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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树上的女人》,改编自香港知性作家张小娴的同名小说,故事讲述了女主角程韵与天才填词人林方文的一段虐心恋,通过对女主角大学时经历初恋、友情、爱情的考验描绘,呈现一个女孩蜕变成女人的十年里经历的爱情故事。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梗概和结局介绍,希望大家喜欢。
《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结局是什么呢?在小说终结篇《流浪的面包树》当中,讲述了程韵和林方文的最终结局,林方文在一个小岛上过着属于自己的安静的生活。程韵以为林方文死了,所以在林方文出事情以后就和韩星宇分手了。韩星宇是程韵在林方文以后又遇见的一个人。还有葛米尔生病去世了,而程韵最后和谁在一起呢?这部分说的很模糊,好像是和暗恋她的房东在一起了,房东是谁?据说是她的一个小学同学。最后,程韵得知林放没有死的消息,但是两个人已经是错过了,不仅程韵有了自己的新生活,林放也有了自己的家庭,所以结局还是很虐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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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惊心》的确是一部不错的小说,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步步惊心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随着电视剧的播出,小说《步步惊心》登上了风口浪尖,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一时风生水起了。
不可否认,《步步惊心》的确是一部不错的小说,是近几年来网络上众多小说中出色的一部(除《步步》外,我还比较钟爱《甄嬛传》,也被拍成了电视剧,期待上映的那一天),从我自身而言,本来以为自己胡编乱造的那些也可以被称为“小说”的东西,还算是有一定的水准,当看到这部小说之后才忽然发现,自己的拙作简直是太幼稚了,实在难登台面!
实在等不及电视剧一集一集的熬人,连追三天,把小说从头到尾的又看了一遍,只觉得百感交集,实在是压抑得很,所以跑上来发泄一番,不然的话,今晚一定失眠!
先说配角吧!
在众多配角中,吸引人眼球的不是一个两个,例如清冷淡雅的马尔泰若兰,明快爽朗的十福晋明玉,爱的执着强烈的八福晋明慧,历史中著名的“毒蛇九”和“草包十”,甚至是心存歹念不知悔改的太子爷,都塑造的生动形象,深深打动我心。除了这几个人之外,值得一提的是千古一帝康熙爷,本部小说中,除了刻画他作为皇帝是如何筹谋如何算计的,更刻画出他作为父亲是如何对待心里那份对儿子们的爱意的,真的很精彩——不得不说,老戏骨刘松仁塑造的康熙,形象的确是有点欠缺,似乎没有表达出满人那种豪放的气息,哪怕是个五旬老人,骨子里也自是流淌着满族的血液,那种豪迈的气魄甚至是理应高大的身材都没有,让人有点失望,但是好在老戏骨就是老戏骨,精湛的演技还是略微填补了一些欠缺之处。
再说主角。
女主自是马尔泰若曦了,一个来自于现代的白领,错入时空回到了九龙夺嫡的年代,一心想借着对历史的熟识而自保无虞,却不知不觉被卷入风暴之中,与两位关键人物发生感情,最终经历了爱恨嗔痴之后,终于油尽灯枯而死。
其实我始终对女主角不满,因为她实在是考虑的太多,最后精疲力尽也是自找的麻烦!她爱八爷,却因为知道八爷悲惨的结局而不忍,所以想要改变历史,也因此想尽办法要他放弃皇位,但终究不能办到,二人从此天涯陌路,也因此间接地造成了之后十三爷被囚十年的惨剧;她也爱四爷,却也怕四爷,爱的是四阿哥明里暗里的相助,相护,以及怜惜,那份感恩早已在不知不觉间化为爱意,同时却深深怕着这位雍正帝,怕他的手段,怕他的狠戾决绝,再加上四爷党与八爷党之间的相争,而她之前又恰巧与八爷有过一段往事,因此,百转千回之后,却只能一个带着遗憾离世,一个孤独享受情殇!
为什么不放下心里的负担,豁出去的爱呢?像八福晋明慧那样,有着甚至强过男子的智慧与魄力,甘愿辅佐在八爷身边,富贵与共,患难相持,尽管日后会发生不愿意看到的事情,但是眼前毕竟是开心快活的不是吗?为什么要强迫他放弃龙椅才能与她朝夕相处呢?是不是真的放弃了,就能够平安快乐一辈子?那也是一场赌局,一个未知数啊!
对于四爷,为什么也不能全心全意的付出呢?知道他是个胜者,经历过多少磨难才能够爬上那个位置的胜者,是个男人,更是个皇帝,哪个皇帝的宝座不是建立在白骨之上的?作为现代人,为何想不清楚这件事情?为何要钻牛角尖?
对若曦,我实在是太费解了。
而小说中的男主角有这样几位:翩翩公子温润如玉的八爷,外冷内热深沉阴郁的四爷,还有年少时桀骜不驯成年时敢爱敢恨的“大将军王”十四爷,除了这三个与女主发生过感情纠葛的人之外,还有一位不得不提的,便是最富才情的皇子同时也是最向往江湖快意恩仇的十三爷,他是最贴近女主角马尔泰若曦的蓝颜知己,却也只是知己而已!
相较之下,戏份较多的,则要数八爷和四爷,两者相较,我更偏爱四爷一点。
虽然外表冰冷,内在却是火热的,认定了要对一个人守护,便会守护到底,付出性命也在所不惜,比如十三弟,比如若曦!受到康熙责骂怀疑批判时,能够忍辱负重,能够委曲求全,能够韬光隐晦等待重整河山的一日到来,正所谓能屈能伸大丈夫是也,这样的男子,实在是世间少有!而面对惊涛骇浪军国大事时的稳重冷静,以及对那些曾经伤害过他尤其是伤害过他所爱之人的人们,那种报复的毒辣手段,更是个当皇帝的材料!
而我对于八爷那种“逢人便示三分好”的八面玲珑,以及永远挂在嘴边看似温柔却永远都仅存于嘴边的笑容,终究是不屑的!他受亲娘牵累,出身低微,比起其他阿哥来,自是从起跑线上就差了一截,在孤立无援的情境之下,只有把全部精力都投注到笼络人心中去!所以,他以温和示人,以宽容示人,所以,他身边有了老九老十,以及四爷同胞弟弟老十四的忠心耿耿,同时也有了朝野之中人人赞不绝口的“八贤王”的美誉!但是,这样的人从小活到大,早就忘了真诚是何物,即便是面对心爱的女人,也秉持着猜疑探测之心。这样的男人,是聪明的,却是危险的。
看完了整部小说,总体感觉只有两个字,压抑。为十三爷不公平的遭遇而压抑,为若曦之死压抑,为若曦不能与四爷在一起压抑,为八爷的被囚、十爷的被流放压抑……
同时,在压抑中,也深深感觉到了作者奇妙的构思,以及精彩的文笔,如果没有深厚的功力,又怎么会制造出这么打动人心的故事来呢?佩服,真的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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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惊心》是一部看了之后会感慨不已的小说,每个人都会为之叹息,甚至落泪!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步步惊心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这几天一直在看书,闲暇的时候,看书是一种很好的享受,心静,跟着主角的喜怒哀乐游走,恍然之间你也成为故事的一员。《步步惊心》要在湖南卫视播放了,因而急着把书读完,我想正因为是上次的教训,桐华的文字没有特别的华丽,而是很朴实和透明,我花了几天功夫,终把《步步惊心》看完,心中郁郁然不得解。回想书中的一幕幕,确是称得上“惊心”二字,然这“惊心”固然也因宫闱之争,尔虞我诈的残酷多变,但更多的却是由“物是人非”所带来的伤痛郁愤。
想到书中的女主角,该称她什么名字呢?张小文,抑或是马尔泰若曦?我扯了扯嘴角,自知这笑带着五分凄楚、三分惶惑,二分自嘲。是的,连我这个置身事外、冷眼旁观的人都不免暂离现实、忘却自身,动容于书中人物的悲欢离合,如此,我又怎能讥笑漠然于他们的痴呢?
但,另一方面,这或许也正是穿越时空,一变而为马尔泰若曦的张小文之所以落得悲剧命运的一个重要原因吧。
曾几何时,张小文就是张小文,虽然她在换灯泡时因失足而穿越时空,虽然她从一个在深圳打拼的单身白领而一变成为清康熙四十三年的满族少女,虽然她从芳龄二十五而退回为十四岁的豆蔻年华,但她作为现代人的心智未变,思想未变。她和明玉格格打架,双方狠狠瞪视,但终究明玉格格因她的喝声愣在当地而短了气势;她记挂着八阿哥的最终命运及其众福晋,因而踌躇着两人是否要在一起;她结交十三并打听四阿哥的喜好避讳,初时也仅是为了给自己留下后路……然而,人算终究不如天算,流逝的时光渐渐改变了她。于是,当她迷惘一笑,对着弘时说出:“我不知道我是谁”时;当她心知八阿哥败者为寇的下场却仍想以一己之力扭转历史的车轮时;当她得知李谙达、玉檀等人的死讯后,对着已贵为九五之尊的胤禛号啕大哭道:“我恨你”时;当她从八福晋口中得知是自己无意中一手促成了四阿哥与八阿哥的争锋对立而痛苦自责以致流产时……张小文已不再是张小文了,她已无法游离于马尔泰若曦这个身份之外而泰然应对了,她已不由自主地假戏真做了。此时此刻,我们看到了愈来愈真的马尔泰若曦,然而悲剧性的结局也终于无可挽回了。
若曦最后死在十四阿哥的怀里,“桃花漫漫如红雨,月白裙衫点点红”,然此美景却衬着无边无际弥漫着的悲情。当十四问:“若曦,如果有来生,你还会记得我吗?”若曦的回答既是理智的又是伤痛的,“我会和孟婆多要几碗汤,把你们都忘了,忘得一干二净……”,我想,在弥留之际,她也许既不怨也不悔,但无可否认的,一定是很疲倦的吧……那么,如此平静的死去对她来说确可是一种很好的解脱。
写到此,我又想起了书中的其他人物,纷纷绕绕、起起伏伏中,要问我喜欢哪位阿哥?毫不犹豫的,我会选十三与十四。十三的话,应该很好理解吧。至于十四,他虽然有些任性,会写歪诗去气同胞兄弟胤禛,且有时也太过执念,但他却不失赤子之心,不失诚挚善良。他若笑便是真开心,他若摆脸色便真是生气,而决不会像有些阿哥般让人无法捉摸,心生寒意。若还要问我讨厌哪位阿哥?我的回答是:没有。而这或许也正是作者的高明处吧!文章末尾的寥寥数笔,便让我抛下了对九阿哥的憎恶之感,至少他在身为南冠之时依旧未变眉角眼梢的桀骜,至少他对玉檀的死还会心生不安,至死都带着后悔与怜惜。同样,即便是太子,虽则他侍宠胡为,但其终被废除并遭监禁一生的结局已足以偿清他以往的过错。此外,难道他之所以成为这样一个人,只是出于其自身的缘由吗?
书的最后写到胤禛立于山顶,俯瞰整个紫禁城,其“眼睛深处却空无一物,宛如荒漠上的天空:辽远、寂寞。爱与恨都已离去,只剩他了。”此情此景,叔本华的话映上了我的心头:“欲望没有满足是痛苦,欲望得到满足是更大的空虚。”的确,“空虚”也许正是此时此刻身为万人之上的他心中情感的最好注解吧。
这一个有因有果,完完整整的故事,此寥寥数笔,确是难以全概。八阿哥、八福晋与马尔泰姐妹之间的爱恨纠缠、十三阿哥与绿芜的倾慕相知、十阿哥与十福晋的欢喜冤家、若曦与玉檀的姐妹情深、敏敏格格的星与月亮……这所有的一切,都曾牵动我心,再次翻开这《步步惊心》,却只见扉页上写着“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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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华的穿越小说《步步惊心》中,胤禛和若曦练字时常常临摹的一句诗是“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这无疑可以笼统地概括胤禛争夺皇位、渔猎女色的心路历程,在局势危急时锲而不舍,暗中布局,最终赢得转机,一举逆转制胜。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步步惊心小说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桐华的穿越小说《步步惊心》中,胤禛和若曦练字时常常临摹的一句诗是“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这无疑可以笼统地概括胤禛争夺皇位、渔猎女色的心路历程,在局势危急时锲而不舍,暗中布局,最终赢得转机,一举逆转制胜。在惨烈的皇位争夺战和对若曦的争夺战中,胤禛都成为了最终的胜利者,但是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得到一切的同时却感到自己异常孤独,发出了“九重三殿谁为友?皓月清风做契交”的哀鸣。
多年前读过二月河先生的《雍正皇帝》,那部书对于“九王夺嫡”以及雍正新政的故事无疑有着更加深入的探讨和详尽的描述,但那是一部“英雄史诗”,字里行间洋溢着对英雄的赞叹,类似若曦这样的人物(比如乔引娣)只能在“英雄”们的铁蹄下呻吟、挣扎,还必须对他们顶礼膜拜。桐华的《步步惊心》则是反其意而行之,让一个当代的白领女孩“穿越”回清朝,以一个具有民主意识的普通人的视角目击“英雄”们在最高权力面前的种种行径。
一、若曦扮演了怎样的角色
若曦的灵魂是当代女孩张晓,她的躯壳则是中等贵族马尔泰家的千金小姐,这样的“排列组合”完全是一起车祸造成的。这样若曦就可以带着当代“男女平等”的意识以“秀女”身份进入封建集权统治的核心机构当一名卑微的宫女了,这样“自相矛盾”的开端似乎已经注定了整个故事的悲剧结局。一方面,她以现代人的眼光目击这段中国历史上与唐太宗玄武门之变并称最丑恶、最惨烈的父子、兄弟骨肉相残的最高权力斗争;另一方面,她被作者虚构成了众位阿哥、尤其是四阿哥胤禛和八阿哥胤禩极力争夺的女人。在作者安排下,争夺若曦的各股势力“恰好”同时又跟争夺皇位的各股势力基本重合,这样若曦感到的撕裂之痛也就可想而知了。
若曦感性上爱着风流儒雅,才干卓越的八阿哥胤禩,但是因为她从电视剧中得知对方的悲剧结局,所以极端痛苦地推拒了这份铭心刻骨的、“死生契阔”的情感,强迫自己“爱”上了冷面冷心,但是最终当了皇帝的四阿哥胤禛,这也是她弱势身份的必然选择。她一个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深圳打拼的女白领,误打误撞地“穿越”到了“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大清”,平等婚恋根本就是天方夜谭,只能选择给谁当小老婆。给她深爱的胤禩当小老婆极其痛苦,那还不如利用电视剧赋予的“预见未来”的伟大能力,给未来的皇帝胤禛当个小老婆,也算保证安全之选。但是就在这种极端痛苦的选择中,她也落下了导致后来夭折的心病,很早就被李太医警告不得“过于忧思”。可是,不同时代的迥异爱情观造成的巨大鸿沟,带来的“忧思”,真的能被医治吗?
这期间,若曦利用自己的身份,跟参与“九王夺嫡”的大部分阿哥都建立了或深或浅的交情,这本是“穿越”小说,自不必计较其严谨与否。若曦正是因为认识了这些人,她才有资格站在一个现代女性的角度,对他们的所作所为冷眼旁观,虽然她自己不能避免被这些人伤害与折磨,但总算她还保留了一双敏锐的眼睛。这些阿哥人品似乎都不坏,老十三、老十四豪迈磊落,侠骨柔肠;老十善良质朴;老八贤达温润;老四坚毅睿智…他们跟若曦单独相处时,或爱惜,或欣赏,或倾慕,不会有刻意伤害的举动,但是一旦若曦变成了他们竞争的标的,变成了他们“逐鹿中原”的猎物之一,他们也会无所不用其极,强行将若曦卷入波涛汹涌的斗争洪流。
二、几个阿哥是怎样对待若曦的
太子胤礽,利用得天独厚的身份向康熙直接索取若曦(要求指婚);
四阿哥胤禛,处心积虑,以退为进,“步步惊心”地切断若曦退路,辣手打击情敌,同时不厌其烦地“感动”若曦;
八阿哥胤禩,施展个人魅力和才华,令若曦倾心于他,不动声色地步步紧逼,迫使若曦抉择,同时也向四阿哥一样辣手打击情敌;
九阿哥胤禟,阴险毒辣,一心帮老八争夺若曦,一旦失败不惜毁掉她;
十阿哥胤誐 ,浑浑噩噩,本性善良,倾慕若曦,但又一心帮助八阿哥争夺她;
十三阿哥胤祥,侠骨柔肠,跟若曦引为知己,认同若曦的平等思想,但是在帮助四阿哥争夺若曦这一点上毫不含糊;
十四阿哥胤祯,侠骨柔肠,才干卓越,对若曦从欣赏发展到爱慕,起初支持八阿哥,后来随着地位上升,萌生了自己争夺若曦的意愿;
熟悉清宫剧或者二月河小说的朋友一看就知道,他们对若曦的态度跟他们各自在“九王夺嫡”皇位争夺战中的角色、立场几乎完全一致,小小的若曦无形中变成了皇位的“替身”,大概也是作者刻意安排所致。
在桐华的笔下,似乎每个人都很多情,都很伤春悲秋,但是最后他们做的事情却都是无情的,都是损人利己的,凸显了皇权对人的扭曲,以及个人在体制面前的身不由己。
三、四爷、八爷和十四爷孰优孰劣
严肃的历史问题不应该是这本“穿越”小说探讨的主题,但是历史上以“残苛”著称的雍正皇帝,也就是四阿哥胤禛,无论是当皇子时还是当皇帝时,都在为国家呕心沥血,推进改革,尤其是执政后在经济领域推进的摊丁入亩、火耗归公、一体纳粮,充实了国库,维护了社会公正,完善了国家财政体系;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推进的“改土归流”,促进了民族融合与祖国统一;他还废除贱籍,让自明朝以来数百年间遭受社会歧视的贱民得以重见天日,推进了中华民族的文明进程。虽然他军事上不行,早年依赖年羹尧在青海平叛胜利,失态地称年为“朕之恩人”,后来因为政见分歧杀了年羹尧,结果在西北、西南连吃败仗,气得病情加重,生命垂危,但这只能说是瑕不掩瑜。从历史发展进程的事实来看,他是一位称职的守成之君,更是一位卓越的改革皇帝,比起八阿哥胤禩那种依赖贵族、文士治国的陈腐手段,他的政治主张无疑是先进的。
八阿哥胤禩、十四阿哥胤祯,都是才华卓越、意志坚强的政治家,老八被公认是众阿哥中综合能力最强、人格魅力最强的,他少年时在追随康熙亲征葛尔丹时就得到康熙的称赞,展现了鲜为人知的军事才能,后来更是广结人心,把大部分重要朝臣、宗室子弟、汉人士族收为党羽,形成了实力雄厚的“八爷党”。在子以母贵的皇位争夺战中,他母亲出身卑微,他却能后来居上,得到佟国维、李光地等重要朝臣的全力支持,其能力、权谋可见一斑,他还因为“贤”名,深受南方汉族地主知识分子的爱戴,似乎皇位已经是他的囊中之物了;十四阿哥,既有英雄的性格,又有英雄的才干,更创造了英雄的业绩,率领大军取得了战略性胜利,击溃准噶尔部主力,收复西藏,捍卫了国家版图,他由此在皇位斗争的后期异军突起,取代八阿哥成了最大热门,在以武力立国的清朝,他无疑是皇位的上佳人选。但是他们二人,都没有决心与魄力,革除弊政,整肃吏治,改革经济,抑制土地兼并,从根本上大刀阔斧地改善国家的政治、经济状况。他们只是依靠现有势力集团,维持既定格局,试图攫取个人的权力,以维持、延续满汉大地主的集权统治,对于日渐腐败的吏治只做局部调整,他们执行的是康熙后期的对大地主“无为而治”的政治路线,决无康熙初年擒鳌拜、平三藩的魄力。康熙经过反复考察,最终放弃了他们,选择了四阿哥胤禛,被历史证明是亡羊补牢的明智之举。在康熙后期政治腐败、吏治废弛的情况下,后继之君理应是一位大刀阔斧的改革先锋,而不能是一个抱残守缺的权术大师或军事强人。
评价历史人物不能用个人品质的“善”“恶”,而应该看他在大局中的“善”“恶”。雍正皇帝,对汉人士绅,对朝臣,对贵族,对皇室,对他兄弟和舅舅,无疑是“残苛”的,是“恶”的,他剥夺他们的特权,打击他们的势力,拆散他们的朋党,让汉族地主跟百姓一视同仁地纳粮当差,让他们的巨额灰色收入来源(火耗等)不复存在,对敢于挑战中央政权的“八爷党”成员则圈禁、羞辱乃至处死;但是他对百姓又是“善”的,他让贱民重见天日,他严厉禁止官员盘剥百姓,他不遗余力兴修水利,开垦荒田,使得国库充盈,人口剧增,特权削弱,土地兼并趋缓。相反,无论老八、老十四他们个人怎样才干卓越,怎样有人格魅力,怎样“贤”,怎样“英雄”,他们都是贪官污吏、不法贵族的保护伞。四爷、八爷两个阵营在历史上的优劣高下,应作如是观。
结语
《步步惊心》这部书,最打动我的就在于它采用了普通人的视角,一个聪慧却又柔弱的宫女,渴望爱情又惧怕风险的小女人,虽然她早已知道历史发展的脉络,从而成功地靠上了雍正的肩膀,却没有逃脱被宫廷斗争摧残、践踏的命运,最终逃出九重宫阙投奔了被软禁的十四阿哥允禵(原来的胤祯,避讳改名),度过了生命凋谢前一段宁静而又压抑的时光。
她和她姐姐都不止一次地渴望重温西北故乡的风景,但是姐妹俩分别病逝在八爷的廉亲王府和十四爷在遵化的囚禁居所,始终未能如愿。二人生前渴望很多,包括爱情、友谊和物质,但是灵魂深处的渴求却仅仅是“自由”二字。她们困锁深宫、王府直到命终的遭遇令人想起了那首催人泪下的唐诗:故国三千里,深宫二十年。一声何满子,双泪落君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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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故事是一种常见的故事类型,这类故事真实生动、贴近民众的生活,在河南广泛流传,其主人公丰富多彩,下面这些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几篇长篇小说故事梗概。
十年前,剁哥单纯的只是我的同学,我们没有任何交集,也从未想过有任何交集,他叛逆多动,我默默无闻,同窗近两载,于他,我没有任何存在感。用他的话来说,我们以前是同学吗?有时候有些东西是无法预知,就像十年后,他变成了我的老公。
曾经的三草爱情箴言:兔子不吃窝边草,好马不吃回头草,天涯何处无芳草。没想到十年后,我居然吃了窝边草,很神奇的是,这窝边草还自我保护良好,等着我来吃。
再次认识他,是在2015年夏天,太阳毒辣,我穿着白褂红裤,横跨自行车,一副女汉子的形象,全无矜持,他背身向我,我吆喝一声,没想到那个转身就是一辈子:一辈子都面对着我!那时的我,忘记了毒辣的太阳,忘记一身燥热,只记得那张淌满汗水似曾相识的脸,当时我心里的想法只有一个:原来我老公是长这样啊。
2005年,初到高一(1)班,我弱懦且自卑,每天上课的时候听老师讲课,下课就对着窗外发呆,周边前后两桌的同学知道我,其他的同学只隐隐约约有印象,但是,剁哥是属于那种完全不知道的,他每天忙着捣蛋,哪里热闹就往哪里蹭,恰好,那时的热闹与我无关,所以他也与我无关。时过一年,我们再次被分到一个班,高三(14)班,他依然喜欢热闹,而我已经不排斥热闹,可是,他依然不知道我的存在,也许,所有的无视只为了那惊鸿一瞥。
2008年,我们高中毕业,我只身来到荆州,我知道所有这边的老乡,包括同学,可是我偏偏不知道他也在,所有的校区,我都逛遍,唯独很少去他们南校区,那时的他,忙着三国杀,英雄联盟,不亦乐乎,上大学后,我终于在沉默中爆发了,那时的我,张扬跋扈,忙着初恋,接着忙再恋,也是不亦乐乎。
这七年来,貌似如影随形,其实形同陌路。
2012年,我在深圳,他在江苏。毕业后,我斩断情丝,磨刀霍霍向深圳,他在江苏默默无闻,在深圳三年,我褪去我的稚嫩,蜕变成一个精明干练的白领,注重细节,注重气质与修养,与之前的我完全不同,我开始发光发亮,身边不乏追求者,可是,那些对我而言,都是将就,我理想中的应该是身骑白马,风度翩翩,轻轻的来到我的身旁,对我说一声:久等了。可是剁哥,完全颠覆了我的想象,他是身骑黑马,满头大汗。尽管如此,可他就是我的刚好,有些人说不上哪里好,可就是谁也替代不了。
我们在一起什么都是刚刚,他负责赚钱养家,我负责貌美如花,他负责瞻前顾后,我负责调皮捣蛋,他负责洗耳恭听,我负责滔滔不绝。……
我之前不明白为什么有的人会有:当有那么一个人出现,你会原谅之前所有的不可原谅。现在我明白了,遇到他,我花光了所有的幸运,我现在感觉每天的阳光是温暖,花是只开不谢的,遇到的每个人都是笑逐颜开的,原来这就是幸福。
十年之前,你不认识我,十年之后,我是你老婆。
现在我们的猴宝宝即将出世,我要告诉我的猴子:你有一个好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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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是海明威最具影响的代表作品之一,本文主要从文学的角度对《老人与海》中海明威的创作风格进行分析,作品的文体特色十分独特,也是这部作品成功的原因,《老人与海》这部作品完美的体现出了作者客观、朴实、简洁的美学思想。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分享给大家的老人与海小说1000字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通过近半个学期的学习和阅读,从中我有了深刻的感悟和理解。整部小说的体材来自于一个真实而又感人的故事:一位居住在墨西哥靠打渔为生的老人,一如既往的独自出海打渔。本以为又是空手而归,但却出乎意料的钓到了一条大鱼,老人喜出望外!因为这是他近几周头一回儿打到大鱼,而且这条大鱼大的超出了老人的想象于是他便将鱼头和上半身分别绑在小船的侧边上,准备返航,可不幸的是他在半路上遇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只好使出浑身解数和鲨鱼搏斗,但老人还是敌不过数量庞大的鲨鱼。尽管鲨鱼把能吃掉的一点也没剩,只留下了鱼骨和鱼鱼头,但却还有八百磅左右重!
作者海明威以这个故事为原型的基础上再加以修饰;进行了更为细致的描写和刻画,塑造了桑提阿果谢谢这样一个普普通通通而又可敬的的劳动者的形象!
这位老人不被任何困难所压服,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道道难关和数不清的挫折做不屈不挠的斗争。他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让读者们印象最为深刻的一句话: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给打败的,你进可以消灭他,却不能打败他。而正是这种永不言败的硬骨头精神贯穿在《老人与海》股市的始终。它所包含的深刻哲理值得读者的细细咀嚼,耐人寻味!
如果我们连一个家境贫困,甚是卑微,条件艰苦,生活困难的考天天独自出海打渔的普通农民都比不上的话!还有什么资格去到处张扬、永不言败呢!
所以,从现在开始,从下一秒开始,让我们向阿桑提果老爷爷学习,向他那永不言败的精神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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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是 迷惘一代 最著名作家之一的埃内斯特海明威的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之一。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分享给大家的老人与海小说读后感400字,希望大家喜欢。
今天,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十分佩服书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一定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老人与海》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大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难以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不愿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的骨头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当我读到爷爷与鲨鱼进行激烈的搏斗时,我真为爷爷担心,可是爷爷,总是保持着乐观的精神去面对一些极大的困难,看到这里,我不由得想起自己。每当我遇到了一些困难时,总是觉得很不顺心,觉得很烦,很想逃避现实。再看看桑提阿果爷爷,不管遇到任何困难也毫不退缩,而是勇敢地去面对!
做人也应该这样,不要一幅贪生怕死的样子,要对自己有信心。即使我们遇到重重困难,也绝不应该让它给打倒,应该勇敢地去消灭它。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像桑提阿果爷爷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我相信,在我的努力下,我一定会变得像桑提阿果爷爷那样勇敢,那样勇于拼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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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几乎不合所有人的梦想。只是有些人可以学会遗忘,有些人却坚持,下面这些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几篇短篇故事梗概。
据传,宝泉寺的僧人在南涑河边打了一口井。因为井水含有很多矿物质,种地都不用上肥料,青菜长得又肥又大,好吃得很。僧人们在这里吃斋念佛,过着清闲的日子。
寺院附近有一个快要成精的葫芦妖。葫芦妖来到世上后,已经做了99件坏事,只要再做成一件坏事,就可以变成精。他悄悄找到了河里的老乌龟,使坏说:“不能再让僧人在井里打水了,这样下去会把河水弄干的。到时候大家都没法活!”
老乌龟听信了葫芦妖的话,心想,我不如把井给拆掉一半,这样就不能存水了,僧人们也不能继续在这里打水了,河水也就保住了。老乌龟想到做到,立刻施展本领,把井拆掉了一半。水井马上变成了半边井,无法再从里面打水。一边的葫芦妖可高兴了,它马上就要成精了,直夸老乌龟干得好。宝泉寺方丈十分恼怒,却拿葫芦妖无可奈何。
着急间,来了一位慈眉善目的老太太,挥动手中的拂尘,指着半边井喊了一声“起”,那口井虽然还是半边井,但井水立刻神奇地涌了出来,又可以从里面打水了。葫芦妖知道遇上了神仙,非常害怕,转身跳到了河里。宝泉寺方丈想镇住葫芦妖,纵身跳上了葫芦妖的身体。孰料葫芦妖的浮力大得很,在水中挪移不定,方丈三番五次地上去,都被甩到了水中。
那位老太太也跃到了葫芦妖的身体上,任凭葫芦妖如何在水中翻滚,她始终保持优雅的姿势,不落水。葫芦妖折腾来折腾去,筋疲力尽,最终变成了一个葫芦形状的小岛,再也无法祸害人间。
宝泉寺方丈甚是惊奇。这时,老太太现了原形,原来是观音菩萨云游到此。她对方丈微微一笑说:“我送你两个字。”
“第一个字是‘轻’。身无杂念,才能身心轻松,才能在奇形怪状的葫芦上面立住脚。”
“第二个字是‘重’。内心装着老百姓的人,自身才有分量,才能压得住妖气,镇得住邪恶。”
轻和重,是如此的辩证、如此的统一!宝泉寺方丈顿有所悟,遂依此理念治寺,终将宝泉寺打造成了古沂州四大名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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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是传承历史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是历史教学的重要部分,下面这些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几篇抗日故事梗概范文。
张鹏涯,1924年出生于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西街的张家老宅。7岁读书,5年之后因家父的失业而辍学,从此挑起了家庭生计的重担。1940年5月,日寇的战火已经烧到了浙东地区,抗日士气空前高涨。加上为了家庭生计,张鹏涯到宁波江北乡公所报名参了军,得到了20元的安置费。
1943年的秋天,此时的张鹏涯,个子已经窜到了1米8几。他所在的部队,从贵阳出发到云南陆良,到了陆良之后,由美国的“飞虎队”运输机,送往印度蓝姆伽。他被编入驻印军三十八师山炮二营四连,当炮兵瞄准手。
1944年3月,雨季前出发反攻缅甸。部队由盘洞出发,经过于班、于班卡、东爪、孟拱、孟关、密支那、八莫,最后到达腊戌,每到一处都有一场战斗。这是中国驻印军制定的一个反攻缅北的作战计划,代号“安纳吉姆”,以保障开辟中印公路和敷设输油管。
山炮营在缅甸境内多半是走山路,其中经过原始森林,即野人山。进入原始森林后,多数时间见不到阳光,几人合抱的大树,有的树叶比斗还大,因地表潮湿,除树上成群的野猴和山中兽类外,爬虫、莽蝇、旱地大蚂蝗,都成了生命威胁。据说很多跟不上队伍、找不到部队、饿得实在走不动的士兵,躺下睡觉,一夜就成了一堆白骨,血肉都被山蚂蝗啃光了。而在一年多的战争中,步兵伤亡较多,炮兵却只死了一名战士。在与日军正式作战中,没有倒在日军枪炮下的中国远征军将士,却倒在了茫茫苍苍的山谷和望不见尽头的原始丛林,“野人山”也因此有了“十万军魂”之说。
孟关是通往密支那的交通要道,两面是高山密林。攻下孟关,抢占有利地理位置,至关重要。张鹏涯所在部队每人发了6包干粮,规定要吃3天。而到了伊尔瓦卢江支流,等待他们的将是一场恶战。
此时,人不喊叫、马不嘶鸣,耳边只听到一片砍毛竹的声音。很快编了两个大竹排,不识水性的战士上竹排,略会水性的士兵就手护竹排,用脚划水往前推,水性较好的战士则牵马下河,拉着马尾渡河。花费了2、3个小时,部队全体顺利过河。
“这支部队看来尚有素质,步兵分批穿插到敌占区二侧高山中,听到枪声,步兵开始包围、进攻驻扎城镇的日军。炮兵过河待命,在沿河高地架起山炮,挖筑临时工事,飞机则在河沿平原空投。第二天,猛关就被攻下了。战场上,到处都是敌人的尸体、武器、弹药,以及被打坏了的战车、火炮。”张鹏涯回忆说。
张鹏涯作为瞄准手,炮弹离不开炮身,因发射时炮身震动,随时要调整方向、仰角度水准和听射击口令等操作山炮。晚间按照日间指定的方向、角度、弹号、弹药、包数,每隔二、三十分钟打它几发,一个晚间就会打上几十发炮弹。炮弹就从张鹏涯身边射了出去,震得右耳“嗡嗡”作响,从此就张鹏涯的一只耳朵就聋了。
部队一路攻克了缅甸的猛拱、猛关、密支那、八莫,最后直捣腊戍。经历大小战斗十多次,日军在缅甸战场全线崩溃。1945年春,远征缅甸的抗日战争宣告结束。
“您是民族的英雄。”采访结束,在老人的耳边,我们大声地说出了油然而生的肺腑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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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文章包括诗歌、散文、小说、剧本等文学作品在内;狭义的文章专指没有艺术虚构的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实用文等普通文章。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短篇小说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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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夜,我梦见百万雄兵,金戈铁马,战马嘶鸣,铺天盖地的喊杀声在我的耳边久久回荡,回荡!我读此书也有这种感觉,感觉狼特别好汉。我们就是需要这样的“狼”性。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准备的狼图腾品读,仅供参考!
看《狼图腾》这本书,给我最深的感触便是,在那个充满血腥的年代为什么成吉思汗及其子孙,竟然仅用区区十几万骑兵就能横扫欧亚?创造了人类有史以来世界上版图最大的帝国呢?答案就是千万年来,游牧的草原人和草原狼,在腾格里这方神气的热土上时魂归时,怎样来到的草原,去时草原还是怎样。能摧毁几十个国家巨大城墙城堡和城市的草原勇士的生命,在草原上却轻于鸿毛。最后完全回归于大自然的。他们彼此缺一不可,当肉体的生命消失后,终于与草原完全融为一体。
几乎在每一个汉族人心中,狼都是狡猾、贪婪、残忍、丑陋的化身,老虎也猎杀动物,也吃过人,大家却说那是王者风范,威风凛凛,高大威猛,五彩斑斓……多少美丽的形容词都给了其他猛兽,这对狼也是一种歧视!原因很简单:狼对汉族的威胁超过任何一种猛兽,比猛虎、狮子、熊、豹都来得凶猛,来得气势汹汹,具有人类才有的攻城掠地的实力。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国人对待对手的态度,对于最有威胁的对手没有给予应有的尊重,而是对其诋毁和谩骂,以致长久以后,当狼民族衰退以后,历史的真相被湮没在滚滚黄沙之中。但狼对人类的教导却是永远无法被湮没的。
狼做的事情之所以会十拿九稳,是因为他们做每件事情前都会先想好策略。
《狼图腾》很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它向我们展示了草原狼丰富多彩的杀敌方法。开篇就是一个草原狼围捕黄羊的大战役,波澜壮阔,纵横捭阖,动静结合,一气呵成。真正的作战时间不过十几分钟,但作战前狼群耐心的伏击、精妙的设围、细致的观察,营造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紧张而又亢奋的氛围;而作战时的迅雷不及掩耳、放掉还有战斗力的黄羊而击其余部分的智慧,颇有些卑鄙却极其实用的狼抓黄羊的绝招,又让我们拍案叫绝,赞叹不已。这动静之间,却将草原狼卓越的智慧、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
狼的智慧也是非常惊人的,几乎可与人媲美。在生活中,他们会运用各种各样的本领与智慧来克服生活中遇到的种种困难。狼的本领狼的智慧也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们也是在几千年艰苦的草原生活中磨炼出来的。变幻莫测的草原气候、恶劣的草原环境、各种动物的逃生本能还有来自人的巨大威胁,使得狼始终生活在险境之中,随时都处在被饿死、冻死、打死的境遇中。
人不是狼,狼的各种策略也是在艰苦的斗争中磨炼出来的,但我们的确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但学习草原狼也不能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己勤于思考、善于应用策略的能力。
主动的去观察和学习,积极的思考,在面对不同的情况时采用不同的方式,在实战中磨炼自己,这就是狼的智慧源泉。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只要你有丝毫的放松,就可能会被社会淘汰,这很像狼群生活的大草原,公平而又残忍。所以我们也得有狼的危机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给自己加压,正如张瑞敏所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往往不利的形势更能激发一个人的潜能。“背水一战”,“破釜沉舟”,正是这个道理。
狼之所以可怕是因为他们是野兽中最有集群优势和团队意识的动物,一条狼是一个优秀的单兵,而一群狼就成了一支牢不可摧的特种部队,在《狼图腾》里,作者亲眼见到的狼识天文懂地理能看云知道天气,组织打围,在战略战术上都是无懈可击,再加上坚忍的意志,实在是太完美了。读《狼图腾》,看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的捕食故事,更是能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比如围捕黄羊的时候,有狼去寻找大雪坑,有狼去骚扰,有狼去伏击,在总攻的时候也是井井有条,狂而不乱。更让人称绝的是,狼群即使在撤退的时候也井然有序,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当狼逃生时,它甚至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当狼袭击马群时,它甚至可以选择最危险的自杀式打法。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从,让人感慨训老虎易,训小狼难。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草原上以前也有老虎等其它动物,之所以只有狼独存,原因就在于此吧!
孙子兵法“云倍则敌之,十则围之”,可就是这几十条狼就敢围猎几千条黄羊,充分利用了天时地利人和。名动历史的长平之战,秦将白起空前绝后的等而围之已经是军事史的绝唱,而狼却更胜一筹。秦人本是游牧民族,长期和狼征战,也许这正是狼教给秦人的兵法吧。
这个世界始终是弱肉强食的世界,即便厮杀的工具不再是尖牙利齿,不再是刀剑枪戟,但是本质是不会变的。有能力的人就能用他的能力用他的新的厮杀利器来赢取最大的利益。难道不是么,考试升级如斯杀,商场勾斗如斯杀,官场暗涌也是如斯杀,向往人道主义乐土的人士也不妨扣心自问一下,自己是不是这种厮杀格斗后的胜利者?是不是能给失败者真正的怜悯和体恤呢。自古就有自然的成败法则,狼坚持不懈地贯彻这一法则,我们应当敬佩,甚至以狼为师才能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诠释“适者生存,弱者淘汰”的自然法则。
狼的坚韧是最值得佩服的,一个民族如果有这样坚韧的性格,那么它一定会强大。最好的例子莫过于毛主席领导时期的中国,生活环境恶劣,物资匮乏,国内征战,国外封堵,以气候论不亚于蒙古高原的酷冷寒冬。正是有那一份狼的坚韧,才有了现在的国际尊重。我要学习狼,就要学习他的坚韧,对命运的挑战残忍,也敢对自己残忍,残酷的锻炼才有了蒙古战狼非同一般的犀利。
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狼图腾》是对我的一次洗礼,闪烁智慧狡猾的光芒,我喜欢向往着狼的坚韧,狼的团结,狼的狡黠,狼的意志力和狼的生命力。只有具备这些条件,才能在社会上立足,才能适应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
感谢本书的作者姜戎先生。30多年前,作为一名北京知青,他自愿到内蒙古边境的额仑草原插队,长达11年。直到1979年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研究生院。在草原,他钻过狼洞,掏过狼崽,养过小狼,与狼战斗过,也与狼缠绵过。并与他亲爱的小狼共同患难,经历了青年时代痛苦的精神“游牧”。蒙古狼带他穿过了历史的千年迷雾,径直来到谜团的中心。是狼的狡黠和智慧、狼的军事才能和顽强不屈的性格、草原人对狼的爱和恨、狼的神奇魔力,使姜戎与狼结下了不解之缘。狼是草原民族的兽祖、宗师、战神与楷模;狼的团队精神和家族责任感;狼的智慧、顽强和尊严;狼对蒙古铁骑的驯导和对草原生态的保护;游牧民族千百年来对于狼的至尊崇拜;蒙古民族古老神秘的天葬仪式;以及狼嗥、狼耳、狼眼、狼食、狼烟、狼旗……有关狼的种种细节,均使作者沉迷于其中,写出了这部有关人与自然、人性与狼性、狼道与天道的长篇小说。如今,正值中国社会转型,而农耕文明衍生的国民性格已成其沉重羁绊之时,姜戎终于为他这一部倾其半生心血的鸿篇巨制画上句号,最终完成了他再现“狼图腾”的使命,成为“有关狼的真理的终结者”。
古代中原王朝用犬戎来指代北狄,即古代北方的突厥系游牧民族。北狄一直是华夏的心腹大患,狼子野心就是取自犬戎。《国语·周语》提到周穆王征犬戎,得四白狼,四白鹿以归。自是荒服者不至。而周幽王和西周就亡于以狼为图腾的犬戎。直到隋唐,汉民族还把一切北方游牧民族统称之为“犬戎”和“戎狄”,也仍然用豺狼比喻北狄胡人。在唐代宗年间,太常博士柳伉上疏说:“犬戎犯关度陇,不血刃而入京师……”在唐德宗年间,大臣柳浑对德宗说:“戎狄,豺狼也,非盟誓可结”。李白《古风》有云:“俯视洛阳川,茫茫走胡兵。流血涂野草,豺狼尽冠缨”。皇甫冉《太常魏博士远出贼庭江外相逢》则云:“烽火惊戎塞,豺狼犯帝京”。李曾伯《满江红:得襄阳捷》:“狼吻不甘春哨衄,马蹄又踏寒滩入。向下洲,一鼓扫群胡,三军力”。清代更有“狼子野心,信不诬哉!”一说。而华夏的图腾是龙。
然而狼并不是与中国传统的真善美能够联系在一起,并且与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思想相悖,也许在农耕条件下发展的华夏文明,华夏子女永远不可能将狼作为自己的信仰,唯有龙图腾才是中国炎黄子孙的代表。狼的贪婪、凶狠、狡猾,无疑我们永远不能接受。然而我们从作者的痕迹中看到了中华龙与狼的相似之处,而唯我们的欠缺,部分狼精神的欠缺,使我们的社会发展有了局限,我们需要的是一只现代狼。我们与西方的国家的差距、与日本的差距,无法例举了。然而我们同样的渴望大唐盛世、贞观之治,同样渴望只时弯弓射大雕的成吉思汗,一统江河,同样渴望清朝的康乾盛世,希望国家强盛屹立在世界之列,为了这一梦想,我想我们不该拒绝,不能拒绝狼之精神,树立自己内心真正之图腾。
做为男人就应该像狼一样,有着狼的野心狼的气魄和狼的霸气,让我们狼奔狼啸,狼子野心地做一番狼的事业,开创狼的时代吧!
那一夜,我梦见百万雄兵,金戈铁马,战马嘶鸣,铺天盖地的喊杀声在我的耳边久久回荡,回荡!我知道这是狼的血液在我的身体复苏,燃烧,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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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复又独处时,我细想了听到的情况,窥视了我的心灵,审察了我的思想和情感。你会独自审视自己的思想和情感吗?跟着小编品读一下简爱吧。
《简·爱》(Jane eyre)是十九世纪英国著名的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人们普遍认为《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诗意的生平写照”,是一部具有自传色彩的作品。
花了三天多的时间终于读完了《简爱》,我知道这是一个十分艰巨的过程。这连住的几日,我几乎除了吃饭和睡觉,一切时间都耗费在这本来自遥远国度的小说里。然而我还得在抱怨的同时,不得不承认它的杰出与迷人。很少见到这样迷人的异国风情。这充满着英国十九世纪趣味的故事里,让我感慨了很多。其实我应该早些接触这本书,早就有很多的人介绍它了。可惜,我拥有着一点排外的情愫,一直拖到现在去欣赏它,实在有些相见恨晚。
作为一个外国人,我对英国人的思维和宗教信仰有点难以适应。不过呢,人世间的真情多数是相通的。每当我读到小简爱因为无亲无故而遭受虐待和歧视时,心中顿起的怜悯之情真让人难忘;每当简爱一次次化险为夷让我多么兴奋;当她勇敢地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而坚持自己心中的真爱时,多么令鼓舞和震撼;特别在文章最后,她抛弃一切去照顾那位可怜的爱德华时,我的心中欣慰与感动迸发而出。
《简爱》的作者如果和中国的曹雪芹相比,毫无疑问,后者的文化底蕴要更博深一些。就像中国和英国人拼比历史,中国人可以无愧地说:我比你老的多。曹雪芹一生所学要比夏落蒂.波郎特要广博的多,毕竟中国的文化底蕴要丰盛的多。中肯的说,简爱的确比不上中国的《红楼梦》。不管是人物丰富还是物致的描绘上,《红楼梦》都是更为杰出的。但是,《简爱》中也有值得中国人去学习和欣赏的地方。比方说,《简爱》对人物的心理描写方面,可以说淋漓尽致。这点在很多中国人的文学作品中做的都不够.
读这本书我仿佛读了一遍《圣经》,西方人对宗教笃深的感情与真诚的信仰,真很令人敬佩。现在的中国是一个缺乏信仰的时代。在读《简爱》时候,让我感受到在拥有宗教哺育下才可以得到的人情的纯美,在现在的中国这真的很难得。其实,很多圣经里的教诲与中国的孔儒的经典思想是相通互补,而现在国人却往往忽视了祖先的睿智。比如圣经里劝人从善,劝人宽忍,劝人感恩,与孔老夫子劝国人礼义仁,两者是相同的。在读《简爱》的时候,我时常被圣经里的美好的思想启迪着,让我联想到中国的现状,心中似乎收获许多。让我坚信,对于中国的儒家文化真的需要重新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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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文就够了?不,还要学英文版读后感。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准备的英语小说读后感范,仅供参考!
Novel describe and buy to sell through perfect art form wine upstart' American dream' that Gatsby pursue unreal the twenties Kill , has announced the tragedy of the American society. Gatsby falls in love with Daisy and departure is actually a very ordinary love story. But the author makes skilful opening moves, regard girl whom Gatsby loved the symbols of the youth, money and status deeply as, Regard U.S.A. as by means to pursue rich material life' Dream of'. For pursue Gatsby Daisy exhaust own emotion and ability and intelligence, ruin one's own life. He thought innocently : Can revive an old dream after having money, redeem the lost love. It's a pity , he is wrong. He has misunderstood this one of Daisy Vulgar and shallow woman . He has misunderstood the boring society on the surface dissipated and luxurious and hollowly on spirit. Whether it live he the dreamlike China, is abandoned by Daisy, treats for the society coldly, Cast the tragedy that can't retrieve at last.
Gatsby is the typical American youth in the twenties. Experience of him whether joyous song smile at portrayal in' knight's times' of dance. Sweetheart Daisy of one's early years such as Gatsby marry rich and life dissolute Tom. For win Daisy, by buy to sell he wine accumulate first a large sum of wealth again He thought innocently : Can revive an old dream after having money, redeem the lost love .But he fails to gain Daisy's heart finally, has exhausted one's own emotion and ability and intelligence in order to pursue Daisy, Ruin one's own life finally. The illusion that Gatsby revived an old dream has gone for ever. The author composes a chilly and disappointed sad melody with the multicoloured note, leave somebody limitless thin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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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内容很丰富,来看看人家小说读后感写得有你精彩吗?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准备的小说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
阅读《生逢1966》(上海文艺出版社2005年6月版),我的感觉是复杂的。这样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小说,无可避免地留下了时代的烙印。它写的是畸形年代里的那段扭曲、压抑、晦涩的青春。小说引起了众多作者同时代人的共鸣,他们在这里读到了共同的集体记忆,读到了自己狂热的、荒.唐的、痛楚的、热血沸腾的、不堪回首的过去。整部作品具有真实到残酷的力量。不过,在阅读中,我仍旧有某种惶惑。我生晚矣,那个时代对我而言,何其陌生与隔膜。正因为我面对的是一部小说,而不是报告文学或其他,我便自然而然地以对待文学的挑剔眼光去看它。如果说,“老三届”们从中读出了某种亲切的话,我则在短暂的惶惑之后,逐渐从文字的背后读到了撼人心魄的东西。这种东西与时代符号无关,与小说本身的形式无关,与读者的年龄阅历无关,甚至,它也与流行的阅读时尚无关;但它确如河底金沙般散发出沉着的光芒。在我看来,这才是小说的最为成功之处。我要说的,是这一类的东西,比如,小说主人公陈瑞平和他生命里最初两个女孩的情感胶着与彷徨,或陈瑞平面对母亲生死存亡时的矛盾与痛楚。自从陈瑞平的父亲死去后,他的母亲一直在生死之间徘徊,儿子与地主成分的她划清了界限,四十三天没喊过她一声“妈妈”。母亲生了胰头癌,她已经在和死神面对面,但她心有不甘。虽然顺从了世道,顺从了命运,但毕竟不甘啊!那边厢,儿子也在反复问着自己:“我能喊一声妈妈吗?一个红卫兵能喊地主分子一声妈妈吗?”“谁说过不能喊呢?她确实是你的妈妈。谁又批准你能喊呢?”作者冷静地写道。就在喊与不喊之间,母亲生命的游丝渐弱,“瑞平赶到床头的时候,是早上六点。妈妈已经去世了。一旁是呆呆站着的蔡小妹。瑞平一下子将手捂在了心口,他的心先是重重地落下,妈妈死了,他没有机会叫一声妈妈了。然后又突然荡了上来,妈妈死了,我不用叫妈妈了。他的身体突然不受灵魂的控制,他喊了一声‘妈妈’之后就嚎啕大哭……”有人说,现代化进程牺牲的是充沛的情感,是悲悯的情怀。冷漠似乎成了一种人际态度。但是,面对这样的叙述,是否会感到身处一种压抑的悲剧性境况中,正有温热的暖流淌过心灵,让你产生欲哭无泪的冲动呢?是的,文学没有理由否认情感与生命在社会发展中的价值,也没有理由否认它们在审美上的价值。小说里关于陈瑞平与蓓蓓的初次灵肉“相遇”,也写得节制、含蓄,充满无奈、怅惘,而又满含着复杂的美感。这是两个孤独的少年人在复杂情境下的相遇。陈瑞平心里喜欢的是蔡小妹,却把自己的初次给了娇美无比的蓓蓓,两个孤寂漂泊的灵魂在颤栗的肉体拥抱中寻求着精神安慰。他们一边默念着生理课上老师教的“草履虫”,一边进行着生命中最初的“大事”。这种充满荒诞色彩的尝试,暗含苦涩与挣扎。而在有了“第一次”之后,邻居们所表现出的形形色色,正可谓非常年代的众生相。在蓓蓓要远走香港的前夜,他们只能站在两家的窗户之前,彻夜相望。窗和窗之间,已是咫尺天涯。他想伸出双手,可是他的手再长,怎么够得着呢?他没有什么能够相赠,只有19岁男孩的真挚的泪。作者保持了相当的镇定和克制,这样奇特的细节超出了个人经验所具有的意义,它已经悄悄地产生了属于文学本身的阅读魅力,成为属于人类共同的精神性的东西。而在那特殊年代里,儿童们的表现也是作者的一个颇有意思的发现。在遭遇了那夜众人的窥视后,陈瑞平成了弄堂里指指戳戳的对象。事后对他紧追不放的不是大人,却正是半懂不懂的孩子,他们追在他身后唱暧昧的童谣。“在任何时候,孩子都是弄堂的真实体现”,“不少在大同坊被批判过的人全部被孩子跟过”,在这里,弄堂孩子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纯洁化身,而成了畸形年代里饶有意蕴的象征,懵懂孩童参与了集体的狂欢游戏,童言无忌,传递的却是复杂的成人世界的险恶。正因为有了上述这些东西,才使《生逢1966》在褪去小说时代背景等附加符号后,仍能散发璀璨的光华。这些东西,就是历史中的生命体验。我正是被它所感动的。也因为有了它,这小说也才真正属于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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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惊心》道出了爱,就要且行且珍惜的道理。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精心为你整理《步步惊心》读书笔记,希望你喜欢。
《步步惊心》已经看完了,感触颇多,为了皇位不惜付出沉重代价的皇子们,四爷的心痛,八爷的心疼,九爷的心悔,十三爷的心碎,十四爷的心伤…更为了陪伴着他们不离不弃的女人们,一幕幕一直充斥着脑海…
八福晋郭络罗氏,这个为了八爷全心全意付出的女子,究竟需要多少爱才会如此呢?在八爷春风得意时,在八爷落寞失意时,只有她也唯有她坚定的站在他身后,陪着他,守着他,当雍正命八爷休妻时,心如死灰的她义无反顾的选择了自尽,对她而言,八爷就是她生命的全部,如果离开他,活着还有何等意义?她将自己的一生完完全全的奉献给了八爷,纵使八爷有再大的野心,也全力支持他,维护他。娶到这样的女人,真是八爷的福气。
绿芜,虽是虚构,但我一直在思考着,现实中,有无这样的女子?在十三爷落难的时候不离不弃;在十三爷辉煌的时候抽身而退,换做任何人,估计都不能做到吧?说八福晋伟大,但毕竟他们荣辱与共,但绿芜呢?敢爱敢恨,为了爱选择了十三爷,为了恨放弃了十三爷,此样的女子,恐怕再也遇不到了,她的洒脱,她的明事理,她的执着,她的痴情,她的一切的一切,即使纵身跃入深湖,也令人久久不能忘记,十三爷没有爱错,而她也成为十三爷心中永远的痛,延续着对承欢的爱…
玉檀,看完以后最不值的就是她,为了当年的救命之恩,她付出的太多太多了。那个在冰天雪地里被鞭子抽得血迹斑斑却不肯松手的瘦丫头,握着笔忽然被九爷搂在怀里吓得浑身颤抖的少女,站在宫墙的角落处默默凝视九爷的宫女。好一句“红尘中一痴傻人而已,玉檀不悔…”对于玉檀,九爷,似懂非懂,却又不愿意懂。他身边的女人没有像玉檀一样,到最后,他连死都不能安心,带着对她的后悔和怜惜走了…
马尔泰.若曦,因为是现代的人,所以我会想,如果换做你我中的任何一个人穿越过去,会和她做出一样的选择吗?历史无法改变,能改变的只有自己,知道了所有人的结局,却无法得知自己的,这种心情,还不如什么都不知道,糊里糊涂的过比较好。对八爷,她喜欢过,但我认为不能称得上爱,八爷虽没有为了她而放弃争夺皇位,但如果真正爱一个人,虽不能避免他不会是大清帝国皇帝的事实,也会在他身边陪伴着,八福晋一语击破“如果是你,你也可以,只要你心中有爷。”所以只能说她不够爱八爷,而对四爷,因为早知道他会是以后的皇帝,所以从一开始就有意的向着四爷,虽然其中故事曲折,但不可否认的是她是爱四爷的,甚至即使他不是以后的雍正帝,也会爱着他。但偏偏造化弄人,最后嫁给了十四爷,如果不是九爷的怀恨在心,如果不是八福晋的一番言语,如果不是对十三爷的满心愧疚,结果就不会如此,有因必有果,不管在哪个时代,都是一样的,若曦的离开,十四,终究没有和她最爱的男人走到最后,如果若曦不愿意,我相信十四爷永远也不会拿出康熙的那道圣旨,她解脱了,也困住了。终日的写着“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而临终时终没有见到她的胤禛,四爷没有让十四爷送走自己的皇阿玛和皇额娘,而今讽刺的是,自己心爱的女人走终究也因十四爷而没能见到最后一面。一切都是天注定,又能怪谁呢?又记起胤禛曾对若曦说过的话:
“我不信我们无缘!就是老天不给,我也要从他手里夺来”
“我们蹉跎了多少时间?从我答应娶你到现在已经十年,我如今只想尽可能多在一起,我怕……我们还能有几个十年呢?”
“我要你为我生儿女,我想看到你和他们在一起大笑的样子,那是我心底的幸福。”
“我如今有的就是整个天下,可这些你根本不看重,我能给你的只有我的心,我要你陪着我,在这似乎满是人,却又空落落的紫禁城里,一些也许一辈子都不能对人言的事情,你能懂。”最后附上若曦写给胤禛的信:
胤禛:
人生一梦,白云苍狗。错错对对,恩恩怨怨,终不过日月无声、水过无痕。所难弃者,一点痴念而已!当一人轻描淡写地说出"想要"二字时,他已握住了开我心门的钥匙;当他扔掉伞陪我在雨中挨着、受着、痛着时,我已彻底向他打开了门;当他护住我,用自己的背朝向箭时,我已此生不可能再忘。之后是是非非,不过是越陷越深而已。
话至此处,你还要问起八爷吗?
由爱生嗔,由爱生恨,由爱生痴,由爱生念。从别后,嗔恨痴念,皆化为寸寸相思。不知你此时,可还怨我恨我?恼我怒我?紫藤架下,月冷风清处,笔墨纸砚间,若曦心中没有皇帝,没有四阿哥,只有拿去我魂魄的胤禛一人!相思相望不相亲,薄情转是多情累,曲曲柔肠碎。红笺向壁字模糊,曲阑深处重相见,日日盼君至。
若曦
不想写了,眼泪止不住。很难过,望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珍惜在一起的时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看过《步步惊心》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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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第三种爱情,小编的读书笔记是爱情就是爱自己所爱的人,所爱的人也爱自己。那么读者们的读书笔记又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第三种爱情读书笔记,希望你喜欢。
1) 我根本不想搭理他。他不分场合地宣扬他爱我,但他同时也爱着很多女人,所以我并不把他的爱当回事。他即使永远轻佻地围绕在我的周围,也完全不会触及到我的内心。我离婚后,他曾摩拳擦掌地跃跃欲试,但被我毫不留情地拒绝过几次后,也就转移了目标。所以爱情永远是现实而急功近利的东西,没有人能真正地站在原地等待。
2) 不被人珍视的爱情,就只是个羞耻的笑话。
3) 只可惜,五官太俊美的男人没有回味的余地。
4) 如果下决心背弃,就不要回头,如果下决心离散,就干脆断绝来路。
5) “然后呢?我做一个躲在你身后的女人,等你有时间的时候来看看我,即使睡在我身边,你也要想好理由,对着电话撒谎。在人前我们要装作陌生人,在人后我们却是有实无名的夫妻,搞不好我还可以为你生个儿子,过个十年二十年,你就安排我们到国外了却残生,这期间我得祷告你不会移情别恋,或者我还得想办法积攒一点钱财,以备不时之需。”我说出心里早就想说的话。他看着我,被我的话震动。
6) 我能说我自己是完全清白的吗?我何尝没有一点点虚荣和贪念,我何尝没有迷惑于他的财富和他英俊的外表,我何尝不是明知他的心意还时常出现在他的左右,我何尝不是企图维系着与他这点小小的秘密,希望成为他心中一个抹不去的影子?
7) 高展旗说的没错,他就像我身边的空气,我常常会忽视他的存在,但他的存在,又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也许这就是朋友的定义。
8) 唉,爱上这种男人有什么好,自讨苦吃,他们都是被钱和权牵着鼻子走的人,女人算得了什么?
9) 而我,以往虽不了解林启正的家世,也知绝不简单,今日方才真正明白,为什么林启正的脸上,总隐隐透着焦虑。金钱和权势,后面都是不可见人的倾轧,这样的日子,何等辛苦?人生的时光,如果能像这夏日的海洋一样,那该多好。
10) 在满是陌生人的喧闹的机场里,我们像两个普通的快乐情侣,窃窃私语,打情骂俏,这时光,让人依依不舍。
11) 我望向他,他目视前方,眼睛里荡漾着笑意。他并不像别的男人那样,满嘴的甜言蜜语,但是总能在不经意间,说出直击我内心的话,让我不由自主的感动。
12) 我望着他,郑重地说:“不要送我名车,不要送我名表,不要送我任何贵重的东西,不要帮我做你能做到的事,而且,不要给我任何承诺,不管是三年、五年还是十年……我坚定地说:“我们俩个人,依旧做自己该做的,做自己能做的,不要顾忌对方,不要强求对方。有时间有空间,又彼此想念,我们就见面,没有时间,没有空间的话,我们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如果你想退出,你随时可以离开,如果我想退出,你也不要挽留。你同意吗?这就是我的条件。”
13) 我伸出手指头说:“我的要求低得很,只有三个,一、男的;二、活的;三、没老婆的。”
14) 电脑屏幕上,金三顺在山顶对着暴雨狂喊着男主角的名字,突然听到了爱人的回答。电视剧里的爱情多美好,多金的英俊男子居然抛开自己深深思念的美丽女友,投入胖胖的厨娘怀抱,不按牌理出牌,才能有动人的爱情。
15) “你不用内疚,这是我自己的决定。有时候我想,能够遇见让自己心甘情愿放弃原则的人,也是件难得的事,我只是听从了自己内心深处的愿望,所以没有什么好抱怨的。我不想成为你的负担和压力,我也不会做得寸进尺的女人。”
16) 我想我是爱他的,不然,我如何能将忧伤深藏于心底,只对他微笑。
17) 有时候会有宿命的感觉,仿佛与他,总是在错过之间,像是缘份尚未修到。或许,当人对前途充满疑虑时,会容易变得迷信吧。
18) 我拿起他的手,看他的掌纹。“你会看手相?”他问。“会啊。”我瞎说。“看到了什么?”“看到你家财万贯,妻妾成群,儿女绕膝。”我用手指轻划他掌心。“那你有没有看到我日夜工作,心力交瘁,无法享受人生?
19) “是的,一切都很合适,也很顺利。可是遇见你之后,我才发现,如果真正爱上一个人,自己的心是不会听大脑指挥的,我没有努力去做什么,但是只要看见你,我就身不由已。”他用下巴摩挲着我的头发。
20) 此刻,我望着车玻璃上划下的雨痕,心情一时低落,不能怪他吧,当然不能怪他。但是当我发现我不是他最重视的那一部分的时候,我却还是不由自主地感到失望。人的心,总是贪得无厌。
21) 我还是接通了电话,毕竟已不是初恋的少女,即使有不满,也懂得要留个尺度。没有男人喜欢过于娇纵的女人。
22) 他继续说:“林总对你,真是很用心,有时候看他望着你的眼神,我都很感动。所以,钱多钱少都不重要,关键是两个人要有缘份,而且要珍惜这种缘份。
23) 听着他的话,我只觉惆怅,林启正,在我看来,是爱,在别人看来,却只是金钱与权势。
24) 我忽然想笑,男人总是这么容易地说永远,高展旗、左辉、还有林启正,都一样,而女人,如我,只选择我愿意感动的那句话。
25) “下那么大的决心,应该不会是一时心血来潮吧?”他想了想,沉重地说:“有时候,当感情是偷偷摸摸的时候,会很想让它光明正大,但一旦实现了愿望以后,又发现两个人并不合适。”
26) “如果你还能坚持的话,就坚持,如果坚持不下去,就走开,没关系,感情这种事,没有对与错。”
27) “对!我宁可你天天逼我,像其它的女人一样,逼我给你钱,逼我给你感情,逼我离婚来娶你。来啊,来逼我啊,天天出现在我的面前,以死相逼,逼到我走投无路!我也不要像现在这样,看到你从我生活中消失!”
28) 我还记得他怒气冲冲离开时的样子,仿佛今生都不想再与我相见,怎知现在,他却又回到了这里。人的心意,总是兜兜转转,如我,如他。
29) “怎么会没有区别?心里是空的。邹雨,这样的爱,我试过,心里是空的!现在是秋天,还好,如果到了冬天,一阵风吹过来,你会觉得那阵风可以直接从你的身体穿过去。多少钱多少甜言蜜语都不顶用,每个人看你的眼神,都像是嘲笑。”
30) “难道不是吗?去要求那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只会惹人耻笑。”“如果真的爱,就会去争取。如果不够爱,就可以无所谓。当初我问过你,如果我什么都不要了,你还会不会爱我,是你sayno,不是我!”他大声地回答。
31) “我什么也不要,两个人开心就在一起,如果不开心,如果无法两全其美,那就各走各路!”
32) 晚上,我在附近的街道上游走,依旧会不由自主地注意经过我身边的每一个高大的男人。当然不会有他,这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大的城市,即使与人约好了,都可能遍寻不到,更何况,是街头的偶遇。
33) 现在我才知道,还有第三种爱情,这种爱情,每个人都知道,每个人都感动,每个人都守口如瓶,每个人都讳莫如深。它是一条暗涌的河流,奔腾不止,泥沙俱下。如果你不幸遇到,还是躲远些好,实在躲不过,被挟裹着,被卷带着,在刻骨的甜蜜和痛苦中沉沦,那我也只能祝你修成正果,虽然我知道这很难很难,因为,我没有做到。
34) 爱着的人,和睡在身边的人,不是同一个,这是常有的事。把爱她的话,说给别的人听,这是常有的事。想着将来,计划着将来,但将来永远都不会出现,这也是常有的事。所以,我说,人的一生,有时候,就这样,渐渐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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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动物小说,小编的读书笔记是要想与动物拉近距离,要想自己的人生更加美满,多读动物小说从中学习它们优秀的精神。那么读者的读书笔记又是什么呢。我们一起来看看。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精心为你整理动物小说读书笔记,希望你喜欢。
【拓展阅读】
书中讲述了一个非常感人的故事。有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在绝境中生了五只狼崽,其中一只被寒冷夺去了生命。紫岚为了把狼崽培养成狼王,费尽了全力,却没有得到回报。但她没有放弃,为了这个梦想,母狼紫岚和她的孩子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这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
母狼紫岚的努力虽然一次次失败了,但她并没有气馁,反而勇往直前,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其实,在我们身边也有具有这种精神的人。
从暑假开始那天起,每次,我和妈妈晚饭后去散步,总能看见两个小孩在学武术。
记得,第一次看到时,他们还踢着腿走得摇摇晃晃的,脚也蹬得无力。期间不时能看到教练给他们扶一下手,摆一下腰,有时候还踢上一脚,但是孩子和他们的家长一直都没有怨言。甚至有一天还看到教练撩起一个孩子的衣服对另一个孩子说:“你看,她腰上的乌青已经好几天了,那是她练习不够认真时,我踢的。”经过近两个月的练习,现在的他们已经能像模像样的摆臂、踢腿、跨步,一招一式是蛮有气势的了。虽说还不能和他们的老师相提并论,但也是初露锋芒了。
所以,如果没有坚持,怎能成就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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