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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整十年,不知道该怎样对过去的十年进行定义、归位以及新的筹划。那天书城里偶遇柴静的《看见》,不薄的书本,细细密密的字句,吸引我走了进去,看完之后最大的感受是有好多东西让我去想,去理解,裹挟着我这十年里的困惑和迷茫、骄傲和失落,身上流淌出好多感悟和体会,是成长道路上共有的一些小小感悟吧。
大概五年前,辗转得到一位学妹左林的消息,那是个极有个性的优秀女孩,得知在北京成了一名记者,看到她博客里的那句话“不知道记者的未来在哪里”,也许是她职业生涯中对自己的一点小小拷问,其实这个问题也是之前一直困扰着我,并在之后让我时时纠结的问题“我的未来在哪里”,该怎么做?该如何做?如何让自己在道路上不迷失前进的心?
《看见》这本书记录了柴静的成长足迹,让我们一起见证了初为记者的她曾有的茫然和徘徊,让我们体会到她经历失败时的低落和成功时的雀跃,也让我们目睹了一名记者褪去青涩,逐渐丰盈,走向成熟的历程,阅毕这些对我解答长久淤积心中的人生质问多少有些启发。柴静的表达总是很理性,包括她的用词,包括她的语速,但这种字里行间的平实却让人很深地感受到她克制的感性和柔情。对非典的采访,她在书里描述了她直面死神的战栗,通过柴静的眼,我们看到了彼种环境下面对死、眼神里透露出的空白,这种貌似对死的理解,以及包括那场对于十年前的记忆,多少能让我们对自己的人生有些警醒。非典的采访让柴静跃入大家的视线,很多人记住她的勇敢和作为,我总感觉柴静此举不管是出于她对职业的责任感还是对历史的认真态度,都是源于她内心最质朴的力量驱使,这应该才是柴静打动我们的最主要原因。如果说非典的采访让我们看到柴静的职业“坚硬”,那么双城的采访让我们看到柴静的另面“柔软”。那个叫双城的小村庄发生了7名孩子集体自杀事件,柴静不经意间以母性的触角深入孩子的内心世界,但轻轻的,不去触疼,不去打开,不去完全坦露,因为孩子的世界真的是神话世界里的潘多拉盒子。在我们不懂孩子的标准和定位时,在我们不能判定谁对谁错的当下,我想尊重和理解是最好的平衡,柴静并没有为坚持记者的职责而去生硬地伤害那帮孩子,误导人们对孩子的理解,哪怕是一点点。是的,柴静让我看到“刚柔相济”,而奥运会瞬间这期节目,又让我看到了柴静视角的独特,真的让人拍案。对于奥运,柴静的视角并没有停留在金牌的获取者,她拍摄的瞬间让我们看到了奥运的另面,也让我们体会到了奥运更强烈的人文冲击:训练的路途要穿过“枪林弹雨”的伊拉克短跑选手达娜、比赛前因为左膝伤痛只能单脚站立的台北跆拳道选手苏丽文、一手举金牌、一手握亡妻照片的德国举重选手施泰纳,她或他们也许是奥运会边缘化的案例,或者说是殊例,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的精神没有背离,反而是更突显了奥运精神,这些有血有肉的奥运故事,不仅是吸引我,更是打动我,打动我更深刻地工作和生活,努力将生命的精彩演绎至极致。客观是《看见》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受,包括柴静看同性恋的视觉,尝试以理解、感知的角度去看他们、写他们、报道他们,而不是反之,让社会去唾弃他们。柴静的客观也包括了她看瑞典志愿者卢安克,他对自由的追求,对人生的价值评定,以及他以自己特殊的方式教山区孩子,甚至于在卢安克有了自己妻子和家庭后,改变了人生走向之后,柴静作为一名记者或者是老朋友,继续以客观和理解的态度去想,去看,去完成她对他的报道。
也许这就是柴静,全面、客观,这就是《看见》给我们的感触和感悟。是的,十几岁的时候,我的眼里只有好人和坏人,二十几岁的时候,我的眼里只有对和错,而今的我终于明白其实“正”不是一个立方体,方方正正,棱角凸立,真正的“正”应该是圆润的,这个理解让我醒悟了这十年的路,不是我心中价值标准不对,不是我心中坚持的“正”不对,只是方式和呈现的模式有时会误导了最初的标准模式,生活不可能调整,但我们需要微调。
《看见》也解决了这些年一直萦绕心间的问题“我的未来在哪里”,《看见》让我想起了左林,一开始提到的女孩,还让我想到了法琳,另外一个萍水相逢的优秀导游,也许仅是几日相处,却能让人想起,眼前是明亮的。是的,包括她们,包括柴静,之所以优秀不是因为她们完美,而是因为她们一直在调整,努力朝好的方向调整,之所以优秀,是因为她们懂生活,爱工作,把感性和真性情同时赋予工作中,把突破和激情也赋予了生活。真的很好,柴静让记者看到未来,看到可以努力的方向,也让我们不是记者的人看到了努力的方向。
更确切地说,柴静的《看见》是面镜子,让我看见了自己,更理智地看待十年间走过的路和遇见的人。看书间歇的这个元旦,下了一场好大的雪,走在雪地里,能听到感觉到踩下去“咯吱”的声音,路灯下,雪花飞舞洒在扬起的脸……也许这就是我、是我们想要的、有质地的生活,生活原本就是这样,美好从未消失,只是在于你有没有去用心感受。路还在延伸,与书中陈虻老师的那句话共勉,“不要因为走得太远,忘了我们为什么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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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沉下雪的情况下,窝在家里看书是最好的选择,我看的是央视主持人柴静的新书《看见》,看了一大半写写我的感悟:
小时候我们上学的时候都唱过这样的歌:“白脸的曹操,红脸的关羽,黑脸的张飞叫喳喳……”但凡知道一点京剧常识的人知道,白脸的曹操是奸的,红脸的关羽是忠的,黑脸的张飞是闹腾的,但我原以为这不过是戏,后来我看了柴静的书才反思了一下自己:原来我早已经活在了戏里,那么黑白分明,意味着世界上就只有这两种颜色而已……
细细想来,也许不光是我,小时候课本里的董存瑞、黄继光和千千万的红军战士哪一个不是高大全?说起日本鬼子,哪一个不是坏事做绝?现在过去了这么多年,我们变了吗?其实未必!
现在所谓的家庭伦理剧(也称婆媳剧)越来越多,但好的作品屈指可数,大部分的这类电视都把婆婆妖魔化了,把媳妇祥林嫂化了,把丈夫夹板化了,把孩子道具化了,我很不喜欢这类电视剧,原来不知道为什么,现在明白了,因为这些号称“高于生活”的作品压根写的就不是生活,写的也不是人,只是一个个极端的符号,善恶一眼就看到骨子里……
看着柴静的书我发现了这个问题,我们现在人越长越大,信息越来越全,但思维架构越来越简单,就好像京剧里的脸谱,好坏什么的看一眼就知道了,可是作为这世界上最复杂的动物不应该是这样的……
我想起那些因为一个自己都不知道在哪的小岛去砸车的人,想起了在网络上咒骂的人(咒骂的人里有时候包括我),我们判断的方式越来越简单,只要发泄和怒吼就够了,不用知道背景,也不用知道过程,一句话或者一个观点可能引来一阵喝彩或者是围攻!
柴静的书里和视频里写过采访过归真堂的邱淑花和虐猫女作为一个保护动物者我曾经大骂这些人,甚至想着一个天雷劈下来将这些人化为灰炭…但是我看了柴静在采访邱淑花的视频时,我一开始认为柴静有些过于宽容或是纵容这样缺德带冒烟的人,但过后想了想释然了:
客观和理性才能理顺事情找到问题的源头,作为一个动物保护者我略感遗憾,但是我很欣慰,因为如果没有这样的人问题可能只能激化却解决不了……
邱淑花和动保志愿者再大的问题是道德和观念上的差异,邱认为熊只是国家合法的商品而已,而志愿者则认为熊首先是一个不应该被虐待蹂躏的生命……所以我不准备原谅那些伤害动物的人,他们也不配得到原谅,不管什么原因,都不是理由,但我不得不承认在当下的这个国度他们合法!
在采访虐猫视频的制作者时,他说只要钱够了,合法,这事就能办!但柴静问“如果违法呢?”答:“多少钱也不干(敢)!”所以我得出一个结论:只有法律才能威慑和约束此类人性道德中最黑暗的事情发生,那么怎么才能立法呢?
最早的《动物保护法》诞生于英国,20世纪初英国人因为鞭打马匹而产生对人道对待动物的讨论,虽然最初立法没有成功,但是随后终于在数年后确立了动物保护和动物福利中的各项准则,在之后的一百多年里有全世界一大半的国家和地区出台了相关法律,但时至今日中国还没有这样的法律,而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法律我想是因为首先是物质上升到了一定的高度,其次是允许人表述自己的建议……
上一篇博客,我写了一篇“致李承鹏”的博客,本意是祭奠我们在碰撞中升华的思想并不想选边站队,但有两位博友觉得我的博客太淡,觉得什么也没写,还有一位觉得按照马列的斗争哲学凡是于己不同的都要党同伐异……越来越简单的观念自然不用浪费时间和头脑,能发泄就行,但是这样的东西是否对我们有所裨益呢?
我只能说如果到了这个年月我还不能做到求同存异,尊重别人,那我就不能称自己为正确,甚至不能说我鲜活,那我只是附庸和行尸走肉……
学会独立思考,可以表达思绪,但尽量不要偏激,能了解背后的本质,能包容别人的观点,客观的评价事物,最后找到不合理的逻辑并为之努力去修缮它我想这就是这本书想要告诉我的!
给你自由,你不独立,仍是奴隶——胡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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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人人都可以做到,问题是柴静看得更深入一些,洞察人性和社会百态。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精心为你整理柴静看见读书笔记,希望你喜欢。
坦白说,柴静看见这本书的开头部分并没有吸引到我,她的一些陈述让我感到别扭,也曾经闪过一丝放弃阅读的念头,不过庆幸的是我读完了,感受颇丰。柴静的主要工作是采访,这就要求她必须去接触一些具体的人物,具体而细微的事情,那些事情或琐碎,或热门,或悲痛,请允许我用这个词来形容汶川地震。柴静的每一次采访,每一个报道,即使她是简单记录,字里行间我依旧能够感受到她天生对细微事物有着的深刻体会,她把人看透,把事情看透。这时候,心理想:如果一个人把生活中的种种细节都体味的如此之深,那她的生活岂不是很累,很矫情?自己也曾经想,如果没心没肺地过每一天,开开心心,那活着该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啊!
书中,经常会引用胡适的一些名句,这折射出柴静对胡适的认可和赞同,我也是极敬佩胡适的,所以我们都是平常人眼中的愤青,政客口中的激进分子,我们讨厌屈服,但起码,这证明了我们的心还是热的,它依旧在跳动,为这个世界的美好事物。
下面是一些我很有感觉的句子之摘抄:
1.你总是太投入了,热爱就会夸张,感情就会变形,就没办法真实的认识事物了。
这是陈虹对柴静说的,仿佛也是对我说的。我是感性与理性的结合,不了解我的人会认为我很冷漠,是一个经济学上所讲的理性人,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其实,他们不了解,我心理的那片天空很蓝,它喜欢阳光,喜欢温暖,热爱人与人之间的真挚感情,太冷漠的人我会远离,因为内心承受不了冰冷的东西。
2.这个世界上没有好人和坏人,只有做了好事和做了坏事的人。
这句话理解起来很简单,它告诉我们如何全面地看待一个问题,如何在没有深入了解一个人的情况下避免对他的评价。
3.越是聪明人,越要下笨功夫
它告诉我们即使聪明,依旧要勤奋。
4.写东西的人不用带着感情写,写得客观平实,事物自会折射它本身蕴含的感情
我领悟到了,可是却不知道怎么解释
5.人的一生,有的是将来,永远有下一拨人,下一个地方,不一样的生活
我现在还是很念旧,恐怕自己会一直这样下去了,舍不得的东西太多,那些青春年华,那些灿烂的回忆,尽管模模糊糊地在脑子里游荡,可是就在存在,有人说,存在即合理,但它会影响我向前迈进的步伐,因为我会回头张望,脚步沉沉地,迈不出去。
不过,总有一天,我会忘记那些,勇敢地向前走,只是那个日子应该快了吧
6.其实,在人生中不存在任何必须的事情,只存在不必要的期待。没有任何期待和面子的人生是最美好和自由的,因为这样,人才能听到自己的心。不解释,他的话!
看过柴静看见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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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不止在眼睛上看见,在精神上也要看见。来读文网,我们一同用灵魂看见彼此。读文网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精选《看见》读后感,希望你喜欢。
用了大约两天多的时间读完了《看见》,我想我会向别人推介这本书的,虽然,读的过程中因为没有同作者一样的经历,很多情绪不一定能产生共鸣,也有很多地方不甚了解,都划了线,以后再看或许就明白了。就如书中人物所说,一个新闻事件放在那里,不同的人去看它会有不同的解读方式,我看这本书也是,我在书中看到了真实,对,就是这两个字。
记得快要考研的时候,上完晚自习一个人回宿舍的路上我不停地问自己,过去的四年你还记得多少,不停地想却什么都想不起来,大脑一片空白。我觉得四年太慢,我想时间赶快过去,好让我快点离开这个本也不太喜欢的地方,那时候,我的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考研。其实我不懂什么是考研,考研要做什么,只是心里觉得只有这两个字才能让自己解脱,生活也因为这两个字变得让我喘不过气来,到最后,本该是理想的东西变成了负担,压得自己喘不过气来。每天都想要解脱,四年的时间没有真正的思考,没有用心的读书,也没有用心喜欢过书,恐惧越来越大。
读《看见》的时候心里很纠结,慢慢细细地读,还是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觉得自己思考起来有些困难。可是还是慢慢读吧,慢慢找到了那种爱书的感觉,感觉到自己心里的喜欢和高兴。也慢慢地品味书中表达的真实、客观。找到和和书最初的那种亲密,才明白自己,只有在读书的时候才会思考,真是而清楚地活着。大概也有了自己的方向,就与书为伴吧,慢慢地生活,对自己的期待也变成了用心感受每一天的温度。
看过精选《看见》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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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要用眼看世界,还得用心观世界。跟着柴静一起用心看看这个世界吧。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准备好了《看见》读后感,希望你喜欢!
上学期无意中看到了这本书,初看,作者柴静,知道这个人,央视名记,但是,她究竟做了什么,为什么在记者这门行业上做的有声有色,却一无所知,就这样,怀着一颗奇的心,我打开了《看见》,走进了柴静的那几年。
书中以陈虻电话起笔,又以陈虻去世收笔,以时间为主线,洋洋洒洒的讲述了柴静从刚来到央视的愣头青到成为知名记者的成长历程,无论是饱受争议的双城的创伤,还是非典时期的艰难时光,亦或是药家鑫之死……书中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让我们体会到一个女孩由感性到理性逐渐成熟的过程。
书中并没有刻意选择标志性事件的痕迹,亦未表现描绘历史的雄心,在大量的新闻报道中,她只是选择了留给她强烈生命印象的人,因为工作的原因,她与这些人相遇,也正是因为这本书的原因。我们得以以一个读者的身份走进中国社会中我们未曾接触过的地方。纵观书中所描述的这些事实,给人最大的感受是真实,生命的真实,生活的真实。无论是虐猫事件还是药家鑫之死,她以客观陈述的方式,告诉我们不仅仅是事件的事实,更是人性的善恶,我们常常说眼见为实,其实,我们所看到的好并非真的是好,我们看到的恶也未必就真的恶,多的是我们不知道的事。柴静说:人,常常被有意无意忽略,被无知和偏见遮蔽,被概念化,被模式化,这些思维,就埋在无意识之下。无意识是如此之深,以至于常常看不见他人,对自己也熟视无睹。
“人最大的慈悲是给生命一个救赎的机会。”药家鑫的父亲说。柴静给了他说出这句话的机会,也给了我们观看与思考这种救赎的机会。感谢柴静,给了我们一个看见我们所不熟悉的那个世界的视角。感谢这个世界,一直让我们有所期待。
陈虻对柴静说: “去,用你的皮肤感觉新闻。” 读完这本书,我更想说,走,用你的眼睛看见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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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会买柴静的《看见》来看,还是因为之前看过柴进主持的节目才来看的,不过买来之后,却没看,直到这次端午节,我才趁着假日看了。
阅读《看见》是在三天内断断续续完成的,期间鼻酸含泪无数次,有两次真真正正地哭了出来。一次是开始阅读的那个晚上,久未读书的我被真实的文字和事例拍打着内心,看到第二章节讲述非典时生命的脆弱,一个没忍住在深夜把眼睛哭得红肿。而当我以为我不会再如此动情的时候,就看到了临近书末的药家鑫事件。
非典时期发生在我的小学,具体情形已经记不真切,模糊中印象尚存了非典的种种骇人之处、学校每日查好几次的体温和教室里浓郁的消毒水味道。柴静书中描写的场景与我记忆中能重叠并不多,几个耳熟能详的“英雄事迹”被我一次一次用在作文中,那天夜晚更触动我的不是文中的人和事,只是我忽然惊觉我离这想要接近的真实社会原来这样远。
记得2012年11月26日,BBC中文网宣布推出包括中文在内的BBC新闻学院(BBC College of Journalism)四种新语言网页,里面包括英国广播公司的新闻价值观、报道原则,以及专业操守等,是一流媒体为行业人才制定的规则。这不仅属于BBC。
全世界的新闻人都有克朗凯特口中的“独立的迫切性”,于是点进去仔细看了看。里面有一篇文章叫做《原创报道》。其实每一篇报道都是记者的原创,但是我还是一直在想原创中要夹带多少来自记者的主观思想。
事实证明,当一个人所了解的真相越少,他就越容易对事件产生偏激情绪。“不偏不倚”是所有BBC新闻报道的标准之一,但是要完全做到,何其难。记者是以人出发去探求事件最真实的一面,所以就很难保证不会被当事人左右态度。柴静说看到贵溪翻坠水塘的校车中幸存的5岁的贝贝眼神中的创伤和委屈,不可能没有情绪,但想要认清现实,只能老老实实,从愤慨出发,向事实走去。
无论如何,应当把对事件判断的权利移交给大众,所以报道的时候,记者和所属媒体应该对报道的准确性负责。
因为追星,所以看过太多报纸和媒体为了噱头而做的不实报道以及只吸引目光的标题党,如果明星追究则告上法庭或者媒体出面道歉,而大部分人选择置之不理,也更加恶化了这一现象。有时候大众就成为被媒体愚弄的对象,同样一个事情兜兜转转却发现不过是游戏一场,这种感觉让人恼怒。很多人不把娱乐新闻当做新闻看,可是既然叫做“新闻”,就是属于这个行业的,一些小事能够折射更多现状。
新闻本应该是件挺严肃的事儿。
鲁迅先生曾经说:“我们从古至今,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看见》让我对CCTV改变了很多固有的成见,做新闻的人骨子里都有那么些执拗,作为观众我们看不到他们幕后的挣扎和探索。
关注无数人真实的生活,用我们富有感情和敏锐的眼睛去捕捉、发现,将完整事件铺陈在大众面前,让他们自己做出判断。
也许,这就是媒体最大程度上,能够做到的最好的。
柴静的《看见》,让我看见,也让我对自己以前的观点有了很大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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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被万众所热爱的,大约是其作者的自尊与平凡——或者说,是夏洛特的自尊与平凡。那是一个灵魂炽热而外表简单的女子。这一形象无疑是不朽的经典。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简爱读后感5000字,希望大家喜欢。
近段时间一直在拧一些乱乱的文字,看得乱流突袭,开始发觉在生活中讲话都失去语感。于是产生了懒惰情绪,不愿意再在艰涩晦深的问题中继续停留,转而回身读一些小时候所看的东西。第一本看的,便是《简爱》。
《简爱》是这么一本东西。我的英文水平,是可以读原文的,但是看着那令人目眩的动辄三四行的长句,往往就望而却步。手头一个版本是黄源深翻译的。感觉还不错。随看随翻。在午后阳光和一杯乌龙茶的帮助下,我成功的做到了神游物外,逃避现实,重新回到初一时第一次读这本书的记忆中。
我在读初一前,看的大多是古书,或者白话文。所以我现在能用现代语写作和勾引MM,启蒙者是我初一暑假读的那一堆西方文学着作。这一点,我认同王小波的话:真正的现代汉语,是一群伟大的翻译家留下来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他们是我语言的老师。
对于《简爱》,早先我是完全被它的语言所打倒。如痴如醉,魂牵梦萦,有段时间张口闭口都在学那种英国式优雅的口吻。小时候图个好玩,没对情节具体参悟,在心目中这就是一部完美华丽的诗歌。是记忆花园中最后的秘藏。但是重新读过一遍之后,语言的流丽依旧,却在情节与构思中发现了一些别的。
听过一个说法,就是《简爱》发表之初,有人认为它和《呼啸山庄》出自同一人手笔。如果现在来看,我得承认的是,《呼啸》的水平,怕是在《简爱》之上多矣。语言方面我没资格去斤斤计较——英文还没到如此水平——仅仅论及结构和流势,如此而已。
我在重读《简爱》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令我不安的东西。那些东西附身于小说的夹缝之中。我之不安是在于:我已对其产生隐约的不满,而我又不想去忤逆我曾经至爱的经典。无论如何,我在行文之中,发现了一些不令我愉快的东西。
《简爱》被万众所热爱的,大约是其作者的自尊与平凡——或者说,是夏洛特的自尊与平凡。那是一个灵魂炽热而外表简单的女子。这一形象无疑是不朽的经典。可是与其夫罗切斯特一样,这个形象始终在用一种类似于自傲的口吻言论——他们对于他人的鄙薄,多多少少,曾经使我快慰,现在却令我不安。夏洛特托身于简爱,
这是我所知道的。但我所感觉到的是:她对于高层贵族的鄙薄与一种近乎敌视的态度,有些刻意了。反过来说,我从中读到了自卑的情绪。
简爱是个敏感而容易受伤的女子。开头用了太长的篇幅来叙述她幼时的情景。但是我感觉到的是,在叙述简爱这个人物时,夏洛特不曾将自己离开这个躯壳,所以她也没有用全知角度叙述。如此一来,她所描述的差不多可以认定是她的意见。那么,我在简爱中,看到的是某种情绪化的自卑,而后是近乎于传奇的爱情——惟其传奇性,昭示了某种不真实与幻想性——和最后一个几乎有点硬凑的结尾。她遇到了JOHNRIVERS。虽然前头有笔,但还不是那么自然。夏洛特对于简爱的处理,开头非常真实,中间段非常精彩,但是隐伏着不安,到了结尾,则几乎归于俗套——一个我料到的俗套。最后无疑是皆大欢喜,带一点感伤。她的铺垫和衔接很完美,几感觉不到瑕疵。但是我隐约间感到的是,这是一个人间女子编造的故事。它已经缺少了令我战栗的小说结构——更多的时候,我读到了简爱离开山庄,就没再读下去。如果我是夏洛特,或许我就会在那里结束。因为之后的一切,在我看来,比之于前,是很拙劣的。
比较于《呼啸》的急风暴雨,《简爱》的安静,其实倒象是装出来的。夏洛特和爱米利一样,其实是内心很TOUGH的人。她们的心必须在疾风中飞扬,因为过于容易受伤。爱米利一飞冲天,写下了真正浩荡的文字。而《简爱》,则在某种内在情绪的矛盾下,写出了一个自己在不断斗争的故事。这一方面,有些象雨果同样自我斗争的《九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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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红与黑》是十九世纪中期法国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的代表作之一,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发表于1830年。故事的背景为大革命失败后,波旁王朝复辟时期,曾经被大革命打乱的阶层要开始再次排列,波拿巴前统治阶级回来,并且为了维护这个重生的次序而努力。于是宗教再次成为社会中不可缺少的思想工具,教士们恢复了地位。下面小编给大家推荐一篇关于这部小说的5000字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
小说《红与黑》刻画了一个下层平民于连奋斗的典型,具有极其深刻的社会内涵和思想意义。《红与黑》被誉为“欧洲文学皇冠最璀璨的艺术宝石”,“十九世纪欧洲文学史中第一部批判现实主义作品”,被毛泽东誉为“法国的《红楼梦》”,充满政治色彩和人性光芒,作品涵盖了社会各个阶层对生存和社会的抗争,是法国社会19世纪的一面镜子。
小说虽然写的是于连的两次爱情经历,以这两次爱情的发展为主要线索发展开来。但是却是一本“政治小说”,因为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他的“政治”瓜葛上,而且于连的动机就是要一步一步上爬到贵族阶层。
小说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出生在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这座小城坐落在山坡上,美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于连是一个有着拿破仑式的梦想的,疯狂崇拜拿破仑的青年野心家,他渴望像拿破仑一样身佩长剑,主宰世界。他也渴望当一名神甫,因为当时的神甫的薪水非常高,三倍于当时拿破仑手下着名大将的收入。他是一个木匠的儿子,但是他不愿意做力气活。出生于农民家庭的他总是被人欺负,但是他年轻英俊,非常有才华,积极向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充满自尊心与野心,他从小就希望能够通过个人的努力和奋斗跻身上流社会。正是怀揣着这样的梦想,他能够一步步向上爬,而历史也给了他这样的机遇。凭借他自己惊人的记忆力,他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部背诵记忆下来。这件事曾轰动全城,因而他得以在德?雷纳尔市长家里做拉丁文家庭教师。
德?雷纳尔市长的房子很漂亮,而德?雷纳尔夫人不仅漂亮而且是这个小城最有钱的人。但是德?雷纳尔夫人从小在修道院长大,对他庸俗粗鲁的丈夫没有什么爱情,甚至有些厌恶德?雷纳尔。因而她一心一意的教养着她的孩子,而生活也只是平平淡淡的过去。直到于连的到来才唤醒她心中的爱情,虽然最初她认为于连是一个乡巴佬,没过几天就会被辞职,但是从她见到于连的第一天起,她对他充满了好感,认为只有在于连身才有慷慨、高尚和仁爱。她心中的爱情已有几分被唤醒,而德?雷纳尔夫人的女仆也爱上了白皙又温柔动人的于连,后来于连拒绝了女仆的爱恋,可想而知以于连的高傲的虚荣心是不会与一个仆人相爱的。爱丽丝因为这个原因离开了德?雷纳尔夫人的家。在一天晚上乘凉时,于连紧紧抓住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而德?雷纳尔夫人被道德和责任折磨的一夜未眠,她想对于连冷淡,却又无法制止自己对于连的思念之情。她从未有过这样的感情。而于连的心里也在想着:“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身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于是于连在半夜潜入德?雷纳尔夫人的房间,德?雷纳尔夫人与于连的爱情逐渐发展。
不久国王来到维立叶尔,在德?雷纳尔夫人的帮助下,于连又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他在这个小城是出尽了风头。之后,德?雷纳尔夫人的孩子生病而昏迷不醒,她认为这是上帝对自己不道德行为的一种惩罚,他深深地责备自己。后来,小城里到处流传着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的绯闻,这对于他们是个很不好的消息。关心于连的神父请求 德?雷纳尔夫人让于连到省城贝尚松神学院进修。
离开维里埃尔,来到省城神学院,这里的学生绝大多数都是平庸的青年。而于连也渐渐认识到了一些东西,学习成绩也名列前茅。他受到院长皮拉尔的青睐,院长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后来皮拉尔院长受到排挤辞职不干了,他介绍于连到巴黎的拉莫尔侯爵家任私人秘书,而且还特别对于连说“你要十分注意,一个像我们这种行业的人,只有靠这些大人先生们才有前途……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如果你得不到人家的尊敬,你的不幸是注定的了”。于连离开神学院,万分高兴,马上回到维立叶城,翻越重重围墙,再一次见到了德?雷纳尔夫人。于连在她的房间呆了一整天,直到被发现才匆忙逃去。
拉莫尔侯爵是个极端保皇党人,法国大革命时,他逃亡国外,王朝复辟后,他在朝中取得了显赫的地位。于连每天的工作就是为他抄写稿件和公文,由于他的聪明能干,侯爵对于连十分满意,很快被侯爵视为心腹,获准和侯爵家庭成员共同进餐。 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融入了巴黎上流社会的交际圈。
玛蒂尔德是侯爵的女儿,她向往浪漫主义爱情。为了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她爱上了与之地位悬殊且骄傲冷漠的于连,要求于连在明月下登梯爬进她的卧室。于连带着疑问照做了。当晚,侯爵女儿就委身于他了。此后,玛蒂尔德小姐对他若即若离,有时候甚至毫不掩饰的羞辱于连,并公开宣布不再爱他。于连听从朋友建议,假装去追求元帅夫人,用五十三封情书去感动元帅夫人,结果元帅夫人被感动了,还给于连回信,此时的玛蒂尔德再也忍耐不住了,她请求于连爱她,于连的虚荣心也获得了极大的满足,“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不久,玛蒂尔德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写信告诉父亲,要他原谅于连,并成全他们的婚事。盛怒的侯爵在爱女坚持下,一再让步。先是给了他们一份田产,准备让他们结婚后搬到田庄去祝随后,又给于连寄去一张骠骑兵中尉的委任状,授予贵族称号。 数天后,侯爵收到披露于连与雷纳尔夫人关系的信,当即拒绝女儿的婚事。这时恼羞成怒的于连立即跳上去维拉叶尔的马车,买了一支手-枪,随即赶到教堂,向正在祷告的瑞那夫人连-发两枪,夫人当场中枪倒地,于连因开枪杀人被捕了。
入狱后,于连头脑冷静下来,入狱后的于连,是大彻大悟的,他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德?雷纳尔夫人受了枪伤并没有死。稍愈后,她买通狱吏,免得于连受虐-待。于连知道后痛哭流涕。玛蒂尔德也从巴黎赶来探监,为营救于连四处奔走,于连对此并不感动,只觉得愤怒。公审的时候,于连当众宣称他不祈求任何人的恩赐,他说:“我决不是被我的同阶级的人审判,我在陪审官的席上,没有看见一个富有的农民,而只是些令人气愤的资产阶级的人。”结果法庭宣布于连犯了蓄谋杀人罪,判处死刑。后来于连才知道,德?雷纳尔夫人给侯爵的那封信,是由听她忏悔的教士起草并强迫她写的。于连和雷纳尔夫人彼此饶恕了,他拒绝上诉,也拒绝做临终祷告,以示对封建贵族阶级专制的抗-议。 在一个晴和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那时的于连变得非常平静,同时并没有失去他的英雄气概,最后从容赴死,面对死亡的时候他终于剔除了野心,表现出真正的勇气与魄力。玛蒂尔德捧着他的头颅去安葬;而雷纳尔夫人曾答应不自杀,但最终在于连死后三天平静离世。
读完小说,我看到了一个农村出生的雄心勃勃的青年,为了自己的理想而一步步爬上贵族阶层最后死亡的过程。在很长的时间内,爱情被于连当作了一个工具,或一条捷径,爱情对于他而言更多的是一种满足感,而这种满足又来源于他内心早已根深蒂固的由阶级落差而生的报复心理。他内心充满了对那个上层社会的憎恨和向往,这种矛盾也就决定了他最终悲惨的命运。于连的一生都是在战斗的,出生的低微,家庭的冷酷,社会等级制度的根深蒂固,于是于连只能够奋斗去获取他所要的一切。他让自己变得虚伪。作者曾说过他与德?雷纳尔夫人的爱情是“心灵上的爱情”,而对于马帝尔德的爱情是“头脑的爱情”,这两种爱情都被他当成往上层阶级进军的工具,但最后,我们还是明白了,他也明白了,他是爱着德?雷纳尔夫人的。最让我叹服的是故事的最后,事实上仍然深爱于连的德雷纳尔夫人,想写信给拉莫尔侯爵澄清事实,于连拒绝了。那时,他的一切还有可能挽回。玛蒂尔德为他也做了一切,挥霍了金钱去请律师,于连却在法庭上说了批判资产阶级的话。在有可能推翻死刑的机会面前,他放弃上诉。那时,他也许正真明白了很多东西,我想最后的时刻,于连真正是为自己去活了,恢复了真正的自我。在狱中,他真正感受到了幸福,感受到来自那最单纯,最原始的爱情的幸福。可以说,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上幸福之路,这也许也是最好的结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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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柴静的《看见》,心里有一种说不清的滋味。我原以为这只是一本记录一个记者在十年以来的采访,或是一本记录十年里的荣誉自传,但出乎我的意料,她在这本书里写下的,是自己的错误和失败、内省和反思,这是一本记录她成长的书。读它时,让我犹如身在其中,感受当事人的情感,体会事件的本质,感悟人生的真谛,内心有太多无法言表的情感就那样不断的肆意翻滚着、流淌着。
此书,她用坦诚的语言陈述着自己的十年成长路,不断剖析自己,不断正视自己的不足,让我们感受到了有血有肉的作者。她深入一线,“出生入死”给我们带来的事件真相,她的经历,她的采访,常常会触动我心弦,让我随之潸然泪下。 就像歌词里唱的“没有谁能随随便便成功,不经历风雨怎么风彩虹”,就像她的导师所说:“痛苦是财富,这话是扯淡,姑娘,痛苦就是痛苦,对痛苦的思考才是财富!”其实一路走来,回首我们每个人走过的轨迹,哪个不是曲曲折折,而哪个人的经历不是一首百转千回的歌呢。所以想想自己,无论是生活还是工作,都不能再在患得患失之间蹉跎岁月了,就像白岩松对柴静所说的:“往事是最痛苦的,只不过回忆起来非常美好”;就像她在报道监狱女囚时所表达观点一样:“人是一样的,对幸福的愿望一样,对自身完整的需要一样,只是她生在这儿,这么活着,我来到那儿,那么活着,都是偶然。万物流变,千百万年,谁都是一小粒,嵌在的秩序当中,采访是什么?采访是生命间的往来,认识自己越深,认识他人越深,反之亦然。”其实这些放到我们自己的生活中不也是亦然吗!感谢自己经历的一切,认识自我的渺小和伟大,也理解他人想法和行为,很多人你可以不认同他的价值观行为处事,但前提是,你一定要先去了解他,把他当成一个和你一样对等的人来看待,去理解他的逻辑。不能理解的部分,应留有疑问,而不是劈头盖脸的质问。因为人对幸福的愿望是一样的。
《看见》这本书还教会我用客观的、全方位的角度去看问题。无论对我们来说是好还是坏事情,它都有不同的面,都有不同的问题存在,首先我们要像柴静报道“非典”一样,为了“真相”深入其中,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真正了解问题本身;其次就像“药家鑫”报道一样,一件交通事故本身反映的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人性,但深层折射出的是现在家庭教育问题。所以,一个事件产生,它深层折射的问题,它的源头在哪里,我们还是要多问问、多思考。跳出问题看问题,不冲动、不盲目、不求急,有时“慢”也是一种效率。
相信《看见》给我们的启示不止是生活和工作态度,不止是与人沟通,不止是看问题的方法,我想更多是给我们的人生带来了一种“打破重组”的快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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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写字不流畅,思想有点儿空,便主动与一位作家闲聊,想从他那儿找点灵感。而这位作家诚挚地向我推荐柴静新出版的《看见》这本书!作家对我说:“看看吧,绝对是一本‘正能量’的书籍。”柴静现在是名人,虽说我从来对名人的书并不太敏感,但因作家朋友那句“正能量的书籍”的话,我毅然将这本《看见》买家来。
当把这本带着油墨香的《看见》捧在手心儿里时,首先,书的封面让我一看便亲切得不能自己,作者那恬静的笑容被一群纯朴的笑脸包围着,一下子拉近了与读者的距离。作者开篇直言不讳地表明来自思想深处的观点:“我试着尽可能诚实地写下这不断犯错、不断推翻、不断疑问、不断重建的事实和因果,一个国家由人构成,一个人也由无数他人构成,你想如何报道一个国家,就要如何报道自已。”而从整本书的内容来看,作者的确是在用一个成熟记者的思想和平实的语言,深刻地揭示出人生的真谛。
“我天生没有什么机灵劲儿。”这是作者刚到央视工作时,面对男同事们的戏谑而对自己的评价,然后只好“呆呆地去倒了几杯水”。类似的镜头对每个人来说都感到很真实,因为很多人都经历过。但随着在工作岗位上的历练,和生活中遇到得一些人一些事儿,还有面对各种突发事件时对人性的思考,思想也就渐渐成熟起来,并且能冷静地面对世间的一切“苦难”。就象作者在书里说得:“象叶子从痛苦的蜷缩中要用力舒展一样,人也要从不假思索的蒙昧里挣脱,这才是活着。”这句话似乎给萎靡的人注射了鸡血,让人的精神为之一振!会自然而然地对人生进行观察、思考、反思和评判。
有人说《看见》这本书的内容除了给人以人生得思考外,作者更多记录得是自己的成长。这话我觉着挺在理儿。什么是真实?最真实的文字莫过于作者对自己真切的成长记录,而让那些处在人生懵懂的人们从这成长的文字中体会和感受到真实的爱与痛,只有在这种爱与痛中激发出来的能量,才叫人生的“正能量”。其中作者写了一个去新疆地震采访的镜头:“路已经破坏得很厉害,一颠簸,我和巨大的德国搜救犬一起滚倒在厢板上。它一声不吭,从我的身子底下挪开,把大尾巴抽出来,厢板上一拍,琥珀色的眼睛看着我,等我爬起来了,竖耳拧头目视远方。”没有真实的经历,你怎么能编造得出如此惊心动魄的画面!
而真正让人惊心动魄得是关于作者记录“探寻事实真相”的“非典”和“汶川地震”。“负责人看看录音杆:‘这个毛茸茸的东西不能进’。”这是因为录音杆不能消毒。面对这样的危险,作者坚定地说:“那让我进去,我可以消毒。”看到这里时,做为一个读者,我的心已经热血沸腾!虽然没有作者那种经历与豪气,但她无私无谓的精神深深地感染了我!在作者对汶川地震的细节描述中,让人产生更多对生命的珍重和亲情的思索。要说谁不怕死亡,那真是睁眼说瞎话,但当每个人在面对死亡来临时,亦或者说看到那些在灾难中,还没来得及展示人生的美好就死亡后,那种痛心疾首的体会似乎无处渲泄!而作者在书里对人类中“人性”的解读,特别是对生活在底层人的关注和敢于为老百姓说话的胆量,刹那间就将读者的心疏导开来。
读完这本书,突然对写作有了新的认识与感悟:有时候一个人的观点不重要,重要的是写作千万不能瞎编,要尽可能地让“我笔写我心”来还原事实真相。作者用记者敏锐的眼睛观察,从当事人的角度思考,就这样在平淡中用内敛而朴实的笔触描述出思想中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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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作家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1925年所写的一部以20世纪20年代的纽约市及长岛为背景的中篇小说,小说的背景被设定在现代化的美国社会中上阶层的白人圈内,通过卡拉韦的叙述展开。下面小编给大家推荐一篇关于这部小说的5000字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
小说的背景被设定在现代化的美国社会中上阶层的白人圈内,通过卡拉韦的叙述展开。卡拉韦出生于美国中西部,后来到美国纽约学习经营股票生意,并想以此发财。他住在长岛,与故事的主人公盖茨比为邻,并与之交上了朋友。盖茨比原名盖茨,和卡拉韦一样也来自中西部,他出身贫苦,但雄心勃勃,后因贩卖私酒而暴富。他经常在家举办大型豪华聚会,大宴宾客,以显示其阔绰,目的是为了吸引五年前的恋人黛西并赢回她的芳心。五年前在盖茨比服兵役时黛西曾是他的恋人,在盖茨比去海外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利欲熏心嫁给了出身于富豪家庭的纨绔子弟汤姆·布坎南。然而物欲和肉欲的满足并没能填补黛西精神上的空虚与贫乏。在卡拉韦的帮助下,与盖茨比重逢后好像又旧情复燃。但黛西已不是原来的黛西,她不再是盖茨比想象中的纯情女孩,而是一个愚蠢、自私、庸俗、美丽的躯壳。盖茨比的美丽旧梦终于被打碎了,但他还在做最后的挣扎,仍对黛西抱有一丝幻想,以至遭遇了更加凄惨可悲的结局。后来黛西在一次酒后驾驶盖茨比的车时轧死了汤姆的情妇,却与汤姆一道密谋并残忍地嫁祸于盖茨比,导致死者的丈夫突然闯入盖茨比家中并开枪打死了盖茨比,然后自杀身亡,使盖茨比最终彻底成为自私而残忍的黛西的牺牲品。
喜欢《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理由有很多:喜欢开头那句父亲的忠告:你在评论他人的时候,要记住并非所有的人都有你这样优越的条件。喜欢看着盖茨比站在海边遥望黛西家码头上的绿灯,喜欢看着他“以奇怪的方式伸出手臂”,喜欢那种惊奇和热切;喜欢盖茨比豪宅上彻夜不明的灯光,和从花园里随风飘至的音乐和笑声,那样声色犬马,醉生梦死。以及盖茨比躲在这一切繁华背后的孤独和被压抑的欲望。喜欢死后的那段人情冷暖,喜欢看着那辆来自另一个世界尽头的汽车来到豪宅门口,却没有发现美好的宴会早已散场。也喜欢书中的语言、隐喻、讲故事的方式,和精致却缜密的结构。只有在反复阅读之后,你才会发现原来书中的每个人不仅丰满、独立,而且在无形之中又被归拢在情节的网罗里,成为情节的一部分。
当我翻完《了不起的盖茨比》的最后一页,我莫名其妙的回忆起一年前的一个秋夜阅读果戈理《涅瓦大街》的情景,当我在涅瓦大街迷人的街灯和喧闹的人群中目睹一个纯真又孱弱的年轻人的激情被现实的荒谬彻底击碎的时候,我感到一种难以名状的情绪令我无处遁形,庇斯卡辽夫以其全部的生命追求一瞥而来爱情,但是迷人的姑娘却变成了不可理喻的妓女,于是他对美的追求反而嘲讽般的把他推向了生命的尽头。然后,我在那个有点慌张的夜晚里得出了一个结论:要放弃救人,因为不会有太多的人希望在蓝色的天空下不断的延展梦想,包括爱情在内,无奈的具有理想性质的向往与改变他人的试图总会变得苍白和荒谬。
然而这种结论在《了不起的盖茨比》面前重新变成了不可名状的乏力与单调。在爱情面前,盖茨比永远是在等待,从他发现在码头尽头黛茜的倩影还有她身后的那盏绿色的灯开始,他就陷入了坚毅但痛苦的守望,虽然这种守望在许多时候对于看似很聪明的人来说,简直是愚不可及。当我们面对一个满眼只有金钱但却当着你的面柔情的说爱你的女孩该如何应对呢?更恐怖是,她并没有逢场作戏,她真诚的眼神让你无法回避你那什么也没有的钱包时候,也许我们抱以回应的只能是尴尬的猜测与沉默了。但盖茨比却坚定的意识到,她是爱他的,只是他没有钱。于是,盖茨比的悲剧也就此开始上演。菲茨杰拉德也伟大的令我们有无数话需要表达却也只好闭紧嘴巴,看着盖茨比无可挽回的渐渐的倒在了后来他自己建造爱情幻想花园的后院中。
准确的说,我们应该讨厌的并不是那个物质主义女孩黛茜,与她对世态的冷漠与玩世不恭一起,她选择了生活的安逸与平淡,尽管她不一定是达到了她选择的初衷。有人说菲茨杰拉德向我们昭示了美国“爵士时代”充满泡沫般的浮华现实中的幻像,然而我却似乎只看到了盖茨比在他那盛大的派对中,在那绚烂灯火照耀下的觥筹交错中,在那无数富豪和耀眼明星互不相识的假惺惺的畅谈中,紧张的向着大海方向涌动与生命逆流反叛的冲动,一股永远等待的冲动,因为黛茜就在无视他已经飞黄腾达的岁月的不远的地方,与人谈论着在丈夫有了情人之后的关于把世界看穿的真理。每天,盖茨比都会在大海的边缘向着这种等待发抖,不管夜色有多么温柔,不管黛茜的身影离他多么的迫近,他能做的只是伴着他身后那闪耀的城堡式的豪宅,沉重的呼吸以及永恒的孤独。
最终,只有盖茨比唯一的朋友尼克理解了他的等待。也许,应该说菲茨杰拉德理解了人群中的等待。虽然菲茨杰拉德随后也把这种等待抛诸脑后,坠入不可遏制的失败中,他终究没有办法化解掉等待那难言的孤苦与焦虑。但当盖茨比荒.唐的被手枪打死的一刻,他笔下的尼克伤感坐在了盖茨比无数次去过的海滩上缅怀着那个久远的,未知的世界。他理解了盖茨比第一次认出了黛茜的码头后那奇妙的惊讶,也明白了盖茨比之后在蓝色草坪上等待黛茜靠岸的所有举动,更重要的是,在他无限的怅惘中,盖茨比的梦也已经飘散,在依稀的人声鼎沸的幻觉中,只有盖茨比消逝于这个混沌的世界,留下的是逆水行舟后的倒退,还有他镇定而紧张的等待爱情与梦幻的孩子一样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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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这部小说描写了托马斯与特丽莎、萨丽娜之间的感情生活。但它不是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的三角性爱故事,它是一部哲理小说,小说从“永恒轮回”的讨论开始,把读者带入了对一系列问题的思考中,比如轻与重、灵与肉。下面小编给大家推荐关于这篇小说的5000字读后感,欢迎大家进行阅读。更多优秀的文章尽在读文网。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捷克著名作家米兰•昆德拉的代表作。 第一次读它的时候,居然深感不安和迷惑――那是一部意象繁复的作品,字里行间闪烁着许多“不解之辞”――我的理解力居然很难渡过它艰深晦涩的语意之河。这是一部难于读懂的书!
怀着自我挑战的心理,今年暑假又认认真真地把它重读了一遍。重读此书,却给了我完全不同的感受――好像我从来就未曾读过一样!那是一座感性与理性纵横交织起来的神秘幽深的城堡,看似简单的爱情故事,蕴含着丰富的哲理思辨,闪烁着耀眼的思想的光芒。作者用讥讽幽默而冷静的笔调,剖开人类生命的外衣, 探索灵魂的秘密,揭开人性深处隐秘的真相,展示了社会动荡和命运沉浮的人生图景,揭露了人类“媚俗”的天性。读罢掩卷,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幅现代主义的三维立体图画:破败的城市、游行的人群、缠绵的肉体、忧伤的眼神……这一切杂乱地交织重叠成灰色的梦境,而这一切梦境的背后,则隐约可见无比温馨静谧的遥远的山村图景,那里斜阳暖暖,牧歌悠然。
这的确是一部值得反复读的作品。它就像一株枝繁叶茂的大树,以我浅陋的理解和愚拙的笔触,如果勉强能触摸到它的三两片辉煌的树叶,也算很侥幸的了!
一、轻重之间
“如果我们生命的每一秒钟得以无限重复,我们就会像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一样被钉死在永恒上。这一想法是残酷的。在永恒轮回的世界里,一举一动都承受着不能承受的责任重负,这就是尼采说永恒轮回的想法是最沉重的负担的缘故吧。
作家在小说开头第一章 ,便以一个哲学家高深莫测的姿态,抛出了尼采的“永恒轮回”说,并以大段的哲理思辨使我不得不陷入关于重和轻的凝重思索。
“重便真的残酷,而轻便是真的美丽?”
“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到地上。但在历代的爱情诗中,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
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就变得自由而没有任何意义。
那么,到底该选择什么?重还是轻?”
是的,究竟该选择什么?重还是轻?直到小说结尾,这个问题依然悬而未决……或许这是个连作家本身也尚未找到答案的人生谜题吧?我只能试图从作品的主人公身上,寻找作者思想的蛛丝马迹。
二、 人物肖像
托马斯――原为布拉格著名的外科医生,生性自由,以交往众多情人为嗜好,同时深爱着特蕾沙。 苏联占领捷克后,携特蕾沙流亡瑞士。后又为了爱情重返布拉格。曾因政治迫害沦为玻璃清洗工,又在环境重压下隐居山村,当了一名卡车司机。他一生漂泊,不断地在生命的重与轻的漩涡中挣扎。最后与特雷莎双双死于车祸。
特蕾莎――一个柔弱,忠诚,纯真,善良的女子,一个不断审视自己灵魂的爱情信徒。原为布拉格附近某小镇乡村酒店的女招待,后为布拉格某新闻图片社的摄影记者,托马斯的妻子。深爱托马斯,不堪承受由于托马斯的不忠带来的嫉妒和痛苦,生活在噩梦和眩晕之中。也是一生漂泊,由小镇来到托马斯的城市布拉格,之后流亡瑞士,在感情的痛苦折磨中离家出走回到祖国,然后和托马斯一道隐居山村,做了一名牧羊女,最后和托马斯一起死于车祸。
萨比娜――布拉格年轻的女艺术家,托马斯的最重要的情人。弗兰次的崇拜对象。思想自由独立,生性叛逆,反对媚俗。她不断地背叛原来的位置:背叛家庭,背叛父母,背叛祖国,背叛爱情,抛弃了深爱她的弗兰次;她不断地叛己所叛,最后到了无可背叛的地步。她的生命无限轻盈,了无分量,没有何牵挂和责任,像漂浮在半空中半真的存在。她不停地流浪,从布拉格流亡到日内瓦,然后到苏黎世,最后到美国和一对喜欢她的画的老年夫妇生活在一起,而不久那对老年夫妇也将离开她到自己的女儿那里去。在无尽的背叛和漂泊中,她感受到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残酷重压,在无限凄凉孤独和忧伤中,渴望着一扇遥远的童话中亮着温馨灯光的窗户。她是四个主人公中唯一存活下来的人,也是最悲惨的命运的牺牲者。
弗兰茨――日内瓦某大学的教授,梦想主义者,英俊健美,思想单纯,热衷于一切运动,崇拜并深爱着萨比娜。曾为了追求萨比娜而离开不爱的妻子,在萨比娜不辞而别之后,他又把年轻的女大学生当做萨比娜的影子,最后为了缥缈的爱情幻想投身到支援柬埔寨的国际医疗队伍的“伟大进军”中。他加入到“伟大进军”的理由也非常富有反讽意味――因为柬埔寨和萨比娜的祖国都是同样遭受被侵占的厄运的国家,他想:如果萨比娜知道他加入到支援柬埔寨的伟大进军,一定会感受到他对她的祖国遥远的支持和同情,她也就会因此而高兴的!当他终于从寄托在“伟大进军”上的爱情梦想中幡然醒悟的时候,却不幸被砸死于偶然的抢劫事件。
三、托马斯——重与轻博弈中的真实存在
“托马斯站在寓所的窗前,茫然地望着对面楼房的墙”。-----他在脑海里回忆着和特蕾莎相识的情景,并反复思忖着:究竟该选择什么?是接受特蕾莎来和她一起生活,背负起爱情之沉重责任,还是继续享受以往的自由轻盈?这是故事一开始作者为我们描述的场景。而且这一场景在小说中意味深长地反复出现了多次。
“人永远不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和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世加以修正”。所以,每当他面临生命中重与轻的抉择的时候,他都会这样茫然无措,犹豫不决。事实上,托马斯短暂的一生的确是在重与轻的抉择和倾轧之中渡过的。他是布拉格的著名的外科医生,原本活得自由洒脱,自从爱上特蕾莎之后,身上便背负起一个女人全部的爱的重量和责任,这重量使他不堪重负,不断地下坠,下坠,像一片空中漂浮着的飞絮被雨水打湿,坠入地面,和大地融为一体。他的生命也因此被赋予了意义。在他的观念里,灵魂和肉体是截然分开的,他追逐众多女性的嗜好丝毫不会损害到他对特蕾沙独特而深刻的爱。一方面,他深爱着特蕾莎,认为特蕾莎是“漂在涂了油脂的篮子里的孩子,偶然漂到了他的床榻之岸”,他对柔弱的特蕾莎有着深刻的同情和“无法表达的爱”。另一方面,他又不肯放弃以往自由不羁交往众多女友的生活方式,不断的背着特蕾莎和其他女友约会。 他生活在特蕾莎因嫉妒无助而产生的痛苦的噩梦的缠绕中,穿梭在谎言和爱情之间, 对自己不忠的内疚,对特蕾莎的同情怜悯以及深刻的爱,交织在一起,形成一股强大的漩涡,把托马斯这叶自由飘荡的轻舟,一次次不断带入命运的深谷。
托马斯追随离家出走的特蕾莎从日内瓦回到祖国,应该是他继流亡瑞士之后命运的一次重大转折,也是他在轻与重之间抉择的最为显著的例证。我在想,如果在特蕾莎出走之后,托马斯没有回布拉格找她,而是留在日内瓦继续“风流”他的“韵事”,享受自由甜美的生命之轻盈,那么他的命运一定会是另一番完全不同的图景。我们也就不会看到小说结尾的悲惨结局了。事实上,当他又一次徘徊在轻与重的十字路口,站在寓所的窗口茫然地望着对面楼房的墙,他内心深处却反复重复着一句贝多芬的乐句:非如此不可!为何“非如此不可”?这可能就是他灵魂深处的声音。在特蕾莎离开他的最初几天,他一个人流浪街头享受自由空间的短暂的甜美,但他无法再去接触任何一个女性,他的脑海里总是浮现出特蕾沙无限悲哀的眼神和痛苦的表情。他在心里感受并放大着特蕾沙的痛苦,他无法摆脱特蕾莎的柔弱对他精神和情感的强大控制,他无法承受离开特蕾莎之后的“生命之轻”。于是,他放弃了轻盈的生活,重新回到祖国,回到了特蕾莎身边――他选择了“重”。
特立独行的托马斯在无限自由轻盈的生命状态下,被一次又一次地拖入命运“重”的泥潭,而这“重”的泥潭,除了他的爱情之责任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根源,那就是强大的无法抗拒无处可逃的 社会动乱和“政治黑暗”。作者似乎在告诉我们,平凡的个人在社会政治的强大漩涡中无异于一只弱小的蚂蚁,个人的生活在无序癫狂的国家机器的碾压之下会被轻而易举地碾成粉碎。他厄运的开始源自一封影射当局的信件:希腊神话中的俄狄浦斯在完全无知无觉的情况下,犯下了弑父娶母的大罪,当他知道真相后,深感罪孽深重,无颜面见世人,于是自挖双目,流亡他乡,以残酷的自我惩罚来为无知犯下的罪过忏悔。难道无知者犯下的罪过就不该承担责任吗?一些苏联共产党当局以“当时什么也不知道”来搪塞以逃脱罪责,他认为是应该受到谴责的。就是这样一封对他个人生活看似“无关紧要”的信件,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于是,他由一名外科医生变成了街头的“玻璃清洗工”。
然而,使他写下这封信的动机是什么?是对政治的单纯热衷吗?我觉得不是。以托马斯特立独行的个性来看,他是“媚俗世界的恶魔”,他是不会热衷于政治的喧嚣去参与什么激进言论的。使他写下这封信的更为隐秘的原因,来自他那 “危险 的比喻”,这同样关乎他的爱情。
他无数次的深刻地感觉到,特蕾莎是一个被放在篮子里顺水漂来的孩子,有一天偶然地漂到了他的床榻之岸。是他收留了她。这个危险的比喻使他对柔弱的特蕾莎产生了深刻的同情和无法表达的爱。这难道不是命运?而俄狄浦斯这个希腊神话中的赎罪之神,不也正是一个被放在篮子里顺水漂来的孩子吗?这和特蕾莎有着多么致命的相似!所以,有一天当托马斯偶然在书架上翻到《俄狄浦斯》这本书的时候,又联想到了那个致命的比喻。于是,鬼使神差地写下了那篇改变他命运的关于俄狄浦斯的文章。我想, 这就是所谓的“命运 的阴谋”吧?于是,当他以知识分子的率真和孤傲拒绝在脱罪文书上签字的时候,他被政治巨手紧紧攫住的命运便不可逃脱了。于是,他失去了医生的优裕生活,成了玻璃清洗工。
那个时期,布拉格正被笼罩在斯大林的“共产主义运动”的红色恐怖中。大街小巷到处是政治话语的喧嚣,每一个生活的角落,似乎都有秘密警察的耳目,人们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都似乎有被监视偷拍录音作为反动证据的危险。日复一日,人们惶惶然生活在这阴云密布的异常沉重的政治高压下。然而此时,托马斯的生命居然以空前的“轻”的形态展现出来。因为他终于卸掉了多年来一直郑重地信奉并身体力行的医生的“拯救人类生命”的神圣使命,一身轻松,一如继往甚至更为“狂热”地投入到探索不同女性的“事业”中, “用生命的解剖刀剖开不同女性身上的那神秘的百万分之一的不同”, 乐此不疲。
这真是一支“重”与“轻”合奏的别具意味的的人生回旋曲!
当政治的混乱和社会的黑暗代替了人道和文明,当“政治媚俗”堂而皇之地跻身博爱民主的殿堂,渺小的个体,只能挣扎在不能承受的“重”与“轻”交织的漩涡中。我们很难用道德家的眼光来评判他,――-托马斯,在他身上,实在是存在太多的“卑劣”――放浪,好色, 不忠,欺骗,他有着一切被道德君子所不耻的“无耻之徒”的特性,然而在他身上,同时又存在着正义,善良,仁慈,悲悯,率真,清高,自由等许多可以称之为“美好”的东西。他是一个在生命之“重”和“轻” 的博弈中苦苦挣扎的真实存在。作者对他未加任何道德的评判,――在道德沉沦的世界,“一切都被预先谅解了,一切也都被卑鄙地许可了”。
五、 生命是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
“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种抉择是正确的。因为不存在任何比较。如果生命的初次排练就已经是生命本身,那么生命到底会有什么价值?正因为这样生命才总是一张草图。但“草图”这个词还不确切,因为一张草图是某件事物的雏形,比如一幅画的草稿,而我们的生命却不是任何东西的草稿,它是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
小说主人公的悲剧,不仅是他们所属的那个时代的悲剧, 同时也是我们许多现代人的悲剧。或许,作者正是在托马斯他们的身上,寄托了自己对人生无限未知可能性的探索吧。当看到小说结尾,我已经不能轻松地微笑,一缕深切的悲凉从遥远的天际袭来。
正如作家所感慨的那样,生命的初次排练便已经是生命本身,生命永远是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 生命之画图是如此的潦草,还未来得及修正,也根本没有机会修正,就画完了匆匆的那一笔。也许一切的结果,无论暗淡还是辉煌,都不值得追悔或者赞叹,一切的抉择也没有什么正确和错误的区别,那只是一道生命的轨迹,因为对于我们所选择的道路,我们根本没有机会比较其优劣!而使我们必须这样走的理由,便是无数偶然表象下的必然,是你命中注定的“非如此不可”。“这非如此不可”是加载在我们身上的一道命运的符咒,那或许就是你最想要而不能得到的部分,是你内心真正的渴望。我们总是会在一个地方反复犯着相同的错误,反复重演着同样的悲剧, 我们正是从这反复重演的悲剧中,看到了自己生命的潦草画图,看到了自己的本性。它无关道德,只来自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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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狼图腾》是一部以狼为叙述主体的小说,讲述了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一位知青在内蒙古草原插队时与草原狼、游牧民族相依相存的故事。下面小编给大家推荐一篇关于这部小说的5000字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
今天读了姜戎的,与其说读,不如说补.因为几个月前就在家乐福的书架前读过一半.从翻开第一页起就被这本书给深深的吸引了,那些文字把我带进了广袤额仑草原.让我和那里的人,那里的狼,那里的一切亲密接触.于是平生第一次为了一本书而足足站了半天,不觉得累,也不觉得饥渴,全神贯注,象是着了魔.最终还是一个电话把我从书里拉了回来.今天补读这本书,却是越读越不忍心看下去.不是别的原因,而是因为狼的命运.
起初以为狼只是喜欢群居的野兽,凭借着数量的优势扑捉一些小动物,苟且存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种生物而已.在我心目中狼的地位是很尴尬的.凶猛不及狮虎,速度不及猎豹.同为食肉类哺乳类动物,它也只能去欺负狐狸.它的存在也只是为了衬托虎豹们的勇猛.就象一部电影,它永远只能做配角.然而,读,随着故事情节的深入,我越来越明白我以前的想法是多么的无知.甚至有点愚昧.
狼是智慧的.
这一点在草原狼捕杀猎物的时候体现的淋漓尽致,它们的每一次进攻都堪称经典.它们不打无准备之仗,踩点、埋伏、攻击、打围、堵截,组织严密,很有章法.好像在实践孙子兵法,‘多算胜,少算不胜’.在狼与人的争斗中,这种智慧也随处可见.为了不使狼群暴露,独处而被人发现的狼,往往逃向与狼群相反的方向.牺牲自己,保全群体.这绝非聪明,而是智慧.
狼是团结的.
它们很少各自为战,所有的行动都是在狼王的统一调度下进行.只要狼王一声令下,群狼便会排山倒海,勇不可挡.即使是它们被牧民和猎狗围困,四面楚歌,它们依然镇定自若,阵形不乱.
狼是勇敢的.
狼从来都不畏惧死亡.它们为了冲垮马群,不惜牺牲老弱的狼去撕撤外围壮马的肚皮,与马同归于尽.与群狗的争斗中狼也是前赴后继,即便是战斗到最后一条也毫不畏惧.在那片草原上它们是实实在在的王者,谁与争风?
在草原上,人类成了名副其实的学生,人从狼那里学来了智慧,团结和勇敢.于是有了成吉思汗.于是有了横扫欧洲的蒙古骑兵.朝鲜战争结束后,艾森豪威尔告戒美国军人永远不要做两件事,一是永远不要进攻莫斯科,二是永远不要和中国军队在陆地作战.然而,他可能忘记了这组矛盾其实在一千年前就有了答案.当年火烧莫斯科的正是这帮狼图腾的血性中国人.
说起草原,大家脑海里的第一幕可能就是"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壮丽景象.湛蓝的天空下可以豪情万丈的踪马驰骋,可以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可以肆无忌惮的呼吸那里的新鲜空气.但又有几人知道,狼为这幅美景所立下的功劳.
因为狼的存在使得草原鼠,黄羊的数量得以控制,有效的保护了草原.因为草原鼠和黄羊数量过多会破坏草原,进而使土地沙化.狼也控制着旱獭的数量,旱獭厚厚的皮毛是蚊虫寄生过冬的场所.所以狼也间接的控制着蚊虫的数量.
可见.狼是处在草原生物链上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如果没有狼,草原也就不复存在.生活在草原的牧民是非常了解这一点的.所以他们恨狼,同时也爱狼,杀狼同时也崇拜狼.人和狼就在这种微妙的关系中生活了数千年.狼也成为了那里文明的起点,那里人们的歌声,舞蹈,以及人性的豪放,无不和狼有着密切的关系.毫无夸张的说,那里的生机勃勃,那里悠久的历史都是拜狼所赐!
然而,这一切被一些自以为是,自命不凡的人破坏了.他们开着大马力的吉普车,抗着射程极远的步枪肆意捕杀那里的草原狼,并乐此不疲.当我看到一匹大狼被一辆吉普车狂追了20公里,费尽了最后一点力气,带着不屈的眼神轰然倒地的那一刻.我再也读不下去了.这时的狼是英雄,而人,成了最卑劣的动物.
罢了,罢了,不读也罢,就让草原的腾格里来惩罚那些在草原展开屠杀的人好了,就让黄沙掩盖那些所谓的文明好了.种什么样的因就得什么样的果.人类.哎~~~~~ 在长期的自然界的生存斗争中,人和狼都积累了自己的生存手段,暂不讨论其中狼的睿智、勇敢,单是蒙古草原人畏狼、敬狼,将狼视为草原的生命图腾而言,我们便对狼之精神可见一斑.而最伟大精深的是最后作者纵观了中国的发展史,探讨了各个朝代、民族存在和民族性格,讨论了农耕、游牧、狩猎等不同时期的民族性格,是民族性格决定了社会的发展方向.并且作者旁征博引,纵古观今,还将世界发展与我们联系起来,最后使我们看到社会发展的源泉、中国发展的源泉乃是千千万万中国人们之精神.我们呼唤狼的精神,唾弃羊之懦弱、摒弃千百年来儒家思想之糟粕,中国才会真正的站立起来!
从这么多的故事,也使我这个从小认为大灰狼的故事中走了出来,给狼一个公平和平等的机会,接受人的评判.如今狼已成为一种精神,从小故事中总结而来狼的处世哲学,以便自己能够牢记.
O 自由可贵:狼不会为了嗟来之食而不顾尊严的向主人摇头晃尾.当你看到作者为研究狼观察狼而驯养的小狼因搬家拒绝被托运最后致死,便会真正理解自由只故,生命揭可抛的理念了.“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
O 团队精神,众狼一心:面对比自己强大的东西,必群而攻之,并事先经过周密的计划和协商,有狼王带领.
O 同进同退:狼虽然通常独自活动,但狼却是最团结的动物,你不会发现有哪只狼在同伴受伤时独自逃走.
O 知己知彼:狼尊重每个对手,狼在每次攻击前都会去了解对手,而不会轻视它,所以狼一生的攻击很少失误.
狼针对草原里的旱獭、黄鼠、黄羊等等分别采取了不同的捕捉策略,令人瞠目.
O 顺水行舟:
狼知道如何用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回报.
O 狼亦钟情,授狼以渔:
公狼会在母狼怀孕后,一直保护母狼,直到小狼有独立能力.狼会在小狼有独立能力的时候坚决离开它,因为狼知道,如果当不成狼,就只能当羊了
然而狼并不是与中国传统的真善美能够联系在一起, 并且与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思想相悖,也许在农耕条件下发展的华夏文明,华夏子女永远不可能将狼作为自己的信仰,唯有龙图腾才是中国炎黄子孙的代表.狼的贪婪、凶狠、狡猾,无疑我们永远不能接受.然而我们从作者的痕迹中看到了中华龙与狼的相似之处,而唯我们的欠缺,部分狼精神的欠缺,使我们的社会发展有了局限,我们需要的是一只现代狼.我们与西方的国家的差距、与日本的差距,无法例举了.然而我们同样的渴望大唐盛世、贞观之治,同样渴望只时弯弓射大雕的成吉思汗,一统江河,同样渴望清朝的康乾盛世,希望国家强盛屹立在世界之列,为了这一梦想,我想我们不该拒绝,不能拒绝狼之精神,树立自己内心真正之图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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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来已经很久没有写什么书评、影评、剧评了。但是在柴静新书《看见》销量如此火爆的今天,我也追个新潮、赶个时尚买来一本读了起来,感受一下这姑娘外柔内刚里透出的那令人折服的智慧。
可以很准确的说,我对柴静的了解并不多,原因是在众多繁花丛里有太多的记者、主播、评论人,而让我能真真正正的去关注一个衣着多以暗色为主、出境基本素颜的陌生女子着实有些难度,当然我还是承认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以貌取人者。但是当我开始关注她的时候我知道她已经成为中国记者队伍里面颇具影响力的女性了,当然也可以这么说,是因为她的现在的名气才使我对她有更多的关注。
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说,我更愿意形容柴静为记者。柴静看见读后感,为什么呢?因为从我了解她的时候我就知道她是以记者身份去采访,并非是单纯演播室里的播报机器,就其这一点,我认为在目前中国整个新闻行业里面可以做到无缝对接的人却着实不多。
柴静新书《看见》里面首先提到了一个人,那就是陈牤。一个对柴静人生起到了关键转折的一个人。虽然书中没有更多的去渲染陈牤是一个怎样的人,又如何帮助的柴静,但是字里行间中都能品的出来柴静对陈牤的感谢与怀念。当然因为陈牤的这个伯乐让我们首先认识到了白岩松、崔永元、水均益然后就是柴静。
书中起初写到了柴静那种略带文艺女青年不羁的性格,和对体制内工作的不懈,到这个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女子走入到央视的经历。一步步应正着伯乐的正确,当然无论你是多么有才华的人,你依然需要努力才会获得收获,这里年轻时候的柴静那种原本不服输的气质也凸显了出来。
到底新闻评论应追求的是什么?柴静第一天走到央视新闻评论部时候她看到了:“求实、公正、平等、前卫”当然这几个字在柴静未来的工作中也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
《看见》开篇介绍她第一次在央视做节目的时候,仿佛就已经奠定了她今天应有的节目风格,因为:陈虻在会上公开批评柴静的一段话,我相信对柴静影响之深也之刻骨。陈牤说:“你告诉人们剖腹产是错误的,自然生产如何好,这只是一个知识层面,你深下去没有?谁有权利决定剖腹产?医生和家属。怎么决定?这是一个医疗体制的问题。还有没有比这个更深的层面?如果你认为人们都选择剖腹产是个错误的观点,那么这个观点是如何传播的?人们为什么会相信它?一个新闻事实至少可以深入到知识、行业、社会三个不同的层面,越深,覆盖的人群就越广,你找了几个层面?”当然从我个人对柴静后期节目的观察和分析中寻找到了她刚刚走进央视评论部看到的“求实、公正、平等、前卫”的影子。
在《看见》新书里,我很少感受到柴静说自己多么才华横溢,多么形象出众被选入央视,而字里行间却读到了她是一个不折不扣菜鸟进入的央视。她没有出众的长相、没有过人的文笔、甚至没有主持人科班出身的经验,也许这样会让很多人羡慕,就这么一个人都能成名,那我又有何不行?但是后面你读到了柴静所忍受到的非议、压力、艰辛。甚至想到,如果换做是我,可能我真的会选择放弃。但是柴静没有放弃,同时在书里我也看到了她的成功不是她一个人的成功,而是拥有了很多人的帮助她才会留在央视,才会进步,才会成功,基于这么真实的柴静,这么懂得感恩的柴静,我想才会做出那么多优秀的片子,才会写书这么一本书。
当然就像柴静新书《看见》开头所提到的,“人”常常被有意无意忽略,被无知和偏见遮蔽,被概念化,被模式化,这些思维就埋在无意识之下。无意识是如此之深,以至于常常看不见他人,对自己也熟视无睹。要想“看见”,就要从蒙昧中睁开眼来。这才是最困难的地方,因为蒙昧就是我自身,像石头一样成了心里的坝。这本书中,我没有刻意选择标志性事件,也没有描绘历史的雄心,在大量的新闻报道里,我只选择了留给我强烈生命印象的人,因为工作原因,我恰好与这些人相遇。他们是流淌的,从我心腹深处的石坝上漫溢出来,坚硬的成见和模式被一遍遍冲刷,摇摇欲坠,土崩瓦解。这种摇晃是危险的,但思想的本质就是不安。我试着尽可能诚实地写下这不断犯错、不断推翻、不断疑问、不断重建的事实和因果,一个国家由人构成,一个人也由无数他人构成,你想如何报道一个国家,就要如何报道自己。
柴静看见读后感,我不能说柴静再一次次的挑战某种底线,但是她的传播再一次次的发挥着作用,当央视的《焦点访谈》说的是用事实说话时,我想柴静的《看见》是将事实还原,还原到最初的样子,并寻找背后的影子。她会从大量的质疑、愤怒、谴责、谩骂等等一切态度中寻找一个她认真最真实、最公正、最平等东西,也许这些需要她花费大量的时间、经历、乃至可能遇到的危险等等一切我们无法想象的困难,但对于柴静来说,她只为寻找一个足以说服她的答案,而这个答案往往不会是大家通常能看到的答案。
她始终将“求实、公正、平等、前卫”作为她职业道德的准则去执行着,也因为这几个字成就了今天的柴静和她的《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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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游戏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下面小编给大家推荐一篇关于这部小说的5000字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
在《围城》的重印前记中,钱钟书提到自己有些另一本小说《百合心》,但因为手稿的丢失他就没再写了。他认为《围城》写得不够好,如果《百合心》写成了,那一定会比《围城》要好。在我看来,《围城》里的文字细腻,对人物的心理描写刻画得极为到位,而且我觉得《围城》里最精彩的要数那些妙趣横生的比喻。这些比喻很特别却又富有生活气息,这其中也充满了讽刺。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并不理解为什么小说要叫“围城”,因为开始的一、二章,包括第三章的上半部分都没有提到“围城”。作者是在赵辛楣安排的一场饭局中,很巧妙的由诸慎明谈到自己与罗素的交往,赵辛楣祝贺诸慎明可以娶到一位好太太,但是却被学哲学的方鸿渐一口否定:哲学家从来没有娶到过好太太,罗素也离了好几次婚,这样引出了英国人的一句话:
“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而这句话在法国的比喻就成了城堡,这便是“围城”。纵观整本小说,作者都围绕这方鸿渐的爱情经历来写,但又不类似于《飘》、《傲慢与偏见》的著名的外国爱情小说。《围城》不仅仅是一本爱情小说,它更多的是融入了作者对人生的思考。
读完《围城》花了我不少的时间,因为我读它的时候不像读其他的书那样一目十行。《包法利夫人》虽说是经典之作,也对这个社会有着不满与讽刺,但读起来篇目过长,容易让人失了兴趣。福楼拜的语言再优美,用词再精确,在我看来却不及钱钟书一个生动的比喻,在充满讽刺之余可以令人开怀大笑。《围城》可以说是新时代的《儒林外史》,再加上幽默的语言,令我忍不住要细细品味,咀嚼其中的深意。围城中的每个人物都是社会形象的代表,每一个人物都是特殊的一派,但在当时的背景看来却又属司空见惯。下面就是我提取的书中一部分关键人物的点评:
方鸿渐
作者以两个亲戚的形象为原型: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常自吹自唱。在此基础上再加上自己的经历,构造了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但有趣的事,作者的经历由于方鸿渐的经历大不相同:同是留学,但方鸿渐却是在国外聊以度日,最后弄了个假文凭,回国后还要被人嘲笑;回到上海后,未婚妻已经去世了,要住在岳父家里,在岳父的银行谋事,寄人篱下;爱情来了,但去得也像来时那样迅速,仿佛一切都只是一场梦;偶然中和辛楣成了患难之交,到了三闾大学后却又要分道扬镳;难得的婚姻在回到上海又有遭遇失败,一切都好像没有了终点。
对于方鸿渐而言,经历过的苦与累,别人对他的嘲讽与怠慢,都磨光了他刚留学归来时的才气。在与唐小姐还没有开始便结束的恋爱中,鸿渐受尽了失恋的折磨,同时也让他看清了周经理两夫妻的小人之心:一边说着鸿渐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婿,若是将来鸿渐结婚了,一定要让那女孩做自己的干女儿,在知道鸿渐恋爱后,对鸿渐的态度却变得越来越差,似乎鸿渐对不住他们已死的女儿。如此态度上的变化,难怪最后会闹翻。当鸿渐收到三闾大学的电报后,即准备动身到三闾大学任职教授,路上与赵辛楣成了莫逆之交,揭示了他人生中的另一半——孙柔嘉。即使在三闾大学的生活并不愉快,也在那里与辛楣分道扬镳,最后回到上海更是受尽了气,与柔嘉的婚姻生活也不尽人意,但这就是围城,一切都在重复着,没有结束的一天。
对于方鸿渐,我佩服他的才气,小说的上半部分中充分显露了他的口才和余人打交道时的圆滑。后来的生活遭遇使他受尽委屈,本应是左右逢源的留洋学生,却被生活逼的脾气暴躁,也已收回了自己的婚姻与事业,令人可悲可叹。
苏文执
苏小姐可以说是一位巾帼英雄,若是说鸿渐的学位是可以乱真金的黄铜,那么苏小姐的学位就是24K的足金。无论是修养还是学识,这位苏小姐在小说的前半部分都代表了男人心目中理想的形象,有学问,家世好,人长得也漂亮,就是年纪大了点。
苏小姐喜欢鸿渐,这从一开始就表现出来了。她不喜欢看见鸿渐老是和同船的鲍小姐在一起,在鸿渐与鲍小姐在一起时她对鸿渐是冷淡的,等到鲍小姐在香港一下船,她便与鸿渐变得友好,事事为鸿渐着想。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描写:
“明天,他替苏小姐搬帆布椅子,有了些力,衬衫上迸脱两个钮子,苏小姐笑他‘小胖子’叫他回头把衬衫换下来交给他顶钮子。”
回到上海后两人便分道扬镳,过了好久才再次来往。当鸿渐主动去拜访苏小姐的时候,苏小姐对她的态度异常冷淡,那一次鸿渐碰到了苏小姐当时的未婚夫赵辛楣。苏小姐在辛楣面前说鸿渐的好话,惹得辛楣嫉妒,从此两人便结下了梁子。鸿渐也在那里认识了苏小姐的表妹——唐晓芙,这个令他爱的痛苦的女人。后来的一段日子里,苏小姐与鸿渐的来往愈来愈频繁,终于有一天,苏小姐向鸿渐表明了爱意。鸿渐当时傻了眼,好久才恢复过来。隔天他在寄去的信里表明了决绝之意。苏小姐心灰意冷,与曹元朗结了婚。一年后,他们在香港再次相遇,苏小姐已变成了势利之人。
苏小姐纵使学位高,家世好,但她身上却有女人普遍拥有的嫉妒心理。在她与鸿渐来往时,她也千方百计阻止自己的表妹与鸿渐见面。在鸿渐向她表明自己已经心有所属时,她又到晓芙那里抹黑鸿渐,最终致使两人的恋情告终。加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在一个充斥着名利的世界中生存,使她变得势利,也看不起人。 苏文执也是可怜,自己的人生在她的嫉妒心和欲望的驱使下扭曲变形,也不只是活该还是可悲。
周经理夫妇
方鸿渐的留学费用是周经理夫妇资助的,留洋回国后也是住在他们家,工作也是安排在他们家的银行当一名小职员。周家可以说是对鸿渐这个没过门的女婿安排好了一切,而鸿渐则住在他们家顺便辅导未婚妻的弟弟的功课。
在留洋期间,鸿渐曾经写信要推掉父亲帮他准备的婚事,结果却被父亲一口回绝。不了自己的未婚妻却过世了,自己回到上海后便去周家拜访,周家的人喜欢她,便为他安排好了一切。周太太告诉鸿渐,以后他的妻子一定要做她的干女儿,这样鸿渐还会是她的女婿。话说得好,可是鸿渐在周家的生活却并不如意,他指导小舅子的功课,但是也受尽了小舅子的气,
另一方面,周太太总认为自己是长辈,有责任从鸿渐的嘴里套出些什么,惹得方鸿渐避着她不见面。
虽说鸿渐未来的妻子要作舟太太的干女儿,但干的终究是不如亲的,在周太太知道鸿渐有喜欢的人后,说话变得刻薄,处处针对鸿渐,似乎鸿渐有负于她的女儿。再加上周先生,用现代人的话说就是个妻管严,事事顺从周太太。在周先生与周太太双重压力下,而且这时鸿渐又收到三闾大学寄来的电报,聘他做教授,一气之下他辞了职,离开了周家。事后周家人又反悔了,但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周家人这种类型的人普遍存在于各个时代,一气之下犯下了大错,事后又后悔不已,正是这类人的特征。虽说周家的人将鸿渐逼走不是大错,但是这种举动也不免伤了两家人的和气,可是这世界上没有后悔药。
赵辛楣
赵辛楣小说中的重点人物,他开始视方鸿渐为情敌,后来苏文执嫁给草原浪,他又和鸿渐变成了兄弟。赵辛楣学政治出身,到美国留学过,见识、家世都比方鸿渐要好。方鸿渐在 三闾大学的教授职位就是赵辛楣托校长高松年给的。而当他在三闾大学受了气,决定离开三闾到重庆谋事时,他的能耐再一次显露出来,他的人脉广,到哪里都很吃香,这也是方鸿渐所羡慕不来的。
赵辛楣刚开始时喜欢苏小姐的,但后来他认清了自己并不爱她,在她结婚的时候也就没那么心灰意冷了。他和方鸿渐还有孙小姐、李梅亭、陆尔谦一行五人,同去三闾大学任职。一路上困难重重,赵辛楣依然冷静应对。说实在的,我很欣赏他,因为他有主见,不像方鸿渐的鲁莽,也没有同路的李梅亭的奸诈与吝啬。
可惜,在方孙二人回到上海后,他很少回方鸿渐的信,似乎这段经过了困难重重的旅途所构建起来的友情并不怎么牢固。我顿悟,世界上本来就少有真心的朋友,再加上小说的背景是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友情在大,也抵不过金钱的诱-惑,生死面前,难道还有情义可说吗?如果有,也早被军队的马蹄踏平了,被日本鬼子的刺刀刺穿了。亏得方鸿渐到最后还把希望寄托在那长久以来只有一封信寄来的赵辛楣身上,还有类似的想法:“旧历年可以在重庆过”、“似乎一切会有办法”。对于方赵二人的友情,我觉得更想买回来的东西,过了保质期,也许东西还能用,但功效却大不如以前。
高松年
高松年是三闾大学的校长,是一位科学家,专长是生物学。他自以为有很高的学识,满腹的经纶,却闹出了不少笑话。在他到三闾大学任校长前,他的朋友为他饯行,他的朋友觉得学校要出名,就必须要有出名的教授。对于这一个观点,高校长并不同意,他说:
“名教授当然很好,可是因为他的名望,学校沾着他的光,他并不倚仗学校里的地位。他有架子,有脾气,他不会全副精神为学校服务,更不会绝对服从当局的指挥。万一她闹别扭,你不容易找替人,学生又要借题目麻烦。我以为学校不但造就学生,并且应该造就教授。找一批没有名望的人来,他们要借学校的广,他们要靠学校才有地位,而学校并非非有他们不可,这种人才真能够跟学校合为一体,真肯出力为公家做事。”
本来只是信口胡扯,但是在朋友的恭维之下,他就把这番话当成了办学的理念。如此令人啼笑皆非的话,实在不敢相信是由一位大学校长,一位科学家所提出来。胡扯变成了真理,也实在是幽默与讽刺。
在为人方面,高松年就是说一套做一套的典型代表。李梅亭是他多年的同事,他答应了让李梅亭作系主任,可是到最后也只能做个普通的教授;再者,他发电报时说让鸿渐佐教授,到了三闾大学鸿渐也只能做个副教授。这两件事都说明了高松年的这个特点。高松年这个人心思慎密,但是和蔼的校长形象最终还是被人撕毁,小说中虽没有名讲,但从高校长的行动上可以看出,他喜欢汪太太,而且觊觎汪太太的美色。他办大学搞得一塌糊涂,汪教授辞职了,鸿渐夫妻被他逼走了,赵辛楣也走了。可谓失败,但这都是他一手造成的。
孙柔嘉
在长途旅行中,辛楣曾经跟鸿渐说过,结了婚再旅行不如旅行完再结婚,因为旅途中的相处最能看出另一半是否适合自己。这不是没有道理,但是这件事在鸿渐和孙小姐身上却不能很好地实现。经过了旅途,他们对对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也不讨厌对方,但讽刺的是,他们的婚姻应该是以失败告终的(书中作者并没有明说)。
柔嘉长得不如唐小姐,也不如苏小姐,但鸿渐最终选择的却是她。她没有很好的家世,在方家人面前并没有留下很好的印象,也不能讨方家人的欢心,可以说不是一个理想的媳妇。她是一个大学生,有自己的主见,对鸿渐不会毕恭毕敬,这也许就是他们经常吵架的原因。 作为一个女人,生在重男轻女的家庭里,父母对她的态度冷落,只有姑母真心对她好,而她也是那个家庭里姑母唯一的追随者,这也难怪她会事事向姑母报告,事事听姑母的安排。
柔嘉与鸿渐之间,我读不懂他们之间的爱情,似乎并不存在什么爱情,只是两个人在一个特殊的情况下走在一起罢了。柔嘉愿意为了鸿渐而放弃在三闾大学的工作,是她为鸿渐着想的表现;但鸿渐对柔嘉,我觉得没有了当时对唐小姐的感觉。无论是结婚前还是结婚后的两人,都在吵架中度日。婚前的都是围绕着辛楣对鸿渐的影响以及身边发生的事情,浑厚就是互相攻击双方的家庭。鸿渐觉得孙家人看不起他,把对孙家人和自己家里人的气都发在柔嘉身上;柔嘉觉得方家的人处处针对她,重重压力下,又要忍受鸿渐对她的冷嘲热讽,只好发泄出来。
两人的婚姻不知可否算一个悲剧,意外的开始,意料之内的结束。我觉得造成这样的婚姻悲剧的因素中,双方的家庭给他们施加的压力占了很大的一部分。如果鸿渐不受气,他也不会拿柔嘉当出气筒,不会引起柔嘉的反感;如果柔嘉的姑妈不是一味的看不起方鸿间,恨铁不成钢,也不会让柔嘉对鸿渐施加压力。但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如果,故事的背景是在日寇横行无忌的中国,那时纵使已经有很多学生外出留洋,但老一辈人的脑海里依然有着坚实的封建思想,自由婚姻的思想也被人所排斥。而柔嘉的姑妈,是一位留美的博士,美国的民-主、平等的思想对她有着深刻的影响,而她的想法也影响着柔嘉。方鸿渐不希望事事靠姑妈,孙柔嘉不希望方家人打扰他们的生活,这本身就不可能会发生,所以两人的婚姻也只能以失败告终。
唐晓芙
唐小姐被人认为是一个美丽的梦。她不被卷入任何带有讽刺意味的事件中,在小说中她也只是出现了很短的篇幅,但是她所代表的与书中的其他人物不同。不只是为什么,作者令她与围城中的人不同。对此,有人认为她代表的是作者一个美好的梦,所以作者不忍让这个梦破灭。
方鸿渐爱她,但是却错过了她。唐小姐美丽、直率,是一个好女孩,她也喜欢鸿间。这从她收到鸿渐退回给他的信后,哭的梨花带雨就可以看出来。在这围城中,每个人都是可笑的,唯独唐小姐没有给人这种感觉,所以才会说她是一个美丽的梦。
如果细读《围城》,就会发现每个人物都有可圈可点的地方,每一个人物都是有趣的。在这围城里,一切都不会了结,书中的最后一句说了:
“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言语,一切啼笑。”
这本书继承了《儒林外史》,但是在幽默的讽刺上,《围城》却远远的超过了《儒林外史》。而且我觉得这本书真正吸引人的地方,就是书中的比喻,那时无论读多少次都不会觉得乏味,每一次都给人眼前一新的感觉。也许有人会说钱钟书的一生只写了《围城》这本小说,可惜了他的才华。但我认为,好书,只要一本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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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红楼梦》,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首,清代作家曹雪芹创作的章回体长篇小说。早期仅有前八十回抄本流传,原名《石头记》。程伟元搜集到后四十回残稿,邀请高鹗协同整理出版百二十回全本,定名《红楼梦》。亦有版本作《金玉缘》《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下面小编给大家推荐一篇关于这部小说的5000字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
此次通读《红楼》,共经一十三天,耗时四十而有余.然撰此文者,非为一"感"字,仅略表鄙人陋见是也.
可以说,《红楼》一书实际上是将笔墨集中在一代家族的兴衰,进而表现了整个清王朝的大体的兴衰史.纵观全书,最吸引人的地方其实就在于它的《金陵十二钗》,以及它的副册,又副册.这里面包含了几十位性情各异的女子,可以说,实际上整部书的构架,就是围绕着这些人物而设计的.
可以说,曹雪芹先生在人物塑造上是相当成功的——我之所以不提高先生,是由于整部书的人设几乎由曹雪芹先生一人完成.纵观全书,人物间性格或有相似之处,但绝无重复.拿两个性格同样泼辣的人物,王熙凤和探春来说,王熙凤在性格上更重视钱财,并时常有炫耀自己的心理,而探春则自有一番孤高的性格,与王熙凤相差甚远.文中其他的人物也是一样的道理,可以说,在一个活动背景如此狭窄(容,宁二府,大观园)的地方,要集中如此之多的人物,又要突出各自的性格特点,本身就是一件奇事.《红楼》一书的可读性,在很大程度上与它优秀的人设有不可隔绝的联系.
《红楼》一书,在对待人物的处事上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
情痴情种类:代表人物贾宝玉,秦钟.
勤恳理家类:代表人物袭人,薛宝钗.
倚强好胜类:代表人物王熙凤.
下作无耻类:代表人物赵姨娘,王善保家的.
心小计大类:代表人物林黛玉,秦可卿.
麻木不仁类:代表人物香菱.
游手好闲类:代表人物贾芸,贾瑞.
软耳无能类:代表人物王夫人.
以下还有若干,皆因人数过少而不便提及.
从《红楼》一书的总线来看,故事是围绕着"宝,黛,钗"三人的悲情恋爱展开的.在这场横贯全书大约八十回的悲剧中,没有一个人是胜利者,他们都失去了属于自己的东西.自然,损失最惨重的是黛玉,她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全书的男主人公贾宝玉,由于他是在曹雪芹的反对封建思想的笔下成长起来的一个人物,因此,他的行为举止,不免与别人有很大不同.他性格乖张,敢冒当时"大逆不道"的事情,又是个典型的情痴,而且非得在女人堆里才能表现出自己"绅士"的一面.为此,无数评论家们曾说他是个"天生的败家子","好色之徒"等等.但我们不应该否定了宝玉所带来的反封建的积极意义.例如,封建礼教讲究婚姻是"父母之约,媒灼之言",而在他所属的大观园中,偏偏的有个薛宝钗,又偏有一块金锁,讲究个"金玉良缘".但宝玉偏不信这一套,以至于在睡梦中都会喊出"什么是金玉良缘,我偏说他是木石姻缘"这样的话来.俗话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尽管用在这里稍嫌牵强,但宝玉反感于功名利禄的一系列做法都反映了他与封建社会的对立,具有明显的进步意义.
对于书中的女主人公之一林黛玉来说,——为什么要用"之一",是由于在《金陵十二钗》中把他们两个人的事单合为一首诗,列所有诗词之首,她的命运也算得上是数一数二凄惨的了:幼年父母双亡(另一人是史湘云),体弱多病,期望中的爱情不能得到(这其中的典范是迎春),最终死在了封建礼仪制锆下(香菱也可以算一个,只不过她是精神的死亡),也算得上是一生命运坎坷不断了.除了心胸不够开阔和体弱多病以外,她的其他能力都可以在大观园中的所有女性中算得上是佼佼者了.事实上,黛玉的性格之表现,就是受到了宝玉的进步主义思想的熏陶.和宝玉青梅竹马的她,本希望能有一段圆满的爱情,
但最终就是死在了这段爱情手里.同时,她的才气,她的灵性以及她未加掩饰的性格,也因此被一并埋葬了.
至于书中的另一位女主人公薛宝钗,她历来是人们争议的焦点所在.有人说,她从一开始所表现的那种端庄识大体,沉稳,宽容以及能取悦于长辈的能力等等,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就是那张写着"宝二奶奶"的宝座,而在此过程中,她还用了无数的阴谋.实际上,说出这种话来,真的是冤枉死薛宝钗了.她确实端庄,沉稳,但并不显得做作.她和黛玉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这里.本来,她也有活泼的性格,这一点从她听见黛玉无意间提起《西厢记》中的文字后,笑道"你跪下,我要审你",而后又悄悄揭露自己实际也看过类似的书籍,以及她在螃蟹宴后与黛玉嬉闹的情景都可见一斑.事实上,宝钗是在封建势力的魔爪下一步一步走向现在这个样子的.至于说她"工于心计",这话用在王熙凤身上还可以,但宝钗本是为选秀女而上京,又在荣府中同众姐妹一并长大,哪里来的什么"心计"可言 难道说,这"心计"也是像贾宝玉的某事一样,是"密授"给她的不成 可以说,宝钗实际上背负了太多世人以不公正的眼光给她的压力.她有的是能够做事的头脑,而不是能害人的险恶用心.
说完了三位正牌主角,就不能再提一下有关的副主角.无论是从出场时间还是所起到的作用来看,袭人无疑都是首选.(其实可用的还有王熙凤等人,这是另说)作为此前贾母屋内的大丫鬟,袭人在书中具有很高的地位(贾府规矩,服侍过旧主子的奴才,比少爷小姐的地位更高;后文中林之孝家的也提醒宝玉"不可坏了规矩"),可以说,袭人是全书中出场时间最长的人物,有一百一十回以上.而她在贾府中所起到的作用,对上则是协调好宝玉和长辈之间的关系,对下则要统领宝玉全屋的丫环,在日常生活中又时常扮演一个贤妻良母的角色(袭人和宝玉之间的关系,在第六回和第一百二十回中皆有提及).因此,这也就注定了袭人一生的命运.总体说来,袭人是一位称职的管家,她有效的协调了宝玉和其他人之间的关系(麝月似乎也可以,但那只限于内政而不是外交).如果没有袭人,我想整部书一定会逊色不少.
除了袭人以外,另一位影响较大的人物就是王熙凤.在协领宁国府,筹办贾母寿宴以及在贾家破败的时候独立支撑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无一例外地反映出了她卓越的居家理财才能(要是仅仅论此,恐怕只有秦可卿可以和她相提并论).可是,无论再怎样褒扬她的功绩,都无法掩盖她身上劣性的一面:贪财,爱使小伎俩,心眼太重.至于无视国家法度,那是当时再平常不过的事,谁权大谁有法,暂且按下不提.在贾家破败的时候,王熙凤曾经和贾琏商量,"此时再发个二三百万的财才好",可见她之前就在贾府内作过了一笔数目较大的假账,而且自己从中也是获利不少.至于设计把尤二姐活活整死,那更是不在她的话下.谁叫她非得有这样的性格 最终是连气带急,吐血亡故.
说完了主要人物,再来对整部书进行一下感悟.总体来说,这部书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之间的风格,细看起来还是有不小的差异的.曹先生在这部书中所设下的一个个伏笔,简直令人拍案叫绝.比如,贾政不走行不行 答案是肯定的:不行.从前文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出,贾政本身是一个教子严厉,不容出轨的人.如果贾政不走的话,那么,从此以后大观园内的故事情节就可以不再继续了,我们也大抵不难想象,如果贾政不走,那么故事发展应该是宝玉不爱学习,仗着贾母溺爱不服管教,最后成为一个真正的"闲人"什么的,也是说不定的事.因此,他必须要走,而且走的时间越长越好,这就是为什么当贾政冬季即将归来的时候,曹先生又给他摊派了一个"视察灾情"的任务,生生地又让他在外面足足多呆了近半年的时间.至于修建大观园,若是按照文中所说,这园子足有"三里多长短",再加上文中对各个庭院的描写以及一般富贵人家修建屋舍的大小来看,粗略一算的话,这园子至少也有个两三平方公里大小,在现实生活中自然也不会修这么大的园子,否则,就是"违制",可是要杀头的死罪.因此,曹先生特地为此借了一块敲门砖——元妃的回家省亲.有了这样的保障,一切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违制——这是为贵妃准备的园子,大一点也未尝不可;铺张——这本来就是通病,难道还想让人看到自家丢脸不成 真是绝妙至极!而且,大观园的修建,使得全书的活动核心由荣宁二府转变到了这里,也为文章提供了一个更大的背景舞台,彻底解决了文章初期出现的活动空间有限的问题.
我想,所有人应该都对全书中的第九十七和九十八回的"黛死钗嫁"的情节记忆犹新吧 从全书来看,它是第八十回以后的最高-潮事件.可以说,从艺术效果上来说,它达到了一个绝妙的境界,应该是高先生对曹先生的反封建意识的最好诠释.它的出现,彻底改变了整部书以后的走向,甚至比"失宝玉通灵遇奇祸"一节更为高-潮迭起.为此,薛宝钗也成为了世人所唾骂的对象,因为就是她间接地逼死了黛玉.但这对于宝钗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作为一个从小就接受封建礼仪教化的女人来说,她所能做的只有接受父母的安排.况且,在当时的情况之下,那可能是能减轻宝玉病症的唯一方法,她又怎好驳回已经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一般的贾母和王夫人呢 况且这个主义的提出者是王熙凤,并非宝钗自身.在整个事件中,宝钗只是一颗被利用的棋子而已.但遗憾的是,我们常常注意的是那颗棋子,而非操纵棋子移动的手.
尽管《红楼》一书是一部不朽的历史名著,但是我还是要说,它也有它自己的局限性.作为一部反对封建教化的书籍来说,它其中依然掺杂了太多的鬼神因素在里面.但是,我们也决不能因此来责备作者.毕竟,这是在十八世纪,是封建主义依然在中国盛行的时代.但是,这部书依然有一个致命的毛病,就是犯了中国人民"大团圆"的思想,在文章的末尾有增加了坏人或悔过或被诛,好人则终有好报,还增加了"家道复兴"之类的吉祥如意好话.我想,这应该是已经超出了曹先生所设想的范畴的了.
其实,对于"黛死钗嫁"的情节,我至此都没有说,是因为我有自己的另外看法.纵观中华文明上下五千年,但凡一个王朝从极盛开始走向衰败,至少都需要一百五十年的时间,甚至更长.而《红楼梦》的写作背景,刚好是在"康乾盛世"中期之后,清朝开始走向衰退的时候,也就是说,它应该还有一百五十年的时间好走(实际好像也差不多).而在此时表现出进步思想的宝玉和黛玉,我们不能否定的是他们新生的思想和为之大胆的行动,但我们仍要看到,他们面对的是一个时代,一个统治了中国至少两千年的时代.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他们的失败成为了一种必然,因为仅仅靠几个人的力量是绝不足以动摇一个还没有出现明显破败的时代的.只有一个时代将灭而另一个时代即将新生时,那些超前的思想才能真正发挥他们的作用.至于之前,运气好的是为他人提供了指路石,其他的,可能甚至是警示.
毕竟,这是一个时代.但旧时代总会过去,就像现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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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名著《红楼梦》读后感简短内容10篇
阅读名著《红楼梦》读后感简短有哪些?书写一篇读后感可以加深你们对名著片段的了解,人们能够在读完一些文字后仔细撰写一篇读后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阅读名著《红楼梦》读后感简短,以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
普遍认为,《红楼梦》这部小说与其它文学作品相比,有着更高的研究价值。而我却一直不读她,也许是不想读,因为贵族生活的故事离本人太远;也许是不屑读,因为鄙视一个成长在粉黛圈里的官并富二代的故事;也许是不敢读,因为怕读不懂故事背后的社会兴衰……
如今上了年纪,看开了,没那么多顾虑和禁忌了,于是可以捧起她来了……
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才发现,原来中国人(无论贫苦百姓还是富贵人家)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都在这部书里。难怪__说:“(中国过去)除了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历史悠久,以及在文学上有部《红楼梦》等等以外,很多地方不如人家,骄傲不起来。”可见这部小说名著在老人家心中的高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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