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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通用两篇)

为迎接信息时代的挑战和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北京大学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积极开展网络教育。下面是读文网小编网络整理的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的资料以供大家学习。

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之2016年春季招生计划

北京大学于1999 年开展了现代远程教育,通过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办学。十几年来,远程教育秉承北京大学优良的校风及严格的管理,坚持以区域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将北京大学优质的教学资源回馈社会,为渴望求学的广大学子提供学习深造的机会。

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北京大学现代远程教育面向社会招收专科起点本科(简称专升本)业余学习的学生。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证书者均可报考。网络高等学历教育主要是面向社会在职从业人员开展的非全日制教育,不招收各层次、各类型的全日制形式学习的高等学历教育学生,不招收各级各类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在校学生(含全日制脱产学习的自考学生)。

申请免试入学的条件: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证书;

参加2015年全国成人高考专升本考试的考生,成绩在当地省、市招办规定的专科起点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需提供准考证及成绩单原件)

二、招生专业

市场营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广告学、法学、金融学、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风险管理与保险学、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社会工作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法、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滚动招生,随到随报

报名地点: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校外学习中心。详细地址参看《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校外学习中心咨询报名方式一览表》

报名办法: 报名者到学习中心报名前可先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也可到现场填写;报名时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蓝色背景证件照(2寸)、相应的毕业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学历验证结果或学历认证报告。符合免试入学条件者,还需提供相应的证件原件。

考试时间: 2016年01月09日、03月12日

(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复习资料费)

四、录取办法

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经各学习中心初审后报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复审,考生(免试生除外)须参加北京大学单独命题的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且报名材料复审合格者,由北京大学择优录取。符合成人高考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可以照顾相应分数录取。录取者凭录取通知书到各学习中心办理入学手续。

网络教育专升本的新生入学后,其一学历信息还需经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审核。一学历审核通过的新生方可成为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生;一学历审核未通过的新生需及时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否则不能取得学籍,也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凡持假证书或不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及成绩证明报名者、在入学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舞弊者,不论何时发现均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一切后果自负。

五、学习方式

北京大学现代远程教育采用以教学资源为核心、学生自主学习为主导、导学助学促学为辅助的教学模式。通过计算机网络,学生可自主点播教学课件学习,并通过网络平台与教师交流和提交作业。学校定期安排实时网上答疑。

六、收费标准

北京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按学分交纳学费,每学分100-140元,西部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可适当下调,具体学费标准可咨询当地的学习中心。

七、网络教育统考免考条件

(一)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可免考全部统考科目;

(二)非计算机类专业,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及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三)(1)非英语专业,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改革前已获得的CET四级或以上级别合格证书,统考免考继续有效;

(2)非英语专业,2006年1月1日前参加改革后的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其成绩达到420分者可免考“大学英语”统考课程;

(3)非英语专业,参加2006年1月1日后的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其成绩将不再作为统考“大学英语”免考的条件;

(四)非英语专业,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大学英语”;

(五)非英语专业, 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大学英语”;

(六)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可免考“大学英语”;

(七)除英语专业学生外,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可免考“大学英语”。

(八)已参加统考,且成绩通过。

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之2016年春季学期工作计划

为做好2016年春季学期各项工作,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现将有关工作安排拟定如下,各学习中心必须认真按照要求,精心组织、协调好下学期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一、工作校历

(一)2016年春季学期开学报到注册安排:

1.在校生报到注册安排: 2016年2月27日报到、注册。

2.新生报到注册安排:2016年3月19日为新生报到注册时间并举行新生开学典礼及进行入学教育。

(二)考试安排

1.2016年春季学期重考考试时间:2016年4月9日、10日。

2.2016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时间:2016年6月4日、5日。

二、招生工作

1.入学考试

2016年春季学期入学考试时间为2016年1月9日、2016年3月12日。

2.招生宣传

学习中心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招生宣传、咨询工作。各学习中心须把所有的宣传材料和宣传广告报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审批,如因未上报审批而自行发布招生宣传或印制宣传材料造成不良后果者,继续教育学院必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将对学习中心在招生方面的工作进行评估,对招生情况较好的学习中心进行表扬,对招生情况较差的学习中心提出要求和批评。

3.报名资格

学习中心须认真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严格审查报名条件。特别强调持不符合条件的证书或假证书者,后果自负;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违纪舞弊者,不论何时发现,均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将对考生的一学历证书进行审核。

4.电子照片

考生电子照片采集方式:要求考生上交在照相馆拍摄的数码照片。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对学习中心上传的考生的电子照片采取审核制度。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考生的电子照片,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将其退回学习中心重新采集。考生的身份证和一学历证书仍需按要求进行扫描。电子照片的格式为:RGB色彩,分辨率300dpi,大小为150*210像素,容量不大于40k。学生电子照片标准、电子图像采集要求及办法参见《北京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技术手册》(2008年4月光盘版)及附件2《关于新生电子照片采集工作的有关通知》。

5.报名数据

各学习中心要确保考生报名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及时提交数据。考生报名数据、考生的电子照片、考生的身份证与一学历毕业证的扫描图像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上报,以保证入学考试、考生的一学历证书审核及录取工作及时顺利进行。

6.机考制度

2016年春季学期,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继续全面实施招生入学考试的机考试点工作。

7.学习期限:学生被录取后,专升本修业年限为2.5-5年。

三、认真做好入学教育工作

新生报到入学后,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将于2016年3月19日组织召开2016年春季新生开学典礼,届时将向全国的学习中心进行网络音视频直

播,各学习中心应组织新生集中收看。

学习中心应按照《新生入学教育资料汇编》的要求认真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工作。入学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1.介绍北京大学的历史、现状以及北京大学的优良学风、校风。

2.使学生了解、掌握北京大学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的各项管理规定。

3.向学生介绍本专业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学习要求以及教学安排。

4.向学生介绍进行网络学习的网站及个人学习空间的使用方法。

各学习中心要认真组织,切实抓紧、抓好入学教育,避免走形式、走过场,要上好新生入学后的第一课。

四、教学计划与考试安排

1.教学执行计划

2016年春季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具体内容请见附件3 《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16年春季学期教学执行计划》,请学习中心及时通知学生并认真按照教学执行计划组织学生进行选课。

自2014年春季学期开始,部分专业课程的考试形式由闭卷调整为开卷,具体请见附件3-1《关于调整网络学历教育部分课程考试形式的通知》及3-2《关于调整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课程行政法学考试形式的通知》。

2.期末考试安排

2016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具体安排请见附件4 《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16年春季学期课程期末考试安排》,请学习中心及时通知学生并按照考试安排指导学生进行选考试。请提醒学生选考试时应注意避免所选课程考试时间发生冲突。期末考试一律不得安排连考。

3.课程重考安排

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定于4月9日、10日进行课程重考,重考课程的科目安排与2015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2015年12月考试)科目一致。报考人数为50名(包括50名)以上的学习中心可以设立重考考点。

重考选考时间为:1月12日-2月28日,网上核对重考数据时间: 2月29日-3月6日。重考安排请见附件5《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2016年4月重考安排》。

4.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2016年春季学期的学士学位英语考试于2016年5月举行。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考缴费的方式,报名系统于2016年1月开通。具体安排请查看网上的通知。

5.网络教育统考

2016年春季学期全国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计划于4月16-19日及9月10-13日进行。4月考试约考时间:2016年2月18日-3月7日,9月统考约考时间为:6月15日-7月4日。在各次约考时间内,以按先约先考、约满为止的原则报考缴费。

根据教育部进一步加强统考考风考纪建设要求,网考办决定从2012年开始,暂停常规个人及集体跨省异地报考。个人因特殊原因需要跨省异地考试的学生,必须先向所属学校提交申请,学校审核汇总后报网考办,由网考办统一处理后学生方可报考。2016年4月统考异地报考的申请信息请于2016年1月上旬前报学院,过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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