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我身边的超人作文相关的共33个结果: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导语:雷锋精神,是以雷锋的名字命名的、以雷锋的精神为基本内涵的、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着的革命精神,其实质和核心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了人民的事业无私奉献,它已经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精神文明的同义语、先进文化的表征。周把雷锋精神全面而精辟地概括为“爱憎分明的阶级立场、言行一致的革命精神、公而忘私的共产主义风格、奋不顾身的无产阶级斗志”。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于雷锋精神的日记或者作文,一起来感受充满正能量的雷锋精神吧:
因为要办理第二代身份证,我来到了思源广场旁的广安区政务大厅。大厅里很肃静,接待我的是一位年轻的女民警。在办理过程中,办证民警的一次次浅浅的微笑、一句句细细的解释,让我心中顿时涌过阵阵暖流。
记得有一位同事,给我讲过他的亲身经历,在他刚刚进入国土这个大家庭的时候,一切都是那么的陌生,甚至有过些许迷茫。面对陌生的环境,他的内心有过些许的忐忑和不安;担心自己缺乏工作经验,业务水平差,工作当中易出问题,担心和同事沟通不顺畅影响团结……种种问题时刻萦绕在脑海之中。显然,他是多虑了。在相处过程中,同事们手把手地教业务,领导和同事相处起来都是那么的平易近人。无论在工作和生活中,同事们都会不厌其烦地帮助他。刚开始时,有很多土地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业务方面的知识不明白,他一有空闲就翻阅这方面的书籍和文件来学习,甚至吃饭、走路都在背诵。不久后,他的业务水平迅速提升。在同事们的热心帮助下,他立足于基层国土工作岗位,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当上了一颗国土岗位上的“螺丝钉”,他被亲切地称为了我们单位的“一头耕牛”。如今,他在工作中已是得心应手,在工作中也多了一份诚信与包容,对于前来咨询问题的群众,能够一遍一遍不厌其烦地详细讲解。他说,他心中总是存有许多的感慨,更多的是发自内心的感动。他个人的每一次进步,他的人生的每一个新台阶,无一不凝聚着整个集体那博大胸怀的关爱。同时,他也正是在这一充满着爱的环境里,通过大家齐心协力的工作,使得他从对一个陌生岗位的一无所知,到深深爱上它,在每个不同的岗位上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想想,雷锋精神无处不在,在为群众服务过程中,其实只要用心一点点,就会让群众乘兴而来,满意而归。“一张笑脸相迎、一声‘您好’问候、一只凳子请坐、一杯热水相送”,带来的不仅仅是一片温馨,更多体现了爱心的传播、笑容的绽放,这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微笑挂在脸上,服务放在心上”,我们“以己及人”,设身处地地为他人着想,为他人排忧解难。而雷锋精神的实质就是助人为乐,甘于奉献。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雷锋精神就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新时代的升华。而我们学雷锋,也就是对社会的一种奉献,一种责任。
毛泽东曾经说过,一个人做一件好事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雷锋做好事,为人民服务,不是靠一时的激动,而是坚持不懈,始终如一,从最普通、最平常的小事开始一直坚持下去,这就如同用一颗颗小小的珍珠串起来的项链,闪烁着最耀眼的光芒,这种精神将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
其实,帮助别人只需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不必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也许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名不经传”的活雷锋,平凡、朴实,艰苦┅┅他们总是默默无闻,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和惊心动魄的故事,有的只是在平凡中践行着雷锋精神。“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如果你是一颗粮食,你是否哺育了有用的生命?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守在你生活的岗位上……”这些朴素的话语衬托了以平凡的人生实践,矗立起人生价值体现,展示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鲜活的精神力量和人格魅力,体现了人类对高尚道德的追求,召唤着人们的心灵。
他们总是像雷锋那样大公无私,在不知不觉当中,把雷锋精神融入到了日常工作生活的一部分,不遗余力地帮助别人,为国家、为社会、为他人无私奉献、舍己为人。他们就生活在我们身边,平常的新时代雷锋,他们生活在人群中,普通得不能再普通,而当危险、困难发生时,他们却能迸发出人性最美的光芒,照亮身边的人,使人们感觉到了甜甜的笑、厚厚的心、满满的爱,雷锋精神随处可见,雷锋精神平凡而伟大。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一旦你做了亏心事,这些事就像一张巨大的网,无处不在的捕捉着你的灵魂,让你感觉身心不安。
刘倩是一个情妇,俗称小三。
她的情人叫林申。
他们几乎每个星期天都会在一间郊外的别墅里幽会。
这个星期天,天气有些阴暗。刘倩打扮得花枝招展就等着林申的电话,可是等了整整一上午,她的电话就像变成了哑巴!一声不吭。
中午他发来了一条短信,说是工作忙脱不开身,让她自由活动。这样爽约刘倩已经习以为常了,反正穿戴好了,不如出去购物,毕竟花钱才是她最大的乐趣。
购物之前,她来到一家肯德基,要了一份套餐,远远瞧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是林申,她很好奇,偷偷走近点看清他和一位年轻的女孩边吃边笑,她的脸立刻涨得通红,像是正妻抓住了丈夫偷情。她真想冲过去抓住女孩的头发给她几拳,可她抓紧盘子没动,因为她没有忘了自己的身份,一个情妇有什么权利去吵去闹,把他惹火了,没准会断了她的经济来源。
一扭身她找坐在了一张桌子上,这时的她已经完全恢复了常态,反正他给钱,不如就把和他在一起当工作,这样想她的心舒坦多了。
那天她没有去逛街,终究是没了心情,吃完了肯德基,早早就回到了自己的公寓。走到门口的时候,她见到了大海,她以前的男友,他斜斜地倚在她的门上,嘴里叼着一根烟。
刘倩皱了一下眉,走过去说:“你干什么来了?”
大海猛吸一口烟之后,仍了烟蒂,一把把她搂在怀里,狠狠地啃她的唇,她开始挣扎,慢慢的开始回应,然后俩人喘着粗气打开门,相拥着进了公寓,这一幕都被一双阴狠的眼睛看了去。
没多久,小城里发生了一件杀人碎尸案,尸体被人砍碎,四肢被扔到了各处,唯一没找到的是死者的头颅,据说这是具年轻的女尸,年纪在25到30岁之间。
正在看新闻的晓梅扭头对丈夫说:“你瞧!现在的人多残忍,又是一起杀人碎尸案。”
林申抚着剧痛的头,没回话走进了卫生间。他昨晚喝酒喝到凌晨,今天起来只感觉头疼欲裂,他早就听到了新闻里的报道,晓梅把电视声开的很大,他不想听都不行。
“老公!你今天还上班吗?”晓梅的声音幽幽的,不知道何时站在卫生间的门口。林申不耐烦的抬头,见她穿着一件真丝睡衣,那懒懒的样子……
林申头皮一麻,这样子就像刘倩!
“你……你……?”他猛地站起来,忘了自己是坐在马桶上的,裤子哗啦一声退到了脚下。只听晓梅的嘴里打出了一连串银铃般的笑声,那笑声张扬诡异,令他毛骨悚然。
“老公!你怎么了?”一双柔弱的手,摸着他赤裸的上身,他只觉得她手到之处彻骨的冰冷。他使劲推开她,她碰地一声撞在门上,血顺着她的额头汩汩流出。
一瞬间,恐惧争先恐后地从林申的毛孔里钻里去,惊得他冷汗直流,汗毛直竖,他不由得大口地喘息着,半天才回过神来扑向晓梅。
就在他抱起晓梅的时候,忽然觉得,他抱的不是自己的妻子,而是另外一个人。妻子没有这么轻,轻的没有一点重量,他拨开妻子缭乱的刘海,头上的血已经凝固,脸苍白的没有一丝血色。眼前的人是和他生活在一起十年的妻子吗?为什么她看上去那么陌生?
他略微迟疑,还是抱着她赶去了医院。
还好她没有大碍,只是头受了轻微的震荡,需要留院一两天。
她醒来之后,看他的眼神总是带着恨意,他解释,她紧捂住耳朵,他喂她吃饭,她全部吐出来。无法,他只好让特护看着她。
他觉得她真的变了,不管是面容还是性情都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可这个人是谁呢?林申翻来覆去地想着。张萍萍?刘倩?还是和他有过一夜情的女人?……
晚上特护在晓梅睡着之后走了,医院空旷的走廊里只剩下他一个人,医院里并不安静,有隐隐的哭声,有痛苦的呻吟声……只要有一点动静,林申都会惊恐地看着四周,仿佛有什么东西正在慢慢向他靠近,带着一种死亡的气息。
最终他受不了这种心理的恐惧,钻进了病房,妻子静静地躺在病床上,没有一丝声息,他真怀疑她是活着,还是一具尸体。他倒在椅子上,摸着自己越来越稀疏的头发,和渐渐发福的身材当年的魅力已经不见,可是他兜里的钱却比他年少时更受女孩青睐。他早就在这些拜金女中失去了激情,对于他来说爱情就是屁,没有钱谁跟你?所以他最相信最爱的就是钱……想着,想着他的眼皮越来越重…
…
然后他做了一个梦……
梦里晓梅和一个男人赤裸着身体交织在一起,晓梅一边卖力的呻吟着,一边看着他,嘴角微微上扬。他疯狂的扑过去,和男人扭打在一起,末了他拿起一把刀,狠狠地刺进晓梅的胸膛,然后看着血像是盛开的花一样在她胸膛上绽放。
这一切让他觉得胸膛里的闷气全部释放出来,心情无比舒畅。可定睛一看,倒在血泊中的人,竟然变成了刘倩,他惊的一下子仍了刀,惊慌地向外逃去。
踏出了房门,外面竟然是一片荒草地,他踩着草地上疯狂的向前跑,草上面的露水很滑,一不慎他跌倒在地,再爬起来的时候,手上沾满看鲜血,他惊慌的低头,见草地上沾满了粘稠的鲜血,前路也是一片血红,放眼望去,草地就像一片血海,了无尽头。
隐约间,他的身后传来了一声轻微的呼吸声,这声音立刻穿透了他的耳膜,林申吓的心颤,慢慢的转过身来。然而,他背后什么也没有,就连刚才他跑出的房子都不见了,只剩下满眼的血红,他转过身发疯似的向前跑,不知道跑了多久,他突然停了下来,因为他的前面站着一个人,一个没有头颅的人。
这个人慢慢的向他走来,每走一步,林申的心房都为之一颤。这人突然向他扑了过来,他大惊失色,一下子惊醒。一脸的冷汗,抬头看见窗外已经泛白,日头正慢慢的升起来。
他这才松了一口气,走上前去帮妻子掖了掖被角。晓梅似乎睡的很熟,呼吸声平稳均匀,他俯下身子,想要仔细看看她的脸,突然她的眼睛猛然睁开,吓得林申一屁股坐在地上。
“老公!你害怕了吗?”
林申只觉得脑袋“嗡”的一声,那声音……那声音……活脱脱竟是刘倩。
“哦,我……很好……你怎么样?”林申吞了一口口水,不自然地向妻子看去,她脸上表情僵硬,嘴角上扬,样子诡异。
随着阳光温暖地照在他的身上,他感觉恐怖像是被阳光一点点吸光一样,脸多少恢复了血色,妻子再没有什么异常的举动,她正默默的收拾着东西准备回家。
“咚咚咚……”
“进来。”林申喊道。
吱的一声,门被推开,门外站着几个陌生人,他们其中一个拿着一张照片问林申:“你认识这个女人吗?”
林申脸色一变,然后开门走出去,把几个人带到了医院走廊里,然后说道:“你们是谁?到底要问什么?”
来人亮出了警官证,然后继续问道:“有人报案说,刘倩失踪了,据调查你和她关系密切,请问你知道她的行踪吗?”
林申阴着脸说道:“我是和她关系是有些暧昧,不过她本来就是个妓女,来往的男人不止我一个,如今我真不知道她在那里!”
来人相互看了一眼之后,说了声打扰了,之后相继离开。
林申只觉得整个身体都虚脱了,后背都被冷汗湿透了。#p#副标题#e#
他推门进去,差点撞上躲在门缝偷看的晓梅。见他回来,晓梅退了一步问道:“他们为什么找你?”
林申无力的摇摇头说:“没什么。”
晓梅没像平时一样追问不休,而是乖乖的拿起东西,走到门口。
林申送晓梅到自己家楼下,开车去公司。路上他拐了一个弯,远远地看了一眼刘倩的住处,一切如旧。他没敢开车过去,怕惹麻烦。叹了口气,一踩油门走了。
林申到公司的时候,员工们都在各自的岗位上忙碌着。秘书张萍萍拿着今日的行程表给他过目,他微微一笑接了过来,张萍萍顺势坐在了他的身上,双手搂住他的脖子啪嗒在他脸上亲了一口说道:“亲爱的!怎么你脸色那么差?”
林申拍了拍她的屁股说:“我妻子病了,昨晚在医院守了一夜。”小陈立刻撅起了嘴,气呼呼地说:“哼!就你的黄脸婆要紧,你不是说会娶我的吗?”
林申突然有些不耐烦,一把推开她说道:“行了!别闹了,出去吧!”
张萍萍一甩手走了,关门的时候,十分用劲,估计这一声门响全公司上下都能听见。林申气的手都颤了,真恨自己处处留情,以致惹上这么个难缠的主,不过她在床上倒是火辣,很合他的胃口。
想了想他拿起手机,给她发了一个短信,晚上约在郊外的别墅见面。小陈没有回信息,不过林申有把握她一定会去的。
忙完了一天的工作,他独自开车去了别墅。在门口他看见了自己送给张萍萍的车,他阴沉的坐在车里好一会,才走出去。
推开别墅的门,别墅里静悄悄的,很是奇怪,因为张萍萍喜欢在别墅里放的士高,她说这样独自在别墅里等他就不害怕了。而今天却没有音乐,他蹬蹬蹬走上二楼,卧室的门是敞开的,一个娇小的身体趴在床上。他叫了一声,没回音。他心想张萍萍一定还在生气,于是大步走过去,把她抱在怀里,只见小陈紧咬着双唇脸色紫青,昏迷不醒。
他想马上抱起了她,想要去医院,可是想想他又放弃了,把她放在床上。突然她的脸变了,变成了刘倩的脸,正冲着他冷笑。他被惊呆了,恐惧战胜了理智,他拿起枕头使劲的按在她的脸上。嘴里大叫:“我让你偷汉子,我让你偷……”她开始未动,后来突然惊醒使劲的挣扎了几下,就不动了。
满头大汗的林申惊慌地把她的尸体抱到楼下的地下室,想了想在墙角拿出了一个风干的头颅,依稀能看清刘倩的眉眼。然后他把张萍萍尸体,还有那个风干了的头颅用胶带固定在一面水泥墙上,搅拌了一些水泥砌在墙里。一切弄妥之后地下室的墙加厚了。
林申魂不守舍地回到家,晓梅坐在客厅看电视。
“回来了。”晓梅头也没抬。
“嗯!”林申边脱鞋边答应了一声。
“吃饭了吧!”
“没。”
“那!我把饭菜给你热热吗?”
“哦!不用了,我不饿。”
晓梅也就没有挪地方,继续看着她的电视。
他走过她身边的时候,特意看了一眼电视,电视上屏雪花来回跳动。
“你这是在看什么?”林申奇怪的问。
“哦,看电视呀!我在看现场直播的杀人案,一个男人把自己的情妇杀死在偷情的别墅里,然后残忍地砌在墙里。”
林申一惊手里的钥匙啪嗒掉在了地上,在一看电视,雪花中似乎有个影子,在卖力的砌墙。他大惊失色的跑过去捶打着电视屏幕,屏幕在他用力的一击之下碎开了一道缝,这条缝咔吧咔吧的裂开后,从里面伸出一只血淋淋的手来,林申当场就被吓晕了。
再次醒来的时候,林申被结结实实的绑在床上,浑身赤裸。晓梅拿着一根鞭子,嘻嘻笑着站在他面前,看他醒来一鞭子抽在他的身上,他痛的浑身一激灵。刚想说话,嘴里就被塞进了一只臭袜子。
晓梅瞧着他的样子笑得浑身乱颤,然后一鞭一鞭的打在他的身上脸上。他若是晕了过去,一瓢凉水就会浇在他的头上。
晓梅眨着眼睛问他,被人当成玩物好玩吧!他瞪了她一眼,可这一眼却令他身陷冰窖。他看见晓梅的脸一会变成刘倩,一会是张萍萍,样子要多恐怖就有多恐怖。
不久晓梅仍了鞭子,手中多了一把刀,然后把他的肉一块块割下来,用盐卤上。然后笑嘻嘻的说:“我会把这些肉拿起喂狗,哈哈……”
林申疼的浑身僵硬,想动动不了,想喊却喊不出来。他绝望了,浑身上下被割得没了一块好地方,血淋淋甚是可怕,可他还有意志,头脑和眼睛还好使,所受的痛苦更是难以言喻,只恨不能速死。
这时晓梅又拿来了一盆盐,阴笑着一下子把盐都倒在他的伤口上,他疼的浑身抽搐晕死过去。
警察闯进他的家里的时候,晓梅疯了,嘻嘻笑着拿着针,正在林申的尸体上缝呀缝。再一看床上林申的尸体,不少警察都吐了,真是惨不目睹。
晓梅最后被送进了疯人院,医生说她的病情很严重,根本不能痊愈了,因为她的人格分裂成了三个女人,甚至表情声音都是三个女人,没有医生敢去给她看病,她被锁在疯人院的地下室里,可是她竟然消失了。谁也不知道她是怎么逃走了,不过小城里最近老是有男人莫名其妙的死亡,都是一些花心的有钱男。
一时间小城沸腾了,警察四处寻找凶手,可是全无线锁。
以上就是读文网网带给大家不一样的精彩。想要了解更多精彩的朋友可以持续关注读文网网,我们将会为你奉上最全最新鲜的内容哦! 读文网,因你而精彩。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这是一个随着年龄增长而不断改变认知的答案,目前我的结论是:
随着成长,我们要的越来越多,但是能力的增长却越来越缓慢,甚至遇到瓶颈。于是就只能逐渐舍弃一些已经不那么重要的东西,将资源和空间释放出来,留给新的追求。
一个延伸的问题:一般而言,在追求友谊的时候,我们到底在追求什么?
信任与被信任、同一个思想层面的交流、有价值的信息、寻求帮助和支持、获得持续的善意与关心、有人愿意无故花时间在我身上、有共同追求的同盟,等等不一而足。
类似的结论我可以举出更多,但无疑我们明白这些追求绝不可能在同一个人身上实现,在不同的人生阶段,我们对友谊的追求和判断也不相同。
归根结底,我们只是在追求这两样东西:
一个愿意满足我的人,我将这个意愿称为“亲密度”
一个有能力满足我的人,我将这种能力称为“互惠度”
根据上述结论,我们来对照一下真实的生活。
在小的时候,由于活动范围有限,通常我们的好朋友都是隔壁邻居或者是同班同学。而之所以我们会成为好朋友,原因也很简单,两人一起玩比一个人有意思多了。这时我们要的不多,基本上有人愿意陪你而年龄又相仿就差不多满足了我们的需求,况且选择的余地也很小。
随着升学,我们要的东西渐渐多了起来,要成绩、要竞争、要“大人的喜爱”。即使有无话不谈的朋友,但是由于要花时间学习准备下次考试,就不得不减少了彼此交流的机会。但假如我是个很聪明的小孩,不需要花太多时间却能有着不错的成绩,或许就能够花更多的时间来维持这段情感。
大学是一个过渡的阶段,一般来说,这前后是最容易遇上终身好友的时期。兴趣爱好基本定型,对未来的方向有了模糊的大致判断,更重要的是这个时候我们选择的余地已经变大了,可以开始对社交关系做出挑选和取舍,也明白了以前的朋友很大程度是因为选择范围的限制。但让我们不解的是,明明挑选朋友很慎重了,大家对彼此的关系也非常重视,几年之后,好朋友们之间的情感还是开始变淡了。
只能对身边的人好
智慧是一种直指本心的穿透力,深远而悠长。当我们在面前摆放了太多选项的时候,你能在选择前看到后面的所有故事吗?
“我只是一个普通人”,认清这个现实是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一课,我与这个世界上99%的人99.9%的基因是一模一样的。但同样是普通人,凭什么在各自作出选择后就没法愉快的做朋友了?因为我们都缺乏智慧,仅有的能力只能盯着眼前的目标而无暇旁顾。
这就是我的答案,归根结底还是自己的能力无法让自己肆意选择。我们不是蜘蛛侠,能力很小,只能对身边的人好。
浏览量:1
下载量:0
时间:
一个朋友说,追了她很久的那个男孩今天结婚了。
我说,你想怎样啊,他喜欢了你五年你都无动于衷。
她说她去参加了婚礼,新娘很漂亮,新郎也很帅。好像第一次觉得他原来也是蛮有魅力的,怎么当初没发觉呢?
她说原本觉得自己从来没有爱上过他。但是在新郎新娘交换戒指的那一刻,她的心疼了一下。
她说,最难过的不是你爱的人不爱你,而是那个爱了你很多年的人转身离去。
当你看见那个说爱你一辈子说等你一辈子的人,给另一个女孩的无名指带上戒指的时候,你能听见自己心碎的声音。
qq空间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那天晚上在旅馆,我破天荒的梦到了涂林。
他的脸在我的梦里很清晰,一如当年初见的样子。初冬的大学阶梯教室,我裹着大衣抱着暖壶昏昏欲睡,他走过来,坐在我旁边,碰了碰我,说,同学,你的笔掉了。我想,我总是这样,容易被细节打动,当时涂林帮我捡起了那支笔,拿出纸巾擦了擦才递到我手上。我抬起浮肿的眼睛,向着他,他看着我微笑。我承认,在那之前,在那之后,我都没有在遇到过可以笑得这样绅士淡定的男人,包括朱韫博。
当你整天面对的是理工系那些饥渴得像狼,只知道松岛枫,不知道沈从文,没事就是每天在寝室打游戏上黄网,通宵泡网吧都不洗澡,看到女生就笑得像眼睛都没了的男生时,涂林的出现对于当时完美主义的我来说,无疑是一个炸药包。我喜欢这样的男人,好像达西先生那样。我一直以为遇到涂林,就是我这辈子最美好的事情了。可是当我无数次感受到他若即若离的暧昧后,才猛然发现,原来这不是爱情。这样的男人,并不是只有我一个人在爱慕,那些疯狂迷恋的女人好像秋天的小蚊子一样多且烦人,我曾经问过涂林,你只爱我吗?涂林却只是笑,我知道那个微笑的意义,可是我不敢说破。很多时候,我总是这样,明知道早向前走一步,就什么都可以海阔天空,不再烦恼,我却没那个勇气。因为害怕失去,不想失去涂林,我自以为是的爱着,偏执的爱。
直到涂林第五次吻我后,我看到她跟一个英文系很漂亮的姐姐从图书馆走出来,我才彻底崩溃,之前那些莺莺燕燕我不放在眼里是因为我觉得她们都比不上我,而这一次不同,我自卑的躲在角落里,躲在阳光的阴影下,任由我的忌妒滋长。我做了前二十年,甚至以后的几十年都没想过也不会再做的事情,我看着那些血从我的手腕上流走的时候,我突然像大梦初醒一般,求生的欲望强烈到让我一直不停的踹被自己反锁的门。到了最后我拨通了电话,尽管在那之后我就晕了过去,可是我知道,我不会死,因为我并不想死。
涂林到医院看了我,还是那副表情,只是略带歉疚,他说了很多很多话,我却一句也没有听进去,看着他那张万年不变的脸时,我突然觉得很可笑。就像我从梦里醒来,看到阳光照在旅馆的小窗台上,楼下的老板娘在叫我,说有人来找我,我一打开门就看到涂林的脸了,这一切都让我觉得很可笑。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那会儿我们才是屁颠的娃儿,整天与小伙伴们一起手牵手,开开心心地度过这一天,可却不知这意义何在。那时连什么是友谊都不知道,只是觉得能在一起过好每一天就是幸福充足。——后来就是从我身边流过的友谊了。
上了小学,还是能跟这几个小伙伴在一起,会觉得命中注定,每天都这么快乐。小升初的日子不断地在努力,你会觉得有些疲倦了,但是有苦说不出,总是找些理由把气撒在朋友身上,你会想:真正的朋友不是会在意那么多的。你也没想太多;后来上了初中,再次相遇在同一所中学。不想让关系冷僵,便去讨好她,想尽办法去把漏洞补上。恢复了友谊后,显然会感到没有以前那么完美,那么聊得来了。那时你会发现她身边不缺自己一个朋友;初中直接升上了高中,同一个班级的两个相处了将近12年的朋友还在一起,你会觉得有些释然,是否会感到有些厌倦,但看到她身边的挚友与她谈天说地,有说有笑,并肩走在一起的日子,你会感觉到自己没有那么快乐了,变得冷寂,但为了高考,你又没想太多,努力做好自己,聊以自慰地说:“好吧,我现在只需要学习好,什么友情的不堪一击,考上大学后再说吧。”自己又没想清楚,那一击是谁造成的?
时间就像是沙漏里的一粒粒沙,一点一滴地流去。高考过去了,志愿也报了,录取通知书也拿到手了。表面上捧着录取通知书欣喜若狂,内心却感觉不到高考时那种期待和兴奋。
拉着沉重的行李箱,踏进大学校园,秋叶“刷刷”地落下,落到身边,蓦然感到心酸与疼痛。问自己:“我想要的真的仅有这些吗?”
能感到时间定格在这一刻,那潮水般起伏的心与疼痛不断延续。抬头正想忘掉一切重新开始迈向一步时,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自己面前——是她。看到她,喜出望外。笑了,嘴唇微微一动,想叫她,跑过去拥抱她,告诉她自己错了。后面另一个陌生的身影走到她身边,那个她身边的女生,就是高中陪她一起的女生。
泪水忍不住涌出眼眶,眼边红红,笑了——取笑那个什么都不懂的自己。“这是喜极而泣,对,喜极而泣。”擦擦眼泪,告诉自己这是好久不见的想念表现,一切步入正轨,进入一个全新的环境。
没想到小学、初中、高中,甚至大学都在同一所学校,这算什么?
大学生活一切都没有想象中的充实,整天都是这么过的,像一个乞丐般不知去向,但起码乞丐都会上街讨乞,我会什么?一个个问号逼迫着自己,我到底该怎么办?我到底都在想些什么?
大学生活的人变得有些“猖狂”。逃课的逃课,上网的上网,睡觉的睡觉,唱K的唱K,跳舞的跳舞,谈恋爱的谈恋爱……
我也开始觉得大学生活有些乏味。后来认识一个大二的师兄,他很体贴,对人温和,我跟他关系还不错,日久深情,跟他走在了一起。
我决定放掉那段与她的友情,用恋情弥补我所缺失的情感。大一的第一学期,有他的日子,我很是快乐,渐渐地忘了与自己多年交情的朋友。
大一的第二学期,他突然间跟我提出分手,我不擅长表达什么。我无话可说,我也知道挽留不了他,这样也没意思,后来我才知道,他是个花花公子。因为他,我出入校园,都要面对那些歧视和取笑,那时我觉得没什么好议论的,对自己一笑就过去了。
后来我觉得,我真的撑不下去了。一次晚会,大家都去看表演了,对于这些,我只会不理睬,然后偷偷地躲在校园的一角默默地抱腿哭泣。
忽然感觉光线暗下来了,庞大的身影罩住了我,我抬起头,红着眼圈,看着她,我该怎么面对?彼此之间沉默了一会儿。
“如果你哭够了,就回来吧。你一直在迷茫吗?我在等你,在你离开我身边的地方等你回到我身边,我从未离开你,无论是从前还是今后。实话说,没有你在身边的日子,再多的朋友在身边都是孤身在空城的感觉,这种寂寞,彼此有些话还没来得及表达出,是否都一致?我只能说,累了就回来吧,回到那个什么都不懂的时候,不要让任何的杂质掺和到我们的中间来,不要想太多,只要手牵手,快乐到永久,并肩携手前进,好吗?我的朋友。要问为什么的话——真正的朋友不会在意那么多的,不是吗?”她伸出手,笑着对我说。
“芫!”这真的喜极而泣,一股劲地抱着她,把所有的委屈和心事与她分担。“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错了,真的很对不起……”
“真正的朋友……是不会在意那么多的。”她也紧紧地抱着我。
两个还不懂的女生紧紧地抱在一起,放掉那些不好的事情,都一最初认识的那份心情重新开始。
后来芫转了专业,与我同一个专业,我们重新开始了儿时的友谊,忘掉那些不愉快的事。她一直都在我身边照顾着我,让我知道,她从未离开我,我不会再怀疑我们的友谊是真的牢不可破吗质量的问题,因为我知道——
真正的朋友是不需要在意那么多的。难道不是吗?多开心,有朋友在听。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导语:《硬汉》讲述的是一个中国式硬汉,塑造了平凡人中的英雄故事。故事的人物是一个凡人中的超人,与传统电影英雄故事不同。
他是老三,因为在一次军事训练中为救战友,溺水损伤了智力。他每天在苦练着功夫,随时准备去打击坏人。
老三曾是一名潜艇兵,他喜欢水,向往纯净的世界,他一直保持着军人特有的强健体魄和正义感。他留着锅盖头,斜挎迷彩水壶,手提红缨枪,穿梭于城市之间,怪异而神秘。只有不遵纪守法的骗子、凶徒才有机会和他正面碰撞!领略他的力量的后果总是很悲惨的,而老三,正是要在这个过程中找到将邪恶征服的快乐。
老三的偶像是宋朝的岳飞,得知偶像所使用的“沥泉枪”来市展出,老三雀跃前往,殊不知与此同时,国际级的大盗早已盯上了这件国宝。当正义与罪恶正面相撞,火花四溅;真实与谎言彼此交织,难以分辨,懵懂的老三不得不作出一个在他而言,非常艰难的判断。
其实一切也许很简单,因为他坚信这尘世间有一种力量,是为了消灭邪恶而存在的,那就是他,老三!
九十分钟的影片中,我们看到了黑帮片,警匪片,哥们儿电影,暴力美学,黑色幽默,军旅情缘,爱情悲喜剧,看到杀手莱昂,看到昆汀,看到斯巴达三百勇士,甚或安东尼奥尼。而从这一切中浮现出来的,是某种早已逝去的情怀,早已的失落价值观;是某种融合了中国古老道德伦理,社会主义时代人生理想,以及好莱坞式孤单英雄的怪诞组合,以及导演对这一切的追寻和质问。
这个手持红缨枪,背着破旧军用水壶,坚持维护正义的退役海军,无疑承载着巨大的悲剧色彩。他是这个黑白世界里始终燃烧的一抹鲜红,他所坚持的那些东西,那些在并不久远的过去尚且算得上闪闪发光的东西,如今却被这个崇尚实用主义的时代迅速抛弃,沦为一文不名,甚至只能以“神经病”来命名。更大的悲剧在于,绝大多数观众可以轻易地从他身上辨认出一系列曾经无比熟悉的形象,以及这些形象所代表的一整套价值体系,与当下状态有多么格格不入,这种精确辨认,这种感同身受所造成的错愕感,与其说令人悲愤感怀,倒不如说令人茫然无措。一代曾是老三的青年们成长起来,活明白过来,春风得意或消沉沦丧之余,有意无意淡忘着属于老三们的懵懂岁月,唯有老三,这个始终没活明白的存在,依旧执拗地手持红缨枪威风凛凛,如同时代断层间无意间释放的游魂,人们试图将其视而不见,试图继续安然地维系属于我们这个时代体面的生活状态(这个有着男盗女娼,坑蒙拐骗和灌水生猪肉的歌舞升平的时代),却最终只能在其坚硬饱满的实体面前,在其莽撞地冲撞和冒犯面前,彼此尴尬地笑一笑。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把留守老家多年的女儿接回身边,这才发现,亲情的修复之路,竟然如此漫长……
就在那年暑假,我不顾公公婆婆的反对,执意把留守在老家4年多的女儿接到了身边。我做梦都祈盼的团圆终于实现了,本以为这样就能好好弥补对女儿的亏欠,可后来发生的一些事,却让我发现自己的想法是多么幼稚。
失而复得的母爱并没有让女儿感到幸福,相反,女儿的性格变得叛逆。她根本就听不得我夸奖妹妹,每当我称赞小女儿乖巧或者聪明时,她就会显得格外抵触,总会冷冰冰地甩给我一句:“那你把她也搁老家4年半,看她还会不会这样!”女儿总是认为,我心里只有妹妹和弟弟,无论我怎样努力,仿佛都焐不热她的心。
记得有一个礼拜天,我让她带着弟弟妹妹在楼上写作业。一会儿二女儿就哭着跑下来了,说姐姐抓她。看着小女儿手上那几道明显的血痕,我气不打一处来,上去就把大女儿打了一顿。没想到任我怎么打,她都倔强地一声不吭,这更激起了我的怒火。我问她为什么打妹妹,她说是妹妹先把她的作业本弄脏了,我听了更加生气:“就因为这么一件小事儿,你就下手那么狠?哪有一点姐姐的样子!”女儿哭着大声说:“我讨厌你,你为什么老向着她?明明是她的错,你还打我,我恨死妹妹了,才不要当她的姐姐。如果当初不是因为她,我就不会被送回老家,就不会受那么多罪了!”
原来,在女儿心里,妹妹成了害她留守的罪魁祸首。后来我发现,只要弟弟妹妹因为一件小事惹了她,她就会把他们狠揍一顿,无论我怎么说都无济于事。而每当看到我对小女儿和儿子表示亲热时,她总是一言不发,要么就是转身离开。于是我明白了,在女儿心里,留守带给她的积怨真的是太深了,恐怕短时间内根本无法冲淡。
一天,女儿的积怨像火山一样爆发了。我清楚地记得,那是一个没有月光的晚上,也是因为一件小事,她打了妹妹。我吵了她几句,她竟然大声与我顶嘴,我很生气地让她出去,没想到她真的打开门冲进夜幕中。刚开始我以为胆小的女儿躲在家附近,害怕了自然就会回来,直到半个小时过去了,还不见她的踪影,我才慌了神,和老公分头去找,最后终于在一个公厕里找到了正在啜泣的女儿。
看着泪迹满面的她蜷缩在那里,我又气又疼,便拉她跟我回家。可女儿执拗地甩开我的手,任我怎么哄,就是不肯回去。气急的我伸手打了她一耳光,谁知女儿竟然发疯似的说:“你打吧,反正从妹妹生下来那天起,我就没有母爱了。你知道我在老家是怎么过的吗?没有人疼没有人爱,想你的时候只能一个人偷偷地哭。别人欺负我,我不敢说话,因为在所有人眼里都是我的错!好不容易回到你身边了,可你爱我吗?你搂过我睡觉吗?只有一次还是因为我生病了!还有,妹妹寄宿一礼拜不回来,你就成天念叨,我在老家4年半,你怎么就想不起我呢?我早受够了!你知道我现在认为最快乐的事是什么吗?那就是死!因为我想看看灵魂到底长什么样……”
一席话让我呆在原地。这是一个9岁的孩子说的话吗?是怎样的一种精神折磨,竟然让一个年仅9岁的孩子开始向往死亡?也就在那时,我才悲哀地意识到,当初让女儿回老家是一个多么错误的决定!而我对小女儿的袒护,对她又是怎样的一种刺激与伤害!
浏览量:1
下载量:0
时间:
有个人,因为生前热心助人,死后上天堂,变成了天使。为了让人们得到幸福和快乐,这位好心天使,经常到人间帮人圆梦。
某天,他遇到一位失业男子,便问:“我可以帮你什么?”
“我失去了工作,没办法养活家人,如果可以的话,请给我一份工作。”
果真,天使让他找到一份工作,男子开心得手舞足蹈,天使也从他的身上感受到了幸福。
又有一天,天使遇见一位沮丧的妇人,对方说:“我的钱包被偷了,那里面有我孩子的学费。”
天使怜悯妇人的处境,给了笔相同金额的钱,让她立即破涕为笑,还将幸福感染给天使。
正当天使沉浸在幸福气氛中时,眼前出现了一位年轻有为的企业家。他告诉天使:“我有钱、有事业,也有妻子和孩子,什么都有了,但我却感受不到幸福,你能给我吗?”
思索了一会儿,天使回答:“可以。”随即就把企业家所拥有的一切都拿走,让他被迫流落在街头。一个月后,天使心想,时机应该差不多了,又将一切还给企业家。
因为曾经面临一无所有,当企业家看到生命原有的一切恢复时,像是如获至宝般,喜极而泣,还对着妻子和孩子又亲又抱。最后,他告诉天使:“谢谢你!虽然过去那一个月,我过得真的很苦,但因为曾经失去,现在,我已经看到自己拥有的幸福了。”
每个人都想追求幸福,却往往忽略了,真正的幸福其实就在身边。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人生最珍贵的感情,我觉得就是与朋友之间的友谊。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珍惜友谊的文章及名言格言,欢迎阅读!
1、自己先做一个好人,然后找和你相仿的人做你的朋友。能如此,友谊才能稳固地成长。——西塞罗
2、只要你想想一个人一生中有多少事务是不能仅靠自己去做的,就可以知道友谊有多少益处了。——培根
3、真挚的友谊犹如健康,不到失却时,无法体味其珍贵。——培根(英国)
4、真正的友谊总是预见对方的需要,而不是宣布自己需要什么。——莫洛亚
5、真正的友谊无论从正反看都应一样,不可能从前面看是蔷薇而从后面看是刺。——吕克特
6、真正的友谊是一种缓慢生长的植物,必须经历并顶得住逆境的冲击,才无愧友谊这个称号。——华盛顿
7、真正的友谊是诚挚的和大胆的。——席勒
8、真正的友谊既能容忍朋友提出的劝告,又有使自己接受劝告。——西塞罗
9、真正的友谊好像健康,失去时才知道它的可贵。——哥尔顿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导读:红楼梦里面,贾宝玉总是被各种各样的女子围着,那么这些女子都对他有什么影响呢?是否可以或缺?下面是小编真理的读书笔记。
北方有佳人,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红楼梦》中,薛宝钗似乎就是这么一位北方佳人,她虽没有倾国倾城的本领,却也差点令怡红院倾覆无存。子清虚观回来,这贾宝玉的生活似乎就没有消停过,先是因选择了金麒麟让林带受不了,而整天万般赔不是。这不,讨好了林黛玉却又打翻了薛宝钗这个醋坛子。谁让他在贾宝玉面前讥笑她薛宝钗是“杨妃”呢!因此,一时间大家也都闷闷不乐的。
大小姐惹不起,好不容易找了个空闲,贾宝玉优哉游哉就到了王夫人房间里。或许是她想起了金钏儿这俏皮鬼,想找她玩玩吧。王夫人也正好“睡着”,宝玉好不活跃,就跟金钏儿扯起了贾府里的风花雪月。王夫人当然认为这乃男盗女娼之事情,觉得金钏儿带坏贾宝玉,装睡中的她哪里容得金钏儿继续说下去。起来就是给了金钏儿一巴掌。没有气候的贾宝玉当然只能一溜烟地跑了,独独留下金钏儿遭罪。谁知乘兴而来,竟然败兴而归。中途又遇见了痴傻的蔷官,全无一件高兴事儿。自己这么无聊,回到怡红院,大雨磅礴,可是大门紧闭,里面竟然嘻嘻哈哈闹过不停,就是没有一个人来给他开门。这贾宝玉这是可能也是越想越气,大家都能够开心快乐,就他一个人只能闷闷不乐。
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抬脚就给那迟迟开门之人一脚。袭人也就遭了罪,半夜呕血。你说宝玉这一脚假如真个把袭人踹得咽气,怡红院是不是就得乱了分寸呢?袭人可是怡红院的管家,有了她,一切才显得那么井井有条。真不知道贾宝玉打袭人的这笔账是不是该算到薛宝钗的头上。人说林黛玉是刀子嘴,薛宝钗讽刺林黛玉贾宝玉机带双敲那样的言语又何止于刀子一样的锋利呢?贾宝玉被薛宝钗讽刺了,至少也得暂时疏远一点林黛玉,因此才有了宝玉与金钏儿的那一曲吧。因此,金钏儿的死,似乎也应当算到薛宝钗头上。好了,这是袭人挨窝心脚,貌似这么跟薛宝钗有着莫大的关心。晴雯挨骂,差点被驱赶,这一笔账似乎也应该算到薛宝钗头上。这就要说道第二日,王夫人好心弄了一席端阳家宴,请了薛宝钗母女来。
但是,这个时候薛宝钗心里还记者仇恨,死活就是懒得搭理贾宝玉林黛玉等。大家也就只好闷声不响的吃着最尴尬的一餐饭。宝玉喜聚不喜散,谁知聚了又是这样。那么好热闹的他,面对此情此景,心理又怎会不觉得憋屈呢。好好的日子过程了这样,贾宝玉自然火大。用晴雯的话说:“二爷近来气大的很,行动就给脸子瞧。前儿连袭人都打了,今儿又来寻我们的不是。”连袭人都被打了,宝玉的火却是有点大;如今又把晴雯给骂了,甚至真心地就要把晴雯给赶走,贾宝玉的火气也就到了极致。吃饭的时候受了薛宝钗的气,贾宝玉也就只能够在怡红院发泄了。因为怡红院里的人都是他最亲的人,最爱、最在乎她的人。所以才有晴雯不小心跌落了扇子被贾宝玉通怕的这一曲。所以的所以,贾宝玉赶晴雯当时最真心想赶,但是若真的赶走了晴雯,贾宝玉又是会后悔的。
没有了晴雯,怡红院似乎就没有了生气吧。这可是爱好热闹的贾宝玉最受不了的吧。至此,我也就想,怡红院若真的少了袭人与晴雯,这怡红院也就再也不是怡红院了。怡红院也就等于被倾覆了。这可全是薛宝钗的功劳了。幸亏薛宝钗那个时候的能量还没有如此地大,只是令贾宝玉那段时间变得暴躁不安,掀起了一场又一场恶风波。不过也真是红颜祸水啊!回过头,我又需要想的是:贾宝玉竟然这么在乎薛宝钗啊。薛宝钗几句,一些神态就令贾宝玉如此躁动不安,贾宝玉竟然也是如此地在乎她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啊。只是把贾宝玉害地太暴躁了一些。哪像林黛玉只是让贾宝玉变得更加地委婉小心。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真正的幸福就在身边从未离开,也许它很平凡,但是它是最真实、最温暖的存在,错过了就不会再有了。今天的唯美情感美文,小编给大家推荐的是:幸福就在身边从未离开。
唯美情感美文幸福就在身边从未离开
电影《港囧》和《夏洛特烦恼》都在用搞笑的方式告诉我们:真正的幸福就在身边从未离开,你以为的爱不过是一个美梦,不是真实的。一直在身边不离不弃的爱才是真实存在的。
初恋在我们的心中就是一篇唯美动人的爱情美文,有甜甜的味道,也有淡淡的酸苦,也许还有微微的辣,不同的滋味夹杂在一起组成一段最美的记忆,也许更是一段最遗憾的往事。记忆在流年中美化了曾经喜欢的那个人,让我们难以忘怀。我们以为这就是爱,但我们爱的也许只是我们的遐想,没有发现真正的幸福就在我们身边从未离开。
她有一个交往了三年的男朋友,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如果不是在结婚前几天遇到她的初恋情人,或许她就可以顺利地当一个幸福的新娘,不会有这么多波折发生了。
当年,她的初恋只维持了三个月,却是她这辈子最幸福的时光。只是当时他们都太年轻了,没有能力承担彼此的未来,毕业就分手了。她一直想要和初恋情人重逢,但是好几年过去了还是一点消息都没有,她渐渐放弃了,找了现在的男朋友,打算忘记过去。偏偏在她准备结婚的时候,她的初恋情人出现在她面前,勾起她的回忆,让她动摇了。
尽管知道她的初恋情人出现了,知道她在犹豫,但是她的男朋友假装不知情,还是一如既往地对她好,接送她上下班,提醒她吃饭,还送了她根据她的生肖设计的“百凤朝鸣”吊坠,要她时刻戴着,因为她今年有破财的可能。她觉得对不起男朋友,却无法阻止心偏向初恋情人。她想要弥补当年的遗憾,和初恋情人再续前缘。
就在她打算取消婚礼的时候,她无意中发现初恋情人的出现不是偶然,而是早有预谋的。原来初恋情人想要凭借这份旧情取得她的信任骗她的钱,幸好她及时发现,不然就真的上当受骗了。当她得知初恋情人的真面目时,她很庆幸有一个如此温柔体贴的男朋友在她身边不离不弃。她相信自己能躲过这一劫都有赖于男朋友送给她的幸运吊坠,让她清醒过来,看清谁才是她真正的幸福。
她没有再和初恋情人联系,专心地准备婚礼,更加努力地对男朋友好。她知道她的幸福就在身边从未离开,绝对不能错过。一旦错过,将会是她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她恐怕再也找不到一个更爱她的人了。婚礼上,她向一直宠爱着她的男人许下了一生一世的誓言。这一刻,她的心里只有这个爱她至深的丈夫,再也没有初恋情人的影子了。
再美的梦都会有清醒的一天,初恋再美亦是从前。我们不能活在过去,活在梦里,而忽略了身边真实存在的幸福。真正的幸福就在身边从未离开,也许它很平凡,但是它是最真实、最温暖的存在,错过了就不会再有了。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参观完了干粉消防车,消防员叔叔又带我们去参观消防员宿舍及其他消防设施。其中我最感好奇的是那间二楼的“秘”室(我自己给它起的名字,真名没记住)。
到了宿舍,我首先看见叠放得整整齐齐,像方方正正的豆腐块一样的被子。床单拉得平平展展,像一面平坦的镜子,没有一点褶皱。拉开床箱下面的抽屉,里面放着整整齐齐、干干净净的军式制服。真让我刮目相看哪!
参观完了宿舍,叔叔又带我们去了二楼的“秘”室,这个室很特别,以前从没见过。房间的地板中间挖有一个空心圆洞,这个圆洞比一个大胖墩的腰还胖很多。圆洞中间还竖着一个直通一楼的钢管。不过,这根钢管可不是用来跳钢管舞的,它是消防员叔叔执行紧急任务时使用的。如果消防官兵接到出警命令,他们就可以用最快的速度,抱着这个钢管像滑滑梯一样滑下去,然后投入到紧急的抢险状态。
参观完了“秘”室,我们又来到消防员的食堂。哇,食堂真干净哪!桌面擦得油光锃亮,地板打扫得一尘不染,锅碗瓢勺都摆放得整整齐齐,没有一个站错队的。叔叔说他们每天都是这样保持卫生的哦,可不是我们来参观了才摆放得这么好的。
参观完叔叔们的宿舍与食堂,我觉得很惭愧,因为我的书桌都快成杂货铺了。回去以后,我要好好向消防员叔叔们学习,再不能随便乱扔乱放物品了。
你们知道消防官兵是怎样快速穿好消防衣的吗?穿好衣服大约需要多长时间吗?
呵呵,不知道吧?
我来告诉你吧:消防官兵们接到出警命令后,他们第一件要做的事儿就是快速穿好消防衣,戴好消防帽。为了节省时间,他们的消防服平时都是摆放好的:裤子罩在鞋子的上面,手套套在袖口处。遇到紧急情况需要出警时,他们就会快速地把脚插进鞋子里,提着裤腰往上一拉,就穿好下衣了。然后再把手伸进手套里,往上一拉袖子就穿好上衣了。整个过程大约五、六十秒钟。真是神速呀!不过,消防衣的防火护身时间只有2个小时左右,超过2个小时就起不到安全保护作用了。
想想我平时穿衣服,有时会磨蹭5、6分钟呢,这要是上战场了,我可真不行,以后我要改掉磨蹭的坏习惯,向消防员叔叔学习办事迅速的好习惯。
不知不觉,这次参观活动也要结束了,可我感觉还没参观过瘾呢,期待以后还有参观的机会呀!
通过这次参观活动,我第一次近距离接触了消防官兵们。平时看到大街上飞驰而过的消防车时,我只感到消防员叔叔们很神气,今天才知道他们原来这么不容易,工作很辛苦,要冒着生命危险去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哪里有需要,他们就会赶到哪里!他们不仅救火灾,而且当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发生时,他们也会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当一名消防战士,原来是这么的伟大与光荣!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幼儿园的老师们,其实大部分都是很有师德的。一些师德小故事让我们很多人都很感动。下面这些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几篇幼儿园身边师德小故事
“各就各位,预备……跑!”咦,这是什么声音?噢,原来第三十六届森林运动会开始了。
第二个比赛项目是有着“动物界耐力赛”之称的越野跑。参赛的有小老鼠、小刺猬、小白兔、小山羊、小鹰和其它很多的小动物们,动物群中有两个小不点小刺猬辛迪和小白兔汤姆淹没在这欢乐的海洋中,那场面相当壮观,参赛者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随着裁判大象托尼的一声令下,小动物们飞快的奔跑起来。他们穿过原野,跨过小溪,跳过荆棘丛,经过石子桥……动物们有的摔进了坑,弄得浑身是泥;有的挂在了荆棘藤条上,嗷嗷大叫;有的则更惨,被大树枝给弹了回去,坐在地上呜呜哭了起来。见到这个架势,很多小动物打起了退堂鼓。
比赛仍在进行,小老鼠不幸滑到悬崖边的一棵小树上一直不敢下来;小山羊见到路旁绿油油的青草,把比赛的事抛到了脑后;小鹰跑着跑着想试试飞翔的感觉,结果跌进了灌木丛……
最后,只有小刺猬辛迪和小白兔汤姆,相互搀扶,互相鼓励,他们坚持不懈,终于来到了比赛的终点。裁判托尼大声宣布:“这次比赛,辛迪和汤姆并列第一!”两个冠军被大象托尼用他那长鼻子举到了半空,他们开心的笑了……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故事可以提高孩子的绘画兴趣,在故事中取得意想不到的良好效果。 下面这些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几篇幼儿园身边师德故事
相传很久以前,兔妈妈生下一只非常可爱的小白兔:它体形匀称,黑溜溜的大眼睛,小小的耳朵贴在脑袋两边,还有一条毛茸茸的长尾巴甩来甩去.
小白兔从小聪明顽皮,人见人爱.四岁时,妈妈把他送到了一所森林学校读书,可是谁会想到竟然发生一桩又一桩的怪事.
小白兔在学校不认真学习,常常被山羊老师叫去,每次都受到狠很的批评,有时还要揪耳朵,时间一长,本来小小的耳朵被拉的长长的.
因为小白兔的调皮导蛋,小伙伴们都不理他,讨厌他不跟他玩甚至都远远的躲开他.小白兔很伤心,常常一个人偷偷的哭,一边哭一边用手揉眼睛,把黑黑的大眼睛揉成了火红色.
有一阵子,森林学校举行霸王擂台赛,小白兔想:要是我能打赢了那就出名了,小伙伴们也就瞧得起我了.当他竟想不到的是,比赛那天小白兔一上台就吓了个半死,他的第一个对手是学校凶狠出了名的大黑狗.小白兔一看,不得了了我那里是大黑狗的对手呀,不如三十六计走为上策.想到这儿,跳下擂台拔腿就跑.可是大黑狗怎么也不肯放过他,扑上去就是一口,把小白兔的尾巴给咬断了.
从此,小白兔就变成了现在这副模样:长耳朵,红眼睛,短尾巴.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看故事可以发展幼儿的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强化幼儿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培养幼儿欣赏美的能力。 下面这些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几篇幼儿园身边的师德故事
再远古时期,大概还没有人类。那时,在一个名叫“傲爱山”的地方。那里的鹰若一起飞上天空,那么就象是世界末日一般,天空黑漆漆的一片。大家可想而知,那里无疑是一个弱肉强食的地方,那里没有和谐,只是为了填饱肚子而自相残杀!
时间过的真快,一转眼到了寒东腊月的时候。这对鹰来说是一场挑战,因为在冬天他们很难找到食物,大多数的鹰都是活活饿死的。一天,一只叫金闪子的鹰在寻找食物,在即将放弃时,他看到了灌木丛中有一个灰色的东西在活动,呵呵!他认出了,这是一顿丰富的美餐――有只灰色的兔子。想必这只兔子也是在寻找食物。金闪子象箭一般的冲了过去,在金闪子离兔子不到一米远时兔子才发现它。兔子趁金闪子抓住它时用脚蹬了过去――这是兔子逃跑的最佳绝招,叫兔子蹬鹰。只见金闪子向左一侧躲了过去。就在它将兔子带到天空的一刹那,它看到下面有好多只小兔子在叫,这时它明白了――这只兔子是他们的母亲。它看的很清楚,母兔子和小兔子的眼中都有晶莹的泪光。它想:为什么这个世界要自相残杀呢?我为什么一定要吃肉?今天我吃了这个,不一定哪天我就让别人吃了!那样会有多少无辜的生命牺牲?……
最终,它将那只兔子放回了灌木丛中。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爱是冬日里的一缕阳光,使饥寒交迫的人感到格外的温暖;爱是沙漠里的一口清泉,使口干舌燥的人重新燃起了希望之火;爱更是久旱大地上的一场倾盆大雨,是孤苦无依的人得到温暖的慰籍......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爱在身边的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我感谢我的同事,我们珍惜这份情意,我们彼此希望对方比自己工作的好,我们彼此希望对方获得骄人的成绩,我们彼此为对方的成功而庆贺!生活上遇到了难题.........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感谢同事的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