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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云凡说他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我正被一群人围着指指点点,但却没有一个人抱起我。于是他穿过人群把我抱进怀里,我流着鼻涕冲着他笑。他说从那一刻开始,他就想好了我的名字,叫笑笑,他希望我能一辈子都开心的笑。
方云凡是个孤儿,我,是个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弃婴。我们遇见的时候,他28,而我刚刚来到这个世界。
我和方云凡一起生活了20年,在这20年里,我们是父女,更是朋友。小的时候,方云凡喜欢把我抱在怀里,用他的胡子茬扎我。他把他的胳膊当做枕头,把我包在他的怀里,轻轻的拍着,哄着。我们一直这样睡觉,直到我13岁。
那是我13岁时的一个早晨,我比方云凡早醒,上厕所时发现自己流了很多血。我哭着跑进卧室推醒方云凡,他揉着惺忪的眼,看着泪流满面的我,就立马把我抱进怀里问我怎么了?我用双手抱住方云凡的脖子,把脸埋进他的怀里。我说:方云凡,我快要死了,我流了好多血。方云凡很快看出了端倪,他的眉头扭在了一起,每次,我生病,我不吃饭,不听话。他都是这么拧自己的眉毛,就像是要把自己的眉毛拧断。
方云凡把我放进被窝里盖好被子,就顶着鸡窝头,穿着睡衣,拖鞋出门了。等他回来时就带回了隔壁的那个叫做雪的女人。雪是和方云凡相过亲的女人,她喜欢方云凡,但终究熬不过岁月的流逝和方云凡的冷漠,在半年前嫁人了。
我躺在床上,方云凡扶着我喂我喝热汤,他细细的吹着,用嘴唇抿着试温度。他的身上有着甜甜的香味,总是会让我很依恋。方云凡,你长得这么好看,又好闻,如果有比雪更漂亮的女人喜欢你的话,你会丢下我和她结婚吗?方云凡笑了,他的睫毛轻轻的颤抖着:傻丫头,谁会有我的笑笑漂亮呢?
自从那天起,方云凡开始给我布置单独的房间,紫色的窗帘,白色的木床,还有我绿色的睡衣也整齐的躺在那儿。不论我如何哭闹,方云凡都阻止我进他的房间睡觉。没有了他的胳膊和怀抱,我睡得不再踏实,夜里常常醒来。我光着脚溜进他的卧室,钻进被窝,拱进他的怀里。方云凡总是无奈的叹息,用双手暖住我的脚,待我睡熟了,又会把我抱回自己的房间。
我18岁时,方云凡46了,我想,是时候给他找个女人了。
方云凡站在阳台上晾晒衣服,他细长的手指正轻轻的抹平我裙子上的褶皱。买那条裙子时,方云凡死活不同意,他说太短了。我穿着裙子坐在人家店里不走,低着头吧嗒吧嗒掉眼泪。于是,他便蹲下身替我擦眼泪:我该拿你怎么办哦,丫头。好了,我们笑笑喜欢什么就买什么。
阳光洒在方云凡的身上,他便有了一层好看的金边。我说,方云凡,你结婚吧啊。他的手顿在半空,过了很久转过身来:笑笑,你长大了,也懂事了。于是,我懂了,方云凡的内心里还是渴望能有个和他一起生活的女人的。
方云凡在几天后把颜带回了家,颜是个看起来很贤淑的女子,笑起来会有酒窝,还有颗可爱的虎牙。我知道方云凡是喜欢她的,因为我从没见过他在谁的面前红过脸,说话打舌。颜有小小的洁癖,喜欢家里一尘不染,她很会做菜,方云凡总是吃的狼吞虎咽,而他吃我烧的饭菜总是慢吞吞的。
颜开始频繁的出入我和方云凡的家,她的手里开始织起一件驼色的毛衣,我在心里暗暗嘲笑她的土气。可是当她把织好的毛衣展示给我看的时候,我便呆了,那是一件很好看的毛衣,我可以想象出它是多么的适合方云凡。颜满怀期待的问我怎么样,我的心里开始隐隐的做酸,怎么可以有一个女人这么好看,又会做这么多事?我满脸不屑的说:你不知道他最讨厌这个颜色吗!颜悻悻的,失望的走开了。
我在翻看小说的时候,颜坐到我的身边,她的手里又开始不死心的织起一件宝蓝色的毛衣。她说:你怎么从来不叫云凡爸爸呢?他对你可比对亲生女儿还好百倍啊。等我和云凡结了婚,你叫他爸爸,叫我妈妈,这样不是很幸福吗!
云凡?她叫他云凡!这两个字彻底击痛了我,我和他一起生活了十几年,可是,我都只是叫他方云凡。于是,我很邪恶的对着颜说:你真把自己当成这里的女主人了啊,也不撒泡尿照照,你不过是方云凡随便玩弄的女人罢了,连小姐都不如!
我感到脸上一阵火辣,她居然打了我?!和方云凡生活的十几年来,即便是我把他的衬衣撒满酱油,把他熬红眼睛打的文件折成纸飞机,或是要买价格是他一月工资的衣服,偷他的钱去请人吃饭,他从来没打过我。于是我像个泼妇一样扑倒颜的身上,她措手不及,脸上立马走了血印。我听到方云凡的大喊:颜颜,你是怎么了?颜颜?我的眼泪就那么猝不及防的掉了下来,他叫她颜颜,即便我们扭打在一起,他也只关心到她吗?那么,我呢?就像很多故事里那样,就要被方云凡抛弃了吗?从小便在他的宠溺下长大的我,不会洗衣做饭的我,该如何生活呢?
我重重的晕倒在地上,我开始第一次痛恨方云凡,恨他把我照顾的那么好,那么健康,于是我便只能假装晕倒。我听到方云凡焦急的大喊:笑笑有心脏病。
医院里,我第一次看见方云凡哭了,他哭着求医生救我,把他的心脏换给我。我陷入不可自拔的内疚和心痛,我最在乎的方云凡,我怎么会让他那么痛苦,悲伤。
我躺在方云凡的怀里,抬头看他颤抖的睫毛和微翘的嘴唇,他对着我微笑,问我饿不饿?可是,为什么,总有人要把他从我的身边夺走。颜来看我,她白皙的脸上还清晰的肿着我抓破的伤痕。她那么楚楚可怜的站着,我厌烦至极的转身不看。
方云凡冷冷的站在那儿,向她伸出手:把我们家的钥匙给我,以后不要来了。颜哭着跑开了,可是我也看到了方云凡眼里闪过的悲伤。我拉着他的手:方云凡,你不要难过,因为我会加倍的补偿你!我会变得比颜优秀百倍,不,是千倍。然后我就可以照顾你。方云凡的脸上满是诧异和躲避,可我却挑衅的盯着他的脸。他轻轻摸着我的头:我的笑笑是公主,怎么可以做这些呢?
我19岁的时候,第一次离开了方云凡去读大学。
我开始不习惯每天睡觉是的被子没有阳光的香味,我不知道怎么才能弄平裙子大衣上的褶皱,我无法下咽食堂里满是酱油、花椒的饭菜。于是,星期天时当,我瘦巴巴,脏兮兮的站在方云凡的面前时,他吓了一跳。我万分委屈的扑进他的怀里大哭:方云凡,你知道我不喜欢酱油和花椒,我不要用脏兮兮的公用洗衣机。
方云凡开始频繁的给我送做好的饭菜和换洗衣服,我不知道他在公交上颠簸了两个小时后如何还能保持饭菜的温度,也不知道他是怎么一点点熨平那些皱巴巴的衣服。我挎着他的胳膊带他参观校园,他呵呵的笑着说我是学校里最好看的女孩。是啊,当别的女孩还在淘宝逛夜市的时候,我的方云凡已经开始看时尚杂志,只给我买商场里的衣服 。
我们是在逛篮球场时遇到的韩,他是我的同班同学,是优秀的学生会长,他抱着篮球跑过来,我向他介绍方云凡,他伸出手满脸腼腆的说:叔叔好,我是方笑的同学。我不喜欢韩,一点也不,即便在别人眼里他是优秀的,帅气的,阳光的,可是,从来没有人可以比得了我的方云凡。
方云凡说:笑笑,我,是不是老了?你看看那些男孩子,他们多年轻啊。我似乎懂了,又似乎更迷糊了,方云凡,他比我大了28岁,这样的距离,我要拿什么来填补?于是我生气的说:年轻什么,都是毛头小子,一点事情也不懂,看到漂亮女孩子就追,追两天没结果就放弃,我才不稀罕这些人。
我20岁的时候,方云凡48 了。
我想要给他一个惊喜的生日,于是买了礼物、蛋糕,灭了灯在家里等他。可是,一整夜,方云凡都没有回来,我的气愤开始一点点化为委屈,直到我躺在沙发上沉沉的睡去。我是被急促的电话铃声吵醒的,是医院,方云凡,他住院了,肝癌晚期。我知道,我的世界就是在这一刻崩塌了。
方云凡开始一点点的瘦下来,他白皙修长的手指可以清楚的看得见骨骼。曾经令我依恋的,暖暖的怀抱也是那么的僵硬。我知道方云凡就要离开我了,也许他也早就知道吧啊。他说:笑笑,我签了器官捐赠协议,我死后就把自己的心脏娟给你,这样你就一辈子都会健健康康的了。我微笑着点头,可是,没有了方云凡的日子,我为什么还要继续。
方云凡终究还是放弃了治疗,我没有阻拦,因为我知道,无论方云凡去哪儿,我就去哪儿。我将方云凡抱进怀里,就像小时候他抱着我一样,他的身上散发着酒精和药粉的味道,我的那个好闻的方云凡,他已经不见了。他开始长出了白发,就像个不死心的贼一样,窃取着他的青春和生命。我的唇轻轻的落在方云凡的头发上,我可以清晰的感觉到他的颤栗。我说方云凡,你不要害怕,我们是一体的,你永远都不会再自己一个人。他的泪是那么的冰凉刺骨,滴落在我的手心,瞬间就冰冻了我所有的希望与生命。
初春的早晨还很冷,方云帆站在阳台上晾晒衣服,他说:丫头,今天想吃点什么?似乎一切都不曾发生过的一样。我躺在他的怀里,他轻轻的搂着,拍着我,嘴里断断续续的哼着儿时的歌调。然后渐渐地,他的手脱离了我的肩膀。我看着他逐渐黯淡下去的眼神,终于泣不成声。他想抬手擦去我的眼泪,却已经是力不从心:丫头,我要走了,医生说我们的血型相配,以后你就可以带着健康的心脏开心的活下去了。说着,他艰难的想要给我一个笑容。
方云凡永远都不会知道,那只不过是我求医生替我编造的谎言,我们的血型是完全不同。
他的眼睛渐渐地闭上了,怎么?方云凡就这样子要离开我了吗?我俯下身子,轻轻的吻着他的唇,我问:方云凡,你爱过我吗?哪怕只是一点,只是一瞬。他忽的睁开双眼,眼里是无尽的光芒和迷恋:爱……我想我该满足了。可是方云凡慢慢的说:哪有父亲不爱自己的女儿…………
殡仪公司很快来操办了方云凡的葬礼,我不知道,他在生前连这些都已经准备好了。我穿着皱巴巴的裙子,躺在方云凡的被子里,20年来,我是第一次一个人躺在这间屋子里。它还回荡着方云帆爽朗的笑声,好闻的味道。
韩是在第二天来的,他拎着几大袋的蔬菜,系着方云凡的围裙在厨房李做饭。很显然,他并不擅长。他一点点喂着我吃那些难吃的食物,我盯着他的手说:你的手真好看,像云凡。韩一点点的照顾着我的生活,和我一起休学了一年。云凡,这就是你给我安排的生活吗?那我便接受吧啊。
我连续数日躺在方云凡的房间里,于是便在他的衣柜里发现了一张照片,那是我和方云凡一起逛学校时照的,那时的方云凡已经显出疲态了,可是为什么我却没有发现呢?在照片的反面,我看见了熟悉的笔迹,那是方云凡的——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我将韩带到了方云凡的墓地:我们结婚吧,但是唯一的要求时,等我老了,死了,要将我葬在这里。韩将我搂进了怀里,轻声的说:好,我都答应你。于是,我冲着方云凡的墓碑邪恶的笑了:云凡,你看,你把我养的那么好,那么漂亮,所以我就可以这样的为所欲为,你就静静的等着我吧啊,等着我…………
后记————今天我去了墓园,我想我终于完成了方笑的遗愿,我永远都不能忘记她紧紧抓住我的衣领:韩琦,我把所有的钱都给你,你要完成当初答应我的事,把我和云凡葬在一起。我原本以为,我可以替代方云凡好好的照顾她,可是在方云凡去世的第二年,她就因为抑郁过度,心脏病发去世了。她是跟随者方云凡来到这个世界的,而今,又跟着他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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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动物小说,小编的读书笔记是要想与动物拉近距离,要想自己的人生更加美满,多读动物小说从中学习它们优秀的精神。那么读者的读书笔记又是什么呢。我们一起来看看。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精心为你整理动物小说读书笔记,希望你喜欢。
【拓展阅读】
书中讲述了一个非常感人的故事。有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在绝境中生了五只狼崽,其中一只被寒冷夺去了生命。紫岚为了把狼崽培养成狼王,费尽了全力,却没有得到回报。但她没有放弃,为了这个梦想,母狼紫岚和她的孩子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这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
母狼紫岚的努力虽然一次次失败了,但她并没有气馁,反而勇往直前,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其实,在我们身边也有具有这种精神的人。
从暑假开始那天起,每次,我和妈妈晚饭后去散步,总能看见两个小孩在学武术。
记得,第一次看到时,他们还踢着腿走得摇摇晃晃的,脚也蹬得无力。期间不时能看到教练给他们扶一下手,摆一下腰,有时候还踢上一脚,但是孩子和他们的家长一直都没有怨言。甚至有一天还看到教练撩起一个孩子的衣服对另一个孩子说:“你看,她腰上的乌青已经好几天了,那是她练习不够认真时,我踢的。”经过近两个月的练习,现在的他们已经能像模像样的摆臂、踢腿、跨步,一招一式是蛮有气势的了。虽说还不能和他们的老师相提并论,但也是初露锋芒了。
所以,如果没有坚持,怎能成就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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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第三种爱情,小编的读书笔记是爱情就是爱自己所爱的人,所爱的人也爱自己。那么读者们的读书笔记又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第三种爱情读书笔记,希望你喜欢。
1) 我根本不想搭理他。他不分场合地宣扬他爱我,但他同时也爱着很多女人,所以我并不把他的爱当回事。他即使永远轻佻地围绕在我的周围,也完全不会触及到我的内心。我离婚后,他曾摩拳擦掌地跃跃欲试,但被我毫不留情地拒绝过几次后,也就转移了目标。所以爱情永远是现实而急功近利的东西,没有人能真正地站在原地等待。
2) 不被人珍视的爱情,就只是个羞耻的笑话。
3) 只可惜,五官太俊美的男人没有回味的余地。
4) 如果下决心背弃,就不要回头,如果下决心离散,就干脆断绝来路。
5) “然后呢?我做一个躲在你身后的女人,等你有时间的时候来看看我,即使睡在我身边,你也要想好理由,对着电话撒谎。在人前我们要装作陌生人,在人后我们却是有实无名的夫妻,搞不好我还可以为你生个儿子,过个十年二十年,你就安排我们到国外了却残生,这期间我得祷告你不会移情别恋,或者我还得想办法积攒一点钱财,以备不时之需。”我说出心里早就想说的话。他看着我,被我的话震动。
6) 我能说我自己是完全清白的吗?我何尝没有一点点虚荣和贪念,我何尝没有迷惑于他的财富和他英俊的外表,我何尝不是明知他的心意还时常出现在他的左右,我何尝不是企图维系着与他这点小小的秘密,希望成为他心中一个抹不去的影子?
7) 高展旗说的没错,他就像我身边的空气,我常常会忽视他的存在,但他的存在,又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也许这就是朋友的定义。
8) 唉,爱上这种男人有什么好,自讨苦吃,他们都是被钱和权牵着鼻子走的人,女人算得了什么?
9) 而我,以往虽不了解林启正的家世,也知绝不简单,今日方才真正明白,为什么林启正的脸上,总隐隐透着焦虑。金钱和权势,后面都是不可见人的倾轧,这样的日子,何等辛苦?人生的时光,如果能像这夏日的海洋一样,那该多好。
10) 在满是陌生人的喧闹的机场里,我们像两个普通的快乐情侣,窃窃私语,打情骂俏,这时光,让人依依不舍。
11) 我望向他,他目视前方,眼睛里荡漾着笑意。他并不像别的男人那样,满嘴的甜言蜜语,但是总能在不经意间,说出直击我内心的话,让我不由自主的感动。
12) 我望着他,郑重地说:“不要送我名车,不要送我名表,不要送我任何贵重的东西,不要帮我做你能做到的事,而且,不要给我任何承诺,不管是三年、五年还是十年……我坚定地说:“我们俩个人,依旧做自己该做的,做自己能做的,不要顾忌对方,不要强求对方。有时间有空间,又彼此想念,我们就见面,没有时间,没有空间的话,我们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如果你想退出,你随时可以离开,如果我想退出,你也不要挽留。你同意吗?这就是我的条件。”
13) 我伸出手指头说:“我的要求低得很,只有三个,一、男的;二、活的;三、没老婆的。”
14) 电脑屏幕上,金三顺在山顶对着暴雨狂喊着男主角的名字,突然听到了爱人的回答。电视剧里的爱情多美好,多金的英俊男子居然抛开自己深深思念的美丽女友,投入胖胖的厨娘怀抱,不按牌理出牌,才能有动人的爱情。
15) “你不用内疚,这是我自己的决定。有时候我想,能够遇见让自己心甘情愿放弃原则的人,也是件难得的事,我只是听从了自己内心深处的愿望,所以没有什么好抱怨的。我不想成为你的负担和压力,我也不会做得寸进尺的女人。”
16) 我想我是爱他的,不然,我如何能将忧伤深藏于心底,只对他微笑。
17) 有时候会有宿命的感觉,仿佛与他,总是在错过之间,像是缘份尚未修到。或许,当人对前途充满疑虑时,会容易变得迷信吧。
18) 我拿起他的手,看他的掌纹。“你会看手相?”他问。“会啊。”我瞎说。“看到了什么?”“看到你家财万贯,妻妾成群,儿女绕膝。”我用手指轻划他掌心。“那你有没有看到我日夜工作,心力交瘁,无法享受人生?
19) “是的,一切都很合适,也很顺利。可是遇见你之后,我才发现,如果真正爱上一个人,自己的心是不会听大脑指挥的,我没有努力去做什么,但是只要看见你,我就身不由已。”他用下巴摩挲着我的头发。
20) 此刻,我望着车玻璃上划下的雨痕,心情一时低落,不能怪他吧,当然不能怪他。但是当我发现我不是他最重视的那一部分的时候,我却还是不由自主地感到失望。人的心,总是贪得无厌。
21) 我还是接通了电话,毕竟已不是初恋的少女,即使有不满,也懂得要留个尺度。没有男人喜欢过于娇纵的女人。
22) 他继续说:“林总对你,真是很用心,有时候看他望着你的眼神,我都很感动。所以,钱多钱少都不重要,关键是两个人要有缘份,而且要珍惜这种缘份。
23) 听着他的话,我只觉惆怅,林启正,在我看来,是爱,在别人看来,却只是金钱与权势。
24) 我忽然想笑,男人总是这么容易地说永远,高展旗、左辉、还有林启正,都一样,而女人,如我,只选择我愿意感动的那句话。
25) “下那么大的决心,应该不会是一时心血来潮吧?”他想了想,沉重地说:“有时候,当感情是偷偷摸摸的时候,会很想让它光明正大,但一旦实现了愿望以后,又发现两个人并不合适。”
26) “如果你还能坚持的话,就坚持,如果坚持不下去,就走开,没关系,感情这种事,没有对与错。”
27) “对!我宁可你天天逼我,像其它的女人一样,逼我给你钱,逼我给你感情,逼我离婚来娶你。来啊,来逼我啊,天天出现在我的面前,以死相逼,逼到我走投无路!我也不要像现在这样,看到你从我生活中消失!”
28) 我还记得他怒气冲冲离开时的样子,仿佛今生都不想再与我相见,怎知现在,他却又回到了这里。人的心意,总是兜兜转转,如我,如他。
29) “怎么会没有区别?心里是空的。邹雨,这样的爱,我试过,心里是空的!现在是秋天,还好,如果到了冬天,一阵风吹过来,你会觉得那阵风可以直接从你的身体穿过去。多少钱多少甜言蜜语都不顶用,每个人看你的眼神,都像是嘲笑。”
30) “难道不是吗?去要求那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只会惹人耻笑。”“如果真的爱,就会去争取。如果不够爱,就可以无所谓。当初我问过你,如果我什么都不要了,你还会不会爱我,是你sayno,不是我!”他大声地回答。
31) “我什么也不要,两个人开心就在一起,如果不开心,如果无法两全其美,那就各走各路!”
32) 晚上,我在附近的街道上游走,依旧会不由自主地注意经过我身边的每一个高大的男人。当然不会有他,这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大的城市,即使与人约好了,都可能遍寻不到,更何况,是街头的偶遇。
33) 现在我才知道,还有第三种爱情,这种爱情,每个人都知道,每个人都感动,每个人都守口如瓶,每个人都讳莫如深。它是一条暗涌的河流,奔腾不止,泥沙俱下。如果你不幸遇到,还是躲远些好,实在躲不过,被挟裹着,被卷带着,在刻骨的甜蜜和痛苦中沉沦,那我也只能祝你修成正果,虽然我知道这很难很难,因为,我没有做到。
34) 爱着的人,和睡在身边的人,不是同一个,这是常有的事。把爱她的话,说给别的人听,这是常有的事。想着将来,计划着将来,但将来永远都不会出现,这也是常有的事。所以,我说,人的一生,有时候,就这样,渐渐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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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内容很丰富,来看看人家小说读后感写得有你精彩吗?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准备的小说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
阅读《生逢1966》(上海文艺出版社2005年6月版),我的感觉是复杂的。这样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小说,无可避免地留下了时代的烙印。它写的是畸形年代里的那段扭曲、压抑、晦涩的青春。小说引起了众多作者同时代人的共鸣,他们在这里读到了共同的集体记忆,读到了自己狂热的、荒.唐的、痛楚的、热血沸腾的、不堪回首的过去。整部作品具有真实到残酷的力量。不过,在阅读中,我仍旧有某种惶惑。我生晚矣,那个时代对我而言,何其陌生与隔膜。正因为我面对的是一部小说,而不是报告文学或其他,我便自然而然地以对待文学的挑剔眼光去看它。如果说,“老三届”们从中读出了某种亲切的话,我则在短暂的惶惑之后,逐渐从文字的背后读到了撼人心魄的东西。这种东西与时代符号无关,与小说本身的形式无关,与读者的年龄阅历无关,甚至,它也与流行的阅读时尚无关;但它确如河底金沙般散发出沉着的光芒。在我看来,这才是小说的最为成功之处。我要说的,是这一类的东西,比如,小说主人公陈瑞平和他生命里最初两个女孩的情感胶着与彷徨,或陈瑞平面对母亲生死存亡时的矛盾与痛楚。自从陈瑞平的父亲死去后,他的母亲一直在生死之间徘徊,儿子与地主成分的她划清了界限,四十三天没喊过她一声“妈妈”。母亲生了胰头癌,她已经在和死神面对面,但她心有不甘。虽然顺从了世道,顺从了命运,但毕竟不甘啊!那边厢,儿子也在反复问着自己:“我能喊一声妈妈吗?一个红卫兵能喊地主分子一声妈妈吗?”“谁说过不能喊呢?她确实是你的妈妈。谁又批准你能喊呢?”作者冷静地写道。就在喊与不喊之间,母亲生命的游丝渐弱,“瑞平赶到床头的时候,是早上六点。妈妈已经去世了。一旁是呆呆站着的蔡小妹。瑞平一下子将手捂在了心口,他的心先是重重地落下,妈妈死了,他没有机会叫一声妈妈了。然后又突然荡了上来,妈妈死了,我不用叫妈妈了。他的身体突然不受灵魂的控制,他喊了一声‘妈妈’之后就嚎啕大哭……”有人说,现代化进程牺牲的是充沛的情感,是悲悯的情怀。冷漠似乎成了一种人际态度。但是,面对这样的叙述,是否会感到身处一种压抑的悲剧性境况中,正有温热的暖流淌过心灵,让你产生欲哭无泪的冲动呢?是的,文学没有理由否认情感与生命在社会发展中的价值,也没有理由否认它们在审美上的价值。小说里关于陈瑞平与蓓蓓的初次灵肉“相遇”,也写得节制、含蓄,充满无奈、怅惘,而又满含着复杂的美感。这是两个孤独的少年人在复杂情境下的相遇。陈瑞平心里喜欢的是蔡小妹,却把自己的初次给了娇美无比的蓓蓓,两个孤寂漂泊的灵魂在颤栗的肉体拥抱中寻求着精神安慰。他们一边默念着生理课上老师教的“草履虫”,一边进行着生命中最初的“大事”。这种充满荒诞色彩的尝试,暗含苦涩与挣扎。而在有了“第一次”之后,邻居们所表现出的形形色色,正可谓非常年代的众生相。在蓓蓓要远走香港的前夜,他们只能站在两家的窗户之前,彻夜相望。窗和窗之间,已是咫尺天涯。他想伸出双手,可是他的手再长,怎么够得着呢?他没有什么能够相赠,只有19岁男孩的真挚的泪。作者保持了相当的镇定和克制,这样奇特的细节超出了个人经验所具有的意义,它已经悄悄地产生了属于文学本身的阅读魅力,成为属于人类共同的精神性的东西。而在那特殊年代里,儿童们的表现也是作者的一个颇有意思的发现。在遭遇了那夜众人的窥视后,陈瑞平成了弄堂里指指戳戳的对象。事后对他紧追不放的不是大人,却正是半懂不懂的孩子,他们追在他身后唱暧昧的童谣。“在任何时候,孩子都是弄堂的真实体现”,“不少在大同坊被批判过的人全部被孩子跟过”,在这里,弄堂孩子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纯洁化身,而成了畸形年代里饶有意蕴的象征,懵懂孩童参与了集体的狂欢游戏,童言无忌,传递的却是复杂的成人世界的险恶。正因为有了上述这些东西,才使《生逢1966》在褪去小说时代背景等附加符号后,仍能散发璀璨的光华。这些东西,就是历史中的生命体验。我正是被它所感动的。也因为有了它,这小说也才真正属于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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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文就够了?不,还要学英文版读后感。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准备的英语小说读后感范,仅供参考!
Novel describe and buy to sell through perfect art form wine upstart' American dream' that Gatsby pursue unreal the twenties Kill , has announced the tragedy of the American society. Gatsby falls in love with Daisy and departure is actually a very ordinary love story. But the author makes skilful opening moves, regard girl whom Gatsby loved the symbols of the youth, money and status deeply as, Regard U.S.A. as by means to pursue rich material life' Dream of'. For pursue Gatsby Daisy exhaust own emotion and ability and intelligence, ruin one's own life. He thought innocently : Can revive an old dream after having money, redeem the lost love. It's a pity , he is wrong. He has misunderstood this one of Daisy Vulgar and shallow woman . He has misunderstood the boring society on the surface dissipated and luxurious and hollowly on spirit. Whether it live he the dreamlike China, is abandoned by Daisy, treats for the society coldly, Cast the tragedy that can't retrieve at last.
Gatsby is the typical American youth in the twenties. Experience of him whether joyous song smile at portrayal in' knight's times' of dance. Sweetheart Daisy of one's early years such as Gatsby marry rich and life dissolute Tom. For win Daisy, by buy to sell he wine accumulate first a large sum of wealth again He thought innocently : Can revive an old dream after having money, redeem the lost love .But he fails to gain Daisy's heart finally, has exhausted one's own emotion and ability and intelligence in order to pursue Daisy, Ruin one's own life finally. The illusion that Gatsby revived an old dream has gone for ever. The author composes a chilly and disappointed sad melody with the multicoloured note, leave somebody limitless thinking.
看过“英语小说读后感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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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夜,我梦见百万雄兵,金戈铁马,战马嘶鸣,铺天盖地的喊杀声在我的耳边久久回荡,回荡!我读此书也有这种感觉,感觉狼特别好汉。我们就是需要这样的“狼”性。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准备的狼图腾品读,仅供参考!
看《狼图腾》这本书,给我最深的感触便是,在那个充满血腥的年代为什么成吉思汗及其子孙,竟然仅用区区十几万骑兵就能横扫欧亚?创造了人类有史以来世界上版图最大的帝国呢?答案就是千万年来,游牧的草原人和草原狼,在腾格里这方神气的热土上时魂归时,怎样来到的草原,去时草原还是怎样。能摧毁几十个国家巨大城墙城堡和城市的草原勇士的生命,在草原上却轻于鸿毛。最后完全回归于大自然的。他们彼此缺一不可,当肉体的生命消失后,终于与草原完全融为一体。
几乎在每一个汉族人心中,狼都是狡猾、贪婪、残忍、丑陋的化身,老虎也猎杀动物,也吃过人,大家却说那是王者风范,威风凛凛,高大威猛,五彩斑斓……多少美丽的形容词都给了其他猛兽,这对狼也是一种歧视!原因很简单:狼对汉族的威胁超过任何一种猛兽,比猛虎、狮子、熊、豹都来得凶猛,来得气势汹汹,具有人类才有的攻城掠地的实力。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国人对待对手的态度,对于最有威胁的对手没有给予应有的尊重,而是对其诋毁和谩骂,以致长久以后,当狼民族衰退以后,历史的真相被湮没在滚滚黄沙之中。但狼对人类的教导却是永远无法被湮没的。
狼做的事情之所以会十拿九稳,是因为他们做每件事情前都会先想好策略。
《狼图腾》很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它向我们展示了草原狼丰富多彩的杀敌方法。开篇就是一个草原狼围捕黄羊的大战役,波澜壮阔,纵横捭阖,动静结合,一气呵成。真正的作战时间不过十几分钟,但作战前狼群耐心的伏击、精妙的设围、细致的观察,营造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紧张而又亢奋的氛围;而作战时的迅雷不及掩耳、放掉还有战斗力的黄羊而击其余部分的智慧,颇有些卑鄙却极其实用的狼抓黄羊的绝招,又让我们拍案叫绝,赞叹不已。这动静之间,却将草原狼卓越的智慧、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
狼的智慧也是非常惊人的,几乎可与人媲美。在生活中,他们会运用各种各样的本领与智慧来克服生活中遇到的种种困难。狼的本领狼的智慧也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们也是在几千年艰苦的草原生活中磨炼出来的。变幻莫测的草原气候、恶劣的草原环境、各种动物的逃生本能还有来自人的巨大威胁,使得狼始终生活在险境之中,随时都处在被饿死、冻死、打死的境遇中。
人不是狼,狼的各种策略也是在艰苦的斗争中磨炼出来的,但我们的确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但学习草原狼也不能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己勤于思考、善于应用策略的能力。
主动的去观察和学习,积极的思考,在面对不同的情况时采用不同的方式,在实战中磨炼自己,这就是狼的智慧源泉。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只要你有丝毫的放松,就可能会被社会淘汰,这很像狼群生活的大草原,公平而又残忍。所以我们也得有狼的危机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给自己加压,正如张瑞敏所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往往不利的形势更能激发一个人的潜能。“背水一战”,“破釜沉舟”,正是这个道理。
狼之所以可怕是因为他们是野兽中最有集群优势和团队意识的动物,一条狼是一个优秀的单兵,而一群狼就成了一支牢不可摧的特种部队,在《狼图腾》里,作者亲眼见到的狼识天文懂地理能看云知道天气,组织打围,在战略战术上都是无懈可击,再加上坚忍的意志,实在是太完美了。读《狼图腾》,看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的捕食故事,更是能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比如围捕黄羊的时候,有狼去寻找大雪坑,有狼去骚扰,有狼去伏击,在总攻的时候也是井井有条,狂而不乱。更让人称绝的是,狼群即使在撤退的时候也井然有序,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当狼逃生时,它甚至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当狼袭击马群时,它甚至可以选择最危险的自杀式打法。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从,让人感慨训老虎易,训小狼难。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草原上以前也有老虎等其它动物,之所以只有狼独存,原因就在于此吧!
孙子兵法“云倍则敌之,十则围之”,可就是这几十条狼就敢围猎几千条黄羊,充分利用了天时地利人和。名动历史的长平之战,秦将白起空前绝后的等而围之已经是军事史的绝唱,而狼却更胜一筹。秦人本是游牧民族,长期和狼征战,也许这正是狼教给秦人的兵法吧。
这个世界始终是弱肉强食的世界,即便厮杀的工具不再是尖牙利齿,不再是刀剑枪戟,但是本质是不会变的。有能力的人就能用他的能力用他的新的厮杀利器来赢取最大的利益。难道不是么,考试升级如斯杀,商场勾斗如斯杀,官场暗涌也是如斯杀,向往人道主义乐土的人士也不妨扣心自问一下,自己是不是这种厮杀格斗后的胜利者?是不是能给失败者真正的怜悯和体恤呢。自古就有自然的成败法则,狼坚持不懈地贯彻这一法则,我们应当敬佩,甚至以狼为师才能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诠释“适者生存,弱者淘汰”的自然法则。
狼的坚韧是最值得佩服的,一个民族如果有这样坚韧的性格,那么它一定会强大。最好的例子莫过于毛主席领导时期的中国,生活环境恶劣,物资匮乏,国内征战,国外封堵,以气候论不亚于蒙古高原的酷冷寒冬。正是有那一份狼的坚韧,才有了现在的国际尊重。我要学习狼,就要学习他的坚韧,对命运的挑战残忍,也敢对自己残忍,残酷的锻炼才有了蒙古战狼非同一般的犀利。
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狼图腾》是对我的一次洗礼,闪烁智慧狡猾的光芒,我喜欢向往着狼的坚韧,狼的团结,狼的狡黠,狼的意志力和狼的生命力。只有具备这些条件,才能在社会上立足,才能适应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
感谢本书的作者姜戎先生。30多年前,作为一名北京知青,他自愿到内蒙古边境的额仑草原插队,长达11年。直到1979年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研究生院。在草原,他钻过狼洞,掏过狼崽,养过小狼,与狼战斗过,也与狼缠绵过。并与他亲爱的小狼共同患难,经历了青年时代痛苦的精神“游牧”。蒙古狼带他穿过了历史的千年迷雾,径直来到谜团的中心。是狼的狡黠和智慧、狼的军事才能和顽强不屈的性格、草原人对狼的爱和恨、狼的神奇魔力,使姜戎与狼结下了不解之缘。狼是草原民族的兽祖、宗师、战神与楷模;狼的团队精神和家族责任感;狼的智慧、顽强和尊严;狼对蒙古铁骑的驯导和对草原生态的保护;游牧民族千百年来对于狼的至尊崇拜;蒙古民族古老神秘的天葬仪式;以及狼嗥、狼耳、狼眼、狼食、狼烟、狼旗……有关狼的种种细节,均使作者沉迷于其中,写出了这部有关人与自然、人性与狼性、狼道与天道的长篇小说。如今,正值中国社会转型,而农耕文明衍生的国民性格已成其沉重羁绊之时,姜戎终于为他这一部倾其半生心血的鸿篇巨制画上句号,最终完成了他再现“狼图腾”的使命,成为“有关狼的真理的终结者”。
古代中原王朝用犬戎来指代北狄,即古代北方的突厥系游牧民族。北狄一直是华夏的心腹大患,狼子野心就是取自犬戎。《国语·周语》提到周穆王征犬戎,得四白狼,四白鹿以归。自是荒服者不至。而周幽王和西周就亡于以狼为图腾的犬戎。直到隋唐,汉民族还把一切北方游牧民族统称之为“犬戎”和“戎狄”,也仍然用豺狼比喻北狄胡人。在唐代宗年间,太常博士柳伉上疏说:“犬戎犯关度陇,不血刃而入京师……”在唐德宗年间,大臣柳浑对德宗说:“戎狄,豺狼也,非盟誓可结”。李白《古风》有云:“俯视洛阳川,茫茫走胡兵。流血涂野草,豺狼尽冠缨”。皇甫冉《太常魏博士远出贼庭江外相逢》则云:“烽火惊戎塞,豺狼犯帝京”。李曾伯《满江红:得襄阳捷》:“狼吻不甘春哨衄,马蹄又踏寒滩入。向下洲,一鼓扫群胡,三军力”。清代更有“狼子野心,信不诬哉!”一说。而华夏的图腾是龙。
然而狼并不是与中国传统的真善美能够联系在一起,并且与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思想相悖,也许在农耕条件下发展的华夏文明,华夏子女永远不可能将狼作为自己的信仰,唯有龙图腾才是中国炎黄子孙的代表。狼的贪婪、凶狠、狡猾,无疑我们永远不能接受。然而我们从作者的痕迹中看到了中华龙与狼的相似之处,而唯我们的欠缺,部分狼精神的欠缺,使我们的社会发展有了局限,我们需要的是一只现代狼。我们与西方的国家的差距、与日本的差距,无法例举了。然而我们同样的渴望大唐盛世、贞观之治,同样渴望只时弯弓射大雕的成吉思汗,一统江河,同样渴望清朝的康乾盛世,希望国家强盛屹立在世界之列,为了这一梦想,我想我们不该拒绝,不能拒绝狼之精神,树立自己内心真正之图腾。
做为男人就应该像狼一样,有着狼的野心狼的气魄和狼的霸气,让我们狼奔狼啸,狼子野心地做一番狼的事业,开创狼的时代吧!
那一夜,我梦见百万雄兵,金戈铁马,战马嘶鸣,铺天盖地的喊杀声在我的耳边久久回荡,回荡!我知道这是狼的血液在我的身体复苏,燃烧,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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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复又独处时,我细想了听到的情况,窥视了我的心灵,审察了我的思想和情感。你会独自审视自己的思想和情感吗?跟着小编品读一下简爱吧。
《简·爱》(Jane eyre)是十九世纪英国著名的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人们普遍认为《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诗意的生平写照”,是一部具有自传色彩的作品。
花了三天多的时间终于读完了《简爱》,我知道这是一个十分艰巨的过程。这连住的几日,我几乎除了吃饭和睡觉,一切时间都耗费在这本来自遥远国度的小说里。然而我还得在抱怨的同时,不得不承认它的杰出与迷人。很少见到这样迷人的异国风情。这充满着英国十九世纪趣味的故事里,让我感慨了很多。其实我应该早些接触这本书,早就有很多的人介绍它了。可惜,我拥有着一点排外的情愫,一直拖到现在去欣赏它,实在有些相见恨晚。
作为一个外国人,我对英国人的思维和宗教信仰有点难以适应。不过呢,人世间的真情多数是相通的。每当我读到小简爱因为无亲无故而遭受虐待和歧视时,心中顿起的怜悯之情真让人难忘;每当简爱一次次化险为夷让我多么兴奋;当她勇敢地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而坚持自己心中的真爱时,多么令鼓舞和震撼;特别在文章最后,她抛弃一切去照顾那位可怜的爱德华时,我的心中欣慰与感动迸发而出。
《简爱》的作者如果和中国的曹雪芹相比,毫无疑问,后者的文化底蕴要更博深一些。就像中国和英国人拼比历史,中国人可以无愧地说:我比你老的多。曹雪芹一生所学要比夏落蒂.波郎特要广博的多,毕竟中国的文化底蕴要丰盛的多。中肯的说,简爱的确比不上中国的《红楼梦》。不管是人物丰富还是物致的描绘上,《红楼梦》都是更为杰出的。但是,《简爱》中也有值得中国人去学习和欣赏的地方。比方说,《简爱》对人物的心理描写方面,可以说淋漓尽致。这点在很多中国人的文学作品中做的都不够.
读这本书我仿佛读了一遍《圣经》,西方人对宗教笃深的感情与真诚的信仰,真很令人敬佩。现在的中国是一个缺乏信仰的时代。在读《简爱》时候,让我感受到在拥有宗教哺育下才可以得到的人情的纯美,在现在的中国这真的很难得。其实,很多圣经里的教诲与中国的孔儒的经典思想是相通互补,而现在国人却往往忽视了祖先的睿智。比如圣经里劝人从善,劝人宽忍,劝人感恩,与孔老夫子劝国人礼义仁,两者是相同的。在读《简爱》的时候,我时常被圣经里的美好的思想启迪着,让我联想到中国的现状,心中似乎收获许多。让我坚信,对于中国的儒家文化真的需要重新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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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文章包括诗歌、散文、小说、剧本等文学作品在内;狭义的文章专指没有艺术虚构的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实用文等普通文章。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短篇小说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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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是 迷惘一代 最著名作家之一的埃内斯特海明威的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之一。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分享给大家的老人与海小说读后感400字,希望大家喜欢。
今天,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十分佩服书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一定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老人与海》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大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难以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不愿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的骨头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当我读到爷爷与鲨鱼进行激烈的搏斗时,我真为爷爷担心,可是爷爷,总是保持着乐观的精神去面对一些极大的困难,看到这里,我不由得想起自己。每当我遇到了一些困难时,总是觉得很不顺心,觉得很烦,很想逃避现实。再看看桑提阿果爷爷,不管遇到任何困难也毫不退缩,而是勇敢地去面对!
做人也应该这样,不要一幅贪生怕死的样子,要对自己有信心。即使我们遇到重重困难,也绝不应该让它给打倒,应该勇敢地去消灭它。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像桑提阿果爷爷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我相信,在我的努力下,我一定会变得像桑提阿果爷爷那样勇敢,那样勇于拼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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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是海明威最具影响的代表作品之一,本文主要从文学的角度对《老人与海》中海明威的创作风格进行分析,作品的文体特色十分独特,也是这部作品成功的原因,《老人与海》这部作品完美的体现出了作者客观、朴实、简洁的美学思想。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分享给大家的老人与海小说1000字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通过近半个学期的学习和阅读,从中我有了深刻的感悟和理解。整部小说的体材来自于一个真实而又感人的故事:一位居住在墨西哥靠打渔为生的老人,一如既往的独自出海打渔。本以为又是空手而归,但却出乎意料的钓到了一条大鱼,老人喜出望外!因为这是他近几周头一回儿打到大鱼,而且这条大鱼大的超出了老人的想象于是他便将鱼头和上半身分别绑在小船的侧边上,准备返航,可不幸的是他在半路上遇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只好使出浑身解数和鲨鱼搏斗,但老人还是敌不过数量庞大的鲨鱼。尽管鲨鱼把能吃掉的一点也没剩,只留下了鱼骨和鱼鱼头,但却还有八百磅左右重!
作者海明威以这个故事为原型的基础上再加以修饰;进行了更为细致的描写和刻画,塑造了桑提阿果谢谢这样一个普普通通通而又可敬的的劳动者的形象!
这位老人不被任何困难所压服,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道道难关和数不清的挫折做不屈不挠的斗争。他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让读者们印象最为深刻的一句话: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给打败的,你进可以消灭他,却不能打败他。而正是这种永不言败的硬骨头精神贯穿在《老人与海》股市的始终。它所包含的深刻哲理值得读者的细细咀嚼,耐人寻味!
如果我们连一个家境贫困,甚是卑微,条件艰苦,生活困难的考天天独自出海打渔的普通农民都比不上的话!还有什么资格去到处张扬、永不言败呢!
所以,从现在开始,从下一秒开始,让我们向阿桑提果老爷爷学习,向他那永不言败的精神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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厄内斯特.海明威是20世纪最著名也是最多产的美国作家之一。《老人与海》是海明威创作和发表的最后一部重要的作品。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分享给大家的老人与海小说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再次翻开那本依旧珍藏在书柜中的《老人与海》,间间行行,字字语语,从那写精彩动人的语句中,我找到了答案。翻开这本书铺撒璀璨的书,那个老人渐渐地向我走来,像一场永远也演不完的电影,在我心头回荡。它走向大海,用坚定地信念和非凡的勇气与大马林鱼展开、与凶猛的鲨鱼展开血拼,用尽自己浑身解数来保护这只马林鱼。回到海港,他放下了渔具,慢悠悠地走回他那间破旧的茅草屋,躺上他那简陋却异常温暖的床,和小男孩相伴,渐渐进入梦乡。
默默体会到作者在最后寥寥数笔的描写——老人走回了海岸,他没有沮丧,没有悲叹,只任由海潮吹打着那雪白雪白的鱼骨;他没有因此而气馁,只是回到家中,若无其事地躺下,可他的心中却酝酿着希望;他没有去收拾残局,只是渐渐进入梦乡,他又梦见了狮子,梦见了昔日的童年,也仿佛找到了一个勇敢的自己。猛一回头,我初时萌生的想法顿时烟消雾散。
是,这位老人无疑是位失败者,可是他的失败却比成功更加令人赞叹。他付出了,他拼搏了,他竭尽全力了,这比他的成功更加令我难忘。如果说,这位老渔夫成功了,可能这部不朽的故事就不会被人们所发掘;如果他成功了,仅仅因为是谈笑间区区数语而成功,唯恐这坚毅的光环就不会套在这个平平常常的老渔夫身上。而就仅仅是这简简单单地故事,正时时刻刻鼓舞着我们,难道仅仅是失败了,就令我们所赞叹吗?
一个英雄,他不仅仅是因为成功。他贵为付出,有时虽然我们只因一些皮毛小事而成为英雄,那英雄这个词就丝毫没有意义了。
回忆起我们祖国的历史长河,无数个英雄都涌现在我的脑海中,他们虽然是个失败者,但他们的名字仍旧名传青史。他们的故事并不都是感人肺腑,却一个个都令人难以忘怀。大家还记得“西楚霸王”项羽吧!李清照有一首诗句中写道:“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垓下一战,他大获全败,江东子弟无数,全部死于汉军手下。最终,他带领屈指可数的烈士冲出重围看,与敌人展开殊死搏斗,最终敌不寡众,无颜再见江东父老,乌江自刎。我们不得不承认,他和老渔夫一样是个不折不扣的失败者。可是,他的豪情壮志却依旧流传至今。那老渔夫就好像项羽,拼命反驳,却都无济于事,那乌江河边无数江东子弟的身躯不就如同那夕阳日下海岸遍被老人遗弃的鱼骨吗?
几经风沙,他们就好像是一只随风飘荡的小船,在曲折的河道上几经颠簸,狂风暴雨,小船的身上溅满了水花,浸湿了身体。可是,他依旧坚定着航向,绝对不会向河岸靠拢。或许,来到大海之时,大海的波浪会将它打翻,会将它覆没,可这段曲折艰难的历程也足以让它死而无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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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派三叔《盗墓笔记》以中国历史上的盗墓行为为发端,展开一系列的玄幻描写,吸引了许多读者的喜爱。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分享给大家的盗墓笔记小说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
我本来是很看不上这类小说的,胡说个啥?有意义吗?小孩子追求的东西就是这样玄幻,那还怎么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呢?但从半路出家到一路读下来,也是颇有感触的。首先,作者具有非凡的想象力,陵墓很多人都在电视上看过,没有作者描述的那样大,吴邪他们在里面一路狂奔,直至气脱,还有好几层,尸虫,禁婆,诡异的生物·····只有在小说里才可能存活那些年,不吃不喝。一些悬疑一直不能解决,也是促使读者不能罢手的原因。除去想象力,就是人物的魅力了,第一是闷油瓶,那样的智慧、冷静、出神入化的武功、百战不死之身,让人实在佩服、甚至崇拜。第二是王胖子,头脑灵活、眼力、身手都不凡,还有他的勇敢,也是无人能及。第三才是吴邪(我),书生一个,胆子身手都不济,但能坚持自己的目标,有两个好友的相助,也闯过重重难关,并在这过程中成长。这个我实在就是芸芸众生,我们有韧性让我们经历风雨,又胆小,很多目标可以完成却没有,也许老了会后悔。这么三个男人完成了很多老前辈们没能完成的事,真的啊很了不起。
小孩子迷恋这个真的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坚持就是胜利;排除艰难险阻,坚定自己的目标;交朋友要交能与自己共经风雨的人,自己也要能与朋友共经风雨,甚至是生死之交。任何大事需要合作,与他人合作,更要与自己的朋友合作。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朋友三个帮。朋友不在多,患难之交才真的可靠。
文中很少有爱情的描写,重在男人的生死之交,小孩子读读这样的书,避免缠绵的爱情困扰,爱情往往把孩子变得内向、封闭、脆弱、敏感,甚至荒废了学业,很不值。我真的很喜欢这样的书。
据说要拍电视剧,很盼望,希望见到真人;又很担忧,那些好东西只能读出来,演不出来。我们在读的过程中感到毛骨悚然的东西,跟着“我”在前进,后背发凉的感觉很难表现。演不活人物也是对作者和读者的欺骗。读书的感觉为什么只能隐藏在字里行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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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如戏,戏如人生。不少作者喜欢以随笔的方式编写一部具有戏剧性的小说,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分享给大家的比较好看的随笔小说,希望大家喜欢。
对不起亲爱的,我选了一个笨拙的方式去爱你
1、
他喜欢她是他最大的秘密。
他不敢告诉她,怕破坏这段友情。
毕业的那天,他在学校后的大树刻下她的名字,写道:我爱你。
十年后,他带着妻女重游母校,
走到树前突然发现,树上多了四个小字。
写道:我也爱你。
2、
他一边洗碗、一边在想如何回去哄老婆
她一定是因为他很晚回家的事情又闹脾气了
肯定是饭也不吃觉也不睡, 这两天电话不接,短信不回
男人叹息一声、擦干最后的盘子
跟母亲招呼了一声, 准备回家, 低头系鞋带
花白头发的母亲伤心的说:“枫儿、她已经去了一年了,你搬回来住吧、”
3、
公司倒闭,妻离子散,他落魄地走在马路上。
一个黑衣女人出现,问他,名声,钱财,真情,你想要什么?
他沉默良久,选择真情。
人一笑而去。
他不知不觉走回即将拍卖的家。
但见养了四年的狗欢奔来,它一直不眠不休等他归来。
若干年后,他东山再起,名望更盛。
他的第一桶金,是一大碗狗肉而换。
4、
她:亲爱的,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我的?
他:傻瓜,刚分班的时候就把你看上了。
她:那为什么打扫卫生的时候你总是让我倒垃圾呀?
他:傻瓜,那是因为我喜欢你撒,你没听说过爱一个人就要不断欺负她吗?
她:你!你好坏哦~你只不知道当时我很透你了,总是找我麻烦。
他:那又怎样呢,现在你不是我的了撒。
<对不起亲爱的,我选了一个笨拙的方式去爱你。>
5、
他:对不起,我要离开你一个月。
她:没关系,我会等你回来。
他:其实我不想离开你,可是我身不由己..
她:亲爱的,我可以理解,我也不会生气。
他:我会很想你的,我是真心爱你的,一定要等我回来哦。
她:亲爱的,请放心我会站在原地等你回来。
他:如果有如果我一定不会离开你,哪怕是一秒。
<时间不会停止,爱情没有如果,你若离去,我便画地为牢,等你回来。>
6、
他:你还爱他吗?她:亲爱的,怎么了?
他:你为他发的那些贴我都看到了...
她:对不起...
他:为什么?,我到底算什么?你有没有考虑过我的感受?
她:对不起,我...我错了,我不爱他了,
我只是一时冲动才发的贴,可是我发完就后悔了...
亲爱的,请相信我。
他:真的不爱他了...
她:相信我,我爱你,只爱你。
他:因为爱你,所以我相信你。宝贝,以后别在这样了好不好?
她:恩,我答应你...对不起...他将她拥入怀中。
<爱情是需要信任与包容才能永恒的,谁没有不堪的往事呢。>
7、
一个夏天的混乱,她与他分到了一个班,也成为了同桌。
不知不觉中她爱上了他,他也对她很好。
她的好朋友也对她说让她去追他,可她怕被拒绝没有勇气。
慢慢的她发现他和班上的一个女生走得比较近,她心里难受得要死。
她和她的好朋友说了心里的委屈,她的好朋友舍不得看她爱的这么苦痛。
于是去问他,你明明对她很好,可你却和另一个女生走得那么近,你到底喜欢谁?
他沉默了一会儿,慢吞吞地说出我不知道...
她知道了一切,便决定远离他,因为他对她的好与爱情无关。
<暧昧让人受尽委屈,找不到相爱的证据。>#p#副标题#e#
8、
分手那天,她哭着求他不要离开。
他笑了笑,松开了她的手。
十年后,一场聚会他们再次相遇。
他一下子被穿着华丽气质温婉的她吸引。
“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没想到你变了这么多。”
“是啊。”她优雅地笑了笑不再说话。 他满面惋惜,看着她转身离去。
9、
她们是最亲密的死党,可是她们却爱上了同一个男孩。
死党为了得到男孩,把她的日记当着全班的面读了出来,
男孩觉得很没面子,上去吼死党:为什么你要念出来,你发神经啊!
死党哭着说:我是她的死党,她让我念的,对不起。
男孩恨透了写这日记的女生,因为她让他很没面子,
于是看着她说:我一点也不喜欢你!我喜欢你的死党!
也泪流满面,而死党脸上露着胜利的微笑对她说:他既然选择我了,那么你就祝福我们吧,我最好的死党~
她哭着跑出去,雨下得很大,她在雨中大声的喊着:为什么!
<也许友情会败给爱情,也许友情会被爱情迷了眼。>
10、
他跟她相爱了半年,分隔两地。
愚人节那天,他赶到她的城市,中途她打了几个电话给他,他在买玫瑰,便匆匆挂机了。
她生气地躺在床上,埋怨过后就迷迷糊糊睡着了。
突然她的手机响了。
"伸出你的手"他说。
她伸出手,却刚好被他握在手心."亲爱的,半年纪念日快乐."
11、
她:亲爱的,陪我去海边看日落好不好?
他:没空。
她:亲爱的,你在哪?我来找你好不好?
他:我很忙。
她:你忙什么呢?
他:你有完没完啊!挂了!
她笑了,看着海边那对嘻戏的身影笑了,她笑自己这么傻,
一直以来她都在演独角戏,他早已不爱她了,风吹乱了她为他留的长发,
她的眼角划下了晶莹的泪,转身离开了....
<放肆的笑,显得那么无奈,心酸的哭,显得那么无助。>
12、
十岁那年,他和她成为了邻居。
他们每天都在一起玩过家家,她做他的新娘。
十八岁那年,他和她成为了同学们羡慕的情侣。
二十五岁那年,他和她在父母的祝福下结婚了。
二十六岁那年她为他生了一个漂亮的女儿。
六十五岁那年她因生病去世了。
七十五岁时他走了,
临走前他对女儿说:我曾今等了十年才遇见你妈,你妈也在下面等了我十年,我该去找她了....
<爱情是可以等量代换的,我们现在谁也不歉谁了,所以我爱你等于你爱我。>
13、
她每次在学校看到他都想打招呼.
可一瞥他毫无笑意的表情,所以酝酿的欢快都卡在了喉咙里了…
一天她假似开玩笑一样给他发短信:你是面摊么?怎么总没表情.
他:我表情好像的确不多.
她:那你笑起来是什么样得?
他:你不说我是面摊么…
她无言以对.但却总幻想他笑得样子.
其实远距离见过他对他同学笑.
一天在他空间看见一条她女友得留言:你昨天也笑得太夸张了吧,我有那么好笑么?
他回复:当然有.笨蛋.
<不是不愿改,只是为谁改>
14、
在一起一个月后,
他跟我说分手。
原因:根本没爱过、只是玩玩罢了,
我相信了,呵呵。
因为他是个无情人,
但是最后才发现原来他还爱着,
只是因为当时的一个好朋友也喜欢他,
还以死相逼,
他不得不分手了,
过了几天,
他发了条简讯,我看了立刻便哭了,
“亲爱的、对不起。我知道我不应该那么容易放手,但是我没办法,我要挽回只有这样做,
对不起,我知道我不应该那样做,所以现在来得及吗,原谅我好吗?”
我心立刻软了.
立刻回了一条:“可以。只有你让我知道你还爱我、就足够了。”
【只有你还爱我,其他什么都不重要。】
1、
他喜欢她是他最大的秘密。
他不敢告诉她,怕破坏这段友情。
毕业的那天,他在学校后的大树刻下她的名字,写道:我爱你。
十年后,他带着妻女重游母校,
走到树前突然发现,树上多了四个小字。
写道:我也爱你。
2、
他一边洗碗、一边在想如何回去哄老婆
她一定是因为他很晚回家的事情又闹脾气了
肯定是饭也不吃觉也不睡, 这两天电话不接,短信不回
男人叹息一声、擦干最后的盘子
跟母亲招呼了一声, 准备回家, 低头系鞋带
花白头发的母亲伤心的说:“枫儿、她已经去了一年了,你搬回来住吧、”
3、
公司倒闭,妻离子散,他落魄地走在马路上。
一个黑衣女人出现,问他,名声,钱财,真情,你想要什么?
他沉默良久,选择真情。
人一笑而去。
他不知不觉走回即将拍卖的家。
但见养了四年的狗欢奔来,它一直不眠不休等他归来。
若干年后,他东山再起,名望更盛。
他的第一桶金,是一大碗狗肉而换。
4、
她:亲爱的,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我的?
他:傻瓜,刚分班的时候就把你看上了。
她:那为什么打扫卫生的时候你总是让我倒垃圾呀?
他:傻瓜,那是因为我喜欢你撒,你没听说过爱一个人就要不断欺负她吗?
她:你!你好坏哦~你只不知道当时我很透你了,总是找我麻烦。
他:那又怎样呢,现在你不是我的了撒。
<对不起亲爱的,我选了一个笨拙的方式去爱你。>
5、
他:对不起,我要离开你一个月。
她:没关系,我会等你回来。
他:其实我不想离开你,可是我身不由己..
她:亲爱的,我可以理解,我也不会生气。
他:我会很想你的,我是真心爱你的,一定要等我回来哦。
她:亲爱的,请放心我会站在原地等你回来。
他:如果有如果我一定不会离开你,哪怕是一秒。
<时间不会停止,爱情没有如果,你若离去,我便画地为牢,等你回来。>
6、
他:你还爱他吗?她:亲爱的,怎么了?
他:你为他发的那些贴我都看到了...
她:对不起...
他:为什么?,我到底算什么?你有没有考虑过我的感受?
她:对不起,我...我错了,我不爱他了,
我只是一时冲动才发的贴,可是我发完就后悔了...
亲爱的,请相信我。
他:真的不爱他了...
她:相信我,我爱你,只爱你。
他:因为爱你,所以我相信你。宝贝,以后别在这样了好不好?
她:恩,我答应你...对不起...他将她拥入怀中。
<爱情是需要信任与包容才能永恒的,谁没有不堪的往事呢。>
7、
一个夏天的混乱,她与他分到了一个班,也成为了同桌。
不知不觉中她爱上了他,他也对她很好。
她的好朋友也对她说让她去追他,可她怕被拒绝没有勇气。
慢慢的她发现他和班上的一个女生走得比较近,她心里难受得要死。
她和她的好朋友说了心里的委屈,她的好朋友舍不得看她爱的这么苦痛。
于是去问他,你明明对她很好,可你却和另一个女生走得那么近,你到底喜欢谁?
他沉默了一会儿,慢吞吞地说出我不知道...
她知道了一切,便决定远离他,因为他对她的好与爱情无关。
<暧昧让人受尽委屈,找不到相爱的证据。>
8、
分手那天,她哭着求他不要离开。
他笑了笑,松开了她的手。
十年后,一场聚会他们再次相遇。
他一下子被穿着华丽气质温婉的她吸引。
“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没想到你变了这么多。”
“是啊。”她优雅地笑了笑不再说话。 他满面惋惜,看着她转身离去。
9、
她们是最亲密的死党,可是她们却爱上了同一个男孩。
死党为了得到男孩,把她的日记当着全班的面读了出来,
男孩觉得很没面子,上去吼死党:为什么你要念出来,你发神经啊!
死党哭着说:我是她的死党,她让我念的,对不起。
男孩恨透了写这日记的女生,因为她让他很没面子,
于是看着她说:我一点也不喜欢你!我喜欢你的死党!
也泪流满面,而死党脸上露着胜利的微笑对她说:他既然选择我了,那么你就祝福我们吧,我最好的死党~
她哭着跑出去,雨下得很大,她在雨中大声的喊着:为什么!
<也许友情会败给爱情,也许友情会被爱情迷了眼。>
10、
他跟她相爱了半年,分隔两地。
愚人节那天,他赶到她的城市,中途她打了几个电话给他,他在买玫瑰,便匆匆挂机了。
她生气地躺在床上,埋怨过后就迷迷糊糊睡着了。
突然她的手机响了。
"伸出你的手"他说。
她伸出手,却刚好被他握在手心."亲爱的,半年纪念日快乐."
11、
她:亲爱的,陪我去海边看日落好不好?
他:没空。
她:亲爱的,你在哪?我来找你好不好?
他:我很忙。
她:你忙什么呢?
他:你有完没完啊!挂了!
她笑了,看着海边那对嘻戏的身影笑了,她笑自己这么傻,
一直以来她都在演独角戏,他早已不爱她了,风吹乱了她为他留的长发,
她的眼角划下了晶莹的泪,转身离开了....
<放肆的笑,显得那么无奈,心酸的哭,显得那么无助。>
12、
十岁那年,他和她成为了邻居。
他们每天都在一起玩过家家,她做他的新娘。
十八岁那年,他和她成为了同学们羡慕的情侣。
二十五岁那年,他和她在父母的祝福下结婚了。
二十六岁那年她为他生了一个漂亮的女儿。
六十五岁那年她因生病去世了。
七十五岁时他走了,
临走前他对女儿说:我曾今等了十年才遇见你妈,你妈也在下面等了我十年,我该去找她了....
<爱情是可以等量代换的,我们现在谁也不歉谁了,所以我爱你等于你爱我。>
13、
她每次在学校看到他都想打招呼.
可一瞥他毫无笑意的表情,所以酝酿的欢快都卡在了喉咙里了…
一天她假似开玩笑一样给他发短信:你是面摊么?怎么总没表情.
他:我表情好像的确不多.
她:那你笑起来是什么样得?
他:你不说我是面摊么…
她无言以对.但却总幻想他笑得样子.
其实远距离见过他对他同学笑.
一天在他空间看见一条她女友得留言:你昨天也笑得太夸张了吧,我有那么好笑么?
他回复:当然有.笨蛋.
<不是不愿改,只是为谁改>
14、
在一起一个月后,
他跟我说分手。
原因:根本没爱过、只是玩玩罢了,
我相信了,呵呵。
因为他是个无情人,
但是最后才发现原来他还爱着,
只是因为当时的一个好朋友也喜欢他,
还以死相逼,
他不得不分手了,
过了几天,
他发了条简讯,我看了立刻便哭了,
“亲爱的、对不起。我知道我不应该那么容易放手,但是我没办法,我要挽回只有这样做,
对不起,我知道我不应该那样做,所以现在来得及吗,原谅我好吗?”
我心立刻软了.
立刻回了一条:“可以。只有你让我知道你还爱我、就足够了。”
【只有你还爱我,其他什么都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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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如戏,戏如人生。不少作者喜欢以随笔的方式编写一部具有戏剧性的小说,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分享给大家的比较好看的随笔小说,希望大家喜欢。
对不起亲爱的,我选了一个笨拙的方式去爱你
1、
他喜欢她是他最大的秘密。
他不敢告诉她,怕破坏这段友情。
毕业的那天,他在学校后的大树刻下她的名字,写道:我爱你。
十年后,他带着妻女重游母校,
走到树前突然发现,树上多了四个小字。
写道:我也爱你。
2、
他一边洗碗、一边在想如何回去哄老婆
她一定是因为他很晚回家的事情又闹脾气了
肯定是饭也不吃觉也不睡, 这两天电话不接,短信不回
男人叹息一声、擦干最后的盘子
跟母亲招呼了一声, 准备回家, 低头系鞋带
花白头发的母亲伤心的说:“枫儿、她已经去了一年了,你搬回来住吧、”
3、
公司倒闭,妻离子散,他落魄地走在马路上。
一个黑衣女人出现,问他,名声,钱财,真情,你想要什么?
他沉默良久,选择真情。
人一笑而去。
他不知不觉走回即将拍卖的家。
但见养了四年的狗欢奔来,它一直不眠不休等他归来。
若干年后,他东山再起,名望更盛。
他的第一桶金,是一大碗狗肉而换。
4、
她:亲爱的,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我的?
他:傻瓜,刚分班的时候就把你看上了。
她:那为什么打扫卫生的时候你总是让我倒垃圾呀?
他:傻瓜,那是因为我喜欢你撒,你没听说过爱一个人就要不断欺负她吗?
她:你!你好坏哦~你只不知道当时我很透你了,总是找我麻烦。
他:那又怎样呢,现在你不是我的了撒。
<对不起亲爱的,我选了一个笨拙的方式去爱你。>
5、
他:对不起,我要离开你一个月。
她:没关系,我会等你回来。
他:其实我不想离开你,可是我身不由己..
她:亲爱的,我可以理解,我也不会生气。
他:我会很想你的,我是真心爱你的,一定要等我回来哦。
她:亲爱的,请放心我会站在原地等你回来。
他:如果有如果我一定不会离开你,哪怕是一秒。
<时间不会停止,爱情没有如果,你若离去,我便画地为牢,等你回来。>
6、
他:你还爱他吗?她:亲爱的,怎么了?
他:你为他发的那些贴我都看到了...
她:对不起...
他:为什么?,我到底算什么?你有没有考虑过我的感受?
她:对不起,我...我错了,我不爱他了,
我只是一时冲动才发的贴,可是我发完就后悔了...
亲爱的,请相信我。
他:真的不爱他了...
她:相信我,我爱你,只爱你。
他:因为爱你,所以我相信你。宝贝,以后别在这样了好不好?
她:恩,我答应你...对不起...他将她拥入怀中。
<爱情是需要信任与包容才能永恒的,谁没有不堪的往事呢。>
7、
一个夏天的混乱,她与他分到了一个班,也成为了同桌。
不知不觉中她爱上了他,他也对她很好。
她的好朋友也对她说让她去追他,可她怕被拒绝没有勇气。
慢慢的她发现他和班上的一个女生走得比较近,她心里难受得要死。
她和她的好朋友说了心里的委屈,她的好朋友舍不得看她爱的这么苦痛。
于是去问他,你明明对她很好,可你却和另一个女生走得那么近,你到底喜欢谁?
他沉默了一会儿,慢吞吞地说出我不知道...
她知道了一切,便决定远离他,因为他对她的好与爱情无关。
<暧昧让人受尽委屈,找不到相爱的证据。>#p#副标题#e#
8、
分手那天,她哭着求他不要离开。
他笑了笑,松开了她的手。
十年后,一场聚会他们再次相遇。
他一下子被穿着华丽气质温婉的她吸引。
“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没想到你变了这么多。”
“是啊。”她优雅地笑了笑不再说话。 他满面惋惜,看着她转身离去。
9、
她们是最亲密的死党,可是她们却爱上了同一个男孩。
死党为了得到男孩,把她的日记当着全班的面读了出来,
男孩觉得很没面子,上去吼死党:为什么你要念出来,你发神经啊!
死党哭着说:我是她的死党,她让我念的,对不起。
男孩恨透了写这日记的女生,因为她让他很没面子,
于是看着她说:我一点也不喜欢你!我喜欢你的死党!
也泪流满面,而死党脸上露着胜利的微笑对她说:他既然选择我了,那么你就祝福我们吧,我最好的死党~
她哭着跑出去,雨下得很大,她在雨中大声的喊着:为什么!
<也许友情会败给爱情,也许友情会被爱情迷了眼。>
10、
他跟她相爱了半年,分隔两地。
愚人节那天,他赶到她的城市,中途她打了几个电话给他,他在买玫瑰,便匆匆挂机了。
她生气地躺在床上,埋怨过后就迷迷糊糊睡着了。
突然她的手机响了。
"伸出你的手"他说。
她伸出手,却刚好被他握在手心."亲爱的,半年纪念日快乐."
11、
她:亲爱的,陪我去海边看日落好不好?
他:没空。
她:亲爱的,你在哪?我来找你好不好?
他:我很忙。
她:你忙什么呢?
他:你有完没完啊!挂了!
她笑了,看着海边那对嘻戏的身影笑了,她笑自己这么傻,
一直以来她都在演独角戏,他早已不爱她了,风吹乱了她为他留的长发,
她的眼角划下了晶莹的泪,转身离开了....
<放肆的笑,显得那么无奈,心酸的哭,显得那么无助。>
12、
十岁那年,他和她成为了邻居。
他们每天都在一起玩过家家,她做他的新娘。
十八岁那年,他和她成为了同学们羡慕的情侣。
二十五岁那年,他和她在父母的祝福下结婚了。
二十六岁那年她为他生了一个漂亮的女儿。
六十五岁那年她因生病去世了。
七十五岁时他走了,
临走前他对女儿说:我曾今等了十年才遇见你妈,你妈也在下面等了我十年,我该去找她了....
<爱情是可以等量代换的,我们现在谁也不歉谁了,所以我爱你等于你爱我。>
13、
她每次在学校看到他都想打招呼.
可一瞥他毫无笑意的表情,所以酝酿的欢快都卡在了喉咙里了…
一天她假似开玩笑一样给他发短信:你是面摊么?怎么总没表情.
他:我表情好像的确不多.
她:那你笑起来是什么样得?
他:你不说我是面摊么…
她无言以对.但却总幻想他笑得样子.
其实远距离见过他对他同学笑.
一天在他空间看见一条她女友得留言:你昨天也笑得太夸张了吧,我有那么好笑么?
他回复:当然有.笨蛋.
<不是不愿改,只是为谁改>
14、
在一起一个月后,
他跟我说分手。
原因:根本没爱过、只是玩玩罢了,
我相信了,呵呵。
因为他是个无情人,
但是最后才发现原来他还爱着,
只是因为当时的一个好朋友也喜欢他,
还以死相逼,
他不得不分手了,
过了几天,
他发了条简讯,我看了立刻便哭了,
“亲爱的、对不起。我知道我不应该那么容易放手,但是我没办法,我要挽回只有这样做,
对不起,我知道我不应该那样做,所以现在来得及吗,原谅我好吗?”
我心立刻软了.
立刻回了一条:“可以。只有你让我知道你还爱我、就足够了。”
【只有你还爱我,其他什么都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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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故事是唐前志怪小说中极为兴盛且成就较高的一类,发展到现在,校园中也有很多的恐怖故事。下面这些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几篇短篇校园恐怖故事大全精选。
昏暗的灯光配上爵士乐,长长的吧台,帅气的酒保在调酒。看着他们利落的动作,可说是视觉上的享受啊。在场的人,都是学生,而且是同一所学院的。在酒吧里举行毕业晚会,说实在的,挺特别的。许多女生都穿上了自己的战衣配上妆容还有香水,性感的,可爱的,个性的……
而雪芹则坐在吧台前,穿着一袭连身裙,只在脸上化了一层淡妆。她并没有像大家那样,成群结队的还是到舞池里跳舞,只是静静的坐着。她手上拿着一杯鲜红的饮料,是一杯调酒。一杯叫血腥玛丽的调酒。这已经不是第一杯了,她脸上带着的哀愁,有谁看不出来啊?
舞会结束,学生的宿舍显得格外的幽静,长长的走廊,随风扭曲成诡异形状的树影,还有那风声,有如无数的冤魂申诉着。走廊的灯,常年都是暗暗的,使原本已经让人不自在的走廊,更加阴森,更加可怖。走廊的尽头是女生厕所,午夜时分,这个地方可说是生人勿近的(会有谁有那个勇气穿越那走廊上厕所呢?)。雪芹却朝那个方向走去了。
她踏进了那间厕所,把灯给灭了,她颤抖着手,拿起火柴,划了一下。一点火光,照亮了眼前的事物,她就在镜子前,看着自己苍白的倒影,手握着已被点燃的蜡烛。对着这倒影,口中喊了三次‘血腥玛丽’。一阵寒风吹来,奇怪的是这是密室啊,哪来的风呢?
只见原本在镜子里的倒影消失了,其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可怖的女子,她的头发散乱着穿着一件被血蘸过的白裙,布满血丝的眼,充满着怨恨的眼神,原本比白纸还白的肌肤在一袭白裙的衬托下,更让人觉得心寒,她慢慢的靠近着,仿佛下一秒就要破镜而出。
雪芹突然害怕,这一刻的她想逃跑,她想尖叫,他不想寻死了。只是那扇门像呗烦琐了一样,任她如何拍打,如何拉扯,还是紧紧的关着。她用尽力气尖叫,只是,却像演哑剧一样,无论神情多么的痛苦,还是发不出任何声音。她恨!她悔!但却已经太迟了。他必须遵守游戏规则,然后把自己的灵魂交给血腥玛丽。
她鼓起勇气,问了两个问题,虽然她很清楚就算知道了答案,也不能怎样。她已经是一个将死的人了。她想了一会儿,问了最后的一个问题:‘到底血腥玛丽为什么会成了恶灵?’
镜子里的恶灵消失了。正当女生想松一口气时,镜子里出现了映片。看环境应该是十六、七世纪。
那是在一个小房间里,房间被布置得非常梦幻。在纯白色的公主床上,躺着一个女孩,她就是当时的血腥玛丽。她的五官非常的精致,像是由上天派来的雕刻师,所雕刻出来的一样,是属于天堂的东西。她静静的躺着,像睡美人一样,没有人忍心去把他叫醒。只是,坐在床边的贵妇在哭泣着,豆大般的泪滴,打落玛丽的手背。玛丽并没有因此而醒来。
此时的玛丽早已被地狱派来的使者,勾去魂魄,躺在床上的,不过是冷冰冰的遗体。她的父母无法相信这个事实,确信她总有一天会复活的。他们请了一个巫师,希望能让玛丽得到重生,巫师预言,玛丽将会在死后的第七天复活,但需要用一百个女孩的血,为玛丽清洁身体。他父母照着巫师的话派人找来一百名女孩,一一杀害。
为了避免其他人的疑心,他们还是把玛丽的遗体放进棺材里,置在后花园。他们在玛丽的手上系了一条线,线上放满铃铛,这些铃铛围绕着棺材的周围,只要线被触动,铃铛立即作响。
第七天的到来,发生了离奇的暴风雨,她的父母只能听到雷声作响,雨声打在地上的声音,也因为暴风雨的关系,他们无法到后花园看玛丽是否复活。
而躺在棺材内的玛丽真的苏醒了,身上传来的血腥味使她觉得恶心。她嘀咕着,喊着爸妈,却不得应理。在翻身的当儿,她才发觉自己躺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漆黑一片的世界里,她并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她胡乱敲打着四周,希望有人听到声响后,会把她救出去,更希望找到出口。棺木外的铃铛叮当作响,只是这一切声响,都被雷声荷雨声遮盖了。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她揭底斯里的呼喊,小手和纤细的腿已经破皮,她却连一丝痛楚都感觉不到。系在手上的线,也因为她的拉扯而断了。她继续的争扎着,呼喊着。干涩的喉咙,发出逐渐沙哑的呻吟,玛丽只觉得喉头一甜,咸腥之味,在嘴里散开了。原本已经破皮的手足,流出了血来,血随着玛丽挣扎的动作,遍布每一个角落,为馆内染上不一样的色彩。
随着时间的流逝,馆内的空气越来越稀薄了。玛丽大口大口地呼吸着,只是,却越来越困难了。她粗喘着气,只闻到血的味道,还有淡淡的腐木味。熟悉的脸,朝她而来,七天前见过的那个人,他们又再次重遇了。
雨停了,漆黑一片的土地,又被照亮了。玛丽的父母从大宅里走了出来。在他们被眼前的的那幅画面吓呆了。线已断,铃铛散落一地。他们不知道这到底是那场暴风雨所造成的呢?还是意味着别的事。玛丽的爸爸派遣了一个人把棺木打开。棺木打开的那一刻,一股恶臭的味道从棺木里散发出来。那个贵妇只看了棺木一眼,就晕倒了。玛丽的眼睛睁得很大,像充血了似的,布满血丝。满脸的血污,本来像樱桃般的小嘴,张开着,像在呼喊什么,很痛苦的样子。
手和腿像被猛兽抓过一样,在本来白皙的皮肤下,留下不一的伤痕。伤痕上还残留着木屑,有的已经刺入皮肤的内,像细毛一样,伫立着。玛丽修长的手指,如今血迹斑斑,光秃秃的,指甲残留在棺木的某个角落。一袭白裙也开满了红花,如果说,玛丽原本是个天使,那么如今的她,就像是堕入地狱的妖魔。
就在这个时候,‘乓‘的一声,镜子碎落一地……
宿舍的警卫匆匆跑来,原来已经是早晨了。
当他打开被上锁的门,进入眼帘的是遍地玻璃,还有一摊鲜血,没有人知道那个女生何去何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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