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你给的爱已经成为永久的伤害相关的共27个结果:
春秋战国时代,一位父亲和他的儿子出征打战。父亲已做了将军,儿子还只是马前卒。又一阵号角吹响,战鼓雷鸣了,父亲庄严地托起一个箭囊,其中插着一支箭。父亲郑重对儿子说:“这是家袭宝箭,配带身边,力量无穷,但千万不可抽出来。”那是一个极其精美的箭囊,厚牛皮打制,镶着幽幽泛光的铜边儿,再看露出的箭尾。一眼便能认定用上等的孔雀羽毛制作。
儿子喜上眉梢,贪婪地推想箭杆、箭头的模样,耳旁仿佛嗖嗖地箭声掠过,敌方的主帅应声折马而毙。果然,配带宝箭的儿子英勇非凡,所向披靡。当鸣金收兵的号角吹响时,儿子再也禁不住得胜的豪气,完全背弃了父亲的叮嘱,强烈的欲望驱赶着他呼一声就拔出宝箭,试图看个究竟。骤然间他惊呆了。一支断箭,箭囊里装着一只折断的箭。
我一直背着一支断箭打仗呢!儿子吓出了一身冷汗,仿佛顷刻间失去支柱的房子,轰然意志坍塌了。结果不言自明,儿子惨死于乱军之中。
拂开蒙蒙的硝烟,父亲拣起那柄断箭,沉重地啐一口道:“不相信自己的意志,永远也做不成将军。”
把胜败寄托在一支宝箭上多么愚蠢,而当一个人把生命的核心与把柄交给别人又多么危险!比如把希望寄托在儿女身上;把幸福寄托在丈夫身上;把生活保障寄托在单位身上……
温馨提示:自己才是一支箭,若要它坚韧,若要它锋利,若要它百步穿杨,百发百中,拯救它的都只能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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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轻易放弃一个每天都会想念的人。这样的人,一辈子也不会遇到几个。即便在一起要吃很多苦头,咬咬牙也就过去了。生活的苦,会随光阴淡去。但失去挚爱的疼痛,时间也无法洗涤。多年后仍能让你心痛的,是当年轻易放弃的真爱。
想知道一个人爱不爱你,就给他自由。不要妄图拴住爱情,世上没有能拴得住的爱人。若是爱你,何需拴着他?若不爱你,拴住他干嘛!爱你的人,走到天涯也会回来找你。要费尽心机来挽留的,早晚有走丢的一天。
有时说好要相忘于江湖,却又总在路途转弯处重逢。那是因为,当两人内心方向一致时,怎么走,都是同路。人生并非"有缘自会再见",而是"有爱才会重逢"。两个失去了感情的人,即便日日同城,也难再见。心怀挚爱的,才走不成陌路。人间万般情,但凡能重逢的,都是因为"不舍得"。
不好的爱情让人变成疯子,好的爱情让人变成傻子,最好的爱情让人变成孩子。感情有时是件降低智商的事,却多少人傻傻地乐此不疲。别以为这是坏事,傻孩子们,越简单的才越长久。
真正好的爱情,就是"不费力"。不需要刻意讨好、努力经营,两个人已是顺其自然的舒服。如果一段情、一个人,得让你耗费巨大精力来取悦,这已注定不是能陪你到最后的缘分了。最爱你的人,不会舍得你如此辛苦。
有一万个可以离开的理由,最终却为仅有的一个理由留下,那是“我爱你”。生命不过三万天,转眼就是一辈子。不知来生还能不能遇到你,所以要用一生一世的时间,诉说一段“不后悔”的遇见……
都说恋爱中的女人智商最低,哪怕面对欺骗,依旧傻傻地不肯脱身。但看多了恋爱中的"傻女人",也才明白爱情其实不是一道智商测试题:女人不是傻,只是因为舍不得,所以选择陪他一起装傻…… 最爱的人都会说"我一定不会伤害你"。可往往最终能让你痛彻肺腑的,恰恰就是ta。这世上,不是谁都有本事伤害我们,除了最爱的那个人。
爱,就是把伤害我的资格给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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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以下是读文网小编向大家推荐的生活随笔,希望您喜欢阅读:
对人最高的赞美不是你有钱有才,而是你真有趣。有趣,正在作为一种软实力,在生活与工作中发挥着隐形的力量。
一个有趣的人会向周围散发着一种迷人的气场,令人趋之若鹜,心情愉悦。
成为一个有趣的人,你将发现更多的乐趣,拥有更多的幸福——因为你开始关注与名利无关的生活智慧。
美国人不仅把幽默看作一种可爱的性格,更将其视为一种可贵的品质。罗斯福在当选美国总统之前家里被窃,朋友写信安慰他,罗斯福回信说:“谢谢你的来信。我现在心中很平静,因为:第一,窃贼只偷走了我的财物,并没有伤害我的生命。第二,窃贼只偷走我一部分东西而非全部。第三,最值得庆幸的是,做贼的人是他而不是我。”这样的幽默着实令人钦佩,它折射的是一个人举重若轻的良好心态,这样的心态意味着更大的担当。
看看《猫和老鼠》之类的动画片就知道,美国人的确有幽默感,而且这种幽默感很普遍。看到一篇报报,“9·11”事件中,一个消防队员在世贸大厦90 多层救出一名男子,随后两个人一起逃命。但楼层实在太高,两人跑得筋疲力尽,并且随时有生命危险。这时,男子边跑边递给消防队员一张名片:“亲爱的,如果我们逃不出去,到了天堂,一定要保持联系。”
有研究显示,现代人开怀大笑的时间是30年前的1/3,人们在对名利的追逐中失去许多快乐。对健康生活的需求,令幽默感拥有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市场。
如何做一个有趣的人?备几个经典的小笑话,需要的时候用来“抢救”压抑的气氛,这当然不错。但真正的有趣,不是会讲几个段子那么简单,它常常是历经并过滤了人生的诸多不美好,呈现给自己与别人一个由内而外的微笑和一份化腐朽为神奇的幽默。
冯巩的妈妈是著名的大家闺秀,她说:“留万贯家产,不如让他拥有幽默感。”作为母亲,她饱经沧桑和磨砺,深知幸福其实很简单。老人家所说的幽默其实就是有趣,她教导儿子有趣的背后是对生活的有心。
人生难免“摔跤”,有心人也不能避免,不同的是对待“摔跤”的态度。一位获得奥斯卡奖的女演员在上台领奖时被长裙绊了脚而摔倒,面对全球直播的摄像机镜头,她说:“为了走到这个位置,实现我的梦想,这一路我走得艰辛、坎坷,付出了很多代价,包括有时跌跌撞撞。”她的话赢得了全场热烈的掌声,直接展示了用幽默感化危机为神奇的巨大威力。
人们对一个人的最高评价是:“这个人有趣,很有意思。”这是一个在美国知识阶层很认同的标准说法,反过来,批评一个人最狠的话莫过于说“他是一个无趣的人”。那些有趣的人,比起有能力、有才智但了无生趣的人,多了一份勇气、智慧和深刻。
事实上,有趣被很多人视为有钱有闲后的附属品,其实它是零成本、零门槛的。成为一个有趣的人,你将发现更多的乐趣,拥有更多的幸福——因为你开始关注与名利无关的生活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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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好久没有一起讨论打工的事了
我们已经好久没有一起互挖对方的暗恋对象了
我们已经好久没有一起拼邮买美瞳了
我们已经好久没有一起讨论偶像了
我们已经好久没有一起照相了
我们已经好久没有一起互损对方了
我们已经好久没有一起唱二十三了
我们已经好久没有一起吃早饭了
我们已经好久没有一起坐公交车了
我们已经好久没有一起逛街了
我们已经好久没有一起吃麻辣烫了
我们已经好久没有一起看电影了
我们已经好久没有一起减肥了
我们已经好久没有一起语音聊天了
我们已经好久没有一起去芝加哥了
我们已经好久没有一起去吃老市里的凉面了
我们已经好久没有一起给互相化妆了
我已经好久没有去过你家了
我们已经好久没有一起去过你家了
我们已经好久没有一起吃过炸鸡条了
我们已经好久没有一起在六中门口买吃的了
我们已经好久没有一起去火车站买很多很多笔记本但也不记笔记了
我们已经好久没有一起吃太阳城地下的冰欺凌了
我们已经好久没有一起买高跟鞋了
我们已经好久没有一起责怪了
我们已经好久没有一起去大青山了
我们已经好久没有一起在一起了
你们还记得吗?那一年我们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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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一个简单而又复杂的问题。什么是爱?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独到一面的解释。有的人说爱就是互相欣赏,喜欢对方,情和爱是不可分割的。有的人则说爱是一种感觉,摸不到抓不着的东西,只有用心去体会。还有的人说 爱情就是肯为对方无条件的付出和牺牲,爱一个人就是希望对方永远快乐永远不要让对方担心,因对方的快乐而快乐,因对方的幸福而感到幸福。众说纷纭,解释繁多。不知道到底谁说的对,而谁说的是错。仔细思考,每个解释都不无道理。那么,爱,到底是什么?
个人认为,爱,从一开始的时候或许都是很美好的,但经历了时间的考验后,往往大多数的爱变的残缺不堪。这个时候,爱就变成了伤。几乎所有的人都经历过这样的过程,从一开始爱的死去活来,到后来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其原因也有很多,或许是两人之间的某个人变了心,或许两个人相互觉得不合适。和爱一样,简单却又复杂。通常这段时期往往都是存在于每个人的初恋。人们总会把初恋想象成美好的,但事实却总是相反的。
伤了怎么办?有的人自甘堕落,有的人另寻新欢,有的则把全部的心思投入到其他的事情上,从此不再想着 爱情。大多数都觉得这是一个永久的伤痛,一个无法愈合的伤痛。可是,往往伤痛都是在自己没有发觉的情况下慢慢的愈合。
人,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很奇怪。当男人受到重创的时候,很多男人会说类似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会喜欢上他,会爱上他的女人之类的话。因为他把太多的心思投入到曾经的感情里了。多数的男人一边说着这样的话,一边期待着他心中的那个女神的出现。为什么?因为人总是要结婚的。理由就是这么简单。当女人受到重创的时候,大多数的女人会说,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因为,女人总觉得,在感情方面,她们永远都是吃亏的一方。可是,往往女人一边说着这样的话,却一边寻找的能够给自己幸福的那个人。为什么?因为人总要结婚。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其实都是想找个依靠,心灵的依靠。大多数的恋情都是如此,其实一开始两个人都是爱着对方的,但到最后出与种种原因直至成为对方心中的伤痛。
当经历过这些伤痛的人再次遇到爱以后,会坦然的去接受。因为他们知道自己需要的到底是什么。而不在是曾经那样豪无理由的爱。很多人都说,爱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可是在我看来,爱一个人是需要理由的。为什么,因为当你没有任何理由的时候去爱一个人,你只是有个那么一个感觉,可因为岁月的蹉跎,这份感觉会慢慢的淡化。当这份感觉完全消失后,你,和你所爱的那个人。拿什么来继续维持这段感情?经历过这些伤的人会在无形中给自己一些爱对方的理由,这些理由将成为这些人爱下去的勇气。不再像当初那样激情燃烧,不再像当初那样干柴烈火,反而更多的则是细水长流。说到这里,有的或许会细细思考,但并没有发现自己是处于什么样的理由在爱着对方,其实不用思考。如果你觉得是对的,那就继续爱下去,即使平淡无奇也一如既往。或许你会在这些平淡中发现你爱着对方的理由。当自己发现了爱对方的理由的时候,爱,就是永久。
爱,直至成伤。之后,就是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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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以下是读文网小编向大家推荐的人生哲理文章,希望您喜欢阅读:
有一个农场主为了方便拴牛,在庄园的一棵榆树上箍了一个铁圈。
随着榆树的长大,铁圈慢慢嵌进了树身,榆树的表皮留下一道深深的伤痕。
有一年,当地发生了一种奇怪的植物真菌疫病,方圆几十公里的榆树全部死亡,唯独那颗箍了铁圈的榆树却存活下来。
为什么这棵榆树能幸存呢?植物学家对此产生了兴趣,于是组织人员进行研究。结果发现,正是那个给榆树带来伤痕的铁圈拯救了它。因为从锈蚀的铁圈里吸收了大量铁份,所以榆树才对真菌产生了特殊的免疫力。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发生在上世纪五十年代美国的一个农场里。这棵树至今仍生长在美国密歇根州比犹拉县附近的那个农场里,充满生机和活力。
不仅是树,人也是如此。我们也许在生命中受过各种各样的伤害,但这些伤害又成为生命的一道养料,让生命变得更刚毅,更坚强,更充满生机、活力和希望。同时也让伤害成为一个警醒,让我们及时从迷惑中解脱。
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在你生命中出现。每一个在你生命里出现的人,都有甚深的因缘。爱你的人给了你感动,你爱的人让你学会奉献,你不喜欢的人教会你宽容与接纳,不喜欢你的人,促使你自省与成长。
所以,如果你曾受过伤害,请感谢那些你认为伤害了你的人,因为他们是帮助你成长的菩萨化身。
在人生的修行中,让我们接纳一切因缘,无论是顺缘,还是逆缘,都是我们必修的功课。让我们随缘、惜缘、了缘,历境炼心,自在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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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回,放在桌子上的50块钱不见了,我们到处找都没有找到,问儿子是不是拿了,他吞吞吐吐地说偷偷拿过一次钱,是5块的,买零食吃了,但桌子上那50块绝对没拿。
我当然不相信,朝着他屁股来了几巴掌,但他还是说没拿。虽然他没再遭皮肉之苦,但我心里想,这事一定是他干的。
没几天,却在狗窝里找到50块钱,这让我很不安。于是,我向他道歉。
他说:“光道歉是不行的,我得打你屁股啊。”我想了想,趴在沙发上,让他打我屁股。这让他高兴坏了,打一巴掌,傻笑一阵。
那一刻,他的情绪得到了释放。在他眼里,爸爸是个庞然大物,但现在他可以打爸爸屁股,也许这就是平等。
一个人成为一个人的父亲,是那样的偶然,但他的一生却因此改变。他死心塌地像石头铺在地上,垫起孩子愿望的脚尖。
我们陪伴孩子、滋养孩子,他们同样陪伴我们、滋养我们。我们教育他们,更需要接受他们的教育,因为他们拥有世上最美好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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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如果可以,请把我留在童年里,留在青春里,留在最美的时光里。接下来由小编给您推荐一篇关于爱情的文章,欢迎进行阅读鉴赏。更多的优秀文章尽在读文网。
“如果时光总会不悲不喜,不知不觉的失去。从指缝里,从回眸里,从转身的那时起。你怎么去触摸,怎么去寻找?”安时光坐公寓附近的咖啡厅里,喝下一口咖啡,安静的敲打自带的笔记本电脑,在邮件里写下这一句话。闭上眼睛,向椅后座靠拢蜷缩在不大不小的沙发上。头深埋在膝盖内,在轻音乐旋律中,静静的进入睡梦中。
One,萤火虫的那个夏晚
“时光,时光!”一个小男孩一边跑一边喊,天边黑云渐渐的压下来,慢慢地覆盖了2米多高的树木,路灯开始亮起,喊孩子吃饭的爸爸妈妈带着疼爱的责骂,寻找孩子回家吃饭。渐渐地剩下一个男孩的声音着急的喊着“时光,你在哪里!”“哥,我在这!”时光从一个角落慢慢的走出来,眼泪花了稚嫩的脸颊。“时光,你去哪里了?干嘛哭啊,谁欺负你了,跟哥说。”男孩着急的不知所措。“哥,我我我。我考试不及格,妈妈爸爸肯定会打我的。我怕,我不想回家。哥,咱们不要回家好不好?”哭泣的声音带着一丝的颤抖,看来这孩子真的怕了。男孩蹲下来背上了时光,安慰着说“时光,不管外面灯火多闪亮,最温暖的还不是咱们家的那盏灯吗?为什么不要回家呢?”然后背着时光,哼着小曲回家。夏天的夜晚,天空格外的晴朗,星星隔着云层一闪一闪。就连微风都带着清香的味道,蛙时不时地呱呱叫。郊外的草丛住着一堆一堆的萤火虫。伏在男孩背上的时光。没有刚才的害怕,迎来兴奋的欢叫声,“哥,快看,那是什么东西?会发亮发光?好神奇!”男孩侧过脸看了下,蹲下来放下时光,微笑的用手掌困住了一只萤火虫,靠近时光,微笑的说:“时光,你看,这是萤火虫,美吗?来,给你。”然后蹲下。时光看了看四周,淘气的说,“哥,我不用背,咱们一起走回家,跟着带着萤火虫一起走,好吗?”男孩闹不过时光,就任着时光,牵着手在萤火虫的陪伴下回家。那男孩叫安鑫勋,那年他13岁,那年时光10岁。
Two,离别的那一道夕阳
“时光,你有讨厌的人吗?”放学回家的路上,鑫勋问牵在左边的时光。时光抬了抬头,夕阳的余晖打落在时光的睫毛里,刺得时光不能张开眼睛,“没有吧!不过,我有点讨厌语文老师,”“不是这种讨厌啦,那你会讨厌我吗?”鑫勋红起了脸,有点不好意思。“你吗?不会啊?我怎么会讨厌哥哥呢?”时光诧异的问。“就算哥哥讨厌我,我也不会讨厌哥哥的,因为时光知道哥哥是最疼时光的,好吃的给时光吃,谁欺负时光哥哥就给欺负回来,下雨了有哥哥给时光打伞……”绵绵不断,时光连忙地补充,深怕鑫勋以为自己讨厌他。“时光,你说的真的吗?那你会一直记得我吗?一直吗?”“那是当然,到死的那一刻都会记得的,因为你是我哥嘛。”时光淘气地说。只是鑫勋脸上没有以前听到这些话那样的喜悦,却是低下头,一滴泪突然地滴下来。这是时光从小到大,认识这个哥哥以来没有见过的。时光害怕了。“哥,你这是干嘛?”“时光,我后天就要跟家人一起移居美国了,以后没办法带着你上学放学了。怎么办时光?”鑫勋激动地握着时光,眼泪流淌脸颊,一张青涩俊俏的脸。不知所措的时光,没有说话。她不知道,从小一起长大邻居,虽然不是亲哥哥,但是时光一直喜欢的哥哥就要离开了。那种感觉,也许时光无法用语言诉说。眼泪哗啦啦的下滑。那年他17岁,那年时光14岁。
Three,邮件里的那道思念
“安时光,有你的快递。”邮差每月都会来这么一两次,在时光的家门口不耐烦地喊。他一直不解,住在郊区的小女孩,哪来的那么多邮件快递。时光奔奔跳跳,左一只鞋,右一边鞋都没穿好的来到门口前,接受快递。然后快乐地躲进小窝里,美滋滋的看了又看,再拆开。像这种快递时光的抽屉里整整齐齐的装了一沓。邮件里有着鑫勋给时光的笑话,美国的明信片,还有自己做的树叶标本,都被时光好好的收藏着,跟宝贝一样。对,这是鑫勋给时光的邮件。离开的那晚,在萤火虫的草堆里,鑫勋答应时光保持联系,然后就一直书信的联系着。皆时,时光窝在被窝里,给鑫勋回信,告诉学校的趣事,哪个老师很讨厌,哪个男生很受青睐,还有……很想他。然后,跌跌撞撞的换了衣服,骑上自信车到邮箱里寄信。信封的背面是徐志摩的一句话--夕阳西下,是我最想念的时候,对着你在的那个城市,说了一声:我想你,不知道,你是否听得到。那年他20岁,那年时光17岁。
Four,爱情开始的那道阳光
“哥,我大学暑假开始了,我要去美国旅行,去找你。你准备好迎接我的到来了吗?”电话里时光唧唧咋咋的说不停。只有电话那头不停地笑着,一边附和着不停地说“好好好。怎么都好。”幸福其实很简单,就是牵着快乐的手,走向未来的银河上,一步一步的靠近你。美国机场的出口处,一个帅气的男生手捧玫瑰花,呆在接待处着急的等待。一个久违的身影缓缓的映入眼帘,亭亭玉立的女子,相拥不放,惺惺相惜。“累吗?时光。”“不累,大老远的来看帅哥怎么能累呢?”时光依旧如此的古灵精怪。“傻瓜,来,你背包给我。”鑫勋依然没有时光办法。“嘿嘿嘿,不是吗?爱情是需要被人知道的,一切地下情都是耍流氓。爱情的开始,不是在房间里,而是在阳光下。让人看到的感情,才会令人安心。”鑫勋牵着时光,走向车的方向,摇摇头的说“就你歪理邪道多。”路上说,轻音乐陪伴着,阳光透过玻璃打落在时光的脸颊,鑫勋调侃着,“时光青春在手的时候,不觉得它有多好。哎,现在老了。不知道还有没有小女子要了。”那年他25岁,那年时光22岁。
Five,岁月不再,爱依然
“时光,时光,时光。”鑫勋一直着急的叫着。时光从睡梦中醒来,模模糊糊地看着前面站着一个身影,“哥,你来接我啦。”时光迷迷糊糊的说着,腾出位置给鑫勋坐下。鑫勋抚摸着时光的头发,突然一脸严肃的问“时光,你有讨厌我吗?”时光一愣,然后调戏的说“就算哥哥讨厌我,我也不会讨厌哥哥的,因为时光知道哥哥是最疼时光的,好吃的给时光吃,谁欺负时光哥哥就给欺负回来,下雨了有哥哥给时光打伞……”把那年的话原封不动的再诉一次。鑫勋笑着站起来,时光也跟着好奇的站起来。只是在《because of you》的音乐下,鑫勋单膝跪在地下,从衣服里拿出戒指,汗从未如此紧张的说“时光,时光,你愿意吗?只要你不讨厌我,你刚才所说的,我一辈子都愿意一直做下去。”一直调皮时光,顿时不知所措,不知怎么开口。鑫勋接过时光的手,戒指因为橱窗外的阳光闪得更加的耀眼,仿佛也在祝福着这对青梅竹马。那年他28岁,那年时光25岁。
Six,执子之手,直到永久
幸福不过也就是,能看到你笑容背后的忧伤,听到你沉默背后的呼唤,感受到你愤怒背后的爱意,执子之手,直到永久。说爱你,一直护着你。当日出越过山涧,在我心里最美好的就是和你一起老在路上。安于平淡无奇的安闲,柴米油盐也有细水长流的温情。流年如此,黑发换上银丝,鱼尾染上脸颊,耳边依然能听见你安静的呢喃“ILoveyou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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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季羡林,中国山东省聊城市临清人,字希逋,又字齐奘。国际著名东方学大师、语言学家、文学家、国学家、佛学家、史学家、教育家和社会活动家。历任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聊城大学名誉校长、北京大学副校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南亚研究所所长,是北京大学的终身教授。早年留学国外,通英、德、梵、巴利文,能阅俄、法文,尤精于吐火罗文(当代世界上分布区域最广的语系印欧语系中的一种独立语言),是世界上仅有的精于此语言的几位学者之一。为“梵学、佛学、吐火罗文研究并举,中国文学、比较文学、文艺理论研究齐飞”,其著作汇编成《季羡林文集》,共24卷。生前曾撰文三辞桂冠:国学大师、学界泰斗、国宝。
题目是韩小蕙小姐出的,所以名之曰“赋得”。但文章是我心甘情愿作的,所以不是八股。
我为什么心甘情愿作这样一篇文章呢?一言以蔽之,题目出得好,不但实获我心,而且先获我心:我早就想写这样一篇东西了。
我己经到了望九之年。在过去的七八十年中,从乡下到城里;从国内到国外;从小学、中学、大学到洋研究院;从“志于学”到超过“从心所欲不逾矩”,曲曲折折,坎坎坷坷。既走过阳关大道,也走过独木小桥;既经过“山重水复疑无路”,又看到“柳暗花明又一村”。喜悦与忧伤并驾,失望与希望齐飞,我的经历可谓多矣。要讲后悔之事,那是俯拾皆是。要选其中最深切、最真实、最难忘的悔,也就是永久的悔,那也是唾手可得,因为它片刻也没有离开过我的心。
我这永久的悔就是:不该离开故乡,离开母亲。
我出生在鲁西北一个极端贫困的村庄里。我们家是贫中之贫,真可以说是贫无立锥之地。十年浩劫中,我自己跳出来反对北大那一位倒行逆施但又炙手可热的“老佛爷”,被她视为眼中钉,必欲除之而后快。她手下的小喽罗们曾两次窜到我的故乡,处心积虑地把我“打”成地主,他们那种狗仗人势穷凶极恶的教师爷架子,并没有能吓倒我的乡亲。我小时候的一位伙伴指着他们的鼻子,大声说:“如果让整个官庄来诉苦的话,季羡林家是第一家!”
这一句话并没有夸大,他说的是实情。我祖父母早亡,留下了我父亲等三个兄弟,孤苦伶仃,无依无靠。最小的一叔送了人。我父亲和九叔饿得没有办法,只好到别人家的枣林里去捡落到地上的干枣充饥。这当然不是长久之计。最后兄弟俩被逼背井离乡,盲流到济南去谋生。此时他俩也不过十几二十岁。在举目无亲的大城市里,必然是经过千辛万苦,九叔在济南落住了脚。于是我父亲就回到了故乡,说是农民,但又无田可耕。又必然是经过千辛万苦,九叔从济南有时寄点钱回家,父亲赖以生活。不知怎么一来,竟然寻(读若xin)上了媳妇,她就是我的母亲。母亲的娘家姓赵,门当户对,她家穷得同我们家差不多,否则也决不会结亲。她家里饭都吃不上,哪里有钱、有闲上学。所以我母亲一个字也不识,活了一辈子,连个名字都没有。她家是在另一个庄上,离我们庄五里路。这个五里路就是我母亲毕生所走的最长的距离。
北京大学那一位“老佛爷”要“打”成“地主”的人,也就是我,就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里,就有这样一位母亲。#p#副标题#e#
后来我听说,我们家确实也“阔”过一阵。大概在清末民初,九叔在东三省用口袋里剩下的最后五角钱,买了十分之一的湖北水灾奖券,中了奖。兄弟俩商量,要“富贵而归故乡”,回家扬一下眉,吐一下气。于是把钱运回家,九叔仍然留在城里,乡里的事由父亲一手张罗,他用荒.唐离奇的价钱,买了砖瓦,盖了房子。又用荒.唐离奇的价钱,置了一块带一口水井的田地。一时兴会淋漓,真正扬眉吐气了。可惜好景不长,我父亲又用荒.唐离奇的方式,仿佛宋江一样,豁达大度,招待四方朋友。一转瞬间,盖成的瓦房又拆了卖砖、卖瓦。有水井的田地也改变了主人。全家又回归到原来的情况。我就是在这个时候,在这样的情况下降生到人间来的。
母亲当然亲身经历了这个巨大的变化。可惜,当我同母亲住在一起的时候,我只有几岁,告诉我,我也不懂。所以,我们家这一次陡然上升,又陡然下降,只像是昙花一现,我到现在也不完全明白。这谜恐怕要成为永恒的谜了。
不管怎样,我们家又恢复到从前那种穷困的情况。后来听人说,我们家那时只有半亩多地。这半亩多地是怎么来的,我也不清楚。一家三口人就靠这半亩多地生活。城里的九叔当然还会给点接济,然而像中湖北水灾奖那样的事儿,一辈子有一次也不算少了。九叔没有多少钱接济他的哥哥了。
家里日子是怎样过的,我年龄太小,说不清楚。反正吃得极坏,这个我是懂得的。按照当时的标准,吃“白的”(指麦子面)最高,其次是吃小米面或棒子面饼子,最次是吃红高粱饼子,颜色是红的,像猪肝一样。“白的”与我们家无缘。“黄的”(小米面或棒子面饼子颜色都是黄的)与我们缘分也不大。终日为伍者只有“红的”。这“红的”又苦又涩,真是难以下咽。但不吃又害饿,我真有点谈“红”色变了。
但是,小孩子也有小孩子的办法。我祖父的堂兄是一个举人,他的夫人我喊她奶奶。他们这一支是有钱有地的。虽然举人死了,但家境依然很好。我这一位大奶奶仍然健在。她的亲孙子早亡,所以把全部的钟爱都倾注到我身上来。她是整个官庄能够吃“白的”的仅有的几个人中之一。她不但自己吃,而且每天都给我留出半个或者四分之一个白面馍馍来。我每天早晨一睁眼,立即跳下炕来向村里跑,我们家住在村外。我跑到大奶奶跟前,清脆甜美地喊上一声:“奶奶!”她立即笑得合不上嘴,把手缩回到肥大的袖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小块馍馍,递给我,这是我一天最幸福的时刻。
此外,我也偶尔能够吃一点“白的”,这是我自己用劳动换来的。一到夏天麦收季节,我们家根本没有什么麦子可收。对门住的宁家大婶子和大姑——她们家也穷得够呛——就带我到本村或外村富人的地里去“拾麦子”。所谓“拾麦子”就是别家的长工割过麦子,总还会剩下那么一点点麦穗,这些都是不值得一捡的,我们这些穷人就来“拾”。因为剩下的决不会多,我们拾上半天,也不过拾半篮子,然而对我们来说,这己经是如获至宝了。一定是大婶和大姑对我特别照顾,以一个四五岁、五六岁的孩子,拾上一个夏天,也能拾上十斤八斤麦粒。这些都是母亲亲手搓出来的。为了对我加以奖励,麦季过后,母亲便把麦子磨成面,蒸成馍馍,或贴成白面饼子,让我解馋。我于是就大快朵颐了。
记得有一年,我拾麦子的成绩也许是有点“超常”。到了中秋节——农民嘴里叫“八月十五”——母亲不知从哪里弄了点月饼,给我掰了一块,我就蹲在一块石头旁边,大吃起来。在当时,对我来说,月饼可真是神奇的东西,龙肝凤髓也难以比得上的,我难得吃一次。我当时并没有注意,母亲是否也在吃。现在回想起来,她根本一口也没有吃。不但是月饼,连其他“白的”,母亲从来都没有尝过,都留给我吃了。她大概是毕生就与红色的高粱饼子为伍。到了歉年,连这个也吃不上,那就只有吃野菜了。
至于肉类,吃的回忆似乎是一片空白。我老娘家隔壁是一家卖煮牛肉的作坊。给农民劳苦耕耘了一辈子的老黄牛,到了老年,耕不动了,几个农民便以极其低的价钱买来,用极其野蛮的办法杀死,把肉煮烂,然后卖掉。老牛肉难煮,实在没有办法,农民就在肉锅里小便一通,这样肉就好烂了。农民心肠好,有了这种情况,就昭告四邻:“今天的肉你们别买!”老娘家穷,虽然极其疼爱我这个外孙,也只能用土罐子,花几个制钱,装一罐子牛肉汤,聊胜于无。记得有一次,罐子里多了一块牛肚子,这就成了我的专利。我舍不得一气吃掉,就用生了锈的小铁刀,一块一块地割着吃,慢慢地吃。这一块牛肚真可以同月饼媲美了。#p#副标题#e#
“白的”、月饼和牛肚难得,“黄的”怎样呢?“黄的”也同样难得。但是,尽管我只有几岁,我却也想出了办法。到了春、夏、秋三个季节,庄外的草和庄稼都长起来了。我就到庄外去割草,或者到人家高粱地里去劈高粱叶。劈高粱叶,田主不但不禁止,而且还欢迎;因为叶子一劈,通风情况就能改进,高粱长得就能更好,粮食打得就能更多。草和高粱叶都是喂牛用的。我们家穷,从来没有养过牛。我二大爷家是有地的,经常养着两头大牛。我这草和高粱叶就是给它们准备的。每当我这个不到三块豆腐高的孩子背着一大捆草或高粱叶走进二大爷的大门,我心里有所恃而不恐,把草放在牛圈里,赖着不走,总能蹭上一顿“黄的”吃,不会被二大娘“卷”(我们那里的土话,意思是“骂”)出来。到了过年的时候,自己心里觉得,在过去的一年里,自己喂牛立了功,又有了勇气到二大爷家里赖着吃黄面糕。黄面糕是用黄米面加上枣蒸成的。颜色虽黄,却位列“白的”之上,因为一年只在过年时吃一次,物以稀为贵,于是黄面糕就贵了起来。
我上面讲的全是吃的东西。为什么一讲到母亲就讲起吃的东西来了呢?原因并不复杂。第一,我作为一个孩子容易关心吃的东西。第二,所有我在上面提到的好吃的东西,几乎都与母亲无缘。除了“黄的”以外,其余她都不沾边儿。我在她身边只呆到六岁,以后两次奔丧回家,呆的时间也很短。现在我回忆起来,连母亲的面影都是迷离模糊的,没有一个清晰的轮廓。特别有一点,让我难解而又易解:我无论如何也回忆不起母亲的笑容来,她好像是一辈子都没有笑过。家境贫困,儿子远离,她受尽了苦难,笑容从何而来呢?有一次我回家听对面的宁大婶子告诉我说:“你娘经常说:‘早知道送出去回不来,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放他走的!’”简短的一句话里面含着多少辛酸、多少悲伤啊!母亲不知有多少日日夜夜,眼望远方,盼望自己的儿子回来啊!然而这个儿子却始终没有归去,一直到母亲离开这个世界。
对于这个情况,我最初懵懵懂懂,理解得并不深刻。到上了高中的时侯,自己大了几岁,逐渐理解了。但是自己寄人篱下,经济不能独立,空有雄心壮志,怎奈无法实现,我暗暗地下定了决心,立下了誓愿:一旦大学毕业,自己找到工作,立即迎养母亲,然而没有等到我大学毕业,母亲就离开我走了,永远永远地走了。古人说:“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话正应到我身上。我不忍想像母亲临终思念爱子的情况;一想到,我就会心肝俱裂,眼泪盈眶。当我从北平赶回济南,又从济南赶回清平奔丧的时候,看到了母亲的棺材,看到那简陋的屋子,我真想一头撞死在棺材上,随母亲于地下。我后悔,我真后悔,我千不该万不该离开了母亲。世界上无论什么名誉,什么地位,什么幸福,什么尊荣,都比不上呆在母亲身边,即使她一个字也不识,即使整天吃“红的”。
这就是我的“永久的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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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的心中,都藏着一首记忆悠远的歌。
每颗心的深处,都裹着一个不可触摸的梦。
偶尔,夜深人静时,听着伤感的歌曲,读着心碎的文字,然后眼角酝酿几滴眼泪,顺着脸颊,顺着记忆,顺着心窝的疼痛,缓缓的涌动着,酿成爱的河流。
偶尔,夜不能寐时,翻开记忆的碎片,读着曾经的温馨,然后坐在无人的角落,哽咽着喉咙,湿润着眼眶,抑或长叹一声,曾牵手走过的画面,曾拥抱温暖的悸动,已随时光悠悠,随记忆远逝。
还在为逝去的伤感吗?还在为过去的后悔吗?
爱消散时,一切纷扰都显得无足轻重;爱来临时,一切纠缠都那么锱铢必较。于是,分开了,伤心了,后悔了。眼里容不得对方的半粒沙子,心里装不下对方的半点瑕疵,会觉得相遇是一场错误,相知更是一种伤害。
然后,负气的分开,残忍的离别,内心却隐约挟着一丝希望,或许根本没有忘记,只是固执的使着小性子,不肯承认自己的倔强,只是希望对方能给自己最美的温柔。别过头时,却隐藏着一颗敏感易碎的心。
还会在楼下傻傻的等着那个人吗?还会在朦朦雨天为她撑起那把花伞吗?还会在夜风侵袭时为她披肩单薄的外套吗?
曾经,夜晚躺在床上的一瞬间,便是彼此发着调皮的短信;曾经,清晨睁开眼睛的一刹那,便是翻开手机,阅读彼此的关怀。
游离在爱的边缘,徘徊在痛的岸边,也许会想重拾过去的美好,也许会想哀悼曾经的时光,也许会想忘记那些心碎的幸福。
于是,该忘记的,却还深深铭刻在心中;不该忘记的,依旧在内心隐隐作痛。
聊以自慰的说,岁月像一条河流,会带走一切。可是,岁月也会沉淀,沉淀许多遗憾,许多芬芳。
痛彻心扉时,发誓说不再轻易爱恨情仇。可爱一旦苏醒,还是会继续着彼此的疼痛。仿佛,没有疼痛,没有伤害,没有心碎,便构不成爱情的本色,便进不去爱情的城堡。
爱消失时,会觉得一切恍若隔世,不过沉睡在一个斑斓的梦境里。醒来时,却发现自己早已心也空空,人也空空,没有了爱的承诺,只残留着一丝疼痛的快意。
对着朗朗星空,对着明媚月光,咽下一口苦茶,仰天悲泣,声嘶力竭般的呼喊着自己的痛,却发现自己已经沉默得近乎压抑。再回首时,已白发横生,皱纹满脸。
于是,在爱的橱窗前,看着里面的典当,只身踟蹰着,却不愿进去一睹风采;看着别人的风花雪月,只是轻轻的微笑着,仿佛已然超脱,已了一世尘缘;走着自己的路,却不敢与爱并肩,不敢与爱同行。
当爱已成为一种奢望,是否会选择携手前行?
当爱已成为一种奢望,是否会真正敞开心扉?
当爱已成为一种奢望,是否会用心敢爱敢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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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时光轴上的片段,呈现给我们关于永远的具体形态,但是支离破碎的精彩却支撑不起一个长长的永久。今天的伤感爱情文章,小编给大家推荐的是:支离破碎的精彩撑不起长长的永久。
有些时候,我们从一瞬间看到了永远;但是虚无缥缈的永远,却不仅仅只有无数个瞬间。从这点上来说,唯物主义辩证法似乎并不总是成立的。
——题 记
关馨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选择眼前的城市,事实上,旅行之前她把一切都安排的很妥帖。她上网搜索了网友的拼假攻略,和公司请了长达17天的带薪年假;她编辑好了朋友圈,告诉身边所有人她要出去旅游了,收获一堆赞的同时也拟好了几页A4纸的礼物清单;她把啾啾—那只陪了她三年的花栗鼠—送到了宠物店寄养,还顺带着捎上了啾啾最爱的小皮球。关馨打点好了所有事情,在收拾行李的时候突然想到一个重要的问题:我这是要去哪儿呢?她怔愣了片刻,火速把衣物、零食和洗漱用具一股脑地塞进了那个体积巨大的行李箱,然后费劲儿的拉上了拉链。忙完了这些,关馨觉得有点饿了,她给自己泡了一袋牛肉味的方便面,在等待的间隙打开了携程网的界面。面的香气混着腾腾的热汽袅袅地充盈在狭小的房间里,牵引着舌根处渐渐溢出的湿意,关馨嘟哝着勉强咽了一口口水。现在是旅游的淡季,出行的人本来就不多,商家于是变得很豪气,机票价格一跌再跌,关馨在心里掂量了一下钱包里票子的厚度,点开了那个她只在电影里才遇见过的城市。
大概,这就是所谓的天意?
世界这样大,她在看一看之后,免不了要回归轨迹的,所以她不想去想会遇到哪些人,哪些事。
关馨就是这样遇到了沐名,只不过他们的开头并不怎么美好。关馨的血液里携带着与生俱来的路痴潜质,在每一个没有太阳东升西落的日子里,她永远找不准自己的方向。关馨被机场大巴送到了旅馆附近,便在无数个路牌和百度地图的定位指针之间摇摆不定。天色如期暗了下来,正是七月流火的时候,空气里除了夏天一贯的酷热外,多了几分秋天薄凉的意味。微沉的天色不见星光,关馨开始莫名的慌张,无奈之下伸手拽住了一个过路人的衣袖,略带哭音的语气里含了一丝恳求:“你能带我去这旁边的青年旅社吗?”
待沐名搞清楚了状况,便有些哑然,因为这里和关馨要去的青年旅社根本就是两个方向。他不能拒绝女孩的请求,因为眼前的姑娘直是一副迷迷瞪瞪的样子,感觉有点拎不清。她脸上的惫色和畏缩又让他有点心疼,“反正自己也是要找旅馆的,带上就带上吧。”沐名这样想着,他觉得自己简直太善良了,但关馨显然不这么认为,被沐名领着走了半个多小时之后,她心里开始暗暗打鼓:“对方答应的那么痛快,该不会是另有所图吧,自己一个弱女子,人生地不熟,真要是被劫财劫色的怕是也没人知道。”关馨有点后悔,觉得自己刚刚的行为冒失了。沐名带着关馨按百度地图上的指示七拐八拐绕进了一个小巷道,他刚要回头说什么,便看见女孩惊恐的面容。沐名仿佛听到了她呼之欲出的尖叫,之后便感到了从脚上传来的一阵钝痛。
第二天,沐名和关馨在旅社的走廊里狭路相逢,关馨感到有些尴尬。她觉得自己应该主动说点什么,早上好?不,现在已经不早了。对不起?昨晚从派出所出来以后,已经语无伦次说了不知道多少遍了。她想问沐名脚背还疼不疼,不过看对方一瘸一拐的样子,就知道自己真的下脚不轻。关馨的脑子还在飞快的运转着,这时候对面的男生开口了:“关…馨,你是叫关馨吧?我知道这附近有一家很好吃的螺蛳粉,要不要一起去尝尝?”关馨听罢便笑了,一双眼睛弯弯的很好看,因为她真的很饿很饿了。
趁着关馨在专心嗦粉,沐名咬着筷尖,犹豫了一下开口道:“昨天,你干嘛踩我?”关馨闻言猛地抬起头,嘴里还包着一口米粉,腮帮子鼓鼓的样子很好玩。她努力咽了几下,才含糊不清地嘟囔着:“人家以为你是人贩子……”沐名脸都黑了:“什么,什么,我哪里像了?鼻子还是眼睛?”关馨急忙和他解释,他带她绕进巷子之后,她看到他身后的霓虹灯牌上闪耀了两个大字:发廊。关馨智商不高,但是想象力丰富,在饥肠辘辘筋疲力尽的情况下,却有脑子联想到刑侦片里经常出现的犯罪场景。沐名一米七八阳光帅气的形象在她眼里瞬间堕落成了一个逼良为娼、身形彪悍的淫贼恶棍。
沐名突然很想暴粗口了。
关馨和沐名迅速熟络了起来,关馨温吞的性子却不是慢热的人,沐名更是大大咧咧自来熟,自诩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关馨没觉得沐名咋呼的样子有多讨喜,但至少也不讨厌,更何况撇开性格不谈,单从样貌来说,沐名着实是个不错的旅伴。关馨觉得自己有些外貌协会了,但是她很快就安慰自己:“多个能帮自己找路的人也是极好的。”
事实上,沐名不仅充当了指南针的角色,他让关馨的整个旅行都好像亮的在发光。他领着关馨坐了三个半小时的客车,一路上颠颠簸簸迂回曲折,差点没叫她把胆汁吐出来。最后又接连翻了几座山头,直到晚霞开始晕染天际线,他们终于在一块山石背面的夹缝里找到了沐名所说的“月灵花”。关馨被折腾的有气无力,懒得和他去争论那到底是月灵花还是狗尾巴草。看着沐名发亮的眸子和掌心里那株小巧的植物,关馨恍然间有种奇妙的感觉,她并不兴奋,也谈不上多有成就感,她只是突然觉得自己的这趟旅行有了不一样的意义。
关馨是个业余摄影师,她很喜欢拍照,给自己拍,也给沐名拍,但是沐名却从来把握不好照相的姿势和表情。关馨一遍遍不厌其烦地替他纠正给他提建议,直到他笑得僵硬的嘴角渐渐垮塌成了苦大仇深的样子。沐名喜欢和关馨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却也从不吝啬对她的赞美。“哇靠,关馨,你真是个天才,我从来没有从别人的镜头里发现过自己的天生丽质!” 沐名的全部照片都被要求打包传给了他,供他在朋友圈里花枝招摇,孤影自怜。关馨没有告诉他,其实自己偷偷地留下了一张。相片也是抓拍的,那时的沐名正极目远望,身后是银白的雪峰,美好的轮廓线在光影的作用下,仿佛溶进了冥冥的暮色之中,关馨鬼使神差地按下快门,她觉得这是她见过最好看的侧颜了,很神圣的样子。
沐名和关馨在一起的时候,仿佛成了两个没有过去的人,他们从不谈论自己的朋友、工作和过往,只是简简单单地活在有彼此的当下。关馨喜欢这样的感觉,每天第一眼看见沐名,都仿佛是初见的模样。他们一起去捉萤火虫,一起登山看日出,一起在土丘上与落日合影,关馨突然很想分割自己一生的时间,然后封藏进这些妙不可言的片段里。
在关馨的假期进入尾声时,沐名带着关馨去了城市角度的一处酒吧。酒吧老板是沐名的大学同学,一见面就很热情地打招呼。关馨不怎么喝酒,所以很少会去酒吧之类的地方。但是这里的环境颇有些雅致,没有想象中的重金属音乐和烟雾缭绕,光线明暖,小提琴的演奏轻缓悠然,关馨并没有感到什么不适或局促。“这是个好地方。”关馨笑眯眯地对沐名说道。
他们点的东西很快就端了上来,高脚杯里盛着的暗红色液体微微晃动,色泽深沉却又异常通透。沐名说这种调制鸡尾酒有一个特别的名字,叫“流浪者”。关馨小心翼翼的抿了一口,涩口而又绵长的苦味之后有薄荷糖一样的清甜。沐名看着关馨若有所思的神情,笑道:“这酒度数挺高的,你慢着点喝。”关馨瞥了他一眼,小口啜着杯里的酒不说话。
从酒吧出来,夜已经深了。关馨酒量差的丢人,脚下踉踉跄跄像踩在棉花上一样。沐名看着她面上的两团酡红,搀着她的手加大了力度,一面哀嚎:“早知道不带你出来喝酒了,真是给自己惹麻烦!”关馨乜着醉眼啐了他一口,威胁道:“你要是敢不管我,我就再报一次警,告你诱拐未成年少女!”沐名不屑:“得了吧,就你这姿色,警察叔叔来了也不信啊。”“你说什么?!你……你再说一遍!”关馨一个不稳,栽进了沐名的怀里。女孩的头发乌黑如瀑,还散发着洗发水的清雅香气,淡淡的很好闻。沐名无奈的笑了笑,稍一使劲儿把她放到自己的背上。关馨朦胧间觉得身下人的肩膀宽厚而且温暖,仗着酒意竟然肆意妄为起来。沐名感到出离的愤怒,他偏头低低地警告道:“能不能不要用你的爪子挠我?用鼻子蹭也不行!”
两个人一路拉拉扯扯别别扭扭地到了车站,末班车刚好开走。这时关馨的酒也醒了大半,她麻利地从沐名背上跳下,抻了一下筋骨甩了甩脑袋。关馨仔细地观察了公交车的时刻表,然后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她埋怨沐名说:“都怪你,大晚上还出来喝什么酒,这下好了,回不去了吧。”沐名有种被卸磨杀驴的悲愤,他一脸嫌弃的回击道:“还不是你酒量不行又撒泼,害得我一路背着你浪费好多时间,硌死我了!”关馨回味良久才知晓他的恶意,狠狠挖了他一眼便赌气躲到一边生闷气。
关馨和沐名在71路公交车站等了两个多小时,却连一辆黑车的影儿都没见。两人的手机早已没电,想要滴滴打车也不行了。关馨觉得这真是自己人生中最背的时候,而一切都是拜沐名所赐。关馨气鼓鼓地想要继续讨伐这个“罪魁祸首”,扭头却看到那家伙不知道从哪里扯了一根稻草,蹲在地上专心致志地编着什么。夜风吹起他的额发,亮晶晶的眸子和天上的星辉一样皎洁。关馨很没有气性地凑上前去,发现原来他用稻草编了一枚小小的戒指。关馨像个小姑娘似的惊喜地叫出了声:“哎!草戒指,小时候我最爱玩这个了!”沐名认为她大惊小怪,到底是女孩子家家,总是喜欢这些虚头八脑的东西,沐名大方的把草戒指抛给了关馨:“你喜欢,送给你咯。”关馨忙伸手接住,像接住了一件突如其来的珍宝。她几乎是捧着那枚草戒指,心跳有如鼓点一般铿锵有力。沐名转过身子,看到关馨灿若红霞的粉面,莫名其妙地摇摇头:“一杯鸡尾酒而已,至于这么上头么?”
那天晚上,关馨和沐名在城郊一个摇摇欲坠的公交车站足足等了一整夜,直到清晨伴着第一声鸡叫,东方既白,71路公交车在熹微的晨光中不紧不慢地从远处开来。
那天之后,关馨开始每晚都会做梦,而且梦里都有沐名的身影,时而清醒时而模糊,不同的场景,形形色色的人物设定。她甚至梦到了沐名和自己结婚有了孩子,每天在柴米油盐里继续鸡飞狗跳的生活。关馨被自己吓醒了,脑门上沁出了一层细细的汗珠,她何时这样方寸大乱过,难道就因为一枚草戒指?关馨深以为鄙。
白天,关馨还是神色如常地和沐名继续搭伴旅行,并没有出现过心跳失常脑电波等类似的症状。
假期的最后一天,关馨反常地没有做梦,一觉睡到天明。她赖在床上,长长地伸了一个懒腰,感到十分的心满意足。关馨给自己化了一个淡妆,看到镜子里好气色的自己,心情也变得很好。今天,她打算和沐名一起去寻找那个驴友们强推的时光邮局,这是她昨天晚上想到的,还没来得及告诉沐名,算是给他一个惊喜。关馨走出房间,却发现隔壁房门大开,宾馆的清洁车停在门口。她试探地敲了敲门,从里面伸出了保洁阿姨的脑袋。关馨犹豫了一下,问道:“不好意思,请问这间房间的客人呢?”阿姨麻利地回答说:“哦,那个小伙子呀,今天一早就退房啦。”关馨以为自己听到的只是一句玩笑,但她很快就意识到,这个玩笑是个真真切切的黑色幽默。关馨来不及变换表情,便呆愣愣地怔在了原地。
沐名不告而别,是关馨始料未及的。她知道,自己和沐名就像两条交叉的直线,相遇之前,天南海北,分别之后,各奔东西。关馨没有指望一次旅行中的任何人任何事能够改变什么,不过是循规蹈矩久了有些心猿意马,到底是无关紧要的。只是,沐名的离开太过突兀,显然已经超出了关馨的理解能力范畴,她甚至怀疑沐名是遭遇了重大的变故才会如此行为失常,但那也只是不着调的猜测而已,很快便被关馨抛在了一边。沐名的联系方式一直存在关馨的手机里,然而关馨一次也没有试图去接通。沐名想要找到她,自然有数十种办法,沐名想要避开她,同样有数十种办法,她懒得去深究,因为她很清楚,沐名本就不在她的计划之内,他只是一个不坏的小插曲,好聚好散或不欢而散又有什么分别?
那天关馨一个人找到了那家邮局,费了一番气力却还是找到了。她为五年、十年、二十年甚至是五十年后的自己分别写了一张明信片,署名只有自己,卡片上的内容也只关乎自己。
关馨的假期结束了,她独自搭乘飞机回到了原先的城市,带着许诺给朋友的礼物和一本薄薄的日记。日记是她在离开的头一晚一个人在房间里记下的,短短几行字,没有文法,不知所云。“他来了。他很好。他走了。我很好。”关馨重新回到公司继续每天朝九晚五的白领生活。她接回了啾啾,还有它的那只小皮球。关馨过着和从前一样的日子,波澜不惊却也乐此不疲。
有些人和事,会给你一种错误的期许,永久是多久,没人能答得上来,所以我们会寄希望于昙花一现。那些时光轴上的片段,呈现给我们关于永远的具体形态,但是支离破碎的精彩却支撑不起一个长长的永久。这一点,关馨懂得,沐名也懂得,我们的永久,是独自一人的厮守,也是涓涓岁月的细水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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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依旧如风,流年始终似水。已然忘了有多久,却再未曾在这般漆黑的夜里,随意
的拾起一片飘零的叶,望出些许忧伤,,伴着无边的夜色,任思绪随风,任潜藏的记忆无
声的缠绕指尖,垂直的姿态,顺笔而下,默默的在苍白胜雪的几页薄纸上,粗乱的勾勒出
一幅幅辗转梦中的轮廓。
恍然停笔:昨日的黄花,今日的离愁,一份等待,一种习惯,说不出的感觉,写不尽
的腹酸,在回忆变成记忆那刻,在此夜的孤灯下,徒只留下一声无言的叹息!
你的等待,我的习惯
时间似河,你近在眼前,却远在彼岸。记忆化船,载着漂泊的我,在每个想你的夜里
缓缓的驶向彼岸。
犹记得,那时青葱的你,会在每个雨天,阴天,晴天,静静的俏立于我的课桌边,让
我在每每脚步轻快地上了四楼,转过门角,便能看见你等待的背影。
你的等待,我的习惯。木有拒绝心的感觉,木有拒绝时间的沉淀。于是,一段时光,
一身倩影,你昨日的等待,成了我今日的习惯。
然,你昨日莫名的泪水,伴着今夜我最痛的伤,仿佛,又再现那个下雨的夜晚。
那晚你突然哭了,我极力的苦劝,终是无果,直到一个电话,弟的到来,你的泪,不
再流。
爱哭的女孩,你可知道,你不哭了,天却流泪了!
滂沱的大雨中,我隐隐的明白,你的等待,只为他人。
然,你可知道,你一时的等待,已成了我一生的习惯!
不懂的等待,苍白了岁月
时间是不分日夜的,但我却更喜欢黑夜。曾经我以为自己是属于黑夜的,因为只有在
黑夜里,才能让那些深埋的话语尽情的活跃于笔端;才能点燃一盏心灯,照亮前行的方向
和无从表达的温暖;才能轻轻的告诉自己:那些等待,不复苍白!
我想,我是懂你的。
懂你,在爱来前无悔的等待。懂你,在爱来时无畏的追求。懂你,在爱走后无言的默
守。
懂你的孤独,懂你的伤,懂你的善良,懂你的无奈.......
我是懂你的。但,谁又懂我呢?
我选择,在哪个不完整的冬季末尾,留下无言,潜藏思念,携着一份不懂得等待,远
上天涯。
我以为,借着万能的时间,能淡化掉一些痴守的执着;我以为,凭着行走的脚步,总
会有一两个人能读懂我的无言,懂我的等待。
这样潜心寻觅了许久,回首间,执着的依旧痴守,等待的依然不懂,但那份思念,却
在压抑了许久之后,如火山般的爆发了!
想念,温暖然后转凉。
也许,被想起的哪个人是幸福的,但被遗忘的哪个人此刻又何尝不是泪流满面呢?
不懂的等待,苍白了岁月。然,总有一些过往的记忆,是一点一滴的感动,似春风润
雨般温暖着我的心,告诉我:不复苍白!
我的习惯,他人的风景
你来时,带来了风景。你走后,留下了习惯。
一种习惯,经过时间的沉淀,已成为了我生命中的一种潜意识,当爱成为一种习惯,
我总会留偶尔飘落的叶于掌心。留住:曾经心动的点滴!
你知道吗?我不知道,那些习惯,在不经意间成了他人的风景——生活中的感动,让
他们不再没心没肺的笑着,不再迷茫!
纵然哪一天,我不再了,他们也能很好地走下去!不会迷茫!
我知道的,我们都只是一个个很小的人,只是希望身边的人,好好的!
今夜,又想起你那句:傻瓜!
而我有句话,也自风中流失—当等待成为一种习惯,而你,还在我心中!
玉言:很多事,多年后,再来看,
纵然是曾经伤到骨髓的痛,
多年后,我们也会微笑着说
那些年,庆幸有你相伴!
当爱成为一种习惯!你还在我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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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文网L小编赠语:我的妈妈她是个美人,岁月啊请你不要伤害她。
远远地,我望见了她的身影。微胖的身体,在风中站立着。看到我之后,便微笑着向我招手。
不知为什么,心中突然泛出一丝酸楚。我忘记了到底有多久,我没有在意过那个人,好像转眼之间,那个年轻美丽的身影便蹒跚起来,也不知在什么时候,在那一头乌黑的长发中,偷偷地长出根根银丝,那一条条的皱纹,也无情的爬上了妈妈俊秀的脸庞。岁月啊,你是在什么时候悄悄偷走了妈妈的美丽?
记忆中,妈妈有着苗条的身材,白皙的皮肤,一头乌黑的长发总那么飘逸。小时候总感觉,妈妈是最漂亮的女人,那时候开家长会,总是想法设法让妈妈去,满足我那小小的虚荣心,只是妈妈好像永远都那么忙,在每次都苦苦哀求的情况下妈妈也只去过一次,小小的心里未免感到有些遗憾。
记忆中,妈妈是个女强人。不管遭受多少嘲笑,不管遇到多少困难,妈妈好像从来没有退缩过。曾经因为贫穷,总是遭受亲戚们的白眼,没有人肯帮助我们,甚至所谓的可怜同情都没有。没有房子,妈妈发誓要买上自己的房子,亲戚们知道后,都躲得远远的,说自己没有钱,还有人要等着看笑话,冷冷的对妈妈说,等你买上鸡窝子。妈妈不反驳,咬着牙挺了下去。仅五年,不仅买上了房,还是属于自己的楼房。我很佩服妈妈,佩服妈妈的勇气,佩服妈妈的能力,更佩服妈妈的坚强!
记忆中,妈妈是个急性子。走路一阵风,做事风风火火。妈妈每天很早就起床,洗刷吃饭几分钟就解决。妈妈总是不能忍受我磨磨蹭蹭慢慢吞吞,为此我总是挨骂。小时候顽皮,不管妈妈怎么说,都依然不去改,当然也没少挨打。
记忆中……
回想着记忆中的妈妈,看着现实中就在眼前的这个微胖的中年妇女,那么熟悉,又那么陌生。急于行走在求学道路上的我,却从来从来都忽略了身边的这个人。我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起,妈妈没有了苗条的身材;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白发在妈妈的乌黑秀发中放肆起来;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皱纹开始爬上了那记忆中白皙的脸庞。我亦没有发现,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记忆中雷厉风行的那个人开始变得蹒跚。妈妈变了,火爆的性子不知在什么时候被消磨殆尽,开始变得慈祥起来;曾经不会多说一句的妈妈,此刻在我的身边说个不停;曾经从不理会我在干什么的妈妈,却黏在我身边陪我在电脑上看起了电影,还嚷嚷着说要看恐怖片。妈妈变了,和从前简直判若两人。可是我,却从来都没有留意过。
我突然后悔起来。
一直,都忽略了身边那个世界上最爱我的人,还曾经因不理解她爱我的方式而想要离开她。曾经,在她打我骂我的时候,我想要快快长大,长大了就能够不留在她的身边,就能够做自己想做的事。曾经,我真的真的不喜欢在她身边。或许在慢慢成长中淡忘了幼时的想法,许久以后的今天,我真的长大了,真的离开了家乡,离开了她,却没有了曾期待的快乐。
慢慢地长大了,慢慢地读懂了那个曾经多么想离开的人。读懂了,才发现,无法再回到从前,岁月,已夺去了她美丽的面容,岁月,已让她不再年轻。一切都开始晚了。想留在她身边时,却不得不背井离乡;想见她时,却身在异地;想告诉她,“妈妈,我一直都爱你。”却发现,早已泪流满面。
岁月,请手下留情。
我的妈妈她是个美人,岁月啊请你不要伤害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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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烟纷起,战鼓擂响。箭在弦上,男儿为何不拔?
塞北秋风,江南杏雨。江山如画,英雄为何不争?
佳人乱世,笑靥如花。倾城倾国,你却为何不得?
书中最令人扼腕的是刘关张这三兄弟。从桃园结义到赤壁破曹,从千里单骑到败走麦城,从长坡一吼到夜战马超。云长说:“即使大哥什么都没有,我也要去投奔他。”不论做什么都以他大哥为准,他可以对谁都不好可唯独要对大哥好。只因为他有义。他桀骜不驯却只对大哥忠诚,当知道自己的二哥被杀,就算打也好骂也好,这个仇我也要报。结果被手下所杀。这三人从书之头却没有走到书之尾。败走麦城,心不甘;身首异处,恨无奈;兄弟相死,泪满行。塞北风,吹散了他们的呼吸;古筝曲,叹不完他们的一生。他们兄弟之情所融合成的那一缕英魂。依旧是那么的有情有义,生死不分。忠诚之魂,永久不灭。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诸葛孔明,人称卧龙先生,被刘备所感动,拜为军师。为表忠心,献出隆中对;为得赤壁之赢,孤身犯险,舌战群儒;为对抗司马懿,冒险一搏,演唱空城。统一全国是他毕生之梦,当刘备临终托孤时,他发誓定会辅助刘禅,完成统一大业.这个人,他本身就是一个传奇.最终油尽灯枯,耗尽了他全部的力气.即使身已死,可他对蜀汉之忠,对刘备之忠,永久不止。
他是英雄,有胆去刺杀董卓;他有志向,只为一统天下。雄心之魂,传古至今,但凡有志者,皆全有之。曹操,一位传奇之人,在三国之中,个个有雄心,可唯独他的雄心是那么雄厚,直抒扑面而来杀陈宫,灭吕布,就连袁绍,汉献帝之妃都成为了他的踏脚石。怎料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壮志却未酬,可时间是公平的,最后他的壮志化成一缕英魂,永久不灭。
大梦方醒,百年长,不过弹指一挥间。罗贯中以情为墨,以义为纸,拾起“人生壮志”这支笔写出了人物百叹。关羽的忠,为后人叹;诸葛的智,为后人敬;孟德的雄,为后人佩。他们有壮志,有情义,只最终逃不脱命运。罗贯中不禁写出了人物姿,更重要的是,留下了一缕英魂,或忠或义,或智或才,不过是这其中无数人的结合体罢了。
爱无痕,情无边。欢笑泪眼共床眠。
人已去,情却在。一寸离肠千万结。
时已逝,间无隙。一缕英魂到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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