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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小说家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描述了主人公漂流海岛,战胜困难,艰苦创业的传奇故事。小说写得真实自然,富有传奇色彩。主人公在孤岛上种庄稼,搭木屋,吃了千辛万苦,生存下来。但想回人间的心切,使他着迷般地只想到如何走出这个鬼地方,结果还是失败了,最后于1868年回到阔别28年的英国
翻开书的第一页:“谨以此书奉献给那些时时处处依赖父母,依赖学校的青少年朋友们。”当我从扉页上读到这句话的时候,便对这本书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反感。任性,娇气,依赖性强而动手能力差,这的确是我们绝大多数人的缺点。但我们不甘心承认这些,我们不也希望做得更好吗?可为什么,周围的人总要给我们戴上这顶“帽子”呢?
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之时,我想我真的被震憾了,那是一种心灵上的震动。一个个问号不由地萦绕在我的心头,如果我是鲁宾逊……
如果我是他,当船在暴风雨中失事的时候,我会像他那样不向命运低头继续远航吗?不,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不会去接受那充满困难和挫折的生活,因为我没有那份自信。
如果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重燃生的希望吗?不,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因时顺变,积极自救,因为我没有那种能力。
如果我是他,当看到野人用自己的同类开宴会时,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站起来,在仅有一个助手的情况下同他们搏斗吗?不,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发现我,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从呱呱坠地到背上书包,父母,学校为我们铺设了成长的道路。我心安理得地在这条平坦的大道上走过了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而我还整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其实我根本没有咀嚼过生活中的苦涩,我是幸福的。然而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能吃饱穿暖,背上书包去上学,每天接受家人们的关爱,社会的关注是一种莫大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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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一个倔强而又聪明的人,他经历了常人没有经历过的一切,尝尽了人间所有的“苦”,也享受了非凡的财富。他的一生是奇妙的,坎坷的。
鲁滨逊在27年前不听父亲的劝告,执意出航追寻自己心中所谓的梦想。不料,出海便遇上百年罕见的大海啸,所有船员都不幸遇难,而他却幸存下来,但被吹到了杳无人烟的孤岛上,叫天不应,叫地不灵。他后悔了……
倔强,让鲁滨逊失去了30年左右的光阴,让他的半生毁于一旦。而也我同样是个倔强的孩子。虽然,我没有鲁滨逊那么惨痛的教训,但倔强后的自责同样如同一块千斤巨石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那年,我已经是三年级的学生了,但还从没独自去过新华书店。我像温室里的花朵,又似铁笼中的小鸟,在爸爸妈妈的呵护下成长,可随着年龄地增长,对外面的世界越来越充满着好奇,多希望能脱离大人的保护伞,去外面自由自在地饱饱眼福!我多次跟爸爸妈妈商量——让我独个儿到外面去闯一闯,但都无济于事。爸爸妈妈总说外面的坏人多,担心我出事情,虽然,我也有这样的顾虑。终于有一天,我开始“闹革命”了——不给我去,我偏要去。于是,我悄悄地和几个小伙伴约好明天一起去新华书店买书,要知道,如果给爸妈知道,那是绝对逃不出他们的手掌心的。
第二天一早,趁爸妈不注意,我一溜烟跑出了家。和同学兴高采烈地来到了我并不陌生的萧山。我们坐在书店的一个角落,津津有味地遨游在故事的海洋里,不知不觉,已过了中午,我们正准备回家,迎面急冲冲赶过来的却是阿姨,她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总算找到你了,你让我们找得好累呀!你不知道你爸妈有多担心吗?他们找遍了整个村子,问过了一个又一个同学,最后,是你同学的家长告诉我,我才找到你的……看着阿姨的脸颊上的汗水不断地往下流,我心里真不是滋味,竟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便默默地跟着阿姨回到了家。一眼看到了爸爸妈妈一脸的担心,一脸的疲惫……我再也不敢正眼看爸爸,低声地喊了声:“爸爸……”爸爸扭过头,看了我一眼,又回过头去了。我害怕了。我宁愿爸爸打我骂我,也不要这样的沉默。我跑过去,偎依在爸爸的怀里,哭了,我无法用言语来弥补,解释。爸爸轻轻地叹了口气 ,抚摸着我的头……
倔强,让鲁滨逊失去光阴,倔强让我背负自责后悔。人的一生也许一个倔强就会使道路曲折,到那时,留下的,只有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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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名著看的是种内在的精华,如果你深入了这本书里面,其实会发觉有很多意想不到的东西在里面。阅读是种精神的享受,是灵魂的升华。对于名著尤其如此,希望大家多学习,多多阅读名著,对自己提高修养都很有帮助!
狼王战斗并不是生死相斗。每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每一个扣人心弦的动作……让我对“狼”有着更加深刻的认识。本书中的主角是有着野心、抱负,为求一子成为狼王的母亲——紫岚。整本书讲述的是紫岚生下一窝四个狼崽,为的是可以把他们其中一个培育成住在狼世界的狼王,当希望随着现实一个个凄惨的破灭,紫岚心中的狼王的渴望,对“狼王”这个位子的野心也渐渐淡去,但她发现,她的女儿生了狼崽,为了保护狼孙,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从一个风华绝代、受无数公狼爱慕的紫岚,到摔破了脚,完完全全放弃了自己的婚姻,几颗门牙被弄断……她完全牺牲了自己,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权利主宰着她的心中,这何尝不就是人类母亲那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想法,不仅仅紫岚失去了自己美丽的外貌,也让自己的生命断送在她心中的权利下。
当今的社会,能者多得,所有的父母心中所念都是想儿女可以更好的学习,更好创造未来,而作家沈石溪更将这种想法扩大,将这种想法套在了这种生性凶狠的狼族身上,使我不断的感受到,无论是温顺的小羊;无论是凶残的狮豹;还是诡计多端的狼……他们都视母爱为至高无上的爱。古往今来,有多少诗人、名人、首相……都为母亲而称赞。回过头看看眼前这只不管是不是被权力扭曲了心的母狼,紫岚用自己独特的母爱,维护一切,即使方法、目的过于的偏激,但这就足以见得,母爱,往往来自看不见的地方,往往展示出让人想不到的方法,目的:为了儿女!母——爱,狼王梦,这场梦,令人叹为观止,这个梦中,我曾无数次看到,紫岚因为儿女的意外,而流下两行属于母亲悲伤的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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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之后很有感触。它告诉人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
当一个人独立生活在荒岛上的时候,还有这样对生活充满信心的人,实在是难能可贵。因为人总不能被困难吓倒,而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挑战自我。始终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战胜困难,在一次旅行的途中,鲁滨逊乘坐的船在无人岛上撞毁.这是哪里?炽热的阳光,一望无垠的大海在鲁滨逊眼前展开的是一幅怎样的画卷呢?然而,如果真的独自留在无人岛上会怎么样呢?这里除了泥土,大海和一直生活在那里的动植物以外,无人岛上没有任何东西是可以直接使用的。鲁滨逊并不是天才,但是他有着更强的好奇心.
生活就像是一幅画,有的人画出了春天的生机,夏天的绿荫,秋天的收获,冬天的希望.而有的人却画出了春天的寂寞,夏天的焦躁,秋天的凄凉,冬天的悲哀.画的色彩如何,全取决于作画人本身对生活的态度.鲁滨逊那种对生活不断追求,对交往的向往都源于他那对生活无比热爱崇尚的精神.
如今,我们的生活如此丰富多彩,我们是否有去珍惜,甚至还有人会去轻生,多么愚昧的举动啊.想想鲁滨逊,他为了生存下来,回到正常的社会中去,一直坚持不懈地拼搏着.而对于那些人们,我不知他们领悟到了什么.生活中是存在着千千万万个困难,但也共存这许许多多的精彩与幸福,我们应该去挖掘去体会,那我们才会得到更多.
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只要发现简单生活中的乐趣,我们的人生就会绽放出绚丽的花朵。
这部小说是笛福受当时一个真实故事的启发而创作的。1704年9月一名叫亚历山大·赛尔科克的苏格兰水手在海上与船长发生争吵,被船长遗弃在南美洲大西洋中的安·菲南德岛上,四年后当他被救回英国时已成了一个野人。赛尔科克在荒岛上并没有作出什么值得颂扬的英雄事迹,但笛福塑造的鲁宾逊却完全是个新人。英国著名作家笛福以赛尔科克的传奇故事为蓝本,把自己多年来的海上经历和体验倾注在人物身上,并充分运用自己丰富的想象力进行文学加工,使“鲁宾孙”成了当时中小资产阶级心目中的英雄人物。是西方文学中第一个理想化的新兴资产者形象。他表现了强烈的资产阶级进取精神和启蒙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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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运并非没有诸多恐惧的灾殃,厄运也不是没有安慰和希望。——《谈厄运》
开头的这句话是我的座右铭,它选自《培根随笔》,这本书是一部很好的名著,虽不是小说,但内涵比小说反映得更加直接,更加突出,毫不含蓄,而且,每篇的篇幅都较短,为什么?
培根曾在《谈快捷》一文中说:“冗长而玄妙的讲话不利与快捷,就像长袍拖裙不利于赛跑一样。”所以培根力求以最短的篇幅摆明事实,讲清道理,摈弃那种空洞、肤浅、繁聒的毛病,注重文字的深刻老练、沉稳有力,几乎篇篇都是警句格言层见叠出。
此书共收录了58篇文章,众多精彩的文章中,我最喜爱的,就是此文开头的——《谈厄运》。在这篇文章中,培根将幸运与厄运放在一起,进行对比。
“如果奇迹就是统摄自然,那么它们大多在厄运中出现。”“美德如同名贵的香料,焚烧碾碎时最显芬芳:因为幸运最能揭露恶行,而厄运则能发现美德。”这,便是培根的思想,也是这篇文章的中心。
如培根所言,如果一个人,他的人生如通向天堂的大道,由金子铺路,周围都是没有刺的、开得姿态盎然的鲜花,溢满馨香,可这些,却都是由“幸运”所造就的,那他的人生,将了无意义。
同样,他的人生,也是由金子铺路,鲜花萦绕,但是,在此之前,他已翻越了刀山,横跨了火海,虽伤痕累累,几乎体无完肤,但他所拥有的金子,更闪耀,他所拥有的鲜花,更诱人!那是因为,上帝在给予他厄运的同时,还赠送了一份礼物——坚忍,可前一个人,却只有幸运,没有赠品,偶尔的礼物,就是节制,全然不敌坚忍,更加有英雄的气概!
话说回来,幸运并非都是美妙,有时候,我们都是在经历了一些困苦才获得它,就像刺绣,正面是令人赏心悦目的图画,而反面,却是五彩线条无规律交错成图,并未赢得人们的欢心。
而厄运也并非都是可怕,前文已述,上帝还赠送了坚忍,同时还有安慰、希望,所以,不要害怕厄运,也许,它能带给你,更多的美丽。
犹记得小升初之际,我天天都优哉游哉,因为是高校子弟,根本不愁上不了好学校,所以,天天看着同学们拼了命地学,心里一点也不着急,就这样,我顺利上了一所每个学生都眼红的好学校,这也算是“幸运”吧!这件事甚至成了我炫耀的资源!
而现在,我面临中考,面临考高中的压力,试卷、分数、作业……很多很多的东西,压在我的肩膀上,砸在我的胸口上,盖在我的鼻子上,使我呼吸困难,有时,连呼吸一口新鲜空气都成了奢望,可同学们却不这么累,那是因为,他们早已经历过这种痛苦,对他们而言,这只不过又是一次毕业,可对我却不一样,少时少了这份必要的磨难,使我现在,要比人家加倍地辛苦,加倍地累!这,又怎能不算是对我的“厄运”呢?
“厄运”之后,也许,我就会更加理解“厄运造就的美德是坚忍”这句话了。
《培根随笔》,是一部经典中的经典。
培根的观点,在当时只有很少一部分人真正明了,这说明,培根的思想,是非常进步的,有些思想,现在想来,都依旧觉得那么现实,那么与这个现代社会相贴切,所以,《培根随笔》是一部永不会老去的名著中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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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人独立生活的时候,还有这样的对生活充满信心的,实在是难能可贵。因为人总不能被困难吓倒,而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挑战自我。始终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战胜困难。
在一次背包旅行的途中,鲁滨逊乘坐的飞机在无人岛上坠毁。这是什么地方?炽热灿烂的阳光,一望无垠的大海在鲁滨逊眼前展开的是一幅浪漫,孤独,刺激和冒险的画卷。然而,如果真的独自留在无人岛上会怎么样呢?这里没有自来水,也没有煤气炉,打不通手机,也没法叫外卖送餐。除了泥土,大海和一直生活在那里的动植物以外,无人岛上没有任何东西是为了让人类生存而存在的。一滴水都要亲自去找,一个火苗都要亲手点燃。在这样的状况下,你还会感到浪漫吗?鲁滨逊并不是天才,但是他有着更强的好奇心。他历尽了限险,九死一生。他经历了没有淡水的痛苦,克服了孤独一人生存的恐惧,熬过了无人岛上漫长的梅雨期,战胜了自己精神的绝望,最后终于乘坐英国海轮,驶向希望的故乡虽然鲁滨逊生活在远离当时社会的荒岛上,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始终没有脱离过社会,利用先前在社会中学到的知识使自己活了下来。如果他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荒岛上,那情况又会是怎样?
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虽然鲁滨逊生活在远离当时社会的荒岛上,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始终没有脱离过社会,利用先前在社会中学到的知识使自己活了下来。如果他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荒岛上,那情况又会是怎样?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小说《鲁滨逊漂流记》,一直受到人们的喜爱。寒假读完这本书,真可谓是如获至宝。这本书记述的是一艘大船失事后,唯一幸存者鲁滨逊在荒无人烟的小岛,在与世隔绝的环境中,生活了二十八年的冒险经历和内心活动。鲁滨逊在岛上孤身一人,面对困难和挫折,克服了许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以惊人的毅力,顽强的活下来。他从失事的大船,找了些木材,在荒岛上盖了间房屋,为了防止野兽,还在房子周围打上了木桩。来到荒岛,面对首要的就是吃的问题,船上的东西吃完后,鲁滨逊开始打猎,有时可能会饿肚子。于是他决定播种,几年后,他终于可以吃到了自己的劳动成果。其实学习也是这样,也有这样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正如哈佛大学的校训那样:"忙完春种忙秋水,学习学习再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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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放假,宅在家里,觉着无聊就读了几本我们这个年纪该读的书,鲁滨逊,这本书不错,正好看了记忆最犹新了……
主人公鲁宾逊向往航海,他开始了向非洲海岸航行的旅程。他乘坐的船在南美洲海岸对面一座海岛附近触礁,只有鲁宾逊一个幸存下来。他急中生智,做了一个木筏将沉船上的粮食、弹药、淡水、衣服工具等搬到岸上去。为了能长期生存下去,他吃得很节省。后来,他逐渐开扩了山洞,寻到了野味,还找到了几股清泉,写写笔记,不愁吃喝,生活还过得有滋有味。
此后的24年,他一直在岛上生活。他在小山另外建成一座房子,名曰“夏日别墅”。他还种了玉米、大麦和稻谷,学会了磨面和烤面包。每天早晚,他阅读从沉船上找到的《圣经》感谢上帝把他从海里救上来,有一天,他发现了野人的踪迹。凭借他的智慧与本领,他不仅赶跑了野人,还救出了几个俘虏。他们自得其乐地延续着世外般的生活,鲁宾逊还意外地发现了其中的一个人是自己从小未曾谋面的父亲。
终于有一天,他们借着一艘英国船只回到了阔别35年的家乡。后来他结婚了,过着知足幸福的生活。绝岛漂流,鲁宾逊几乎陷入绝境,但他没有被悲观绝望的情绪所压倒,也没有听天由命,坐以待毙,而是发挥自己的全部才智,靠着顽强的毅力和勤劳的双手与大自然作斗争,创造崭新的生活。鲁宾逊不仅是一个白手起家与自然抗争的劳动者,他更具有无限的勇气和坚韧不拨的实干精神,他的聪明才智和创造热情令我们振撼。
此外,28年滞留荒岛的经历也不能止住他继续冒险奋斗的脚步。鲁宾逊这种勇于进取冒险精神,体现了当时资产阶级不满足现状,要开拓世界创新未来的雄心壮志和豪迈气魄。
知足常乐,奋斗常乐,到底哪个才是生活的真谛呢?但是,我们都知道,要求仅限于生活必需品的人是最快乐的,而欲望超过这个限度,要求越多,要么所得越多,要么失去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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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是一部风格独特的现实主义讽刺长篇小说,也是一幅市井百态图。作者通过回国、恋爱、找工作等一系列事件,用辛辣的笔风,一针见血地把人物的灵魂展现在我们面前。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两篇围城读书笔记,1000字左右。供大家学习。
《围城》是一部风格独特的现实主义讽刺长篇小说,也是一幅市井百态图。作者通过回国、恋爱、找工作等一系列事件,用辛辣的笔风,一针见血地把人物的灵魂展现在我们面前。
小说里说方鸿渐的婚姻就像围城,他迈进了就想出来,没进去前却有拼命的想进去,在克尔恺郭尔《非此即彼》中的一段话,恰如其分的反映《围城》中方鸿渐的婚姻,乃至当今社会人类的婚姻,这话是这样的:如果你结婚,你就会后悔;如果你不结婚,你也会后悔;无论你结婚还是不结婚,你都会后悔。嘲笑世人愚蠢,你会后悔;为之哭泣,你也会后悔;无论嘲笑还是痛哭,你都会后悔。信任一个女人,你会后悔;不信任她,你也会后悔。吊死自己,你会后悔;不吊死自己,你也会后悔。先生们,这就是一切哲学的总和和实质。
《围城》的确是本好书,每一次读它我都会有新的感受,好书也的确能让我在忙碌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有一片闲暇的时光,让自己缓解一下疲劳,使人在心灵上得到解放。
伟大的人为什么伟大?因为,你是跪着看他们的,你跪着,别人自然比你高大了,因为你只想当一个汲取者而不是一个创造者,所以作者站在一定的高度俯视着人生,毫不掩饰地揭露出人性的弱点、生活的真实性,并入木三分地撕开来并加以展示,给人以思想深层次的震撼与启迪。
作为学生,婚姻并不是我应当去讨论的话题。《围城》无疑是在告诉我们什么才是真实的生活。每个人从懂事的那天起就开始追逐自己认为理想的爱情,当追到的时候又在为爱情寻找一个理想的婚姻,而真正都做到的人寥寥无几。其实生活已经教给我们一个规律:婚姻是随机的!结婚就像围城,有的人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当爱情被岁月侵蚀,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这时的爱情已经升华为亲情了。
当然,你可以说,我说的这些少儿不宜,我说了,我也只是一个学生,我只是在说这部书,以及我的一些看法。
作者以《围城》做书名,也许想告诉我们:不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其实我们一直都在兜圈子,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找个笼子把自己关起来,过了不久却发现那边的风景比这边更好,于是出了这个笼子进了那个笼子。就这样不断的重复并乐此不疲。
围城,是婚姻,也是人生生活中的围城太多了……“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想出去。”嗯,钱钟书先生不愧为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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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宾孙漂流记》讲述了出生于中资产阶级家庭的鲁宾孙不顾海上的风险及父亲的反对三次出海经商,在巴西建立了种植园。不安分的天性促使他将种植园托付给友人,从巴西再度搭上商船前往非洲。途中商船遭遇飓风,触礁沉没,船上人员悉数遇难,仅鲁宾孙一人幸存。他漂流到南美洲海上的一个荒岛,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勇气,利用破船上残留的一切物质及工具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工具,缝制衣服,并多次伐木做舟,试图回到大陆。
鲁宾孙在外漂泊多年。历经磨难,终于得到了可观的财富,最终完成了那个时代的英雄人物的创业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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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我一直认为自理能力没有多大的重要性,可自从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才对自理能力有了新的认识。鲁滨逊在孤岛上生活了二三十年。他这种生存能力是从哪来的呢?不是从有生活自理能力开始,然后逐步形成独立生存的能力吗?可见养成生活自理能力对我们是多么重要啊!
以前在家里,我的自理能力很差,屋子很少收拾,桌上的书堆的跟小山似的,地上全是纸,很少把自己的房间收拾干净。每次上学,书包常常收拾不好,总是丢三落四。
有一次上品德课我的品德书没带,就和同桌一起看,我斜着身子用力往同桌那靠,哎,渐渐地我的腰也酸了,腿也麻了,刚要坐正,忽然,“吱,,,,,,”。我的椅子“啊,,,,,,”坏了,怎么办?品德老师回头一看以为是我不好好听课,生气说道:“李煜帅,下课到办公室。”下课了,我到品德老师办公室说了原因,老师原谅了我,要我下次别忘带书了。但是我的椅子怎么办啊。回到教室看到班主任钱老师,我的心扑通,扑通直跳,走到钱老师面前低下头,钱老师问了我原因知道我并不是故意把椅子坐坏只好说:“怎么办啊,要帮你看看有没有多的椅子了。”唉,小帅,你可在忘事了(⊙o⊙)啊!
还有一次,老妈让我一人在家,她去银行一下,可老妈一去就是大半天,我的肚子咕~~(╯﹏╰)直叫,好饿啊!怎么办,我东找西找把家里可以吃的东西都吃了,要是我会做饭就好了,会煮泡面也行啊。下午了,怎么老妈还不回来啊。快回来啊老妈,你的儿子要饿死了。天黑了,砰,啊,老妈回来了,我飞奔到门口看到老妈O(∩_∩)O~~开心的像朵花一样。晚饭我吃了好多好多,好饱。想把一天没吃的东西都吃到肚子里去。改天一定要叫老妈教我。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成为鲁滨逊那样了不起的人物,我就得从现在锻炼自己的自理能力,为今后我的独立生存能力打下良好的基础,我决心把自己锻炼成像鲁滨逊一样能克服一切困难的了不起的人物。↖(^ω^)↗加油!我一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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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写的是英国的一个资本家因为海难漂流到一个小岛上,并且在岛上生活了二十多年的故事。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100字,希望能帮到大家!
《鲁滨逊漂流记》主要写了鲁滨逊很喜欢航海和冒险,由于风暴很大,船上的伙伴都失去了生命,只有鲁滨逊被漂流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孤岛上。他面对自己的境遇悲痛欲绝,后来鲁滨逊找到了一个有水源、可以防野兽的地方搭建了一个帐篷,在这个岛上他遇到了许多困难甚至疾病,可是他都克服了。他在岛上一住就是二十八年,时时刻刻都有被野兽袭击的危险,没有朋友、没有足够的食物,生活几乎没有希望,但鲁滨逊创造了一个伟大的奇迹,他居然活了下来,应该说罹难的鲁滨逊是凭借着坚强的意志和无比的智慧挺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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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遇到船在暴风雨中遇难时,你会怎样做?当你独自一人漂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时,你会怎样做?当你受到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一切时,你会怎样做?是绝望地任命,还是自信地面对?是勇敢地去接受,还是懦弱地逃避?……在这种种灾难同时降临在我们面前时,我想鲁滨逊他给我们做出了最好的选择。
二十八年的荒岛生活,可以说给了鲁滨逊一个非凡地人生。与世隔绝,但重不放弃一丝一毫对生命的希望。他凭借人类独有的智慧和灵巧的双手,捕猎动物,制作陶瓷,开凿山洞,开荒种地,砍树建房,终于建造了一个“世外桃源”。
有时我禁不住感叹,他对生活永不放弃的信念到底从何尔来,因为二十八年对于人类来说并不是一个短暂的数目。古人云:“骐骥一跃,不能十步;怒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永不放弃,是成功最重要的一步。我想正是因为鲁滨逊他做到了这点,才能在逆境中生存下来。
鲁滨逊虽然只是个小说中的人物,但他的事迹却令无数的后人成为了不怕困难与挫折的生活中的强者,为他们的事业成就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同样他在我眼里是一段传奇,他用他对逆境的百折不挠、坚韧不拔、不畏艰险和永不放弃的精神为我们谱写了一段世人尊敬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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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去听余光中的讲座。余老八旬高龄,精神矍铄,修秀儒雅,一派学者风范,名家之态。仅仅2小时所论的中文与英文、文笔与译笔,对我来说是极有价值的启蒙,解答了我长久以来的疑问,也纠正了很多错误的观念。
讲座中,有节选《听听那冷雨》,配上江南丝竹,其味妙绝,听罢使人不禁潸然。现摘录如下:
“惊蛰一过,春寒加剧。先是料料峭峭,继而雨季开始,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即连在梦里,也似乎有把伞撑着。而就凭一把伞,躲过一阵潇潇的冷雨,也躲不过整个雨季。连思想也都是潮润润的。
“整个中国整部中国的历史无非是一张黑白片子,片头到片尾,一直是这样下着雨的。二十五年,四分之一的世纪,即使有雨,也隔着千山万山,千伞万伞。十五年,一切都断了,只有气候,只有气象报告还牵连在一起,大寒流从那块土地上弥天卷来,这种酷冷吾与古大陆分担。不能扑进她怀里,被她的裙边扫一扫也算是安慰孺慕之情吧。
“杏花,春雨,江南。六个方块字,或许那片土就在那里面。而无论赤县也好神州也好中国也好,变来变去,只要仓颉的灵感不灭,美丽的中文不老,那形象那磁石一般的向心力当必然长在。因为一个方块字是一个天地。太初有字,于是汉族的心灵他祖先的回忆和希望便有了寄托。譬如凭空写一个“雨”字,点点滴滴,滂滂沱沱,淅淅沥沥,一切云情雨意,就宛然其中了。
“听听,那冷雨。看看,那冷雨。嗅嗅闻闻,那冷雨,舔舔吧。雨是女性,应该最富于感性。雨气空而迷幻,细细嗅嗅,清清爽爽新新,有一点点薄荷的香味,浓的时候,竟发出草和树林之后特有的淡淡土腥气,也许那竟是蚯蚓的蜗牛的腥气吧,毕竟是惊蛰了啊。也许地上的地下的生命也许古中国层层叠叠的记忆皆蠢蠢而蠕,也许是植物的潜意识和梦紧,那腥气。
“云绦烟绕,山隐水迢的中国风景,由来予人宋画的韵味。那天下也许是赵家的天下,那山水却是米家的山水。而究竟,是米氏父子下笔像中国的山水,还是中国的山水上只像宋画,恐怕是谁也说不清楚了吧?
“雨不但可嗅,可亲,更可以听。听听那冷雨。听雨,只要不是石破天惊的台风暴雨,在听觉上总是一种美感。大陆上的秋天,无论是疏雨滴梧桐,或是骤雨打荷叶,听去总有一点凄凉,凄清,凄楚,于今在岛上回味,则在凄楚之外,再笼上一层凄迷了,饶你多少豪情侠气,怕也经不起三番五次的风吹雨打。一打少年听雨,红烛昏沉。再打中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三打白头听雨的僧庐下,这更是亡宋之痛,一颗敏感心灵的一生:楼上,江上,庙里,用冷冷的雨珠子串成。十年前,他曾在一场摧心折骨的鬼雨中迷失了自己。雨,该是一滴湿漓漓的灵魂,窗外在喊谁。”
荡气回肠。一瞬间,我在南洋的岛屿上失去了意识,恍然回到了烟雨的江南,我的家乡。幼时的幻境、去年的记忆,有相隔千年之感,如今回味,竟如太浓的酒香,叫人迷失了自己,丢掉了魂魄。
大家的一行墨,就是十年功。
世界上没有一样学问是不值得钻研终生的。即使钻研终生,又怎么够呢?
不认清自己的才华,是暴殄天物。而让自己那一点点天赋发挥出来,又怎是轻易之事?此间辛苦,吾辈断未尝过;却自鸣得意,实在可鄙。
今晨又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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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生的道路上,前方必定会有石碎阻挡你前进的方向,但是,只要坚持自己的梦想,永不放弃,便会在你的道路上描绘出最精彩的人生!——题记
被着称“英国和欧洲小说之父”的丹尼尔·笛福便是如此。即使是在59岁高龄了,但他仍然不放弃自己的职业——作家。在高龄时期创造出惊世传奇作品《鲁滨逊漂流记》!
提到梦想,我的脑海里渐渐浮现出一幅画面:一位年轻的少年双手抱脑,坐在椅子上,肩膀一抽一抽地,眉毛因愤怒而皱了起来,脸上涨地通红通红的。而在他旁边,有两位中年人正交谈些什么,其中一位中年人直接站了起来,食指指着那位年轻的少年,正在咒骂着什么,因他的激动,头上银白的发丝也跟着一颤一颤的,而那位少年也因他的咒骂将头低地更低了。渐渐地,我似乎听清楚了他们的对话。“鲁滨逊,我不允许你出去航海,我只希望你能老老实实地待在家中,安安分分,不要再让我和你母亲着急了!”说话的是刚刚那个愤怒的中年人,他看似是少年的父亲,而另一位应该便是他的母亲了。另一位中年人坐下来,用手轻轻拍着少年的背,也在安慰着。“不!父亲,母亲,我的梦想便是航海,即便有危险,我也要去,因为这是我的梦想,我的信念!”少年突然站起来,暴吼一声,随后便消失在屋子里。
画面又一转,一个身穿羊皮衣的中年男子出现在我眼前,他坐在一块礁石上,远远地望着澎湃的海浪,嘀咕着什么,仔细一听,原来是“我不放弃,我从未后悔”。仔细一瞧,这不是刚刚出现的那位少年么。时间在他脸上留下了刻印:脸上已经长满了皱纹,雪白的胡须随着风一飘一飘的。时间在他脸上留下了刻印,却没有在他心上留下。他的心仍旧和年轻时一般,有着远大的梦想,他从未放弃过这个梦想,从未后悔过这个决定。
画面继续转动,再一瞧,海上行驶着一搜大船,里面坐着一个老年人,嘴角洋溢着幸福的微笑。哦,是鲁滨逊!他在无人岛上经历了那么长的时间,终于可以回到自己的祖国了,他航海的梦想终于成功了!人老,心未老,即使,鲁滨逊已经是高老年龄了,但是,他航海的梦想还在继续,梦想,永远不会结束!
在人生的道路上,前方必定会有石碎阻挡你前进的方向,但是,只要坚持自己的梦想,永不放弃,便会在你的道路上描绘出最精彩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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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书的读后感1000字,来了,我们一起来看看。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精心为你整理励志书的读后感1000字,希望你喜欢。
又一次捧起贾平凹的《丑石》,我仍是爱不释手。让我喜爱的,不仅是作者的生花妙笔,还有丑石所蕴含的那种不屈于寂寞的精神。
丑石很丑,她的模样像石一样,但丑石派不上用场,既不能凿下刻字雕花,也不能供来浣纱捶布;丑石无人喜欢,小孩子讨厌他,大人们咒骂他。然而,正是这块遭人唾骂~再污土和荒草里沉睡了几百年的石头,却被天文学家认为是块陨石,说它是件了不起的东西,后来又将她运走去研究。只有到了这时,人们才对他另眼相看,肃然起敬了。
这,不正是丑石内在的价值折射出的金子般的闪光点吗?
由此我想到了人,其实人也是一样——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著名电影舞星艾斯特尔1993年到米高梅电影公司首次试镜候,在场导演给他的评价是:毫无演技,前额微凸,略懂跳舞。然而艾斯特尔并未因此丧失信心,他将这张写有评语的纸裱起来挂在住宅中,并通过勤奋的努力最终成为一名电影舞星。
可以说,艾斯特尔当时与贾平凹笔下的丑石有某些相似之处,尽管他未遭到太多人的歧视,但他的才能却没遭到他人的承认,而他最后的成功不正是显示了它的内在才华吗?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贝多分的老师说贝多芬绝不是当作曲家的料;爱因斯坦的老师也曾说他”反应迟钝·满脑子不切实际的幻想“;哲学家曾被人贬为”让青年堕落的腐败者”。而今天,为什莫他们能受到全世界人民的尊敬和爱戴呢?因为他们有用不服输的精神和志气,有自己的真才实学,有时是在在的贡献。
然而在今天,却有人因为一时不被重用,发挥不出长处,找不上合适的工作就抱怨“英雄无用武之地"。其实暂时的受挫正是对人的意志和信念的严峻考验,经不住这种考验,就会永远被闷在地下。还有的人,并没有真才实学,也不踏实钻研,却总以为自己是块金子,是个英雄,抱怨这个世界对他不公平,这种虚伪的心里实际上是在自欺欺人。
老是把自己当做珍珠,就时时有被埋没的痛苦,把自己当成泥巴吧,然总人把你踩成一条路。
在属于自己的土地上辛勤耕作,谁能否认明天不是一个丰收的日子呢?总有一天,你辛劳的双手会将自己的生命装回的五彩缤纷。
丑石并不丑,因为内在的价值为他的生命度上来了一层美丽的镁光。丑石的经历还告诉我们,平凡的生活并非就是庸俗和空虚,脚踏实地的努力才是真真切切的生命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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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读后感1000字,快看过来,我们等你等得好心急了。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精心为你整理励志读后感1000字,希望你喜欢。
《雪国》是川端康成的代表作之一。它讲述了一个坐享祖业的男子岛村在旅行中与艺妓驹子和一直处于圣洁状态的女孩叶子的故事。两个女孩,一现实,一虚幻;一热烈似火,一清冷似冰;一如夏花绚烂,一如秋叶静美。她们性格设定的明显差异,以及一男两女的情节模式,很容易让人想到张爱玲的名作《红玫瑰与白玫瑰》。
驹子在与岛村的关系中,一直是居于主动地位的。或许从一开始,当岛村以“谈话者”的姿态进入的时候,她内心就已经情愫暗生了。他们的相见只能一年一次。于是驹子相当珍惜见面的机会。她陪宴也好,醉酒也罢,都不忘几乎每天去见岛村,哪怕为了躲着人得从偏僻的山路行走、得藏进壁炉里,哪怕她嘴里总说大概没时间过来,哪怕每次只能匆匆来又匆匆别过。她是爱岛村的,即使知道这样的爱无法改变他的“过客”身份。这样激烈的感情与娇蕊类似。在张爱玲笔下,这是一位可爱的、妖冶的、声名不好的甚至有些放荡的女人。她出场时是王太太,有富裕的老公,和安逸的生活。但在跟振保相处的日子里,或者是由性生爱,或者是日久生情,她竟然爱上了他。她跟老公摊牌,说要离婚,即使最后没能跟振保在一起,也结束了这段婚姻;她在振保晕睡时在他病床前哭,在他醒来时默默走掉。某种意义上,这次她用了真心。就如她最后成了朱太太抱着自己的儿子在电车上跟振保相遇的时候说的,他教会了她很多原以为生命里不存在的东西。
这两个女人都对自己的爱人有期待而无要求,爱得直接纯粹。但这样的爱情是有前提的。对于驹子来说,且不说行男是不是她为了救助而甘为艺妓的未婚夫,行男的行将就木之驱和最后的死亡使得她完全可以自由地爱岛村,可以几乎无顾忌地表达。而娇蕊与振保的爱更是萌生在娇蕊的丈夫出差去新加坡的这段男性空缺的时期。这期间的娇蕊是相对自由的。而且,她有夫之妇的身份为振保提供了足够强大的安全感和说服自己跟她偷情的重要理由。这几乎可以说是这场红玫瑰之恋发生的先决条件。很难说振保是否爱上了娇蕊,不过这至少是让他难以忘怀的一个女人。而岛村大概是喜欢驹子的,因为她的洁净。这是川端康成反复强调的最初的情感动因。经常被引用的一句话是“女人给人的印象洁净得出奇,甚至令人想到她的脚趾弯里大概也是干净的”。以严寒的雪国和极度难得的绉丝作为象征性的衬托,除了与日本向往冷寂的艺术追求相关外,或许也是为了凸显驹子虽是艺妓却有着不一般的净。
川端康成是借“雪国”这样一个旅行的时空,展示了一场纯粹的爱恋。而张爱玲是在平常生活的裂缝中,安插了这样的故事。《雪国》有强烈的非现实主义的色彩,岛根的形象很弱。只是在行文间隐约提到,他家境大概不错,在东京有家庭,懂些艺术。如此淡化的男性形象,使人觉得,他的被创作似乎就是为了与驹子的相遇和相爱。作者只不过借了他的眼睛和心,未曾想赋于他太重太多的东西。而振保是普遍意义上的好男人,他的形象很充实。英国留学归来,不错的工作,家里有弟弟有母亲。男性形象的差异性不好生硬比较,但这样的设置使得《雪国》有些类似中国古典文学中的“游仙”题材,是存在于异空间的想象;而《红玫瑰与白玫瑰》便不得不堕入繁重的尘世生活当中,无处超脱,无法自拔。前者的结局是上扬梦幻的,而后者只能肉身沉重。这可以从叶子和烟鹂的形象分析中见出端倪。
叶子在《雪国》中一直是有些虚幻的存在,她若隐若现,却承担了岛村心目中近乎女神的形象和整篇文本中悬念冲突的集中体现。她是谁?她是关心她弟弟的姐姐,或者似乎是将行男照顾得无微不至、旁若无人的情人,亦或者还是与驹子不甚交好的情敌。但同时,她柔弱,她有着好听的声线,她痴心,她不是艺妓。她每次都在岛村的视野中飘然而过,愁情满怀,欲语未尽。如果说驹子还是可感有触的女人,那么她只能尽似于仙,或者更确切地说,尤物。不只是岛根对她有很多疑问,读者也是。而这些疑云,随着作者对她向善、向美这两个维度的描绘直接有些失真却又确切地成全了她的“神性”。这就似乎注定了她不能跟着岛村去东京,她只能逝去,因为有神性的东西总是不能融于世俗的。所以她丧命了,在一场火灾中。对她生命终结的场景的描述显得凄美悲壮,“女人的身体,在空中挺成水平的姿式”,“叶子落下来的二楼临时看台上,斜着掉下来两三根架子上的木头,打在叶子的脸上,燃烧起来。叶子紧闭着那双迷人的美丽眼睛,突出下巴颏儿,伸长了脖颈。火光在她那张惨白的脸上摇曳着。”而需要注意的是,面对这样的死亡,川端康成用了这样的描写“不知为什么,岛根总觉得叶子并没有死。她内在的生命在变形,变成另一种东西。”川端康成有着与文本中岛村相似的经历,且不说在岛村身上有着多少主体投射,川端康成就是借岛村的感觉告诉读者,她并没有死。那她变成什么了呢?或者蚕,或者仙,大概是随着神性飞升了吧。她本就是“叶子”,本就该长存着,就算以飘零的姿态。
而作为振保的妻子在的烟鹂相对于叶子的精彩来说,就显得相当淡漠了。如果说以叶子作白玫瑰是突出其圣洁的话,那么烟鹂的白就只能是扁平、单调。虽然张爱玲在开篇就说,“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但很明显,烟鹂给人的感觉没有圣洁,只有乏味。她是女学生,她最开始的时候有着少女的美,也与婆婆相处融洽,但这样或许由于新鲜产生的正面效应太短暂而很快就消失了。她因生女儿很吃了些苦头而觉得可以发些脾气,婆婆却以为她未能生儿子所以不待见她,于是终于搬离了她与振保的家;而时间长了之后,振保也觉察出她的乏味。她不会与人交际,在家里没有地位,连女佣都可以给她脸色看。她好心表现出与客人的亲近,却常常过分,常常以祥林嫂般的诉苦方式因而引起客人的反感。她在振保的生命里几乎没有存在的位置。或许是为了寻找自己的身份定义和存在感,她与在振保眼中相当不堪的小裁缝偷情——只有在比自己更“低”的人那里,她大概才会发现自己的价值。无论从精神上还是身体上讲,这个女人都不圣洁。凭着张爱玲对世情的洞明,她大概不是想创造一个失败的“圣女”。她的意旨大概是在写明平常夫妻生活的单调。它就是这么无聊,这么惹人厌烦,而这就是活生生的生活。于是,最后的结局里,坏过一阵子的振保又突然变回了“好男人”,生活如常。
如果以驹子、骄蕊为红玫瑰,以叶子、烟鹂为白玫瑰的话,似乎可以看到在两个文本中红、白玫瑰的倒置现象。虽然红玫瑰都在以不同的方式热烈,但白玫瑰却是不一样的圣洁。在《雪国》中,白玫瑰明显是以高于红玫瑰的地位存在的,虽然在描述中,一直是红玫瑰不待见她、压着她;而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只有红玫瑰才是振保——“这样一个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的浪漫想象,白玫瑰只是他不得不接受的妻——现实而已。当然,文本展开空间的不一样完全可能是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讲,这也是两位不同国别的作者对两类想象中的女人的别样塑造。相比来说,红玫瑰是川端康成的小说中更现实的女人形象,而白玫瑰是张爱玲文本里最后终结于的现实。红、白玫瑰——对两类女人的不同想象,或者说是言说方式,也许有着类似于文学母题的意义,可以照见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差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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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读方方的《风景》究竟会写些什么读书笔记呢?我们一同来看看。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精心为你整理方方《风景》读书笔记,希望你喜欢。
至今还记得二十年前初读方方的《风景》时的激动与兴奋。
那时我还在烟台的一个工厂做学徒。我一个人住在工厂废弃的大礼堂里的一间图书室里。那个图书室都是些旧图书,基本没人看,在我住进去之前已经空闲了好几年。根本没人管。脏乱不堪。后来有一次我从窗外看到里面书架上有一本《牛虻》,就在晚上找了一个同学帮忙去偷书。开始还害怕的不得了,等进去了才发现其实完全不必害怕,因为根本没人理会这件事,里面乱糟糟的,所有的书都乱七八糟的堆放着,看样子再过一段时间就会当废品给处理了。第二天我壮着胆子去找工厂的工会主席,请求他让我住在里面,把图书室重新开起来。主席很惊讶,说那些书你开起来也没人看。但他还是答应了我的要求。于是我把这间小小的图书室重新收拾了一番,住了进去。
主席说的一点没错,其实根本没人来借书看。我一个人住在那样空旷破旧的大礼堂一角的这个小屋里,开始一一翻看这些尘封以久的书们。这一翻不得了,除了《牛虻》,我还发现了《茶花女》、《第二十二条军规》、《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家中短篇小说选》、《马背上的水手》、《农民》、《梅里美小说选》、《菲茨杰拉德小说选》、《亲爱的提奥:凡高书信体自传》、《前夜》、《猎人笔记》、《烟》等等一批名著。还有国内作家陈国凯的《陈国凯中短篇小说集》、邓刚的《迷人的海》等一些名家名作。这些书有些我早有耳闻,有一些以前根本没有听说。那种兴奋自不必说。另外还发现了一些文学杂志,比如《小说选刊》,就是在一本《小说选刊》上我第一次读到了方方的《风景》。一口气读完这篇小说后,我无法抑制内心的亢奋,一个人跑到礼堂的中央,拿着杂志大声的朗读起来,特别是小说结尾的一段,翻来覆去,朗读了好几遍,以至于熟练的背了下来。
也就是从那时起,一片别样而迷人的风景在我的心里生长、蔓延开来了。
今天在网上看到一则旧消息,2006年,方方已授权某影视公司将这部小说拍成了20集电视连续剧。忽然就想起这段往事。想起那段曾经被我熟记于心的小说结尾的一段:
我知道我再也不可能和父亲母亲一起了。二十多个幸福的岁月,我享受到了无比无比多而热烈的亲情之爱。那温暖的土层包裹着我弱小的身躯。开放在这热土之上的一串红火一般的艳丽。火车雄壮地隆隆而过,那播洒的光芒雪亮地照耀父亲的小屋。很难想象没有父亲这小屋会是什么样子。
父亲把我挖出的那天是个大晴天。太阳刺眼地照射着大地。父亲叫来了三哥。三哥将小木盒置入一个大纸盒里,然后用绳子捆绑好。三哥说:"我把他埋到二哥旁边吧,有个伴儿。"三哥把纸盒架在自行车后,左脚一蹬,右脚飞越过纸盒踩上踏板。三哥的车铃叮铃按响的时候,父亲和母亲,相拥着望着我们远去。他们像一对恩爱的老夫妻慈善着面孔望了很远很远,然后一起颓然地坐在门槛上。这一天我才发现,父亲和母亲已经非常苍老非常憔悴非常软弱了。
三哥将我埋在二哥身边,然后抚着二哥的墓碑,阴着面孔长舒了一口气。直到天黑三哥才缓缓地向山下走去。他的脚步是那么沉重和孤独,一声声敲打着地心仿佛告诉这山头所有的朋友,他累极了累极了。
星星出来了。璀璨的夜空并没能化解这山头上的静谧,月光惨然地洒下它的光,普照着我们这块永远平和安宁的国土。
我想起七哥说过的话。七哥说生命如同树叶,来去匆匆,春日的萌发就是为了秋天的飘落,殊路却是同归;七哥说谁是好人谁是坏人直到死都是无法判清的;七哥说你把这个世界连同它本身都看透了之后你才会弄清你该有个什么样的活法。我将七哥的话品味了很久很久,但我仍然没有悟出他到底看透了什么到底作怎样的判断到底是选择生长还是死亡。我想七哥毕竟还幼稚且浅薄得像每一个活着的人。
而我和七哥不一样。我什么都不说。我只是冷静而恒久地去看山下那变幻无穷的最美丽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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