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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动了我的奶酪》(Who Moved My Cheese)这本书生动的阐述了“变是唯一的不变”这一生活真谛,作者斯宾塞·约翰逊博士是美国知名的思想先锋和畅销书作家,此外,他还是一位医生、心理问题专家,也是将深刻问题简单化的高手。在他清晰洞彻当代大众心理后,便在该书中制造了一面社会普遍需要的镜子———怎样处理和面对信息时代的变化和危机。
《谁动了我的奶酪》故事虽短,其中所含的哲理却非常深刻。故事中的嗅嗅、匆匆与唧唧、哼哼分别代表了我们简单的一面与复杂的一面,他们在迷宫中寻找奶酪的方法与面对奶酪消失时作出的不同反应映射了我们面对变化时的不同反应。
人类复杂的头脑可以帮助人们解决许多困难的问题,促进人类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但人类复杂的头脑所带来的复杂感情也会战胜他们的理性思维,使他们看问题的眼光变得黯淡起来。
嗅嗅和匆匆是两个头脑简单的两个小老鼠。在寻找奶酪的过程中,他们总是运用简单低效的反复尝试的方法寻找奶酪,他们会经常迷路,离开正道走错了方向,有时甚至还会撞到墙上,但他们却始终没有放弃寻找奶酪。
一段时间里,哼哼和唧唧都在为是谁拿走了奶酪而分析着,等待着奶酪的出现。由于饥饿和焦虑,两个小矮人已经变得有些虚弱。唧唧开始明白,再继续等待下去,情况只会变得更加糟糕,他犹豫着自己是否应该进入迷宫寻找其它的奶酪。但恐惧感使他放弃了这种做法。终于有一天,唧唧开始嘲笑自己愚笨,正是恐惧使他如此裹足不前、坐以待毙的。当哼哼再次对他说外面可能也找不到奶酪时,他又感到了那种使他停滞不前的恐惧感。但是马上,他又想到如果找到了新的奶酪呢?那种享受新奶酪的喜悦再度使他鼓起了勇气。他尽力发挥自己的想像力,在脑海中为自己描绘了一幅他最信赖的、最具现实感的图画——他在寻找和品尝新的奶酪。这种 “真实”的图面,使他充满信心,他可以在迷宫里找到奶酪,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会随之而来。唧唧明白走进迷宫,他会迷路,会遇到各种困难,但他还是充满信心,鼓起勇气走进迷宫,他明白,有些事情改变了就不可能再回到以前的样子,生活一直在改变,我们也应该随之改变,如果你不改变,你就会被淘汰。
在寻找奶酪的途中,他不断地找到一些奶酪,但都吃不了多久,随着时间的流逝,他开始怀疑,找到奶酪是否能成为现实,但当感到泄气时,他脑海里那 “真实”的画面就会浮现出来支撑他继续走下去。当唧唧站在一条黑暗深邃的通道时,又一阵形恐惧感袭来,他开始想像各种可能降临到他身上的可怕的事情,他越想越害怕。忽然,他又觉得好笑,他意识到畏惧只会使事情变得更糟糕。当他想通这点,他不再畏惧,他笑着跑向这条通道,同时他在墙上写道:“当你超越了恐惧时,你就会轻松自在。”
尽早注意细小的变化有助于我们适应即将来临的更大的变化,陈旧的信念不会帮助我们改变。
唧唧与哼哼找到奶酪C站后,每天都沉于奶酪的幸福中,并没有发现在奶酪每天逐渐减少的细微变化,当奶酪消失后,他们变得惊慌失惜,无法适应。而嗅嗅和匆匆却每天注意着奶酪的变化,他们并不惊讶奶酪的消失,当他们发现奶酪消失后,他们立即作出反应,前往迷宫更深处寻找其它的奶酪。唧唧在等待一段时间后,明白自己再继续等下去,只会使情况变得更差,于是他选择了前往迷宫寻找奶酪。当他再次回来劝说哼哼时,哼哼仍然固执地认为外面不可能找到奶酪,他认为C站的奶酪还会回来,以前的幸福日子还会重来。哼哼仍然在拒绝变化,他固守着他陈旧的信念,他不肯接受改变。然而改变已经发生,奶酪已经消失,以前的一切都不会再回来,而哼哼也不可能等到他的奶酪。
变化总是在发生,我们应尽早预见变化,当变化发生时,我们要有充足的勇气和信心去面改变化,尽快适应变化,我们应随着事情的变化而变化并享受变化.
哼哼和唧唧是两个小矮人,拥有复杂的头脑,他们则是靠着脑袋行事,他们运用思考的能力,从过去的经验中学习,靠复杂的脑袋,搞出一套复杂的寻找奶酪的方法,尽管他们的方法比小老鼠的方法高效,但他们也会经常迷路与走错方向,但他们也始终没有放弃寻找奶酪。终于有一天,在某个走廊的尽头,在奶酪C 站,他们找到了他们梦寐以求的奶酪。在寻找奶酪时,复杂的头脑使两个小矮人更少地迷路与走错方向。然而,在奶酪消失时,他们复杂的头脑并没有帮助他们更好地解决问题。相反,复杂头脑所带来的复杂情感阻碍他们解决他们所面临的问题。当嗅嗅和匆匆发现奶酪消失后,他们并没有过多的惊讶,而是把一直挂在肩上的鞋穿上,前往更深的迷宫继续寻找奶酪,而当唧唧和哼哼发现奶酪消失时,感到非常地惊讶,他们不能相信眼前的事实甚至以为这一切都是虚假的。他们不去寻找新的奶酪,反而在那里不断分析着是谁拿走了奶酪。他们终日在C站等待,复杂的脑袋阻碍他们改变,他们习惯了奶酪C站,奶酪带给他们的不仅仅是填饱肚子,它意味着他们悠闲的生活,意味着他们的荣誉,他们不能接受这一切都将消失,他们无法适应这种改变。
有时候,有所畏惧是有好处的,当你害怕不做某些事情会使事情变得越来越糟糕时,恐惧心反而会激起你去采取行动。但是因为过害怕而不敢采取任何行动时,恐惧心就会变成前进路上最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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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是法国著名作家司汤达的代表作,(1830 by Stendhal (Marie-Henri Beyle, 1783 – 1842) .《红与黑》,司汤达1830年著 (司汤达原名玛利亚-亨利-贝尔), 1783-1842是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作。1999年入选“中国读者理想藏书”书目。1986年法国《读书》杂志推荐的个人理想藏书之一。
《红与黑》这部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这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辩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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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间》是俄国著名作家高尔基写的,它真实的记录了高尔基小时候的惨淡童年。这本书主要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父、外祖母、马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在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
这本书写了人的善与恶、美与丑。“善于恶是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正面指的则是像高尔基这样心存善良的人,而反面指的则是像文中主人一样凶恶的人。“命运像风筝一样摆,只是心存敬畏,心怀恶善有报的戒律,才不至于滑向邪恶的深渊。”高尔基一直坚信这句话,所以他才能成功。
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生活是丰富多彩的;我们的童年生活是幸福又充满自由的;我们的童年生活是由父母的呵护、老师的关怀、同学的友爱组成的,因此我们的童年生活是令人难忘的。在生活中,多数的人面对歧路会选择望而止步,高尔基却告诉我们,你只有勇往直前,才会得到成功的喜悦,胜利的果实。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既有平原又有险滩。在学习中也没有常胜将军,但是我们只要有足够的拼劲,在逆境中能够坦然的面对困难,成功之路近在咫尺!
我佩服高尔基的恒心和毅力,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然手不释卷。“毅力”——掷地有声的一个词,惊心动魄的两个字,是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的。毅力可以改变我们的机遇,改变我们的糊口。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文思,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抒发情感。
高尔基这个形象是俄罗斯一代新人的代表,他的成长道路是俄国千百万劳动者走向革命,走向新生活的道路。我要像他一样,做一个心存善良,有文化,有教养,认真刻苦的学习,汲取广博的知识,如同即将冲锋的战士,做好出发前的准备,为了实现远大的理想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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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阅读了由俄国着名作家高尔基所写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是自传体三部曲。高尔基是一个世界无产阶级文学的第一个伟大的代表。
本书写主人公阿廖沙从童年至青年时期的生活经历及其心路历程。深刻而生动地描绘了俄罗斯19世纪末期社会政治生活的历史画卷。作品中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这一形象是高尔基早年生活的写照,也是俄国人民,特别是处于社会基层的劳动人民,经过磨练后走向新世界的典型。
高尔基在幼年时期父亲就去世了,勤劳善良的母亲因无法养活他,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的家里度过童年。他只上过三年学,十一岁就走向社会。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人、面包工等,还要忍受舅舅们的嘲讽,外祖父的打骂,哥哥们的白眼以及东家的辱骂。只有外祖母对他一心一意,对他无微不至的关爱和照顾,是外祖母给了他力量。高尔基酷爱阅读,他向小裁缝妻子借书,向“玛丽皇后”借书,向卖书的小贩借书。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学习的机会。十六岁时,他进入了“社会大学”,在与命运抗争中他深入社会基层,饱尝生活之艰辛,从而不断丰富自己的社会知识……
读完本书,我感悟颇多。高尔基在如此艰苦的环境下还能抓紧一切时间学习着,阅读书籍。而我们作为父母捧在手心拍摔着,含在嘴里怕化了的儿童,却对学习不以为然,只是漫不经心的应付着老师和家长。我们的父母,给我们创造了优秀的学习环境,我们难道就不可以好好学习,拼搏进取,天天向上,报答老师和父母吗?让我们一起向高尔基学习和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建议大家也来读读这本书,会让你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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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间》不仅是作者童年时代的自传,不仅是一个少年的生活史,而且也是一个时代艺术性的史册,反映了俄国工业资本主义成长引起的小资产阶段手工业的瓦解过程。阿瘳沙的外祖父卡希林一家的破产,就是俄国十九世纪七十至八十年代的真实写照。 小说描述了普通俄国人的困苦生活和他们日常的苦闷,显示出这个少年对这种生活的反抗情绪越来越强烈了。从而创造出一个能干、求知欲很强的少年的活生生的形象。书中真实地描写了人民下层的严峻的、阴暗的生活,也描述这个来自下层的少年建立了自己初步的世界观。这部自传小说获得了进步的社会活动家的好评。亚美尼亚作家希尔万扎杰认为这部小说具有全人类的意义。
我最近读完了仰慕已久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部作品是苏联作家高尔基最着名的自传体三步曲小说。
这本书主要描述了高尔基自己在童年、少年、青年时期的艰难生活经历。高尔基小名叫阿廖沙,四岁时失去了父亲,他的童年是在外祖父家度过的,外祖父经常毒打他。还常受到别人的冷嘲热讽,但他没有放弃,没有抱怨,更没有悲伤,而是怀着一颗积极进取的心在奋勇前进。为给慈祥的外婆买药治病,他只得卖掉心爱的书本,离开了学校课堂。十一岁那年阿廖沙的母亲也不幸离开了人世,他成了孤儿,为了谋生,阿廖沙****走进‘人间"。他当过鞋店的小伙计、做过小保姆、在船上当过洗碗工、在圣像作坊做过勤杂工。他受尽了老板对他的****,亲眼目睹了周围许许多多的丑恶现象。但很庆幸这些都没有吓倒阿廖沙,反而让他成为一个更坚强、更勇敢、更正直的人。在当时十分悲惨的生活条件下,阿廖沙仍然喜欢文学,经常忍饥挨饿坚持读书。原来想上大学的他没有如愿,却在社会大学里学到了许多著名大学所学不到的知识,开拓了视野,提高了觉悟,终于成长为一个革命知识分子。
我非常佩服阿廖沙那种不屈不挠的精神,赞叹那种热爱文学的精神。同时也感到很羞愧,我们现在的小朋友都得到父母的关心和老师的教导,然而由于缺少风雨的洗礼,我们很多同学在平时生活学习中遇到一点困难就难以面对。同时,我们很多人有很好的学习条件,却不愿好好学习。现在,我懂得了我们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珍惜现在的大好学习时光,以高尔基为榜样,坚强乐观,奋发向上,长大后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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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小说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在人间读书笔记好句好段摘抄和在人间读书笔记读书笔记心得,希望能帮到大家!
《在人间》中的主人公阿廖沙已经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而是一个步入社会的青年。他已经不能接受其他人的供给,必须自力更生,寻找一份工作以谋取生路。而阿廖沙的经历并不顺利,从当绘图师的学徒开始,四处奔波,遇到了行行色色的人物。但也正是这样的经历,使阿廖沙学会了人际交往、生活经验,认知了世间的真善美与假恶丑,树立起坚强的意志。
有人会说,阿廖沙青年时期的生活是虚度年华,我认为这种说法是片面的。许多人把毕生精力都用在了读书和学习上,而缺乏良好的处事和社交能力,没有一定的生活经验。这样的人走入社会之后不会因为学历而受到重用。如果一个人有着丰富的生活经验和一定的学识,无数职业和岗位将会为他敞开大门。
尽管在黑暗的封建社会中,主人公阿廖沙仍有学习浓郁的兴趣,他在这段时间没有放弃阅读,尽管受到重重阻挠,但仍有着一颗学习、向上的心,这在当时难能可贵。也正是这种精神,使年轻的阿廖沙最终成为一名著名作家。可见,一个人的成就是从小一点一滴的习惯与行动培养的。
古希腊大哲学家苏格拉底一次对学生说:“今天我们只学一件最简单也是最容易的事,每个人都把胳膊尽量往前甩,然后再尽量往后甩,每天做300下,大家能做到吗?”学生们都表示能做到。第二天,苏格拉底问学生:“谁昨天甩胳膊三百下?做到的人请举手!”几十名学生的手都举了起来。一周后,苏格拉底如前所问,有一大半的学生举手。过了一个月后,苏格拉底问学生:“哪些学生坚持了?”有九成的学生举起了手。一年后,苏格拉底再一次问大家:“请告诉我,最简单的甩手动作还有哪几位同学坚持了?”这时,整个教室里,只有一个学生举起了手,这个学生后来成为古希腊另一位伟大哲学家的柏拉图。他继承了苏格拉底的哲学并创建了自己的哲学体系,培养出了堪称西方孔夫子的大哲学家亚里士多德。
可见,一个小小的细节会产生多么巨大的影响。如果我们从现在做起,从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学习与行为习惯,就一定会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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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间》不仅是作者童年时代的自传,不仅是一个少年的生活史,而且也是一个时代艺术性的史册,反映了俄国工业资本主义成长引起的小资产阶段手工业的瓦解过程。阿瘳沙的外祖父卡希林一家的破产,就是俄国十九世纪七十至八十年代的真实写照。 小说描述了普通俄国人的困苦生活和他们日常的苦闷,显示出这个少年对这种生活的反抗情绪越来越强烈了。从而创造出一个能干、求知欲很强的少年的活生生的形象。书中真实地描写了人民下层的严峻的、阴暗的生活,也描述这个来自下层的少年建立了自己初步的世界观。这部自传小说获得了进步的社会活动家的好评。亚美尼亚作家希尔万扎杰认为这部小说具有全人类的意义。
在漫长的黑夜中,每个人给自己点亮一盏灯,给他人点亮一盏灯,世界将充满光明。生活在这世界上,一个人的力量或许是渺小的,但无数民众聚集起来,却能形成一股无坚不摧的力量,向着正义,向着真理,向着希望前进。
前不久,重温了高尔基自传三部曲之一—《在人间》,主人公阿廖沙在外祖父破产后,为了生计,与外祖母摘野果养家,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那个阴暗的底层社会,人们处于无尽的焦躁和失望中,世界是黑暗的,现实总是不尽人意的,“虽然我过着清苦的生活,但我不能理解,一个人怎样可以逃避一切呢?况且在我们周围的生活里,还有许多有趣的、值得珍视的东西呢。”阿廖沙尽管也生活在社会的底层,但是他向往光明,向往着美好的光芒能照亮生活在这里每一个人的心灵,照亮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因为在他的心中永远有一盏点燃希望的明灯。
由此,我又联想到我们的近代百年历史,旧中国在列强的侵略下已然千疮百孔,满目萧瑟的土地上发出一阵阵悲鸣,那是中国人民被践踏后的呻吟,是中华民族不甘屈辱的呐喊,是东方雄狮觉醒后的怒吼。于是中国人用自己的血肉筑成新的坚不可摧的长城,抵御外来的侵略,构筑自己的家园。中国革命的道路是曲折的,但自那以后,就有了轻易不朗诵,天安门城楼上只那一句,便嘹亮了整个东方。
都说“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但是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中国的今天,更没有我们的今天。继往开来的领路人带领我们在新时代的航程中,披荆斩浪,阔步前进。中国正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变得更加富强,更加美丽。伟大祖国早已雄鸡一唱天下白,在伟大复兴的宽阔大道向着一个胜利又一个胜利高歌猛进,那个曾经傲然屹立在世界东方的文明古国又焕发出勃勃生机。这里,中国人民奋斗不止;这里,中国人民自强不息。因为在每一个人的心中中国共产党就是那盏收获希望的明灯。
长大后,不知什么原因,我特别喜欢太阳。现在我更加期待太阳,尤其是在漫漫黑夜即将离开前,她喷薄欲出时的嫩泽、冉冉升起时的红润和冲破云层时的璀璨。我想,这个太阳不就是由无数盏点燃希望的明灯经过孕育后的升腾和升华。她那炫目的光芒给整个世界带来了光和热,给人类带来了正义和公平,给每一个充满想像的人们带来美丽和向往。
汇聚这无限光明下的盏盏明灯,其中有你,有我,有我们中的每一个人。沐浴在灿烂阳光中的我们,要永远记住把全体中国人美好生活点亮的一盏最耀眼的明灯,那就是在我们心中正在熊熊燃烧的民主之灯、富强之灯、文明之灯、和谐之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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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一直被认为是英国文学史上一部“最奇特的小说”。它通过描述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之间的爱情,展现了畸形社会中人性的变异:人性因扭曲而萌发的强烈复仇。它以狂飙般猛烈的情感达到了震撼人心的艺术力量。
希斯克利夫是作品中的主人公,他的疯狂报仇泄恨,貌似悖于常理,但却淋漓尽致地表达了他非同一般的叛逆精神。这是一种特殊环境下造成的特殊性格,特殊性格所决定的特殊命运。
拿破伦说过一句著名的话:“如果有人嘲笑我个子矮,我就砍去他的头,这样他就和我一样高了”。相信希斯克利夫和拿破伦的想法一样:与其没有尊严,任人欺凌地度过一生,还不如痛痛快快地较量一番。既然弱者不得好活,强者也不得好死。正是爱与恨的鲜明反差,正是特殊环境下的爱恨情仇造成了希斯克利夫那份独特的个性,而那份独特的个性,又如火山的迸发,成了疯狂的复仇动力。
印度有句谚语:“播种性格,收获命运。” 希斯克利夫既然播种下了仇恨、残忍的性格,就将收获悲剧的命运。
希斯克利夫的复仇需要建立在金钱的平台之上。他的复仇并不是简单的杀死仇人,而是要占有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对他而言,只有占据了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才有了的财富,才有了凌驾一切的权利,才有了欺辱仇人的资本和复仇的最大可能。他屈服于了周围的环境,他的心灵因此而痛苦,因痛苦而扭曲,因扭曲而变得固执、残忍,他的恨难以抹去……
的确,希斯克利夫的复仇是可以理解的,换了任何一个人都会有复仇的想法,毕竟没有什么比因贫穷而丧失尊严,丧失爱情更让人悲愤的了。残酷的现实扭曲了他的天性,迫使他变得暴虐无情。从某种意义上说,希斯克利夫对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的复仇是向那个无情社会的强烈控诉!如果没有那个畸形社会所带来的不平等,所带来的对贫穷的鄙视,又怎会形成他倔强而残忍的个性?如果没有他倔强而残忍的个性,又怎会导致他疯狂的复仇?只是,希斯克利夫的复仇过于猛烈罢了,燃烧了别人,也燃烧了自己。只要人性的物质导向还继续着,痛苦的心灵还挣扎着,反抗就会不断高涨着……这是一种现实妥协中的残忍个性!
可是,希斯克利夫除了残忍,天性中仍具有善良的因子,他在恶的过程中逐渐发现了善的可能。临死前,他能够放弃在下一代身上报复的念头,就表明了这点,甚至于他自己最后也承认:“无止境的报复只会带来糟糕的结局。”这使人们不得不深思:在罪恶、仇恨、怨毒的土壤里,能否开出美丽的人性之花?
任何富有魅力的个性,都应包含正负两方面的因素。在环境的突变里,性格中隐蔽的因素就会爆发,与环境一起构成合力,扭转命运。当弃儿希斯克利夫获得老庄主的关怀和凯瑟琳的爱情时,他是善的,满怀感激的,但老庄主的去世,特别是凯瑟琳对爱情的背叛改变了他生存的环境,他的性格为之突变,导致了疯狂的复仇。可当他不断报复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的时候,他所处的环境又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他已经成为了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的主人,他的仇人也相继死去。身份的转变加之仇人们的死亡,使他复仇的动因一点点的瓦解,残存的爱再次萌发,他走向了“善”。这种由善到恶,由恶向善的转变,使希斯克利夫这个人物具有了丰富性。如果没有希斯克利夫向善的过程,这个人物也不过是个“扁形人物”1)罢了。
希斯克利夫由善到恶,由恶向善的命运揭示了环境的巨大作用,体现了人物真实的行动轨迹。爱米莉·勃朗特塑造的这一人物形象真正遵从了他本人的生活法则,毫无自己的主观臆造。对于这一点,俄国文学批评家别林斯基曾谈到:“你将不是要求诗人矢忠于他所强加于诗人的倾向,而是要求他矢忠于他自己的倾向,不要违背他自己的天性,不要逃避他的天职”。2)
可以说,爱米莉·勃朗特塑造的这一人物形象是真实、可感的,他是千千万万个贫穷小人物的缩影与象征,他的悲剧也是千千万万个富有社会中贫穷小人物的悲剧。希斯克利夫的悲剧不断向人们警示:人与环境是相互依存的,当环境与人相对立的时候,人的个性就会发生变化,随之,命运也将为之改变。这是希斯克利夫悲剧产生的真正原因,也是这部小说所显示出的广泛的现实意义。
《呼啸山庄》通过一个爱情悲剧,向人们展示了一幅畸形社会的生活画面,勾勒了被这个畸形社会扭曲了的人性及其造成的种种可怖的事件。整个故事的情节实际上是通过四个阶段逐步铺开的:
第一阶段叙述了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朝夕相处的童年生活;一个弃儿和一个小姐在这种特殊环境中所形成的特殊感情,以及他们对辛德雷专横暴虐的反抗。
第二阶段着重描写凯瑟琳因为虚荣、无知和愚昧,背弃了希斯克利夫,成了画眉田庄的女主人。
第三阶段以大量笔墨描绘希斯克利夫如何在绝望中把满腔仇恨化为报仇雪耻的计谋和行动。
最后阶段尽管只交代了希斯克利夫的死亡,却突出地揭示了当他了解哈里顿和凯蒂相爱后,思想上经历的一种崭新的变化——人性的复苏,从而使这出具有恐怖色彩的爱情悲剧透露出一束令人快慰的希望之光。
因此,希斯克利夫的爱一恨一复仇一人性的复苏,既是小说的精髓,又是贯穿始终的一条红线。作者依此脉络,谋篇布局,把场景安排得变幻莫测,有时在阴云密布、鬼哭狼嚎的旷野,有时又是风狂雨骤、阴森惨暗的庭院,故事始终笼罩在一种神秘和恐怖的气氛之中。
在小说中,作者的全部心血凝聚在希斯克利夫形象的刻画上,她在这里寄托了自己的全部愤慨、同情和理想。这个被剥夺了人间温暖的弃儿在实际生活中培养了强烈的爱与憎,辛德雷的皮鞭使他尝到了人生的残酷,也教会他懂得忍气吞声的屈服无法改变自己受辱的命运。他选择了反抗。凯瑟琳曾经是他忠实的伙伴,他俩在共同的反抗中萌发了真挚的爱情。然而,凯瑟琳最后却背叛了希斯克利夫,嫁给了她不了解、也根本不爱的埃德加·林顿。造成这个爱情悲剧的直接原因是她的虚荣、无知和愚蠢,结果却葬送了自己的青春、爱情和生命,也毁了对她始终一往情深的希斯克利夫,还差一点坑害了下一代。艾米莉·勃朗特刻画这个人物时,有同情,也有愤慨;有惋惜,也有鞭笞;既哀其不幸,又怒其不争,心情是极其复杂的。
凯瑟琳的背叛及其婚后悲苦的命运,是全书最重大的转折点。它使希斯克利夫满腔的爱化为无比的恨;凯瑟琳一死,这腔仇恨火山般迸发出来,成了疯狂的复仇动力。希斯克利夫的目的达到了,他不仅让辛德雷和埃德加凄苦死去,独霸了两家庄园的产业,还让他们平白无辜的下一代也饱尝了苦果。这种疯狂的报仇泄恨,貌似悖于常理,但却淋漓尽致地表达了他非同一般的叛逆精神,这是一种特殊环境、特殊性格所决定的特殊反抗。希斯克利夫的爱情悲剧是社会的悲剧,也是时代的悲剧。
《呼啸山庄》的故事是以希斯克利夫达到复仇目的而自杀告终的。他的死是一种殉情,表达了他对凯瑟琳生死不渝的爱,一种生不能同衾、死也求同穴的爱的追求。而他临死前放弃了在下一代身上报复的念头,表明他的天性本来是善良的,只是由于残酷的现实扭曲了他的天性,迫使他变得暴虐无情。这种人性的复苏是一种精神上的升华,闪耀着作者人道主义的理想。
《呼啸山庄》出版后一直被人认为是英国文学史上一部“最奇特的小说”,是一部“奥秘莫测”的“怪书”。原因在于它一反同时代作品普遍存在的伤感主义情调,而以强烈的爱、狂暴的恨及由之而起的无情的报复,取代了低沉的伤感和忧郁。它宛如一首奇特的抒情诗,字里行间充满着丰富的想象和狂飙般猛烈的情感,具有震撼人心的艺术力量。
作为一部英国古典文学名著,我理所当然的认为它和其它十九世纪初女作家的作品一样,充满温文尔雅的贵族气派,弥漫着浪漫温馨的庄园气息,带着典雅和小资品位,展示着俊男靓女的谈清说爱。这是一种高尚的生活情趣,传递着绅士和淑女理应准循的爱情原则。象奥斯丁,象夏洛蒂.勃郎特的作品,都是美好而幽雅,但或多或少,我觉得有那么一点乏味。
可是,《呼啸山庄》却完全超出了我的想象,或者说,它不仅超出了那个时代人们的观念和欣赏水平,即使在今天,评论家也将它作为蕴藏着无数谜团,出自天才之手的世纪经典。
它完全不同于十九世纪初的大众文学,在《呼啸山庄》中,你看不到浪漫的品味和高尚的生活,看不到阳光、草坪、洋伞和咖啡,看不到值得效仿的得体举止,也无法领略英国贵族特有的典雅气质。相反,你只看到狂风肆虐下的荒凉原野,只看到因压迫和虐待导致的刻骨仇恨,只看到跨越生死、超越天地的激情,只看到人性的撕裂、堕落和冰冻……。
这就是《呼啸山庄》,爱和恨极端对立,又统一和谐;这就是《呼啸山庄》,象一把利剑,直接刺穿人性的本质。
关于这样一部作品,可以领悟地实在是太多太多,但是,正如一名翻译家所言,许多人在看过第一遍后,就再也没有勇气看第二遍。我也是如此,每次阅读,都会害怕深陷激情而无法自拔,害怕被那源于生命、连死亡都无法宽恕的爱燃烧殆尽。
这就是小说最奇特、最神秘、最激动人心的内核——爱与恨的纠缠反复。克厉夫和凯瑟琳的爱,爱到彼此的灵魂合二为一,感受彼此的痛苦和欢欣,承担彼此的灵魂和生命;克厉夫和凯瑟琳的恨,恨到宁愿死后也不得安宁,在彼此纠缠、彼此折磨中期待团聚。
很难想象一个十九世纪终身未婚,保守、内向、沉默寡言的女性会写下如此惊世骇俗的爱情宣言。难怪自小说问世一来就倍受争议:在女作家活着的时候,恶评如潮、骂声不绝;在二十世纪中后期,却被评论界认为是英国文学史上最重要的十部作品之一。
小说之所以被不断争论的关键,就在于男主人公克厉夫的角色定位。这是一个内心阴暗狂野,耍尽手段报复世界的魔鬼。
他从出场就是个被欧肖家收养的,没有来历的街边叫花子,在老主人去世后受到凯瑟琳兄长亨得利的长期虐待和压迫,性格扭曲变态,仇视人类,甚至仇视世界。在他得知深爱的凯瑟琳嫌弃他而选择嫁给富有贵族林顿后,愤然离家出走,三年后重返呼啸山庄,开始了邪恶的复仇计划。最终,他用龌龊卑鄙的手段毁灭了两个家族,用上一代的恩怨惩罚下一代的生活,在这片野风肆虐的平原上,把所有人的心冰封。
用原著中一句话来形容克厉夫的人格最为贴切:“克厉夫先生他可是个人?如果是人,他可是疯了?如果不是,他可是个魔鬼?”
为什么,为什么女作家要选择这样一个魔鬼作为第一男主角?又或者,她更多的是想挖掘一个人是如何从人变成魔鬼的过程?
我更倾向于后者。
克厉夫也曾经被鸥肖家的老主人疼爱过,也曾和凯瑟琳一起平等的读书、学习,生活得很快乐。可自从老主人去世后,他的生活权利就被完全剥夺,他过着被亨德利仇视,被任意打骂、处罚,猪狗不如的生活,唯一关心他的是凯瑟琳,唯一爱他的是凯瑟琳,唯一能安慰他狂燥、仇恨之心的也是凯瑟琳。她是他的朋友、爱人和偶像,是他为之生存的一切。可是,凯瑟琳却在选择婚姻时,选择了自己不爱的林顿,理由很简单:林顿年轻、英俊、善良而且富有。在那个灾难性的夜晚,克厉夫偷听到了凯瑟琳的自白:她喜欢林顿,但并不真心爱他;她全心全意爱着克厉夫,但却无法降低身份忍受贫穷。在那个夜晚,克厉夫没有听完凯瑟琳的所有表白,带着一颗破碎的心离开了这个无可留恋的伤心之地,他不知道凯瑟琳其后那段惊世骇俗的爱情宣言。但是,即使他知道了又能如何?他一无所有,除了被一场激情折磨的痛彻心肺,被一场绝望的爱撕裂得身心俱碎……。
我们无法想象,克厉夫是带着怎样的心情离开呼啸山庄,我们只知道凯瑟琳在得知克厉夫出走后,精神崩溃、濒临死亡。于是,高尚、温柔、体贴、可亲的林顿日夜陪伴,帮她渡过了生命的难关。
我们无法想象克厉夫在那出走的三年中经历过怎样的曲折和磨难,我们只知道当他衣着体面、气度不凡的回到呼啸山庄时,那个粗野悲惨、绝望心碎的克厉夫已经消失,现在的克厉夫带着刻骨的仇恨、带着处心积虑的复仇计划、带着血腥屠戮的罪恶快感回到了旧日的故居,他要把曾经的仇人、情敌一一逼上绝路,把对手的财产一步步占为己有。这绝不是基督山伯爵似的快意恩仇,这是来自地域幽冥的邪恶诅咒。
克厉夫终于完成了从人到魔的蜕变,完成了人性的彻底扭曲和堕落。而这在这惨痛的变态过程中,是仇恨还是狂爱起了更大的作用呢?
是爱,是对凯瑟琳发自灵魂的爱,是对凯瑟琳背叛爱、逃避爱的恨,把克厉夫从人折磨成了鬼。
至今无法忘怀凯瑟琳大声宣称:“克厉夫是我快乐的源泉,是维系生命的灵魂,我就是克厉夫!”的迷乱和痴狂;至今无法忘记,在凯瑟琳死后,克厉夫用头猛撞大树,绝望的自语:“没有了生命,我如何活下去?失去了灵魂,我如何活下去啊?!”
这是怎样的爱与恨?彼此纠缠、彼此折磨、彼此谋杀。凯瑟琳至死还对克厉夫当年的不辞而别耿耿于怀,对克厉夫为了复仇娶她人为妻怀恨在心。她折磨他,用明知残酷却伤透了心的冷言冷语刺激他、伤害他;克厉夫对凯瑟琳当年的背叛深恨不已,对凯瑟琳至今还怀疑他的深情而伤心绝望。他咒骂她,带着绝望、痛苦的火焰和泪水不肯宽恕她,甚至在她死后,诅咒她灵魂永无安宁,永远追随他、纠缠他、折磨他,直到他生命终结……。
紧紧相拥无法分离的恋人,用彼此的泪水洗刷彼此的爱和恨,用刻薄绝情的话语刺伤彼此的心灵,用无法遏制的激情燃烧彼此的生命。
这是怎样没有终结的爱和恨?在凯瑟琳死后十八年,克厉夫逼死了老情敌,占有了他所有的财产后,掘开凯瑟琳的坟墓去查看她的脸,当看到她安静地躺在坟墓中时,克厉夫深深感到一种安慰。在这十八年中,他无时无刻不被凯瑟琳的幽灵缠绕,他无时无刻不感觉到她的气息,感觉到她近在咫尺,可是却无法触碰。他的神智被无时无刻地幻觉折磨,无法吃饭、安睡、劳作、生活,他怀疑她没有离开,她只是在故意和他捉秘藏……。直到他去打开她的坟墓,亲眼验证她躺在坟墓里为止。
如果说克厉夫是魔鬼,那么凯瑟琳就是制造魔鬼的魔鬼。他不肯宽恕,她也无法原谅,用彼此的恨延续彼此的爱,用彼此的怨念维持彼此的思念,在这份异乎寻常的爱和激情中共同选择万劫不复……。
这就是让所有读者陷入迷惘、激情和绝望的核心,这就是《呼啸山庄》在经过岁月洗礼后越来越灿烂的秘密。艾米莉.勃郎特完全不象是一个古典的英国淑女,她头脑中的狂热和野性,她笔下为爱疯颠、为爱游荡于人间的怨灵,更象是二十世纪现代作家笔下对人性的探讨。即使在今天,也很少会有一个作家选择克厉夫这样极端的角色作为男主人公。最奇特地是,艾米莉并没有让这个看上去十恶不赦的魔鬼受到末日惩罚。
克厉夫终于在一个大雨滂沱、狂风肆虐的晚上死了,死在当年他和凯瑟琳一同被关禁闭的小屋中,脸上带着幸福的微笑,眼中保留着欣喜、兴奋的光彩……。所有的评论都对这样的结尾不可思义:这个不惜毁灭所有人的狂魔竟可以在死后获得安宁?竟可以在死时得与爱人永远团聚?!
可是,我却非常感谢艾米莉,或许,她真得抓住了爱的精髓。
由爱开始的恨应该以爱来终结,无法被宽恕的爱,只能永远延续下去,不管以何种方式,直至相爱的人获得解脱。克厉夫或许是该死的,是应该被惩罚的罪人,然而,他终其一生未能与凯瑟琳长相厮守,长达二十年的时间天人永隔,难道不正是为他的爱与恨付出应有的代价,接受最残酷的惩罚吗?那种在孤独、恐惧和绝望中等待与幽灵会面的焦虑和期待就象一把钝刀,一刀刀削割他的灵魂、一点点侵蚀他的肉体,最终把他推向死亡。
今天的读者已经获得了足够的认知和开明观点,抛开虚假的道义教条和做作的品位情调,我们已经可以理解女作家为什么被称为超越时代的天才。她笔下的克厉夫在被所有人唾弃的同时,却从人性角度展现出奇特耀眼的光彩,永恒的爱和至深的恨赋予他独特的魅力,一种散发着狂野欲望、不受约束的个性魅力。正如小说开头所描写的荒野之树,它是扭曲变态的,却是最不加修饰、自然生成的。克厉夫的一切都是环境造成的,他就是那荒野之树,努力地生存,抗拒着狂风暴雨,在变成了这样的丑态之后,用丑恶对抗、报复这制造丑恶的严酷环境。
一个遵循传统、保守道德规范的英国淑女,以如此独特、敏锐的视角揭示了人性,探讨了人性,理解了人性。在她的笔下,爱与恨以一种最本质、最自由的状态得到释放、延伸,她给我们看到了人性最美也是最丑的一面,让我们探寻到任何人内心都无法逃避的善与恶。
暴风雪过后终将是万里晴空的清爽和平静,震撼过后留下深深的思索和无限的遐想。合上《呼啸山庄》,我只希望克厉夫和凯瑟琳在结束一代人的爱恨情仇后,在荒野间获得真正永恒的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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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科波菲尔》是狄更斯的一部代表作,他是批判现实主义大师。狄更斯借用“小大卫自身的历史和经验”,通过这部小说,总结了社会现实,反映了他的人生哲学和道德理想。
寒假里,每在寂静的深夜,在微暗的灯光下,陪我度过寂寞的深夜,每当我翻开新的一页,有一只神奇的魔力吸引着我,使我感到世间“真”,“善”,“美”——是你《大卫科波菲尔》。
这是我第一次和名著“亲密接触”,也是我第一次感到深深的爱上了名著。我现在才彻底的感受到为什么要把那些内容无聊,无喜剧幽默的这些书堪称为“经典”了。他会使你亲身感受生活,感受现实,感受过去,从而展望未来。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在17世纪创作的。他的创作与时代潮流同步,一生创作了许多著名的文章。它主要是以写实的比法界漏了上层社会和资产阶级的虚伪,贪婪,他满怀积分和深切同情展示下层社会,特别是妇女,儿童和老人的悲惨处境,并以严肃,审慎的态度描写开始觉醒的劳苦大众的抗争。与此同时,他还以理想主义和浪漫主义的好情讴歌人性中的“真”,“善”,“美”,憧憬更好的社会和美好的人生。但事实却非同他所想要的那样,当时的英国,比中国超前很多,已经脱离了帝王时代,但这只是浮出水面的一片叶子,树根还埋藏在河的底部--地主权衡,强盗横行,尔虞我诈不能说随处可见,但也彼此彼此。
作者通过在文中塑造一个比较上层的人物一生的经历,从而婉转的表现了人物在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的不同生活,借助科波菲尔的形象侧面烘托了作者对当时上层社会的憎恶和对下层百姓的凄苦无限同情,从而使我更像身临其境的同作者产生了无限的共鸣。我的感悟:文中大概刻画了三个不同人物的性格特征,一:生活在下层的凄苦劳动者的形象(我的保姆佩格蒂);二:猥琐在上层社会,奸诈阴险的希普;三:穿梭在两者社会之间的我--科波菲尔!这些都是作者或多或少运用深刻的语言和精彩的情节使读者铭记在心的人物。还有一个使我记忆犹新的是那个经常“显谝”自己文采的米考伯。他总是以信件的方式出其不意的在文章中出现,并有种中国韵味的文笔写出来。顿时,我倍感亲切......
我已经阅读过这本书了,不由得失我产生这样的联想:我要做一个“爱”的人,即对需要帮助的人给予最大的帮助!朋友,是否你也感到这本书不错呢,他可以使我们培养更高的情操和更高的修养!不信?!请打开它看看吧!我相信你会有和我一样的感触的!
大卫·科波菲尔尚未出世时,父亲就去世了,他在母亲及女仆的照管下长大。不久,母亲改嫁,后父摩德斯东凶狠贪婪,他把大卫看作累赘,婚前就把大卫送到了他乳母的哥哥佩葛蒂先生家里。佩葛蒂是个正直善良的渔民,住在雅茅斯海边一座用破船改成的小屋里,与收养的一对孤儿艾米丽和汉姆相依为命,大卫和他们一起过着清苦和睦的生活。
出于对母亲的思念,大卫又回到了后父家。然而后父不但常常责打他,甚至剥夺了母亲对他关怀和爱抚的权利。母亲去世后,后父立即把不足10岁的大卫送去当洗刷酒瓶的童工,大卫从此过起了不能温饱的生活。他历尽艰辛,最后找到了姨婆贝西小姐。
贝西小姐生性怪僻,但心地善良。她收留了大卫,让他上学深造。大卫求学期间,寄宿在姨婆的律师威克菲尔家里,与他的女儿艾妮斯结下了深厚的情谊。但大卫对威克菲尔雇用的一个名叫希普的书记极为反感,讨厌他那种阳奉阴违、曲意逢迎的丑态。
大卫中学毕业后外出旅行,邂逅了童年时代的同学斯蒂福兹。两人一起来到雅茅斯,拜访佩葛蒂一家。已经和汉姆订婚的艾米丽经受不住阔少爷斯蒂福兹的引诱,竟在结婚前夕与他私奔国外。佩葛蒂先生痛苦万分,发誓要找回艾米丽。
大卫回到伦敦,在斯本罗律师事务所任见习生。他从艾妮斯口中获悉,威克菲尔律师落入诡计多端的希普所设计的陷阱,正处在走投无路的境地,这使大卫非常愤慨。此时的大卫爱上了斯本罗律师的女儿朵拉,但两人婚后的生活并不理想。朵拉是个容貌美丽,但头脑简单的“洋娃娃”。贝西姨婆也濒临破产。这时,大卫再次遇见他当童工时的房东米考伯,米考伯现在是希普的秘书,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他最终揭露了希普陷害威克菲尔并导致贝西小姐破产的种种阴谋。在事实面前,希普只好伏罪。
与此同时,佩葛蒂和汉姆经过多方奔波,终于找到了被斯蒂福兹抛弃后,沦落在伦敦的艾米丽,并决定将她带回澳大利亚,开始新的生活。然而就在启程前夕,海上突然风狂雨骤,一艘来自西班牙的客轮在雅茅斯遇险沉没,只剩下一个濒死的旅客紧紧地抓着桅杆。汉姆见状不顾自身危险,下海救他,不幸被巨浪吞没。当人们捞起他的尸体时,船上那名旅客的尸体也漂到了岸边,原来竟是诱拐艾米丽的斯蒂福兹。艾米丽为汉姆的行动深深地打动了,回到澳大利亚后,她终日在劳动中寻找安宁,并且终身未嫁。
大卫终于成了一名作家,朵拉却患上了重病,在佩葛蒂前往澳大利亚前夕便离开了人世。大卫满怀悲痛地出国旅行散心,其间,艾妮斯始终与他保持联系。当他三年后返回英国时,才发觉艾妮斯一直爱着他。两人最终走到了一起,与姨婆贝西、佩葛蒂愉快地生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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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社会无疑是中国的传统社会,直到今天还在中国占据主流位置,尽管它已经成为新潮和时代的弃儿,成为追求现代化的心病。我们不喜欢它了,觉得背着这个名字在国际上有点欠地位,脱不了国际大款眼中的土包子形象。可是努力奋斗了半个世纪,我们还是摆不脱这样的纠缠,还在想方设法;个人想脱农皮而脱不掉,国家想脱农皮也常感为难。
因为乡村社会本来就是个稳定的不容易改变、不容易创新的社会;农业的特点是求稳,四季的轮回即可保证农业的运转,四季的轮回立刻带动人民的生活、带动人民的观念跟着轮回。乡村因为不变,所以重视传统,所以重视经验,所以有了老一辈的权威地位。长辈们继承了前代的一切方法、标准,这些旧传统,是足够把当前生活应付得服服帖帖的。后生小辈自然只能唯唯诺诺,专以学传统为务,务必把老者当权威、当老师,只能尊崇不能违反。待过几十年,自己也登上老者的尊位,可以捋着胡须满有把握地数落乳臭未干的后生了;这样的经历,好像复制一般,一批又一批地复制,如同四季的复制。
生活方式影响生活的观念。不愿意变革、只求稳定是农业社会的思想特征。老人的话就一定是对的,可以成为人生的指针,因为他传递着祖辈们的心得,是靠世世代代历经洗练淘出的金玉之珍。听话的孩子才是好孩子,后生要树立正面形象,听话是先决条件,老人的话不对你也不可以反驳,你也不可以顶撞。传统教育要求孝,孝的主要内容就是“无违父之道”,且根本不许怀疑父之道算不算是道,一怀疑就危险,一危险就可怕,后果是严重的。听话者,善守祖业者,可以得一世英名,说不定还有御赐的嘉奖。退一步讲,就算上辈人的确立错了规矩,你也没有可以顶撞可以反驳的资格,你可以阳奉阴违,但是照顾老人的面子和情绪是顶重要的事情,是严重地关乎道德的事情。此外再无可退步的地方。费孝通称之为长老统治。
说得好像农村简直不需要进化、不需要新生事物一样,那也是不可能的,新变化总会有,只是很慢而已。老人总不希望变,对新事物要反对,要压制。下一辈在遵守祖训的同时总要冒些另类的想法,但是又要顾及自己的名声,养成“美好的德行”,就不能针锋相对来犯上作乱,必须保持恭顺的妩媚样子。这样,就诞生虚伪,就偷偷摸摸干移花接木的事情。表面赞同,实际反对,表面继承,实际修改,你定你的标准,我做我的解释。看起来祖宗之法还占着神龛享受膜拜,实际上后代的蛀虫们正阴险地一点一点侵蚀它的肌体。也正因为矛盾是靠这样一种温柔的方式来调和,所以变革的节奏缓慢。也正因为变革节奏缓慢,才产生了这样一种温柔的调和方式。
传统中国是农业社会,别说一般无智识的农民大伯不动脑筋地在链条上依次运行,就连高层知识分子、尊显的皇亲贵族也在不动脑筋地跟着运行,这是整个社会的特征,整个社会的内涵。谁能逃逸于空气之外,呼吸于无空气之乡呢?
自汉朝以来,孔子的儒学被统治阶层奉为至宝,是修身齐家治国的圣经,历代不求变革,唯恐不能洞悉孔子的原意。直到清代,儒家学说老而弥坚,不经历风雨却天天都是彩虹高挂。中国的王朝不断更替,后来者尽管对自己的敌人老辈子口诛笔伐,可是待自己上位,还是诚惶诚恐地照抄原文,用前代的印版印自己的朝廷。一乱一治地复制不停,社会还是老样子,换了姓名不换制度,犹如乡村换个村长,也只会用前人的方式拿锄头。北方陌生的草原民族数度入侵以至淹有全国,本来这一股陌生的力量没有儒家的传统血液流淌,可以不必用前朝的印版,但是他们自己本身也没有印版,于是面对中国广阔的农村手足无措,“英雄入彀”,立刻从征服者摇身变为奴仆,主动接受中国长者的传统教育,戴精美的中国枷锁,做稳定的中国国君。这一条,为中国史家颇感自豪,因为足以证明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和超强的魅力:军事上屡屡获胜的暴发户,在政治上、思想上无一不投入中国老当家的怀抱。的确,不求改变的传统中国社会把力图改变的外来野蛮人给改变了,最成功的改变就是把他们也改变得不求改变了。在欧洲,野蛮的日耳曼民族冲跨了强大的罗马帝国,促成了新鲜的封建制度,因为罗马帝国没有像我们这样伟大的农业;在中国,最嚣张的蒙古铁骑也被驯化成温柔的绵羊,因为中国有天下最伟大的农业。
再看看知识分子都干了些什么。从春秋战国百家争鸣以来,中国思想界虽然也人才辈出各领风骚,但是纵使历史给了这些知识分子两千多年时间,也还是没有一个出息得可以和孔子齐名。相比孔子,后世这一切的人才,都只好二流就座。因为这些著作等身的思想家们,其实只好被称作翻译家、训诂学家,他们之中绝对没有革命家;翻译家、训诂学家注重的是准确地反映本来的意思,追求的最高境界是当孔子肚子里的蛔虫。孔子思想能够经久不衰,一本《论语》能够在几千年后为我们耳熟能详,正要托这些翻译家的福。为什么不能违背他老人家另起炉灶?为什么两千多年时间不能产生另外一种学说?为什么两千多年时间没有人怀疑孔子的牌位有没有放对位置?为什么再也没有百家争鸣?放入农业社会这个大背景,就不需要再问这么多为什么了,当全社会都用农民的思维方式考虑问题的时候,一切的为什么都是危险的,一切的危险都是可怕的,后果很严重。谁还居然会想到这里居然存在一个“为什么”呢?这么一个传统可以维持社会的稳定,自然这是一个需要维持的传统,不能反对的传统。当然,社会在发展,新思想自然也要发生,翻译家们采取的方式正是乡村的后生的做法,小心谨慎地在为孔子作注的时候不着痕迹地掺入自己的想法,明明是自己的东西,就算根本和孔子唱反调,还说最接近孔子的原意。这种一点一点的渗透,有的时候也会骗过他本人,以为自己真地洞悉了孔子的心声,可以为之代言;有这种感觉的思想家,常觉得自己是有大成就的思想家。也正是这样一点一点的渗透,使得儒家学说在缓慢但是不间断地发展,有着越来越丰富而精深的内容;同样是因为这一点一点的渗透,使得革命不能发生,儒家万变不离其宗,还是儒家。
乡村社会有多慢,政治社会就有多慢,思想社会也就有多慢。传统是一切的中心,是人民心中的圣碑,那最有资格代言传统的长老们,自然就是圣人,有不可置疑的权威。乡村的老人、宫廷的老官僚、学院的老学究因为把传统守得最老,所以最为人敬重。整个社会的任意角落,都弥漫传统的触须,稍有反叛即被它缚住,吞入口中,消化于无形。中国社会正是因为借着传统的强大力量,保持着稳定,可以长期绵延,建成一部完整的,有开端,有发展,有高潮,有衰落,有结束的整个过程的封建史,建成世界上最长的一部封建史。农业在此立下大功。可以想象,没有19世纪以来东西方文化的激烈碰撞,没有西方文化的大获全胜,中国要想在20世纪繁衍出资本主义运动的风潮,繁衍出社会主义的理想,要想发生对于封建时代的全盘否定,那是何等艰难!
当今中国,无可争议已经认可并诚心地接纳了来自西方的新风尚。但是几千年农业文化的滋养,诞生的眩目的光芒,很容易让人骄傲,“很有面子”。至今人们仍然津津乐道,畅谈四大文明古国的荣耀、四大发明的卓越、文明延续数千年不断的个性,以及汉唐引领世界的风骚,每每有依依不舍的情愫。的确这一切的宣讲可以增强民族自豪感、增强民族向心力。但是要警惕自己,别做了翻译家,别迷失在传统的光芒中,思想家一个人的迷失,常常会导致众多人的迷失。要切记:固然我们的传统中有值得骄傲的东西,但是我们的传统中有更多值得惋惜的东西。为什么连绵两千多年的传统社会仅仅只奉献了四大发明而没有更多?为什么我们那么发达的农业始终催生不出现代化的生产工具?为什么有数千年雄厚基础的大中华帝国会被区区小国轻易超过?……有很多会让我们觉得很没面子的为什么呢!要切记:后生可畏!更要培养可畏的后生!
当今中国,正在努力摆脱农业大国的形象,要褪掉农业文明的神光,降低农业的比重,减少农民的成分,因为我们已经认识到了农业文明的背后隐藏的诸多弊病。但是,也许对于农业思维的顽固存在,我们的认识还没那么明确。“听话的才是好孩子”,这样的思想,起码现在还占着统治地位;在广阔的农村,传统的生活方式、传统的思维观念仍然悠悠然、施施然地捋胡须教训着后辈。更重要的是,改变这样的思想,别再让它阻碍新生事物的成长,别再让后辈们只能偷偷摸摸地搞小动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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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老头》是巴尔扎克的作品,也是其《人间喜剧》的代表作。它讲述了19世纪的法国社会。
小说以1819年底到1820年初的巴黎为背景,主要写两个平行而又交叉的故事:退休面条商高里奥老头被两个女儿冷落,悲惨地死在伏盖公寓的阁楼上;青年拉斯蒂涅在巴黎社会的腐蚀下走上堕落之路。同时还穿插了鲍赛昂夫人和伏脱冷的故事。通过寒酸的公寓和豪华的贵族沙龙这两个不断交替的主要舞台,作家描绘了一幅幅巴黎社会人欲横流、极端丑恶的图画,暴露了在金钱势力支配下资产阶级的道德沦丧和人与人之间的冷酷无情,揭示了在资产阶级的进攻下贵族阶级的必然灭亡,真实地反映了波旁王朝复辟时期的特征。
高老头给我们的第一个印象,即他确实如巴尔扎克所说,是一个由本能驱使的人。他笨头笨脑地来到伏盖公寓时,伏盖太太觉得他是一头“身体结实的牲口”。他把所有的精力和感情都以盲目的虔诚态度施加在他的女儿身上;他对她俩的感情,他自己也认为几乎带有动物性的:“我喜爱拖她们上路的马,我愿意变成偎依在她们膝上的小狗。”这种本能力量又调动了“带有情欲的父爱”,于是,他对女儿的感情中,一切都是反常的、过分的。然而,这种情欲最终却给卑贱的面粉商带来了悲剧性的后果。高老头临终时,在病榻上,终于发出悲叹,道出了真情:他的两个女儿从未爱过他。老头忏悔了,自己也成了情欲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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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祥子来自农村,在他拉上租来的洋车以后,立志买一辆车自己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他所轻力壮,正当生命的黄金时代;又勤苦耐劳,不惜用全部力量去达到这一目的。在强烈的信心的鼓舞和支持下,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但是没有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接着反动F的侦探又诈去了他仅有的积蓄,主人躲避特务追踪还使他丢了比较安定的工作;虎妞对他的那种推脱不开的“爱情”又给他的身心都带来磨难。迎着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作过挣扎,仍然执拗地想用更大的努力来实现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愿望。但一切都是徒然: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象个鬼影,永远抓不牢,而空受那些辛苦与委屈”;在经过多次挫折以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吹熄了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任何企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原来那个正直善良的祥子,被生活的磨盘辗得粉碎。这个悲剧有力地揭露了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
祥子是一个性格鲜明的普通车夫的形象,在他身上具有劳动人民的许多优良品质。他善良纯朴,热爱劳动,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的精神。平常他好象能忍受一切委屈,但在他的性中也蕴藏有反抗的要求。他在扬宅的发怒辞职,对车厂主人刘四的报复心情,都可以说明这一点;他一贯要强和奋斗,也正是不安于卑贱的社会地位的一种表现。他不愿听从高妈的话放高利贷,不想贪图刘四的六十辆车,不愿听虎妞的话去做小买卖,都说明他所认为的“有了自己的车就有了一切”,并不是想借此往上爬,买车当车主剥削别人;他所梦想的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这是一种个体劳动者虽然卑微、却是正当的生活愿望。作品描写了他在曹宅被侦探敲去了自己辛苦攒来的积蓄以后,最关心的却是曹先生的委托,就因为曹先生在他看来是一个好人;还描写了他对于老马和小马祖孙两代的关切,表现出他的善良和正直。他的悲剧之所以能够激起读者强烈的同情,除了他的社会地位和不公平的遭遇外,这些性格特点也起了无法磨灭的作用。象这样勤俭和要强的人最后也终于变成了头等的“刺儿头”,走上了堕落的道路,就格外清楚地暴露出不合理的社会腐蚀人们心灵的罪恶。作品写道:“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又说:“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是到现在人还把自己的同类驱到野兽里去。祥子还在那文化之城,可是变成了走兽。一点也不是他自己的过错。”老舍正是从这样一种认识出发,怀着对于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写下这个悲剧的。这就使这部作品具有激愤的控诉力量和强烈的批判精神,深深地烙上读者的心坎。
小说还细致地描绘了祥子为了实现自己的生活愿望所作的各种努力。作为一个没有觉悟的个体劳动者,尽管他怀有改善自己生活地位的迫切要求,却完全不懂得什么才是解放自己的正确道路,他从来没有想到应该大家团结起来进行斗争,而仅仅是执拗地幻想凭借个人的要强和努力去达到这样的目的。他的人生理想是狭小的,他的斗争手段更是错误的。结果,使自己远离了周围的朋友,孤独无援,更加无力抗拒一次又一次的打击。既然“要买上自己的车?成了他奋斗向上的全部动力,以至于是他生活在世上的唯一目的,那末,在他逐渐意识到自己根本无法实现这样的要求以后,他失去的就不单是一个理想,而是生活的全部意义,从而必然陷于精神崩溃的境地。盲目的个人奋斗,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他的失败命运,正象作品中所比喻的,好象是拉洋车为了抄近道,“误入了罗圈胡同,绕了个圈儿,又绕回到原处”。这就更加增添了他的不幸并且给人以沉重的窒息之感。小说的末尾,明确指出祥子是“个人主义的末路鬼”;在深切的惋惜之中包含了批判。整部作品,在控诉旧社会吃人的同时,也宣布了企图用个人奋斗来解放自己的道路的破产。这就比之一般的暴露黑暗现实的作品具有更深一层的社会意义。作品还通过一个饱经人生沧桑的老车夫的口,意味深长地指出:“干苦活的打算一个人混好比登天还难。一个人能有什么蹦儿?看见过蚂蚱吗?独自个儿也蹦得怪远的,可是叫小孩逮住,用线儿拴上,连飞也飞不起来。赶到成了群,打成阵,哼,一阵就把整顷的庄稼吃光,谁也没法儿治他们!”尽管这种提法还比较模湖,也没有在作品中进一步用具体的情节正面地表现出来,却仍然可以看出这是老舍探索劳动人民解放道路所得出的一个崭新的结论,显示了他过去作品中所没有的可贵的进展。
祥子出身于旧社会的下层劳动人民家庭,自幼家境困苦他是京城里一个普通的车夫,像一棵树一样挺拔而又健壮,沉默而又有生气祥子不怕吃苦,开始根本没有一般车夫的那些可以原谅而不便效法的恶习祥子有小生产者所共同的积极进取的求生意志和人生理想虽然自己理想不算高:有一辆自己的车,自食其力,能娶上一个健康`年轻`能吃苦的穷苦人家的女儿过日子他要强,希望能"凭本事吃饭"但生于那个黑暗的世道,在经历了好不容易买来的新车被抢`委曲求全地娶了自己并不爱的虎妞`卖车安葬难产而死的虎妞`自己喜欢的小福子被卖到白房子后又自杀等一系列事情后,他对生活的企望和信心以及要强的性格都在生活中一点点丧失他变的懒惰狡猾,极端自私,还耍无赖,慢慢地滑向堕落的深渊
祥子的一生,一路的风景有明媚美好的开始,可最后是黑暗慵懒的结果祥子通过自己的努力,一次次地去要创造美好幸福的生活,而又一次一次屡遭失败他有着美好的信念`不懈的努力和兴奋的等待,但是呢
不会成功,祥子再努力又有什么结局?又如苹果不结果,开花有什么用?毛毛虫没有拥有破茧而出的美丽,等待的再久又有什么用?考学落榜了,寒窗辛苦倍尝,又有谁会怜悯?运动员参加奥运会,训练再苦再累,又有谁会在意?
生活中最需要的其实就是希望,有了希望,就有了前进的动力;有了希望,就有了可能步向成功的路祥子是生活在一个腐朽的社会,一开始不断经历挫折,又每次都是从那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但是受当时社会的影响,祥子最终是没能扛的过社会的黑暗,但如果他生在我们的社会呢一定会有所作为的正是祥子心中的希望和他的不懈努力支撑着他走过了很多的道路
我们现在在学校,在生活中,一定要有坚定的信念和努力,应该学习祥子身上的一种精神,他可以为着自己心中埋下的理想而向着一个目标去实现它,我们也可以给自己心中种下一片希望,但是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要勇于克服一切的困难,才能看见我们的希望抽枝`发芽`茁壮成长`结出果实祥子虽然最后还是渐渐堕落,但是我们的社会和他的不一样,我们的条件很好,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付出去让心中的愿望实现一道难题,我们可以通过努力去解决,在人生的道路上跌倒,我们可以凭着自己的力量站起来继续勇往直前~
祥子他后来被腐朽社会抢去了期望和努力的包裹,而我们完全有条件将它们保管好相信只要我们把这些包裹一直挂在心里面那么一定就可以突破一切,走向一个美好幸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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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为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字数在3000在左右
我本来不是一个特别爱看书的人,特别是对于太长的小说,根本没有耐心看下去。可是《平凡的世界》却让我改观了,我不仅看下去了,还看得津津有味。
“平凡的世界”里有一群不平凡的人,是这群不平凡的人组成了这平凡的世界,读完这本书后人的灵魂也许得以净化,也许还会改变你现在的很多想法。《平凡的世界》,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为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路遥为我们讲述地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平,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路遥在教会我们忘我,忘我使生命永恒。人生容不得太多的自私,自私最终只会绝了自己。看风使舵,趋炎附势,均为自私使然。一生若只是这般地生活,终将无价值地葬入黄土。路遥在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尽管你可能会遭遇孤独。孤独是人生自我证明的必经之路,只要你认定了自己的理想,那么坦然面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后的支撑点。路遥在教会我们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们叫好的漂亮事。
前者只能证明你的处事圆滑,而后者则将见证你精彩的一生。我想我们每个人都该看看《平凡的世界》,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许那样,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到油尽灯枯时,我们还在迷惘……当我费力的捧起它打开第一页时,就被一个雨雪描写的场面吸引住了:“……细朦朦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雪花,正纷纷淋淋的飘洒着……”
我喜欢景物描写,给人美的享受,这可能是这本书给我的第一感受。春天到夏天,夏天到秋天,秋天到冬天,冬天又到春天,过度的非常自然,跨越了近10年的季节变化,相同的季节不同的手法描写,让我大览宏图。在这摘抄了几段,供大家欣赏:……人们惊异地发现,街头和河岸边的柳树不知不觉到抽出绿丝;桃杏树的枝头也已经缀满了粉红的花蕾。如果留心细看,那向阳坡的枯草间,已经冒住了一些青草的嫩芽。
同时,还有写别的树枝条也开始泛出鲜亮的活色,鼓起了青青的苞蕾,像刚开始发育的姑娘一样令人悦目。……远远近近的山峦,纵横交错的沟壑和川道,绿色已经开始渐渐浓重起来。玉米、高粱、谷子、向日葵……大部分的高杆作物都已经长了大半截。豆类作物在纷纷开花:雪白的黄豆花,金黄的蔓豆花……在绿丛中开得耀眼夺目。随着岁月的流逝,街头的树叶在秋风中枯黄了。黄原城周围的山野,也在不知不觉被大片的黄色所覆盖。古塔山上,有些树叶被秋霜染成深红,如同燃烧起一堆堆大火。
天格外高远而深邃,云彩像新棉一般洁白,黄源河不仅樟赛,而且变得清澈如镜,映照出两岸的山色秋光。这季节,寒冬的山野显得荒凉而又寂寞。山上或沟道,赤裸裸地再也没有什么遮盖。黄土地冻得像石板一样坚硬,远初的山坡上,偶尔有一拢高粱杆,被风吹得零零乱乱铺在地上。山野和河边的树木全部掉光了叶子,在寒风中孤零零地站立着,植物的种子深埋在土地里作者悠长的冬日梦。
地面上,一群群的乌鸦非来飞去,寻觅遗漏的颗粒,“呱呱”的叫声里充满了凄凉。陶醉在这些美丽的描写中,我渐渐进入了人物的角色。书中讲述了改革开放前后中国天翻地覆的变化,一些普通的人在历史转换中所演绎的平凡的故事。
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孙家两兄弟。哥哥孙少安,性情朴实忠厚,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脑袋灵活开花,是改革的前驱者和先锋者,勇于进取,敢于开拓,历经重重磨难,克服种种困难,最后终于走向成功;在上学时就受尽苦难的弟弟孙少平,知识丰富,视野开阔,不甘沦落于农村,在艰苦非人的包揽活中炼就了吃苦耐劳的倔强精神,最终在煤炭事业中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们的性格各有差异,但有一个共同的优点,那就是出自农村的兄弟俩都有一颗温柔善良的心,虽然出自贫寒的家庭,但正是这贫寒造就了他们的成熟和坚强。
人常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我们不要嫌弃贫穷,应该把它当作一种财富,“不吃苦中苦,难为人上人”。只有经过苦难的磨砺,才能取得成就,这将给我们以后人生道路上带来很大的益处。书中穿插了各种交错复杂的爱情故事:少安的淳朴的农村爱情;少平的浪漫爱情;田润叶的曲折爱情;金波的草原恋歌爱情;田润生的超凡脱俗的爱情;真是包罗万象,各有特色,每一个故事都是那么感人和心动。最让我感动的是润叶和李向前的感人肺腑的爱情经历:阴差阳错润叶和她不爱的李向前完了婚,婚后关系不和,两地分居,但当李向前因得不到润叶的爱而酗酒出车祸锯掉一条腿时,润叶再也不能无动于衷了,她毅然负起了妻子的责任,去医院侍奉他,照顾他,他们的爱情从这开始开花结果了。这是一种什么爱情?
我们不难想象,这是一种伟大高尚的爱情,李向前虽然失去了一条腿,但他终于得到了真爱,我们怎能不为之感动和钦佩呢?最让我赏识的是,从这些平凡人的故事中,作者给我们引发了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我们怎么去生活,和我们对生活的态度的与思考,书中多次提到对人生的感叹,这可能是这本书的深邃所在,也是这本书的精华。
人生啊!是这样不可预测。没有用永恒的痛苦,没有永恒的幸福。生活像流水一般,有时是那么平展,有时又是那么曲折。命运总是不如人愿。但往往是在无数的痛苦中,在重重的矛盾和艰辛中才使人成熟起来,坚强起来,虽然这些东西在实际感受中给人带来的并不都是欢乐。伟大的生命,不论以何种形式,将会在宇宙间永存。我们这个小小星球上的人类,也将继续繁衍和发展,直到遥远的未来。可是生命对于我们来说有是那么的短暂,不论是谁,总有一天,都将会走向自己的终点。
死亡这是伟人和凡人共同的最后归宿。热情的涛人高唱生命的恋歌,而冷静的哲学家却说:死亡是自然法则的胜利。我们承认伟人在历史进程中的贡献。可人类生活的大厦从本质上说,是有多数人的血汗乃至生命所建造的。伟人们常常企图用纪念碑或纪念堂来使自己永世流芳。真正万古常青的却是普通人的无名纪念碑——生生不息的人类生活自身。是的生活之树常青。这就是我们对一个平凡世界的死者所能够做的祭文。
读了这些哲理性的语言,我心胸豁然开朗,所有对生活的迷惑和不解,都在这找到了答案,使我更深一层懂得了生活的真谛,过去曾经为自己不公的命运而怨天忧人,为自己悲惨的遭遇而伤痛,这些人生哲理让我醒悟,给了我迷津,这是这本书给我的最大的体会。我们都是平凡人,但我们不能因为平凡而不去生活,我们要在自己平凡的生活中,勇敢的挑战,努力的进取,在平凡中创造出不平凡。
那我们怎样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困境和磨难,我们首先要有一个健康的心态,微笑生活,战胜自己,在快乐中度过每一天,现实中的张海迪和吏铁生不是我们学习的最好榜样吗?他们身残而志不残,勇敢的和病魔做斗争,在逆境中抗挣,其坚韧刚毅的性格永远鼓励着我们下一代。我花了将近两个月看完这本书,但比起路遥的六年准备和写作时间,那是微不足道的,我再也不能用受益非浅来总结我的感受,其中的收获无法用一个恰当的词语来表达。我非常敬佩和崇拜作家路遥,他虽然已经不在人世了,但他留下的着作永远在人世间流芳千古,《平凡的世界》永远是矛盾文学奖作品上一颗璀璨的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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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边城》结尾,作者想通过二老“也许明天回来”来点燃翠翠心灵的一时希望。但“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又岂不是给她一种无限的困惑、迷茫。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边城读书笔记3000字两篇,希望大家喜欢。
作者曾经讲到:世间真有百思始得其解的怪事情,每次只要我规规整整地写下“沈从文”三个字,我就立刻会想到水,汪汪洋洋的水,这倒不是因为他的“沈”姓有一个三点水的偏旁,而是因为他如水的性情。他曾在写于一九三一年的《自传》中说:“我情感流动而不凝固,一派清波给予我的影响实在不小。我幼小时较美丽的生活,大都不能和水分离。我受业的学校,可以说永远设在水边。我学会思索,认识美,理解人生,水对我有极大关系。”
我是住在海边城市的一位中学生,对于水我是不会陌生的,我能理解:水和沈从文的生命不可分,教育不可分,作品的倾向不可分。
我明白了,也领悟到了水的德性为兼容并包,从不排斥拒绝不同方式浸入生命的任何离奇不经事物!却也从不受它的玷污影响。水的性格似乎特别脆弱,且极容易就范。其实则柔弱中有强韧,如集中一点,即涓涓细流,滴水穿石,无坚不摧。水教给我粘合卑微人生的平凡哀乐,并作横海扬帆的美梦,刺激我对于工作永远的渴望,以及超越普通个人功利得失,追求理想的热情洋溢。足以启发我们更精到地理解老子所说的“上善若水”和孔子所说的“智者乐水”所包含的深意。
“正因为工作真正贴近土地人民,只承认为人类多数而‘工作’,不为某一种某一时的‘工具’,存在于现代政治所培养的窄狭病态自私残忍习惯空气中,或反而容易遭受来自各方面的强力压迫与有意忽视。欲得一稍微有自主性的顺利工作环境,也并不容易。但这不妨事,倘若目的明确,信心坚固,真有成就,即在另外一时,将无疑依然会成为一个时代的标志!”他的这段话极具预见性,随后不久,他就因为不肯做“工具”而“遭受各方面的强力压迫和有意忽视”,连“稍微有自主性的顺利工作环境”也不可得了。这是作者的另一段描述,看出他当时达到处境是非常之艰难的。《边城》就是从这样一个人的笔下刻出来的,是多么的生动传神,文中的人物都是在这山水的哺育中长大的,这一点一滴是生就了多少美梦多少渴望。
沈从文墓石的正面镌着他的十六字真言:照我思索,能理解“我”;照我思索,可认识“人”。他是一个什么类型的人 ,只有看了文章才可以下定论。
一片树林、一片大地、一个蓝天,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世界。当人类生存在这个世界的时候,这个世界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变化:一座小屋、一个村庄、一个城镇……一个步伐、一辆自行车、一辆轿车……不知道这个世界是在进步还是在退化?人手所创造的不知道得否满足于他们的心意?人心所追求的到底是什么?当你贫乏的时候,追求的是财富;当你动荡的时候,追求的是安定。而如今这个时代,繁华的城镇里高楼拔地而起、街道上车水马龙、行色匆匆的人们在忙碌中建设着社会的发展。这景象本应符合人类的追求,但经历过农村生活的城镇人们却开始向往农村的环境。这似乎有点矛盾,从落后的农村到发展的城镇,从发展的城镇又到落后的农村。
《边城》所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这样一副画面:“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一只里路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在如今,城镇的物质建设虽然显得腾飞发达,但是在建设的背后又显露出另一方面的破坏。就像自然环境,是那样的污染不堪:树木被伐、空气干躁、噪声不断、垃圾成堆。这样的环境,使人的身心受了严重的压抑。所以,人又是那么向往农村那种清静、舒畅的生活空间。或许这也是《边城》作者的思路。
并且在现今的时代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显得是那样的陌生和功利。为了自身的利益,大家似乎都卷入你争我夺的潮流当中。在建筑物空间越来越狭小的同时,人与人的心灵同样显得狭窄;在交通便利的今天,人与人来往的途径是那样的便捷,但人的沟通却是那样的艰难。一道墙,不单是隔绝了人与人之间的居住场所,也同时隔绝了人心灵的来往;一扇防盗门,似乎避免了外人的闯入,但同时也囚牢了自己与外界的联络。
而在《边城》里面让我们看到的是人的淳朴、勤俭、友善、和平的景象。“管理这渡船的,就是住在塔下的那个老人。活了七十年,从二十岁起便守在这溪边,五十年来不知把船来去渡了多少年。年纪虽那么老了,本来应当休息了,但天不许他休息,他仿佛不能够同这一分生活离开,他从不思索自己的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在写到主人公翠翠的时候是:“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故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鹿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平时在渡船上遇陌人对她有所注意时,便把光光的眼睛瞅着那陌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人无机心后,就又从从容容的在水边玩耍了。”文章在写到掌管水码头顺顺时说:“这个大方洒脱的人,事业虽十分顺手,却因欢喜交朋结友,慷慨而又能济人之急,……明白出门人的甘苦,理解失意人的心情……为人却那么公正无私……既正直和平,又不爱财”。在说到两位年青人的时候,又写得是那样受人欢迎:“结实如小公牛……豪放豁达,不拘常套小节……和气亲人,不骄惰,不浮华。”而更让人称奇的那只小狗也格外显得乖巧、懂事:“有时又与祖父黄狗一同在船上,过渡时与祖父一同动手,船将岸边,祖父正向客人招呼:‘慢点,慢点’时,那只黄狗便口衔绳子,最先一跃而上,且俨然懂得如何方为尽职似的,把船绳紧衔着拖船拢岸。”
“美丽总是令人忧愁”。《边城》作者在给我们展现这一幅人与自然相得相融,优美和谐图画的同时,却又流露出一副面对人生悲凉命运的无奈与困惑的面孔。
本应该是圆满美好的家庭,在母亲与父亲相聚不得志而前后离世下,翠翠从小就过着与爷爷相依为命的生活,他们的孤单与悲凉时不时的涌流心头。“黄昏来时,翠翠坐在家中屋后白塔下,看天空被夕阳烧成桃花色的薄云”、“听着渡口飘来那生意人杂乱的声音,心中有些几薄薄凄凉。”、“他在日头升起时,感到生活的力量,当日头落下时,又不至思量与日头同时死去的,是那个伴在他身旁的女孩子。他唯一的朋友为一只渡船与一只黄狗,唯一的亲人便只那个女孩子。”其中,还让我们看到不幸的是,作为“水鸭子”的大老却在水中淹死;以歌声让翠翠的心飞翔的二老却离家出走;与翠翠朝暮相处、形影不离的爷爷,又在雷鸣夜晚中悄悄离世……这一切的发生,犹如一个个巨石压抑着翠翠幼小的心灵。在《边城》结尾,作者想通过二老“也许明天回来”来点燃翠翠心灵的一时希望。但“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又岂不是给她一种无限的困惑、迷茫。一个从小就遭受人生悲惨命运的心灵,本想寻得一处关爱、拯救的归宿,却一直得不到实现。这也岂不成了许多人的写照?
《边城》作者沈从文所流露的这些思想,无意之中跟道家的思想又有巧合之处。
在这里,也让我想起两句话,作为结束:
“我们的心如不安息在你的怀中,便不会安宁。”——奥古斯丁
“我将这些事告诉你们,是要叫你们在我里面有平安。在世上你们有苦难;但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世界。”——耶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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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百年孤独读书笔记3000字,希望大家喜欢。
如果不是结尾奥雷里亚诺和阿玛兰妲?乌尔苏拉生出了那个有着猪尾巴的兼具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的终结者,这百年孤独还会继续延续地滚动下去,直到下一个世纪的孤独如潮水般不可抗拒地奔赴而来。
孤独的结尾正如孤独的开始一般巧妙,从近亲结婚生出猪尾巴的恐惧开始,从尽情欢愉的不伦之恋生出的猪尾巴结束,尾巴头尾巴尾连成了一个孤独的世纪。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扎根马孔多的孤独,到奥雷里亚诺不胜神话的孤独小金鱼,到阿玛兰坛守望着自己处女之身的孤独缝纫机,继而乌尔苏拉持家有道百年飘摇的孤独,还有老仆人一言不发地收拾到一言不发离开的孤独,还有梅尔基亚德斯的鬼魂守望自己写下的还未被揭示的预言的孤独,还有那些各个角落欢愉或沮丧的孤独身影。孤独千奇百怪,理由万千不同,没有谁的孤独谁更优谁稍劣,只有存在形式的无奈和本质孤独本性的膨胀发展。
感觉读完脑中倍感混乱,理不清任何一条线索可以充当这本书的主线。刚以为这是主要人物的时候他就不合时宜地死了,刚以为这是无关紧要的马上就要消失的任务却又苟活了百年看尽了无奈享透的孤独,刚以为读懂了这部分的孤独却又有更巧妙形式的孤独人物带着更巧妙的孤独故事窜出。最后,真的走到了百年,孤独也带着诙谐带着奇妙带着荒诞带着沉重的孤独感走向了飓风的终结。
孤独是最难以诠释的感受,也是最笼统、最复杂的体验。唯一与之近似的或许是爱情,而排除荷尔蒙因素和基因携带的本能,爱情也注定是由孤独所催生。
孤独教会人们生存所需的一切,指引人们阅读、思考、龃龉独行,教会人们适应时间的漫长和短暂,把握着每个人的命运走向。但或许更多的,孤独会为我们带来一种不易察觉的、微妙的快感,正是这种快感使孤独具有了莫大的魔力。
在那些成长的岁月里,孤独是每个人精神的毒品,是一种想要摆脱却无法摆脱的愉悦。孤独会让人痛苦,痛苦催生敏感,对世界与自我存在的敏感。如同用伤口感受冷风的流向,孤独的痛苦能让人在虚幻的一生中感受锋锐如刀的真切。当这种敏感成为习惯,孤独也将不再是痛苦的来源,它是人存在的证明,是存在的形式,是一片澄澈的真实感,妙不可言。
在我看来,人最大的快感不来源于感官,甚至也不来源于精神,它源于“活着”,纯粹而清醒地活着。
活着,是最大的快感,也是孤独的真身。
《百年孤独》中的“孤独”能够如此透彻心扉,是因为它未曾在“孤独”的表象上倾注一字,而只是将沉闷的“活着”娓娓道来。
在这个比《红楼梦》还要繁复、难记的家族体系中,“活着”是所有情节发生的唯一起源。为了寻找活着的可能,为了寻找活着的方式,为了寻找活着的意义……为了活着,一个生存在地球角落的百年家族陷入了无限的疲惫与孤独之中,在茫茫岁月之中上下求索,按照命运的规划忙碌。
有趣的是,这并不是一个悲剧。
书的内容如果除去荒诞奇妙的羊皮卷,除去家庭里不断飘荡又不断思考的魂魄,除去埋于地下的七千二百四十一枚古金币,除去放荡不羁的乱伦恋和纵情声色的放纵外,实际上就只是一个家族从开始、到壮大、到完结的故事。如此看,很简单却也很无趣的。里头有趣的就是那些千奇百怪的孤独形式,还有没有伤感的离亡和没有快乐的出生,当然还有放纵却不觉有违道德的情爱纵欲。
如果还有,就是马孔多变化的历史。从二十一对夫妻披荆斩棘穿越大沼泽之地,试图发现东之大海,却最后绝望地放弃梦想驻扎在这片离大海只剩两天路程的不可思议有着西班牙大航舰的着魔丛林之地。然后扎根,繁荣,跟带来飞毯、魔冰、巨人、炼金术的吉普赛人交流,却不知道走两天路去发现一个什么都有的城镇。当然,最美好的阶段就是完全断绝联系的、唯有和吉普赛人交换惊喜的美好村落。可是,乌尔苏拉发现了路带来了商队后,也带来了自由党和保守党的战争,带了铁路,带来的家族的繁荣,也带来的垄断,带来了死亡和压迫,带来过期待,带来过时髦和迷醉,却不论带来什么都挡不住孤独的滋生和扩散,一如在那个最初的夜晚丽贝卡带来的失眠症一样,让每一个家族的人都没有好受过。
噢,除了那个小仙女一样的智慧的蕾梅黛丝,会一丝不挂的出现在受惊且痴沦的异乡人面前,会不守繁文缛节地自由自在,会预言偷看洗澡的人随后的死亡,更神奇的是,会带着一床天鹅绒的真丝白被如天使一样地飞走在人们的希望和永远的记忆里。唯一一个不守孤单感传染病的人似乎就只有她,永远带着最亘古的美丽和最高远的智慧离开了这个一开始就不属于她的百年孤独之地爱。
说完了她,说完了这份无法描绘的美丽,这个家族悲哀得只剩下说不尽的孤独。我也在不经意、不情愿之间比对了他们的孤独,也认识了自己的孤独并非无由的作态,也并不无奈的悲哀,始终相形见绌,相形有愧,相比难忘。
但我有理由相信,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成员,甚至马尔克斯本人,都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了快感,孤独的快感。在二十多万字中,出现最少的,是眼泪;出现最多的,是希望与欢乐。在孤独中,每一个小说中的人物都找到了“活着”所需要的一切,他们不是哲人,不是思想者,却做到了哲人和思想者都难以企及的程度——看透这个世界,并且活下去,直至死去。他们不满足于ròu tǐ的存在,而追逐精神独立的快感,追逐一种自身与世界的微妙平衡。对于他们中的每个人而言,世界或许简单之至,或许复杂至极,却都无一例外的是身外之物——这是一群自我存在的生命体,因为存在,所以孤独。
他们远离了故乡,远离了熟悉的一切,远离了属于那个时空的一切常规,选择了一条痛苦却又妙不可言的、只属于自我的生存之路。他们彼此之间不曾有丝毫的理解,更不为外人所明白,却又深深地感悟到了自己生命的要求。
百年之中,每一个家族成员都因“活着”的选择而陷入深深的孤独,却没有一个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在孤独中,这些平凡人获得了一种意识的觉醒,一种冥冥之中出现的引力以不同的方式吸引着他们每一个人,走进了这个虚构却又无比真实的世界。血缘的纽带并不是维系家族的脉络,“孤独”才是这个家族唯一的标识。这也许就是《百年孤独》中那些魔幻情节发生的确切答案:一切皆是孤独的快感使然。
所以他们披上了“魔幻”的外衣,选择了常人无法理解的行为,选择了牢牢抓住宿命中的孤独,用孤独的方式去捕捉活着的快感,一种生命中唯一真实的体验。那种莫可名状的欲望使这些由文字构成的形象在虚幻的情节中真实无比,而马尔克斯之所以会在上校死后伏案哭泣,是因为他才是这孤独家族中仅存的一员。
一个人最纯粹、最强烈的情绪和感受,只会出现在两个时间段:幼年和老年。前者是序,后者为跋,中间的所谓人生经历,是漫长的验证与积淀,精彩,却不免主观和失实。所以,在老年到来之前,童年的体验将是每个人仅有的“真实”,是相伴一生、塑造一生的灵魂素材。所以,我们的人生不是用粗糙有力的双手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而是用稚嫩的手指随意搭起的几块飘摇的积木。在那些积木中,我确信有一块是“孤独”,每个人都有。所以,如果让我推荐一部名著给一个刚刚有自我意识的孩子时,我会推荐这本《百年孤独》。让一个人学会什么都不会有让他学会孤独来得实在和重要,在孤独中获取快感是生存的必备能力,在孤独中成长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
世界如海洋,吾等如水滴,融入大海之时水滴就已不复存在——我们就已“死去”。所以,孤独的一滴水,才是我们“活着”的形态。如歌所唱,“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是这美丽世界的孤儿”。生来孤独是注定的,而随后活着的岁月中,孤独却不一定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孤独的快感,大多数时候,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我想,这是一种悲哀,一种遗憾。不过也好,有了孤独,似乎才会一如每一代人中始终会有的拿一个深深闭门于梅尔基亚德斯房间潜心研读羊皮卷的孤独者,不致于迷醉于夜夜笙歌的宴会之间,不致于迷惘于左右矛盾上下犹豫的悖论里,不致于陷在自己“臆想”的却也是真实世界而听不到讽刺的笑声和侧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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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红与黑读书笔记3000字两篇,希望大家喜欢。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
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读了红与黑后,我越发明白了在阶级社会中金钱门第的至高无上,于连是一个才华横仪的知识青年,如给他一个舞台,他会锋芒比露的,为社会作出贡献,可是那个社会如同一个染缸漫漫的熏染他,使他为了自己的;理想不得不同流合污,然而,他的地位,家族使他不能被统治阶级所接受,等待他的只有被排挤直至死于阶级的血qiang中,他真爱的雷德那夫人,然而为了事业,他不得不选择放弃,当他相恋
生活着的我们得以本质般活着,没有必要为任何目的去讨好任何人,当然,若为实言则可言之,我们没有必要为讨好其他人为达到某种目的因此违背自己内心说话,便成了口不对心的人。由此可得,我们应脚踏实地并句句发自肺腑,当一个“真心真意”的人。
——“这就是拿破仑的命运。日后,也会是他的命运吗?”
于连在连打两个“胜仗”后,独自挺立在峭崖上,仰望晴空。他一直崇拜拿破仑,却不得不将崇拜之情藏于心底,他把拿破仑的的头像藏在睡床处,每每情绪激动时便在头像背处写下感言并著上日期。他特别崇拜拿破伦,因为在拿破伦的时代,一个平民出身的子弟有着在战争中迅速升官发财的机会。但是于连却是生活在贵族、僧侣统治下的复辟时期。在这个等级制度森严的社会中,没有爵位和财产的人,受着更大的压抑和鄙视;即使象于连这样有才能的人,也无处施展他的“抱负”。这种情况就造成了于连对统治阶级的不满和反抗。
在一个痛恨篡位称帝的瑞那先生家里,其是痛恨此人的。他仰瞰着脚下的维璃叶城,心情激越,思绪飞扬,空中盘旋的雄鹰吸引了于连的目光,他渴望雄鹰搏击长空的力量,孤高的境界,由此可知于连为什么如此崇拜拿破仑,整个场景暗喻了于连的征服野心。
——“小说,是一面镜子,鉴以照之,一路行去。”
-圣留阿尔
小说,是异于自身的另一种生活,对异于自体的文体写照,我们的生活或许与书中相同又或许不同,这是可能事件不是必然事件,它是一面镜子,照出另一样姿态生活的故事和人物,艳丽又或黯淡,使我们能从中收益良多,从而让我们自己能在人生之路上取之借鉴,让这条路能走得更平稳,顺当。照己像的镜子是鉴别的镜子,因为镜子的鉴别的作用,人们往往这样的映照能让我们看到自我真实的形象 ,从而能起到提醒我们或者警告我们的作用。
——“日常发生的事,其奇奇怪怪的一面,往往掩盖了激-情造成的真正不幸。”
女主人与于连之间仆主的恋情继续升温,他在她身边,并不是一个身兼情人的仆人。“担忧一去,堕入爱的疯狂,连带这又产生致命的怀疑。”在爱恋,悔恨,欢愉的交叠中,日子过得如闪电一样快。两人便浑浑噩噩地,双方都想承担恶果或者说是力争于报应。女主人感慨叹息这男人非她的丈夫,便不会发生如此多的事了。他们片刻的愉悦,有时也是令人不愉悦的,心里总有种道不出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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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在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
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
《在人间》是一本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人们似乎只能选择堕落。每人都有各自的生活经,懂得怎样去敷衍与游戏。在肮脏的环境与低俗的思想里,在狭隘的天地与无聊乏味的日子里,调情与淫荡似乎成了大家唯一有趣的嗜好。"大家都相互欺骗着,这里面没有爱,大家都只是胡闹而已。"爱情已经完全扭曲为一种简单的肉体上的依存,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大家不都过的很正常吗?谁叫社会所需要的只是他们能够提供简单的劳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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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其余两部为《童年》、《我的大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在人间读书笔记摘抄,希望大家喜欢。
听到这生活的最后感叹,令人感到欣慰,但是随着每一次钟声,周围变得越来越寂静。这寂静犹如河水漫过草地,把一切都淹没了,掩盖了。人的灵魂在无边无际、深不见底的空间里游荡,泯灭,就跟火柴发出的亮光在黑暗中熄灭一样,在这空虚的海洋中,消失得无影无踪。只有那一颗颗高不可攀的星星在活着,在闪闪发光,而大地上的一切都消失了,没用了,僵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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