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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人新的世纪后,我国明确提出了以德治国的方略,并在全社会开展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学习活动。对于统计数据的造假问题,已不单单是法制就可解决的问题,因此,加强全社会的道德、诚信教育,提高全党、全民的道德诚信意识水平,仍应作为当前和今后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程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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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统计数据数据失真原因对策
〔论文摘要〕本文对统计数据失真的原因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提出了根治统计数据失真的可行对策。
试论统计数据失真原因及对策
从本世纪开始,我国进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作为一个国家社会与经济发展的基本情报的统计数据,其真实性直接影响到中央和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政策、进行决策和调控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因此统计数据是否真实直接关系到我们建设小康社会的成败。然而当全国上下都关注经济发展时,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现象也时有发生,统计数据的质量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质疑和批评。在此基础上做出的决策、制定的政策其效果都不得不大打折扣,甚至由于虚假信息的误导,造成许多决策的重大失误,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很大损失和浪费。对这一严重后果,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已认识到了,并采取了一些相应的措施,但收效甚微。我认为统计数据失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要彻底根治,我们必须标本兼治,从基础抓起,从源头抓起。
1、社会道德失衡,诚信严重失范,是造成统计数据失真的社会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经济发生了重大变化和深刻变革,人民生活显著提高,但无庸讳言,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近年来社会诚信水平出现了明显下降趋势。这种道德失衡、诚信失范的现象不仅成为我国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严重障碍,也成为统计数据造假的一大社会根源。它影响到了作为调查者的统计部门及统计工作者,也影响到了向社会提供各种统计资料的社会各界的每一个人,同时更影响到了我国各级领导干部。
2、干部管理机制不完善是导致和助长统计数字造假的一个重要源头和关键所在。近年来我们国家对干部的考核任免,开始对其业绩进行量化考核,这应该是干部管理迈向规范化、科学化的重要一步,但是对于定量考核的某些指标我们没有进行严格、科学、规范的审计和评价,正是由于这一管理机制中的重要缺陷,使某些领导出于地方、部门、个人利益的考虑,对统计部门授意和间接施加影响,使之按其意志编造或瞒报、虚报统计数据,从而导致和助长了整个社会数字做假的不良风气,严重影响了重要统计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给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造成了重大损失。
3、统计法制意识淡薄,执法力度不够是造成统计数据造假日趋蔓延的关键因素。首先是整个社会的统计法制意识淡薄,从领导到群众,从上级主管部门到基层单位,从调查者到被调查者,都没有充分认识到对统计数据造假与其它触犯刑律的行为一样,也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也要承担法律责任。一部分人出于对部门、个人利益的考虑,对数字造假心知肚明,且彼此心照不宣,甚至协助造假、做假。其次,统计执法乏力,缺乏应有的打击力度,使统计法律、法规失去了应有的震慑作用,使本已非常淡薄的统计法制观念更加淡薄,直接助长了社会上统计数据造假的现象。
4、统计部门自律制度不完善是造成统计部门对统计数据失真、失守的关键因素。由于现在我国统计部门还没有财务部门那样严格的自律制度,所以统计人员和统计部门没有会计人员那样高的责任感和纪律约束感,因此也弱化了为保证统计数字质量而应该坚持的原则和立场,降低了自己对假数据的责任意识、敏感性和抗干扰能力、放弃了捍卫统计数据真实的神圣职责,使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失去了最后的保障。
5、统计工作人员及社会各界和领导的自身素质水平低下是造成统计数据失真的又一主要原因。首先现阶段我国统计队伍业务素质水平较低,造成统计各工作阶段科学性差,对统计工作各环节控制不严谨、不合理,造成了统计数据不同程度的失真。其次,作为被调查的社会各界,由于缺乏必要的文化及素质水平,导致记忆、记录、估计不准,也会使所提供数据失真。最后,由于部分领导干部个人思想觉悟、业务能力较低,向统计部门所提供的一些数据不是经过科学调查得到的,而且仅凭个人臆断、拍脑袋拍出来的,当然会使统计数据失真。
1、加强社会道德诚信教育。在进人新的世纪后,我国明确提出了以德治国的方略,并在全社会开展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学习活动。对于统计数据的造假问题,已不单单是法制就可解决的问题,因此,加强全社会的道德、诚信教育,提高全党、全民的道德诚信意识水平,仍应作为当前和今后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程来抓。
2、进一步完善干部管理体制。我们必须进一步完善干部管理体制,对各级干部的考核、评价与相应的升迁与任免,要建立严格、科学、规范的业绩评估制度,如授权专门评估机构评估、评估前不可先通报以及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办法等,严格防止“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腐败现象。
3、加强统计法制宣传和执法力度。由于长期以来对《统计法》宣传力度不够,对于统计数字造假这一违法现象,很少有人意识到这是违法行为,也很少有人去举报或抵制,因此很少有数字造假者得到法律制裁,致使《统计法》根本起不到其应有的震撼作用,助长了数字造假的不正之风,使统计数据治理的环境进一步恶化。因此我们必须要在全社会大张旗鼓地宣传统计法制,并全方位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处理一批严重的统计违法案件,树立统计部门的权威。
4、完善统计部门的自律、监督机制。要象会计部门的财经纪律一样,在统计部门,建立起一套责、权、利相协调的管理机制,完善统计部门的自律、监督制度,以严格约束、监督统计工作。
5、努力提高统计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全民文化素质,提高全社会统计意识。通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统计岗前、在岗教育培训工作,对不同岗位的业务人员进行定期轮岗,扩大统计人员的业务面,提高统计人员政治和业务素质,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根本保证。同时积极在全社大力宣传统计的重要性,提高全社会对统计的认同意识,特别是提高政府、企业领导于部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源头上杜绝数字失真的问题。
总之,提高统计数字质量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和复杂工程。统计数据不实,甚至在统计数据上造假,会误国误民。统计数字打假求实,大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势在必行,我们应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共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以确保我国改革在一个更加良好的环境中顺利进行,使国民经济更加健康地发展,加速实现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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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因此,对国有资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完全权利。如何保护国有资产并使其增值是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但从我国实际情况看,由于国家没有对国有资产的增值和亏损进行有效管理,国有资产权益受到严重损害。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主要法律问题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主要法律问题全文如下:
【摘要】近年来,我国国有资产流失现象十分严重,如何遏制国有资产流失,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本文从剖析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入手,指出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不科学、资产评估制度不健全、收益环节管理薄弱及立法和执法不完善是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主要原因。针对这些问题,并结合我国实际,文章着重阐述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相应法律措施。
【论文正文】
当前,我国国有资产管理混乱,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及浪费现象已经成为十分严重的问题。如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堵塞国有资产的流失漏洞,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本文试结合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就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法律措施作一探讨。
(一)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不科学,权责不明确
国有资产主要是指国家以各种形式投资形成的或依据法律取得的财产。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国家是国有资产所有权的唯一主体。但国家不可能直接经营或操纵国有资产的运转,而要在国家授权范围内由特定的主体来经营和管理国有资产,具体行使相应的权利。
在我国传统体制下,政府部门对于社会经济管理和所有权管理两种职能的行使采取的是合一形式。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政府职能转换上进行了一些改革,实行了政府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的相对分离,但从我国实际看,仍存在较大问题。首先,政府部门仍可凭借双重管理职能对企业进行各种形式的干预,国有资产的流动受到种种限制。其次,尽管规定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即国有资产管理局,但由于缺乏科学的管理体系,国有资产管理总体处于条块分割、多头管理、职责权限不清的状态,造成事实上国有资产无人负责的局面。第三,在国有企业中,一方面是上级主管部门过多干预,另一方面是所有者实际处于空缺状态,资产管理不到位,致使国有资产权益缺乏有效的保护,从而使国有资产受到巨大损失。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每年的国有资产流失量高达五六百亿元,八十年代以来累计流失6000亿元以上。[1]这种现象不仅严重影响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也直接影响公有制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二)国有资产评估制度不健全,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对国有资产进行准确的评估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由于我国还没有健全的国有资产评估制度,因此,在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进行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以及在与外商进行合资经营或合作经营的过程中,普遍存在着低估国有资产价值,甚至无偿占有和使用国有资产的情况,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国家权益受损。主要表现为:
(1)对国有资产低价交易、折股或任意将国有股转为法人股甚至个人股。如某企业国有资产原值近六百万,加上现有的资金、材料等,总资产净值约为1500万元,但在转制资产评估中,评定的资产净值仅有65万元。某家公司在改制时共募股1292万元,其中国家股1116万元,个人股176万元,1993年该公司在红利分配时将个人股红利率提高到55%,把国家股红利控制在7.5%,500万元红利分配额使国家股少分红348.2万元。据统计,去年排除国家股不上市的因素,国家股流失达五个亿以上。[2]
(2)在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财产时,由于评估标准不明确,难以进行准确评估,被无偿使用、占用情况尤其严重。无形资产是国家耗费了大量人力和物力所取得的,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能够通过转让、使用许可获得增值。因此,对无形资产低估或不估,造成国有无形资产的严重流失。
(3)在中外合资和合作的过程中,一些地方和企业只顾眼前利益,对国有资产不进行评估或低估,从而使国有资产在合资企业或合作企业中所占比例下降,国家权益受损。据报道,1994年全国一万家实行中外合资的国有企业中,就约有七千多家未进行资产评估,按全国资产平均升值率54%推算,中方国有企业出资额少算了300亿元。[3]同时,由于我国的资产评估制度存在漏洞,一些外商则利用在企业中所控制的购销等权力,通过“高价进,低价出”等手法,向境外转移利润,侵吞国有资产。在我国外商大多是以机器或设备进行投资,据统计,有些省、市商检部门在对外商投资设备进行鉴定时,发现几乎全部存在虚报设备价格现象,一些设备作价高出国际市场一倍或几倍。如某市一外商报价为262万美元的设备,实际价值仅为50万美元,高出实际价值五倍多。[4]
(三)国有资产收益环节管理薄弱,国有资产权益受损
国家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因此,对国有资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完全权利。如何保护国有资产并使其增值是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但从我国实际情况看,由于国家没有对国有资产的增值和亏损进行有效管理,国有资产权益受到严重损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国有企业亏损严重,经济效益持续下降。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国有企业有三分之二存在明亏或者潜亏。1991年全国预算内国有企业亏损额为1000多亿元,如果加上企业挂账及企业潜亏,总计可达2500多亿元。[5]由于缺乏国有资产的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一些企业的承包者、经营者、租赁者和领导管理者对企业资产任意支配、侵吞和浪费,甚至通过各种手法将国有资产转化为个人所有,结果造成企业严重亏损。一些企业内部管理混乱,责权不清,生产效率低下,资产设备浪费严重,企业大量亏损。据统计,我国国有资产负债率约为70%,流动资产负债率高达80%以上。[6]由于缺乏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制度,企业亏损没有人承担责任,最终只能由国家负担损失。
(2)国有资产账外资金数额相当惊人。由于国有资产占用单位管理不严,大量国有资产没有入账,形成大量账外国有资产。仅1994年以来,国有资产管理局通过产权界定就查出账外资金470亿元,重估资产后增值7340亿元。[7]由于大量账外资金的存在,公款私存、公款消费、回扣、贪污等现象更为严重,国有资产大量转入个人手中。据统计,在我国每年流失的国有资产中,仅个人回扣一项就不少于500亿元。[8]
(3)国家税款大量流失。国家税款是我国国有资产的重要来源和组成部分,但从我国税款征收情况看,纳税人偷漏税款问题却十分严重。据统计部门分析,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偷漏税面在百分之八十以上;集体企业的偷漏税面在百分之五十以上;国有企业的偷漏税面在百分之三十以上;外商投资企业的偷漏税面在百分之六十以上。我国每年因此流失的国家税款达1000亿人民币,相当于政府在12年内所欠下的全部内债。[9]另外,由于走私行为的大量存在,我国每年损失的税收也在600亿元以上。
(四)立法和执法不完善,国有资产缺乏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近年来,我国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虽然已制定了一些法规,如“国有资产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条例”等,但从总体上看,我国国有资产管理法律体系还不完善,无法为遏制国有资产的流失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1)国有资产管理法规不健全。我国国有资产方面的法规,大多只是部门规章,都是以暂行条例、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等形式存在,缺乏力度,有些不明确、不配套,不能适应国有资产管理的需要,从而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如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授权、法律监督、特别是对违法者的制裁等尚无明确规定。另外,在某些法规中虽然提出了有关制度,如“国有股代表的委派和对国有资产的报告制度”,但配套法规至今尚未出台。
(2)对国有资产应有的监督保护不力。在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有强有力的法律监督,否则,国有资产的流失不可避免。在我国,对国有资产的监督体系可以由外部监督体系和内部监督体系构成:外部监督体系主要包括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监督、审计机构的监督、验资机构及注册会计师的监督等;内部监督体系主要是指企业内部监督机构如监事会的监督。但从我国实际情况看,外部监督不利,有些机构并未能起到监督作用。如有些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作假验资证明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再从企业内部看,监事会的监督实施也远远不够。由于企业中的国有股代表尚不明确,一些公司或企业中国有股代表缺位,对国有资产的流失难以控制。
(3)对国有资产的执法保护十分薄弱。由于缺乏国有资产的有效保护方法,在实践中对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有关单位和责任者没有及时进行制裁,追究应负的法律责任,国有资产流失难以有效控制。
(一)建立科学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科学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要求管理主体明确、职责分明。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并按照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可以分为三个层次来组建:
(1)宏观管理体系。这一体系中的主体是国家,具体是指政府。但由于政府具有双重职能,因此应使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职能分开,将国有资产所有者管理国有资产的职能交由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专门行使,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则应专门行使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这一原则在我国已基本确立,即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的总代表,具体由财政部和国有资产管理局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职能,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专职进行相应的工作,并由财政部归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局应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行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权。
(2)宏观经营体系。这一体系中的主体是国有资产经营机构。
我国的国有资产与其他国家相比,数量大、范围广,因此由国有资产管理局直接行使所有权也存在较大困难。可以依据我国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原则,将国有资产的经营权以授权或委托的法律形式交由国有资产经营机构行使。关于国有资产经营机构,一些经济学家提出可以采用企业集团或控股公司的形式,这些设想在我国已得到体现。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议提出:“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现有全国性总公司要逐步改组为控股公司。”
十四届五中全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01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提出:“把专业经济管理部门逐步改组为不具有政府职能的经济实体,或改组为国家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单位和自律性行业管理组织。”一九九六年二月,全国首家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华星集团正式运作。该集团由中国机电设备总公司、汽车贸易总公司等八家大型物资企业为纽带组建,集团以出资者的身份成为成员企业资产的投资主体,对成员企业实行股权管理。当然,这些企业集团或控股公司还可以依据产权关系向下发展自已的子公司或孙公司,形成控股体系。
(3)微观经营主体。这一体系中的主体是拥有国有资产的企业。具体的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需要由企业最终实现。
这种多层次的管理体系,可以改变国有资产主体不明确的现状,是防止与减少国有资产流失的有效途径。但要使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有效地运转,仅仅分清国有资产的主体还显然不够,还必须明确这些主体的职权和职责,并使其形成既相互制约又相互独立的法律关系。
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是经国务院授权的国有资产管理者,它以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的资格,对国有资产主要行使组织协调、资源配置及监督管理的职能,它要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体人民对国有资产实行的立法管理和监督,同时对国务院或授权机构负责并报告工作。从其职权看,国有资产管理局应主要负责产权登记统计,财产清查,掌握产权变动情况,管理国家财产。
国有资产经营机构是经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者,作为国有资产的投资主体,它是构成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的关键一环。国有资产经营机构作为特殊的企业法人,对于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它是经营者,对于企业,它则是国家出资者的代表。从其职权看,应主要对国有资产的经营和使用进行管理,对国有资产的增减、变动、经营效益等情况进行考核检查,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和增值。
为了不影响国有企业或含有国有资产的企业的独立法人地位和独立自主的生产经营权,国有资产经营机构一般不应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它与所属企业只有基于投资、控股、参股基础上的产权纽带关系,没有行政隶属关系,它应根据国有资产的出资额来参与经营决策。
国有资产经营机构和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是法律上的代理与被代理关系,即国有资产经营机构在授权范围内依法对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活动,并以国家投入的资产及其增值后形成的国有资产,对外承担责任。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对国有资产经营机构应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超越权限或失职渎职现象应及时采取措施制止。这种管理监督体系有利于解决国有资产管理主体不明,职责不清及国有资产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问题。
(二)健全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
严格而又科学的资产评估制度是管理国有资产的重要前提。从我国来看,由于缺乏完备的资产评估管理制度,既难以保障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又不利于企业之间的平等竞争。因此,应从以下方面着手健全国有资产评估制度:
首先,应制定科学的资产计算评估办法。这种评估办法应参照国际上的通行作法,并符合我国实际情况。尤其对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等无形财产的计算评估办法应充分考虑无形财产的特点,并根据其类别的不同加以区别。
其次,应加强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制度的建设和管理。在我国有权对资产进行评估的机构主要包括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商检机构、审计机构及专门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从我国目前情况看,应当允许这些机构根据职责范围对国有资产进行估价,以防止国有资产在评估环节上流失。根据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国有资产评估机构可以划归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管理监督。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现有情况下,商检机构主要对进出口的商品进行鉴定,因此,它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作用主要体现在防止外商投资企业利用“高价进,低价出”侵吞国有资产,以及防止我国企业向境外转移国有资产。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只能基于有关部门的指定或委托和有关当事人的申请才能进行评估,这就很难真正发挥其在国有资产评估中的作用。因此,我国国有资产评估应实行一种强制评估制度。对实行股份制改造的企业、进行中外合资合作的企业及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的企业的国有资产实行强制评估。为保证这一制度的实现,应以法律或法规形式加以规定,而且对不依法进行资产评估的企业应当规定相应的制裁措施。
第三,应当有计划地对我国现有国有资产进行大规模的清产核资。考虑到我国国有资产数量大、范围广的特点,可以分步实施。但对实行股份制改造的企业、中外合资合作的企业及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的企业,都必须对企业资产进行认真核查,核查结果应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国有资产产权的界定和产权登记,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另外,除我国境内的国有资产外,我国境外的一些企业也占用了大量的国有资金,并通过其经营形成一定数量的增值资产,这些资产当然也是我国国有资产的组成部分,对这些资产也应进行相应的评估,并建立相应的管理监督制度。
(三)完善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制度
国有资产是我国公有制的基础,因此,必须维护国有资产的权益,并进一步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从我国目前实际看,应做好以下工作:
1、对国有企业,不论实行何种经营责任制,都要签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承包合同,把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国有资产保值紧密联系起来,明确企业对国家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以杜绝企业的短期经营行为。对发生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企业,要依法追究经营者的责任。
2、建立国有企业经营评价和考核体系。从总体上考核国有企业对国有资产的经营状况,对国有企业的财产保值状况进行监督评价,健全定期资产清查制度,及时了解国有资产的盈亏和报废问题,并及时分析其原因,找出相应解决办法,对违法行为应给予必要处罚。
3、完善国有企业的内部领导体制。国有企业作为国有资产经营的最基本单位,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逐渐建立以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组成的内部领导体制,形成企业内部互相制约、互相配合、分工负责的管理机制,以强化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约束机制。尤其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应对企业法人财产及净资产的保值增值承担责任。另外,在国有企业经营者、领导者离职、离任时要认真实行审计制度,对其经营失职行为及侵占国有资产的行为要严格依法进行制裁,并及时追回被侵吞的国有资产。
4、认真清查各企业事业单位的账外资金,坚决取缔“小金库”,对有关责任人员要给予一定制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主要是加强金融方面的监督管理,有关金融单位如银行、信用社等,应对各单位的账户进行严格管理。但为了保证企业事业单位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笔者认为应当允许企业事业单位保留一定的交际费及招待费用,可以使其制度化,公开化,列入单位的公开账。
5、强化税收的征收管理,堵塞税款流失漏洞。在实践中应严格执行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并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制裁偷漏税的行为。同时应积极宣传我国现行税法,提高企业和公民的纳税意识,保证国家的税收利益不受侵犯。
(四)加强国有资产的立法和执法保护
加强国有资产的立法和执法保护,应当成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制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措施。
首先,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立法。目前应尽快由全国人大通过《国有资产管理法》。作为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法,它应体现以下原则:
(1)国有资产不可侵犯原则。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我国宪法和民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在《国有资产管理法》中也应有所体现。按照这一原则,必须分清哪些是国家财产,哪些是企业法人财产,而且必须以合法的方式把国有资产转化为企业法人的财产。因此该法应对国有资产的定义,范围及国有资产的转化作出明确规定。
(2)国有资产管理的效益原则。国有资产的管理主要在于从根本上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因此该法应对国有资产的考核和增值作出具体规定。具体应包括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办法,国有资产考核检查办法,国有资产流失查处办法等。
(3)国有资产管理中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原则。在我国现行体制中,国有资产所有权的代表与国有资产的经营者共同参与国有资产的管理,如果两者产权界限不清,就会妨碍国有企业真正享有自主经营权。因此《国有资产管理法》必须按此原则对国有资产的管理进行规定。
其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的法律监督体系。从外部监督体系看,要明确国有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及注册会计师等实施监督的法律责任,使之在验资或评估的过程中真正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监督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企业领导者是否违反国有资产管理法,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从内部监督体系看,应创造实施法律监督的各种必要条件,如尽快明确企业中国有股的代表者,以便使之能够进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有职有权地参加管理监督。
第三,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执法保护,运用各种法律手段保护国有资产。对于侵犯国有资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侵犯国有资产不构成犯罪的,也应依法追究民事和经济责任,尤其有必要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返还国有资产,并对由此造成的国有资产损失进行赔偿。
[1][8][9]参见《经济法制》1995年第1期《国有资产流失原因及对策》。
[2][3][4][5]参见《经济法制》1995年第7期《国有资产流失忧思录》。
[6]参见《经济日报》1996年3月16日。
[7]参见《经济日报》199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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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简称是VC,在中国是一个约定俗成的具有特定内涵的概念,其实把它翻译成创业投资更为妥当。广义的风险投资泛指一切具有高风险、高潜在收益的投资;狭义的风险投资是指以高新技术为基础,生产与经营技术密集型产品的投资。根据美国全美风险投资协会的定义,风险投资是由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具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一种权益资本。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简析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对中国风险投资发展的影响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简析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对中国风险投资发展的影响全文如下:
摘要:风险投资从本质上来说,是风险投资机构为了获取高新技术产业因技术研发等原因所带来的垄断前景,并且凭借这一垄断市场的前景获得几倍于投资额的利润而展开的投资活动。 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正是对这一垄断前景的维护,由此可见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对于风险投资的资本规模以及投资能否成功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以风险投资规模、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为研究对象, 通过实证研究分析两者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风险投资;垄断;知识产权保护。
1985 年 9 月, 中国大陆成立第一家专营风险投资的全国性金融机构———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 自此以后,中国的风险投资市场迅速发展,90 年代初期我国风险资本总量达到 20 多亿元, 至 2011 年, 我国已有风险投资机构百余家, 风险资本总量1694.85 亿元。 本文将尝试通过简要分析影响风险投资发展的主要因素, 了解我国风险投资迅速发展的原因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
风险投资,是指把资金投向蕴藏这较大失败风险的技术创新领域,以期成功后取得高额收益的一种商业投资行为。 由此可以看出风险投资具有两个方面的明显特征:一方面,风险投资是一项蕴藏着较大失败风险的商业投资行为。 因为其投资周期长、资金回收慢, 一般的风险投资都要经历 4 到 5 个发展阶段、3 至 7年的变化,在整个投资期间需要面对来自于金融市场、产品供求市场、国际经济环境、政府政策、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等各种外在条件变化的威胁,因而投资成功率也是非常低的,据美国一些经验丰富的风险投资专家介绍,在他们投资的项目中只有不到 1/3 能够成功。 关于这些因素,之前有许多学者都已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和说明,本文将不再赘述。
另一方面,风险投资其高额的收益性,这种收益的根本来源在于技术创新。因为创新技术的应用和发展可以为市场带来一定程度的垄断,在新技术还没有被广泛推广时,掌握这项技术的企业往往能通过卖方市场的特征快速的回笼资金甚至盈利。 邵同尧、潘彦曾对风险投资和创新因果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表明,风险投资和创新变量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从这个角度来讲,垄断的创新技术水平才是发展的源泉,是风险投资项目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 保障创新企业的技术垄断地位,保护这些企业的技术专利权是风险投资市场发展的必要条件。 由此可见,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风险投资的成功与否,最终影响我国风险投资的整体发展规模与质量。 下文将具体分析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对风险投资发展的影响。
由上文分析,可知当一国的知识产权水平较高时,人们对于风险投资会产生更高的热情,风险投资资本的规模也会呈现上升的趋势,即风险投资规模应该与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正相关。
下面将用实证数据从风险投资受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的影响关系的角度探讨我国这些年风险投资的发展变化。 在研究过程中,主要加入了以下指标:
①风险投资资本规模 Capital。 因为我国风险投资发展较晚,数据记载不够系统全面。 关于近些年风险投资的机构数量、注册资本、组织形式以及风险投资的资本规模都没有进行长时间的记载,本文选择对于《中国风险投资年鉴》中可查询到的相关数据进行整理计算,得到从 1994~2010 年我国风险投资机构的平均管理资本规模数据,作为考察我国当年可用于对高新技术产业进行投资的资本实力。
②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Pro。 一国的知识产权水平是否发达,和该国的科学研究水平、信息分享渠道建设、法律完善以及法制维持等等因素都是密切相关的。本文所选择的数据是从孙旭玉的《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与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中获得的。 在该文中,作者参考国际先进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计算方法,例如 Rapp和 Rozek 的 RR 指数 5 等级划分、Ginarte 和 Park 的五类别计算方法等,在结合中国法律制度不完善、法律执行力度不高的现实的考虑之下,参考韩玉雄、李怀祖等人的使用执法力度因子完善G-P 指数的思路, 经过大量的数据搜集所计算得到的更加符合我国具体国情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数据。
③其他控制变量指标,即除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意外其他影响风险投资规模的一些因素。 从大量的理论及实证研究中,我们已经清楚,风险投资的发展规模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企业家的素质、政府资金以及政策的支持、高素质人才队伍的完善、国际国内经济发展的速度、居民需求的变化等等。在这里,我们选择将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PGDP、每年毕业生中研究生人数 Edu、我国综合税率 Tax、 当年上市公司数量 Dn 这几个指标来反映风险投资机构在进行筹资以及投资的内外环境影响水平以及居民的需求变化,PGDP 反映了被投资企业面临的整体经济状况,Edu 反映风险投资机构就业人员素质,Tax 代表风险投资机构与被投资企业开展经营活动时的税负成本,而当年上市公司数量 Dn 可以体现出当年风投企业通过被投资企业上市而实现资本退出的难易程度。 这些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统计局公布的各年数据,其中综合税率是通过计算我国税务收入同 GDP 之间的比例所得。
为降低数据之间的多重共线性,设立模型如下:
lnCapital=lnPro+ln PGDP+ln Edu+lnTax+lnDn。
通过 stata 软件进行回归运算,可以得到表中的结果。
从回归结果来看,风险投资资本规模确实和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呈现显著相关性, 这从实证的方面证实了这两者之间的关系。
但是在考虑到我国整体经济环境、金融环境、以及风险投资机构内部人员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后,我国风险投资规模和知识产权保护却呈现负相关的关系,这与我们的分析是不符的。 对于造成此结果的原因可能有以下两点:
首先,数据不足。 《中国风险投资年鉴》中关于风险投资规模最早的记载就只有到 1994 年,期间只有 17 组数据,使得我们的回归必然会出现很大的误差。 而且由于一些数据记载不完全,在分析中只能选择相近指标进行回归,比如关于从业人员的受教育水平, 对于风险投资机构从业人员结构数据的记载最早从 2003年开始,并且期间数据没有持续录入,这会对回归分析造成影响,因而本文选择的全国毕业生中的高学历人才所占的比例来侧面反映风险投资机构从业人员的素质水平,这必然会使得回归呈现不严谨的一面。
其次,受到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实际情况的影响。与美国、日本这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知识产权水平处于明显的低位。 2007年修正后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是 3.12,仅仅同美国在 1960 年、德国在 1980 年的水平持平, 而中国人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更是远远落后与发达国家,这与我国不断高速发展的经济与不断完善的法律体系是不符的。这样的事实也必然会影响到我国的科技人才的研究热情, 最终的结果会影响到我国高新技术的整体创新性,最终导致出现大量学术模仿研究出现在高新技术领域,当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提升时,因为抑制了这样的学术模仿反而对高新技术行业产生负的作用。
本文从理论分析、数据验证两方面探讨了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对于风险投资的重要性。 由本文也可以看出,无论是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建设、还是对于风险投资市场的进一步完善,我国都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知识产权保护不加以完善,不仅将对风险投资造成影响,对于经济生活中的其他领域也必然会造成重大损失。而我国的风险投资,不论是投资机构的制度建设,还是风险投资项目的评判选择以及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完善,或者风险投资全程的资金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都还需要进一步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孙旭玉。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与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J].理论学刊,2010,(07):54-59.
[2]邵同尧,潘彦。风险投资与创新因果关系的实证研究[J].税务与经济,2011,(01):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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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赵振兰,高志敏。中国风险投资年鉴[M].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07.
[10]赵振兰,高志敏。中国风险投资年鉴[M].北京 :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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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群众中普遍存在“问题向上反映更容易获得解决”的心理,基层反贪部门要加大案件管辖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工作。可以定期组织专门的宣传队伍,深入社区、关企业、机、学校等场所,开展案件管辖法律知识宣传,让群众了解案件管辖的有关规定,从而使群众在举报时选择正确部门。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基层反贪线索匮乏的原因及对策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基层反贪线索匮乏的原因及对策分析全文如下:
【摘要】案件线索是开展反贪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在当前的基层反贪工作中,普遍存在着线索少,发现难,成案率低的问题。本文试图通过解析当前基层反贪线索匮乏的原因,并立足基层反贪工作的实际,从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角度提出对策,从而为解决基层反贪线索匮乏这一突出问题建言献策。
【关键词】基层反贪;线索匮乏;原因;对策。
找出原因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结合基层反贪工作实践,笔者认为造成当前基层反贪线索匮乏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贪污贿赂案件本身具有隐蔽性特点。
贪污贿赂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为谋取一己私利而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其本身具有隐蔽性的特点,主要体现以下在两个方面:
一是犯罪手段的隐蔽性。贪污贿赂犯罪的实施者大多是具有一定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他们本身具有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职责,这就为其实施犯罪创造了便利条件。同时,他们在实施犯罪前都会经过精心的预谋和策划,通常会对犯罪手法进行精心设计,对犯罪后果进行伪装、掩盖,以逃避侦查打击。
二是侵害对象的隐蔽性。贪污贿赂犯罪侵害的对象是国家或单位而不是具体的个人,这是其与一般刑事犯罪以个体为侵害对象的显著不同。在一般人的观念中,很少人能意识到贪污贿赂犯罪侵害的是自身权益。因此也就很难积极主动的来检举、揭发这类犯罪。上述这些无疑都增加了贪污贿赂犯罪被发现的难度,从而在客观上影响了基层反贪线索的获取。
(二)案件线索来源、渠道较为单一。
在当前的基层反贪工作中,群众来信举报仍然是反贪部门获取线索的主要来源和渠道。反贪部门缺少和公安、信访、银行、税务、审计等部门的信息联动,造成案件线索移送渠道不畅,反贪线索流失的情况。
此外,在当前网络信息化背景下,反贪线索还是主要依靠群众来信举报的方式,没有充分运用网络信息化中如电子邮件、微博、微信等在反腐宣传和线索收集中的作用,导致线索获取渠道较为单一。
(三)就案办案,缺乏深挖窝、串案意识。
反贪实践中,很多办案人员在获得一个案件线索后,便急迫地启动案件的初查工作。待初查结束后,为尽快突破嫌疑对象,办案人员往往仅针已经获得的线索和嫌疑对象本身问题而采取审问和相应侦查措施。这样的一种办案思维和办案方式完全停留在就案办案的层面,缺乏对案件线索系统性、整体性、长远性的经营。殊不知当前腐败案件的发生具有群体性、行业性等特点。在案件查办中缺乏深挖窝、串案意识,已经与当前的反贪工作形势不相适应了。其结果必然导致案件线索匮乏,办案效率低下。
(四)办案人员“等、靠、要”思想严重。
在基层反贪工作中,“等、靠、要”的情况非常普遍。案件线索很少是由办案人员去主动收集、获得的。其原因一方面是主观上我们的办案人员缺乏从日常工作、生活中收集案件线索的意识;另一方面是客观上我们的基层办案人员缺少必要的、系统有效的业务培训,收集、整理、分析线索的能力较为欠缺,因此也就难以从日常生活、新闻媒体、其他部门等的海量信息中获取对反贪办案有用的案件线索。这一“等、靠、要”的被动收集线索的模式是造成基层反贪线索匮乏的重要原因。
(五)举报人更倾向于向上级反映问题。
举报人在反映问题时,往往考虑更多的是向哪个部门反映更容易解决问题,而很少从违法犯罪管辖的角度考虑。受传统的“越往上,越重视,问题越容易解决”认识的影响,举报人在掌握到一些贪污贿赂犯罪线索后,更倾向于向上级机关反映问题。每年基层反贪部门办理的相当数量的案件,都是上级纪检检察机关移送交办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反贪部门线索的获取。
线索是案件的生命线。如何解决当前基层反贪工作中普遍存在的线索少,发现难,成案率低这一突出问题,已经成为我们提高办案成效,推动反贪工作发展首要解决的问题。
(一)加大反腐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
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对于他们的违法犯罪活动,人民群众有着最直接的感受。因此,人民群众是我们反贪工作的力量源泉。依靠人民群众,打一场反腐的人民战争是我们开展反贪工作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同时也是反贪工作取得胜利的根本保障。对此,基层反贪部门要加大反腐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认识到腐败不仅是对国家利益的损害,同时也是对每个个体自身权益的侵犯,从而增强群众在反腐倡廉运动中的主人翁意识,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检举、同时办案人员要对群众的检举、揭发做出积极回应,用实际工作取得群众对反贪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二)加强部门联动,发挥网络作用,多来源、多渠道收集线索。
当前,腐败案件已经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为更好的揭露和打击腐败,基层反贪部门需要加强同公安、信访、税务、工商、银行、审计等部门之间的信息联动,搭建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可以通过设立专线、派专人走访、举办座谈会等方式,定期与其他部门就案件信息进行联系、沟通,畅通案件信息移送渠道,确保有关部门发现案件线索后能够及时、有效地移送反贪部门。同时,网络监督已经成为当前发现和打击腐败的新利器。近些年,不少腐败分子都是首先被网络曝光,然后纪检、检察机关介入而被查处的。因此,作为基层反贪部门要充分发挥网络在收集案件线索中的作用,畅通网络举报渠道,如设立专门的举报网站,利用QQ、微博、微信等现代交流通信技术,多渠道收集案件线索。
(三)转变办案思路,深挖窝案串案。
当前,腐败案件已经向纵深发展。对腐败案件的查处,也已经由过去的对个案的查办发展到深挖窝案串案。为适应这一新形势的要求,解决当前基层反贪线索匮乏的问题,办案人员必须摒弃以往就案办案的思路。要坚持“系统抓,抓系统”的工作方法,掌握不同行业系统腐败案件发生的规律,对每一线索深挖细查,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由个案向类案扩展,力争查办一案、挖出一窝、带出一串。这样不仅能够扩大办案成效,而且能够有效解决当前基层反贪工作中突出存在的线索匮乏问题。
以我院查处的一起国企老总受贿案为例,在该案件基本事实查清以后,办案人员并未鸣金收兵,而是深入分析案件线索,同时结合以往办理过的同类型案件,认为有关行贿人必然存在向该企业其他人员行贿的犯罪事实。为抓住战机,扩大战果,办案人员加大办案力量,乘胜追击,最终牵出了其他八人共七件的行受贿窝案串案。实践证明,深挖窝案串案是扩大案件线索,开辟反贪办案新战场的有效途径。
(四)提升业务素质,增强自行发现线索能力。
过去那种“等、靠、要”是一种被动的线索收集方式。它过分依赖外部,在外部线索不充足的情况下,往往使我们的反贪工作陷入被动。基层反贪部门应从提升办案人员业务素质出发,使他们树立起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发现案件线索的意识,增强反贪部门自行发现线索的能力,使反贪部门牢牢把握住反贪工作的主动权。为此,基层反贪部门要定期对有关办案人员进行法律知识、搜查取证技巧、财务会计知识、审计知识等业务知识的培训,增强办案人员自行发现线索的职业敏感性和业务能力。作为办案人员,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也要做一个有心人,能够积极主动的同各行各业的从业人员进行接触,多关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从人们的街谈巷议中,从新闻媒体海量的信息中发现案件线索。
(五)普及举报知识,加大办案力度,以实际成绩取信于群众。
针对群众中普遍存在“问题向上反映更容易获得解决”的心理,基层反贪部门要加大案件管辖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工作。可以定期组织专门的宣传队伍,深入社区、关企业、机、学校等场所,开展案件管辖法律知识宣传,让群众了解案件管辖的有关规定,从而使群众在举报时选择正确部门。此外,基层反贪部门要加大反贪力度,集中力量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同时要加大向群众宣传我们的反贪成果,扩大基层反贪部门在群众中的影响力,以实际成绩取信于群众,获得群众对基层反贪的信任和支持。
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工程。基层反贪部门一直处于反贪的前线,是反贪工作的排头兵,其地位举足轻重。实践证明,基层反贪工作开展的好,我国反贪工作就能取得较大的成绩。反之就会影响到我国反贪工作的成效。
但我们应该看到,我国基层反贪工作在发展中还面临着诸多问题。本文所探讨的反贪线索匮乏问题是其中一个比较突出和棘手的问题。它已经影响到基层反贪工作的持续开展。作为办案人员要高度重视,从基层反贪工作实际出发,采取相应的对策,解决当前存在的这一问题,从而开创基层反贪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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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的含义是指在法定年龄内的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愿望的人们所从事的为获取报酬或经营收入进行的活动。一个人想要顺利地找到工作,在工作中做出成绩,就必须具备一定的就业能力。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大学生就业主要考虑的因素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目前大学生就业形势的认识
近年来,中国高校毕业生数量逐年增多,大学生面临严峻的就业形势,加之当前金融危机的影响,毕业生的就业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大学生在毕业后能否顺利就业,已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大学生就业难既有社会原因、政策原因,也有大学生自身的原因。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事关大学生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需要政府、企业、高校和大学生共同的努力。曾几何时,被誉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找工作时是“皇帝的女儿不愁嫁”,可如今这种优越感几尽消失,面对就业却眉头紧皱。以2006—2007年大学生就业情况为例,2006年中国大学毕业生30%没有找到工作,就是有120多万大学生在离校时还没有就业,2007年有100万左右毕业生未实现就业,加以中国数以万计的民工和下岗再就业人员,即便政府每年提供900万的就业机会,还是不能较好地解决就业问题。总的来说,大学生的就业前途不容乐观。
1.毕业生就业结构失衡,供给与需求矛盾突出。
高校毕业生的总体供给与社会需求的矛盾,实质是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与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所处的转型阶段不配置的矛盾。
首先,中国处于人口高峰期,存在大量的新增劳动力需要就业。“中国现有人口近13亿,人口基数大,新生劳动力增长过快,远远超过经济增长创造就业岗位的速度,全国劳动力资源由20世纪90年代前五年的平均新增1 250万人预计到1996—2010年平均新增1 450万人,未来劳动力资源的自然增长每年可以建立两个海南省,这对大学毕业生就业产生一定影响。”出现了毕业生数量急剧增长,而就业岗位增长缓慢,经济高增长与就业增长脱节的困难局面。
其次,随着中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在短短几年内,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时代。高等教育大众化已成为一种必然,但一些问题也由此而带来,教育大众化要求中国普通高校进行大规模扩招,而扩招的直接结果之一就是高校毕业生的快速增长。“200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145万,2003年212万,2004年达到280万,2005年将超过300万,在社会人力资源需求没有明显增长的前提下,这种量的变化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影响是巨大的,大学生就业也从精英化走向了大众化。”
第三,社会发展的区域存在不平衡,东部发达地区为毕业生提供了良好的生存环境和较好回报发展的前景,成为人才输入省。在这些地区人才竞争激烈,很多学生未能有效就业,即使处于失业状态也不愿去西部地区就业。在西部地区,却存在大量的岗位找不到毕业生。
2.大学生自身存在的问题所带来的就业难。
首先是大学生不合时宜的职业价值取向和就业观念是造成大学生就业难的重要原因。大学生作为公认的精英阶层,传统的儒家思想所编制起来的“精英情结”深深的束缚了他们的观念。“北京社会经济科学研究所‘当代大学生就业状态研究’课题组在《中国教育报》上公布了他们的调查,大学生目前的择业观念,在单位的选择上:选择科研结构、党政群体、中外企业占总人数的63%,而选择乡镇企业、大中学校、集体企业的,只有7%,在地区的选择上,选择大城市的有20.8%,而选择小城镇、农村、老少边地区三项仅有5%。”[3]其次,大学毕业生自身综合素质不高,适应社会的能力差,难以符合用人单位的要求。一些大学生在学校里只满足所学课程,缺乏广博的知识积累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之语言表达能力不足,在应聘场合紧张、胆怯,不能充分展示自己,从而错过了许多工作机会。另外,大学生在择业时,缺乏对自己的清晰定位,择业缺乏目的性也导致成功率不高。
3.用人单位盲目设置的各种条件带来的就业难。
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经验障碍,很多用人单位特别是企业动辄要求求职者二至三年的工作经验,许多应届毕业生往往因缺少实际工作经验而难以落实工作。另外,有些用人单位盲目提高选才标准,追求高学历。相当多的用人单位存在着重学历而轻视实践的倾向。
4.高校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不利于大学生就业。
一些学校的办学方法和观念落后,没有市场意识,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脱节,大学生所学专业不符合市场需求,出现了供需的结构性矛盾。此外,部分高校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就业工作还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就业工作往往毕业前才进行,就业指导仅仅是一种职业介绍,而在某种程度上还是脱离实际的泛泛而谈。“调查显示,非常需要职业指导的大学毕业生对本校就业指导机构的了解程度多寡不一,其中非常了解和比较了解的只有1/3的人,有10%的人根本不知道学校有这样的机构。”这说明大学职业指导工作还有很大的发挥空间。
5.社会壁垒,就业市场分割的现实加大了大学生就业的难度。
近年来,毕业生自主择业已成主流,然而户籍、档案等一些因素仍然是大学生就业的绊脚石。许多大学生在找工作的都有“非本市户口免谈”的痛苦经历,由于没有用人单位所在地户口,使大学生与许多好的工作机会失之交臂。
中国大学生就业难的现状是有多种因素造成的,要解决这一社会问题,必须调动多种力量,做出多方努力。
1.大学生自身作出调整和努力。
其一,转变就业观念,树立新时期的就业观。大学生应从实际出发抛弃“社会精英”的情结,树立大众化的就业观。目前社会上还有许多空闲岗位,小城市、乡村等地急需人才,小企业、私企业等还存在大量的用人要求;大学生还应树立基层意识,事业意识和奋斗意识,到基层锻炼自己,挖掘潜能,还可以将眼光投向西部,到西部地区锻炼成才;逐步树立起“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的职业选择策略,从现实出发选择自己的求职道路。
其二,提高自身素质,掌握就业主动权。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毕业生个人的素质、能力、专长和团队精神将是主导毕业生择业的重要因素。优胜劣汰是市场竞争体制下的规律,大学生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掌握过硬的本领,才能在就业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谋取自己理想的职位。
其三,自主创业,依靠自身实力解决就业问题。大学生在一定的条件下,找准商机,发挥一技之长,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道路,在解决自己就业的同时,也为社会提供了新的就业渠道,缓解了就业压力。
2.高校的改革。
其一,高校应根据市场需求,合理调整学科结构和专业设置,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调整专业结构,使之与招生,毕业生的就业趋向相结合,加大社会急需专业的招生数量,并对教学质量不高,专业设置不合理的学校和专业,减少招生数量,直至停止招生。
其二,加强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以及相应的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将就业指导工作贯穿于大学生的整个学习生涯,而不仅仅局限于临近毕业的同学。
其三,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就业指导队伍。高校就业指导队伍的整体素质对于推动整个大学生就业工作起着关键作用。这就要求对从事大学生就业指导的专职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同时,积极吸收具有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信息学等专长的老师充实到就业指导队伍中来。其四,以就业为导向,加快高校的教育与教学改革。学校内部调整自身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变过去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能力的培养模式,开设具有专业特点,实践性强的课程,使学生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同时关注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3.政府部门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职责。
首先,制定政策法规,完善就业市场体系。各级政府要从规范就业市场着手,建立健全法律、法规,逐步把毕业生的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还应继续完善毕业生就业政策,消除就业歧视,深化人事、户籍等相关就业制度的配
套改革,打破由于户籍制度造成的市场分割问题,规范就业市场。其次,加强宏观调控,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国家应采取必要的宏观调供措施,加以必要的行政、经济手段来实现人才的合理配置。鼓励大学生投身西部,在西部地区安家落户。还应看到中国基层人才匮乏,存有大量的用人需求,国家也应制定相关的政策,鼓励大学生投身基层实现就业,锻炼成才。
另外,政府还应建立高校毕业生失业保障和培训机制。毕业生是中国宝贵的人力资源,毕业生失业是一种巨大的人才浪费。从政府的角度来看,应制定相关的法律规范,将未就业的大学生和失业的大学生纳入到社会失业人员的范畴,并给予相应的救济。这样既可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又体现了国家“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政策。同时,针对毕业生未能及时就业的实际,有针对性的组织各种培训班,加强就业指导,提高失业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相信通过大学生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一定能够妥善解决,高校毕业生一定实现充分就业。高校毕业生作为中国巨大人口和庞大劳动力队伍中一支活跃的生产力,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一定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如何在大学期间提高自身就业能力
近几年来,随着高校大规模的扩招,毕业生数量日益增多,大学生就业难问题也越来越成为热点话题,在大学期间提高自身的就业能力是解决大学生就业难有效途径。
我国是人口众多。由于人口膨胀,就业负荷加重。随着高校大规模的连年扩招,在校大学生人数急剧增加,毕业生人数也越来越多。据统计至2009年,我国大学毕业生面临就业的人口累积达到800多万。在毕业生数量日益增多、就业难日益明显的情况下,大学生在校期间就应提早做好就业的准备,努力提高自身的就业能力,更好地就业。
1.提高规划学习的能力,提高就业能力。
规划学习的能力即大学生应根据其职业发展的趋势,并结合个人发展的需要,选择学习内容、学习方法或方式的能力。而且,这是一项长期的活动,大学生必须懂得学什么、何时学、何处学等。要时常反思现在的知识结构是否能胜任现在或将来不久的职位。只有这样,才能懂得学习要求、控制学习过程,并及时调整自己的学习方法,灵活的适应自己所处的复杂环境,最终使学习活动达到预期目的。
2. 认真做好自身的职业生涯规划,提高就业能力。
首先,要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大学生一旦确定自己理想的职业,就会依据职业目标规划自己的学习和实践,并为获得理想的职业做好积极准备。
其次,正确进行自我分析和职业分析。自我分析即通过科学认知的方法和手段,对自己的兴趣、气质、性格和能力等进行全面分析,认识优势与特长、劣势与不足。职业分析是指在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时,充分考虑职业的区域性、行业性和岗位性等特性,比如职业所在行业的现状和发展前景,职业岗位对求职者的自身素质和能力的要求等。
第三,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要根据职业和社会发展的具体要求,将已有知识科学地重组,建构合理的知识结构,最大限度地发挥知识的整体效能。第四,培养职业需要的实践能力。除了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外,还需具备从事本行业岗位的基本能力和专业能力。大学生只有将合理的知识结构和适用社会需要的各种能力统一起来,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3.提高自我的社会适应能力,提升就业能力,提高就业能力。
虽说大学是个“小社会”,学校和社会的运行规则却有很大不同。许多大学生对社会的看法趋于简单化、片面化和理想化。一些企业在挑选和录用大学毕业生时,同等条件下,往往优先考虑那些曾经参加过社会实践,具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毕业生而不挑选刚毕业的大学生缺乏工作经历与生活经验。这就需要大学生在就业前就注重培养自身适应社会、融入社会的能力。
借助社会实践平台,可以提高大学生的组织管理能力、心理承受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应变能力等。此外,还可以使他们了解到就业环境、政策和形势等,有利于他们找到与自己的知识水平、性格特征和能力素质等相匹配的职业。
适者生存,生存是为了发展。对社会和环境的适应应该是积极主动的,而不是消极的等待和却步。大学生只有具备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走入社会后才能缩短自己的适应期,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因此,在不影响专业知识学习的基础上,大胆走向社会、参与包括兼职在内的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提升自身就业能力和尽快适应社会的有效途径。
4.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提高就业能力。
近几年来,大学生自杀、杀人事件时有发生。这不得不敲响我们的警钟:大学生的心理健康需要关注!大学生承担着建设祖国的重任,更是社会的顶梁柱。而大学生在求学期间,只注重专业知识、忽视心理素质的情况,使一些人在面对困惑或逆境时,总是不知所措,影响到自己的择业选择。尤其在求职过程中,有些学生抗挫能力差,这也是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之一。因此,大学生在求学过程中应注意提高心理素质,尤其是在日常生活中注意锻炼自己坚忍不拔的性格;在求职中,充分了解就业信息,沉着、冷静应对所遇到的困难,用积极的乐观心态克服一切困难。
5.培养良好的职业精神,提高就业能力。
大学生要想在事业上取得成功,就必须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职业价值观和人生观;具有忠于职守,献身事业的乐业和敬业精神,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劳动态度,刻苦钻研、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以及在职业活动中团结协作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在职业活动中,无私、
正直、勤奋、诚实、守信、坚定、勇敢等优秀职业品质是人们在工作上做出成绩的必要条件。同时,良好的职业精神同时也是处理好各种人际关系所不可少的。 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以及激烈的竞争,希望在校大学生能结合自身实际在各方面提高自身的就业能力,做到“未雨绸缪”,根据自身的兴趣和专业规划好大学生涯,在能力和心理上做好择业、就业和创业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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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包含两部分内容,科学社会主义革命理论(即政权理论部分),科学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当代青年马克思主义信仰缺失原因浅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青年是国家和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是国家乃至社会发展的积蓄力。信仰是人们心中的信念,当人都信仰时,人会根据自身的信仰而不断的努力,向着信仰的要求不断的前进,当人缺少信仰时,人的意志容易消沉,这时的人的心理是非常容易动摇的,也是极易受到不法思想迷惑的。信仰对于青年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在青年时期拥有良好的信仰能够使人们在接下来的人生中走的更远,更易实现自身的理想。
人的信念是指导人的行动的关键,正确的、坚定的信念能够指导人们走正确的人生道路,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错误的信念则也会催生出恶性的事件,并且容易受到不法分子与国外分离反叛势力的利用,所以人们必须要拥有并且坚守自己的信仰。青年人作为我国发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接班人与中坚力量,这代人的信仰则显得尤为重要。在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是我国的指导性理论,同时,实现共产主义也是马克思主义的信念,而每一个愿意投入到社会主义建设的人都应该有自己的信仰,共产主义信仰,马克思主义信仰是我国的青年人应当拥有的信仰。我国的青年人拥有马克思主义信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关键,也是中国建设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需要,青年一代的人是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接班人,必须拥有马克思主义信仰的人才能够自觉的为实现社会主义而奋斗,才能够自觉的抵制西方的不良思想的蛊惑。拥有信仰的青年人也能狗自觉的抵制西方的不良思潮,这也是实现中国的社会主义的切实需要。
(一)国家主导信仰淡化。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所有的生产资料与生活、生产等人的相关活动都是通过特定程序的。人的思想信念也是由国家主导的民主信仰,人人信仰马克思主义,建设社会主义,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是每个中国人的心中之想。这种条件下,不论男女老少,都对马克思主义有着深深的信念与信仰,人们会自发性的为建设社会主义而努力,也会自发的抵制西方的侵蚀。但是在改革开放时候,我国逐步实行了市场化机制,人们的生活生产项目大幅度丰富,生产生活多样化、多元化给人们的思想信念也带来了冲击,多样化的思潮随着改革开放的到来而逐步扩大,人们的信仰也不在仅仅局限于马克思主义信仰,这是由于缺少了国家主导并且缺少教育中的渗透的信仰是难以自然的被所有国民所接受的。而突然其来的经济增长也使得人们放弃了原本占据主导地位的马克思主义信仰,人们更愿意去接受更多的财富。
(二)道德信仰日益弱化。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开放程度逐步增大,而对于我国建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了解不深的青年一代过多地接受了西方的意识形态与价值观念,形成了近似于西方观念的崇尚自由,崇尚自我的思维模式,这与马克思主义信仰的观念有所冲入,而西方主导的思维更加突出的是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无政府主义与充分自由主义的价值观念,殊不知,西方的这些思潮是与其超度成熟的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与高福利相联系的。我国的青年人由于出生于信仰的真空期并且受到西方的以上思潮的影响,导致了道德滑坡,缺乏道德的基本准则。
(三)信仰呈现多元化态势。人的信仰是根据人的所见与所闻所改变的,青年人的一代所经历的是信息化网络化高度发达的时代,这一时期的大量信息涌入到网络之中,新的观念、新的事物都不断的呈现在人们的面前,手机、无线网络的普及则使得青年人的信仰朝着更加多元化的方向发展着。信息渠道的充分丰富也使得大众的信仰更加多元化与分散化,而中国社会的转型时期与的困难一西方势力所传达的享乐、个人崇拜的思潮都影响着青年一代人,由于从心理、物质与精神上更能够符合青年人的胃口,这些驳杂的思潮能够慰藉青年一代的人,许多人选择了无所事事的自由,许多人选择了消极,许多人都走向网络,这都充分反映出了信仰多元化后,青年人自身信仰的混乱与矛盾。
(一)腐败现象的影响。腐败现象严重影响了青年对于党和国家发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任,作为国家建设的执行者的内部腐败将会使得越来越多的青年人对于党的信任,进而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程度减弱甚至消失。在中国,人们对于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实际上就是对于中国共产党的信任,腐败则会严重影响青年人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
(二)多元文化冲击马克思主义信仰。文化的多元化必然会对青年产生深刻的影响,青年是学习的时代,是创造的时代,同时也是接受能力最强的时期。国家的开放与网络的发达带来了丰富的思想,但是西方发达国家带来的文化却深深吸引着青年人,向往追捧,向往明星向往奢靡的生活,这些文化思潮都会逐步淡化青年一代的马克思主义信仰。
(三)苏联解体影响马克思主义信仰理念。但是随着1991年末,苏联突然宣布解体,对社会主义阵营影响巨大,它的解体导致东欧各国都放弃社会主义,采用资本主义,国际社会主义运动陷入低潮,社会主义阵营势力大大缩小,这是社会主义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重大挫折。
(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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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酵工业是传统发酵技术和现代DNA重组、细胞融合等新技术相结合并发展起来的现代生物技术,并通过现代化学工程技术,生产有用物质或直接用于工业化生产的一种大工业体系。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发酵工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我国发酵工业是将传统的发酵工艺和现代生物工程技术相结合的基础产业,也是现代工业生物工程技术的具体应用产业。我国发酵工业目前已发展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和技术水平的门类比较齐全的独立工业体系。其中,一部分产品的发酵生产工艺及技术已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并且掌握了核心工艺技术拥有知识产权。目前,我国已经是味精、柠檬酸的世界第一大生产国。2013年我国发酵行业主要产品产量、出口量及同比增长率。
2013年我国生物发酵工业全年生产值约2780亿人民币,全年的产品总产量为2429万吨,比2012年略有增长。其中,味精、淀粉糖由于价格等原因导致产量下降,而氨基酸、酵母、酶制剂行业保持了持续增长。2013年,氨基酸产品年产量为400万吨,有机酸产品年产量为158万吨,功能发酵制品年产量为310万吨。2013年我国发酵工业主要产品出口总量为327.9万吨,比2012年增长了13.2%。
近年来,随着食品发酵工业的迅速发展和人口不断增长,工业用粮也在不断增加,工业大量使用粮食造成了与人类争粮的局面。与此同时,这些企业排放的废水、废渣也极大地污染了环境,不仅消耗了大量粮食、能源和水资源,而且也严重制约了自身的发展。发酵工业耗能多、排污大,采用新技术,优化发酵生产工艺,减少废水、废渣的排放量,提高发酵原料的综合利用率,把耗能降到最低水平,以期获得最佳产品和获得最好的效益,这一直以来都是发酵工业努力的目标。
2.1 粮食短缺问题
我国用占世界耕地面积总量7%左右的耕地,养育了占世界人口总额21%的人口,而且我国的可耕地面积还在不断减少,人口在不断增长。2013年我国粮食国内总消费量为60 133万吨,而发酵主要工业耗粮约为16 970万吨,我国人均粮食占有量约为420千克,但人均粮食消费量约500千克,尤其是近几年全国各地都有旱情,导致粮食减产,有的地方甚至颗粒无收,所以降低粮耗是目前我国发酵工业所面临的重要问题。因此,发酵工业首先要面临的问题就是优化发酵生产工艺、节约粮食。
2.2 水资源匮乏问题
2012年我国味精行业年耗水量1.25亿吨,柠檬酸行业年耗水量4000万吨,而且废水排放量每年都在增加。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严重缺水的国家,尽管我国的淡水资源总量很大,约占全球水资源的7%,但因我国人口众多,人均水资源量却很少,2012年人均水资源量为2186立方米,是全球人均水资源贫乏的国家之一,而且水资源分布很不均匀[3]。我国有11个省份属于“水稀缺”,还有许多地区在为生活饮用水发愁,所以要降低发酵工业的用水量,减少废水的排放量,加大对废水的处理,争取早日实现废水零排放。
2.3 环境污染问题
发酵工业产品是原料先经过发酵,再经提取、精制得到的,生产过程必然会产生大量的一定浓度的有机废水和废渣。2012年我国味精行业排放废水1.2亿吨,柠檬酸行业排放废水3500万吨,这些废水和废渣是发酵工业的主要污染物,不经严格处理就排入江河,将会对人类的生活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甚至危害人类的身体健康。
近年来,为了提高发酵原料综合利用率和工业副产品的转化率,加大对产品生产工艺的优化,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促进发酵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渣、废气和工业废弃物等污染物的治理与回收利用,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措施。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国家政策的正确指导,越来越多的发酵企业认识到发展节能减排技术和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循环经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发酵企业已经认识到只有提高原提炼过程,优化生产工艺,从工艺和源头上控制、消除污染因素,才能降低发酵的综合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充分利用物质原料的价值和生产潜力,求得物尽其用,建立资源节约型的循环经济、环境友好型的生态发酵工业体系。
3.1 原料精制体系
为解决粮食问题,经多年研究陈洪章等[5]提出了原料组分分离和选择性结构拆分的炼制原理。发酵工业原料的组分分离即发酵工业原料的精制。发酵原料是含有多种成分的资源,将原料的各成分分离精制,成为具有一定纯度的各类成分,这些成分再经过不同的发酵工艺加工成为不同的有价值的发酵产品。这样就可以使原料资源分配利用最大化,实现原料组分的全利用。近年来,经过对发酵工业原料充分利用的高值化研究,已创建了以汽爆为核心的发酵原料炼制平台和针对发酵工业常用的淀粉、糖类、木质纤维素类及有机酸、醇类等作为发酵原料的节水、节能、环境友好的原料炼制技术体系,为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循环发酵工业体系提供了技术支撑。
3.2 废水处理
2012年我国全年废水排放总量为684.76亿万吨,其中氨氮排放量为253.59万吨。工业废水必须经过处理达到排放标准才能够排入城市污水管道。不同行业所排放的废水是不一样的,主要是废水里的污染物种类和含量相差很大,所以不同的废水要有不同的净化处理方法。以下介绍几种新型废水处理方法。
3.2.1 用UASB-CASS法处理啤酒厂废水根据啤酒厂排放废水的特质,万田英等[6]采用UASB-CASS工艺对其进行净化处理。在UASB反应器中加入约占反应器体积30%的颗粒状甲烷菌,用颗粒甲烷菌处理流经的废水,产生的甲烷通过气固液分离装置回收利用。使用CASS反应器可省去内循环系统,脱氮效果也很好。经过处理的废水中BOD(生化需氧量)去除率约90%、SS(悬浮物)去除率约95%。用此法处理废水,剩余污泥比活性污泥法减少75%、消耗电力减少50%,回收利用产生的沼气使工厂燃料节省11%。此法不仅节能、减少废弃物的产生量,而且还可使设备稳定运转、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3.2.2 含高浓度油脂废水的处理系统根据含高浓度油脂废水的特点,郭勇等[7]提出采用气浮-反相破乳-IC塔法进行净化处理,效果好,经济节约,工艺运行安全。该系统只产生极少量的污泥,无须使用药物,而且也几乎没有臭味产生,更不会污染环境。经该系统处理的废水,污染物清除率为COD(化学需氧量)95%左右、BOD 99%以上,n-Hex抽提物99%以上。经净化处理的水完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三级标准,可直接排放进入污水管道。
3.2.3 含抗生素废水的处理系统因为抗生素可以抑制细菌生长或杀死细菌,为了防止发酵过程染菌,抗生素在发酵行业的使用量也与日俱增。如果抗生素不经过处理直接排放到环境中,将会极大地威胁生态系统的稳定和人类健康。不同的企业使用的抗生素也不同,因而须采用不同的污水处理方法。目前常用处理方法有人工湿地法、土壤渗滤系统法、超声降解法、加强型活性污泥法和低温等离子体技术等,这些方法对抗生素都有较高的去除效率,适用范围也较广,而且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如果将这些工艺组合起来,建立组合式工艺,将可以更好地处理含抗生素的污水,这将成为以后的研究重点。
3.2.4 磁分离技术磁分离技术是利用磁场力的作用,对水中不同磁性的物质进行分离去除的一种废水处理方法。发酵工业废水中的污染物很多都不是磁性的,只要在废水中加入一定量的磁种和合适的混凝剂,利用絮凝技术即可使废水中的非磁性物质和磁种相互结合在一起,再通过磁盘分离、高梯度磁分离或超导高梯度磁分离等工艺,就能去除废水中的悬浮物、有机物、细菌等污染物,净化处理效果很好,分离效率高、速率快、处理效果好、结构简单、占地少。为了更好地去除废水中的COD、BOD5、氨氮、磷等污染物,可以将磁分离技术与现代生物工程技术相结合,能够获得很好的净化处理效果,如BioMag工艺和MagBR工艺,这也是废水净化处理中磁分离技术的未来发展趋势。
3.3 节能减排技术的发展
近年来,粮食匮乏及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发酵企业已经认识到发展节能减排、生物环保技术的重要性,在原料精制、高附加值产品开发、加大对工业废水及废渣的处理和回收再利用方面有了很大进步。下面介绍一些节能减排的生物环保技术。
3.3.1 热管式发酵设备热管式发酵设备是指利用热管作为传热或散热元部件的发酵设备。该设备的工作原理是:当发酵罐温度没有达到预定的最高温度或生产的最佳温度时,热管不工作;一旦其温度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最高温度时,为了达到控制发酵罐温度的目的,热管就会自启,开始控温工作,将发酵罐产生的多余热量传到罐外冷凝段热管,通过风扇冷却、自然冷却、水冷却或其他方式强制冷却。为了排除发酵产生的多余热量,该设备是将不同热管的冷凝段放在发酵罐外,蒸发段放在发酵罐中。为满足不同发酵设备的需求,主要根据不同发酵生产工艺和不同发酵产品的要求,准确选择发酵设备所需热管的材质、管径、长度、数量、排列形式等,并合理确定冷凝段的冷却方式。
热管式发酵设备的优点:①减少发酵工业的能耗,节约大量水、电等;②传热效率高,副反应减少;③热管安装布置方式灵活,结构简单紧凑,同时可根据换热量的多少增减热管元件的数量,亦可单独更换热管;④安全可靠,不需要经常维护。
3.3.2 结晶技术结晶技术是能够控制发酵产物固体特定物理形态的制造与分离纯化技术,具有高效率、低污染、低能耗等优点。分离提取也是发酵生产下游过程中最重要的部分。许多发酵产品可以通过结晶技术获得,并且所获得的产品浓度和质量都有所提高。近年来,随着发酵工业的发展,结晶技术也在不断发展,结晶技术在发酵工业中的应用也越来越普遍。例如将多种结晶方法相结合的耦合结晶技术在发酵后目标产物的提取分离纯化中的应用,结晶技术在生物大分子聚合物后提取纯化工艺中的应用等。在发酵工业中,目标产物的分离提取纯化是整个发酵工业的重中之重,如果将结晶技术应用到发酵工业目标产物的提取中,不但可以降低成本,也可简化复杂的传统操作工艺,而且有助于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发酵工业效益。
3.3.3 膜技术与过程耦合膜技术可据不同种类发酵产品的具体要求,去除不需要的成分和物质,如除菌、除浊、除微粒、脱色、去酸、去异味等,保留所需成分和物质,以实现分离、分级、净化、浓缩、精制及回收再利用。过程耦合就是将发酵过程中两个及两个以上相连的独立单元操作有机结合成一个完整的单元操作。近年来,膜技术在发酵工业的原料精制、发酵过程及下游分离纯化过程中都有广泛的、有时甚至是关键性的作用。过程耦合膜技术已广泛用于发酵工业的许多过程中,成为整个发酵过程的组成部分或单元操作。合理设计的单元操作之间的相互耦合过程,可以提高发酵过程的效率和经济性,也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环境友好型发酵工业。
为了提高发酵工业的核心竞争力,必须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产业升级,进一步扩大产品应用领域;企业也要积极研发新的生产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和工艺,降低产品耗能和耗粮,提高原料的综合利用率;同时也要学会借鉴发达国家或其他行业的经验,将一些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应用到我国发酵行业中,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实现清洁生产,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推动发酵工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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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其实就是电子信息时代的代名词,因为电子信息的所有机器语言都是用数字代表的,所以人们将其美称为数字时代,所有的一切都建立在电子信息的基础上,信息传输高速便捷,但是人们对电脑的依赖也会越来越大,而且各种电磁辐射接踵而至,纵横交错于生活的每片角落,所以说有好处也有坏处。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数字时代新闻编辑工作的主要特点解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 :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带动了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目前人类已经进入了数字时代。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新闻编辑工作需要不断的改革创新。本文首先介绍了数字时代对新闻编辑提出的新要求,针对新闻媒体适应时代发展而发生的主要变化,具体剖析数字时代下新闻编辑工作的主要特点。
关键词: 数字时代;新闻编辑工作;工作特点
进入21世纪,媒体发展的主要趋势逐渐趋向于各种类型的媒体相互融合发展,因为不同媒体有着不同的新闻编辑特点和规律,全面认识新闻编辑工作的主要特点至关重要。数字时代是一个全新的时期,对新闻编辑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为适应时代的变化,新闻编辑工作在某些方面具有了共同的特点和规律。
1.1 对网络技术要熟练应用
数字时代要求新闻编辑工作要充分运用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在新形势下要想成为优秀的新闻编辑人员应加强对网络技术的熟练应用。首先,对计算机的操作应十分熟练,现代的新闻稿件撰写工作大都借用计算机完成,对计算机的熟练操作非常重要。其次,能够进行网络学习。新闻编辑能够借助网络平台获取自己需要的资料信息,同时应学会与读者进行网络交流[1]。
1.2 具有创新意识
时代的进步离不开创新,新闻编辑人员应不断的培养自己的创新意识。首先,创新新闻主题。现在媒体行业竞争十分激烈,只有保证不断创新好的作品才能得到观众的认可。创造一个有价值的新闻首先要选对主题,实现新闻的传播意义。其次,版面设计需要不断创新。数字时代下新闻形式有所增加,图文、动画和音像在新闻稿件中加以运用,因此需要注意版面的美观,更好的吸引读者的关注。
2.1 媒体时效性不断加强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数字时代媒体不再受时间和形式限制,新闻事件发生后通过网络能够及时的传播和扩散,人们往往借助手机、电视、电脑等对新闻事件有及时充分的了解,同时根据网络上的交流平台,人们可以对新闻事件进行信息交流,及时了解事件发展动向,不断增强了媒体的时效性。
2.2 媒体逐渐实现个性化发展
数字时代下信息产业迅速壮大,媒体行业的数量急剧增加,新闻覆盖范围也不断的扩大,各家媒体根据自己的侧重点不同逐渐实现个性化发展。目前的媒体信息出现了极大模块,比如娱乐、体育、财经等等,各家媒体风格迥异、信息独特,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浏览需要的新闻信息。
2.3 受众的选择多种多样
目前网络交流形式不断的增加,微博、论坛等各种形式得到了受众的广泛认可,人们可以借助这些交流平台,及时发布和评论掌握的新闻信息,不仅增加了信息的时效性,还打破了新闻媒体对信息资源的垄断,使受众的选择范围有所增加。同时随着媒体行业的个性化发展,进一步满足了受众的多样选择。
3.1 新闻编辑总体设计和指挥新闻传播活动
对新闻产品进行设计,对新闻报道进行策划和组织是新闻编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新闻传播活动应注重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要求,这就要求媒体不断创新优秀的新闻产品,新闻编辑者更要严格做好总设计和总指挥的工作。首先,制定编辑方针,设计媒体形象。目前媒体正处于不断融合阶段,新闻编辑在决策和设计上应更加精准和个性化,彰显媒体的风格特色,提升媒体形象。
一方面,编辑方针的制定要满足受众对象的需求,对报道内容和新闻的风格特色要具体规划。另一方面,设计新闻产品的外在形象、信息结构以及信息规模,形成媒体的独特风格。其次,做好新闻报道的策划和组织任务。由于公众对新闻传播的参与不断加大,各种形式的新闻报道层出不穷,系列报道、追踪报道以及组合报道比比皆是,这增加了新闻编辑的策划和组织任务难度。最后,新闻编辑做好记者采访写作的指挥和参谋工作。新闻编辑需要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对记者的采访部署进行指挥,同时在记者的采访写作过程中及时提供帮助,做好参谋工作,与记者共同完成优秀的新闻作品。
3.2 新闻编辑对新闻传播活动进行总体把关
新闻编辑是对各类稿件形成综合产品进行加工处理,我们知道记者只是负责单个的新闻作品,而新闻编辑与之不同需要对报纸、栏目以及频道等多项内容进行综合处理。数字时代到来之后,网络系统在媒体行业得到充分的运用,通过在网络系统上建立编辑工作站,将各方面的稿件进行汇集,然后各部门编辑对这些稿件进行筛选,将不合格稿件退回,对于合格稿件进行分类和加工。
新闻编辑对新闻传播活动进行总体把关一般包含三个方面,第一,对稿件的分类处理进行把关。借助于网络技术,新闻编辑可以快速的收集需要的稿件材料,并对稿件进一步加工。第二,对版面设计的技术进行把关。对选取的稿件进行处理之后,需要交由专门的排版技术人员进行版面的设计。第三,劳动成果在报纸上进行集中体现。新闻传播最终目的是要实现新闻事件的扩散和传播,只有将新闻产品推向市场,交由读者阅读才实现了新闻传播活动的全过程。
3.3 新闻编辑提升了新闻素材价值
新闻稿件一般是由记者收集相关素材撰写而成,但是初步加工的稿件未必完全符合报纸的需求,新闻编辑需要对各类稿件进行进一步的选稿和加工处理。记者是新闻事件的主要接触者,往往工作在一线能够真实体会事物的发展,因此在创作稿件时极易夹杂个人的主观情绪,对新闻事件认识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片面性。新闻编辑与之不同,对新闻事件的观点较为客观,同时容易受大局意识主导,能够从新闻报道的原则和立场出发,发现新闻素材中的潜在价值。一般新闻编辑提升新闻素材的价值是通过两个方面来实现的,一方面,新闻编辑通过对记者提供的稿件进行加工修改,提炼创新有价值题材。新闻编辑根据报道意图,将原稿件中具有深刻内涵的部分进行再挖掘,结合其他同类新闻事件形成专题报道。另一方面,改善新闻的表现形式,简化语言,突出主题。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往往受时间的局限撰写的稿件有所欠缺,新闻编辑通过对稿件语言进行简化和修改,使读者更容易找到主旨[3]。
3.4 新闻编辑引导了舆论话题
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为人们提供了更多的新闻获取渠道,同时网络交流平台的产生和发展,使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新闻传播过程中。为了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新闻编辑也改变了原有的工作思路,将新闻报道工作个性化和大众化,不断的引导舆论话题。一方面,对于大众关心的新闻话题,新闻编辑不断的对其走向加以引领,保证舆论话题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新闻编辑对公共论坛进行主持,在新闻传播中关注民众思想观念。
数字时代的到来对新闻编辑工作产生了很大影响,新闻编辑打破了以往传统的工作思路,对自身工作特点不断改进和提升,丰富了新闻形式,提升了新闻的真实性和时效性,促使新闻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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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养老,许多地区没有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体系,已建立的地区也存在很多缺陷,运行中也出现了很多的问题,所以,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体系的必要性与紧迫性日益体现出来。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湖北省农村养老保险存在不足的原因剖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文章对湖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分别从传统思想经济发展、政策扶持和管理体制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剖析。
【关键词】湖北省;农村养老保险;问题;原因分析
一、传统思想的原因
自建国以来,由于历史及其他各种因素的影响,我们国家一直在围绕着城市在考虑和发展社会保障工作。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经常能够发现和听到一些关于重工轻农的不好思想和言行。笔者这次在查询相关资料和收集信息的过程中,明显感觉到对于研究社会保障方面,我国的专家学者和政府职能部门绝大多数选择的是以城市作为研究对象。对于农村社会保障相关问题的研究和注视度非常低,在1998年以前甚至根据就没有探讨,2005年以后才有专家学者开始关注农村社会保障问题,但是还是缺少专业、深入的研究和分析。
由于受到中国几千年以来的传统养老方式的影响,我国农村居民自古就把土地看作安身立命之本,从内心深处认为土地就是自己生存生活的唯一依赖物。然而,耕田种地需要劳动力,为了能够更好的把土地经营好,增加田地的收成,提高家庭经济收入,就必须增加劳动力的投入。可是,怎么才能够让家庭增加劳动力呢?他们认为最简单最直接的办法,那就是通过增添人口。由此看来,我省广大农村地区的“养儿防老”的观念特别深厚,深入思想、深入骨子。而且他们的这种生存状态和生活方式一直在延续和发展着,根深蒂固,难以改变。
在改革开放的春风的吹拂,我国进行了系列政策的改革。包括湖北省在内的全国范围,都开始大张旗鼓的实行土地的家庭承包制,实行以各个家庭为基本元素的、对农田地进行生产的制度,农民不再以集体的名义去劳动生产。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我国开始执行计生国策,有效的降低了我国人口猛增的趋势。这些政策的实行和执行彻底改变了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模式。一方面,由于土地现在不再是我省农村居民唯一的生存的生产资料,于是出现了大批的剩余劳动力,他们纷纷进城去打工创收。另一方面是我省的农村家庭规模已经呈现出逐步缩小趋势。但是,这两个方面的形势虽然改变了农村居民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模式,可是对他们传统的养老观念并没在本质方面产生影响。
在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下,湖北的经济情况取得了较好的进步和成效,城乡老百姓的收入状况也在逐年增加和好转。但是由于还是个农业大省,农业人口多,而且革命老区、山区、林区、丘陵地带较多,经济发展水平一般,在部分落后地区还是很缓慢。尽管湖北省农民的家庭经济收入最近时期表现出了增长态势,可是增长速度则还是比较很缓慢。2012年湖北省的农村人均纯收入是7851.71元,要远低于全国的7917元,属于中等偏下的水平。表面上的纯增长幅度为13.8%,但是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为10.5%。
由此看来,我省农民的生活状况大体上还是很比较低的,幸福指数不高。他们必须优先保证家庭的基本生活开支、子女和本人的教育培训费、医疗卫生费用的开支,再让农民从自己不多的结余款项中拿出部分来缴纳保险费感觉还是很难的。我们可以再来仔细分析下我省的经济情况,从财政的收入和支出两个方面来看,2012年完成财政总收入为3115.63亿元,增长速度为18%,而同年财政支出为2711.64亿元,增长速度为31%,结余资金为403.99亿元。我省财政支出的增长速度远远超过了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可见我省财政面临的压力也很大,所以也不可能有很充足的资金来促进和发展我省的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现阶段,湖北省如果真的决定更好更快的开展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就要想尽一切办法、采取一切措施来促进我省经济的发展。
湖北省属于我国中部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在全国处于在中下游,财政收支情况只能够基本平衡,还有大悟、麻城等革命老区、山区、库区等地的经济情况就更加落后了。我省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虽然起步有10多年,并且取得了一些成绩,曾经还受到上级表彰。但是由于受到国家大的方针、政策方面的影响和约束,加上省级财政承担能力有限,导致我省在推进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过程中,明显表现为后劲不足,发展比较缓慢,效果不理想,远远不及我国东部、南部经济发达地区。
而且,湖北省和各级地方政府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足够的财力和实力,无法来实现当初对农村养老保险进行财政兜底的承诺。我省的农村集体制早已基本瓦解,已经没有能力筹集经费来支援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国家现在也基本上没有预备资金来补贴给农保工作。那么,农村养老保险主要是由农村居民自己筹钱来参保,这样就使我省农村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障属性无法得到充分体现。并且直接影响着我省农保工作的发展和推进,导致其覆盖面过小过窄,无法圆满构建真正意义上的的农保制度。而且,有些地方的相关社保工作暂时被迫停滞,甚至停止了收取和缴纳农村养老保险费的反面现象。这些都对我省农村养老保险事业的顺利推进和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让广大农村居民不愿意相信和再参加任何农村养老保险。
为了更好的开展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我省根据上级有关精神,于1995年 l0月在省民政厅内专门成立了农村社会保险管理处,承担着支持、协调和处理全省农保具体工作的职能。2005年上半年,湖北省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决定将省民政厅的农村社会保险处的机构编制和相关职责转交到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2006年,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经省编委的同意,我省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内专门增设了农村社会保险管理处,全面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全省的农村社保事务性的工作。可是下面的县市区的机构情况就五花八门了,有的农保机构合并了,有的被撤销了,还有的原地未变归属也没有作具体规定,有的也把它归到了劳动和社保部门。
湖北省截止到2010年底,农保机构划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有12 个市州63个县市。到2013年10月,我省76个县市区的农保机构均已经转交到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但是,有些虽然划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但是下设机构又各有不同,例如孝感市孝南区等成立的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安陆市、孝昌等则成立的是农村社会养老管理局,还有的地方是直接由劳动保险管理局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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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的道德状况一直都是社会各阶层关注的要点,教师的道德情况也是不容忽视的。当前小学教师是否已经认识到信息伦理道德的重要地位;如何唤起小学教师的信息伦理道德意识;如何提高小学教师的信息伦理道德水平,这些都是应该引起我们重视的问题。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小学教师伦理调查现状及原因浅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该文通过对江苏省内南通、苏州等城市小学学生及学生家长的问卷调差,分析当今小学教师伦理发展现状,比如目前的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整体状况良好,教师们对学生的人文关怀较好,教师们跟学生家长之间的沟通较好以及师生之间的关系比较融洽等等,但也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比如教师们对学生的校外情况关注度还不够,“家长”型教师还普遍存在,学生对教师的信任度还不够等。最终为探讨小学教师伦理发展受限制的原因,从而寻求发展,促进教师伦理发展和推动视角伦理建设提供重要的依据。
伦理一般是指一系列指导行为的观念,是从概念角度上对道德现象的哲学思考。它不仅包含着对人与人、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之间关系处理中的行为规范,而且也深刻地蕴涵着依照一定原则来规范行为的深刻道理。而教师伦理,社会普遍认同它是“专门研究教师、学生、社会成员之间各种关系及如何正确处理这种关系的学问”。中国教育的先祖孔子开了教师伦理道德研究的先河,总结和概括出了以“仁”为最高准则的教师伦理道德。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社会教师伦理已发生改变。就目前形势看来,教师伦理道德的高低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对教师的评价以及学生德智体美各方面的综合发展,基于此,我们做了关于小学教师伦理调查。
该项调查主要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运用自编问卷调查来自南通、苏州等地的小学学生及学生家长,调查结果用spss等分析软件进行分析。共计发放并回收学生问卷135份,家长问卷78份。
2.1.1 教师职业道德整体状况良好
该项调查,发现我们调查的城市小学教师伦理的发展状况总体良好,但也存在不少问题。绝大多数家长对当今教师职业道德状况表示满意,而且也重点关心孩子的品德修养;90%以上的家长坦言与老师平时并无礼尚往来的情况,除却平时逢年过节的短信问候。
2.1.2 教师对学生的人文关怀较好
从我们调查结果来看,大多数老师能够对学生做到不偏不袒、一视同仁;老师们基本上能够做到经常关心学生的睡眠、闲暇等情况,87%的家长反映孩子的老师经常关心学生的性格、脾气等心理健康状况;老师基本能够做到很少公开学生的学习成绩和排名,教师们做到尊重学生,给予学生更多的人文关怀。
2.1.3 教师与学生家长沟通良好
调查发现,80%以上的家长表示自己愿意帮助老师做一些事情;同时,老师也重视学生家长的意见,经常向家长了解学生在家时的表现状况;对于教学课堂上的伦理状况,超过70%的学生表示满意;78%的学生表示老师在策划班级集体活动时能够以自己的意见为主,适当参考学生积极有效的意见;67%的学生表示老师们较少拖堂。
2.1.4 师生关系融洽
超过70%的同学表示自己所在班级的同学关系是比较融洽的;89%的学生认为老师还是很喜欢自己。我们对学生成绩的好坏、学生担任班干部以及不担任班干部老师是否能够做到对学生一视同仁以及觉得老师对自己喜爱与否进行spss分析,分析结果显示并无太大差异。60%以上的学生在学校遇到困难时首先想到的就是老师,其次是班级同学。
2.2.1 对学生在校外的情况关注不够
在调查中,当问及“孩子的老师主动与自己沟通主要是因为哪种情况”时,89%的家长均表示老师是为了告知学生在学校的情况,仅有11%的老师是为了了解学生在家的情况,而家长的教育方式是否恰当,几乎没有老师告知。
2.2.2 “家长”型教师大量存在
66%的学生觉得自己的老师像家长,只有17%左右的学生把老师当成自己的朋友和兄弟姐妹;甚至还有10%学生认为自己的老师像领导。
2.2.3 学生对教师的信任度不够
超过50%的同学表示在学校遇到困难时会向老师以及班级好友同学求助,但是还有比部分同学选择谁都不说,体现出对教师的信任度还不够。
2.2.4 不能稳妥帮处理业余爱好与学习的关系
在分析担任班干部学生与普通学生对“老师是否支持你的业余爱好”这一问题的结果时发现:成绩一般或者不好的学生基本上是“不确定”,而担任班干部的同学对此回答则是“完全支持”或者是“比较支持”。
2.3.1 缺乏合理的教师伦理规范
中国传统的教师伦理规范由于受到封建经济、政治、文化的影响,推崇的一直是“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教育伦理规范。作为一种非理性的存在,他要求学生对教师有一种说一不二的服从,这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也缺乏一定的教师伦理规范。
2.3.2 缺乏清晰的教师伦理知识
很多老师认为“为了学生的发展”是自己教育教学的终极目标之一,但显然,老师仅仅用这样的价值观来规范自己的教学活动是不够的。这些老师仅仅是关注到功利价值观层面的东西,他们想当然的认为,只要动机是好的,那么一切都是有道德,都是符合教师伦理的。显然这种观念是不对的,教育学生是需要讲究方式方法的,经常听到某某学校的学生被教师打伤了,某某学校学生自杀了之类的负面教育新闻,在这些事例中均体现了教师伦理确实有很大的问题。
2.3.3 “功利主义”社会期望的深远影响
社会对学校教育的评价以及人们对教师教育的期望,关注的大多是教师指导学生的应试能力以及教师教学能力,分数第一,智育第一的功利主义评价标准日益成为主流,严重影响教师伦理道德的发展。在此基础上,教师很难不得不考虑将自己的绝大部分精力放到学生的文化素质发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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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的生命在于流动,风险投资的活力就是资金的循环流动,一旦高收益难以变现,资金就无法继续流动,风险投资就失去了其能够赖以生存发展的动力,也就无法继续发展。 风险投资退出在风险投资体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与风险投资活动的各个环节都有着密切的联系。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方式及其影响因素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风险投资的成功退出是其获得投资收益,持续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前提。文章重点从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个角度出发,在分析我国首次公开发行、股权转让、清算三种退出方式现状的基础上,剖析了影响风险投资退出方式选择的各种因素,最终结合我国国情,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以促进风险投资业的发展。
关键词:风险投资 创业企业 IPO 股权转让 清算
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 Investment)又可以称为创业投资,是指对高科技创业企业的资本支持,同时为其提供相应的非金融服务,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从而获得高资本收益的一种投资。风险投资的发展带来了活跃的资金,为中小创新型企业注入生命力,有利于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活力,实现金融创新和科技创新“两轮驱动”促进中国经济转型升级。风险投资的运作经历融资、投资、管理、退出四个阶段,退出是此过程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决定风险投资是否成功,能否获得高额风险收益决定性的一步。据估计,风险投资的20%-30%是完全失败的,60%是受挫的,只有5%~10%是可能成功的(张树中,2001)。而成功的风险投资能够促进我国的风险投资行业快速发展,孙少青(2002)对不同国家发展风险投资行业的经验进行了国际比较,认为完善的退出机制和畅通的退出渠道是推动风险投资业不断发展的基础。
本文从我国风险投资退出现状入手,先后探讨了三种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优劣,并从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着手分析影响风险投资退出决策的因素,最终对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方式作出评价和建议。
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一般可以分为四种:首次公开发行(Initial Public Offering)、并购、回购和清算。本文为方便研究,依据其性质将并购和回购统一称为股权转让方式。
(一)首次公开发行
首次公开发行(IPO)是指通过创业企业股份公开上市,风险投资机构将其拥有的私人股权转换为公共股权,交易后实现资本增值。股份公开上市一致被认为是风险投资最理想的退出方式,通过良好的证券市场,风险资本家可以获得高额的投资回报。但风险投资经验表明,风险投资机构所投资的创业企业中,只有少数企业能够成功上市并获取巨额利润,大约有1/3的创业企业是亏损甚至无法收回投资的,而另外1/3只能收回初始投资额。(黄大柯,2015)
图1给出了2006年~2013年具有风险投资背景的企业上市概况,从中可以直观地看出具有风险投资背景的企业实现首次公开上市(IPO)的数量和融资额大体呈上升趋势,2007年和2010年分别出现了快速增长的转折点,但在2008年和2011年却大幅回落。IPO个数和融资额在2007年的大涨幅是受当时大牛市的影响,IPO个数较2006年增加了250%,融资额增加了1264.23%。而2010年的大涨幅是受IPO重启和创业板的带动,IPO个数增幅为380.30%,融资额增幅为595.34%。2008年和2011年IPO个数和融资额骤跌分别是受到金融危机股市震荡下调和IPO市场低迷的影响,可见股市的活跃度以及金融危机均会影响风险投资选择IPO方式退出。
(二)股权转让方式
股权转让方式有两种形式,分别是股份出售和回购。股份出售最常见的形态是企业并购(M&A)。风险投资并购方式退出可以实现双方获益,一方面风险投资可以取得现金或可流通证券,从创业企业中迅速撤出,只需要付出搜寻买方和谈判的成本;另一方面战略并购者能快速有效控制相关领域的新技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并消除潜在的竞争对手。同时由于并购者希望独享被并购企业的企业价值,通常愿意高价全部并购,风险投资能以一个较高的价格实现退出。但对创业企业而言,并购后就失去了独立性,受限于并购方的战略计划,难以维持自身的发展目标,这是创业企业家不愿意接受的退出方式。
除了企业并购,股权还可以转让给其他投资机构,多为另一家风险投资公司,即第二期收购。第二期收购是风险投资机构被迫采用的一种退出方式,是投资失败的一种表现。风险投资周期长,投资到产出需要较长时间,同时还会面临未知的风险及障碍,因此当风险投资机构错误预测投资周期时,会面对投资基金到期要退出的压力。这迫使风险投资机构将自己持有的创业企业股份转让给其他风险投资公司,由其他风险投资公司接手二期投资。此时风险投资公司议价能力弱,并不能获得一个很好的退出价格,是较劣势的一种退出方式。
回购则是指创业企业家本人或管理层出资购买风险投资机构手中的股份,可细分为原股东(创业者)回购和管理者收购。回购退出方式一方面可以使创业者或管理者获得创业企业的全部股份,有利于发挥其自主性,避免风险投资机构干涉创业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战略;另一方面它是风险投资机构为防止创业企业在后期发展受限,资金被无效占用,无法收回投资回报而签订的一种保障性措施,保障其仍能收回全部或部分投资。
图2列示了我国2006~2013年风险资本股权转让退出方式的细分结构,从图中可以看出原股东回购是主要的股权转让形式,占比30%-60%,尤其是2009年从41.38%上升到62.28%,增幅为51.51%,这与2008年的金融危机有关。金融危机导致创业企业发展受限,同时风险投资者很难从其他渠道收回投资,故采取回购方式。这进而表明回购是风险投资企业的备用退出方式。管理层收购占比在2009年骤降到3.51%后于2011年再度回升到17.31%,但2013年又有所回落。企业并购占比在2008年、2009年和2012年均处于8%的低位,其余则处于20%左右的占比,并不是风险投资的主要退出方式。转让给其他投资机构即第二期收购的占比较高,2010年最高占比达到33.04%,仅次于原股东回购方式,可见我国风险投资机构投资效率不高,以较为不利的方式退出。我国暂时还没有形成多层次完善的资本市场,风险投资通过IPO退出障碍颇多,故股权转让尤其是原股东回购是我国占绝对性主导地位的退出方式。
(三)清算
清算是在风险投资不成功或创业企业经营不善,受到市场和大环境的不利影响或无法顺利将技术转化为生产力时所采取的一种退出方式。虽然此种方式将带来部分损失,但可视其为沉没成本,为避免更大的损失,风险投资应从不成功的创业企业中撤离。通过破产清算,风险投资还能收回部分初始投资,再将其投入到下一个有潜力的项目中去,实现资本增值,弥补亏损。
图3反映了我国2006~2013年风险资本退出方式分布,从中可以看出清算方式退出的比例极低,仅占6%以下,不是我国风险投资主要的退出方式。
(一)内部因素
1.创业企业的发展阶段。企业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对于资金的需求量、需求结构、运作效益都是不同的,因此作风险投资决策时必须考虑创业企业处于何种发展阶段,相应地选择合适的退出方式。若企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则外界会看好创业企业未来发展前景,因此市场会追捧从而促使其股价上涨,此时最有效的退出方式便是IPO。若企业处于成熟期,发展稳定,股权转让将是有效地退出的方式,尤其是股份回购。由于内部人之间的信息是对称的,股份回购不仅能降低谈判成本,还能使双方达成满意的价格,不仅使创业企业收回控制权,还能使风险投资机构收回资金流的同时获得高额利润回报。
2.风险基金存续期。风险投资机构一般是基金的组织形态,同时管理几只风险投资基金,因此为了保持资金的流动性,需要合理选择投资项目,错配基金到期时间。当一只基金的存续期届满清算时,资金将会注入到新的基金中继续进行投资循环。风险投资退出方式受到基金时间长短的影响,若基金将终止,即使风险投资运行良好,将来会带来持续收益,还是需要考虑退出。此时为了比较快速高效地实现退出,风险投资机构会选择股权转让方式退出。
3.风险投资机构的独立性。我国的风险投资业主要由政府支持和推进,风险投资机构大致可划分为政府、民营、外资及混合型四种形式,其中政府主导型风险投资机构所占比重较大。政府出资,直接介入资本市场成立风险投资机构,成为主要的投资人,此时会面临一系列问题:一方面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没有分开,没有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难以实施高效的投资计划;另一方面缺乏独立性,投资决策受到政策的制约,需要兼顾各方利益,往往缺乏效率,影响风险资本退出的效益。
4.风险投资机构的声誉。良好的声誉对风险投资机构而言是一项重要的资本,拥有良好声誉的风险投资机构容易吸引高质量的创业企业,从而降低投资的风险。在风险投资退出时,良好的声誉可以使其投资的创业企业得到市场认可,不仅退出渠道畅通而且可以以较高的价格退出,获得更高的投资溢价。IPO是风险投资最优的退出方式,高声誉的风险投资机构具有丰富的投资经验和关系网络,熟悉IPO的退出流程,能以最有效的方式通过审查,实现上市目的。而且高声誉会带来投资者的追随,从而可以减轻IPO折价,以较高的股价实现风险资本的退出。
(二)外部因素
1.经济景气程度。经济景气程度会影响资本市场的活跃性从而影响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经济处于繁荣时期时,资本市场活跃,资金充裕且投资者信心增强,此时风险投资选择IPO退出成功率高,而且能获得较高投资收益;当经济不景气时,资本市场低迷,投资者会持观望态度,此时风险投资以IPO方式退出风险较大,因此大部分风险投资会选择股权转让形式退出。部分创业企业受到经济不景气影响会使得其产品滞销,发展受阻前景暗淡,此时风险投资只能选择以清算方式退出,宣告投资失败。
2.资本市场制度限制。IPO退出方式对企业的资质限制较多,尤其是主板市场的上市条件比较严苛,一般的风险企业大多属于中小型高科技企业,难以达到上市要求,只能寻求条件相对宽松的创业板的支持。而股权转让方式所依赖的产权交易市场没有诸多限制条件,只需有明确规范的产权界定规则,企业间的并购就可以在投资银行等中介组织的协助下完成。当企业的资质达不到主板和创业板的上市条件时,只能以股权转让这一次优方式退出。所以有必要建立一个多层次完善的资本市场,使更多的风险投资能够以IPO的方式退出。
3.信息不对称。由于创业企业没有和上市公司一样严格的信息披露机制,故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外部投资者由于缺乏对创业企业产品和市场的认识会低估企业价值,从而产生IPO折价问题。股权转让退出方式中,由于交易双方对创业企业的了解深入,能够真实评估创业企业的价值,故能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和风险投资企业达成一个合理的转让价格。如战略收购者和创业企业同属一个行业或同一个产业链,管理层和创业者属于内部人,充分掌握创业企业的真实信息,所以都能以专业的眼光评判创业企业价值。因此,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选择取决于购买者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是否能够很好地解决。
4.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没有针对风险投资形成一个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主要通过《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来进行约束,且对股权转让退出和清算退出没有相应的法律保障。如《公司法》相关条例禁止公司回购自身股票,堵住了风险投资回购退出方式的口子。《证券法》针对上市公司的收购也有相关限制条例,增加了风险资本通过并购来实现退出的成本。另外目前《破产法》不适用于大部分企业,众多创业企业只能采用民事诉讼来解决破产问题,阻碍了风险投资通过破产清算来实现退出。
本文对我国风险投资三种退出方式分别作了分析,从现状入手研究风险投资退出决策的影响因素,为增强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渠道的畅通和多样化,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
我国迫切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为风险投资的退出提供多样化的退出渠道。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主板市场、中小板和创业板市场、新三板市场和地方股权交易市场。虽然创业板上市门槛较主板低,但大部分创业企业仍然无法达到上市条件,IPO退出渠道不通畅。针对这一问题,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在筹备战略新兴板,拟实行差异化上市条件和制度,为暂时达不到要求的新兴产业企业、创新型企业上市融资降低门槛,为风险投资退出拓宽渠道。同时,证券市场现行股票发行核准制也将改革,转变为注册制,减少监管机构的种种限制,为风险投资实现IPO退出减少障碍。我国应在现行改革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上市门槛,加强监督,根据创业企业的需求设计资本市场,使得更多的风险投资能通过IPO这一有效方式退出。同时应大力发展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降低股权转让的成本,提高效率,促进股权转让方式的进一步发展。
(二)建立良好的制度环境
我国缺少对风险投资的法律保障,为使风险投资更好地运作,应尽快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使风险投资业务有法可依。如完善《公司法》对创业企业股权回购的限制条款,以及《证券法》中对风险投资股份限售的条例。同时对创业企业的破产清算,应制定相应法律措施,保障各方的利益,尽可能为风险投资创建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保障风险投资机构的利益。
(三)增强风险投资机构独立性
政府应减少对资本市场的干预,以确保风险投资机构的独立性。政府投资基金的所有者和管理者应分开,由专业的投资管理人来市场化运作风险投资基金。同时政府作为引导者,不应将大量财政资金投入风险投资基金中,而应最大限度地集合公众投资人,集合社会资金来发展风险投资业。
(四)风险投资机构自身建设
风险投资机构应提高声誉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增加所投创业企业的市场估值,提升投资回报率。同时风险投资机构应提高合理安排基金存续期的能力,以减少投资失败的几率,尽量避免以第二期收购方式退出。在投资决策方面,风险投资机构要完善甄别和挑选创业企业时所用的评估体系,确保所投创业企业有较高市场潜力,从而在将来能有更多的退出渠道选择及较高议价能力。
[基金项目:杭州市软科学重点项目“杭州市‘十三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编制研究”(20140834M-203)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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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虚假会计信息的制度原因包括:会计制度本身存在的不确定性使会计信息难以做到客观反映会计要素本身的特性;公司治理结构的内在缺陷导致虚假会计信息;宏观调控与政府官员个人收益最大化扭曲了会计信息;相关法律制度缺失未能对会计信息起到保障作用。为此,应从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改善会计工作的客观环境,完善有关法律制度。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企业虚假会计信息屡禁不止原因及治理对策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迅猛发展,市场经济日趋成熟,会计已成为企业经济管理的手段,会计信息的披露也成为企业发展必不可少的环节。然而现今虚假会计信息充斥市场,使会计信息使用者难分真假,损害了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利益,甚至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国家虽采取相关手段来禁止企业披露虚假会计信息,但依旧屡禁不止。为此,通过分析企业虚假会计信息屡禁不止的原因,试图提出治理虚假会计信息的对策。
关键词:虚假会计信息;屡禁不止;原因;对策
会计信息是会计工作的最终产品,是一个企业运营状况的综合反映。会计信息的一大特征就是真实性,会计信息必须真实地反映企业经济业务事项的实际发生情况和结果,从而能够让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及时且准确地了解企业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但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虚假会计信息越来越多,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越来越严重,使得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不能够做出正确的决策,不仅损害了他们的利益,而且还严重干扰了经济秩序。若任由企业虚假会计信息的存在,将影响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减少企业虚假会计信息刻不容缓。
2.1 企业制度不完善,内部监督不力
由于我国市场经济起步较晚,很多企业在转型为现代企业的过程中,相应的企业资本结构缺陷为会计造假提供了可能性。随着公司制的不断发展,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分离已成为企业的发展方向。这一制度一方面为企业提供了优秀的经营人才,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却带来了内部监督不力的现象。由于企业产权分离,这就导致投资者实际上只享有权益,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投资者无法对企业会计信息进行有效的监督,这就给管理者造假提供了可能性。很多企业内部监督体系不完善,缺乏独立性,企业的控制权在管理者手上,若管理者想要造假,内部监督体系也起不到监督的作用,这也为管理者造假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2.2 利益驱动
企业虚假会计信息的出现和屡禁不止的一大原因就是由于利益的驱动。由于人性的贪婪,再加上造假被发现的几率很小,就造成了企业经营者或个人为了企业利益或个人利益而进行会计造假,会计师事务所为了自身利益帮企业造假而与企业达成双赢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很多企业存在财务状况恶化、经营困难等问题时,企业通过虚增资产、虚计利润等造假方式来维持企业的生存。上市公司为了融资或者扩大企业规模,粉饰会计报表也常发生。有的企业为了达到偷税、漏税等违法目的,也会通过隐藏经济活动、减少利润等方式来达到这些违法的目的。有的企业管理者为了自身的利益,指示会计人员造假的现象也很常见,会计人员为了得到管理者的信任或得到奖励升迁,就会罔顾法律而对管理者听之任之。正是由于这些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网,才导致企业虚假会计信息屡禁不止。
2.3 外部监督机制不完善
在我国,外部监督指的是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但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健全,外部监督体系也不完善,各监督部门没有很好地合作,大多数时候都是各自为政,这就导致了我国的外部监督部门没有发挥其监督作用,虚假会计信息没有得到很好的杜绝。
2.4 法律制度的缺陷,法律惩处力度小
在我国,虽然《会计法》、《证券法》、《刑法》等法规都对提供虚假会计行为规定了严格的处罚措施,但由于法律制度存在缺陷,存在执法不严等情况,导致对会计造假行为实施严格的法律制裁的案例很少,对虚假会计信息的提供者和相关会计人员的处罚力度较小。我国对检查出来的会计造假的企业大多都是采取“重经济处罚,轻行政处罚;重对单位的处罚,轻对个人的处罚;重内部处理,轻外部公开处理”的形式。由于经济处罚是由造假企业的权益来承担,也就是投资者为企业的造假行为承担责任,而对个人的处罚力度小,这样就使得经营者为了个人利益而做出虚假会计信息。由于企业会计造假的成本低,但收益大,而且被发现的概率小,处罚的力度小,这就会出现企业虚假会计信息屡禁不止的现象。
3.1 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监督
由于现代企业大多都是实行两权分离制度,所有者与经营者相分离,这种制度削弱了企业的内部监督机制。为了杜绝企业虚假会计信息,首先就应该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监督的力度。企业所有者可以向企业委派主要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经营者不可以干涉委派会计人员的工作,这一方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企业经营者进行监督,减少会计造假行为。企业还应该加强内部管理,应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原始记录等,以确保会计确认和计量、记录以及报告有真实的依据,还应该逐步将财务和会计报表制度透明化,这样有助于企业遏制虚假会计信息。由于大多数企业都处于“人治”,这种治理方式方便了会计造假,企业应该向“法治”转变,在发现造假行为就应该严厉惩处。
3.2 改进和完善企业的利益分配和激励机制
企业虚假会计信息屡禁不止的一大原因就是由于利益驱动,要防止企业管理者或个人为了个人利益而进行会计造假,就应该改进和完善企业的利益分配和激励机制。企业应该建立利益分配均衡机制,兼顾管理者和普通员工之间的利益,做到公平公正分配利益。企业还应该改进和完善激励机制,防止经营者做出违背投资者愿景的行为,对员工的考评和奖励,都应该做到公平公正,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员工的满意度增加,从而可以防止会计信息造假。
3.3 加大外部监督力度
企业虚假会计信息屡禁不止的一个原因就是外部监督不力。我国应该完善外部监督体系,工商、税务、审计等执法机关不仅要做到各司其职还要密切配合,以达到应有的监督检查效果。一经发现企业会计信息造假,外部监督部门应该对企业采取处罚措施并将其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开曝光,以达到对造假者的威慑效果,从而减少虚假会计信息。对于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等,国家应该出台相关的法律来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与企业相勾结造假的违法行为的惩处,使会计师事务所能够如实对企业进行外部审计,以达到外部审计的作用,从而减少企业披露虚计会计信息。
3.4 完善法律制度,加大对会计信息造假者的惩处力度
企业虚假会计信息屡禁不止的一大原因在于我国对于会计造假行为的惩处力度小,达不到威慑的力度,造假成本远低于能够获得的利益。由于我国对于会计造假一般都是经济处罚比较多,而且很少有对外公开的惩处,这就导致了企业造假被发现后依旧进行造假行为。对于此,我国应该完善法律制度,加大对会计信息造假者的惩处力度。对于造假行为,不仅要对企业进行经济处罚,还要进行行政处罚,造假行为一旦被发现,一定要向社会公开处理,让造假企业暴露在阳光下,这样才能够使企业感受到造假带来的代价也是相当大的,才会真正做到遵守法律法规,才能够从减少虚假会计信息。
[1]张开颜.虚假会计信息产生原因及对策再思考[J].财会通讯,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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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的高校高级职称教师不但要具有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健康的心理素质,还需要拥有健康体魄。目前他们的身体状况不容乐观,其平均预期寿命与全国的平均预期寿命相比,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而且这种差距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随着改革步伐的加快,社会物质生产水平与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教师拥有更多的余暇时间的同时,所承受的精神压力也日趋增加,高校教师面临着巨大的压力,群体健康水平逐年下降,相当一部分人处于亚健康状态。高校中高级职称教师休闲体育参与水平的高低直接反映其对休闲体育的认识和参与程度,也影响到锻炼的效果和健康状况,关系着我国的科技进步与社会发展。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某高校高级职称教师主要疾病谱及相关因素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目的:探讨高校高级职称教师主要疾病谱特点。方法:对某高校高级职称教师115人进行身高、体重、血清学指标、B超、心电图等检查及饮食、行为习惯采集。并进行统计学分析。 结果:高校高级职称教师主要疾病及发病率为超重及肥胖45.22%、高脂血症33.04%、高血压病22.61%、脂肪肝20.87%、血糖增高或糖尿病13.04%、冠心病4.35%。常见的饮食、行为习惯及所占比例为高脂饮食者58.26%,吸烟者19.13%,饮酒者15.65%,运动者11.30%。结论:高校高级职称教师主要疾病发病率由高到低依次为体重超重及肥胖、高脂血症、高血压、脂肪肝、血糖增高或糖尿病、冠心病,其发病率与饮食、行为密切相关。
【关键词】高级职称教师;疾病发病率;相关因素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地提高,体力活动的减少和平均体重的增加,以及饮食结构、生活习惯的改变,疾病谱也在不断地变化。目前,高血压、高脂血症、糖尿病、脂肪肝等疾病的发病率正逐渐上升,因高校高级职称教师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其脑力劳动远远大于体力劳动,为了探讨高校高级职称教师主要疾病谱特点,体检结果如下。
1.1 资料:2008年某高校高级职称教师健康体格检查。参检人数115人,男性75人,年龄32~69岁,平均44岁;女性40人,年龄32~54岁,平均41岁。
1.2 方法:一般情况及生活习惯:包括年龄、性别、饮酒史、吸烟史、饮食习惯、运动情况等。既往史:包括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内科、外科、妇科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等,并计算体重指数(BMI)。实验室检查:包括HBsAg、肝功能、肾功能、血脂、血糖、血常规、尿常规。超声检查:包括肝、胆、脾、胰、双肾等脏器。心电图、胸透等检查。
1.3 诊断标准:超声诊断采用VOLUSON730彩色超声诊断仪,探头频率为3.5MHz,血常规、生化指标的检测为日本olympusAV640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受检人员均需空腹12小时受检。
异常标准判断:高脂血症诊断标准按中国成人血脂异常防治指南(2007年)[1]标准。空腹血糖增高及糖尿病的诊断标准按1999年WHO诊断标准[2]。高血压为收缩压(SBP)≥140mmHg和(或)舒张压(DBP)≥90mmHg或既往有高血压病史。超重及肥胖的诊断标准按国际生命科学会中国办事处和中国肥胖问题工作组推荐的中国人群肥胖判定标准,BMI24.0~27.9kg/m�2为超重,≥28kg/m�2为肥胖[3]。脂肪肝B超诊断标准按照王纯正[4]主编的《腹部超声诊断图谱》中的脂肪肝诊断标准。冠心病诊断标准采用世界卫生组织所定的缺血性心脏病的命名及诊断标准[5]。吸烟者:本组资料吸烟者烟龄均在2年以上(每天大于2支),饮酒者:平均每周饮酒量男性>200g,女性>150g,运动为骑车、步行、跑步、太极拳、游泳等,活动事件总和每天>30分钟。每周3次以上。
1.4 统计学方法:采用X�2检验,P<0.05有显著性差异。
某高校高级职称教师主要疾病及发病率为超重及肥胖45.22%,(超重者38人,肥胖者14人,)、高脂血症33.04%、高血压病22.61%、脂肪肝20.87%、血糖增高或糖尿病18.26%、冠心病4.35%。其中脂肪肝男性发病率高于女性,差别有统计学意义(X�2=4.39,P<0.05)。具体见表1。
2.2 某高校高级职称教师主要疾病与生活、行为习惯关系。某高校高级职称教师体检人数115人,其中高脂饮食者67人(58.26%),吸烟者22人(19.13%),饮酒者18人(15.65%),运动者13人(11.30%)。其中体重超重及肥胖者饮酒、高脂饮食明显高于体重正常者(X�2=3.96P<0.05;X�2=8.57,P<0.01),运动少于体重正常者(X�2=3.89,P<0.05),且有统计学差异。高脂血症者饮酒、高脂饮食明显高于非高脂血症者,且有统计学差异(X�2=4.89,X�2=5.55,P<0.05)。血糖增高或糖尿病者与血糖正常或非糖尿病者饮酒、吸烟、高脂饮食、运动均未见明显统计学意义。高血压者饮酒高于非高血压者;且有统计学差异(X�2=5.81,P<0.05);脂肪肝者饮酒、吸烟、高脂饮食明显高于非脂肪肝者,有统计学差异(X�2=10.97,P<0.01;X�2=6.62,P<0.05;X�2=5.45,P<0.05)。且脂肪肝者24人中无1人参加运动。具体见表2
高校高级职称教师队伍是一个特殊的群体,理想抱负高,竞争压力大,工作、学习、生活节奏快,绝大多数时间从事脑力劳动,很少有时间进行锻炼,且当工作繁忙时经常熬夜、加班加点,饮食不规律,吸烟频率增加,精神长期处于紧张兴奋状态,极易引起心脑血管、脂肪肝等疾病的发生,因而应引起人们重视。
据报道:体重超重和肥胖者普通人群发病率分别为22.8%和7.1%,一般女性多于男性,常见于绝经后妇女,其发病往往与高脂饮食、缺乏运动等因素有关。严重者可导致心脑血管、脂肪肝、2型糖尿病等疾病的发生[3]。目前我国体重超重及肥胖者与日俱增,本组资料显示高校高级职称教师体重超重及肥胖者比例分别为33.04%和12.17%,高于普通人群,且体重超重及肥胖者多喜高脂饮食、运动明显缺乏,与文献报道相符,但本组资料显示男女发病率未见明显差异(X�2= 0.13P>0.05),与文献报道不太一致,可能与本组资料女性年龄偏小,绝经后妇女少(只有1人)有关。
国外许多研究表明,高脂血症在动脉粥样硬化、冠心病、心肌梗塞和脑卒中等心脑血管疾病的诸多危险因素中占重要地位,其发病率与下列因素有关,①年龄和性别:高脂血症患病率随年龄增长呈增高趋势,男性高脂血症发病率年龄早于女性,而绝经后妇女高脂血症患病率增高,本组资料显示,血脂增高者比例33.04%,高于普通人群的18.6%[1];男性高脂血症发病率略高于女性,但未见统计学差异(X�2= 0.26P>0.05),考虑与本组资料女性年龄偏小,绝经后妇女少有关。②不健康行为习惯:高脂饮食者高脂血症患病率显著高于低脂饮食者,且高脂血症患者缺少运动,嗜烟喜酒,上述行为破坏了热量产-消平衡,从而导致脂代谢调节紊乱,高脂血症产生。本组资料显示高脂血症者高脂饮食、饮酒明显高于非高脂血症者,且有统计学差异。
高血压在不同国家、地区或种族之间其患病率、发病率有差别,我国为北方高于南方,沿海高于内地,城市高于农村,其发病与体重、运动、不合理饮食(主要为高盐饮食)密切相关,本组资料显示高血压发病率22.61%,高于普通人群18.8%[6];男女发病率未见明显差异(X�2=0.20P>0.05)。高血压患者饮酒、吸烟、高脂饮食、运动与非高血压者无明显差异,考虑其发病除与遗传有关外,主要和高盐饮食密切相关。
脂肪肝是一种常见的慢性病之一,不仅可发展为肝纤维化,肝硬化,肝功能衰竭,同时也常与肥胖、高脂血症、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共存。本组资料显示脂肪肝发病率20.87%,明显高于普通人群的10%[7];也高于邱春娥[8]等报道的11.77%。男性发病率高于女性,且脂肪肝组饮酒、吸烟、高脂饮食者明显高于非脂肪肝组,与文献报道相同。本组资料显示非脂肪肝组91人有12人参加运动,而脂肪肝组24人无1人参加运动,提示脂肪肝的发病与缺乏运动相关。
糖尿病是发达国家中继心血管病和肿瘤之后的第三大非传染性疾病,也是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世界性公共卫生问题。本组资料显示,糖尿病或空腹血糖增高者比例13.04%,高于普通人群5%[2]。因糖尿病后期可引起多脏器损害,因而,控制血糖尤为重要。无症状性心肌缺血是无临床表现,但客观检查(心电图或放射性核素心肌显像)有心肌缺血表现的冠心病。常中年以上发病,是早期冠心病,可逐渐演变为缺血性心脏病,也可突然转为心绞痛或心肌梗塞,甚至猝死。本组资料显示有5人无任何症状,但心电图显示心肌缺血表现,故应引起人们重视,防止突发心血管事件发生。
总之,目前肥胖、高脂血症、高血压病、脂肪肝、糖尿病、冠心病不仅是普通人群的常见病、多发病,更是高校高级职称教师的常见疾病,但高校高级职称教师的疾病谱与普通人群并不完全相同[9]。上述疾病可独立存在,但往往多种疾病共存,互为因果,使疾病进一步发展。同时饮酒、吸烟、高脂饮食、运动缺乏等常与上述疾病密切相关。因而了解高校高级职称教师疾病谱特点及其与发病相关的生活、行为因素,有利于对疾病进行针对性的防治。所以,为减少、减轻上述疾病的发生,注重宣教,强化社会干预,提倡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改变饮食和运动习惯实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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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大学生来说,学术论文写作是一个不断学习和不断积累的过程,只要敢于尝试,通过实践、总结、再实践、再总结,就能逐步提高学术论文写作水平,写出令人满意的好文章。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大学生学术论文的写作现状及原因剖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通过对大学生学术论文写作现状的审视,发现其在选题、材料运用、学术规范、创新意识、方法运用等方面存在着较多问题,其原因是学术训练不足、学术道德不强、主体意识不强、个体惰性膨胀等。对此,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应当进行一定程度的改革,通过针对性的课程设置等措施以提高学生的学术写作能力。
关键词:学术写作能力;现状;原因;剖析
大学的教学目的主要在于培养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将其培养成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开拓型人才。而对于大学生而言,所谓综合素质,其核心乃是学术研究能力,无论是大学毕业后继续深造还是直接进入社会就业,拓宽其学术研究视野、增强学术研究能力并转化为各种适应能力都是必由之路。而学术研究能力最集中的表现乃是学术论文的写作,学校和教师必须通过有计划的训练课程,让学生的学术论文写作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1.选题方面的问题。
就笔者数年来对学生的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的辅导情况来看,学生进行学术论文选题大多是通过模仿相关研究刊物进行的,但是,在模仿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偏差。一是选题过大,比如有学生将“论沈从文的语言艺术”作为论文选题,教师认为,这是要用许多本专著才能研究得过来的课题,只能选取其中某一个特色进行研究与写作。二是选题过偏,有的学生有些特殊爱好,在选题时明显偏离了主体价值观,虽然学术无禁区,但是对于大学生来说,非常投入地去写作一篇论文对其知识和道德观塑造都会有较深入的影响,比如有的学生选择“鬼神意识”、“同性恋”作为其论文题目,教师会指出,学术论文的写作是一项要投入时间、精力甚至毕生奉献的事情,容不得半点马虎,在大学阶段,还处在学术塑形阶段,要选择有利于学术观点和学术能力形成的题材。
2.材料选择方面的问题。
学术论文的灵魂当然是学术观点,但是,对于大学生来说,往往是通过阅读、选取材料来渐渐形成观点的,对于他们来说,在写作前要阅读大量由教师提供的参考文献,写作中要引用相关文句、运用相关论点及论据甚至论证方式,而体现在文本中的材料则需要与文本总体一致,材料“写作前是形成科研论文观点的基础,写作中材料又是表现观点的支柱。作者要反映自己对某一项研究的认识、看法,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只能通过对大量的材料进行分析、研究,找出其特殊性,发现其自身的规律,或者是相互间的联系,从而形成科研论文所要表达的观点。而且,作者的这种认识、看法、观点,又必须通过材料来表现。如果没有充分的材料来证实自己的观点,那么,轻则单调呆板,缺乏说服力;重则词不达意,引起误解”[1]。但是,在大学生的学术论文写作中,于材料运用方面普遍存在着以下问题:其一是为间接引述多,直接引述少。亦即将所阅读文献的文句稍加改动即写入自己的论文,在该直接引用的地方没有直接引用。其二是为引用而引用,不顾原文的整体观点与自己论文在观点、构架上的差别。其三是所用材料驳杂,没有观点和学术理路上的一致性。
3.学术规范方面的问题。
学术规范是一个历久而常新的话题,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论文写作的技术性规范,二是学术道德。前一方面关乎学术能力,只有遵循既定的学术写作规范,才可能写成一篇论点清晰、论据明确、论证有理的文章。在笔者所辅导的大学生中,曾经出现一种论调,即强调所谓“思想”,认为有观点有想法的文章,怎么写都行,结果写出来的文章东拉西扯,根本不成篇章。而实际上一篇论文的各个部分都有其规范,比如摘要,要讲明研究的目的、方法、过程及结论等[2],但学生往往要经过多次重写才能基本达标。就学术道德而言,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相继有许多学者学术论文造假被披露出来,其中甚至不乏知名学者,这种现象一方面反映出学术道德的现状不容乐观,另一方面也给年轻学生以极坏的影响和示范作用。许多学生阅读文献时不认真去体会其精神内核与学术脉络,而热衷于将其中的文句录入电脑,在写作论文的适当时机直接运用,有的是不加引用直接照抄,有的是略加改写照用,有的则是使用了别人的观点和论证方法而不注明,总之,各种各样的剽窃行为层出不穷。现在开发了网上识别系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论文的重合度进行辨别,但也只是文句基本相同的才能区分出来,而对于观点和论证方法则难以进行区分。
4.创新意识不足的问题。
笔者执教的学科为中国语言文学,所辅导的论文也大多集中在文学、文秘、理论等领域,就这些内容而言,无论是历史的研究还是逻辑的研究,学术论文的生命都在于创新点的存在。在文学史的研究中,新的研究方法之运用、新材料的发掘、新观点的提炼,无一不贯穿一个“新”字,在对文学进行逻辑性研究中,新的观点体系、创新的文学体系等,也以“新”字为其核心。“学术论文是对某种发现或研究成果的表述,应是在进行了比较系统的研究之后,所发表的有创见性的论说,而不只是对某种理论的复述或随想,也不只是将问题和现象陈述出来完事”[3]。但是,大学生学术论文里最缺乏、最难训练与提高的部分也就是创新意识,它不是一个技术性问题,没有太多的操作性规范可以遵循,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的培养与提高,所涉及的是整体学校教育的设置、长期学术训练的熏陶。从最低的层面来讲,创新意识的培养也是一个策略性的问题,教育体系如何配置是关键因素,从小学到大学,我们对学生的要求就是接受知识,从来没有过创造知识的教育,因此,到大学要进行创新、创造的时候,学生们的知识、能力、意识储备就远远不能达到这一要求了。笔者给大学一年级的学生开设Seminar课程,希望用这种方式引导他们学会独立思考并养成批判意识与能力,学生们普遍反映不错。
5.方法论方面的问题。
学术方法是通向学术观点、学术成果的必由之路,在学术论文的写作中,面对特定的题目、特定的研究对象,不是所有的学术方法都可以通用的,或者说,不同的学术研究方法会通向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结论。就方法论体系而言,有唯物辩证方法、社会学方法、实证主义方法、朴学方法、考证方法、文献研究方法、义理阐释方法、比较研究方法、怀疑方法、观测方法、调查研究、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心理学方法等,虽然新的研究方法在不断地出现,但以上方法仍然是日常研究中常用的方法。笔者发现,在日常教学中,许多教师除了比较原本地呈现教学材料中的内容外,并没有对学生进行研究方法方面的特别点明。
以文学史为例,在讲授《诗经》时,有《蒹葭》一章: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蒹葭萋萋,白露未■。所谓伊人,在水之湄(méi)。溯洄从之,道阻且跻。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坻。蒹葭采采,白露未已。所谓伊人,在水之■。溯洄从之,道阻且右。溯游从之,宛在水中■。一般在教学中,教师都着重于将文句进行翻译,最多进行一番文义的引申。我在查阅文献的过程中,发现前人对这一章的研究特别多,包括有气候学、植物学等内容,不同作家对其亦有各种发挥,于是我把这些内容取其有特色者引入课堂,并且告诉学生:对于一个课题内容,其实有许多角度可以研究。比如《蒹葭》一章,甚至可以从医理等方面研究,在英文的文献里也有类似材料。但是,学术方法的训练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只在论文写作期间进行指导虽然也有效果,但效果差一些,而且,要根据学生不同的学术兴趣、个性气质来鼓励其选择相应的学术方法,则对其研究有更多的助益。
大学生的学术论文写作中之所以存在以上这些问题,有些问题还表现得特别严重,究其原因,归根结底还是我们的学校教育造成的,教学大纲、课程设置都是围绕着知识的传授与传承进行的,对于学生的创造能力重视、培养不足,但具体说来,则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学术训练不足。从大学生写作学术论文过程中体现出来的问题看,最基础的原因是学术训练严重不足,从小学开始的“作文”课,参照的是文学体系进行教学,引导学生进行描写、抒情、感叹,而没有循说理路径对学生进行教学,从而导致学生既不能在日常生活中进行有效的说理,也无法进行说理性的文章写作。在大学教学中,笔者所在学院要求学生进行一百篇文章的写作,所写体裁不限,学生则把许多日记抄录上来,并没有进行认真的准备和研究。事实上,学生只要从大学一年级开始,每年进行至少一篇学术论文的写作,通过四年的训练,在研究水平上就能符合基本要求。但是,现在大学教育里普遍对于学术能力的培养缺乏重视。
2.学术道德不强。一般认为,随着商品经济的兴起,社会上出现了一种严重的道德失范现象,“从社会实践看,道德失范突破了社会行为底线,人们的自私本能和欲望发挥的空间扩大,在某种程度上造成多种道德恶行与新的道德败坏,发生诸如官员腐败、学术造假、地沟油泛滥、毒奶粉蔓延等性质恶劣的事件,让人们对道德生活产生极大失望,并深陷一种‘道德无力’中”[4],这些失范现象也在一定程度上对处于思想、观念形成过程中的大学生造成了影响,从而使得其在生活中投机取巧、学习中心不在焉、研究中进行各种学术剽窃。道德观念的形成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虽然教师在指导过程中反复提醒,但屡教不改的现象普遍存在。
3.主体意识不强。在现行的教育安排下,大学生的学术论文写作一般只有一次机会,那就是毕业论文写作,在大学三年级第二学期开始布置与准备,但往往这个时候是学生全心全意准备考研的时段,学生们基本没有花多少精力在论文的文献阅读上。等到考研结束,许多学生又要准备找工作了。因此,在时间安排上很不妥当。也正因为这样,学生在写作学术论文的时候严重依赖指导教师,没有自己主动工作的积极性,草草成文就交给了老师。另外一方面也严重依赖各种文献,有许多人是将已有的研究成果东拼西凑而成文。学生在写作过程中没有发挥其主体意识与批判精神,故而文章质量一般不高。
4.个体惰性膨胀。与主体意识不强相应的是学生的个体惰性膨胀,在大学四年级,许多学生心思无法集中在学习上,有的学生甚至跟我说:“老师,我已经找到一个不错的工作了,你就随便给我一个能毕业的分数就行。”大量的时间与精力花费在非学习事务上。个体惰性的另外一种表现是浮躁情绪,许多学生根本无法坐下来思考学术问题,甚至有人在网上找人代写毕业论文。
针对大学生在学术论文写作中表现出来的以上问题,教育界应当进行深入的思考与研究,在教学理念、课程设置、教学资源配备、教师培训等方面应当进行改革,朝着能加强学生基础学术训练的方向努力,应当开设有针对性的学术训练课程并提供配套的其他指导,以期使学生的学术能力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
[1]刘洁民.论学术论文写作中材料的鉴别取舍[J].江汉大学学报,2008(1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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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资本是投入到具有高成长性风险企业中的一种权益资本,其根本目的是为了获得高额投资收益。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风险投资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异质性
(一)高风险性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主要投入是研发投入。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其研究是否能为企业获取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开发是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或产品等,也具有不确定性。市场环境瞬息万变,根据市场调研开发的产品,可能遭遇市场失败。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层出不穷,产品成本可能显著下降,新产品可能没有推广就遭到市场的淘汰。高技术产品的研发周期长、投资规模大、融资渠道不畅,极有可能遭遇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二)高知识型员工比例较大
创新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创新是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包括组织方式创新、原材料创新、产品创新、生产方式创新、市场创新等。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涉及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和环保等新兴产业。新兴产业的产品技术含量较高,需要在研究、开发、试制和质量检验等方面投入大量的智力资本。基础研究和开发团队的形成需要一批专业造诣深邃、占领技术高点、深谙技术应用的知识型员工。因此,科技型中小企业员工队伍中,高学历、高技术、高职称的知识型员工所占的比例较大。知识型员工专有投资较多,人力资源的专用性程度较高,有利于专门创新。
(三)重技术轻管理
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创者通常是拥有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的科研技术人员,其对企业拥有绝对控制权。技术、人才、资金和管理等要素投入中,技术是核心要素。在股权结构中,拥有技术的人才处于控股股东的位置。因此,企业章程、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治理结构的设计必然造成“重技术轻管理”。即使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精于管理善于经营,如果科技人才掌握绝对控制权,其管理才能也难以有效发挥。
二、风险投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的影响
风险投资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重要融资渠道,是高科技中小企业发展的助推器。微软、苹果、英特尔等著名的高科技公司,在其产生和发展中,风险投资功不可没。风险投资在优化融资结构、激励知识型员工、完善内部治理和降低上市成本等方面有利于增强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
(一)优化融资结构
企业资金来源于债权人或所有者的投入。负债与所有者权益合理匹配可以降低成本、控制风险,有利于企业的价值创造。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者通常拥有雄厚的技术,但缺乏企业发展必需的资金。初创期,基础建设、研发投入、新产品的试制等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产品销售等主营业务收入尚未形成规模效益,企业内部积累杯水车薪。企业内部管理尚不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尚未形成、内部治理结构尚不完善,导致决策随意性强、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财务信息不透明、缺乏信誉积累等。科技型中小企业拥有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较多,有形资产较少,可抵押财产较少。高科技企业初创阶段通常面临技术、管理、市场等风险。这些因素均导致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单一、融资结构不合理。由于信息不透明、缺乏信誉积累、长期资产较少、高风险等原因,导致外部资金进入科技型中小企业受限,优化融资结构的空间缩小。政府投资的风险基金或政府扶持风险投资公司,可以给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资金,与此同时参与管理与监督,助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风险投资增加企业有形资产,促使企业规范管理,增加信息透明度,可以减少金融机构的甄别成本等,从而为金融机构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提供了条件。因此,风险投资可以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
(二)激励知识型员工
创新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创立与发展的动力,知识资本的形成是创新的根本。知识的有效获取和知识资本转化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重点和难点。无论是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外部获取知识,还是内部研发形成知识,其关键因素是拥有知识型员工。知识型员工具有追求自主创新与团队意识的融合、挑战风险与把握机遇并重、需求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忠诚度低流动性强等特点。因此,激励知识型员工既需要显性的“劳动契约”又需要隐性的“心理契约”。风险投资利用员工持股、股票期权、相机控制权、对赌协议和离职限制等方法激励知识型员工。规定员工持股比例是采用“劳动契约”激励知识型员工。股票期权、离职限制等是利用“心理契约”激励知识型员工。知识型员工具有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对风险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可以通过相机控制权、对赌协议等改变风险分担,调节知识型员工的风险偏好,增加知识型员工的收入。
(三)完善内部治理
科技型中小企业通常是创业者一股独大,享有绝对控制权,缺乏经营管理人才,导致内部控制不规范、内部管理混乱、决策随意性强、缺乏监督机制。风险投资企业拥有成功的创业者和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专家,有能力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风险投资企业参与管理对风险企业的业务经营、公司战略、公司治理和社会责任有全面的促进作用。风险资本家通过委派财务总监等高管、财务报告等重要信息的知情权、重大决策的参与权与表决权等参与风险企业的管理,有效地行使对风险企业的监督权。风险资本家如果拥有控制权,那么就有动力聘请业绩优良的职业经理人来提升企业的价值。风险资本家持有优先股或可转换证券能够减少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风险企业家的机会主义行为。分阶段投资中,采用可转换债券可以遏制风险企业家偏向短期业绩的行为。
(四)推动企业上市
风险投资的主要退出方式有管理层回购、股权转让、收购与兼并、清算、首次公开发行(简称IPO)等。2012年,风险资本市场中风险投资共有177笔退出案例,其中:IPO方式退出124笔,股权转让退出30笔,并购退出9笔,管理层收购退出8笔,股东回购退出6笔。①IPO退出方式占总退出比例约为70%,是风险投资的主要退出方式。风险投资家为了高质量尽快收回投资,通常采用筛选、分阶段投资、参与管理、监督等方式助推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风险投资,由于风险投资具有筛选、认证功能,向市场传递被投资企业优质的价值信号,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使被投资企业迅速壮大。风险投资机构通过帮助企业改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团队管理专业化水平、建立战略运营等来促进企业的创新和发展,完成企业价值增值,培育和扶持企业发展,使被投资企业首次公开上市。
三、风险投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价值创造能
力的制约我国风险资本市场建立时间不长,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价值创造还存在风险资本来源与投资风险不匹配、风险投资与企业融资错位、参与企业治理不积极、上市渠道不畅等问题。
(一)风险资本来源与投资风险不匹配
政府财政、国有投资公司和未上市公司的投资是风险资本的主要来源。政府财政投资的重心是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但资本量有限,国有投资公司的投资缺乏效率,未上市公司的投资是为了利润最大化而较少关心企业的科技创新,而个人、上市公司、外资、各类金融机构等投入占比较低,风险投资来源渠道狭窄。由于投资于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高、资金量大、回收周期长,这就需要风险资本的来源广泛、资本雄厚、可用周期较长。显然,我国风险资本来源与投资风险不匹配。
(二)风险投资与企业融资错位
中小科技型企业由于高投入性需要大量的资金,而风险资本家拥有大量的资金需要优质的投资资源,风险资本如果能与高技术融合,既有利于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又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然而,风险资本家在追逐“暴利”与规避风险的原则指导下,往往把资金投入具有优秀的管理团队、核心竞争力、高成长性、投资回报率高、产权明晰和内部控制规范的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在需要大量资金的初创阶段,通常产权不明晰、内部控制不规范。这就造成风险资本大量配置个别优质企业,大量需要资金的中小科技型企业得不到发展急需资金的尴尬局面。风险资本与企业融资的错位阻碍了风险投资和中小科技型企业的发展。
(三)参与企业治理不积极
风险资本投资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是资本、技术、管理和人才融合为一体的金融创新。风险资本家通过实施对被投资企业知识型员工的激励与约束、引进先进的管理技术、管理与控制风险、构建并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等措施,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这就需要创业成功、懂技术精通管理的人才进入风险投资领域。而我国风险资本市场建立的时间较短,缺少懂技术会管理的复合人才,风险资本家参与企业治理的积极性不高。政府部门对中小科技型企业的投资,主要解决创新型企业的资金问题,它们无能力也没有意愿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国有投资公司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具有很大的代理成本,规避风险意愿强烈,不愿意投资于创业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更不用说参与其治理。未上市公司的投资目的是获取利润,投资对象通常选择成长快、风险小、回收周期短的企业,参与企业治理的积极性也不强。
(四)上市渠道不畅
中小科技型企业大部分是民营企业。由于信息不对称、风险规避等因素造成这部分企业可供选择的融资渠道有限。企业上市可以筹措企业发展新的资金。企业上市后,受到政府部门的监管,需要披露企业的内部控制、内部治理和财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增加企业的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被投资企业IPO是风险投资的主要退出方式,退出渠道畅通有利于风险资本家的发展、壮大。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多历史短、发展快、收益波动大等,很难获得上市资格。发起人股东的股份在股改前不能全流通、禁售期长,风险资本难以及时退出。
四、完善风险投资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的路径选择
(一)拓宽风险资本融资渠道和优化资本结构
政府资金和国有资本的投入是风险资本的重要来源,在风险资本市场建立初期,这种模式对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随着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所需风险投资不断增加,融资渠道狭窄、资本结构不合理越来越阻碍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我国居民个人储蓄居高不下,存入银行收益低,投资于股票风险大,投资于房地产滋生泡沫经济,可以尝试引导个人投资者投入风险投资基金,然后投资于风险投资公司,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实体经济。大型上市民营公司可以建立专门的风险投资部门,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科技创新是富民强国的根本,应引导各类捐赠基金参与风险投资。社保基金、保险基金面临保值、增值的压力,应借鉴美国等风险资本市场比较完善的国家的经验,适时、分阶段、渐进引入风险资本市场,以拓宽风险资本融资渠道和优化风险资本结构。
(二)政府引导风险投资于科技型中小企业
2007年,财政部与科技部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家政策的引导和税收的优惠客观上推动风险投资的发展,激励风险资本投资于科技型中小企业,但法规的规定没有细化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不同生命周期。初创期,研发投入大,收益少,风险大,政府创业投资应引导基金大力扶持,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发展期,高成长、高投入、高回报,政府应引导民营风险资本投资,为风险投资提供一定担保,逐渐减少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辅以适当的税收优惠;成熟期,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全部退出,取消全部税收优惠。此外,政府应为PE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担保,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与管理建立网络信息平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产品,或规定政府采购中采购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产品的比例等。
(三)建立风险投资评价体系
建立风险投资评价体系,可以甄别不同风险投资企业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贡献度,从而引导社会资本的合理配置,以及为税收优惠、政府引导等政策制定提供依据。清科公司与投中集团分别从募资、投资、退出、业绩等方面建立指标评价体系,其指标通常是数据易于获取的静态指标,没有针对风险投资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设计的详细指标。借鉴福布斯等成熟风险投资评价机构对风险投资机构的排名指标,风险投资评价的指标体系应包括:最近5年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创期的投资数量、投资总额、参与治理度、贡献度等指标;最近5年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创期投资的成功率,成功的标志是进一步引进较多的风险投资;被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上市情况等指标。
(四)完善风险资本市场
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是资金短缺,尤其是股权与长期债权资本的短缺。与股权市场相比,我国的长期债权市场的发展尤为滞后。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有形资产占比较低和缺乏信誉积累,很难在债权市场上获得资金。企业可以采用政府信用担保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既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又降低投资者的风险,吸引民间资本注入。风险资本与高科技的融合需要顺畅的退出机制。借鉴美国的纳斯达克证券市场的经验,创业板市场可以细分为全面市场和特殊市场。特殊市场要求上市企业拥有核心竞争力,内部控制规范,治理完善,财务指标适当降低,向特定地域或特定人群发行。全国市场要求上市企业的财务指标较高,公开发行。建立风险投资政策性银行,对风险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后期发展采用信用贷款。
风险投资在我国文化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投资,不论是从投资金额还是从投资项目上来看都是不均衡的。风险投资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创新支持力度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风险投资对我国文化产业研发阶段的支持作用小。从投资金额来看,风险资本在成长期的文化企业中占比最高,其次是成熟期,种子期的占比最少,仅为1.7%;从投资项目来看,风险投资机构更关注起步期的文化企业,其次是成长期的。将投资金额结合投资项目一起分析,可以看到,投资金额在文化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占比与投资项目在文化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占比严重不匹配:种子期的风险投资项目占比为13.6%,但投入的风险资本仅仅为1.7%,起步期的风险投资项目占比为40.9%,投入的金额也仅为18.8%。虽然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于种子期和起步期的文化企业的项目数较多,但是给予这些企业的风险资本却严重不足。而对于重建阶段的文化企业,风险投资机构迄今为止尚无一例。根据文化产业的特点,文化企业最渴求风险投资支持的是研发阶段,而风险投资机构为规避投资风险仅在成长期和成熟期给予大力支持,这与文化企业的融资需求相违背。二是风险投资对我国文化产业不同行业的投资分布不均衡。2004-2010年期间,中国文化产业主要细分行业的风险融资事件主要集中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文化产业领域,特别是网络游戏和户外传媒,已披露的融资事件数分别为99项、88项。户外传媒获得风险投资的项目数是传统传媒的3倍多(户外传媒88项,传统传媒28项)。此外是网络社区和网络交友,融资事件数分别为62项、61项。但对于我国基础比较薄弱、需要进行技术创新的文化产业,风险投资惠顾较少。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国风险投资发展所处的环境已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仍远远不能满足我国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需要,促进风险投资发展的市场环境还没有真正培育成熟。影响创业风险投资发展的主要外部因素体现在多层次市场不完善和外部政策环境因素缺失两个方面。根据《2010年中国创业风险投资发展报告》披露的数据看,多层次市场不完善在影响创业风险投资经营的外部因素中占到27.9%的比重。虽然“中小企业板”(2004年)、“中关村非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股权代办转让系统”(2006年)、“创业板”(2009年)等市场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有效促进了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完善,但是真正能够通过中小板、创业板实现退出的风险投资仍然较少,“股权代办转让系统”市场有待进一步激活。同时,已上市的文化企业数量仍相对较少,未来几年能够挤进创业板的中小型文化企业恐怕也寥寥无几,这不符合风险投资机构青睐易上市产业的投资偏好。另外一个外部影响因素是“缺乏创业投资行业法律法规”、“政策不明朗”,二者所占的比例分别达到19.3%和19.0%②。分析个中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由于我国的风险投资发展刚起步,实践历程还不长,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第二,政府一方面鼓励发展,另一方面又干涉太多,设置过多的行政权力限制了风险投资企业对文化产业的投资。文化产业不同于其他产业,大部分产业门类具有很强的意识形态属性和政治属性,并涉及国家的文化安全,大量非公有资本只能进入部分文化产业,或者通过与拥有垄断性刊号资源的国有文化单位进行合作经营来开展业务。这种市场准入的限制和非规范的合作形式,使得合作双方既无法形成以产权为纽带的稳定的合作关系,也造成在合作过程中难以避免的短期行为、行政干预和各种摩擦。同时,这也使得风险投资的进出很难被定义为完全的市场化行为。虽风险投资机构对于文化产业的关注由来已久,但害怕触及政策底线而没有找到最合适的路径。第三,政府对风险投资支持的政策力度不够。为支持、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我国有关产业政策虽然采取了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及鼓励措施,但是现有政策体系缺乏系统性,作用效果不够明显,力度也不到位,并且从深度和广度上看,也远远比不上风险投资发达国家。同时,由于缺乏政策法规的指导、支持和鼓励,民间资本很难进入风险投资行业,造成政府风险资本比例长期过高,违背了风险资本市场的基本原则。
风险投资机构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是导致风险资本介入我国文化产业领域较浅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我国的风险投资还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形成成熟的投资机制。这种不成熟性具体表现在:我国的风险投资规模小;风险投资还未真正市场化,投资主体多为政府财政或银行;风险投资的产业领域还相对局限,风险投资关注的多是低风险的传统项目;风险投资家缺乏对创意产业的认知和创意产业成长的判断经验;社会上也缺乏规范稳定的评判标准和监督机制。二是风险投资机构对文化企业的要求高。由于风险投资机构对文化产业仍然比较陌生,过往缺少成功的案例,出于风险和回报周期的考虑,大多数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重点普遍是在资本市场上实现上市路径比较明确的企业。看好那些具备良好商业模式、有创造力以及有品牌附加值的内容、平台和团队,这就对文化企业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三是为了规避行业陌生带来的风险,投资文化产业领域经验较少的风险投资机构或者未有投资文化产业经验的风险投资机构选择跟投方式为主。此外,在金融危机影响下,外资风险投资机构普遍采取收缩策略。
风险投资要与中国文化产业实现更好的融合,需要政府、风险投资机构、文化企业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需要从政策引导、制度完善、环境优化等各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
(一)政府应为实现文化产业内生性增长、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创造条件
针对文化产业自身存在的问题,首先政府应创造政策条件。一是鼓励文化企业收购兼并,提升文化产业整体竞争力。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中一个突出问题是散、滥、差,产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重复建设频繁、市场分割严重,制约文化产业竞争力的提升。收购兼并是通过转移企业所有权或控制权的方式实现资本扩张和业务发展,是文化产业不可忽视的发展思路。纵观国际大型文化产业集团,几乎都是以某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应用了兼并、收购而发展起来的。我国应该鼓励文化企业到国际市场上组建专业的海外发行公司,收购或参股国外现有的发行公司,也可以借助同业中有实力的文化公司的力量,尤其是对中小型文化公司而言。二是优化中小型文化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文化企业的真正成长,离不开由小企业组织管理模式向现代企业管理模式转变的发展过程。未来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决定风险投资者最终收益的要素,中小型文化企业必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创业企业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完善其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降低公司经营风险,让投资者看到公司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诚意。三是催动文化产业业态的创新,包括内容创新、科技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内容创新指用现代意识和现代审美眼光挖掘和整合传统文化资源,在创意设计、主体开发、内容创作等方面实现文化内容的再创造。科技创新指随着网络、数码等高科技领域的飞速发展和不断创新,要加强科技和文化的结合,催生更多的新型文化业态。我国文化产业界要敏感地抓住这一时代特征,既要想法设法占领已有的文化市场,又要千方百计挖掘潜在的文化消费模式,创造新的文化消费需求。文化企业经营运作模式不同于传统模式,其更强调“创意”,强调新的营销运营模式。同时,商业模式成熟的领域或商业模式明确的企业,其发展轨迹相对比较明确,市场前景明朗;特别是企业将其他领域成功的商业模式复制到自身企业当中,风险资本对此相当青睐,因为风险投资机构在投资前将可清楚地预计到企业发展的趋势,从而最大限度减少资金风险。其次,应加大优惠力度,发挥政府培育引导风险投资的功能。政府应继续提供风险资本,引导社会资金进入风险投资。在美国,凡是资本金超过1000万美元的私营风险投资公司均可以向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申请对其进行投资,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审查后按1∶3的比例对风险投资公司进行资本投资,然后选择适当的时候在金融市场公开出售所持股份,及时收回投资①。韩国文化产业振兴院在2000年至2001年两年期间,成功运作“投资组合”17项,共融资2073亿韩元,其中政府350亿,民间1723亿②。另外,可对各种风险投资机构经营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金、风险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公司等用税后利润进行增资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政府还可给予风险投资公司风险补偿金,用于弥补亏损,降低其风险。再者,在保证国家文化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降低非公有文化单位的市场准入限制,正确引导企业投资趋向,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和更多行业外企业投资文化产业。政府还要鼓励组建文化产业融资担保机构和知识产权专利评估机构,解决文化企业可供抵押的实物较少、无形资产评估难、抵押变现难、抵押担保信用程度低等问题。总之,对于市场失灵的环节,政府要充当“第一位天使”;对风险投资可以顺利进入的环节,政府要营造环境,加大激励;对于风险投资“过热”的环节,政府要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加强引导;要确保各项优惠政策的覆盖范围和落实力度。通过政府和市场的有效结合,切实打通风险投资介入文化产业发展的各个环节。
(二)风险投资企业内部应构建多元化的风险投资体系
对于有资金实力并希望多元化发展的企业集团,风险投资应是一种很有吸引力的扩张方式。鼓励民间兴办风险投资共同基金,既有助于集中社会闲散资金,发展风险投资业,又有利于社会资金的有效配置。允许一定比例的养老金和保险金进入风险投资。这样不仅可以满足养老金和保险金保值增值的要求,又可拓宽风险资金来源。积极引进国外风险资金。国外风险投资机构资金实力雄厚、投资经验丰富,将是充足的资金源泉。探索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公司制风险投资机构、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机构及信托基金制的风险投资机构,是发展我国风险投资市场,拓宽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重要组织形式。拓宽多元化的风险资本退出渠道也是多元化风险投资体系必备的要素。风险投资通过投资实现价值增值后,必须寻找退出渠道,将收益变现并投入到下一个项目,如此循环往复,才能实现良性循环。实现风险资本退出渠道和退出方式多元化,是保障风险投资良性循环的重要前提。因此,要大力发展创业板,支持文化企业上市。我国创业板才刚刚设立,还是个新生事物,要成长为类似美国纳斯达克市场的成熟创业板市场,成为风险投资和中小型文化企业有效对接的高效平台,还需要市场各方主体的共同努力。目前,全国共有140多个地方性产权交易所,彼此孤立,未形成适应市场需要的全国性交易平台,产权流动范围受到很多限制。因此,有必要建立全国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淡化行政区划色彩,促进风险资本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有效配置。此外还应发展柜台交易市场。柜台交易虽然很难形成统一的价格,且交易者的询价和谈判成本较高,市场效率相对较低,但十分灵活,既没有上市标准,也不需要严格的交易监管,仍是一种比较适合中国风险投资发展状况的产权交易方式。加快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建立正常的风险资本退出机制。目前我国因公司上市条件苛刻,使文化企业上市难度较大,不利于风险资本的流动和再投资。因此,适当放宽高新技术企业上市条件或建立第二股票市场是促进风险投资和发展创业基金的重要条件。
(三)文化企业应联合社会力量,催生相应的法律法规,推动建立风险中介机制
由于风险投资的融资过程及项目成长过程的复杂性和风险投资的新生性,决定了其适用的法律体系必然要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就目前的法律体系而言,有关风险投资行业的法律规范散见于《公司法》、《证券法》、《税法》等法律中,1999年国务院相关部委发布的《关于建立风险投资的若干意见》是我国第一部关于风险投资法规。之后关于风险投资的法律法规,如《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2004)、《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5)、《关于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2009)仅涉及风险投资的某个方面,没有形成系统完善的风险投资体系。因此,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呼吁修订现有的法律法规,建立比较系统、完善的风险投资体系,为风险投资创造良好的外部法律环境。从促进风险投资主体培育的角度出发,允许鼓励风险投资主体从事风险投资的各种形式存在,消除主体遭遇的问题,保障他们的合法利益,加紧研究和制定完善相关风险投资法律法规,规范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增强可信度与透明度,保护风险投资各方的合法权益。对于文化产业风险投资,当前,没有现成的国际法规可援引,监管经验也不足,应尽快制定和出台以《投资基金法》、《投资顾问法》、《投资者利益保护法》等文件中与文化产业风险投资相关的法律条文,目前可考虑制定和出台《文化产业风险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使文化产业风险投资的运作过程有法可依。《办法》即要借鉴国外发达国家文化产业风险投资的运作经验,又要考虑我国的自身特点和国情,应充分赋予《办法》对文化产业风险投资基金的发行、募集、设立、运作全过程进行监管的法律权威。风险资本之所以没有充分的动机投资于初创期的文化企业,其原因之一是此类投资存在过高的评价与监控成本。为解决文化产业风险投资体系中存在的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问题,文化企业和社会各界应呼吁逐步建立和完善文化产业风险投资中介机构及其网络。建设包括文化创意无形资产的评估、认证、担保、法律服务等一系列中介机制,同时加强文化行业与金融机构的深度合作,丰富和完善文化产业投融资的金融工具,增强投资人对于文化产业发展的信心。同时为避免腐败现象发生,应鼓励个人和相关机构成立相应的中介机构,展开竞争。
综上,现阶段风险投资对我国文化产业表现出高度的偏好,文化产业领域也频频出现风险投资的身影,但由于文化产业领域壁垒障碍、风险资本本身运作过程中的阻力及两者结合后出现的新问题等原因,致使目前我国文化产业与风险资本的姻缘还不深入,并且风险投资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创新支持力度仍然较小。但是,通过政府、风险投资机构、文化企业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在政策引导、制度完善、环境优化等各方面的有力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风险投资与我国文化产业的高效融合将快速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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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在我国是一个约定俗成的具有特定内涵的概念。根据美国全美风险投资协会的定义,风险投资是由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具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一种权益资本。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风险投资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异质性
(一)高风险性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主要投入是研发投入。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其研究是否能为企业获取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开发是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或产品等,也具有不确定性。市场环境瞬息万变,根据市场调研开发的产品,可能遭遇市场失败。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层出不穷,产品成本可能显著下降,新产品可能没有推广就遭到市场的淘汰。高技术产品的研发周期长、投资规模大、融资渠道不畅,极有可能遭遇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二)高知识型员工比例较大
创新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创新是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包括组织方式创新、原材料创新、产品创新、生产方式创新、市场创新等。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涉及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和环保等新兴产业。新兴产业的产品技术含量较高,需要在研究、开发、试制和质量检验等方面投入大量的智力资本。基础研究和开发团队的形成需要一批专业造诣深邃、占领技术高点、深谙技术应用的知识型员工。因此,科技型中小企业员工队伍中,高学历、高技术、高职称的知识型员工所占的比例较大。知识型员工专有投资较多,人力资源的专用性程度较高,有利于专门创新。
(三)重技术轻管理
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创者通常是拥有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的科研技术人员,其对企业拥有绝对控制权。技术、人才、资金和管理等要素投入中,技术是核心要素。在股权结构中,拥有技术的人才处于控股股东的位置。因此,企业章程、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治理结构的设计必然造成“重技术轻管理”。即使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精于管理善于经营,如果科技人才掌握绝对控制权,其管理才能也难以有效发挥。
二、风险投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的影响
风险投资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重要融资渠道,是高科技中小企业发展的助推器。微软、苹果、英特尔等著名的高科技公司,在其产生和发展中,风险投资功不可没。风险投资在优化融资结构、激励知识型员工、完善内部治理和降低上市成本等方面有利于增强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
(一)优化融资结构
企业资金来源于债权人或所有者的投入。负债与所有者权益合理匹配可以降低成本、控制风险,有利于企业的价值创造。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者通常拥有雄厚的技术,但缺乏企业发展必需的资金。初创期,基础建设、研发投入、新产品的试制等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产品销售等主营业务收入尚未形成规模效益,企业内部积累杯水车薪。企业内部管理尚不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尚未形成、内部治理结构尚不完善,导致决策随意性强、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财务信息不透明、缺乏信誉积累等。科技型中小企业拥有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较多,有形资产较少,可抵押财产较少。高科技企业初创阶段通常面临技术、管理、市场等风险。这些因素均导致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单一、融资结构不合理。由于信息不透明、缺乏信誉积累、长期资产较少、高风险等原因,导致外部资金进入科技型中小企业受限,优化融资结构的空间缩小。政府投资的风险基金或政府扶持风险投资公司,可以给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资金,与此同时参与管理与监督,助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风险投资增加企业有形资产,促使企业规范管理,增加信息透明度,可以减少金融机构的甄别成本等,从而为金融机构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提供了条件。因此,风险投资可以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
(二)激励知识型员工
创新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创立与发展的动力,知识资本的形成是创新的根本。知识的有效获取和知识资本转化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重点和难点。无论是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外部获取知识,还是内部研发形成知识,其关键因素是拥有知识型员工。知识型员工具有追求自主创新与团队意识的融合、挑战风险与把握机遇并重、需求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忠诚度低流动性强等特点。因此,激励知识型员工既需要显性的“劳动契约”又需要隐性的“心理契约”。风险投资利用员工持股、股票期权、相机控制权、对赌协议和离职限制等方法激励知识型员工。规定员工持股比例是采用“劳动契约”激励知识型员工。股票期权、离职限制等是利用“心理契约”激励知识型员工。知识型员工具有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对风险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可以通过相机控制权、对赌协议等改变风险分担,调节知识型员工的风险偏好,增加知识型员工的收入。
(三)完善内部治理
科技型中小企业通常是创业者一股独大,享有绝对控制权,缺乏经营管理人才,导致内部控制不规范、内部管理混乱、决策随意性强、缺乏监督机制。风险投资企业拥有成功的创业者和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专家,有能力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风险投资企业参与管理对风险企业的业务经营、公司战略、公司治理和社会责任有全面的促进作用。风险资本家通过委派财务总监等高管、财务报告等重要信息的知情权、重大决策的参与权与表决权等参与风险企业的管理,有效地行使对风险企业的监督权。风险资本家如果拥有控制权,那么就有动力聘请业绩优良的职业经理人来提升企业的价值。风险资本家持有优先股或可转换证券能够减少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风险企业家的机会主义行为。分阶段投资中,采用可转换债券可以遏制风险企业家偏向短期业绩的行为。
(四)推动企业上市
风险投资的主要退出方式有管理层回购、股权转让、收购与兼并、清算、首次公开发行(简称IPO)等。2012年,风险资本市场中风险投资共有177笔退出案例,其中:IPO方式退出124笔,股权转让退出30笔,并购退出9笔,管理层收购退出8笔,股东回购退出6笔。①IPO退出方式占总退出比例约为70%,是风险投资的主要退出方式。风险投资家为了高质量尽快收回投资,通常采用筛选、分阶段投资、参与管理、监督等方式助推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风险投资,由于风险投资具有筛选、认证功能,向市场传递被投资企业优质的价值信号,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使被投资企业迅速壮大。风险投资机构通过帮助企业改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团队管理专业化水平、建立战略运营等来促进企业的创新和发展,完成企业价值增值,培育和扶持企业发展,使被投资企业首次公开上市。
三、风险投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价值创造能
力的制约我国风险资本市场建立时间不长,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价值创造还存在风险资本来源与投资风险不匹配、风险投资与企业融资错位、参与企业治理不积极、上市渠道不畅等问题。
(一)风险资本来源与投资风险不匹配
政府财政、国有投资公司和未上市公司的投资是风险资本的主要来源。政府财政投资的重心是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但资本量有限,国有投资公司的投资缺乏效率,未上市公司的投资是为了利润最大化而较少关心企业的科技创新,而个人、上市公司、外资、各类金融机构等投入占比较低,风险投资来源渠道狭窄。由于投资于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高、资金量大、回收周期长,这就需要风险资本的来源广泛、资本雄厚、可用周期较长。显然,我国风险资本来源与投资风险不匹配。
(二)风险投资与企业融资错位
中小科技型企业由于高投入性需要大量的资金,而风险资本家拥有大量的资金需要优质的投资资源,风险资本如果能与高技术融合,既有利于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又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然而,风险资本家在追逐“暴利”与规避风险的原则指导下,往往把资金投入具有优秀的管理团队、核心竞争力、高成长性、投资回报率高、产权明晰和内部控制规范的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在需要大量资金的初创阶段,通常产权不明晰、内部控制不规范。这就造成风险资本大量配置个别优质企业,大量需要资金的中小科技型企业得不到发展急需资金的尴尬局面。风险资本与企业融资的错位阻碍了风险投资和中小科技型企业的发展。
(三)参与企业治理不积极
风险资本投资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是资本、技术、管理和人才融合为一体的金融创新。风险资本家通过实施对被投资企业知识型员工的激励与约束、引进先进的管理技术、管理与控制风险、构建并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等措施,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这就需要创业成功、懂技术精通管理的人才进入风险投资领域。而我国风险资本市场建立的时间较短,缺少懂技术会管理的复合人才,风险资本家参与企业治理的积极性不高。政府部门对中小科技型企业的投资,主要解决创新型企业的资金问题,它们无能力也没有意愿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国有投资公司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具有很大的代理成本,规避风险意愿强烈,不愿意投资于创业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更不用说参与其治理。未上市公司的投资目的是获取利润,投资对象通常选择成长快、风险小、回收周期短的企业,参与企业治理的积极性也不强。
(四)上市渠道不畅
中小科技型企业大部分是民营企业。由于信息不对称、风险规避等因素造成这部分企业可供选择的融资渠道有限。企业上市可以筹措企业发展新的资金。企业上市后,受到政府部门的监管,需要披露企业的内部控制、内部治理和财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增加企业的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被投资企业IPO是风险投资的主要退出方式,退出渠道畅通有利于风险资本家的发展、壮大。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多历史短、发展快、收益波动大等,很难获得上市资格。发起人股东的股份在股改前不能全流通、禁售期长,风险资本难以及时退出。
四、完善风险投资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的路径选择
(一)拓宽风险资本融资渠道和优化资本结构
政府资金和国有资本的投入是风险资本的重要来源,在风险资本市场建立初期,这种模式对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随着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所需风险投资不断增加,融资渠道狭窄、资本结构不合理越来越阻碍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我国居民个人储蓄居高不下,存入银行收益低,投资于股票风险大,投资于房地产滋生泡沫经济,可以尝试引导个人投资者投入风险投资基金,然后投资于风险投资公司,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实体经济。大型上市民营公司可以建立专门的风险投资部门,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科技创新是富民强国的根本,应引导各类捐赠基金参与风险投资。社保基金、保险基金面临保值、增值的压力,应借鉴美国等风险资本市场比较完善的国家的经验,适时、分阶段、渐进引入风险资本市场,以拓宽风险资本融资渠道和优化风险资本结构。
(二)政府引导风险投资于科技型中小企业
2007年,财政部与科技部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家政策的引导和税收的优惠客观上推动风险投资的发展,激励风险资本投资于科技型中小企业,但法规的规定没有细化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不同生命周期。初创期,研发投入大,收益少,风险大,政府创业投资应引导基金大力扶持,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发展期,高成长、高投入、高回报,政府应引导民营风险资本投资,为风险投资提供一定担保,逐渐减少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辅以适当的税收优惠;成熟期,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全部退出,取消全部税收优惠。此外,政府应为PE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担保,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与管理建立网络信息平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产品,或规定政府采购中采购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产品的比例等。
(三)建立风险投资评价体系
建立风险投资评价体系,可以甄别不同风险投资企业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贡献度,从而引导社会资本的合理配置,以及为税收优惠、政府引导等政策制定提供依据。清科公司与投中集团分别从募资、投资、退出、业绩等方面建立指标评价体系,其指标通常是数据易于获取的静态指标,没有针对风险投资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设计的详细指标。借鉴福布斯等成熟风险投资评价机构对风险投资机构的排名指标,风险投资评价的指标体系应包括:最近5年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创期的投资数量、投资总额、参与治理度、贡献度等指标;最近5年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创期投资的成功率,成功的标志是进一步引进较多的风险投资;被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上市情况等指标。
(四)完善风险资本市场
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是资金短缺,尤其是股权与长期债权资本的短缺。与股权市场相比,我国的长期债权市场的发展尤为滞后。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有形资产占比较低和缺乏信誉积累,很难在债权市场上获得资金。企业可以采用政府信用担保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既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又降低投资者的风险,吸引民间资本注入。风险资本与高科技的融合需要顺畅的退出机制。借鉴美国的纳斯达克证券市场的经验,创业板市场可以细分为全面市场和特殊市场。特殊市场要求上市企业拥有核心竞争力,内部控制规范,治理完善,财务指标适当降低,向特定地域或特定人群发行。全国市场要求上市企业的财务指标较高,公开发行。建立风险投资政策性银行,对风险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后期发展采用信用贷款。
风险投资在我国文化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投资,不论是从投资金额还是从投资项目上来看都是不均衡的。风险投资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创新支持力度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风险投资对我国文化产业研发阶段的支持作用小。从投资金额来看,风险资本在成长期的文化企业中占比最高,其次是成熟期,种子期的占比最少,仅为1.7%;从投资项目来看,风险投资机构更关注起步期的文化企业,其次是成长期的。将投资金额结合投资项目一起分析,可以看到,投资金额在文化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占比与投资项目在文化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占比严重不匹配:种子期的风险投资项目占比为13.6%,但投入的风险资本仅仅为1.7%,起步期的风险投资项目占比为40.9%,投入的金额也仅为18.8%。虽然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于种子期和起步期的文化企业的项目数较多,但是给予这些企业的风险资本却严重不足。而对于重建阶段的文化企业,风险投资机构迄今为止尚无一例。根据文化产业的特点,文化企业最渴求风险投资支持的是研发阶段,而风险投资机构为规避投资风险仅在成长期和成熟期给予大力支持,这与文化企业的融资需求相违背。二是风险投资对我国文化产业不同行业的投资分布不均衡。2004-2010年期间,中国文化产业主要细分行业的风险融资事件主要集中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文化产业领域,特别是网络游戏和户外传媒,已披露的融资事件数分别为99项、88项。户外传媒获得风险投资的项目数是传统传媒的3倍多(户外传媒88项,传统传媒28项)。此外是网络社区和网络交友,融资事件数分别为62项、61项。但对于我国基础比较薄弱、需要进行技术创新的文化产业,风险投资惠顾较少。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国风险投资发展所处的环境已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仍远远不能满足我国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需要,促进风险投资发展的市场环境还没有真正培育成熟。影响创业风险投资发展的主要外部因素体现在多层次市场不完善和外部政策环境因素缺失两个方面。根据《2010年中国创业风险投资发展报告》披露的数据看,多层次市场不完善在影响创业风险投资经营的外部因素中占到27.9%的比重。虽然“中小企业板”(2004年)、“中关村非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股权代办转让系统”(2006年)、“创业板”(2009年)等市场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有效促进了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完善,但是真正能够通过中小板、创业板实现退出的风险投资仍然较少,“股权代办转让系统”市场有待进一步激活。同时,已上市的文化企业数量仍相对较少,未来几年能够挤进创业板的中小型文化企业恐怕也寥寥无几,这不符合风险投资机构青睐易上市产业的投资偏好。另外一个外部影响因素是“缺乏创业投资行业法律法规”、“政策不明朗”,二者所占的比例分别达到19.3%和19.0%②。分析个中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由于我国的风险投资发展刚起步,实践历程还不长,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第二,政府一方面鼓励发展,另一方面又干涉太多,设置过多的行政权力限制了风险投资企业对文化产业的投资。文化产业不同于其他产业,大部分产业门类具有很强的意识形态属性和政治属性,并涉及国家的文化安全,大量非公有资本只能进入部分文化产业,或者通过与拥有垄断性刊号资源的国有文化单位进行合作经营来开展业务。这种市场准入的限制和非规范的合作形式,使得合作双方既无法形成以产权为纽带的稳定的合作关系,也造成在合作过程中难以避免的短期行为、行政干预和各种摩擦。同时,这也使得风险投资的进出很难被定义为完全的市场化行为。虽风险投资机构对于文化产业的关注由来已久,但害怕触及政策底线而没有找到最合适的路径。第三,政府对风险投资支持的政策力度不够。为支持、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我国有关产业政策虽然采取了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及鼓励措施,但是现有政策体系缺乏系统性,作用效果不够明显,力度也不到位,并且从深度和广度上看,也远远比不上风险投资发达国家。同时,由于缺乏政策法规的指导、支持和鼓励,民间资本很难进入风险投资行业,造成政府风险资本比例长期过高,违背了风险资本市场的基本原则。
风险投资机构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是导致风险资本介入我国文化产业领域较浅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我国的风险投资还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形成成熟的投资机制。这种不成熟性具体表现在:我国的风险投资规模小;风险投资还未真正市场化,投资主体多为政府财政或银行;风险投资的产业领域还相对局限,风险投资关注的多是低风险的传统项目;风险投资家缺乏对创意产业的认知和创意产业成长的判断经验;社会上也缺乏规范稳定的评判标准和监督机制。二是风险投资机构对文化企业的要求高。由于风险投资机构对文化产业仍然比较陌生,过往缺少成功的案例,出于风险和回报周期的考虑,大多数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重点普遍是在资本市场上实现上市路径比较明确的企业。看好那些具备良好商业模式、有创造力以及有品牌附加值的内容、平台和团队,这就对文化企业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三是为了规避行业陌生带来的风险,投资文化产业领域经验较少的风险投资机构或者未有投资文化产业经验的风险投资机构选择跟投方式为主。此外,在金融危机影响下,外资风险投资机构普遍采取收缩策略。
风险投资要与中国文化产业实现更好的融合,需要政府、风险投资机构、文化企业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需要从政策引导、制度完善、环境优化等各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
(一)政府应为实现文化产业内生性增长、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创造条件
针对文化产业自身存在的问题,首先政府应创造政策条件。一是鼓励文化企业收购兼并,提升文化产业整体竞争力。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中一个突出问题是散、滥、差,产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重复建设频繁、市场分割严重,制约文化产业竞争力的提升。收购兼并是通过转移企业所有权或控制权的方式实现资本扩张和业务发展,是文化产业不可忽视的发展思路。纵观国际大型文化产业集团,几乎都是以某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应用了兼并、收购而发展起来的。我国应该鼓励文化企业到国际市场上组建专业的海外发行公司,收购或参股国外现有的发行公司,也可以借助同业中有实力的文化公司的力量,尤其是对中小型文化公司而言。二是优化中小型文化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文化企业的真正成长,离不开由小企业组织管理模式向现代企业管理模式转变的发展过程。未来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决定风险投资者最终收益的要素,中小型文化企业必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创业企业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完善其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降低公司经营风险,让投资者看到公司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诚意。三是催动文化产业业态的创新,包括内容创新、科技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内容创新指用现代意识和现代审美眼光挖掘和整合传统文化资源,在创意设计、主体开发、内容创作等方面实现文化内容的再创造。科技创新指随着网络、数码等高科技领域的飞速发展和不断创新,要加强科技和文化的结合,催生更多的新型文化业态。我国文化产业界要敏感地抓住这一时代特征,既要想法设法占领已有的文化市场,又要千方百计挖掘潜在的文化消费模式,创造新的文化消费需求。文化企业经营运作模式不同于传统模式,其更强调“创意”,强调新的营销运营模式。同时,商业模式成熟的领域或商业模式明确的企业,其发展轨迹相对比较明确,市场前景明朗;特别是企业将其他领域成功的商业模式复制到自身企业当中,风险资本对此相当青睐,因为风险投资机构在投资前将可清楚地预计到企业发展的趋势,从而最大限度减少资金风险。其次,应加大优惠力度,发挥政府培育引导风险投资的功能。政府应继续提供风险资本,引导社会资金进入风险投资。在美国,凡是资本金超过1000万美元的私营风险投资公司均可以向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申请对其进行投资,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审查后按1∶3的比例对风险投资公司进行资本投资,然后选择适当的时候在金融市场公开出售所持股份,及时收回投资①。韩国文化产业振兴院在2000年至2001年两年期间,成功运作“投资组合”17项,共融资2073亿韩元,其中政府350亿,民间1723亿②。另外,可对各种风险投资机构经营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金、风险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公司等用税后利润进行增资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政府还可给予风险投资公司风险补偿金,用于弥补亏损,降低其风险。再者,在保证国家文化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降低非公有文化单位的市场准入限制,正确引导企业投资趋向,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和更多行业外企业投资文化产业。政府还要鼓励组建文化产业融资担保机构和知识产权专利评估机构,解决文化企业可供抵押的实物较少、无形资产评估难、抵押变现难、抵押担保信用程度低等问题。总之,对于市场失灵的环节,政府要充当“第一位天使”;对风险投资可以顺利进入的环节,政府要营造环境,加大激励;对于风险投资“过热”的环节,政府要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加强引导;要确保各项优惠政策的覆盖范围和落实力度。通过政府和市场的有效结合,切实打通风险投资介入文化产业发展的各个环节。
(二)风险投资企业内部应构建多元化的风险投资体系
对于有资金实力并希望多元化发展的企业集团,风险投资应是一种很有吸引力的扩张方式。鼓励民间兴办风险投资共同基金,既有助于集中社会闲散资金,发展风险投资业,又有利于社会资金的有效配置。允许一定比例的养老金和保险金进入风险投资。这样不仅可以满足养老金和保险金保值增值的要求,又可拓宽风险资金来源。积极引进国外风险资金。国外风险投资机构资金实力雄厚、投资经验丰富,将是充足的资金源泉。探索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公司制风险投资机构、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机构及信托基金制的风险投资机构,是发展我国风险投资市场,拓宽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重要组织形式。拓宽多元化的风险资本退出渠道也是多元化风险投资体系必备的要素。风险投资通过投资实现价值增值后,必须寻找退出渠道,将收益变现并投入到下一个项目,如此循环往复,才能实现良性循环。实现风险资本退出渠道和退出方式多元化,是保障风险投资良性循环的重要前提。因此,要大力发展创业板,支持文化企业上市。我国创业板才刚刚设立,还是个新生事物,要成长为类似美国纳斯达克市场的成熟创业板市场,成为风险投资和中小型文化企业有效对接的高效平台,还需要市场各方主体的共同努力。目前,全国共有140多个地方性产权交易所,彼此孤立,未形成适应市场需要的全国性交易平台,产权流动范围受到很多限制。因此,有必要建立全国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淡化行政区划色彩,促进风险资本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有效配置。此外还应发展柜台交易市场。柜台交易虽然很难形成统一的价格,且交易者的询价和谈判成本较高,市场效率相对较低,但十分灵活,既没有上市标准,也不需要严格的交易监管,仍是一种比较适合中国风险投资发展状况的产权交易方式。加快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建立正常的风险资本退出机制。目前我国因公司上市条件苛刻,使文化企业上市难度较大,不利于风险资本的流动和再投资。因此,适当放宽高新技术企业上市条件或建立第二股票市场是促进风险投资和发展创业基金的重要条件。
(三)文化企业应联合社会力量,催生相应的法律法规,推动建立风险中介机制
由于风险投资的融资过程及项目成长过程的复杂性和风险投资的新生性,决定了其适用的法律体系必然要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就目前的法律体系而言,有关风险投资行业的法律规范散见于《公司法》、《证券法》、《税法》等法律中,1999年国务院相关部委发布的《关于建立风险投资的若干意见》是我国第一部关于风险投资法规。之后关于风险投资的法律法规,如《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2004)、《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5)、《关于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2009)仅涉及风险投资的某个方面,没有形成系统完善的风险投资体系。因此,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呼吁修订现有的法律法规,建立比较系统、完善的风险投资体系,为风险投资创造良好的外部法律环境。从促进风险投资主体培育的角度出发,允许鼓励风险投资主体从事风险投资的各种形式存在,消除主体遭遇的问题,保障他们的合法利益,加紧研究和制定完善相关风险投资法律法规,规范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增强可信度与透明度,保护风险投资各方的合法权益。对于文化产业风险投资,当前,没有现成的国际法规可援引,监管经验也不足,应尽快制定和出台以《投资基金法》、《投资顾问法》、《投资者利益保护法》等文件中与文化产业风险投资相关的法律条文,目前可考虑制定和出台《文化产业风险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使文化产业风险投资的运作过程有法可依。《办法》即要借鉴国外发达国家文化产业风险投资的运作经验,又要考虑我国的自身特点和国情,应充分赋予《办法》对文化产业风险投资基金的发行、募集、设立、运作全过程进行监管的法律权威。风险资本之所以没有充分的动机投资于初创期的文化企业,其原因之一是此类投资存在过高的评价与监控成本。为解决文化产业风险投资体系中存在的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问题,文化企业和社会各界应呼吁逐步建立和完善文化产业风险投资中介机构及其网络。建设包括文化创意无形资产的评估、认证、担保、法律服务等一系列中介机制,同时加强文化行业与金融机构的深度合作,丰富和完善文化产业投融资的金融工具,增强投资人对于文化产业发展的信心。同时为避免腐败现象发生,应鼓励个人和相关机构成立相应的中介机构,展开竞争。
综上,现阶段风险投资对我国文化产业表现出高度的偏好,文化产业领域也频频出现风险投资的身影,但由于文化产业领域壁垒障碍、风险资本本身运作过程中的阻力及两者结合后出现的新问题等原因,致使目前我国文化产业与风险资本的姻缘还不深入,并且风险投资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创新支持力度仍然较小。但是,通过政府、风险投资机构、文化企业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在政策引导、制度完善、环境优化等各方面的有力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风险投资与我国文化产业的高效融合将快速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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