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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贿选案例分析(汇总11篇)

篇1:案例分析

in this section, you are allowed 30 minutes to write a short essay. you should focus on"the impact of social networking websites on reading." you should write at least 150 words but no more than 200 words.

主题:社交网站对阅读的影响

篇2:案例分析

in this section, you are allowed 30 minutes to write a short essay. you should focus on"the difficulty in acquiring useful information in spite of advance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you should write at least 150 words but no more than 200 words.

主题:科技发达但很难获得有效信息。

篇3:案例分析

in this section, you are allowed 30 minutes to write a short essay commenting on the saying “learning is a daily experience and a lifetime mission.” you can cite examples to illustrate the importance of lifelong learning. you should write at least 120 words but no more than 180 words.

题目解析:终身学习话题为“优秀品质”之一,可以直接借鉴个人品质的模版表达此外,英语学习可以作为例子来论证观点。

篇4:1.湖南衡阳中考作文

世界充满着爱。澳大利亚一只叫“雷克斯”的狗妈妈收养了一只失去母亲的小袋鼠;台湾作家龙应台为了走进十八岁儿子的心灵世界,与他开启了三年六个月的书信往来;湘西画家黄永玉虽已年过八旬,依然每年要踏上凤凰那熟悉的故土……这大大小小的爱,给人以挑战挫折的勇气、战胜孤独的力量、拥抱成功的信心。

请以“爱的力量”为题,写一篇文章。

素材延伸:

李白成为谪仙人,在诗歌史上树立丰碑,和享受了丰厚的爱有关。有家乡之爱,碎叶城和四川的山川人文风情给李白丰厚的滋养;有朋友之爱,杜甫、孟浩然、汪伦等人给予李白深厚的友情。

篇5:教师节作文写作技巧指导及案例分析

案例:“惊喜”的教师节

9月10日星期三晴

今天是教师节,总所周知是感恩老师的节日,我们三班自然也不例外,会给老师准备一个大惊喜。

铃声响起,大家异口同声的说:“祝老师教师快乐!”这一声祝福可是让老师放松了警惕啊。老师不经意间发现讲台桌上摆满了巧克力糖,老师笑嘻嘻的问:“这是给我的吗?”我面带微笑答道:“老师你要是不想吃,给我吧。”于是老师向我抛了一个巧克力糖,我完美的接住了。张口就吃。“谢谢老师了”我调皮的答道。“来人呐,上飞雪!”这一声让猝不及防的老师吓坏了,赶紧面朝黑板。于是许许多多的“武器”向老师袭来,老师因此变成了半个圣诞老人呢。

在老师身上的飞雪彩带快掉完了的时候,班长说:“老师你那上面还有好多呢,我帮你擦擦。”大家都疑惑的看着她,也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她刚擦了一下,就又拿出飞雪袭击老师,班上在一次因为飞雪轰动起来,可怜的老师啊!

真希望每天都是教师节,每天都开开心心的!

每日写作指导

写人是作文的基本命题。写人,可以侧重写人物的外部表现,即写他在做些什么,或者有哪些动人事迹;(next88)也可侧重写人物的内心活动,写他在一件事面前,在与别人交往中,或在一种特定的环境中的内心变化,和随之产生的喜、怒、哀、乐之情;也可以交错地写人的外部表现和心理活动。

写人的文章应注意以下几点:

1、交代清楚他是什么人,如他的年龄、性别、外貌、职业、性情,及与自己的关系。

2、要写出人物的特点。就是要写出这个人与其他人不同的地方。只有把特点写出来了,才能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文章也才能与众不同,有了新意。

3、要通过具体的事件来表现人物,决不能象老师给你写品德评语那样来写人。所选的事件要能充分表现这人性格和品质。当你把事情写好了,人物也就写好了。如当你读完《董存瑞舍身炸暗堡》以及《我的战友邱少云》以后,你对这两位英雄就有了深刻的印象了。

4、要抓住人物细微的动作及其变化,给予具体,生动的描写。即抓住细节刻画人物,使原来比较平板、模糊的形象变得栩栩如生,有血有肉。如《一夜的工作》中,周总理扶正转椅就是一个细节描写,它表现了周总理有条不紊的工作作风。

5、在进行人物语言描写时,要符合人物的身份和性格,因为不同的年龄、职业、性格等的人物,他们所讲的话是不同的,即使是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情况下所讲的话也是不同的。

6、要紧紧扣住人物的特点和文章所要表达的中心思想来写人,不要想到什么就写什么,马虎拼凑,拉拉杂杂,更不能重复罗嗦,画蛇添足,使人看了不知在说什么。

篇6:法律案例分析论文篇

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跟随律师及相关案件进行了实习并且承担了一部分工作,现选择其中一个案件进行一部分改编并且结合一些热点法律问题与争议完成案例分析报告。

一、 案情概要

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北京时间凌晨1点28分,司机陈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在道路上行驶,在一个V字型路口进行调头,由于路口转弯角度较大,加之是夜晚,视线不明确,司机陈某没有看到调头路口处有一个醉汉被害人王某躺在马路口,汽车碾压王某于车下,之后陈某下车查看并看见王某躺在汽车底下,随后司机陈某慢慢挪动汽车并且驾车逃逸。后被害人王某被路人发现并送往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于第二日上午死亡。经法医专业鉴定后,被害人王某是由于被汽车碾压后造成内出血从而引发创伤性失血导致休克,最终死亡。交警部门时候对事故现场进行了相关的勘察,认定被害人王某处于V字型路口偏左侧的地方,交警大队进行实物实验,利用一辆汽车进行现成模拟发现王某所处的位置在汽车调头时是无法被发现的,即处于一个视野盲点,加之是夜里就更加难以发现,即使发现也无法再及时的采取相关补救措施。一周后,司机王某被有关部门逮捕归案,并且交代了相关案件情况,其中包括被告人陈某说他当时以为被害人王某已经死亡的主观意志,其他情况与交警部门所认定的结果一致。

二、 案例分析

本案中的争议点主要有两个:第一个是司机陈某对于撞人这个行为的定性,即是否属于意外事件。第二个是陈某之后的逃逸行为如果来界定。

(一)、陈某撞人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刑法》第 16 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后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根据这一规定,所谓意外事件就是指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后果,但行为人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其最本质的特点就是行为人无罪过且损害结果的发生是由于不能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虽然从法医的鉴定结论中可以认定,被害人王某的死亡和司机陈某的撞人行为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但是,交警大队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和试验的报告材料里可认定,陈某撞人的主观状态既非故意也非过失,而是因为路段本身的构造和事故发生时天黑的客观原因以及被害人王某醉酒的主观过失造成的。这个有一个质疑,作为一个的司机,在调头行驶的时候肯定应当要减缓速度,注意安全,若是司机尽到这个注意义务,那么即使撞人了,被害人王某也不至于由于内出血,创伤性失血性休克导致死亡,是不是陈某主观上也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呢? 被害人王某本身存在一定的过错,深夜醉酒倒在危险的地方。一般正常的人都不会选择在转弯路口的位置躺着,那里是属于较为危险的地段。司机以自己的惯常思维,也无法能预料到掉头转弯处偏右位置会躺着一个人,尤其还是在深夜。法医的鉴定报告中说明了被害人王某

并没有当场死亡。即使司机减缓速度(深夜,如果周围不安全,司机也不敢放太慢的速度),若撞的是要害部位,也不能避免给被害人李某造成严重伤势的后果。是被告人陈某对被害人的遗弃和逃逸行为给本身受害的王某增加死亡的几率。而且法律不应当强人所难,实际情况中没有那么多的如果,并且依存疑时有利于被告的原则,没有断定被告人陈某造成损害的结果是故意或过失的证据,应当作出对被告人陈某有利的裁定和判决,不应当定陈某在撞人行为上违反了交通运输法规。因此,在此案中,被告人陈某的撞人行为应当认定为意外事件。

(二)、丁某逃逸行为应当认定为间接故意杀人 首先,基于第一点的判断,由于被告人陈某的撞人行为是意外事件,因此,可以排除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交通肇事罪与交通事故中意外事件的区别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过失和客观方面是否违法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主观上有过失,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如行为人没有违法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且是由于不能预见、不能抗拒、不能避免的原因引起交通事故,则不存在罪过,不能认定为犯罪。《刑法》第 133 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 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结合法条及相关的分析,被告人陈某逃逸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其次,被告人丁某的逃逸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间接故意杀人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当事人死亡的后果,但主观上却放任这种危害行为的发生,从而导致当事人死亡,则行为人犯的是是间接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杀人罪中的行为人在认识意识上是明知危害行为可能导致当事人死亡的后果发生,意志因素是主观上对危害行为持放任态度,结果当事人因该危害行为而死亡。结合案件来说,被告人陈某发现有一人被其撞伤后,慢慢挪动汽车驾车逃离现场。 被告人陈某将被害人王某丢弃在路边是一种怎样的心理状态呢?很明显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被害人王某的死亡而不顾,然后驾车逃逸。被告人丁某构成了间接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陈某对被害人王某是具有救助义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 76 条

第二款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 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而陈某却不对王某进行作为义务,对王某的现状听之任之,即使被告人陈某主观上认为王某死了,害怕而逃离,但是,没有对王某判断是生是死而大意逃离仍然是被告人陈某的过错,即使王某死亡,陈某仍然不应当丢弃被害人王某,应当由医生对王某的生死进行评断。所以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在这不应当得到适用。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的含义是在对事实存在合理疑问时,应当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判决、裁定。张明楷教授认为此原则有以下几种 适用界限: (1)只有对事实存在合理怀疑时,才能适用该原则; (2)对法律存在疑问时,应根据解释目标与规则进行解释,不能适用该原则;(3)在立法上就某种情形设置有利于被告的规定时,对被告人的有利程度,应当以刑法的明文规定为根据;(4)在对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的认定存在疑问时,应进行合理推定,而不能适用该原则宣告无罪;(5)虽然不能确信被告人实施了某一特定犯罪行为,但能够确信被告人肯定实施了另一处罚较轻的犯罪行为时,应择一认定为轻罪,而不得适用该原则宣告无罪。对当事人的听之任之的主观心理的推断是合理的,不论被告人陈某是认为王某已死还是未死,对与王某来说,最坏的结果就是死亡,而被告人陈某却放弃了给王某一丝生存的机会,选择了最坏的结果,那是法律不允许的,法律不能强人所难,但是也必须合理公正。综上所诉,被告人丁某的逃离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三、 基本结论或观点

综上所述,案件中被告人陈某属于意外事件,但是随后其驾车逃逸的行为却构成了间接故意杀人罪,等待陈某的将是法律合理公正的裁判。

篇7:案例分析

in this section, you are allowed 30 minutes to write a short essay commenting on the saying “never go out there to see what happens, go out there to make things happen.” you can cite examples to ilustrate the importance of being participants rather than mere onlookers in life. you should write at least 120 words but no more than 180 words.

题目解析:话题为the importance of being participants rather than mere onlookers in life,即“做生活的参与者而不是旁观者的重要性”; 说得更直白,就是要付诸行动,该话题也为“优秀品质”之一。

篇8:关于读书的话题作文优秀案例分析

关于读书,你一定有许多话要说。请以“我与书”为话题写一篇文章,结合你的读书经历,谈谈你的想法、看法、体会和认识。

(1)体裁不限。可以记叙经历,讲述故事,抒发感情,发表议论等等。

(2)题目自拟。

(3)不少于1000字。

话题分析

书是人类文明的长生果,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与生活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以“我与书”为话题作文,应放开思路,可以从多角度来写。作文要求不限制体裁,可以考虑多种文体。

写记叙文,可以叙述经历或故事。可写成散文,这样选材比较自由,不受时空的限制,易于抒发主观感受。可成写议论文,对与书有关的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和主张。需要注意的是,话题中要求有“我”,不能空发议论,应适当地联系自己的经历与体验。也可以写说明文,如“我的读书方法”,“我是怎样藏书的”等。

佳作示范

从人类告别结绳记事的蛮荒时代起,不断进化的书就反映了人类文明的进步。可以说,书,在人类发展史中的贡献是不可估量的。

我爱书,特别是好书,爱它那行云流水般的通畅,爱它那天高云淡般的深邃。应该说,每一本出自不同作者的书,都自有它独特的风格,或深沉、或轻快、或伤悲、或欢愉。但无论怎样的好书,都能带给你感官与心灵的愉悦。犹如夏日里的一杯雪水,彻骨的寒冷过后便是无比的清凉。我曾经随着三毛走遍撒哈拉沙漠,听她对我叙说她与荷西之间的种种故事,于是我陪她痛哭流涕;我也曾走进安妮的世界,感受着她的惊悸、无奈与绝望。我看见大观园的雪一片片飘落,听见辕门外撕心裂肺的啼哭与痛苦的呻吟。这时我已不是我,我甚至完全忘了自己的存在,只有当我尽兴归来,才感觉一具躯壳坐在案旁。

有人说我太过于痴迷。痴迷又怎样?书中自有一种在现实生活里无法体会的意境。那种“山如黛,月如钩”的静谧,那种“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的悲凉,那种“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的萧条。这些,难道在高楼林立的今天还能找得回来?

一个人的品性、修养,总能被书所熏陶。当然,不是指现今畅销的言情、暴力小说。人们常说的书卷气,那不是配副眼镜,怀揣一本砖头书就能装出来的。那种气质与风度,使他的一言一行、谈吐,乃至于小小的动作都充满魅力。人们以金钱、地位来衡量一个人时,总把学者放在很低的位置。可是,穷得除了钱就什么都没有的人又怎么能与满腹才气的学者们相提并论呢?

我一向反感所谓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也不赞同什么“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论调。读书只是一种兴趣,一种学习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了解了我们这个生活以外的世界,没有国界、年代之分,从而在里面找到无穷的乐趣。为何非要把读书看成是跻身显贵的踏脚板呢?在那些人眼里,读书学习只是为平步青云、走上仕途所使用的工具。而书也丧失了其本身的意义,变得肮脏不堪。

心痛又有什么用?我依然可以热爱我的书,何况那只是一小部分人的想法。我对追星、赶时髦,或是什么电子游戏没有丝毫兴趣,只要一个小小的书房,一个小小的案台,一杯微温的清茗,还有一本好书,就足以让我乐不思蜀,自得其乐。外面的吵闹喧嚣又“何有于我哉”?

书,毕生的至爱,让我拥有了一份最恬静的情感和一个最原始的兴趣。

这是一篇语言、意境俱佳的散文。全文以抒写读书的乐趣为主旨,联想广泛,既有对读书之趣的具体描写,又有对功利主义的读书目的和拜金主义的社会风气的批判。全文内容丰富,形散神聚,紧扣话题,堪称佳作。不足之处是第一段的内容与后面有脱节之嫌。

在茫茫的宇宙大地,人类涉足的路途中,事随时移,万物灭之又更新。岁月的长链由无数的“短暂”连接而起,似乎“短暂的存在”已成为永恒的定律。而“经典”诞生,亘古不衰,它一线贯穿时空,在人类发展历程的夜空中闪耀着永恒不变的光芒。

经典的事情,经典的道理,酝酿于一时,流芳于百世。经典之作是人类智慧浓缩至极的结晶,它的长久存在有着不可磨灭的道理。

经典之作有着其生存的广大空间,有着强悍的生命力。一部意味隽永的《论语》,流传至今,历经几千年仍不衰不竭,其读者群如何之庞大,不可得知。而刚踏入学门的我们,便懂得其中的“温故而知新”。《荷马史诗》、《伊索寓言》等,其影响之大、价值之大,作为经典流传至今,也源于其强盛不息的生命力和给予人们的丰富的启迪。

经典之作有着强劲的感染力和渗透力。其文中对宇宙万物深邃的探索,对人生疾苦的密切关注或真实的揭露,或对人类未来的憧憬或热情的讴歌,都会让读者体会到一种莫名的感觉,不禁被感动,不禁被感染。这种抵挡不住的力量会渗透进你的心田,使之感化。年深月久,它将会在内心深处慢慢地沉淀,继而不知不觉地会变化成我们情操的一部分,影响着人生前方未走的路。经典的影响、经典的感染,让人们告别蒙昧无知,向文明、高尚迈进。

经典之作的魅力还在于它在不同的时期,会给人们以不同的影响和启迪,不同阅历的读者也会在同一部名著中找到不同的情趣。一部《三国演义》,有的人在里面读到了精深的谋略、悲壮的人生;有的人体味出错综复杂、尔虞我诈的人际关系。年少时阅读《三国演义》,或许只对跌宕的情节、高超的武功倍感兴趣;中年时读《三国》或许只对其中高深的计谋策略深思玩味;而到了老年,再次品读,其感觉则更可能是对人生成败功过的喟叹。

经典之作有着极大的吸引力。捧起一部名作,它会让人忘记时空,把你带进书中的世外桃源,使你心甘情愿地被它所吸引。一部《红楼梦》竟可以令我废寝忘食,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深深地牵动着我,叫我心潮起伏,难以入眠。

风雨的无情侵蚀,雕栏玉砌会无奈地成为残垣断壁,而历经千百年的经典名著,代代传诵,时至今日仍新颖长青,光芒四射!

经典,有着辉煌的过去,有着灿烂的今天,也必将有着永恒的未来!

[关于读书的话题作文优秀案例分析

篇9:案例分析

in this section, you are allowed 30 minutes to write a short essay commenting on the saying “listening is more important than talking.” you can cite examples to ilustrate the importance of paying attention to others’ opinions. you should write at least 120 words but no more than 180 words.

题目解析:话题为the importance of paying attention to others’ opinions,即“倾听他人意见的重要性”,该话题仍然为“优秀品质”之一。

篇10:校园暴力高校案例分析高校暴力案件反思

培养人才,有知识更要有德性;大学教育,重学术更要重人格。让学生懂得去爱,去尊重,去包容,才能避免悲剧重演。这是媒体在评价“复旦投毒”案时的说法。

高校暴力之殇,伤了教育,伤了社会。回顾高校校园暴力事件,骇人听闻的马加爵案件,冷漠药家鑫事件,残忍的梁荣彩事件,震惊全国的复旦投毒案等等案件的发生,让人们不禁惊呼高校教育的学生素质成果,为什么十二年耕耘苦读竟然会丧失人性?

我们来看两起骇人听闻的大学校园暴力事件,分别是复旦投毒案和肇事杀人药家鑫案件。

【复旦投毒】2010年8月起,犯罪嫌疑人林森浩入住复旦大学某宿舍楼421室。一年后,黄洋调入该寝室。之后,林因琐事对黄不满,逐渐怀恨在心。2013年3月29日,林森浩在大学宿舍听黄洋和其他同学调侃说愚人节即到,想做节目整人。林森浩看到黄洋笑得很得意,便联想起其他学校用毒整人的事件,便计划投毒“整”黄洋,让同学难受。结果,便找来剧毒投入饮水机里,导致黄洋中毒身亡。无论是之后的独担大学学生联名求减刑,还是林家人举证免除死刑,都必须要承认的是林的犯罪行为已经确定。两名高校成绩优秀的学生就这样因为情绪的不控制,给学校,家庭,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林森浩关键词的百度指数分析结果

【药家鑫事件】药家鑫,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2010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释放。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投案。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同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5月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案二审维持一审死刑判决。2011年6月7日上午,药家鑫被执行死刑。

罪犯药家鑫的辩护律师说,他的成长道路没有污点,学习优秀、得过各种奖励,且有自首情节。希望法庭从宽量刑,给他一条改过自新的路。并且庭审现场辩护人律师向法庭提交3份材料,包括报纸对药家鑫主动递交悔过书的报道,上学期间的13份奖励,被告人校友、同学、邻居的4份请愿书,请求法庭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这里不是为此请愿,而是表达一种可惜跟遗憾,本该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一批优秀青年,却因为校园暴力知识的欠缺,对法律的无视以及不能很好的控制情绪,造成了太多难以遏制的结果。以下是药家鑫的百度指数的分析情况,我们可以看到人们对事件的关注度并没有随着时间消失,在时间的长河里每发生一件校园暴力的事故,药家鑫这个名字总会被人们搜索,大概就是因为这个名字已经成为大学生暴力的一个代名词。

两起恶性的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归因论来讲,是背后家庭,学校,社会教育的缺失,校园安全与教师发展专项基金反校园暴力公益项目组策划上线的反校园暴力网将校园暴力分为:关系暴力,肢体暴力,网络暴力和语言暴力。四种校园暴力之间的有形式上的区别,但是确是本质的相同和联系。因为家庭环境影响,导致学生在受到关系暴力的时候不敢反抗,从而受到了肢体暴力、语言暴力,受伤害的心灵会在网络上得到慰藉,由此遭受到无形的网络暴力。心理因素积淀的形成加上成长过程中环境的影响都是看待事物的世界观,也是导致暴力行径的重要来源。

理想的闪耀从小学到达大学,象牙塔的美好是给我们更大的看世界的双眼,而不是自私狭隘的认同观。高校大学生校园暴力事件的发酵和持续性的报道,给社会一种警醒,国家培养了16载的栋梁之才何以用暴力回馈?

篇11:案例分析

in this section, you are allowed 30 minutes to write a short essay. you should focus on"the harm caused by misleading information online." you should write at least 150 words but no more than 200 words.

主题:网络误导

性信息的伤害

题目解析:此次六级反常态的科技话题,上次四级话题的再现,属于旧酒新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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