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文网>知识百科

sony的优势【汇集13篇】

浙江大学前身是1897年创建的求是书院,是中国人自己最早创办的新式高等学校之一。下面趣读文给大家整理浙江大学重点专业,希望能帮到大家。

篇1:巴西淘淘幼犬粮有什么优势?



巴西淘淘

幼犬粮在选择时主人一定要注意要选择营养均衡的幼犬粮,这样才能不辜负狗宝宝旺盛发育的身体,而巴西淘淘,作为原装进口的宠物食品供应商,以及拥有全球领先的研发技术,它的幼犬粮一定会给狗狗不一样的体验。

巴西淘淘幼犬粮组成成分是什么?巴西淘淘幼犬粮可谓营养丰富,幼犬需要的蛋白质脂肪矿物质,他全都想到啦!巴西淘淘幼犬粮含有脱骨鸡肉,豆粕,全麦,燕麦,火鸡肉,高粱,鸡脂肪(天然维生素E和迷迭香油),亚麻籽,鳄梨油,水果干(木瓜和苹果),迷迭香油,磷酸氢钙,维生素矿物质预混料,绝对符合幼犬生长需要。

巴西淘淘幼犬粮有什么功效?巴西淘淘幼犬粮中含有的燕麦和全谷物富含纤维素,有益肠道健康。酿造大米和全麦是高质量的谷物,同时是极佳的能量来源。

被毛亮丽,Ω3和Ω6,粗亚麻籽是天然Ω3和Ω6的来源,有益于皮肤和被毛的健康。

天然抗氧化剂。迷迭香油:富含天然抗氧化剂,减缓细胞衰老;鳄梨油:鳄梨油富含天然抗氧化剂维生素E,减缓细胞氧化过程,可以说给了幼犬全方面的呵护,有需要的主人快去选购吧!

篇2:基金理财的优势有哪些

对于基金理财,相信很多朋友不是怎么熟悉,所谓基金是基金公司的理财产品,理财一般指的是银行或者证券公司提供的理财产品。 那么基金理财有什么优势呢?小编为告诉您。

基金理财相对于是最好的理财

第一,相比于其它的理财方式而言,基金理财的整体风险都是相对较低的。对于普通的中小投资者而言,基金的投资组合能够分散风险,并且专业理财能够及时调整投资,所以基金相对于个人股票投资风险较小。另外,尽管基金的长期升值潜力可能明显小于收藏品或期货,但也没有赝品带来的本金折损,或杠杆下的加倍风险。

第二,与其他的投资工具相比,基金理财的操作是最简便的。想比较古玩、字画、红木家具等收藏品,或比较期货等复杂的衍生工具,投资基金的话不需要拥有太过精深的专业知识,也就是说只需要要了解基本的理财要领,几乎是人人都可以参与的。

第三,基金的变现也是非常容易的。其他的投资工具变现的话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但是开放式基金每个工作日都可以按基金净值赎回,任一工作日都可以交易。所以相比较房地产、收藏品等其他投资品,基金的变现能力可能是最快捷、便利、确定的。同时,开放式基金随时按净值变现的特点,也进一步降低了投资风险。

第四,与其它的理财产品相比,基金门槛是最低的,并且也是随时可以投资的。在一般情况下基金一般只需1000元就可以开始投资了(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更低,一般每月只需几百元)。这是投资房地产、收藏品、衍生工具难以比拟的。

基金理财优势:分散投资风险的优势:

也就是说以科学的组合投资可降低风险,然后达到提高收益的目的。有分析表明,要在投资中做到起码的分散风险,一般情况下至少要持有30只左右的股票。但是个人投资者有限的资金一般都只能能投资于某几种证券,这样的风险就比较高了,也就是说如果所投资的某几种证券业绩不佳,那么就很可能让投资者出现亏损;而相对来说的话基金则有雄厚的资金,可分散投资于多种证券,进行组合投资,而不至于出现因某几种证券损失而招致满盘皆输的局面。

基金理财优势:规模优势

在现在的金融市场上,小资金投资的话都是有一些劣势,如:难以做组合投资,无法分散风险;缺乏研究资源,信息不对称,投资决策盲目,应变能力差;谈判地位弱等。所以投资者可以选择将投资基金则可以将零散资金汇集起来成为具备规模优势的资金,然后再交由专业经理人投资于各种金融工具,这样的话可以使投资者的少量资金也能享受组合投资带来的利益,同时通过规模投资还可以使投资者进入小额投资者所不能进入的投资领域,如在银行间市场买卖国债等。

基金理财优势:专家管理的优势:

因为基金理财实行的是专家管理,理财人员都是由基金管理公司的研究员和基金经理,他是这个方面真正的专家,他们经过专业的投资训练,具有非常丰富的金融理论知识、证券研究和大资金的投资经验,建立起了广泛的信息渠道,并对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公司经营情况以及市场的走势进行专门分析,能对金融市场上各种品种的价格变动趋势作出比较正确的预测,最大限度地避免投资决策的失误,提高投资成功率。所以对于那些没有时间,或对市场不太熟悉,没有能力专门研究投资决策的中小投资者来说,投资于基金的话,实际上就可以获得专家们在市场信息、投资经验、金融知识和操作技术等方面所拥有的优势,这也就代表着尽可能地避免盲目投资带来的失败。

篇3:男性秃顶的优势

最近,各国专家经过大量的实验已证明,除疾病引起的脱发外,秃顶男子具有四大生理优势。

男性秃顶的优势四、寿命较长

雄性激素还影响着男性的寿命。日本发布了一项研究结果:连续12年观察测量242名50至79岁的秃顶男性的激素含量,发现他们身体中激素含量较高,死亡率比不秃顶的人低48%。而激素含量多正是雄性激素分泌量大的又一特征,由此可见,秃顶男性的寿命可能相对长些。

男性秃顶的优势三、不易患癌症

秃顶者不容易患胃癌,这一观点已得到证实。日本东京肿瘤医院的专家,研究了该院手术治疗的30例贲门癌和30例胃癌男性病人的血清睾丸素含量后发现,患这两种癌症的病人手术前的血清睾丸素含量都明显低于秃顶男子。可见,贲门癌和胃癌与雄性激素有关。

男性秃顶的优势一、聪明

大量事例证明,绝大多数的秃顶者是聪明的。日本《科学朝日》杂志报道,男性在胎胚时期就有大量雄性激素分泌出现,雄性激素能促进右半脑的发育,而右半脑主司图像、几何等空间识别的形象思维。空间识别能力与数学才能甚为密切,因此,那些容易脱发和秃顶者,数学等方面的才能远远高于一般男性。

男性秃顶的优势二、不易患心血管病和骨质疏松症

男性体内产生雄性激素的器官有睾丸、肾上腺皮质。以睾丸酮为代表的雄性激素,在化学上都是属于一类既含有碳键又含有碳环的有机化学“巢体”,它们在机体内系由睾丸等器官的作用,使胆固醇分子侧键断裂、结构转变而成的。因此,秃顶者体内的胆固醇不容易积聚,从而有可能不患心血管疾病。雄激素能促进蛋白质的合成、肌肉的发育,增加骨基质的总量,使骨骼变粗,也促进钙质在体内的沉着,故秃顶者也不易患骨质疏松症。

篇4:犬心保驱虫药的优势有哪些

更容易喂食

犬心保驱虫药是目前比较常用的一种体内驱虫药,多数宠物医院也以该产品作为推荐用药,就目前而言是较为受欢迎的一款驱虫药。相较于其他驱虫产品,犬心保有哪些优势呢。

首先福莱恩在宠物驱虫领域有着较高的知名度,所以从安全性来说该驱虫药有着较好的保障。当然有的肠道脆弱的狗狗吃完之后也有可能出现精神不佳的问题,这是驱虫产品的常见问题,通常在2-3日之后会自行恢复。

犬心保的另一个特点就是它是一种牛肉味的颗粒驱虫药,所以相较于大多数驱虫药,犬心保在口味上比较占优势,饲主喂食起来也会更方便。而且喂食犬心保并不需要担心量的问题,因为在合适的体重范围之内,都是整粒喂食,不用担心是否药量过大而对其造成影响。

此外不管是怀孕期、哺乳期还是柯利犬都可以使用,但是年龄过小的狗狗不推荐服用,最好是六周龄以上的幼犬,以免产生毒性。不过在价格上犬心保要比普通的驱虫药来的更高一些,不过在网上购买比较优惠,价格应该大多数饲主都能够承受。如果第一次驱虫发现狗狗的便便中有虫卵,最好间隔5-7天左右再喂一次。

篇5:委托律师从事资信调查有什么优势

第三方信用中介机构响应企业的征信委托,对企业的交易客户从注册资料、财务资料到营运资料等一系列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信用信息展开调查(GCRS-Grad Credit Reporting Service),并为您生成专业信用报告,为决策人在选择贸易伙伴、签约、确定结算方式或者处理逾期账款、纠纷等过程中提供决策支持,有效降低交易风险,避免呆坏帐产生。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资信调查的相关法律知识。

什么情况下会用到资信调查

1、重大的信用决策

在企业日常的信用决策范围里,由于风险额度小,信用经理对于客户的情况比较清楚,利用常规的控制手段就够了。然而,问题通常会出现在一些重大的信用决策上,比如一笔超出日常交易量几倍的大额信用交易,再比如重大的投资和交易决策要在短时间内做出等等。这些情况有着共同的特点,就是金额大、时间短,交易双方不很熟悉且交易的理由看上去非常充分。有经验的信用经理往往在这个时候调用信用报告,在短时间内全面了解客户的背景,客户交易的动机和风险大小。

2、不同常规的交易条件

除了一些重大的信用决策以外,常规交易中不寻常的条件也应引起信用经理的重视,比如以前从未赊购的客户开始申请信用交易,其它行业的客户跨行业订货,以及条件和金额都超出正常水平的交易。这类交易情况应区别于欺诈行为,它对企业造成的影响是打乱了正常的信用额度发放。此时使用信用报告,信用经理可以在了解客户基本情况之外将信用审批纳入流程管理,从而全面考查信用发放是否符合公司利益并有助于开发潜在的长期客户。

3、客户基本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客户基本情况可能发生以下的变化,如业主变更、公司重组、兼并或收购、诉讼、新债权人出现等等。这些情况无疑将影响到客户的还款安排,对企业是否可以按期收回货款有重要的影响。信用经理此时调用信用报告可以清楚地掌握客户的变化情况。

4、年度的信用审查

信用管理严格的企业都会按年度对客户进行信用审查,每到这时企业信用部要对客户的信息进行更新,并重新评定客户信用等级。信用资信报告是一个自成体系的信息产品,它所收集的信息项目能够直接满足审核客户的需要,另外它还有成本低、时间快的特点。所以信用报告可以大大加快企业年度信用审核的进度,减少信用部门的工作量。

委托律师从事资信调查有什么优势:

一、调查取证、收集资料方便、快捷、全面。因为法律赋予了律师的调查取证权,使得政府机构的文件档案只对律师和相关人员开放,这些资料往往也很有价值。

二、调查角度不同。律师是以法律的眼光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和评估,比如,同样是资产,律师关心的是某企业对该资产是否享有法定的支配处分权?享有何种权利?共有还是单独所有?或者更多的潜在的法律风险问题。而会计师更多的是关心的是资产的量,只是实实在在的数字和数字问题。

三、调查结果对经营决策的效果不同。为了规避委托人的经营风险,律师可以根据调查结果,依据法律规定,通过一些因素的嫁接,设计符合客户需求的解决方案供客户选择,甚至直接为客户提供所需的法律文本,但是其他机构却不能做到,这样会令企业仍然不知所措。

所以,在资信调查中,如果委托律师介入,会令你的投资少了很多的后顾之忧。商业风险与法律风险一并防范。

资信调查能解决企业哪些问题

A、审查新客户,防止产生呆坏账或无效投入。

B、对于新客户或要求增加信用额度的老客户,我们的信用报告会提供额度的参考值。

C、对于突然扩大交易量的老客户,通过信用报告可以知道其真实的情况,是否是销量在增大。

D、对于突然延长付款期限的老客户,通过调查可以知道其是否发生经营变化。比如是否也在拖欠其 它供应商的款或者其它潜在的经营危机。

E、对于长时间不付款的客户,通过调查可以获得目标公司的法定的所有权人,以及一些资产情况。

F、通过信用报告中的评级,你可以很方面的把您的客户分为ABCD等类别,以实现有效的分类管理。

G、通过信用报告中的交易记录,您可以知晓目标公司的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信息。

H、通过信用报告,可以看一下您的竞争对手公司的各项经营情况,及时调整自己的经营战略。

篇6:网络司法拍卖的优势有哪些

网络司法拍卖是指,单由法院和纯粹的技术平台合作处置诉讼资产的模式或者传统拍卖企业将标的放在第三方的拍卖公共平台以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拍卖。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网络司法拍卖的相关知识,一起来看看。

网络司法拍卖的方式

实物拍卖

2012年6月26日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刊登拍卖公告。

2012年7月10日22时,经过多轮竞价,其中一辆“宝马730”以33.09万元被一位吉林买家拍走,另一辆“三菱

最大单网络司法拍卖开拍 欧蓝德”则以6.7万元被一位浙江买家收入囊中,均大大超过起拍价格。这是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淘宝网合作推出的“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首次进行拍卖。

2012年6月26日,“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首次拍卖的标的物进行公示,来自北仑区法院的“宝马730”和鄞州区法院的“三菱欧蓝德”,起拍价分别为19.99万元和6万元。

根据淘宝网络拍卖平台的规则,有意向的竞拍者在开拍之前,不仅可以通过电话咨询,还可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看样。整个司法拍卖流程包括报名交纳保证金、出价竞拍、支付拍卖成交款三个环节,并且竞买人的支付宝必须通过实名认证,否则就无法参与竞拍。

截至2013年3月底,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共公告127件拍品,包括车辆、机器设备、住宅、厂房、商业用房等,已完成拍卖100件,成交率为83%。

使用权拍卖

2013年3月13日网络截图开始,标的物土地在上公示,该标的是已经申请破产的浙江宏昌制革有限公司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厂房等,评估价约1.587亿元,起拍价为1.55亿元此次拍卖由浙江海宁市人民法院在淘宝网上进行的公开拍卖。

15天公示期中,累计有逾3.2万人查看了该拍卖页面。拍卖期间,有累计7000人同时围观。正式拍卖3月29日上午10时开始,4个小时后,经过5轮的竞价,此次拍卖以1.59亿元成交,买受人是海宁一投资公司。

2013年3月30日上午,淘宝网拍卖成功,拍卖价格达1.59亿。而这不仅是浙江推行网络司法拍卖以来标的额最大网络司法拍卖的一宗,也是浙江首次在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中运用网络司法拍卖。

浙江省有19家基层法院已作为试点单位,准备尝试网上司法拍卖。如条件成熟,浙江省高院计划进一步完善和推广。不过,考虑到网络拍卖的特性,对于土地和房产等牵涉权属问题比较复杂的拍卖暂不“触网”。

司法拍卖

2014年5月28日,福建省高院对外宣布,全省96家法院均已入驻网络,正式全面启动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在当天福建省高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关工作人员向与会者现场演示了网络司法拍卖的全过程。

福建省共有22家法院组织了65件财产上网拍卖。其中,拍卖财产为房产32件,机动车25件,其他的为厂房、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采沙船、尼龙线(丝)材料、店铺等。上述65件财产按起拍价计算,总财产价值达1.9亿元。其中,金额最大的一宗是起拍价为1000多万元的土地使用权。

网络司法拍卖规定

为了规范网络司法拍卖行为,保障网络司法拍卖公开、公平、公正、安全、高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网络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财产的行为。

第二条人民法院以拍卖方式处置财产的,应当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但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必须通过其他途径处置,或者不宜采用网络拍卖方式处置的除外。

第三条网络司法拍卖应当在互联网拍卖平台上向社会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全国性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网络服务提供者申请纳入名单库的,其提供的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全面展示司法拍卖信息的界面;

(二)具备本规定要求的信息公示、网上报名、竞价、结算等功能;

(三)具有信息共享、功能齐全、技术拓展等功能的独立系统;

(四)程序运作规范、系统安全高效、服务优质价廉;

(五)在全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广泛的社会参与度。

最高人民法院组成专门的评审委员会,负责网络服务提供者的选定、评审和除名。最高人民法院每年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已纳入和新申请纳入名单库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予以评审并公布结果。

第五条网络服务提供者由申请执行人从名单库中选择;未选择或者多个申请执行人的选择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第六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作、发布拍卖公告;

(二)查明拍卖财产现状、权利负担等内容,并予以说明;

(三)确定拍卖保留价、保证金的数额、税费负担等;

(四)确定保证金、拍卖款项等支付方式;

(五)通知当事人和优先购买权人;

(六)制作拍卖成交裁定;

(七)办理财产交付和出具财产权证照转移协助执行通知书;

(八)开设网络司法拍卖专用账户;

(九)其他依法由人民法院履行的职责。

第七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将下列拍卖辅助工作委托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

(一)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及视频或者照片等资料;

(二)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查看,封存样品等;

(三)拍卖财产的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等;

(四)其他可以委托的拍卖辅助工作。

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八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事项应当由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

(一)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并保障安全正常运行;

(二)提供安全便捷配套的电子支付对接系统;

(三)全面、及时展示人民法院及其委托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的拍卖信息;

(四)保证拍卖全程的信息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和安全;

(五)其他应当由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的工作。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得在拍卖程序中设置阻碍适格竞买人报名、参拍、竞价以及监视竞买人信息等后台操控功能。

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断。

第九条网络司法拍卖服务提供者从事与网络司法拍卖相关的行为,应当接受人民法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第十条网络司法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起拍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征询当事人意见。起拍价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七十。

第十一条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第十二条网络司法拍卖应当先期公告,拍卖公告除通过法定途径发布外,还应同时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发布。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三十日前公告。

拍卖公告应当包括拍卖财产、价格、保证金、竞买人条件、拍卖财产已知瑕疵、相关权利义务、法律责任、拍卖时间、网络平台和拍卖法院等信息。

第十三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当日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下列信息:

(一)拍卖公告;

(二)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但法律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

(三)评估报告副本,或者未经评估的定价依据;

(四)拍卖时间、起拍价以及竞价规则;

(五)拍卖财产权属、占有使用、附随义务等现状的文字说明、视频或者照片等;

(六)优先购买权主体以及权利性质;

(七)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八)拍卖保证金、拍卖款项支付方式和账户;

(九)拍卖财产产权转移可能产生的税费及承担方式;

(十)执行法院名称,联系、监督方式等;

(十一)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

第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当日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下列事项予以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拍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五条被执行人应当提供拍卖财产品质的有关资料和说明。

人民法院已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要求予以公示和特别提示,且在拍卖公告中声明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十七条保证金数额由人民法院在起拍价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范围内确定。

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交纳保证金,竞买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指定的账户交纳,也可以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支付系统中对竞买人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

第十八条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向取得资格的竞买人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

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人民法院及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竞买人以及其他能够确认竞买人真实身份的信息、密码等,应当予以保密。

第十九条优先购买权人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二十条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价时间应当不少于二十四小时。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竞买代码及其出价信息应当在网络竞买页面实时显示,并储存、显示竞价全程。

第二十一条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第二十二条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第二十三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

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第二十五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剩余价款交付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二十四小时内,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将冻结的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划入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第二十六条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流拍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在同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再次拍卖,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七日前公告;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再次拍卖的起拍价降价幅度不得超过前次起拍价的百分之二十。

再次拍卖流拍的,可以依法在同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变卖。

第二十七条起拍价及其降价幅度、竞价增价幅度、保证金数额和优先购买权人竞买资格及其顺序等事项,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评议确定。

第二十八条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暂缓或者裁定中止拍卖;人民法院可以自行或者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停止拍卖。

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系统故障、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的,可以先行暂缓拍卖,并立即报告人民法院。

暂缓或者中止拍卖的,应当及时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告原因或者理由。

暂缓拍卖期限届满或者中止拍卖的事由消失后,需要继续拍卖的,应当在五日内恢复拍卖。

第二十九条网络服务提供者对拍卖形成的电子数据,应当完整保存不少于十年,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条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请求撤销网络司法拍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一)由于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视频或者照片展示以及瑕疵说明严重失实,致使买受人产生重大误解,购买目的无法实现的,但拍卖时的技术水平不能发现或者已经就相关瑕疵以及责任承担予以公示说明的除外;

(二)由于系统故障、病毒入侵、黑客攻击、数据错误等原因致使拍卖结果错误,严重损害当事人或者其他竞买人利益的;

(三)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网络司法拍卖服务提供者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或者其他竞买人利益的;

(四)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的;

(五)违法限制竞买人参加竞买或者对享有同等权利的竞买人规定不同竞买条件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网络司法拍卖程序且损害当事人或者竞买人利益的情形。

第三十二条网络司法拍卖被人民法院撤销,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行为违法致使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认为其他主体的行为违法致使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可以另行提起诉讼。

第三十三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认为网络司法拍卖服务提供者的行为违法致使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可以另行提起诉讼;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但具有法定免责事由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第三十五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将其从名单库中除名:

(一)存在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操控拍卖程序、修改拍卖信息等行为的;

(二)存在恶意串通、弄虚作假、泄漏保密信息等行为的;

(三)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规定受到处罚,不适于继续从事网络司法拍卖的;

(四)存在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行为的;

(五)其他应当除名的情形。

网络服务提供者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网络司法拍卖行为违法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异议、复议期间,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或者裁定中止拍卖。

案外人对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并决定暂缓或者裁定中止拍卖。

第三十七条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平台以变卖方式处置财产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执行程序中委托拍卖机构通过互联网平台实施网络拍卖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对网络司法拍卖行为没有规定的,适用其他有关司法拍卖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网络司法拍卖的优势

1、网络拍卖可以降低流拍率,提高拍卖效率。

此次试点的宁波北仑法院透露,在2011年该院通过传统的委托拍卖的12辆汽车中,多次流拍的就有4辆,流拍率高达33.3%。流拍之后,又要重新发布拍卖公告、召开拍卖会,效率十分低下。而此次通过淘宝网拍卖,从发布公告到办理标的物交付手续,仅花了18天,且两辆车全部一次拍卖成功,拍卖效率十分高。

2、网络拍卖可以促进标的物价格最大化,最大程度的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司法拍卖这一机制的初衷就是通过公开竞价的拍卖方式来实现标的物交易价格最大化,而网络司法拍卖通过扩大公众参与、利用网络这一全民交易平台等途径,更好地发挥了竞争的作用。从北仑法院的首拍来看,网络拍卖的成交率、溢价率都优于传统司法拍卖。

3、为公众创造了良好的竞拍环境,扩大了竞拍参与机会。

传统拍卖行拍卖信息传播能力有限,而在互联网大众化的当代,其具有的突破地域限制、方便快捷、信息传播快速的特点为公众参与司法拍卖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

4、网络司法拍卖公开透明,减少暗箱操作,杜绝司法腐败。

传统拍卖存在大量权利寻租空间,司法拍卖一向是腐败易发多发的高危领域。全国法院近百分之七十集中在民事执行领域,而其中约百分之七十又发生在资产处置特别是司法拍卖环节。而此次网络拍卖拍卖过程在法院上传相关信息后,在淘宝平台上便处于完全公开状态,任何公众点击网页浏览。

5、网络拍卖有助于树立法院为民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

由于我国法院长期委托商业拍卖机构进行司法拍卖,在公众中形成了法院无强制拍卖权的负面印象。而法院通过在淘宝网司法拍卖频道直接实施拍卖,既可彰显法院在保护债权人民事权利方面不妥协的立场,又强化了生效法律文书必须执行的意识。

网络司法拍卖作为一种新生事物,有着传统司法拍卖无法比拟的优势,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网络司法拍卖能够完全取代传统司法拍卖。

一方面,网络司法拍卖尚未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规制;另一方面,并非所有的物质都可以上网拍卖,当涉及到一些法律关系比较复杂的拍卖标的,如土地使用权、房产、股权等,可能仍需要采取传统的拍卖方式。

任何一个制度都需要逐渐发展、逐渐成熟的过程,网络司法拍卖也不例外。中国应通过不断完善相应的法律及司法解释,制定、落实相应拍卖规程,加强监督等手段,将阳光司法之路走得更加稳健。

篇7:细析P2P网络借款的优势和风险

你知道P2P网络借款吗?P2P网贷,又称P2P网络借款。P2P是英文peer to peer的缩写,意即“个人对个人”。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P2P网络借款的相关法律知识。

P2P网络的发展历程

P2P网贷模式的雏形,是英国人理查德·杜瓦、詹姆斯·亚历山大、萨拉·马休斯和大卫·尼克尔森4位年轻人共同创造的。2005年3月,他们创办的全球第一家P2P网贷平台Zopa在伦敦上线运营。如今Zopa的业务已扩至意大利、美国和日本,平均每天线上的投资额达200多万英镑。

Zopa是“可达成协议的空间(Zone of Possible Agreement)”的缩写。在 Zopa网站上,投资者可列出金额、利率和想要借出款项的时间,而借款者则根据用途、金额搜索适合的贷款产品,Zopa则向借贷双方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而非赚取利息。

在我国,最早的P2P网贷平台成立于2006年。在其后的几年间,国内的网贷平台还是凤毛麟角,鲜有创业人士涉足其中。

直到2010年,网贷平台才被许多创业人士看中,开始陆续出现了一些试水者。2011年,网贷平台进入快速发展期,一批网贷平台踊跃上线。2012年我国网贷平台进入了爆发期,网贷平台如雨后春笋成立,比较活跃的有400家左右。

进入2013年,网贷平台更是蓬勃发展,以每天1—2家上线的速度快速增长,平台数量大幅度增长所带来的资金供需失衡等现象开始逐步显现。据不完全统计,国内含线下放贷的网贷平台每月交易额近70亿元。

细析P2P网络借款的优势和风险

什么是P2P网络借贷吗?我国P2P网络贷款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P2P网络借贷指的是投资个人通过网络平台把资金借给资金需求个人,看似简单,其实是一个比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都要复杂的模式。

细析P2P网络借款的优势和风险

特殊性主要表现在:

(1)个人征信系统不完善,线上信息不足以满足信用评估的需求,普遍开展线下尽职调查;

(2)老百姓习惯了“刚性兑付”,没有担保很难吸引投资者,P2P网贷平台普遍划拨部分收入到风险储备池,用于保障投资者的本金;

(3)采取“专业放贷人+债权转让”模式,目标是更好地连接借款者的资金需求和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主动、批量开展业务,而非被动等待各自匹配;

(4)大量开展线下推广活动,金融消费者保护需要加强。

与传统的金融机构对比P2P的优势何在?

P2P的优势主要有以下几点:

1、放款速度快,当天即可;

2、审批手续简单,借款人填写基本信息,网贷平台通过询问、系统进行审批查询;

3、网贷平台年利率较高,一般在10%-15%之间;

4、无抵押有担保。

网络借贷合法吗?

一些P2P平台用误导性的宣传来吸引部分达不到门槛要求或者希望投入更多资金的投资者借款。他们主要宣传利用融资做杠杆可以获取高额回报,但并未充分提示投资者在何种情况下将追加保证金、强制平仓以及投资者面临的损失。

P2P网贷平台不是国家承认的金融机构,无法查看个人征信系统,不易了解借款者的真实情况,如果出现较多的违约情况,P2P网贷平台将出现系统性风险,难以继续维持,投资者的资金就会有危险。有的P2P网贷平台,是相关的企业为自己融资而设立,这种自融行为,在刑法上将涉及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嫌疑。

P2P网络借贷的风险有哪些?

实际上现在几乎每个P2P平台的技术可能都不那么过关,或者说技术团队能够在100人的公司一只手可以指出来,而P2P网贷如果在技术层面有很多问题的话也会带来很多隐患。技术漏洞的存在,导致恶意攻击风险不断。

如电脑黑客入侵等,攻击平台、修改投资人账户资金、虚拟充值真提现等问题开始逐步显现。特别是由于网贷属于新兴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非常缺乏,黑客大肆攻击、要挟平台事件频繁出现,严重影响了平台的稳定运行。大量良莠不齐的平台混杂,高息诈骗圈套等时有出现,不过并非每家p2p都玩得起“填窟窿”的游戏,甚至某些平台恶意挖坑实施诈骗。

您认为什么是P2P平台出现跑路和诈骗事件的主要原因?

中间资金账户缺乏监管,P2P平台拥有中间账户资金的调配权。中间资金账户的开设是为了交易核实与过账,其设立是P2P平台的必要组成部分。但是目前国内网贷平台中间资金账户普遍处于监管真空状态,资金的调配权仍然在平台手里。

怎样才可以避免P2P网贷平台介入非法集资或者商业诈骗?

若是对时间差和条款没有严格控制,“卷款跑路,挪作他用”等中间账户资金沉淀引起的道德风险极大。因此,中间资金账户通过监管资金流的来源、托管、结算、归属,详细分析信贷活动实际参与各方的作用,以及对中间资金账户进行“专户专款专用”监控,可以避免P2P网贷平台介入非法集资或者商业诈骗的可能性,也利于相关部门进行社会融资统计和监测分析。

从政策监管,由于P2P网贷在我国尚属新兴产业,因此国家尚没有对其有针对性进行监管。

在P2P网络贷款安全方面,P2P平台应该提供什么监管服务?

1)P2P平台必须完整地保存客户资料(包括申请和信用评估资料)、借贷两端客户匹配信息以及客户借贷、还款等交易信息,以备事后追责。

2)P2P平台不得虚构债权或篡改借贷信息,要如实披露信息,防止利益冲突和关联交易。

3)P2P平台要充分履行风险告知义务,确保投资者和借款者明确自身的权利义务(包括借贷金额、期限、利率、服务费率、还款方式等),保障客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4)P2P平台要如实披露经营信息,包括公司治理情况(比如“三会一层”的构成)、平台运营模式(比如信用评估方法、借贷双方匹配机制、客户资金管理制度、是否提供担保等)、业务数据(比如交易额、累计用户数、平均单笔借款金额、投资人收益情况、不良贷款指标等),供客户参考。

5)P2P平台要保障客户信息安全,防止客户信息的灭失、损毁和泄露,不利用客户信息从事超出法律许可范围和未经客户授权的活动。

相关阅读:

篇8:性格内向也有天生的优势

成功人士都是能言善辩,面对大众款款而谈,在大多数人眼中外向的人似乎都是不好的,在这里小编要让你们知道内向的性格也是有优势的。

假内向

假内向可以说在内向人群中,比例比较高的,也是比较常见的。我们在生活中可能遇到过这样的人,在自己的亲近人的面前,能说会道、滔滔不绝,但是一到陌生场合,和陌生人接触,就哑口无言了。在接待咨询电话中,有一个学生向我们求助:她是一个在校大学生,平时不怎么说话,性格内向,几年来没什么朋友,自己很希望象其他同学一样,有说有笑,朋友成群。但在同学面前感觉不自在、紧张,脸红。她还谈到,自己很想和别人交流,认识朋友,但是一直没有勇气,不知道说什么,聊什么话题,请求帮助。

首先我们从接待她的咨询电话中,就可以判定她的情况属于假内向,因为她有最典型的特点就是:

1.迫切想改变自己。其次是渴望与别人接触、交流;

2.心理素质较差,伴有羞怯、紧张等,阻挡了她接触外界。

大多数人害怕没人陪,一个人就会胡思乱想,而内向的人很享受独处的时光。内向的人并不害怕社交活动,不参与活动其实是他们的自主选择。

真内向

有位孩子的母亲带着儿子找到我,在谈到自己孩子的时候很是着急。他的儿子现在快上初中了,从小就不怎么活泼,当时以为没什么,长大了就好了。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孩子没有丝毫改变,却有越来越严重的态势。在学校里,老师反映他比较胆小内向,上课从不发言,和别的同学很少在一起,独来独往。家长和老师们几次谈到这个问题,也没有任何办法。通过和这个孩子的交谈,了解一下情况。原来,这个孩子从小因父母离异,生活在单亲家庭里,内心深处有种自卑感,对现在、和以后的生活很迷茫,平时和母亲又很少交流,在这样一个环境下养成了孤僻性格。问到为什么不和其他同学说话时,他回答,"不喜欢和别人交流,我喜欢自己一个人静,不想和外界接触。"家长很担心这样下去,以后走向社会怎么办?再高的学历,不和外界接触又如何?最后孩子的母亲要把儿子留下来,参加《心理素质》课程的培训,希望能改变儿子的情况。看到孩子不愿意的表情,被我们婉言拒绝了......

从这个事例中,我们似乎看到了真内向的身影,它具有以下特征:

1.不主动和外界接触,被动的情况下,可能也只是应付一下;

2.不想和别人接触,缺乏与人交往的兴趣;

3、没有迫切改变自己的愿望。

形成性格内向的原因

(1)由于自我意识敏感而产生对人的"紧张症"、"恐怖症"如有的中学生与异性接触时,过分强烈地意识到对方是异性,造成情绪紧张过度,陷入尴尬局面。

(2)家庭背景这往往是造成内向性格的主要因素。内向者的父母常属于较为冷漠的人,他们深信如果要使孩子有高度的服从性,身为父母必须与子女保持一定的距离。一位患者说:"小时候,爸妈从来不鼓励我有好奇心,他们对我的问题不是嗤之以鼻,就是叫我少管闲事,做好分内的事。"家长不鼓励子女去结交朋友,或参加任何课余活动,他们认为这类活动会使儿女"分心",对正常的学习失去兴趣,所以在踏入社会之前,青少年的生活圈子只限于学校及家里。在缺乏与人沟通的环境里成长的儿童,对于一般社交技巧可以说是一无所知的,他在刚踏入社会做事时,无意之中得罪了一些人,而这些人对患者所表现出来的反感,使他从此不敢再尝试与别人沟通,同时完全退缩入自己的个人世界。

(3)与经历有关性格是人在生活实践中,在人同环境的相互作用中形成的。人的生活环境,具体地讲,就是人的家庭、学校、工作等,人与环境关系发展的过程便是经历,经历也是性格形成的条件。

性格内向的优势

【最会聆听,有同理心】内向的人很安静,不爱闲聊,但最懂倾听,最有同理心。在你难过的时候,外向的人会听你讲述然后带你去各种地方High,而内向的你不仅能倾听你的难过,还能够陪你一起难过。困难时最需要懂自己的人了,有这样的朋友谈心,真的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

【专注有深度】内向的人,大多喜欢像读书写作这种可以独立完成的爱好,多年的磨练让内向的你能够做事注意力高度集中,习惯深度思考。

【快乐很简单】性情与快乐无关,内向并不是不快乐,只是喜欢享受另一种类型的快乐,比如沉浸在无人打扰的平静中,读一本书,看一部电影,听一首歌,放一阵空,发一会呆,静坐冥想,甚至自己抽下风,不需要太多。

【想清楚再说话,有理有据】浮躁的时代,这是个很稀有的品质,不过常常被误以为是害羞,不爱表达。而内向的你只是更加谨慎,自己都没理清的事,干嘛要说出来扰乱别人。

【超强的执行力】你可以很自信地做自己,不需要别人的关注与认可就能把事做漂亮。潜在完美主义,不愿把自己夸得天花乱坠,但喜欢精益求精,别人看不看得到不重要,自己做得好就会很满足。

【守口如瓶,值得信赖】内向的人最值得信任,最会保守秘密。大家知道你不会随便评头论足,也不会四处散播。感觉内向星人要掌控宇宙了,因为全世界的秘密都在你那儿。

【不表常态,但是一语击中】归根结底,你说了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怎么说。内向的人只是不喜欢无意义的闲聊,并不是因为他们“不能”,而是“不想”。说话讲重点,不想取悦迎合。

【强大自我认知】很多人不懂自己,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成为这样的人。而内向的人中,很多人内心坚定而强大,十分了解自己,遵从内心的想法,更知道何时为自己充电。

看过“性格内向也有天生的优势”

篇9:白银原油投资技巧与优势

现货白银原油与股票投资同样是一种投资理财的方式,都具有赚钱的机会和赔钱的风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白银原油投资的优势与技巧,欢迎阅读。

白银原油投资的五个技巧:见机行事

时间周期越短,反映越快,灵敏度越高;5分钟适合做超短线,灵活多变,趋势不稳,只是,可以先知先觉,嗅出后市的走势和趋势。可以选择很好的进仓与平仓点位。

尤其是价位运行到支撑或阻力附近,可以研判后市。当然,5分钟只是适合超短线操作,未能分出个趋势来,因此,不建议新手操作。

白银原油投资的十个优势

1.投资金额:白银以小博大.只需要3%的保证金.最低只需要大约2000元人民币即可操作.非常适合中小投资者,而股票是100%的资金投入.资金需求大.

2.交易时间:白银周一早上7:00至周六凌晨4:30.每天24小时随时交易.操作时间长.机会多,股票交易是周一至周五.每天只有4小时.时间短.机会少.

3.交易方式:白银可以T+0交易.随买随卖.可以及时锁定利润.控制风险.而股票只能隔日卖出.其中蕴藏着交易机制带来的风险.人为不可控制.

4.交易对象:白银以白银作为交易对象.只需对单一对象实现盈利.而股票涉及几千家上市公司.难以选择.

5.市场流通:紫金银是杠杆交易.短线市场波动较大.盈利机会多.而股票全额交易.短线市场波动较小.

6.技术分析:白银没有庄家.因此技术分析真实可靠.交易容易把握.股票由庄家操控严重.技术分析不真实.交易风险大.

7.信息公开:白银信息全球同步公开发送.真实可靠.可以实时把握消息获取利润.股票存在虚假信息.诱导投资者.投资风险大.

8.资金利用率:白银以保证金形式投入且以短线为主.因此资金利用率极高,而股票采取实盘全额交易.

9.投资回报率:白银是双向交易.涨跌均可获利. 股票只能做涨.不可做空.只有上涨才有获利机会.

10.风险控制性:紫金银可以设置止盈.止损等功能.即时不在电脑前面也能交易.还能避免人为操作失误或心理状态变化带来的影响. 股票则不具备上述功能。

白银原油投资的五个技巧:看短线

15分钟图,适合做短线交易,一般来说,比较适合新手练习和实用。看准15分钟K线走势下单,一次赢利2点是没有问题的。

白银原油投资的五个技巧:判趋势

交易之前,可以先看4小时图,确定趋势和方向;再看1小时图,关注过渡时段的趋势,研判下一时段的走势,过度时段,比较重要,承前启后。

白银原油投资的五个技巧:止损

控制风险,然后赢利,止损2-3点保护本钱。做10次,自己可能会错3次,三次的损失应该保持在2-3点以内,自己的获利应该远大于小的损失

白银原油投资的五个技巧:看准均线

均线也有背离,指标更不在话下。如果均线在小时图是上行,但是在15分钟图是下行,暗示逆转即将到来。如果均线在15分钟图是下行,但价格欲上涨,价格迟早会下行,比如被枢纽点弹回。

此时此刻,你可以抉择,最好准备了。时间周期短的均线背离比时间长的更能反映后市走势,15分钟图均线背离,比起小时图更重要,背离是指均线与价格波动方向相反。

篇10:从卧室榻榻米床价格中看榻榻米的优势

从很多卧室图片中经常可以看到榻榻米的出现。卧室榻榻米床价格比较实惠是卧室家具图片经常出现榻榻米的原因之一。其实除了卧室榻榻米床价格实惠的优点外,榻榻米还是存在很多其他的优点的。

从卧室榻榻米床价格中看榻榻米的优势:

卧室榻榻米床价格——榻榻米的优势

1. 卧室榻榻米床价格实惠的原因之一就是施工简单。即使是在毛坯房的条件下,施工也是可以没有任何障碍地进行的。榻榻米床的铺设可以省去弄平水泥地面的环节。但是,在制作榻榻米床下半部分的柜体时,需要用木方打地隆来防潮。

2. 从卧室图片中可以看出,如果卧室安置了榻榻米,那么就可以直接省去铺设卧室地面地板了。

3. 在卧室家具图片之中,如果出现了榻榻米,那么一般来说是不会存在卧室床了。铺上榻榻米的卧室,整体上就是一张卧室床,在房间内可以随意地翻滚。

4. 榻榻米可以充分地利用空间。整间卧室的下半部分都是储藏柜,可以用来放置换季的衣物、棉被等。

卧室榻榻米床价格——榻榻米的功能

1. 榻榻米的功能十分多样,可以用作是卧室床、储物柜、书桌等等。即使是在狭窄的卧室内,榻榻米也可以被无限的使用。

2. 由于榻榻米床内部的天然蔺草使得榻榻米可以净化卧室内的空气。另外,蔺草的草香四溢,可以祛除异味、脚臭等。

3. 蔺草具有很好的保温效果,榻榻米床的保温隔热性能很好

4. 在吸湿效果上,榻榻米床的效果是其他卧室床无法企及的。

5. 榻榻米的消音效果很好。

6. 榻榻米有良好的弹性和触感,对于脊椎骨的健康和保养有帮助。对于儿童和中老年十分适合。

卧室榻榻米床价格——榻榻米的布置

从卧室图片中可以看出:很多面积狭小的卧室都喜欢铺设榻榻米。这是因为榻榻米床可以很好的解决摆放卧室床、衣柜等卧室家具后,卧室内很难再找出空余空间的难题。

其实,在卧室家具图片中呈现的卧室在安装了榻榻米之后,不仅省去铺设地板的步骤,连卧室床都可以省了。而且,整个卧室的下方都可以当做是储物柜来使用,睡觉的位置也特别大。

(卧室家具图片)

卧室榻榻米床价格——卧室风格的搭配

大量的卧室图片显示:安装榻榻米床并不会和卧室的整体装修风格发生任何的冲突。原因在于房屋的房门大多都是实木的或是带有磨砂效果的,因此,在关上房门以后就完全看不到卧室内的榻榻米的。

由于卧室榻榻米床价格比较实惠,而且榻榻米十分实用,榻榻米床已经不仅仅是出现在卧室家具图片中了,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卧室装修的时候铺设榻榻米了。榻榻米的铺设在一定程度上就已经得到了网上流传的卧室图片的效果了。

跟着小编所说的一二三步走,我们就把飘窗榻榻米给制作完成了,当我们坐在自己改造的飘窗榻榻米上,心情肯定会大好吧!如果你还对飘窗装修有其他的兴趣,那么你可以去网站看看,相信你会有新发现。

篇11:隐名合伙的优势体现是什么

你听说过隐名合伙吗?所谓隐名合伙,是指当事人的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出资,不参加实际的经济活动,而分享营业利益,并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亏损责任的合伙。出资的一方称为隐名合伙人;利用隐名合伙人的出资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济活动的一方称为出名营业人。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隐名合伙的相关法律知识。

隐名合伙与两合公司

两合公司是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形式。它与隐名合伙均是由中世纪的“康美达”契约发展而来,两者有许多相似之处,都是一方负有限责任,另一方负无限责任,隐名合伙人和有限责任股东均对他人的营业出资,而参与其利益的分配。但两者之间又有不同:

1、隐名合伙是一种合同关系,不具有独立的人格,如《法国民法典》第1871条明确规定隐名合伙不具有法人资格;两合公司为法人。

2、隐名合伙的财产为出名营业人所有;两合公司的财产为有限股东和无限股东共有。

3、隐名合伙只有一方出名;两合公司双方都出名。

4、隐名合伙中出名营业人可不出资;两合公司中无限责任股东必须出资。

5、隐名合伙人对出名营业人的债权人不直接负责;两合公司各股东按其责任的无限或有限,对债权人直接负责。

两合公司是大陆法系的概念,英美法中与之相似的企业组织形式是有限合伙。一般认为,两者具有相似的法律特征,只是大陆法中两合公司被赋予了法人资格,而英美法中有限合伙不具备法人资格。

两者尽管法律特征相似,但呈现出不同的发展态势。由于两合公司不仅设立复杂,而且公司的治理机构也相当复杂,而以合伙形式存在的有限合伙不仅设立简单,且有限合伙的运作一般按照合伙协议进行,灵活性很强,更为关键的是有限合伙具有公司所不能比拟的纳税上的优势。

因此两合公司至今数量很少,甚至有些国家根本不承认两合公司的存在,而有限合伙在英美国家特别是在美国却被广泛采纳并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看过“隐名合伙的优势体现是什么”

隐名合伙的优势体现

1、有利于提高人们的投资积极性,更大限度地吸收社会闲置资金用于生产。

隐名合伙的优点在于,一方面它能保持小范围的人身信任关系,另一方面投资人可以只负有限责任,且不必直接参加经营管理。如果立法确立隐名合伙制度,那么投资人可以选择隐名合伙这种形式,对他们比较信任的经营者或企业进行投资,分享经营收益,万一发生亏损,仅在出资的限度内分担损失。

隐名合伙的优势体现是什么

这对于那些既有投资意愿又只想承担有限责任的投资人而言,无疑免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满足了他们的投资需要。同时,确立隐名合伙制度也能为那些客观上由于政策或法律的限制不能作为普通合伙人出面经营,或者主观上不愿意出面经营者投供理想的投资途径。

2、有利于在增强公民的投资积极性的同时,切实地保护合伙人与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在现实生活中,一个人参加多个合伙组织的情况十分普遍,如果立法予以制止即打击公民投资的积极性,不利于经济的发展。但如果不加以限制,也不利于合伙关系的稳定和债权人的利益。许多国家禁止个人或团体同时对两个以上组织负连带无限责任,我国也不例外。

如果采用隐名合伙制度,实际中就可允许合伙人参加多个合伙组织,但该合伙人可以也只能在一个合伙体中负无限连带责任,而在其他合伙关系中只能以负有限责任的隐名合伙人的身份参加,这样,他所参加的某个合伙关系的解散、破产就不会对其他合伙关系产生恶性的连锁反应,这样既可以保护投资者的积极性,又不至于对债权人利益造成损害,有利于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稳定和促进经济的发展。

3、有利于缓解各类经营者对资金需求的压力,促进经济发展。

实际生活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形,有些人有技术、有经验想创业,有些企业想扩大经营规模,却面临资金短缺的困境。

由于目前我国资金市场尚不发达,除向银行贷款、向个人借贷或向社会集资外,筹集和吸纳资金的渠道并不多。而银行贷款条件掌握较严,从银行得到贷款并非易事;我国公司法对股票的发行也作了严格的限定,仅限于股份有限公司,并对股票发行的申请、上市等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和要求,因而能上市发行股票的公司凤毛麟角;现实经济生活中,一些个体户和合伙组织为了筹集资金,有时向公民个人进行借贷。

他们许以出借人高于国家法定利率几倍、几十倍的利息,有的甚至干脆让出借人参与其经营的盈余分配。而我国对公民个人之间借贷的利息是有一定限制的,高利贷在我国不受法律的保护。

正是基于上述原因,在隐名合伙中,出名营业人愿意让隐名合伙人加入合伙,分享营业利润。如果确立隐名合伙制度,那么出借人就可以隐名合伙人的身份对个体户、合伙、企业进行投资,他们的分红则是一种合法收入,从而解决了现实经济生活中高利贷和超额利息的难题。

4、有利于解决现实生活与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难题。

由于隐名合伙形式能够适应许多特定的经济交往场合,故该形式已在我国社会生活中大量出现。但司法实践中,由于我国法律对隐名合伙未作规定,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便无法可依,以致有的将其认定为借贷关系,有的则认其为普通合伙,随意性很大。

同是隐名合伙纠纷,有的法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第43条的规定,把隐名合伙作为普通合伙,适用普通合伙的规定,判决隐名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的法官则把隐名合伙纠纷视为借贷合同纠纷,把隐名合伙人作为出借人,把出名营业人作为借用人,判决出名营业人偿付隐名合伙人出资并支付利息,隐名合伙人既不得参与盈余分配,也不分担任何损失。这种现象的发生有悖司法公正。

如果我国建立了隐名合伙制度,不仅有助于理顺隐名合伙的内外关系,规范投资行为,保护投资者、经营者、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安全,避免和减少纠纷的产生,而且一旦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时便有法可依,避免了当前司法不一的状况,有利于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统一。

5、确立隐名合伙制度符合合同自由的法制原则。

我国《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原则是我国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市场经济对法律所提出的要求。隐名合伙中,隐名合伙人和出名营业人权衡利弊,自愿选择隐名合伙作为合作方式,双方对行为可能出现的结果是有所预料并愿意接受的。

只要隐名合伙合同的内容不违反禁止性法律规范,合同履行不会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危害,就应当允许存在并加以保护,而不应禁止。否则则背离了合同自由的法制原则,因此,如果合伙人愿意依隐名合伙承担权利义务,法律没有必要加以否认。

相关阅读:

篇12:选择国际仲裁的优势有哪些

你对国际仲裁有多少了解?国际仲裁是解决国际争端方式之一。国际法上简称“仲裁”或“公断”。一般适用于解决两国间关于法律性质的争端,通常由当事国根据事先或事后签订的仲裁协定或某些条约中的仲裁条款,将争端交由双方选定的仲裁人所组成的仲裁法庭依照一定的程序审理,审理的结果(即裁决)为最后决定,双方均应服从。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国际仲裁的相关法律知识。

国际商事仲裁

国际商事仲裁主要运用于下列案件:

国际货物买卖 合同中的争议;

国际货物运输中的争议;

国际保险中的争议;

国际贸易、支付结算中的争议;

国际投资、技术贸易以及合资、合作经营、补偿贸易、来料加工、国际租赁、国际合作开发自然资源、国际工程承包等方面的争议;

国际 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争议;

海上碰撞、救助和共同海损中的争议;

国际环境污染、涉外侵权行为中的争议等。

其特点是以双方当事人的协议为基础;仲裁机构一般是民间性的组织;提交 仲裁的当事人有自由选择 地点、 仲裁机构、 仲裁员、仲裁 程序和适用的实体法;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一旦作出,立即生效。

仲裁方式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本1889年。英国人为了解决本国商人和欧洲国家商人在国际贸易中的纠纷,颁布实施了第一部仲裁法。经过近两个世纪的发展,尤其是二战之后,伴随着科技和经济的发展,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国际商事仲裁体系,使国际商事仲裁成为解决垮国纠纷的有效 手段之一。国际商事仲裁呈现了出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

看过“选择国际仲裁的优势有哪些”

选择国际仲裁的优势

与其他争议解决方式相比,仲裁具有以下优点:

一、当事人意思自治

在仲裁中,当事人享有选定仲裁员、仲裁地、仲裁语言以及适用法律的自由。当事人还可以就开庭审理、证据的提交和意见的陈述等事项达成协议,设计符合自己特殊需要的仲裁程序。在当事人没有协议的情况下,则由仲裁庭决定。因此,与法院严格的诉讼程序和时间表相比,仲裁程序更为灵活。

二、一裁终局

商事合同当事人解决其争议的方式多种多样,但是,只有诉讼判决和仲裁裁决才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并可强制执行。仲裁裁决不同于法院判决,仲裁裁决不能上诉,一经作出即为终局,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裁决虽然可能在裁决作出地被法院裁定撤销或在执行地被法院裁定不予承认和执行,但是,法院裁定撤销或不予承认和执行的理由是非常有限的,在涉外仲裁中通常仅限于程序问题。

三、仲裁具有保密性

仲裁案件不公开审理,从而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商业信誉。

四、裁决可以在国际上得到承认和执行

《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1958年《纽约公约》)现有缔约的国家和地区146个,根据该公约,仲裁裁决可以在这些缔约国得到承认和执行。此外,仲裁裁决还可根据其他一些有关仲裁的国际公约和条约得到执行。《纽约公约》于1987年对中国生效,中国在加入《纽约公约》时作出了商事保留和互惠保留。

相关阅读:

篇13:关于企业信息的商业秘密保护优势

所谓商业秘密保护,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一段期限内不得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从事个人牟利活动,非依法律的规定或者企业的允诺,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企业商业秘密。你对商业秘密保护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商业秘密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

商业秘密保护的必要性

1、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是维护商业秘密权利人合法权益的需要。

商业秘密可以为权利人带来一定的、有时是巨大的经济利益。一些不法分子为获一已之利,采取各种手段,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有时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要克服上述问题,必须加强商业秘密的保护。它不仅可以通过民事赔偿的方式有效弥补权利人的经济损失,而且可以通过责令停止、罚款等行政手段及时制止侵权行为的发生,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是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的需要。

商业秘密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它不仅损害商业秘密权利人的经济利益,而且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加强商业秘密的保护,有助于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不良行为,有助于树立公平、诚实、信用的 市场经营理念。它可以使 民法的基本原则与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有机结合起来,逐步构建和巩固良好的市场秩序。

3、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是参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需要。

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重视商业秘密的保护。就 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而言,遵循《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运用民事法律手段保护商业秘密,是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 中国已加入WTO,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这其中就包括商业秘密的进攻战和防御战,我们应当遵循《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要求,以加强商业秘密的保护。只有如此,才能促进对外交流与合作,才能最大限度保护国内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利益。

4、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是提高商业秘密法律保护整体效果的需要。

在现实生活中,商业秘密侵权行为以民事侵权最为常见,运用民事法律武器制裁侵权行为,给权利人以多种形式的民事法律救济,就十分自然地成为人们最常用的法律保护方法。民法保护成为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众多形式中最基本、最主要的形式。加强民事法律保护,意味着抓住了商业秘密保护的根本和关键,有助于提高商业秘密保护的整体效果。

看过“关于企业信息的商业秘密保护优势”

关于企业信息的商业秘密保护优势

所谓专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手段直接规定权利人具有排他性的使用权利的保护方式。从我国法律对企业技术利益的保护规定可知,专利也是我国法律上对企业垄断技术的一种重要保护方式。

与商业秘密是由权利人通过自身的保护手段防止企业秘密的泄露不同,专利是权利人通过权利的申请、公开的方式,向国家直接申请的排他性权利保护。两者在对企业信息的保护上,有所不同,各有优劣。

与专利保护相比,商业秘密保护具有什么优势呢?

关于企业信息的商业秘密保护优势

1、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较之专利的保护范围更为宽泛。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的对象为不为公众所知悉、对于企业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和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来说,不仅包括有关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等,还包括经营策略、管理诀窍、客户名单等等,但根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法保护的对象为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在内的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等技术信息,可见,专利保护的范围要比商业秘密保护的范围小得多。

2、商业秘密的保护较专利保护的标准更低。

《专利法》保护的企业信息有更高的要求。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权利人申请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技术信息,应该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虽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标准较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标准较低一些,但也不能与现有的设计相冲突,且应当明显区别于现有的设计,可见,专利所有权人具有绝对的排他性。而商业秘密所有权不同,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只要是权利人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的企业信息都可以成为企业的商业秘密信息。

3、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更长。

商业秘密作为权利人的一项法定权利,只要权利人没有公开,权利义务人都应当保守商业秘密,直至商业秘密被公开。但根据《专利权》的相关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期限届满后,专利权即终止,即专利技术将成为一项社会共有的资源,任何人都可以无偿使用。

4、商业秘密保护的程序简单。

根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权利人应当依照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准备好相关材料,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登记,经过初步审查和公布程序后,确定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专利保护规定的,才发放相应的权利证书,同时还要予以登记和公告。

而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则简单得多,一项商业秘密的保护,只要企业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避免企业信息暴露在公众可获取的范围之内,即可获得商业秘密的保护。

可见,一项企业信息的商业秘密保护要比作为专利权的企业信息更为便捷、保护的期限也更长。

但也有不利之处,比如对于权利人而言,商业秘密一旦被侵害,则丧失商业秘密的经济价值,同时法律对于权利人指控侵权行为的,也规定了严格的举证责任,权利人的维权困难;且商业秘密权不具有排他性,商业秘密的权利人无法排除第三人对相关技术信息的合法权利。

因此,在企业的信息保护过程中,权利人应当充分结合需要保护的企业信息的商业价值、可流失性等综合因素进行考虑,选择适合的权利保护方式。

相关阅读: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