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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围城读后感以及心得体会
据了解,《围城》是钱钟书所著的长篇小说,是中国现代文学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24年围城读后感以及心得体会,欢迎参阅!
书是很久以前读的,笔记是很久以前写的,读后感却是很久以后的现在写的,也忘记了很多细节,但感觉还是有的。
最先出场的是鲍小姐。鲍小姐性格泼辣,生活放荡,视财如命,爱她丑陋平凡,毫无亮点的未婚夫,迂执但我去未免不替他可怜,只知道用金钱养她的男人,若长得英俊潇洒还可以牵住她的心几分钟,否则,头上还不知道被这样的女人叩几顶绿帽子,也难怪她会如此放荡。
与此同时,苏文纨也出场了,这个人可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刚开始,我还在为他心疼,觉着他是庸俗中的一只清秀,可慢慢的被他的一些小细节吸引,他为什么表面上夸赞小孩,背后用手帕擦小孩碰过的手?不久,她便原形毕露,原来她是外表高雅,内心俗不可耐的人。从总体来看,他喜欢上主人公方鸿渐,但却毁掉她的人生,破坏它与唐小姐之间的感情,不给孙小姐好脸色。而且总喜欢看喜欢她的人争来争去。哎!他可真是个坏姑娘,读书笔记上是这么写的。
她最嫁给一个有钱的胖子,苏文纨也是一个俗女子,她却不想鲍小姐泼辣,日后的生活,怕是无聊得很。
这里是看了一半写的评语,她的婚后生活可一点不无聊,脑子里的生意经念的可出奇的好,在上海的“贵姓”(尽管不合适,也暂且这么叫吧,毕竟有很多共同点呢)圈中,卖各种小东西赚钱。如果没有出生在这样的环境中,她还会这么庸俗吗,还会很得令人咬牙切齿吗?时代造英雄,环境影响人的一生。
方鸿渐,懒散,追名利,懦弱,胆小,还有一点良知,但却完全不懂世态炎凉的人,方鸿渐是悲剧的时代产物,却也是“极品之极品”坏到不能再坏了。也许在此环境中,方鸿渐只能如此吧!身为主人公,他的生活却是最悲催的,能混他这样的主人公怕是不多吧,在我读过的书中,也只有阿Q可以和他媲美了。方鸿渐出国留学的的学费是他的岳父给出的,但他的博士文凭却是他买的。他没有在国外努力勤奋的学习,而是荒废学业,四处游玩,回国后丑态百出。只能在岳父的银行中干一点事情。之后,遇到唐小姐。
唐小姐,天真但不失聪慧,心中喜欢方鸿渐,却因为苏小姐的搅和,失了面子,将他赶走,两人皆失姻缘,真不知方鸿渐为何会喜欢他。
这段话也是读书笔记中的一段,看来说还要看完,人也要慢慢懂。唐小姐可真是一股清流在浑浊的流水,难怪方鸿渐会喜欢她。看来我也要改一下我没看到最后便下结论的坏毛病,在这里为你平反了,唐小姐。
里面的人想出来,外面的人想进去。掏出上海那座围城,又落进大学那座城,却始终没有逃出爱情那座城。
由于苏小姐的一系列行动,方鸿渐被逼走了,他逃往内陆,去一所新开的大学做教授。这一路他结识了孙小姐,还和“死对头”(至少赵辛楣是那么认为)赵辛楣成了挚友,先来说孙小姐吧,看读书笔记:
孙小姐目前看来是单纯的,耐苦的,脆弱的,有着中国传统女人的性子,却不会突破,记忆犹新的是他被学生气的哭鼻子,仿佛还没长大一样,内心却不像一个小孩子,略微带一点心计,似对方鸿渐有意。等待它的命运会是怎样的呢?
他用尽心机和方鸿渐在一起。恐吓,威胁,逼迫,充分利用她的一切。真叫人意想不到她如此柔弱的外表下,竟隐藏着如此独立的心。
赵辛楣,文中我最喜欢的人物。他爱慕苏小姐,不能自拔,但还是没有追到苏小姐与方鸿渐离开上海去内地教书。
赵辛楣这个人有趣的很,在其中我以为最好,任何困难的时候都会想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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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穿越三百五十年的光阴,隔着那曾被哥伦布征服过的茫茫大西洋遥遥对峙。我们和读者读着《百年孤独》的读书笔记,一起感受这份对峙吧。
一早就被刺骨的寒意痛醒。勉强起了床,热了杯牛奶,边喝边看窗外。窗外那几颗大树的树枝上空空如也,象征它们生命的绿色树叶,化作枯叶,凋落了一地。一片衔着一片,一片叠着一片,不自觉地便化作了一大块铺满整条街的枯黄色地毯。行人们走过这条街,踏上这层地毯,发出细微,但仍不失清脆的咔嚓声,就像咬下薯片时发出的那种。
他们匆匆的脚步形成的气浪,即使再微弱,也足以掀起几片枯叶。可刚露出几份见天日的水泥地板,很快又被从别处吹来的枯叶覆盖。若不是知道这条繁华的街属于一座繁华的城,单就这一个片段,这一个场景,打上“凋敝,萧条”的字样,也绝对不为过。“或者称呼此情此景为“马孔多”?”大脑里的这个念头还是一闪而过时,右手却如早已预知了大脑会有此念头一般,安静地放在了《百年孤独》的封皮上。若不是左手紧握的牛奶杯尚有余温,助我抵御寒意。我一定会被透过这书皮的,更甚于窗外的寒意狠狠刺痛。马孔多在哪里?马孔多在《百年孤独》的360页书纸里,在加西亚马尔克斯的脑海里。在经历过,或正在经历贫穷;面对过,或正在面对思想交替的国度里。在雨林里,在平原上,在沙漠中,在世界的每一寸土地上,只要那里尚有人类存在。马孔多,什么都不是。马孔多,就是一切。10年以来,第一次能如此用心地读完一本书。之前一直用一种浮躁而慵懒的态度去阅读,甚至只读个内容简介,上网搜个一两句书中经典名句就算读过了,就敢显摆了。但是《百年孤独》却不容许我这样做。从故事开篇的第一个场景,家族二儿子,奥雷里亚诺上校面对行刑队开始,整部小说就已经像一只深入我内心深处的小手,紧紧地抓住了我,把我一把揪进了这个最真实存在的虚幻之地。在那里,我仿佛亲身跟随着马孔多村的奠基人,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与他的妻子乌尔苏拉一起,跋山涉水,来到大泽区这片荒芜之地,打下第一根木桩,盖起第一座草棚,每一个家的住址,都精心安排,甚至享受的阳光都不多不少。作者在描绘马孔多的建立时,用各种的侧面描写勾勒了一个有活力,如唐吉可德一般天马行空的男子,和一个勤劳踏实,“耕种时从不唱一声歌儿”的女子。吉普赛人,梅尔基亚德斯来到了闭塞的村庄。带来了放大镜,假牙,飞毯,银版照相术,还有被何塞称为人类最伟大发明的——冰块。村子因为他的到来充满了活力,以及荒诞的探索热情。可马尔克斯显然不是安徒生,他不是来讲童话的。接下来的百年纪事成为阿尔卡蒂奥家族以及马孔多村的噩梦。家族创始人,何塞因为解不开梅尔基亚德斯的羊皮卷而发了疯,下半生一直被绑在树上。大儿子放荡不羁离家出走,最后枉死。二儿子一生孤傲异常,不懂得爱,也没有被爱过,在发动了32场起义后,宣布与政府和谈,孤独而死。三女儿和养女,为争一个男人而争风吃醋,一直斗到老死方休。本以为家族传到了第二代,会有所好转。可家族里的后人,不但不停地重复以第一代人的名字命名,还一遍遍地重复着前人的悲剧。一个个或死于非命,或失心发疯。直至家族最后的传人,私生子奥雷里亚诺因为妻子难产而死,儿子刚出生即被蚂蚁吞噬,悲愤中解开了梅尔基亚德斯的羊皮卷,这才发觉,原来吉普赛人死前早已解开了家族的整段命运:家族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伴随着家族的陨落,整个马孔多村也在经历了创立伊始的清贫,外来人口迁入后的人丁兴旺,外国殖民势力的投资与撤出后,最终走向衰败,走向毁灭。马孔多的兴旺与灭亡,映射了广大第三世界的村庄与小城镇在20世纪的挣扎与不易。
在不开放的年代里,他们只能与愚昧为伍。甚至把冰当做一件发明。但那时的马孔多人是幸福的,他们战胜了大泽区的糟糕环境,战胜了萦绕村庄多时的失眠症。还能时不时地从同样愚昧的吉普赛人那里找点乐子,就像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在向外国殖民势力开放的伊始,他们享受到了现代社会带来的一切满足,火车,电话,照相,就业机会,当然也包括拿着留声机,样样精通的法国**。可是,伴随着完全的开放,殖民者在带来享受的同时,也和当地的**政府勾结,使用极低的价格雇佣劳工。当劳工以**申索权利时,狼狈为奸的政府,立马挥起屠刀,毫不留情地镇压。
殖**义者却以无辜不知情者的样子,扮演着救世主的角色。许下一连串空洞的美好的诺言,却在村子遭受自然大灾时,拍拍屁股收拾走人。在他们眼里,村子就是一笔买卖,当其价值被榨干时,殖民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才不在乎那些原住民的生活呢。而对于政府而言,村子也是一笔买卖,政府收取大量的税金,当殖民者撤出后,这个没有最后一点价值的村子,自然不能再勾起政府的一点欲望。他们也不在乎那些可怜的国民的生活。这样的交易,对于殖民者和政府而言都是有利可图的不亏本买卖。唯一被牺牲掉的便是如马孔多一样的不幸村庄。然而,在同情何塞家族与马孔多村的同时,我却隐隐地又要为他们的某些传统而愤怒。
这种愤怒,不是憎恨,而是怒其不争。贫穷是一种至极可怕的疾病,就像艾滋病先摧毁人们的免疫系统,使得人们即使一次小小的感冒也可以致死一样。贫穷,先摧毁的是人的道德底线,然后,使得人们无论做什么,都无法摆脱厄运相伴。我不是卫道士,我也提倡婚姻自由,我也不喜欢文章后半段当家作主的宗教没落贵族费尔南达的刻板与虚伪。但是,我仍然无法接受何塞家族私生子成堆,家庭**的习俗。书中,几乎每个何塞家族的男人都会有一个私生子,即使是像梅梅这样的女孩子,也会因为青春期的冲动而养下一个私生子。而奥雷里亚诺上校更是有18个私生子,1个死于战乱,17个死于政敌的暗杀。更让人费解的是,乌尔苏拉居然全部都认下,并统统养大。乌尔苏拉是出于同情,怜悯,延长香火?我不得而知。但是,在我的国度里,私生子远没有到可以正大光明地被接受。因此,我始终相信何塞家族的这一荒诞习俗,以及乌尔苏拉的所谓宽容,完全都是出于一种因为贫穷对道德底线的长期侵蚀,而最终导致的愚昧与堕落。贫穷毁灭了何塞家族的同时,也对马孔多所在国度的自由派义军下了手。参加了自由派起义军的小奥雷里亚诺想和自己的姑姑阿玛兰妲上床,却遭到了阿玛兰妲的拒绝。郁闷的他问自己的战友“我们是为了自由婚姻而战吗?”他的战友回答“是,我们战斗是为了将来你连你老娘都能娶!”道德底线被侵蚀,直接导致了人与人关系的混乱,也间接导致了自由派无论如何革命都无法取得胜利。在那个虚拟的国度里,自由派伸张的所谓自由犹如嬉皮士曾经鼓吹的“要**不要做战”。
性解放是自由的一大意义,但不是全部的意义,更何况他们所谓的性解放,是连老娘都可以娶的极大解放。相信但凡还相信人伦纲常的家庭都不会给这样的派系投上一票的。历史的车轮无情地碾碎了何塞家族和马孔多村,只留下了一地碎片,一地血肉,一地孤独,等待着蚂蚁来觅食,等待着诗人来吟诵,等待着后人来重复。马尔克斯成功地描绘了一个时代,一群人的生活状态。看着他们,就不得不联想到自己所处的世界,这个真实的世界。不禁要问:当我们因为贫穷而愚昧,又因为要摆脱贫穷而不择手段时,我们的城市,我们的社会距离马孔多又还有多远呢?君不见,那个百年孤独的诅咒就像达摩克利斯之剑一般,正时刻地悬挂在我们头顶。街上,枯黄的树叶被清洁工人扫去了大片,但是我分明看见更多的枯黄树叶早已蠢蠢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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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摸春天》讲述了一个盲人小女孩感受春天的愿望,引发读者感悟生命的真谛。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分享给大家的触摸春天 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触摸春天 读书笔记(一):
今天我读了《触摸春天》这篇文章,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一个叫安静的盲童被春天的美景所深深的吸引了,有一次,安静又一次熟悉的走进花园,她靠着花的香气在月季花前停下,后来她居然奇迹般的拢住了一只蝴蝶。
我读了这篇文章后觉得文中的安静真可怜,她只能生活在一种只有黑色的单调世界里,她不能看见一丝阳光,不能看见身边的亲朋好友,不能看见大自然的美丽景色,不能看见所有的所有,然而她是多么的坚强,当她遇到这种情况时选择的不是躲避,而是勇敢的去面对。她这种精神是多么的难能可贵呀!要是我失明了,我一定不会像文中的女孩那样乐观地面对生活。我还觉得文中有一句话说得好“谁都有生活的权利,谁都可以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缤纷世界”我觉得的确如此,人生的大权都掌握在自己的手里,看你怎么合理的安排,合理的利用,让自己这一生过的有意义,不白白的活在世上,不浪费了这一生。
《触摸春天》是一篇文章语言生动优美的课文。它告诉了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文中的主人公安静,是一个盲童它被春天的美景所深深的吸引了。有一次,安静又一次熟悉的走进花园,她靠着花的香气在月季花前停下,但她却能用她的灵性去捉住一只活灵活现的花蝴蝶。她的灵性,并不是她一生下来就拥有的,而是她在坎坷的人生路上“练”出来的。正因为她是一个盲童,所以她会比别人更加的用心去体会大自然。她是一个多么热爱、珍惜生命的女孩啊!生命犹如滔滔的河水,过去的永远过去,它不会停留在昨天,所以人们才会有“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的感叹。但是,光感叹没有用,只有珍惜时光,才能够延长自己生命。这是一个人人皆知的道理,但仍有许多人们在虚度年华。和安静一样,海化。凯勒也是一位盲人,她用她的耳朵和四肢“创造”了一个多姿多彩的一生。既然那些身体上有障碍的人们能做到,而我们这些身体健健康康的人有什么理由不能做到呢?
是呀,这篇课文给了我们一个极其深刻的道理:我们应该好好地珍惜生命,人生的大权都掌握在自己的手里,看你怎么合理的安排,合理的利用,让自己这一生过的有意义,不白白的活在世上,不浪费了这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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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百年孤独》纯属是一个偶然,经同事推荐就借回家看看,看了一遍,我被完全雷同的姓名,无数的倒叙、插叙给弄晕了,读完后也不能完全了解其义。今天,在朋友圈里看到一篇关于《百年孤独读后感》的文章,忽然想解我一直以来的疑问,便细细的阅读起来。
文章的作者读了三遍《百年孤独》,并对作者的身世及所处的时代背景进行了深入的了解,这种执着探索的精神着实让我敬佩,不由得让我想起无论是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上亦是如此,只要你有诚心,也够努力,总会有一定的收获。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其实写的就是拉丁美洲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的兴衰。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
“不团结”在我的印象里有很多解释,从片面的角度说,它是自闭的、可怕的、是要反省的、是要摒弃的。其实在职场上也不乏这样的案例,团结协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而实际上我们往往是在本职工作上倾尽了全力,而忽略了其实一个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重要性,这也说明越是浅显的道理,越是难以企及。
偶然吸引到我的文字引导我的这次阅读,也让我感觉到自己思维的局限性。阅读,到底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可能有时,读着读着,我们会发现它是在写自己的故事,里面的主人公就是正在阅读的自己,这种感觉会拉着我们继续阅读;有时,当发现自己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出现在眼前时,那种兴奋之情无以言表。
阅读不乏是个好习惯,它不仅能丰富人们的知识,也能养成价值的判断力,那我们为何不取别人所长,来逐渐提升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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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哥伦比亚人,这本书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南美著作。
我要诚实的说,这本书读起来对我的吸引性似乎不大,以至于读到快一半的时候并没有品读出任何好的东西,如果我非要给自己一个慰藉,那就是在这几天的沉寂氛围中获得了熏陶。似乎你不得不思索,读书除了启迪和思索外,有种无形的影响必然存在。
夜晚,突然间醒来,书中人物的心灵世界以一种无形的形式在我脑海来回回荡。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天马行空的思想,最终死在栗树下,乌尔苏拉为了显示晚年活力仍存隐瞒着自己的眼盲,奥利里亚诺?巴比伦拿着羊皮卷破译家族命运密码“家族的第一人被困在树上,最后一个正被蚂蚁吃掉”,奥利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制作小金鱼,蕾梅黛丝升空,还有最后一个猪尾巴男婴被蚂蚁吃掉和荒凉的布恩迪亚家族彻底在世界上消失。那时通过对这些情形的感应,对孤独有了这样的一个理解,孤独好似产生于人内心深处无法与人诉说的诡秘和羞于与人诉说的秘密,而这两种状态却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你的行为,进而形成与外界难以交流或不屑交流的巨大隔阂。
布恩迪亚家族中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孤独,他们倍受心灵的折磨,同时又独自享受着那份孤独。孤独是什么,也许是内心最深的秘密。孤独是这个世界上永远也根除不去的东西,它好似心灵的黑洞,甚至连自己都难以窥透。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孤独,都有那么一个时刻你不想与任何人诉说你的煎熬,在折磨中忍受着孤独,你又喜欢躲在无人的角落默默享受着这份孤独。
人与人之间并不是一旦遇到悲凉的心境就需要有人出来安慰,因为你体会不到他的孤独,你那善意的劝解反而更加刺痛他孤独的感伤,使他倍感孤独,适宜的离开也是一种默默的关怀。也许他需要一首悲伤的乐曲,也许他需要一段文字,他需要的无非就是将他的孤独表达出来的艺术,而这期间只有他自己明白。
孤独希望与安静和黑暗为伍,但人却要面向阳光,否在会在无限的孤独里被黑洞吞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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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应当怎样度过。当她回首往事的时候,她不应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
带着满怀的人情,带着无限的期待,我读了前苏联作家奥斯特洛夫斯基的作品:《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读完令我久久不能平静,我的心却随着保尔柯察尔德命运而牵动着。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写保尔柯察尔像她一样在困境中生活,在资本家的压迫下,他懂得了人生的意义,练就了人生的意义,练就了坚强的性格。
我欣赏保尔柯察尔的性格,虽然我的性格不是坚强刚毅,我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能像她一样。
虽然我不能保证自己能不能在逆境中度过。
我敬佩保尔柯察尔的坚强。
我敬佩保尔柯察尔的刚毅。
我敬佩保尔柯察尔在困境中还不愿放弃,我觉得他有着许三多的恒心。
记得在一次滑冰练习中,我突然想学滑冰,一时兴起,叫妈妈教我学滑冰。而过了几天,因为之间只是一时兴起,而学滑冰的难度令我对它的兴趣彻底破灭,兴趣就像泡沫一样破碎了。
有恒心,有坚强的心事人类的特质,我们必须学会保尔柯察尔身上的特质。
我仰慕他,我称赞他,只要想起故事里面德剧情我便想起有保尔柯察尔这么一个高大的形象在我的脑海中久久没有消失。
我称赞他,我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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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百年孤独读书笔记10篇,希望大家喜欢。
《百年孤独》我并没有真正看完,只是大致浏览了一下,算是知道说了些什么吧。尽管深层次的体会我没有,那种深层次的共鸣也没有。但是我还是觉得我应该写点什么,一些感触,因文中人或是介绍的事带来的感触。
我喜欢一部小说,也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却必定有能然我流露追忆、思绪纷飞、共鸣,人生的、生活的、哪怕是关于看待某人或是赞同某个观点这个缘由。《百年孤独》恰好拥有这点。虽然它刻画的事一个虚构的世界,但是其中的种种不正是现实的印射吗?深刻的东西我体会不到。毕竟我经历得不多,或许真实的我看到过很多,然而没有深思,我又怎能理解。
人是矛盾的结合体,我非常赞同。因为我就是一个例子。对于《百年孤独》我觉得它扣住了我的心弦。每个人心中、脑里都有一个虚构的世界——天堂般或地狱般。《百年孤独》的曲折离奇真正让我感叹,至少我内心的虚构世界没有这么繁杂,怎能不喜欢?怎能不对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肃然起敬。但是就算这么多让我沉浸的东西却也让我觉的无味,也许是因为我是个太实在的人,虚构到底是不可能的。而文中那样曲折的故事情节更让它不可能在现实中发生。令我们大哭、大笑、引吭高歌和长吁长叹。但是过后,过后这些都不只是一场心灵盛宴,能留下什么?不过刹那间那些情愫。于是我不得不有点厌恶它,好像我内心那般完美的世界我也只会深藏,只由于那是虚幻。
“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没看完全文或者是没看到最后。我们肯定无法理解这句先在卷首的话的含义。但是我们应该可以揣度出全文主题,一个家族的兴衰史吧。看完后,确实我的推断没错。只是这如何兴、如何衰细嚼谁能知道。有时吸引读者眼球不需要太多的话语,也许只要一个悬念,一个引子,丁点儿可以揣摩却让人不敢确定的提示。
其实每个人都是布恩迪亚。每个人都有他自己认为或是人们赞同值得谈及的经历;每个人都冲动过,做过错事,被惩罚过;每个人都曾因为一个突然迸发的奇想干过如今看来不可思议的事;每个人也都有每个人坎坷的人生。只是它们有事情大小不痛、影响大小不同等等,同性质却质量不同而已。
对于家族这个概念,我不是很清楚。如今的社会关于家族概念早已开始淡化。我们能触及的越来越少。但是小说中的布恩迪亚这个家族却是把兴衰清晰呈现。发家也许并不需要某次奇遇,却必定有一个能干的第一人。衰败不是金银的多寡取决,只要族中人一代不如一代。这不衰败又能往哪个历史方向继续碾动车轮。
最后,文中的种种人物关系使得我非常混乱,国外的种种理念也让人无法理解。这是我想更深刻认识的阻拦,知道最终我也没有冲破。观念问题吧,有些东西改变很易,有些很难,也有很多不可能。
收笔处。我不得不评价下这部小说的结尾,充满魔幻的结尾。原来整个家族兴衰早已被一卷手稿记录,且把这个构造的世界毁灭。让人意想不到,也给我们一些关于此的联想。
那个故事中的人是故事中一卷手稿里的故事;那个故事却又只是作者手中的一卷手稿;那我们呢?这个世界所发生的一切是否也只是上帝那些未知手中的一卷手稿中的故事?
尽管此不可能,但是看过这小说后我们又怎能没有这样的联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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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看完后书里的孤独压的我喘不过气来,让人的心情倍感沉重。这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无疾而终的宿命以及每个人孤苦的内心挣扎都在我心中久居不散。
这部魔幻现实主义的作品,不管作者是运用夸张还是想象,那种寓情于景的细致描写让人有身临其境之感,我不止一次的为乌尔苏拉的勇敢勤劳而心生敬畏;为布恩迪亚上校沉浮的人生与战争的宿命而唏嘘不已;为丽贝卡的食土情节与孤独终老而深深遗憾;为费尔南达的保守虚伪而啼笑皆非……马孔多一百多年来的风雨潇潇,实际上是一个无情的轮回。有时候想想,如果生活真的如作者所描述的那样,人类会不会活得更真实,更单纯,更可爱呢?
总之,看完书觉得很可悲。可能是我自己对拉美以及西班牙的文化不甚了解,加之初读此书,未能完全领略作者其中的奥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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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水浒传的读书笔记4篇,希望大家喜欢。
近来,我读完了《水浒传》这本书。《水浒传》是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施耐庵是元末明初时代的小说家。可以说这本书已经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水浒传》这本书是一部反映农民起义的长篇巨著。书中着重描写了我国北宋末年,奸佞当道、民不聊生的黑暗社会。概括了当时不同人们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从觉醒到反抗的斗争道路。故事情节环环相扣,引人入胜。 文中塑造了很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和紧张精彩的事件。如:忠厚纯朴的林冲、疾恶如仇的吴淞、才思敏捷的吴用……武松报杀兄之仇,鲁智深反恶霸,林冲手凌辱……这些人,这些事,生动的演义出了一场可歌可泣的传奇故事。
《水浒传》中有四个人物的性格是十分典型的。
一是鲁智深。文中以调侃口吻畅写三拳之下,开肉铺的郑屠,又开了油酱铺、彩帛铺,最终还做水陆道场“超生”自己。读罢之后,人们无不拍手称快,为作者为英雄鲁达热情赞颂的强烈爱憎所感染。他慷慨大方,重义轻财。比如他请史进,赠金老。一听说金老父女的苦情,把自己身边带来的五两银子全放在桌上,还向史进、李忠借钱来帮助他逃生。当李忠不爽利只摸出来二两银子时,便将这银子丢还了他。他嫉恶如仇,见义勇为。这一点可算梁山泊英雄的共同特点。鲁达拳打镇关西这一段充分说明这一点。 他性急如火,又心细如发。如他听到金老父女哭诉之后,不能忍受,马上就要去打死郑屠。但从他救助金氏父女脱身的安排,又是非常细心、周到的。从这里也反映出他焦急、暴躁的缺点,如在酒楼听到隔壁哭声,“便把碟儿盏儿都丢在楼板上”。 他勇而有谋,胆大心细。他救金父女,不顾风险;戏耍郑屠,不畏强暴;出逃避祸,颇有机智。这些都写得很生动。鲁达粗中带细,与李逵粗而兼蛮、武松粗而兼狠是不同的。种种性格结合,使他成为了全书中性格最完美的人物。由鲁智深想到生活中,其实也有很多人需要帮助。虽然不需要人们像鲁智深一样拼命,但是,生活往往连一些像给老年人让座、扶盲人过马路类似这样的小事都会有人不愿去做。所以,我觉得鲁智深助人为乐的精神还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二是李逵。比起鲁智深,李逵明显地带有全书人物的通性,就是粗。而且粗得彻底,粗得完全。但也就是这个特点,使他富于反抗精神,敢打敢拼,而且不顾一切。这就是使我觉得李逵莽得十分可爱。还有李逵的爱母情深和义气精神,又令我好生敬佩。
三是林冲。林冲的性格与李逵有明显的不同。林冲有明显的退让情绪。高衙内数次要霸占其妻,他也只是忍气让过。不是经过"风雪山神庙"一战,被迫上梁山,林冲也只会安安定定地在服役。因此,林冲就成了悲剧色彩最浓人物。
最后便是全书主要人物的头领的宋江。梁山泊起义的潮起潮落,差不多都取决于宋江的决定。宋江本着对别人的忠诚,令其他人对他也十分敬佩,推举他为首领,这给他作出的"受招安"决定可以打下基础。但他却一心只为朝廷效命,不知朝廷对梁山泊英雄好汉的仇恨,致使梁山起义悲剧收场。他的革命与妥协的两面性,导致了悲剧的发生,也使宋江成为了仅次于朝廷奸人后最令人讨厌的人。
《水浒传》揭露了人民与统治阶级间不可调和的矛盾,展现出了贫苦农民被迫聚义梁山,拿起武器,进行战斗的动人情景,反映了封建社会农民起义的局限性和悲剧性,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也看到了很多,使我联想到“平民暴动逐厉王”这个历史故事,也使我清楚的认识到蕴藏在民众中间的那股巨大的力量。开明的唐朝皇帝李世民说的好:“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意思是水能托船,也能把船掀翻,只有对别人像对自己一样才能让更多的人敬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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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那时的马贡多是一个有二十户人家的村落,用泥巴和芦苇盖的房屋就排列在一条河边……”但凡文艺青年或是想装装文艺青年的家伙想必都很熟悉这段话。在那个盗版书铺天盖地的年代,手捧盗版书的人们倒也多多少少受了些文艺熏陶——只是版本不一。结果马尔克斯老爷子一怒之下,索性死后150年都不给中国自己的作品授权——当然那是过去时,不提也罢。
坦率地说读完一遍后我自己也无从下笔。可以说是作品本身太难懂,也可以说是读后我整个脑子到处散落灵机一动的感想,理出来也不容易。作者想要表达的到底是什么?是一个家族循环往复无可挽回的命运,还是在叹息人类与生俱来的孤独感?好吧我承认,以我的阅历与智慧弄懂这些真的还有点难。一定要说些什么,也就是散乱的杂感,而且欲说还休不知所云。嗯,从哪里开始说起好呢?
被海水包围的马贡多,孤独中存活了百年之久的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历经六代,悲欢离合断断续续如同梅雨一般纠缠百年。
很有趣啊,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没有人会被绑在树上直到生命终结……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村落里面。现实生活中也不会有家庭反反复复给孩子命同样的两个姓名,死者不会因为太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之中。故事是荒诞不经的,仿佛透过一层教堂彩绘玻璃窥视着一个家庭的是是非非。然而读完后又感到它是无比的真实——真实到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我们亲眼目睹的一幕幕悲剧。
故事的叙述有些混乱,那都是些循环往复的回忆,考验着记忆力浮浮沉沉的混沌回忆。孤独的回忆中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第一个何塞阿卡蒂奥,在孤独中泯灭了自我。丽贝卡,则在同孤独的对抗中连失败的机会都没有,出师未捷身先死。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迟暮之年看得比谁都清楚可为时已晚。阿玛兰塔,深知自己的痛苦却无法逃离。乌尔苏拉,明明人生一直浸泡在一碗痛苦孤寂的汤中却毫不自知,守着一个慈母的美满面具悲怆地活着,那家就是她的坟墓。
“若干年之后,当他在病榻上奄奄一息的时候,奥雷良诺第二一定会记得六月份一个淫雨连绵的下午,他踏进房去看他头生儿子时的情景。”你看,只是回忆,真的仅仅是回忆而已。
有人说布恩蒂亚家族如同傀儡之家一般运作着,没有感情也没有实体。我想,孤独的心中也未必装不下真正的在乎,毕竟那种东西,是爱因斯坦和薛定谔都没办法的事情。这个家族在黑暗中百年的孤独与百年的等待,一定有些什么东西在维系着——绝对不是费尔南达家乡那样的昏色地带。
整本书想要表达的也许只是一个词:循环。联系到当时拉丁美洲历史循环往复停滞不前的怪圈,再怎么迟钝的人也多少会往这方面想想——毕竟文学作品源于生活。
至于孤独,那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命运与罪恶,想跑也跑不掉。
其实人这一辈子从可以看到不同开始,就想尝试着去理解人和事。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那些微妙而关键的感性差异,使我们每个人都变成了说独立语言的生物。
也许沟通和交流能在岛与岛之间建造桥梁,但桥梁的存在也终究拉近不了实际距离啊。
很多事情,一旦发生了,就再也抹不掉了,那些事情会改变一个人,也许会成为一个人无法逾越的鸿沟。
我们自己是不是也……?
一般来说,人类定义“回忆”的方式由于是一种美化所以一向自我中心——与自己无关的事情记住了也只是故事,就算本来与自己有关、不过出于种种原因想起来就后悔,情愿和自己没关系,情愿没发生过的事情也会被自顾自从名为“回忆”的盒子里捡出去不加修饰地扔在意识角落假装看不见。
直到有一天出现毫无预兆的契机,像看陌生人那样惊奇地重新发现躺在角落里的那个未加工半成品,以及为了它花过各种各样力气的,几乎不认识的自己。
像是雨刷刷过玻璃,一下子一切都明朗了。
最后谁摆脱了布恩蒂亚家族的宿命呢?活着的人死了,死去的人依然沉睡着。但在那一刻,如同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一般,他们又在一起了。
想到这些时候看到这样的结局就好了。要是还能微笑,就好得不能再好了。
搞不清马尔克斯老爷子怎么想的,眼下我们可以正大光明地在书店买到正版《百年孤独》装文艺青年了。
马尔克斯老爷子说,这样的家庭不会再在地球上出现。
但愿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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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作品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瑰丽的想象世界,成为20世纪最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下面是几篇读书笔记。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著名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马尔克斯的一部小说,他以魔幻现实主义的笔法写出了加勒比海沿岸小城马贡百年的历史我定位它是继《创世纪》之后,首部值得读的魔幻现实主义小说,当然了,这部巨著也被后人誉为“魔幻小说界璀璨的明珠”
首先,这部作品的题目首先给读者以深远的思索,其次,它还体现了哥伦比亚人民的现实而又充满创新的生活。
马尔克斯曾言:“活着为了讲述生活,生活并非一个人的经历,而是他的记忆。”《百年孤独》里描述的那样一个几乎神话般的世界,那里有马尔克斯童年眼中拉美国家真实历史的影射,有近代拉美社会百年变迁的缩影和拉美人民的精神意识,同时也融入了人类百年生存的斗争历史和凝聚的经验和精神,同时还提出了对现代人和社会命运发展前途的思索和探讨。所有这一切的内涵意义使《百年孤独》成为一部具有史诗意义的作品。
小说情节曲折起伏,稍稍令人迷惘。小说主人公布恩迪亚上校出生于小城马贡里的一个贵族家庭。这个家族先后由衰转盛,由盛转衰的百年兴衰史,一百年的时光轮转,又回到了从前。故事情节曲径通幽,引人入胜。给人以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思索。这部作品还这本书以很大篇幅地把 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
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
不过对我而言,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一部家族的兴衰历史,可能不只是反应区区一个家族,还可能是一个国家和民族,乃至于整个人类社会。作者以小见大,对人类的发展和前途的担忧和希望在笔尖如同潜龙游走一般隐藏在字间行间。固然,是需要读者用心去读才能领悟和发现的。细细地品读,你会发现作者的良苦用心和无限的智慧结晶。
读完《百年孤独》,我感慨万千,可能并不能全部用文字展现出来,所以,希望大家和我,用心去交流和沟通。更多读书笔记尽在应届毕业生读书笔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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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百年孤独读书笔记3000字,希望大家喜欢。
如果不是结尾奥雷里亚诺和阿玛兰妲?乌尔苏拉生出了那个有着猪尾巴的兼具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的终结者,这百年孤独还会继续延续地滚动下去,直到下一个世纪的孤独如潮水般不可抗拒地奔赴而来。
孤独的结尾正如孤独的开始一般巧妙,从近亲结婚生出猪尾巴的恐惧开始,从尽情欢愉的不伦之恋生出的猪尾巴结束,尾巴头尾巴尾连成了一个孤独的世纪。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扎根马孔多的孤独,到奥雷里亚诺不胜神话的孤独小金鱼,到阿玛兰坛守望着自己处女之身的孤独缝纫机,继而乌尔苏拉持家有道百年飘摇的孤独,还有老仆人一言不发地收拾到一言不发离开的孤独,还有梅尔基亚德斯的鬼魂守望自己写下的还未被揭示的预言的孤独,还有那些各个角落欢愉或沮丧的孤独身影。孤独千奇百怪,理由万千不同,没有谁的孤独谁更优谁稍劣,只有存在形式的无奈和本质孤独本性的膨胀发展。
感觉读完脑中倍感混乱,理不清任何一条线索可以充当这本书的主线。刚以为这是主要人物的时候他就不合时宜地死了,刚以为这是无关紧要的马上就要消失的任务却又苟活了百年看尽了无奈享透的孤独,刚以为读懂了这部分的孤独却又有更巧妙形式的孤独人物带着更巧妙的孤独故事窜出。最后,真的走到了百年,孤独也带着诙谐带着奇妙带着荒诞带着沉重的孤独感走向了飓风的终结。
孤独是最难以诠释的感受,也是最笼统、最复杂的体验。唯一与之近似的或许是爱情,而排除荷尔蒙因素和基因携带的本能,爱情也注定是由孤独所催生。
孤独教会人们生存所需的一切,指引人们阅读、思考、龃龉独行,教会人们适应时间的漫长和短暂,把握着每个人的命运走向。但或许更多的,孤独会为我们带来一种不易察觉的、微妙的快感,正是这种快感使孤独具有了莫大的魔力。
在那些成长的岁月里,孤独是每个人精神的毒品,是一种想要摆脱却无法摆脱的愉悦。孤独会让人痛苦,痛苦催生敏感,对世界与自我存在的敏感。如同用伤口感受冷风的流向,孤独的痛苦能让人在虚幻的一生中感受锋锐如刀的真切。当这种敏感成为习惯,孤独也将不再是痛苦的来源,它是人存在的证明,是存在的形式,是一片澄澈的真实感,妙不可言。
在我看来,人最大的快感不来源于感官,甚至也不来源于精神,它源于“活着”,纯粹而清醒地活着。
活着,是最大的快感,也是孤独的真身。
《百年孤独》中的“孤独”能够如此透彻心扉,是因为它未曾在“孤独”的表象上倾注一字,而只是将沉闷的“活着”娓娓道来。
在这个比《红楼梦》还要繁复、难记的家族体系中,“活着”是所有情节发生的唯一起源。为了寻找活着的可能,为了寻找活着的方式,为了寻找活着的意义……为了活着,一个生存在地球角落的百年家族陷入了无限的疲惫与孤独之中,在茫茫岁月之中上下求索,按照命运的规划忙碌。
有趣的是,这并不是一个悲剧。
书的内容如果除去荒诞奇妙的羊皮卷,除去家庭里不断飘荡又不断思考的魂魄,除去埋于地下的七千二百四十一枚古金币,除去放荡不羁的乱伦恋和纵情声色的放纵外,实际上就只是一个家族从开始、到壮大、到完结的故事。如此看,很简单却也很无趣的。里头有趣的就是那些千奇百怪的孤独形式,还有没有伤感的离亡和没有快乐的出生,当然还有放纵却不觉有违道德的情爱纵欲。
如果还有,就是马孔多变化的历史。从二十一对夫妻披荆斩棘穿越大沼泽之地,试图发现东之大海,却最后绝望地放弃梦想驻扎在这片离大海只剩两天路程的不可思议有着西班牙大航舰的着魔丛林之地。然后扎根,繁荣,跟带来飞毯、魔冰、巨人、炼金术的吉普赛人交流,却不知道走两天路去发现一个什么都有的城镇。当然,最美好的阶段就是完全断绝联系的、唯有和吉普赛人交换惊喜的美好村落。可是,乌尔苏拉发现了路带来了商队后,也带来了自由党和保守党的战争,带了铁路,带来的家族的繁荣,也带来的垄断,带来了死亡和压迫,带来过期待,带来过时髦和迷醉,却不论带来什么都挡不住孤独的滋生和扩散,一如在那个最初的夜晚丽贝卡带来的失眠症一样,让每一个家族的人都没有好受过。
噢,除了那个小仙女一样的智慧的蕾梅黛丝,会一丝不挂的出现在受惊且痴沦的异乡人面前,会不守繁文缛节地自由自在,会预言偷看洗澡的人随后的死亡,更神奇的是,会带着一床天鹅绒的真丝白被如天使一样地飞走在人们的希望和永远的记忆里。唯一一个不守孤单感传染病的人似乎就只有她,永远带着最亘古的美丽和最高远的智慧离开了这个一开始就不属于她的百年孤独之地爱。
说完了她,说完了这份无法描绘的美丽,这个家族悲哀得只剩下说不尽的孤独。我也在不经意、不情愿之间比对了他们的孤独,也认识了自己的孤独并非无由的作态,也并不无奈的悲哀,始终相形见绌,相形有愧,相比难忘。
但我有理由相信,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成员,甚至马尔克斯本人,都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了快感,孤独的快感。在二十多万字中,出现最少的,是眼泪;出现最多的,是希望与欢乐。在孤独中,每一个小说中的人物都找到了“活着”所需要的一切,他们不是哲人,不是思想者,却做到了哲人和思想者都难以企及的程度——看透这个世界,并且活下去,直至死去。他们不满足于ròu tǐ的存在,而追逐精神独立的快感,追逐一种自身与世界的微妙平衡。对于他们中的每个人而言,世界或许简单之至,或许复杂至极,却都无一例外的是身外之物——这是一群自我存在的生命体,因为存在,所以孤独。
他们远离了故乡,远离了熟悉的一切,远离了属于那个时空的一切常规,选择了一条痛苦却又妙不可言的、只属于自我的生存之路。他们彼此之间不曾有丝毫的理解,更不为外人所明白,却又深深地感悟到了自己生命的要求。
百年之中,每一个家族成员都因“活着”的选择而陷入深深的孤独,却没有一个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在孤独中,这些平凡人获得了一种意识的觉醒,一种冥冥之中出现的引力以不同的方式吸引着他们每一个人,走进了这个虚构却又无比真实的世界。血缘的纽带并不是维系家族的脉络,“孤独”才是这个家族唯一的标识。这也许就是《百年孤独》中那些魔幻情节发生的确切答案:一切皆是孤独的快感使然。
所以他们披上了“魔幻”的外衣,选择了常人无法理解的行为,选择了牢牢抓住宿命中的孤独,用孤独的方式去捕捉活着的快感,一种生命中唯一真实的体验。那种莫可名状的欲望使这些由文字构成的形象在虚幻的情节中真实无比,而马尔克斯之所以会在上校死后伏案哭泣,是因为他才是这孤独家族中仅存的一员。
一个人最纯粹、最强烈的情绪和感受,只会出现在两个时间段:幼年和老年。前者是序,后者为跋,中间的所谓人生经历,是漫长的验证与积淀,精彩,却不免主观和失实。所以,在老年到来之前,童年的体验将是每个人仅有的“真实”,是相伴一生、塑造一生的灵魂素材。所以,我们的人生不是用粗糙有力的双手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而是用稚嫩的手指随意搭起的几块飘摇的积木。在那些积木中,我确信有一块是“孤独”,每个人都有。所以,如果让我推荐一部名著给一个刚刚有自我意识的孩子时,我会推荐这本《百年孤独》。让一个人学会什么都不会有让他学会孤独来得实在和重要,在孤独中获取快感是生存的必备能力,在孤独中成长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
世界如海洋,吾等如水滴,融入大海之时水滴就已不复存在——我们就已“死去”。所以,孤独的一滴水,才是我们“活着”的形态。如歌所唱,“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是这美丽世界的孤儿”。生来孤独是注定的,而随后活着的岁月中,孤独却不一定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孤独的快感,大多数时候,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我想,这是一种悲哀,一种遗憾。不过也好,有了孤独,似乎才会一如每一代人中始终会有的拿一个深深闭门于梅尔基亚德斯房间潜心研读羊皮卷的孤独者,不致于迷醉于夜夜笙歌的宴会之间,不致于迷惘于左右矛盾上下犹豫的悖论里,不致于陷在自己“臆想”的却也是真实世界而听不到讽刺的笑声和侧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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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读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一直打算写篇读后感,苦于无从下笔。一方面是对作品本身有一知半解之感,一方面想的太凌乱以至于理不出头绪。
一直深刻赞同王菲的《我也不想这样》中的反正最后每个人都孤独,在每段感情中,不管是暗恋还是相爱,到最后会发现不管是需求还是被需求,心灵永远都要有自己的空间。所以仍然你是你,我是我,难免孤独。你我都是一条直线,有人与我永远很近但永远不能相交;而相交后的两条线必然愈行愈远。
对我而言,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欢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这些人,从出生开始就是孤独,逐渐的,有人在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梅梅;有人在对抗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雷贝卡;有人清醒的知道自己的孤独,可却无能为力,比如阿兰玛塔;有人孤独一生却不自知,比如乌苏拉,比如俏姑娘雷梅苔丝;还有人在生命的最后幡然悔悟,可惜为时已晚,比如我的上将奥雷良诺。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苔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人生命骚乱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 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可以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上将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相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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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作品,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在世界上享有盛誉。作品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者也因此获得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2014年4月17日,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墨西哥首都墨西哥城因病去世,享年87岁。
“若干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著名作家在代表作《》的开篇这样写道。在这不动声色的叙述中隐藏着一种深沉的悲凉和无可奈何的感,却又凭借着巧妙的形成了巨大的悬疑。布恩地亚上校的记忆犹如一滴墨水坠落在上,无法停止地渲染开来。
恰如《百年孤独》这个题目给人的感觉一样,开篇这段话,作者马尔克斯将时间和空间拉长延展,给读者以脱离现实时间的魔幻般的感受。马尔克斯曾言:“活着为了讲述生活,生活并非一个人的经历,而是他的记忆。”
《百年孤独》用魔幻现实主义的为我们描述了一个几乎神话般的世界,那里有马尔克斯童年眼中整个拉美国家真实历史的影射,有近代拉美社会百年变迁的缩影和拉美人民的精神意识,同时也融入了人类百年生存的斗争历史和凝聚的经验和精神,同时还提出了对现代人和社会命运发展前途的思索和探讨。现实和幻想、直叙与讽喻、写实和夸张的完美结合,加上和的一些神话和传说故事,无异绘出“一幅巨型”,将人类心灵孤独的苦难史表现得淋漓尽致。
小说一直贯穿着两个重要的主题:孤独和宿命。一方面,以娜为代表的几个长寿的女人,代表一种,一种,一种家族的延续;另一方面,布雷地亚家族在用孤独来对抗时间,他们每一代人都无法摆脱孤独的困扰,同样也无法改变宿命的主宰。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却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以第三代阿卡为对称,第四代的孪生兄弟简直就是第二代的兄弟俩的翻版,这象征着一种命运的轮回,一种注定无法改变的轮回。而这种烙自家族和生理的还鲜明地表现在这个家族人之间的乱伦冲动和规范的禁忌之间造成的紧张关系。即使是看上去最高尚最理性的奥雷连诺上校,也在数十年颠沛流离的战争生涯里留下十七个私生子;而第四代奥雷连诺第二更是将这种情欲发泄到及至,并且神秘的引起了繁殖力的亢奋。到了最后,这种盲目的本能冲动到第兰塔·乌苏娜和第六代小奥雷连诺身上彻底的无阻挡的爆发出来,这种被压抑了几代的乱伦冲动如决堤的洪水淹没了家族的一切。马尔克斯自己在解释这部作品的人物的孤独性时,曾认为“布恩蒂亚整个家族都不懂得爱情,不通人道,这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秘密。”
此外,我们不难发现作品中有两个极为显著的特征。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小说的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奥雷良诺领导了32次起义结果都失败;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在晚年不断地织;奥雷良诺第二则是不断地修理门窗;雷梅每天要洗好几次澡;小镇马贡多一场骤然而至的雨持续下了四年十一个月又两天,此后十年,马贡多滴雨未下;布恩地亚家族的人对美尔加德斯的痴迷不已并且反复上当;第七代奥雷良诺是一个出生就有尾巴男婴,却被咬烂后拖进;随后一场吹走了马贡多小镇,吹走了一切,比那场持续四年十一个月有两天的暴雨带走的更多……读起来总是给人很虚幻很如此不真切的感觉。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
布恩地亚家族百年的的兴衰荣辱,是整个拉美社会变迁的一面,看似荒诞的一个家族其实正折射出了的历史。布恩地亚家族由于内战和外敌,原本安定的生活转瞬消失,家族命运急转直下。与此相对应,在拉丁美洲,内战连连,又有欧美殖民者的入侵。同时,家族的也是拉美自身落后的写照:家族成员的乱伦与拉美文明程度的低下是相通的。面对落后和愚昧,布恩地亚家族不是追求变革,而只是面对过去,等待着“”的重现。这样不思进取,最终只能导致马贡多的落后,布恩地亚家族的衰败,最后不可避免的被一阵飓风吹光。同样,似乎也在暗示着拉美人民如果不思变革,最后只能面临被历史淘汰的命运。这一个家族的孤独与苦难也正是拉丁美洲人民的病苦与血泪。拉丁美洲的大自然,历史悠久的古代神话,原始古朴的习俗,混杂的种族和,偏僻落后的乡村生活,现代时髦的都市文明雨季激烈动荡的政局,所有这些因素都奇妙地混合在一起,梦幻的历史与神奇的现实巧妙地融为一体。而正是这种神奇的不可信的现实,让拉丁美洲处于独孤的氛围之中。当你真正了解那一段历史,你会发现《百年孤独》所揭出的不是单纯的生活,而是表层下面一些更深刻的东西,不被理解的人,无法联合的力量。这种孤僻贯穿了这本书,这正是作者对自己的出生地的希望或应说是绝望。
小说的结局布恩地亚家族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的结尾写道:“就在奥雷良诺·布恩地亚译完手稿的最后瞬间,马贡多这个镜子似的(或者蜃景似的)城镇,将被飓风从地面一扫而光。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作者对于落后和愚昧的态度是彻底否定的,于是安排了一场飓风对旧事物来了一次彻底的清理。“百年孤独”,既是说拉美落后的时间之长,又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作者的心态:对进步和先进的漫长等待。百年孤独,百年的等待。至于这以后,落后和贫穷还会不会出现,没有明确答案,但是马尔克斯的愿望是美好的:“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对梦想与光荣的向往,对独立与自由的憧憬,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找到了最终完美无缺的结合点。“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完成巨著后曾有一个:希望一百年孤独的历史永远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但愿在摆脱孤独的宿命后,拉丁美洲的未来历程能够继续前进,而不是原地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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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法像他们一样,那么深切的去歌颂《百年孤独》。任何一本书,在我这里,就是一面镜子,照见自己的同时,也照见了我们习惯漠视不见的事实。我在想,那些人他们悲戚的命运。他们曾经那么努力执着、那么夺目,却有一个那么荒诞和无聊的晚年。我由此又产生了害怕,怕我有生之年,来不及真真切切的保护我的父母,在物质上满足他们,在精神上支撑他们。
我也深深的了解到一个现实。一个人,在有了爱和理想的时候,就有了孤独。我们愈爱,便愈发孤独。
那么,今天这个日子,于我,虽然是一年中的唯一,但终归不会圆满。《百年孤独》的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人,他们的人生全部由童年决定,某一幕某一瞬间,就已经影响到了他们这丰富而漫长的一生。走到最后,能忆起来的,也不过是那一瞬间的景象,只不过那一刻,已不带任何情感,就好像,那一刻一直跟在他身边,而他,才是一直迷失的人。
我希望我能不像他们一样,在生命的进程中,执着于最初的不圆满,一直迷失下去。
打开那颗心,拥抱这世间的好,做个注定不圆满,却满足幸福的人。
这就是生日的感言吧。不祝自己生日快乐,却祝自己豁达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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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以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集团相互斗争为主要描写内容。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三国演义读书笔记每回心得体会,希望能帮到大家!
第三十五回《玄德南漳逢隐沦·单福新野遇英主》
水镜先生向刘备举荐伏龙、凤雏。
刘表令刘琦到新野给刘备请罪,刘琦告之以继母蔡夫人不容之苦。
玄德得单福,为军师。单福计破曹军。
曹仁率兵杀奔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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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日记》是1918年鲁迅先生所著的中国新文学史上第一篇现代型短篇白话小说,首次采用了“鲁迅”这个笔名,抨击出了社会中的人吃人制度,最早发表在一九一八年五月《新青年》杂志第4卷第5号上。这篇文章也被收录在鲁迅先生的小说集《呐喊》当中。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狂人日记读书笔记好词好句和狂人日记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希望能帮到大家!
孤独地 孤零零 盯着 纳罕 一片漆黑 青面獠牙 与众不同
歪歪斜斜 仁义道德 鬼鬼祟祟 放声大笑 明知故犯 面面相觑
1、常常昼夜颠倒的我,每到凌晨都会有一种感觉:自己是这座城市里唯一还醒着的人,那种心情堪比猫头鹰倒挂在深夜的森林里,孤独地盯着外面的一片漆黑,想着大家都已经各自在床上做梦。那些梦里拒绝我的参与,而醒着的世界也都没为我亮着灯。
2、我想:我同赵贵翁有什么仇,同路上的人又有什么仇;只有廿年以前,把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踹了一脚,古久先生很不高兴。赵贵翁虽然不认识他,一定也听到风声,代抱不平;约定路上的人,同我作冤对。但是小孩子呢?那时候,他们还没有出世,何以今天也睁着怪眼睛,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这真教我怕,教我纳罕而且伤心。
我明白了。这是他们娘老子教的!
3、晚上总是睡不着。凡事须得研究,才会明白。
他们——也有给知县打枷过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他们那时候的脸色,全没有昨天这么怕,也没有这么凶。
想起来,我从顶上直冷到脚跟。
他们会吃人,就未必不会吃我。
你看那女人“咬你几口”的话,和一伙青面獠牙人的笑,和前天佃户的话,明明是暗号。我看出他话中全是毒,笑中全是刀。他们的牙齿,全是白厉厉的排着,这就是吃人的家伙。
照我自己想,虽然不是恶人,自从踹了古家的簿子,可就难说了。他们似乎别有心思,我全猜不出。况且他们一翻脸,便说人是恶人。我还记得大哥教我做论,无论怎样好人,翻他几句,他便打上几个圈;原谅坏人几句,他便说“翻天妙手,与众不同”。我那里猜得到他们的心思,究竟怎样;况且是要吃的时候。
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
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4、他们这群人,又想吃人,又是鬼鬼祟祟,想法子遮掩,不敢直截下手,真要令我笑死。我忍不住,便放声大笑起来,十分快活。自己晓得这笑声里面,有的是义勇和正气。老头子和大哥,都失了色,被我这勇气正气镇压住了。
但是我有勇气,他们便越想吃我,沾光一点这勇气。老头子跨出门,走不多远,便低声对大哥说道,“赶紧吃罢!”大哥点点头。原来也有你!这一件大发见,虽似意外,也在意中:
合伙吃我的人,便是我的哥哥!
吃人的是我哥哥!
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
我自己被人吃了,可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
5、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赵家的狗又叫起来了。
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
6、最可怜的是我的大哥,他也是人,何以毫不害怕;而且合伙吃我呢?还是历来惯了,不以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
我诅咒吃人的人,先从他起头;要劝转吃人的人,也先从他下手。
7、其实这种道理,到了现在,他们也该早已懂得,……
忽然来了一个人;年纪不过二十左右,相貌是不很看得清楚,满面笑容,对了我点头,他的笑也不像真笑。我便问他,“吃人的事,对么?”他仍然笑着说,“不是荒年,怎么会吃人。”我立刻就晓得,他也是一伙,喜欢吃人的;便自勇气百倍,偏要问他。
“对么?”
“这等事问他什么。你真会……说笑话。……今天天气很好。”
天气是好,月色也很亮了。可是我要问你,“对么?”
他不以为然了。含含胡胡的答道,“不……”
“不对?他们何以竟吃?!”
“没有的事……”
“没有的事?狼子村现吃;还有书上都写着,通红斩新!”
他便变了脸,铁一般青。睁着眼说,“有许有的,这是从来如此……”
“从来如此,便对么?”
“我不同你讲这些道理;总之你不该说,你说便是你错!”
我直跳起来,张开眼,这人便不见了。全身出了一大片汗。他的年纪,比我大哥小得远,居然也是一伙;这一定是他娘老子先教的。还怕已经教给他儿子了;所以连小孩子,也都恶狠狠的看我。
8、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都用着疑心极深的眼光,面面相觑。……
去了这心思,放心做事走路吃饭睡觉,何等舒服。这只是一条门槛,一个关头。他们可是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师生仇敌和各不相识的人,都结成一伙,互相劝勉,互相牵掣,死也不肯跨过这一步。
9、这时候,我又懂得一件他们的巧妙了。他们岂但不肯改,而且早已布置;预备下一个疯子的名目罩上我。将来吃了,不但太平无事,怕还会有人见情。佃户说的大家吃了一个恶人,正是这方法。这是他们的老谱!
陈老五也气愤愤的直走进来。如何按得住我的口,我偏要对这伙人说,“你们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要晓得将来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那一伙人,都被陈老五赶走了。大哥也不知那里去了。陈老五劝我回屋子里去。屋里面全是黑沉沉的。横梁和椽子都在头上发抖;抖了一会,就大起来,堆在我身上。
万分沉重,动弹不得;他的意思是要我死。我晓得他的沉重是假的,便挣扎出来,出了一身汗。可是偏要说,
“你们立刻改了,从真心改起!你们要晓得将来是容不得吃人的人,……”
10、不能想了。
四千年来时时吃人的地方,今天才明白,我也在其中混了多年;大哥正管着家务,妹子恰恰死了,他未必不和在饭菜里,暗暗给我们吃。
我未必无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几片肉,现在也轮到我自己,……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当初虽然不知道,现在明白,难见真的人!
11、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
救救孩子……
12、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
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我怕得有理。
13、常常会有一种被世界暂时忘了的感觉,就像水槽里忘掉没洗的唯一一只筷子,或者孤零零挂在饭店门口的雨伞,一直没人来取走。
近几天,我拜读了鲁迅先生写的《狂人日记》这部小说,让我深深体会到了当时旧社会的黑暗。
这部小说主要讲了在旧社会中,鲁迅来到了大哥的家乡。但那里的人却很奇怪,当鲁迅一人走在路上时,路上的人都面色铁青的议论着他,似乎怕他,似乎又想害他。当我读到有个女人在街上打自己的儿子,边打还边说:“老子呀!我要咬你几口才出气。”看到这,我不禁吓了一大跳,虎毒还不食子呢!况且这个有血有肉活生生的女人怎么会如此残忍呢!但是,更可怕的还在后面。那天,一个人来告诉大哥说村里有一个大恶人死了,村里的几口人便挖出他的心肝拿来吃了,还说是可以壮壮胆子。直到最后,鲁迅终于明白了大哥与那些人是一伙的,目的是想吃鲁迅。才明白妹妹五岁时的死,是因为被大哥吃了,才知道这里是一个吃人的地方。
我想:旧社会实在是太黑暗了、太恐怖了。那些人太残忍了,以为吃别人身上的什么就能补自己身上的什么这样一个荒.唐的谣言,就去忍心去伤害自己的亲人。哎!可悲啊,可悲,旧社会实在太黑暗了。
狂人日记读书笔记好词好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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