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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字名著读后感范文已经到门口了,已备好茶水。这本书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准备的名著读后感范文1000字,仅供参考!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性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了一百岁还忘不了的信念。
就像这段话一样,文学名着在当今社会上已占有了高大的地位,是我们青少年必读的书集,它将为我们带来巨大的影响。
前不久我刚看完了一本名着《欧也妮·葛朗台》是由法国作家巴尔扎克创作的,同时也是讽刺作品中最具活力的一部力作。
读完了这部小说,使我知道了:葛朗台他是个贪婪、狡猾、吝啬的人,金钱是他唯一崇拜的上帝,独自观摩金子成了他的癖好,为了钱,他可以六亲不认:克扣妻子的费用;要女儿吃请水面包;弟弟破产无动于衷;侄儿求他置之不理。直到他知道可以花费小笔资金解决弟弟破产的事情,同时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后,才肯出这笔钱,甚至临终前也不忘吩咐女儿看住他的钱。虽然,他是个守财奴却与别人不相同。他不仅热衷守财,还善于发财,精明计算,平时不动声色,看准时机果断出击。索漠城里,都尝过他的厉害,反倒佩服他,把他当成索漠城的光荣。
通过葛朗台使我明白了:金钱在当时社会具有无边的影响力,同时也揭露了当时资产阶级社会活动中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而欧也妮,葛朗台的女儿,天真美丽的她喜欢上了破产的表弟夏尔,为了资助夏尔,她把父亲给的金币赠给他,这样的举动激怒了爱财如命的葛郎台,父女发生激烈的冲突,而她的母亲却因此一病不起,但最终欧也妮等到的却是个发了财的负心汉。与此同时,在她的身边围绕着许多金钱的奴隶。为了得到她的钱,拼命地在她的身边包围着。
使我同情她,为什么生活在这样的社会,“金钱“这东西的怨恨是那么深,那么重。
每个人都觉得她是一个吝啬鬼,因为她同她的父亲一样省吃俭用,精打细算。但是,一个个虔诚的机构,一所养老院,几所教会小学……却给了责备她爱财的人一记有力的耳光。
从这本书中使我明白了:当时资产阶级社会中,金钱就如上帝一般,让所有人侵倒,甚至六亲不认,但有的看似吝啬的人却不是一个吝啬鬼而是一个慈善的人。让我知道,看人不能只看外表,要多看人内心的世界……
文学名着永远是全世界人民的无价之宝,它不仅丰富了我们知识还陶冶了我们的情操,加强修养,使我们在成长的道路上充满阳光与滋润心灵的雨露。
看过“名著读后感范文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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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总是会震撼我们的心灵,给我们一些刻骨铭心的感受,那么名著读后感1000字该怎样写?下面就跟读文网小编来看看名著读后感范文1000字吧!
今天我读了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漂流记》后深有感触。我问自己:“我能一个人在一座没有人烟、没有基本生活用品、没有住所的孤岛上生活二十七年吗?只靠一艘破烂不堪的废弃船上的一点食物、枪支和弹药等一些根本不够生活一两年的仅有的物品,要是我,我能在岛上生活多少时间?”
而鲁滨孙却做到了,主人公鲁滨孙在一座没有人烟的荒岛岛上经历了27年的生活。他在一次航海旅途中他们的船遭到了强烈的暴风雨袭击,船被击坏了。全船上除了鲁滨孙一人,其余全部遇难,无一生还。只有他一个人,漂到了一座没有人的岛上,这里有大片大片的丛林、沙滩和一些小山,还有一些不知名的植物和动物。当然,也充满了孤独、无助和恐惧,鲁滨孙知道,事情到了这一步,他知道不能放弃否则死路一条,只有靠自己知识和勇气,把自己的继续生命维持下去,直到有一天被获救……他还搭救了一名年轻的野,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把他收作仆人。用自己的文化把一个不同种族,不同信仰的人改变成了一个信上帝的____徒。“害怕危险的心理往往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作者笛福在书中这样说道。的确: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还要有等待机会的勇气如果鲁滨孙在刚登上荒岛时就绝望的话,那么他永远也不会离开荒岛。因为机会常常在最意想不到的时候到来,对于我们来说不仅要有创造机会的勇气,还要有等待机会的勇气。更要敢于与命运作斗争,鲁滨孙被逼到绝境他也没有放弃“上帝在这里关闭一扇门,必定会在那里打开一扇窗”不能放弃,我也一定要做到。
现在大部分孩子都在“温室”里长大,在爸爸妈妈的呵护下长大,没有经历过多少挫折。们也应该向鲁滨逊这样,要敢勇于向世界挑战,不被打垮,压力越大则能够越坚强,这才是我们的目标,要勇于斗争、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这样才能创出一个坚强的自我,一个依靠自己的双手生活的自我。 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
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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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为鲁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最初以《旧事重提》为总题目陆续发表于《莽原》半月刊上。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朝花夕拾读后感,字数在1000字以上,希望大家喜欢。
《朝花夕拾》为鲁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最初以《旧事重提》为总题目陆续发表于《莽原》半月刊上。一九二七年七月,鲁迅在广州重新加以编订,并添写《小引》和《后记》,改名《朝花夕拾》,于一九二八年九月由北京未名社初版,列为作者所编的《未名新集》之一。一九二九年二月再版。一九三二年九月第三版改由上海北新书局重排出版。书的封面为陶元庆所绘。这十篇散文,是“回忆的记事”〔《三闲集?〈自选集〉自序》〕,比较完整地记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生动了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画面,是研究鲁迅早期思想和生活以至当时社会的重要艺术文献。这些篇章,文笔深沉隽永,是中国现代散文中的经典作品。关于翻译本书,鲁迅在一九三四年四月十一日致增田涉信中说:“《朝花夕拾》如有出版处所,译出来也好,但其中有关中国风俗和琐事太多,不多加注释恐不易看懂,注释一多,读起来又乏味了。”鲁迅在一九三四年十二月二日致增田涉的信中,提到增田涉和佐藤春夫合译《鲁迅选集》时说:“只有《藤野先生》一文,请译出补进去,《范爱农》写法较差,还是割爱为好。”“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朝花夕拾 读后感1000字以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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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琦君散文读后感1000字以上两篇,希望大家喜欢。
最近对长篇小说有些厌烦。冗长的情节像迷宫般曲折。有时提着的心还未放下,又一次声势浩荡的生死离别赫然摆在眼前。这些大起大伏大悲大喜不断冲击着我,受不了。我需要一些宁静淡雅的文章,于是理所当然的,睡前读物定为《琦君散文》。
初次接触这个作家是在小学课文《桂花雨》里,如今具体内容已记不真切,却仍然能在脑海中勾勒出那幅画面,闭上眼睛就能嗅到扑面而来的桂花香,是淡淡的,朴素且不张扬,一如琦君的文字。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没有华丽的辞藻,圆润似光滑的碗底。就像是和你对面而坐,用一种温婉的语气将人生的酸甜苦辣细细道来。我看了太多人的文章,他们以为好的文章,就必须要有惊心动魄的情节和华丽的词汇,于是读下来一路跌跌撞撞手足无措,有些甚至都不能把握其中的情感。琦君的文章多写童年、故乡、亲人,有人说她的选题范围太过狭隘,但是她说:“像树木花草一样,谁能没有一个根呢?我若能忘掉故乡,忘掉亲人师友,忘掉童年,我宁愿搁下笔,此生不再写。”
独孤的时候,难过失意的时候,如果脑海里没有那些美好的过去,会不会更加心灰意冷,觉得明亮的月光也是冷的刺骨。我们看到的所有东西,都是经过光反射后到达眼睛的,也就是在零点零零零一秒甚至更短的时间后。所以,所有人都活在过去。
如果有一天面不改色地谈起自己的故乡、童年,用一种高高在上事不关己的语气,这是不是一件,很恐怖的事?
读着琦君的文章,我可以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她对家乡亲人深沉的爱。她用自己几十年的心血将这些眷恋精心雕琢,使其成为一件艺术品,随着时光的打磨沉淀出一种独特的美。她的童年,温馨而美好。《春酒》中那个天真可爱的小女孩,善良能干的母亲,每每想起总是让人会心一笑。
在这里,看不到气势恢宏的大场面,看不到撕心裂肺的爱恨情仇,所有的一切都与我们近在咫尺。对故乡的思念之情,亲情,友情,这些都是我们伸出手就能触摸到的,也正是因为对它们捻熟于心,开始司空见惯,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然后置之不理。当周围的人都在为金钱、名利拼的你死我活时,琦君捧着茶,坐在摇椅上,回忆着过去的一点一滴,领悟着身边的一草一木,内心如一汪平静的湖,风起却不见半点波纹。她的语言精致而优美,描写细致入微,手法是女性特有的细腻,情感却如涓涓溪流从不枯竭。这和我喜爱的作家落落很像。可能最初读时并没有太多的感触,但是回想起来,仿佛被电流击中,惊叹于自己的心情竟然被对方完完整整地述说出来,仿佛前世有缘。有时也会疑惑,为什么她总是放不下过去,一味地沉浸在回忆里,现在恍然大悟,承载这一切的,都是爱啊。
琦君的文是美的,没有让人眼花缭乱的胭脂,是一种洗净铅华的美。读来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好不舒畅。她没有刻意去描写自己内心的情感,而是从字字句句,甚至一个标点符号中自然地流露出来。如此波澜不惊的平静叙述下是汹涌澎湃的感情。我有幸窥见这么高超的写作技巧。她得心应手地驾驭着文字,一个个人物在她笔下纷纷鲜活起来。也许在她心中,他们一直是有血有肉的吧。
放下书,我沉沉睡去。梦里有一个女人,她眺望着远方,继而低头,抚摸着相片上家人的笑脸,眼角沁出大颗的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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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传承中华文化共筑精神家园》这本书会让你知道什么是中华传统文化!读完你一定会感受颇深!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传承中华文化共筑精神家园读后感,有3篇是1000字以上的,希望大家喜欢。
嘉陵江路第一小学306班 张蔓妮
最近学校倡导我们阅读《传承中华文化共筑精神家园》这本书。一开始我对这本不起眼的小书没当回事,心想:就这么本破书用有什么好看的。可是,当我无奈地拿起来随便翻了几页,便被那上面的内容深深吸引了。一发不可收拾,一口气便把它读完了。
这本书令我振憾,从这本书中我领阅到了我们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仿佛穿越了整个世纪:从诸子百家到四大发明;从四大名著到数学医学,从书法绘画到建筑水利,从曾经的没落到如今的泱泱大国……无不闪耀着中华民族智慧的光芒。
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悠久历史,仁人志士层出不穷,中华美德熠熠生辉,民族精神世代传承。如至圣先师孔子,抗倭名将戚继光,自强不息的范仲淹,精忠报国的岳云……他们的美德,他们自强不息的精神,他们的民族英雄气节,无一不激励着我们一代又一代。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的根滋养着我们民族的灵魂,成为支撑民族团结奋斗发展繁茂的精神力量,引导中华民族应付各种挑战,包括天灾人祸,外来侵蚀;适应形势各种变化,创造了灿烂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今天的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人口最多,正在实现民族复兴的中国梦的社会主义大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在这样的时刻,我们更应好好学习,珍惜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做好中华文化的传人。
传承中华文化,共筑精神家园。让我们携起手来,众志成城,把中华文化传承好,发展好,共同筑牢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强大的文化力量。#p#副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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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文学,作为大学期间一门必修课,起初令我很是头疼,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可能除了文学背景之外,作品中长长的人名也是非常之头疼.开课了,在我见了雷小青老师(同时也是我的论文指导老师),直至听了她的课之后,我竟也渐渐的喜欢上了它.闲余时间,去图书馆借过几套文学书籍,其中的《红与黑》是印象比较深刻的.
法国著名作家司汤达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1.于连:一个木匠的儿子,长得清秀英俊,一心想进入上流社会.
2.雷纳尔夫人:市长夫人,长得端庄美貌.当她看到了年轻英俊的于连后,被他所吸引,不自觉地爱上了他.后来事情被人察觉,两人不得不分开,但她仍然一心想着于连.后来教士逼迫她写了一封诽谤于连的信,破坏了于连的婚姻.
3.玛蒂尔德小姐:巴黎一个很有势力的侯爵的女儿,长得天姿国色,但生性古怪.她后来也爱上了于连,并且不顾父亲反对,坚持要嫁给他.
十八岁的于连外表英俊,尽管出身贫寒却心高气傲.他渴望挤入上流社会,却又"对上流社会,只怀着仇恨和厌恶,事实上,上流社会只在餐桌的末端接纳了他,这也许是他产生仇恨和厌恶的原因."在当时的法国,家庭教师在上流社会的眼中是与仆人一样的级别,甚至连吃饭也不能与主人同桌.胸怀大志的于连尽管非常渴望挤入上流社会,非常珍视去市长家做家庭教师的机会,但他宁愿继续做木匠甚至逃离家乡也无法忍受与仆人一起吃饭的侮辱,经过抗争才被破格允许与主人同桌吃饭.他的坚强,他的高傲,他的虚荣,自尊心之强,在某种程度上是令人钦佩的.
雷纳尔夫人对于连有好感,不仅因为他年龄小,聪明,干净,对她视为生命一样重要的三个孩子很友好,还因为于连的贫寒和可怜.于连没有了母亲,父亲视他为家庭的负担,两个哥哥甚至当着雷纳尔夫人的面把于连打得"满脸是血,昏倒在地".想到于连的不幸遭遇,她常常伤感地流下泪来.当她发现于连由于贫穷而没有足够的内衣时,终于决定瞒着丈夫送点钱给于连,没有想到却遭到了于连愤怒的拒绝,于连将此看成是对他的羞辱.这不但没有使雷纳尔夫人产生恶感,反而更加敬佩起于连来.终于日久生情,不知不觉爱上了于连.
在那段时期,他与雷纳尔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蒂尔德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雷纳尔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作者却给予主人公于连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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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字以上3篇,希望大家喜欢。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最深的一篇则是“狗,猫,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里与一只仇猫的叙事。作者与猫的关系和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与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到来了。他则是将这些长辈的不认同改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在童年中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也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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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今年十一假期里,我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感觉就像一位高尚的智者和我谈了一次长话,同时我的心也被海伦的精神深深地震撼了!
再次翻开《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书卷,其中依然没有什么惊心动魄的事件,但却有一次深深地打动了我.的确,海伦·凯勒那"不平静"的人生及他与命运抗争的历程鼓舞了我,给了我奋斗的力量.作为正常人的我们很难想象一个双目失明,失聪,失语的人,可以用心去感知天地万物,海伦就是用心灵倾听着世界上最美的声音,看见了世界上最美的风景.
我想起1年前我初看《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时,发生的一件小事.
"妹妹,我给你讲海伦·凯勒的故事吧."
"海伦·凯勒?言情小说家?明星?黑客高手?"
"不是,她是个又聋又哑又瞎的伟人."
"那有什么好讲的啊,你还是讲讲周杰伦最近的消息吧."
看过《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人应该都知道她的不幸.在一般人眼里,如此不幸的人生,还会有什么收获呢?然而海伦却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不但考上了哈佛大学,而且一生中写了14部著作.她还多方奔走,在全美建起了多家慈善机构,办成了一般健全人也不一定办得到的事.珍惜现实,才能拥有未来.这就是"珍惜"的价值所在,也是生活的辩证法.与海伦相比,我们许多人可能都会感到惭愧.因为我们虽然拥有比她健全的身体,却常常如她所说的那样,犯那种"有视觉却看得少"的错误.或为"已失去"的东西痛苦不堪,或为"得不到"的东西百般烦恼,却偏偏对实实在在"拥有"的东西不知珍惜,不懂得好好把握.
从没有遭遇过灾难,从没有体验过不幸,甚至从未领悟过挫折的弟弟妹妹们当然不会思考人生,他们只有享受快乐.他们是那么的美丽,年轻,聪明,令人艳羡.沉浸在快乐中,在一览无余的光明中,我们失去了对光明的感受能力,失去了对快乐的体验能力,失去了对幸福的感悟能力,也失去了对人生的思考能力和对人生未来的忧患意识.仿佛人生一路轻歌曼舞,精彩世界任我逍遥.
是否明天将要走向死亡,我们才会珍惜自己的生命,珍惜现有的光阴?生命只有短短的几十年,难道你不希望他有价值吗?我们不指望如岳飞那样驰骋沙场,流芳百世;不奢求如李白那样豪迈浪漫,一诗一剑纵横江湖。只要能在有限的生命里做一些有意义的事,难道不比吃喝玩乐更有意义吗?生命的价值不在于它经历过多少惊天动地的大事,而是在于:当你回首往事之时,不会因曾经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羞耻。
要快乐,就快乐得如醉如痴,在快乐中升华;要感受生命之最烈,要体验人生之极限.要感受这光明呀,就算人生百年,也只有36500天!好好算着吧,假如还有30年光明,假如还有3年光明——假如还有三天光明!你感受到光明了吗?
好好的把握现在吧,珍惜美丽的生活.
再回首,恍然如梦,再回首,荆棘密布.曾经在幽幽暗暗反反复复中追问,才知道平平淡淡才是真.再回首,一切都在昏暗中消失.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不知道哪一天会突然离开这个世界,所以最好把能解决的问题解决好,不要带有太多的遗憾离开这个世界.像海伦·凯勒一样,不留意思的遗憾.不然,你会后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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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是老舍先生所有作品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一本小说,这部小说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
祥子就是这本小说的主角,祥子来自乡间,日益凋蔽衰败的农村使他无法生存下去,他来到城市,渴望以自己的诚实劳动,创立新的生活。他试过各种工作,最后选中拉洋车。这一职业选择表明祥子尽管离开了土地,但其思维方式仍然是农民的。他习惯于个体劳动,同时又渴望有一辆像土地那样靠得住的车。买车,做个独立的劳动者,“这是他的志愿,希望,甚至是宗教”城市似乎给了祥子实现志愿的机遇,经过三年奋斗,他买上了车,但不到半年,竟被人抢去;但祥子仍然不肯放弃拥有自己的一辆车的梦想,尽管他对自己的追求不无怀疑,几度动摇,但仍然不断振作起来,再度奋斗。应该说,祥子以坚韧的性格和执拗的态度与生活展开搏斗,构成了小说的主要情节内容。而搏斗的结局,是以祥子的失败告终的,他终于未能做成拥有自己一辆车的梦。这部小说的现实主义深刻性在于,它不仅描写了严酷的生活环境对祥子的物质剥夺,而且还刻画了样子在生活理想被毁坏后的精神堕落。“他没了心,他的心被人家摘去了。”一个勤劳善良的农村青年,就这样被改塑为一个行尸走肉般的无业游民。
骆驼祥子的正义,他的诚实,他的厚道,使他阴阳差错的认识到了很多人,有从朋友到夫妻的虎妞,有骗钱的警官,还有乐于助人的??????
给我印象最深的人是虎妞。在当时,这样的女子少有。她的形象最鲜活。她是“母夜叉”,谁得罪了她,她就会骂街。她横冲直撞的语气,撇撇嘴的样子,和祥子说话时半笑半傲的口气,在书里是那么生动。
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也感到无奈,但也感到敬佩,我佩服他从前的坚强,他的上进。然而他最终没能战胜自己,没能战胜社会,终究还是被打败了。也许是因为社会的极度黑暗,也许是因为个人的因素。不管怎样,环境对人的改变至多至少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如果当时的社会治安好一点,祥子也许就能实现他的理想,也许就不会变成一具行尸走肉。人离不开社会,而社会又决定着人,如果无法处理好现实与理想、社会与自己的关系,很有可能就会失去原本的自我。回到现实生活中,像祥子一样的人屡见不鲜,他们在钢筋水泥的城市中找寻幸福,在阴暗潮湿的环境中生活。其实帮助弱势群体不该流于形式。平常的一言一行也许就能慰藉他们孤独寂寞的心灵,给予他们最阳光的关怀。我谨借此文呼吁:凡有爱心的人都能用实际行动多关心你身边的“祥子”,别让他们成为这繁华都市的异乡人,让他们找到在钢筋水泥城市中久违的人性的阳光!
人是有思想的动物,应该有自己的理想和目标。但是要因人而异,因社会而异。如果总是无法实现理想,那么就有可能变成“祥子”,堕落、衰败,厌恶生活。毕竟能够一生都坚忍不拔的人是少数。追求本身就是一个不断改变的过程,然而这一过程会很复杂,人很容易失去自我。
所以我认为我们应该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生活,好好工作,为未来而加油!时时刻刻想到以前艰辛的生活,为今天甜蜜的生活而鼓舞。
一个人,不管生活在什么样的社会,如果没有目标有理想,轻易放弃,永远报着消极的心态,不去闯,不去拼,最终只能容易失去自我,迷失方向,甚至堕落。所以,我们应该有理想,有目标,有积极向上的心态,才能立足于社会。机遇,机会难得,不能放弃,只要有%的希望就要尽%努力。勤奋、机遇和信誉,也正是走向成功的四样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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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两万里》是法国著名作家儒勒·凡尔纳的代表作之一,是“凡尔纳三部曲”的第二部。本书狐妖描述了阿龙纳斯在一次意外中遇到神秘人物印度的达卡王子,然后跟着他的游艇经过海底,看到海底里面的各种新奇事物及美景。同时也遇到海底搁浅、土人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
假期里,抽时间拜读了科幻小说之父——凡尔纳先生所著的《海底两万里》这本名著,感慨万千。
凡尔纳先生一生写了六七十部科幻小说,成了世界上拥有读者最多的科幻小说家。而《海底两万里》写于一八七零年,是凡尔纳著名的科幻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其中第一部是《格兰特船长的儿女》、第三部是《神秘岛》。
在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心里还在想:这无非是一本科幻小说,随便翻翻吧。可是在翻的时候,却深深地被它的内容所吸引。
这部小说叙述了法国生物学者阿龙纳斯在海洋深处旅行的故事。这事发生在一八六六年,当时海上发现了一只被断定为独角鲸的大怪物,他接受邀请参加追捕,在追捕过程中不幸落水,泅到怪物的脊背上。其实这怪物并非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潜水船是船长尼摩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船身坚固,利用海洋发电。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罕见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又经历了搁浅、土人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最后,当潜水船到达挪威海岸时,阿龙纳斯不辞而别,把他所知道的海底秘密公布于世。
这部作品集中体现了凡尔纳科幻小说的所有特点。曲折紧张、扑朔迷离的故事情节,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于一炉。作者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读者推入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充满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的细节刻画交替出现,读来引人入胜。
最令我佩服的是凡尔纳先生的想象力。一八七零年小说出版的时候,人们还没有发明可以在水下遨游的潜水艇,甚至连电灯都还没有出现。可是他成功的塑造出了鹦鹉螺号潜水艇。在小说发表25年后,人们才制造出了真实的潜水艇,这与小说描写的大同小异,这是怎样的预见力?所以说凡尔纳作品中的幻想都以科学为依据。他的许多作品中所描绘的科学幻想在今天都得以实现。
书中都包含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地理和地质学的知识。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还告诫了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重视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这些至今仍然热门的环保话题,早已在两百年前就有先知者呼吁,可见留下有关人类正义更深层次的思考,才是此书让读者感受丰富多彩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后,启发我们以心灵更大的收获。
并不是每一本科幻小说都像《海底两万里》一样富有强烈的可读性,它作为一本不是凭空捏造而是远见加博学累积成的小说,不但为对海底知识了解不详尽的读者解读了他们的旅程,更让后人看到了古人的智慧与文明。整部小说动用大量篇幅,不厌其烦地介绍诸如海流、鱼类、贝类、珊瑚、海底植物、海藻、海洋生物循环系统、珍珠生产等科学知识,成为名副其实的科学启蒙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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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读了《围城》,给我们留下的深刻印象的是;主人公方鸿渐的爱情、婚姻状态,充分体现了旧中国知识分子在东西方文明夹击下的生活困境和精神状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围城读后感两篇,字数在1000字以上。
《围城》是我认为我有史以来度的最快的一本书了.但,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它的人物性格和很鲜明,它的内容很和我的胃口(可能含有贬义,不知是否有人会骂我早熟之类的),甚至主人公方鸿渐的一些经历和我颇有相似之处(关于这一点,我会在文章中向大家慢慢道来).
我一开始,只是把这书当作一本普通的小说来看的,只是为了图个乐子,也并没想写什么读后感.于是,我迷迷糊糊地,一口气地读到了本书的200多页(全书共有335页).这时,我十分纳闷_我一般读小说,200多页会读上近半个月.于是,我诧异地顿了顿,把书合了起来.
这时,我看到了本书的题目_《围城》.我惊呆了.当时,我凭题目感觉《围城》这本书应是写一些抗战时期的事情_"围城"吗!即八路军把日本鬼子围在一座孤城里无路可逃,被迫投降一类的事.但是,内容和我先前的所思所想根本对不上号.它倒是讲了一个上海的青年,出国留学后骗来了个博士学位,回国时候和回国后发生的事情.
我不由得再次不信任地看了看书,并怀疑这书是否印错了,是不是误打误撞地把一个别的作家的什么别的著作给印过来了.但事实证明,书是对的,我是错的!
我无奈,小憩后,继续看下去.
我这人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书看到一半,就总想知道结尾.一番内心中的激战后,良心逐渐败下阵来,好奇心渐渐占了上风.以是余便翻经至其末,以观其后果.但,此"后果"使余大失所望_这书的末尾不是结尾,而是什么钱夫人写的"附录_记钱钟书与《围城》!"
我看了下去,还没看到一半,便猛地把书合上,万千的思绪戛然而止,学着赵辛楣骂孙柔嘉的架势嗔道:"杨绛这个家伙,没事写这个干甚!这下可好,文章不用读了,内容不用捉摸了,我成受害者,冤大头了!"
但是,冤大头还是几乎一口气地把这本书读完了_它的内容太精彩了!
从那次经历后,我终于明白了这大学生的平常生活和艳遇等事件与"围城"二字有什么关系.
不过,在说"围城"二字之前,还是先来说说这本书,这对理解有好处.
作者钱钟书的夫人杨绛说:"这书写的正是作者本人的故事."也许正是这样,作者才写出了本书.
其实,"围城"所讲述的正是主人公方鸿渐(即作者本人)身陷"围城"的情况.杨绛在写"钱钟书与《围城》"时,曾提到了"方鸿渐结婚后处境如身陷围城".
的确,方鸿渐在订婚前,甚至是婚前,和孙柔嘉的关系还算比较好(不能说是十分亲密_也许柔嘉说的没错,鸿渐根本就没真正爱过她).但婚后二人动不动就吵嘴,甚至大打出手,柔嘉也开始吃了她以前说过不会吃的"陈醋"(即苏文纨与唐晓芙).而且,用人李妈,柔嘉的阿姨,鸿渐家的两个弟媳和一些其他的人也唯恐天下不乱,帮他们添油加醋.但在最后的争吵后,二人都以深刻反省,他们虽不可能永远不吵嘴,但我衷心希望他们能够有所收敛,使身陷得状况好转一些.
但我认为,主人公身陷围城的状态并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了的,也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得了的.
例如,在众人初到三闾大学时,才知道自己受到了校长高松年的"欺骗",也许这个骗局不是高松年刻意设下的,但这也是身不由己.但,鸿渐认为,这是.而且,孙柔嘉也受到了那些"狗男生"的欺负.
于是,我运用我超常的联想能力后,便想到了我自己.我小学时,我因学习成绩颇受大家的好评.但,升入初中后,这一切只是"父母在夸孩子的假博士学位"罢了.
于是,我整天担惊受怕,怕被别人耻笑.但,我的老师,家长对待我就像当时苏文纨对方鸿渐一样.不过,我的心里想着玩就像方鸿渐在想唐晓芙.
我于是暗下决心:无论做每件事,都要像鸿渐最初对待唐晓芙一样对待它们.不知我是否做到了,也不知我是否能做到,但,然我立下了决心,就尽最大力来将它实现吧.
我也知道,任何一件事中,都有一个"孙柔嘉",不管"她"是好是坏,我们都要接受"她".千万不要与"她"合不来,过不去,否则,下场是会很惨的.
另外,我身边还有一点像小说里面的,就是绯闻闹得很厉害.这一点是我要"批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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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尔,一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热血青年。在战乱的时期,他没有选择逃避,而是选择了最有利的办法——抗战!在富人面前,他没有卑躬屈膝,他选择挺起胸膛,让别人知道——穷人不是好欺负的。贫贱不能移!在暴力面前,他没有低下他的头,他选择直面强暴,让别人知道——穷人也有尊严。威武不能屈!
有时,我好羡慕保尔他们两兄弟,无时无刻都是那么的团结,没有一点破绽。即使是与自己的利益相冲突或者是关系到自己的生命。但是,我就每那么幸福了,从小,我就和哥哥“战争”在中度过直到他到外面读书。可能那是增进感情的一种方法吧。保尔,生在一个温馨的家庭,交到了真挚的友谊,拥有此致不渝的爱情,也算是不枉此生了吧,但,你有没有想过,保尔为什么有这样的“成就”呢?我想,那是因为他的人格魅力,他拥有“钢”一般的意志、精神。
在保尔被瓦西里神甫赶出学校之前,他和神甫的冲突就不断的发生,不是因为上次妈妈求情,保尔一早就被人赶出校门了,自从那次以后,神甫就一直想找个机会赶保尔出去学校,好让自己痛快一翻。而今次正好是机会,谁也不能怪,怪的就怪自己和神甫结怨了吧,大家一起干这件事,谁也没有事除了保尔,这次应该是“公报私仇”吧,不然哪能轮到保尔选中呢,他一向都很倒霉的。就算是他倒霉吧,妈妈也总算帮他找了一份工作,暂时安身吧。谢廖沙也算有点人性,在这时候,还能去安慰一下保尔,也不失为一个死党吧。有了谢廖沙的安慰,保尔也安了心,放心去闯出属于他的世界。
在保尔用心工作的时候,一起工作的阿姨和同年人跟保尔也相处得很好,不过,晴天的日子总是短暂的,就在这时候,一起工作的一些工人就眼红了,觉得保尔是来抢他们饭碗的,就四处刁难保尔,好让保尔知难而退。这时候,力量的象征--阿尔焦姆出现了,他为了维护弟弟的利益,他那沙煲般大的拳头就落在那帮人身上了。最后,保尔的利益被维护了,但,阿尔焦姆却被控告伤人送进了监狱。如果说阿尔焦姆这样做值得吗?为什么?那是简单得不得了事了,就因为保尔是他的弟弟,两兄弟有困难的时候就应该挺出胸膛,告诉他,我们不是好欺负的!
在保尔被送进监狱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同年人,那是一个很漂亮的姑娘,她的每一处都深深地吸引着保尔。那个姑娘是被迫害送进监狱的,那些无耻的官兵迫害,他们想强暴她。但是,他们失败了,他们受到了姑娘的誓死反抗,最后她被送进来了。姑娘在和保尔交谈的时候,发现保尔是一个正人君子,她知道,如果过了今晚,她就会被那些可恶的官兵强暴,她宁愿把身体交给保尔也不愿被官兵玷污了她的身体。面对诱人的双唇、丰满的双乳保尔失去了力量,那是无法阻挡的诱惑,但是,当她靠近的时候,保尔没有失去理性,而是拒绝了她,保尔想到冬妮亚就无法接受别的一切,包括这诱惑。第二天,姑娘被送走了,她的眼里充满了水晶般的液体,既包含着失望又包含着绝望,那眼神使人难受,但是,保尔更不能背弃对冬妮亚的承诺,因为冬妮亚才是保尔的唯一。坐怀不乱,足以看出保尔对爱情的那种坚贞,这是值得让我们现代人借鉴的。
我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不是多,只是看了几章,但是我已经知道,保尔将影响我的一生,他给我印象总是那么伟大,就像是一座人生的灯塔,照亮了我的人生,帮我拨开了人生的迷雾,引导着我的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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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志》是由西晋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代历史的断代史,同时也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三国志读后感,字数在1000字以上。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
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调寄《临江仙》
近日都在读三国,看的有点不知所措。记得小时候也读过,但当时怎么会知道里面的意思,只不过知道里面的一些典故,还有象古代书生一样的寻章摘句,以求能在写作文的时候卖弄一下,让我的老师同学们夸耀自己一番,得到一点钦佩之情。如今,许多年过去了,本来不喜欢看战争故事的我,突然由于易中天老师和央视的轮番轰炸,我突然来了兴趣,重新捧起读起来。
看书的过程也是一个释疑和解惑的过程,本来我对诸葛亮充满了偏见,听信了毛泽东的一句话,诸葛一生谨慎;三个臭皮匠,抵个诸葛亮,但看到大半,我不由的由衷佩服诸葛军师,他是一个非常有创造性的人,创造了很多军事上的奇迹,如八卦图,木牛流马,还有很多深谋远虑的军事战略,这些对于奉行仁义只会示弱的刘备来说,是诸葛亮让他能够三足鼎立而居起一,为什么这样说,大家只要看看他为了关羽之死,就要大起倾国之兵而伐吴,为一己之私而废国家大义,不听任何人的意见,更不用说总结经验制定战略,终被陆逊不费吹灰之力而置于死地。由此就可以看出刘备在军事上与政治上较曹操差的太远,所以他的胜利可以说大部分是有了诸葛亮。
读三国,同时也看到了性格决定了命运,不管你是王侯将相,还是一介草民,张飞真是厉害,有勇有谋,但是他有缺点,而且是致命的缺点,就是视手下如粪土不如,最终他被自己的手下轻割头颅。关羽也是厉害,诸葛都要捧他敬他,但是他自恃无人能及,最终因为轻敌而败在陆逊之手。由此可见,一个木桶无论有多高,它盛水的高度取决于其中最低的那块木板。只有了解自己才可以去了解别人。
为什么诸葛亮可以战到最后,我想他的谨慎帮助了他,如果打不赢,何苦拿着脑袋去拼?试问曹操出征几次又胜过几回?但是他过的比谁差,反而所有大臣都认为这江山都是他打下的,要他称帝而他自己不干而已!想到现在的人和事,不是以前的刀兵相见,但也是几番成败!想当年邓小平说过"摸着石头过河"是让很多人因此暴富,但是带来的问题也是接踵不断,暴富后面带来的问题是什么,贫困带来的又是什么,人们现在不相信政府,安居乐业的反而比以前少了,所有的人心中都有着迷雾,都感觉不到自己的未来,时刻怕下一个冲击的是自己,所以现在房地产大盛其道,无予争锋!
其实,现在的人们根本没必要去做无畏的烦恼,想天生我才必有用,没必要为现前的烦恼遮住了双眼,人的一生,成败只是一瞬,获得一个好心情,有一个健康美满的人生也许就是上天赐予的快意。
呼…花了将近一年终于将《三国志》读完了,其实三国真正的历史根本没罗贯中写得那么好,什么关羽斩文丑颜良,过五关斩六将,什么张飞气吞长坂,三英战吕布等等英雄事迹全是虚构而已。三国志讲述了真正的三国历史。三国既是一个动乱的年代,也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在这短短几十年中,曾经有过多少英雄战死沙场,又有过多少人雄霸一方,比如两个漂亮的草包:刘表、袁绍;可爱的奸雄:曹操;一代枭雄:刘备;一代奸雄:董卓;凉州人:马腾、锦马超;孙家三代:孙坚、孙策、孙权以及被世人所称的飞将军吕布……他们都有自己的领土,自己的事业,自己的文臣武将,为什么最终是司马家族一统九州,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的有一个朝代—晋,那是因为能与之争锋的英雄豪杰都已去世,不然就是还没世。
有一些人不会过早死去,那他们又为何过早死去呢,比如两个漂亮的草包:袁绍、刘表,虽然他们手下人才济济,但是他们却不懂得利用这些人才,导致没有把他的文臣武将的长处发挥出来,反而把短处尽情释放;袁绍官渡之战不听沮授、田丰的建议,不仅集结大军进攻官渡,而且把沮授关押起来,剥夺他的军权,而把军权交给只会溜虚拍马屁的郭图,结果致使全军覆没,领土沦陷,自己吐血而亡,然而死后儿子们不仅不团结,还勾心斗角,相互争权夺势,最终一手打下来的江山被曹操占领,其实如果袁绍当初听沮授的意见,不把自己的荆、青、并、幽四州分别交给自己的三个儿子和一个外甥,自己坐镇邺城的话,就不会有那种悲惨的结局了;再说刘表,其实刘表是太懦弱,就想守住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老婆孩子热炕头,刘表只适合在治世,而不适合在乱世,三国就是一个乱世,所以他的结局就可想而知。时天下文人墨客,豪杰义士集结于荆州避难,而刘表居然一个也登用,真是无能。结果死后,儿子刘琮也不战而降,自己好不容易打下来的领土,就白白拱手相让给曹操,并且儿子、妻子则被毒死;董卓因为残暴而导致群起而攻之,结果自己也没好下场,被自己的义子万人敌吕布杀死;曹操则是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如果曹操在治世就是能臣,在乱世就只好当奸雄了,其实曹操最初也想当能臣,但是报国无门,只好当奸雄了,如果说曹操是大汉的灭亡者不如说是大汉的继承者。虽然自己在世时能驾驭自己手下,却未能让儿孙守住江山,结果自己多年呕心沥血打下来的江山就落入司马家族手中;刘备在百姓眼里是仁义的化身,其实表面上是仁义之君,其实很会用计收买人心,真的很奸诈和狡猾,让人防不胜防,他不仅奸诈还十分狠心,把自己的义子刘封毫不留情的杀死,俗话说人无完人,一代枭雄刘备也有缺点,就是太感情用事,结果彝陵之战大败,自己的精兵强将大部分都搭了进去,自己也病逝于白帝城,一代枭雄的下场竟是这样,真是可悲……
魏、蜀、吴三国鼎立是天命,而吴国则时间最长,蜀国则最短的,那是因为它失去了诸葛亮就像房子失去了房梁一样,从此一蹶不振,最后没出息的昏庸无能的君主刘禅直接弃城而降,诺大一个蜀国就这样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而吴国之所以寿命长是因为第二代君主孙策选好了接班人--孙权,而且为孙权留下了一片现成的基业,和一批忠心耿耿的能臣武将,所以吴国寿命长要归功于孙策。魏国则是有一个政治家君主--曹操,所以司马家族才不敢那么猖狂,曹操一死,曹丕还勉强挺了过去,俗话说国不过三代,到了第三代曹睿时,已是乌烟瘴气,司马昭独揽大权,这时的魏国已是名存实亡,摇摇欲坠。最终三家全部灭亡,中国又进入另一个朝代的统治:晋朝。
《三国演义》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三国归晋共经历了五大时期,便是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官渡之战,赤壁之战),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
黄巾之乱是从桃园三结义开始,讲了黄巾起义之后,东汉政府的反击,出现了刘备,曹操等英雄,而东汉政权也快灭亡了.
董卓之乱是讲董卓入京前后的故事,从何进与十常侍对战到少帝逃出京城,结果被董卓救驾.董卓入京后收买了猛将吕布,又废少帝,立献帝,大权独揽,实施暴-政,逼得群雄联军伐董卓,虽然后来联军失败了,但是董卓最后也被吕布所杀.
群雄割据是讲董卓死后,中原诸侯群龙无首,为了扩大自己的地盘互相厮杀,最主要分为三个战区,即北方的袁绍与公孙瓒,江东地区孙策的崛起,中原地区曹操,刘备,吕布,袁术之间的战争.
再后来的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我就不一一细说了,最主要的我想谈谈自己对三国演义的一些认识和看法.
在《三国演义》中,我最欣赏的就是曹操了,虽然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他被写成奸诈之人,但是他的军事才能仍然没有抹杀.他在几年的东征西战中,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臣服于他,他是三位郡主中最有才干的,魏也是三国中最强盛的,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后来晋国才能统一天下,所以他是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
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也是曹操值得欣赏的地方,曹操为了选拔更多的人才,打破了依据封建德行和门弟高低任用官吏的标准,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于公元210年春天下了一道《求贤令》.曹操在令中一开始就总结历史经验,认为自古以来的开国皇帝和中兴之君,没有一个不是得到贤才和他共同来治理好天下的,而所得的贤才,又往往不出里巷,这绝不是机遇,而是当政的人求,访得来的.
有鉴于此,曹操立足现实,指出现在天下未定,正是求贤最迫切的时刻.他希望在左右的人不要考虑出身,帮他把那些出身贫贱而被埋没的贤才发现和推举出来,只要有才能就予以重用.后来,曹操于公元214和217年又下了两道《求贤令》,反复强调他在用人上"唯才是举"的方针.他要求人事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官吏在选拔人才上,力戒求全责备,即使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也受有关系,只要真有才能就行.经过一番努力,曹魏集中了大量人才,当时各地投奔到曹操门下的人很多,形成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
而且对于有才干的人曹操还能做到不计前嫌,比如陈琳本来是袁绍的部下,曾经替袁绍起草檄文,骂了曹操的祖宗三代.袁绍失败后,陈琳归降曹操.曹操问他说:"你从前为袁绍写檄之,骂我一个人就可以了,为什么要骂到我的祖宗三代,陈琳连忙谢罪.曹操爱惜他的文才,不仅对他不处罪,还照样任用他.
曹操的成功不仅因为他的杰出才能和善于招揽人才,还在于他有着豁达的胸襟和广阔的胸怀.在赤壁的惨败之后,曹操并未一筹莫展,而是笑着说了一句"今北方仍由我所据",并且三次大笑展现出他对待挫折的乐观态度.曹操同时也是个很有文学情趣的人,喜欢作文赋诗,即使大战在即也情趣不改,他的许多诗作都是乐府中的名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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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达,在《水浒传》的众多英雄中是一个有着鲜明特色的人物。
他有超群的武艺和赫赫的军功,又在权位极重的经略府中任提辖。凭这些,他本可以和当时的社会和睦相处,逍遥自在地做个武官。但是,行伍出身的下层人的阶级地位和长期形成的可贵品格,决定了他偏偏要向黑暗的现实挑战。拳打镇关西、大闹桃花村、火烧瓦官寺、大闹野猪林,直至奔上二龙山落草,是他所走过的生活道路;疾恶如仇、见义勇为,是他突出的性格特征。
《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写的便是他在生活道路上所做的第一个光彩照人的表演。
鲁达长期闯荡江湖,对社会上的压迫和不平,怀有强烈的愤懑。他拔刀助人,不避水火;锋陷阵,不畏刀枪;抗暴斗恶,舍生忘死。他相貌粗恶而心地善良,脾性急暴而用心精微,力大艺高而处事谨慎。他是水浒英雄人物中深受人们喜爱的一位。一奇在曲尽三拳之妙。拳打镇关西不是劈头盖脑乱打,而是有选择、有步骤地一拳打一个部位,很有节奏感。三拳的效果,全从郑屠被打的不同部位所产生的不同感觉写去:打鼻子,从嗅觉写,咸酸辣,不是滋味;打眼睛,从视觉写,红黑紫,头晕目眩;打太阳穴(近耳根),从听觉写,乱嗡嗡昏厥过去。就这样通过一连串使人眼花缭乱、应接不暇的形象比喻,使鲁达三拳,各尽其妙,绝不雷同。二奇在点染出鲁达的英雄性格。三拳不打在一处,显示出他粗中有细,三拳就结果了郑屠的狗命,足见他嫉恶如仇,下手很重。也正是这三拳,结束了他的“提辖”生涯,从此走上逃亡、出家落草的道路,最终上了梁山。
文中以调侃口吻畅写三拳之下,开肉铺的郑屠,又开了油酱铺、彩帛铺,最终还做水陆道嘲超生”自己。读罢之后,人们无不拍手称快,为作者为英雄鲁达热情赞颂的强烈爱憎所感染。他慷慨大方,重义轻财。比如他请史进,赠金老。一听说金老父女的苦情,把自己身边带来的五两银子全放在桌上,还向史进、李忠借钱来帮助他逃生。当李忠不爽利只摸出来二两银子时,便将这银子丢还了他。他嫉恶如仇,见义勇为。这一点可算梁山泊英雄的共同特点。鲁达拳打镇关西这一段充分说明这一点。他性急如火,又心细如发。如他听到金老父女哭诉之后,不能忍受,马上就要去打死郑屠。但从他救助金氏父女脱身的安排,又是非常细心、周到的。从这里也反映出他焦急、暴躁的缺点,如在酒楼听到隔壁哭声,“便把碟儿盏儿都丢在楼板上”。
他勇而有谋,胆大心细。他救金父女,不顾风险;戏耍郑屠,不畏强暴;出逃避祸,颇有机智。这些都写得很生动。鲁达粗中带细,与李逵粗而兼蛮、武松粗而兼狠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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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读到他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叫做《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加上他是“家喻户晓”的世界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更是有点恐惧,不敢轻易读他的书。怕读不懂,自己太俗了。但自从读过鲁迅那《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下子,似乎把我和偶像的距离拉近了。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
首次捧起鲁迅的《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生活条件好了,不用在下雪天受冻,有暖气;不用在大热天流汗,有空调。可以吃到很多鲁迅哪个时候有的人一辈子也无法吃到的东西。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我们南方现在是难得看到飘雪的。记得小时候,上海的某一年冬天,下过一场大雪,一场有积雪的大雪。能想象得到当时出家门的时候,一定是手上戴着手套,头上顶着帽子,裹得严严实实的。那年,抵抗不了上海的寒冷,生病了,要去医院。却似乎没有沾到半点雪。印象里是出租车窗外绿化带上的一层雪。还有初次见到的雪花,只是不能碰,刚快碰到就被一旁的大人拦下来。这是“不乖”的表现。回想起来,如果现在的我,仍能想起当年的冰凉,哪怕是透过手套得来的湿嗒嗒的冰凉,或许也能像鲁迅先生一样,成为落笔的资本。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孩子们当事人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我正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我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朝花夕拾》的原名是叫做《旧事重提》,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欢快的时候,我感到有沁人心脾的馨香袭来;郁闷不乐的时候,我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这一切,确实是能真切的感受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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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加西亚·马尔克斯在魔幻现实主义代表作《百年孤独》的开篇这样写道。布恩地亚上校的记忆犹如一滴墨水坠落在宣纸上,无法停止地渲染开来。
恰如《百年孤独》这个题目给人的感觉一样,开篇这段话,马尔克斯将时间和空间拉长延展,给读者以脱离现实时间的魔幻般的感受。
1965年马尔克斯开始创作《百年孤独》,1967年6月29日小说发表。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授予马尔克斯。马尔克斯曾言:“活着为了讲述生活,生活并非一个人的经历,而是他的记忆。”《百年孤独》里描述的那样一个几乎神话般的世界,那里有马尔克斯童年眼中整个拉美国家真实历史的影射,有近代拉美社会百年变迁的缩影和拉美人民的精神意识,同时也融入了人类百年生存的斗争历史和凝聚的经验和精神,同时还提出了对现代人和社会命运发展前途的思索和探讨。所有这一切的内涵意义使《百年孤独》成为一部具有史诗意义的作品。
小说的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不断出现在他们的生活中,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男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男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小说的架构是一个往复循环的结构,不管是情节或者是时间,甚至是人物的名字。马尔克斯将布恩地亚家族和读者拖入一个循环的时空中,让布恩地亚家族去经历循环的命运,让读者去感受布恩地亚家族的荣辱兴衰。作品自身的奇幻还不足以实现魔幻现实主义这一风格的完整性,同时读者在作品阅读过程中的镶嵌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作为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百年孤独》以复杂的背景和离奇的情节鹤立于拉美文学史之林,作品充满了理想的光辉。遥远的马贡多小镇上发生着离奇的事情:奥雷良诺领导了32次起义结果都失败;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在晚年不断地织裹尸布;奥雷良诺第二则是不断地修理门窗;俏姑娘雷梅苔丝每天要洗好几次澡;小镇马贡多一场骤然而至的雨持续下了四年十一个月又两天,此后十年,马贡多滴雨未下;布恩地亚家族的人对美尔加德斯的磁铁痴迷不已并且反复上当;第七代奥雷良诺是一个出生就有尾巴男婴,却被蚂蚁咬烂后拖进蚁穴;随后一场飓风吹走了马贡多小镇,吹走了一切,比那场持续四年十一个月有两天的暴雨带走的更多……读起来总是给人很虚幻很缥缈如此不真切的感觉。
马贡多百年的变迁和布恩地亚家族的兴衰荣辱,是整个拉美社会变迁的一面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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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在读完这本名著的时候,你有什么感悟呢?现在由读文网小编收集整理的水浒传读后感,欢迎阅读!
再次捧起《水浒传》,细细品味,仍有无限感慨……
《水浒传》一书是章回体小说,一共一百二十回,它记叙了梁上好汉从起义到兴盛再到失败的过程,它是一部反抗封建暴政的英雄传奇!
《林冲棒打洪教头》,《景阳冈武松打虎》,《宋江东京城献俘》等等,这些都是经典,都是传奇,是不朽之作,它写出众多的梁山好汉的经历与反抗之路,更加突出了“官逼民反”这个主题。
梁上好汉们汇聚一堂,他们不分贵贱,不分贫富,都以兄弟相称,这也更加体现了当时人们在封建社会中追求自由,平等的社会与美好的生活。
《水浒传》中的众多英雄人物无不栩栩如生,令人感到虎虎生气。
面的一百零八将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李逵,鲁智深两人虽脾气十分火爆,但却是十分的侠肝义胆,李逵虽头脑简单,但他却粗中有细,在《鲁提辖拳打镇关西》这一回中就足以看出他这个人嫉恶如仇。
林冲也曾为八十万禁军的总教头,也是有一定的社会地位的,属于上层阶级的人物,可最终也不是被逼无奈,逼上梁山的吗?
《景阳冈武松打虎》这一出几乎是家喻户晓的,他为除害,正气凛然,虽是一个下层阶级的义士,却不失一点英雄的气概“武松威震安平寨,罪打蒋门神,大闹飞云浦,夜走蜈蚣岭……”这些都成为了一个又一个传奇!
这部书的结尾慷慨悲壮,放射出耀眼夺目的光芒。它是一个传奇,它是一部不朽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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