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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边城》结尾,作者想通过二老“也许明天回来”来点燃翠翠心灵的一时希望。但“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又岂不是给她一种无限的困惑、迷茫。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边城读书笔记3000字两篇,希望大家喜欢。
作者曾经讲到:世间真有百思始得其解的怪事情,每次只要我规规整整地写下“沈从文”三个字,我就立刻会想到水,汪汪洋洋的水,这倒不是因为他的“沈”姓有一个三点水的偏旁,而是因为他如水的性情。他曾在写于一九三一年的《自传》中说:“我情感流动而不凝固,一派清波给予我的影响实在不小。我幼小时较美丽的生活,大都不能和水分离。我受业的学校,可以说永远设在水边。我学会思索,认识美,理解人生,水对我有极大关系。”
我是住在海边城市的一位中学生,对于水我是不会陌生的,我能理解:水和沈从文的生命不可分,教育不可分,作品的倾向不可分。
我明白了,也领悟到了水的德性为兼容并包,从不排斥拒绝不同方式浸入生命的任何离奇不经事物!却也从不受它的玷污影响。水的性格似乎特别脆弱,且极容易就范。其实则柔弱中有强韧,如集中一点,即涓涓细流,滴水穿石,无坚不摧。水教给我粘合卑微人生的平凡哀乐,并作横海扬帆的美梦,刺激我对于工作永远的渴望,以及超越普通个人功利得失,追求理想的热情洋溢。足以启发我们更精到地理解老子所说的“上善若水”和孔子所说的“智者乐水”所包含的深意。
“正因为工作真正贴近土地人民,只承认为人类多数而‘工作’,不为某一种某一时的‘工具’,存在于现代政治所培养的窄狭病态自私残忍习惯空气中,或反而容易遭受来自各方面的强力压迫与有意忽视。欲得一稍微有自主性的顺利工作环境,也并不容易。但这不妨事,倘若目的明确,信心坚固,真有成就,即在另外一时,将无疑依然会成为一个时代的标志!”他的这段话极具预见性,随后不久,他就因为不肯做“工具”而“遭受各方面的强力压迫和有意忽视”,连“稍微有自主性的顺利工作环境”也不可得了。这是作者的另一段描述,看出他当时达到处境是非常之艰难的。《边城》就是从这样一个人的笔下刻出来的,是多么的生动传神,文中的人物都是在这山水的哺育中长大的,这一点一滴是生就了多少美梦多少渴望。
沈从文墓石的正面镌着他的十六字真言:照我思索,能理解“我”;照我思索,可认识“人”。他是一个什么类型的人 ,只有看了文章才可以下定论。
一片树林、一片大地、一个蓝天,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世界。当人类生存在这个世界的时候,这个世界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变化:一座小屋、一个村庄、一个城镇……一个步伐、一辆自行车、一辆轿车……不知道这个世界是在进步还是在退化?人手所创造的不知道得否满足于他们的心意?人心所追求的到底是什么?当你贫乏的时候,追求的是财富;当你动荡的时候,追求的是安定。而如今这个时代,繁华的城镇里高楼拔地而起、街道上车水马龙、行色匆匆的人们在忙碌中建设着社会的发展。这景象本应符合人类的追求,但经历过农村生活的城镇人们却开始向往农村的环境。这似乎有点矛盾,从落后的农村到发展的城镇,从发展的城镇又到落后的农村。
《边城》所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这样一副画面:“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一只里路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在如今,城镇的物质建设虽然显得腾飞发达,但是在建设的背后又显露出另一方面的破坏。就像自然环境,是那样的污染不堪:树木被伐、空气干躁、噪声不断、垃圾成堆。这样的环境,使人的身心受了严重的压抑。所以,人又是那么向往农村那种清静、舒畅的生活空间。或许这也是《边城》作者的思路。
并且在现今的时代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显得是那样的陌生和功利。为了自身的利益,大家似乎都卷入你争我夺的潮流当中。在建筑物空间越来越狭小的同时,人与人的心灵同样显得狭窄;在交通便利的今天,人与人来往的途径是那样的便捷,但人的沟通却是那样的艰难。一道墙,不单是隔绝了人与人之间的居住场所,也同时隔绝了人心灵的来往;一扇防盗门,似乎避免了外人的闯入,但同时也囚牢了自己与外界的联络。
而在《边城》里面让我们看到的是人的淳朴、勤俭、友善、和平的景象。“管理这渡船的,就是住在塔下的那个老人。活了七十年,从二十岁起便守在这溪边,五十年来不知把船来去渡了多少年。年纪虽那么老了,本来应当休息了,但天不许他休息,他仿佛不能够同这一分生活离开,他从不思索自己的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在写到主人公翠翠的时候是:“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故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鹿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平时在渡船上遇陌人对她有所注意时,便把光光的眼睛瞅着那陌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人无机心后,就又从从容容的在水边玩耍了。”文章在写到掌管水码头顺顺时说:“这个大方洒脱的人,事业虽十分顺手,却因欢喜交朋结友,慷慨而又能济人之急,……明白出门人的甘苦,理解失意人的心情……为人却那么公正无私……既正直和平,又不爱财”。在说到两位年青人的时候,又写得是那样受人欢迎:“结实如小公牛……豪放豁达,不拘常套小节……和气亲人,不骄惰,不浮华。”而更让人称奇的那只小狗也格外显得乖巧、懂事:“有时又与祖父黄狗一同在船上,过渡时与祖父一同动手,船将岸边,祖父正向客人招呼:‘慢点,慢点’时,那只黄狗便口衔绳子,最先一跃而上,且俨然懂得如何方为尽职似的,把船绳紧衔着拖船拢岸。”
“美丽总是令人忧愁”。《边城》作者在给我们展现这一幅人与自然相得相融,优美和谐图画的同时,却又流露出一副面对人生悲凉命运的无奈与困惑的面孔。
本应该是圆满美好的家庭,在母亲与父亲相聚不得志而前后离世下,翠翠从小就过着与爷爷相依为命的生活,他们的孤单与悲凉时不时的涌流心头。“黄昏来时,翠翠坐在家中屋后白塔下,看天空被夕阳烧成桃花色的薄云”、“听着渡口飘来那生意人杂乱的声音,心中有些几薄薄凄凉。”、“他在日头升起时,感到生活的力量,当日头落下时,又不至思量与日头同时死去的,是那个伴在他身旁的女孩子。他唯一的朋友为一只渡船与一只黄狗,唯一的亲人便只那个女孩子。”其中,还让我们看到不幸的是,作为“水鸭子”的大老却在水中淹死;以歌声让翠翠的心飞翔的二老却离家出走;与翠翠朝暮相处、形影不离的爷爷,又在雷鸣夜晚中悄悄离世……这一切的发生,犹如一个个巨石压抑着翠翠幼小的心灵。在《边城》结尾,作者想通过二老“也许明天回来”来点燃翠翠心灵的一时希望。但“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又岂不是给她一种无限的困惑、迷茫。一个从小就遭受人生悲惨命运的心灵,本想寻得一处关爱、拯救的归宿,却一直得不到实现。这也岂不成了许多人的写照?
《边城》作者沈从文所流露的这些思想,无意之中跟道家的思想又有巧合之处。
在这里,也让我想起两句话,作为结束:
“我们的心如不安息在你的怀中,便不会安宁。”——奥古斯丁
“我将这些事告诉你们,是要叫你们在我里面有平安。在世上你们有苦难;但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世界。”——耶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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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科波菲尔》是狄更斯的一部代表作,他是批判现实主义大师。狄更斯借用“小大卫自身的历史和经验”,通过这部小说,总结了社会现实,反映了他的人生哲学和道德理想。
寒假里,每在寂静的深夜,在微暗的灯光下,陪我度过寂寞的深夜,每当我翻开新的一页,有一只神奇的魔力吸引着我,使我感到世间“真”,“善”,“美”——是你《大卫科波菲尔》。
这是我第一次和名著“亲密接触”,也是我第一次感到深深的爱上了名著。我现在才彻底的感受到为什么要把那些内容无聊,无喜剧幽默的这些书堪称为“经典”了。他会使你亲身感受生活,感受现实,感受过去,从而展望未来。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在17世纪创作的。他的创作与时代潮流同步,一生创作了许多著名的文章。它主要是以写实的比法界漏了上层社会和资产阶级的虚伪,贪婪,他满怀积分和深切同情展示下层社会,特别是妇女,儿童和老人的悲惨处境,并以严肃,审慎的态度描写开始觉醒的劳苦大众的抗争。与此同时,他还以理想主义和浪漫主义的好情讴歌人性中的“真”,“善”,“美”,憧憬更好的社会和美好的人生。但事实却非同他所想要的那样,当时的英国,比中国超前很多,已经脱离了帝王时代,但这只是浮出水面的一片叶子,树根还埋藏在河的底部--地主权衡,强盗横行,尔虞我诈不能说随处可见,但也彼此彼此。
作者通过在文中塑造一个比较上层的人物一生的经历,从而婉转的表现了人物在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的不同生活,借助科波菲尔的形象侧面烘托了作者对当时上层社会的憎恶和对下层百姓的凄苦无限同情,从而使我更像身临其境的同作者产生了无限的共鸣。我的感悟:文中大概刻画了三个不同人物的性格特征,一:生活在下层的凄苦劳动者的形象(我的保姆佩格蒂);二:猥琐在上层社会,奸诈阴险的希普;三:穿梭在两者社会之间的我--科波菲尔!这些都是作者或多或少运用深刻的语言和精彩的情节使读者铭记在心的人物。还有一个使我记忆犹新的是那个经常“显谝”自己文采的米考伯。他总是以信件的方式出其不意的在文章中出现,并有种中国韵味的文笔写出来。顿时,我倍感亲切......
我已经阅读过这本书了,不由得失我产生这样的联想:我要做一个“爱”的人,即对需要帮助的人给予最大的帮助!朋友,是否你也感到这本书不错呢,他可以使我们培养更高的情操和更高的修养!不信?!请打开它看看吧!我相信你会有和我一样的感触的!
大卫·科波菲尔尚未出世时,父亲就去世了,他在母亲及女仆的照管下长大。不久,母亲改嫁,后父摩德斯东凶狠贪婪,他把大卫看作累赘,婚前就把大卫送到了他乳母的哥哥佩葛蒂先生家里。佩葛蒂是个正直善良的渔民,住在雅茅斯海边一座用破船改成的小屋里,与收养的一对孤儿艾米丽和汉姆相依为命,大卫和他们一起过着清苦和睦的生活。
出于对母亲的思念,大卫又回到了后父家。然而后父不但常常责打他,甚至剥夺了母亲对他关怀和爱抚的权利。母亲去世后,后父立即把不足10岁的大卫送去当洗刷酒瓶的童工,大卫从此过起了不能温饱的生活。他历尽艰辛,最后找到了姨婆贝西小姐。
贝西小姐生性怪僻,但心地善良。她收留了大卫,让他上学深造。大卫求学期间,寄宿在姨婆的律师威克菲尔家里,与他的女儿艾妮斯结下了深厚的情谊。但大卫对威克菲尔雇用的一个名叫希普的书记极为反感,讨厌他那种阳奉阴违、曲意逢迎的丑态。
大卫中学毕业后外出旅行,邂逅了童年时代的同学斯蒂福兹。两人一起来到雅茅斯,拜访佩葛蒂一家。已经和汉姆订婚的艾米丽经受不住阔少爷斯蒂福兹的引诱,竟在结婚前夕与他私奔国外。佩葛蒂先生痛苦万分,发誓要找回艾米丽。
大卫回到伦敦,在斯本罗律师事务所任见习生。他从艾妮斯口中获悉,威克菲尔律师落入诡计多端的希普所设计的陷阱,正处在走投无路的境地,这使大卫非常愤慨。此时的大卫爱上了斯本罗律师的女儿朵拉,但两人婚后的生活并不理想。朵拉是个容貌美丽,但头脑简单的“洋娃娃”。贝西姨婆也濒临破产。这时,大卫再次遇见他当童工时的房东米考伯,米考伯现在是希普的秘书,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他最终揭露了希普陷害威克菲尔并导致贝西小姐破产的种种阴谋。在事实面前,希普只好伏罪。
与此同时,佩葛蒂和汉姆经过多方奔波,终于找到了被斯蒂福兹抛弃后,沦落在伦敦的艾米丽,并决定将她带回澳大利亚,开始新的生活。然而就在启程前夕,海上突然风狂雨骤,一艘来自西班牙的客轮在雅茅斯遇险沉没,只剩下一个濒死的旅客紧紧地抓着桅杆。汉姆见状不顾自身危险,下海救他,不幸被巨浪吞没。当人们捞起他的尸体时,船上那名旅客的尸体也漂到了岸边,原来竟是诱拐艾米丽的斯蒂福兹。艾米丽为汉姆的行动深深地打动了,回到澳大利亚后,她终日在劳动中寻找安宁,并且终身未嫁。
大卫终于成了一名作家,朵拉却患上了重病,在佩葛蒂前往澳大利亚前夕便离开了人世。大卫满怀悲痛地出国旅行散心,其间,艾妮斯始终与他保持联系。当他三年后返回英国时,才发觉艾妮斯一直爱着他。两人最终走到了一起,与姨婆贝西、佩葛蒂愉快地生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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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百年孤独读书笔记3000字,希望大家喜欢。
如果不是结尾奥雷里亚诺和阿玛兰妲?乌尔苏拉生出了那个有着猪尾巴的兼具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的终结者,这百年孤独还会继续延续地滚动下去,直到下一个世纪的孤独如潮水般不可抗拒地奔赴而来。
孤独的结尾正如孤独的开始一般巧妙,从近亲结婚生出猪尾巴的恐惧开始,从尽情欢愉的不伦之恋生出的猪尾巴结束,尾巴头尾巴尾连成了一个孤独的世纪。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扎根马孔多的孤独,到奥雷里亚诺不胜神话的孤独小金鱼,到阿玛兰坛守望着自己处女之身的孤独缝纫机,继而乌尔苏拉持家有道百年飘摇的孤独,还有老仆人一言不发地收拾到一言不发离开的孤独,还有梅尔基亚德斯的鬼魂守望自己写下的还未被揭示的预言的孤独,还有那些各个角落欢愉或沮丧的孤独身影。孤独千奇百怪,理由万千不同,没有谁的孤独谁更优谁稍劣,只有存在形式的无奈和本质孤独本性的膨胀发展。
感觉读完脑中倍感混乱,理不清任何一条线索可以充当这本书的主线。刚以为这是主要人物的时候他就不合时宜地死了,刚以为这是无关紧要的马上就要消失的任务却又苟活了百年看尽了无奈享透的孤独,刚以为读懂了这部分的孤独却又有更巧妙形式的孤独人物带着更巧妙的孤独故事窜出。最后,真的走到了百年,孤独也带着诙谐带着奇妙带着荒诞带着沉重的孤独感走向了飓风的终结。
孤独是最难以诠释的感受,也是最笼统、最复杂的体验。唯一与之近似的或许是爱情,而排除荷尔蒙因素和基因携带的本能,爱情也注定是由孤独所催生。
孤独教会人们生存所需的一切,指引人们阅读、思考、龃龉独行,教会人们适应时间的漫长和短暂,把握着每个人的命运走向。但或许更多的,孤独会为我们带来一种不易察觉的、微妙的快感,正是这种快感使孤独具有了莫大的魔力。
在那些成长的岁月里,孤独是每个人精神的毒品,是一种想要摆脱却无法摆脱的愉悦。孤独会让人痛苦,痛苦催生敏感,对世界与自我存在的敏感。如同用伤口感受冷风的流向,孤独的痛苦能让人在虚幻的一生中感受锋锐如刀的真切。当这种敏感成为习惯,孤独也将不再是痛苦的来源,它是人存在的证明,是存在的形式,是一片澄澈的真实感,妙不可言。
在我看来,人最大的快感不来源于感官,甚至也不来源于精神,它源于“活着”,纯粹而清醒地活着。
活着,是最大的快感,也是孤独的真身。
《百年孤独》中的“孤独”能够如此透彻心扉,是因为它未曾在“孤独”的表象上倾注一字,而只是将沉闷的“活着”娓娓道来。
在这个比《红楼梦》还要繁复、难记的家族体系中,“活着”是所有情节发生的唯一起源。为了寻找活着的可能,为了寻找活着的方式,为了寻找活着的意义……为了活着,一个生存在地球角落的百年家族陷入了无限的疲惫与孤独之中,在茫茫岁月之中上下求索,按照命运的规划忙碌。
有趣的是,这并不是一个悲剧。
书的内容如果除去荒诞奇妙的羊皮卷,除去家庭里不断飘荡又不断思考的魂魄,除去埋于地下的七千二百四十一枚古金币,除去放荡不羁的乱伦恋和纵情声色的放纵外,实际上就只是一个家族从开始、到壮大、到完结的故事。如此看,很简单却也很无趣的。里头有趣的就是那些千奇百怪的孤独形式,还有没有伤感的离亡和没有快乐的出生,当然还有放纵却不觉有违道德的情爱纵欲。
如果还有,就是马孔多变化的历史。从二十一对夫妻披荆斩棘穿越大沼泽之地,试图发现东之大海,却最后绝望地放弃梦想驻扎在这片离大海只剩两天路程的不可思议有着西班牙大航舰的着魔丛林之地。然后扎根,繁荣,跟带来飞毯、魔冰、巨人、炼金术的吉普赛人交流,却不知道走两天路去发现一个什么都有的城镇。当然,最美好的阶段就是完全断绝联系的、唯有和吉普赛人交换惊喜的美好村落。可是,乌尔苏拉发现了路带来了商队后,也带来了自由党和保守党的战争,带了铁路,带来的家族的繁荣,也带来的垄断,带来了死亡和压迫,带来过期待,带来过时髦和迷醉,却不论带来什么都挡不住孤独的滋生和扩散,一如在那个最初的夜晚丽贝卡带来的失眠症一样,让每一个家族的人都没有好受过。
噢,除了那个小仙女一样的智慧的蕾梅黛丝,会一丝不挂的出现在受惊且痴沦的异乡人面前,会不守繁文缛节地自由自在,会预言偷看洗澡的人随后的死亡,更神奇的是,会带着一床天鹅绒的真丝白被如天使一样地飞走在人们的希望和永远的记忆里。唯一一个不守孤单感传染病的人似乎就只有她,永远带着最亘古的美丽和最高远的智慧离开了这个一开始就不属于她的百年孤独之地爱。
说完了她,说完了这份无法描绘的美丽,这个家族悲哀得只剩下说不尽的孤独。我也在不经意、不情愿之间比对了他们的孤独,也认识了自己的孤独并非无由的作态,也并不无奈的悲哀,始终相形见绌,相形有愧,相比难忘。
但我有理由相信,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成员,甚至马尔克斯本人,都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了快感,孤独的快感。在二十多万字中,出现最少的,是眼泪;出现最多的,是希望与欢乐。在孤独中,每一个小说中的人物都找到了“活着”所需要的一切,他们不是哲人,不是思想者,却做到了哲人和思想者都难以企及的程度——看透这个世界,并且活下去,直至死去。他们不满足于ròu tǐ的存在,而追逐精神独立的快感,追逐一种自身与世界的微妙平衡。对于他们中的每个人而言,世界或许简单之至,或许复杂至极,却都无一例外的是身外之物——这是一群自我存在的生命体,因为存在,所以孤独。
他们远离了故乡,远离了熟悉的一切,远离了属于那个时空的一切常规,选择了一条痛苦却又妙不可言的、只属于自我的生存之路。他们彼此之间不曾有丝毫的理解,更不为外人所明白,却又深深地感悟到了自己生命的要求。
百年之中,每一个家族成员都因“活着”的选择而陷入深深的孤独,却没有一个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在孤独中,这些平凡人获得了一种意识的觉醒,一种冥冥之中出现的引力以不同的方式吸引着他们每一个人,走进了这个虚构却又无比真实的世界。血缘的纽带并不是维系家族的脉络,“孤独”才是这个家族唯一的标识。这也许就是《百年孤独》中那些魔幻情节发生的确切答案:一切皆是孤独的快感使然。
所以他们披上了“魔幻”的外衣,选择了常人无法理解的行为,选择了牢牢抓住宿命中的孤独,用孤独的方式去捕捉活着的快感,一种生命中唯一真实的体验。那种莫可名状的欲望使这些由文字构成的形象在虚幻的情节中真实无比,而马尔克斯之所以会在上校死后伏案哭泣,是因为他才是这孤独家族中仅存的一员。
一个人最纯粹、最强烈的情绪和感受,只会出现在两个时间段:幼年和老年。前者是序,后者为跋,中间的所谓人生经历,是漫长的验证与积淀,精彩,却不免主观和失实。所以,在老年到来之前,童年的体验将是每个人仅有的“真实”,是相伴一生、塑造一生的灵魂素材。所以,我们的人生不是用粗糙有力的双手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而是用稚嫩的手指随意搭起的几块飘摇的积木。在那些积木中,我确信有一块是“孤独”,每个人都有。所以,如果让我推荐一部名著给一个刚刚有自我意识的孩子时,我会推荐这本《百年孤独》。让一个人学会什么都不会有让他学会孤独来得实在和重要,在孤独中获取快感是生存的必备能力,在孤独中成长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
世界如海洋,吾等如水滴,融入大海之时水滴就已不复存在——我们就已“死去”。所以,孤独的一滴水,才是我们“活着”的形态。如歌所唱,“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是这美丽世界的孤儿”。生来孤独是注定的,而随后活着的岁月中,孤独却不一定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孤独的快感,大多数时候,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我想,这是一种悲哀,一种遗憾。不过也好,有了孤独,似乎才会一如每一代人中始终会有的拿一个深深闭门于梅尔基亚德斯房间潜心研读羊皮卷的孤独者,不致于迷醉于夜夜笙歌的宴会之间,不致于迷惘于左右矛盾上下犹豫的悖论里,不致于陷在自己“臆想”的却也是真实世界而听不到讽刺的笑声和侧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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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祥子来自农村,在他拉上租来的洋车以后,立志买一辆车自己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他所轻力壮,正当生命的黄金时代;又勤苦耐劳,不惜用全部力量去达到这一目的。在强烈的信心的鼓舞和支持下,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但是没有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接着反动F的侦探又诈去了他仅有的积蓄,主人躲避特务追踪还使他丢了比较安定的工作;虎妞对他的那种推脱不开的“爱情”又给他的身心都带来磨难。迎着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作过挣扎,仍然执拗地想用更大的努力来实现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愿望。但一切都是徒然: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象个鬼影,永远抓不牢,而空受那些辛苦与委屈”;在经过多次挫折以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吹熄了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任何企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原来那个正直善良的祥子,被生活的磨盘辗得粉碎。这个悲剧有力地揭露了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
祥子是一个性格鲜明的普通车夫的形象,在他身上具有劳动人民的许多优良品质。他善良纯朴,热爱劳动,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的精神。平常他好象能忍受一切委屈,但在他的性中也蕴藏有反抗的要求。他在扬宅的发怒辞职,对车厂主人刘四的报复心情,都可以说明这一点;他一贯要强和奋斗,也正是不安于卑贱的社会地位的一种表现。他不愿听从高妈的话放高利贷,不想贪图刘四的六十辆车,不愿听虎妞的话去做小买卖,都说明他所认为的“有了自己的车就有了一切”,并不是想借此往上爬,买车当车主剥削别人;他所梦想的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这是一种个体劳动者虽然卑微、却是正当的生活愿望。作品描写了他在曹宅被侦探敲去了自己辛苦攒来的积蓄以后,最关心的却是曹先生的委托,就因为曹先生在他看来是一个好人;还描写了他对于老马和小马祖孙两代的关切,表现出他的善良和正直。他的悲剧之所以能够激起读者强烈的同情,除了他的社会地位和不公平的遭遇外,这些性格特点也起了无法磨灭的作用。象这样勤俭和要强的人最后也终于变成了头等的“刺儿头”,走上了堕落的道路,就格外清楚地暴露出不合理的社会腐蚀人们心灵的罪恶。作品写道:“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又说:“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是到现在人还把自己的同类驱到野兽里去。祥子还在那文化之城,可是变成了走兽。一点也不是他自己的过错。”老舍正是从这样一种认识出发,怀着对于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写下这个悲剧的。这就使这部作品具有激愤的控诉力量和强烈的批判精神,深深地烙上读者的心坎。
小说还细致地描绘了祥子为了实现自己的生活愿望所作的各种努力。作为一个没有觉悟的个体劳动者,尽管他怀有改善自己生活地位的迫切要求,却完全不懂得什么才是解放自己的正确道路,他从来没有想到应该大家团结起来进行斗争,而仅仅是执拗地幻想凭借个人的要强和努力去达到这样的目的。他的人生理想是狭小的,他的斗争手段更是错误的。结果,使自己远离了周围的朋友,孤独无援,更加无力抗拒一次又一次的打击。既然“要买上自己的车?成了他奋斗向上的全部动力,以至于是他生活在世上的唯一目的,那末,在他逐渐意识到自己根本无法实现这样的要求以后,他失去的就不单是一个理想,而是生活的全部意义,从而必然陷于精神崩溃的境地。盲目的个人奋斗,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他的失败命运,正象作品中所比喻的,好象是拉洋车为了抄近道,“误入了罗圈胡同,绕了个圈儿,又绕回到原处”。这就更加增添了他的不幸并且给人以沉重的窒息之感。小说的末尾,明确指出祥子是“个人主义的末路鬼”;在深切的惋惜之中包含了批判。整部作品,在控诉旧社会吃人的同时,也宣布了企图用个人奋斗来解放自己的道路的破产。这就比之一般的暴露黑暗现实的作品具有更深一层的社会意义。作品还通过一个饱经人生沧桑的老车夫的口,意味深长地指出:“干苦活的打算一个人混好比登天还难。一个人能有什么蹦儿?看见过蚂蚱吗?独自个儿也蹦得怪远的,可是叫小孩逮住,用线儿拴上,连飞也飞不起来。赶到成了群,打成阵,哼,一阵就把整顷的庄稼吃光,谁也没法儿治他们!”尽管这种提法还比较模湖,也没有在作品中进一步用具体的情节正面地表现出来,却仍然可以看出这是老舍探索劳动人民解放道路所得出的一个崭新的结论,显示了他过去作品中所没有的可贵的进展。
祥子出身于旧社会的下层劳动人民家庭,自幼家境困苦他是京城里一个普通的车夫,像一棵树一样挺拔而又健壮,沉默而又有生气祥子不怕吃苦,开始根本没有一般车夫的那些可以原谅而不便效法的恶习祥子有小生产者所共同的积极进取的求生意志和人生理想虽然自己理想不算高:有一辆自己的车,自食其力,能娶上一个健康`年轻`能吃苦的穷苦人家的女儿过日子他要强,希望能"凭本事吃饭"但生于那个黑暗的世道,在经历了好不容易买来的新车被抢`委曲求全地娶了自己并不爱的虎妞`卖车安葬难产而死的虎妞`自己喜欢的小福子被卖到白房子后又自杀等一系列事情后,他对生活的企望和信心以及要强的性格都在生活中一点点丧失他变的懒惰狡猾,极端自私,还耍无赖,慢慢地滑向堕落的深渊
祥子的一生,一路的风景有明媚美好的开始,可最后是黑暗慵懒的结果祥子通过自己的努力,一次次地去要创造美好幸福的生活,而又一次一次屡遭失败他有着美好的信念`不懈的努力和兴奋的等待,但是呢
不会成功,祥子再努力又有什么结局?又如苹果不结果,开花有什么用?毛毛虫没有拥有破茧而出的美丽,等待的再久又有什么用?考学落榜了,寒窗辛苦倍尝,又有谁会怜悯?运动员参加奥运会,训练再苦再累,又有谁会在意?
生活中最需要的其实就是希望,有了希望,就有了前进的动力;有了希望,就有了可能步向成功的路祥子是生活在一个腐朽的社会,一开始不断经历挫折,又每次都是从那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但是受当时社会的影响,祥子最终是没能扛的过社会的黑暗,但如果他生在我们的社会呢一定会有所作为的正是祥子心中的希望和他的不懈努力支撑着他走过了很多的道路
我们现在在学校,在生活中,一定要有坚定的信念和努力,应该学习祥子身上的一种精神,他可以为着自己心中埋下的理想而向着一个目标去实现它,我们也可以给自己心中种下一片希望,但是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要勇于克服一切的困难,才能看见我们的希望抽枝`发芽`茁壮成长`结出果实祥子虽然最后还是渐渐堕落,但是我们的社会和他的不一样,我们的条件很好,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付出去让心中的愿望实现一道难题,我们可以通过努力去解决,在人生的道路上跌倒,我们可以凭着自己的力量站起来继续勇往直前~
祥子他后来被腐朽社会抢去了期望和努力的包裹,而我们完全有条件将它们保管好相信只要我们把这些包裹一直挂在心里面那么一定就可以突破一切,走向一个美好幸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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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社会无疑是中国的传统社会,直到今天还在中国占据主流位置,尽管它已经成为新潮和时代的弃儿,成为追求现代化的心病。我们不喜欢它了,觉得背着这个名字在国际上有点欠地位,脱不了国际大款眼中的土包子形象。可是努力奋斗了半个世纪,我们还是摆不脱这样的纠缠,还在想方设法;个人想脱农皮而脱不掉,国家想脱农皮也常感为难。
因为乡村社会本来就是个稳定的不容易改变、不容易创新的社会;农业的特点是求稳,四季的轮回即可保证农业的运转,四季的轮回立刻带动人民的生活、带动人民的观念跟着轮回。乡村因为不变,所以重视传统,所以重视经验,所以有了老一辈的权威地位。长辈们继承了前代的一切方法、标准,这些旧传统,是足够把当前生活应付得服服帖帖的。后生小辈自然只能唯唯诺诺,专以学传统为务,务必把老者当权威、当老师,只能尊崇不能违反。待过几十年,自己也登上老者的尊位,可以捋着胡须满有把握地数落乳臭未干的后生了;这样的经历,好像复制一般,一批又一批地复制,如同四季的复制。
生活方式影响生活的观念。不愿意变革、只求稳定是农业社会的思想特征。老人的话就一定是对的,可以成为人生的指针,因为他传递着祖辈们的心得,是靠世世代代历经洗练淘出的金玉之珍。听话的孩子才是好孩子,后生要树立正面形象,听话是先决条件,老人的话不对你也不可以反驳,你也不可以顶撞。传统教育要求孝,孝的主要内容就是“无违父之道”,且根本不许怀疑父之道算不算是道,一怀疑就危险,一危险就可怕,后果是严重的。听话者,善守祖业者,可以得一世英名,说不定还有御赐的嘉奖。退一步讲,就算上辈人的确立错了规矩,你也没有可以顶撞可以反驳的资格,你可以阳奉阴违,但是照顾老人的面子和情绪是顶重要的事情,是严重地关乎道德的事情。此外再无可退步的地方。费孝通称之为长老统治。
说得好像农村简直不需要进化、不需要新生事物一样,那也是不可能的,新变化总会有,只是很慢而已。老人总不希望变,对新事物要反对,要压制。下一辈在遵守祖训的同时总要冒些另类的想法,但是又要顾及自己的名声,养成“美好的德行”,就不能针锋相对来犯上作乱,必须保持恭顺的妩媚样子。这样,就诞生虚伪,就偷偷摸摸干移花接木的事情。表面赞同,实际反对,表面继承,实际修改,你定你的标准,我做我的解释。看起来祖宗之法还占着神龛享受膜拜,实际上后代的蛀虫们正阴险地一点一点侵蚀它的肌体。也正因为矛盾是靠这样一种温柔的方式来调和,所以变革的节奏缓慢。也正因为变革节奏缓慢,才产生了这样一种温柔的调和方式。
传统中国是农业社会,别说一般无智识的农民大伯不动脑筋地在链条上依次运行,就连高层知识分子、尊显的皇亲贵族也在不动脑筋地跟着运行,这是整个社会的特征,整个社会的内涵。谁能逃逸于空气之外,呼吸于无空气之乡呢?
自汉朝以来,孔子的儒学被统治阶层奉为至宝,是修身齐家治国的圣经,历代不求变革,唯恐不能洞悉孔子的原意。直到清代,儒家学说老而弥坚,不经历风雨却天天都是彩虹高挂。中国的王朝不断更替,后来者尽管对自己的敌人老辈子口诛笔伐,可是待自己上位,还是诚惶诚恐地照抄原文,用前代的印版印自己的朝廷。一乱一治地复制不停,社会还是老样子,换了姓名不换制度,犹如乡村换个村长,也只会用前人的方式拿锄头。北方陌生的草原民族数度入侵以至淹有全国,本来这一股陌生的力量没有儒家的传统血液流淌,可以不必用前朝的印版,但是他们自己本身也没有印版,于是面对中国广阔的农村手足无措,“英雄入彀”,立刻从征服者摇身变为奴仆,主动接受中国长者的传统教育,戴精美的中国枷锁,做稳定的中国国君。这一条,为中国史家颇感自豪,因为足以证明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和超强的魅力:军事上屡屡获胜的暴发户,在政治上、思想上无一不投入中国老当家的怀抱。的确,不求改变的传统中国社会把力图改变的外来野蛮人给改变了,最成功的改变就是把他们也改变得不求改变了。在欧洲,野蛮的日耳曼民族冲跨了强大的罗马帝国,促成了新鲜的封建制度,因为罗马帝国没有像我们这样伟大的农业;在中国,最嚣张的蒙古铁骑也被驯化成温柔的绵羊,因为中国有天下最伟大的农业。
再看看知识分子都干了些什么。从春秋战国百家争鸣以来,中国思想界虽然也人才辈出各领风骚,但是纵使历史给了这些知识分子两千多年时间,也还是没有一个出息得可以和孔子齐名。相比孔子,后世这一切的人才,都只好二流就座。因为这些著作等身的思想家们,其实只好被称作翻译家、训诂学家,他们之中绝对没有革命家;翻译家、训诂学家注重的是准确地反映本来的意思,追求的最高境界是当孔子肚子里的蛔虫。孔子思想能够经久不衰,一本《论语》能够在几千年后为我们耳熟能详,正要托这些翻译家的福。为什么不能违背他老人家另起炉灶?为什么两千多年时间不能产生另外一种学说?为什么两千多年时间没有人怀疑孔子的牌位有没有放对位置?为什么再也没有百家争鸣?放入农业社会这个大背景,就不需要再问这么多为什么了,当全社会都用农民的思维方式考虑问题的时候,一切的为什么都是危险的,一切的危险都是可怕的,后果很严重。谁还居然会想到这里居然存在一个“为什么”呢?这么一个传统可以维持社会的稳定,自然这是一个需要维持的传统,不能反对的传统。当然,社会在发展,新思想自然也要发生,翻译家们采取的方式正是乡村的后生的做法,小心谨慎地在为孔子作注的时候不着痕迹地掺入自己的想法,明明是自己的东西,就算根本和孔子唱反调,还说最接近孔子的原意。这种一点一点的渗透,有的时候也会骗过他本人,以为自己真地洞悉了孔子的心声,可以为之代言;有这种感觉的思想家,常觉得自己是有大成就的思想家。也正是这样一点一点的渗透,使得儒家学说在缓慢但是不间断地发展,有着越来越丰富而精深的内容;同样是因为这一点一点的渗透,使得革命不能发生,儒家万变不离其宗,还是儒家。
乡村社会有多慢,政治社会就有多慢,思想社会也就有多慢。传统是一切的中心,是人民心中的圣碑,那最有资格代言传统的长老们,自然就是圣人,有不可置疑的权威。乡村的老人、宫廷的老官僚、学院的老学究因为把传统守得最老,所以最为人敬重。整个社会的任意角落,都弥漫传统的触须,稍有反叛即被它缚住,吞入口中,消化于无形。中国社会正是因为借着传统的强大力量,保持着稳定,可以长期绵延,建成一部完整的,有开端,有发展,有高潮,有衰落,有结束的整个过程的封建史,建成世界上最长的一部封建史。农业在此立下大功。可以想象,没有19世纪以来东西方文化的激烈碰撞,没有西方文化的大获全胜,中国要想在20世纪繁衍出资本主义运动的风潮,繁衍出社会主义的理想,要想发生对于封建时代的全盘否定,那是何等艰难!
当今中国,无可争议已经认可并诚心地接纳了来自西方的新风尚。但是几千年农业文化的滋养,诞生的眩目的光芒,很容易让人骄傲,“很有面子”。至今人们仍然津津乐道,畅谈四大文明古国的荣耀、四大发明的卓越、文明延续数千年不断的个性,以及汉唐引领世界的风骚,每每有依依不舍的情愫。的确这一切的宣讲可以增强民族自豪感、增强民族向心力。但是要警惕自己,别做了翻译家,别迷失在传统的光芒中,思想家一个人的迷失,常常会导致众多人的迷失。要切记:固然我们的传统中有值得骄傲的东西,但是我们的传统中有更多值得惋惜的东西。为什么连绵两千多年的传统社会仅仅只奉献了四大发明而没有更多?为什么我们那么发达的农业始终催生不出现代化的生产工具?为什么有数千年雄厚基础的大中华帝国会被区区小国轻易超过?……有很多会让我们觉得很没面子的为什么呢!要切记:后生可畏!更要培养可畏的后生!
当今中国,正在努力摆脱农业大国的形象,要褪掉农业文明的神光,降低农业的比重,减少农民的成分,因为我们已经认识到了农业文明的背后隐藏的诸多弊病。但是,也许对于农业思维的顽固存在,我们的认识还没那么明确。“听话的才是好孩子”,这样的思想,起码现在还占着统治地位;在广阔的农村,传统的生活方式、传统的思维观念仍然悠悠然、施施然地捋胡须教训着后辈。更重要的是,改变这样的思想,别再让它阻碍新生事物的成长,别再让后辈们只能偷偷摸摸地搞小动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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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为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字数在3000在左右
我本来不是一个特别爱看书的人,特别是对于太长的小说,根本没有耐心看下去。可是《平凡的世界》却让我改观了,我不仅看下去了,还看得津津有味。
“平凡的世界”里有一群不平凡的人,是这群不平凡的人组成了这平凡的世界,读完这本书后人的灵魂也许得以净化,也许还会改变你现在的很多想法。《平凡的世界》,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为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路遥为我们讲述地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平,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路遥在教会我们忘我,忘我使生命永恒。人生容不得太多的自私,自私最终只会绝了自己。看风使舵,趋炎附势,均为自私使然。一生若只是这般地生活,终将无价值地葬入黄土。路遥在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尽管你可能会遭遇孤独。孤独是人生自我证明的必经之路,只要你认定了自己的理想,那么坦然面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后的支撑点。路遥在教会我们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们叫好的漂亮事。
前者只能证明你的处事圆滑,而后者则将见证你精彩的一生。我想我们每个人都该看看《平凡的世界》,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许那样,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到油尽灯枯时,我们还在迷惘……当我费力的捧起它打开第一页时,就被一个雨雪描写的场面吸引住了:“……细朦朦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雪花,正纷纷淋淋的飘洒着……”
我喜欢景物描写,给人美的享受,这可能是这本书给我的第一感受。春天到夏天,夏天到秋天,秋天到冬天,冬天又到春天,过度的非常自然,跨越了近10年的季节变化,相同的季节不同的手法描写,让我大览宏图。在这摘抄了几段,供大家欣赏:……人们惊异地发现,街头和河岸边的柳树不知不觉到抽出绿丝;桃杏树的枝头也已经缀满了粉红的花蕾。如果留心细看,那向阳坡的枯草间,已经冒住了一些青草的嫩芽。
同时,还有写别的树枝条也开始泛出鲜亮的活色,鼓起了青青的苞蕾,像刚开始发育的姑娘一样令人悦目。……远远近近的山峦,纵横交错的沟壑和川道,绿色已经开始渐渐浓重起来。玉米、高粱、谷子、向日葵……大部分的高杆作物都已经长了大半截。豆类作物在纷纷开花:雪白的黄豆花,金黄的蔓豆花……在绿丛中开得耀眼夺目。随着岁月的流逝,街头的树叶在秋风中枯黄了。黄原城周围的山野,也在不知不觉被大片的黄色所覆盖。古塔山上,有些树叶被秋霜染成深红,如同燃烧起一堆堆大火。
天格外高远而深邃,云彩像新棉一般洁白,黄源河不仅樟赛,而且变得清澈如镜,映照出两岸的山色秋光。这季节,寒冬的山野显得荒凉而又寂寞。山上或沟道,赤裸裸地再也没有什么遮盖。黄土地冻得像石板一样坚硬,远初的山坡上,偶尔有一拢高粱杆,被风吹得零零乱乱铺在地上。山野和河边的树木全部掉光了叶子,在寒风中孤零零地站立着,植物的种子深埋在土地里作者悠长的冬日梦。
地面上,一群群的乌鸦非来飞去,寻觅遗漏的颗粒,“呱呱”的叫声里充满了凄凉。陶醉在这些美丽的描写中,我渐渐进入了人物的角色。书中讲述了改革开放前后中国天翻地覆的变化,一些普通的人在历史转换中所演绎的平凡的故事。
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孙家两兄弟。哥哥孙少安,性情朴实忠厚,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脑袋灵活开花,是改革的前驱者和先锋者,勇于进取,敢于开拓,历经重重磨难,克服种种困难,最后终于走向成功;在上学时就受尽苦难的弟弟孙少平,知识丰富,视野开阔,不甘沦落于农村,在艰苦非人的包揽活中炼就了吃苦耐劳的倔强精神,最终在煤炭事业中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们的性格各有差异,但有一个共同的优点,那就是出自农村的兄弟俩都有一颗温柔善良的心,虽然出自贫寒的家庭,但正是这贫寒造就了他们的成熟和坚强。
人常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我们不要嫌弃贫穷,应该把它当作一种财富,“不吃苦中苦,难为人上人”。只有经过苦难的磨砺,才能取得成就,这将给我们以后人生道路上带来很大的益处。书中穿插了各种交错复杂的爱情故事:少安的淳朴的农村爱情;少平的浪漫爱情;田润叶的曲折爱情;金波的草原恋歌爱情;田润生的超凡脱俗的爱情;真是包罗万象,各有特色,每一个故事都是那么感人和心动。最让我感动的是润叶和李向前的感人肺腑的爱情经历:阴差阳错润叶和她不爱的李向前完了婚,婚后关系不和,两地分居,但当李向前因得不到润叶的爱而酗酒出车祸锯掉一条腿时,润叶再也不能无动于衷了,她毅然负起了妻子的责任,去医院侍奉他,照顾他,他们的爱情从这开始开花结果了。这是一种什么爱情?
我们不难想象,这是一种伟大高尚的爱情,李向前虽然失去了一条腿,但他终于得到了真爱,我们怎能不为之感动和钦佩呢?最让我赏识的是,从这些平凡人的故事中,作者给我们引发了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我们怎么去生活,和我们对生活的态度的与思考,书中多次提到对人生的感叹,这可能是这本书的深邃所在,也是这本书的精华。
人生啊!是这样不可预测。没有用永恒的痛苦,没有永恒的幸福。生活像流水一般,有时是那么平展,有时又是那么曲折。命运总是不如人愿。但往往是在无数的痛苦中,在重重的矛盾和艰辛中才使人成熟起来,坚强起来,虽然这些东西在实际感受中给人带来的并不都是欢乐。伟大的生命,不论以何种形式,将会在宇宙间永存。我们这个小小星球上的人类,也将继续繁衍和发展,直到遥远的未来。可是生命对于我们来说有是那么的短暂,不论是谁,总有一天,都将会走向自己的终点。
死亡这是伟人和凡人共同的最后归宿。热情的涛人高唱生命的恋歌,而冷静的哲学家却说:死亡是自然法则的胜利。我们承认伟人在历史进程中的贡献。可人类生活的大厦从本质上说,是有多数人的血汗乃至生命所建造的。伟人们常常企图用纪念碑或纪念堂来使自己永世流芳。真正万古常青的却是普通人的无名纪念碑——生生不息的人类生活自身。是的生活之树常青。这就是我们对一个平凡世界的死者所能够做的祭文。
读了这些哲理性的语言,我心胸豁然开朗,所有对生活的迷惑和不解,都在这找到了答案,使我更深一层懂得了生活的真谛,过去曾经为自己不公的命运而怨天忧人,为自己悲惨的遭遇而伤痛,这些人生哲理让我醒悟,给了我迷津,这是这本书给我的最大的体会。我们都是平凡人,但我们不能因为平凡而不去生活,我们要在自己平凡的生活中,勇敢的挑战,努力的进取,在平凡中创造出不平凡。
那我们怎样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困境和磨难,我们首先要有一个健康的心态,微笑生活,战胜自己,在快乐中度过每一天,现实中的张海迪和吏铁生不是我们学习的最好榜样吗?他们身残而志不残,勇敢的和病魔做斗争,在逆境中抗挣,其坚韧刚毅的性格永远鼓励着我们下一代。我花了将近两个月看完这本书,但比起路遥的六年准备和写作时间,那是微不足道的,我再也不能用受益非浅来总结我的感受,其中的收获无法用一个恰当的词语来表达。我非常敬佩和崇拜作家路遥,他虽然已经不在人世了,但他留下的着作永远在人世间流芳千古,《平凡的世界》永远是矛盾文学奖作品上一颗璀璨的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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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红与黑读书笔记3000字两篇,希望大家喜欢。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
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读了红与黑后,我越发明白了在阶级社会中金钱门第的至高无上,于连是一个才华横仪的知识青年,如给他一个舞台,他会锋芒比露的,为社会作出贡献,可是那个社会如同一个染缸漫漫的熏染他,使他为了自己的;理想不得不同流合污,然而,他的地位,家族使他不能被统治阶级所接受,等待他的只有被排挤直至死于阶级的血qiang中,他真爱的雷德那夫人,然而为了事业,他不得不选择放弃,当他相恋
生活着的我们得以本质般活着,没有必要为任何目的去讨好任何人,当然,若为实言则可言之,我们没有必要为讨好其他人为达到某种目的因此违背自己内心说话,便成了口不对心的人。由此可得,我们应脚踏实地并句句发自肺腑,当一个“真心真意”的人。
——“这就是拿破仑的命运。日后,也会是他的命运吗?”
于连在连打两个“胜仗”后,独自挺立在峭崖上,仰望晴空。他一直崇拜拿破仑,却不得不将崇拜之情藏于心底,他把拿破仑的的头像藏在睡床处,每每情绪激动时便在头像背处写下感言并著上日期。他特别崇拜拿破伦,因为在拿破伦的时代,一个平民出身的子弟有着在战争中迅速升官发财的机会。但是于连却是生活在贵族、僧侣统治下的复辟时期。在这个等级制度森严的社会中,没有爵位和财产的人,受着更大的压抑和鄙视;即使象于连这样有才能的人,也无处施展他的“抱负”。这种情况就造成了于连对统治阶级的不满和反抗。
在一个痛恨篡位称帝的瑞那先生家里,其是痛恨此人的。他仰瞰着脚下的维璃叶城,心情激越,思绪飞扬,空中盘旋的雄鹰吸引了于连的目光,他渴望雄鹰搏击长空的力量,孤高的境界,由此可知于连为什么如此崇拜拿破仑,整个场景暗喻了于连的征服野心。
——“小说,是一面镜子,鉴以照之,一路行去。”
-圣留阿尔
小说,是异于自身的另一种生活,对异于自体的文体写照,我们的生活或许与书中相同又或许不同,这是可能事件不是必然事件,它是一面镜子,照出另一样姿态生活的故事和人物,艳丽又或黯淡,使我们能从中收益良多,从而让我们自己能在人生之路上取之借鉴,让这条路能走得更平稳,顺当。照己像的镜子是鉴别的镜子,因为镜子的鉴别的作用,人们往往这样的映照能让我们看到自我真实的形象 ,从而能起到提醒我们或者警告我们的作用。
——“日常发生的事,其奇奇怪怪的一面,往往掩盖了激-情造成的真正不幸。”
女主人与于连之间仆主的恋情继续升温,他在她身边,并不是一个身兼情人的仆人。“担忧一去,堕入爱的疯狂,连带这又产生致命的怀疑。”在爱恋,悔恨,欢愉的交叠中,日子过得如闪电一样快。两人便浑浑噩噩地,双方都想承担恶果或者说是力争于报应。女主人感慨叹息这男人非她的丈夫,便不会发生如此多的事了。他们片刻的愉悦,有时也是令人不愉悦的,心里总有种道不出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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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动了我的奶酪》(Who Moved My Cheese)这本书生动的阐述了“变是唯一的不变”这一生活真谛,作者斯宾塞·约翰逊博士是美国知名的思想先锋和畅销书作家,此外,他还是一位医生、心理问题专家,也是将深刻问题简单化的高手。在他清晰洞彻当代大众心理后,便在该书中制造了一面社会普遍需要的镜子———怎样处理和面对信息时代的变化和危机。
《谁动了我的奶酪》故事虽短,其中所含的哲理却非常深刻。故事中的嗅嗅、匆匆与唧唧、哼哼分别代表了我们简单的一面与复杂的一面,他们在迷宫中寻找奶酪的方法与面对奶酪消失时作出的不同反应映射了我们面对变化时的不同反应。
人类复杂的头脑可以帮助人们解决许多困难的问题,促进人类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但人类复杂的头脑所带来的复杂感情也会战胜他们的理性思维,使他们看问题的眼光变得黯淡起来。
嗅嗅和匆匆是两个头脑简单的两个小老鼠。在寻找奶酪的过程中,他们总是运用简单低效的反复尝试的方法寻找奶酪,他们会经常迷路,离开正道走错了方向,有时甚至还会撞到墙上,但他们却始终没有放弃寻找奶酪。
一段时间里,哼哼和唧唧都在为是谁拿走了奶酪而分析着,等待着奶酪的出现。由于饥饿和焦虑,两个小矮人已经变得有些虚弱。唧唧开始明白,再继续等待下去,情况只会变得更加糟糕,他犹豫着自己是否应该进入迷宫寻找其它的奶酪。但恐惧感使他放弃了这种做法。终于有一天,唧唧开始嘲笑自己愚笨,正是恐惧使他如此裹足不前、坐以待毙的。当哼哼再次对他说外面可能也找不到奶酪时,他又感到了那种使他停滞不前的恐惧感。但是马上,他又想到如果找到了新的奶酪呢?那种享受新奶酪的喜悦再度使他鼓起了勇气。他尽力发挥自己的想像力,在脑海中为自己描绘了一幅他最信赖的、最具现实感的图画——他在寻找和品尝新的奶酪。这种 “真实”的图面,使他充满信心,他可以在迷宫里找到奶酪,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会随之而来。唧唧明白走进迷宫,他会迷路,会遇到各种困难,但他还是充满信心,鼓起勇气走进迷宫,他明白,有些事情改变了就不可能再回到以前的样子,生活一直在改变,我们也应该随之改变,如果你不改变,你就会被淘汰。
在寻找奶酪的途中,他不断地找到一些奶酪,但都吃不了多久,随着时间的流逝,他开始怀疑,找到奶酪是否能成为现实,但当感到泄气时,他脑海里那 “真实”的画面就会浮现出来支撑他继续走下去。当唧唧站在一条黑暗深邃的通道时,又一阵形恐惧感袭来,他开始想像各种可能降临到他身上的可怕的事情,他越想越害怕。忽然,他又觉得好笑,他意识到畏惧只会使事情变得更糟糕。当他想通这点,他不再畏惧,他笑着跑向这条通道,同时他在墙上写道:“当你超越了恐惧时,你就会轻松自在。”
尽早注意细小的变化有助于我们适应即将来临的更大的变化,陈旧的信念不会帮助我们改变。
唧唧与哼哼找到奶酪C站后,每天都沉于奶酪的幸福中,并没有发现在奶酪每天逐渐减少的细微变化,当奶酪消失后,他们变得惊慌失惜,无法适应。而嗅嗅和匆匆却每天注意着奶酪的变化,他们并不惊讶奶酪的消失,当他们发现奶酪消失后,他们立即作出反应,前往迷宫更深处寻找其它的奶酪。唧唧在等待一段时间后,明白自己再继续等下去,只会使情况变得更差,于是他选择了前往迷宫寻找奶酪。当他再次回来劝说哼哼时,哼哼仍然固执地认为外面不可能找到奶酪,他认为C站的奶酪还会回来,以前的幸福日子还会重来。哼哼仍然在拒绝变化,他固守着他陈旧的信念,他不肯接受改变。然而改变已经发生,奶酪已经消失,以前的一切都不会再回来,而哼哼也不可能等到他的奶酪。
变化总是在发生,我们应尽早预见变化,当变化发生时,我们要有充足的勇气和信心去面改变化,尽快适应变化,我们应随着事情的变化而变化并享受变化.
哼哼和唧唧是两个小矮人,拥有复杂的头脑,他们则是靠着脑袋行事,他们运用思考的能力,从过去的经验中学习,靠复杂的脑袋,搞出一套复杂的寻找奶酪的方法,尽管他们的方法比小老鼠的方法高效,但他们也会经常迷路与走错方向,但他们也始终没有放弃寻找奶酪。终于有一天,在某个走廊的尽头,在奶酪C 站,他们找到了他们梦寐以求的奶酪。在寻找奶酪时,复杂的头脑使两个小矮人更少地迷路与走错方向。然而,在奶酪消失时,他们复杂的头脑并没有帮助他们更好地解决问题。相反,复杂头脑所带来的复杂情感阻碍他们解决他们所面临的问题。当嗅嗅和匆匆发现奶酪消失后,他们并没有过多的惊讶,而是把一直挂在肩上的鞋穿上,前往更深的迷宫继续寻找奶酪,而当唧唧和哼哼发现奶酪消失时,感到非常地惊讶,他们不能相信眼前的事实甚至以为这一切都是虚假的。他们不去寻找新的奶酪,反而在那里不断分析着是谁拿走了奶酪。他们终日在C站等待,复杂的脑袋阻碍他们改变,他们习惯了奶酪C站,奶酪带给他们的不仅仅是填饱肚子,它意味着他们悠闲的生活,意味着他们的荣誉,他们不能接受这一切都将消失,他们无法适应这种改变。
有时候,有所畏惧是有好处的,当你害怕不做某些事情会使事情变得越来越糟糕时,恐惧心反而会激起你去采取行动。但是因为过害怕而不敢采取任何行动时,恐惧心就会变成前进路上最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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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一直被认为是英国文学史上一部“最奇特的小说”。它通过描述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之间的爱情,展现了畸形社会中人性的变异:人性因扭曲而萌发的强烈复仇。它以狂飙般猛烈的情感达到了震撼人心的艺术力量。
希斯克利夫是作品中的主人公,他的疯狂报仇泄恨,貌似悖于常理,但却淋漓尽致地表达了他非同一般的叛逆精神。这是一种特殊环境下造成的特殊性格,特殊性格所决定的特殊命运。
拿破伦说过一句著名的话:“如果有人嘲笑我个子矮,我就砍去他的头,这样他就和我一样高了”。相信希斯克利夫和拿破伦的想法一样:与其没有尊严,任人欺凌地度过一生,还不如痛痛快快地较量一番。既然弱者不得好活,强者也不得好死。正是爱与恨的鲜明反差,正是特殊环境下的爱恨情仇造成了希斯克利夫那份独特的个性,而那份独特的个性,又如火山的迸发,成了疯狂的复仇动力。
印度有句谚语:“播种性格,收获命运。” 希斯克利夫既然播种下了仇恨、残忍的性格,就将收获悲剧的命运。
希斯克利夫的复仇需要建立在金钱的平台之上。他的复仇并不是简单的杀死仇人,而是要占有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对他而言,只有占据了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才有了的财富,才有了凌驾一切的权利,才有了欺辱仇人的资本和复仇的最大可能。他屈服于了周围的环境,他的心灵因此而痛苦,因痛苦而扭曲,因扭曲而变得固执、残忍,他的恨难以抹去……
的确,希斯克利夫的复仇是可以理解的,换了任何一个人都会有复仇的想法,毕竟没有什么比因贫穷而丧失尊严,丧失爱情更让人悲愤的了。残酷的现实扭曲了他的天性,迫使他变得暴虐无情。从某种意义上说,希斯克利夫对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的复仇是向那个无情社会的强烈控诉!如果没有那个畸形社会所带来的不平等,所带来的对贫穷的鄙视,又怎会形成他倔强而残忍的个性?如果没有他倔强而残忍的个性,又怎会导致他疯狂的复仇?只是,希斯克利夫的复仇过于猛烈罢了,燃烧了别人,也燃烧了自己。只要人性的物质导向还继续着,痛苦的心灵还挣扎着,反抗就会不断高涨着……这是一种现实妥协中的残忍个性!
可是,希斯克利夫除了残忍,天性中仍具有善良的因子,他在恶的过程中逐渐发现了善的可能。临死前,他能够放弃在下一代身上报复的念头,就表明了这点,甚至于他自己最后也承认:“无止境的报复只会带来糟糕的结局。”这使人们不得不深思:在罪恶、仇恨、怨毒的土壤里,能否开出美丽的人性之花?
任何富有魅力的个性,都应包含正负两方面的因素。在环境的突变里,性格中隐蔽的因素就会爆发,与环境一起构成合力,扭转命运。当弃儿希斯克利夫获得老庄主的关怀和凯瑟琳的爱情时,他是善的,满怀感激的,但老庄主的去世,特别是凯瑟琳对爱情的背叛改变了他生存的环境,他的性格为之突变,导致了疯狂的复仇。可当他不断报复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的时候,他所处的环境又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他已经成为了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的主人,他的仇人也相继死去。身份的转变加之仇人们的死亡,使他复仇的动因一点点的瓦解,残存的爱再次萌发,他走向了“善”。这种由善到恶,由恶向善的转变,使希斯克利夫这个人物具有了丰富性。如果没有希斯克利夫向善的过程,这个人物也不过是个“扁形人物”1)罢了。
希斯克利夫由善到恶,由恶向善的命运揭示了环境的巨大作用,体现了人物真实的行动轨迹。爱米莉·勃朗特塑造的这一人物形象真正遵从了他本人的生活法则,毫无自己的主观臆造。对于这一点,俄国文学批评家别林斯基曾谈到:“你将不是要求诗人矢忠于他所强加于诗人的倾向,而是要求他矢忠于他自己的倾向,不要违背他自己的天性,不要逃避他的天职”。2)
可以说,爱米莉·勃朗特塑造的这一人物形象是真实、可感的,他是千千万万个贫穷小人物的缩影与象征,他的悲剧也是千千万万个富有社会中贫穷小人物的悲剧。希斯克利夫的悲剧不断向人们警示:人与环境是相互依存的,当环境与人相对立的时候,人的个性就会发生变化,随之,命运也将为之改变。这是希斯克利夫悲剧产生的真正原因,也是这部小说所显示出的广泛的现实意义。
《呼啸山庄》通过一个爱情悲剧,向人们展示了一幅畸形社会的生活画面,勾勒了被这个畸形社会扭曲了的人性及其造成的种种可怖的事件。整个故事的情节实际上是通过四个阶段逐步铺开的:
第一阶段叙述了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朝夕相处的童年生活;一个弃儿和一个小姐在这种特殊环境中所形成的特殊感情,以及他们对辛德雷专横暴虐的反抗。
第二阶段着重描写凯瑟琳因为虚荣、无知和愚昧,背弃了希斯克利夫,成了画眉田庄的女主人。
第三阶段以大量笔墨描绘希斯克利夫如何在绝望中把满腔仇恨化为报仇雪耻的计谋和行动。
最后阶段尽管只交代了希斯克利夫的死亡,却突出地揭示了当他了解哈里顿和凯蒂相爱后,思想上经历的一种崭新的变化——人性的复苏,从而使这出具有恐怖色彩的爱情悲剧透露出一束令人快慰的希望之光。
因此,希斯克利夫的爱一恨一复仇一人性的复苏,既是小说的精髓,又是贯穿始终的一条红线。作者依此脉络,谋篇布局,把场景安排得变幻莫测,有时在阴云密布、鬼哭狼嚎的旷野,有时又是风狂雨骤、阴森惨暗的庭院,故事始终笼罩在一种神秘和恐怖的气氛之中。
在小说中,作者的全部心血凝聚在希斯克利夫形象的刻画上,她在这里寄托了自己的全部愤慨、同情和理想。这个被剥夺了人间温暖的弃儿在实际生活中培养了强烈的爱与憎,辛德雷的皮鞭使他尝到了人生的残酷,也教会他懂得忍气吞声的屈服无法改变自己受辱的命运。他选择了反抗。凯瑟琳曾经是他忠实的伙伴,他俩在共同的反抗中萌发了真挚的爱情。然而,凯瑟琳最后却背叛了希斯克利夫,嫁给了她不了解、也根本不爱的埃德加·林顿。造成这个爱情悲剧的直接原因是她的虚荣、无知和愚蠢,结果却葬送了自己的青春、爱情和生命,也毁了对她始终一往情深的希斯克利夫,还差一点坑害了下一代。艾米莉·勃朗特刻画这个人物时,有同情,也有愤慨;有惋惜,也有鞭笞;既哀其不幸,又怒其不争,心情是极其复杂的。
凯瑟琳的背叛及其婚后悲苦的命运,是全书最重大的转折点。它使希斯克利夫满腔的爱化为无比的恨;凯瑟琳一死,这腔仇恨火山般迸发出来,成了疯狂的复仇动力。希斯克利夫的目的达到了,他不仅让辛德雷和埃德加凄苦死去,独霸了两家庄园的产业,还让他们平白无辜的下一代也饱尝了苦果。这种疯狂的报仇泄恨,貌似悖于常理,但却淋漓尽致地表达了他非同一般的叛逆精神,这是一种特殊环境、特殊性格所决定的特殊反抗。希斯克利夫的爱情悲剧是社会的悲剧,也是时代的悲剧。
《呼啸山庄》的故事是以希斯克利夫达到复仇目的而自杀告终的。他的死是一种殉情,表达了他对凯瑟琳生死不渝的爱,一种生不能同衾、死也求同穴的爱的追求。而他临死前放弃了在下一代身上报复的念头,表明他的天性本来是善良的,只是由于残酷的现实扭曲了他的天性,迫使他变得暴虐无情。这种人性的复苏是一种精神上的升华,闪耀着作者人道主义的理想。
《呼啸山庄》出版后一直被人认为是英国文学史上一部“最奇特的小说”,是一部“奥秘莫测”的“怪书”。原因在于它一反同时代作品普遍存在的伤感主义情调,而以强烈的爱、狂暴的恨及由之而起的无情的报复,取代了低沉的伤感和忧郁。它宛如一首奇特的抒情诗,字里行间充满着丰富的想象和狂飙般猛烈的情感,具有震撼人心的艺术力量。
作为一部英国古典文学名著,我理所当然的认为它和其它十九世纪初女作家的作品一样,充满温文尔雅的贵族气派,弥漫着浪漫温馨的庄园气息,带着典雅和小资品位,展示着俊男靓女的谈清说爱。这是一种高尚的生活情趣,传递着绅士和淑女理应准循的爱情原则。象奥斯丁,象夏洛蒂.勃郎特的作品,都是美好而幽雅,但或多或少,我觉得有那么一点乏味。
可是,《呼啸山庄》却完全超出了我的想象,或者说,它不仅超出了那个时代人们的观念和欣赏水平,即使在今天,评论家也将它作为蕴藏着无数谜团,出自天才之手的世纪经典。
它完全不同于十九世纪初的大众文学,在《呼啸山庄》中,你看不到浪漫的品味和高尚的生活,看不到阳光、草坪、洋伞和咖啡,看不到值得效仿的得体举止,也无法领略英国贵族特有的典雅气质。相反,你只看到狂风肆虐下的荒凉原野,只看到因压迫和虐待导致的刻骨仇恨,只看到跨越生死、超越天地的激情,只看到人性的撕裂、堕落和冰冻……。
这就是《呼啸山庄》,爱和恨极端对立,又统一和谐;这就是《呼啸山庄》,象一把利剑,直接刺穿人性的本质。
关于这样一部作品,可以领悟地实在是太多太多,但是,正如一名翻译家所言,许多人在看过第一遍后,就再也没有勇气看第二遍。我也是如此,每次阅读,都会害怕深陷激情而无法自拔,害怕被那源于生命、连死亡都无法宽恕的爱燃烧殆尽。
这就是小说最奇特、最神秘、最激动人心的内核——爱与恨的纠缠反复。克厉夫和凯瑟琳的爱,爱到彼此的灵魂合二为一,感受彼此的痛苦和欢欣,承担彼此的灵魂和生命;克厉夫和凯瑟琳的恨,恨到宁愿死后也不得安宁,在彼此纠缠、彼此折磨中期待团聚。
很难想象一个十九世纪终身未婚,保守、内向、沉默寡言的女性会写下如此惊世骇俗的爱情宣言。难怪自小说问世一来就倍受争议:在女作家活着的时候,恶评如潮、骂声不绝;在二十世纪中后期,却被评论界认为是英国文学史上最重要的十部作品之一。
小说之所以被不断争论的关键,就在于男主人公克厉夫的角色定位。这是一个内心阴暗狂野,耍尽手段报复世界的魔鬼。
他从出场就是个被欧肖家收养的,没有来历的街边叫花子,在老主人去世后受到凯瑟琳兄长亨得利的长期虐待和压迫,性格扭曲变态,仇视人类,甚至仇视世界。在他得知深爱的凯瑟琳嫌弃他而选择嫁给富有贵族林顿后,愤然离家出走,三年后重返呼啸山庄,开始了邪恶的复仇计划。最终,他用龌龊卑鄙的手段毁灭了两个家族,用上一代的恩怨惩罚下一代的生活,在这片野风肆虐的平原上,把所有人的心冰封。
用原著中一句话来形容克厉夫的人格最为贴切:“克厉夫先生他可是个人?如果是人,他可是疯了?如果不是,他可是个魔鬼?”
为什么,为什么女作家要选择这样一个魔鬼作为第一男主角?又或者,她更多的是想挖掘一个人是如何从人变成魔鬼的过程?
我更倾向于后者。
克厉夫也曾经被鸥肖家的老主人疼爱过,也曾和凯瑟琳一起平等的读书、学习,生活得很快乐。可自从老主人去世后,他的生活权利就被完全剥夺,他过着被亨德利仇视,被任意打骂、处罚,猪狗不如的生活,唯一关心他的是凯瑟琳,唯一爱他的是凯瑟琳,唯一能安慰他狂燥、仇恨之心的也是凯瑟琳。她是他的朋友、爱人和偶像,是他为之生存的一切。可是,凯瑟琳却在选择婚姻时,选择了自己不爱的林顿,理由很简单:林顿年轻、英俊、善良而且富有。在那个灾难性的夜晚,克厉夫偷听到了凯瑟琳的自白:她喜欢林顿,但并不真心爱他;她全心全意爱着克厉夫,但却无法降低身份忍受贫穷。在那个夜晚,克厉夫没有听完凯瑟琳的所有表白,带着一颗破碎的心离开了这个无可留恋的伤心之地,他不知道凯瑟琳其后那段惊世骇俗的爱情宣言。但是,即使他知道了又能如何?他一无所有,除了被一场激情折磨的痛彻心肺,被一场绝望的爱撕裂得身心俱碎……。
我们无法想象,克厉夫是带着怎样的心情离开呼啸山庄,我们只知道凯瑟琳在得知克厉夫出走后,精神崩溃、濒临死亡。于是,高尚、温柔、体贴、可亲的林顿日夜陪伴,帮她渡过了生命的难关。
我们无法想象克厉夫在那出走的三年中经历过怎样的曲折和磨难,我们只知道当他衣着体面、气度不凡的回到呼啸山庄时,那个粗野悲惨、绝望心碎的克厉夫已经消失,现在的克厉夫带着刻骨的仇恨、带着处心积虑的复仇计划、带着血腥屠戮的罪恶快感回到了旧日的故居,他要把曾经的仇人、情敌一一逼上绝路,把对手的财产一步步占为己有。这绝不是基督山伯爵似的快意恩仇,这是来自地域幽冥的邪恶诅咒。
克厉夫终于完成了从人到魔的蜕变,完成了人性的彻底扭曲和堕落。而这在这惨痛的变态过程中,是仇恨还是狂爱起了更大的作用呢?
是爱,是对凯瑟琳发自灵魂的爱,是对凯瑟琳背叛爱、逃避爱的恨,把克厉夫从人折磨成了鬼。
至今无法忘怀凯瑟琳大声宣称:“克厉夫是我快乐的源泉,是维系生命的灵魂,我就是克厉夫!”的迷乱和痴狂;至今无法忘记,在凯瑟琳死后,克厉夫用头猛撞大树,绝望的自语:“没有了生命,我如何活下去?失去了灵魂,我如何活下去啊?!”
这是怎样的爱与恨?彼此纠缠、彼此折磨、彼此谋杀。凯瑟琳至死还对克厉夫当年的不辞而别耿耿于怀,对克厉夫为了复仇娶她人为妻怀恨在心。她折磨他,用明知残酷却伤透了心的冷言冷语刺激他、伤害他;克厉夫对凯瑟琳当年的背叛深恨不已,对凯瑟琳至今还怀疑他的深情而伤心绝望。他咒骂她,带着绝望、痛苦的火焰和泪水不肯宽恕她,甚至在她死后,诅咒她灵魂永无安宁,永远追随他、纠缠他、折磨他,直到他生命终结……。
紧紧相拥无法分离的恋人,用彼此的泪水洗刷彼此的爱和恨,用刻薄绝情的话语刺伤彼此的心灵,用无法遏制的激情燃烧彼此的生命。
这是怎样没有终结的爱和恨?在凯瑟琳死后十八年,克厉夫逼死了老情敌,占有了他所有的财产后,掘开凯瑟琳的坟墓去查看她的脸,当看到她安静地躺在坟墓中时,克厉夫深深感到一种安慰。在这十八年中,他无时无刻不被凯瑟琳的幽灵缠绕,他无时无刻不感觉到她的气息,感觉到她近在咫尺,可是却无法触碰。他的神智被无时无刻地幻觉折磨,无法吃饭、安睡、劳作、生活,他怀疑她没有离开,她只是在故意和他捉秘藏……。直到他去打开她的坟墓,亲眼验证她躺在坟墓里为止。
如果说克厉夫是魔鬼,那么凯瑟琳就是制造魔鬼的魔鬼。他不肯宽恕,她也无法原谅,用彼此的恨延续彼此的爱,用彼此的怨念维持彼此的思念,在这份异乎寻常的爱和激情中共同选择万劫不复……。
这就是让所有读者陷入迷惘、激情和绝望的核心,这就是《呼啸山庄》在经过岁月洗礼后越来越灿烂的秘密。艾米莉.勃郎特完全不象是一个古典的英国淑女,她头脑中的狂热和野性,她笔下为爱疯颠、为爱游荡于人间的怨灵,更象是二十世纪现代作家笔下对人性的探讨。即使在今天,也很少会有一个作家选择克厉夫这样极端的角色作为男主人公。最奇特地是,艾米莉并没有让这个看上去十恶不赦的魔鬼受到末日惩罚。
克厉夫终于在一个大雨滂沱、狂风肆虐的晚上死了,死在当年他和凯瑟琳一同被关禁闭的小屋中,脸上带着幸福的微笑,眼中保留着欣喜、兴奋的光彩……。所有的评论都对这样的结尾不可思义:这个不惜毁灭所有人的狂魔竟可以在死后获得安宁?竟可以在死时得与爱人永远团聚?!
可是,我却非常感谢艾米莉,或许,她真得抓住了爱的精髓。
由爱开始的恨应该以爱来终结,无法被宽恕的爱,只能永远延续下去,不管以何种方式,直至相爱的人获得解脱。克厉夫或许是该死的,是应该被惩罚的罪人,然而,他终其一生未能与凯瑟琳长相厮守,长达二十年的时间天人永隔,难道不正是为他的爱与恨付出应有的代价,接受最残酷的惩罚吗?那种在孤独、恐惧和绝望中等待与幽灵会面的焦虑和期待就象一把钝刀,一刀刀削割他的灵魂、一点点侵蚀他的肉体,最终把他推向死亡。
今天的读者已经获得了足够的认知和开明观点,抛开虚假的道义教条和做作的品位情调,我们已经可以理解女作家为什么被称为超越时代的天才。她笔下的克厉夫在被所有人唾弃的同时,却从人性角度展现出奇特耀眼的光彩,永恒的爱和至深的恨赋予他独特的魅力,一种散发着狂野欲望、不受约束的个性魅力。正如小说开头所描写的荒野之树,它是扭曲变态的,却是最不加修饰、自然生成的。克厉夫的一切都是环境造成的,他就是那荒野之树,努力地生存,抗拒着狂风暴雨,在变成了这样的丑态之后,用丑恶对抗、报复这制造丑恶的严酷环境。
一个遵循传统、保守道德规范的英国淑女,以如此独特、敏锐的视角揭示了人性,探讨了人性,理解了人性。在她的笔下,爱与恨以一种最本质、最自由的状态得到释放、延伸,她给我们看到了人性最美也是最丑的一面,让我们探寻到任何人内心都无法逃避的善与恶。
暴风雪过后终将是万里晴空的清爽和平静,震撼过后留下深深的思索和无限的遐想。合上《呼啸山庄》,我只希望克厉夫和凯瑟琳在结束一代人的爱恨情仇后,在荒野间获得真正永恒的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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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是法国著名作家司汤达的代表作,(1830 by Stendhal (Marie-Henri Beyle, 1783 – 1842) .《红与黑》,司汤达1830年著 (司汤达原名玛利亚-亨利-贝尔), 1783-1842是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作。1999年入选“中国读者理想藏书”书目。1986年法国《读书》杂志推荐的个人理想藏书之一。
《红与黑》这部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这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辩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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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这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辩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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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电视剧《家》、《春》、《秋》是根据巴金的长篇小说《家》、《春》、《秋》改编的,该剧的导演是胡连翠。全剧以觉新的爱情和婚姻,不幸与屈服,抗争与醒悟为线索,预示着封建主义扛不过土崩瓦解的历史厄运。剧中还塑造了生活在高家的众多被欺凌,被吞噬,被侮辱,被损害的女性艺术群像,通过这些小人物的悲惨命运,深刻抨击了封建势力的残忍和虚伪。随着觉新的省悟,巴金先生所期盼的“秋天过去了,春天总会来的”民主主义亮出了曙光。
很喜欢巴金这位作家,读过他的《激流三部曲》,他在写作《家春秋》时还不满30岁,让我对她的敬佩之情有增添不少。最近,我刚刚读完这部作品,心理起伏跌宕,书中很多的故事情节让我印象比较深刻:
语言描写平中出奇。在日常生活对话中,巴金笔下人物的语言中规中矩,和人物的身份,性格比较合拍,而发生冲突时的语言刻画,令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那可恶的觉英和淑华的对话,觉民和克安的对骂,让读者为正面人物的命运牵挂,恼恨反面人物的语言,写活了。不过我觉得,对于觉民的心理活动,语言描写,特别在平常的叙述中,有些理想化,少了生活的积淀,不是微笑就是冷笑,略显脱离生活,和觉慧比较起来,差异性不大,看完《秋》,差不多就会把觉慧忘掉,让觉民弄混了,语言的描写不够鲜明。
文笔很干净。看《家》,虽然仅仅看了几页,但是一个简洁、明快、大气的笔触已经跃然纸上了,景物的描写,对于月光的注释,令我耳目一新。没有家长里短的叙述,有一种大家庭子弟的眼光,比较脱俗,当然,老舍的“俗”也不是不好。
中心人物的描写牵动着我的眼光。你可能不喜欢觉新,但是你不能漠视觉新。巴金在觉新身上投入弄笔重墨,不管是他处理事务也好,还是他的感情生活,觉新的身影总在读者的眼前挥之不去,而且有时候搞得读者胸口发闷,对于自己一个不喜欢的人这样牵挂,简直是一种折磨,巴金的觉新,自然成为文学人物里面一个经典形象。后来孙道临演绎得也比较成功,我有一个天真的想法,陈道明演可以不可以?王志文呢?
景物描写。一件事情,只要提上一千遍,那人们肯定记住。高家的大花园,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不厌其烦。人是怀旧的,巴金的笔,景物描写也没有脱离开这个令他感伤的地方,好像我们现在的“忆童年”,不同的人不同的写法,巴金的年轻的眼睛,到没有太多出彩的地方,印象比较深刻的,是他的关于月光的描写,想起来老舍的《月牙》,不断的点到月光,每次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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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国富论、美国近代经济发展史、罗斯福新政后,一直想写点嘛。现在4点多了,也睡不着了,就写点吧。
1929-1933年的美国,是美国经济史上最黑暗的年代。这个时期,是美国私人垄断企业发展到最鼎盛的时期,但是这种私人垄断鼎盛带来的,是国民经济减少,贫富悬殊加剧,阶级矛盾尖锐,社会动荡不安。每一个人都把最坏的东西扔在大街上,都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就跟今天的中国发生的情况一样)带来这种状况的原因,就是私人垄断企业的鼎盛。因为私人垄断企业追逐的就是利润,就是个人利益,为了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它是不负任何社会责任的(就像现在的中石油,中石化。我垄断了我就是不降价)很多商品他宁可囤积烂在仓库里(就像现在的囤积房地产),倒在大海里,也不愿销售出去。因为赔本销售,带来的是不盈利。私人垄断追逐的是个人盈利。社会动荡什么的,似乎跟它无关。
但私人垄断忘记了,个人利益虽然最大了,但在一个动荡、黑暗、每一个人为了个人利益不折手段的社会里,怎样安全消费,利益再大又有何用。只有社会稳定,人人富裕,商店顾客盈门的环境里去消费,才能真正实现和体现个人利益最大化。这就是为什么今天巴菲特和比尔盖茨到处游说,提倡富人要把自己的财富,反哺于社会。这就是为什么郎咸平在讲座时,一遍一遍问富人们,你们还敢不敢让孩子一个人去上学。这就是为什么今天美国富人们为什么去上书国会,主动要求增加自己的税负。他们这种财富来源于社会,就要反哺社会思想的起源,就源自1933年以后的罗斯福新政。
1933年,罗斯福上台,实行新政,结束了美国最黑暗的私人垄断企业时代。最主要的做法,就是由国家拿纳税人的钱,出手收购私人垄断企业部分股份(不交出股权的就反托拉斯法解散掉),使私人垄断企业发展成国有私人混合的垄断企业。美国也由一个私人垄断资本主义国家,发展为一个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国家。虽然企业还是垄断,但因为股权的改变,导致垄断的受益人变了,垄断赚的每一分利润,都通过国家控股这一部分,返还到每一个纳税人手里。每一个美国公民纳税人,都通过手中的身份证,享有这些垄断企业的一份股权,享有垄断带来的利润。(这点更像是共产主义)
私人企业的缺点是什么,私人企业的缺点就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这种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私企发展的最终形态,就是私人垄断。当市场都被垄断以后,矛盾就出来了。商品的价格我可以随心所欲的抬到10倍以上,其他商品哪怕烂在仓库里,我只要卖出去一件,就赚回本了。两件就是100%的利润。价格被抬到10倍甚至百倍以上的结果,就造成社会生产只为个别垄断资本家服务,而付出劳动去生产的工人,却享受不到社会生产带来的成果。社会矛盾因此尖锐,社会动荡不安。举个例子,党国是谁亡的?有人说是蒋介石,有人说是宋子文。而真正忘掉党国的人,是宋霭龄,宋霭龄是个很聪明的小女人,说她聪明,是因为她很早就看到蒋介石的光辉政治前途,将妹妹宋美龄介绍给他,再利用宋家的威望,将老蒋送入大总统的宝座。老蒋掌权后,她就让其夫孔祥熙做了行政院长,其弟宋子文做了财长部长,把持党国行政财政大权,天下财富尽归我有(如上海打老虎,就是苏联留学回来的蒋经国打囤积垄断,一打就打到孔家了)。但说她小女人,是因为她没有大的眼光,天下财富尽归我有这种私人垄断最后带来的,就是天下大乱,动荡不安。党国很可惜没能等来罗斯福新政,亡国了。(当然那个时候也不可能迎来罗斯福新政,因为贵族门第思想严重,普通人民自我意识太差。只有经过共产主义革命后的中国,人民自我意识觉醒,才有可能迎来新政。)
国有企业的缺点,这点每个国人都知道,就是效率低下,产能低下(大锅饭嘛,干不干都一样,我干它干嘛。)投资没有责任(不是自己的钱,花的不心疼)。这里讲一个笑话,这个笑话是索马里海盗的笑话,索马里海盗劫了一艘中国船,中国派了个官员去谈判,海盗要200万赎金不还价,最后这个官员一看没办法的就说:“我给你300万,你给我开个900万的发票好不好。”海盗一听哭了:“兄弟们,别做海盗了,去中国当官吧。我们风里来,雨里去,枪林弹雨的才挣300万。人家动动笔,改个发票就能挣600万。”这个笑话折射的就是没有信托责任的国企的特点,投资,不是自己的钱,花多少都没关系。是否盈利,也没关系。不需要评估报告,随心所欲。国企,缺乏监管;监管,形同虚设,甚至是共同利益人。再举个例子,这段时间沸沸扬扬的铁道部的张曙光,网传他贪腐了20亿,有人就不平了,说张曙光招标高铁项目,砍英美企业的报价,一下就砍掉30亿,替国家节约了30亿。我就想问一个问题了,这个价格是怎么组成的,翻翻国富论就知道价格是由土地地租,劳工工资,和资本利润三部分组成,国富论是西方经济构成的基础,堪比中国封建王朝之论语,欧美的大企业能不知道。去竞标一个项目,都会拼命把利润降低,把价格压低以求中标。但这几个欧美企业却一下就虚开30个亿,30个亿啊!这是为什么。唯一的可能,就是政治贿赂。好吧,你要面子是吧,你要政绩是吧。我在送上政治献金的同时我告诉你,我把报价虚报了40个亿,你明天砍我30个亿我就接受(我当然也得赚10个亿嘛,你看献金都在你手里了),给足你面子。当然这只是个人猜测,但这就是国企啊,这就是没有监管,产能低下的国企啊。
而国企和私企相结合的这种混合企业,就正好有效化解了两者的矛盾。
私人企业,追求利润,追求垄断。而混合企业通过国有控股这个有效手段,使得国家这个股东,可以监管他的财务,防止他的垄断,和价格虚高。而且又通过国有控股这个有效手段,使得企业的利润,又通过股市,返还到每一个股民,每一个纳税人身上。促进资本流动,缓和了社会矛盾。
国有企业,产能低下,而混合企业又通过私人控股这一部分,将企业利润,奖励给企业的经理人,返还到每一个私人股东。企业的私人控股的股东,又为了利润,主动对经理人进行有效监管(如果私人股东和经理人联合起来做假账,这不光是要坐牢,还会被游街的)。这就使得企业在监管下,很有效的向前运行。
这就是扬长避短的混合企业,这也是资本和社会主义结合的最终形态,国有垄断混合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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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是马克思的著作,是以唯物史观的基本思想为指导,通过深刻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规律,同时也使唯物史观得到了科学的验证和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资本论》运用唯物史观的观点和方法,将社会关系归结为生产关系,将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高度,从而证明了社会形态的发展是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历史过程。
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作为一种结合生产关系解释分配关系的学说,不仅对剥削问题作了科学分析,也为科学解释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各阶层人民的实际作用和应得利益奠定了理论基础。但是,我们应该看到,目前它面临着来自两个方面的挑战,一个是一些人试图借助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分配理论,否定剩余价值论的学术成就;另一个是一些人将剩余价值理论看成是不需要随社会经济条件变化而发展的自然科学理论,从而窒息了剩余价值理论的发展路径。因此,针对上述挑战做出回应,深化对剩余价值理论的认识,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对于剩余价值论的本质解释,马克思在分析商品价值形成结构时,曾经提出过一个非常著名的公式:C+V+M。C是指生产资料包括设备、原料等的价值,V是以工资形式出现的劳动力的价值,M是以企业主利润形式出现的剩余价值。马克思认为,C作为投入资本,只是把所购买的设备、原料等的价值转移到新的商品中去,并没有增加新的价值量,只有工人付出的活劳动的价值V,才是创造出新价值M的唯一因素。马克思由此说明,企业主的剩余价值或利润,是由雇佣工人的劳动创造出来的,而这种创造过程并没有得到任何工资补偿。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剥削现象的描述实际上是实证和抽象两种方法并用的,虽然剩余价值理论未能确立,但并没有影响《资本论》成为工人的圣经,原因在于:
第一,剥削现象是客观存在的,是工人切身体会到的。马克思把工人劳动创造的价值形象地说成,一部分是为了弥补劳动力再生产的“必要劳动”,另一部分是为资本家创造的“剩余劳动”,非常直观而且简单明了,很容易使工人接受。第二,马克思虽然不是凭借严密的逻辑力量证明了剥削现象的存在,但在《资本论》中列举了大量骇人听闻的事例,描述了资本家对工人进行残酷剥削的事实,这种实证方法的巨大力量弥补了他的抽象思维方法的缺陷,甚至使许多虔诚地信奉他的理论的人,对剩余价值理论的科学性,从来没有产生过丝毫的怀疑。也就是说,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虽然失败了,但他用实证的方法对剥削现象的描述却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最终还是实现了写作《资本论》的根本目的。在马克思看来,资本家总能获得剩余价值或利润,资本家永远是资本家,而工人只能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只能绝对贫困下去,工人永远是雇佣工人,两者之间不存在转化的条件,他没有为劳资关系互相转化提供理论依据,不能解释资本主义社会矛盾的逐步缓和以及工人阶级相对贫困化的现象。按照琼?罗宾逊的理论,财产的私人垄断导致剥削的产生,垄断条件如果发生改变,既可能使有的资本家因为破产而沦为雇佣工人,也可能使有的工人因为劳动成果的积累而发展成为资本家,她的理论既可以解释劳资关系的对立,又可以解释劳资关系的转化。在我国现实生活中,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者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劳动者同时也可能是股票持有人,许多人已经具有劳动者和资本所有者双重身份。琼?罗宾逊从垄断或不平等竞争的社会关系中解释剥削现象,其理论具有广泛的适用性,不仅能够说明以资本为手段的剥削,还能说明以其它垄断条件为手段的剥削,尤其是可以解释贪官污吏凭借手中的权力来攫取社会财富的“权力剥削”行为。剥削是以一定社会的价值判断为基础确立起来的经济范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剥削现象的产生虽然以不等价交换为前提,但不等价交换现象不都是剥削现象。这是因为,在决定市场价格的垄断和竞争的诸多因素中,包括自然垄断因素、历史形成的垄断因素、人为的垄断因素、社会制度造成的垄断因素、商品交换过程中偶然出现的垄断因素、供求关系变化引起的垄断因素,等等。市场主体利用这些垄断条件参与竞争就会出现不等价交换,显然不能把这些不等价交换现象都当成剥削现象。由于经济行为都包含着对垄断条件的利用,因而从利用垄断条件进行竞争这一点上,不能区分剥削与非剥削两种不同的经济行为。社会主义承认市场经济中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就必然承认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的不等价交换的合理性,亦即承认市场主体利用价格通过正当的垄断和竞争获得一定利润的合理性,并在法律制度上予以保护。利润作为商品的成本与收益之间关系的表现,同时也体现着市场主体之间的收益分配关系,是市场经济的特有现象,不是资本主义的特有现象。
如果消灭了利润,市场经济就不存在了。无须否认,肯定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不等价交换的合理性,就包含着承认劳动市场在一定程度上的不等价交换的合理性,从劳动市场本身就存在着买方垄断因素的事实来看,这就等于承认一定程度的剥削现象存在的合理性,因而历史地、发展地看,社会主义是限制和逐步缩小剥削范围直至最终消灭剥削现象的长期发展过程。按照现行的法律规范来衡量,社会所允许的劳动市场以及其他市场的不等价交换现象,在性质上不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也就不属于剥削现象,只有超出法律限定范围和程度的不正当经济行为,才属于不合理的经济行为。由于剥削是包含着道德标准的经济范畴,只有根据不同的社会状况或历史阶段才能作出准确的解释,因而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不能把利润完全看成是剥削的结果,而要根据时代的变化,赋予不同时代的剥削概念以不同的涵义。
传统意义上的剥削是指买卖劳动的不等价交换关系,只要是以劳动市场的买方垄断为基础的不等价交换,就是对卖方劳动成果的剥削或侵占,只要劳动作为商品来被动地出卖,本身就意味着剥削。从这个意义上说,解决劳动不该成为商品的问题,彻底消灭剥削现象,是社会主义社会长期的历史任务。剥削作为对我国现实的一种经济现象的理论描述,是以承认劳动买卖关系存在着不等价交换为前提的,是指买卖劳动超过一定限度的不等价交换关系,劳动的买方垄断不直接构成剥削,只有利用垄断条件超过了规定的界限才构成剥削,这是现阶段判断剥削行为的客观标准。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是消灭一切剥削现象,包括利用劳动市场的垄断条件进行剥削的现象,使劳动不再具有商品的属性,劳动者真正成为社会的主人,成为名副其实的社会主体。社会主义现阶段的目标,是把传统意义上的剥削现象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承认劳动市场一定程度的垄断具有合理性,把超过规定界限的劳动市场的垄断视为剥削现象,并依法予以取缔。这就决定了我们所说的消灭剥削现象,不是空想社会主义的乌托邦,而是把理想与现实辩证统一起来的实际运动和发展过程。在这一点上,我们不仅把社会主义作为一种先进的社会制度去实行,将其看作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而且更重要的是,把社会主义当作一个从初级阶段逐步发展到高级阶段的渐进的历史发展过程,不可能短期内就能达到理想的目标,最终消灭剥削现象必然要经过相当漫长的历史阶段和艰难困苦的奋斗历程。我国经济学界关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五十年间的五次讨论,留给人们的思考和关注是深刻隽永而又经久不息的。
总的来说,尽管每次争论的主题不完全相同,但争论发展的方向是一致的,即在遵从科学指导思想的基础上,跟随时代的变化,坚持和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从取得的成就来看,劳动外延的扩大得到了越来越多学者的认可。第三产业的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科技人员的劳动是否创造价值,企业主的劳动是否也有创造价值的一面,这些问题从马克思的有关社会劳动和管理劳动的二重性的论述中都可以找到支持的证据。而且从逻辑的推演和历史演进的角度,这些劳动成为价值的源泉并不真正构成问题。几十年来关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争论取得的重大进展。为“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指明了方向,积累了大量丰富的理论财富,为创新劳动价值论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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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的作者海明威对他自己的作品有着自己的评价。“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
“《老人与海》是一首田园诗,大海就是大海,不是拜伦式的,不是麦尔维尔式的,好比荷马的手笔:行文又沉着又动人,犹如荷马的诗。真正的艺术家既不象征化,也不寓言化——海明威是一位真正的艺术家——但是任何一部真正的艺术品都能散发出象征和寓言的意味,这一部短小但并不渺小的杰作也是如此。”美国艺术史家贝瑞孙是这么评价《老人与海》的。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出国留学网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当我读到“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十分佩服这位老渔夫,因为他这时已经打到了一些鱼,但他没有安于现状,而是向着更大的目标前进。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们都叫苦连天。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像这位老人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当我读到“大马林鱼开始快速地围着小渔船游动,将缆绳缠绕到了桅杆上,老人右手高举着钢叉,在它跃出水面的一瞬间,竭尽全力地向它的心脏掷去,一声哀鸣结束了大鱼的生命,它静静地浮在水面上……”时,我的心也像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我非常钦佩老人那种毫不畏惧、坚持不懈的精神,虽然知道对手实力很强,但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迎难而上。正因为有了这种精神,老渔夫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老渔夫的精神,做事情不怕困难,才能取得成功。在读到大鱼的血腥味被一群鲨鱼嗅到了,争相游来抢食,老人的左手正好在抽筋,他只能使用右手,用木棒、捕到的剑鱼的嘴等一切可以用来攻击的武器自卫,并最终赶走了这群鲨鱼。但大鱼的肉已经被吃了一大半,而老人还风趣地批评自己的左手“该工作的时候却在休息”的时候,我也被老人乐观的精神所折服。在生活中,有些损失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应该以乐观的态度来对待,不能斤斤计较。最后,小说以一个少年看到老渔夫在度量足有十八英尺长的大马林鱼,再次描写了这条鱼的巨大,说明老渔夫所克服的困难之大,非比寻常。小说歌颂了老渔夫不畏艰险努力奋斗的精神,我们也应该像他那样,不能满足于现状,应该积极向上,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懈,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决不能半途而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和胜利。
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不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每一本书,都有它自己的“灵魂”,当你阅读一本书时,自己也就在不知不觉当中,陷入了《老人与海》中所构想的世界。因为书所有的“灵魂”不同,自然那个所构想的世界也不一样。而我所指的“灵魂”,就是每本书,其自身要表达的思想,或者愿望。
看《老人与海》这本节的时候,我会经常性的感觉到老人仿佛是海中一条久经沙场的大鱼,也许这样的形容不准确,或者说老人就是海,可却是历尽沧桑的海。老人的眼睛如文中所提一样,时间在变老,可那双眼睛却像海水一样蓝,是愉快的,毫不沮丧的。
老人与小孩都时常用谎言去修饰那穷迫的生活,小孩对老人的尊重甚至充满了崇拜,他对老人的信心有增无减,并不断地激励他、照顾他。我有时在想,老人就像一条大鱼,虽然身疲力尽,可是绝不向大海和渔人屈服。老人的身体、力量在逐渐缩小,可老人那长年积累的经验和技巧促使他存有信心,能捕捉到大鱼的信心。
老人始终做着与别人不同的事,他做的是别人敢想而不敢做的事,虽然有许多人不理解他,可他照样做。老人在海中经历了太多的事,当他捕到一条大青花鱼的时候,也兴奋的嚷了起来,经过两个多月来,他没有捕到一条鱼的事实,他开始自言自语,在海上交谈是一件不好的事情,这仿佛成了所有出海的渔人之间的一种品德,可老人却由于孤单也许有其他的外在因素,促成老人嚷出了自己心中的话,老人渴望遇见走失的鱼群,因为大鱼肯定会在其中,老人在八十五天的时候用大青花鱼做为诱饵,太阳在他的脑后,海岸远离了他,在他的视眼里有的只有一片一望无际的海与那青青的山。
《老人与海》却是一本能让人了解,什么才是真正的人生,什么才是坚强的书,一本实实在在的好书。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不断地受到挫折、失败还有许多负面的情绪,许多人因此而消极、失去对生活的热爱。而《老人与海》却刻画出一个与大海搏斗,在艰难的环境下,奋力生活的老渔夫。大家应该记得,在书中提到过,老人的渔船上那破旧的帆布,就像是一面失败的旗帜,仿佛在宣告着老人永远都捕不到鱼的倒霉运气。但是,他没有放弃,仍然出海捕鱼。而在现实中,某些人却不能坚持,面对挫折就选择了放弃,选择了逃避。和那已经生活窘迫的老渔夫相比,那些逃避的人真的是不知道什么才是挫折。我们可能会因为考试的失利,而对自己失去信心。或者因为别人的批评,而自暴自弃。在那时候,想想这个坚强的老渔夫,他是如何面对生活的。自己的心,自然就会释然许多。
他的手已经沾满老茧,皮肤也已经被刺眼的阳光晒出斑点,那艘破烂的渔船也不能抵御什么风暴,自己那破旧的小屋也是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的那种。但是,他没有放弃对生活的希望,他仍然天天早上迎着第一缕阳光出海捕鱼。无论有没有收获,他都会坚持出海捕鱼,这不只是因为他要依靠捕鱼谋生,而是捕鱼已经成为了他生活的一部分,他的一种记忆。最后一次捕鱼,他抓到了一条大鱼,可是,在回港的路上,他碰到了鲨鱼攻击,他毅然拿起鱼叉扞卫自己辛苦得来的劳动果实。虽然,最后那条大鱼被鲨鱼吃光了,只剩下白色的骨架。但是,老渔夫那种不言败的精神,虽然最后失败了,但是他勇敢去付出的那种行为,却是我们应该学习的。
无论是与书中那个老渔夫相比,还是在现实生活中与那些艰难生活的人相比,我们的生活已经是很好的了,我们更应该热爱生活,并且学会坚强的面对一切的挫折。我们的路还有很长,在今后我们会遇到比曾经更加多的,更加严重的挫折与失败,但我相信,只要想到那个老渔夫,他的坚强和对生活的热爱。我们也会学着坚强,自己面对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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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三国演义》,全名是《三国志通俗演义》,是明代文学家罗贯中编著而成的。由题目可知,这部小说是依据《三国志》写的,但是不向正史那样庄重,而是古代的白话文小说。下面是三国演义读书笔记,3000字左右。
《三国演义》的一大成功便是成功地塑造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比如:足智多谋的诸葛亮、义胆忠肝的关羽、粗中有细的张飞、忠厚老实的刘备、勇谋兼备的赵云、狡诈多疑的曹操、忌贤妒能的周瑜、恃才狂傲的祢衡等等。而作者正是用对细节的刻画,来体现人物鲜明的特点。如,写张飞,第七十回中,作者对张飞使了一个小心眼智败张郃的战例进行了细致入微的刻画与描写,与此同时又加入了一段诸葛亮与刘备的对话,更显出了诸葛亮的智谋高超。
《三国演义》能够把繁多的人物以及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处理的恰到好处,就是因为作者在用笔上不仅有实写、虚写、详写、略写、插叙、倒叙,还有作者采用了沿线索来记叙的文学手法。《三国演义》的主线索就是蜀汉政权的建立以及灭亡直至三分归晋的过程,其中有穿插有支线索。如,赤壁之战时期,作者是从刘备、孙权、曹操三条线索来展开叙述的。而这三条线索有互有联系,不会在一个章节之中只叙述一条或两条线索,这样交织进行,就会让读者感到很连贯,而不是只读一条线索的冗长与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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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柏拉图的所有著作中,《理想国》是最成系统的一部。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理想国读书笔记3000字,共3篇,希望大家喜欢。
在柏拉图的所有著作中,《理想国》是最成系统的一部。在这部对话中,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详细地讨论了人性、政治、哲学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为后来的西方思想奠定了基础,指明了方向。以后的西方哲学,无论是继承柏拉图思想的,还是反对柏拉图思想的,都不可能绕过柏拉图的思想,尤其不能绕过《理想国》所表达的对人性和政治问题的深刻看法。
这部对话的开端,是对正义问题的讨论。苏格拉底在什么是正义,什么是不正义,正义的生活和不正义的生活哪一种才是幸福的等等问题上面和其他几个对话者纠缠不清,不能够完全说服他们。苏格拉底的对手给出了关于正义的三个看法,分别是:
1,正义就是欠债还钱
2,正义就是帮助朋友,伤害敌人
3,正义就是有利于强者的好处
苏格拉底并没有彻底否认这些观点,但是同时认为它们都不是完全正确的,然而,苏格拉底却不能够直接给出一个正义的定义。而另一方面,无论正义究竟是什么,还有一个问题在于,究竟正义的生活是幸福的,还是不幸的?苏格拉底的反对者认为,不正义的人在生活中可以获得各种各样的好处,而正义的人却往往吃亏,所以不正义的生活是幸福的,而正义的生活则是不幸的。苏格拉底却认为正义的生活才是幸福的,但是他没有给出让那些对手信服的证明。
就在双方争执不清的时候,苏格拉底想了一个办法:把个人的正义问题“放大”成整个城邦的正义问题来讨论,以便看得更清楚,正如他所说的,“假定我们的视力不好,人家要我们读远处写着的小字,正在这时候有人发现别处用大字写着同样的字,那我们可就交了好运了,我们就可以先读大字后读小字,再看看它们是不是一样”。这里的小字比喻的是个人的正义问题,大字比喻的是城邦的正义问题。苏格拉底的意思就是,先来讨论城邦的正义问题,在弄明白什么是城邦的正义之后,再来看看在个人身上是不是也存在同样的正义。弄清楚了个人的正义究竟是什么之后,也就能够回答正义的生活是幸福的还是不幸的了。
那么,什么是城邦的正义?经过一连串的对话,苏格拉底最终得出了他的结论:城邦的正义就是城邦的每一个人都按照他的禀赋、安于属于他的位置,也就是,统治者安于统治者的地位,履行自己的责任;辅助者安于辅助者的地位,维持城邦秩序,保护城邦安全;被统治者安于被统治的地位,服从秩序。苏格拉底还讲了一个神话来说明这一点,这个神话是这样讲的:城邦的所有公民都是从大地母亲那里生长出来的,因此都是同胞,而大地母亲在生育人类的时候,给不同的人加入了不同的金属,给一些人加了金子,使得这些人具有最高的禀赋和才能,将来要当统治者;给一些人加了银,使这些人具有次等的德性,将来要当保护城邦的辅助者;给绝大多数的其他人加了铜,这些人资质平平,只能当被统治者。但是身上具有金子的人有可能生出身上是银或铜的后代,反之亦可,所以每一代人都要重新考察他的资质如何,来决定他在城邦中的地位。只要每个人的位置都被安排对了,而且每个人都安于这种安排,那么这个城邦就会是最好的城邦。
这个神话被称为“腓尼基神话”,因为据说最初是腓尼基人所流传的。那么,这个神话究竟是什么意思?它反映出个人和城邦怎样一种关系?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我们就必须看苏格拉底是怎样得出城邦正义的结论的。
苏格拉底从城邦的起源说起。他认为,城邦,或者说政治,起源于人的天性。人不同于动物和神的天性就在于,他是天生不自足的,需要其他人的合作和帮助才能生存。神当然是完全自足的,不需要什么;动物虽有需要,但是个体的动物就能满足自己的需要。个人却无法满足自己的需要,另外,每个人天生具有不同的禀赋,比如有人擅长种庄稼,有人擅长建筑房屋,有人擅长做衣服。这些具有不同禀赋的人,各自做各自擅长做的事情,再彼此交换自己的产品,人和人就在这样一种合作的关系中建立起政治和城邦。但是人和动物以及神还有一个不同的地方:神没有什么需求,而动物只有刚好能够适合于它的生存的需求,但是人却有超过他的基本需要的需求。人不仅要吃饱,还要吃好,甚至吃得精美和奢侈;不仅要穿衣保暖,还要穿美丽的衣服;不仅要有住处,还要有豪华的住处来满足虚荣。所以,人和人所组成的城邦,就不能仅仅停留在满足基本需要的层次,因为如果那样的话,就不是人的城邦而是“猪的城邦”了。既然有多余的需要,就要有多余的土地、资源和多余的生产,那城邦就要扩张,不同的城邦之间就难免发生冲突。因此,一个城邦想要存在下去,就必须使得自己变得强大,从而确保自己的利益(good)。
那么,如何才能够使一个城邦变得强大呢?如何确保城邦的利益呢?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就涉及到了正义问题,因为它表现出个人和城邦的一种对应。城邦的利益正是对应于个人的幸福,它们都是“好”(good),只不过城邦利益是公共的好(commongood),而个人幸福是私人的好(privategood)。苏格拉底认为,城邦想要确保自己的利益,首先需要明白的就是如何进行统治的问题。什么样的人应该统治,什么样的人应该被统治?苏格拉底仍然从人的天性出发回答这个问题。按照禀赋,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技艺,统治也是一种技艺,并且是最高的技艺,它需要能够良好地处理城邦内外关系的最高的智慧。具有这种智慧、这种技艺的人才有资格进行统治。因此,统治者应该是最优秀的人,最高的统治者应该是最有智慧的人,也就是哲学家,其他人都是被统治者。这就是柏拉图的“哲学家王”的逻辑,它是建立在对人性的深刻洞察的基础上的,并不是一种乌托邦的空想。
当然,仅仅有统治者是不够的,因为智慧往往是没有力量(power)的,而城邦需要力量来维护自己的安全。所以,城邦还需要自己的军队。苏格拉底称之为护国者或者辅助者(护国者其实包括了统治者和辅助者,所以城邦的军队其实就是辅助者)。同样,什么样的人应该是辅助者?这个问题,苏格拉底还是从人的天性出发来回答的。辅助者因为要上战场保卫城邦,因此他们最重要的德性应该是勇敢。勇敢的德性能够通过教育来培养,主要是两个方面的教育:音乐和体育。音乐教育人的心灵,使得心灵从小就喜欢美,长大以后就能够主动靠近美好的德性;体育表面看来是教育人的身体,使得人强健,其实最终目的也是教育人的灵魂,培养灵魂中的激情,最终产生勇敢的德性。正是为了确保教育的有效性,柏拉图才提出他著名的“驱逐诗人”的理论。因为古代的诗歌,主要是为了进行道德教育的,而柏拉图认为从荷马到悲喜剧诗人,其中很多作品是不适合进行美德的培养的,因为它们把神和英雄讲得很坏。柏拉图主张“删诗”,其实是删除那些不利于教育的诗,保留那些有利于培养城邦公民的良好品德的诗歌。总之,通过教育来培养出勇敢的德性,也就是,对于“应该害怕什么不应该害怕什么的坚定信念”,然后挑选出最勇敢的人组成辅助者的队伍,这样才能够保卫城邦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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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结尾奥雷里亚诺和阿玛兰妲·乌尔苏拉生出了那个有着猪尾巴的兼具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的终结者,这百年孤独还会继续延续地滚动下去,直到下一个世纪的孤独如潮水般不可抗拒地奔赴而来。
孤独的结尾正如孤独的开始一般巧妙,从近亲结婚生出猪尾巴的恐惧开始,从尽情欢愉的不伦之恋生出的猪尾巴结束,尾巴头尾巴尾连成了一个孤独的世纪。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扎根马孔多的孤独,到奥雷里亚诺不胜神话的孤独小金鱼,到阿玛兰坛守望着自己处女之身的孤独缝纫机,继而乌尔苏拉持家有道百年飘摇的孤独,还有老仆人一言不发地收拾到一言不发离开的孤独,还有梅尔基亚德斯的鬼魂守望自己写下的还未被揭示的预言的孤独,还有那些各个角落欢愉或沮丧的孤独身影。孤独千奇百怪,理由万千不同,没有谁的孤独谁更优谁稍劣,只有存在形式的无奈和本质孤独本性的膨胀发展。
感觉读完脑中倍感混乱,理不清任何一条线索可以充当这本书的主线。刚以为这是主要人物的时候他就不合时宜地死了,刚以为这是无关紧要的马上就要消失的任务却又苟活了百年看尽了无奈享透的孤独,刚以为读懂了这部分的孤独却又有更巧妙形式的孤独人物带着更巧妙的孤独故事窜出。最后,真的走到了百年,孤独也带着诙谐带着奇妙带着荒诞带着沉重的孤独感走向了飓风的终结。
孤独是最难以诠释的感受,也是最笼统、最复杂的体验。唯一与之近似的或许是爱情,而排除荷尔蒙因素和基因携带的本能,爱情也注定是由孤独所催生。
孤独教会人们生存所需的一切,指引人们阅读、思考、龃龉独行,教会人们适应时间的漫长和短暂,把握着每个人的命运走向。但或许更多的,孤独会为我们带来一种不易察觉的、微妙的快感,正是这种快感使孤独具有了莫大的魔力。
在那些成长的岁月里,孤独是每个人精神的毒品,是一种想要摆脱却无法摆脱的愉悦。孤独会让人痛苦,痛苦催生敏感,对世界与自我存在的敏感。如同用伤口感受冷风的流向,孤独的痛苦能让人在虚幻的一生中感受锋锐如刀的真切。当这种敏感成为习惯,孤独也将不再是痛苦的来源,它是人存在的证明,是存在的形式,是一片澄澈的真实感,妙不可言。
在我看来,人最大的快感不来源于感官,甚至也不来源于精神,它源于“活着”,纯粹而清醒地活着。
活着,是最大的快感,也是孤独的真身。
《百年孤独》中的“孤独”能够如此透彻心扉,是因为它未曾在“孤独”的表象上倾注一字,而只是将沉闷的“活着”娓娓道来。
在这个比《红楼梦》还要繁复、难记的家族体系中,“活着”是所有情节发生的唯一起源。为了寻找活着的可能,为了寻找活着的方式,为了寻找活着的意义……为了活着,一个生存在地球角落的百年家族陷入了无限的疲惫与孤独之中,在茫茫岁月之中上下求索,按照命运的规划忙碌。
有趣的是,这并不是一个悲剧。
书的内容如果除去荒诞奇妙的羊皮卷,除去家庭里不断飘荡又不断思考的魂魄,除去埋于地下的七千二百四十一枚古金币,除去放荡不羁的乱伦恋和纵情声色的放纵外,实际上就只是一个家族从开始、到壮大、到完结的故事。如此看,很简单却也很无趣的。里头有趣的就是那些千奇百怪的孤独形式,还有没有伤感的离亡和没有快乐的出生,当然还有放纵却不觉有违道德的情爱纵欲。
如果还有,就是马孔多变化的历史。从二十一对夫妻披荆斩棘穿越大沼泽之地,试图发现东之大海,却最后绝望地放弃梦想驻扎在这片离大海只剩两天路程的不可思议有着西班牙大航舰的着魔丛林之地。然后扎根,繁荣,跟带来飞毯、魔冰、巨人、炼金术的吉普赛人交流,却不知道走两天路去发现一个什么都有的城镇。当然,最美好的阶段就是完全断绝联系的、唯有和吉普赛人交换惊喜的美好村落。可是,乌尔苏拉发现了路带来了商队后,也带来了自由党和保守党的战争,带了铁路,带来的家族的繁荣,也带来的垄断,带来了死亡和压迫,带来过期待,带来过时髦和迷醉,却不论带来什么都挡不住孤独的滋生和扩散,一如在那个最初的夜晚丽贝卡带来的失眠症一样,让每一个家族的人都没有好受过。
噢,除了那个小仙女一样的智慧的蕾梅黛丝,会一丝不挂的出现在受惊且痴沦的异乡人面前,会不守繁文缛节地自由自在,会预言偷看洗澡的人随后的死亡,更神奇的是,会带着一床天鹅绒的真丝白被如天使一样地飞走在人们的希望和永远的记忆里。唯一一个不守孤单感传染病的人似乎就只有她,永远带着最亘古的美丽和最高远的智慧离开了这个一开始就不属于她的百年孤独之地爱。
说完了她,说完了这份无法描绘的美丽,这个家族悲哀得只剩下说不尽的孤独。我也在不经意、不情愿之间比对了他们的孤独,也认识了自己的孤独并非无由的作态,也并不无奈的悲哀,始终相形见绌,相形有愧,相比难忘。
但我有理由相信,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成员,甚至马尔克斯本人,都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了快感,孤独的快感。在二十多万字中,出现最少的,是眼泪;出现最多的,是希望与欢乐。在孤独中,每一个小说中的人物都找到了“活着”所需要的一切,他们不是哲人,不是思想者,却做到了哲人和思想者都难以企及的程度——看透这个世界,并且活下去,直至死去。他们不满足于ròutǐ的存在,而追逐精神独立的快感,追逐一种自身与世界的微妙平衡。对于他们中的每个人而言,世界或许简单之至,或许复杂至极,却都无一例外的是身外之物——这是一群自我存在的生命体,因为存在,所以孤独。
他们远离了故乡,远离了熟悉的一切,远离了属于那个时空的一切常规,选择了一条痛苦却又妙不可言的、只属于自我的生存之路。他们彼此之间不曾有丝毫的理解,更不为外人所明白,却又深深地感悟到了自己生命的要求。
百年之中,每一个家族成员都因“活着”的选择而陷入深深的孤独,却没有一个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在孤独中,这些平凡人获得了一种意识的觉醒,一种冥冥之中出现的引力以不同的方式吸引着他们每一个人,走进了这个虚构却又无比真实的世界。血缘的纽带并不是维系家族的脉络,“孤独”才是这个家族唯一的标识。这也许就是《百年孤独》中那些魔幻情节发生的确切答案:一切皆是孤独的快感使然。
所以他们披上了“魔幻”的外衣,选择了常人无法理解的行为,选择了牢牢抓住宿命中的孤独,用孤独的方式去捕捉活着的快感,一种生命中唯一真实的体验。那种莫可名状的欲望使这些由文字构成的形象在虚幻的情节中真实无比,而马尔克斯之所以会在上校死后伏案哭泣,是因为他才是这孤独家族中仅存的一员。
一个人最纯粹、最强烈的情绪和感受,只会出现在两个时间段:幼年和老年。前者是序,后者为跋,中间的所谓人生经历,是漫长的验证与积淀,精彩,却不免主观和失实。所以,在老年到来之前,童年的体验将是每个人仅有的“真实”,是相伴一生、塑造一生的灵魂素材。所以,我们的人生不是用粗糙有力的双手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而是用稚嫩的手指随意搭起的几块飘摇的积木。在那些积木中,我确信有一块是“孤独”,每个人都有。所以,如果让我推荐一部名着给一个刚刚有自我意识的孩子时,我会推荐这本《百年孤独》。让一个人学会什么都不会有让他学会孤独来得实在和重要,在孤独中获取快感是生存的必备能力,在孤独中成长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
世界如海洋,吾等如水滴,融入大海之时水滴就已不复存在——我们就已“死去”。所以,孤独的一滴水,才是我们“活着”的形态。如歌所唱,“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是这美丽世界的孤儿”。生来孤独是注定的,而随后活着的岁月中,孤独却不一定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孤独的快感,大多数时候,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我想,这是一种悲哀,一种遗憾。不过也好,有了孤独,似乎才会一如每一代人中始终会有的拿一个深深闭门于梅尔基亚德斯房间潜心研读羊皮卷的孤独者,不致于迷醉于夜夜笙歌的宴会之间,不致于迷惘于左右矛盾上下犹豫的悖论里,不致于陷在自己“臆想”的却也是真实世界而听不到讽刺的笑声和侧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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