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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原》里边的某些情节过于细节化,使人读到一半的时候就不再想读下去了,当然不是“不忍猝读”,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白鹿原读后感1000字,希望大家喜欢。
当我和上书时,眼前仿佛飘过一只白鹿,陈忠实写的太好了。一片白鹿原,几代的故事,半个世纪的艰难,白鹿原还是那个白鹿原,只不过又尘封了一段历史,又留下了一段故事。
主人公朴实厚道的白嘉轩,骨子里充满了刚毅、坚韧。年轻时身上也有一股子轻放,但他成熟后,这些可贵的品质就都透出来了。“他的腰挺的太直了”,虽然被强盗打断了腰杆,也打不断他一身的凛然正气。他处变不惊的走过了中国历史上动荡不安的半个世纪,像一尊雕像巍然屹立。
圣人一般的朱先生,有着太多的传奇故事:一席话使一城百姓免遭兵革涂炭;年馑时主持粥场恩泽百姓;穷毕生心血编撰县志使后人有史可考;发表抗日宣言视死如归……虽是儒者,却不迂腐,“天下注定是朱毛的”,透出他目力的敏捷超前。死时一切从简不装棺材不加盖不用蒙脸纸,因为他“自信平生无愧事,死后方敢对青天”,唯有一捆书作伴。令人痛心的是在那红的发狂的年代里,他成了批判的对象,被学生掘开了墓,泛着磷光的骨架被人用铁锹端上来。这群红的发狂的强盗,只找到了一块砖,上面刻着“天做孽,犹可违;自做孽,不可活。”十二个字。九零后的我虽然没有经历那段沉痛的“”岁月,但从一些书籍里面我觉察到了那痛心疾首的感觉,但也许我只仅仅闻到那痛苦的红色气息,没有经历过,是不可能完全懂得的。
干过农协,投身军队,当过强盗,投靠国民党最后又起义投共了的黑娃,被朱先生看作是最好的学生。经历过大风大浪的黑娃终于彻悟了,粗鲁了半生的鹿兆谦终于儒雅了。朱先生为他写了最后一幅“学为好人”,他开始了真正脱胎换骨的修身。同样是在解放了的年代里,三条强加的罪状,一颗从黑黢黢的枪管里射出来的子弹结束了他大起大落的一生。不管他以前干过什么事,他的悔悟值的人去尊敬。
白灵、鹿兆鹏、鹿兆海这三个青年男女为了各自的信念献出了青春。虽然党派不同,但信念真挚,他们都是那艰辛的年代里,为着救国信念奔走的爱国者。三个人身上的爱情故事给那动乱的年代增添了花一样的美丽,虽然这美丽也像花一样脆弱,花一样渺小。
好强了一辈子,也算计了一辈子的鹿子霖,结局是可悲的。从监狱走出来,他似乎是彻悟了,但当他看到儿子的坟墓被人糟践的情景,他又一次感到低人一等就要受人欺负,上几辈人在他意识里种下的种子,早已长成一棵根深蒂固的大树。
崇尚美,摒弃恶。这一部渭河平原50年变迁的雄伟史诗,是当时中国农村社会的一个缩影。古老的土地在新生的岁月里痛苦地颤栗着,一群群朴实而伟大的人艰难地走了过来。
这就是我读《白鹿原》的感悟。
在读书中感悟,在感悟中得到精神上的升华。文人墨客留下的精神食粮,滋养着一代代人,经历岁月的久远,依然香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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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白鹿原》,合上那厚厚一本书,眼前仍浮现着书中种种人物,种种事迹。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陈忠实白鹿原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陈忠实曾经说,一个人如果在五十岁的时候还没有干成一件大事,那他这一生就算完了。而他自己,十年磨一剑,正好在他五十岁的时候写完了他的成名作《白鹿原》的最后一个句号。此书为他赢得了中国长篇小说最高奖——茅盾文学奖的至高荣誉。
《白鹿原》以主人公白嘉轩的一生为经线,串联白鹿原上鹿家、白鹿两家的后代及国共两党的斗争等事件,并以此为纬线,构成了全小说。小说以白鹿两家的斗争,展开故事,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展示了中国的一段历史。在中国,对亲政性的小说总是比较偏爱,所以此小说一出场也就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喜爱。
下面,我着重从小说几个具体故事谈一下我对此小说的理解,即谓之读后感。
故事一:主人公白嘉轩一生的七个老婆。
纵观全书,就在书的开头谈了一下白嘉轩的娶妻,而且篇幅不长,其在书中的作用,除了说明白嘉轩得子不易、后来在儿子老大白孝文堕落出走后悉心栽培白孝武以让其继承家业、为了说明白鹿原上仍封建文化根深蒂固及为全书投上神秘色彩外,似乎再无什么意义。那么作者为什么要以此开篇呢?我想的是,这是考虑到读者的。从一般读者出发,看一篇小说,如果开头就不吸引人的话,那几乎就看不进去了。而书一开头就直接进入故事,第一句话——白嘉轩一生最得意的是他娶了七房老婆——就直接给读者设了一个悬念:读者不仅想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有人可能说那开头其实很俗,作者不就是想一性话题吸引人,以让小说畅销嘛,然而我说的是:看了全书,你就知道,全书已将此化俗为雅了。而且所谓的俗其实就是贴近生活。
故事二:小说中的传奇人物——黑娃。
有一次陈忠实开讲座,一位听众问小说中的黑娃是否有作者自己的形象在里面,陈忠实说,他曾经说过一个作家的最尴尬的事就是让他自己分析自己小说的人物,他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只是说黑娃的形象是很复杂的。看小说的人可能并不怎么确切的知道,写小说的人一定知道,一个人写小说时,小说中的任何一个人物都不是单纯的现实中就有的。小说中黑娃的故事是这样的:一开始黑娃是白家一个长工的儿子,整天就只是给牛割割草打扫打扫卫生,后来上了原上办的一个小学,再后来离家出走,许年后回来领了一个媳妇,再后来又当了山贼强盗,再后来又加入共产党,加入中国共产党时娶了他的第二个妻子,并从此开始学习——人生的第二次——中国传统学问,正统的说法就是走入正道,直至后来被白嘉轩之子白孝文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看黑娃的一生,就知道人生的飘忽不定,也许现在你在你自己的位置如鱼得水并且下决心终生如此,但世事总是变化不定的,也许第二天你就疯狂的干起了另一个你根本就想不到的事。那么面对这变化不定的世事,人应该怎么样去面对呢?书中没有说,但我觉得,那就是自己为人处事的原则。具体则在这里不多说了。
故事三:白孝文的“起死回生”。
白孝文乃白嘉轩之子,自小就被白嘉轩调教的能在原上以德服人,被看作是白嘉轩的继承人,结果由于黑娃之妻小蛾的勾引,遂与其一起堕落,终日在那个破庙里过着糜烂淫乱的生活,最后竟成了无家可归的浪子,拖着一身的病,差点被野狗咬死。但就在这时,却到了他人生的另一个阶段,一晃而成为国民党在白鹿原不可缺少的重要人物。在白孝文身上,可以看见人生之否极泰来是多么的不可思议。正如书中所说,在我们灰心失意的时候,在我们觉得甚至自己的人生就要就此了结的时候,我们只要撑下去,只要度过这个难关,我们就回迎来另一个人生,我们的生活就会重新开始一段历史。元代戏剧《刘知远白兔记》中说“贪者休要轻相弃,否极终有泰时”。此种说教轮番在文作品中出现,且经百年而不衰,可见世人对此之看重。
故事四:白鹿原与白家鼎足而立的鹿家鹿子霖一生。
鹿子霖的一生可谓风流倜傥,先前到白家的几亩甲字号水地,一生又拈花惹草,落得“儿子”无数,后又跟黑娃的老婆小蛾鬼混,谋害白孝文使其堕落不可自拔,而这些事又无人得知,一生又官运亨通,生活上可说几乎没吃什么亏。但其死相,又不免令人掩卷长叹。为何一个生前风风光光的人,竟以那副可怜相死去?我想就是鹿子霖一生做事无原则、胆小怕事的结果。鹿子霖儿子鹿兆鹏,鹿子霖终其一生都没有管教得住,可谓失败;鹿兆海又壮年丧命,可谓悲哀。直至老年看见黑娃等人的丧命,疯掉,才完全崩溃。我想,人活其一生,自己固然重要,但人生究竟并非一个人的事,因为人还有自己的亲人以及自己的后事,这就要求自己在自己欲望方面要有所节制,凡事要有可为和不可为之分。做事得有原则,不然害人又害己,连死都没有好下场。
故事五:《白鹿原》主人公白嘉轩的一生。
白嘉轩一生固然坎坷万千,但终究活的潇潇洒洒。正如他自己问的,你看我一生哪一件事做的不是光明正大的?白嘉轩为人极有原则,他虽然人生舞台并不怎么大,知识也并不多,但经验让他对他自己的处世哲学深信不疑。无论是黑娃领回小蛾做老婆、土匪在原上胡作非为、大儿子白孝文堕落离家出走、女儿白灵当共产党有家不归、黑娃让人抢劫白鹿两家、白鹿原遭鬼瘟疫流行、国民党下层在白鹿原推行新制、黑娃白孝文立业回乡,等等等等,他自己始终泰然相对,最终都是自己坚持自己的原则而获得胜利,事情也得到很好的解决。小说结尾时白嘉轩仍然健在,他的结尾我想大家都可以想像得到,那就是我们所谓的善终。还是一条,凡是都要有原则,不然终会害人害己,得不偿失。就像巴金小说《家》中的觉新一样,为人总是敷衍了事,从没一点原则,以至自己以自杀告终,而又得不到任何人的怜悯。
关于《白鹿原》的读后感,我就写这么多。言有尽而意无穷,书有尽而事无穷,人有尽而世事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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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是人类的朋友,很多人都喜欢在家里养狗,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写狗的文章阅读,希望大家喜欢。
两年前,我们这来了一只流浪狗,土黄色的毛,黑黑的鼻子,圆滚滚的身子,像个胖乎乎的小球,叫起来声音很像“泡泡”,于是,我们都叫它“泡泡”。
“泡泡”没有家,无论看到谁就跟在后面跑,看了叫人心疼,大家就在楼道里给他安了个窝,天天都有人给它送好吃的,红烧肉、骨头……
“泡泡”十分有趣,每次我回到家,大叫一声“泡泡”。也不知从那儿跑出来的,“泡泡”立刻就跑到我的脚旁,用那黑黑的鼻子在我身上嗅来嗅去,然后从我的两腿间钻来钻去,,有时还撒娇班的在我腿上蹭蹭,摇头摆尾的献殷勤。它那黑黑的鼻子嗅觉可灵敏了,有一次,我买了烤肠煎饼,刚下了车,泡泡立刻就跑了过来,眼巴巴的看着我手中的煎饼,好像在乞求一般:小主人,分我点好吃的。看他可怜,我就分了点给它。还有一次,楼上的戴严买了“肯德基田园鸡腿汉堡包”刚放到楼下,想歇一下,哪知泡泡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叼起就跑,只看得大家哈哈大笑,戴严急得直跳。
在我们这,大家都很疼爱“泡泡”,它生活的十分惬意,每天不是肉就是骨头。有一天,奶奶给了它一个肉包,它闻了闻就懒洋洋地走开,躺倒打瞌睡了。奶奶叹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啊!
渐渐地,泡泡开始骄傲了,见到别的狗,昂着头,不想理睬,仿佛自己是个高傲的女王。一不开心,就汪汪的吼几声。一天,来了一只黑狗,身材高大魁梧,似个将军一般,泡泡见了也汪汪的吼了起来,黑狗将军见了勃然大怒,猛扑过来,吓得泡泡夹着尾巴落荒而逃。
泡泡慢慢地长大了,修长的身材,乌黑水灵的眼睛很是漂亮,但是经常在夜里大声吼叫,搅得大家睡眠不好。隔壁的王阿姨说,不如带到我的厂里看大门吧,大家说好,只要让他吃饱吃好就行。可是“泡泡”就是不去,怎么也不肯上王阿姨的汽车。王阿姨想抱它,突然,“泡泡”狂吠起来,十分吓人。王阿姨叹道,真是一条忠诚的狗啊!
一天夜里,突然听到“泡泡”汪汪的大叫,还发出凄惨的呜咽声,接着人声鼎沸。第二天,放学回来,我发现泡泡的一条后腿瘸了,它只能用三只脚艰难的挪动着,王阿姨心疼说道,泡泡昨夜发现了一个小偷,腿都打折了,就是紧咬着不松口,真是一条忠诚的狗啊!
泡泡瘦了,不像以前那样精神了,每天,它仍然站在楼底下,拖着那条瘸腿等我放学,等其他人下班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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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对人类忠心耿耿,绝不会见异思迁..........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写狗忠诚的文章400字,希望大家喜欢。
今天,当我在干洗店门口看见一只乖巧的“萨摩耶”时,再次唤醒了我的一段回忆···
那是发生在2008年,那一年,四川省汶川县曾发生过里氏8。0级特大地震,伤亡惨重···而汶川也成为记者的宠儿,我在一张报纸上看过这样一篇报道:当地震来临时,住在深山古寺里的一名老人被压倒在倒塌的围墙下,在生山野岭之中,救援人员很难发现有生命的迹象;但是,老人却奇迹般的活了下来——5天后才被营救。而最大的功臣,就是老人身边的那条看门狗:
灾难到来之后,小狗寸步不离的守在老人身边,老人一旦睡去就可能离开人世,小狗就用舌头将老人唤醒,就这样一直守在老人身边,直到看到了救援人员将老人救出,它才趴在地上喘息着···它的任务完成了!
当我第一次看到这则消息时,不有的被小狗的忠诚而惊叹。相比起来,人类更应该向他们学习。父母含辛茹苦的将儿女养大,到头却换来的是儿女不愿与赡养自己的结局,多少老人在无尽的遗憾中离开人世。而一只小狗,一直普普通通的看门狗,它就能做到这一点,你是我的主人,无论是生与死,我都要跟在你身边。相比之下,人类有时多磨的无知,小狗都懂的道理,人类会不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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