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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金锁记》,张爱玲1943年所作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像疯子一样被折磨了30年,在欲望的压迫下,形成了病态的性格,葬送儿女的幸福。“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七巧做过残疾人的妻子,欲爱而不能爱,几乎像疯子一样在姜家过了30年。在财欲与情欲的压迫下,她的性格终于被扭曲,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张爱玲在本书中在空前深刻的程度上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主人公曾被作者称为她小说世界中惟一的“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
《金锁记》在叙述体貌上还借鉴了民族旧小说的经验,明显反映了类似《红楼梦》之类的小说手法已被作者用来表现她所要表现的华洋杂处的现代都市生活。
后作者又将《金锁记》做了修改,重命名为《怨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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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倾城之恋》是一个动听而又近人情的故事。《倾城之恋》里,从腐旧的家庭里走出来的流苏,香港之战的洗礼并不曾将她感化成为革命女性:香港之战影响范柳原,使她转向平实的生活,终于结婚了,但结婚并不使他变为圣人,完全放弃往日的生活习惯与作风。
《倾城之恋》是张爱玲最脍炙人口的短篇小说之一。是一篇探讨爱情、婚姻和人性在战乱及其前后,怎样生存和挣扎的作品。
故事发生在香港,上海来的白家小姐白流苏,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婚姻,身无分文,在亲戚间备受冷嘲热讽,看尽世态炎凉。偶然认识了多金潇洒的单身汉范柳原,便拿自己当做赌注,远赴香港,博取范柳原的爱情,要争取一个合法的婚姻地位。两个情场高手斗法的场地在浅水湾饭店,原本白流苏似是服输了,但在范柳原即将离开香港时,日军开始轰炸浅水湾,范柳原折回保护白流苏。狂轰滥炸,生死交关,牵绊了范柳原,流苏欣喜中不无悲哀,够了,如此患难,足以做十年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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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张爱玲小说全集》全面收录张爱玲小说,完全遵照张爱玲最后改定本或其手稿进行编辑,保持原汁原味的张氏风格,以写作或发表时间为编排顺序,更有利于读者和研究者掌握张爱玲写作的演变,是广大“张迷”不可错过的经典收藏版本。
本全集收录张爱玲所有小说作品,不仅包括《小团圆》,还包括脍炙人口的《倾城之恋》《金锁记》《红玫瑰与白玫瑰》《色戒》等中短篇小说,以及经典的长篇小说《半生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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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半生缘》是张爱玲第一部完整的长篇小说,原名《十八春》,一九五一年结稿,后来张爱玲旅美期间,进行改写,删掉了一些略带政治色彩的结尾,改名为《半生缘》。
几个平凡的众生男女,世钧曼桢叔惠翠芝,一群随处可见的都市年青人,把那一点点并不离奇的痴爱怨情,缠来绞去地在一张翻不出去的网里演了那么多年,也就不年轻了。而同时翻天覆地的中国近代社会种种变事:九·一八、一二·八、抗战胜利、国民党接管、上海解放、支持东北,只是作了他们的背景,隐隐约约给他们的故事刷上一笔动乱的底色。让读者荡气回肠为之嗟叹的,只是乱世里这几个男女的故事,一点点的痴,一缕缕的怨,脆弱的爱,捂住面孔的无奈。
《半生缘》把张爱玲那种精妙绝伦,回味无穷的语言表露无疑,就像一窗精巧细致的窗棂格纹,少了每一格都不成,只是放在眼里便透着美,但到底美在哪里却又一时道不明。洗尽铅华、略带感伤的笔调,正好用来缓缓叙述这一段漫长的不了情。曼桢与世均注定的情深缘浅,世均与翠芝两个不相爱的人结了婚。叔惠去了后方,翠芝对叔惠情深几许,却是“汉之广矣,谁可泳之?”曼桢怀着自杀般的心情嫁了祝鸿才,流年似水滔滔逝去,那些曾经刻骨铭心的爱,慢慢淡去;那些曾经撕心裂肺的痛,已然远去;而那些曾经摧肝裂胆的恨,也变得轻如飞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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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小团圆》是张爱玲最为神秘的作品,从1970年代开始创作至去世前一直未能完成,在之前手稿也从未曝光,仅有好友宋淇、台湾皇冠文化集团社长平鑫涛等少数人看过手稿。《小团圆》可以看作是张爱玲本人自传性的小说,她以自己的人生经历为蓝本,用文学的手法叙述了传奇一生。
《小团圆》在张爱玲的作品中处于什么样的位置?《小团圆》是张爱玲集大成之作。张爱玲的创作有所变化,有所发展。《金锁记》《倾城之恋》是她1943年的作品,从1944年写《年青的时候》起她就开始变化了。到1945年她写《留情》的时候,就跟最早的作品差别很大。1947年之后她开始写比较通俗的作品,如《多少恨》《郁金香》《十八春》《小艾》。50年代中期她到香港,写《秧歌》《赤地之恋》,风格又一变,追求“平淡而近自然”。到70年代,她重新主要以中文写小说之后,风格又一变。《小团圆》的写法和她另外三篇作品《相见欢》《浮花浪蕊》和《同学少年都不贱》很像,这些都是同时期的作品。同一时期还有《色,戒》,但《色,戒》的写法没那么复杂。如果只盯着人家早年的一两篇小说,沉迷其中,而拒绝接受作者自己的变化和发展,这样的读者未必高明。《小团圆》能不能当作文坛八卦或者典故来看?《小团圆》里不少人物,都能跟现实中的人对上号,但事情是不是对得上号就不知道了。大概有十几、二十来个人物都能跟张爱玲现实生活中的人对上号。对作家来说,在写作中以现实人物为原型,不足为奇。上个世纪初有部小说叫《孽海花》,里面好多人物现实中都有原型。包括张爱玲的爷爷张佩纶,还有她的奶奶,就是李鸿章的女儿,那书里都有。所以说这种手法也不是独创,以在生活中的谁为原型,这非常多见。能对人未必能对事,能对事未必能对细节。当八卦来理解就太低了。
很多人在读《小团圆》的时候都会特别关注张胡之间的关系。
这是读《小团圆》的一个误区。九莉是《小团圆》的女主人公,但是邵之雍不算是男主人公。邵之雍第四章才出场,第三章就占了全书的将近四分之一,所以邵之雍出场的时候小说已经到了一半了。后面还有好多篇幅没提他。不是说九莉和邵之雍这部分不重要,但是《小团圆》绝不是只写他们俩的事。书中还有多重关系:九莉和她母亲的关系,和姑姑的关系,和弟弟的关系,和比比的关系,和燕山的关系,早期和那个安竹斯老师的关系,还有和她整个家族的关系。《小团圆》并不是一部传统的写故事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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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小艾》是1951年5月张爱玲 以梁京为笔名在上海《亦报》上连载的一部中篇小说。文中描写女佣小艾在旧社会受尽压迫,最终在新中国成立后迎来了新生活的故事。
《小艾》讲述的主要是小艾的故事,女佣小艾自幼被卖进上海的席家,连父母和自己的名字都不记得,饱受老爷太太和其他仆人的欺负。后被老爷席景藩强暴并怀孕,孩子被姨太太忆妃打掉,小艾因此流产并留下病根。小艾后遇见在印刷厂工作的冯金槐,两人情投意合并结婚。然而好景不长,因为抗战的爆发,金槐工作的印刷厂搬到香港,金槐遂跟随去了香港后辗转多个地方。与此同时金槐的母亲和兄弟因躲避战乱和地主的盘剥,从乡下逃到上海投奔小艾。小艾流产后的病根发作,但为了养活婆婆一家子,不得已又给别人当女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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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心经》是张爱玲继《第一炉香》、《第二炉香》后发表的第三篇小说。张爱玲本身就是一个特立独行的人,而她的短篇小说《心经》更是让很多人摸不着头脑,或者说从心态上无法接受。甚至有部分人说根本不明白张爱玲为什么要写这样一篇小说,一点儿都看不懂。
张爱玲的作品中,我顶中意那篇并不出名的短篇小说《心经》。它像天边一朵淡淡的微云,没有风情万种的浓烈,却一直余韵未了,久久回荡在心里。那一年,23岁的张爱玲已经红遍上海滩,她奇装眩人,才气放恣,不可一世地自恋着,如她自己坦言的那般“出名要趁早,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在乱世里,她写人间烟火,她的那些女主角,个个失心疯般,爱得毫无道理,也没有退路。张爱玲的心里也是活着一个乱世的,她说爱就是不问值不值得。
《心经》的故事很简单,讲的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和父亲间相爱的故事。二十岁的许小寒,有着完美的家庭,不错的追求者,这个年纪的孩子,也许所有的心事,就是学校的功课,周末的郊游,和橱窗里的漂亮裙子。可二十岁的许小寒,她所有的心事和秘密与父亲相关,那个四十岁不到的男人,和小寒一起去看电影,会被误会是她的男朋友。
整个故事的调子是寂寥的,天地般苍茫寂寥。
“她坐在栏杆上,仿佛只有她一个人在那儿。背后是空旷的蓝绿色的天,蓝得一点渣子也没有……这里没有别的,只有天与上海与小寒。”典型的张爱玲的语言,让人心惊。
小寒的父亲许峰仪在十多岁的年纪便结婚生子,因此在小寒二十岁的时候,他还是个四十岁不到的优雅男人。小寒与父亲间的默契,还有两人间奇怪的气场,在故事的中段才被点破。然而小寒的爱是绝望的,她二十岁了,不能再赖着不肯长大。二十岁生日的当晚,小寒在沙发上搂着父亲的脖子,眼泪扑簌簌掉下来,纵然母亲自动隐退,淡得像个符号,她的爱也是不可能的,没有退路。许峰仪当然心知肚明,除了孩子的天真,小寒没有一直待在父亲身边的筹码。许峰仪自然而然地爱上小寒的同学段绫卿,那个长得与小寒相像的女孩子——“绫卿看上去凝重些,小寒仿佛是她立在水边,倒映着的影子,处处比她短一点,流动闪烁。”也正如母亲说的那样,“你爸爸不爱我,又不能爱你”,所以他只能爱绫卿,把对小寒的一腔温柔转移到绫卿身上。
一个唯美的故事,尽管有些病态,还是好看的。我始终觉得张爱玲有恋父情结,因为童年父爱的缺失,也因为在她的两段爱情里面,她都像那个天真的许小寒,需索着父亲般的爱。
在小说的世界里,张爱玲写遍人世间最凄凉最绮丽的爱情,她也懂得人性的不纯粹,因此有了那些爱情里的女子曲折幽深的心事和计较。然而文字与现实始终是隔着一层距离的,当23岁的张爱玲遇见胡兰成,一点脑筋都不肯动了,不动脑筋只动心,“人生在撒手的一刹那”,奋不顾身地成就一段旷世爱情,金色的永生。在胡兰成面前,她的骄傲与不可一世的跋扈统统不见了,低到了尘埃里,在他面前,她像个没有见过世面的小孩子,仰视着他,崇拜着他。
多年之后,人到中年的张爱玲落魄地流浪到了美国,遇见大她30岁的作家赖雅,在落魄的生涯里,仰仗他那么点乐观的气概,站在他的身边,她也像个孩子般,天真地需索着他的爱和温度。文字的世界里成熟理性,现实生活里,她永远都是个孩子,仰着脸天真地注视着大人们来来往往,仿佛这个世界与自己毫无关联,只有在“失去人与人交接的场合”她才能“充满生命的欢悦。”
《心经》与张爱玲的那些名篇比起来,也许太过晦涩,不够深刻,然而我就是如爱张爱玲般爱着这部边缘化的小说。我觉得在小说里面,是有着她自己的影子的。张爱玲的凉薄,注定了小说的悲剧,然而真正爱过的人,始终是幸运的。在她的小说里总是看到人生的苦短——又苦又短,而爱情的刹那,便是金色的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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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茉莉香片》是张爱玲的一篇中篇小说。它主要描述了从小都没有得到父爱的聂传庆,在碰到本能成为他父亲的言子夜的女儿言丹朱,聂传庆从小是个怯懦,变态的男孩,有三分像女孩子。言丹朱想帮助聂传庆。聂传庆是个仇恨的人,待一切都是悲观的角色。
他心里总是有种很无奈,却很沉重的压抑。故事就是围绕着聂传庆和言丹朱所发生的一些寻常且又与众不同的事儿发展的。从中体现了“生之艰难,爱之凄凉”的风格。
文中的聂传庆,生在聂家,没有选择的权利,也没有爱的滋养,因了生父把对生母的憎恨迁怒于他,他跟着父亲生活20年,这20年无名的磨人的忧郁,制造了一个精神残废的聂传庆。聂传庆的母亲碧落是绣在屏风上的鸟———悒郁的紫色缎子屏风上,织金云朵里的一只白鸟。年深月久了,羽毛暗了,霉了,给虫蛀了,死也还死在屏风上。碧落嫁到聂家来,之后生下聂传庆,屏风上又添上了一只鸟,打死他也不能飞下屏风去。即使给了他自由,他也跑不了。
聂传庆明白,那就是爱———二十多年前的,绝望的爱。二十多年后,刀子生锈了,然而还是刀。在他母亲心里的一把刀,又在他心里绞动了。
聂传庆相信,如果他是子夜与碧落的孩子,如果他是一个生活在有爱的家庭里的孩子,不论生活如何的不安定,他会活得跟正常人一样。可偏偏,命运捉弄人,母亲所爱的男人,也就是他惟一欣赏敬仰的对象,现在是别人的父亲。
言丹朱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她想帮助聂传庆,结果他却把她往死里打,一脚接一脚狠狠地踢在她身上,只管发泄内心的不满和怨恨。按照聂传庆的想法,言丹朱根本不应该在这个世界上存在;他对这个世界充满仇恨,他就要找一个报复的对象,他就选定了言丹朱。他憎恨天真少女言丹朱在学校里给他的温情,却又无法摆脱言丹朱给他亲近的诱惑,于是,他的精神陷入了病态……
本文亦通过对言子夜的渴望,寄托了张爱玲对自己父亲的渴念,抒发了张爱玲无法用言辞表达的恋父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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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张爱玲所写的小说《霸王别姬》中,张爱玲以虞姬为主线,通过虞姬与项羽的对话、虞姬外出营房巡视等所见所闻及所产生的心理活动,以女性特有的细腻文笔,柔婉、深刻地揭示了虞姬的心理发展历程,为虞姬最后的自刎巧妙地做了铺陈。
从小说全文的结构看,17岁的的张爱玲是欣赏《霸王别姬》中虞姬这个人物形象的,于是写下了这篇微型小说。为了使小说不落入俗套,张爱玲演绎这个故事避开了一些世人皆知的故事情节,将故事发生的时间定在虞姬自杀的那天晚上,地点是项羽和虞姬住宿的帐蓬。人物的事件是:项羽正在帐蓬中计算所剩无几的粮食,然后由虞姬侍候入睡,虞姬再按惯例替项羽巡视营房,最后在帐蓬内自刎这一经过。在整个事件发生的过程中,张爱玲写作的重头始终放在了对虞姬的心理刻画方面。而恰恰正是这些对虞姬细致入微的心理描写,才使读者对虞姬的最后自杀没有产生唐突感,甚至认为产生这样的结果是必然的,这是虞姬最好的死亡方式。
张爱玲的《霸王别姬》篇幅不长,人物不多,场景不复杂,也没有激烈的打斗场景,但通过张爱玲在文中的视角、嗅觉、听觉,我们仿佛又看到了秦末汉初五年,垓下决战那残酷、激烈、充满马粪气味和血腥的战斗场景。
从张爱玲写成这篇文章的1937年算起到今天,张爱玲塑造的虞姬这个人物形象已有七十余年,但她却依然鲜活地存留在人们心中,带给人们很多思考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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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五四遗事》是张爱玲的喜剧小说,台北《文学》杂志,1957年,收入《惘然记》。小说以中学老师罗的婚姻为主要情节,反映了五四运动的不彻底性和不要过分迷信自由恋爱。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张爱玲小说《五四遗事》读后感供大家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张爱玲的《五四遗事》是一篇特别具有震撼力的小说,特别是对学生或者是青年人,看过后会给你一种当头棒喝之感。张爱玲通过罗与密斯范的爱情婚姻纠葛,给我们提出了一个相当严肃的问题,张爱玲在小说中并没有给主人公取上具体的名字,只是用姓氏简单的替代,视乎代表着这个问题并不是一两个人出现,她要表现的是一群人,特别是现代的青年人。
罗为追求自由婚姻,而想同密斯范结婚。而整个过程却演变成了一出彻头彻尾的闹剧,张爱玲用极具喜感的结局收场,罗与她的三个妻子最终生活在一起,一夫三妻正好凑成一桌麻将,这样的语言极具的辛辣与讽刺。张爱玲并不是要展现罗的爱情的悲剧,也不是要你为罗与密斯范的婚姻痛哭流涕。她只是想通过这个故事表现现代年青人的彷徨、迟疑以及摇摆不定的心理状态。罗与密斯范都是自命于受过现代教育的人他们的打扮很摩登,他们的知识很丰富,他们明明知道有些事是不应该做的,可他们却偏偏要这样做,这才是最可悲的。
罗同自己的妻子不是自由恋爱有感情的情况下而结合的,他想同自己所爱的人结婚这并没有错。但是他同密斯范恋爱后,他同妻子张氏的离婚,是一拖再拖,长达六年。因此让密斯范误以为罗不愿意与自己结婚,而去同当铺老板相亲。罗一气之下又同王氏结婚,因为当铺老板反悔,密斯范又变成单身,罗与密斯范相见后,罗觉得密斯范还是同自己相识时那样美丽,他们二人都认为还是像以前那样爱着对方的没有变,罗又经过了五年的时间同王氏离了婚。罗与密斯范是足足等了11年终于是达成了他们梦寐以求的愿望。可是这段爱情长跑完成的婚姻他们并没有好好的珍惜,而是觉得自己的美梦被打碎了,因为罗同两位妻子离婚,把大部分的财产都给了这两位前妻,他变成了实足的穷光蛋,这让密斯范后悔嫁给罗。密斯范这样受过现代教育的女子,结婚后不去做事,只想贪图享乐,沉迷于赌博,这同没有受过教育的传统女子又有什么区别呢?这让罗后悔娶了密斯范。在生活的逼迫下,在金钱的驱
使下,罗接回了他的两位前妻,因为他们通过离婚都变成了富婆,因为传统思想不愿改嫁,也愿意接受罗,最终造成了一夫三妻的讽刺结局。张爱玲在小说中可谓是狠狠的批判的这些受过教育青年人的空想主义,浪漫主义。他们以反封建为口号,要建立一个民主、自由的社会。要自由恋爱,因此抵抗自己的父母,辱骂自己的家庭。可是他们实际行动起来却是犹疑不决,徘徊不前,就算是抵抗父母获得了胜利,达成了自由结婚的愿望,就是金钱的诱惑,也可以让他们改变一夫一妻制,这种现代文明社会最最基本的理念。如果是由这样的青年人,我们可以实现创造一个民主、自由以及文明的社会吗?像罗与密斯范这样的年青人,他们的口号很响亮,要反封建,要民主、自由。可就是这小小的婚姻问题,就完全暴露他们的迟疑、徘徊彷徨的性格。只要能够有金钱,就可以抛弃以前所追求的自由。这种口号多过实际行动的行为,这种享乐主义,空想主义的思想如果在青年人中泛滥,真正的民主、自由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是不可能有希望的。就算是勉强一时得以实现,也会复辟,走以前的老路。
罗与密斯范可以欣然的接受一夫三妻这样的局面,还一直标榜自己是受过现代教育的青年,难道这不让人可笑吗?作为五四以后的青年人,如果都像密斯范与罗这样,五四所提倡的民主、自由只会是永远的空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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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张爱玲的小说——连环套,讲述的是一个女子一生相继在一群男子身边周旋的故事
张爱玲的小说——连环套,讲述的是一个女子一生相继在一群男子身边周旋的故事,她自小被人贩子带大,后被卖给第一个丈夫,一个印度商人。她聪明精干,为了自己的生存不断与一个又一个的男人结婚,钻进一个又一个的连环的套子里,她从没有自由,没有幸福,唯一一点点对爱情的期待也被狠狠地辜负,她将自己的青春全葬送在了一个又一个男人身上,每每有了一点暖意,却很快发现被欺骗,辜负,背叛....唯一幸运的是,她始终能有巨大的勇气去闯去赌,带着她那强悍的美企图征服一个又一个的男人...最后,当第一任丈夫的弟弟提出要娶她的女儿时,她终于老了,心老了,心底的一生,也终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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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夜,我梦见百万雄兵,金戈铁马,战马嘶鸣,铺天盖地的喊杀声在我的耳边久久回荡,回荡!我读此书也有这种感觉,感觉狼特别好汉。我们就是需要这样的“狼”性。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准备的狼图腾品读,仅供参考!
看《狼图腾》这本书,给我最深的感触便是,在那个充满血腥的年代为什么成吉思汗及其子孙,竟然仅用区区十几万骑兵就能横扫欧亚?创造了人类有史以来世界上版图最大的帝国呢?答案就是千万年来,游牧的草原人和草原狼,在腾格里这方神气的热土上时魂归时,怎样来到的草原,去时草原还是怎样。能摧毁几十个国家巨大城墙城堡和城市的草原勇士的生命,在草原上却轻于鸿毛。最后完全回归于大自然的。他们彼此缺一不可,当肉体的生命消失后,终于与草原完全融为一体。
几乎在每一个汉族人心中,狼都是狡猾、贪婪、残忍、丑陋的化身,老虎也猎杀动物,也吃过人,大家却说那是王者风范,威风凛凛,高大威猛,五彩斑斓……多少美丽的形容词都给了其他猛兽,这对狼也是一种歧视!原因很简单:狼对汉族的威胁超过任何一种猛兽,比猛虎、狮子、熊、豹都来得凶猛,来得气势汹汹,具有人类才有的攻城掠地的实力。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国人对待对手的态度,对于最有威胁的对手没有给予应有的尊重,而是对其诋毁和谩骂,以致长久以后,当狼民族衰退以后,历史的真相被湮没在滚滚黄沙之中。但狼对人类的教导却是永远无法被湮没的。
狼做的事情之所以会十拿九稳,是因为他们做每件事情前都会先想好策略。
《狼图腾》很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它向我们展示了草原狼丰富多彩的杀敌方法。开篇就是一个草原狼围捕黄羊的大战役,波澜壮阔,纵横捭阖,动静结合,一气呵成。真正的作战时间不过十几分钟,但作战前狼群耐心的伏击、精妙的设围、细致的观察,营造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紧张而又亢奋的氛围;而作战时的迅雷不及掩耳、放掉还有战斗力的黄羊而击其余部分的智慧,颇有些卑鄙却极其实用的狼抓黄羊的绝招,又让我们拍案叫绝,赞叹不已。这动静之间,却将草原狼卓越的智慧、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
狼的智慧也是非常惊人的,几乎可与人媲美。在生活中,他们会运用各种各样的本领与智慧来克服生活中遇到的种种困难。狼的本领狼的智慧也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们也是在几千年艰苦的草原生活中磨炼出来的。变幻莫测的草原气候、恶劣的草原环境、各种动物的逃生本能还有来自人的巨大威胁,使得狼始终生活在险境之中,随时都处在被饿死、冻死、打死的境遇中。
人不是狼,狼的各种策略也是在艰苦的斗争中磨炼出来的,但我们的确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但学习草原狼也不能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己勤于思考、善于应用策略的能力。
主动的去观察和学习,积极的思考,在面对不同的情况时采用不同的方式,在实战中磨炼自己,这就是狼的智慧源泉。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只要你有丝毫的放松,就可能会被社会淘汰,这很像狼群生活的大草原,公平而又残忍。所以我们也得有狼的危机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给自己加压,正如张瑞敏所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往往不利的形势更能激发一个人的潜能。“背水一战”,“破釜沉舟”,正是这个道理。
狼之所以可怕是因为他们是野兽中最有集群优势和团队意识的动物,一条狼是一个优秀的单兵,而一群狼就成了一支牢不可摧的特种部队,在《狼图腾》里,作者亲眼见到的狼识天文懂地理能看云知道天气,组织打围,在战略战术上都是无懈可击,再加上坚忍的意志,实在是太完美了。读《狼图腾》,看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的捕食故事,更是能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比如围捕黄羊的时候,有狼去寻找大雪坑,有狼去骚扰,有狼去伏击,在总攻的时候也是井井有条,狂而不乱。更让人称绝的是,狼群即使在撤退的时候也井然有序,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当狼逃生时,它甚至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当狼袭击马群时,它甚至可以选择最危险的自杀式打法。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从,让人感慨训老虎易,训小狼难。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草原上以前也有老虎等其它动物,之所以只有狼独存,原因就在于此吧!
孙子兵法“云倍则敌之,十则围之”,可就是这几十条狼就敢围猎几千条黄羊,充分利用了天时地利人和。名动历史的长平之战,秦将白起空前绝后的等而围之已经是军事史的绝唱,而狼却更胜一筹。秦人本是游牧民族,长期和狼征战,也许这正是狼教给秦人的兵法吧。
这个世界始终是弱肉强食的世界,即便厮杀的工具不再是尖牙利齿,不再是刀剑枪戟,但是本质是不会变的。有能力的人就能用他的能力用他的新的厮杀利器来赢取最大的利益。难道不是么,考试升级如斯杀,商场勾斗如斯杀,官场暗涌也是如斯杀,向往人道主义乐土的人士也不妨扣心自问一下,自己是不是这种厮杀格斗后的胜利者?是不是能给失败者真正的怜悯和体恤呢。自古就有自然的成败法则,狼坚持不懈地贯彻这一法则,我们应当敬佩,甚至以狼为师才能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诠释“适者生存,弱者淘汰”的自然法则。
狼的坚韧是最值得佩服的,一个民族如果有这样坚韧的性格,那么它一定会强大。最好的例子莫过于毛主席领导时期的中国,生活环境恶劣,物资匮乏,国内征战,国外封堵,以气候论不亚于蒙古高原的酷冷寒冬。正是有那一份狼的坚韧,才有了现在的国际尊重。我要学习狼,就要学习他的坚韧,对命运的挑战残忍,也敢对自己残忍,残酷的锻炼才有了蒙古战狼非同一般的犀利。
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狼图腾》是对我的一次洗礼,闪烁智慧狡猾的光芒,我喜欢向往着狼的坚韧,狼的团结,狼的狡黠,狼的意志力和狼的生命力。只有具备这些条件,才能在社会上立足,才能适应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
感谢本书的作者姜戎先生。30多年前,作为一名北京知青,他自愿到内蒙古边境的额仑草原插队,长达11年。直到1979年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研究生院。在草原,他钻过狼洞,掏过狼崽,养过小狼,与狼战斗过,也与狼缠绵过。并与他亲爱的小狼共同患难,经历了青年时代痛苦的精神“游牧”。蒙古狼带他穿过了历史的千年迷雾,径直来到谜团的中心。是狼的狡黠和智慧、狼的军事才能和顽强不屈的性格、草原人对狼的爱和恨、狼的神奇魔力,使姜戎与狼结下了不解之缘。狼是草原民族的兽祖、宗师、战神与楷模;狼的团队精神和家族责任感;狼的智慧、顽强和尊严;狼对蒙古铁骑的驯导和对草原生态的保护;游牧民族千百年来对于狼的至尊崇拜;蒙古民族古老神秘的天葬仪式;以及狼嗥、狼耳、狼眼、狼食、狼烟、狼旗……有关狼的种种细节,均使作者沉迷于其中,写出了这部有关人与自然、人性与狼性、狼道与天道的长篇小说。如今,正值中国社会转型,而农耕文明衍生的国民性格已成其沉重羁绊之时,姜戎终于为他这一部倾其半生心血的鸿篇巨制画上句号,最终完成了他再现“狼图腾”的使命,成为“有关狼的真理的终结者”。
古代中原王朝用犬戎来指代北狄,即古代北方的突厥系游牧民族。北狄一直是华夏的心腹大患,狼子野心就是取自犬戎。《国语·周语》提到周穆王征犬戎,得四白狼,四白鹿以归。自是荒服者不至。而周幽王和西周就亡于以狼为图腾的犬戎。直到隋唐,汉民族还把一切北方游牧民族统称之为“犬戎”和“戎狄”,也仍然用豺狼比喻北狄胡人。在唐代宗年间,太常博士柳伉上疏说:“犬戎犯关度陇,不血刃而入京师……”在唐德宗年间,大臣柳浑对德宗说:“戎狄,豺狼也,非盟誓可结”。李白《古风》有云:“俯视洛阳川,茫茫走胡兵。流血涂野草,豺狼尽冠缨”。皇甫冉《太常魏博士远出贼庭江外相逢》则云:“烽火惊戎塞,豺狼犯帝京”。李曾伯《满江红:得襄阳捷》:“狼吻不甘春哨衄,马蹄又踏寒滩入。向下洲,一鼓扫群胡,三军力”。清代更有“狼子野心,信不诬哉!”一说。而华夏的图腾是龙。
然而狼并不是与中国传统的真善美能够联系在一起,并且与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思想相悖,也许在农耕条件下发展的华夏文明,华夏子女永远不可能将狼作为自己的信仰,唯有龙图腾才是中国炎黄子孙的代表。狼的贪婪、凶狠、狡猾,无疑我们永远不能接受。然而我们从作者的痕迹中看到了中华龙与狼的相似之处,而唯我们的欠缺,部分狼精神的欠缺,使我们的社会发展有了局限,我们需要的是一只现代狼。我们与西方的国家的差距、与日本的差距,无法例举了。然而我们同样的渴望大唐盛世、贞观之治,同样渴望只时弯弓射大雕的成吉思汗,一统江河,同样渴望清朝的康乾盛世,希望国家强盛屹立在世界之列,为了这一梦想,我想我们不该拒绝,不能拒绝狼之精神,树立自己内心真正之图腾。
做为男人就应该像狼一样,有着狼的野心狼的气魄和狼的霸气,让我们狼奔狼啸,狼子野心地做一番狼的事业,开创狼的时代吧!
那一夜,我梦见百万雄兵,金戈铁马,战马嘶鸣,铺天盖地的喊杀声在我的耳边久久回荡,回荡!我知道这是狼的血液在我的身体复苏,燃烧,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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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是一袭长满虱子的袍。这句话就出自张爱玲之口,经典吧。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准备的张爱玲作品随笔,仅供参考!
多事的东风,又冉冉地来到人间,桃红支不住红艳的酡颜而醉倚在封姨的臂弯里,柳丝趁着风力,俯了腰肢,搔着行人的头发,成团的柳絮,好像春神足下坠下来的一朵朵的轻云,结了队儿,模仿着二月间漫天舞出轻清的春雪,飞入了处处帘栊。细草芊芊的绿茵上,沾濡了清明的酒气,遗下了游人的屐痕车迹。一切都兴奋到了极点,大概有些狂乱了吧?在这缤纷繁华目不暇接的春天!
只有一个孤独的影子,她,倚在栏杆上;她有眼,才从青春之梦里醒过来的眼还带着些朦胧睡意,望着这发狂似的世界,茫然地像不解这人生的谜。她是时代的落伍者了,在青年的温馨的世界中,她在无形中已被摈弃了。她再没有这资格,心情,来追随那些站立时代前面的人们了!在甜梦初醒的时候,她所有的惟有空虚,怅惘;怅惘自己的黄金时代的遗失。咳!苍苍者天,既已给与人们的生命,赋与人们创造社会的青红,怎么又吝啬地只给我们仅仅十余年最可贵的稍纵即逝的创造时代呢?这样看起来,反而是朝生暮死的蝴蝶为可羡了。它们在短短的一春里尽情地酣足地在花间飞舞,一旦春尽花残,便爽爽快快地殉着春光化去,好像它们一生只是为了酣舞与享乐而来的,倒要痛快些。像人类呢,青春如流水一般的长逝之后,数十载风雨绵绵的灰色生活又将怎样度过?
她,不自觉地已经坠入了暮年人的园地里,当一种暗示发现时,使人如何的难堪!而且,电影似的人生,又怎样能挣扎?尤其是她,十年前痛恨老年人的她!她曾经在海外壮游,在崇山峻岭上长啸,在冻港内滑冰,在广座里高谈。但现在呢?往事悠悠,当年的豪举都如烟云一般霏霏然的消散,寻不着一点的痕迹,她也惟有付之一叹,青年的容貌,盛气,都渐渐地消磨去了。她怕见旧时的挚友。她改变了的容貌,气质,无非添加他们或她们的惊异和窃议罢了。为了躲避,才来到这幽僻的一隅,而花,鸟,风,日,还要逗引她愁烦。她开始诅咒这逼人太甚的春光了。……
灯光绿黯黯的,更显出夜半的苍凉。在暗室的一隅,发出一声声凄切凝重的磬声,和着轻轻的喃喃的模模糊糊的诵经声,(差一段)她心里千回百转地想,接着,一滴冷的泪珠流到冷的嘴唇上,封住了想说话又说不出的颤动着的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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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文就够了?不,还要学英文版读后感。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准备的英语小说读后感范,仅供参考!
Novel describe and buy to sell through perfect art form wine upstart' American dream' that Gatsby pursue unreal the twenties Kill , has announced the tragedy of the American society. Gatsby falls in love with Daisy and departure is actually a very ordinary love story. But the author makes skilful opening moves, regard girl whom Gatsby loved the symbols of the youth, money and status deeply as, Regard U.S.A. as by means to pursue rich material life' Dream of'. For pursue Gatsby Daisy exhaust own emotion and ability and intelligence, ruin one's own life. He thought innocently : Can revive an old dream after having money, redeem the lost love. It's a pity , he is wrong. He has misunderstood this one of Daisy Vulgar and shallow woman . He has misunderstood the boring society on the surface dissipated and luxurious and hollowly on spirit. Whether it live he the dreamlike China, is abandoned by Daisy, treats for the society coldly, Cast the tragedy that can't retrieve at last.
Gatsby is the typical American youth in the twenties. Experience of him whether joyous song smile at portrayal in' knight's times' of dance. Sweetheart Daisy of one's early years such as Gatsby marry rich and life dissolute Tom. For win Daisy, by buy to sell he wine accumulate first a large sum of wealth again He thought innocently : Can revive an old dream after having money, redeem the lost love .But he fails to gain Daisy's heart finally, has exhausted one's own emotion and ability and intelligence in order to pursue Daisy, Ruin one's own life finally. The illusion that Gatsby revived an old dream has gone for ever. The author composes a chilly and disappointed sad melody with the multicoloured note, leave somebody limitless thinking.
看过“英语小说读后感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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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内容很丰富,来看看人家小说读后感写得有你精彩吗?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准备的小说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
阅读《生逢1966》(上海文艺出版社2005年6月版),我的感觉是复杂的。这样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小说,无可避免地留下了时代的烙印。它写的是畸形年代里的那段扭曲、压抑、晦涩的青春。小说引起了众多作者同时代人的共鸣,他们在这里读到了共同的集体记忆,读到了自己狂热的、荒.唐的、痛楚的、热血沸腾的、不堪回首的过去。整部作品具有真实到残酷的力量。不过,在阅读中,我仍旧有某种惶惑。我生晚矣,那个时代对我而言,何其陌生与隔膜。正因为我面对的是一部小说,而不是报告文学或其他,我便自然而然地以对待文学的挑剔眼光去看它。如果说,“老三届”们从中读出了某种亲切的话,我则在短暂的惶惑之后,逐渐从文字的背后读到了撼人心魄的东西。这种东西与时代符号无关,与小说本身的形式无关,与读者的年龄阅历无关,甚至,它也与流行的阅读时尚无关;但它确如河底金沙般散发出沉着的光芒。在我看来,这才是小说的最为成功之处。我要说的,是这一类的东西,比如,小说主人公陈瑞平和他生命里最初两个女孩的情感胶着与彷徨,或陈瑞平面对母亲生死存亡时的矛盾与痛楚。自从陈瑞平的父亲死去后,他的母亲一直在生死之间徘徊,儿子与地主成分的她划清了界限,四十三天没喊过她一声“妈妈”。母亲生了胰头癌,她已经在和死神面对面,但她心有不甘。虽然顺从了世道,顺从了命运,但毕竟不甘啊!那边厢,儿子也在反复问着自己:“我能喊一声妈妈吗?一个红卫兵能喊地主分子一声妈妈吗?”“谁说过不能喊呢?她确实是你的妈妈。谁又批准你能喊呢?”作者冷静地写道。就在喊与不喊之间,母亲生命的游丝渐弱,“瑞平赶到床头的时候,是早上六点。妈妈已经去世了。一旁是呆呆站着的蔡小妹。瑞平一下子将手捂在了心口,他的心先是重重地落下,妈妈死了,他没有机会叫一声妈妈了。然后又突然荡了上来,妈妈死了,我不用叫妈妈了。他的身体突然不受灵魂的控制,他喊了一声‘妈妈’之后就嚎啕大哭……”有人说,现代化进程牺牲的是充沛的情感,是悲悯的情怀。冷漠似乎成了一种人际态度。但是,面对这样的叙述,是否会感到身处一种压抑的悲剧性境况中,正有温热的暖流淌过心灵,让你产生欲哭无泪的冲动呢?是的,文学没有理由否认情感与生命在社会发展中的价值,也没有理由否认它们在审美上的价值。小说里关于陈瑞平与蓓蓓的初次灵肉“相遇”,也写得节制、含蓄,充满无奈、怅惘,而又满含着复杂的美感。这是两个孤独的少年人在复杂情境下的相遇。陈瑞平心里喜欢的是蔡小妹,却把自己的初次给了娇美无比的蓓蓓,两个孤寂漂泊的灵魂在颤栗的肉体拥抱中寻求着精神安慰。他们一边默念着生理课上老师教的“草履虫”,一边进行着生命中最初的“大事”。这种充满荒诞色彩的尝试,暗含苦涩与挣扎。而在有了“第一次”之后,邻居们所表现出的形形色色,正可谓非常年代的众生相。在蓓蓓要远走香港的前夜,他们只能站在两家的窗户之前,彻夜相望。窗和窗之间,已是咫尺天涯。他想伸出双手,可是他的手再长,怎么够得着呢?他没有什么能够相赠,只有19岁男孩的真挚的泪。作者保持了相当的镇定和克制,这样奇特的细节超出了个人经验所具有的意义,它已经悄悄地产生了属于文学本身的阅读魅力,成为属于人类共同的精神性的东西。而在那特殊年代里,儿童们的表现也是作者的一个颇有意思的发现。在遭遇了那夜众人的窥视后,陈瑞平成了弄堂里指指戳戳的对象。事后对他紧追不放的不是大人,却正是半懂不懂的孩子,他们追在他身后唱暧昧的童谣。“在任何时候,孩子都是弄堂的真实体现”,“不少在大同坊被批判过的人全部被孩子跟过”,在这里,弄堂孩子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纯洁化身,而成了畸形年代里饶有意蕴的象征,懵懂孩童参与了集体的狂欢游戏,童言无忌,传递的却是复杂的成人世界的险恶。正因为有了上述这些东西,才使《生逢1966》在褪去小说时代背景等附加符号后,仍能散发璀璨的光华。这些东西,就是历史中的生命体验。我正是被它所感动的。也因为有了它,这小说也才真正属于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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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第三种爱情,小编的读书笔记是爱情就是爱自己所爱的人,所爱的人也爱自己。那么读者们的读书笔记又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第三种爱情读书笔记,希望你喜欢。
1) 我根本不想搭理他。他不分场合地宣扬他爱我,但他同时也爱着很多女人,所以我并不把他的爱当回事。他即使永远轻佻地围绕在我的周围,也完全不会触及到我的内心。我离婚后,他曾摩拳擦掌地跃跃欲试,但被我毫不留情地拒绝过几次后,也就转移了目标。所以爱情永远是现实而急功近利的东西,没有人能真正地站在原地等待。
2) 不被人珍视的爱情,就只是个羞耻的笑话。
3) 只可惜,五官太俊美的男人没有回味的余地。
4) 如果下决心背弃,就不要回头,如果下决心离散,就干脆断绝来路。
5) “然后呢?我做一个躲在你身后的女人,等你有时间的时候来看看我,即使睡在我身边,你也要想好理由,对着电话撒谎。在人前我们要装作陌生人,在人后我们却是有实无名的夫妻,搞不好我还可以为你生个儿子,过个十年二十年,你就安排我们到国外了却残生,这期间我得祷告你不会移情别恋,或者我还得想办法积攒一点钱财,以备不时之需。”我说出心里早就想说的话。他看着我,被我的话震动。
6) 我能说我自己是完全清白的吗?我何尝没有一点点虚荣和贪念,我何尝没有迷惑于他的财富和他英俊的外表,我何尝不是明知他的心意还时常出现在他的左右,我何尝不是企图维系着与他这点小小的秘密,希望成为他心中一个抹不去的影子?
7) 高展旗说的没错,他就像我身边的空气,我常常会忽视他的存在,但他的存在,又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也许这就是朋友的定义。
8) 唉,爱上这种男人有什么好,自讨苦吃,他们都是被钱和权牵着鼻子走的人,女人算得了什么?
9) 而我,以往虽不了解林启正的家世,也知绝不简单,今日方才真正明白,为什么林启正的脸上,总隐隐透着焦虑。金钱和权势,后面都是不可见人的倾轧,这样的日子,何等辛苦?人生的时光,如果能像这夏日的海洋一样,那该多好。
10) 在满是陌生人的喧闹的机场里,我们像两个普通的快乐情侣,窃窃私语,打情骂俏,这时光,让人依依不舍。
11) 我望向他,他目视前方,眼睛里荡漾着笑意。他并不像别的男人那样,满嘴的甜言蜜语,但是总能在不经意间,说出直击我内心的话,让我不由自主的感动。
12) 我望着他,郑重地说:“不要送我名车,不要送我名表,不要送我任何贵重的东西,不要帮我做你能做到的事,而且,不要给我任何承诺,不管是三年、五年还是十年……我坚定地说:“我们俩个人,依旧做自己该做的,做自己能做的,不要顾忌对方,不要强求对方。有时间有空间,又彼此想念,我们就见面,没有时间,没有空间的话,我们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如果你想退出,你随时可以离开,如果我想退出,你也不要挽留。你同意吗?这就是我的条件。”
13) 我伸出手指头说:“我的要求低得很,只有三个,一、男的;二、活的;三、没老婆的。”
14) 电脑屏幕上,金三顺在山顶对着暴雨狂喊着男主角的名字,突然听到了爱人的回答。电视剧里的爱情多美好,多金的英俊男子居然抛开自己深深思念的美丽女友,投入胖胖的厨娘怀抱,不按牌理出牌,才能有动人的爱情。
15) “你不用内疚,这是我自己的决定。有时候我想,能够遇见让自己心甘情愿放弃原则的人,也是件难得的事,我只是听从了自己内心深处的愿望,所以没有什么好抱怨的。我不想成为你的负担和压力,我也不会做得寸进尺的女人。”
16) 我想我是爱他的,不然,我如何能将忧伤深藏于心底,只对他微笑。
17) 有时候会有宿命的感觉,仿佛与他,总是在错过之间,像是缘份尚未修到。或许,当人对前途充满疑虑时,会容易变得迷信吧。
18) 我拿起他的手,看他的掌纹。“你会看手相?”他问。“会啊。”我瞎说。“看到了什么?”“看到你家财万贯,妻妾成群,儿女绕膝。”我用手指轻划他掌心。“那你有没有看到我日夜工作,心力交瘁,无法享受人生?
19) “是的,一切都很合适,也很顺利。可是遇见你之后,我才发现,如果真正爱上一个人,自己的心是不会听大脑指挥的,我没有努力去做什么,但是只要看见你,我就身不由已。”他用下巴摩挲着我的头发。
20) 此刻,我望着车玻璃上划下的雨痕,心情一时低落,不能怪他吧,当然不能怪他。但是当我发现我不是他最重视的那一部分的时候,我却还是不由自主地感到失望。人的心,总是贪得无厌。
21) 我还是接通了电话,毕竟已不是初恋的少女,即使有不满,也懂得要留个尺度。没有男人喜欢过于娇纵的女人。
22) 他继续说:“林总对你,真是很用心,有时候看他望着你的眼神,我都很感动。所以,钱多钱少都不重要,关键是两个人要有缘份,而且要珍惜这种缘份。
23) 听着他的话,我只觉惆怅,林启正,在我看来,是爱,在别人看来,却只是金钱与权势。
24) 我忽然想笑,男人总是这么容易地说永远,高展旗、左辉、还有林启正,都一样,而女人,如我,只选择我愿意感动的那句话。
25) “下那么大的决心,应该不会是一时心血来潮吧?”他想了想,沉重地说:“有时候,当感情是偷偷摸摸的时候,会很想让它光明正大,但一旦实现了愿望以后,又发现两个人并不合适。”
26) “如果你还能坚持的话,就坚持,如果坚持不下去,就走开,没关系,感情这种事,没有对与错。”
27) “对!我宁可你天天逼我,像其它的女人一样,逼我给你钱,逼我给你感情,逼我离婚来娶你。来啊,来逼我啊,天天出现在我的面前,以死相逼,逼到我走投无路!我也不要像现在这样,看到你从我生活中消失!”
28) 我还记得他怒气冲冲离开时的样子,仿佛今生都不想再与我相见,怎知现在,他却又回到了这里。人的心意,总是兜兜转转,如我,如他。
29) “怎么会没有区别?心里是空的。邹雨,这样的爱,我试过,心里是空的!现在是秋天,还好,如果到了冬天,一阵风吹过来,你会觉得那阵风可以直接从你的身体穿过去。多少钱多少甜言蜜语都不顶用,每个人看你的眼神,都像是嘲笑。”
30) “难道不是吗?去要求那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只会惹人耻笑。”“如果真的爱,就会去争取。如果不够爱,就可以无所谓。当初我问过你,如果我什么都不要了,你还会不会爱我,是你sayno,不是我!”他大声地回答。
31) “我什么也不要,两个人开心就在一起,如果不开心,如果无法两全其美,那就各走各路!”
32) 晚上,我在附近的街道上游走,依旧会不由自主地注意经过我身边的每一个高大的男人。当然不会有他,这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大的城市,即使与人约好了,都可能遍寻不到,更何况,是街头的偶遇。
33) 现在我才知道,还有第三种爱情,这种爱情,每个人都知道,每个人都感动,每个人都守口如瓶,每个人都讳莫如深。它是一条暗涌的河流,奔腾不止,泥沙俱下。如果你不幸遇到,还是躲远些好,实在躲不过,被挟裹着,被卷带着,在刻骨的甜蜜和痛苦中沉沦,那我也只能祝你修成正果,虽然我知道这很难很难,因为,我没有做到。
34) 爱着的人,和睡在身边的人,不是同一个,这是常有的事。把爱她的话,说给别的人听,这是常有的事。想着将来,计划着将来,但将来永远都不会出现,这也是常有的事。所以,我说,人的一生,有时候,就这样,渐渐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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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动物小说,小编的读书笔记是要想与动物拉近距离,要想自己的人生更加美满,多读动物小说从中学习它们优秀的精神。那么读者的读书笔记又是什么呢。我们一起来看看。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精心为你整理动物小说读书笔记,希望你喜欢。
【拓展阅读】
书中讲述了一个非常感人的故事。有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在绝境中生了五只狼崽,其中一只被寒冷夺去了生命。紫岚为了把狼崽培养成狼王,费尽了全力,却没有得到回报。但她没有放弃,为了这个梦想,母狼紫岚和她的孩子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这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
母狼紫岚的努力虽然一次次失败了,但她并没有气馁,反而勇往直前,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其实,在我们身边也有具有这种精神的人。
从暑假开始那天起,每次,我和妈妈晚饭后去散步,总能看见两个小孩在学武术。
记得,第一次看到时,他们还踢着腿走得摇摇晃晃的,脚也蹬得无力。期间不时能看到教练给他们扶一下手,摆一下腰,有时候还踢上一脚,但是孩子和他们的家长一直都没有怨言。甚至有一天还看到教练撩起一个孩子的衣服对另一个孩子说:“你看,她腰上的乌青已经好几天了,那是她练习不够认真时,我踢的。”经过近两个月的练习,现在的他们已经能像模像样的摆臂、踢腿、跨步,一招一式是蛮有气势的了。虽说还不能和他们的老师相提并论,但也是初露锋芒了。
所以,如果没有坚持,怎能成就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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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中国现代作家,原籍 河北省唐山市,原名张煐。1920年9月30日出生在上海公共租界西区一幢没落贵族府邸。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当代优秀散文家张爱玲优美散文,供大家欣赏。
前两年看到一篇大陆小说《八千岁》,里面写一个节俭的富翁,老是吃一种无油烧饼,叫做草炉饼。我这才恍然大悟,四五十年前的一个闷葫芦终于打破了。
二次大战上海沦陷后天天有小贩叫卖:"马……草炉饼!"吴语"买""卖"同音"马","炒"音"草",所以先当是"炒炉饼",再也没想到有专烧茅草的火炉。卖饼的歌喉嘹亮,"马"字拖得极长,下一个字拔高,末了"炉饼"二字清脆迸跳,然后突然噎住。是一个年轻健壮的声音,与卖臭豆腐干的苍老沙哑的喉咙遥遥相对,都是好嗓子。卖馄饨的就一声不出,只敲梆子。馄饨是消夜,晚上才有,臭豆腐干也要黄昏才出现,白天就是他一个人的天下。也许因为他的主顾不是沿街住户,而是路过的人力车三轮车夫,拉塌车的,骑脚踏车送货的,以及各种小贩,白天最多。可以拿在手里走着吃——最便当的便当。
战时汽车稀少,车声市声比较安静。在高楼上遥遥听到这漫长的呼声,我和姑姑都说过不止一次:"这炒炉饼不知道是什么样子。""现在好些人都吃。"有一次我姑姑幽幽地说,若有所思。
我也只"哦"了一声。印象中似乎不像大饼油条是平民化食品,这是贫民化了。我姑姑大概也是这样想。
有一天我们房客的女佣买了一块,一角蛋糕似地搁在厨房桌上的花漆桌布上。一尺阔的大圆烙饼上切下来的,不过不是薄饼,有一寸多高,上面也许略洒了点芝麻。显然不是炒年糕一样在锅里炒的,不会是"炒炉饼"。再也想不出是个什么字,除非是"燥"?其实"燥炉"根本不通,火炉还有不干燥的?《八千岁》里的草炉饼是贴在炉子上烤的。这么厚的大饼绝对无法"贴烧饼"。《八千岁》的背景似是共党来之前的苏北一带。那里的草炉饼大概是原来的形式,较小而薄。江南的草炉饼疑是近代的新发展,因为太像中国本来没有的大蛋糕。
战后就绝迹了。似乎战时的苦日子一过去,就没人吃了。
我在街上碰见过一次,擦身而过,小贩臂上挽着的篮子里盖着布,掀开一角露出烙痕斑斑点点的大饼,饼面微黄,也许一叠有两三只。白布洗成了匀净的深灰色,看着有点恶心。匆匆一瞥,我只顾忙着看那久闻大名如雷贯耳的食品,没注意拎篮子的人,仿佛是个苍黑瘦瘠中年以上的男子。我也没想到与那年轻的歌声太不相称,还是太瘦了显老。
上海五方杂处,土生土长的上海人反而少见。叫卖吃食的倒都是纯粹本地口音。有些土著出人意表地肤色全国最黑,至少在汉族内。而且黑中泛灰,与一般的紫膛色不同,倒比较像南太平洋关岛等小岛(Micronesian)与澳洲原住民的炭灰皮色。我从前进的中学,舍监是青浦人——青浦的名称与黄浦对立,想来都在黄浦江边——生得黑里俏,女生背后给她取的绰号就叫阿灰。她这同乡大概长年户外工作,又更晒黑了。
沿街都是半旧水泥弄堂房子的背面,窗户为了防贼,位置特高,窗外装凸出的细瘦黑铁栅。街边的洋梧桐,淡褐色疤斑的笔直的白圆筒树身映在人行道的细麻点水泥大方砖上,在耀眼的烈日下完全消失了。眼下遍地白茫茫晒褪了色,白纸上忽然来了这么个"墨半浓"的鬼影子,微驼的瘦长条子,似乎本来是圆脸,黑得看不清面目,乍见吓人一跳。
就这么一只篮子,怎么够卖,一天叫到晚?难道就做一篮子饼,小本生意小到这样,真是袖珍本了。还是瘦弱得只拿得动一只篮子,卖完了再回去拿?那总是住得近。这里全是住宅区,紧接着通衢大道,也没有棚户。其实地段好,而由他一个人独占,想必也要走门路,警察方面塞点钱。不像是个乡下人为了现在乡下有日本兵与和平军,无法存活才上城来,一天卖一篮子饼,聊胜于无的营生。
这些我都是此刻写到这里才想起来的,当时只觉得有点骇然。也只那么一刹那,此后听见"马……草炉饼"的呼声,还是单纯地甜润悦耳,完全忘了那黑瘦得异样的人。至少就我而言,这是那时代的"上海之音",周璇、姚莉的流行歌只是邻家无线电的噪音,背景音乐,不是主题歌。我姑姑有一天终于买了一块,下班回来往厨房桌上一撩,有点不耐烦地半恼半笑地咕噜了一声:"哪,炒炉饼。"
报纸托着一角大饼,我笑着撕下一小块吃了,干敷敷地吃不出什么来。也不知道我姑姑吃了没有,还是给了房客的女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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