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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这本书是沈石溪写的。主要写了母狼紫岚的丈夫,黑桑。在即将成为狼王的前一天死了。于是,紫岚就有了那样的一个念头——把自己生下的那一群狼崽中的一只狼儿培养成新一代的狼王,继承他父亲的遗愿。为了实现这梦,她便开始训练自己的幼儿。可是梦中就是梦。她的幼儿也陆续死去了:黑仔出去捕食,被老鹰叼走了;蓝魂儿因中了猎人的圈套,也死了;双毛和狼王洛戛打斗时,也牺牲了。但紫岚很快把最后的一丝希望交给了媚媚。盼望着媚媚生下的孩子能成为狼王。她为了能让孙子成为新一代的狼王,也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把狼的一切情感表达得淋漓尽致,我记得有一段是很残忍的,可最让我感动的也是那一段。蓝魂儿在捕食的时候,不慎中了猎人的圈套,被捕兽笼给夹住了,蓝魂儿在弹簧旁呜呜地低叫着,用怜悯的目光注视着紫岚。紫岚也着急地望着蓝魂儿一脸痛苦难忍的表情,于是她狠下心来,一口咬破蓝魂儿的喉咙,热腾腾的血溅在她的脸上,也让蓝魂儿在幸福中安然地死去了。在表面上看是残忍的,但我想紫岚内心是那样的悲痛,因为没有一个不爱儿子的母亲。那景象就如我小时候被母亲打一样,那都是打在儿身痛在娘心啊!
紫岚那种奋勇直前、一心一意、永不放弃的精神让我十分感动。但是,紫岚的教育方式是残忍,是自私还是伟大呢?在第一次读《狼王梦》时,我觉得她是伟大的,但后来再想想,原来说她残忍和自私也不是没有道理,她为了继承黑桑的遗愿,竟想在短时间内把狼儿培养成“超狼”,不但没有成功,还把孩子的性命给白白地赔上了。就算狼儿们都当上了狼王,那又怎样,狼又不是人,它不会感恩,狼儿当上了狼王,会将捕到的猎物给她吃?不会的。双毛弄断她的腿,媚媚把她赶出家外……难道这也是伟大吗?我的心越来越矛盾起来……
再说,在现实生活中没有很多人选择这种教育方式,而更多的是溺爱。溺爱,使孩子们都越来越依赖父母,从而造成不再自己去实践,不再自己去做事,全都交给了父母。长大后,他却怨恨父母,小的时候为什么不好好管教他,使他现在一事无成。这种爱比紫岚的那种爱更加危险!可什么才是真正的母爱呢?我想了很久,发现母爱是多面化的,紫岚的那种是既残忍而又伟大的爱。
意想到这里,矛盾的心理化成一种愉快的心情。原来母爱可以是多面表达的。母爱的心是一个深渊,但在它的最深处你总会得到宽恕。母爱有多面,只要是母爱,就没有对与错!关键不在于母亲,是在于子女在接受母爱的过程中,能不能分辨出是与非。
古往今来,有多少诗人、名人、首相……都为母亲而称赞。回过头看看眼前这只不管是不是被权力扭曲了心的母狼,紫岚用自己独特的母爱维护一切。狼王梦,这场梦,令人叹为观止,这个梦中,我曾无数次看到,紫岚因为儿女的外,而流下了两行属于母亲再悲伤的泪花……
有一只狼叫做紫岚,她的老公死了,她老公的梦想是当上狼王,可是不小心死掉了,正好这时紫岚怀孕了,她想自己的丈夫不能完成这个梦想的话,就让自己的儿子完成这个梦想,然后她就专门培养一个,那个死了在培养下一个,死了在培养下一个。
我看完了这本书大吃一惊,我说道,不会吧,还有这样培养孩子,培养狼也一样,不可能哪个厉害就培养谁,要每人都有平均的奶量,假如你的一个死了,那之前不是白白浪费了吗?我完全不赞同这种教育孩子的方法。
我最喜欢改变蓝魂儿的命运,因为他死的太惨了,竟然被自己的妈妈给咬死了,而且他妈妈还把他的一半身子扯下来,给他做埋葬,如果他不被猎人的架子夹到,也就不会回不去,也就不会被咬死,我当时很吃惊为什么要咬死自己的儿子,后来才知道猎人抓到猎物是折磨死动物的,紫岚这样就是想让他死的痛快点,如果不要被猎人的夹子夹到,就不会死,可能蓝魂儿就会变成狼王。
现在有很多爸爸妈妈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明星,可是他们没想过,自己被关到屋子里学习是什么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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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让我更客观更全面地了解了狼,它不是《小红帽》里那可恶的狼外婆,也不是鬼故事作恶多端的“狼精”,而是大自然的英雄豪杰,是一种非常智慧的动物。听啊,那凄厉苍凉的狼嚎,唱响一曲曲生命的赞歌。
《狼王梦》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作品,讲述了一个令人为之动容的故事:母狼紫岚为了完成公狼黑桑当上狼王的遗志,将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对狼崽展开一系列教育。可惜天不遂狼愿,她一次又一次地失败,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无奈之下,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她与金雕同归于荆
在我们眼中,狼是残暴的,冷酷的,狡诈的,“狼心狗肺”、“狼狈为奸”……从这些成语中,就可看出人们对狼的痛恨与厌恶。可是,读了《狼王梦》后我才发现,人们误解了狼,攫取与掠夺是狼的生存法则,冷酷与绝情是狼的本性,甚至,残忍与狡诈也是一匹出类拔萃的狼才拥有的“财富”。
我很欣赏母狼紫岚的教育方法,她极力压抑着自己的母性,不去触动她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在自己的孩子面前,她极力掩饰着自己,摆出一副严厉、冷漠的样子,你难道会觉得这是狼的六亲不认吗?如果人类也懂得“六亲不认”的话,恐怕也不会培育出那么多娇滴滴的、经不起一点儿风吹雨打的“温室花朵”了。母狼紫岚让狼崽早早地悟到生存的艰难,体验竞争的无情,欣赏不屈不挠的强者风采,让他们抢先一步获得过人的胆魄与谋略,这是成为狼王的基本条件!现在的人类,对自己的孩子,也要懂得狠心,把自己的爱转换成另一种能助他们成大器的情感,长大后他们会明白你的良苦用心。
《狼王梦》,一个邪-恶却辉煌的梦,一个悲惨的奋斗过程,一段悲壮的生命冲刺!
我原来一直以为狼是一种凶猛而又残忍的动物,可自从读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书之后,让我对狼有了全新的评价。一方面,我很佩服狼的机智和勇敢;另一方面,令我吃惊的是,为了在恶劣的环境下求得生存,平时弱肉强食的狼群,一到冬天就群居捕食,变得相互团结。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不顾一切,千方百计,竭尽全力,虽然希望一次次变成失望,孩子一个个死去,但它没有灰心,至死而不悔。我喜欢紫岚,是因为我被它伟大而强烈的母爱感动;我又不喜欢紫岚,是因为它为了一个当狼王的梦想,把孩子一个个推向了绝路。 《狼王梦》中有很多地方写到了深沉的母-子之爱,而无间的亲情和温柔,在狼的世界里却表现为无奈的残忍。文中有一段我现在还记忆犹新:“它把全部的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间,紫岚(母狼)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迅如闪电快如风,只听得咔嗒一生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生栽倒在地里,气绝身亡了。”每次看到这里,我都两眼泪水,既可怜小狼蓝魂儿,又为母狼紫岚忍痛割爱感到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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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母身边我们永远是长不大的孩子。读《傅雷家书》感受最深的当然是傅雷夫妇对孩子的那种无私的博大的爱。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傅雷家书读书笔记200字10篇_傅雷家书读书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傅雷和傅聪的家书给了我许多启示。
我们很多家长忽视了同孩子的朋友关系,养了十几年,却没有真正地享受过为人父母的乐趣,他们因为迫切地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对待孩子的心态扭曲了,各种揠苗助长的措施出笼了。
有些家长盲目模仿傅雷“棒槌底下出孝子”的做法,可他们想过没有,他们有傅雷那种身教重于言传的品质吗?光学傅雷一个“打”字,打得出一个好结果吗?于是孩子尝到了辱骂、拳头的滋味尝到压力和恐惧下学习的苦头,孩子的金色童年因此黯然失色。
傅雷悟通了,他的晚年虽然由于_运动的原因饱受折磨,但在这一点上他是幸福的,因为他和儿子成了最知心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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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郭居敬所辑的《二十四孝图》,一直被历代统治者当成彰显孝道的范本。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分享给大家的二十四孝图的读书笔记200字,希望大家喜欢。
假期读了鲁迅先生的《二十四孝图》。这样的一篇文章,虽然名叫《二十四孝图》,但其实并没有写出如何孝顺父母,没有起到教孝的目的。其中的卧冰求鲤却让童年的鲁迅产生了恐惧,他一直认为孝顺父母无非是“听话”,“从命”,以及长大之后,给年老的父母好好地吃饭罢了。从文章中可以读出鲁迅先生对封建制度的厌恶。试想这种常人不能做到的,却又拼命引导要求人去做到,是便于统治,不从根本上解决贫穷问题,却要求人们做出十分极端的行为并以此为孝道,而且还对这种孝道加以宣扬。
《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配有图画,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鲁迅先生从自己小时候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入手,重点描写了在阅读“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两个故事时所引起的感受,形象地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以及了中国儿童可怜,对荒谬愚昧的封建孝道进行了抨击。
其实我们只要真正地爱我们的长辈,用亲情,用温暖感动他们就能真正做到孝顺,并且做好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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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出自苏联的一部自传性小说,是共产主义国家最著名的“革命小说之一。我们来看看学生们对这本书的读书笔记是怎么样写的吧?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是一本人生的教科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通过主人公保尔·柯察金的成长道路,通过他的生活经历,我逐渐地明白了许多人生的大道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不需要刻意地提出来,它一点一点地就从各种大事小事表现出来,重要的是要用心体会。
一开始老师说要看这本书,我简直是没了信心,这么一大本书,几时才读得完?但我还是要完成作业的。我翻开了这本书,本来是应付了事,可我慢慢就融入进去了……
一开始,瓦西里神父无理侮辱和惩罚小保尔,是因为小保尔在面团里撒烟末,而小保尔被撵出了学校,我有些生气,我也欣赏小保尔对恶人的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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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的童年各不相同,但我们可以回味这一过程是相同的。我们循着内心的呼喊,去回味一下童年的那些事吧。
《童年》是俄国作家高尔基自传三部曲的第一部,被誉为俄国最优秀的自传小说之一。《童年》写于1931年,它向读者们展现了高尔基童年时期在外祖父家的生活,记录了高尔基在沙皇统治下的心路历程。书里十分成功地塑造了几个角色,尤其是外祖母这一角色,她被称为“俄罗斯文学史上最鲜明、最富有诗意的形象之一”。小说真实地描写了19世纪70—90年代俄国社会的面貌,展示了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阅读《童年》时,我们可以真切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腐败、丑恶,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和年轻一代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苦难历程。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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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的心充斥着暴力,麻木不仁,他们放纵自己,麻醉自己,去努力忘掉穷困,病痛的折磨,那种灰暗的日子,真的很难熬过,大家记得书中那句话吗?漫漫日月,忧伤是它的节日,火灾是它在狂欢,在一无所有的面孔上,伤痕也成了点缀——我想这就是对《童年》中生活的最好诠释!我们看看读者们如何诠释他们的童年。
19世纪80年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伟大的前苏联无产阶级作家高尔基就出生在这样的年代。在混乱的年代出生,就注定了童年不会幸福,要在灰暗中成长。十一岁以前,当他还没有走向“人间”,还没有要为了生计在社会上奔波时,那些阿廖沙曾经遇到过的平凡的好人,就像清晨的一束束曙光,照亮了高尔基小小的心灵,他们教会高尔基很多,坚强,乐观,积极,向上,他们把生活的蜜糖不断地送进阿廖沙的蜂窝。
我认为,在阿廖沙的人生中,第一个老师便是外祖母,外祖母用她对生活的坚强乐观和善良,教会了阿廖沙面对苦难生活的力量和对生活的积极态度。不管生活得怎样,不管被外祖父怎样毒打,外祖母面对艰险总是积极向上,从不气馁、放弃,依然善良的对待每一个人。外祖母在书里的形象,是最光辉最具有人性的,在她的身上,我们总能发现许多的闪光点,总能发现在那一个时代,人们被利益、名利、憎恨所替代的一些东西。外祖母还是一个把最多蜂蜜送到阿廖沙的蜂窝里去的人,她为阿廖沙讲的那些故事,令阿廖沙深深的着迷,她讲的那些道理,令阿廖沙一生受益。她在阿廖沙的童年生活里,就是一轮冬日的太阳,暖暖的,让人感到安心。
那一个善良,乐观,可亲,单纯的“小茨冈”阿廖沙童年最好的伙伴,他帮阿廖沙挡外祖父的打,整条胳膊都红肿了,却还是用满不在乎的语气说着,仿佛在说一个玩笑,与他自己并不相干。他看到阿廖沙挨打时,心里是那样的可怜阿廖沙,甚至连喉咙都哽住了。他还帮阿廖沙支招,以后挨打的时候就把身子给舒展开来,这样才不会疼。他全心全意的与阿廖沙交朋友,用他对于生活的热忱和对人的单纯赢得了与阿廖沙的友谊。可是命运总是捉弄人的,那么善良的一个人,却在抬十字架的时候被砸死了,那一年,他才十九岁。
还有那一个献身科学事业的进步知识分子“好事情”,他虽然古怪,不与人亲近,甚至还对阿廖沙下过驱逐令——“下一次别再到我这来了”,可是阿廖沙呢,违背了外祖父的话语,偷偷摸摸的与“好事情”见面,为此,甚至还要冒着被外祖父毒打的危险。但他们最终还是成了知心的好朋友。“好事情”虽然与阿廖沙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久,在阿廖沙搬进来不久之后便被驱赶出去了,但他还是阿廖沙的一个良师,他教会了阿廖沙要用心观察生活,体会生活,教他做任何的事情都要讲究技巧。
这些人们都是阿廖沙所喜爱和敬仰的,这些许许多多的好人,用他们各不同的方法,照亮了阿廖沙阴霾的童年,让阿廖沙在这个黑暗和腐败的社会中锻炼成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积极的人。让阿廖沙相信,黑暗终将过去,迎接我们的,是最灿烂的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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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是一部古典名着小说,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自古英雄,有胆略还需有情义。这部伟大的著作,我们看看读者们如何写读书笔记的。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我对词中的英雄一词发生了疑问,书中讲到的人物骁勇善战,然而,群雄逐鹿于乱世之中,谁才是真正的英雄呢?书中写到庸主献帝、刘禅,无能之辈吕布、袁术、袁绍、刘表、刘璋,气量狭隘的周瑜,长厚的鲁肃,勇者关羽、张飞、许楮、典韦,下至因行间而贻笑千古的蒋干,无不个极其态。
有人说,孔明是真正的英雄。因为他足智多谋,处事果断,上通天文,下知地理,是千年难见的一代贤相,火烧新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六出祁山……无不体现这一点。然而,我认为孔明完全可以有更大的作为。刘禅无能,根本扶不起来,孔明却把自己的一生,死死的绑在了蜀国这辆毫无希望的战车上。
还有人说,关羽是真正的英雄。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又读过《春秋》,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他的所做所为值得我们学习。
我倒觉得曹操是一位真正的英雄。尽管书中说他大逆不道,奸诈多疑,还敢“挟天子以令诸侯。”但能者居上,为何偏偏姓刘的能当皇帝?他是政治家,牢牢抓住天子,使他做任何事都变的名正言顺;他是军事家,不计前嫌,招贤纳士,以少胜多的官渡之战,使敌我力量发生了巨大变化;他是文学家,有“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己”这样脍炙人口的诗句。当然喽,他太多疑,以至于刚愎自用。但功大于过,曹操无论在哪一方面都称得上英雄。
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可能是因为他的儿子。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
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他被写成奸诈之人,但是他的军事才能仍然没有抹杀。他在几年的东征西战中,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臣服于他,他是三位郡主中最有才干的,魏也是三国中最强盛的,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后来晋国才能统一天下,所以他是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
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也是曹操值得欣赏的地方,曹操为了选拔更多的人才,打破了依据封建德行和门弟高低任用官吏的标准,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于公元210年春天下了一道《求贤令》。曹操在令中一开始就总结历史经验,认为自古以来的开国皇帝和中兴之君,没有一个不是得到贤才和他共同来治理好天下的,而所得的贤才,又往往不出里巷,这绝不是机遇,而是当政的人求,访得来的。有鉴于此,曹操立足现实,指出现在天下未定,正是求贤最迫切的时刻。他希望在左右的人不要考虑出身,帮他把那些出身贫贱而被埋没的贤才发现和推举出来,只要有才能就予以重用。后来,曹操于公元214和217年又下了两道《求贤令》,反复强调他在用人上“唯才是举”的方针。他要求人事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官吏在选拔人才上,力戒求全责备,即使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也受有关系,只要真有才能就行。经过一番努力,曹魏集中了大量人才,当时各地投奔到曹操门下的人很多,形成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而且对于有才干的人曹操还能做到不计前嫌,比如陈琳本来是袁绍的部下,曾经替袁绍起草檄文,骂了曹操的祖宗三代。袁绍失败后,陈琳归降曹操。曹操问他说:“你从前为袁绍写檄之,骂我一个人就可以了,为什么要骂到我的祖宗三代,陈琳连忙谢罪。曹操爱惜他的文才,不仅对他不处罪,还照样任用他
曹操的成功不仅因为他的杰出才能和善于招揽人才,还在于他有着豁达的胸襟和广阔的胸怀。在赤壁的惨败之后,曹操并未一筹莫展,而是笑着说了一句”今北方仍由我所据“,并且三次大笑展现出他对待挫折的乐观态度。曹操同时也是个很有文学情趣的人,喜欢作文赋诗,即使大战在即也情趣不改,他的许多诗作都是乐府中的名篇。
自古英雄,有胆略还需有情义。曹操在这一点上更值得称道,当初刘备在曹营,曹操已知刘备野心,若诛之,也无后来蜀魏之争,可是曹操并未加害于他,直至刘备逃走;曹操安抚关羽,对其厚待有加,与刘备之对关羽,有过之而无不及,以至于后来关羽念旧日情分,放其一条生路。曹操不失为一条有情有义的汉子,虽说后来他也做了不少错事,但那是形势所迫,非彼亡便我死,何有顾他人之理?既有乱世争雄,便不免牺牲,历史上的事纠缠不清,也不可以怪罪于一人之上。至于后来曹操见到关羽头颅吓出病来,则更可以证明其非冷血之人,若是真冷酷无人性,区区一个关羽,又能奈其如何?
那再看他人:孙权不过仰仗父兄基业,建功甚少;周瑜虽年少有为,但气度狭小,意气用事;关羽,太骄傲;张飞,勇有余而谋不足;吕布,一见利忘义之徒也……
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很值得我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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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穿越三百五十年的光阴,隔着那曾被哥伦布征服过的茫茫大西洋遥遥对峙。我们和读者读着《百年孤独》的读书笔记,一起感受这份对峙吧。
一早就被刺骨的寒意痛醒。勉强起了床,热了杯牛奶,边喝边看窗外。窗外那几颗大树的树枝上空空如也,象征它们生命的绿色树叶,化作枯叶,凋落了一地。一片衔着一片,一片叠着一片,不自觉地便化作了一大块铺满整条街的枯黄色地毯。行人们走过这条街,踏上这层地毯,发出细微,但仍不失清脆的咔嚓声,就像咬下薯片时发出的那种。
他们匆匆的脚步形成的气浪,即使再微弱,也足以掀起几片枯叶。可刚露出几份见天日的水泥地板,很快又被从别处吹来的枯叶覆盖。若不是知道这条繁华的街属于一座繁华的城,单就这一个片段,这一个场景,打上“凋敝,萧条”的字样,也绝对不为过。“或者称呼此情此景为“马孔多”?”大脑里的这个念头还是一闪而过时,右手却如早已预知了大脑会有此念头一般,安静地放在了《百年孤独》的封皮上。若不是左手紧握的牛奶杯尚有余温,助我抵御寒意。我一定会被透过这书皮的,更甚于窗外的寒意狠狠刺痛。马孔多在哪里?马孔多在《百年孤独》的360页书纸里,在加西亚马尔克斯的脑海里。在经历过,或正在经历贫穷;面对过,或正在面对思想交替的国度里。在雨林里,在平原上,在沙漠中,在世界的每一寸土地上,只要那里尚有人类存在。马孔多,什么都不是。马孔多,就是一切。10年以来,第一次能如此用心地读完一本书。之前一直用一种浮躁而慵懒的态度去阅读,甚至只读个内容简介,上网搜个一两句书中经典名句就算读过了,就敢显摆了。但是《百年孤独》却不容许我这样做。从故事开篇的第一个场景,家族二儿子,奥雷里亚诺上校面对行刑队开始,整部小说就已经像一只深入我内心深处的小手,紧紧地抓住了我,把我一把揪进了这个最真实存在的虚幻之地。在那里,我仿佛亲身跟随着马孔多村的奠基人,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与他的妻子乌尔苏拉一起,跋山涉水,来到大泽区这片荒芜之地,打下第一根木桩,盖起第一座草棚,每一个家的住址,都精心安排,甚至享受的阳光都不多不少。作者在描绘马孔多的建立时,用各种的侧面描写勾勒了一个有活力,如唐吉可德一般天马行空的男子,和一个勤劳踏实,“耕种时从不唱一声歌儿”的女子。吉普赛人,梅尔基亚德斯来到了闭塞的村庄。带来了放大镜,假牙,飞毯,银版照相术,还有被何塞称为人类最伟大发明的——冰块。村子因为他的到来充满了活力,以及荒诞的探索热情。可马尔克斯显然不是安徒生,他不是来讲童话的。接下来的百年纪事成为阿尔卡蒂奥家族以及马孔多村的噩梦。家族创始人,何塞因为解不开梅尔基亚德斯的羊皮卷而发了疯,下半生一直被绑在树上。大儿子放荡不羁离家出走,最后枉死。二儿子一生孤傲异常,不懂得爱,也没有被爱过,在发动了32场起义后,宣布与政府和谈,孤独而死。三女儿和养女,为争一个男人而争风吃醋,一直斗到老死方休。本以为家族传到了第二代,会有所好转。可家族里的后人,不但不停地重复以第一代人的名字命名,还一遍遍地重复着前人的悲剧。一个个或死于非命,或失心发疯。直至家族最后的传人,私生子奥雷里亚诺因为妻子难产而死,儿子刚出生即被蚂蚁吞噬,悲愤中解开了梅尔基亚德斯的羊皮卷,这才发觉,原来吉普赛人死前早已解开了家族的整段命运:家族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伴随着家族的陨落,整个马孔多村也在经历了创立伊始的清贫,外来人口迁入后的人丁兴旺,外国殖民势力的投资与撤出后,最终走向衰败,走向毁灭。马孔多的兴旺与灭亡,映射了广大第三世界的村庄与小城镇在20世纪的挣扎与不易。
在不开放的年代里,他们只能与愚昧为伍。甚至把冰当做一件发明。但那时的马孔多人是幸福的,他们战胜了大泽区的糟糕环境,战胜了萦绕村庄多时的失眠症。还能时不时地从同样愚昧的吉普赛人那里找点乐子,就像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在向外国殖民势力开放的伊始,他们享受到了现代社会带来的一切满足,火车,电话,照相,就业机会,当然也包括拿着留声机,样样精通的法国**。可是,伴随着完全的开放,殖民者在带来享受的同时,也和当地的**政府勾结,使用极低的价格雇佣劳工。当劳工以**申索权利时,狼狈为奸的政府,立马挥起屠刀,毫不留情地镇压。
殖**义者却以无辜不知情者的样子,扮演着救世主的角色。许下一连串空洞的美好的诺言,却在村子遭受自然大灾时,拍拍屁股收拾走人。在他们眼里,村子就是一笔买卖,当其价值被榨干时,殖民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才不在乎那些原住民的生活呢。而对于政府而言,村子也是一笔买卖,政府收取大量的税金,当殖民者撤出后,这个没有最后一点价值的村子,自然不能再勾起政府的一点欲望。他们也不在乎那些可怜的国民的生活。这样的交易,对于殖民者和政府而言都是有利可图的不亏本买卖。唯一被牺牲掉的便是如马孔多一样的不幸村庄。然而,在同情何塞家族与马孔多村的同时,我却隐隐地又要为他们的某些传统而愤怒。
这种愤怒,不是憎恨,而是怒其不争。贫穷是一种至极可怕的疾病,就像艾滋病先摧毁人们的免疫系统,使得人们即使一次小小的感冒也可以致死一样。贫穷,先摧毁的是人的道德底线,然后,使得人们无论做什么,都无法摆脱厄运相伴。我不是卫道士,我也提倡婚姻自由,我也不喜欢文章后半段当家作主的宗教没落贵族费尔南达的刻板与虚伪。但是,我仍然无法接受何塞家族私生子成堆,家庭**的习俗。书中,几乎每个何塞家族的男人都会有一个私生子,即使是像梅梅这样的女孩子,也会因为青春期的冲动而养下一个私生子。而奥雷里亚诺上校更是有18个私生子,1个死于战乱,17个死于政敌的暗杀。更让人费解的是,乌尔苏拉居然全部都认下,并统统养大。乌尔苏拉是出于同情,怜悯,延长香火?我不得而知。但是,在我的国度里,私生子远没有到可以正大光明地被接受。因此,我始终相信何塞家族的这一荒诞习俗,以及乌尔苏拉的所谓宽容,完全都是出于一种因为贫穷对道德底线的长期侵蚀,而最终导致的愚昧与堕落。贫穷毁灭了何塞家族的同时,也对马孔多所在国度的自由派义军下了手。参加了自由派起义军的小奥雷里亚诺想和自己的姑姑阿玛兰妲上床,却遭到了阿玛兰妲的拒绝。郁闷的他问自己的战友“我们是为了自由婚姻而战吗?”他的战友回答“是,我们战斗是为了将来你连你老娘都能娶!”道德底线被侵蚀,直接导致了人与人关系的混乱,也间接导致了自由派无论如何革命都无法取得胜利。在那个虚拟的国度里,自由派伸张的所谓自由犹如嬉皮士曾经鼓吹的“要**不要做战”。
性解放是自由的一大意义,但不是全部的意义,更何况他们所谓的性解放,是连老娘都可以娶的极大解放。相信但凡还相信人伦纲常的家庭都不会给这样的派系投上一票的。历史的车轮无情地碾碎了何塞家族和马孔多村,只留下了一地碎片,一地血肉,一地孤独,等待着蚂蚁来觅食,等待着诗人来吟诵,等待着后人来重复。马尔克斯成功地描绘了一个时代,一群人的生活状态。看着他们,就不得不联想到自己所处的世界,这个真实的世界。不禁要问:当我们因为贫穷而愚昧,又因为要摆脱贫穷而不择手段时,我们的城市,我们的社会距离马孔多又还有多远呢?君不见,那个百年孤独的诅咒就像达摩克利斯之剑一般,正时刻地悬挂在我们头顶。街上,枯黄的树叶被清洁工人扫去了大片,但是我分明看见更多的枯黄树叶早已蠢蠢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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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里面108好汉的一条心,众志成城,同仇敌忾的勇气,值得今天的我们好好学习。我们来体会一下水浒传读书笔记,看看别人是如何看待《水浒传》的?
《水浒传》写的是北宋末年宋江等一百零八位英雄的传奇故事。他们的勇与力、智与真,主持正义,追求理想,以及朋友的合力相助、患难与共,都使我们无限景仰,热血沸腾。《水浒》英雄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具有超人的勇、惊人的力,让人读着读着就不禁瞪大眼睛,张大嘴巴。的确,这样的英雄在现实生活中或许并不存在,但人们需要他们,人们在向自然要生存,要发展的拼搏中,在与社会种种恶势力的斗争中,需要与期待着这种压倒一切的力量,不可阻遏的气势,无往不胜的精神。人们在这些英雄身上体会到了一种陽刚,壮烈、伟大的美,感悟到了人作为世界的主人的本质力量。它能使人精神振奋,斗志昂扬地迎接人生道路上的种种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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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啭千声随意移,山花红紫树高低。这是某些作者心里的感受。你的是这样吗?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准备的读书1000字笔记,仅供参考!
1.读书1000字笔记
《稻草人》是叶圣陶的着作,是我国最早的一部童话集。它已经传承了近一百年了,一直深受孩子们的喜爱。书中的每一篇童话都角度新颖,十分有趣,为孩子们带来了许多乐趣,让孩子们受到了深刻教育。其中我最喜爱的就是《画眉》。
故事讲述了一只画眉在一个公子哥儿家享受荣华富贵,每天处优养尊,就是为了给公子哥儿唱歌。它开始觉得很快活,日子久了它就不明白自己唱的有什么意义,有什么趣味。直到有一天,画眉因公子哥儿忘了关笼门,飞了出去,去寻找它想要探寻的答案。
画眉飞到一个大城市的城楼上,看见街道上拥拥挤挤,一个人力车夫拉着一个人飞快的跑着。画眉不明白为什么有人有腿也要别人拉着跑?而拉着别人跑的人那么辛苦,那么卖力,却也没有笑容,也不唱赞美跑的歌?
画眉飞到一个楼房,看见一个大房间里许多阔气的人在吃饭,楼下的厨房里,几个人光着上身,满身油腻在弥漫的油烟和蒸汽里忙忙碌碌,它不明白楼下的人们为什么要这样忙忙碌碌,为什么脸上没有笑容?为什么做出来的菜自己不能够吃?
画眉又飞到了一个胡同,看见了一位拉三弦的黑大汉,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女孩站在旁边唱歌,画眉认为它终于看见幸福的人了,可它又错了。女孩儿歌越唱越紧,结果嗓子哑了。黑大汉生气了,数落女孩唱成这样到时候凭什么要别人的钱。画眉明白了女孩唱歌是为了别人,黑大汉拉弦也是为了别人,他们只是挣一点糊口钱,一点趣味也没有。
画眉见了这些不幸的人,知道了自己以前也是很可怜的,“始知锁向金笼听,不及林间自在啼。”当别人的两条腿,成为别人做菜的机器,做别人的乐器,为什么会有这样毫无意义、毫无乐趣的生活呢?是他们都没有自由!因为生活所迫,他们都失去了自由。匈牙利诗人裴多菲说过:“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自由的价值甚至高于生命和爱情。要想有尊严,有意义地生活,一定要拥有自由。
明白了这一切,画眉决定不回去了。它来到了自由的原野之中,四处不再有笼子的栏杆围住它,它愿意怎样就怎样,再遇见了不幸的人或事,它就用歌声为他们驱除愁苦,真是“百啭千声随意移,山花红紫树高低。”从此,画眉就这样自由快乐的生活着。
五年级:徵羽
2.读书1000字笔记
《散步》一文主要写了作者、老母亲、妻子和儿子一同出去散步的事。在散步的过程中,体现了他们一家的其乐融融、互相帮助、互相关怀,更说明了亲情无价。
《散步》一文中,开头写作者的老母亲因为身体不好而不想出来散步,但最后还是出来了。看到这里,我们都会以为作者的母亲是被作者强迫拉出来的,其实作者本意不是这样的。俗话说:“生命在于运动”,作者也是想让多病的母亲出来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锻炼一下身体,这对老人来说是有好处的。从这儿我也体会到了作者对母亲的敬爱。
在散步时,作者的母亲和儿子发生了分歧,因为作者的母亲要走大路,大路平顺,对老人来说是比较方便的。而作者儿子却要走小路,因为走小路有意思,在路上也可以玩一玩。但是,作者毕竟是一家之主,所有的人都得听他的。作者考虑到母亲体弱多病,应当顺她的意。所以作者决定委屈儿子,因为作者陪伴他的时日还长。作者便说:“走大路”。然而,出于对孙儿的爱,就决定走小路了。
从这件开始由意见分歧到因为作者对母亲的孝心和母亲对孙儿的爱而意见一致的事,充分说明了他们一家人是多么和睦。看到这里,我不禁想到了我自己。作者对母亲是多么孝顺,而我呢?当母亲累了时连端上一杯茶都做不到,我实在是太惭愧了!
从老母亲对孙儿的疼爱,不禁让我想起了《荔枝》一文。这是作家肖复兴写的,文中主要是讲作者给母亲买了一些荔枝,但是母亲舍不得吃,却给了她最心爱的孙子吃了。
种种事迹都表明,亲情是多么珍贵。我们都要去爱我们的亲人,因为他们是我们最亲近的人。其实,我们的亲人都深爱着我们,我们也应当爱他们,如果你没有爱,请从现在开始,爱你们的亲人吧!
3.读书1000字笔记
这周我读完了《天狼》这本书,让我很感动!这是一个狗类、狼类和人类的故事,那时狼和狗是一家人,他们是两个大家族的,分别是犬姓狼家族和癸姓狼家族,然而在很久很久以前,人类占领了狼类的地盘,癸姓狼家族想进攻人类,夺回自己的地盘,向犬姓狼家族发出合作的邀请,但是犬姓狼家族一向是与人类和睦相处的,所以犬姓狼家族的首领不答应,狼王一听怒气冲天,就把犬王给吃了,于是他们在一个深夜私自进攻人类,但癸姓狼家族死伤无数,他们想:以我们的实力不应该输啊真搞不明白。突然闻到了狗的气味,他们终于明白了是狗给人类通风报信了,他们十分恼火,于是犬姓狼家族和犬姓狼家族开始了一场残暴的血腥大战,狼王召集了几个小家族,一起打败了犬姓狼家族,只有十几只犬姓狼家族的成员逃出来了,从此犬姓狼家族改名叫狗。
后来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亲人都被猎人杜仲杀死了,她为了复仇与狼王生下了四个小狼,告诉了他们这段悲观的历史,小狼们十分悲伤也很痛恨杜仲,决定杀死杜仲,然而杜仲有一只叫雪玉的狗,他十分的忠诚,有着一身本领,最厉害就是流星式扑击,狡猾的独眼狼最终带领着她的孩子杀死了仇人,雪玉十分恼火,先后杀死了他们的孩子只剩下了“山妖”,不过山妖已经变成太监了,最后杀死了独眼狼珍珍,山妖在狼王换届大赛上,用他的独家秘诀“左爪式”杀死了狼王,最终当上了新狼王,带领狼群杀进了兰花坳……
这个故事让我很震撼,读完这本书,我不由的思考:狼、狗、人类之间为什么会发生战争呢?就是因为人类的贪婪与自私,才导致的人狼狗之间的不和与战争,人类为了满足自己的食欲和财富,捕捉了不计其数的狼,占领了狼的地盘,其实以前大自然的生灵都是善良的,是人类导致它们的性格发生了变化,变得十分残忍和狡猾,如果人类不欺压狼类,人类和它们是能和睦相处的,但是人类没有做到。
写到这里,我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我想:如果人类再这样贪婪下去,大自然就会惩罚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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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没有虚无岛,每个人都会长大。你真正长大了吗?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准备的200字的读书笔记,仅供参考!
1.200字的读书笔记
自从乌龟和兔子赛跑之后,兔子觉得脸上无光,决定在和乌龟比一场。
第二天,他召集动物们宣布了这个决定,乌龟也答应了。动物们很有兴致看这场比赛,于是他们决定让老虎当裁判,比赛定在三天之后。
兔子宣布了决定之后,回家就开始马不停蹄地锻炼,而乌龟则是一身轻,无所事事。
三天很快就过去了。兔子和乌龟很早就来到了起跑线上。一声枪响,他们都跑了出去,谁也没松懈,跑了一段,兔子已没有了踪影。乌龟来到一片树林,开出了一辆跑车,嗖的一声开着车也没了踪影。
这边,兔子拼命地跑着,已是满头大汗,突然他感觉一阵风吹过。当他跑到终点时,发现乌龟早已经到了终点。再看看那辆车,兔子恍然大悟。
最终,乌龟赢了,而这次兔子输的心服口服。
2.200字的读书笔记
我们五年级,诵读的是《国学》(又称《老子》、《道德经》)学校要求诵读到第12课就可以当上“小状元”我为了想名副其实的当上小状元。在假期,我看着原文与译文慢慢的背诵与理解,终于在这假期的一个月中诵读完了这12篇课文……
我经过好几个学期的背诵与理解,终于一次又一次的当上了小状元,大家知道吗?当上小状元是多么的光荣!也是多么的有收获,既背诵了国学,又得到了这个荣誉的称号,这不是一举两得吗?
诵读《国学》能知我国经典文化、能扬民族精神常识、能品《国学》妙韵味!
真是受益匪浅,所以,大家在寒、暑假期间,要多背诵国学哟!
3.200字的读书笔记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就像是一个指南针,使我们不会在成长的路上迷失方向。我利用寒假时间读了好几本书,其中最让我感兴趣的是英国作家杰姆?巴里写的最着名的一本童话剧《小飞侠彼得·潘》。
小飞侠彼得?潘是一个永远不会长大的孩子,他还会飞。一天晚上,他来到了温迪的家,并教她和两个弟弟迈克尔、约翰飞翔,还把她们从家里带到了虚无岛。一来到岛上,历险就连连不断。她们遇到了丢失的孩子、印弟安人、美人鱼和狠毒的海盗。因为海盗胡克阴险狡诈,作恶多端,不幸之事接踵而至,彼得?潘却总能大显身手,救出伙伴们,最后打败了胡克船长和他的手下,温迪和她的两个弟弟又回到了自己的家。
我读完这本书,觉得彼得?潘好勇敢啊,他竟然一次又一次地想出妙计搭救出自己的伙伴,我还羡慕他会飞。啊,他是多么自由啊!他能飞到虚无岛上,听说在那里,人永远不会长大,永远是一个小孩。如果我也永远是一个小男孩,我就会永远没有烦恼,只有快乐。但是,世上没有虚无岛,每个人都会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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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道德经》,小编的读书笔记是阴阳平衡,就是和谐。那么读者们的读书笔记又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精心为你整理高中学生道德经读书笔记2000字,希望你喜欢。
“道”,似乎很难解释,我们经常用“道”,却不知其意。在科学中,我们不晓得一个人为什么会有寿命,于是给了一个很广泛的概念,由于有时间。而这本书中仅用一“道”字就深入的诠释了人的终身,虽简却精。同样,在已知科学中我们晓得质子中还有夸克,而夸克中还会有东西,以至还有!我们不得而知,于是又以道喻之。关于人们难以解释的事物或事情,这本书中都给出了简约却确切的答案——道。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个“自然”是什么意义?“自”便是自由的自身,“然”是当然如此。所以道是“自然”如此,“自然”便是道,它基本不需求效法谁,那么道就是宇宙的本原及它的规律。
道哺育了万物,以地球为例,道让万物各厮各职,演化出一套稳定的生态系统,死而又生,生而又死。不使其中任何一员太兴或太衰。植物腐后可成为自然养料,为下一片长在这里的植物以充足的营养,食草动物凭仗这些植物填饱肚子,鸟类和食肉动物又以这些东西充饥,这些动物死后,又为新的植物发明养料!万事万物都从它的基本动身,那么一切事物也就简单而明朗了。“道”之大,可大到宇宙构成,“道”之小,可小到电子运转。星球的公转自转,周期一定,循环往复,从不连续,是规律!电子的有序排部,是规律!可能这样会更容易了解,更容易被承受。但是,这只是我的一种解读,而我对道的了解也只能说是粗浅的。道就像数学中sinα的函数图象一样,函数两边永远没有止境,且循环往复,而我们只能不停的探究……去寻觅道的真理。
有人或许会以为我们人类是个例外,由于我们有高超的聪慧,兴旺的科技。既然人类有这么兴旺的科技,为什么“生物圈二号”的实验还是失败呢?缘由很简单,人类永远不可能超越自然,超越道!假如我们一再违犯道的规律,反其道而行,那么我们必将遭到道的惩罚。难道你没有看到人类独断专行的结果吗?频繁的地震现象以前从未有过,气候异常也愈演愈烈……人类还以本人比其他动物略大的头脑与“道”比高,却不知“道”的聪慧是你难以揣摩的,它浸透在每一件事物中,而这些事物又被道所包含,诚能够说是“众妙之门”。
至此,我们应该懂得依照道的规律行事。人类有无量无尽的愿望,但是我们只能恰当地释放愿望,不能恣意妄为。其实也就是道家所谓的“无为”。无为不是无所作为,而是不妄作为。也就是不违犯道的规则而胡乱作为。有些人被愿望冲昏头脑,胡作非为。例如重庆的文强,本是一位维护人民利益的好官,但却经不起金钱的诱惑,一发不可拾掇,于是名声扫地,在狱中度完此生。而处在青春期的我们,有时为了虚荣相互攀比,穿名牌衣服,戴贵重的珠宝。其实,他们都不懂:真正美的东西是不需求任何装饰的。更明白来说,他们不懂“道”。贪欲过度只会让你堕入苦海,商纣王后宫佳丽无数,还要征集民间美女,吃肉喝酒便罢,非要设酒池肉林,以供消遣,百姓难以忍耐,遂有武王伐纣,商王朝也被推翻,于是后人称纣王为无道昏君。虚荣心也常常害人不浅,《项链》中的女主角由于虚荣,白白消耗了十几年青春。道让万物繁衍生息,而无欲无私,顺其自然无为之道,利万物而不求报答。我们这个被金钱与愿望所充满的社会中,短少的就是少私寡欲的优秀质量,炽热的愿望让我们难以静心、净心。道无量无尽的聪慧通知我们要“至虚极,守静笃”,方能活得自由。
不要让愿望与虚荣控制本人,要理性的看待外在的世界和本人的内心,不要背叛道的规律。只要这样,我们就能够“无所不为”,什么都能够做,只需遵照道的规律和规则。
《道德经》不愧是我们中华文化的珍宝,其中妙理,还得是你亲身去读才可,每个人读“道”,都可得不同之“道”。
道德经读书笔记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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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原创5篇)
关于对狼王梦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本文将围绕读书笔记,进行解答论述,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狼王梦》是一本描绘大自然中狼的生活的小说,作者为沈石溪。这部作品讲述了一只狼的成长历程,以及它如何追求成为狼王的梦想。下面是我从这本书中摘抄的一些段落和我的感悟。
摘抄:
1.“在自然界中,弱肉强食是生存的法则。只有最强壮、最勇敢的狼才能成为狼王。”
2.“狼是一种有智慧的动物,它们会用计谋来获取食物,甚至会利用自然环境来狩猎。”
3.“狼群之间有着紧密的团队精神,每个狼都有自己的角色和职责,协同合作来达到共同的目标。”
4.“母狼对自己的孩子充满了母爱,即使它们在成长过程中会挑战自己的权威。”
5.“狼的世界是残酷的,但也是真实的。它们有着强烈的生存欲望,同时也必须面对自然环境的挑战。”
感悟:
《狼王梦》让我深刻地认识到,动物世界中也有着激烈的竞争和生存法则。作为狼王,需要有强壮的身体、勇敢的精神和聪明的头脑。这些特质都是值得人类学习和借鉴的。同时,母狼对孩子的爱也让我感动,这种母爱是伟大的,也是自然界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虽然狼的世界是残酷的,但它们依然坚持自己的信念,勇敢地面对生活的挑战。这让我明白了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勇敢地面对困难和挑战,努力实现自己的梦想。
狼王梦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为本网站原创作品,不得擅自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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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狼王梦》读后感350字模板10篇
五年级《狼王梦》读后感350字怎样写?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文体之一。简单来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五年级《狼王梦》读后感35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这个充实的暑假里,我读完了沈石溪所著的《狼王梦》。
《狼王梦》主要写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生了六只狼,其中一只生下来不久就被冻死了,其它四只狼分别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希望将三只公狼培养成狼王,但是都未成功,最后只能寄希望于媚媚生下来的狼能成为狼王。但是,后来紫岚却被媚媚赶走了,最后,它为了避免幼狼被金雕吃掉和一只金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让我非常感动,紫岚对幼狼的良苦用心使我想起了我的妈妈。我的妈妈在炎热的暑假里每天早上送我去上课,中午冒着50度左右的路面温度接我回家吃饭,然后又送我去上课,晚上接我回来……一天天都是如此。然而我却不是特别领会妈妈的良苦用心,有时候还十分不高兴。
这就像紫岚,它精心养育的黑仔死了,便用全部精力去养蓝魂儿;蓝魂儿死了,就去养双毛;双毛死了,希望媚媚找一个好丈夫,媚媚也不领情,还把紫岚赶出了石洞。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妈妈跟紫岚一样。紫岚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成为狼王,而我妈妈现阶段希望我上一所好的初中;紫岚在默默地帮助孩子,帮忙扫除障碍,我妈妈帮忙辅导我,助我一臂之力;紫岚……
《狼王梦》使我受益匪浅,使我读懂了妈妈对我深深的爱,使我难以掩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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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紫岚的经历读后感600字内容10篇
《狼王梦》紫岚的经历读后感600字有哪些?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狼王梦》紫岚的经历读后感600字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上个学期,我看了很多课外书,每本都是那么令人着迷,每本都是那么让人赞叹不已。但是,唯有《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因为体态优美而被黑桑选为妻子。因为黑桑一直想当狼王,紫岚就一直帮助他。但是,不幸的是,黑桑在一次与野猪的战斗中牺牲了。临死前,他对紫岚说出的遗愿是让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于是,狼王梦就这样开始了。第一只狼崽名叫黑仔因为生性勇猛,成了紫岚第一个选出的继承者。他敢于与别的狼崽抢夺食物,总是想要得到更多,利用这一特点,紫岚开始训练他。结果在别的幼狼还在吃奶时,他已经会自己捕猎食物了。但是,因为不够警惕,最终还是被一只金雕叼走了。第二只狼崽叫做蓝魂儿,因为表现出了对紫岚偏爱黑仔的不满,被紫岚看好。驯化后的蓝魂儿已经可以冲在捕食的狼群的最前面,也立下了赫赫战功,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被捕兽夹夹住,命丧黄泉。第三只狼崽,被称为双毛,因为生性胆怯,紫岚开启暴力式的训练,把他体内的胆怯心理压了下去。但这种胆怯却在狼王争夺战中突然发作,导致死亡。最后一只母狼崽叫媚儿,紫岚把所有希望寄托在她身上。为了女儿,她自己也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让我深受感触,紫岚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虽然最后也没能成功,但她对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的欲望是她终身都在为之努力的一个目标。她在训练中,可以为了孩子而牺牲自己,这种母爱是伟大的。所以,它使我百读不厌。
《狼王梦》令我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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