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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绩效预算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预算改革的方向,推行绩效预算在我国正处于理论准备和调研可行性阶段。正确理解绩效预算的含义才能在绩效预算改革中少走弯路。本报告根据绩效预算的起因以及西方国家对绩效预算所作的相关定义,对绩效预算的确切含义做了探讨,并着重分析了政府绩效评价体系与绩效预算的关系。本报告根据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的执政观对政府绩效作出了解释,并认为政府绩效评价体系作为绩效预算的基础部分,其基本要点包括确定政府目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本报告认为,地方政府政绩考核作为政府绩效评价体系的雏型,其内容的设计及其合理化对推行绩效预算具有奠基作用。
关键词:绩效 预算 制度 改革
绩效预算自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提出以来,目前已经有50多个国家不同程度地实施了绩效预算。从国际经验角度看,绩效预算的产生有特定背景条件,伴随着绩效预算的完善过程中,这种预算模式也形成了稳定的基本内容。
一、如何理解绩效预算的确切含义
对绩效预算确切含义的理解直接决定着如何编制绩效预算、如何认识推行绩效预算的可行性、如何分阶段完善绩效预算与行政管理体制运行之间的关系。
西方国家虽然推行绩效预算已有较长时间,但对究竟什么是绩效预算仍然争论不休。人们普遍认可的是绩效预算是一种结果导向的预算,争议的焦点在于如何给出一个完整的定义。
世界银行专家沙利文认为:绩效预算是一种以目标为导向、以项目成本为衡量、以业绩评估为核心的一种预算体制,具体来说就是把资源分配的增加与绩效的提高紧密结合的预算系统。瑞典的决策部门认为:绩效管理并不是单纯的一些措施或方法,而是一个非常广义的概念。绩效管理的目的就是要实现成效和效率,成效是指应该做的事,效率是指要合理、高效地做事。澳大利亚把绩效预算分成五个部分:一是政府要办的事;二是配置预算资源;三是以结果为中心制定绩效目标;四是评价目标实现状况的标准;五是评价绩效的指标体系。由此可看出澳大利亚是把绩效预算归结为政府行政活动的资金支持体系的评价模式。
推行绩效预算在我国还处于理论准备和调研可行性阶段。此间,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搞清楚什么叫绩效预算。一些人认为可直接引用西方国家的定义,一些人则认为应该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给出适合改革方向要求的定义。现在突出的问题就是作为绩效预算发源地的西方国家也没有在绩效预算定义上达成共识,做为仍处于构建适应公共财政要求的预算体制的中国当然更是在定义上争议不休。但有必要指出:中国在讨论什么是绩效预算概念时,似乎没有区别开一些基本概念之间的差别,进一步说就是有时把绩效预算、支出评价、预算绩效三个概念混为一谈。必须看到,这三个概念是完全不同的,具体而言,绩效预算是一个大系统,支出评价和预算绩效是这个大系统中的子系统。如果把三者混为一谈,无疑就是扭曲了绩效预算的本质特征。
应该承认,把握绩效预算的确切含义确非易事。从已有的国内外争论来看,人们认识上的不统一,原因之一在于对绩效预算的理解角度的差别。当人们从预算编制方法角度去给绩效预算下定义时,似乎非常难以说清绩效预算与基数法和零基法之间的确切差别,因而提不出令人信服的定义;而当人们从预算执行结果角度去定义绩效预算时,又往往难以搞清楚投入与产出之间的联系。
那么,究竟什么是绩效预算?怎样定义才相对合理呢?我们认为:解决这个问题必须把握好定义的角度。确定角度,应从理想模式与可能模式之间的关系去进行。进一步说,我们在给绩效预算下定义时,既要从预期目标出发,又要充分考虑已有的实践给予人们的启示,既要把握公共财政条件下预算制度的基本特征,又要认清绩效预算的特殊要求。由此,可以说,绩效预算首先是一种新式预算理念,它要求人们在编制预算时要以机构绩效为依据,进一步说,就是要把拨款和要做的事的结果联系起来。应该承认,这种理念并没有量的显示,就如同说“爱有多深”无法用数字表示一样,然而必须看到,这种理念相对于以往单纯分配资金的预算确实是一种突破,本质上是把行政目标与预算资源配置勾通起来了。其次,可以说,绩效预算又是绩效的核算,进一步说,就是从资金使用的角度去分别规划政府各个机构在单一预算年度内可能取得的绩效。再其次,绩效预算是一种示意图,它体现的是以民为本的执政观念,进一步说,就是预算资源的使用必须产生某种社会效益,而这种效益应是社会公众所需要的,并非简单地由政府认为应该取得的效益。概言之:绩效预算是一种预算模式,容含着预算理念和预算过程的重要变化,而预算编制方法的变化只是绩效预算实现方式所采用的手段。
二、如何构建政府绩效评价体系
政府绩效本质上是政府的发展观和政绩观的具体表现。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内,发展观、政绩观、理财观三者之间有着内在因果关系,其中发展观是基础,当政府选择了发展模式之后,遵从这一模式的要求推进既定的发展战略也就成为政绩的具体表现,政府的财政必须服务于发展观和政绩观落实的需要,理财观自然要依发展模式的特征而相机决定。因此,政府绩效的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就是发展观与政绩观的量化表现,财政收支结构则是这种量化表现的政府资金使用体现。
构建政府绩效评价体系首先必须对政府绩效做出合理的解释。这是一个涉及到政府绩效评价标准和确立评价指标的价值判断问题。要做出合理的解释,就必须有合理的前提条件选择。从理论上看,确定合理的前提条件要从发展观和执政观两个角度进行。因为:发展观是政府提倡什么的理念、执政观是政府怎样促进社会发展的理念。
根据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的执政观,政府绩效应该更多的讲求的是政府行政结果的社会效益,其经济效益是依从于社会效益的扩展。因此,政府绩效应是政府各部门在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科学执政的前提下从全社会利益扩展出发为人民办事的效率和结果。具体而言,政府绩效又可划分为三大类:一是行政行为的合规性。这是指政府行为是否遵循了既定的法律、法规、行政规定和组织原则。之所以把合规性列为政府绩效的一类,主要原因在于按照已有的制度安排来行政是为公众提供符合一定质量要求的公共产品的必要条件,我国公共管理中出现的很多问题,公众对政府的很多意见,本身不是在于公共产品供给数量和供给质量与公共产品需求之间的矛盾,而恰恰是在各级政府部门内大量存在的不按现行制度安排办事而引发的诸多矛盾。显然,照章办事就是成绩,就是通过维护法治规范促进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二是公共产品供给数量。公共产品分为有外在物质表现形式和无外在物质表现形式两类,前者如道路,后者如治安。这两类公共产品都可以量化表现。公共产品供给数量体现的是政府部门的工作量和努力程度,因而可说是政府绩效的突出表现。三是公共产品供给的外部正效应。每一种公共产品都有其特定的外部正效应。这种外部正效应是指公共产品自身带来的社会效益。社会治安为公众提供了安全的生活环境、社会救助促进了社会稳定、环境保护保护了人们的身体健康,等等。有必要指出:这种外部正效应的评估是一大难点。因为究竟哪些后果与公共产品供给有着直接的数量关系目前尚无很好的方法来测定。
决定政府绩效评价体系构建的基本因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政府目标。政府目标给出的是政府总体工作方向和部门工作方向。政府目标是政府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和年度发展计划中的重要内容。政府目标决定着政府要提供哪些方面的公共产品,这是政府绩效评价的基本依据。二是政府工作任务。工作任务是政府目标的具体化,说明的是政府要提供多少公共产品、多长时间完成。工作任务一般表现为政务事项结构。三是政府部门职能分工。界限清晰的政府部门职能分工是政府绩效评价体系的基本决定因素。因为:只有部门责权分明,才能知道哪些事情该谁办,才能知道评价范围,才能知道评价的切入点。
构建政府绩效评价体系首先必须确定合理的评价标准。政府绩效评价体系的核心功能是评价政府绩效好坏程度,因此,评价标准选择自然成为评价起点。选择评价标准应遵循可测度和可操作两项原则。由于政府绩效分为若干类,有必要分类确定政府绩效评价标准。对提供公共服务的一般性政务活动绩效的评价,应以是否照章及时、准确办事为标准,比如对民政部门的低保补助工作的评价就是以能否及时、足额、按标准发放为标准来评价。对行政活动结果与工作人员努力程度密切相关的政务活动的评价应以有弹性的量值为标准来进行。比如公安部门的破案率,年破案率有高有低,其高度可反映公安队伍的工作努力程度和水平高低。对综合社会效益较强的政务活动的评价应以预期效果和实际效果的对比为标准。比如对公共项目的评价就可以项目完成后效果与定项预期效果进行对比来衡量项目绩效。
构建政府绩效评价体系涉及到的核心技术问题是政府绩效评价指标。政府绩效评价指标可分为合规性和效益性两个层次。之所以把合规性放在第一个层次,原因是政府行为的合规是法治社会中取得效益的前提条件。
合规性评价层次上的指标可分为三类:一是合法性指标;二是合乎工作流程类指标;三是合乎政策类指标。
效益性评价层次上的指标可分为三类:一是合乎政府目标的指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部门目标;二是综合社会效益类指标;三是工作绩效类指标。
从上述方法论出发,对政府各部门绩效进行评价时,又可把政府部门分为三大类进行:一是综合部门,比如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财政部、人民银行总行等;二是社会单项事务管理部门,比如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教育部、计生委等;三是经济管理部门,比如铁道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税务局、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等,针对这三大类政府部门分类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时要结合各部门职能拆分政府目标指标,也就是要确定反映政府目标的具体指标,这是首先必须解决好的一个难点问题。
确定反映政府绩效的综合社会效益指标应主要考虑三方面因素:一是政府活动的阶段性社会矛盾调解功效;二是政府活动的长远效应;三是政府部门行政活动的互补性效应。比如对政府教育部门的绩效评价,确定综合社会效益指标体系时,就要通过设置一些指标,来反映政府教育方面的行政行为对富人和穷人子弟公共产品享用上的平等程度和所带来的即期不同收入阶层之间矛盾的调解作用。
确定工作绩效类指标时应主要考虑四类因素:一是部门职能特征;二是部门职能范围;三是部门一般行政活动和所实施项目的技术决定因素;四是部门工作流程的设定。
三、绩效预算对政府预算制度改革中的启示
就现实国情而言,由于我们目前没有做到把政府的全部资源特别是公共资产方面的资源都纳入预算管理的范围,也缺乏准确地把握完成绩效目标需耗费的成本的完备的预算信息和预算分析能力,财经纪律弱化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并且实行新绩效预算需要一个支持和强调预算的公共责任与追求结果绩效的氛围与机制,需要发展出一套成熟而且运行成本比较低、达成一致的绩效测量体系。因此简单和盲目移植西方国家预算管理经验,难免出现"淮橘成枳"的结果。当前应在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的支出管理改革的基础上,为实施成功的绩效预算积极创造条件
(一)加快构建完整统一的公共预算体系。中国公共财政框架的构建,无疑需要建立在全部政府收支纳入预算的基础之上。只有全部政府收支纳入预算,在建立完整统一的公共预算体系的前提下,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才能谈得上真正监督政府支出的绩效提升。因此,应当以建立完整统一的公共预算作为一项重要的改革议程。以着眼于规范政府运行机制的“费改税”为契机,逐步将预算外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在此基础上,形成一个覆盖政府所有收支、不存在任何游离于预算之外的政府收支项目的公共预算体系。
(二)以法律规范推进绩效管理改革,逐步提升预算管理的透明度。绩效管理涉及职责与权能的重新分配,利益结构也会重新整合,在使一些部门受益的同时,也会影响另一些部门的既得利益。由于法律所具有的相对稳定性和权威性,为了降低改革的阻力,顺利推进绩效预算改革,市场经济国家通常借助于立法手段,以法律的形式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固定下来。就公共预算管理的立法修订与完善而言,需要在各方面的支持配合下,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和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吸取国际上的成功经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在公共预算绩效评价与绩效管理、财政支出透明度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的立法规范。
(三)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与预算改革,真实、完整、全面地反映政府绩效。权责发生制的政府会计制度,能够比较全面、准确地反映一些长期项目和或有债务的信息,有助于增加预算信息的完整性、可信度和透明度,加强预算成本计量与政府业绩考核。目前,澳大利亚、新西兰及英国、瑞典、美国等国家已经在政府预算会计中使用权责发生制,或部分采用权责发生制。为了真实、完整地反映政府活动的成本和绩效,应在政府会计及预算中引进权责发生制,更为准确、全面地反映政府部门的真实绩效。
(四)创新预算编制方法与编制过程,逐步引入绩效评价内容,建立起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紧密结合的预算约束机制。建立这种新的预算分配和考评机制,首先,要建立起体现部门战略规划的滚动预算制度,增强预算的前瞻性和连续性,为编制部门年度预算和实施绩效考评创造条件。其次,建立体现部门年度绩效计划的部门年度预算制度,提出明确的绩效目标,并将年度预算置于滚动预算的约束之下,真正形成滚动预算计划的分年度实施预算。最后,运用绩效指标对年度预算进行绩效评价,并根据考评结果,安排、调整下一年度预算,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对预算的约束。(姚丽媛)
参考文献:
1 郝玉贵,程广洪,肖扬;政府绩效审计与项目评估:实践特征及融合[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9年02期
2 魏耀聪;论发展中国家公共支出绩效审计[J];审计月刊;2009年05期
3 赵保卿;谭先华;王巧荣;政府绩效审计供需均衡分析——基于公共产品供需均衡视角[J];审计研究;2008年01期
4 刘玉娟;论我国政府绩效审计模式的选择[J];审计研究;2009年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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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预算自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提出以来,目前已经有50多个国家不同程度地实施了绩效预算。从国际经验角度看,绩效预算的产生有特定背景条件,伴随着绩效预算的完善过程中,这种预算模式也形成了稳定的基本内容。
就现实国情而言,由于我们目前没有做到把政府的全部资源特别是公共资产方面的资源都纳入预算管理的范围,也缺乏准确地把握完成绩效目标需耗费的成本的完备的预算信息和预算分析能力,财经纪律弱化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并且实行新绩效预算需要一个支持和强调预算的公共责任与追求结果绩效的氛围与机制,需要发展出一套成熟而且运行成本比较低、达成一致的绩效测量体系。因此简单和盲目移植西方国家预算管理经验,难免出现"淮橘成枳"的结果。当前应在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的支出管理改革的基础上,为实施成功的绩效预算积极创造条件
(一)加快构建完整统一的公共预算体系。中国公共财政框架的构建,无疑需要建立在全部政府收支纳入预算的基础之上。只有全部政府收支纳入预算,在建立完整统一的公共预算体系的前提下,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才能谈得上真正监督政府支出的绩效提升。因此,应当以建立完整统一的公共预算作为一项重要的改革议程。以着眼于规范政府运行机制的“费改税”为契机,逐步将预算外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在此基础上,形成一个覆盖政府所有收支、不存在任何游离于预算之外的政府收支项目的公共预算体系。
(二)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与预算改革,真实、完整、全面地反映政府绩效。权责发生制的政府会计制度,能够比较全面、准确地反映一些长期项目和或有债务的信息,有助于增加预算信息的完整性、可信度和透明度,加强预算成本计量与政府业绩考核。目前,澳大利亚、新西兰及英国、瑞典、美国等国家已经在政府预算会计中使用权责发生制,或部分采用权责发生制。为了真实、完整地反映政府活动的成本和绩效,应在政府会计及预算中引进权责发生制,更为准确、全面地反映政府部门的真实绩效。
(三)创新预算编制方法与编制过程,逐步引入绩效评价内容,建立起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紧密结合的预算约束机制。建立这种新的预算分配和考评机制,首先,要建立起体现部门战略规划的滚动预算制度,增强预算的前瞻性和连续性,为编制部门年度预算和实施绩效考评创造条件。其次,建立体现部门年度绩效计划的部门年度预算制度,提出明确的绩效目标,并将年度预算置于滚动预算的约束之下,真正形成滚动预算计划的分年度实施预算。最后,运用绩效指标对年度预算进行绩效评价,并根据考评结果,安排、调整下一年度预算,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对预算的约束。
(四)以法律规范推进绩效管理改革,逐步提升预算管理的透明度。绩效管理涉及职责与权能的重新分配,利益结构也会重新整合,在使一些部门受益的同时,也会影响另一些部门的既得利益。由于法律所具有的相对稳定性和权威性,为了降低改革的阻力,顺利推进绩效预算改革,市场经济国家通常借助于立法手段,以法律的形式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固定下来。就公共预算管理的立法修订与完善而言,需要在各方面的支持配合下,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和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吸取国际上的成功经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在公共预算绩效评价与绩效管理、财政支出透明度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的立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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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算转管制理企手业段如,达何到通企过业短增期减债,从而确保国有企业转制目标的实现,是当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遇到的新课题,本文从几个方面作了积极的探讨,以求得共识。
现代企业制度下建立预算体系的必要性
(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所谓企业预算,许多人认为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不适应市场经济下企业发展的需要。其实恰恰相反,科学的预算管理是现代企业出奇制胜的法宝,西方许多优秀企业的成功经验已证明了这一点。
我国的企业改革大致经历了扩大企业自主权、上交利润包干、利改税和承包制等四个阶段。这些改革曾一度给企业带来一定活力,调动了承包经营者和职工的积极性。但是,十多年的改革仍然是在旧体制框架内进行,未能改变传统的产权模式,没有取得预期效果。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建立产权明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理论的提出,指明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为企业改革思路的战略性转变提供了思想理论基础,也是转变国有企业改革思路的必然选择。
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特征在于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即各类财产一经投入企业,便与所有者相分离,形成企业全部占有的法人财产企业一旦拥有法人财产权,便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具有完整的经营自主权,是得到法律确立的法人权利和责任任何政府主管部门不得侵犯。由于法人产权和权利责任的制约,使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转变为企业自主经营,政府依法管理政府的职能一是服务,二是监督。即政府通过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市场体系,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政府通过制定和执行宏观调控政策,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使社会资源得以有效配置;通过健全法制,监督市场运行,维护平等竞争。
由此可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管理科学是企业集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备件。现代企业制度是按照社会化大生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遵循出资者的所有权,企业的法人财的原则,而建立起来的一整套的企业产权制度、责任制度、监督制度和内部经营管理制度。它是一种企业体制模式,是一种微观的经济体制。
科学管理是建立现代企业的重要条件。笔者认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形成,国家通过计划直接管理的职能将逐步消失。然而,宏观经济中减少计划的功能并不意味着企业内部管理可以无序化、无计划。恰恰相反,已有的中外现代企业制度经验表明,面对无情的市场,企业内部管理科学化是建立在一种有序的、计划性更强的运作控制机制上的,其中包括一个有效的预算体系。
(三)企业集团管理科学化的有效方法就是建立预算体系
现代企业集团规模的迅速扩大,一方面有效地提高了企业的竞争能力,但另一方面也使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日趋复杂。传统的集中管理模式由于其决策集中,应变能力差而无法满足迅速变化的市场需求,这就需要建立一种预算体系与责任控制相结合的责任预算体系因为企业集团要适应国际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商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就必须有长期战略目标和短期经营目标,并要用货币的计量形式将决策目标所涉及的经济资源的配置,以计划的形式具体地、系统地反映出来即编制预算,以保证决策所确定的最优方案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贯彻、执行。预算是决策的具体化。企业集团编制的全面预算要以明确的经营目标为前提,采取分权管理和控股管理的模式将决策权进行划分,并通过适当的授权,要求不同的受托经营的管理人员或经理编制的预算全面完整,并具有现实可行性通过预算来体现母子公司之间的集权分权,子公司的预算经公司集团董事会批准下达后,经营者在批准预算的范围内可以充分行使经营自主权,避免一放就乱,一抓就死的矛盾。通过全面预算还可以将资产运行质量的监控由事后考核转为事前控制,以达到对子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动态管理,最终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
企业集团建立预算体系的方法
预算按其适用时间的长短分为长期预算和短期预算。长期预算是一种规划性质的预算。短期预算就是全面预算又称总预算,是关于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不超过一年或一个经营周期)经营财务等方面的总体预算。
建立预算体系应遵循的原则。目标一致性原则:编制预算是以明确的经营目标为前提,故预算体系中的各种预算也应紧紧围绕这目标来确定
激励原则:编制预算应积极可靠,留有余地。不要把预算指标定得过低或过高,要能有效地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
可控性原则: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把实际与预算加以比较,揭示出来的差异,可以考核相关责任部门或有关人员的工作成绩,这就必须以可控性为原则。重要性原则:在业务预算中涉及到的内容很多,对于与集团经营目标影响不大的预算应予以简化。预算管理组织和权限。
企业集团内部设立预算委员会,预算委员会下设预算工作组。预算委员会由董事长任主席,总经理任秘书长,总会计师、财务部、综合管理部、规划发展部相关人员和二至三名高级经济师或会计师任成员。
预算工作组设在财务部,是预算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为:(1)对预算委员会负责并受预算委员会领导;(2)处理预算的编制、修改、报批、下达等日常事务(3)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预算执行情况;(4)定期向预算委员会提供预算执行情况和分析报告。企业编制的预算主要为经营预算、投资预算、资产存量调整预算科技新产品开发投资预算、利润预算、现金流量预算等。
1、经营预算。经营预算是其他预算的出发点和编制依据,它反映了公司集团生产经营规模、市场占有情况和经营状况。
经营预算内容很多。如销售预算、生产成本预算等等。生产成本预算是按应发生的业务量进行编制的。但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企业的业务量不是一成不变的。这就需要运用弹性预算编制方法。
弹性预算的编制首先要选择和确定各种经营活动的计量位,如产量、直接人工小时、机器工时等;然后预测确定所能达到的各种经营话动业务量;再按成本性态和业务量之间的依存关系,将所有的生产成本划分为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变动成本按单位成本预算和控制,固定成本按总额预算和控制。预算总额根据成本性态和业务量计算确定,相应的现金流量也依此推定。其基本预算模式列示如下:
销售收入预算一销售量×预计单位售价成本预算=固定成本预算+销售量x单位变动成本预算利润预算=销售量×预计单位售价一(固定成本一销售量×单位变动成本)对半变动成本,在进行成本换算时有两种处理方法,一种是按一定的方法,通常有工程法、会计法、高低点法、散布图法和回归直线法等将半变动成本分为变动和固定成本两部分,然后再根据成本特性编制弹性预算,另一种方法就是直接根据半变动成本与业务量的关系,分别确定每一个业务量水平上应该发生的半变动成本数额。
2、投资预算。投资预算是与经营预算直接相关的预算。因为有投入才会有产出,如:公司集团96规划销售收人要实现10亿元,这不是通过自然增长所能实现的一定要自大的投人。按有戈资料统计建筑行业拓展房产业务,目前比较好的投人产出比是1:5,则至少要投人1.5亿。
投资预算是公司集团长期投资规划的具体化。从经营角度看,投资可分为战术性和战略性投资两种前者是指旨在改变企业经营现状或短期获利水平而不涉及企业前途命运的投资项目,如为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质量的投资都属于战术性投资,这种投资一般涉及金额小、且其不确定因素少而使其面临的风险也小。后者是指将影响企业未米发展规模和生产能力的投资.蛔开办联营企业,大量购进企业股票等。这种投资金额大、风险也犬,如自夺慎则可能引起企业的财务难。所以对战略性投资要特别慎重,也是企业投资预算的重点。
3、资产存量调整预算。资产存量调整预算是与投资预算直接相荧的预算因为投资涉及的资金额巨大.会与集团或企业的正常经营所需资金产生矛盾。但要大幅度地发展又必须要有相应的投人,在近期银根紧、资金市场平均利率较高时对转制后的企业集团来说不论是实物投入还是货币投入,其中很大的喑分资金来源是存量调整。通过各种有彤、无形资产的盘活、变现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获得更大的投资效益
4、科研、技术、新产品开发投资预算。科研、技术、新产品开发投资『贞算是作为投资预算的补充。这主要是从企业集团发展后劲来考虑的。由于一科学不断进步,商品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产品的生命周期越来越短。企业集团的发展光有硬件·2"/·上海商业(资,)投入是不行的,还需要有软件(科研、技术、新产品开发)的配套。只有不断地推出附加值高的高新技术产品,才能使集团发挥规模经营的优势,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预算内容包括资金来源,先期投人,预计投资总额及预期收益等。
5、利润预算。利润预算就是经济效益的预算。利润预算是在上述诸业务预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离开了这些业务预算,利润预算就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失去了赖以编制的依据。利润是集团追求的最根本的目标,也是集团在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后进行自我积累用于再投资的来源。
在利润预算编制时涉及到销售费用预算和财务费用、管理费用预算。销售费用预算可在分析上年度销售费用发生额的基础上根据本年度销售对象、销售地点、销售额度以及销售机构规模,按照预算项目采用弹性预算模式按一定销售量编制。财务费用预算可按现金流量的缺口,需筹资的总额和筹资的成本来编制预算。
6、现金流量预算。现金流量预算是集团财务预算体系中的中心预算。现金流量平衡是所有业务预算的关键。没有资金作保证,一切预算都是空的。
现金流量预算是所有业务预算中现金收支量的总括,它综合反映了企业预算期内现金流转的预计情况,它不仅决定了企业所需资金的总额,也决定了企业一定时期的筹资额和筹资时日。
编制现金流量预算的方法主要有3种:
现金收支法。也称现金预算的“直接编制法”,它是指以预算期内各项经济业务所实际发生的现金收付为依据来编制现金预算的方法。
净损益调整法。也称为现金预算的“问接编制法。它是以预算损益表中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编制而确定的税后利润为现金预算编制的出发点,通过莲笔调整处理各项影响损益和现金余额的会计事项,把本期的净收益数调整为本期的现金净收入的方法。
估计资产负债表法。此法是运用资产负债表基本会计方程式(资产=负债一所有者权益)推算出企业一定时期现金余额的方法。
企业集团预算的执行和控制
各责任单位编制预算和预算委员会审核预算,董事会审批预算的过程就是对各责任部门的经济活动进行事先审核、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各责任单位能够完成各自目标的过程。预算经集团董事会正式批准下达后,各责任单位就应严格按预算执行,并作为集团控制整个经营活动的依据。
财务部门应对预算完成情况进行核算。核算的方法可以设置帐册进行日常登记,月底汇总计算指标完成情况;也可只在月底直接根据原始资料汇总计算指标完成情况。各责任部门在执行预算的过程中应根据财务部门提供的信息数据对各自的经营活动和偏离预算的差异及其原因进行日常的揭示,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保证预算目标的实现。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预算项目或目标金额的,由预算编制部门根据特殊情况编制调整方案,提交预算办公室核实,再由办公室上报预算委员会批准,重大预算变动必须写出详尽报告,报董事会批准。各责任部门无权擅自调整预算。预算调整可每年安排一次,一般定在七月份。
预算业绩的评价和考核
预算业绩评价的作用。
企业集团编制的预算不是传统上的控制支出的工具,而是使公司集团的资源获得最佳生产率和获利率的一种方法。通过编制预算列示的计划数与实际经营成果进行比较,揭示差异,用作考核评价集团所属各子公司、分公司及总公司职能部门的经营业绩,也能为今后更有效率地经营提供决策。
预算业绩评价考核指标的设置。
1、成本中心的评价考核指标可用预算成本差异额和预算成本差异率,计算公式如下:预算成本差异额一预算成本一实际成本预算成本差异率一预算成本差异额÷预算成本×1O0
2、利润中心的评价考核指标企业集团为确保集团总利润目标实现,可按总目标要求达到的平均资金利润率来衡量各责任单位目标利润制的合理性,计算公式:平均资金利润率一集团目标利润÷集团的资总额×100当利润目标确定并纳入利润预算后,就可按各利润中心实际实现的利润情况来考核其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及其计算如下:预算利润完成百分比一实际实现的利润额÷预算利润额×100超额完成利润数一实际实现的利润数一预算利润
3、投资责任单位的平均考核指标
(1)投资效果评价指标适用于集团内各投资责任单位
A、对投资项目收益和成本的测算,决策人员应根据“成本一效益”原则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估。
B、资本边际效率,所谓资本边际效率,是指那个能使投资预期收益现值恰好等于资本投资支出的贴现率。这就要求企业在进行投资规划时,其边际收入应等于边际成本
(2)经营业绩评价指标适用于子公司
A、投资报酬率是利用利润和投入资本的关系来衡量各责任单位在完成企业集团为使一定的投入资本获得最高限度利润的能力。能常计算公式有两种:资产总额报酬率=(净收益+利息费用)÷资产总额×100资本报酬率一净收益÷所有者权益×100。
B、剩余利润。由于投资环境较差或竞争较激烈,投资利润率可能较低的投资单位,可用另一指标“剩余利润”来考核,即只要投资单位所取得的净收益大于其资本成本或企业规定的最低投资报酬即可。
预算业绩评价考核的信息来源
(-)经济信息的记录和会计核算
1、建立和健全原始凭证,主要是设计原始记录的格式和内容,规定原始凭证的填制和传递等。原始凭证的登记和使用必须遵循下面几点基本要求:真实性;正确性;及时性。
2、会计核算是企业经济核算的主要方法,业绩考核评价的基础。它核算的主要内容如下:
(1)固定资产的核算。(2)材料的核算。(3)劳动与工资的核算。(4)生产耗费和产品成本的核算。(5)银行借款和结算款项的核算(6)产成品、销售和利润的核算。(7)编制各种财务会计报表
(二)会计报表和业绩报告
1、会计报表是业绩评价考核的主要信息来源
企业编送的对外会计报表,我国财政部有统一的规定。根据规定工业企业会计报表共设有三张主表和四张附表。
三张主表分别是:(1)资产负债表,(2)损益及利润分配表,(3)现金流量表。为了对业绩的评价提供更详细的分析资料,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都有附表。
四张附表分别为(1)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2)生产成本,费用及营业外收支表,(3)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4)主要指标表。
2、业绩报告
为了满足对企业集团内部的生产经营管理,加强业绩考桉,为未来生产经营作出正确的决策,就需要编制内部业绩报告。企业集团的内部业绩报告,可依据企业集团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要求来编制。
业绩报告的组成内容必须报告其责任目标或预算及实际执行情况和产生的差异,便各责任中心进行自我控制,及上层责任单位对下属责任单位予控制除此之外应根据重要性原则对重大差异作进一步的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定量分析主要确定差异的发生程度,定性分析主要是分析其产生的原固确定其正常与否,并确定责任,评价其工作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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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提升财务会计人员的判断力和综合分析能力,减少会计人员工作的风险性;有利于满足了医院财务管理相关环节的需要,提高财务会计人员自身素质,实现财务会计质量效率的提升,提升医院综合效益。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预算制度实施对医院财务工作的影响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近年来,在新医改政策不断深化的大背景下,医疗卫生事业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受到了更多人的重视。经实践发现,全面预算制度的实施对医院财务管理工作有着重大影响。本文以医院为例,浅析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实施以来对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重大影响。
[关键词]医院 财务管理 全面预算
2015年,公立医院仍然是医疗改革主旋律。医院财务管理工作顺应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切实提升了医院经济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全面预算制度的实施对医院财务管理工作有着重大影响。
在医院管理模式中,全面预算制度已经成为现代化企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管理模式,为管理者提供了有效的监控手段。医院科学地完善全面预算制度,可以更加平稳有效地开展工作,促使医院的核心竞争力得到提升。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全面预算对医院发展的意义:
(一)全面预算是协调各部门的重要手段
通过合理的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可以明确医院的发展规划和方向;通过全面预算统筹规划医院工作,促使医院内部各分院区科室的预算相互协调、环环紧扣。全面预算有效统一医院各分院区科室之间的发展目标,全体职工能充分了解岗位职能以及自身工作方向,分析预算执行率的差异,促使医院各科室之间更好地进行合作和交流。
(二)全面预算是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通过全面预算,建立有效的业绩考核标准,确保财务预算管理工作进行落实和完善,提升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医院在执行预算过程中,发现差异是评定工作业绩好坏的重要标准;分析偏离预算的程度和原因,奖罚分明,促使科室为完成预算规定的目标努力工作。
随着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给医院的发展带来了机遇,也给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学校附属医院应主动抓住机遇,在改革中寻求生存与发展。在医院管理中,将全面预算制度结合到财务管理模式中,为医院财务管理工作和经济活动提供基本依据,保证财务收支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一)预算编制内容全面
医院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将医院四个院区一切收支纳入财务统一核算和管理,确保医院经济管理安全。医院全面预算编制涉及到医院运营的各个层面。医院设立预算管理委员会,分工合作将责任落实到人。根据医院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事业发展目标,重视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并采取“二上二下”的预算管理流程,各科室合理进行预算编制,预算办公室进行汇总分析,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下发预算指标,使全面预算管理有条不紊地实施。
(二)实现预算全员管理
医院采取全面编制预算,具体预算编制要求人人参与,切实落实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医院全体员工关心并执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的作用。医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汇报预决算情况,并经全体职工代表表决通过,形成下一年度预算,落实到医院的所有经济活动中,督促责任人全面正确地履行职责。
(三)预算管理的全程性促进医院管理方式转变
医院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实现实时监控,按时进行分析预算执行率,定期开展预算执行情况论证会,确保年度预算合理有效的完成。医院的全程预算管理,实现了院内一切经济活动围绕医院的目标实现并开展,把医院的管理贯彻到预算执行的全过程,形成全员和全方位的预算管理局面,促进了医院在经济管理工作上的发展和进步。
医院卫生事业的改革相对落后,大多数的医院都继承着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体制。医院开展全面预算管理制度仍处在初级阶段,医院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创新,改变传统管理模式,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编制不够严谨
至今,国家对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的规范性文件不够完善,预算缺乏应有的严肃性与约束性。如今进一步完善医疗体制,在对医院管理格局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就需要重视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医院仍处在全面预算制度实施的初级阶段,三级科室对医院未来的发展考察不全面,全面预算编制不够全面,导致预算调整量过大,多次上报而被管理机制束缚。
(二)缺乏有效的考核和激励配套措施
高效的预算制度实施与优质的绩效考核体系紧密相连,是实行全面预算的保障。医院只有通过合理的考核与奖惩,才能确保预算管理工作的落实。目前,医院考核指标的设置中考核指标不细致,预算责任和目标分解相对模糊,激励政策相对简单,不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通过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分析可见,我国医疗体制改革正在逐步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促使现代医院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要增强医院的综合竞争力,提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就需要将全面预算应用到医院财务管理中,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推动医院更好更快地发展。
预算制度实施对医院财务工作的影响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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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使高校教师职称工作面临着严峻的考验。我国高校能否构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师职称制度,从根本上彻底地解决教师职称的性质、确定主体与方式、改革的导向等的选择问题,走出职称的误区,这是亟待政府和高校研究解决的重大课题。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试论高校教师职称体系制度改革模式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高校人事职称等级体系制度改革的核心,是要利用国家对学校的办学资源,政策导向和各项人事规定并对这些因素进行合理的、积极的分配和合理配置,创建适合自身的教师等级制度体系,从而进一步提高教职工积极性,保障教师在人事制度下获得安心的科研和教学环境,提高高校作为科研前沿的学术力量,降低自身内部无效消耗,作者提出一系列的解决模式,如何与高校教学模式相契合,降低教师职称体系制度改革中的争议。
【关键词】高校教师 人事改革
从现阶段全国高校的制度来看,教师系列等级为“十二级”,分别为教授1――4级,副教授5――7级,讲师8――10级,助教11――12级,按等级设置相应的条件,与职称的岗位聘任相对应。
这些高端的技术人才们在获得职称等级的晋升后,往往在心理上推动了继续努力的目标,迷茫往往是晋升之后的心态,这种心态普遍存在于科研教学上的状态,造成了巨大无比的人力资源浪费,这种浪费虽然是无形的,却使我们必须正视这种浪费的存在。一个奋斗不止的高端人才和一个迷茫中的人谁更能带来教学研究中的效益?显而易见,虽然古典理论观念应用于学校会有极大的价值,但它运用于缺乏艺术的模式中时,就会给系统留下巨大的灾难,该职称体系存在非常明显的缺点。
第一、 该职称体系过分强调竞争,忽略了竞争的方向性,缺乏对高校教师队伍的人文关怀,没有注意到竞争力下教师间的人际关系,缺乏人际关系之间的调节机制,过多的理性和量化的规则,使教师之间没有合谐的相辅相成,更多的竞争是冰冷冷的条条框框。
第二、 该职称体系过分强调量化的重要性,缺乏对合作机制的考量。在高校教学和科研的模式上注定了一个人或单个小团队的力量是无法满足高校校教学和科研的要求。职称体系只对个人的科研效果作出评价,导致了在高校科研和教学研究中排名次、抢座位、盗用成果的事件层出不穷,这样的内耗、不是也不应成为我们高校科研和教学研究的效果。
第三、 教师个体本身有着一定的不可自主性,这种不可自主性体现在教师的科研和教学往往不以自身的要求为转移,根据社会的要求和漫游这些无时无刻都要在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革。2013年全国高校有十六个专业,三十四个方向的科目面临没有生源的问题,这些高校教师的教学将面临停摆的问题,这不是教师个人引起的,从而引发了一系列问题。这些教师为了迎合这种剧变,又不得不挤压、争抢其它专业的教学资源和教学体系,进一步造成教学中的混乱因素。
该“十二级”职称体系具有极强的竞争性,对传统的“四级制”等级制度观念产生了极其强列的冲击力。
首先,是等级档次的再一次细化,原来同等高校职称级别共四类,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在同职称级别之间毫无差异,未级别细化。职称级别内部产生差异,将极大的刺激职称级别内部的教师对职称升格的需求,职称级别的细化便于高校人事制度的量化管理,从而降低同职称级别间无差异所导致的同职称的高校老师因下一等级遥遥无期而产生的消极情绪,这种制度化量化等级职称系统一旦进入教师的思维体系,老师必须将这种量化思维代入自我的等级晋升体系思维中。
其次,职称等级内部在创建职称级别细化的过程上进一步创造了一种内部竞争,这种竞争虽然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存在良性竞争当然也不排除存在恶性竞争的可能性,只要对这种竞争进行良性方向的引导,这种竞争就能在长期的职称晋升体系中产生不可获缺的核心竞争力,这种核心竞争力的来源在于级别和级别之间从遥遥无期的鸿沟化差异变为可以无限接近的过渡,极大的降低了高校教师的消极情绪,使这种竞争过程保持了常态化,一名教师必须保持高度的科研和教学强度才能在持续的竞争中保持领先的优势,这种常态化的竞争,无疑会对高校的教学体系是一个良好的促进。
最后,最高级别职称的设定的改革“四级制”中教授作为最高职称,一直是高校教师为之奋斗一生的最终目标,于是众多优秀的高层次人才经过一系列努力,可谓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荣获教授职称,这本该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然而,在晋升教授职称之后,限制了教师在职称晋升体系中的核心竞争力。
因此,高校职称等级体系制度改革仅仅以科学量化,管理理论形成的一个职称体系并不能满足改革的要求,改革决策者应该将人际关系学,人类行为学引入改革体系中来,使这种职称体系与本院校的教学科研体系有机的融合起来,形成综合的改革职称体系系统。
提高高校教师之间人际关系的凝聚力,就成为了如何改良该职称体系的头等大事,在科研成果的承认上更加公平的来看待教师在各方面所做出的,建立科研成果在集休创造下的分数体系,努力减小成员之间的积分差异,在教学成果的评比中,更加注重教学研究的集体效果和教学质量,降低对课程数量要求,更加注重教师对课程的掌握情况。
转变固定的职称评价体系形式。在一些财力、岗位的院校中,在院校内部设立校内的职称体系,对于一些本身业务能力强,对院校贡献巨大的特殊人才,因量化积累未达到职称晋升要求的情况下,院校对其更改院校内部的职称体系,该体系与国家要求的体系相结合,在实施该种方式的过程中,最应避免是行政干预,这种特殊人才职称应在教师之间进行公正的评价,应严禁带有行政职称的人员或行政色彩人员进入这种评价体系,不然这种方式就不再是良好的竞争力的引导,成为行政执行对教学研究赤裸裸的抢夺。
津贴体系的转化也是对职称体系的有利补充。津贴体系不与职称体系结合,自主行成本院校合适津贴体系,在教学科研中建立津贴体系,按业绩或贡献大小计算浮动津贴,上下均可浮动,即做加法又要做减法。
(一) 职称体系改革将教职工原有的思维体系进行更新,使教职工在意识中增强对改革的承受力,逐步接受以量化来衡量自身贡献的号召,打破了过去单纯的熬日子,等日子,盼日子的“三日子”观念,这种体系的建立,增强了竞争意识和对改革的接受能力,使高校教师意识到岗位差距的合理性,只有多创业绩,才能提升自身地位。 (二) 稳定了高校教师队伍,提升教师间的竞争意识,高校教师特别是优秀的科研型人才的劳动价值得不到及时体现,这种现象在改革之后,将被大大的弱化,只要付出就能得到不同的回报体系增强,提高优秀人才之间的竞争之心,强化高校的人才制度。
(三) 形成了有效激励机制,保进了办学效益的提高,在新的职称体系中高校教师将会自觉承担新的科研课题项目,自觉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课程方案,不断提升自我科研教学水平,高校教师积极性自身提升将一步带来教风、学风的根本好转。因些新的职称评定体系,在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教学风气等发挥了双重激励作用,激励了高校教师主动承担科研建设任务,主动招揽课题争取更多经费,激励高校教师又快又好的科研成果。
(一)调整和完善新的职称体系方案,使其更合理,规范,更具有凝聚力,不再是单一量化的表现和竞争的影响。因为岗位等级过多,容易使高校教师对工作业绩人为的的拆分,对其业绩的考核和评价不能只注重可量化的部分,对高校教师在其科研、教学工作中的无形投入也应纳入评价系统中,要充分考虑到高校教师工作作的复杂性和多重性,对工作业绩要求的评价应全面。岗位评价不仅要科研成果,也应该注重对高校教师基础工作的承认。
(二) 健全职称体系管理权力的约束机制,保证新的职称体系健全、合理、公正的成为老师的认同的体系制度,减少行政阻碍因素,在行政程度上进行规范外,还要进一步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能,健全高校对定编定岗、聘任、考核晋升等级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有效保障新的职称体系的顺序实施。
(三) 正确处理新职称体系岗位与津贴的关系,新的制度不仅是提高高校教师中教学科研带头人的待遇,更重要的是建立起一种竞争和激励机制,并让这种趋势趋向于正能量的方向。
(四)要建立科学的高校教师业绩价值评价机制。高校评价机制,最基本的系统是指标管理系统,科学的体系指标要求体现对教师平等的公平原则,充分考虑指标体系的公正性。
高校教师职称体系是岗位要素在宏观环境中的具体表现,高校教师职称晋升方案,主管部门应在结合本校自身情况的同时注意微观层面上问题的解决,不断完善高校内部岗位等级制度,从而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稳定发展。
[1]徐红如何处理高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中效率与公平之间的矛盾[J].科技资讯,2007,13.
[2]杨荣昌. 高校人事制度改革问题的再思考[J]. 黑龙江高教研究. 2005,(08).
[3]吉贻祥. 高校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发展趋势[J]. 南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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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绩效考核的内容分两部分:一是工作业绩结果导向,针对员工根据直接上级与员工预先商定的目标业绩工作计划进行;二是行为表现及能力,这部分为过程导向,按普通员工、各级管理人员分别制定不同的考核标准和权重。今天读文网小编将与大家分享:联想集团绩效考核体系的探析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
联想集团的绩效考核体系是典型的将目标管理与工作职责结合的双线体系,它将企业的目标层层分解到每一个岗位上,让岗位职责与分配下来的目标相互契合,再以完善的监督考核体系保障整体的高效运作。考核实施体系的框架包括四个部分:职责分解、目标分解、目标与职责结合、考核实施。
(一)静态职责分解
静态职责分解是以职责和目标为二条主线,建立以“工作流程”和“目标管理”为核心,适应新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的大岗位责任体系:一是明确公司宗旨;二是在公司宗旨之下确立公司的各个主要增值环节、增值流程;三是确立完成这些增值环节、增值流程需要的组织单元,构造组织结构;四是确立部门宗旨。
1、确立部门职责。部门职责指部门为实现其宗旨而应履行的工作责任和应承担的工作项目,它确定了部门在公司增值流程中的工作范围和职责边界。
2、建立工作流程。工作流程包括工作本身的过程、信息与管理控制过程。它在部门内部,在独立的部门与部门之间、处与处之间,建立职责的联系、规章和规范。
3、制定岗位职责。在理清了由公司宗旨、部门职责以及部门为履行职责而应遵循的工作流程后,需要将具体职责最终落实到每个岗位上。岗位职责具体明确一个标准岗位应承担的职责、岗位素质、工作条件、岗位考核等具体规定。它是以《岗位指导书》的形式出现的。岗位职责来源于部门职责的细化和工作流程的分解。
(二)动态目标分解
动态目标分解就是按照职责这条横线,与时间、目标这条纵线的有机整合,使各部门、岗位之间的职责和工作关系有机地协调起来。主要过程是战略规划。联想的战略规划分为三个层次:集团战略发展纲要、子公司战略规划、业务部门战略规划。
(三)目标与职责相结合
为保证各项规划的实施,各牵头部门在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与交流的基础上,将目标按职责分解到相关部门。将目标落到实处,首先需要在目标与职责之间建立清晰的分解和对应关系,为了建立这种联系,集团管理部门协助建立了大量的各种运作和核算模型,最具特色的是联想电脑公司的“屋顶图”。
(四)考核实施
设定职责和目标后,联想利用制度化的手段对各层员工进行考核评价:
1、定期检查评议。以干部考核评价为例,联想集团干部每季要写对照上月工作目标的述职报告、自我评价和下季工作计划。述职报告和下季工作计划都要与直接上级商议,双方认可。
2、量化考核、细化到人。考核形式是多视角、全方位的,包括上级对下级的考核,平级之间、下级对上级的评议,以及部门互评等。通过部门互评,发现组织在工作关系方面存在的问题;民主评议的目的是为了考察干部管理业绩,为干部选拔提供参考依据,并为培养干部及干部的自我发展提供参考,帮助干部清醒认识自我,建立干部提升的透明、健康发展机制。员工绩效考核和部门业绩考核每季度进行,员工绩效考核、部门互评和民主评议,每年综合考评一次。部门业绩考核均围绕“利润中心”进行考核,同时要体现各自的主题业务。
员工绩效考核的内容分两部分:一是工作业绩结果导向,针对员工根据直接上级与员工预先商定的目标业绩工作计划进行;二是行为表现及能力,这部分为过程导向,按普通员工、各级管理人员分别制定不同的考核标准和权重。
系的优劣势分析
(一)联想集团绩效考核体系的优点
整体来说,联想集团的绩效考核体系完整,是一个将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相结合的过程,其优点如下:
1、目标管理法应用的优点。(1)这种对部门、对员工的绩效考核模式,是把公司的目标分派各部门完成,而各部门的目标又分派到各员工身上,让员工订立工作目标。这样就能够把个人目标、部门目标和公司目标连成一线,一级一级地下达命令和执行任务,有利于最终实现组织目标。(2)目标管理法以考评员工或组织的工作效果为主,注重的是员工或团队的产出和贡献,即工作业绩,而不是员工和组织的行为和工作工程,所以考评的标准容易确定,操作性强,节省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3)运用目标管理法,将组织目标按职责分解到相关部门、岗位和员工个人,这样就在目标和职责之间建立了清晰的对应关系,易确定各部门、岗位的考核指标。如联想电脑公司的“屋顶图”和对处级经理以上干部的考核。
2、制度化考核手段的优点。(1)制度化考核手段之一是定期检查评议,其中书面报告作为考核评价手段之一,能够将员工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公司做出反馈和说明情况。同时以员工的工作档案的形式存档,作为将来员工职业发展和公司人事调动、分配的参考依据,而且述职报告和下季工作计划都要与直接上级商议,对下级的工作具有指导和参考价值。如对干部的考核手段。(2)量化考核、细化到人的考核方式,操作简便,结果易于统计,而且考核成绩能够直观的反映出员工所做工作的优点、不足,便于及时进行绩效改进。
3、多视角、全方位的考核形式的优点。(1)多视角、全方位的考核形式能够提高考核结果的信度和效度,可将考评主由于个人偏见,人际关系状况等因素造成的考评结果的偏差降到最低。如上级考评、下级考评、同级考评、部门互评方式的结合使用。(2)自我考评的方式,能充分调动被考评者的积极性,特别是对那些以“自我实现”为目标的人更显重要。
4、考核期限设置的优点。从联想集团的“员工绩效考核和部门业绩考核每季度进行,员工绩效考核、部门互评和民主评议,每年综合考评一次”可以看出,联想集团很重视绩效考评,这样可以及时掌握各部门、岗位、员工的动态,有利于及时进行绩效改进。
5、考核内容的优点。(1)部门考核内容围绕“利润中心”展开,结合各部门主题业务,操作简便,且体现各部门特色,考核灵活。(2)员工考核内容为结果导向和过程导向,而不只是结果导向,通过与员工相互协商就目标的背景与实现方式达成共识,从而认识到组织运作的灵活开展是很有必要的。
6、绩效结果处理的优点。(1)通过绩效面谈,一方面对员工的成绩给予肯定,另一方面可对员工及时提出绩效改进意见和措施,以确保员工工作更顺利有效的进行。并且对员工设立了绩效申诉机制,对绩效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及时提出申诉,确保绩效考评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2)人力资源部为每位员工的绩效考核建立档案,考核结果直接与工薪、年度奖金等挂钩,为干部任免、评选先进、岗位调换以及辞退等提供依据,具有激励作用。
(二)联想集团绩效考核体系的缺点
整体来说,联想集团的绩效考核体系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有理有据。但也有其局限性,具体如下:
1、目标管理法应用的局限性。
(1)在实行目标管理中,关键要准确找出组织的目标,并清晰地加以剖晰,准确地一级一级下达到各部门、各员工。目标是否能够系统地、明确地加以分解直接关系到目标的实现效果。
(2)分解在不同部门的分目标往往难以一致,使得相同层次的部门承担不同的任务,因此无法保证部门间考评的公正公平,也不能为以后的晋升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3)联想集团有多个部门,其部门和岗位的工作成果并非都是可计量的,而目标管理法是结果导向型的绩效考评方法的一种具体体现,以考评员工或组织的工作效果为主,注重的是员工或团队的产出和贡献,只适合生产性、操作性以及工作成果可以计量的工作岗位,不适合具有长期性、风险性、管理性的工作考评,因此所有岗位都采用目标管理法具有局限性。
2、制度化考核手段的缺点。(1)述职报告和下季工作计划都要与直接上级商议,会浪费大量的时间。且上级的意见亦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可能产生片面思考问题的情况,最终导致员工个人目标偏离组织目标。(2)量化考核、细化到人的考核方式,适合于那些目标周期短,易实现的人员的考核。联想集团员工数量多,部门多样化,细化到人的考核方式费时费力。且量化考核具有其局限性,只适合于工作结果易于观察的岗位,对于那些工作结果不易观察的岗位则不适合。如管理岗位。
3、多视角、全方位的考核形式的缺点。(1)由于部门分工的不同,不同部门之间相互不了解对方的业务,部门互评方式的可能会出现相互包庇的问题。或者由于部门之间的矛盾,考评使的偏见,造成考评结果的不准确。(2)民主评议的方式,需要所有部门人员参加,不仅成本高,而且由于具有不同职能的部门相互之间了解不多,可能出现敷衍评议甚至形成只拥护自己部门的“利益小团体”,而失去民主评议的真正价值和意义。
4、考核期限设置的缺点。考核期限应该与战略规划实现的期限和部门业务的特点联系起来,不同部门有不同的考核期限和考核周期。联想集团的“员工绩效考核和部门业绩考核每季度进行,员工绩效考核、部门互评和民主评议,每年综合考评一次。”的考评期限过于死板,不具有灵活性。
5、考核内容的缺点。(1)部门考核内容围绕“利润中心”展开,对于那些短期看不出经济利益对企业长期发展有重要影响的部门则不适用,如行政管理部门、后勤服务部门、文化创意部门、公关宣传部门等。(2)员工考核内容为结果导向和过程导向,并没有根据员工的业务性质来决定其考核内容,如某些以考察内在潜质为主的管理人员则不适用。
(一)目标管理法应用的改进
将目标管理法运用在工作结果可计量、易观察的岗位和员工,其他岗位和员工则可以导入KPI绩效考核方法,形成以目标管理法为主,KPI为辅的绩效考核体系。
(二)制度化考核手段的改进
定期检查评议可以改为不定期检查评议,当员工或主管发现其目标偏离组织目标时可做及时调整,员工个人作自我检讨,主管要给与指导。对目标周期短,结果导向的员工可以进行量化考核、细化到人,如销售部。而对于那些考核结果难以量化的部门则可以采用非量化的考核方法。
(三)多视角、全方位的考核形式的改进
任何形式的考核都应与其未来时段的职业发展相联系,以减少个人偏见,主观意志等因素对考核结果的影响。
(四)考核期限设置的改进
员工绩效考核和部门绩效考核应该根据其目标计划达成的期限和工作的性质来确定,如市场部的员工应该每季度考核一次,而管理部门的员工可以适当延长考核期限。不能所有部门和员工设立统一的考核期限。但是可以将员工的日常业务同目标管理联系起来,为下一次工作奠定经验基础。
(五)考核内容的改进
部门和员工绩效考核内容均要与其业务性质相关,对于结果导向型的部门和企业应以利润和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内容,对于行为导向型的员工应以其行为作为考核内容,对于特征导向型的员工应以自信心、团队精神等内在品质为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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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审计程序通常包括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和审计终结四个阶段,绩效审计也同样要经过这四个阶段。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体系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体系研究全文如下:
摘要:本论文从阐明课题研究的背景和意义入手,第一部分从理论研究和以浙江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模式为代表的绩效审计实务实践方面介绍了当前我国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现状,并从三方面归纳了主要特点。第二部分介绍了美国、英国、加拿大三国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发展情况,通过共性特点的比较分析,从中得出可供我国借鉴的经验做法,提出我国要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工作,必须要构建科学、合理、规范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第三部分主要论述如何构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分别从评价指标的设置依据、评价指标的设置原则、评价指标体系的面向内容进行了阐述,并给出了两种评价指标体系模型的设想,一是采用“部门-项目法”构建一般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绩效评价体系模型;二是采用“沃尔评分法”构建行业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绩效评价体系模型。第四部分从三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财政专项资金 绩效审计 评价指标体系模型 构建与完善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成熟,公共财政管理改革的步伐逐步加快,科学分配、合理使用财政资金,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已成为政府和社会关注的焦点。在此背景下,财政资金绩效审计的必要性日益凸现出来,成为政府加强宏观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运行效率,增强政府公共支出效果的重要手段。其中,财政专项资金尤以其占财政收支结构比重大、涉及行业与领域多、与企业和群众联系紧密以及审计发现问题量多类广、绩效评价指标复杂且体系不健全等特点,成为绩效审计研究和实践的桥头堡和主战场。
审计署《20xx至20xx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提出,到 20xx年 ,所有的审计项目都将开展绩效审计。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是绩效审计的最佳突破口,如何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要求进行筹划、组织和实施审计,提出可行的审计建议,以促进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是当前各级审计机关、审计人员普遍重视的课题。
当前,各级审计部门都积极地对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进行实践,并积累了一些经验,但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也很艰巨,加强和深化该领域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是政府审计发展的趋势
我国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明显增强,政府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规模与日剧增。与此同时,政府在保障社会经济发展方面也承担着更加重要的责任,财政专项资金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作用日益重要。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框架形成的初级阶段,尽管财政收入总量和增幅都较高,但由于社会公共产品需求的增加,支出呈刚性增长,可用财力增长缓慢,财政专项资金短缺现象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存在,财政面临的支出压力将会越来越大。如何分配有限的财政专项资金,使财政支出结构趋于更加合理,并最大程度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是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传统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注重对财政支出的真实、合法性审计,无法在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绩效方面发挥建设性作用。
二、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是推进民主政治的需要
随着公民民主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的提高,社会公众越来越关注财政专项资金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等情况。在这种背景下,审计职能和工作范围在不断扩大,传统的真实合法性财务收支审计无法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府管理的公共资金使用效益方面的信息。纵观各国审计的发展,绩效审计已经成为审计发展的高级阶段,在经济发展和政府建设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和重要的影响。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建立,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也必然逐步向绩效审计延伸过渡。
三、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是是建立廉洁、高效政府的需要
实施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可以在财务审计的基础上,从政府开支的成本—效益、成本—效果角度来衡量其物质资源、人力资源配置与消耗的合理性、有效性,而这些内容直接反映了政府机构设置是否合理,政府公务员是否负责,能力与责任是否匹配,是否存在贪污、浪费等问题,进而可以从源头上发现和揭露腐败现象,促进党风和政风的好转,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同时,开展政府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能够揭示由于个别政府部门工作不力导致不当决策、错误决策、盲目决策、轻率决策,出现大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问题。
一、审计理论研究方面。
我国审计理论界在20世纪80年代初审计制度建立不久,就开始探讨经济效益审计(或称绩效审计)问题。国内较早的绩效审计论著是吕文基1992年撰写的《经济效益审计教程》。从统计资料及有关文献可以了解到,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审计理论界侧重于引进和介绍国外绩效审计的理论与实务,一些学者对绩效审计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此后,逐步转向探讨如何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绩效审计,对绩效审计的定义、职能、范围、方法和程序等基本理论进行了较为广泛的研究,并把绩效审计理论研究列为重点研究课题,取得了一些初步的成果。
二、审计实务实践方面。
我国在**年全国审计工作会议正式提出“积极探索开展绩效审计”。《审计署**年至**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指出,“着力构建绩效审计评价及方法体系。认真研究,不断摸索和总结绩效审计经验和方法,**年建立起中央部门预算执行绩效审计评价体系,**年建立起财政绩效审计评价体系,**年基本建立起符合我国发展实际的绩效审计方法体系”。
近年来各级审计部门在多类审计项目中积极进行了绩效审计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如:浙江省审计厅及时提出了以绩效审计为核心向现代审计转型的思路,探索和实践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模式,强调面向成果使用者、以结果为导向、以解决问题为目的等理念,因地制宜推进审计管理创新,着力提升审计工作的服务性、建设性和成效性,从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政策评价审计、民生民本审计、专项审计及调查、经济责任审计、国家建设项目绩效审计等实践领域汲取经验,初步搭建了有特色的绩效审计框架。而就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而言,由于涉及面广、资金量大、专业性强,这项工作目前还处于试点阶段,已进行的绩效审计案例有限,所积累的经验有限,其绩效审计评价标准普遍存在法律准则欠缺、指标单一、操作性和可比性不强的问题,不能满足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多层次性、多样性和系统性的特点。
我国目前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审计方式多以事后审计为主,事前、事中审计尚不多见。
从审计机关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情况看,由于目前我国财政管理的透明度,不高,信息不真实、不对称的情况还比较严重,审计人员无法收集到比较翔实有效的项目立项、预算编制、资金分配等环节中重要的非量化信息明细资料,采取的审计方式多为事后审计,仅仅关注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结果,而对于财政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资金分配、专项资金设立的合理性与必要性等无法进行有效的审计监督。
二、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寓于传统财政财务合规性审计之中。
目前大多数审计机关并未把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作为一个独立的审计类型来安排,开展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多是在财政财务真实性、合法性审计过程中,顺带关注管理和绩效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审计报告中偶尔顺带提及绩效评价和管理建议。审计方法多是集中在对财务数据的微观分析上,审查的重点也多为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资金分配不及时等。而对于非财务资料、数据(即各项业务资料、数据)审计分析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如项目立项的可行性、财政支出范围的界定、资金使用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分析等宏观层次评价较少。
三、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开展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审计准则。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开展范围小,层次低,随意性大,并没有把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作为法定审计任务,从而使落实《审计法》规定的提高财政专项资金效益的要求成为空话。目前全国范围内尚无财政专项资金效益审计的专项准则或指南,特别是适用于财政各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尚未建立,给科学、规范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造成一定困难。
一、美国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发展
美国开绩效审计之先河,最早将绩效审计引入政府审计领域。早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审计总署就开始将工作重心转向对联邦政府支出的综合审计,率先把注意力转向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审计(也称“三E”审计),其职责是检查公共资金的使用,评价联邦政府的投资项目和经营活动,提供政策分析、备选方案及其他支持,以便帮助国会做出有效的决策和拨款决定。例如曾进行年支出达到200亿美元的联邦机构及其事务审计和国防审计。20世纪70年代美国审计总署的“三E"审计走向准则化。美国审计总署由财务审计向政府绩效审计转变的标志是**年的《立法机关重组法案》和1974年的《国会预算与拨款控制法案》,这两个法案授权美国审计总署对政府机构的项目管理活动进行评估与分析。美国审计总署在《政府审计准则》中对绩效审计的内容、实施和报告作了具体规定。从此“三E"审计走上了规范化的道路,并得以较快的发展。
进入20世纪80年代,美国审计总署进一步扩大了工作范围,对每个政府项目的资金流向和政府运作的高风险领域进行实质性的监督检查,改进联邦政府的财政管理,开展了范围广泛的效益审计和项目评估。现阶段的工作重点中监督政府履行受托责任的情况和对危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高风险领域的监控,强调通过审计,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促进政府改进工作绩效,加强管珲机制的整合治理和系统管理,帮助国会促进政府工作的更好和更可信。现在,美国政府审计工作量的90%阻上是从事绩效审计,“三E"审计已变成政府审计最主要的工作。通过绩效审计和其他服务,美国审计总署每年为联邦政府节约了大量资金。20xx年财政年度,美国审计总署的工作带来了230.2亿美元的直接财政收益,经费投入的每一个美元都带来了61美元的收益。美国审计总署在开展绩效审计方面取得了惊人的业绩,对世界范围内政府绩效审计的开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二、英国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发展
英国开展绩效审计的历史比较长,但以法律形式确认其为国家审计署的工作内容则是在1983年以后。**年3月英国政府发表了绿皮书,规定主计审计长应对公共资金支出的有效性和效率性进行检查,必要时调查计划项目是否有效地达到规定的政策目标。1983年颁布了《英国国家审计法》,首次正式为审计署开展绩效审计提供了法律基础。该法第六条规定:主计审计长可以检查任何部门、机构或其他团体履行职能过程中使用资源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根据法律规定,审计署可就政府所执行的项目、计划或任何其他工作活动以及其结果进行审查并报告审计结果。
英国审计署的绩效审计主要检查和评价政策的执行结果,对政策本身并不提出批评意见,主要审查公共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绩效审计一般可分为四类:一是对严重的铺张浪费、效率或效益低下和控制薄弱的现象所进行的检查;二是针对特定的部门、重大项目、工程进行的调查;三是对管理活动所进行的检查;四是其他较小规模的检查。目前,绩效审计已经是英国审计署重要的工作内容,每年绩效审计项目约占总审计项目的40%。仅1994至1995年度英国国家审计署就公布了50份绩效审计报告,涉及的领域涵盖了国防、教育、农业、环境和交通、卫生和社会保障、法律和内政服务、海外和中央政府事务研究、私有化、税收等8个领域。
三、加拿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发展
在国家审计和民间审计的共同推动下,加拿大出现了一种名为“综合审计”的现代审计方法,它与美国“3E 审计”的内容大致相仿。1989 年,丹尼斯.普瑞斯波尔提出,综合审计还应审查对自然环境的有效利用和对生态环境的维护情况,政府项目及政府活动所产生利润分配和再分配的公平性以及对社会秩序稳定的影响,把“3E 审计”拓展到“5E 审计”。加拿大综合审计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财务报表审计,目的是对财务报表的公正性发表意见;二是合规性审计,检查政府部门和企业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去花钱;三是经济与效率审计,即最大效率地利用资源;四是有效性(效果)审计,强调项目投资的效果,要达到预期目标。第三、四项两项又称货币价值审计,也即绩效审计的内容。
从内容范围上看,首先,综合审计是一个有机整体,财务审计是综合审计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对执行情况与责任相关的财务信息予以证实。其次,综合审计对主管部门活动相关的管理控制给予足够的证实,以及管理部门对开发是否经济、有效加以证实,从而保证政府有关规划达到预期目标。财务审计是对财务报表的公正性、准确性、合规性提出意见。最后,综合审计承担的任务是对被审计单位资源(货币、人力、资产、信息)有效管理所使用的控制、步骤和系统进行检验,这意味着综合审计范围广泛,一般包括:(1)财务计划、预算、会计账目、财务报表;(2)人力资源计划、发展、评价和运用;(3)资本支出计划,包括资产、设备、存货和其他资产的取得和使用;(4)为执行经营管理的职责,在计划、经营和控制方面所产生的必要信息。
一、国外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比较分析
尽管西方各国政府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各具特色,但的确也在逐步演变过程中产生了较为系统的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程序和审计技术方法,而且这些对象、内容、程序和方法也已经得到了实践者的广泛赞同,并相互影响,共同成为西方绩效审计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世界各国所借鉴。通过对比分析,可以发现其有四个共性:一是立法型审计体制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开展提供了保障,在三权分立条件下,对行政机关的绩效审计结果可以通过立法机关的监督得以落实;二是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确定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地位;三是基于相对完善的政府预算管理体系下的财务审计已经相对成熟,会计信息实现了基本真实、合法,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减少,形成了一套完整财务报告体系和与之配套的报表审计体系,真实、合法、合规性审计的传统审计任务基本完成;四是各国政府部门绩效体系中的绩效指标规范化、法制化标准的特点,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二、对我国的借鉴
随着中央、省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的不断增强,特别是为应对20xx年金融危机影响,国家做出了4万亿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决策,财政专项资金作为主要的资金拨付、支出形式,其规模已占据了财政资金的半壁江山,但在支出管理上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预算安排不科学、政策执行不到位、资金大量沉淀、效益效果不明显、监督管理缺位等影响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的问题。因此,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力度,提高绩效审计成果,直接关系到政府财政性资金总体的使用效益和效果,直接影响到国家和省有关经济、产业政策的贯彻落实,其必要性已经凸显。
由于政治体制、法律基础、财政管理模式的差异,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技术水平的差距,同美、英、加等有着几十年绩效审计发展历史的国家相比,我国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作为独立审计类型的实践还刚刚起步,绩效审计的探索和实践不具备西方绩效审计发展的前提条件和外部环境,基本国情决定了中国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不能简单照搬西方模式,必须立足于我国实际。但是,作为影响政府绩效审计发展的重要因素和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关键环节,西方国家制定政府绩效审计准则与规范,完善财政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经验却极为值得我们借鉴。
从世界各国绩效审计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凡是绩效审计开展的比较好的国家,其绩效审计方面的审计准则、规范和评价指标体系也是相对完善的。如:美国审计总署制定了七条公共部门绩效审计测试与评估标准,对难以量化的标准提出了“优先实践”概念作为衡量标准,并实行“金额化”法。绩效评价标准是建立在以下七个方面基础上的宏观和微观标准的统一:法规标准、行业比较标准、政府审计标准、州政府标准、效果标准、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标准和可接受的管理条例。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各个项目时其标准均是以上述七项为基础。我国要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工作,必须要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环境的变化,及时研究和改进不同指标的衡量标准。
为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审计可选择和提炼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的外部标准作为审计评价指标设置的依据。
一、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该依据存在于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中,带有很严格的强制性。如果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一般而言,也不能达到财政专项资金的预期目标,甚至出现挪用、闲置和损失浪费的问题。财政部门如果存在不按法定职责履行职务,不按法定程序开展工作,不遵守财政专项资金的禁止性要求等,就会影响资金效益的发挥。
二、以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为依据。财政专项资金的收入和支出都有预算,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是根据财政资金的需求提出的支出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严格的约束性。从目前预算编制的情况看,虽然很多预算未进行细化,但也有相当部分的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对资金所应达到的目标和使用效果作了明确的规定。
三、以行业指标和标准为依据。行业标准是同一行业为大家普遍认同的标准,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具有一定约束力的行业标准,这类标准往往经过权威机构制定,要求本行业内单位和人员遵守的标准,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另一类是没有强制性但为行业公认的标准,这类标准通常是行业内多年形成或通过研究提出的一些标准,能为审计评价提供判断基础。
四、以专家意见为依据。这是财政专项资金领域权威专家对专业问题的分析判断意见,主要包括三种,一种是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直接参与绩效审计,专家运用各种技术方法和经验对专业问题进行审查得出的结论;一种是审计人员就相关技术问题向专家进行咨询或与专家进行讨论,提出的咨询或论证意见,或是委托专业人员运用技术手段和方法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结论。
要使评价指标体系更好地为评价内容服务,既要在指标分类的科学完整、实用规范上下功夫,又必须使评价指标的含义明确、口径一致,无论横向还是纵向均具有可比性。除此之外,在构建评价指标体系时,评价指标的设置还应该遵从几个基本原则:
一、SMART原则。即精确原则,该原则是美英等国家在绩效指标设置上普遍遵循的共同标准。S(specific):指绩效指标应具体、明确,而不能抽象、模棱两可;M(measurable):指绩效指标应可衡量、可评价,能够形成数量指标或行为强度指标,而非笼统、主观的描述;A(achievable):指绩效指标是能够实现的,而非过高、过低或不切实际;R(realistic):指绩效指标应具有时限性,而非仅仅存在模糊的时间概念或根本不考虑完成期限。
二、相关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应与部门、单位、专项资金和项目的绩效目标密切相关,不能因为容易收集就使用,如投入或产出的衡量相对容易,但若与项目成果目标不具有相关性,单纯的指标就不能较好地反映项目的实际影响。
三、互补性原则。构建评价指标体系时要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形成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综合互补评价作用。定量指标建立在财政专项资金收支活动各项财务、业务数据及工作目标分析的基础上,定性指标通过对经济活动的全面、综合因素分析,结合专业意见,与定量指标共同合理、准确地反映财政专项资金相关实际绩效。
四、可行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的设置既要考虑经济性和实用性,又要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数据的取得应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并在此基础之上收集信息。
五、可比性原则。构建评价指标体系时既要涵盖所有的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类型,又要对不同用途和性质的资金或项目设置专用指标,形成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相结合的形式,便于同类项目的比较和不同项目间的区分。
六、重要性原则。考虑绩效评价指标在整个评价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选择最有代表性和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指标。
社会公共需求的多样性决定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内容具有天然的广泛性和复杂性。因此,审计部门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审为民,牢牢把与各类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专项(专用)资金内容放在首位,增强绩效审计的针对性和影响力。其中,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管理情况、项目完成情况、项目效益情况是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中必须关注的四个焦点,构建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应涵盖这四方面内容。
一、审计评价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包括审计项目立项时是否存在小项目大预算、虚假立项或重复立项的情况;审计财政国库部门和一级预算单位拨付资金是否及时足额,资金是否全部到达项目点,项目执行进度是否因资金原因受到影响;审计整个项目的支出总额和构成是否符合立项计划,是否全部用在项目上,有无套取、截留、挤占挪用或损失浪费;审计项目资金是否存有结余或沉淀并分析形成的原因。
二、审计评价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包括审计资金的分配和安排是否以重点项目、重点环节为主;审计资金拨款手续是否健全有效,是否遵循项目申报时立项文本所规定的使用管理办法,是否按项目进度拨付和支付资金,有无因管理滞后导致资金使用效益低下;审计项目支出方式是否合理节约,设备和材料等是否经政府统一采购;审计项目单位是否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等。
三、审计评价项目实施情况。包括审计项目工作量完成情况,实际完成工作量与计划工作量的对比;审计项目完成进度情况,将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相比较,看是否在计划期内完成,若没完成分析其原因。
四、审计评价项目效益情况。主要审计项目完成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如何,是否对当地就业、生活条件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利,是否对控制环境污染、自然资源保护方面有利,是否对地方收入、科技进步有利,是否是某些领导干部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短期行为而造成财政专项资金的损失浪费等。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不仅要通过计算、复合性分析直接的、有形的、现实的投入与产出,而且要考量间接的、无形的、预期的成本与效益,绩效既反映为可用货币衡量的经济效益,又反映为大量无法用货币度量的政治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这就决定了在设计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体系模型时需建立一个多层次、立体的指标体系。同时,设计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体系模型应遵循国际惯例和已有的研究成果,将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作为统一整体全面反映,并认识它们之间的区别和联系,避免在工作中生搬硬套。另外,评价指标体系模型科学与否需要通过具体审计工作进行检验,实践中应不断进行指标修正和择优去劣,这决定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模型的构建是一个长期的、不断完善的过程。本文给出两种评价指标体系模型的设想,一是采用“部门-项目法”构建一般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绩效评价体系模型,二是采用“沃尔评分法”构建行业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绩效评价体系模型。
一、采用“部门-项目法”构建一般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体系模型。
该模型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的主体和客体不同,将评价指标分为部门(单位)整体评价指标和重点项目评价指标,前者关注部门(单位)专项资金整体绩效,后者关注部门(单位)对某项重点专项资金或某个单独项目的绩效评价。
二、采用“沃尔评分法”构建行业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体系模型。
“沃尔评分法” 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广泛应用,基本原理就是把若干个财务比率用线性关系结合起来,对选中的财务比率给定其在总评价中的比重(比重总和为100),然后确定标准比率,并与实际比率相比较,评出每项指标的得分,最后得出总评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重点是对财政资金分配和支出的全过程审计,因此,可以围绕财政资金的投入、过程、产出和结果四个环节来分析财政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并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由于该方法将定量与定性指标相结合,并通过具体指标及其权重参与综合评分,因此在构建行业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体系模型方面显得十分精细并且有效。
(一)模型构建步骤。
1.确定评价的目标,设置评价指标。根据不同财政资金的特征和评价要求,从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着手,确定采用哪些定量和定性评价指标。
2.科学划分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的比例。将财政资金的投入、过程、产出和结果四个环节各类指标归集到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三类中,并赋以一定的比重。
3.确定各项比率指标的标准值。沃尔评分法的标准值是指各该指标在企业现时条件下的最优值,但是,当某一指标与最优值差异很大时,会对总评分产生不合逻辑的重大影响。标准值主要采用四类标准:一是计划标准;二是行业标准;三是历史标准;四是经验标准。
4.计算并评分。计算出各类定量指标值和对定性指标进行描述,并参照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以及经验标准对定量和定性指标的结果进行评分。如以下示例:
5.析评价。对汇总评价的分值通过一定的比较和分析,包括横向比较、纵向比较、历史比较、经验比较等,得出整个财政资金的绩效水平。
(二)实例介绍: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模型。
1.定量指标:
(1)经济性指标。
该指标若小于100%且项目已经结束并达到设计要求时,说明资金尚有结余,符合经济性要求。
该指标反映环保资金存在被违规挤占、挪用的现象,造成资金损失浪费。
(2)效率性指标。
这些指标值越高,说明环保资金的投入效率越高。
(3)效果性指标。
完成率越高,说明项目建设的效果越好。
该指标值越高,说明资金拨付的越及时,项目的保障程度越高。
其他可以选取的定量指标还有很多,如:空气污染指数、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及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重点工业企业排放稳定达标率、万元GDP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等,都是衡量环保专项资金支出的效果程度。
2.定性指标。包括环保项目是否进行可行性论证;企业环境评估政策执行情况;对污染企业整改措施的到位程度;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度等。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开展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的配套建设,否则绩效审计难以实现审计目标,达到预期的目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理想模式应是审计机关完全独立、处于超然的社会地位,审计力量雄厚、做到应审必审并保证审计质量,具备成熟、完善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审计结果被重视、提出的建议被采纳实施,审计监督的作用充分发挥。我国虽然已基本具备适合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开展的政治、经济、法律等环境,但内在和外在的因素还不完备,针对这些情况,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
一、适时完善政府审计体制改革,增强绩效审计的独立性。
保持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颁布的《利马宣言一审计规则指南》指出:“最高审计机关必须独立于被审单位之外并不受外来影响,才能客观地完成其工作任务”。由于世界各国政治体制不同,相应形成了不同类型的国家审计体制。我国现行的审计体制是行政型审计体制,审计实践证明,这种审计体制是符合一定时期我国国情的,尤其是在新旧体制转轨时期,其作用是明显而行之有效的。但该体制也存在不足之处,突出表现为审计部门特别是地方审计部门缺乏独立性,审计处理难度大等问题。因此,改革现行国家审计体制,使其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及审计环境的变化相适应,适时地由行政模式向立法模式转变是必然趋势。这一改革应分两步走:现阶段对现行审计体制进行完善和调整,加强审计监督力度;待各方面条件成熟后,向立法型体制转变。
现阶段对行政型审计进行调整的重点:一是提高中央审计机关法律地位。参照部分发达国家的傲法,在现有基础上,提升审计署的地位,在国务院内提升半格,使审计长具有国务院副或国务委员的地位。二是改革地方审计机关“双重领导体制”。省级以下审计机关实行垂直管理,市、县审计机关的人事、业务由省级审计机关统一管理,经费列入省级年度预算,系统管理;省级审计机关接受最高审计监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最高审计监督委员会与地方审计机构可以分别专门负责中央与地方的财政资金的监督,各司其职,强化监督力度。
我国审计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应是实行立法型审计体制,即人大会领导下设立最高审计机构,设立与国务院、最高人琵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榻平行的国家审计院,实行“一府三院制”。审计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不再作为政府的组成部门。同时,改进现行审计经费预算编报制度,可参照国际上通行做法,先由审计机关根据职责、任务和计划及定员定额标准编制预算草案,由各级审计机关逐级上报审计经费预算,无须政府审批,由财政部门在本级年度预算中单独列示,国家审计院汇总审核后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为财政资金绩效审计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
(一)为财政资金绩效审计提供明确的法律授权。我国应制定相应的法规对绩效审计的地位、内容和实施办法做出明确的规定,明确财政资金绩效审计的工作要求,将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审计作为绩效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无论是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还是审计结果的具体应用都必须遵循一定的规章制度,这是开展绩效审计工作的重要依据。通过法律法规来明确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必须采用的规则、程序、评价内容和方法,使其在法律框架的指导和约束下进行。
(二)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的法律体系,为绩效审计提供充分的依据。应加快修改完善财政预算法规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的相关规定,明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绩效标准,为绩效审计提供充分的评价依据。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法律责任,将相应的法规具体化和规范化,实现“谁决策,谁负责”的审计监督目的,对于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未能达到预期目标的责任单位,追究其行政责任、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等,这样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的责任追究才有相应的依据。
(三)逐步推行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成果公开化。
审计公告制度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让社会公众了解审计结果,另一方面是对绩效审计质量的有效监督。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成果能否充分运用,是体现绩效审计的效果和价值所在。虽然我国的审计法规定了审计结果可以对外公布,但至今尚未得到有效执行。通过逐步推行绩效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提高财政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让绩效审计的结果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使审计成果取得广泛的社会影响和支持。
三、加强财政资金绩效审计和绩效预算改革的互动配合作用。
绩效预算是一种资源配置体系,它围绕运作和项目来编制预算,并以特定的预算数据把运作和项目的效果水准联系在一起,具有强调政府机构绩效和以绩效的衡量为核心的总体特征。绩效预算的标准为财政资金绩效审计提供了较为权威的绩效标准。财政资金绩效审计和绩效预算都是随着公共经济学、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尽管两者分属于不同的经济范畴,但又有很多共通之处,两者都是为了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资金资金的使用效益而采取的措施,基本目标也都是追求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
完善的绩效预算制度既能提高人大预算审批和监督的深度、提高人们对财政资金绩效审计重要性的认识,也有利于开展财政资金绩效审计。通过绩效预算改革的深入,将对政府支出提出相对明确的绩效要求与考核标准,绩效审计的开展则为绩效预算的实施提供进一步的支持,如通过对项目或部门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绩效水平作出客观评价,为下期的绩效预算提供决策基础。目前,我国绩效预算亟待解决的难题是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体系,而这恰恰也是财政资金绩效审计面临的难题。因此,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应当以“协同论”的理念开展工作,加强配合,充分借鉴和吸收国外经验,共同参与试点,选择一些适宜于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项目进行试点,并从不同角度综合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并从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高度提出意见和建议,尽快促成试点经验的形成并进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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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英国由传统农业社会向工业化社会的转型,英国的税制也经历了一个从自然经济税制属性的单一税制向基本适应近现代市场经济需要的税收体系的复杂转变过程。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英国政府预算制度的演进及特征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摘 要:英国政府预算制度的演进过程分为三个阶段:早期形成阶段(1215年—1688年)、中期发展阶段(1688年—1852年)、近期成熟阶段(1852年至今)。以1215年《大宪章》的签订为起点,英国政府预算制度开始了其漫长的形成过程,议会对君主的预算控制权逐步进行了剥夺与控制,但从19世纪末开始,预算控制权又逐步从议会手中转向政府。英国预算制度的发展呈现出与其议会制度、政治制度发展相关的若干特征,诸如原创性、渐进性和灵活性等。?
关键词:政府预算制度;演进过程;英国历史
英国政府预算制度的演进及特征
从世界范围看,作为现代财政管理核心的政府预算制度起源于英国。纵观英国政府预算制度从13世纪初的萌芽到发展成熟,其数百年的发展演变正是英国议会以法律形式逐步剥夺君主财政权的过程。英国政府预算制度的演变与其议会制度的形成发展有着紧密的联系。
一、 英国政府预算制度的早期形成阶段
(一)早期形成阶段的起点:1215年《大宪章》的签订
12世纪初,英王约翰(King John,1199—1216)即位前后,英格兰经历了严重的通货膨胀,王室财政陷于极度的困难之中。在这样的财政背景下,约翰王仍然不断扩军备战,进行无休止的财政榨取,这使得国王与贵族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从而导致1215年的贵族反叛。最终,英王约翰被迫于1215年6月19日与反叛贵族签署《大宪章》。从内容来看,《大宪章》不过是一个典型的封建法和习惯法文献。但就其精神实质而言,《大宪章》则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一是确立了“法律至上,王在法下”的原则,这一原则成为英国宪法政治的基础;二是向国王宣告国民有被协商权,并明确规定国王必须召开有若干贵族组成的议会,为议会制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三是首次将“非赞同毋纳税”和“无代表权不纳税”等预算原则以法律形式确立下来,从而标志着英国政府预算制度早期形成阶段的开始。
(二)英法百年战争和玫瑰战争时期预算制度的进展
1337—1453年间的英法百年战争成为英格兰宪政发展、社会变化和民族意识成长的催化剂,为议会权力的增强创造了客观条件。虽然战争有助于国王威望的提高,从而使王权产生****倾向,但另一方面,百年战争带来的额外开支使英国君主不得不在政治上和经济上更加依赖于议会的支持。君主们急剧膨胀的军费需求,迫使他们频繁地要求议会给予其财政授权。百年战争期间,议会的结构也发生了变化,逐渐分为上、下两院。下院的形成使纳税人与君主的税收关系进一步发生变化,意味着议会是由纳税人选出的代表,而不是由国王指定的人选所组成的机构。
英法百年战争刚刚结束,两大贵族集团——约克家族和兰开斯特家族便展开了历时30年(1455年—1485年)的“玫瑰战争”。在“玫瑰战争”时期,议会的地位曾一度受到冲击。由于局势动荡,政权不稳,国王惟恐触犯国民,尽量减少税收的征收;同时,没收敌对贵族的地产也使国库得到充实,国王征税的动力减弱,议会召开的次数明显减少。但这一时期,下院的地位得到很大提升。这是因为,许多在战争中反对国王的大贵族被剥夺爵位,因而失去上院议员的资格,上院议员人数大大减少。而国王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特别注意向世人表明,他得到了全民的拥护。
(三)都铎王朝时期的预算制度
在都铎王朝时期,除了亨利七世善于开源节流,维持了王室财政的独立性外,其他君主都入不敷出。亨利八世给后继者留下约100 000镑的外债;伊丽莎白一世时期,预算支出激增,特别是因与西班牙战争耗费巨大,到她统治的最后一年,政府发行的公债总额达到400 000镑。为解决财政困境,国王总会或多或少地依赖于议会的支持,才能获得所需的财政资金,并需要做出妥协以回报议会的拨款举动。因此,在这一时期逐步形成“王在议会”的宪政原则,并出现了“议会至上”的萌芽,议会尤其是下院的政治地位得到提高,议会下院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府预算权的控制。 (四)17世纪时议会初步具有预算控制权
斯图亚特王朝的詹姆士一世(King James I,1603—1625)和查理一世(King Charles I,1625—1649)实行了一系列的敛财行为,并在税收问题上都与议会发生过激烈的冲突。1642年,以克伦威尔为首的议会军最终打败王党军,处死了国王查理一世。议会宣布成立“共和国”。随后,克伦威尔又废除共和国,建立起护国政府,由克伦威尔担任护国主,实施军事独裁统治。具有讽刺意味的是,17世纪40年代以议会战胜国王为特征的英国革命,却没有增强议会的预算控制权。在共和国和护国政府时期,议会被迫给予克伦威尔一项长期性的年度收入授权。当议会休会时,护国会及其咨政会有权征收任何数额的钱款,以应付紧急事件的需要。克伦威尔还开征了种类繁多、不得人心的税收,有的经过而大部分则未经过议会的批准。
斯图亚特王朝复辟后,詹姆斯二世(King James II,1685—1688)继位不久,便有步骤地开始实施****主义统治,最终导致了1688年的“光荣革命”。1689年2月,议会召开全体会议,宣布荷兰执政威廉和其妻玛丽共同登上王位,成为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King William III and Queen Mary II,1688—1702)。同时,议会发布《权利法案》,作为新国王登基的条件。该法案明确规定,议会是英国最高的立法机关,议会权力高于王权。议会的最高权力终于以成文法的形式固定下来。经过四百多年的议会与国王的斗争,议会终于完成了对政府预算权力的初步控制。
18世纪60年代开始的工业革命使得英国由传统农业社会发展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工业化国家。伴随着内阁制度、政党制度和选举制度的形成和发展,英国政府预算制度也随之发展完善。
(一)现代税制结构基本形成,议会的税收控制权逐步加强
随着英国由传统农业社会向工业化社会的转型,英国的税制也经历了一个从自然经济税制属性的单一税制向基本适应近现代市场经济需要的税收体系的复杂转变过程。在短短的一个世纪当中,从简单直接税——土地税到间接税——货物税和关税,再到现代直接税——所得税,英国的现代税制结构基本定型。
随着现代税收体系的逐渐形成与完善,议会在税收控制方面也获得显着进展。在1816年、1833年、1841年、1848年、1850年等年份,政府的税收提议或是被击败,或是被修正。1787年,议会通过《统一基金法》,建立起“统一基金”。所谓的“统一基金”,是政府在英格兰银行的公共账户名称。自1787年开始,政府所有的收入均应纳入统一基金,所有的支出均应由统一基金支付。统一基金的建立极大地增强了下院的预算控制权。
(二)议会逐步加强了对王室收入的控制力度
“光荣革命”后,议会认识到:以往给予国王大笔拨款授权的做法,为国王滥用权力和侵吞预算资金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议会建立起“王室年俸制度”。1689年,议会给予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一笔60万英镑的固定年收入的终身授权。作为回报,君主取消了自己大部分的世袭收入,将其列入“王室年俸”,由专门指定的政府收入来支付用于君主和王室需求的财政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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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虽然不具有实质性法律的抽象性要求,但不论是大陆法系的国家还是英美法系的国家,年度预算都具有款、项、目、节的法条架构,都经由一般立法程序成立,并以条例或者法案的形式公之于众。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预算审批制度改革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浅谈预算审批制度改革全文如下:
【摘要】审查和批准财政预算,监督预算的执行,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会的重要职权。强化对预算的审批监督,保障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努力探索加强预算审批监督的有效方式和途径,保证财政预算的准确与透明。本文从审批权的内容和性质入手,从确保审批权的实现的角度,浅谈预算审批制度的改革。
【关键词】审批权;内容;性质;改革
【论文正文】
我国宪法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审批权。预算草案编制完成后,应当提交国家权利机关审批通过,方可生效。预算草案经审批生效,就成为正式的国家预算并具有法律约束力,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1]《预算法》规定,中央预算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地方人大尤其是市县人大,许多没有设立预算委员会。而全国人大会的预算工作委员会只有20个人,很难审查上万亿的中央预算资金。预算审批权的行使状况并不能让人们满意,预算审批制度存在很多不足之处。
预算制度的建立,是民主政治的体现。政府对于公共资金的每一分支出,都应该事先制定详尽的预算,待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和批准后方可支出。审批权作为高度政治性的议题,预算审批权的授予在不同的政府体制与政治文化传统下会有不同,但是,不论是怎样的国家制度,预算审批权总是包含着三个方面。这些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
首先是立法机关的收入保障权,指由立法机关通过制定及调整有关税法、国债法及金融货币法等法律文件,行使在税收、国债和金融领域中的财政权,起到控制政府收入、稳定国家财政金融活动的作用。
其次是立法机关的支出控制权,指由议会通过授权法、拨款法、委员会决议及各种非正式立法的方式,对政府的开支项目及其支出预算进行控制,为政府的活动提供相应的物质保证。
再次是立法机关的账目审核权,指由立法机关通过其内部设立的有关组织及相对独立的监督部门,对政府的财务项目进行审计,从而监督行政部门的活动是否按授权与拨款法案的要求进行[2]。审批权的内容分为实质和程序两方面的内容。我们通常意义上理解的审批权似乎仅只包含了程序方面的审议和批准,而就审议和批准程序本身也已经简化到走形式的程度。
中国预算法只规定了预算草案由行政部门编制,由人大审批,但对人大是否享有预算草案的修正权,以及政府是否享有对预算审批的制衡权则未明确。这其实正是对审批权内容不明确的表现。显然,审批不同于备案,也不能只是批或不批,审批的重点在于审议然后决定是否批准,而审议则不能止于程序的审查,而应该更多地关注草案的内容。审批权应该包括预算草案调整权。由干预算草案编制的粗糙,以及人大会期制度本身方面的原因,目前人大事实上很难判断预算支出的合理与否。人大拥有调整修正权,一方面可以加大权力机关的预算职责,另一方面对明显不合理的预算开支也多了一条制约途径。[3]
各级人大在审批政府预算时一般都会确认政府预算具有法律约束力,但预算审批权的性质是什么呢?从现有著述的观点来看,主要有立法权说、监督权说、决定权说和独立权说。[4]预算的审批是对开支机构的事前赋权,事后确认的过程,而监督权是保障性和控制性的权力。审查批准预算案并不具有监督权这种事后性、保障性的特点。决定权具有自创性和实体规定性,而审批权一般不具有创建性,只是对既有事项的表态、宣告与确认。决定权和审批权在实体内容和运用程序上都存在着差别。
预算虽然不具有实质性法律的抽象性要求,但不论是大陆法系的国家还是英美法系的国家,年度预算都具有款、项、目、节的法条架构,都经由一般立法程序成立,并以条例或者法案的形式公之于众。预算既然是法,立法机关是以法律的形态来通过国家预算审批的。那么应该可以得出预算审批权即立法权的结论,确立这一点对于预算审批制度的改革是非常重要的。很多法治发达的国家都赋予预算审批非常重要的地位,英美等不少国家甚至直接将立法程序适用于预算审批的过程,通过的预算即成为法案,与议会通过的其他法律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既然审批权是立法权,那么上文所提到的调整权则是应有之意。而我们面临的下一个问题是,人大是否有能力对预算草案做出调整。
预算审批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技术性都非常强的工作。人大不仅没有充分的时间也不具备相应的能力。如果没有专门机构的辅助,人大的各项活动很可能陷入表面化。而无论是在实行一院制议会国家,还是实行两院制议会的国家,预算的具体审核都是由议院的各种常设委员会与其属下的各种小组委员会负责进行,最后才由议会大会审议表决。如美国国会设有预算局,参、众两院都设有预算委员会。国会预算局负责在经济形势预测和财政收入估计方面给两院的预算委员会提供技术上的帮助,预算委员会则具体组织对预算草案的审核。
除此之外,参、众两院的拨款委员会及其小组委员会实际上也在很大程度上行使着预算审核权。[6]这给我们以很大的启发。预算委员会可以充分利用预算信息管理系统,审查各预算部门收入支出的合法性、科学性、合理性。还可以建立专门小组,与预算支出的各个部门相对应,负责对该部门收支预算的专门审查。预算委员会一方面对预算编制部门报送的预算草案中不合法或不合理的内容在说明理由的前提下建议予以修改,另一方面建议审批机关对预算草案中不合法或不合理、但预算编制部门拒绝修改的内容予以否决。这就避免了因为缺乏信息和专业知识技能而做出不科学的调整。这样,不仅对部门也对审批机关有着双重的制约。
另外,目前预算草案粗略的风格,对人大代表而言都只能是“外行看不懂,内行看不清”。人大审查中不可能对预算方案提出一些实质性的意见,客观上形成流于形式的程序性监督。提交人大的政府预算编制应从粗略到细致,这样人大才有可能真正行使审批权。这样人大在预算委员会的协助下,在各部门的配合下,审批权才具有实际意义。
以上是从权力机关的角度来讨论的,而我们还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免费派发政府预算报告给公众,民意机构可以对政府预算安排和实施过程跟踪、问责,甚至可以要求听证。这不仅是保证政府预算支出的合理性、公共性的要求,也是杜绝以官员意志代替公众意志,防止暗箱操作和腐败的根本措施,更是建设现代民主法治国家的要义所在。[7]
预算审批制度的改革,首先应正确认识审批权的内容和性质,为审批权的实现创造条件,不仅从认识上明确审批制度的实质和核心,也从客观条件上提供了审批权实现的可能性。同时,也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建立“阳光预算”,从而更好地保证预算审批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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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预算法》对法律责任的规定之所以这么少,和其本身的特点也有一定关联。94年的这部法律虽然是我国目前为数不多的财政基本法,但它在性质上更接近一部程序法,而非实体法。其中大量的篇幅是有关预算编制的基本程序,而对于预算的管理、内容、调整、审查等实体性标准规定得过于简单和粗略,缺乏对于政府财政收支权力的实体性控制。而且原本的一些程序性规定也很不完整和细致,也没有真正实现从程序上规范和控制权力的目的。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预算法律责任制度之完善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浅析预算法律责任制度之完善全文如下:
【摘要】预算法律责任制度的完善,是我国预算法律制度改革中的重要环节,是从根本上体现国家预算的法律效力、保障国家预算的执行、实现对国家预算的法律监督所不可或缺的基础。而现行《预算法》的规定不够全面,其内容亟待完善。本文拟从这一角度切入,并结合将于2005年2月1日起施行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内容,浅析我国预算法律责任制度的完善。
【关键词】预算法;预算法律责任;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论文正文】
国家预算,是国家组织分配财政资金的重要工具和实现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它是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必须要经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审批后方才生效,因此是国家的一项法律文件,体现着人民的意志。由于它作为国家宏观经济活动基石的地位,当今许多国家的议会都把预算案视为仅次于宪法的重要法案,并通过预算监督程序对政府活动实行监督。预算就是民主决策,财政民主就通过民主政体制基础的预算制度来实现。 作为规范政府收支行为的预算法律制度,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也就具有了特殊的重大意义,成为国家经济活动的根本准则。而预算法律制度能够有效运作,对国家预算活动能够真正产生规范的效果,法律责任制度的详尽规定是一个有力的后盾。
近年来随着公共财政改革的深入,人大已经逐步加大了对预算职权、编制、审查、调整、执行、监督以及预算外收入的管理,对政府预算提出了越来越多的具体要求,这不啻为一个可喜的变化,让我们看到了国家预算法治化进程的清晰脉络,但这还远未达到我们的预期。预算活动牵一发而动全身,预算的规范化就等于权力的规范化。只有当政府每花一分钱都经过预算审批时,才能表明政府的“钱袋子”掌握在人民手中,才能实现法治国家。而目前预算的监督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监督不力仍然是我们面对的一个难题。那么,如何能够让人大的监督真正发挥作用呢?笔者认为,具体且全面地规范违反预算法的政府机关及相关人员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乃是预算法律监督体制中的重要一环,也是最后的一环,这应当是我国预算法律制度改革中的重要内容。
预算法律责任制度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在于:
1.完善预算法律责任制度,才能从根本上体现国家预算的法律效力。国家预算作为具有法律拘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集中体现在它的强制力上,只有严格约束国家机关及其人员的行为,明确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才能强化预算的法律效力,控制预算的随意变动。
2.完善预算法律责任制度,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国家预算的贯彻执行。对掌握权力的国家机关若不明确其行为的责任,造成“权重责轻”的局面,滥用权力、阳奉阴违等情况的出现将是不可避免的,预算就将成为一纸空文,无法得到切实遵守。
3.完善预算法律责任制度,才能从根本上实现对国家预算的法律监督。预算监督不力是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这也是大量预算违纪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全面建立预算的问责和质询机制,让政府收支活动公开化、透明化,才能让政府的一举一动都处在人民的监督之下。让政府自律,对人民负责。
4.完善预算法律责任制度,才能从根本上保证预算审批的权威性,维护国家预算的严肃性。只有对财政收支的法律约束,才是对权力的硬约束。因此,必须在预算法中真正实现责、权、利的明确区分和统一,这是财政民主和财政法治原则的必然要求。
我国现行《预算法》制定于1994年,其中第十章“法律责任”是对违反预算法责任的具体规定,但总共只有三条,其主要内容是:
(1)各级政府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变更预算,使经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者使经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动用国库库款或者擅自以其他方式支配已入国库的库款的,由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退还或者追回国库库款,并由上级机关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3)隐瞒预算收入或者将不应当在预算内支出的款项转为预算内支出的,由上一级政府或者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责令纠正,并由上级机关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从中不难看出,现行《预算法》对法律责任规定的既不周全,又比较原则,没有作出具体细化,对此1995年11月2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也无更细化的规定,使得有关法律责任的承担缺乏可操作性,其缺陷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现行预算法虽然规定了中央预算、地方预算、部门预算、单位预算的职责;专章
规定了预算的执行、调整和决算;多处规定了对预算资金“不得截留、占用或者挪用、或者拖欠”;规定了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预算,必须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但是这些规定操作性差,违背了怎么办?没有处置的具体规定。
其二,对于地方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了地方部门和单位的利益,违反财政法律法规的行为如何处理,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显然,绝不能因为他们截留、占用、挪用的款项没有装进个人的腰包而免除其应当承担的责任,应该增添对其违背《预算法》的行政、经济、刑事责任的追究条款的规定。
其三,在法律责任的约束方面过于软化,对预算违法案件的处理乏力。比如随意不按程序调整预算,纳税人不照章纳税而税务部门不依法征税等违法案件,不能得到及时有效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预算法》比起其他诸如《农业法》、《教育法》等专门法律来说,约束力尤为乏力,而且在与其他法律的衔接上也不够好,一些专门法律肢解了财政职能,导致地方财政的财力基本上被其他专门法律分配完了,地方财政运行十分困难,这种状况越到基层就表现得越突出。
现行《预算法》对法律责任的规定之所以这么少,和其本身的特点也有一定关联。94年的这部法律虽然是我国目前为数不多的财政基本法,但它在性质上更接近一部程序法,而非实体法。其中大量的篇幅是有关预算编制的基本程序,而对于预算的管理、内容、调整、审查等实体性标准规定得过于简单和粗略,缺乏对于政府财政收支权力的实体性控制。而且原本的一些程序性规定也很不完整和细致,也没有真正实现从程序上规范和控制权力的目的。还有就是它没有能够很好的处理实体权力和应当承担的职责之间的比例关系,因此也不可能对于实体责任有清晰的规定,体现不出责、权、利三者的统一和区分。再加上制定时间已很久远,这些粗略的规定肯定无法跟上近十年来财政领域令人咋舌的飞速变化。这些种种因素,导致了《预算法》对社会现实的回应无力,使得财政违法违规行为在一个时期内横生,该国家造成了巨大的财政风险和隐患,2003年“审计风暴”中所暴露出来的大量问题,或多或少都与预算法律责任制度的不完善有直接的关系。
也许正是针对这些问题,2004年11月5日国务院第69次常务会议上通过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7号)中,对于违反预算法的相关法律责任作出了一些具体的规定,它将于2005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在这部新行政法规中,有关违反预算法的法律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点:
(1)第二条将财政违法行为的处罚处分主体规定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派出机构”和“审计机关的派出机构”;对于有财政违法行为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财政违法行为的个人,“属于国家公务员的,由监察机关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统称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依照人事管理权限,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第三条将“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列入“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规定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责令改正,补收应当收取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3)第五条将“不依照预算或者用款计划核拨财政资金”的财政部门、国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规定为“责令改正,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4)第七条则是直接针对违反《预算法》的行为所作的规定:“财政预决算的编制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调整有关预算科目和预算级次。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一)虚增、虚减财政收入或者财政支出;
(二)违反规定编制、批复预算或者决算;
(三)违反规定调整预算;
(四)违反规定调整预算级次或者预算收支种类;
(五)违反规定动用预算预备费或者挪用预算周转金;
(六)违反国家关于转移支付管理规定的行为;
(七)其他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颁布,应该说从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预算法律责任的不完善之处,有利于明确预算违法行为的相关责任,加强对有关部门的违法行为的约束,这是很有意义的。但这部行政法规仅仅是对有关部门的行政责任和相关人员的行政处分做出了具体和细化的规定,囿于其法律位阶的限制,不可能对相关主体和责任人员的民事和刑事责任作出规定,因此对于改善目前法律责任制度的缺失,其作用还是较为有限的。尽管如此,它的出台还是应当值得肯定的。从根本上完善预算法律责任制度,最终有赖于预算法实体性规范的综合、统一、细致和刚性化,有赖于财政收支和管理制度的配套,从而在实体和程序上进行双重控制,维护国家预算的严肃性和法律性。
《预算法》自1995年实施以来,对于我国强化预算的法律约束力,保证预算收支的严肃性,规范预算管理程序,明确预算管理职权,克服现实中存在的权责不清、管理和监督不力的现象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领域出现了许多新问题、新情况,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财政预算体制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日益显现,预算法律责任制度的欠缺就是其中的重要方面。因此,在预算法律制度的改革中,法律责任制度的完善也是题中之义。
完善预算法律责任制度,应着重以下几点:
1. 应当对整个预算过程中相关主体及人员的违法行为及其他不当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
2. 加大处罚力度,对于违法者,除了应承担行政责任外,依性质及程度不同,分别承担经济赔偿等民事以及刑事责任。
3. 应当对涉及预算分配的专门法律条款进行调整和修订,避免上级政府或部门肢解或剥夺下级政府的财力分配自主权,以保证预算法在自主权,以保证预算法在其他涉及财力分配的专门法律法规方面的主导地位,相互衔接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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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经济环境在日益改变着,企业为了提升自身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都采取着各种措施来进行综合提高。企业在运营发展中,尤其要重视财务预算和绩效考核的编制,合理的财务预算能够有效的指导绩效考核指标的制定,而绩效考核则能够充分体现出财务预算的指标。两者的合理编制,对企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从财务预算和绩效考核的联系入手,阐述两者的意义及目的。
关键词财务预算 绩效考核 联系
在企业的实际运营过程中,财务预算与绩效考核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每个企业的绩效考核的指标制定,都是在年度财务指标制定的基础上形成的,企业结合各个部门以及下属企业的特点和工作内容,进行绩效考核指标的合理编制。当确定了绩效考核的指标后,根据本年度市场环境的总体变化和具体情况,可以进行适当的调整和改进,以使得绩效考核的指标符合实际,具有可行性,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指标能够有效的激励员工的工作,而且能够达到企业在本年度的财务预算指标,不至于给企业带来经济负担。
企业在编制财务预算的过程中,并不是单纯由财务部门自行研究编制的,而是需要领导和员工间的反复交流与沟通,让员工充分了解管理者制定目标的目的和意义,让每位员工都能充分理解激励措施的制定,使得员工明白自己在这段时间内应如何努力,找准达到工作目标以及理想收入的方向。通过财务预算的制定,让企业每位员工把握好所属部门的经济活动,以及与企业的期望利润,促进职工更好的完成工作,实现自身的价值,帮助企业达成目标。企业的绩效考核评价通过财务预算指标体现出来,由所属部门制定相关的经济责任指标,从而设定绩效考核指标来进行工作的奖惩,提高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
企业在进行财务预算的编制时,应充分了解企业的战略规划,根据本企业的战略规划和目标,进行年度运作的计划编制,要包含资金收支和各项业务活动,避免漏洞,根据年度总规划,由各个部门来进行本部门的财务预算,最终归为企业的资金预算和利润预算。此外,企业的各级管理者要做好预算的监督执行工作,对财务预算进行严格的监督和决策。对于绩效考核的制定,要注意将考核重点与绩效和薪酬挂钩,不存在利益分配的绩效考核是没有实施意义的,设定员工的薪酬时,要注意绩效工资的分配,让绩效工资充分体现出绩效考核得分的区别,让员工感受到不同得分在薪酬上的区别,这样才能起到激励员工的作用。对于绩效考核指标的编制,上下级要进行沟通,指标制定一定要体现出公平、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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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内卷烟大市场的形成日趋成熟,烟草行业内部的竞争也将愈来愈激烈。然而由于烟草行业的专卖专营与封闭运行形成的烟草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相对滞后,严重阻碍了烟草公司的发展与人事体制改革。在烟草商业系统的组织架构中,全国烟草商业在国家局、总公司的统一领导下,依照行政区划,在省、地、县三级均设立烟草公司,并与当地烟草专卖局“政企合一”。自2005年以来,烟草行业大部分省市公司开始取消县级烟草公司法人资格,把其改为地市级烟草公司的分公司,不再从事卷烟经营;地市级烟草公司成为烟草商业系统唯一的市场营销主体,实现订单统一采集、货源统一采购、卷烟统一配送;省级烟草公司退出经营领域,集中精力抓管理、抓监督、抓资产经营,不再直接从事烟叶、卷烟和相关多元化经营活动。绩效考核作为实现企业绩效的有效手段,是企业人力资源的核心,它几乎贯穿于人力资源管理的各个环节,更是企业管理强有力手段之一。员工怎样发挥其最大的能力?人的价值将如何评量、如何改进?如何创造高绩效、持续保持高绩效是现代企业管理面临的最现实、最重大的课题。所以,研究烟草公司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设计,对于烟草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绩效考核是企业有效激励员工的工具,是企业管理层了解员工的有效渠道。一个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设计科学与否。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具有客观和公正的特点,能有效地提高组织效率。通过本文研究,确立了市级烟草公司员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设计的基本思路与方法,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但是对于领导层面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设计如何与公司内部发展、其他人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设计相匹配的分析研究相结合,以及公司发展、员工对于领导的评价如何在上级部门考评中体现,仍然是下一步要研究的一个主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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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以KPI为核心的绩效考核体系要求达到两个作用,一是要成为 企业 员工行为的约束机制;二是要发挥战略导向的牵引作用。在KPI指标的设立中,未能设置相应指标来衡量以上两个方面工作的完成情况;没有战略导向性的KPI,无法保证企业转型的顺利实施。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基于kpi的研发类人员绩效考核体系研究提纲范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内容摘要:关键绩效指标法(KPI)核心思想是根据80/20原则找到公司战略实施成功的关键成功因素,并根据关键成功因素确定需要对战略实施过程进行考核的关键绩效指标。本文基于关键绩效指标法指出 企业 绩效考核的重要性,并通过实例分析得出,要使绩效管理得到有效的实施,必须深入理解绩效管理系统理论,认真分析涉及绩效管理的诸多要素。
关键词:关键绩效指标 绩效考核
论文正文:
基于kpi的研发类人员绩效考核体系研究提纲
关键绩效指标法(KPI)是麦肯锡公司为了解决战略实施问题所设计出来的一种战略分解与控制方法。其核心思想是根据80/20原则找到公司战略实施成功的关键成功因素(CSF,Core Success Factors),并根据关键成功因素确定需要对战略实施过程进行考核的关键绩效指标。
KPI作为绩效考核工具在国内应用时间最早,相对应用比较成熟。从一般意义上说,KPI绩效考核体系融合了企业价值管理的思想,是以资本回报率(ROIC,Return On Invested Capital)作为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核心指标,通过价值树分解,并逐步对应到公司经营部门以至个人,建立分层级的绩效指标体系。
KPI指标最早应用时主要考虑公司财务性指标的分解,对于企业其他非财务性的指标难以建立有效的分解体系。近年来,KPI体系也逐步吸收平衡计分卡等其他绩效管理工具的优点,逐步形成效益类(投资资本回报率、息税前利润、自由现金流等),运营类(生产量、生产成本、资产周转率等),组织类(员工满意度等)三大类指标。分解到部门或个人时,强调KPI指标数量不能过多,指标选取原则为重要、可控、可量化。
KPI是基于企业经营管理绩效的系统考核评估体系。作为一种绩效评估体系设计的基础,本文从以下方面深入阐述其具体含义:
KPI用于考核和管理被评估者的绩效,是可量化的,如果难以去量化,那么也必须是可以行为化的。如果可量化和可行为化这两个特征都无法满足,那么就是不符合要求的KPI。
KPI体现为对组织战略目标有增值作用的绩效指标,这就是说,KPI是连接个体绩效与组织战略目标的一个桥梁。既然KPI是针对组织战略起到增值作用的工作产出而设定的指标,那么基于KPI对绩效进行管理,就可以保证真正对组织有贡献的行为受到鼓励。
通过在KPI上达成的承诺,员工与管理人员就可以进行工作期望、工作表现和未来 发展 等方面的沟通。KPI是进行绩效沟通的基石,是组织中关于绩效沟通的共同“辞典”。有了这样一本“辞典”,管理人员和员工在沟通时就可以有共同的语言。
基于KPI的绩效考核体系与一般的绩效评估体系的区别(见表1)。
关键绩效指标评估体系的设计程序
无论是应用于组织、部门、团队或是个人的绩效考核,绩效评估的指标体系应满足以下条件:
能清晰描述绩效考核对象的增值工作产出;针对每一项工作产出提取了绩效指标和标准;划分了各项增值产出的相对重要性等级;能追踪绩效评估对象的实际绩效水平,以便将评估对象的实际表现与要求的绩效标准对照。
按照上述指标体系标准,本文构思基于KPI的绩效评估体系的步骤(见图1)。
(一)Z公司绩效管理现状
例如,2007年底,Z公司共有在册员工203人,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19人,Z公司制订了“绩效优先,突出重点,拉开档次,兼顾公平”的原则,以业务收入考核为主导,业务发展、维护建设考核为 参考 ,定量分析,计件核算,指标考核,综合评分。Z公司对下属各部门员工实行一级考核,直接考核到员工个人。
Z公司根据公司人员的岗位情况,将所有员工分为客户经理、维护人员、科室负责人、职能及综合人员四类。客户经理(政企客户经理、社区营销经理)的考核采取计分制、计件制,主要从业务收入和业务发展两方面进行考核。维护人员按照调节系数和综合得分进行考核,调节系数根据所在岗位职责大小设定,综合得分中业务收入指标占20%,维护指标占80%。科室及分局负责人考核其负责单位综合得分:主要考核收入指标完成情况、单位业务发展、建设维护、日常管理等业绩指标。其他综合及职能人员主要考核本职工作的完成情况,占80%,公司收入考核指标占20%。
Z公司现有绩效考核充分体现了精确化考核的指导思想,根据各岗位不同职责和工作内容,为每位员工制定了具体详细的月度考核评分表,充分发挥了分配机制的激励作用和 经济 杠杆作用,调动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使员工知道努力通过提高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来提高收入。Z公司在考核中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如客户部创造性采用了绩效工资系数浮动,鼓励分区经理参与政企客户经理的竞标,分区实行社区经理包区收入、业务净增量责任制与营销专班相结合的营销模式等,这些措施大大提高了客户经理的工作集中性和工作效率。在薪酬分配方面实施了向前端营销人员倾斜的政策,拉大绩效奖金差距,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分配原则。这些方法和措施使广大员工把关注点都放在了业务收入和重点业务的发展上。但是,这套绩效考核模式在发挥以上优势的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
(二)Z公司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
为更好分析Z公司绩效管理现状,本文通过现场访谈的方式调查了48位员工对绩效管理的看法。通过对调查结果和Z公司绩效管理现状分析发现,Z公司的绩效管理存在如下问题:
1.绩效管理环节缺失。绩效管理是由绩效计划、绩效实施与管理、绩效评估和绩效反馈这四个方面组成。现在Z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将绩效管理等同于绩效评估,做了绩效评估表,量化了评估指标,实施了绩效评估,据此认为这就是做了绩效管理。这种错误的做法省略了绩效管
理中的其它过程。由于缺少了考核者与被考核者通过协商来共同制定工作目标的绩效计划阶段,致使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在工作目标上未达成共识,使工作目标难以实现,如很多客户经理认为公司给他们制定的绩效目标过高,未能考虑到诸多客观因素,难以完成;由于缺少了管理人员对被管理者进行指导和监督的绩效实施阶段,使工作中的问题难以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如维护部人员的一项例行工作是定期检测设备完好情况,以达到发现隐患、减少故障发生的目的,因职能人员未能及时进行监督检查,部分维护人员填写虚假检测记录,使故障率未能得到有效控制;由于缺少绩效评估后管理人员与下属的绩效面谈阶段,使绩效的改进成为空谈,如公司现在绩效评估的结果仅作为薪酬分配的依据,使员工对绩效评估结果的注意力由提高绩效水平转为薪酬分配的多少。这种绩效考核现状使员工绩效的改善提高从而推动组织战略目标实现这一绩效管理的宗旨没有得到实现,企业的绩效管理水平始终无法得到提升。
2.绩效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部分KPI无法达到战略导向的牵引作用。作为以KPI为核心的绩效考核体系要求达到两个作用,一是要成为 企业 员工行为的约束机制;二是要发挥战略导向的牵引作用。在KPI指标的设立中,未能设置相应指标来衡量以上两个方面工作的完成情况;没有战略导向性的KPI,无法保证企业转型的顺利实施。
绩效评估分数趋中和轮流坐庄的现象严重。公司实行强制分布法,通过限制高分员工和低分员工的数量来保证较多的员工得分分布在中间区域,从而实现“正态分布”。然而,强制分布的方法使得员工的月绩效考核得分通常在85-95分之间,只有少数人考评得到很高或很低的分数。这样造成的连锁反应是“十个坛子九个盖”,接下来的月度考核会出现轮流坐庄的现象。以上现象在维护部门和综合部门体现尤为明显。
绩效评估中存在的误区。公司中有些管理者在进行绩效评估时,常常忽略业绩情况,仅仅因为该员工以往工作表现好或表现差,就给予较高或较低的评价,出现“晕轮效应”。由于管理者的个人失误,造成绩效评估的不准确,使部分员工产生不满情绪。
绩效指标的标准设定尚待完善。在绩效指标标准的设定上,公司中不同岗位的绩效指标相关标准水平设定不一致。维护岗位中,存在缺乏卓越标准设定的问题,相关标准水平较易达到,员工不思进取,绩效水平得不到提高,也无法在绩效评估中拉开差距。营销岗位基本绩效标准设定过高,使得很多客户经理无法完成绩效目标。一线营销人员占公司总人数的38.9%,权重占40%的业务 发展 指标和过高的指标衡量标准,使他们普遍认为公司只能将精力放在业务发展上,而难以将精力投入到客户服务中去。事实上,客户经理日常的工作除了做“激增量”的工作,还要做“保存量”的工作,也就是做好现有客户的服务和走访工作,防止客户流失。
(三)Z公司关键成功要素分析
在企业的愿景、价值观确定后,Z公司通过SWOT分析,确定自身战略为:在保证利润持续增长的同时,大力实施品牌经营,促进各类客户群规模发展;以客户为中心,加快企业全面转型,精确管理, 科学 运营,持续提升整体运营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保证企业可持续性发展。
在企业的愿景、战略与核心价值观确定后,本文用成功关键分析法通过分析企业获得成功和市场领先地位的关键因素,提炼出Z公司获得成功的关键成功要素,即KPI维度。五个关键成功因素:创新能力、利润增长、优质服务、人力资源、优质 网络 。
关键成功要素是对企业战略的定性描述,具有很强的概括性和抽象性,所以要将其进一步分解为更具体的KPI要素。Z公司KPI要素分解图(见图2)。
“利润增长”KPI维度。第一,确保完成预算目标是企业肩负的责任和工作的基本要求,确定“业务收入”为KPI要素。第二,为确保业务收入的真实实现,保证资金的良性循环,避免呆账、坏账,确定“资金回收”这一KPI要素。第三,将“产品销售”列入“利润增长”这一KPI维度,是因为在收入基本面保持稳定的基础上,产品销量是“利润增长”的直接拉动因素。
“优质网络”KPI维度。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网络建设”,主要是承载网的建设,核心网功能的完善,积极做好网络建设准备工作;二是“网络维护”,确保网络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是保证优质网络的基础工作。
“优质服务”KPI维度。以客户为中心是企业长期坚持的核心理念。客户是利润和收入增长的源泉,只有客户满意才能带来销售良性增长,才能取得持续的经营成功。企业在内部管理中也应强化客户服务意识,规范为客户服务的流程。对客户需求的及时响应是企业客服工作的重点。
“人力资源”KPI维度。多年的发展、良好的业绩为企业积累了人才。如何使人才在企业的工作中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并在企业发展的同时个人不断进步,为企业做出更多贡献,是企业人力资源工作中的关键。针对新业务,针对个人的情况进行相应的培训是盘活人力资源的有效手段。
“创新能力”KPI维度。不断研发的新技术、新产品使Z公司的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从中可见产品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源泉。提高产品的开发能力,建立创新体系,使创新成为企业内化的一种能力。差异化服务、维护外包等业务与服务创新使企业在提高客户满意度、降低企业成本等方面取得了成效。
(四)Z公司企业级KPI权重及衡量标准
虽然KPI要素已经是对企业关键成功要素的分解,但是KPI要素同样不具备可操作性的特点,作为绩效考核指标是不可行的。因此,必须将其转化为更具操作性的企业级KPI。对于一个企业而言,它的行为是很难衡量和描述的。而且对于企业来说,有足够的业绩类指标和能力类指标来反映其绩效。所以,一般来说,企业级KPI并不应该包括行为类型的KPI,而应该是一些业绩和能力方面的KPI。Z公司的企业级KPI权重及衡量标准(见表2)。
结论
综上所述,绩效管理是一个综合的管理体系,涵盖了人力资源管理的诸多环节,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要使绩效管理得到有效的实施,必须深入理解绩效管理系统理论,认真分析涉及绩效管理的诸多要素。绩效考核即是诸多要素中的关键点,关注绩效改进是企业不断自我提升和达成战略目标的重要保证,绩效考核通过将企业的战略目标逐级分解并层层传递给各级部门直至个体员工,以及对绩效考核结果的持续反馈和改进,共同支撑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KPI是通过对组织内部流程的输入端、输出端的关键参数进行设置、取样、 计算 、分析,衡量流程绩效的一种目标式量化管理指标,是把企业的战略目标分解为可操作的工作目标的工具,是企业绩效管理的基础。建立明确的切实可行的KPI体系,是做好绩效管理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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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和实施适合本企业需要的绩效管理办法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的战略目标、目前的发展阶段、行业的特点和员工的素质水平制定相应的绩效管理办法。在今天读文网小编将与大家分享:企业员工绩效管理工作问题的浅析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
企业员工绩效管理工作问题的浅析
绩效管理不仅仅是一种管理工具,也是企业战略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通过有效的目标分解和逐步逐层的落实,帮助企业实现预定的战略目标。理顺管理流程,规范管理手段,提升各级人员管理水平和自我管理能力。
客观准确地评价员工工作绩效,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和谐发展”的理念,从岗位工作关键绩效指标即KPI指标考核、岗位工作履职指标考核、员工工作能力评估、员工工作态度评价四个方面的内容,切实建立起重业绩、讲回报、强激励、比贡献、硬约束的全员绩效管理机制。通过建立实施细则、体系完整、流程顺畅的运营管理和考核体系,创新业绩评价和分配激励机制,对各岗位员工形成有效激励,强化职业责任,切实通过绩效管理,提升部门和员工绩效,达到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发展与进步。
第一,工作安排更为合理。绩效计划的制定,把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工作的标准以及要达到的程度以合约的形式固定下来,使部门主任在安排工作的时候能充分考虑到每个员工的能力,安排合理的工作量,避免了以往一直存在的鞭打快牛的现象,工作安排更为合理,工作的劲头更足。
第二,工作没有了拖延。绩效管理的重点是放在岗位KPI指标月度工作计划及完成上,这也是我们在绩效管理试行中总结出的亮点。要求各岗位每月末要针对本岗位次月KPI指标月度工作计划,同时对当月本岗位KPI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对不能完成的员工要及时介入查找原因,帮助其完成,避免了工作的拖延。
第三,提高全员学习积极性。一直以来强调的专业培训学习,对部分员工都带有一定的强迫性,时间久了部分员工没有学习的积极性,差距越来越大,结果是工作热情呈递减的趋势,工作不积极,绩效合约的签订使工作能力强的人更有精力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部分对工作心不在焉的职工也有了危机感,工作态度不好、任务完不成就拿不到相应的分数,看到自己的不足就得想法改进,去学习,去提高,否则分数低,奖金也会受到影响。
第一,制定和实施适合本企业需要的绩效管理办法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的战略目标、目前的发展阶段、行业的特点和员工的素质水平制定相应的绩效管理办法。在绩效考评流程的制定、考评形式的选择、考评周期选择、指标的分解和选择等方面,应当充分考虑以上因素,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合理的方案和管理办法,而不是直接选择最理想和最完善的。绩效管理体系的完善必须经历一定的过程,循序渐进,急于求成往往适得其反。
第二,KPI指标会使考核者误入机械的考核方式。过分地依赖考核指标,而没有考虑人为因素和弹性因素,会产生一些考核上的争端和异议。
第三,KPI指标并不是针对所有岗位都适用。对于特定的一些岗位,运用KPI不是很恰当,比如部分职能型的职务,它出绩效周期需要很长时间,而且外显的绩效行为不明显,运用KPI来考核就不是很适合。
第四,指标中设定的目标基本是短期目标,忽视了长期目标。月度履职指标的管理是针对短期的目标居多,考核也是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但在长期性的目标上,却是短期内很难考核的。
第五,认为所有的员工、所有的工作都应该通过同样的程序、按照完全一致的方法来评估。有些人需要具体的反馈,有些人则不需要;有些人需要更多的沟通,有些人则不要。当然,不相同的工作岗位,工作标准不可能都相同。
第六,忘了评估的目的在于提高,而不在于批评。进行绩效评估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绩效,而不是找一个典型,进行批评。将员工进行比较,只能破坏团队感情、挫伤士气、互相猜忌。
第七,沟通问题。把太多的时间浪费在绩效评估上,而不是花在绩效计划或持续不断的绩效上。必须重视沟通在整个绩效管理过程中的重要性沟通应当贯穿整个绩效管理的过程考核实施操作过程中的关键问题是考核者与被考核者之间的沟通与互动问题,如果一个部门领导在帮助员工制订个人工作目标的时候不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过程中没有引导与协助,最后的考核结果没有在与员工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提出工作改进点,那么最后的考核结果肯定是失效的,就不会起到绩效改进的作用,从本次考核试行来看,部分考核数据的失效是由于这一问题而产生的,考评周期期初、期中和期末,考核者与被考核者也要进行深入的绩效沟通,确认绩效目标和衡量标准、传递和反馈绩效信息,以实现既定目标和不断的改进提高。
第一,探索与改善,在实践中不断优化考核体系。
第二,通过宣贯、培训,逐步建立“考核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递、激励层层连接”的工作机制。
第三,客观性原则。应以岗位特征为依据,不能一把尺子量所有的岗位。
第四,坚持可比性原则。对同一层次、同一职务或同一工作性质岗位的指标必须在横向上保持一致。
第五,加强沟通。在运用KPI时一定要在整个企业内部有充分的沟通,让部门和员工自己首先认可自己的KPI指标后才来进行考核,可以大大减轻考核阻力,而且可以保证考核结果的认可。
目前,绩效管理工作虽已形成习惯,但绩效管理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如何把每位员工内心潜藏的能量和热情挖掘出来,建立并全力推行有效的、切合部门实际的绩效管理系统,采取既能有效激励员工,又能得到员工认可的绩效管理模式是我们进一步开展工作的重点。
(一)选择科学合理的考核方法
绩效考核的方法直接影响考核标准的成效和考核结果的正确与否,因此要根据考核的内容和对象选择不同的考核方法,并且考核方法必须具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信度是指评价结果必须相当可靠,即对同一员工多次测评结果应具有较高的一致性;效度是指考核能达到所期望目标的程度,即考核方法与考核目标之间要有较高的关联度。
(二)公开化和及时反馈的原则
企业的绩效评估标准、评估程序和评估责任的设置都应当有明确的规定,做到整个评估过程的透明。这样才能使每位员工对绩效考核产生信任感受,对考核结果持理解、接受的态度。同时,绩效评估的结果一定要及时反馈给被考核者本人,否则就起不到评估的激励、奖惩、培训和的作用,可能导致员工不信任、不合作的后果。
(三)建立考核申诉制度
考核申诉产生的原因,一是考核员工对考核结果不满,或认为考核者在评价标准的掌握上不公正;二是员工认为对考核标准的运用不当、有失公平。因此,要建立一定的程序,以从制度上促进绩效考核工作的合理化,达到提高组织绩效的应有作用。
(四)提取指标需要遵循相应的原则
1、明确性原则。应明确具体,即对工作数量和质量的要求、责任的轻重、业绩的高低做出明确的界定和具体的要求。绩效系统的建立应当是基于明确清晰的企业战略。只有明确企业的战略目标和重点,同时对各种战略概念给予清晰的定义,才能够保证处于组织不同层级的人员都有统一的认识,确立正确的工作目标。
2、细分化原则。指标是对工作目标的分解过程,要使指标有较高的清晰度,必须对考核内容细分,直到指标可以直接评定为止。绩效管理应当自上而下完成实施。企业的目标自上而下系统分解为部门的目标和团队以及个人的目标,部门、团队和个人目标的实现有力地支撑着企业目标的实现。
3、可操作性原则。指标不宜定得过高,应最大限度地符合实际工作要求。
4、界限清楚原则。每项指标内涵和外延都应界定清楚,避免产生歧义。
5、少而精原则。指标应能够反映出工作的主要要求,应当简单明了,容易被执行、被接受和理解。简单的结构可以使考核信息处理和评估过程缩短,提高考核工作效益。
6、相对稳定性原则。指标选择后,要保持相对的稳定,不能随意更改。
7、绩效管理必须与薪酬激励体系和员工职业发展体系明确联系起来。
建立绩效目标明确,组织结构合理,过程管理可控,评价体系科学,适应企业和员工发展的内容健全、门类齐整、层次清晰的绩效管理体系,同时建立健全基于企业和员工共同成长的激励机制,形成符合企业实际的绩效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企业的整体业绩和管理水平,促进企业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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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关系到教师的切身利益,关系到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积极探索构建科学的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体系,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新形势下对于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体系的探索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目前,教育界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就是如何适应新形势,建立科学化、规范化和理性的职称评审制度。本文通过对职称评审制度的历史回顾,结合现实的高校教育情况,对教师职称评审体系进行深入探索。
关键词:教师 职称评审 文化意识
通过长时间关注我国高校教育教师职称评估制度的变化,以及对其的不断研究,深切地感受到我们的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在一些地区已经进入了一个误区。如果教育部不尽快进行一项重大改革,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会使一个公平、公正的教师职称评估体系失去信誉,严重使人才成长的环境恶化,影响社会和谐。
1.缺乏现实标准和定量指标。现如今,随着我国高校教育的普及,教职人才也越来越多,但是高校教师的晋升条件并不明确,不仅缺乏现实标准和定量指标,而且其中还夹杂着很多人为因素的影响。目前的规定是要晋升到什么样的职位就要发表多篇论文,还要包括多篇权威学术期刊文章。由于很多权威期刊的数量并不足,导致很多教师根本不能满足学术的需要,教师晋升为教授职位也就困难重重了。这充分表明,这样的规定本身就是不现实的。这一要求在一个特定的评估过程中大多只能降低标准,最终成为几乎没有严格的标准,导致很多高校教师达不到这些条件,这使得通过职称大大贬值。
2.观念落后, 宽严失当。目前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的想法还是有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例如,对待那些不够条件的人或条件不过硬的人,考虑会通过一些原因对其进行通过,而对那些条件充分破格申报并且十分出众的教师通常就会比较挑剔,尽可能地对其进行过多的阻碍。对于破格申报的人,会找出他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他的资历、学历、职位等等诸多方面都能找出很多的不足之处。很多单位,被淘汰更多的反而是破格申报条件出众的人。
3.评审过程草率,亵渎了职称工作的严肃性。在教师职称评估期间,高校教师为了能够评估通过,会花很长的时间做出充分的准备,但是往往结果却不尽人意,评审人员草率地做出结果,让教师评估失去了意义。十几名甚至几十名教师的鉴定材料在半天时间内就能够被学科评议成员评审完毕。数百位教师的资料审查也是在半天的时间内由职称评委会审查完成。也就是说,评审人员并未仔细核对资料,并且认真进行投票,只是根据学科水平简单地进行投票,整个评审过程是如此的简单,如此的随意,已经完全失去了教师职称评估的真正意义。
1.制定科学的评审机制。我国目前高校教育的侧重点都是不同的,但是高校教师职称却是全国通用,这样就会出现高校教师去其他学校但是并不能做好教学的现象,所以,目前主要就是要尽快取消高校教师全国通用系统。假如一名教师原来是在一所注重教学的高校任教,但是后来去了一所注重实际研究的学校教学,就会出现教师和学生的不适应,对于教师来说研究就显得有些陌生了,而学生刚已改变教学模式,也会不明所以,很难适应。所以说,不同高校的教师是不能全国通用的,这样对高校的优势发展是有弊端的,高校除了注重培养学生,还要有自己的教学特点。这样才能体现出各所高校的学术优势。
2.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目前的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已经失去了其本质,职称评审工作展开的目的是给人才提供一个机会,营造一个环境,让人才能够快速地成长并且脱颖而出。而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做出改变,要改变本质就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尤其是对于破格申报并且优秀的人才,我们过去会以各种各样的条件来约束他,让他不能晋升,但是往往这些约束条件,很多都是一些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要求。现代社会,我们需要的是人才,而不是符合条条框框的书呆子,如果破格申报的人具有过硬的专业知识,优秀的教学水平,能够教育好学生,那么还要在乎那些资历、学历吗?这些不能完全证明一个人的能力,现代社会看中的不是这些,而是真正的能力。
3.制定和完善激励机制。高校中涵盖了各个学科、各个领域、各个专业,在这涉及广泛的环境内,高校教师也有着自己的喜好和目标,他们能够在不同的领域发挥自己的特长和优势。所以,每一所高校内都有不同专业的教师,在不同的岗位上,不同的教师会以自己的方式来对学生进行教育,都努力将学生在自己这一专业上培养得更加优秀。在高校的整体正常运作过程中,每一位教职人员都是不可或缺的,都有着其自己独有的作用。有了激励机制,高校教师就会对于教学更有动力,也会更加努力地做专业研究,不断地提升自己,无论是在教学水平还是在科研研究方面。这样一来,高校的整体教学水平就会有显著的提升,教学水平等就会有一个质的飞跃。
[1]樊思.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代表作制度研究[J].湖北大学,2012
[2]毕开颖,张阔.论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的原则[J].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
[3]徐美华.中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的变迁[J].航海教育研究,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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