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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人的爱情故事-爱情故事6个(热门八篇)

爱情是这个世上最引人关注的一种情感,因为它感人至深的时候,甚至会惊天动地! 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感人的爱情故事,希望大家喜欢。

爱情故事:我爱你,四年为期

李絮濛是我大学里第一个喜欢的女生,我不知道会不会是最后一个,因为我的大学还在继续。我和李絮濛并非是同班同学,只是同属于学校里的一个社团。

她长得不算漂亮,脸上有些许的雀斑,说起话来嗓门很大,没一句就开始咯咯咯的笑个没完,以至于我听到她的笑声都觉得有点刺耳。在她面前,对于我这个讲普通话不太标准的人来说,大可不必感到一点不好意思,因为她讲着一口流利的属于她的方言。我一直在想,她上课是什么样子的,会不会惹得其他的同学哄堂大笑。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觉得李絮濛的笑声并不是那么的难听了,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期待每天和她在一起,我想,我喜欢她了。对于她的喜欢,一见钟情无从谈起,至于日久生情更谈不上,因为我和她在一起的日子总共加起来用手指头也能数的清楚,但不管怎样,我还是喜欢上她了。

我爱你,四年为期

不过,话说回来,我并不是太了解她,我对她的喜欢也只能仅存在于对着身边的哥们儿夸她在我的眼中有多么的可爱。当我向李絮濛表白的时候,她二话没说拒绝了我,差点没把我噎死。

那是大一元旦过后,班里组织聚会,当然,聚会一定要喝酒的,当然的当然,我也喝了很多,多的足以让我把一些平时从未敢讲的话一股脑的倒出来。我是个胆小鬼,还是没勇气当面讲。我掏出手机,写着,“李絮濛,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犹豫了半天,我屏住呼吸按下了发送键,我发誓,那一刻,我很清醒。她很快地回了信息,内容我不记得了,大致意思是她不想玩,我们不合适之类的言语。

我闭上眼睛,静静地躺在床上,我很想告诉她我有多么的认真,最后还是没能说出口。那一夜是怎么睡着的我也不知道,总觉得一切好似一场梦,只想赶快梦醒,发现一切原来都不是真的,但这是不可能的。

后来的几天,我依然每天会见到李絮濛,她依旧像只快乐地小鸟,随处可见她灿烂的笑声,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然而,对于我,并不能当做什么也没有发生,我开始尽可能的躲避她,因为我不知道该怎样去面对她,她越自然,反而月让我觉得自己想一个白痴,原来这就是所谓的单相思。

其实,我有一肚子的话想说给她听的。我想问她“为什么”,想问她“我们真的可以做朋友吗”,想问她“我真的有那么的讨厌吗”,想问……但每每见了她,我总是像老鼠见了猫一般,我很苦恼,为什么在她的面前,我总是那么的怂。

后来的后来,社团散了,我们也不会每天再见面,不过,朋友们还是会偶尔小聚一下。我参加,她也在,只是我们真的像歌曲里唱的那样,最熟悉的陌生人。看着她同周遭的男生有说有笑,说实话,我很嫉妒,更多的是心里好像放了一块很重的石头,压得我直喘不过气来。所以,但凡听到有她在的场合,我就能避则避了。我也本想见她一面,看看她是否又变的漂亮了,只是听说她似乎也在躲着我,索性还是算了。李絮濛,虽然不见,但我知道,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很喜欢你。

再后来,生活好像一下子变得很匆忙起来,我们都为了各自的前程而努力地奔跑着。有的时候很长一段时间也不会再看见李絮濛,偶尔会从朋友的嘴里听到她依旧那么的快乐,我也感到一丝的满足。晚上做梦,李絮濛不是还会出现在里面。在梦里我告诉她,曾经我到处搜寻有关她的照片,曾经我拿着她的照片向家人和朋友一个劲的炫耀,曾经我等到深夜,只为对她说声生日快乐,曾经我在自己的日记本里和自己有一个约定,曾经……

李絮濛,我爱你,四年为期。#p#副标题#e#

2

人类是复杂的物种,原因之一就是说不清自己究竟喜欢什么类型的异性。在遇见小七之前,我以为自己口味包容,淑女与萝莉通吃,妖媚共清新皆爱,狂野型的,傲慢型的,温婉型的,柔弱型的……我都能轻易喜欢。那时候我刚上大学,钞票和女友一样也没有,只有大把的时间和用不完的荷尔蒙。走在偌大的校园里,幻想着与迎面而来的女神或多或少发生一点关系;我时常意淫,渴望外遇,与天下的男人一个德性。我觉得自己是一个随便起来不是人的情种,没有下限可言。当然,这一切在小七出现之后都像浮云一样飘过,事实压根儿不是我想的那样。

那天,小七像泥鳅一样滑进舞池,随着音乐款款扭起她的小蛮腰,摇晃的霓虹灯迷离而暧昧,那个我自认为熟悉的七小姐一下子变得无比陌生,让我捉摸不透。我意识到自己落后了。我这个土鳖和傻叉,像拖油瓶一样出现在小七身旁,还自诩为她的恋人。我们就像两个抱团去打怪兽的英雄,小七已经升到了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秒杀对手的级别,而我只是小喽啰,遭遇大怪还得逃命来着。这怎么平等呢?

所以,跟小七拍拖,我时时处处显得低声下气,像扶不起的智障阿斗。小七绕着桌子把台球击得啪啪作响,我只能坐在一旁尴尬地瞪眼;她在溜冰场呼哧呼哧地飞驰,我却不得不扶着栏杆小心翼翼地提防着屁股摔开花。她能把什么都玩得团团转,而我什么也玩不转,这也许是我在她面前自卑的另一个原因。

其实小七看上去是挺文气的女孩,事实上她确实有很文气的一面。我陪她一起上过课,她专心起来的模样能骗过任何一位老师;她的课堂笔记一笔一画,字迹工整。她的成绩也不赖,拿奖学金是常事,还光荣地入了党。在一起相处的大多数时刻,她都乖巧地拽着我的胳膊,小鸟依人。我索吻的时候,荡漾在她脸上的羞赧表情也绝对不能假装。然而,文气不是她的全部,甚至连五分之一都不到,她的身上还藏着其他的气质,常常亮瞎我的眼。她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得清楚。

我一度自以为是胸怀大志的人,可后来我只想当一个写小说的,而且对此也慢慢不确定起来。写小说是一件很消磨意志的事情,费了吃奶的力气,终于把文字变成了铅字,却也只能在阅览室翻看杂志时自己偷偷乐呵,没人知道你是你。不过,认识小七倒是因为写小说这件事,这也许是它带给我的最大意义了。小七是在校园BBS上看到我胡编乱造的文字,然后给我留言的。出于礼貌,我回复了她。然后你来我去,就聊上了。我发挥了自己的小聪明,在聊天的内容中略带勾引的话语,就像任何一个男人引他的猎物上钩一样。我没有料到,这个毫无意义的ID背后,藏着让我痛不欲生却甘饮鸩毒的小妖精。伟大的、万能的马克思早就说了,矛盾对立的双方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我以为自己在打猎,却彻彻底底地沦为别人的战利品。

感人的爱情故事:苹果树

当某一天,我们已不再年少;当某天,苹果树已经苍老。

——题记

那是关于一个男孩和一株苹果树的故事

有一棵苹果树,好爱一个男孩,男孩每天都会跑来,收集他的叶子编成皇冠,扮起森林里的国王,男孩会爬上树干,抓起树枝荡秋千,吃吃苹果,累了就在树荫下打盹儿。他爱这颗苹果树,苹果树也爱他,看到他很快乐,苹果树比他还快乐。

时光飞快的过去。小男孩变成了大男孩。他不再跟苹果树玩了。

一天,男孩回到苹果树身旁,他看起来很难过。

“来跟我玩一会吧,抓着我的树枝荡秋千,吃吃苹果吧!在我的树荫下玩耍,快快乐乐的。”苹果树对他说。

“我不是小孩子了,我不会再爬树了,我需要玩具,我需要钱买玩具。你可以给我一些钱吗?”小男孩说。

“对不起,我没有钱。不过我有好多苹果。孩子,你可以把我所有的苹果摘下来拿去卖钱,然后买玩具,你就会快乐了”苹果树回答他。

小男孩打起精神来,它把所有的苹果摘光了,然后快乐地离去。

摘了苹果后,小男孩再没有来看过苹果树,苹果树知道他长成一个男人了。

一天,小男孩回到苹果树这里,苹果树高兴地发抖,“来跟我玩一会吧。”,苹果树对他说。

“我太忙,没有时间玩,我现在想要娶一个妻子,我要工作来养活我的家庭,我们需要一所房子安身,你能给我一间房子吗?”,男人说。

“对不起,我没有房子,森林就是我的房子。不过你可以砍掉我所有的树枝拿去盖房子,那样你就会快乐了”苹果树回答说。

男人打起精神来,他砍掉了所有的树枝,然后快乐地离去。

看到男人快乐,苹果树也非常快乐,不过男人砍了树枝以后再也没有来看过苹果树。苹果树又孤零零了,它很伤心。

男人好久都没有再来,所以当一个炎热的夏日,男人再回到苹果树这里。苹果树高兴极了,高兴地几乎说不出话来。“来跟我玩一会吧。”,苹果树轻声的对他说。

“我一天比一天年纪大,又老又伤心,玩不动了。我想去航海,让自己远离这里放松下来。你能给我一条船吗?”,男人问。

“用我的树干去做条船吧。这样你就可以远离这里,航行到很远的地方,你会快乐的。”。

于是男人砍了树干做了条船,他真的去航海了,并且很长时间没有回来。树好快乐,但不是真的......

很多年以后,男人终于回来了。

“对不起,孩子,”苹果树说,“我没有什么可以给你的了,没有苹果给你吃。”

“没关系,我牙齿都掉光了,不能咬苹果了。”男人说。

“也没有树干给你爬。”苹果树说。

“没关系。我太老了,爬不动树了。”男人说。

“我真的没有什么可以给你,只有我快要枯死的树根。我很抱歉......”苹果树留着眼泪说。

“我并不需要什么,只要有个地方能做下来休息一下,经过这么多年,我好累好累了。”男人回答。

“那好!老树根是最适合歇息的地方了。”苹果树艰难的挺直了身子,高兴的说:“来吧,孩子,过来跟我坐一会儿吧。”苍老病残的苹果树根含着眼泪对男人微笑着。

男孩坐了下来,树好快乐.....

故事到这里,我已经泪眼朦胧。这一颗大树,让我们倚着它幻想,倚着它茂盛,倚着它成熟,倚着它沉思。这棵大树就是我们的父母啊。

他们一路上,总是无尽而又无私的奉献着一切,竭尽所有把最好的都留给我们,我们的快乐就是他们最大的快乐。

只是,当我们还年少时,还津津有味的吃着苹果,乐其不疲的在树上荡着秋千时,岁月的流痕,无形中已经刻满在苹果树的每一个枝桠。当我们年轻时,还在忙于奔波事业与家庭时,好久不曾探望的苹果树,也在牵挂与孤独中弯曲了树干。

也许当某天,我们不再年少,不会再绕着苹果树玩耍,离开了那坚挺的树干和葱翠的枝桠,在我们带着疲惫的身躯远航归来时,才突然发现,我们享受的太久明白的太晚,得到的太多回报的太晚。他们虽然已经没有了苹果让我们解渴,没有了树枝让我们荡秋千,没有了挺直的树干让我们休息,却始终用一颗不灭的关爱之心,牵挂于我们成长的每时每刻。

是啊!我们总有长大的一天,我们需要为了生活,为了家庭,为了事业而远航奔波,生活的压力已经消磨了我们的玩性,累的时候不再随时都可以依偎在苹果树的怀抱,那时候需要我们自己去承受去面对,而当我们自以为已经强大到可以承受一切的时候,却不能承受看到那被冷落许久的苹果树在担忧与期盼中老去的枝干。它已经柔弱不堪,不再枝繁叶茂,也没有硕果压枝,有的只是岁月刻在树根上一圈圈泛白的年轮,还有那不知是喜是悲的轻声叹息。

当我们已不再年少,当苹果树已经苍老,当他们已经啃不动你给的苹果,那时我们能否还他们一个温暖的拥抱?


看过感人的爱情故事-爱情故事6个

感人的爱情故事:我的隐形大叔男友——告白

女孩的ex是一个大叔。大叔大她14岁。

今天,她关闭了自己的朋友圈,关掉前删除了7月20日以来一切和他相关的一切。

上周日,他们分手了。他和她都清楚地知道,他们真的分开了,再不会在一起,再回到从前。

交往的四个月就仿佛过了四个春秋。而他最后的样子永远定格在女孩的泪光里。一个捧着一束黄色玫瑰,在北京冬夜风中微微颤抖着的男人,他就站在楼下,苦苦央求女孩,希望她能下楼去,只是见见他,就好了。

看着来电显示,熟悉又陌生的昵称。女孩脸上没有表情。她不知道他犯了怎样不可饶恕的错误,但她肯定爱情不是这样的,她隐约体会到一种从未经历过的不安全感。这个男人并没有背叛她,这是她所肯定的。而真正令她无法容忍的是那个男人不那么爱他,这样说都是一种安慰,他从未爱过。

是啊,在一起的这“四年”,他们经历了5场约会,第六次的时候男人在剧院黑暗的光线中亲吻了女孩,这是女孩的初吻。这毫无准备的侵略性的一吻,并不是女孩所期待的第一个吻,她对他有好感,但是这发生的太快了,她根本没有想象到原本坐在她身边温文尔雅的男人此时竟侵犯着她的口腔,从未被吻过的嘴唇和笨拙的舌头。后来女孩生气了。但是她没有推开面前的男人,而是笨拙地配合着他。遇到她前,他已空窗两年。

“你不想跟我说点什么吗?”两人走在地铁站,女孩按捺不住问男人。天黑了,男人打算送她回学校。

“嗯……”他像个闯了祸的小男孩。

“什么?”女孩此时不再害羞了,圆圆的眼睛盯着他。

“要不,我们……在一起吧,我……喜欢你。”他说。

女孩虽然早已知道答案,却无言以对,脸上再次浮现绯红。

而这个男人绝对是情场老手,在原本就比实际年轻不少的面孔的伪装下,故作青涩,眼神里写满期待,是一种祈求又渴慕的表情,仿佛是十年前那第一次悸动时才伴有的模样。

女孩没有讲话。

就这样,沉默着,起初女儿会不自觉避开他不游离的眼神,后来他们面面相觑,似乎女孩心中有了答复,他们回到了学校。

校园里出奇的寂静。宿舍楼已经关门了。任她敲门,楼管大妈也不开。

他们在寂寞路灯灯影里的长凳坐下。他把她的头轻轻靠在自己肩头。

他突然将手探进仔裤的兜里,在找寻什么似的。是一块石头。他把石头放在她手心。

他说那是一块不平凡的石头,是他。

她打开拳头,这是块低调又漂亮的石头。那块石头总是有一点潮湿,底色是乳白,上面是山楂红色的短短的线条。这是块有生命的石。

男人对女孩主动讲起上一段略显狗血的感情。同样是被甩了。

而她静静听着,时不时好奇地问一句,仿佛是在听他讲着别人的故事。她喜欢听他讲故事。他是个称职的故事家,他非常擅长讲故事。音色柔和又有磁性,他讲得绘声绘色,语速不紧不慢。在他的故事里,她窥见了他的童年糗事,陪着他登上了他家乡美丽的马脑山,在他老家的厢房偷吃熏肉和喷香的米饭,在镇上集市瞥见着少数民族服饰的老妇人背着竹篓来往,太多画面。

她听得津津有味,忘记了时间。她虽然什么也没有说,但是却在不知不觉中默许了他的告白。

那晚,他们住在一家快捷酒店。她非常不好意思走近宾馆的大门,并且坚持和他分开住两间房。一家又一家,都是无空房。最终,他们在凌晨两点住进了一家宾馆,两个房间。他来看她的房间,临走前吻了她,而她却是从离开学校就一直羞红着脸。

爱情故事:暧昧的月光

他和她是在一个朋友圈的饭局上认识的。她是搞音乐的,有一种文艺“范”的味。他能说会道,谈吐举止让人觉得既浪漫又懂情调。饭局后分手时,他向她要手机号码。

“为什么?”她问。“约会啊!”他开玩笑地说。

“我可不会约你。”她说。他笑笑“我可以约你呀。”

接下来的日子,风清水静。他没有约她,她更没有来约他。甚至,很长一段时间,连个电话也没通过。

国庆节前,市里举办一场国庆文艺晚会。当晚,他代表单位出席。在观众席上坐下后,随手拿起晚会节目单,看到都是市里各路文艺精英参加演出。晚会的压轴是一首很大气的主旋律歌曲,演唱者正是她。

第二天是节假,他睡得晚了些,起床后吃完早餐,他想起应该给她发个信息,祝贺昨晚演出成功。于是,第一次翻出那个号码,把短信发了出去。

此时,她正在家闷闷不乐。昨天下午,她把一张门票递给老公,请她当晚去剧场观看演出,现场体验她的艺术成就和分享她的成功喜悦。可老公说很忙,可能去不了。演出谢幕时,观众掌声雷动,沉浸在巨大成功喜悦的她,看到观众席上那个空空的座位,心里也觉得空荡荡的。

她把这场演出看得很重,可老公真的忙到连看场演出的时间都没吗?说到底,老公心里根本就没有自己。她想,或许当初跟他结婚就是一个错误,他整天就知道钻研他的技术,一点也不把她的艺术当一回事,跟他交流,就像鸡和鸭对讲,根本无法沟通。这两股道上跑的车,看来是越分越开了。

当她的手机显示收到短信时,她感受到了他的共鸣和慰藉,便有了一种想见他的冲动。于是一个电话打过去,那头传来一声浑厚的男中音:“您好”!接着,又是开玩笑的声音:“不是来电约会吧?”

“有时间出来走走吗?”她郁郁地问。

他听出她心情不好,但又不知为什么,便小心翼翼地建议道:去海滨吧,看看大海,听听涛声。

开上车子接上她,往数十公里外的海滨驶去。一路上,听他娓娓而谈,她的心情渐渐开朗。在海边的沙滩上,他们赤足戏水,看海阔天空,听浪花拍岸。他跟她讲文学,他听她说艺术,两人有说不完的话。

当天边最后一抹晚霞在海平面散去,他们来到渔村的海鲜排挡。菜端上时,他剥了一只虾,蘸上料,送到她的嘴边。她有点不知所措,“吃吧,女人就要男人疼着。”他说。

天黑时分,他们离开海滨回市区。也许白天说了太多的话,车上两人很少作声。车窗外,银色的月光铺满一地。与城市里的月光不同,原野上的月光显得特别明亮。她说:找个地方停停吧,这月色多美。

车子一拐下了国道,一头钻进了不远处的旅游山庄。他和她慢慢地走着,月光笼罩着万物:草丛中浸润着月光,湖面上洒满了月光,她看看身旁的他,也披着一样的月光。顿时,她对他莫名地产生了一种爱慕,很想借着他厚实的肩膀偎依片刻,便不由得贴紧了他。

这样的月光,真是很适合产生暧昧。她仰起头,他把两片热唇贴了上去。就在此时,她的手机响了,是老公的声音:起风了,早些回来,别着凉。她一愣,松开了他。

车子又开回了国道,向着家的方向奔去。车窗外,银色的月光依然那么皎洁……

爱情故事:那场青春那场雨

阿海在大学里只谈了一场恋爱,整整两年。

他遇到那个女孩,是在新生入学的校联欢会上。一个由新生组建的临时乐队,女孩也混在其中。乐队表演的时候,所有正常雄性动物的目光都聚焦在了腿长肤白脸蛋标致的主唱身上,只有阿海一个人注意到了柔色灯光笼罩下静静弹钢琴的女孩。

“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就好像整个世界都美好了!”阿海这样说道。

“你丫要么有病,要么就是中毒了。”老K调侃阿海,“台上的女主唱倒是挺漂亮的,你为什么不注意她呢?真是服了你小子!眼光真尼玛独特!”

我们一致附和老K。

其实,女孩真的很普通。长相一般,身材偏瘦,除了浑身散发的文艺气息,就再也找不到其他的闪光点了。可偏偏就是这样一个放在人群里只会烘托别人光芒的女孩子,被阿海大浪淘沙淘到了心里。

一个月后,有过n场恋爱经历的老K和有着n场恋爱经历的女主唱走到了一起,而阿海在这一个月里杀死了比高考那年还要多出n倍的脑细胞才打听到女孩的名字——苏晴。用阿海的话说,真是一个好名字,遇到她的那刻,整个世界就都是晴天了。我们呵呵一笑,拍了拍阿海的肩膀,用过来人的语气语重心长地对他说:你小子哪是一见钟情啊,你这根本就是‘一箭中毒’么。

阿海才懒得理会中不中毒的,他一门心思想要认识苏晴。然后,他就干了一件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

苏晴是一个学霸。那天,阿海看到她一个人背着书包去图书馆自习。那家伙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地方,啃着手里的包子就跟了过去。苏晴埋头学习的时候,阿海就坐在前面正对着苏晴的位置假模假样地翻书。苏晴低着头在本子上不停地写写画画,对面的阿海就时不时地偷瞄人家两眼。后来,阿海想着让苏晴稍微注意一下自己。于是,他走到苏晴旁边的书架那里,很“认真”地翻阅着某一栏的书籍,然后又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就这样来来回回走了几次,苏晴也确实注意到了他。

“不过,看我的眼神好怪异啊!”阿海对我们说,“后来,我才发现,我他妈看得是地质类书籍,估计把我当成傻X了吧!”

星星出来的时候,苏晴收拾东西走出了图书馆,阿海紧随其后。要说阿海倒也真是奇葩,苏晴快走,他也快走,苏晴慢走,他也慢走。到了最后,苏晴停下脚步,扭头,大着胆子问阿海:“同学,你怎么老跟着我啊?”向来没脸没皮的阿海感觉脸上发烫,慌乱中随口答道:“没有啊!我这就转弯了!”

阿海说到这里的时候,我们都哈哈大笑了起来。老K当时正在喝水,结果差一点就把自己给呛死了。老K清了清嗓子,一把搂住阿海的肩膀,对阿海说:“兄弟,有件事我也刚知道,我女朋友和苏晴是同一个宿舍的,你这事,哥帮定了。不过,饭还是要请的。”

饭当然要请,不过,不是老K一个人,而是宿舍里的所有兄弟。

我们痛宰了阿海一顿。但是,对于阿海来说,绝对物超所值。阿海很快就和苏晴成为了朋友,并且,在老K女朋友的撮合和引导下,苏晴早已发觉了阿海对她的心思,也难怪,跟踪了你整整一天还死乞白赖得非要和你做朋友,不是色狼,就是对你有意思,而阿海明显属于后者。两个人的关系变得微妙起来,但真正让阿海得偿所愿还要归功于那场突如其来的大雨。苏晴当时正在教学楼里自习,豆大的雨点往下打的时候,她才恋恋不舍的从书堆里回过神来,接着就赶紧给主唱打了个电话,主唱直接就回打给了老K,老K把事情大致告诉了阿海,然后,双手搭在阿海的肩膀上,用那种很作的语气对阿海说:“皮卡丘,剩下的就交给你了,去吧!”阿海真的是毒入肺腑了,他顺手抄起桌子上的一把伞就冲进了铺天的雨幕里。老K在背后怪叫一声,冲着阿海的背影大吼道:“去你二大爷,艾小海!你拿的是老子的新伞,我他妈还没用过呢!”

阿海回来的时候,整个人跟落汤鸡没有太大的区别,雨水顺着他瘦削的身体嗒嗒地往下淌。问他怎么回事,他只顾着呵呵傻笑,也不说话。等了好久,才憋出一句:成了!

苏晴那天完好无损地回到了宿舍。后来,我们才知道,老K的那把伞实在太小,阿海那臭小子生怕淋着苏晴,固执地把伞面推向了她那里。索性他还没有被大雨淋坏脑子,在把苏晴送到宿舍楼下时,鼓足勇气向苏晴表白了。苏晴本是那种立志常伴青灯古佛争取早日去牛X学府进修的女孩子,即便前些日子阿海有意无意地试探性表白过,苏晴依旧不肯松口。可这次,估计是被阿海的傻X劲打动了,竟然毫不犹豫的点了头。

阿海和苏晴在一起后,泡过图书馆,看过电影,逛过商场……他们牵手做了多数情侣做过的事情,走遍多数情侣走过的地方……

阿海和苏晴都是初恋,彼此喜欢,是那种很认真地喜欢。他们在一起很幸福也很快乐,但也不总是如此。他们偶尔也会小打小闹,最严重的一次,持续了一个多月,一度处在了分手的边缘。更要命的是,那段时间,有一个男孩趁虚而入,阿海每次看到他,总会不自觉地握紧拳头,我们总会适时地打趣阿海:你眼里喷射的怒火能够烧毁大半个地球了,小心复仇者联盟过来消灭你丫的。

说归说,阿海依旧固执地不肯低头。事情就这样一直拖到了那天宿舍出外聚餐上。回来的路上,每个人都是酒意上涌。拐弯的时候,我们看到不远处的路灯下,那个男孩在和苏晴说着什么,苏晴不停地摇头,等到最后,苏晴转身就要离开,那男孩竟然抓住苏晴的手死活不让走。我们还没回过神来,就听到阿海大骂了一句:去你妹的!然后他就冲了上去和男孩扭打在了一起,男孩在体格上完爆阿海,阿海很快就落了下风,我们赶紧跑过去帮阿海的忙。导员赶到的时候,每个人都挂了点彩。最后,除了苏晴,每个人都多了条记过处分。

这件事后,两个人倒是闻名校内,关系虽然有所缓和,但依旧算不上和好如初。后来,有一天下大雨,阿海突然就扔下了手里的雨伞冲到操场跑起圈来。我们怎么劝也不行,老K一拍大腿,给苏晴打了个电话,然后,我们就躲到旁边看起戏来。苏晴来的时候,很努力地跟在阿海后面为他打伞,嘴里不停地说着什么,阿海渐渐慢了下来,突然就停下脚步转身抱住了苏晴,他说了什么,我们没有听到,只看到苏晴的嘴角有些颤抖,想哭,但最后还是笑了起来。两个人打着同一把伞离开了操场,阿海还是固执地把伞面推向了苏晴那里。我们在一旁看得呆若木鸡,老K转头问我们:阿海什么时候这么吊了!

鬼才知道阿海什么时候这么吊了。阿海是这样跟我们说的,反正上次就出名了,索性就浪漫点呗。我们问阿海:你小子当时说啥了?阿海笑了笑:也没说啥,就说了句‘我还喜欢你’。

阿海的浪漫也没能让这场初恋一直走下去,整整两年,这是阿海告诉我的,苏晴也知道。一起走过的那些日子,他们一笔一划记录在了彼此的心里。

阿海再未谈过恋爱,苏晴也再没有发展过新的恋情。下雨的时候,阿海偶尔会望着漆黑的伞面愣神,我问他:青春这么短暂,哪怕逢场作戏也罢,为什么不去多经历一些呢?阿海定定地看着我,用从未有过的认真回答道:经历的多了,那叫滥情。我的青春不需要那么多的过客,哪怕最终只有苏晴一个,至少,她会是最美的。

我笑了笑。

我想,属于阿海的那场青春宴会,能给他那种感觉,能陪他跳完那支舞的,真的就只有苏晴一个人罢了。可惜的是,曲终那刻,再华丽的舞蹈,也终究免不了伤感的散场告别,但是,那年,那场青春里的滂沱大雨,不只洒在了操场上,更洒在了他们的心里。以后,下雨的日子,苏晴应该也会想起那个固执地把伞面推向她的男孩吧!

7

我第一次见到小七之后,本已少得可怜的自信心就荡然无存了。我想,这样的完美女孩我高攀了,即便得手,也是罩不住的。我还是不要像CT扫描一样描述小七的外形了吧,总之,她的身材、长相、服饰、气质,无一处不妥帖,无一处不是我喜欢的。喜欢有程度的不同,有浅浅的喜欢,也有深深的喜欢。那些淑女型的、狂野型的、妖媚型的……我都喜欢,可是见到小七,我会心疼,会自卑,会直接无视其他任何类型的女人。我对小七的喜欢到了狭隘的程度。

约见的地点在教学主楼的第21层。深秋的傍晚,夕阳烧红了半边天。我斗胆捏住了小七的手(你应该能猜到我为此纠结了多久),她没有拒绝我。然后,我们就像两位抒情诗人一样沉默不语。我偷瞄她一眼,她有时候也看我一下,虽然不说话,但是没有觉得不自在。如果时间在此刻极速向前,瞬间把我们甩到人生的终点,我大概不会觉得人生有太多遗憾。这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小七肯定不这么想。

我以为,牵过手,打过Kiss,就算确立男女关系了,在小七看来,这是多么土鳖的想法啊。那是我们牵手后的第二个学期,世界杯狂潮席卷了整个校园,到处都能听到解说员抑扬顿挫的叙述和球迷的尖叫声。我对此漠然视之,没错,我不喜欢足球,我只想在夜幕降临之后爬上床,安稳地睡个美容觉。这个起码的人权在那段时间成了奢望。大家都堵在电脑屏幕前盯着一群人追着一个皮球疯跑,凝神屏息或者呐喊不止。这样的情况持续到第五天的时候,我决定暂时逃离宿舍,住到宾馆里。虽然不得不为此支付额外的费用,但是我们必须对自己好一点,所以这些破费也就可以忍受了。在做出这个决定的同时,一个邪恶的计划也在心头冉冉升起。

我用假装的平淡口气对小七说:“宿舍太吵了,打算去宾馆睡几宿,你去吗?”

小七用一如既往的无谓口吻回答,好啊,去啊。

宾馆果然是好地方。小七像一本书一样被我展开了,我做好了所有的铺垫,准备去做男女之间最终极最神圣的那件事,小七适时地停止了。

她说,我们只是朋友。

你应该能想象我当时的生理反应吧,脑子就像被一颗洲际导弹命中了。我茫然无措地躺到一边,等待爆炸停息。

小七说过,她爱过两个人。一个是初恋,不过她现在恨他,因为是他甩了她;另一个不知道怎么称呼,他是有妇之夫,还是一个两岁小女孩的爸爸。

小七向我说起后者的时候,特意给我打预防针。她问我:你不会生气吧?

我说:“不会,你但说无妨。”

然后,小七说,她很爱他,爱到了想做小三儿的程度,想做拆散别人家庭的坏人,可是,当她得知他还有一个乖巧女儿之后,她放弃了这个想法,并且狠心地对他说了绝情的话,从此不再联络。

我听完她的故事,确实没有生气,在包容这一点上,我做得还算不错。小七是一个有故事的女同学,故事多何尝不是一件好事。起码可以在老掉牙的年纪,回想青春,不觉得辜负了好时光。

我一直不确定自己在小七心目中的地位,不敢也不想直接问她。我知道,这个问题听上去无比傻叉,而且不会有准确答案。小七才不会思考这个问题,她是纯粹的感觉派。如果不喜欢我,她是绝不会让我碰她一根手指头的。可是,她对我说过的缠绵情话里,只有“喜欢”,没有“爱”。

8

转眼间就到了学期末尾。我像往常一样每晚约小七出来,带一份蛋炒饭给她,或者请她吃冷饮,或者向她借一把剪刀……我只是想见见她,牵着她的手在晚风吹拂的校园里晃荡一圈。风吹起她的裙子和长发,让人如坠梦幻。直到现在,我都觉得那是自己真正拥有过的青春时光。风轻云淡的夏夜,伴随着小七身上特有的香味,那就是记忆中青春的味道。虽然一晃而过,却刻骨铭心。

可是,小七越来越频繁地拒绝我的约见,她回复我的短信字数越来越少,口气越来越冷淡,有时候干脆置之不理。我隐约觉察到一丝不妙。那天晚上,她终于不再迎合我的亲吻。在我的追问下,她冷冷地说,觉得在一起没意思了,想分手。

我追问,为什么?

小七没有回答。

我很快意识到这个问题既傻叉又多余,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不喜欢一个人当然也不需要理由。

如果非要在我身上找一个明显的优点,那很可能就是有自知之明。我不是不能接受小七提出的分手,而是需要多一点时间来接受。小七是那个可以秒杀对手的英雄,而我的级别远远不够。无论长相、气质还是背景,我都平凡得一塌糊涂,属于扔到人群里就怎么也找不出来的那种。小喽啰和大英雄拍拖,从一开始就显得有点胡闹。

好在接下来就是暑假,我们各自回家,不再见面。难受到忍无可忍的时候,我就给小七发短信,或者在QQ上给她留言。她一般不会立刻回复,但或迟或早都会回复我,简单的回答和可有可无的问候,语气官方。我忽然发现与她已经到了无话可说的陌生的地步。我想,自己这样黏黏糊糊的,一定让小七看不起。于是,狠下心,删掉了小七的所有联系方式,我以为这样就可以一了百了。

直到有一天,我收到了小七发来的短信。当时,我正穿着裤衩,仰面躺在地板上,享受冰镇可乐和空调送来的徐徐凉风。等到太阳光稍微温和一点,我就骑车去篮球场,体验在酷热的夏天挥汗如雨的滋味。这样的日子我已经重复一段时间了,我甚至已经开始冲路过篮球场的美女吹口哨了。

可是,小七发来了短信。她说:我下午跟我爸的车一起去你那儿玩,要不要出来见一下?

就好像一道闪电紧跟着震耳欲聋的雷声,看到短信,我从地板上一跃而起,高兴得手足无措。我屁颠颠地赶到小七指定的地方,东张西望地寻觅她的身影。我臆想了无数种可能的重逢情形。小七终于出现在眼前的那一刻,我意识到,无可救药地迷恋一个人,是天生注定的。我慢慢在内心建立的所有防御,在她出现的那一刻轰然倒塌。我所做的努力根本敌不过那个熟悉的身影。

小七似乎忘记了我们已经分手,她叽里咕噜地说了很多话,说到精彩的地方还像从前那样狠狠踹我一脚。她抓起我的手放到小腹上,逼问我有没有长胖,我直摇头说不胖不胖,她就决定去吃草莓冰激凌了。上电梯的时候,我们的手已经牵在一起了。这一切像是一个梦,太不真实了。

我们和好如初,好像什么也未曾发生。小七没有给我任何解释,我当然也不想提起或者询问一些什么。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其他的都不在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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