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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散文的天空星光灿烂,而《文化苦旅》是一条河系,其中每一颗星星都散发着一种魅力非凡的深不可测的光晕。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3000字文化苦旅读后感,希望能帮到大家!
文化苦旅读后感3000字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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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十几天,我一直都在看路遥先生的小说《平凡的世界》,牺牲了不少的休息时间。由于眼睛不大方便,与其说是“看”完的,倒不如说是听完的,在电脑读屏软件的操作下,总算看完了。当然,我也不是囫囵吞枣,走马观花似的急急忙忙草率的看。可以说,每一个字,每一个句子,每一个段落,我都是很认真地很仔细地去看。
当我终于把这部小说看完的时候,心里有一种说不出和道不明的滋味,是被路遥先生的精美的文字吸引了?是被小说里的故事和人物所感动了?还是为了自己在不幸的命运中坚强的面对生活而感到一丝欣慰?我也说不清,总之,这部小说给我的感动太深,太深了……感人肺腑,催人泪下,促人上进,是我对《平凡的世界》最深刻的体会。尽管它的结局也只以“平凡”二字告终,我想人生本来就是如此,在平凡的世界上,活出不平凡的,惊天动地的自我,在超越自我的精神突围中,去实现人生的价值。
透过这部小说,我仿佛看到了,黄土高原那些村庄河流,还有那一孔孔的窑洞。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在路遥先生的笔下是那么的生动而富有感情色彩,深动地刻画了陕北人民勤劳,善良,朴实,坚强的优秀品质。路遥先生用恰到好处的文字阐述了小说深邃的内涵,直取至美的真意,塑造的每一个人物,每一个故事好像都让我置身于现场看到一样。我看到小说中一些人物遭到不幸时,眼睛里也盈满了难过的泪水,同时也联想到了自己,曾经不幸的命运。
小说中的孙少安,为了给生产队的社员们多分一点自留地,却遭到了无情的批斗,父亲怕他想不开就悄悄的跟在后面。父亲在高粱地里见儿子一个人哭泣,想到了自己是多么的芜能,让儿子受到了委屈,自己也哭了起来。孙少安看见一向坚强的父亲,竟毫不掩饰的在自己面前哭了,又觉得对不起父亲,便反过来安慰父亲……看到这里,我的眼泪不由自主了流了出来,也想到了那年,从上海眼科医院回来和父亲的对话。
上海眼科医院聚集了全国著名的7位教授给我会诊,我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这里,结果还是无法将我从黑暗中拉出来。一下子,我感到天旋地转,整个世界塌了下来,眼泪像溪水一样无声无息的涌了出来。一向坚强而开朗的父亲也哭了起来,当时的我像个死人一样,不顾父亲的感受和哭泣。回到家后,我真的想死,与其在黑暗中苦苦的煎熬着,倒不如真的死了好,生命在这个无所作为的黑暗中,又有什么意义呢?我刚刚准备走向死亡,就被叔叔发现了,叔叔狠狠地给了我两耳光。父亲回到家中,得知这一消息,默默的坐在我身边,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父亲拉着我的手,哽咽地说道:“事情既然拭这样了,你要想开点,你还年轻,只要我跟你妈妈还在,日子还是要过下去的,你不要想太多,至于你能做点什么,以后慢慢再说吧,要相信,天无绝人之路啊!”父亲是一各文化程度不高的人,在父亲10岁的时候,爷爷就过早地去世了。念完小学的父亲只好回家帮奶奶干活,17岁就参加了工作,每个月16元的工资除补贴家用外,还要供叔叔上学。在“”中,父亲也受了不少的委屈。父亲紧紧的拉着我的手,一丝温暖慢慢的流进潦那颗绝望而冰冷的心。是啊,我为什么要死呢?不,我要活着,我要好好地活着!
有一天,一个同学来告诉我,说是省城有个盲人学校,可以学习中医推拿,学出来后也可以找一份不错的工作。就这消息,我们全家都高兴的就像每人都打了一针兴奋剂。于是我带着一颗激动而又有点酸酸的心,踏上了去省城盲校的客车。坐在去省城盲校的客车上,思绪就像潮水一样在心间翻涌着。要不是那一场无情的灾难导致眼睛失明,也许大学都毕业了,如今却只能进盲人学校,盲人,我真的就是一个盲人吗?尽管一万个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一个盲人,但残酷的现实告诉了我:“你就是一个盲人。”盲人就盲人吧,盲人也是一个人,既然是一个人,就要活出一个人样来……
思绪再次转回到小说里,可以说,整部《平凡的世界》字体行间流淌的全是浓浓的情意。亲情,友情,爱情始终贯穿着整部小说。小说中的男人,大都感情丰富,艰苦的生活环境扑不灭心头的火焰。小说中的每一个爱情故事都让我感动不已,少安质朴真炽的爱,少平则多了几分执着与浪漫,金波为了梦中的藏族女子远涉万水千山,而向前苦涩的恋情又是那么无怨无悔。尤其是李向前和锐叶的爱情,润叶开始不能接受她自己的婚姻,弟弟的劝告也没能听,直至导致了那次车祸和因祸而残疾的丈夫,也许这就是命运吧!他们在一起是那么难,那么不可思议,几乎要用生命来交换了,难道爱情真的要那么残忍才能变得很真实吗?
在这部小说里,所有人物中,我最佩服最欣赏的就是孙少平。少平的生活很痛苦,这在别人看来不可思议的痛苦,他却一直在默默地承受着。苦难之于人生,是幸运的还是悲惨的,也许会给另外的人带来不敢想象的命运,但是最后他把这种苦难转逛成一种心灵的财富。虽然最终选择在煤矿工作,他觉得那就是他体现人生价值的载体。少平也是一个极为普通、极为平凡的人,而他的思想和精神又是那么的超凡脱俗。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我们常常会感到世态炎凉,物是人非。所以,在当今社会,我们太需要孙少平这种甘于平凡而又超越自我的精神。
看完这部小说,让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的,还是少平和田晓霞之间的爱情。少平和晓霞的爱情虽然不那么痛苦,但是还是因为城市,因为家庭。因为距离,使得他自己那么的想不通。就在他兴致勃勃的去赴约的时候,一条新闻给了他几乎致命性的打击:可爱的晓霞因公殉职。痛苦也不能挽回什么,这个男子汉哭得好伤心好伤心。那个地点,那个景物依旧,人,却没了。回忆着那时的约定,只剩下心痛,这不是世俗的距离而是生死的无可奈何。
我也有过像孙少平那样的一段无奈的爱情,结果是因我的眼睛失明而结束,我也曾经为那一段根本不属于我的爱情痛苦过,迷茫过失落过。虽说那段苦涩的恋情已经过去了好多年,我也从感情的深渊走了出来,但作为一个感情丰富的男人,偶尔想起来,难免还是觉得有点隐隐作痛。我现在的妻子,就像后来的润叶对李向前那样温柔体贴,如今有这么善解人意的妻子伴着我,我对生活还能抱怨些什么呢?时间能改变一切,也能磨练一个人的意志,只有一个历经了生活苦难的人,才能更深地懂得生活的崇高和人生的真谛,所以,我们没有必要埋怨生活,反之,我们应该感谢那些苦难的岁月,因为它是我们人生精神上的一种财富。
这本书从一开始就震撼着我,直到看完,都没有平静下来。生活,爱情,家庭,社会都是那么的平凡,似乎都有些平庸了,但这就是现实。给我留下的不仅仅是故事,而是人生的思考,对自己命运的思考。在人类社会中,个人总是显得如此渺小,社会在进步,我们每个人都在扮演不同的角色,也许平凡,也许伟大。不管平凡也好,伟大也好。毕竟,我们在这个世界,努力过,也奋斗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辉煌和苦难。我相信,在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不平凡的一刻。“平凡的世界,不平凡的人生”,这是我对小说最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我想,这也是路遥先生写这部小说的真正的含义所在吧!
《平凡的世界》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也是一部小说形式的家族史。作者浓缩了中国西北农村的历史变迁过程,在小说中全景式地表现了中国当代城乡的社会生活。在近十年的广阔背景下,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刻画社会各阶层众多普通人的形象。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日常生活与巨大社会冲突,纷繁地交织在一起,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
《平凡的世界》时间跨度从1975年到1985年,全景式地反映了中国近10年间城乡社会生活的巨大历史性变迁;以孙少安和孙少平两兄弟为中心,以整个社会的变迁、思想的转型为背景,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成功地塑造了孙少安和孙少平这些为生活默默承受着人生苦难的人们,在这里人性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苦难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不忍释卷。
而书中最引人感动的,还是孙氏兄弟不甘为命运的玩偶,在沉重的生活中发掘自己被禁锢的价值,自强不息的命运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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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水浒传》里面的梁山好汉替天行道,最终却落的个四分五裂,死的死,走的走,这不免使人为他们鸣不平。在批判宋王朝腐败的同时,许多人也将矛头直指宋江——这个梁山泊的领军人物。每个人读完了以后都会感慨万千!下面试两篇3000字的读后感!
梁山好汉替天行道,最终却落的个四分五裂,死的死,走的走,这不免使人为他们鸣不平。在批判宋王朝腐败的同时,许多人也将矛头直指宋江——这个梁山泊的领军人物。
有人认为,梁山好汉之所以会落得如此结果,是宋江一手造成的。作为战无不胜的农民起义军领袖,宋江却断然拒绝了如同李逵说的:“杀上东京,夺了鸟位”的主张,自觉选择接受朝廷的招安的政治道路,带领“替天行道”的梁山泊义军,去残杀“僭号称王”的方腊义军,在两败俱伤的大屠杀中,遭到惨痛的失败。他们认为,如果当初宋江采纳李逵说的:“杀上东京,夺了鸟位”的主张,以梁山泊当时的实力,定能推翻宋王朝。而宋江却奴颜婢膝,为了自己的官位,拿兄弟们的生命当赌注,真是个忘恩负义之徒。
识江湖好汉,但有人来投奔他的,若高若低,无有不纳,便留在庄上馆谷,终日追陪,并无厌倦;若要起身,尽力资助,端的挥霍,视金似土。人问他求钱物,亦不推托;且好做方便;每每排难解纷,只是周全人性命……以此为东,河北闻名,都称他做及时雨。”,由此可见,宋江乃仁义之仕,决不会为了自己的官位,拿兄弟们的生命当赌注。
然则为何要接受招安?我认为,这是由当时的社会风气所造成的。当时社会宣扬“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宋江便是这种思想的产物。宋江还是郓城押司的时候,其父便苦劝他不要与梁山草寇来往,好好为官,处人头地以便光宗耀祖,宋江也答应了。如果不是因为阎婆惜命案,他根本不会投奔梁山。他一直称北宋的皇帝为“圣上”,可见在封建观念中的“天子”在他的心中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高俅到来他亲自下山迎接并在谈判中保护其不被梁山好汉追杀,以致气死林冲。他一直认为走与统治者的合作才是“正道”他鄙视自己和兄弟们“落草为寇”。最终为维护“兄弟们的名声”将苦心经营的水泊梁山交给朝廷,这便是他招安的源头之由,这也预示着起义的不战而败。
不仅是宋江,梁山好汉中的许多人,如卢俊义、关胜、史进、柴进、秦明等人,他们也深受“三纲”思想的影响,他们是支持招安的。所以,选择招安不是宋江个人的决定,是在“三纲”思想影响下的必然选择。所以,将梁山好汉起义的失败归罪于宋江,这是有失公允的。
梁山泊悲剧,并非宋江之过。梁山泊悲剧,这也是社会的悲剧。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我借助这个假期读完了这本描写人物的性情鲜明的名著给读完了,读后感叹到:真不愧是四大名著之一啊!果然引人入胜,令我兴奋不已!想起了毛主席的一句话:读不完水浒传的不是中国人!感慨万分。
水浒传塑造了性格鲜明的人:雪中送炭的宋江,胆大如虎的武松,机智聪明的吴用等等……揭露了封建社会的官逼民反,只手遮天的社会状况。
我被里面的情节给深深地吸引住了,武松醉酒打死猛虎等,但大家对宋江的看法便不全相同,现在我来品一品他吧。
宋江自幼读儒家书,受传统教育,走入社会在县衙中做押司(小吏),刀笔精通。他的出身经历和性格,使他了解和体验百姓的痛苦,有正义感,养成一种办事谨小慎微、随机应变,喜欢玩权术。因为他在官府任小吏,他懂法,有遵守法度的习惯。宋江到梁山泊以后,他处理问题比较周全,有人说他虚伪、玩权术,这是他处理问题的一种手段。如俘获霹雳火秦明,让位卢俊义等。他犯罪后衙门给他戴上枷,别人把枷打开时,他说不能,这是国家的法度。
宋江上梁山前是一位仗义英雄,义放晁盖,当法与义发生矛盾时,宋江就不顾法度了。他对梁山的事业有一定的贡献,他为了梁山好汉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杀了阎婆惜。
宋江上梁山后,成为义军的首领。他自己说在文武方面并无过人之处,为什么还能当梁山泊的首领呢?这是由于宋江有以下优势:仗义疏财,在江湖中有一定的号召力;关怀兄弟,兄弟遇难设法相救;有一定的组织和军事指挥才能,如三打祝家庄战役,他注意总结经验,从调查虚实入手,又拆散祝家庄与其他二家联盟等。
受招安以后,宋江成为了一个朝廷的忠臣。他的思想是为国家出力,保人民平安。晁盖死后,宋江将“聚义厅”改为“忠义堂”,这对起义军来说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水浒传》中宋江的一大关键。受招安以后把梁山上的“替天行道”大旗改为“顺天护国”,他也由起义军首领走到服从朝廷的顺臣。这时,宋江的思想是:我是热爱国家的,皇帝代表国家,朝廷不负我,我不负朝廷。他不听吴用等好汉的劝阻,去征起义军领袖方腊,打得十分惨烈。
悲剧的结局。宋江带领众人征方腊以后,原本的108位好汉还剩下27个,其余的不是牺牲就是出走了,而朝廷并不信任他,对他加害致死。宋江临死前,唯恐李逵再次造反,让李逵喝药酒被毒死。
宋江一生是曲折的,先是仗义英雄,梁山首领,招安后成为朝廷忠臣,最后是悲惨的结局。
《水浒传》是一部非常经典的中国名著,与它相媲美的还有《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号称中国四大名著。《水浒传》它真实地描写了宋代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及统治阶级的罪恶。它以杰出的艺术描写手段,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农民起义的发生,发展和失败过程的一些本质方面,说明造成农民起义的根本原因是官逼民反。
《水浒传》写英雄们走上反抗的道路,各有不同的原因和不同的情况,但是在逼上梁山这一点上,许多人是共同的。如阮氏三雄的造反是由于生活不下去,他们不满官府的剥削,积极参加劫取生辰纲的行动,从而上了梁山。解珍,解宝是由于受地主的掠夺和迫害起而反抗的。鲁智深是个军官,他嫉恶如仇,好打不平,因此造成和官府的矛盾,结果被逼上山落草。武松出身城市贫民,为打抱不平和报杀兄之仇,屡遭陷害,终于造反,勇猛地向统治阶级进行冲击。他是从血的教训中觉醒过来的。
水浒一百零八将,人物形象中令我记忆最深刻的是智多星吴用和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智多星吴用几次献策:吴用为晁盖献计,智取生辰纲,用药酒麻倒了青面兽杨志,夺了北京大名府梁中书送给蔡太师庆贺生辰的十万贯金银珠宝;宋江在浔阳楼念反诗被捉,和戴宗一起被押赴刑场,快行斩时,吴用用计劫了法场,救了宋江,戴宗;宋江二打祝家庄失败;第三次攻打祝家庄时,吴用利用双掌连环计攻克祝家庄。宋江闹华州时,吴用又出计借用宿太尉金铃吊挂,救出了九纹龙史进,花和尚鲁智深。一生屡出奇谋,屡建战功。受招安被封为武胜军承宣使。宋江,李逵被害后,吴用与花荣一同在宋江坟前上吊自杀,与宋江葬在一起。真不愧为智多星呀!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是一位非常直率,暴烈如火,却侠骨柔情,杀却恶人为的是救穷苦人于水火的真汉子,英雄人物。他往往在人们面前表现出一副粗鲁,野蛮。可他到了冲锋陷阵的时候可毫不含糊,挥着62斤重的禅杖上阵杀敌。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了中国古代的历史,水浒英雄们的反抗精神和封建社会腐败的一面。这的确是一本非常耐人寻味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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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志》是由西晋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代历史的断代史,同时也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三国志读后感,字数在1000字以上。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
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调寄《临江仙》
近日都在读三国,看的有点不知所措。记得小时候也读过,但当时怎么会知道里面的意思,只不过知道里面的一些典故,还有象古代书生一样的寻章摘句,以求能在写作文的时候卖弄一下,让我的老师同学们夸耀自己一番,得到一点钦佩之情。如今,许多年过去了,本来不喜欢看战争故事的我,突然由于易中天老师和央视的轮番轰炸,我突然来了兴趣,重新捧起读起来。
看书的过程也是一个释疑和解惑的过程,本来我对诸葛亮充满了偏见,听信了毛泽东的一句话,诸葛一生谨慎;三个臭皮匠,抵个诸葛亮,但看到大半,我不由的由衷佩服诸葛军师,他是一个非常有创造性的人,创造了很多军事上的奇迹,如八卦图,木牛流马,还有很多深谋远虑的军事战略,这些对于奉行仁义只会示弱的刘备来说,是诸葛亮让他能够三足鼎立而居起一,为什么这样说,大家只要看看他为了关羽之死,就要大起倾国之兵而伐吴,为一己之私而废国家大义,不听任何人的意见,更不用说总结经验制定战略,终被陆逊不费吹灰之力而置于死地。由此就可以看出刘备在军事上与政治上较曹操差的太远,所以他的胜利可以说大部分是有了诸葛亮。
读三国,同时也看到了性格决定了命运,不管你是王侯将相,还是一介草民,张飞真是厉害,有勇有谋,但是他有缺点,而且是致命的缺点,就是视手下如粪土不如,最终他被自己的手下轻割头颅。关羽也是厉害,诸葛都要捧他敬他,但是他自恃无人能及,最终因为轻敌而败在陆逊之手。由此可见,一个木桶无论有多高,它盛水的高度取决于其中最低的那块木板。只有了解自己才可以去了解别人。
为什么诸葛亮可以战到最后,我想他的谨慎帮助了他,如果打不赢,何苦拿着脑袋去拼?试问曹操出征几次又胜过几回?但是他过的比谁差,反而所有大臣都认为这江山都是他打下的,要他称帝而他自己不干而已!想到现在的人和事,不是以前的刀兵相见,但也是几番成败!想当年邓小平说过"摸着石头过河"是让很多人因此暴富,但是带来的问题也是接踵不断,暴富后面带来的问题是什么,贫困带来的又是什么,人们现在不相信政府,安居乐业的反而比以前少了,所有的人心中都有着迷雾,都感觉不到自己的未来,时刻怕下一个冲击的是自己,所以现在房地产大盛其道,无予争锋!
其实,现在的人们根本没必要去做无畏的烦恼,想天生我才必有用,没必要为现前的烦恼遮住了双眼,人的一生,成败只是一瞬,获得一个好心情,有一个健康美满的人生也许就是上天赐予的快意。
呼…花了将近一年终于将《三国志》读完了,其实三国真正的历史根本没罗贯中写得那么好,什么关羽斩文丑颜良,过五关斩六将,什么张飞气吞长坂,三英战吕布等等英雄事迹全是虚构而已。三国志讲述了真正的三国历史。三国既是一个动乱的年代,也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在这短短几十年中,曾经有过多少英雄战死沙场,又有过多少人雄霸一方,比如两个漂亮的草包:刘表、袁绍;可爱的奸雄:曹操;一代枭雄:刘备;一代奸雄:董卓;凉州人:马腾、锦马超;孙家三代:孙坚、孙策、孙权以及被世人所称的飞将军吕布……他们都有自己的领土,自己的事业,自己的文臣武将,为什么最终是司马家族一统九州,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的有一个朝代—晋,那是因为能与之争锋的英雄豪杰都已去世,不然就是还没世。
有一些人不会过早死去,那他们又为何过早死去呢,比如两个漂亮的草包:袁绍、刘表,虽然他们手下人才济济,但是他们却不懂得利用这些人才,导致没有把他的文臣武将的长处发挥出来,反而把短处尽情释放;袁绍官渡之战不听沮授、田丰的建议,不仅集结大军进攻官渡,而且把沮授关押起来,剥夺他的军权,而把军权交给只会溜虚拍马屁的郭图,结果致使全军覆没,领土沦陷,自己吐血而亡,然而死后儿子们不仅不团结,还勾心斗角,相互争权夺势,最终一手打下来的江山被曹操占领,其实如果袁绍当初听沮授的意见,不把自己的荆、青、并、幽四州分别交给自己的三个儿子和一个外甥,自己坐镇邺城的话,就不会有那种悲惨的结局了;再说刘表,其实刘表是太懦弱,就想守住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老婆孩子热炕头,刘表只适合在治世,而不适合在乱世,三国就是一个乱世,所以他的结局就可想而知。时天下文人墨客,豪杰义士集结于荆州避难,而刘表居然一个也登用,真是无能。结果死后,儿子刘琮也不战而降,自己好不容易打下来的领土,就白白拱手相让给曹操,并且儿子、妻子则被毒死;董卓因为残暴而导致群起而攻之,结果自己也没好下场,被自己的义子万人敌吕布杀死;曹操则是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如果曹操在治世就是能臣,在乱世就只好当奸雄了,其实曹操最初也想当能臣,但是报国无门,只好当奸雄了,如果说曹操是大汉的灭亡者不如说是大汉的继承者。虽然自己在世时能驾驭自己手下,却未能让儿孙守住江山,结果自己多年呕心沥血打下来的江山就落入司马家族手中;刘备在百姓眼里是仁义的化身,其实表面上是仁义之君,其实很会用计收买人心,真的很奸诈和狡猾,让人防不胜防,他不仅奸诈还十分狠心,把自己的义子刘封毫不留情的杀死,俗话说人无完人,一代枭雄刘备也有缺点,就是太感情用事,结果彝陵之战大败,自己的精兵强将大部分都搭了进去,自己也病逝于白帝城,一代枭雄的下场竟是这样,真是可悲……
魏、蜀、吴三国鼎立是天命,而吴国则时间最长,蜀国则最短的,那是因为它失去了诸葛亮就像房子失去了房梁一样,从此一蹶不振,最后没出息的昏庸无能的君主刘禅直接弃城而降,诺大一个蜀国就这样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而吴国之所以寿命长是因为第二代君主孙策选好了接班人--孙权,而且为孙权留下了一片现成的基业,和一批忠心耿耿的能臣武将,所以吴国寿命长要归功于孙策。魏国则是有一个政治家君主--曹操,所以司马家族才不敢那么猖狂,曹操一死,曹丕还勉强挺了过去,俗话说国不过三代,到了第三代曹睿时,已是乌烟瘴气,司马昭独揽大权,这时的魏国已是名存实亡,摇摇欲坠。最终三家全部灭亡,中国又进入另一个朝代的统治:晋朝。
《三国演义》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三国归晋共经历了五大时期,便是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官渡之战,赤壁之战),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
黄巾之乱是从桃园三结义开始,讲了黄巾起义之后,东汉政府的反击,出现了刘备,曹操等英雄,而东汉政权也快灭亡了.
董卓之乱是讲董卓入京前后的故事,从何进与十常侍对战到少帝逃出京城,结果被董卓救驾.董卓入京后收买了猛将吕布,又废少帝,立献帝,大权独揽,实施暴-政,逼得群雄联军伐董卓,虽然后来联军失败了,但是董卓最后也被吕布所杀.
群雄割据是讲董卓死后,中原诸侯群龙无首,为了扩大自己的地盘互相厮杀,最主要分为三个战区,即北方的袁绍与公孙瓒,江东地区孙策的崛起,中原地区曹操,刘备,吕布,袁术之间的战争.
再后来的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我就不一一细说了,最主要的我想谈谈自己对三国演义的一些认识和看法.
在《三国演义》中,我最欣赏的就是曹操了,虽然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他被写成奸诈之人,但是他的军事才能仍然没有抹杀.他在几年的东征西战中,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臣服于他,他是三位郡主中最有才干的,魏也是三国中最强盛的,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后来晋国才能统一天下,所以他是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
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也是曹操值得欣赏的地方,曹操为了选拔更多的人才,打破了依据封建德行和门弟高低任用官吏的标准,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于公元210年春天下了一道《求贤令》.曹操在令中一开始就总结历史经验,认为自古以来的开国皇帝和中兴之君,没有一个不是得到贤才和他共同来治理好天下的,而所得的贤才,又往往不出里巷,这绝不是机遇,而是当政的人求,访得来的.
有鉴于此,曹操立足现实,指出现在天下未定,正是求贤最迫切的时刻.他希望在左右的人不要考虑出身,帮他把那些出身贫贱而被埋没的贤才发现和推举出来,只要有才能就予以重用.后来,曹操于公元214和217年又下了两道《求贤令》,反复强调他在用人上"唯才是举"的方针.他要求人事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官吏在选拔人才上,力戒求全责备,即使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也受有关系,只要真有才能就行.经过一番努力,曹魏集中了大量人才,当时各地投奔到曹操门下的人很多,形成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
而且对于有才干的人曹操还能做到不计前嫌,比如陈琳本来是袁绍的部下,曾经替袁绍起草檄文,骂了曹操的祖宗三代.袁绍失败后,陈琳归降曹操.曹操问他说:"你从前为袁绍写檄之,骂我一个人就可以了,为什么要骂到我的祖宗三代,陈琳连忙谢罪.曹操爱惜他的文才,不仅对他不处罪,还照样任用他.
曹操的成功不仅因为他的杰出才能和善于招揽人才,还在于他有着豁达的胸襟和广阔的胸怀.在赤壁的惨败之后,曹操并未一筹莫展,而是笑着说了一句"今北方仍由我所据",并且三次大笑展现出他对待挫折的乐观态度.曹操同时也是个很有文学情趣的人,喜欢作文赋诗,即使大战在即也情趣不改,他的许多诗作都是乐府中的名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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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志》全书一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三国志读后感,字数在700字以上,共两篇。
关羽这样侠肝义胆、义薄云天之人在《三国志》中也算是一大亮点。从桃园结义到败走麦城,处处体现英勇无畏、有情有义之豪情,在蜀国真的是个奇才。
“吾极之曹公待我厚”《三国志》中这样说,突出表达关羽对曹操的感激之情,虽是敌,但仍对曹操心存爱戴与感谢。也许颜良、文丑就因此被关羽所杀吧!但是关羽“身在曹营心在汉”永不忘刘备是结义的大哥,不肯背叛刘备,即便曹操盛情相留,终究没留住关羽的脚步。在万般无奈之下,关羽选择“立效以报曹公乃去”当然这也是曹操的惜才,更让关羽在后人的眼里增添了几分“重情义”。如此看来,关羽是懂得回报的英雄。
可是,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却少了几分义气。朋友之间多了些许隐瞒,关云长式的人物已经十分罕见。记得有一次,我们班级里二位要好的朋友在楼梯里打闹,从而将一名小同学撞了个满怀。小同学踉踉跄跄头碰在了墙上,起了个大包。然而当老师问起时,只见两个打闹的同学其中一位手背在身后,满脸怒气;另一位身子稍稍晃动,脸上已泛起了红晕。“我和他在楼道玩,他无缘无故踢了我一脚,所以不小心撞了小同学“。那位满脸怒气的同学先开了口,语音落落大方,好似与他没有任何关系。另一位听道,忙辩护道:“是你先打我的”!满脸怒气的男生听后,更加不顾同学情谊,伸出手指着与他情同手足的伙伴说道:“明明是就是你打我的,你还狡辩。”哎!以前的情深似海在今日这件小事上,早已灰飞烟灭。望着他们你一句,我一句的争辩,我深深的叹气,怎与关云长相比,现代的情变淡了,义变浅了。
合上《三国志》,一些小精灵般的思绪飘入我的脑海,时代在发展,我们少年儿童更要像关羽那样有情有义,互相帮助、乐于助人、懂得回报、感恩,少年强则中国强,让我们做一个有情有义的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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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志》位列中国古代二十四史记载时间顺序第四位,与《史记》(司马迁)、《汉书》(班固)、《后汉书》(范晔、司马彪)并称前四史。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三国志读后感,字数在600字左右,共两篇。
“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在三国这个乱世,群雄逐鹿,人才辈出。其中,它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
我并不喜欢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他把曹操写的那么阴险狡诈,和《三国志》中的曹操截然不同。《三国志》里的曹操是一名乱世之中的英雄,足智多谋,我觉得他并没有像《三国演义》中的“宁叫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反而,他是一个很讲情义的人。关羽上次战败,不仅与刘备走散,还落到了曹操手中。曹操摆出大量的好处请求关于能归降于他,但关羽没有答应,坚持要去找刘备。过了几天关羽走了,只留下了一封信。曹操看见后,非但没有派兵去将关羽追回来,发呢让他去找刘备,可见他是一个惜才且讲情义的人。
一个国家的兴亡,除了要有一个贤明的君王,其次,一个足智多谋,忠心耿耿的谋士对一个国家来说也是很重要的。就像诸葛亮,他一心为刘备出谋,使得蜀国的实力日益壮大起来。火烧赤壁、七擒孟获,他不骄不傲。街亭失守,他却自降三级。刘备死,后主刘禅继位。可诸葛亮非但没有篡位。反而更加忠心地辅佐刘禅,才总算稳定了三分天下的局面。可谓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这种为国家,为社会做出贡献的精神值得我们宣扬和学习。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乱石崩云惊涛裂岸,卷起千堆雪江山如画……”每当听到这首词,我的脑子里就会浮现出三国时将士厮杀的情景——那是一个真正的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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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志》不仅是一部史学巨著,更是一部文学巨著。陈寿在尊重史实的基础上,以简练、优美的语言为我们绘制了一幅幅三国人物肖像图。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三国志读后感,字数在1400字左右.
花了将近一年终于将《三国志》读完了,其实三国真正的历史根本没罗贯中写得那么好,什么关羽斩文丑颜良,过五关斩六将,什么张飞气吞长坂,三英战吕布等等英雄事迹全是虚构而已。三国志讲述了真正的三国历史。三国既是一个动乱的年代,也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在这短短几十年中,曾经有过多少英雄战死沙场,又有过多少人雄霸一方,比如两个漂亮的草包:刘表、袁绍;可爱的奸雄:曹操;一代枭雄:刘备;一代奸雄:董卓;凉州人:马腾、锦马超;孙家三代:孙坚、孙策、孙权以及被世人所称的飞将军吕布……他们都有自己的领土,自己的事业,自己的文臣武将,为什么最终是司马家族一统九州,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的有一个朝代—晋,那是因为能与之争锋的英雄豪杰都已去世,不然就是还没世。
有一些人不会过早死去,那他们又为何过早死去呢,比如两个漂亮的草包:袁绍、刘表,虽然他们手下人才济济,但是他们却不懂得利用这些人才,导致没有把他的文臣武将的长处发挥出来,反而把短处尽情释放;袁绍官渡之战不听沮授、田丰的建议,不仅集结大军进攻官渡,而且把沮授关押起来,剥夺他的军权,而把军权交给只会溜虚拍马屁的郭图,结果致使全军覆没,领土沦陷,自己吐血而亡,然而死后儿子们不仅不团结,还勾心斗角,相互争权夺势,最终一手打下来的江山被曹操占领,其实如果袁绍当初听沮授的意见,不把自己的荆、青、并、幽四州分别交给自己的三个儿子和一个外甥,自己坐镇邺城的话,就不会有那种悲惨的结局了;再说刘表,其实刘表是太懦弱,就想守住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老婆孩子热炕头,刘表只适合在治世,而不适合在乱世,三国就是一个乱世,所以他的结局就可想而知。
当时天下文人墨客,豪杰义士集结于荆州避难,而刘表居然一个也登用,真是无能。结果死后,儿子刘琮也不战而降,自己好不容易打下来的领土,就白白拱手相让给曹操,并且儿子、妻子则被毒死;董卓因为残暴而导致群起而攻之,结果自己也没好下场,被自己的义子万人敌吕布杀死;曹操则是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如果曹操在治世就是能臣,在乱世就只好当奸雄了,其实曹操最初也想当能臣,但是报国无门,只好当奸雄了,如果说曹操是大汉的灭亡者不如说是大汉的继承者。虽然自己在世时能驾驭自己手下,却未能让儿孙守住江山,结果自己多年呕心沥血打下来的江山就落入司马家族手中;刘备在百姓眼里是仁义的化身,其实表面上是仁义之君,其实很会用计收买人心,真的很奸诈和狡猾,让人防不胜防,他不仅奸诈还十分狠心,把自己的义子刘封毫不留情的杀死,俗话说人无完人,一代枭雄刘备也有缺点,就是太感情用事,结果彝陵之战大败,自己的精兵强将大部分都搭了进去,自己也病逝于白帝城,一代枭雄的下场竟是这样,真是可悲……
魏、蜀、吴三国鼎立是天命,而吴国则时间最长,蜀国则最短的,那是因为它失去了诸葛亮就像房子失去了房梁一样,从此一蹶不振,最后没出息的昏庸无能的君主刘禅直接弃城而降,诺大一个蜀国就这样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而吴国之所以寿命长是因为第二代君主孙策选好了接班人--孙权,而且为孙权留下了一片现成的基业,和一批忠心耿耿的能臣武将,所以吴国寿命长要归功于孙策。魏国则是有一个政治家君主--曹操,所以司马家族才不敢那么猖狂,曹操一死,曹丕还勉强挺了过去,俗话说国不过三代,到了第三代曹睿时,已是乌烟瘴气,司马昭独揽大权,这时的魏国已是名存实亡,摇摇欲坠。最终三家全部灭亡,中国又进入另一个朝代的统治: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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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志》行文简明、干净。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三国志读后感,字数在600字、700字、900字、1000字、1400字左右,共7篇。
呼…花了将近一年终于将《三国志》读完了,其实三国真正的历史根本没罗贯中写得那么好,什么关羽斩文丑颜良,过五关斩六将,什么张飞气吞长坂,三英战吕布等等英雄事迹全是虚构而已。三国志讲述了真正的三国历史。三国既是一个动乱的年代,也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在这短短几十年中,曾经有过多少英雄战死沙场,又有过多少人雄霸一方,比如两个漂亮的草包:刘表、袁绍;可爱的奸雄:曹操;一代枭雄:刘备;一代奸雄:董卓;凉州人:马腾、锦马超;孙家三代:孙坚、孙策、孙权以及被世人所称的飞将军吕布……他们都有自己的领土,自己的事业,自己的文臣武将,为什么最终是司马家族一统九州,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的有一个朝代—晋,那是因为能与之争锋的英雄豪杰都已去世,不然就是还没世。
有一些人不会过早死去,那他们又为何过早死去呢,比如两个漂亮的草包:袁绍、刘表,虽然他们手下人才济济,但是他们却不懂得利用这些人才,导致没有把他的文臣武将的长处发挥出来,反而把短处尽情释放;袁绍官渡之战不听沮授、田丰的建议,不仅集结大军进攻官渡,而且把沮授关押起来,剥夺他的军权,而把军权交给只会溜虚拍马屁的郭图,结果致使全军覆没,领土沦陷,自己吐血而亡,然而死后儿子们不仅不团结,还勾心斗角,相互争权夺势,最终一手打下来的江山被曹操占领,其实如果袁绍当初听沮授的意见,不把自己的荆、青、并、幽四州分别交给自己的三个儿子和一个外甥,自己坐镇邺城的话,就不会有那种悲惨的结局了;再说刘表,其实刘表是太懦弱,就想守住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老婆孩子热炕头,刘表只适合在治世,而不适合在乱世,三国就是一个乱世,所以他的结局就可想而知。当时天下文人墨客,豪杰义士集结于荆州避难,而刘表居然一个也登用,真是无能。结果死后,儿子刘琮也不战而降,自己好不容易打下来的领土,就白白拱手相让给曹操,并且儿子、妻子则被毒死;董卓因为残暴而导致群起而攻之,结果自己也没好下场,被自己的义子万人敌吕布杀死;曹操则是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如果曹操在治世就是能臣,在乱世就只好当奸雄了,其实曹操最初也想当能臣,但是报国无门,只好当奸雄了,如果说曹操是大汉的灭亡者不如说是大汉的继承者。虽然自己在世时能驾驭自己手下,却未能让儿孙守住江山,结果自己多年呕心沥血打下来的江山就落入司马家族手中;刘备在百姓眼里是仁义的化身,其实表面上是仁义之君,其实很会用计收买人心,真的很奸诈和狡猾,让人防不胜防,他不仅奸诈还十分狠心,把自己的义子刘封毫不留情的杀死,俗话说人无完人,一代枭雄刘备也有缺点,就是太感情用事,结果彝陵之战大败,自己的精兵强将大部分都搭了进去,自己也病逝于白帝城,一代枭雄的下场竟是这样,真是可悲……
魏、蜀、吴三国鼎立是天命,而吴国则时间最长,蜀国则最短的,那是因为它失去了诸葛亮就像房子失去了房梁一样,从此一蹶不振,最后没出息的昏庸无能的君主刘禅直接弃城而降,诺大一个蜀国就这样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而吴国之所以寿命长是因为第二代君主孙策选好了接班人--孙权,而且为孙权留下了一片现成的基业,和一批忠心耿耿的能臣武将,所以吴国寿命长要归功于孙策。魏国则是有一个政治家君主--曹操,所以司马家族才不敢那么猖狂,曹操一死,曹丕还勉强挺了过去,俗话说国不过三代,到了第三代曹睿时,已是乌烟瘴气,司马昭独揽大权,这时的魏国已是名存实亡,摇摇欲坠。最终三家全部灭亡,中国又进入另一个朝代的统治: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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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大家,怎么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生活.这里讲的是如何调和“学”和“思
《论语》是我国的经典作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著作。古人云:“半部论语治天下。”可见论语在历代的统治者心目中的地位了。
自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儒家思想统治中国近2000年。《论语》当然也就稳坐了2000年的宝座。直至20世纪初新文化运动提出“打倒孔家店”的口号,《论语》的地位才开始动摇。“”时期深刻的“批林批孔”,更进一步瓦解了儒家思想对人们的束缚,《论语》从此埋没人间。
《论语》究竟是什么内容?为什么他被古人视为经典,而后又成为所谓“封建统治者的工具”呢?怀着这些疑问,我漫步于《论语》的花园,尝试着去感受其中的奥秘。
粗看《论语》,不过是一本语录,和《毛主席语录》没什么差别。可细细品来,孔子及其弟子的政治思想、人生观、世界观、教育理念等几乎都包含在语录的字里行间。《论语》里最常见的词汇,无非是中庸、君子、礼仁云云。
中庸却是《论语》里最容易理解的而最难做到的。中庸指的是“对人处事采取不偏不倚、调和折衷的态度”。这种思想体现了当今北京居民的“忍”文化。对中庸的字面理解就是:惹不起躲得起、始终保持中立。这固然是好的,能避免许多不必要的争端,但过度的“忍”却能使一个民族沉睡,古代中国的发展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据。中庸是儒家的为人之道,体现了儒家学派的软弱性。
君子是一个意义深刻的词。从小就听说什么“君子动口不动手”、“观棋不语真君子”等,感觉君子就像个呆呆的人似的。事实上,君子就是孔子他们儒家学派的一种自称,是理想的“中庸”的人。比如“君子不器”、“先行其言而后从之斗”,都体现了君子的优良品质。与君子相对的当然就是小人了,小人并非是坏人,只是素质没有君子高罢了。《论语》花了相当篇幅直截了当的阐明君子和小人的不同点,如“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然而,君子的物质地位往往与小人相差甚远。毛泽东说过:“小人累君子,君子当存慈悲之心以救小人。”可见君子的物质生活是那么的悲惨!
礼,表现了孔子对当时社会的不满。孔子生活在动荡不安的春秋时代,诸侯国不遵守“周礼”,闹得一团乌烟瘴气。孔子的礼的核心是“正名”,即“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孔子致力于维护三纲五常,提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因此,当鲁国大夫季氏“八佾舞于庭”时,孔子愤怒地说:“是可忍也,熟不可忍也?”
仁,是孔子的道德观,这后来发展成为了他学生孟子的政治主张。孔子认为,“克己复礼为仁”。克制自己,遵循“礼”,这就便是“仁”了。“仁者爱人”,这里爱的“人”是指上层社会的王室贵族;尊重朝廷贵族,“不犯上”,也说明孔子对“礼”的尊重。此外,孔子还把“仁”当作“人”的标准:“仁者,人也。” 郭沫若在《十批判书》中说过:孔子“这种所谓仁道,很显然的是顺应着奴隶解放的潮流的。这也就是人的发现。”
纵然,《论语》经历了两千个春秋,并不能完全适合我们现在的思想,但是它毕竟是经典中的经典。经典永远不会过期,我们要批判地继承这些中华传统文化,让《论语》为社会主义制度服务。总之,《论语》是我们必读之经典,我受它的感化甚深。
课,我觉得自身素质有所提高,并且真正发自内心的领会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我对任何一部古代佳作都很感兴趣,但在老师布置的作业中我体会最多的还是《论语》. 00...
《论语》是儒家学派的著作之一,记录了孔子与其弟-子的言行。其中不少言论颇具哲理,闪烁着智慧的光芒。《论语》主要讲了两个方面:一是讲学习方法及态度的;二...
《论语》的交友观还有很多地方值得挖掘,但有一点好像没有涉及到——如何处理一个朋友群的关系。即,几个人彼此都是朋友,三五成群。这里面就不仅存在单纯的两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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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城》这本书给人的第一感觉是:如水的平静,没有战争的那股硝烟。它描写的是住在山区的一位老爷爷和他的孙女翠翠的平静生活。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边城读后感3000字,希望能帮到大家!
“晋太元中,武陵人捕鱼为业,缘溪行,忽逢桃花林……”
我曾询问过老师:老师,您说《桃花源记》为什么要用这个“源”?老师对我说:因为这个源字,代表着桃花源是我们生命的本源,是我们人类欲望的源头,我们所追求的最终。
而我,却突然想起了《边城》。想起了在一个昏黄的午后,一个在这个小小世界里的一个叫做茶峒的小小地方,想起了一个叫做翠翠的姑娘,想起了白塔下的一个许愿,想起了在乡村混杂着雨水的泥土里,外婆家的老式 煤炉上歪歪斜斜的飘着的烟,和那一声半是无奈半是疼爱的“语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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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那些事儿》这本书,是偶然发现的,读了几页以后便已爱不释手,欲罢不能了。一口气将一套七本全部买来,一一品完,直呼快哉。一遍读完不算,再读第二遍。满脑子全是明朝的那些人,那些事儿。
我素来喜欢历史。对于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喜欢查阅、比对,以求了解更全面、更连贯。大多史书记载史实的语言平直,无趣味,晦涩难懂。当年明月却用诙谐、调侃,而又不失真的现代人眼光和现代笔调,将明朝三百年历史写得那么好看,那么流畅,那么脍炙人口!这种行文方式将死寂的历史跃然纸上,将已逝去的历史人物拉回你的面前,与你对话,与你谈心,让你为他想,为他急,为他不舍,为他不值!真可谓感悟很多。写出几点,以共享。
一.封建王朝的更替只不过是不同地主的更替。
朱元璋可谓彻彻底底的贫农,一无所有,在被逼得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开始起义,最终取得成功。当他一旦成功,将元朝的地主赶跑,他便成了新的地主,天下之大,莫非王土。地主是要收租的,每个地主都要实现自己土地的利益最大化,所以,对于广大穷苦老百姓,并没有因为新地主的上台而得到多少好处,反而是无休止地为各个朝代的更替和不同地主的上台付出长年忍受战争之苦,流离失所,一日重似一日的赋税、劳役和兵役。这一点,各位地主应当反省。
二、要想成功,要耐得住寂寞,要一根筋。
对于这一点,王贤人同志当仁不让。想当年王贤人没有悟道之前,被家人、邻居、同僚视为异端,怪人,傻子。看一棵竹子,他能看半天;看桌上的一茶杯,他能想三天;别人不愿去的偏远山区驿站,他一呆就是好几年。他没有因为别人的不理解,没有因为环境的恶劣而放弃,依然寂寞地,一根筋地独自前行,直到成功。一代圣贤就此诞生。他的坚持,耐得住寂寞,一根筋的行为方式,值得借鉴。
三、朱棣同志是伟大的。
在众人的印象当中,朱棣同志与篡位二字是分不开的。所谓篡位,便是不忠不孝,不仁不义。我以前对他的印象也大抵如此。《明朝那些事儿》却让我了解了真正的朱棣。当建文帝对他的各位叔叔下手的时候,朱棣同志是要反抗的,反抗的结果便是造反,造反成功便是当皇帝,这无关紧要。我们关心的是他是不是一个好皇帝。历史证明,他是。在永乐大帝的统治下,修书——《永乐大典》这一伟大书籍编纂完成;迁都北京――为国人的长治久安和免受蒙古铁蹄的践踏作出了明智的抉择;远航――派遣郑和下西洋,为中西文化的交流,为和平与友好树立了丰碑;亲征——六次亲征蒙古,最终死于征战途中,对于侵略我们的敌人敢于亮剑,亲自亮剑,强势,不畏惧!有这样的国家领导人,我们国人才能放心,才能不被欺负,才能扬眉吐气。有这样的国家领导人,国家何愁不强盛!
四、为崇祯同志平反。
大多人对明朝末代皇帝崇祯的印象便是:无能、胆小怕事之辈、亡国之君是也。了解了其在位期间前前后后的历史情势之后,结论是:一部国家机器,带病运转多年,国库已空,财无所剩,人无所用,所谓气数已尽。任崇祯同志如何节俭,如何励精图治,已无法扭转那辆失控的破车。他只是不幸运地碰上了那个年代,风雨飘摇中,只能死马当成活马医。他尽力了。他无愧于他的祖先,倒是他的那些不作为的祖先们有愧于他。同情你,崇祯。我以我个人的名义为你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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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读《活着》读后感3000字篇,希望能帮到大家!
执锦问故
一个叫福贵的老人牵着一头叫福贵的老牛,嘴里唱着旧日的歌谣,向这块古板的田地走来,也向我走来。恍惚听到“二喜,有庆,家珍,凤霞,苦根。”这些尘封在记忆的名字,是他专属的,也是我欲忘而不忘的人儿。如果不是福贵的讲述,那么我恐怕无论如何也是想象不了,这样一个皮肤黝黑,痴痴颠颠,与牛为伴的老者,曾经是远近闻名的阔少爷,可如今到这般田地,其中辗转的四十年,他是怎样活着的……谁知道呢?
幽魂香还
活着,是一种正在进行的状态,不是已然过去的或者还未来到的。当冰雪过后,韶华已逝,泪水拂去,人,要以怎样的姿态,去面对,去承受,去回忆,去追逐;人,还要用怎样的目光,去同情,去揭穿,去悲哀,去放逐。我讨厌医院!从小就是,那只看钱不看人的医院,简直比周扒皮还让人厌恶,我的外婆,也是在医院里面走的。为什么?为什么电视上报道的那些悬壶济世,妙手回春,仁德仁信的医者,在现实里面,我们看不到?小说中的医院,是在离我们稍远的时代,可惜了,医生的品性似乎是一脉相承的,所以福贵的三位亲人,在同一家医院的同一房间中,离他而去。
家珍,多好听的一个名字,而她的父亲也的确把家珍当作家里的掌上明珠来呵护,直到遇到了福贵……她美丽,善良,聪颖,能干。我想她应该就是男人理想中的好妻子吧。在看这本小说的时候,我就一直在思考,到底家珍是不是爱着福贵的,后来我发现,这个问题很傻,如果没有爱,家珍怎么会甘愿嫁给福贵,还给他生儿育女呢?家珍的背景在当时也是很优裕的,家里并不缺钱,不是那种一般小说里面写得苦不堪言的贫困家庭的可怜小女生。可她就是嫁了福贵这样一个玩世不恭,伤风败俗的纨绔子弟,福贵在公众场合羞辱过她,还对自己的父亲不敬,但是家珍竟然依旧不离不弃。即使自己被父亲接走了,生的孩子还是坚持姓徐!还有,灾荒的时候,瘦弱的她去父亲家了,可是竟然不是要离开福贵,而是将米藏在胸口,带回来,煮粥给福贵和孩子们。身份转变了,地位也改变了,可是热烈的情感还在,这是经得起折腾的感情!我一直记得她说过她害怕死去。害怕见不到福贵,见不到家人。我想她最害怕的不是死亡,而是她要离开那经历了无数磨难和多次死里逃生才建立起来的家庭,虽然穷苦,但是幸福的家庭。“春生,你要活着。你还欠我们一条命,你就拿自己的命来还吧。”几年后的“”,春生说自己已经活不下去的时候,最后来他们家道别。春生走的时候,家珍从屋内喊的是这么一句话。这也是家珍和春生的最后一句话。虽然家珍对春生抱有一种难以言语的感情,但是在生与死的一霎那,她还是要春生活下去。坚强的活下去!可是,就是这么一个完美到极致的女人,却也逃不过命运的捉弄,她走之前,即使闭着眼睛,也用尽平生最大的力气,去抓福贵的手,仿佛不让死神带走自己,不让死神将自己与福贵分开。可是一切都是徒劳,她什么也没能带走,什么也没能改变。当然,在这之前,她的子女已经先她一步了,这莫大的无言的悲哀,让我第一次尝到什么是语言的苍白。每次想到家珍,我就想到我的母亲,曾经瘦弱胆小,却为我变得坚毅勇敢的妈妈。
#p#副标题#e#
有庆,我最悲痛的一个人物,世间怎么会有如此乖巧的,如此重情懂事的,如此让人不舍让人光是想到就想流泪的人儿,他善良纯洁地不像一个真实的人,在他的身上,我完全看不到半点的自私,半点的贪念,半点的人类的劣根性。福贵,经常不分青红皂白地对有庆施暴,又是打又是骂,可他,小小的年纪,却已然习惯了把什么都放在心里,一个人默默承受,他还是个孩子阿,本应该天真活泼,有着快乐无比的童年,可他拥有的是怎样的艰苦而又悲哀的生活。就是这样的有庆,一个洋溢着无限活力,未来充满着无限可能的生命,在那个年代里戛然而止了。这是一种断然的空白,无声无息的,潜入心魄,在思绪落寞间久久地激荡震颤,余音不止。那个头不高的青涩少年,那重视亲情对姐姐有无限依恋的有庆,那懂事的主动为家庭分担的有庆,那揉着惺忪睡眼每日风雨无阻去割草的有庆,那舍不得穿鞋在乡间小路上来回奔跑踏出咚咚步音的有庆,那善良的饱含着爱心护羊心切的有庆,那憨厚正直固执的勇于承担的有庆阿,你一定是还活着,对不对……
有庆之后就是一连串接踵而至的死亡,这死亡,给予我情感上的震荡却越来越淡,仿佛麻木般的我,看着那些文字描写中的那些我熟悉的书中的人物,凤霞,二喜,家珍,一个个相继离去,一直到小小的苦根的近乎无声的死,仿佛,将生命视作了一个微不足道的尘埃,或许第一次是给予人关注的,然后越来越多的尘埃,落下来,你却无暇顾及了,于是熟视无睹了,多么悲哀。苦根的死为全书画上一个既圆满又不圆满的句点,而我的神经到了这里,也仿佛已经麻木到快要窒息了。
苦根走后,整个世界,仿佛在一瞬间,都寂寥了,其实在苦根之前,还有福贵身边的人相继死去了,使诈骗取福贵田宅的龙二被枪毙了;被抓去做过壮丁,又跟着解放军征南闯北的春生,在“”中被打成走资派,上吊自杀;逃得不想逃,认识好几个军队里的壮丁的壮丁老全也被子弹打中了。这些人无论好坏,都是曾经在福贵生命中出现,并给予他一定生命启示的人,可是他们不在了,都不在了。好人坏人,一旦落入黄土,就无所谓了。
此时的福贵,头发雪白,身体枯槁,心力憔悴,可是即使全世界只剩下他一个人,他独独一个人,他也终究没有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在生与死之间,对于福贵而言,死是更容易的选择,可是,就像当时废了双腿的史铁生一样,他选择了活着,而活着,本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曾经想过,如果我断了手脚,我一定会选择死,可是真到了那时候,我会去死吗?我不知道,也许人只有真的体会到人生的刻骨铭心痛彻心扉的疼痛与苦难以后,才会明白活着是一件多么让人奢望的事情。所以,就像小说里面所说的,福贵也许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当一切自己所要追求的,所要维系的,倾尽心力所要保护的,都不复存在的时候,我们的面前呈现的是一大片一大片的空白和虚无时,我们所要做的也许就是好好地活着,即使是在黑暗中,也要一步一步,向前,向远处,向自己的归宿,走去,再慢再难,也要走去,走去,走去……
秋后余响
几乎所有对这本书的品评都是沉重的悲哀的凄凉的,可是,这平淡无实的文字,一一道来的人生,又渐渐远去的生命。是否也带给我们除了沉重悲哀以外的东西呢?
小说中,最终离去的人儿,每一个,都曾经为生命争取过,有庆,家珍,凤霞,二喜,苦根,尤其是家珍,这个顽强坚毅的女人,这个身染软骨病还固执到让人心痛的女人,她放心不下儿子和女儿,所以她抗争了,柔弱的她依靠怎样的力量,明明已然在死亡边缘,可又再次回到自己深爱的家庭,看着最爱的凤霞嫁给一个疼她爱她护她伴她的二喜,她坚持地太久了,真的太久了,倘使她早一点离去,也许就不会承受两次失去子女的痛苦,这样双重的打击,任是哪一个坚强的人,也无法承受的,家珍,你太苦了,所以你终于也坚持不下去了,对不对?所以你还是走了,无力与命运抗争了,也不想抗争了,是吗?去吧,家珍,在那边,你会比现在幸福。
很多时候,我也会像那些社会评论家那样,去探讨社会,可是社会一如既往地如此发展,就算我们看清了,深知了,却还是逃不开这禁锢,既然身在这社会,唯有默默地承受,默默地顺从,默默地活着,活着,也许就是这社会对你最好的恩赐了。我的外公也经历了“”那段可怕的岁月,当时,他是党员也是村长。到现在,他还活着,并且像福贵那样,已经不会哭了。那时候的社会,现在的社会,似乎都有几笔悲哀的色彩,因为无论我们自身的生活条件多么好,我们也绝对不可能一口咬定,我们的和谐社会没有悲哀没有凄凉没有苦痛。没有一个国家,是没有贫苦人民的,而这些贫苦人民的悲哀就是他们见不到天日,倘使要见到,也必须要经过一系列的光鲜亮丽的包装,并且受过严格的说话训练,绝对不能说错一句话。他们,也许曾经作为一个群体的代表,被媒体推到我们面前过,可是之后呢?又有谁去继续关注他们了?好像我们从来都只是提出问题,而很少去解决问题,甚至深入问题关注问题,没有持久性,于是贫富差距大了,于是悲哀愈演愈烈。如果说那个时代曾经是荒谬的,那也是从我们现在的眼光去看待的,在当时的人民眼中,悲哀地认为,这是个新时代开天辟地的光明时代。那些社会底层的人并没有错,却为那个时代,那个巨大的悲哀背上了永远无法卸去的黑锅。对于生命,什么时候,我们能够重视地如同金钱呢?真的好讽刺阿!穷了,就代表生命贬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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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终于将《悲惨世界》看完,一部催人泪下的书,一部反映现实的经典名著:在一个大动乱的时代,感人的爱情,对人性的追问与还债。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悲惨世界读后感3000字,希望大家喜欢。
最近我读了一本雨果写的书——《悲惨世界》。
当我看到这个书名时,我就猜想,当我读这本书时一定会敢到非常凄惨。那时(是)我就迫不及待地捧着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有人说今天的最大意义是,昨天逝去的人的最大期待。
有人说幸福的最大意义是,经历万千后懂得平淡的真谛。
望着窗外无意行走的人群,似乎都在享受着这幸福的午后,但似乎也在不经意间有个声音在游走:无聊的夏天
有人称其为“悲惨的生活”,“牢笼式的生活”,可是,殊不知,在遥远的过去,在某个角落,有人在哭泣。不是在泣诉这不公平的人生,而是为自己赖以生活的精神支柱要离他而去。在那里,在那个世界,他带着人间最后一点昏暗的烛光,离开。
幸福的世界里,因为一句表扬而欢呼雀跃,因为一束玫瑰而绽放笑容,因为一个生命的来临而喜极而泣。
悲惨的世界里,贫穷使男子潦倒,饥饿使妇女堕落,黑暗使儿童羸弱。悲惨的世界里,因为贫穷而悲惨,因为法律而悲惨,因为现实而悲惨。
世间的一切不幸,雨果统称为苦难。
这本书讲了一个叫冉(再)阿让的苦役犯,他之前(间)做了一些坏事(是)坐了十九年的牢。因为他之前(的之间)的所作所为被公开过,所以没有一个客店肯让他住下,怕给自己带来灾难。有一次,再阿让经老妇人指点后来到主教卞福汝家,并且在他家住了下来。之(事)后,再阿让偷了主教卞福汝家的银器,但是主教并不怪他,反而放他走,还把银器送给了他。
冉阿让就在这样的环境中被俘虏了,他贫穷而不得已偷了一条面包,又因法律的残酷被判五年苦役,在不屈服中,他屡次逃跑,而使他的服役期加重到十九年。就这样,他从一个青年迈入中年,不见天日的生活使他怨恨社会,但“还有一件令人悲伤的事:他审判了给他造成不幸的社会之后,又开始审判上帝,因为是上帝创造了社会”,“尽管上帝在每个人额头上写着‘希望’二字,他也会把这两个字从这个人的生命中抹去”。
尽管得到假释,但黄色自由纸,并未让他得到自由,在差点重新堕入复仇的深渊时,米里哀主教的宗教式宽容让他决心改过,这种悔恨创造了一种更深刻的觉悟。
米里哀是人间神的化身,他给了冉阿让自由,精神的自由;也给了他财富,思想的财富。
但是他以马德兰的身份行善,成为受人尊敬的市长,但是他再一次遇到了他医生的对手——沙威。在他救下割风爷爷时,就已经被怀疑了。他不能容忍自己的懦弱造成其他人的委屈,于是来到法庭,承认自己的身份——苦役犯24601。
但他又不能让自己去承担这一切的罪责,因为他要实现承诺,去保护珂赛特。如果说这老人的悲惨世界中还带一点温欣的话,那就是与养女一起度过的。
纯真的珂赛特有了自己的爱情,冉阿让再一次为了她救了她心爱的马吕斯,当他决定告诉这个青年他的过往的时候,他被误解了,他离开了他们孤独地生活,因为他没有了支持他活着的动力,于是突然之间就倒下了。当马吕斯和珂赛特明白一切时,老人已经只有那个烛台为伴,临终时说:“死算不了什么,可怕的是不能活着。”
这使再阿让深有感触,所以他在一个叫海滨蒙特勒伊的地方用假名——马德兰到处帮助别人,后来竟然(便)当上了市长。一次,他发现有一个老人被马车压在了下面,即将死去,但是没有一个人肯去救他。于是,马德兰就自己舍命去救,也正因为(是)这样,他暴露了自己,沙威怀疑他就是以前他管过的再阿让,但是又不敢确定。后来,马德兰发现警探沙威捉捕了一个妇人。马德兰倾听了妇人——芳汀的故事后,决定帮助芳汀找回她的孩子——珂赛特。但是在(再)去前,他发现有一个男人被别人误认为是再阿让,就(别)被判了无期的罪行。再阿让不想连累别人,就承认自己是再阿让。在坐牢前,他让沙威带他去见芳汀,沙威对芳汀说马德兰是苦役犯后,芳汀承受不了,就这样死了。可是他为了能完成芳汀的愿望,就在船上救下一个苦役犯后掉下了海里。
再阿让并没有死,他游上了岸,来到芳汀的女儿珂赛特所在的地方——孟费郿。珂赛特在那户人家了受了很多苦,(在)有一次她去打水时(诗)遇见了一个老人——就是再阿让。老人不停地帮助珂赛特,让她能开心一点,并且买下了她。但是德内第这个坏人不想(向)就这样善罢甘休,就又要加价,但是被老人的一张有芳汀签名的纸打发走了。从那以后,再阿让就和珂赛特过着平静、开心的生活,珂赛特也称再阿让为爹爹。
好几年后,珂赛特长大了。再阿让又改名为割风,他们(在)每天都会到卢森堡公园散步,在那里,他们都会遇到一个男子——马吕斯。马吕斯的父亲是一位男爵,他也听父亲的话继承他的位置,并且去找一个叫德内第的恩人去报答他。马吕斯也经常去卢森堡公园散步,久而久之珂赛特和他就互相喜欢上了对方,但是再阿让不想要让珂赛特离开他就搬了家。但是马吕斯很爱珂赛特,到处打听他们的消息。又一次,他听到了邻居的对话,知道了他们要骗慈善家的钱,在慈善家来到时,马吕斯才知道原来慈善家就是他的心上人和心上人的父亲。割风决定回家拿钱给他们用,便约在了六点见。他们走后马吕斯又(有)知道了邻居要谋杀了他们,于是马吕斯去报了警,沙威知道后就让他在适合的时候开枪。当割风再次见到那户人家时(是),他被他们绑架了,还被他们逼着把地址写下,那户人家就去把他的女儿带走。从中马吕斯得知(地址)那户穷人的男主人是他爸爸的恩人德内第。当去找珂赛特的人回来时,并(却)说明没有这地址时,割风把绑索弄断了,这时(是)沙威也来了,抓住了那些人。当沙威要那被绑架的人时(是),割风早就走了。后来在一次战场上割风和马吕斯一起作战,作战时人们叫他杀了沙威,但是他并没杀他,反而把他放了。战后马吕斯受了重伤,割风救了他,并带他回家。沙威也被再阿让做的一切给打动了,就自杀了。事后,割风觉得马吕斯是个好人,就把珂赛特交给了他。等他们结婚后,割风也把所有的秘密告诉了马吕斯。但是马吕斯和珂赛特还是对他很好。可惜的是,没过多久,再阿让就生病去世了。
他们遗忘了恩情和亲情,加速了他的死亡。
原来世界上,可以什么都没有,但不能没有希望。
悲惨的世界里充斥着痛苦的呻吟,可是也有着美好。
就像小伽弗洛什,一个在巴黎街头长大的野孩子。他在大街上无意中“捡”回他的两个亲生却素不相识的兄弟,无意中替他那个丧尽天良的爸爸积了德之后,同时兼父亲和兄长的位置照顾他们。这不仅仅是一块面包分成三份的情谊,而是在陌路中,还能有这份善心。
在巷战中,他当然知道子弹死人,还是这么乐观地冲出去。直到死都是积极的,他是在革命。
但是一个人真正的堕落不是物质引诱的堕落,而是灵魂在心灵深处,却违背自己的意愿。
如此,沙威可能才算是一个真正悲惨的人,他是那么坚定地守在自己的岗位上,正义的坚持者,也是正义的顽固者。人性本恶,是他一直以来所坚持的。
当善良的冉阿让把他从巷战中偷偷地救出来时,他无法面对自己持守多年的信念,他坚信许多年的法律不再公正,这是他所不能承受的。
在夜幕中,选择跳河结束他充满殉道意味的一生。惟有如此,他才能实现对死者的承诺和人的本能。
静静地思考,冉阿让是不是有错,马吕斯和珂赛特是不是有错,德纳第夫妇是不是有错,沙威又是不是有错呢?然而,事实上他们都没有错,错的是那个社会的思想和评判人功过是非的标准,错的也是那个社会的落后。
他们所经受的苦难,无论是物质的贫困还是精神的堕落,究其原因,可能其根本是社会造成的。
现在,街上匆匆而过的人群,在熙熙攘攘中不知是否又会了解希望和幸福,紧紧抓住呢。
读了这本书,我心里感到一阵寒酸。是啊!为什么(们),为什么我们对那些曾经犯过错的人就那么的刻薄呢!他们也是人,他们也有心呀!他们也知道自己犯了错,也会改正的,我们为什么就记着他们犯错时的样子、个性,却怎么也不观察他们到底有没有改正。就像书中的再阿让,他那么认真的改正,可是有些人却就这样地看不起他。依我看,那些犯错后改正了的人比那些只记得别人犯过错的人心灵更加美好!
再说德内第夫妇吧!他们的心肠那么的狠毒,一心只想着钱,对别人的孩子一点也不照顾,还到处骗那些好人。这种人一点也不值得我们欣赏,这世界上这种人还是少一点好呀!
接着是沙威了,他虽然是一个佷尽职的警探,但是他也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只知道再阿让犯过错,却不知道他在悔改,好的是最后他也想明白了。我们也要细心观察身边的人,只有这样你才能了解他。
这本书真是太棒了!很值得我们一看,我相信,当你们看了这本书后也会深有感触的,没准还会悟得(的)更深呢!总而言之,我们做错事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去悔改、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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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作为两种切实可感的色彩在《红与黑》中出现了多次,为思考这两种色彩的深层的象征意义和挖掘小说的主旨提供了基本信息。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红与黑读后感3000字,希望大家喜欢。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
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读了红与黑后,我越发明白了在阶级社会中金钱门第的至高无上,于连是一个才华横仪的知识青年,如给他一个舞台,他会锋芒比露的,为社会作出贡献,可是那个社会如同一个染缸漫漫的熏染他,使他为了自己的;理想不得不同流合污,然而,他的地位,家族使他不能被统治阶级所接受,等待他的只有被排挤直至死于阶级的血枪中,他真爱的雷德那夫人,然而为了事业,他不得不选择放弃,当他相恋生活着的我们得以本质般活着,没有必要为任何目的去讨好任何人,当然,若为实言则可言之,我们没有必要为讨好其他人为达到某种目的因此违背自己内心说话,便成了口不对心的人。由此可得,我们应脚踏实地并句句发自肺腑,当一个“真心真意”的人。
——“这就是拿破仑的命运。日后,也会是他的命运吗?”
于连在连打两个“胜仗”后,独自挺立在峭崖上,仰望晴空。他一直崇拜拿破仑,却不得不将崇拜之情藏于心底,他把拿破仑的的头像藏在睡床处,每每情绪激动时便在头像背处写下感言并著上日期。他特别崇拜拿破伦,因为在拿破伦的时代,一个平民出身的子弟有着在战争中迅速升官发财的机会。但是于连却是生活在贵族、僧侣统治下的复辟时期。在这个等级制度森严的社会中,没有爵位和财产的人,受着更大的压抑和鄙视;即使象于连这样有才能的人,也无处施展他的“抱负”。这种情况就造成了于连对统治阶级的不满和反抗。
在一个痛恨篡位称帝的瑞那先生家里,其是痛恨此人的。他仰瞰着脚下的维璃叶城,心情激越,思绪飞扬,空中盘旋的雄鹰吸引了于连的目光,他渴望雄鹰搏击长空的力量,孤高的境界,由此可知于连为什么如此崇拜拿破仑,整个场景暗喻了于连的征服野心。
,——“小说,是一面镜子,鉴以照之,一路行去。”
-圣留阿尔
小说,是异于自身的另一种生活,对异于自体的文体写照,我们的生活或许与书中相同又或许不同,这是可能事件不是必然事件,它是一面镜子,照出另一样姿态生活的故事和人物,艳丽又或黯淡,使我们能从中收益良多,从而让我们自己能在人生之路上取之借鉴,让这条路能走得更平稳,顺当。照己像的镜子是鉴别的镜子,因为镜子的鉴别的作用,人们往往这样的映照能让我们看到自我真实的形象 ,从而能起到提醒我们或者警告我们的作用。
——“日常发生的事,其奇奇怪怪的一面,往往掩盖了激-情造成的真正不幸。”
女主人与于连之间仆主的恋情继续升温,他在她身边,并不是一个身兼情人的仆人。“担忧一去,堕入爱的疯狂,连带这又产生致命的怀疑。”在爱恋,悔恨,欢愉的交叠中,日子过得如闪电一样快。两人便浑浑噩噩地,双方都想承担恶果或者说是力争于报应。女主人感慨叹息这男人非她的丈夫,便不会发生如此多的事了。他们片刻的愉悦,有时也是令人不愉悦的,心里总有种道不出的滋味。#p#副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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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的内容很简单,海明威选用了简单的词汇,简单的句型结构和简单的句间逻辑关系,显示出一种朴素的尊严。大家读了之后会有那些感受呢?下面就跟读文网小编来看看3000字读后感老人与海吧!
这是一篇极为杰出的短篇小说,文章虽短却寓意深刻,在简朴的文字背后蕴涵着许多道理。作者海明威以此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而这可以算是他一生的简介,一生的缩影。在小说主人公圣地亚哥的身上,我们发现了许多隐藏在英雄,生命与命运背后的点滴,发现了一种敢于追求梦想,敢于面对挫折的勇气,现在,让我们一起来品读这篇文章。
人的一生从娘胎里降生到离开这个人世,命运只不过是一个圆圈,有些人走了一辈子也没有走出命运所画出的圆圈,其实他们都不知道,圆上的任何一点都是一条腾飞的切线,而怕风怕浪的人是永远走不出命运的悲惨,只有在海上坚持战风斗浪,寻觅生存武器,具有任何风浪都打不垮的勇敢精神的人,才可以走出自己的人生之圈。
《老人与海》中的老渔夫圣地亚哥就是具有这样的精神品质。在小说开头,作者便以这样的一段文字描述了主人公“老人消瘦而憔悴,脖颈上有些很深的皱纹。腮帮上有些褐斑,那是太阳在热带海面上反射的光线所引起的良性皮肤癌变。褐斑从他脸的两侧一直蔓延下去,他的双手常用绳索拉大鱼,留下了刻得很深的伤疤。但是这些伤疤中没有一块是新的。它们象无鱼可打的沙漠中被侵蚀的地方一般古老。他身上的一切都显得古老,除了那双眼睛,它们象海水一般蓝,是愉快而不肯认输的。”在我看来,他手上的伤疤是英雄的伤疤,象征着与命运的对抗及永不屈服的决心。这伤疤象沙漠中被侵蚀的地方一般古老更是表现了老人历尽沧桑后的容颜。然而,老人的眼睛却是如海水一般蓝,是愉快而不肯认输的,这眼睛在没有遇到那条大马哈鱼时从来没有绝望过,即使贫穷、饥饿、寒冷与孤独接踵而至,他也仍信心百倍地去接受,去期待。就在这位老人圣地亚哥的梦中:“梦见童年的非洲,梦见沙滩海岸、梦见褐色的大山和高耸的海岬”,梦见在海滩上像小猫一样嬉笑玩耍的狮子。八十四天未钓到鱼的失落依然无法掩盖老人对生活的梦想与追求,在老人眼睛里,心中,又暗藏了怎样的热血,怎样的梦?
就在第85天,老人生命中不平凡的一天里,在别的渔民的奚落声中,老人决定第85次出海,去寻找他自己的幸运之神。凭着多年的捕鱼经验,他独自来到了鱼儿成群,但极其遥远的海域。在海风中,小船飞速地前进着,他发现了一条重量超过1500磅的大麻哈鱼,并开始了长达3天3夜的搏斗。他用他的背部和左右手,轮换着拉住钓索,太紧了就放出去一些,松了就拉紧钓索,饿了、渴了,就吃生鱼、喝少量的水。他的背部和左右手都被钓索勒破了,他用海水清洗后,还是继续拉着;左手抽筋了,就用右手。老人是那样的无助、无力。他的脸上划破了许多口子,手也开始不停地抽搐,而且他已两天两夜没有合过眼了,他—显得那样疲惫不堪,但是他始终都没有放开手上的那张网,坚持到底,终于,将那强悍的鲨鱼制服了。他与大鱼搏斗了三天,大鱼才终于筋疲力尽浮上水面,被他杀死。他终于以他自己非凡的自信和勇气,悍卫了自己胜利的果实,成为了一切恶战的胜利者。
在老人的眼中,这是一场英雄与英雄之间的较量。他对每一条鱼谈话,对每一朵浪花谈话,海就是他生命中的一部分,而这条鱼,在他眼中,也理所当然地成了英雄。他有恻隐之心,他甚至在同情自己奋力捕捉的鱼,可是出于职业习惯和自尊心,他又不得不去与鱼抗争,与他眼中的英雄抗争。这两种彼此矛盾的观念皆源于圣地亚哥一人——一种出于人的本性,一种则出于人的社会性。某些时候可以协调,某些又不得不互相抵砺,他在征服鱼的3天里也征服了自己、主宰了自己。
在老人辛辛苦苦抓到了鱼之后,考验却并没有结束。鱼有18英尺,比他的小船还长,他只好将鱼绑在船的一边。可回航时,大鱼的血腥味,一再引来鲨鱼的袭击。于是,他用尽一切手段来反击。他用鱼叉叉,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把小刀绑在桨把上乱扎,刀子折断了;他用短棍,短棍也丢掉了;他用舵把来打。上天似乎就不曾怜惜过这样一位伟大的老人,他将厄运一次又一次降在老人身上,圣地亚哥没有屈服,他用一切他可以运用的方式来与命运反抗。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及势力的增强,老人最终放弃了——仅仅希望能够平安地回到岸上,回到家里,美美地睡上一觉,和孩子聊会儿天。在一次又一次 与鲨鱼的搏斗过程中,老人终于意识到了这一点:“我出海太远了。我把你和我都毁了。”老人依旧是英雄,因为他敢于与命运做斗争。但这句话在有意无意之间将其生命奋斗的过程体现,老人终于失败了。因为上天的作弄而败,也因为他自己而败,他有能力抓到鱼,却无法将鱼平安地带回港湾。
最终他的顽强意志却并没能得到好的结果,回港时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可老人最后说:“不过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这句话在26个字间阐述了英雄的含义,生命的意义,也在刹那间烘托了全文,点明了文章主旨:人要勇敢地面对失败。
在小说的结尾,作者海明威又这样写到:“那天下午,露台饭店来了一群旅游者,有个女人朝下面的海水望去,看见在一些空气酒听和死梭子鱼之间,有一条又粗又长的白色脊骨,一端有条巨大的尾巴,当东风在港外不断地掀起大浪的时候,这尾巴随着潮水瓶落、摇摆。
“那是什么?"她问一名侍者,指着那条大鱼的长长的脊骨,它如今仅仅是垃圾,只等潮水来把它带走了。
“Tiburon,"侍者说,"Eshark。"他打算解释这事情的经过。
“我不知道鲨鱼有这样漂亮的尾巴,形状这样美观。”
“我也不知道,"她的男伴说。 在大路另一头老人的窝棚里,他又睡着了。他依旧脸朝下躺着,孩子坐在他身边,守着他。老人正梦见狮子。”在这段话里,作者通过老人的梦含蓄的表明,老人依旧有梦想,依旧有热血及与生活抗争的勇气,他没有倒下,没有失败。游客的无知也说明了一点:或许英雄会不为人知,但只要有与命运斗争的勇气,人人皆是英雄。
《老人与海》也教会了我很多。什么是失败,失败的真正意义是在遭遇了挫折之后没有勇气爬起,失去了再来一次的勇气,失去了对生活的希望,失去了自己人生的梦想。什么是英雄,英雄就是敢于面对挫折,挑战挫折,战胜挫折的人,他们有勇气完成自己也许失败了很多次的梦想,这才算得上是英雄。
一切大风大浪都已经过去了,老人浑身被海水打湿,脸上充满了疲惫,被划破的口子还滴着血,然而所有一切都无法改变的是那双充满自信的眼睛。正是它,给了老人出海的信心,正是它,支撑着老人在大海中整整搏斗几天几夜,发挥出在他生命中的所有极限。一个人生来不是总是失败的,就算失败也并非绝望,一个人可以被灭亡,但是他的精神是打不败的,是永存的,只有战胜自己一切的不可能,才能获得胜利。
生活中,能压倒一切的不算是强者,但不被一切所压倒的人才是真正的强者。拿破仑曾经说过:“默认自己的无能,无疑是给失败制造机会!”所以,人最先应当战胜自我。有很多人常常把自己的失败归结于才能的有限,真实,才能往往得力于自我竞争。自我竞争,就是以最快的速度,拿出最好的成绩超过自己原先所创下的“最好成绩”。人要逾越自己过去的最高度的确是一件很难的事,但是只要你跨过这极难的一步,你就再一次战胜了自己,你跨过这极难的一步,你就会更上一层楼。在现实生活中,人和自然是对立的,人总是要受到大自然的磨练,只有能够坚持进行坚强不屈的斗争的人,才能获胜。虽然有时人们会战胜自然,有时会被自然所打败乃至于被毁灭,但是最重要的是,当自己被自然所打败的同时,自己能否使自己的意志不消沉,重新回复自信,以更高的热情去迎接大自然的挑战。
看过“3000字读后感老人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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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是一件陶冶情操,培养情商的乐事。读后感的写作是与书籍作者思想交锋的一个方式。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读后感作文3000字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最近,我们班轰轰烈烈开展了“多读书,读好书”的活动。我也看了不少,不仅让我开阔了视野,还积累了丰富的课外知识,令我受益匪浅。《三国演义》是中国第一部长篇章回体历史演义的小说,以描写战争为主,反映了蜀、魏、吴三个政治集团之间的政治和军事斗争。大概分为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逐鹿、三国鼎立、三国归晋五大部分。在广阔的背景下,上演了一幕幕波澜起伏,气势磅礴的战争场面,成功刻画了近四百个人物形象,其中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周瑜、关羽、张飞等等人物形象脍炙人口,不以敌我叙述方式对待各方的历史描述,对后世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编者罗贯中将兵法三十六计汇融于字里行间,既有情节,也有兵法韬略。在智谋人才方面,魏国有郭嘉、荀彧、贾诩、程昱、司马懿等人,蜀国有诸葛亮、庞统、法正,吴国有周瑜、鲁肃、陆逊,这些人都可以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他们之间的能力都是势均力敌,是当时杰出的人才。
武将方面,由于《三国演义》的描写,我们熟知了蜀国的关羽、张飞、赵云、马超、黄忠等五虎上将。实际上,魏国的武将也不逊于蜀国,夏侯渊、徐晃等将领也都是智勇双全,张辽在逍遥津之战中显示了超强的作战能力,张合也在对蜀国作战中屡立奇功。只不过《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以蜀国为正统,才着重刻画了关羽、张飞等蜀国人物。吴国方面,吕蒙、甘宁、太史慈等人也是一时的豪杰,还有吴国老将军黄盖,赤壁大战曾向周瑜献火攻之策,以苦肉计诈降,率船火烧曹操水军。《三国演义》中主要人物被称为“三绝”的分别是:“奸绝”——曹操,“智绝”——诸葛亮,“义绝”——关羽。奸绝——曹操。曹操有一句话十分耐人寻味,那便是:“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由于这句话,曹操惹来了杀身之祸,若不是他运气好,早就命丧黄泉了。所以,曹操给我的启示是:做人不能太狡诈,否则会遭到报应的。智绝——诸葛亮。要说诸葛亮才智过人,非得数草船借箭和借东风这俩件事了。从这两件事足以看出他的雄才过人。浏览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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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是海明威的著名著作,通过它我们可以看到海明威对象征主义的运用。主角老人的毅力也受到众多读者的赞赏。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读老人与海读后感3000字,希望大家喜欢。
这是一篇极为杰出的短篇小说,文章虽短却寓意深刻,在简朴的文字背后蕴涵着许多道理。作者海明威以此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而这可以算是他一生的简介,一生的缩影。在小说主人公圣地亚哥的身上,我们发现了许多隐藏在英雄,生命与命运背后的点滴,发现了一种敢于追求梦想,敢于面对>挫折的>勇气,现在,让我们一起来品读这篇文章。
在小说开头,作者便以这样的一段文字描述了主人公“老人消瘦而憔悴,脖颈上有些很深的皱纹。腮帮上有些褐斑,那是太阳在热带海面上反射的光线所引起的良性皮肤癌变。褐斑从他脸的两侧一直蔓延下去,他的双手常用绳索拉大鱼,留下了刻得很深的伤疤。但是这些伤疤中没有一块是新的。它们象无鱼可打的沙漠中被侵蚀的地方一般古老。他身上的一切都显得古老,除了那双眼睛,它们象海水一般蓝,是愉快而不肯认输的。”在我看来,他手上的伤疤是英雄的伤疤,象征着与命运的对抗及永不屈服的决心。这伤疤象沙漠中被侵蚀的地方一般古老更是表现了老人历尽沧桑后的容颜。然而,老人的眼睛却是如海水一般蓝,是愉快而不肯认输的,这眼睛在没有遇到那条大马哈鱼时从来没有绝望过,即使贫穷、饥饿、寒冷与>孤独接踵而至,他也仍信心百倍地去接受,去期待。就在这位老人圣地亚哥的梦中:“梦见童年的非洲,梦见沙滩海岸、梦见褐色的大山和高耸的海岬”,梦见在海滩上像小猫一样嬉笑玩耍的狮子。八十四天未钓到鱼的失落依然无法掩盖老人对生活的梦想与追求,在老人眼睛里,心中,又暗藏了怎样的热血,怎样的梦!
就在第85天,老人生命中不平凡的一天里,他发现了一条重量超过1500磅的大麻哈鱼,并开始了长达3天3夜的搏斗。他用他的背部和左右手,轮换着拉住钓索,太紧了就放出去一些,松了就拉紧钓索,饿了、渴了,就吃生鱼、喝少量的水。他的背部和左右手都被钓索勒破了,他用海水清洗后,还是继续拉着;左手抽筋了,就用右手。就这样,他与大鱼搏斗了三天,大鱼才终于筋疲力尽浮上水面,被他杀死。在老人的眼中,这是一场英雄与英雄之间的较量。他对每一条鱼谈话,对每一朵浪花谈话,海就是他生命中的一部分,而这条鱼,在他眼中,也理所当然地成了英雄。他有恻隐之心,他甚至在同情自己奋力捕捉的鱼,可是出于职业习惯和自尊心,他又不得不去与鱼抗争,与他眼中的英雄抗争。这两种彼此矛盾的观念皆源于圣地亚哥一人——一种出于人的本性,一种则出于人的社会性。某些时候可以协调,某些又不得不互相抵砺,他在征服鱼的3天里也征服了自己、主宰了自己。
在老人辛辛苦苦抓到了鱼之后,考验却并没有结束。鱼有18英尺,比他的小船还长,他只好将鱼绑在船的一边。可回航时,大鱼的血腥味,一再引来鲨鱼的袭击。于是,他用尽一切手段来反击。他用鱼叉叉,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把小刀绑在桨把上乱扎,刀子折断了;他用短棍,短棍也丢掉了;他用舵把来打。上天似乎就不曾怜惜过这样一位伟大的老人,他将厄运一次又一次降在老人身上,圣地亚哥没有屈服,他用一切他可以运用的方式来与命运反抗。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及势力的增强,老人最终放弃了——仅仅希望能够平安地回到岸上,回到家里,美美地睡上一觉,和孩子聊会儿天。在一次
又一次与鲨鱼的搏斗过程中,老人终于意识到了这一点:“我出海太远了。我把你和我都毁了。”老人依旧是英雄,因为他敢于与命运做斗争。但这句话在有意无意之间将其生命奋斗的过程体现,老人终于失败了。因为上天的作弄而败,也因为他自己而败,他有能力抓到鱼,却无法将鱼平安地带回港湾。
最终他的顽强意志却并没能得到好的结果,回港时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可老人最后说:“不过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这句话在26个字间阐述了英雄的含义,生命的意义,也在刹那间烘托了全文,点明了文章主旨:人要勇敢地面对失败。
在小说的结尾,作者海明威又这样写到:“那天下午,露台饭店来了一群旅游者,有个女人朝下面的海水望去,看见在一些空气酒听和死梭子鱼之间,有一条又粗又长的白色脊骨,一端有条巨大的尾巴,当东风在港外不断地掀起大浪的时候,这尾巴随着潮水瓶落、摇摆。
“那是什么?'她问一名侍者,指着那条大鱼的长长的脊骨,它如今仅仅是垃圾,只等潮水来把它带走了。
“Tiburon,'侍者说,'Eshark。'他打算解释这事情的经过。
“我不知道鲨鱼有这样漂亮的尾巴,形状这样美观。”
“我也不知道,'她的男伴说。在大路另一头老人的窝棚里,他又睡着了。他依旧脸朝下躺着,孩子坐在他身边,守着他。老人正梦见狮子。”在这段话里,作者通过老人的梦含蓄的表明,老人依旧有梦想,依旧有热血及与生活抗争的勇气,他没有倒下,没有失败。游客的无知也说明了一点:或许英雄会不为人知,但只要有与命运斗争的勇气,人人皆是英雄。
《老人与海》也教会了我很多。什么是失败,失败的真正意义是在遭遇了挫折之后没有勇气爬起,失去了再来一次的勇气,失去了对生活的希望,失去了自己人生的梦想。什么是英雄,英雄就是敢于面对挫折,挑战挫折,战胜挫折的人,他们有勇气完成自己也许失败了很多次的梦想,这才算得上是英雄。可惜的是这本书的作者海明威自己却不能象他笔下的人物圣地亚哥那样勇敢地面对挫折,在他无法继续创作令人赞叹的优秀作品之后,他选择了以自杀来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也许他有自己的理由,我们本也无权片面地认为这是对还是错。但我认为他违背了《老人与海》中对英雄的阐述,他的死也给这本小说带上了一个若有若无的现实生活中的影子。
无独有偶,在《老人与海》隔着3000里重洋给予我们关于人生与命运的启迪之后,我也自然地想到了中国历史上的种种人物。楚汉之争时,不肯过江东的项羽,以为自己无颜面对江东父老而在乌江亭自尽,这又何尝不是一种不敢面对自己人生上的挫折的行为呢,如果他有勇气从头再来,为统一全国的梦想而继续努力奋斗的话,也许就不会有汉朝。几千年来对项羽的褒贬不一,有人说他是英雄,有人说他不是,在我眼里,他只能算作是一个武夫,而并非英雄,他辜负了江东父老对他的期望,失去了卷土重来的勇气,又何以谈得上是英雄呢,他死后,又有什么面目去见虞姬与乌雅?
但史记的作者司马迁却截然不同,他或许没有项羽的气魄与力量,但他有为了梦想而活下来的勇气,有时,活着比死更需要勇气。为了将领李凌说出了自己的看法却被施以宫刑,受到的屈辱又怎会低于面对江东父老时的内疚,但这,司马迁忍了,就因为他还有梦想没有完成,他要编写史记。有梦的人就有希望,终于,他成功了,他之所以成功,并不仅仅因为他的努力,更因为他能正确地面对他所遇到的挫折,而不是象项羽那样以一死来了却一切屈辱,他要用一种更伟大的方法来证明他自己,没有这份勇气,又何来“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上下五前年,纵横九万里。象韩信、刘邦、司马迁他们那样忍一时之苦而创天地之伟业的人有很多,而象项羽那样因没有面对命运勇气而自杀,因而没有做出一番大事业来的人也不少。面对挫折,越过就是另一片天空,越不过就只能做历史车轮的垫脚石。隔着几千年,诗仙李白对我们说:“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隔着3000里重洋,作家海明威又用另一种方式对我们说:“不过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品位着前辈先人们给我们留下的一个个典故,一句句话,难道我们还不能拥有面对挫折的勇气与为梦想努力的热血吗?我相信,在同一片天空下,我会以超越先人的勇气来完成>我的梦想,无论遇到多少挫折,只要能正确面对,就一定能克服。
在人生的路上,面对挫折时,投降的,绝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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