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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穿越三百五十年的光阴,隔着那曾被哥伦布征服过的茫茫大西洋遥遥对峙。我们和读者读着《百年孤独》的读书笔记,一起感受这份对峙吧。
一早就被刺骨的寒意痛醒。勉强起了床,热了杯牛奶,边喝边看窗外。窗外那几颗大树的树枝上空空如也,象征它们生命的绿色树叶,化作枯叶,凋落了一地。一片衔着一片,一片叠着一片,不自觉地便化作了一大块铺满整条街的枯黄色地毯。行人们走过这条街,踏上这层地毯,发出细微,但仍不失清脆的咔嚓声,就像咬下薯片时发出的那种。
他们匆匆的脚步形成的气浪,即使再微弱,也足以掀起几片枯叶。可刚露出几份见天日的水泥地板,很快又被从别处吹来的枯叶覆盖。若不是知道这条繁华的街属于一座繁华的城,单就这一个片段,这一个场景,打上“凋敝,萧条”的字样,也绝对不为过。“或者称呼此情此景为“马孔多”?”大脑里的这个念头还是一闪而过时,右手却如早已预知了大脑会有此念头一般,安静地放在了《百年孤独》的封皮上。若不是左手紧握的牛奶杯尚有余温,助我抵御寒意。我一定会被透过这书皮的,更甚于窗外的寒意狠狠刺痛。马孔多在哪里?马孔多在《百年孤独》的360页书纸里,在加西亚马尔克斯的脑海里。在经历过,或正在经历贫穷;面对过,或正在面对思想交替的国度里。在雨林里,在平原上,在沙漠中,在世界的每一寸土地上,只要那里尚有人类存在。马孔多,什么都不是。马孔多,就是一切。10年以来,第一次能如此用心地读完一本书。之前一直用一种浮躁而慵懒的态度去阅读,甚至只读个内容简介,上网搜个一两句书中经典名句就算读过了,就敢显摆了。但是《百年孤独》却不容许我这样做。从故事开篇的第一个场景,家族二儿子,奥雷里亚诺上校面对行刑队开始,整部小说就已经像一只深入我内心深处的小手,紧紧地抓住了我,把我一把揪进了这个最真实存在的虚幻之地。在那里,我仿佛亲身跟随着马孔多村的奠基人,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与他的妻子乌尔苏拉一起,跋山涉水,来到大泽区这片荒芜之地,打下第一根木桩,盖起第一座草棚,每一个家的住址,都精心安排,甚至享受的阳光都不多不少。作者在描绘马孔多的建立时,用各种的侧面描写勾勒了一个有活力,如唐吉可德一般天马行空的男子,和一个勤劳踏实,“耕种时从不唱一声歌儿”的女子。吉普赛人,梅尔基亚德斯来到了闭塞的村庄。带来了放大镜,假牙,飞毯,银版照相术,还有被何塞称为人类最伟大发明的——冰块。村子因为他的到来充满了活力,以及荒诞的探索热情。可马尔克斯显然不是安徒生,他不是来讲童话的。接下来的百年纪事成为阿尔卡蒂奥家族以及马孔多村的噩梦。家族创始人,何塞因为解不开梅尔基亚德斯的羊皮卷而发了疯,下半生一直被绑在树上。大儿子放荡不羁离家出走,最后枉死。二儿子一生孤傲异常,不懂得爱,也没有被爱过,在发动了32场起义后,宣布与政府和谈,孤独而死。三女儿和养女,为争一个男人而争风吃醋,一直斗到老死方休。本以为家族传到了第二代,会有所好转。可家族里的后人,不但不停地重复以第一代人的名字命名,还一遍遍地重复着前人的悲剧。一个个或死于非命,或失心发疯。直至家族最后的传人,私生子奥雷里亚诺因为妻子难产而死,儿子刚出生即被蚂蚁吞噬,悲愤中解开了梅尔基亚德斯的羊皮卷,这才发觉,原来吉普赛人死前早已解开了家族的整段命运:家族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伴随着家族的陨落,整个马孔多村也在经历了创立伊始的清贫,外来人口迁入后的人丁兴旺,外国殖民势力的投资与撤出后,最终走向衰败,走向毁灭。马孔多的兴旺与灭亡,映射了广大第三世界的村庄与小城镇在20世纪的挣扎与不易。
在不开放的年代里,他们只能与愚昧为伍。甚至把冰当做一件发明。但那时的马孔多人是幸福的,他们战胜了大泽区的糟糕环境,战胜了萦绕村庄多时的失眠症。还能时不时地从同样愚昧的吉普赛人那里找点乐子,就像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在向外国殖民势力开放的伊始,他们享受到了现代社会带来的一切满足,火车,电话,照相,就业机会,当然也包括拿着留声机,样样精通的法国**。可是,伴随着完全的开放,殖民者在带来享受的同时,也和当地的**政府勾结,使用极低的价格雇佣劳工。当劳工以**申索权利时,狼狈为奸的政府,立马挥起屠刀,毫不留情地镇压。
殖**义者却以无辜不知情者的样子,扮演着救世主的角色。许下一连串空洞的美好的诺言,却在村子遭受自然大灾时,拍拍屁股收拾走人。在他们眼里,村子就是一笔买卖,当其价值被榨干时,殖民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才不在乎那些原住民的生活呢。而对于政府而言,村子也是一笔买卖,政府收取大量的税金,当殖民者撤出后,这个没有最后一点价值的村子,自然不能再勾起政府的一点欲望。他们也不在乎那些可怜的国民的生活。这样的交易,对于殖民者和政府而言都是有利可图的不亏本买卖。唯一被牺牲掉的便是如马孔多一样的不幸村庄。然而,在同情何塞家族与马孔多村的同时,我却隐隐地又要为他们的某些传统而愤怒。
这种愤怒,不是憎恨,而是怒其不争。贫穷是一种至极可怕的疾病,就像艾滋病先摧毁人们的免疫系统,使得人们即使一次小小的感冒也可以致死一样。贫穷,先摧毁的是人的道德底线,然后,使得人们无论做什么,都无法摆脱厄运相伴。我不是卫道士,我也提倡婚姻自由,我也不喜欢文章后半段当家作主的宗教没落贵族费尔南达的刻板与虚伪。但是,我仍然无法接受何塞家族私生子成堆,家庭**的习俗。书中,几乎每个何塞家族的男人都会有一个私生子,即使是像梅梅这样的女孩子,也会因为青春期的冲动而养下一个私生子。而奥雷里亚诺上校更是有18个私生子,1个死于战乱,17个死于政敌的暗杀。更让人费解的是,乌尔苏拉居然全部都认下,并统统养大。乌尔苏拉是出于同情,怜悯,延长香火?我不得而知。但是,在我的国度里,私生子远没有到可以正大光明地被接受。因此,我始终相信何塞家族的这一荒诞习俗,以及乌尔苏拉的所谓宽容,完全都是出于一种因为贫穷对道德底线的长期侵蚀,而最终导致的愚昧与堕落。贫穷毁灭了何塞家族的同时,也对马孔多所在国度的自由派义军下了手。参加了自由派起义军的小奥雷里亚诺想和自己的姑姑阿玛兰妲上床,却遭到了阿玛兰妲的拒绝。郁闷的他问自己的战友“我们是为了自由婚姻而战吗?”他的战友回答“是,我们战斗是为了将来你连你老娘都能娶!”道德底线被侵蚀,直接导致了人与人关系的混乱,也间接导致了自由派无论如何革命都无法取得胜利。在那个虚拟的国度里,自由派伸张的所谓自由犹如嬉皮士曾经鼓吹的“要**不要做战”。
性解放是自由的一大意义,但不是全部的意义,更何况他们所谓的性解放,是连老娘都可以娶的极大解放。相信但凡还相信人伦纲常的家庭都不会给这样的派系投上一票的。历史的车轮无情地碾碎了何塞家族和马孔多村,只留下了一地碎片,一地血肉,一地孤独,等待着蚂蚁来觅食,等待着诗人来吟诵,等待着后人来重复。马尔克斯成功地描绘了一个时代,一群人的生活状态。看着他们,就不得不联想到自己所处的世界,这个真实的世界。不禁要问:当我们因为贫穷而愚昧,又因为要摆脱贫穷而不择手段时,我们的城市,我们的社会距离马孔多又还有多远呢?君不见,那个百年孤独的诅咒就像达摩克利斯之剑一般,正时刻地悬挂在我们头顶。街上,枯黄的树叶被清洁工人扫去了大片,但是我分明看见更多的枯黄树叶早已蠢蠢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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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那时的马贡多是一个有二十户人家的村落,用泥巴和芦苇盖的房屋就排列在一条河边……”但凡文艺青年或是想装装文艺青年的家伙想必都很熟悉这段话。在那个盗版书铺天盖地的年代,手捧盗版书的人们倒也多多少少受了些文艺熏陶——只是版本不一。结果马尔克斯老爷子一怒之下,索性死后150年都不给中国自己的作品授权——当然那是过去时,不提也罢。
坦率地说读完一遍后我自己也无从下笔。可以说是作品本身太难懂,也可以说是读后我整个脑子到处散落灵机一动的感想,理出来也不容易。作者想要表达的到底是什么?是一个家族循环往复无可挽回的命运,还是在叹息人类与生俱来的孤独感?好吧我承认,以我的阅历与智慧弄懂这些真的还有点难。一定要说些什么,也就是散乱的杂感,而且欲说还休不知所云。嗯,从哪里开始说起好呢?
被海水包围的马贡多,孤独中存活了百年之久的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历经六代,悲欢离合断断续续如同梅雨一般纠缠百年。
很有趣啊,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没有人会被绑在树上直到生命终结……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村落里面。现实生活中也不会有家庭反反复复给孩子命同样的两个姓名,死者不会因为太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之中。故事是荒诞不经的,仿佛透过一层教堂彩绘玻璃窥视着一个家庭的是是非非。然而读完后又感到它是无比的真实——真实到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我们亲眼目睹的一幕幕悲剧。
故事的叙述有些混乱,那都是些循环往复的回忆,考验着记忆力浮浮沉沉的混沌回忆。孤独的回忆中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第一个何塞阿卡蒂奥,在孤独中泯灭了自我。丽贝卡,则在同孤独的对抗中连失败的机会都没有,出师未捷身先死。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迟暮之年看得比谁都清楚可为时已晚。阿玛兰塔,深知自己的痛苦却无法逃离。乌尔苏拉,明明人生一直浸泡在一碗痛苦孤寂的汤中却毫不自知,守着一个慈母的美满面具悲怆地活着,那家就是她的坟墓。
“若干年之后,当他在病榻上奄奄一息的时候,奥雷良诺第二一定会记得六月份一个淫雨连绵的下午,他踏进房去看他头生儿子时的情景。”你看,只是回忆,真的仅仅是回忆而已。
有人说布恩蒂亚家族如同傀儡之家一般运作着,没有感情也没有实体。我想,孤独的心中也未必装不下真正的在乎,毕竟那种东西,是爱因斯坦和薛定谔都没办法的事情。这个家族在黑暗中百年的孤独与百年的等待,一定有些什么东西在维系着——绝对不是费尔南达家乡那样的昏色地带。
整本书想要表达的也许只是一个词:循环。联系到当时拉丁美洲历史循环往复停滞不前的怪圈,再怎么迟钝的人也多少会往这方面想想——毕竟文学作品源于生活。
至于孤独,那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命运与罪恶,想跑也跑不掉。
其实人这一辈子从可以看到不同开始,就想尝试着去理解人和事。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那些微妙而关键的感性差异,使我们每个人都变成了说独立语言的生物。
也许沟通和交流能在岛与岛之间建造桥梁,但桥梁的存在也终究拉近不了实际距离啊。
很多事情,一旦发生了,就再也抹不掉了,那些事情会改变一个人,也许会成为一个人无法逾越的鸿沟。
我们自己是不是也……?
一般来说,人类定义“回忆”的方式由于是一种美化所以一向自我中心——与自己无关的事情记住了也只是故事,就算本来与自己有关、不过出于种种原因想起来就后悔,情愿和自己没关系,情愿没发生过的事情也会被自顾自从名为“回忆”的盒子里捡出去不加修饰地扔在意识角落假装看不见。
直到有一天出现毫无预兆的契机,像看陌生人那样惊奇地重新发现躺在角落里的那个未加工半成品,以及为了它花过各种各样力气的,几乎不认识的自己。
像是雨刷刷过玻璃,一下子一切都明朗了。
最后谁摆脱了布恩蒂亚家族的宿命呢?活着的人死了,死去的人依然沉睡着。但在那一刻,如同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一般,他们又在一起了。
想到这些时候看到这样的结局就好了。要是还能微笑,就好得不能再好了。
搞不清马尔克斯老爷子怎么想的,眼下我们可以正大光明地在书店买到正版《百年孤独》装文艺青年了。
马尔克斯老爷子说,这样的家庭不会再在地球上出现。
但愿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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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作品,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在世界上享有盛誉。作品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者也因此获得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2014年4月17日,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墨西哥首都墨西哥城因病去世,享年87岁。
“若干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著名作家在代表作《》的开篇这样写道。在这不动声色的叙述中隐藏着一种深沉的悲凉和无可奈何的感,却又凭借着巧妙的形成了巨大的悬疑。布恩地亚上校的记忆犹如一滴墨水坠落在上,无法停止地渲染开来。
恰如《百年孤独》这个题目给人的感觉一样,开篇这段话,作者马尔克斯将时间和空间拉长延展,给读者以脱离现实时间的魔幻般的感受。马尔克斯曾言:“活着为了讲述生活,生活并非一个人的经历,而是他的记忆。”
《百年孤独》用魔幻现实主义的为我们描述了一个几乎神话般的世界,那里有马尔克斯童年眼中整个拉美国家真实历史的影射,有近代拉美社会百年变迁的缩影和拉美人民的精神意识,同时也融入了人类百年生存的斗争历史和凝聚的经验和精神,同时还提出了对现代人和社会命运发展前途的思索和探讨。现实和幻想、直叙与讽喻、写实和夸张的完美结合,加上和的一些神话和传说故事,无异绘出“一幅巨型”,将人类心灵孤独的苦难史表现得淋漓尽致。
小说一直贯穿着两个重要的主题:孤独和宿命。一方面,以娜为代表的几个长寿的女人,代表一种,一种,一种家族的延续;另一方面,布雷地亚家族在用孤独来对抗时间,他们每一代人都无法摆脱孤独的困扰,同样也无法改变宿命的主宰。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却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以第三代阿卡为对称,第四代的孪生兄弟简直就是第二代的兄弟俩的翻版,这象征着一种命运的轮回,一种注定无法改变的轮回。而这种烙自家族和生理的还鲜明地表现在这个家族人之间的乱伦冲动和规范的禁忌之间造成的紧张关系。即使是看上去最高尚最理性的奥雷连诺上校,也在数十年颠沛流离的战争生涯里留下十七个私生子;而第四代奥雷连诺第二更是将这种情欲发泄到及至,并且神秘的引起了繁殖力的亢奋。到了最后,这种盲目的本能冲动到第兰塔·乌苏娜和第六代小奥雷连诺身上彻底的无阻挡的爆发出来,这种被压抑了几代的乱伦冲动如决堤的洪水淹没了家族的一切。马尔克斯自己在解释这部作品的人物的孤独性时,曾认为“布恩蒂亚整个家族都不懂得爱情,不通人道,这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秘密。”
此外,我们不难发现作品中有两个极为显著的特征。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小说的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奥雷良诺领导了32次起义结果都失败;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在晚年不断地织;奥雷良诺第二则是不断地修理门窗;雷梅每天要洗好几次澡;小镇马贡多一场骤然而至的雨持续下了四年十一个月又两天,此后十年,马贡多滴雨未下;布恩地亚家族的人对美尔加德斯的痴迷不已并且反复上当;第七代奥雷良诺是一个出生就有尾巴男婴,却被咬烂后拖进;随后一场吹走了马贡多小镇,吹走了一切,比那场持续四年十一个月有两天的暴雨带走的更多……读起来总是给人很虚幻很如此不真切的感觉。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
布恩地亚家族百年的的兴衰荣辱,是整个拉美社会变迁的一面,看似荒诞的一个家族其实正折射出了的历史。布恩地亚家族由于内战和外敌,原本安定的生活转瞬消失,家族命运急转直下。与此相对应,在拉丁美洲,内战连连,又有欧美殖民者的入侵。同时,家族的也是拉美自身落后的写照:家族成员的乱伦与拉美文明程度的低下是相通的。面对落后和愚昧,布恩地亚家族不是追求变革,而只是面对过去,等待着“”的重现。这样不思进取,最终只能导致马贡多的落后,布恩地亚家族的衰败,最后不可避免的被一阵飓风吹光。同样,似乎也在暗示着拉美人民如果不思变革,最后只能面临被历史淘汰的命运。这一个家族的孤独与苦难也正是拉丁美洲人民的病苦与血泪。拉丁美洲的大自然,历史悠久的古代神话,原始古朴的习俗,混杂的种族和,偏僻落后的乡村生活,现代时髦的都市文明雨季激烈动荡的政局,所有这些因素都奇妙地混合在一起,梦幻的历史与神奇的现实巧妙地融为一体。而正是这种神奇的不可信的现实,让拉丁美洲处于独孤的氛围之中。当你真正了解那一段历史,你会发现《百年孤独》所揭出的不是单纯的生活,而是表层下面一些更深刻的东西,不被理解的人,无法联合的力量。这种孤僻贯穿了这本书,这正是作者对自己的出生地的希望或应说是绝望。
小说的结局布恩地亚家族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的结尾写道:“就在奥雷良诺·布恩地亚译完手稿的最后瞬间,马贡多这个镜子似的(或者蜃景似的)城镇,将被飓风从地面一扫而光。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作者对于落后和愚昧的态度是彻底否定的,于是安排了一场飓风对旧事物来了一次彻底的清理。“百年孤独”,既是说拉美落后的时间之长,又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作者的心态:对进步和先进的漫长等待。百年孤独,百年的等待。至于这以后,落后和贫穷还会不会出现,没有明确答案,但是马尔克斯的愿望是美好的:“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对梦想与光荣的向往,对独立与自由的憧憬,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找到了最终完美无缺的结合点。“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完成巨著后曾有一个:希望一百年孤独的历史永远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但愿在摆脱孤独的宿命后,拉丁美洲的未来历程能够继续前进,而不是原地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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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作为为马尔克斯赢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成名作,它无异是一本不容错过的精彩小说。不少人分析这部作品,说它反映了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等等。我没有足够的知识供我写下如此深刻的评论。因此只能作为读者,去讲述这部小说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两位迥然不同的女性。
“乌尔苏拉象丈夫一样勤劳。她是一个严肃、活跃和矮小的女人,意志坚强,大概一辈子都没唱过歌,每天从黎明到深夜,四处都有她的踪影,到处都能听到她那浆过的荷兰亚麻布裙子轻微的沙沙声。”
比起那个无比经典的开头,我想这句话要显得平凡的多,因此通常不被人所注意——这是这本书中出现的第一句正面描述乌尔苏拉的话语。正像书中所描述的那样,乌尔苏拉这样一位看似平凡的女人,她的勤劳和坚强是她身上最为耀眼的闪光点。她是一位妻子,一位母亲。无论是她的丈夫为怪异的学术痴狂之时,亦或是发现她的子孙陷入了怪诞的命运之中,她都不懈地与命运抗争着。试图让困境得以扭转,让人与人之间多一丝联系,统一起分散的力量。
尽管最后这种尝试仍以失败告终,而她的晚年也在由眼疾带来的模糊黑暗和过于长久的岁月所致的逐渐衍生的的孤独感中度过。但她的热情坚强,在一堆性格孤僻怪异的族人中显得尤为珍贵难得。而由她所操持的,几代人同堂而居的生活,也一度是《百年孤独》中最为幸福美好的场景。
阿玛兰塔·布恩迪亚,乌尔苏拉的小女儿,这位面容娇俏的少女爱上了钢琴技师皮埃特罗。
嫉妒使她不惜一再破坏表亲丽贝卡与他的婚姻,直到无意中毒死了哥哥的妻子——年幼而贤淑的蕾梅黛丝。强烈的悔意与仇恨交织,扭曲了她的心理。她与皮埃特罗交往,但却又拒绝与他结婚,使得皮埃特罗为此自杀。出于悔恨,她故意烧伤一只手,终生用黑色绷带缠起来,决心永不嫁人。
但内心的孤独、苦闷让她难以忍受,甚至和刚刚成年的侄儿厮混,即便如此她始终无法摆脱内心的孤独。她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
对布恩地亚家族来说,孤独是一种通病。或许即使不存在皮埃特罗,阿玛兰塔的结局并不会有多大差别。在不断重复的命运里,皮埃特罗是一个起点,让阿玛兰塔告别了少女的活泼纯真。她一生都在渴望爱情,同时一生都在排斥爱情。在这种矛盾的煎熬中,度过了自己的一生。
乌尔苏拉和布恩迪亚经历,可以说是《百年孤独》中,本恩迪亚家族命运的影射——注定与无法摆脱的孤独相伴而老。小说中的魔幻色彩,使得家族的经历被冠以“命运”一说。但实际上许多事物的转变是有迹可寻的:出于人性的贪婪、嫉妒,挑起了战争,引发了死亡;由于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个人逐渐变得孤僻而与群体失去联系,因而使得这个家族七代人始终徘徊在这种孤独中度过了漫长的一百年。愿像结尾的寓言所说的那样,此后不会再有这样一个家族,要背负百年的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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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着名作家在代表作《》的开篇这样写道。在这不动声色的叙述中隐藏着一种深沉的悲凉和无可奈何的感,却又凭借着巧妙的形成了巨大的悬疑。布恩地亚上校的记忆犹如一滴墨水坠落在上,无法停止地渲染开来。
恰如《百年孤独》这个题目给人的感觉一样,开篇这段话,作者马尔克斯将时间和空间拉长延展,给读者以脱离现实时间的魔幻般的感受。马尔克斯曾言:“活着为了讲述生活,生活并非一个人的经历,而是他的记忆。”
《百年孤独》用魔幻现实主义的为我们描述了一个几乎神话般的世界,那里有马尔克斯童年眼中整个拉美国家真实历史的影射,有近代拉美社会百年变迁的缩影和拉美人民的精神意识,同时也融入了人类百年生存的斗争历史和凝聚的经验和精神,同时还提出了对现代人和社会命运发展前途的思索和探讨。现实和幻想、直叙与讽喻、写实和夸张的完美结合,加上和的一些神话和传说故事,无异绘出“一幅巨型”,将人类心灵孤独的苦难史表现得淋漓尽致。
小说一直贯穿着两个重要的主题:孤独和宿命。一方面,以娜为代表的几个长寿的女人,代表一种,一种,一种家族的延续;另一方面,布雷地亚家族在用孤独来对抗时间,他们每一代人都无法摆脱孤独的困扰,同样也无法改变宿命的主宰。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
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却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以第三代阿卡为对称,第四代的孪生兄弟简直就是第二代的兄弟俩的翻版,这象征着一种命运的轮回,一种注定无法改变的轮回。而这种烙自家族和生理的还鲜明地表现在这个家族人之间的乱伦冲动和规范的禁忌之间造成的紧张关系。
即使是看上去最高尚最理性的奥雷连诺上校,也在数十年颠沛流离的战争生涯里留下十七个私生子;而第四代奥雷连诺第二更是将这种情欲发泄到及至,并且神秘的引起了繁殖力的亢奋。到了最后,这种盲目的本能冲动到第兰塔·乌苏娜和第六代小奥雷连诺身上彻底的无阻挡的爆发出来,这种被压抑了几代的乱伦冲动如决堤的洪水淹没了家族的一切。马尔克斯自己在解释这部作品的人物的孤独性时,曾认为“布恩蒂亚整个家族都不懂得爱情,不通人道,这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秘密。”
此外,我们不难发现作品中有两个极为显着的特征。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
小说的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奥雷良诺领导了32次起义结果都失败;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在晚年不断地织;奥雷良诺第二则是不断地修理门窗;雷梅每天要洗好几次澡;小镇马贡多一场骤然而至的雨持续下了四年十一个月又两天,此后十年,马贡多滴雨未下;布恩地亚家族的人对美尔加德斯的痴迷不已并且反复上当;第七代奥雷良诺是一个出生就有尾巴男婴,却被咬烂后拖进;随后一场吹走了马贡多小镇,吹走了一切,比那场持续四年十一个月有两天的暴雨带走的更多……读起来总是给人很虚幻很如此不真切的感觉。
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
布恩地亚家族百年的的兴衰荣辱,是整个拉美社会变迁的一面,看似荒诞的一个家族其实正折射出了的历史。布恩地亚家族由于内战和外敌,原本安定的生活转瞬消失,家族命运急转直下。
与此相对应,在拉丁美洲,内战连连,又有欧美殖民者的入侵。同时,家族的也是拉美自身落后的写照:家族成员的乱伦与拉美文明程度的低下是相通的。面对落后和愚昧,布恩地亚家族不是追求变革,而只是面对过去,等待着“”的重现。这样不思进取,最终只能导致马贡多的落后,布恩地亚家族的衰败,最后不可避免的被一阵飓风吹光。
同样,似乎也在暗示着拉美人民如果不思变革,最后只能面临被历史淘汰的命运。这一个家族的孤独与苦难也正是拉丁美洲人民的病苦与血泪。拉丁美洲的大自然,历史悠久的古代神话,原始古朴的习俗,混杂的种族和,偏僻落后的乡村生活,现代时髦的都市文明雨季激烈动荡的政局,所有这些因素都奇妙地混合在一起,梦幻的历史与神奇的现实巧妙地融为一体。
而正是这种神奇的不可信的现实,让拉丁美洲处于独孤的氛围之中。当你真正了解那一段历史,你会发现《百年孤独》所揭出的不是单纯的生活,而是表层下面一些更深刻的东西,不被理解的人,无法联合的力量。这种孤僻贯穿了这本书,这正是作者对自己的出生地的希望或应说是绝望。
“百年孤独”,既是说拉美落后的时间之长,又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作者的心态:对进步和先进的漫长等待。百年孤独,百年的等待。至于这以后,落后和贫穷还会不会出现,没有明确答案,但是马尔克斯的愿望是美好的:“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对梦想与光荣的向往,对独立与自由的憧憬,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找到了最终完美无缺的结合点。“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完成巨着后曾有一个:希望一百年孤独的历史永远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但愿在摆脱孤独的宿命后,拉丁美洲的未来历程能够继续前进,而不是原地徘徊。
其实文章还是蛮看不懂得,那好似一个不一样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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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道德经》,小编的读书笔记是阴阳平衡,就是和谐。那么读者们的读书笔记又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精心为你整理高中学生道德经读书笔记2000字,希望你喜欢。
“道”,似乎很难解释,我们经常用“道”,却不知其意。在科学中,我们不晓得一个人为什么会有寿命,于是给了一个很广泛的概念,由于有时间。而这本书中仅用一“道”字就深入的诠释了人的终身,虽简却精。同样,在已知科学中我们晓得质子中还有夸克,而夸克中还会有东西,以至还有!我们不得而知,于是又以道喻之。关于人们难以解释的事物或事情,这本书中都给出了简约却确切的答案——道。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个“自然”是什么意义?“自”便是自由的自身,“然”是当然如此。所以道是“自然”如此,“自然”便是道,它基本不需求效法谁,那么道就是宇宙的本原及它的规律。
道哺育了万物,以地球为例,道让万物各厮各职,演化出一套稳定的生态系统,死而又生,生而又死。不使其中任何一员太兴或太衰。植物腐后可成为自然养料,为下一片长在这里的植物以充足的营养,食草动物凭仗这些植物填饱肚子,鸟类和食肉动物又以这些东西充饥,这些动物死后,又为新的植物发明养料!万事万物都从它的基本动身,那么一切事物也就简单而明朗了。“道”之大,可大到宇宙构成,“道”之小,可小到电子运转。星球的公转自转,周期一定,循环往复,从不连续,是规律!电子的有序排部,是规律!可能这样会更容易了解,更容易被承受。但是,这只是我的一种解读,而我对道的了解也只能说是粗浅的。道就像数学中sinα的函数图象一样,函数两边永远没有止境,且循环往复,而我们只能不停的探究……去寻觅道的真理。
有人或许会以为我们人类是个例外,由于我们有高超的聪慧,兴旺的科技。既然人类有这么兴旺的科技,为什么“生物圈二号”的实验还是失败呢?缘由很简单,人类永远不可能超越自然,超越道!假如我们一再违犯道的规律,反其道而行,那么我们必将遭到道的惩罚。难道你没有看到人类独断专行的结果吗?频繁的地震现象以前从未有过,气候异常也愈演愈烈……人类还以本人比其他动物略大的头脑与“道”比高,却不知“道”的聪慧是你难以揣摩的,它浸透在每一件事物中,而这些事物又被道所包含,诚能够说是“众妙之门”。
至此,我们应该懂得依照道的规律行事。人类有无量无尽的愿望,但是我们只能恰当地释放愿望,不能恣意妄为。其实也就是道家所谓的“无为”。无为不是无所作为,而是不妄作为。也就是不违犯道的规则而胡乱作为。有些人被愿望冲昏头脑,胡作非为。例如重庆的文强,本是一位维护人民利益的好官,但却经不起金钱的诱惑,一发不可拾掇,于是名声扫地,在狱中度完此生。而处在青春期的我们,有时为了虚荣相互攀比,穿名牌衣服,戴贵重的珠宝。其实,他们都不懂:真正美的东西是不需求任何装饰的。更明白来说,他们不懂“道”。贪欲过度只会让你堕入苦海,商纣王后宫佳丽无数,还要征集民间美女,吃肉喝酒便罢,非要设酒池肉林,以供消遣,百姓难以忍耐,遂有武王伐纣,商王朝也被推翻,于是后人称纣王为无道昏君。虚荣心也常常害人不浅,《项链》中的女主角由于虚荣,白白消耗了十几年青春。道让万物繁衍生息,而无欲无私,顺其自然无为之道,利万物而不求报答。我们这个被金钱与愿望所充满的社会中,短少的就是少私寡欲的优秀质量,炽热的愿望让我们难以静心、净心。道无量无尽的聪慧通知我们要“至虚极,守静笃”,方能活得自由。
不要让愿望与虚荣控制本人,要理性的看待外在的世界和本人的内心,不要背叛道的规律。只要这样,我们就能够“无所不为”,什么都能够做,只需遵照道的规律和规则。
《道德经》不愧是我们中华文化的珍宝,其中妙理,还得是你亲身去读才可,每个人读“道”,都可得不同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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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是一部古典名着小说,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自古英雄,有胆略还需有情义。这部伟大的著作,我们看看读者们如何写读书笔记的。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我对词中的英雄一词发生了疑问,书中讲到的人物骁勇善战,然而,群雄逐鹿于乱世之中,谁才是真正的英雄呢?书中写到庸主献帝、刘禅,无能之辈吕布、袁术、袁绍、刘表、刘璋,气量狭隘的周瑜,长厚的鲁肃,勇者关羽、张飞、许楮、典韦,下至因行间而贻笑千古的蒋干,无不个极其态。
有人说,孔明是真正的英雄。因为他足智多谋,处事果断,上通天文,下知地理,是千年难见的一代贤相,火烧新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六出祁山……无不体现这一点。然而,我认为孔明完全可以有更大的作为。刘禅无能,根本扶不起来,孔明却把自己的一生,死死的绑在了蜀国这辆毫无希望的战车上。
还有人说,关羽是真正的英雄。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又读过《春秋》,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他的所做所为值得我们学习。
我倒觉得曹操是一位真正的英雄。尽管书中说他大逆不道,奸诈多疑,还敢“挟天子以令诸侯。”但能者居上,为何偏偏姓刘的能当皇帝?他是政治家,牢牢抓住天子,使他做任何事都变的名正言顺;他是军事家,不计前嫌,招贤纳士,以少胜多的官渡之战,使敌我力量发生了巨大变化;他是文学家,有“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己”这样脍炙人口的诗句。当然喽,他太多疑,以至于刚愎自用。但功大于过,曹操无论在哪一方面都称得上英雄。
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可能是因为他的儿子。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
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他被写成奸诈之人,但是他的军事才能仍然没有抹杀。他在几年的东征西战中,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臣服于他,他是三位郡主中最有才干的,魏也是三国中最强盛的,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后来晋国才能统一天下,所以他是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
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也是曹操值得欣赏的地方,曹操为了选拔更多的人才,打破了依据封建德行和门弟高低任用官吏的标准,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于公元210年春天下了一道《求贤令》。曹操在令中一开始就总结历史经验,认为自古以来的开国皇帝和中兴之君,没有一个不是得到贤才和他共同来治理好天下的,而所得的贤才,又往往不出里巷,这绝不是机遇,而是当政的人求,访得来的。有鉴于此,曹操立足现实,指出现在天下未定,正是求贤最迫切的时刻。他希望在左右的人不要考虑出身,帮他把那些出身贫贱而被埋没的贤才发现和推举出来,只要有才能就予以重用。后来,曹操于公元214和217年又下了两道《求贤令》,反复强调他在用人上“唯才是举”的方针。他要求人事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官吏在选拔人才上,力戒求全责备,即使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也受有关系,只要真有才能就行。经过一番努力,曹魏集中了大量人才,当时各地投奔到曹操门下的人很多,形成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而且对于有才干的人曹操还能做到不计前嫌,比如陈琳本来是袁绍的部下,曾经替袁绍起草檄文,骂了曹操的祖宗三代。袁绍失败后,陈琳归降曹操。曹操问他说:“你从前为袁绍写檄之,骂我一个人就可以了,为什么要骂到我的祖宗三代,陈琳连忙谢罪。曹操爱惜他的文才,不仅对他不处罪,还照样任用他
曹操的成功不仅因为他的杰出才能和善于招揽人才,还在于他有着豁达的胸襟和广阔的胸怀。在赤壁的惨败之后,曹操并未一筹莫展,而是笑着说了一句”今北方仍由我所据“,并且三次大笑展现出他对待挫折的乐观态度。曹操同时也是个很有文学情趣的人,喜欢作文赋诗,即使大战在即也情趣不改,他的许多诗作都是乐府中的名篇。
自古英雄,有胆略还需有情义。曹操在这一点上更值得称道,当初刘备在曹营,曹操已知刘备野心,若诛之,也无后来蜀魏之争,可是曹操并未加害于他,直至刘备逃走;曹操安抚关羽,对其厚待有加,与刘备之对关羽,有过之而无不及,以至于后来关羽念旧日情分,放其一条生路。曹操不失为一条有情有义的汉子,虽说后来他也做了不少错事,但那是形势所迫,非彼亡便我死,何有顾他人之理?既有乱世争雄,便不免牺牲,历史上的事纠缠不清,也不可以怪罪于一人之上。至于后来曹操见到关羽头颅吓出病来,则更可以证明其非冷血之人,若是真冷酷无人性,区区一个关羽,又能奈其如何?
那再看他人:孙权不过仰仗父兄基业,建功甚少;周瑜虽年少有为,但气度狭小,意气用事;关羽,太骄傲;张飞,勇有余而谋不足;吕布,一见利忘义之徒也……
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很值得我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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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佛游记》是世界文学名著,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2000字,希望大家喜欢。
不论是不是真正读过,或者通读过,大约谁都知道《格列夫游记》是一部世界名著。在中国读者中,乔纳森斯威夫特的名字或者不如莎士比亚、狄更斯、萧伯纳来得响亮,可是这些响亮名字的作品,真正读过的又有几人呢?相反,小人国、大人国的故事倒差不多称得上家喻户晓了。在“家喻户晓”的同时《格列夫游记》在一般人的心中仿佛成了一本儿童读物,那么到底是不是呢?如果不是,它究竟又是怎样的一部书呢?
《格列夫游记》是一部奇书,但我不同意有些评论家的观点,认为这是一本儿童读物,神奇的想象,夸张的手段,寓言的笔法,固然是一般儿童读物普遍的特点,但《格列夫游记》是以其杰出的讽刺而垂名世界文学史的。而斯威夫特的大名,至少在英国讽刺作家中,至今仍罕有其匹。
《格列夫游记》一共由四部分组成,第一卷利立浦物游记和第二卷布罗卜丁奈格游记写于一七二一年至一七二二年之间。第四卷慧因国游记先于第三卷,写于一七二三年。第三卷比较松散,铺的面较开,以勒皮他游记为主,兼及巴尔尼巴比,拉格奈格,格勒大锥和日本四个地方的游记,从一七二四到一七二五写了两年。四个部分应该说是相互独立的,表面上的某种联系或者对照也许只存在于第一卷和第二卷之间。格列夫由小人国中的“巨人山”一下变为大人国中的可怜的矮子。当然,不论是从正面颂、还是从反而颂,斯威夫特的情感和思想,在四个部分中都是一以贯之的。那就是不留情面地对十八世纪前半期的英国社会进行全面的批判,尤其对统治阶级的腐败、无能、无聊、毒辣、荒淫、贪婪、自大等作痛快淋漓的鞭挞,范围也似乎要越出十八世纪的初期的英国,而将茅头指向罪孽深重、愚蠢肮脏,毫无理性的整个人类。
第一卷是标准的讽刺。虽说大家现在都承认小人国实际就是暗指英国利立浦特宫廷也就是英国宫廷的缩影,但人们还是不得不佩服斯威夫特惊人的想象力。他何以会想得出小人国这么一个点子来的呢?格列夫与利立浦特人之间的大小比例为:2。这一比例在全书中从头到尾都得到严格遵守,不曾出一点差错。从写作技巧上讲,这种视觉上的选择是天才的,而它所产生的效果则是无处不在的幽默。我们当然知道作者是在讽刺,在挖苦,然而这种讽刺和挖苦是理性的、冷静的,甚而至于是较温和的。作者还没有完全激动起来,他只是在煞有其事的给你讲故事,讲一连串在读者看来是闻所未闻的有趣故事。
读者就是这样被他——斯威夫特——这些故事给迷住了,忘记了他的每一个故事其实差不多都是有所指的。不论是“高跟党”还是“低跟党”,“大端派”还是“小端派”,甚至于像财政大臣这样具体的人,都可以从当时的英国上层社会找到他们的影子。有些评论家甚至认为,那么一些“有所指”的讽刺,其实也完全适用于整个人类,而并不仅仅限于英国。
第一卷中讽刺是正面的、直接的。格列夫俨然以巨人的身份在由袖珍的人、事、物组成的立利浦特雄视阔步。虽然他也时常受到骚扰,经历种种不如意。在大街上走路必须时刻注意,以免不小心就将人踏死,或者将房屋踩塌,可他永远是居高临下的,无论皇帝还是大臣,任其自傲自狂,在格列夫的眼中,永远只是一群荒.唐愚蠢的,微不足道的小动物。这里的比例是:2,格列夫从头至尾享受着“俯视”的便宜和痛快。当然,就是这么一个小人国,其内部和腐败的纷争,也终有一天会将其自身毁灭。
第二卷布罗卜丁奈格游记与第一卷适成对比,格列夫来到了大人国,一下子由“巨人山”缩为“格里尔特里格”。置身大人国,自己仿佛变成了一个利立浦特人。比例倒了过来,成了2:。格列夫的视角一下由居高临下变为处处仰视。这一强烈的对照手法是有象征意义的。这种反讽相当尖刻,具有叫对方无法还手的力度。斯威夫特也显然越说越没有顾忌了。
不论作者是出于何种考虑,第三卷的出现多少有点破坏了《格列夫游记》作为一个整体的形式的完美性,就组成第三卷的那一系列断片来说,本身也缺乏力度,结构显得较为松散。涉及的范围扩大了,可更多的倒好像是作者在说笑话,许多地方还谈不上是讽刺。第三卷充当了一种缓冲剂,缓和了第二卷和第四卷之间强烈的感情。
第三卷是由五个游记组成的。勒皮他游记是第一个,它讽刺的主题显而易见,就是英国对爱尔兰的统治和剥削。在接下来的巴尔尼巴比游记中,斯威夫特的讽刺是直接的,不加掩饰的,讽刺的对象是拉格多大科学院。此外,斯威夫特还讽刺了文学和历史学的所谓新批评主义的方法。
第四卷慧因国游记看来是最有争议的一部分了。斯威夫特在这一卷里到底想告诉我们一些什么?两百多年来,人们对这一问题的探讨已远远超出了学术的范围。《格列夫游记》一出版就受到了广泛的欢迎。但几乎就在斯威夫特刚刚告别人世之后,一场旷日持久的针对第四卷的抨击就开始了。斯威夫特到底是不是反人类的呢?人类的发展,一方面展示了它的真正的文明和美德,同时也更全面地,更清楚地暴露了它的堕落和丑恶。而讽刺作家不过在这条路上走得更远罢了。其实,批判或讽刺往往并非出于恶意,倒可能是因为更深的爱;也许是“怒其不争”吧。
这就是斯威夫特的反人类吗?如果是,我们也就不妨接受吧,我们由此看到了最强烈,最深刻、最有力度、最不妥协的讽刺,《格列夫游记》的价值和斯威夫特的伟大也正基于此。
读《格列夫游记》,仿佛徜徉在作者斯威夫特的想象力的海洋中,他用或辛辣、或讽刺、或讥嘲的笔触,构造了一个妙想天开的奇特世界。奇特的国家,奇怪的人物,以及主人公的奇异遭遇,组成了斯威夫特或理想、或反理想的国度,让读者们既沉迷于他的天马行空的想象,又为书中深刻的内涵而动容。使《格列夫游记》成为世界文学史上的一块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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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花女》的作者小仲马于1824年生于巴黎,1895年卒于马尔利-勒-鲁瓦。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茶花女读书笔记2000字,希望大家喜欢。
《茶花女》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个出生在法国巴黎的美丽少女玛格丽特。哥杰被诱成为交际花,人称“茶花女”。由于环境的原因而堕落得了肺病,她曾经三次立志要把病治好,重新做人,但最终都失败了。第一次是因为受不了环境的诱惑;第二次是为了不让自己心爱的亚芒受到牵连;第三次是因为病已经到了晚期,最后终于离开了人世。
《茶花女》的作者小仲马于1824年生于巴黎,1895年卒于马尔利-勒-鲁瓦。小仲马的主要剧作还有《交际花社会》、《私生子》、《金钱问题》等。他在戏剧上提出浪漫主义的观点,引起轩然大波。他以散文般的语言创作出使我们读者仿佛置身于日常生活中。另外,他对于女性的尊重也是令人赞赏的:人们不理解她们就谴责她们,不正确批判她们就藐视她们。
墙角里钻出一朵茶花。一个阴冷、黑暗、没有阳光的墙角,糜烂是它的养料。然而,这茶花却比别的茶花,甚至比别的任何一种花都美丽,美得脱俗,美得惊艳,美得如痴如醉。可凡是花都是向往阳光的。努力,再努力一点,在茶花碰触到阳光的那一瞬间,在它因阳光的滋润而娇艳欲滴的那一瞬间,无情的风折断了花枝,让它又倒在阴冷的角落,无力再爬起,再去触摸那伸手可及的阳光。上帝是仁慈的,为了弥补命运对它的不公,没让它凋零后再死,而是让它保持着美貌,带着芬芳离开了这纷纷扰扰的尘世间。
玛格丽特的爱情悲剧故事就是这样的。一介弱质女子在放荡且无目的的生命中找寻到了真爱,为此她放弃了自己习以为常的奢华生活,放弃了一切能使自己暂时快乐的糜烂的生活习惯。她毅然认真对待以后的日子,她在试图与之前的一切生活决裂,这一切的一切只为能和最爱的人呆在一起。要从深陷的泥潭中抽身离去是要花很大的气力和决心的,而且这并不只关乎玛格丽特一人,就像一场地震一样波及四面八方。不过,值得庆幸的是,玛格丽特做到了,而且做得非常出色。可如此大的付出,如此深的磨难,换回的仍是人们的不解和排挤,更有自私的人们的恶意中伤。巨大的阻力最终还是使玛格丽特和阿尔芒分开了,误会使最爱的人在自己最需要安慰的时候羞辱自己,这种痛苦超出了她的承受范围,最终,她选择了死亡,一条看似她唯一的出路。茶花孤独的凋零了。
人们都称玛格丽特为茶花女,因为她总是喜欢佩带茶花。我不知道玛格丽特喜爱佩带茶花的原因,不过即使我知道,我还是更愿意称她为玫瑰。
玫瑰不同与茶花,它是那么的艳丽,花瓣是那么的耀眼,身上永远都聚集着众人的目光。因为美丽,所以耀眼,就像玛格丽特凭着她的倾国倾城的美貌,曾经是那么的光芒四射。可是,她最终还是凋谢了,凄凉地凋谢了。性格决定命运,又一次在她身上验证了。她的倔强,她的善良都使她最终走向命运的设置。她的凋谢就如一张纸飞走了,没人注意到,也没人为此感到惋惜或者是悲伤。可悲的社会啊!我仿佛看到她在痛苦地挣扎,听到她在悲哀地叹息。她是在忏悔吗?亦或是在祷告吧……她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是那么的纯洁,那么得高尚。在她生命的最后一刻,她就好比是一朵刚刚绽放的玫瑰,那么娇嫩,那么惹人爱,可是她绽放得太迟了,凋谢得太快了,还来不及让人欣赏她的美丽,她的圣洁,却已灰飞烟灭。
如果玛格丽特是茶花,那么阿尔芒则是下面支撑着花的经脉。其实,我认为我们还是应该将玛格丽特比喻为玫瑰,因为虽然他们紧紧相连,无法分割,但她身上的刺却让阿尔芒感到痛苦,感到烦恼。她身上的刺刺痛了他,让他流血不止,她身上的刺刺痛他了,他为这个伤口感到痛心……
玛格丽特的周围有那么多的追求者、崇拜者,我们是不是可以把他们看作是那些小小的花蕊呢?那么,玛格丽特理应是茶花女。但是这些人,不过是一些势力的人,他们很快就会拍拍屁股走人的。他们只不过是喜欢玛格丽特的美貌,真心对她的却没几个。最后,她还是得变成没有花蕊的玫瑰。其实,我们也可以把阿尔芒算作是玛格丽特的忠实拥护者。可是阿尔芒对玛格丽特的忠诚不同于朋友间的忠诚,不同于迪普拉的,阿尔芒对她的忠诚是对爱情的忠诚,而迪普拉相对于阿尔芒的忠诚,更加难得更加可贵。即使阿尔芒对待玛格丽特是忠诚的,他依旧把玛格丽特折磨得痛苦不堪,他那愚蠢的报复把玛格丽特推向了最痛苦的深渊。
她是个妓女,不错,可是她并没有做出什么出卖人格的事。也许有的人觉得她连自己的身体都出卖,她还有什么资格谈人格。但是从她的所作所为中我们不难看出她有自己的个性,有自己的尊严,有自己的原则。她也懂得爱情,懂得成全,懂得奉献。或许她的身体早已不属于她,可是,她的心,她的灵魂呢?她牢牢地抓住了,就好比你把玫瑰花送给别人,灵魂依旧是你控制。
“一块是告示,写着‘善之路’,另一块是警告,写着‘恶之路’,并且向那些走来的人说:‘选择吧!’”我不知道玛格丽特走的是怎么按照自己的想法走的。她有自己的选择,她有自己的信念,她是世俗的,但她依旧走着自己的路。浪子回头这么动人的寓言终究还是没有在她身上体现。她是回过头,可是那只是一段短暂的时间,最终,她还是被逼回了原来的生活中。我们不要责怪她,她是那么的无奈,又那么的无力。浪子回头就是劝告我们对人要仁慈,要宽容。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对那些已经布满创伤的灵魂多一些宽容呢?你的宽容越多,你的爱就越多,你获得的宽容越多,那么,爱你的就越多。
我们丢弃那些玫瑰花,因为它们带着刺,容易把人刺伤;我们不欣赏那些茶花,因为它们既不高贵,也不芬芳。如果是这样,我们可以赞赏的还有什么呢?我们唾弃这样,排斥那样,我们可以接受的还有什么呢?世界上的一切是永远不可能达到十全十美的。我们当然不能因为一点的不足而否定所有的方面。世上没有绝对的,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堂,玛格丽特,一朵妖艳的花,一朵凄美的花。她的天堂是什么?她的天堂里有什么?我们无从知道,可是我们至少可以了解,了解玛格丽特,她虽然得到了天主的宽容,但她的灵魂却始终是寂寞的,没有人想到过去温暖她的心,没有人想到过去抚慰她的灵魂。
或许,玫瑰花并不适合玛格丽特,茶花也不适合她。她是独一无二的,她是万花丛中最独特的一朵。她比玫瑰火热、耀眼,却又同时有着平凡、典雅。或许,玛格丽特不仅仅是一朵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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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是老舍的代表作,也是现代文学史上最优秀的长篇小说之一。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骆驼祥子读书笔记2000字,希望大家喜欢。
《骆驼祥子》是老舍的代表作,也是现代文学史上最优秀的长篇小说之一。
作品以旧中国北平为背景,描写了人力车夫祥子由人堕落为“兽”的悲惨遭遇,表达了作者对挣扎在社会最低层劳动者苦难命运的关怀和同情,歌颂了祥子勤劳、朴实、善良、向上的优良品质,深刻揭示了造成祥子悲剧命运的原因。
作品围绕着祥子买车所经历的三起三落为情节发展的中心线索,将笔触伸向广阔的城市贫民生活领域,通过祥子与兵匪、与侦探、与车厂主、与虎妞、与同行等各个方面关系,描绘了一幅动荡不安、恐怖黑暗的社会生活图景,从社会、心理、文化等层面展示了祥子从充满希望,到挣扎苦斗,直至精神崩溃,走向堕落的悲剧一生。祥子原是一个年轻健壮的农民,忠厚善良,勤劳朴实,沉默寡言,坚忍要强,但经过三起三落挫折打击,他的理想终于破灭,性格扭曲,堕落成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祥子的悲剧反映了城市畸形文明病及愚昧文化给人性带来肉体、精神上双重伤害,凝聚了作者对城市文明病与人性关系的艺术思考和批判性的审视。
作品以严肃的现实主义创作方法,朴实明朗的语言,代替了过去失之油滑的诙谐。作品采用大量的叙事、抒情夹议论的心理描写,替祥子诉说着血泪凝成的痛苦心声,既刻划了人物性格,又表达了作者挚热的感情,增强了作品的艺术感染力。浓郁的北京地方色彩,从语言、环境到风俗人情,显示了作者日渐成熟而富有魅力的艺术风格。
你这是一个可悲的故事,讲述了北平老城里活生生的一幕。祥子来自农村,在他拉上租来的洋车以后,立志要买一辆车自己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他年轻力壮,正当生命的黄金时代;又勤苦耐劳,不惜用全部力量去达到这一目的。在强烈的信心的鼓舞和支持下,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但是没有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接着反动F的侦探又诈去了他仅有的积蓄,主人躲避特务追踪还使他丢了比较安定的工作;虎妞对他的那种推脱不开的“爱情”又给他的身心都带来磨难。迎着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作过挣扎,仍然执拗地想用更大的努力来实现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愿望。但一切都是徒然: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像个鬼影,永远抓不牢,而空受那些辛苦“委屈”;在经过多次挫折以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吹熄了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企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原来那个正直善良的祥子,被生活的磨盘碾得粉碎。这个悲剧有力地揭露了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祥子是一个性格鲜明的普通车夫的形象,在他身上具有劳动人民的许多优良品质。他善良纯朴,热爱劳动,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的精神。平常他好像能忍受一切委屈,但在他的性格中也蕴藏有反抗的要求。他在杨宅的发怒辞职,对车厂主人刘四的报复心情,都可以说明这一点;他一贯要强和奋斗,也正是不安于卑贱的社会地位的一种表现。他不愿听从高妈的话放高利贷,不想贪图刘四的六十辆车,不愿听虎妞的话去做小买卖,都说明他所认为的“有了自己的车就有了一切”,并不是想借此往上爬,买车当车主剥削别人;他所梦想的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这是一种个体劳动者虽然卑微、却是正当的生活愿望。作品描写了他在曹宅被侦探敲去了自己辛苦攒来的积蓄以后,最关心的却是曹先生的委托,就因为曹先生在他看来是一个好人;还描写了他对于老马和小马祖孙两代的关切,表现出他的善良和正直。他的悲剧之所以能够激起读者强烈的同情,除了他的社会地位和不公平的遭遇外,这些性格特点也起了无法磨灭的作用。象这样勤俭和要强的人最后也终于变成了头等的“刺儿头”,走上了堕落的道路,就格外清楚地暴露出不合理的社会腐蚀人们心灵的罪恶。
祥子来自农村,在他拉上租来的洋车以后,立志买一辆车自己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他所轻力壮,正当生命的黄金时代;又勤苦耐劳,不惜用全部力量去达到这一目的。在强烈的信心的鼓舞和支持下,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但是没有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接着反动F的侦探又诈去了他仅有的积蓄,主人躲避特务追踪还使他丢了比较安定的工作;虎妞对他的那种推脱不开的“爱情”又给他的身心都带来磨难。迎着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作过挣扎,仍然执拗地想用更大的努力来实现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愿望。但一切都是徒然: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象个鬼影,永远抓不牢,而空受那些辛苦与委屈”;在经过多次挫折以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吹熄了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任何企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原来那个正直善良的祥子,被生活的磨盘辗得粉碎。这个悲剧有力地揭露了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
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也感到无奈,但也感到敬佩,我佩服他从前的坚强,他的上进。然而他最终没能战胜自己,没能战胜社会,终究还是被打败了。也许是因为社会的极度黑暗,也许是因为个人的因素。人是有思想的动物,应该有自己的理想和目标。但是要因人而异,因社会而异。如果总是无法实现理想,那么就有可能变成“祥子”,堕落、衰败,厌恶生活。毕竟能够一生都坚忍不拔的人是少数。追求本身就是一个不断改变的过程,然而这一过程会很复杂,人很容易失去自我,失去自我就会迷失方向,甚至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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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百年孤独》纯属是一个偶然,经同事推荐就借回家看看,看了一遍,我被完全雷同的姓名,无数的倒叙、插叙给弄晕了,读完后也不能完全了解其义。今天,在朋友圈里看到一篇关于《百年孤独读后感》的文章,忽然想解我一直以来的疑问,便细细的阅读起来。
文章的作者读了三遍《百年孤独》,并对作者的身世及所处的时代背景进行了深入的了解,这种执着探索的精神着实让我敬佩,不由得让我想起无论是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上亦是如此,只要你有诚心,也够努力,总会有一定的收获。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其实写的就是拉丁美洲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的兴衰。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
“不团结”在我的印象里有很多解释,从片面的角度说,它是自闭的、可怕的、是要反省的、是要摒弃的。其实在职场上也不乏这样的案例,团结协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而实际上我们往往是在本职工作上倾尽了全力,而忽略了其实一个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重要性,这也说明越是浅显的道理,越是难以企及。
偶然吸引到我的文字引导我的这次阅读,也让我感觉到自己思维的局限性。阅读,到底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可能有时,读着读着,我们会发现它是在写自己的故事,里面的主人公就是正在阅读的自己,这种感觉会拉着我们继续阅读;有时,当发现自己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出现在眼前时,那种兴奋之情无以言表。
阅读不乏是个好习惯,它不仅能丰富人们的知识,也能养成价值的判断力,那我们为何不取别人所长,来逐渐提升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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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哥伦比亚人,这本书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南美著作。
我要诚实的说,这本书读起来对我的吸引性似乎不大,以至于读到快一半的时候并没有品读出任何好的东西,如果我非要给自己一个慰藉,那就是在这几天的沉寂氛围中获得了熏陶。似乎你不得不思索,读书除了启迪和思索外,有种无形的影响必然存在。
夜晚,突然间醒来,书中人物的心灵世界以一种无形的形式在我脑海来回回荡。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天马行空的思想,最终死在栗树下,乌尔苏拉为了显示晚年活力仍存隐瞒着自己的眼盲,奥利里亚诺?巴比伦拿着羊皮卷破译家族命运密码“家族的第一人被困在树上,最后一个正被蚂蚁吃掉”,奥利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制作小金鱼,蕾梅黛丝升空,还有最后一个猪尾巴男婴被蚂蚁吃掉和荒凉的布恩迪亚家族彻底在世界上消失。那时通过对这些情形的感应,对孤独有了这样的一个理解,孤独好似产生于人内心深处无法与人诉说的诡秘和羞于与人诉说的秘密,而这两种状态却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你的行为,进而形成与外界难以交流或不屑交流的巨大隔阂。
布恩迪亚家族中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孤独,他们倍受心灵的折磨,同时又独自享受着那份孤独。孤独是什么,也许是内心最深的秘密。孤独是这个世界上永远也根除不去的东西,它好似心灵的黑洞,甚至连自己都难以窥透。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孤独,都有那么一个时刻你不想与任何人诉说你的煎熬,在折磨中忍受着孤独,你又喜欢躲在无人的角落默默享受着这份孤独。
人与人之间并不是一旦遇到悲凉的心境就需要有人出来安慰,因为你体会不到他的孤独,你那善意的劝解反而更加刺痛他孤独的感伤,使他倍感孤独,适宜的离开也是一种默默的关怀。也许他需要一首悲伤的乐曲,也许他需要一段文字,他需要的无非就是将他的孤独表达出来的艺术,而这期间只有他自己明白。
孤独希望与安静和黑暗为伍,但人却要面向阳光,否在会在无限的孤独里被黑洞吞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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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记叙着人世间所发生的事,我爱世间所有的一切,更爱读书。
读书对我们是有好处的。在寒假里,学校组织我们上网读书,我读了冰心奶奶的《繁星春水》,感触颇深。
冰心原名谢婉莹,福建长乐人。出生于军官家庭。主要作品有《繁星春水》,《超人》,《寄小读者》,《樱花赞》,《归来之后》……
在冰心看来,母爱是博大无边,伟大无穷的,在诗人的《往事》中可知。这首诗是她在一个雨天看见一张大荷叶遮护着一枝红莲,触景生情写下的。母亲在冰心一生中是唯一可靠的避难所。
不知从何时起,心中有了一份对诗歌的向往。于是,带着一种青少年特有的痴狂,遂封堵起了这“零碎的思想”。忽容置疑,作为些家底一个上学的读书女孩子,冰心是幸运的。从小舒适的家庭生活及长期受文学熏陶生活环境,使得繁星春水的字里眉间都流露出对“理想生活”的渴望:朴实的母爱,纯真的童趣以美妙的自然都化作了点点滴滴的诗词。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娇柔的造作,一切都从细微中透出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母亲啊!着零碎的篇儿,你能看看么?”这些字,在以前,以隐藏在你的心里。“《繁星春水〉中很大一部分都是描写母爱的,和悦的颜色,循循渐透,这些都让冰心一直以母亲为榜样。平凡的母爱让冰心感受到了人的确是”人生唯一可靠的避难所“。于是,对母爱的颂扬自然而然的就成了诗集的一大主旨。如果说,对母爱的赞美诗一种深重的流露,那么对童年的歌颂则是另一种心情的独白。
毕竟,繁星纯水中的作品大都由冰心二十岁前写的。那时候,不能说已经完全脱离了儿时的梦想,一种新近萌发的对新生物的崇高于自信便在诗中潜滋暗长。让人读后对生民的柔弱或顽强都有一揽天余。于是,在真切中感受到了活力。”我从不称自己是诗人“,也许正是这一点,才使读者在尽情领略文学的乐趣时,有不拘谨的向让思想重新达到一个高度的原因之一吧!这篇文章是我国着名的文学家,我从小就听说的名字——冰心写的。在小的时候,家人天天跟我讲冰心奶奶的故事,可是我一直都没有机会看她的作品,那时的我还只懂得什么叫古诗,还不清楚现代诗的格律与古诗词的韵律有什么区别。有一次,我偶然看到了《繁星春水》这篇文章,我才知道现代诗比古代诗更生动上口,给人的情趣更高。在不知不觉中我便迷上了现代诗。不信,您就听我说一说《繁星春水》这篇文章吧!
我们先看一看这一段话:繁星闪烁着——深蓝的空中,何曾听得见他们的对话,沉默中,微光里,他们深深的互相颂赞了。短短的几句,却勾勒了一幅清幽、明丽、自然和谐的图画。而且,作者的想象力是这样的神奇美妙,那冷冷的夜空中无情感的星星尚能互相赞颂,作者十分含蓄地抒发了自己对”人类之爱“的追求。你们看一句这么短的诗,可以体现出一种这么伟大的精神,想必冰心奶奶在写时,必定苦心思考了一番。这还不算什么呢,你们再看这几句:
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
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寥寥几句,赞扬了最崇高、最无私的母爱。她热诚赞美母爱。对母亲表示了由衷的感激之情。整体联想自然,读来委婉柔和。
在《春水》中,有那么一段令我久久不能忘怀。”春从微绿的小草里和青年说:‘我的光照临着你了,从枯冷的环境中创造你有生命的人格罢!’“诗人以拟人的手法,告诉人们革命胜利的曙光已经来临,人们应该热情地去迎接未来的美好的生活,创立自己辉煌的人生。这也是诗人革命乐观,热情精神的写照。
总之,我觉得冰心奶奶的诗是在茫茫夜空中闪耀着晶莹亮泽的星星,是散落在忘河之滨的点点小花,永远散发出沁人的馨香。
《繁星春水》这篇作品给我的汽笛很大,她告诉我人类对爱的追求,告诉我母爱的伟大,告诉我要乐观地对待人生……这些使我冰心奶奶这种伟大的精神和善良的品性所折服。
《繁星春水》这本书是我头一次接触,看惯了白话文的我,一下子来看诗集,就觉得有点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着称。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她后来出洋留学,一去便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叙述自己的思念,迫切希望能够早点回家。她幻想着与母亲见面,幻想着回家,她很快乐。但是一旦没了幻想,那么她就会变得更加的失落与失望。背井离乡,又离开了至爱的母亲,怎会没有思乡之情呢?”故乡的波浪呵!你那飞溅的浪花,从前是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盘石,现在也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心弦。“那波浪不断的拍打岸,我无动于衷,可是一旦离开了家乡。那一滴滴的波浪,无不在触动我内心的一根快要绷断的弦,思乡的弦。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的爱是最伟大,母亲的爱是最纯洁。
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那么美,那么引人入胜,那么富有童趣。但,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
此时的我,心潮澎湃,无法平静,万千感受,无法溢于言表。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记叙着人世间所发生的事,我爱世间所有的一切,更爱读书。
读书对我们是有好处的。在寒假里,学校组织我们上网读书,我读了冰心奶奶的《繁星春水》,感触颇深。
冰心原名谢婉莹,福建长乐人。出生于军官家庭。主要作品有《繁星春水》,《超人》,《寄小读者》,《樱花赞》,《归来之后》……
在冰心看来,母爱是博大无边,伟大无穷的,在诗人的《往事》中可知。这首诗是她在一个雨天看见一张大荷叶遮护着一枝红莲,触景生情写下的。母亲在冰心一生中是唯一可靠的避难所。
不知从何时起,心中有了一份对诗歌的向往。于是,带着一种青少年特有的痴狂,遂封堵起了这”零碎的思想“。忽容置疑,作为些家底一个上学的读书女孩子,冰心是幸运的。从小舒适的家庭生活及长期受文学熏陶生活环境,使得繁星春水的字里眉间都流露出对”理想生活“的渴望:朴实的母爱,纯真的童趣以美妙的自然都化作了点点滴滴的诗词。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娇柔的造作,一切都从细微中透出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母亲啊!着零碎的篇儿,你能看看么?“这些字,在以前,以隐藏在你的心里。”《繁星春水〉中很大一部分都是描写母爱的,和悦的颜色,循循渐透,这些都让冰心一直以母亲为榜样。平凡的母爱让冰心感受到了人的确是“人生唯一可靠的避难所”。于是,对母爱的颂扬自然而然的就成了诗集的一大主旨。如果说,对母爱的赞美诗一种深重的流露,那么对童年的歌颂则是另一种心情的独白。
毕竟,繁星纯水中的作品大都由冰心二十岁前写的。那时候,不能说已经完全脱离了儿时的梦想,一种新近萌发的对新生物的崇高于自信便在诗中潜滋暗长。让人读后对生民的柔弱或顽强都有一揽天余。于是,在真切中感受到了活力。“我从不称自己是诗人”,也许正是这一点,才使读者在尽情领略文学的乐趣时,有不拘谨的向让思想重新达到一个高度的原因之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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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日记》对中国现代文学的贡献主要体现在思想和艺术两方面,即“表现的深切和格式的特别”。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00字狂人日记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狂人日记》对中国现代文学的贡献主要体现在思想和艺术两方面,即“表现的深切和格式的特别”。
主题:在思想上,《狂人日记》表达了彻底的、不妥协的反封建精神。鲁迅自述,《狂人日记》受到了果戈理同名小说和尼采思想的影响,但却“比果戈里的忧愤深广,也不如尼采的超人的渺茫”。《狂人日记》对封建制度和礼教的揭露和批判是多层次逐步展开的:第一个层次是先从外部环境上揭示吃人的普遍性, 进而通过狂人的联想,把历史和现实具体的肉体上的吃人,上升到了仁义道德等纲常名教吃人的更深的层次。第二个层次,从家庭内部着眼,来透视封建礼教所依存的基础――家族制度的罪恶。“大哥”的意象就是家族制度的象征。“大哥”并不是有意的迫害狂人,但是他所遵奉的礼教制度观念却决定了他必须要按照社会传统的意志来消灭狂人的叛逆意识,所以也参与到了吃人的行列中。第三个层次,通过狂人的自我反省,把封建纲常名教“吃人”的含义引向了深广:狂人也被纲常名教毒害而成了吃人者。尤其是狂人所说的“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显然不仅是狂人自身,而且是代指处在宗法制度和封建礼教控制之下的“中国人”,作品由此完成了对封建礼教吃人本质的最深层次的揭露和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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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日记》在表现“礼教吃人”的同时,还表现出了强烈的反叛和变革的精神。如狂人面对因循数千年之久的传统思想,大胆地提出了“从来如此,便对么?”的质疑,这集中体现了大胆怀疑和否定一切的五四时代精神;狂人还面对面地向吃人者发出了警告:“要晓得将来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狂人还渴望将来有不再吃人的更高级的“真人”出现,这表现了一种改变旧世界、创造新世界的朦胧理想。最后,狂人期望未来、瞩目下一代,希望“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喊,这更是一种向封建主义抗争的号召,同时也向世人昭示了一条变革社会的途径。
《狂人日记》具有鲜明的现代特征,具体表现为省察历史与现实的理性精神,解剖自我灵魂的自审精神,以及关注生存和发展的忧患意识,远远超出了一般知识分子顾影自怜式的自慰,显示了“五四”时期思想启蒙的高度。
艺术成就:在艺术上,鲁迅是创造新形式的先锋。《狂人日记》之所以被称为是第一篇现代白话小说,除了其思想上的贡献外,还体现在艺术上的独特创造方面,具有独特的结构模式、表现手法和叙述视角,并成功地塑造了“狂人”的艺术形象。首先,在结构上,采用日记体,借鉴西方横截面式结构,按照狂人的病情和意识的流动来组织小说,打破了中国传统小说注重故事情节的结构方式(线性叙事方式)。其次,在艺术表现上,大胆采用了现实主义和象征主义相结合的手法,形成了独特的艺术效果,这主要是通过狂人这个特殊的艺术形象来实现的。实写人物,用的是现实主义;虚写寓意,用的是象征主义。一方面,从文本叙述的表层来看,狂人的确是一个“迫害狂患者”,作家用现实主义的方法准确入微地写出了狂人的精神病态:思维逻辑混乱,心理变态等,甚至可以经得起精神病理学者的检查;另一方面,作者巧妙地在狂人的疯话中,创造性地运用了象征、隐喻的手法和汉语的多义性,一语双关地寄寓了读者完全能够领略的战斗的深意;巧妙地在狂人的周围环境、氛围、人物关系中融入了极精彩的象征性描画,这就使读者所感受到的狂人,在内在的精神上,成了一个站在时代前列的先觉者,一个反封建的启蒙斗士。可以说,现实主义方法构成了小说的骨架和血肉,象征主义方法构成了小说的灵魂,二者相互结合缺一不可。第三,在叙述视角上,《狂人日记》的“日记本文”部分采用的是白话,叙述者是白话文的第一人称“我”,“序言”部分采用的却是文言,叙述者是文言文的第一人称“余”,这样在文本中就出现了两个对立的叙述者(“我”与“余”),形成了两重叙述和两重视角。文言部分所表现出来的内容和白话部分所反映出的寓意是对立的,白话部分表现的虽然是“狂人”的非正常的世界,却具有疯狂中的清醒,处处显示了对旧有秩序的反抗,是不正常中的正常;文言小序部分写狂人病好之后,已“赴某地候补去了”,成为了候补官员,表现的虽然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正常人”的世界,实际上却是正常中的不正常,表明反封建的战士已经向黑暗现实屈服,成了封建统治者的一员。这样,小说文本就具有了一种分裂性,对立的因素相互嘲弄与颠覆、消解,形成了反讽的结构,表现出了鲁迅对现实的深刻怀疑和极度的绝望,表现出了“梦醒了却无路可走”的悲哀。第四,成功地塑造了丰富复杂、蕴藉深厚的狂人的艺术形象。狂人是一个具有暗示性寄寓意义的形象,他身上同时存在着理性、非理性,启蒙、非启蒙的精神特征,他是被庸人社会宣布为疯子的觉醒者、受迫害者、见证者,和受到长久精神压抑的战士的形象,是在近现代社会,受到西方文化的影响“觉醒了却无路可走”的知识分子的悲剧典型,象征的是近现代社会(晚清至民初)所有的壮志未酬的先觉善斗之士和反封建的先驱。《狂人日记》的整个情节发展都是建立在这样一个思想基础上的――知识者的觉醒程度和他在中国当时社会上的孤立程度是成正比例发展的,越觉醒就越孤立。“狂人”越是深刻地感到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越是极力反抗这种礼教,周围的人越是把他看作是一个不值得理解和同情的“疯子”。 “狂人”的命运深刻地体现了当时觉醒知识者的悲哀。
鲁迅明写的是狂人的狂态,实际上笔笔触动的都是读者思考时代、社会、人生真谛的心弦。狂人并不是一般的典型性格,他是象征性的,是整个五四时代先驱者愤激思潮的艺术象征,我们从狂人的日记中,感受到的是充满着批判和追求、深思和战取的一首气魄宏大、热情奔放的时代思潮交响乐。所以,它一经发表,就在思想界和文学界引起了广泛的反响,《新潮》杂志著文称誉“疯子是我们的老师”,“我们带着孩子,跟着疯子走,――走向光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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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百年孤独读书笔记10篇,希望大家喜欢。
《百年孤独》我并没有真正看完,只是大致浏览了一下,算是知道说了些什么吧。尽管深层次的体会我没有,那种深层次的共鸣也没有。但是我还是觉得我应该写点什么,一些感触,因文中人或是介绍的事带来的感触。
我喜欢一部小说,也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却必定有能然我流露追忆、思绪纷飞、共鸣,人生的、生活的、哪怕是关于看待某人或是赞同某个观点这个缘由。《百年孤独》恰好拥有这点。虽然它刻画的事一个虚构的世界,但是其中的种种不正是现实的印射吗?深刻的东西我体会不到。毕竟我经历得不多,或许真实的我看到过很多,然而没有深思,我又怎能理解。
人是矛盾的结合体,我非常赞同。因为我就是一个例子。对于《百年孤独》我觉得它扣住了我的心弦。每个人心中、脑里都有一个虚构的世界——天堂般或地狱般。《百年孤独》的曲折离奇真正让我感叹,至少我内心的虚构世界没有这么繁杂,怎能不喜欢?怎能不对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肃然起敬。但是就算这么多让我沉浸的东西却也让我觉的无味,也许是因为我是个太实在的人,虚构到底是不可能的。而文中那样曲折的故事情节更让它不可能在现实中发生。令我们大哭、大笑、引吭高歌和长吁长叹。但是过后,过后这些都不只是一场心灵盛宴,能留下什么?不过刹那间那些情愫。于是我不得不有点厌恶它,好像我内心那般完美的世界我也只会深藏,只由于那是虚幻。
“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没看完全文或者是没看到最后。我们肯定无法理解这句先在卷首的话的含义。但是我们应该可以揣度出全文主题,一个家族的兴衰史吧。看完后,确实我的推断没错。只是这如何兴、如何衰细嚼谁能知道。有时吸引读者眼球不需要太多的话语,也许只要一个悬念,一个引子,丁点儿可以揣摩却让人不敢确定的提示。
其实每个人都是布恩迪亚。每个人都有他自己认为或是人们赞同值得谈及的经历;每个人都冲动过,做过错事,被惩罚过;每个人都曾因为一个突然迸发的奇想干过如今看来不可思议的事;每个人也都有每个人坎坷的人生。只是它们有事情大小不痛、影响大小不同等等,同性质却质量不同而已。
对于家族这个概念,我不是很清楚。如今的社会关于家族概念早已开始淡化。我们能触及的越来越少。但是小说中的布恩迪亚这个家族却是把兴衰清晰呈现。发家也许并不需要某次奇遇,却必定有一个能干的第一人。衰败不是金银的多寡取决,只要族中人一代不如一代。这不衰败又能往哪个历史方向继续碾动车轮。
最后,文中的种种人物关系使得我非常混乱,国外的种种理念也让人无法理解。这是我想更深刻认识的阻拦,知道最终我也没有冲破。观念问题吧,有些东西改变很易,有些很难,也有很多不可能。
收笔处。我不得不评价下这部小说的结尾,充满魔幻的结尾。原来整个家族兴衰早已被一卷手稿记录,且把这个构造的世界毁灭。让人意想不到,也给我们一些关于此的联想。
那个故事中的人是故事中一卷手稿里的故事;那个故事却又只是作者手中的一卷手稿;那我们呢?这个世界所发生的一切是否也只是上帝那些未知手中的一卷手稿中的故事?
尽管此不可能,但是看过这小说后我们又怎能没有这样的联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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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小说是中国现代白话小说的奠基之作和经典之作,它以无穷的魅力,风行了大半个世纪,至今不衰。鲁迅的许多名作已成为初高中语文课的必修文章,为了帮助广大同学更好的理解鲁迅的小说,本栏目将在五期中向各位同学简要介绍并评论鲁迅三部小说集中的全部作品,这三部小说集就是大家熟悉的《呐喊》、《彷徨》和《故事新编》。在本期中,首先向大家介绍鲁迅先生的第一部小说集《呐喊》。
《呐喊》收入了鲁迅先生1918-1922年所作的15部小说。后来作者抽出去一部历史小说《不周山》(后更名为《铸剑》),遂成现在的14部。这些小说反映了五四前后中国社会被压迫者的痛苦生活和悲惨命运。以下介绍《呐喊》的内容。
在《呐喊》自序中,作者回顾了自己的人生经历,其中了反应了作者思想发展的过程和从事文艺活动的目的和态度。同时也说明了这些小说的由来和起名的原由。作者从学洋务、学医、走科学救国之路,到推崇文艺,把文艺做为改变国民精神的武器,表现了他爱国主义思想的发展和求索救国救民道路的精神历程。本篇对于了解作者的生平、思想、理解本集小说的内涵,及意蕴均有极大的参考价值。在写作上,本篇自序文笔清新老到,周密流畅,震人心魄又引人入胜,读之使人欲罢不能。其语言风格充溢着鲁迅独特的个性,具有极强的艺术魅力。
《狂人日记》是鲁迅的第一篇白话小说,也是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白话小说,发表于1918年5月的《新青年》,作者首次采用了鲁迅这一笔名。本篇塑了一个反封建战士——“狂人”的形象。作者通过狂人的叙述,揭露了中国社会几千年的文明史,实质上是一部吃人的历史;披着“仁义道德”外衣的封建家庭制度和封建礼教,其本质是吃人。同时,作者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呼吁人民觉悟起来,推翻封建制度。本篇以鲜明的反封建思想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在思想界,文化界引起了巨大反响,从而为整个中国新文学运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本篇在艺术手法上的特色,在新文化运动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作者用写实主义手法描写狂人的多疑敏感、妄想,都符合迫害狂的病态特征。而且用象征主义的手法写狂人含义双关的表述。狂人对封建势力作得象征性描绘,将写实的手法和象征的手法结合得天衣无缝。从而产生了极强的艺术感染力,其次是语言性格化。《狂从日记》使用的是现代文学语言。作者精心构思了一个“语言杂错无伦次”的狂人。语言似杂乱而实敏锐,即符合精神病人的特点,又道出了被压迫者的心声。性格化的语言成功的塑造了貌似狂人而实具象征意义的战士形象。
《孔乙己》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中没落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孔乙己,在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摧残下终被封建社会所吞噬。作者抨击了国民精神的麻木和社会对苦难者的漠视,同时对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的谴责。本篇的艺术特色在于结构严谨,先是开端,交待了环境和气氛;其次发展,介绍人物;再是高潮,即小说中心——提示了社会的冷酷无情。小说经营谋篇,工于匠心。特色之二在于以侧面描写来塑造人物性格。作品用第一人称“我”——酒店小伙计耳闻目睹的情况来写孔乙己,他的肖像刻划,对话,经历,都通过“我”的概括叙述来表现,由此塑造的人物,显得真实可信,从而把人物描绘的栩栩如生。小说的语言也极精炼简洁。作者刻画的酒店掌柜,小伙计,短衣裳帮顾客,孩子们,众多人物都是以简练几笔勾划出来,惟妙惟肖。孔乙己结结吧吧地为自己靠不住的清白辩解时,那一句自欺欺人的“窃书不能算偷”,将旧时代知识分子自命清高而又迂腐不堪的形象毕现无余,令人叹服!
《药》是以1907年民主革命英雄秋瑾起义为背景,经过艺术加工和典型创造而写成的。小说描写了革命者流血牺牲而不被理解,他们的鲜血反被做成人血馒头去医治痨病这样一个旧民主主义革命的悲剧,发人深省的剖析了这一革命之所以不成功的历史原因。本篇独具匠心的采用了双线结构。一条线索写华老栓为儿子治病;华老栓买人血馒头,华小栓吃人血馒头,华大妈上坟;一条线索写夏瑜的革命活动和牺牲。两个悲剧交织起来,形成了一幅悲壮的图景。作者精细的构思,突出体现在采用特殊的反射和暗示的写作手法。用“华”“夏”这两个具有象征意义的姓氏作为流血者和吃血者的代称,其强烈深远的意蕴极为丰富深长。全篇其实只是写一个革命者牺牲事件的反面,通过一群不觉悟的人的印象及其反映,来反射出革命者的惨烈。夏瑜被杀没有明写,而是从围观人的动作描写中暗示出来;其被杀地点也分明点出为古轩亭口,这正是秋瑾被害的绍兴古轩亭口的暗示提供;其视死如归的精神是通过牢卒和听客们愚妄的反应反射出来的;其坟上的花圈则暗示:他们的同志们仍在坚持斗争。小说末尾以坟头比喻阔人祝寿的馒头,其中的暗示意味就更加深远令人警醒了。小说的全篇笼罩着浓重阴冷的气氛,也是作者为突出人物和主题而成功营造出来的,便吃人血的故事更具有震撼人心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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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看完后书里的孤独压的我喘不过气来,让人的心情倍感沉重。这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无疾而终的宿命以及每个人孤苦的内心挣扎都在我心中久居不散。
这部魔幻现实主义的作品,不管作者是运用夸张还是想象,那种寓情于景的细致描写让人有身临其境之感,我不止一次的为乌尔苏拉的勇敢勤劳而心生敬畏;为布恩迪亚上校沉浮的人生与战争的宿命而唏嘘不已;为丽贝卡的食土情节与孤独终老而深深遗憾;为费尔南达的保守虚伪而啼笑皆非……马孔多一百多年来的风雨潇潇,实际上是一个无情的轮回。有时候想想,如果生活真的如作者所描述的那样,人类会不会活得更真实,更单纯,更可爱呢?
总之,看完书觉得很可悲。可能是我自己对拉美以及西班牙的文化不甚了解,加之初读此书,未能完全领略作者其中的奥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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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乔布斯的传记,你会发现乔布斯的成功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他经历的坎坷,比你我只会多不会少,但与一般人不同的是,他毫不畏惧,在内心深处的理想引领下,坚持把每一天都当成生命的最后一天来战斗,最终成就了非凡的苹果。他的成功带给我们的一些启示:
一、坚定的信仰:设计出色的产品以改变世界,永远追求并享受其中的快乐。这与其说是一种理念,不如说是深深根植于乔布斯血脉中的创新基因,是乔布斯和苹果所特有的DNA。
在Apple I(1976年诞生)之前,早期的个人电脑都有一个难懂的前面板,没有屏幕和键盘。在Apple I之后,所有电脑都有了屏幕和键盘。1977年诞生的Apple II以其简约实用独到的设计和精准的市场定位,畅销十六年直到1993年才谢幕。让人机交互更简单,让电脑更容易使用,让计算机成为大众消费品——这是体现在Apple I和Apple II身上最为重要的革命精神,这种精神也贯穿苹果30多年,直至最新的iPod、iPhone和iPad。他关注产品的同时更关注用户的体验,他美学至上的设计理念和追求产品简约便利的设计为苹果产品在全世界赢得了许多忠实的追随者。 如今,在地球上每一个角落,随处可见,满街都是膝上捧着iPad玩“愤怒的小鸟”,手上拿着iPhone漫游互联网或视频通话,耳朵里戴着耳机听iPod音乐的年轻人。苹果产品之所以获得这么多人的喜欢并脱颖而出,我觉得主要在于产品的创新外观和良好触觉、优良的使用体验。乔布斯坚定的追求设计出色的产品,并始终遵从内心的感觉,这种信仰的坚持不是一般人所能比的。
二、不惧怕失败:不断的尝试和努力,永远不放弃内心的追求,这是他身上永不服输的韧劲。1985年乔布斯因与管理层的分歧被迫离开自己亲手创办的苹果,那年他刚30岁,,这种打击几乎放在任何一个人身上都是毁灭性的。但是,他没有从此沉沦下去,他重新振作起来,创办了NEXT公司,后面又收购了皮克斯。虽然NEXT公司时浮时沉,没有多大起色,但皮克斯公司却开创了数字动画电影的辉煌。后来NEXT公司被苹果收购后,他又回到苹果,临危受命重新缔造了苹果复兴的神话。他热爱创新更有着常人不能比的激情和创造力,让他在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打击下不断走向成功。当他被诊断为胰腺癌,并被告知只有几周生命时,他却说没有什么比垂死更能让人集中精神。2005年他在斯坦福大学的演讲时说: 没有人愿意死。就算想上天堂的人也不希望通过死去那个地方。但是,死亡是我们共同的终点。没有人逃得过。 你的时间是有限的,所以不要浪费在过别人的生活上。不要受困于教条,也就是按照别人思考的结果生活。不要让他人的意见淹没你内心的声音。最重要的是,有勇气遵从你的内心和直觉。它们不知道你真正想成为什么。其他的都是次要的。”他说的话更好的诠释了他的成功是有勇气去坚持内心的声音和直觉并为之不懈奋斗。
三、善于吸引和聚集人才:他有着超凡的说服力和领导力,吸引和聚集大批优秀的人才,一起为改变世界的理想而努力。在最初创办苹果时,有技术天才沃兹;在开发麦金塔计算机时,有全能的计算机科学家杰夫·拉斯金和电脑奇才伯勒尔;吸引百事可乐的市场专家约翰·斯卡利出任苹果公司总裁时,他说的那句话“你想一辈子卖糖水,还是想改变世界”,让人震撼也让人激情澎湃;离开苹果,创办NEXT公司时,有管理专家特里布尔和顶级电脑专家佩奇和克劳;在他的皮克斯电影公司,有动画天才约翰·拉塞特和埃德·卡特穆尔,正因为这些天才的存在才推出了《玩具总动员》、《虫虫特工队》、《怪物公司》、《海底总动员》等一系列经典的数字动画电影,成就了乔布斯在电影界的辉煌成功。乔布斯改变世界的坚定信念和勇往无前的决心以及成熟的个人魅力让无数优秀的人才聚集在他的周围,一起努力和奋斗最终成就了苹果和动画电影的传奇和辉煌成功。
四、生命就是一场战斗,在前进的道路上永不止步。追寻乔布斯一生走过的路,你会发现那真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为追求产品的卓尔不群,他不惜付出一切代价,也不惧怕任何失败。苹果II的成功、丽莎电脑的失败、麦金塔的成功、NEXT电脑的失败,可以说一路坎坷;在创新途中,他被曾经自己亲手创办的公司赶出去长达12年之久;他创办的NeXT公司亏损到差点全军覆没最后被苹果收购;他倾注了大量心血的皮克斯公司,在早期也差点被迪斯尼所抛弃…… 他永远不安于现状,在他终有所获之前,始终战斗着不肯停下自己寻觅的脚步。
乔布斯在斯坦福大学演讲时说“求知若饥,虚心若愚”,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努力追求你内心的声音和理想,只要你有决心并愿意坚持为梦想而努力,那么凡事皆有可能。
生命有时会给你迎头痛击,但绝不要失去信念。生活也永远会有我们完全无法预料的东西,坚持把每一天都当成是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天来战斗,让我们追随乔布斯去谱写自己人生的传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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