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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导图充分运用左右脑的机能,利用记忆、阅读、思维的规律,协助人们在科学与艺术、逻辑与想象之间平衡发展,从而开启人类大脑的无限潜能。思维导图因此具有人类思维的强大功能。下面就让读文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关于概念图和思维导图的本质特征,欢迎大家参考和学习。
概念图相关的英文有两个词:Concept Mapping和Concept Map。前者也可以翻译为“概念构图”,强调形成概念图的过程,后者一般翻译成“概念图”,强调概图构图的结果。概念构图是康乃尔大学的诺瓦克(J.D. Novak)博士根据奥苏贝尔(David P. Ausubel)的有意义学习理论提出的一种教学技术。概念图的发明人诺瓦克博士是一位学者,因此概念图有着浓厚的学术内涵。
诺瓦克博士将概念图定义为:使用节点代表概念,使用连线表示概念间关系的知识组织和表征工具[13]。从定义上可以清楚看出,概念图是一种知识的组织和表征工具,这种工具的特征包括:图示化、突出概念、突出概念之间的关系、突出概念之间的层次。图示化,也就是将概念之间的关系非线性化,是其与其他知识表征工具(如线性文本)的最大不同。
同样,思维导图对应的英文包括Mind Mapping 和Mind Map,前者表示构图过程,后者表示构图结果。思维导图最初是20世纪60年代英国心理学家东尼?博赞(Tony Buzan)发明的一种笔记方法[14]。东尼?博赞认为思维导图是对发散性思维的表达,因此也是人类思维的自然功能[15]。思维导图的发明人东尼?博赞是一位畅销书作者,因此其著作并不追求科学的严谨性,所以至今没有看到思维导图的严格定义。根据博赞本人的定义,思维导图是一种“笔记方法”,但有很多使用者感叹“思维导图记笔记一点也不方便”。
这部分是由于使用者不熟练所致,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对思维导图本质的认识不够。实际上,将思维导图理解为“笔记方法”是国内引进时翻译上的一大缺陷。原著中的笔记其实对应着两个词:note taking和note making。前者可翻译为“记笔记”,是指在读书、听讲座、交流时将别人的思想记录并整理下来;后者则可翻译为“做笔记”,是指将自己的思想激发并整理出来,如写一篇论文,做一份讲稿等。从这个角度来看,思维导图的最核心目的是激发并整理思考,采用的手段是“从中心向周围发散的非线性笔记”。
可以看出思维导图是针对线性笔记的不足而发明的一种新型笔记工具,与线性笔记最本质的不同也是其“非线性”。这里,我们不妨也为思维导图下个定义:思维导图是为促进思维激发和思维整理的可视化、非线性思维工具。
从可视化这一点上来看,概念图和思维导图有着相同的“非线性图示”的特征,但其核心目的则明显不同,前者在于表征知识,后者在于激发和整理思考。当然,在实际应用上,概念图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很好的激发和整理思考,思维导图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较好的表征知识。两者的核心差异将在后面 “概念图与思维导图的核心差异”一节中论述。
前面论述了概念图和思维导图的核心共同点,可以用“可视化”、“非线性”和“认知工具”来概括。事实上,“概念图”和“思维导图”的关系一直被争论,存在着“等同论”、“不同论”和“无需区分论”[19][20][21],2004年以前,国内较多文章认为两者完全一样,只是名称不同而已。2004年,赵国庆和陆志坚[22]对二者进行了辨析,认为其在历史渊源、定义、对知识的表达能力、创作方法、表现形式和应用领域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别。其后,将二者加以区分的研究呈现上升的趋势。2006年,杨凌从定义、知识表征的方式、创作的方法等角度进行了比较[23]。Davies则对概念图、思维导图和论证图(argument mapping)这三种不同的认知工具进行了深入的比较[24]。但另一方面,将二者混同的现象依然存在,而且还比较严重。
随着笔者对概念图和思维导图应用和理解的不断深入,二者的差异在使用中也显得越来越清晰。因此,在这里对2004年的辨析做一定的补充和修正。笔者认为,概念图和思维导图的核心差异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直接目的不同。概念图的目的是表征知识,思维导图的目的是激发和整理思考。直接目的的不同也就引起了各自在对方功能领域显得要弱一些。如概念图在激发和整理思考方面没有思维导图方便高效,思维导图在表征知识方面也没有概念图清晰完备。
(2)理论依据不同。概念图以认知心理学的有意义学习理论为理论依据,强调学习是新旧知识的连接。思维导图则以神经心理学为依据,认为思维是神经元及神经元之间的连接。这就导致概念图极其重视连接和连接词,而思维导图则注重颜色、线条、联想、想像。在不同的理论指导下,各自的关键特征也就存在着差异,概念图可以用概念、关系、连接词、命题、层次等描述,思维导图则可以用节点、分枝、颜色、图标、代码等来描述。概念图的连接词、命题等关键特征思维导图并不关心,而思维导图的颜色、图标、代码等特征概念图也不关心。
(3)评判标准不同。概念图表征的是客观的知识体系,有对错之分;思维导图反映的是主观的想法,每个人的思维方式不同,无对错之分。所以,概念图可以作为评价工具,甚至有学者提出以专家图作为评价的依据;但思维导图是无法给出个评价的专家图的。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要进行思维的激发、整理等一般性工作时,思维导图是合适也是能胜任的;但在概念较多且关系复杂的情况下,概念图更能深刻的表示知识体系及其内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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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临近,要在短短的四个月内掌握上百门法律,仅靠勤奋是远远不够的。要一次通过司考,首先,客观上要清醒地认识司考。司考是"中国第一考"。有资格报名参考的人最少也是法律专业的专科生,绝大多数是本科生,对考试而言,可以说个个都是"战将",而能通过者只有10%.录取比例是十分残酷的,这里得出的结论是:无论你过去的法学水平有多高,站在司考面前的你即刻变得"矮小"了。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准备的2016司考第五章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的所有思维导图,希望对大家复习司考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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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宪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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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司法考试,都是法学专业大四学子最重要的考试,时间紧迫,复习的考生们在努力复习的同时,需要根据理解和认识,制作司法考试思维导图,以巩固复习过得知识。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司考第一思维导图,希望大家喜欢!
司考第一思维导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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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记忆力有强有弱,速度快慢、正确与否的差别。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除了与营养、先天遗传、经验、年龄以及后天的练习有关,还取决于神经细胞的信息传递通道——神经轴突网络。大脑思维导图是提高大脑思维的重要方法之一。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大脑思维导图的好处,希望大家喜欢!
思维导图在教学应用方面的价值
1.帮助师生掌握正确有效的学习方法策略,更快更有效地进行课本知识的传授,促进教学的效率和质量的提高。在制作思维导图的过程中,会涉及到如何快速的阅读和信息整理的内容。通过在整理和绘制思维导图的过程关键词和核心内容的查找可以更好地帮助老师和学生们,加强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并将所学内容进一步的加以深化。
2.建立系统完整的知识框架体系,对学习的课程进行有效的资源整合,使整个教学过程和流程设计更加的系统、科学有效。利用思维导图进行课程的教学设计,会促成师生形成整体的观念和在头脑中创造全景图,进一步加强对所学和所教内容的整体把握,而且可以根据教学过程和需要的实际情况做出具体的合理的调整。
3.教学过程采取互动式,促进师生间的交流与沟通,打破了传统的一言堂。在应用思维导图教学的过程中,学生为主体,教师作引导,可以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天赋。在进行思维导图教学的过程中,教师的作用主要是作积极正面的引导,并指导和回答学生在完成学习任务的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师生间可以比较自由的交流和沟通,所以可以让学生有更大的发挥自我的空间,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各自的学习计划,从而做出合理的安排。
4.在教学过程中,可以做到关注整体,关怀个体,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因材施教;发展并挖掘个体的独特性,从而最大限度的做到因材施教。通过学生的思维导图的作品,能够发现每个学生的知识结构,发现其所教课程的理解和认识程度,从可以对于学生所存在的具有共性的问题,做出具体的指导和相应的教学方案。从而做到关注整体教学质量的提高的同时,也能够关怀个体,关怀各个层次的学生的成长。
5.建立学习型学校、学习型班级组织,建立团结合作的教学机制,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取长补短,共同学习、成长、进步与发展。制作思维导图的过程是一个相互学习和交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加强师生之间和学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有效的交流是最好的最有效的学习,能培养师生之间的合作精神和团结意识。有利于学校作为一个整体的素质的发展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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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的敏捷性指思维过程的速度或快慢程度。有了思维敏捷性,在处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能够适应迫切的情况来积极地思维,周密地考虑,正确地判断和迅速地作出结论。有人说,思维的速度包括正确的程度。但我们认为,思维的轻率性决不是思维的敏捷性品质。我们在培养思维的敏捷性时,必须克服思维的轻率性。
5.灵活性
思维的灵活性是指思维活动的智力灵活程度。包括:一是思维起点灵活,即从不同角度、方向、方面,能用多种方法来解决问题;二是思维过程灵活,从分析到综合,从综合到分析,全面而灵活地作"综合地分析";三是概括--迁移能力强,运用规律的自觉性高;四是善于组合分析,伸缩性大;五是思维的结果往往是多种合理而灵活的结论,这种结果不仅仅有量的区别,而且有质的区别。
6.独创性
思维的独创性强调思维个体差异的智力品质。指独立思考创造出有社会(或个人)价值的具有新颖性成分的智力品质。主体对信息高度概括后进行集中而系统的迁移,进行新颖的组合分析,找出新异的层次和交结点。概括性越高,知识系统性越强,减缩性越大,迁移性越灵活,注意力越集中,则独创性就越突出。
7.批判性
思维的批判性指思维活动中善于严格地估计信息和精细地检查思维过程的智力品质。
从思维的个性差异来说,思维的批判性特点有五个:
(1)分析性
在思维过程中不断地分析解决问题所依据的条件和反复验证已拟定的假设、计划和方案。
(2)策略性
在问题面前,主体根据自己原有的思维水平和知识经验在头脑中构成相应的策略或解决问题的手段,然后使这些策略在解决思维任务中生效。
(3)全面性
在思维活动中善于客观地考虑正反两方面的论据,认真地把握问题的进展情况,随时坚持正确计划,修改错误方案。
(4)独立性
即不为情境性的暗示所左右,不人云亦云,盲从附和。
(5)正确性
思维过程严密,组织有条理;思维结果正确,结论实事求是。
8.敏捷性
思维的敏捷性指思维过程的速度或快慢程度。有了思维敏捷性,在处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能够适应迫切的情况来积极地思维,周密地考虑,正确地判断和迅速地作出结论。有人说,思维的速度包括正确的程度。但我们认为,思维的轻率性决不是思维的敏捷性品质。我们在培养思维的敏捷性时,必须克服思维的轻率性。
敏捷性本身不像上述特征那样有一个思维过程,但与上述思维特征又相互联系,既以上述思维特征为必要的前提,又是这些思维特征的集中表现。没有思维高度发达的深刻性、灵活性、独创性和批判性,就不可能在处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有适应迫切情况的积极思维,并正确而迅速地作出结论。特别是思维活动的概括,没有概括,就不会有"缩减"形式,更谈不上什么速度了。同时,高度发展的思维的深刻性、灵活性、独创性和批判性必须以速度为指标,能够正确而迅速地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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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辩证思维方法的本质
辩证思维方法的本质是人们在客观规律和关系的基础上依据主体需要而形成的思维规则、程序和手段,是人们认识世界的中介。
(2)辩证思维的实质
辩证思维的实质就是按照唯物辩证法的原则,在联系和发展中把握认识对象,在对立统一中认识事物。
(3)坚持辩证思维方法的重要意义
只有坚持辩证思维方法,才能实现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在对感性材料进行思维加工时,必须要运用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抽象与具体等方法。另外,坚持辩证思维方法对于建立科学体系,指导社会实践有着重要意义。
(4)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
所谓客观辩证法,是指宇宙中客观存在的普遍联系、变化发展及其辩证规律,是客观世界本身所具有的辩证性质;所谓主观辩证法,是指辩证的思维,即人的思维对世界的辩证性质的认识。客观辩证法是主观辩证法的内容,主观辩证法是对客观辩证法的反映,二者统一的基础是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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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作为文化的形成物,作为思维对主客观情况不断认识、不断运用的历史形成物,除了人工语言的严格规定之外,它的任何一个语词、各个符号,从语用侧面说大都可作各种各样的运用,从语义侧面说有各种各样的语义,而从语构侧面说也有不违背语用与语义的各种各样的构合,总之,三者的自由度是很大的。
因此,从语义上看,语言,特别是自然语言,它的任何一个词都具有多重意义,这种多重意义就构成了一个词的语义网。例如“桌子”一词,就有它的所属,用途、质料、结构、色泽、价值等多重语义集于一身,形成一个意义网络,它是这诸多语义的潜在体。在孤立的、非思维的情况下,人们不好突出它的任何一个确定的意义,因而也不能表达确切的认识。而语义网中的任何一个潜在的意义要转化为显在,表达出一种确定的认识,都要通过思维,——质言之,通过思维的语用和语构而完成。
思维为什么能完成这一任务呢?这与思维的本性有关。
思维,作为人的意识的连递的活动,它总是处在一定的线序过程中,呈现为一种线序进展着的思维流、语义流。观念、想象固然可以同时呈现出对象的诸多方面于一体,但它们只有作为思维过程中的环节才有意义,而严密的逻辑思维,作为一种细密的过程,其思维“流”、语义“流”则相当“细”,呈现为以单个词义、单个语义(通过“是”与“不是”)连接而成为线序的语义链,并以单义的语义链形成线序进展过程,形成语义流,以把握和再现对象。思维的这一本性,就是把潜在的语义网转化为显在的语义链的过程,因此,当思维通过语言符号进行思维时,语言中任何言词的语义网,在语用中通过主体的选择和确认,就转化成了具有确定意义的语义链,它在语构上的最简单体现就是形成“句子”。通过这一过程,潜在的语义网就转化成了显在的语义链,而那未被选择的潜在的诸多语义,就暂时沉没到意识的背后去了。
上面,我们用语言学的术语阐述了思维是一个通过线序进展把潜在的语义网转化为显在的语义链的过程,其实,用逻辑学的术语来表达则更简单:概念在非思维的状态下,其多重涵义(内涵)形成一个语义网,其意义并没有确定;而在概念进入思维过程的状态下,即在判断中,就通过判断的特殊化、确定化而转化为语义链。对于复杂的思维来说,一个判断往往不够,要通过一群判断 或多群判断(判断群),把一个概念的内涵、语义揭示出来。例如,对于“辩证语义运动”这一概念,我们这里要通过“思维与语义的关系、语义网与语义链”等由多群判断组成的语义链的运动,即语义流,来展开它潜在的语义网,揭示它的内涵,借以实现我们对它的认识。由此可以看出:概念就是潜在的语义网,判断就是显在的语义链,判断群和推理就是确定的语义流。思维就是语义链、语义流组成的语义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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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比思维"方法是解决陌生问题的一种常用策略。中国古代类比思维的特征有哪些的呢?本文是小编整理中国古代类比思维的特征的资料,仅供参考。
关于《易经》的思维方式是类比而不是归纳,我国学术界已有定论。下面稍引部分著作略作说明:
朱伯崑《易学哲学史》(上册)云:“就《左传》、《国语》提供的资料看,春秋时期的占法,所取的物象,乾有天、玉、君父;坤有土、马、帛、母、众;坎有水、川、众、夫;离有火、日、鸟、牛、公、侯;震有雷、车、足、兄、男;巽有风、女;艮有山、男、庭;兑有泽、旗”[11]。显而易见,不是从天、玉、君父等事物中归纳出乾卦,而是把这些事物和乾卦相类比。
王树森《周易与中华文化》云:“《系辞下》说:‘夫《易》彰往而察来,显微而阐幽……其称名也小,其取类也大’。这就是说,《易》之所以有彰明往事,予见未来,以断吉凶的作用,主要因为它用细小的具体的事物类比说明重大的普遍的道理。韩康伯注曰:‘拖象以明义,因小以喻大’。可知,取类明义是《周易大传》意象思维的基本方法”[12]。
翟廷晋《周易与华夏文明》云:“《周易》推理的基本方法有三种,一是根据卦象的象征意义,进行类比推论,对所询事物情况的吉凶祸福作出断定;二是根据相关卦辞爻辞的内容,进行类比推论,对所询事情的吉凶祸福作出断定;三是将卦象的象征意义和相应卦辞爻辞的内容结合在一起,参验比照,进行由此及彼的推论,以确定所询事情的吉凶祸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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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思维是指以变化发展视角认识事物的思维方式,通常被认为是与逻辑思维相对立的一种思维方式。在逻辑思维中,事物一般是“非此即彼”、“非真即假”,而在辩证思维中,事物可以在同一时间里“亦此亦彼”、“亦真亦假”而无碍思维活动的正常进行。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辩证思维的特征,仅供参考!
1 定义
辩证思维是指以变化发展视角认识事物的思维方式,通常被认为是与逻辑思维相对立的一种思维方式。在逻辑思维中,事物一般是“非此即彼”、“非真即假”,而在辩证思维中,事物可以在同一时间里“亦此亦彼”、“亦真亦假”而无碍思维活动的正常进行。
辨证思维指的是一种世界观。世间万物之间是互相联系,互相影响的,而辨证思维正是以世间万物之间的客观联系为基础,而进行的对世界进一步的认识和感知,并在思考的过程中感受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而得到某种结论的一种思维。辨证思维模式要求观察问题和分析问题时,以动态发展的眼光来看问题。
辩证思维是唯物辩证法在思维中的运用,唯物辩证法的范畴、观点、规律完全适用于辩证思维。辩证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思维中的反映,联系、发展的观点也是辩证思维的基本观点。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也是辩证思维的基本规律,即对立统一思维法、质量互变思维法和否定之否定思维法。
2 发展过程
人类对辩证思维的认识有一个从自发到自觉的发展过程。人们远在知道什么是辩证法之前,早已辩证地思考问题了,然而这不过是自发的辩证思维。人们只有懂得和运用辩证法理论时,才能真正认识思维的辩证本性,达到自觉的辩证思维。对辩证思维的研究早在古代就有了萌芽。古希腊哲学家爱利亚的芝诺关于运动的诘难,就已经涉及到如何在概念中表达运动的辩证法问题。亚里士多德已经研究了辩证思维的最主要的形式。但是,他们对于辩证思维的观点是直观的、素朴的,只是到了近代才对辩证思维有充分的研究。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随着自然科学的进一步发展,不断涌现
辩证思维出魅力
出大量的新现象和新问题,这就需要人们自觉地进行辩证思考。I.康德提出的"二律背反"问题及其认识上的困惑突出地表明,人们只有辩证思维才能正确地解决科学发展中提出的理论问题。G.W.F.黑格尔从理性思维本身的辩证本性出发,探讨思维的辩证方法和思维形式的相互隶属关系,建立了他的理性逻辑体系。但他是一个唯心主义者,认为自然界和思维中的一切都是“纯思”的结果,因而不可能揭示辩证思维的真实性质并赋予其理论以科学的形态。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理论的建立及其在思维领域中的运用表明了人类的辩证思维不仅已进到自觉阶段,而且具有完整的、科学的形态,即科学的辩证逻辑。
3 特征
最主要的特征是,事物普遍联系的观点、发展变化的观点和对立统一的观点。
4 认识作用
(1)辩证思维方法的本质
辩证思维方法的本质是人们在客观规律和关系的基础上依据主体需要而形成的思维规则、程序和手段,是人们认识世界的中介。
(2)辩证思维的实质
辩证思维的实质就是按照唯物辩证法的原则,在联系和发展中把握认识对象,在对立统一中认识事物。
(3)坚持辩证思维方法的重要意义
只有坚持辩证思维方法,才能实现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在对感性材料进行思维加工时,必须要运用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抽象与具体等方法。另外,坚持辩证思维方法对于建立科学体系,指导社会实践有着重要意义。
(4)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
所谓客观辩证法,是指宇宙中客观存在的普遍联系、变化发展及其辩证规律,是客观世界本身所具有的辩证性质;所谓主观辩证法,是指辩证的思维,即人的思维对世界的辩证性质的认识。客观辩证法是主观辩证法的内容,主观辩证法是对客观辩证法的反映,二者统一的基础是实践。
5 主要方法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与认识论和方法论是一致的,辩证法也就是认识论和方法论。辩证法作为认识论和方法论就成为辩证思维方法,它是人们把握客观事物的一种认识工具。邓小平要求我们“照辩证法办事”,就是要求我们把辩证法转化为认识论和方法论,转化为辩证思维方法。辩证思维方法是人们正确认识世界的中介,是人们正确进行理性思维的方法。辩证思维方法是一个整体,它是由一系列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的方法所组成的,其中主要有:
归纳演绎
归纳和演绎是最初也是最基本的思维方法。归纳是从个别上升到一般的方法,即从个别事实中概括出一般的原理。演绎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方法,即从一般原理推论出个别结论。归纳和演绎的客观基础是事物本身固有的个性和共性、特殊和普遍的关系。归纳和演绎是方向相反的两种思维方法,但两者又是互相依赖、互相渗透、互相促进的。归纳是演绎的基础,作为演绎出发点的一般原理往往是归纳得来的;演绎是归纳的前提,它为归纳提供理论指导和论证。在实际的思维过程中,归纳和演绎是相互推移、交替使用的。归纳和演绎都具有局限性,单纯的归纳或演绎还不能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需要运用更为深刻的其他思维方法。
分析综合
这是更深刻地把握事物本质的思维方法。分析是在思维过程中把认识的对象分解为不同的组成部分、方面、特性等,对它们分别加以研究,认识事物的各个方面,从中找出事物的本质;综合则是把分解出来的不同部分、方面按其客观的次序、结构组成一个整体,从而达到认识事物的整体。分析和综合的客观基础是事物整体与部分、系统与要素之间的关系。分析和综合是两种相反的思维方法,但它们又是统一的,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相互促进。分析是综合的基础,没有分析就没有综合;综合是分析的完成,离开了综合就没有科学的分析。分析和综合的统一是矛盾分析法在思维领域中的具体运用。
抽象具体
抽象和具体是辩证思维的高级形式。抽象是对客观事物某一方面本质的概括或规定;思维具体或理性具体是在抽象的基础上形成的综合,它不同于感性具体,感性具体只是感官直接感觉到的具体,而理性具体则是在感性具体基础上经过思维的分析和综合,达到对事物多方面属性或本质的把握。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就是由抽象的逻辑起点经过一系列中介,达到思维具体的过程。
逻辑历史
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思维过程同客观事物的历史过程和认识的历史过程应当符合,也就是逻辑和历史的统一。逻辑指的是理性思维或抽象思维,它以理论的形态反映客观事物的规律性。历史包括两层意思:一是指客观现实的历史发展过程,二是指人类认识的历史发展过程。真正科学的认识是现实历史发展的反映,要求思维的逻辑与历史的进程相一致。历史是逻辑韵基础和内容,逻辑是历史在理论上的再现,是“修正过”的历史。逻辑和历史的一致是辩证思维的一个根本原则。
A联系法:就是运用普遍联系的观点来考察思维对象的一种观点方法,是从空间上来考察思维对象的横向联系的一种观点。
B发展法:就是运用辩证思维的发展观来考察思维对象的一种观点方法,是从时间上来考察思维对象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纵向发展过程的一种观点方式。
C全面法:就是运用全面的观点去考察思维对象的一种观点方法,即从时空整体上全面地考察思维对象的横向联系和纵向发展过程。换言之,就是对思维对象作多方面、多角度、多侧面、多方位的考察的一种观点方法。
6 科学研究
恩格斯说:“一个民族想要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现代科学研究高度分化和高度综合相统一的时代特征,使辩证思维与科学研究的相互依赖性更加密切。一方面,辩证思维方法是现代科学思维方法的方法论前提。首先,辩证思维的基本精神渗透在现代科学研究方法之中,广泛作用于现代科学研究,以致离开辩证思维方法,科学研究就寸步难行;其次,辩证思维方法不仅是实现经验知识向科学理论转化的必要工具,而且已成为沟通跨学科研究的必要桥梁;再次,辩证思维方法为科学创新提供了理论支撑和动力,推动科研工作者以动态和发展的眼光去解决科学认识活动中的新问题,不断开拓创新。另一方面,现代科学研究方法及其成果丰富和深化了辩证思维方法,从各个方面充实了辩证思维中的世界图景;现代科学思维以其特有的方式证实和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思维的观点,并进一步促使辩证思维方法具体化、精确化。当代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使哲学思维和科学思维的相互结合日益重要。我们要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指导下,把辩证思维方法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有机地统一起来,更加自觉地运用辩证思维方法指导科学研究。
7 运用
1、 学好辩证唯物主义,特别是掌握唯物辩证法,是我们运用辩证思维方法的根本。
2、 能够深刻理解、巧妙运用对立统一的观点,是运用辩证思维方法的重要关键。
简述方法
辩证法是关于对立统一、斗争和运动、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的哲学学说。辩证法的核心是斗争论(矛盾论)。或者说,辩证法就是矛盾论。用于包括思维、自然和历史三个领域中的一种哲学进化的概念,也用来指和形而上学相对立的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世界上只有两种世界观,一种是辩证法,一种是形而上学,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从根本上对立的两种世界观。辩证法的基本特点是认为:斗争与联合相联结。这个思想也是辩证法作为方法论的基本思想.形而上学基本特点是认为:斗争与联合相脱离。它或者只见斗争,不见联合,或者只见联合,不见斗争。
这里所讲的“辩证法”和“形而上学”都是形式上的概括,而非内容上的概括。
不同时期的哲学家对辩证法有不同的认识,古希腊哲学认为它是论证和分析命题中的矛盾、揭露谈话的矛盾及克服矛盾的方法。德国哲学家G.黑格尔认为,辩证法研究对象本质的自身矛盾,不仅是一种思维方法,而且是一种宇宙观。马克思主义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的思想,认为辩证法是客观世界本身固有的规律,思维中的辩证法是客观规律在人的头脑中的反映,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和发展的学说。
辩证法有三种基本的历史形式:古代朴素的辩证法,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唯心辩证法和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
辩证思维方式的本质特征:辩证语义运动
1.思维与语义的关系
思维,作为对于对象的认识和把握的意识活动,从来不是单独的、空洞的意识过程,而总要有它的载体。这个载体,就是在文化中形成并对应于一定的主客体情况的语言符号。思维与语言符号相同一,思维借助于语言符号而进行,这是一般的公论。
另一方面,除了今日的机器思维之外,任何思维都属于一定的主体,由这个主体的主体性(主观精神)所支配,所控制,这也是一个客观的事实。对于认识着的思维而言,思维总是在其主体性的控制支配之下,运用着语言符号去把握、去表达客观对象的某种规定,某种意义,借以形成确定的认识。符号学已经指出:思维主体对语词意义的运用,形成了思维的语用侧面;语言对客观规定的表达,或者说所运用的语言的客观含义,就形成了思维的语义侧面。思维的活动和思维对于语言的运用(语用功能),目的都在于让其语义能正确表达主体对客观情况的认识。因为,语义的主要功能在于认识,而这种表述本身又形成了语构。因此,可以说,借助于语言符号而进行的认识和把握着客观内容的思维,总有(或者说总要形成)它的语用(语言与思维主体的关系)、语义(语言与思维客体的关系)和语构(语言与自身系统或语言自身的结构系统的关系)三位一体的三重规定性。在这里,语用、语义、语构是互相体现的,语构作为一种结构形态,不过是语用与语义的表现形态。对于语用和语构,我们这里不讨论。要认识辩证思维的本质特征,我们只要集中于语义这一侧面就够了,只是要记住:语义是语用的结果,并且体现于语构之中,它不是孤立存
在的。集中于语义这个侧面,是从内容上、认识上考察辩证思维方式的必然要求。
2.从语义网到语义链
语言,作为文化的形成物,作为思维对主客观情况不断认识、不断运用的历史形成物,除了人工语言的严格规定之外,它的任何一个语词、各个符号,从语用侧面说大都可作各种各样的运用,从语义侧面说有各种各样的语义,而从语构侧面说也有不违背语用与语义的各种各样的构合,总之,三者的自由度是很大的。
因此,从语义上看,语言,特别是自然语言,它的任何一个词都具有多重意义,这种多重意义就构成了一个词的语义网。例如“桌子”一词,就有它的所属,用途、质料、结构、色泽、价值等多重语义集于一身,形成一个意义网络,它是这诸多语义的潜在体。在孤立的、非思维的情况下,人们不好突出它的任何一个确定的意义,因而也不能表达确切的认识。而语义网中的任何一个潜在的意义要转化为显在,表达出一种确定的认识,都要通过思维,——质言之,通过思维的语用和语构而完成。
思维为什么能完成这一任务呢?这与思维的本性有关。
思维,作为人的意识的连递的活动,它总是处在一定的线序过程中,呈现为一种线序进展着的思维流、语义流。观念、想象固然可以同时呈现出对象的诸多方面于一体,但它们只有作为思维过程中的环节才有意义,而严密的逻辑思维,作为一种细密的过程,其思维“流”、语义“流”则相当“细”,呈现为以单个词义、单个语义(通过“是”与“不是”)连接而成为线序的语义链,并以单义的语义链形成线序进展过程,形成语义流,以把握和再现对象。思维的这一本性,就是把潜在的语义网转化为显在的语义链的过程,因此,当思维通过语言符号进行思维时,语言中任何言词的语义网,在语用中通过主体的选择和确认,就转化成了具有确定意义的语义链,它在语构上的最简单体现就是形成“句子”。通过这一过程,潜在的语义网就转化成了显在的语义链,而那未被选择的潜在的诸多语义,就暂时沉没到意识的背后去了。
3.语义链的辩证运动:辩证语义运动
对于通常的抽象思维方式来说,其语义链、语义流的运动是很自由的,它可以依据思维主体的认识指向或客观情境而随意展开语义网中的不同语义。但对于辩证思维方式来说,在涉及对象的辩证本性的核心——对立面的辩证关系时——它体现为对于对立概念的把握和表达——就不能不依循对立面的辩证关系来把握对象了。在这种情况下,思维要想保持真值,其语义链的运动即语词的线序展开过程,就不能不体现为按照对立面的辩证关系而运动,而活动,如说偶然的东西是必然的,必然性是通过偶然性开辟道路等等,从而在思维中出现语义链的辩证运动——辩证语义运动。认识这一点,是认识辩证思维方式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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