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 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可以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上将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相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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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刚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这样评价《百年孤独》道:这部标志着拉美文学高峰的巨着,具有骇世惊俗的艺术力量和思想力量,他在用一颗悲怆的心灵,去寻找拉美迷失的温暖的精神家园。
《百年孤独》被人们认为是拉丁美洲“文学爆炸”时代的代表作品,它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说道魔幻,这个也不难理解,相信我们平常都接触不少这类作品。魔幻的话肯定就少不了鬼怪,书中最足够资格成为鬼怪的就要数梅尔基亚德斯了,这个人总让人有一种捉摸不透的感觉,曾经死去,又神奇般地得以复活。而他好像有神一样的预知能力,所有的一切事情都好像在他的意料之中。他曾经说过,“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一个人将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后来果然是这样。
书中内容庞杂,人物非常之多,以至于看一遍书根本就理不顺,而且情节曲折离奇,真的是令人应接不暇、眼花缭乱。但读完这本书后,我们可以看出作家主要是通过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其中真是充满了各式各样的神奇事件,令人目瞪口呆、诧异不已。在读书期间,就一直是处于一种悬着一颗心在半空中的状态,好不容易吐口气之后又要打起万分精神来应对接下来的情节发生。
而对于书中各类人士,印象最深的还是奥雷里亚诺他不像他的哥哥出生于路途中,他生于马孔多,在娘肚里就会哭,睁着眼睛出世,从小就预见事物的天赋。长大后和蕾梅黛丝结为夫妻,然而在这前面,他和哥哥的情人有一个孩子,名叫奥雷里亚诺?何塞。然而蕾梅黛丝英年早逝,于是他参加了内战,当上上校。他一生发动了三十二场武装起义,逃过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一次枪决,都大难不死,甚至开枪自杀也只是受伤,奇迹般地没有死去可。在这期间,他与十七个外地女子发生一夜情,然后她们分别生下自己的孩子,总共是十七个男孩。这些男孩以后不约而同回马孔多与父亲相认,然而却都被追杀,无一生还。奥雷里亚诺年老归家,像他的父亲一样过着与世隔绝孤独的日子,一直到死,光是他的一生就已经是占据各种传奇色彩,更别提其他的,因此说其情节之繁复,内容之庞杂。总之,这本书非常值得一读。《纽约时报》也这样评论:《创世纪》之后,首部值得全人类阅读的文学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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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一部作品。作者在小说中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而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
这本书以马孔多这样一个曾经安静而又单纯的小村落为端点,讲述了生活于其中的布恩迪亚家族的百年历史。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是村落组建人之一阿尔卡蒂亚的儿子。父亲老布恩迪亚曾是一位极富进取心,勇于开拓的有志青年,直到吉卜赛人踏入了这个与世隔绝的村落,并带来了外面的世界不可思议的发明。他与吉卜赛人梅尔基亚德斯成为密友,将一腔热忱在磁石、天文、炼金几件事世界奇观上消耗殆尽,这或许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百年孤独的先兆。此后相同的命运又一次次地在布恩迪亚家族人身上不断重演,他们陷入了一个无法自拔的命运轮回之中,直到一个世纪后家族最后一个孩子死去,奥雷里亚诺·巴比伦翻译出了梅尔基亚德斯在一百多年前所写的关于家族历史的预言。
看似只是一个设计精密、情节波澜的悬疑神秘故事,实际映射了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
例如在阿玛兰妲·布恩迪亚的命运之中,毫无理由的恐惧已占据了她全部的内心,全部的生命。她对亲人的怨恨使她丧失了“爱”,缺乏了爱使她不相信任何人,甚至是亲人,也不相信世界上所有的爱,从而使她永远活在在怨恨中,为自己造了一个牢不可破的牢笼。一个无力去爱的人,又怎么可能被爱?
在这个家庭中,岁月的痕迹已经磨平了所有的回忆,将他们变成废料,垃圾和污物,让这个无数辛劳换来的家庭破碎,堕落。且造且毁,且毁且造,固执于自我,孤独的宿命不断重演。
奥雷里亚诺上校发动的几十次战争,不是为了理想,而只不过是为了他那纯粹的、罪恶的自大。他视高傲为力量,所有的成功或是失败都会让他迷失,他经逼近过权利的极致,为此他放弃了许多东西,而最终,他也像放弃那些一样,坚定的放弃了权利和荣耀,终其一生周而复始的在祖父的炼金房里铸造小金鱼。而最后才发现,战争已经将生命中最美好的部分永远的夺走了,在临终时,那些无法删除的百年记忆俨然成为了无法避免的折磨,就如同他将会无法避免的死去一样。
还记得马尔克斯上校“悲伤地敲击发报键”说“马孔多在下雨”,他俨然已经认识到了战争摧毁了太多,而换来的只是奥雷里亚诺的冷言冷语“别反混了,八月下雨很正常。”本性忧郁,生来孤独的上校对下雨毫无感触,绝对理性地劝说革命同僚别犯浑。权利、战争已经改变了他,没有“爱”,没有“回忆”。
人心如铁是否真的足以经受这样多的痛苦和折磨?对于命运,我们是否要逆来顺受?怨恨和迷失究竟摧毁了多少的生命?不,我们要有一颗平和慈悲的心,无畏的勇气始终坚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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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梅尔基亚德斯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这是诺贝尔的颁奖词。他们说,这是值得全人类阅读的文学巨著。
我在一口气看完之后,却忽然想到了《红楼梦》,对于《红楼梦》,人们褒贬不一。对于《百年孤独》,我也一直坚信这种说法,你也许能看到人性、爱情、亲情,也会看到战争、迷信、神幻,我只能说,这个由马尔克斯创造出来的世界足够现实,也足够真实,真实得让人不禁潸然泪下。也许,这就是一本巨著的力量吧。
如今的文学,不知怎么,没有了华丽的文字,没有故作姿态的情节,每一个字似乎是越来越普通,但当它们相遇的时候,又会产生一种无法言喻的舒适感。我不管这是否是现代文学的一种趋势,还是一种手段,我终究还是欣喜这种变化的,如同读完《百年孤独》时的那种充实感一样,就像经历了别人的整个人生,明明是再普通不过的故事,可就是这样一个接着一个的故事,堆积了整个人生,甚至是一个家族的百年孤独。
马尔克斯于上世纪二十年代出生,我在想,当初他在写《百年孤独》的时候,有没有想到自己会得诺贝尔,有没有想过自己跨越了几乎一个世纪,甚至在获诺贝尔的前一年,他还在写一部凶杀案的小说,甚至在2年,他还在写具有现代气息的文章。
他是幸运的,看看他上世纪早期的作品吧:《枯枝败叶》,再看看他年的作品吧:《我不是来演讲的》,只是看着这两个书名,就能感受到两个世纪文化的冲撞。我个人是很羡慕能够跨越世纪的人,也许我跨过,不过那时的我两三岁,没有激动,没有欣喜,不知道昨天和明天竟然就是两个世界,没有像8后那样做一些纪念百年的事情。
而马尔克斯不同,他带着自己的记忆、自己的作品、自己的成熟,在另一个世纪继续写作着。现今,我拥有了自己的记忆、自己的思想,却只能看着那年份上个位数的变化,不知那百位上的数字何时会变化,甚至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见到那新的一天。
也许我不会见到,但若真有那么一天,我一定会登上那高高的山顶,看着昨天的月亮和明天的太阳,就这么垂垂老去。
我愿意去相信这偌大的天地间有一个世界平行于我们,我也愿意去相信这个世界属于那个百年孤独的家族。他们在我们不知道的空间里生存了一年又一年,一个百年又一个百年,如同当初他们诞生那样,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又消失不见
。也许这就是《百年孤独》的魔力,他们太过真实,又太过虚幻,好似有时我们就是他们,他们就是我们,只不过他们消失地快了些,我们消失地更慢了些。
22离我们似乎又更近了,他就在我们的眼前,比起玛雅“22”我更愿意相信中国科学家的预言。忘了那数字,只记得那单位是亿年,现在想来的确是很远,若当真到了那一年,有人如同现在一样,告诉他们,世界末日就要到了,我只是好奇,那时的人们是否会相信。
也许,那个时候,会有第二颗“地球”,比现在人们的担惊受怕要好得多了。
这一切一切的天马行空,说到底还是《百年孤独》给我们的难题,也许,活在当下。比什么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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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Jane eyre)是十九世纪英国著名的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人们普遍认为《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诗意的生平写照”,是一部具有自传色彩的作品。下面是一篇简爱读书笔记:
花了三天多的时间终于读完了《简爱》,我知道这是一个十分艰巨的过程。这连住的几日,我几乎除了吃饭和睡觉,一切时间都耗费在这本来自遥远国度的小说里。然而我还得在抱怨的同时,不得不承认它的杰出与迷人。很少见到这样迷人的异国风情。这充满着英国十九世纪趣味的故事里,让我感慨了很多。其实我应该早些接触这本书,早就有很多的人介绍它了。可惜,我拥有着一点排外的情愫,一直拖到现在去欣赏它,实在有些相见恨晚。
作为一个外国人,我对英国人的思维和宗教信仰有点难以适应。不过呢,人世间的真情多数是相通的。每当我读到小简爱因为无亲无故而遭受虐待和歧视时,心中顿起的怜悯之情真让人难忘;每当简爱一次次化险为夷让我多么兴奋;当她勇敢地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而坚持自己心中的真爱时,多么令鼓舞和震撼;特别在文章最后,她抛弃一切去照顾那位可怜的爱德华时,我的心中欣慰与感动迸发而出。
关于这本小说,我想它最大的成功之处就是它在很多艺术方面的杰出融合。我敢确信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作家。首先,她在描绘风景时,是以一个画家的审美角度去鉴赏,以一个画家情趣去把握光和影的和谐。读中国的小说很少见到这样细腻的风景描写的词汇。应该要感谢这本书的译者周令本的深厚的国文功底,使译本文采熠熠,令原著生辉。其次,夏落蒂.波郎特在语言学上的造诣也很深厚,作为一名英国人,作者可以说至少精通三种以上的外国语言。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可以通过它感受到整个欧洲的文化氛围。比方说英国人的自豪感和绅士风味,德国的大国气氛以及法国女性的天生浪漫情趣。甚至还读出了英国人那种殖民主义的歧视东方人的心理,比如他们称印度是个野蛮的民族。再次,夏落蒂.波郎特对感情戏的处理上,可以称得上很高明。她的主人公很少是一见钟情,这比较现实,但是她赋予的爱情总是在默无声息深入到读者的心田里。如此巧妙的感情戏,让我很意外,很惊喜。
《简爱》的作者如果和中国的曹雪芹相比,毫无疑问,后者的文化底蕴要更博深一些。就像中国和英国人拼比历史,中国人可以无愧地说:我比你老的多。曹雪芹一生所学要比夏落蒂.波郎特要广博的多,毕竟中国的文化底蕴要丰盛的多。中肯的说,简爱的确比不上中国的《红楼梦》。不管是人物丰富还是物致的描绘上,《红楼梦》都是更为杰出的。但是,《简爱》中也有值得中国人去学习和欣赏的地方。比方说,《简爱》对人物的心理描写方面,可以说淋漓尽致。这点在很多中国人的文学作品中做的都不够.
读这本书我仿佛读了一遍《圣经》,西方人对宗教笃深的感情与真诚的信仰,真很令人敬佩。现在的中国是一个缺乏信仰的时代。在读《简爱》时候,让我感受到在拥有宗教哺育下才可以得到的人情的纯美,在现在的中国这真的很难得。其实,很多圣经里的教诲与中国的孔儒的经典思想是相通互补,而现在国人却往往忽视了祖先的睿智。比如圣经里劝人从善,劝人宽忍,劝人感恩,与孔老夫子劝国人礼义仁,两者是相同的。在读《简爱》的时候,我时常被圣经里的美好的思想启迪着,让我联想到中国的现状,心中似乎收获许多。让我坚信,对于中国的儒家文化真的需要重新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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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水浒传》读书笔记1000字,希望能帮到大家!
在成长过程中,无数本书滋养着我,伴我度过漫漫长途。我对书如鱼和水,紧紧系在一起不可分开。臧克家说过“读过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当一本书真正住进你的心里,你就会有这种感触。
小时受爸爸的影响,对书很感兴趣。爸爸便买来了几本名着以陶冶我的情致。但我太小,只是随便翻翻。
上学后发现小时爸爸买的书竟是四大名着,便来了兴致,随手拿了一本《水浒传》看看,却一下被吸引住了。小时的零碎记忆在一页页纸中被重现,记忆也随之深刻起来。当合上最后一页时,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心灵久久地被那一个个英雄豪杰所震撼着,感动着。
在这昏暗迂腐,官官相护的年代,无数好汉被处处欺压。但乱世出英雄,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他们义聚梁山泊,汇成了一股连朝廷也不敢忽视的势力。在一次次征战中,他们为了义,救出兄弟,杀除贪官,却也冲为了朝廷眼中的最大贼。在几经波折下,朝廷招了安,让他们四处奔波扫平其他势力,但结果却是,在百经沙场后散的散,死的死,就如同一部戏完结后的惨淡收幕。
那一个个个性鲜明的角色印我的脑海,挥之不去。急公好义的宋江,智慧多谋的吴用,豪迈大力的鲁智生,武艺高强的林冲等等,栩栩如生、活灵活现。
他们是天上108位星辰,来到人间替天行道。他们豪气冲天,为了兄弟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在宋江的带领下,他们打倒贪官污吏,济世救民,颠覆了我们心中所谓的“义”。何为真正的义,谁也说不清。但他们却说明了一点善、正即义,民心所向即义。他们用自己的义,反对朝廷的腐败。
但当他们实力达到顶峰时,宋江却不顾反对要朝廷招安即使有义,却依然要顾到忠。不是所有义都是大逆不道,也不是所有忠都不能与义并存。也是他们四处征伐,扫灭那些本与他们同道的贼。从那一刻开始,故事就发生了戏剧性的扭转。即使如此,朝廷依然是朝廷,它永不会为了你一点战功,而天真地以为你以忠顺。所以,当他们得胜归来时,硬生生地拆散了他们。
直到现在,我依然为他们的结局而感叹。但转念一想,觉得又能怎样呢?或许那已是最好的结局了。那个时代成就了他们,却也毁灭了他们。但到最后,他们的情也依然存在,想起吴用、花荣随宋江自杀,我眼中便盈满了泪水。
在书的世界中,我忘记了时间,只是为那一个个故事感叹,在书的世界中,我忘记了空间,任思绪随那些好汉心神往之。
书,带着我的灵魂在一点一滴中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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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创作的长篇小说,那么关于百年孤独读书笔记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百年孤独读书笔记1000字范文_《百年孤独》读后感1000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
“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题记
我始终都记得这样一段短小却深刻的句子,在小说的开篇带着我们走入一个魔幻现实主义世界的未来、过去和现在的三个时间层面,庞杂纷扰,眼花缭乱。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这是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给《百年孤独》的颁奖词。《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着”。
《百年孤独》通过革命军总司令奥雷里亚诺·布恩地亚上校一家七代人的经历,描述了整个家族百年的兴衰、荣辱、爱恨、福祸和文化与人性中根深蒂固的孤独。当第七代继承人被蚂蚁吃掉时,他的父亲终于破译出了吉普赛人梅尔基亚德斯的手稿。手稿卷首的题词是:“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这手稿记载的正是布恩迪亚家族的历史。在他译完最后一章的瞬间,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把整个儿马孔多镇刮走,从此这个村镇就永远地消失了。
像七代人循环往复使用同一个名字一样,循环出现的情节与叙述,整个马孔多被严密的包裹成一个环形废墟。然而,每个人的内心都是孤独的,没有一刻感受过家庭的温暖,这个家族实际上是分散的,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独特的办法抵抗孤独,参加革命,反复做手工活,沉迷情欲,读书翻译……却始终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逃不过家庭分崩离析的命运。这个家只是一个家,一个房子,一个载体,而不是一个给人以心灵安慰和温暖的港湾。除了贯穿全文的灵魂人物乌尔苏拉,所有的人都不懂得爱与被爱,他们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填满自己的空虚和私欲,以致终身活在执拗与孤独中。
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就是一部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那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这之中始终浸淫着的孤独感,是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在现代文明世界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又是拉美大陆独特的生命力和生存状态的认知和渴望走出孤独的倔强。这不仅仅是叙述一个家族,更是对一个民族的自我反省。
作家是在用一颗悲怆的心灵,去寻找拉美迷失的温暖的精神家园。
如同我们现在,在高楼林立,速度多元的时代,我们失去了方向,陷入了百年孤独。越发感觉到一种冷漠在蔓延,侵蚀着我们脆弱而敏感的心,爱与美好,成了奢侈的字眼。
然而真正的孤独,不是寂寞、无助等浅显的意义,是停留在人内心的冷淡。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孤独,无论是我们出生、成长、相爱还是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犹如影子一样存在,时不时地出来提醒你一下它的存在。孤独的存在,提醒我们珍惜眼前,督促我们体验人生,让我们在成功的时候可以清醒,在失败的时候淡然一笑。
抬头仰望星空吧,去审视自己,去认知社会,去拥抱他人,向阳而生吧!
前几天读完了两遍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一直打算写篇读后感,苦于无从下笔。一方面是对作品本身有一知半解之感,一方面想的太凌乱以至于理不出头绪。《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结尾处,面对飓风卷走的那些百年七代生活过的痕迹,画音静止,无声无息地消散,承载太多重量的历史灰飞烟灭。那种心境不是武侠世界高手谢幕时的荡气回肠,不是穆斯林葬礼孑然身影的喟然叹息,也不是余秋雨笔下历史文迹毁失时的憾恨。而是对理应如此,也只有如此这样时的平静,是如果再重来一次,也改变不了的结局。
小说描写的是布恩蒂亚家族的一代一代,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蒂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由盛转衰,又由衰转盛,一百年的历程,而这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这一切是因为怕近亲结婚担心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的原因。主人公因为邻居的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死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不断出现在他们的生活中,使得布恩蒂亚一家日夜不得安宁,终于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最初布恩蒂亚的人丁兴旺,但随着战争一系列的原因,家族的命运一代不如一代,然而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蒂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了一个带尾巴的男婴,而这一切又刚刚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写下的密码,这破译着就是奥雷良诺·布恩蒂亚。充满着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巴的男婴是被蚂蚁拖入了蚁穴。随后,这件事消失。
当年迈的乌尔苏拉走了,整个布恩迪亚家族也走向了衰老。梅尔基亚德斯,这个智慧与先进的代表虽然与布恩迪亚家族有着不解之缘,也影响了家族中重要的成员,他预知着一切,可是他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大家死去,家族衰败,为什么?直到现在也没能明白这一角色的作用,是在表现人类的无奈吗?乌尔苏拉算是这个家族的精神支柱吧?作为马孔多第一代的移民。布恩迪亚发现了马孔多,他们在那落地生根,发展壮大,引进文明,但也随之衰落,也带来了战争,流血,瘟疫,或许这就是这本书的意义吧,微缩的世界,历经一切,还有人类特有的不安分的心。或许还应该说说奥雷里亚诺·布迪地亚上校,直至他死去,我也仍旧未读懂他。我不懂阿玛兰坦-乌尔苏拉为什么要回来,过着与马孔多格格不入的生活,她是想改变他吗?还是她也拥有者何她高祖母类似的精神力和意志力,但她始终不是乌尔苏拉,所以她失败了。最无法理解的应该是他们“变态”的爱情吧,我不知道是否这样说恰当。布恩迪亚家族最后的爱情还是让这个曾经辉煌但也孤独了百年的家族结束了。正如那卷神秘的羊皮卷所预言: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住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或许我无法读到书中更大的,更宏远的意义,一本书,一百个人读,会有这一百种理解。我只看到了他们极力想拥有者一些感情,可是他们未能作出相应的努力,或许他们是自私和冷漠的,或许我们也一样,但是他们应该也一直在努力,直到死亡的那一刻。
《百年孤独》,作为为马尔克斯赢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成名作,它无异是一本不容错过的精彩小说。不少人分析这部作品,说它反映了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等等。我没有足够的知识供我写下如此深刻的评论。因此只能作为读者,去讲述这部小说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两位迥然不同的女性。
“乌尔苏拉象丈夫一样勤劳。她是一个严肃、活跃和矮小的女人,意志坚强,大概一辈子都没唱过歌,每天从黎明到深夜,四处都有她的踪影,到处都能听到她那浆过的荷兰亚麻布裙子轻微的沙沙声。”
比起那个无比经典的开头,我想这句话要显得平凡的多,因此通常不被人所注意——这是这本书中出现的第一句正面描述乌尔苏拉的话语。正像书中所描述的那样,乌尔苏拉这样一位看似平凡的女人,她的勤劳和坚强是她身上最为耀眼的闪光点。她是一位妻子,一位母亲。无论是她的丈夫为怪异的学术痴狂之时,亦或是发现她的子孙陷入了怪诞的命运之中,她都不懈地与命运抗争着。试图让困境得以扭转,让人与人之间多一丝联系,统一起分散的力量。
尽管最后这种尝试仍以失败告终,而她的晚年也在由眼疾带来的模糊黑暗和过于长久的岁月所致的逐渐衍生的的孤独感中度过。但她的热情坚强,在一堆性格孤僻怪异的族人中显得尤为珍贵难得。而由她所操持的,几代人同堂而居的生活,也一度是《百年孤独》中最为幸福美好的场景。
阿玛兰塔·布恩迪亚,乌尔苏拉的小女儿,这位面容娇俏的少女爱上了钢琴技师皮埃特罗。
嫉妒使她不惜一再破坏表亲丽贝卡与他的婚姻,直到无意中毒死了哥哥的妻子——年幼而贤淑的蕾梅黛丝。强烈的悔意与仇恨交织,扭曲了她的心理。她与皮埃特罗交往,但却又拒绝与他结婚,使得皮埃特罗为此自杀。出于悔恨,她故意烧伤一只手,终生用黑色绷带缠起来,决心永不嫁人。
但内心的孤独、苦闷让她难以忍受,甚至和刚刚成年的侄儿厮混,即便如此她始终无法摆脱内心的孤独。她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
对布恩地亚家族来说,孤独是一种通病。或许即使不存在皮埃特罗,阿玛兰塔的结局并不会有多大差别。在不断重复的命运里,皮埃特罗是一个起点,让阿玛兰塔告别了少女的活泼纯真。她一生都在渴望爱情,同时一生都在排斥爱情。在这种矛盾的煎熬中,度过了自己的一生。
乌尔苏拉和布恩迪亚经历,可以说是《百年孤独》中,本恩迪亚家族命运的影射——注定与无法摆脱的孤独相伴而老。小说中的魔幻色彩,使得家族的经历被冠以“命运”一说。但实际上许多事物的转变是有迹可寻的:出于人性的贪婪、嫉妒,挑起了战争,引发了死亡;由于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个人逐渐变得孤僻而与群体失去联系,因而使得这个家族七代人始终徘徊在这种孤独中度过了漫长的一百年。愿像结尾的寓言所说的那样,此后不会再有这样一个家族,要背负百年的孤独。
一部拉丁美洲血泪史,一部魔幻主义开山之作,一部被博尔赫斯誉为比《堂吉诃德》更能体现西班牙浪漫主义色彩的鸿篇巨制。加西亚·马尔克斯,将他用想象力构建的名叫马孔多的奇特小镇鲜活地呈在人们面前,从一个家族传奇色彩的兴衰史映射出穿透了人类从洪荒到繁荣从愚昧到文明都永远无法抹去的烙印——孤独。家族中整整七代几十名成员,却循环往复只用五个名字命名,循环往复地做着相同的事情打发孤独,时间,永远在这个家族中转着圈,一切不过是重复的轮回。每天做两条金鱼的奥雷连诺上校,做满二十五条又放回坩锅中溶化从头开始做;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到死去的阿玛兰塔;躲在房间中足不出户研究吉卜赛预言家梅尔加德斯的手稿直到老死的霍·阿卡迪奥第二……他们内心中充满了无限的孤独感无法排遣以至于不得不离群索居,如果不选择死亡,便只能寻找排遣各种孤独的方法,然而从他们每个人的经历来看,带来的孤独感却不尽相同,我无法完全揣测他们内心所遭受的苦楚与冷遇,不甘与绝望,这既同我的年龄与经历有关,更与某种不忍有关,我不忍去细细品尝这一份份透骨穿心的孤独,任何一个能品尝完这些孤独的人,必定忧郁至极,相反地,任何一个没有挣扎于如此生活摧残中的人,是无法体会这种失落感的,这也是这部书不能被很多年轻人所能看懂的原因。
爱情,于这个家族更是难以想象的奢侈品,他们或许有过短暂的冲动,或许有过倾心的告白,却皆被命运的铁腕扼死,他们的爱得不到自由,只能埋葬到苦闷的土壤中,等待情欲的慢慢枯萎、腐烂,最后全都变成心理极度变态的人。到最后一代侄子与姑姑的乱伦恋爱,终于得尝所愿幸福厮守,却产下了预示家族灭亡的符号--带有猪尾巴的孩子,这个孩子随即被蚂蚁群吞噬,最终随着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迪亚破译了梅尔加德斯对这个家族灭亡的预言--“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一阵平地而起的飓风到来,将整个马孔多镇从地球上刮走,家族也宣告了灭亡。至此阅毕,仿佛感觉时间在这一刻戛然而止,抱书凝神,心犹不甘,久久无法抽离,仿佛一切,皆是时间开的一个大大的玩笑。轮回、循环、宿命,你所能读到的,都是时间调皮的影子。
一百年,一个家族的兴衰道路,铺陈着一颗颗流淌着苦痛泪水却坚强如一的心灵,若能读懂,轻轻拾起,摩挲,倾听它们柔软的诉说,那一刻你能感觉,人类历史天空中不灭的孤独光环,是无比的美丽,那是穷通天地、震烁古今的凄美,是在毁灭世界的大洪灾之后,诺亚方舟上的幸存者眼中所呈现的接天引地的绮丽彩虹。这便是永恒,如同胡亚罗斯诗中所述:
“时间,是永恒
所拥有的一种看守我们的方式。
……
永恒的想象无边无际。
因此,并不会令人惊讶的是,
为了加倍照看好我们,
永恒有时会呈现出它自己的形态。”
孤独,便是永恒呈现的形态。
《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一部作品。作者在小说中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而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
这本书以马孔多这样一个曾经安静而又单纯的小村落为端点,讲述了生活于其中的布恩迪亚家族的百年历史。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是村落组建人之一阿尔卡蒂亚的儿子。父亲老布恩迪亚曾是一位极富进取心,勇于开拓的有志青年,直到吉卜赛人踏入了这个与世隔绝的村落,并带来了外面的世界不可思议的发明。他与吉卜赛人梅尔基亚德斯成为密友,将一腔热忱在磁石、天文、炼金几件事世界奇观上消耗殆尽,这或许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百年孤独的先兆。此后相同的命运又一次次地在布恩迪亚家族人身上不断重演,他们陷入了一个无法自拔的命运轮回之中,直到一个世纪后家族最后一个孩子死去,奥雷里亚诺·巴比伦翻译出了梅尔基亚德斯在一百多年前所写的关于家族历史的预言。
看似只是一个设计精密、情节波澜的悬疑神秘故事,实际映射了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
例如在阿玛兰妲·布恩迪亚的命运之中,毫无理由的恐惧已占据了她全部的内心,全部的生命。她对亲人的怨恨使她丧失了“爱”,缺乏了爱使她不相信任何人,甚至是亲人,也不相信世界上所有的爱,从而使她永远活在在怨恨中,为自己造了一个牢不可破的牢笼。一个无力去爱的人,又怎么可能被爱?
在这个家庭中,岁月的痕迹已经磨平了所有的回忆,将他们变成废料,垃圾和污物,让这个无数辛劳换来的家庭破碎,堕落。且造且毁,且毁且造,固执于自我,孤独的宿命不断重演。
奥雷里亚诺上校发动的几十次战争,不是为了理想,而只不过是为了他那纯粹的、罪恶的自大。他视高傲为力量,所有的成功或是失败都会让他迷失,他经逼近过权利的极致,为此他放弃了许多东西,而最终,他也像放弃那些一样,坚定的放弃了权利和荣耀,终其一生周而复始的在祖父的炼金房里铸造小金鱼。而最后才发现,战争已经将生命中最美好的部分永远的夺走了,在临终时,那些无法删除的百年记忆俨然成为了无法避免的折磨,就如同他将会无法避免的死去一样。
还记得马尔克斯上校“悲伤地敲击发报键”说“马孔多在下雨”,他俨然已经认识到了战争摧毁了太多,而换来的只是奥雷里亚诺的冷言冷语“别反混了,八月下雨很正常。”本性忧郁,生来孤独的上校对下雨毫无感触,绝对理性地劝说革命同僚别犯浑。权利、战争已经改变了他,没有“爱”,没有“回忆”。
人心如铁是否真的足以经受这样多的痛苦和折磨?对于命运,我们是否要逆来顺受?怨恨和迷失究竟摧毁了多少的生命?不,我们要有一颗平和慈悲的心,无畏的勇气始终坚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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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一部作品。作者在小说中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而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
这本书以马孔多这样一个曾经安静而又单纯的小村落为端点,讲述了生活于其中的布恩迪亚家族的百年历史。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是村落组建人之一阿尔卡蒂亚的儿子。父亲老布恩迪亚曾是一位极富进取心,勇于开拓的有志青年,直到吉卜赛人踏入了这个与世隔绝的村落,并带来了外面的世界不可思议的发明。他与吉卜赛人梅尔基亚德斯成为密友,将一腔热忱在磁石、天文、炼金几件事世界奇观上消耗殆尽,这或许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百年孤独的先兆。此后相同的命运又一次次地在布恩迪亚家族人身上不断重演,他们陷入了一个无法自拔的命运轮回之中,直到一个世纪后家族最后一个孩子死去,奥雷里亚诺·巴比伦翻译出了梅尔基亚德斯在一百多年前所写的关于家族历史的预言。
看似只是一个设计精密、情节波澜的悬疑神秘故事,实际映射了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
例如在阿玛兰妲·布恩迪亚的命运之中,毫无理由的恐惧已占据了她全部的内心,全部的生命。她对亲人的怨恨使她丧失了“爱”,缺乏了爱使她不相信任何人,甚至是亲人,也不相信世界上所有的爱,从而使她永远活在在怨恨中,为自己造了一个牢不可破的牢笼。一个无力去爱的人,又怎么可能被爱?
在这个家庭中,岁月的痕迹已经磨平了所有的回忆,将他们变成废料,垃圾和污物,让这个无数辛劳换来的家庭破碎,堕落。且造且毁,且毁且造,固执于自我,孤独的宿命不断重演。
奥雷里亚诺上校发动的几十次战争,不是为了理想,而只不过是为了他那纯粹的、罪恶的自大。他视高傲为力量,所有的成功或是失败都会让他迷失,他经逼近过权利的极致,为此他放弃了许多东西,而最终,他也像放弃那些一样,坚定的放弃了权利和荣耀,终其一生周而复始的在祖父的炼金房里铸造小金鱼。而最后才发现,战争已经将生命中最美好的部分永远的夺走了,在临终时,那些无法删除的百年记忆俨然成为了无法避免的折磨,就如同他将会无法避免的死去一样。
还记得马尔克斯上校“悲伤地敲击发报键”说“马孔多在下雨”,他俨然已经认识到了战争摧毁了太多,而换来的只是奥雷里亚诺的冷言冷语“别反混了,八月下雨很正常。”本性忧郁,生来孤独的上校对下雨毫无感触,绝对理性地劝说革命同僚别犯浑。权利、战争已经改变了他,没有“爱”,没有“回忆”。
人心如铁是否真的足以经受这样多的痛苦和折磨?对于命运,我们是否要逆来顺受?怨恨和迷失究竟摧毁了多少的生命?不,我们要有一颗平和慈悲的心,无畏的勇气始终坚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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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这本书是我看得最困难也是最久的一本书,每一代人都用同样的名字命名,这常常让我头痛不已,但我不得不承认,这是我所看过的最吸引人的一本书,这本书是一本人类心灵孤独的苦难史。
小说离奇的情节令人叹为观止。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女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女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的结尾写道:“就在奥雷良诺·布恩地亚译完羊皮纸手稿的最后瞬间,马贡多这个镜子似的(或者蜃景似的)城镇,将被飓风从地面一扫而光。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作者对于落后和愚昧的态度是彻底否定的,于是安排了一场飓风队旧事物来了一次彻底的清理。
《百年孤独》的叙事结构不同一般马尔克斯采用了连环、环环相套、循环往复的叙事结构来展现小镇马孔多的历史。仿佛一个循环向上的气流。这种环环相套的结构恰如其分地表现了小说的一个主题:人的孤独、封闭以及由孤独封闭而造成的落后、消亡。作者对“孤独”这一具有民族特性的问题作了深刻的揭示。
马尔克斯在谈及作品中人物孤独性时,他说过:“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这是以这个家族的命运来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命运,他希望于整个民族的团结。“布恩地亚家族都不懂爱情,不通人道,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秘密”他们的孤独并不是拥有真理的灵魂而具有的高洁峭拔,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孤独寂寞,而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与隔膜,这样的孤独竟可以将一个昔日曾经繁华的小镇最终消失。在此,马尔克斯是告诉人们,孤独的实质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生存哲学,它意味着一冷漠、消极的态度去对待生活,事实上,你以怎样的态度去对待生活,生活同样会以怎样的态度来回报你,一个陷入孤独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只能与贫穷、愚昧和落后为伍。
这是一部描写家族的小说和中国的《红楼梦》有些相似。但这是形似而神不似。《红楼梦》的矛盾来自于家族内部是封建的等级制度毁了大观园;而《百年孤独》的矛盾来自外部科技、政治、战争、商业一次又一次地冲击着马贡多小镇。开篇的吉普塞人带来了科技令霍·阿·布恩蒂亚发现了“地球是圆的像橙子。”然后随着政治的介入。本来马贡多是个幸福的村庄“至今还没死过人”是他们骄傲的宣言。然后随着政治的介入镇长的出现两党派的斗争都让这个和平的小镇渐渐变质:士兵为非作歹学生向往战场。而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又让小镇得到了虚伪的繁华并且迅速地在这泡沫经济中衰败。
所谓魔幻现实主义,以荒诞的形式反映现实,不管马贡多发生的一切有多离奇古怪和扑朔迷离,都是取材于马尔克斯对拉美现实的观察和感悟。
梦想与光荣的向往,对独立与自由的憧憬,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找到了最终完美无缺的结合点。
或许会有人说它太过荒诞,或许会有人说他的内容太过偏激,但这偏偏是它的价值所在,它的荒诞造就了它浓厚的现实意义,它丰富的想象力使它成为文坛上不朽的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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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忍、独立、克己。你做到了吗?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准备的《大卫科波菲尔》阅读笔记,仅供参考!
关于人物的描写,精彩之处太多了!比如尤利亚.希普的外貌——头发剪得很短,像贴地皮刈过的麦茬,几乎没长眼眉,一根睫毛也没有,红褐色的眼睛。瘦骨嶙峋,手很长,骨骼根根突起。说话激动时,身子像蛇一样扭来扭去。和大卫握手时,那手又湿又冰,摸上去真像只癞蛤蟆。他挂在嘴边儿的语言是:“我很清楚我是世上最卑贱的人,我母亲也是一个很卑贱的人,我们住在一个卑贱的地方……我父亲先前的职业很卑贱,是个教堂看墓人。”说到语言,我不得不提到许多人的招牌语句,米考伯先生:“我冒昧恳请老友科波菲尔先生或老友内寺成员特拉德尔先生(若此人尚在人间,可呼之即出者),枉驾趋彼处一会,重叙旧谊。若蒙首肯,幸甚,幸甚。”米考伯太太:“我绝不抛弃米考伯先生。”迪克先生:“我就要写那呈文了。你的姨婆是世界上最优秀的女人。”斯梯福兹称呼大卫:“我亲爱的雏菊,你这可笑的雏菊。”达特尔小姐:“哦,真的?你知道我很无知的,我只是请教,可是不是总是那样呢?我认为都认为那种生活是——是不是?”朵拉:“哟,卖肉的当然知道怎么个卖法,还用得着我知道怎样买吗?我说,你这个傻孩子!姨婆称呼朵拉:“小花朵在哪儿呀?””米尔斯小姐:“照一般道理讲,温馨的茅舍胜似冷漠的宫殿,爱情所在,一切皆备。”安妮:“夫妻之间的不和,莫大于志不同道不合。……我的爱情立基于岩石之上,是能历久不变的!”
至于这本书的主角大卫.科波菲尔,无论是童年时历尽艰辛长途跋涉去找姨婆的历程,还是姨婆破产后他自强不息、积极进取的那种精神,就像姨婆评价的那样:“坚忍、独立、克己”,这些,都让人敬佩。
最后,让我以书签上的一句话来结尾吧:“你可以不了解社会,但你不得不看《大卫.科波菲尔》。”的确,这本书让人受益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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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啭千声随意移,山花红紫树高低。这是某些作者心里的感受。你的是这样吗?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准备的读书1000字笔记,仅供参考!
1.读书1000字笔记
《稻草人》是叶圣陶的着作,是我国最早的一部童话集。它已经传承了近一百年了,一直深受孩子们的喜爱。书中的每一篇童话都角度新颖,十分有趣,为孩子们带来了许多乐趣,让孩子们受到了深刻教育。其中我最喜爱的就是《画眉》。
故事讲述了一只画眉在一个公子哥儿家享受荣华富贵,每天处优养尊,就是为了给公子哥儿唱歌。它开始觉得很快活,日子久了它就不明白自己唱的有什么意义,有什么趣味。直到有一天,画眉因公子哥儿忘了关笼门,飞了出去,去寻找它想要探寻的答案。
画眉飞到一个大城市的城楼上,看见街道上拥拥挤挤,一个人力车夫拉着一个人飞快的跑着。画眉不明白为什么有人有腿也要别人拉着跑?而拉着别人跑的人那么辛苦,那么卖力,却也没有笑容,也不唱赞美跑的歌?
画眉飞到一个楼房,看见一个大房间里许多阔气的人在吃饭,楼下的厨房里,几个人光着上身,满身油腻在弥漫的油烟和蒸汽里忙忙碌碌,它不明白楼下的人们为什么要这样忙忙碌碌,为什么脸上没有笑容?为什么做出来的菜自己不能够吃?
画眉又飞到了一个胡同,看见了一位拉三弦的黑大汉,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女孩站在旁边唱歌,画眉认为它终于看见幸福的人了,可它又错了。女孩儿歌越唱越紧,结果嗓子哑了。黑大汉生气了,数落女孩唱成这样到时候凭什么要别人的钱。画眉明白了女孩唱歌是为了别人,黑大汉拉弦也是为了别人,他们只是挣一点糊口钱,一点趣味也没有。
画眉见了这些不幸的人,知道了自己以前也是很可怜的,“始知锁向金笼听,不及林间自在啼。”当别人的两条腿,成为别人做菜的机器,做别人的乐器,为什么会有这样毫无意义、毫无乐趣的生活呢?是他们都没有自由!因为生活所迫,他们都失去了自由。匈牙利诗人裴多菲说过:“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自由的价值甚至高于生命和爱情。要想有尊严,有意义地生活,一定要拥有自由。
明白了这一切,画眉决定不回去了。它来到了自由的原野之中,四处不再有笼子的栏杆围住它,它愿意怎样就怎样,再遇见了不幸的人或事,它就用歌声为他们驱除愁苦,真是“百啭千声随意移,山花红紫树高低。”从此,画眉就这样自由快乐的生活着。
五年级:徵羽
2.读书1000字笔记
《散步》一文主要写了作者、老母亲、妻子和儿子一同出去散步的事。在散步的过程中,体现了他们一家的其乐融融、互相帮助、互相关怀,更说明了亲情无价。
《散步》一文中,开头写作者的老母亲因为身体不好而不想出来散步,但最后还是出来了。看到这里,我们都会以为作者的母亲是被作者强迫拉出来的,其实作者本意不是这样的。俗话说:“生命在于运动”,作者也是想让多病的母亲出来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锻炼一下身体,这对老人来说是有好处的。从这儿我也体会到了作者对母亲的敬爱。
在散步时,作者的母亲和儿子发生了分歧,因为作者的母亲要走大路,大路平顺,对老人来说是比较方便的。而作者儿子却要走小路,因为走小路有意思,在路上也可以玩一玩。但是,作者毕竟是一家之主,所有的人都得听他的。作者考虑到母亲体弱多病,应当顺她的意。所以作者决定委屈儿子,因为作者陪伴他的时日还长。作者便说:“走大路”。然而,出于对孙儿的爱,就决定走小路了。
从这件开始由意见分歧到因为作者对母亲的孝心和母亲对孙儿的爱而意见一致的事,充分说明了他们一家人是多么和睦。看到这里,我不禁想到了我自己。作者对母亲是多么孝顺,而我呢?当母亲累了时连端上一杯茶都做不到,我实在是太惭愧了!
从老母亲对孙儿的疼爱,不禁让我想起了《荔枝》一文。这是作家肖复兴写的,文中主要是讲作者给母亲买了一些荔枝,但是母亲舍不得吃,却给了她最心爱的孙子吃了。
种种事迹都表明,亲情是多么珍贵。我们都要去爱我们的亲人,因为他们是我们最亲近的人。其实,我们的亲人都深爱着我们,我们也应当爱他们,如果你没有爱,请从现在开始,爱你们的亲人吧!
3.读书1000字笔记
这周我读完了《天狼》这本书,让我很感动!这是一个狗类、狼类和人类的故事,那时狼和狗是一家人,他们是两个大家族的,分别是犬姓狼家族和癸姓狼家族,然而在很久很久以前,人类占领了狼类的地盘,癸姓狼家族想进攻人类,夺回自己的地盘,向犬姓狼家族发出合作的邀请,但是犬姓狼家族一向是与人类和睦相处的,所以犬姓狼家族的首领不答应,狼王一听怒气冲天,就把犬王给吃了,于是他们在一个深夜私自进攻人类,但癸姓狼家族死伤无数,他们想:以我们的实力不应该输啊真搞不明白。突然闻到了狗的气味,他们终于明白了是狗给人类通风报信了,他们十分恼火,于是犬姓狼家族和犬姓狼家族开始了一场残暴的血腥大战,狼王召集了几个小家族,一起打败了犬姓狼家族,只有十几只犬姓狼家族的成员逃出来了,从此犬姓狼家族改名叫狗。
后来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亲人都被猎人杜仲杀死了,她为了复仇与狼王生下了四个小狼,告诉了他们这段悲观的历史,小狼们十分悲伤也很痛恨杜仲,决定杀死杜仲,然而杜仲有一只叫雪玉的狗,他十分的忠诚,有着一身本领,最厉害就是流星式扑击,狡猾的独眼狼最终带领着她的孩子杀死了仇人,雪玉十分恼火,先后杀死了他们的孩子只剩下了“山妖”,不过山妖已经变成太监了,最后杀死了独眼狼珍珍,山妖在狼王换届大赛上,用他的独家秘诀“左爪式”杀死了狼王,最终当上了新狼王,带领狼群杀进了兰花坳……
这个故事让我很震撼,读完这本书,我不由的思考:狼、狗、人类之间为什么会发生战争呢?就是因为人类的贪婪与自私,才导致的人狼狗之间的不和与战争,人类为了满足自己的食欲和财富,捕捉了不计其数的狼,占领了狼的地盘,其实以前大自然的生灵都是善良的,是人类导致它们的性格发生了变化,变得十分残忍和狡猾,如果人类不欺压狼类,人类和它们是能和睦相处的,但是人类没有做到。
写到这里,我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我想:如果人类再这样贪婪下去,大自然就会惩罚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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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的一个憧憬,一个新的希望,期待着幸福与美好的明天,正如文中那个热爱生活的早逝少女。我也期待着。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准备的穆斯林的葬礼阅读笔记,仅供参考!
1.穆斯林的葬礼阅读笔记
拿到这本厚厚的书时手上沉甸甸的,合上这本书时淡淡悲伤和压抑久久荡在心头。霍达这位伟大的女作家用她淡淡的清新的笔触向人们讲述了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期开始,一直到改革开放的七十年代末大约六十年间的兴衰一家三代人的爱恨情仇、荣辱兴衰,玉与月向世人展现一幕幕哀伤的爱情悲剧。
质朴无华的葬礼让我认识了穆斯林,从未了解过的宗教与信仰也在这本书中缓缓展开在我的眼前,宗教的传统,政治的交锋,爱恨的交织。在历史的长河中华夏文化与伊斯兰文化的交汇与分歧构成了这个宏大又哀伤的故事。
故事的开端从一个虔诚的穆斯林老人带着年幼的韩子奇引出,墓地里楚雁潮缓缓的琴声与天上的新月相交辉映着让这命运的舞台缓缓落幕,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也在场终结了,而当我静静回首书中的一幕幕,‘玉王’韩子奇艰辛的创业,对玉的执着,对感情的无奈,直至死前含泪而终;有着不同观念的姐妹,迂腐梁君璧为信仰毁掉了儿女的婚姻和爱情,带着新观念大胆追求自由和爱情的梁冰玉是新一代青年的象征,却漂泊他乡;向往美好幸福生活的老姑妈终究守候着一家人直至病死;韩天星和陈淑彦这对被命运硬拼成的夫妻带着悲伤活着;而那个十九岁的花季聪颖美丽的少女韩新月却因先天性心脏病早早凋谢了生命之花,那一轮新月之下,楚雁潮缓缓的拉着提亲……
起初读完这本书,我心底对伊斯兰教升起一股难言的厌恶感,说到底那是对这场悲剧的主人公的怜惜与那个时代封建守旧思想的鄙夷和无奈,后来了解到伊斯兰教从未禁止过民族间的通婚,而造成一切悲剧,影响伊斯兰声誉的民族主义、神秘主义和宗派主义并非伊斯兰思想,也就对故事有了一种释然。穆斯林将伊斯兰教视为一种自豪,让读者对它肃然起敬。
在文章的最后:‘梁冰玉轻轻地走过去,心里只想着自己的女儿。和那个人一样。暮色悄悄的降临,婆娑树影渐渐和大地融合在一起,满目雄浑的黛色,满目温馨的清香。西南天际,一弯新月出现了,淡淡的,朦胧的,若有如无。’留于我心底的是对未来的一个憧憬,一个新的希望,期待着幸福与美好的明天,正如文中那个热爱生活的早逝少女。
2.穆斯林的葬礼阅读笔记
1. 事业的追求,并不一定要什么头衔和称号来满足,你爱上了一种东西,愿意用全部心血去研究它,掌握它,从中得到了乐趣,并且永远也舍不得丢弃它,这就是事业心,是比什么都重要的。
2. 从来也没有一个人能真正透彻地了解和掌握自己的命运,只不过从各不相同的方式和不可知的命运较量而已,或逆来顺受,或奋起拼搏,拼搏的动力不仅来自“自知”,而且来自幻想——美好的幻想往往既是辉煌的人生的起点也是终极目标。人生需要幻想,幻想使人生变得美好是有限的生命变的被无限!
3. "真正有血性的人,决不曲意求得别人的重视,也不怕别人忽视."别人的误解,偏见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了自信,如果你是自信的,就什么话都不用说了.真理从来都是最简单,最朴素的,除了它本身之外,并不需要额外地加以解释,正如一个真正美丽的人,任何附加的首饰都是多余的!
4. 不管严冬曾经是怎样寒冷,春天总是要到来,冰雪中孕育着的生命,顽强地要生长,要发芽,要吐露新枝,绽开新花。
5. 它在树桩里孕育了那么久,准备了那么久,已经积蓄了必备的力量,一旦爆发出来,就能冲破一切,倔强地伸出枝条,长出绿叶,展现着自己的个性。
6. 如果看不到明天,今天也就毫不意义;牢牢地抓住今天,明天才能属于你!
7. 人生是一场梦吗?不,梦醒之后还可以忘却,人生可以忘却吗?
3.穆斯林的葬礼阅读笔记
《穆斯林的葬礼》,作家霍达的代表作,获第三届茅盾文学奖。这部五十余万字的长篇,以独特的视角,真挚的情感,丰厚的容量,深刻的内涵,冷峻的文笔,深情回望中国穆斯林漫长而艰难的足迹,揭示了他们在华夏文化与伊斯兰文化的撞击和融合中的心路历程,以及在特定的时代氛围中对人生真谛的困惑和追求,着力塑造了梁亦清、韩子奇、梁君璧、梁冰玉、韩新月、楚雁潮等一系列文学画廊中前所未有的人物群像,血肉丰满,栩栩如生。
读完这本书感触很深。她文笔的倾诉,让我这个一直对伊斯兰教淡漠的人,对它肃然起敬……我了解了许多回民在生活中的传统礼节和常用的阿拉伯语,因为文中的回族人对至高无上的真主安拉格外信仰。回想书种种,不知该怎样评价书中所展现的血肉丰满的人物。因为,霍达以她深刻的内涵塑造出的人物形象都是让人荡气回肠的。我为成熟、漂亮、处处透漏出现代女孩儿特点的韩新月和才华横溢、赋有责任感的楚燕潮的爱情悲剧而深深的惋惜,为梁君壁事事追求完美,吝啬的毁掉两对人命运的行为而遗憾。但一方面,也觉得她很可怜,毕竟韩子奇曾给予过她伤害,她有权利为所欲为。梁冰玉呢?我觉得他因该是本书中最值得同情的人。因为那个曾经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有个性的女孩儿,最终却成为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孤单的独自漂泊他乡。
很厚的一本书,拿在手上,感觉沉甸甸的。很厚的一段情,读完之后,心里沉甸甸的。穆斯林的葬礼,展现奇异而又古老的民族风情,和栩栩如升的人物品性,是值得我用时间和心灵来感受的。俗话说:“一部伟大的作品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文学对于一个人一生的影响确实是显而易见的。由此说来如何让自己更具文学修养和文学素质,是一个仔细考虑的问题了。就当下来看,当然理应从基础做起,踏踏实实的走好自己现在的每一步,从而使自己以后的人生走的更加从容和潇洒!拥有生命,便是人生最大的乐趣。与书中的主人公比起来,我们不幸福很多吗?最起码,我们还活着,还拥有着生存的权力,这样说来,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抱怨生活,抱怨命运呢?也许,你的人生之旅正面临着难以逾越的鸿沟,也许你现在的人生之路正充满荆棘,但无论境遇如何,请学会潇洒一些吧!珍重生命,只要你还呼吸,就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将你打败!除非,你选择了自我放弃或是自我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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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的心充斥着暴力,麻木不仁,他们放纵自己,麻醉自己,去努力忘掉穷困,病痛的折磨,那种灰暗的日子,真的很难熬过,大家记得书中那句话吗?漫漫日月,忧伤是它的节日,火灾是它在狂欢,在一无所有的面孔上,伤痕也成了点缀——我想这就是对《童年》中生活的最好诠释!我们看看读者们如何诠释他们的童年。
19世纪80年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伟大的前苏联无产阶级作家高尔基就出生在这样的年代。在混乱的年代出生,就注定了童年不会幸福,要在灰暗中成长。十一岁以前,当他还没有走向“人间”,还没有要为了生计在社会上奔波时,那些阿廖沙曾经遇到过的平凡的好人,就像清晨的一束束曙光,照亮了高尔基小小的心灵,他们教会高尔基很多,坚强,乐观,积极,向上,他们把生活的蜜糖不断地送进阿廖沙的蜂窝。
我认为,在阿廖沙的人生中,第一个老师便是外祖母,外祖母用她对生活的坚强乐观和善良,教会了阿廖沙面对苦难生活的力量和对生活的积极态度。不管生活得怎样,不管被外祖父怎样毒打,外祖母面对艰险总是积极向上,从不气馁、放弃,依然善良的对待每一个人。外祖母在书里的形象,是最光辉最具有人性的,在她的身上,我们总能发现许多的闪光点,总能发现在那一个时代,人们被利益、名利、憎恨所替代的一些东西。外祖母还是一个把最多蜂蜜送到阿廖沙的蜂窝里去的人,她为阿廖沙讲的那些故事,令阿廖沙深深的着迷,她讲的那些道理,令阿廖沙一生受益。她在阿廖沙的童年生活里,就是一轮冬日的太阳,暖暖的,让人感到安心。
那一个善良,乐观,可亲,单纯的“小茨冈”阿廖沙童年最好的伙伴,他帮阿廖沙挡外祖父的打,整条胳膊都红肿了,却还是用满不在乎的语气说着,仿佛在说一个玩笑,与他自己并不相干。他看到阿廖沙挨打时,心里是那样的可怜阿廖沙,甚至连喉咙都哽住了。他还帮阿廖沙支招,以后挨打的时候就把身子给舒展开来,这样才不会疼。他全心全意的与阿廖沙交朋友,用他对于生活的热忱和对人的单纯赢得了与阿廖沙的友谊。可是命运总是捉弄人的,那么善良的一个人,却在抬十字架的时候被砸死了,那一年,他才十九岁。
还有那一个献身科学事业的进步知识分子“好事情”,他虽然古怪,不与人亲近,甚至还对阿廖沙下过驱逐令——“下一次别再到我这来了”,可是阿廖沙呢,违背了外祖父的话语,偷偷摸摸的与“好事情”见面,为此,甚至还要冒着被外祖父毒打的危险。但他们最终还是成了知心的好朋友。“好事情”虽然与阿廖沙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久,在阿廖沙搬进来不久之后便被驱赶出去了,但他还是阿廖沙的一个良师,他教会了阿廖沙要用心观察生活,体会生活,教他做任何的事情都要讲究技巧。
这些人们都是阿廖沙所喜爱和敬仰的,这些许许多多的好人,用他们各不同的方法,照亮了阿廖沙阴霾的童年,让阿廖沙在这个黑暗和腐败的社会中锻炼成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积极的人。让阿廖沙相信,黑暗终将过去,迎接我们的,是最灿烂的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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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是不可复制的,但是精神却可以源源流淌,当我们在历史的废墟中,捡拾曾经的影子时,结果只有贝壳,有黄金,还有愤怒和垃圾。真的是这样吗?我们一同看看读者们怎么说?
第一次见到余秋雨的《道士塔》是在他的散文集《晨雨初听》读到的,这本书的封面印着蓝蓝的天空和海洋,沙滩上放着两张洁白的椅子。看起来是那么的美好,那么的让人舒心。可是当翻到《道士塔》这篇文章时,先前舒坦的心情早已没了影儿,只有一股怒火在心中燃烧。
这篇文章讲述的是20世纪敦煌莫高窟不幸由以为无知的道士当家,他自作聪明将一幅幅珍贵的壁画变为一道惨白,他将一座座精美的塑像化为天师、灵官、菩萨,他将一箱箱无价的国宝换为历历可数的银元。给后人们留下了无限的遗憾
这位道士的名字叫王圆箓,他只是一个逃荒到甘肃,做了道士的湖北麻城农民。他的无知让他对洞窟里的壁画有些不满,他找来帮手用石灰淹没了唐代的衣冠,宋代的笑容。因算了算石灰的价钱,他认为没有必要全部刷完,于是他放下了刷把。如果当时有免费的石灰恐怕这个愚昧的道士会将他的“宅院”刷得一尘不染吧!看来我们是否应该感谢他呢?感谢他的手下留情,为我们留下了一些珍品!粉刷了之后,他又想弄几个雕塑。他看到中座雕像的体态过于婀娜,与几面的白壁似乎有些不相符。这时他终于想起了自己的身份:道士。那自己何不在这里立上几个天师、灵官菩萨?他和他的帮手用铁锤将那婀娜的身姿,柔美的浅笑砸成了碎片,化为了泥巴。他又请来了邻村的泥匠如小孩子般堆起了雪人,忙活了半天总算能立住了,最后做出来还像模像样
由于这位道士——王圆箓,他的无知、愚蠢、自私。使用少数的银元换得大量的敦煌文物流失海外,而敦煌研究院的专家只得一次次地从外国博物馆买取敦煌文献的微缩胶卷。我们愤怒吗?不我们该愤怒吗?也许正如文章中写到的“他太卑微,太渺小,太愚蠢,最大的倾泄也只是对牛弹琴,换得一个漠然的表情”他不是承受不起,而是不配。他那样的无知,根本不知自己犯下了怎样的“罪行”,就算再怎么倾泄,他的眼里定还是不解。如果“王道士只是这出悲剧中错步上前的小丑”那么谁才是这个巨大民族悲剧的主要谋划者呢?是外国冒险家?还是当时的官员。他们滔滔的奏折中没有一句提起敦煌的事由,当外国冒险家甘愿倾家荡产,偷运一两件文物回去的时候。生活奢侈的中国官员却因运费太多,不愿保护这些文物。当外国冒险家甘愿葬身沙漠,不顾一切地朝敦煌奔去的时候,中国官员的会客厅里弥漫着茶香!被掠夺后的敦煌文献少,在押送回京的途中只用茅草卷着,每到一个地方便又被抽出几卷行途中又丢失几卷,到达京城后只剩下零零散散的几卷同破旧的茅草。敦煌文化如此灿烂,藏经洞中的文献有如此之多,但中国960万平方千米的土地上却没有几卷。这些祖宗留下的遗产在本国没有受到珍视,而在其它国家的眼里却是如此珍贵。与其把他们存放在这样一个社会环境中被破坏,还不如把它放在外国的博物馆永远的收藏。在这种如此令人气愤的情形下这何尝不是一剂救济敦煌文化灵丹妙药?
虽敦煌文化在中国,但中国被历史划出的伤口仍未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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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穿越三百五十年的光阴,隔着那曾被哥伦布征服过的茫茫大西洋遥遥对峙。我们和读者读着《百年孤独》的读书笔记,一起感受这份对峙吧。
一早就被刺骨的寒意痛醒。勉强起了床,热了杯牛奶,边喝边看窗外。窗外那几颗大树的树枝上空空如也,象征它们生命的绿色树叶,化作枯叶,凋落了一地。一片衔着一片,一片叠着一片,不自觉地便化作了一大块铺满整条街的枯黄色地毯。行人们走过这条街,踏上这层地毯,发出细微,但仍不失清脆的咔嚓声,就像咬下薯片时发出的那种。
他们匆匆的脚步形成的气浪,即使再微弱,也足以掀起几片枯叶。可刚露出几份见天日的水泥地板,很快又被从别处吹来的枯叶覆盖。若不是知道这条繁华的街属于一座繁华的城,单就这一个片段,这一个场景,打上“凋敝,萧条”的字样,也绝对不为过。“或者称呼此情此景为“马孔多”?”大脑里的这个念头还是一闪而过时,右手却如早已预知了大脑会有此念头一般,安静地放在了《百年孤独》的封皮上。若不是左手紧握的牛奶杯尚有余温,助我抵御寒意。我一定会被透过这书皮的,更甚于窗外的寒意狠狠刺痛。马孔多在哪里?马孔多在《百年孤独》的360页书纸里,在加西亚马尔克斯的脑海里。在经历过,或正在经历贫穷;面对过,或正在面对思想交替的国度里。在雨林里,在平原上,在沙漠中,在世界的每一寸土地上,只要那里尚有人类存在。马孔多,什么都不是。马孔多,就是一切。10年以来,第一次能如此用心地读完一本书。之前一直用一种浮躁而慵懒的态度去阅读,甚至只读个内容简介,上网搜个一两句书中经典名句就算读过了,就敢显摆了。但是《百年孤独》却不容许我这样做。从故事开篇的第一个场景,家族二儿子,奥雷里亚诺上校面对行刑队开始,整部小说就已经像一只深入我内心深处的小手,紧紧地抓住了我,把我一把揪进了这个最真实存在的虚幻之地。在那里,我仿佛亲身跟随着马孔多村的奠基人,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与他的妻子乌尔苏拉一起,跋山涉水,来到大泽区这片荒芜之地,打下第一根木桩,盖起第一座草棚,每一个家的住址,都精心安排,甚至享受的阳光都不多不少。作者在描绘马孔多的建立时,用各种的侧面描写勾勒了一个有活力,如唐吉可德一般天马行空的男子,和一个勤劳踏实,“耕种时从不唱一声歌儿”的女子。吉普赛人,梅尔基亚德斯来到了闭塞的村庄。带来了放大镜,假牙,飞毯,银版照相术,还有被何塞称为人类最伟大发明的——冰块。村子因为他的到来充满了活力,以及荒诞的探索热情。可马尔克斯显然不是安徒生,他不是来讲童话的。接下来的百年纪事成为阿尔卡蒂奥家族以及马孔多村的噩梦。家族创始人,何塞因为解不开梅尔基亚德斯的羊皮卷而发了疯,下半生一直被绑在树上。大儿子放荡不羁离家出走,最后枉死。二儿子一生孤傲异常,不懂得爱,也没有被爱过,在发动了32场起义后,宣布与政府和谈,孤独而死。三女儿和养女,为争一个男人而争风吃醋,一直斗到老死方休。本以为家族传到了第二代,会有所好转。可家族里的后人,不但不停地重复以第一代人的名字命名,还一遍遍地重复着前人的悲剧。一个个或死于非命,或失心发疯。直至家族最后的传人,私生子奥雷里亚诺因为妻子难产而死,儿子刚出生即被蚂蚁吞噬,悲愤中解开了梅尔基亚德斯的羊皮卷,这才发觉,原来吉普赛人死前早已解开了家族的整段命运:家族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伴随着家族的陨落,整个马孔多村也在经历了创立伊始的清贫,外来人口迁入后的人丁兴旺,外国殖民势力的投资与撤出后,最终走向衰败,走向毁灭。马孔多的兴旺与灭亡,映射了广大第三世界的村庄与小城镇在20世纪的挣扎与不易。
在不开放的年代里,他们只能与愚昧为伍。甚至把冰当做一件发明。但那时的马孔多人是幸福的,他们战胜了大泽区的糟糕环境,战胜了萦绕村庄多时的失眠症。还能时不时地从同样愚昧的吉普赛人那里找点乐子,就像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在向外国殖民势力开放的伊始,他们享受到了现代社会带来的一切满足,火车,电话,照相,就业机会,当然也包括拿着留声机,样样精通的法国**。可是,伴随着完全的开放,殖民者在带来享受的同时,也和当地的**政府勾结,使用极低的价格雇佣劳工。当劳工以**申索权利时,狼狈为奸的政府,立马挥起屠刀,毫不留情地镇压。
殖**义者却以无辜不知情者的样子,扮演着救世主的角色。许下一连串空洞的美好的诺言,却在村子遭受自然大灾时,拍拍屁股收拾走人。在他们眼里,村子就是一笔买卖,当其价值被榨干时,殖民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才不在乎那些原住民的生活呢。而对于政府而言,村子也是一笔买卖,政府收取大量的税金,当殖民者撤出后,这个没有最后一点价值的村子,自然不能再勾起政府的一点欲望。他们也不在乎那些可怜的国民的生活。这样的交易,对于殖民者和政府而言都是有利可图的不亏本买卖。唯一被牺牲掉的便是如马孔多一样的不幸村庄。然而,在同情何塞家族与马孔多村的同时,我却隐隐地又要为他们的某些传统而愤怒。
这种愤怒,不是憎恨,而是怒其不争。贫穷是一种至极可怕的疾病,就像艾滋病先摧毁人们的免疫系统,使得人们即使一次小小的感冒也可以致死一样。贫穷,先摧毁的是人的道德底线,然后,使得人们无论做什么,都无法摆脱厄运相伴。我不是卫道士,我也提倡婚姻自由,我也不喜欢文章后半段当家作主的宗教没落贵族费尔南达的刻板与虚伪。但是,我仍然无法接受何塞家族私生子成堆,家庭**的习俗。书中,几乎每个何塞家族的男人都会有一个私生子,即使是像梅梅这样的女孩子,也会因为青春期的冲动而养下一个私生子。而奥雷里亚诺上校更是有18个私生子,1个死于战乱,17个死于政敌的暗杀。更让人费解的是,乌尔苏拉居然全部都认下,并统统养大。乌尔苏拉是出于同情,怜悯,延长香火?我不得而知。但是,在我的国度里,私生子远没有到可以正大光明地被接受。因此,我始终相信何塞家族的这一荒诞习俗,以及乌尔苏拉的所谓宽容,完全都是出于一种因为贫穷对道德底线的长期侵蚀,而最终导致的愚昧与堕落。贫穷毁灭了何塞家族的同时,也对马孔多所在国度的自由派义军下了手。参加了自由派起义军的小奥雷里亚诺想和自己的姑姑阿玛兰妲上床,却遭到了阿玛兰妲的拒绝。郁闷的他问自己的战友“我们是为了自由婚姻而战吗?”他的战友回答“是,我们战斗是为了将来你连你老娘都能娶!”道德底线被侵蚀,直接导致了人与人关系的混乱,也间接导致了自由派无论如何革命都无法取得胜利。在那个虚拟的国度里,自由派伸张的所谓自由犹如嬉皮士曾经鼓吹的“要**不要做战”。
性解放是自由的一大意义,但不是全部的意义,更何况他们所谓的性解放,是连老娘都可以娶的极大解放。相信但凡还相信人伦纲常的家庭都不会给这样的派系投上一票的。历史的车轮无情地碾碎了何塞家族和马孔多村,只留下了一地碎片,一地血肉,一地孤独,等待着蚂蚁来觅食,等待着诗人来吟诵,等待着后人来重复。马尔克斯成功地描绘了一个时代,一群人的生活状态。看着他们,就不得不联想到自己所处的世界,这个真实的世界。不禁要问:当我们因为贫穷而愚昧,又因为要摆脱贫穷而不择手段时,我们的城市,我们的社会距离马孔多又还有多远呢?君不见,那个百年孤独的诅咒就像达摩克利斯之剑一般,正时刻地悬挂在我们头顶。街上,枯黄的树叶被清洁工人扫去了大片,但是我分明看见更多的枯黄树叶早已蠢蠢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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