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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盐碱地利用研究所,于 2008—2010 年承担了由辽宁省科技厅下达的辽宁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水稻高产高效栽培技术集成与示范 ( 项目编号:2008201003) 。为更好地示范推广水稻超高产栽培技术体系,合理有效地利用盘锦稻区的土地、灌溉水、温度和光照等农业资源,提高水稻产量与稻米品质,减少对稻谷及周边环境的污染,全面提升水稻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降低生产成本,辽宁省盐碱地利用研究所负责起草了 《水稻超高产栽培技术规程》地方标准草案。
制定该规程引用了 GB?T17891 优质稻谷质量标准、GB?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NY?T496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NY?T5117 无公害食品———水稻栽培技术规程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本规程制定始于 2011 年 8 月,首先建立了由辽宁省盐碱地利用研究所有关专家组成的标准编写小组,并进行详细的任务分工与合作。在项目已取得水稻定量播种旱育壮秧、定量本株稀植移栽、定量施肥、定量灌溉以及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又进行了广泛地调研,收集了有关超高产水稻生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进而制定了 《水稻超高产栽培技术规程》地方标准草案。取得与盘锦稻区水稻超高产栽培技术规程的相关研究成果。( 1) 通过研究不同播量对水稻秧苗素质以及本田干物质产量、单位面积的颖花量和产量的影响,确定了盘锦稻区适宜播种量 150 ~ 200 g?m2,秧龄 40 ~ 45d、叶龄 5. 0 片[1]。( 2) 通过研究不同行穴距、移栽基本苗对水稻单位面积收获穗数、颖花量、结实率、叶面积指数、有效叶面积率、高效叶面积率、干物质积累量以及齐穗后干物质积累量占子粒产量的百分比等水稻生长发育及产量指标的影响,确定了盘锦稻区高、中、低级土壤肥力条件下,水稻稀植移栽的行穴距分别为 ( 30 ~33) cm × ( 15 ~ 20) cm、( 30 ~ 31) cm × ( 15 ~ 17)cm、30 cm × 15 cm; 移栽基本苗数分别为 75. 0 万 ~82. 5 万?hm2、82. 5 万 ~ 90. 0 万?hm2和 90. 0 万 ~97. 5 万?hm2[2-3]。( 3) 通过研究氮、磷、钾肥施用量对水稻生育及产量的影响,确定了盘锦稻区水稻氮磷钾肥适宜施入量为氮 ( N) 240 ~ 300 kg?hm2、磷 ( P2O5) 90. 0 ~105. 0 kg?hm2、钾 ( K2O) 67. 5 ~ 90. 0 kg?hm2[4-5]。( 4) 通过研究氮素基孽穗肥施入比例水稻生育、产量及氮素利用率的影响,确定了盘锦稻区水稻氮素基肥、蘖肥与穗肥适宜比例为基肥 20% ~ 30%,蘖肥 ( 一、二次蘖肥比例 6∶ 4) 40% ~50%,穗肥 ( 促花肥、保花肥比例 7∶ 3) 25% ~30%[6]。( 5) 通过研究水稻不同生育时期遭受水分胁迫对其生育及产量的影响,确定了盘锦稻区水稻适宜的灌溉技术[7]。( 6) 通过研究不同药剂对水稻病虫草害的防治效果,确定了盘锦稻区水稻病虫草害的适宜防治技术[8-10]。
2011 年 10 月,盘锦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相关专家,对辽宁省盐碱地利用研究所制定的 《水稻超高产栽培技术规程》草案进行了评审。结论如下:该规程从品种选择、整地开始一直到收获,包含了水稻生产全过程中各生育时期的生产管理要点,充分体现了水稻精确定量栽培的技术内涵。内容详实、要求具体、指标明确,可操作性强。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对本地区水稻生产实现高产、优质及规范化生产具有指导意义。同时该术规程与我国当前推广的重大农业技术和本地区水稻生产现状相适应,具有较好的协调配套性。应用本技术规程不仅能生产无公害食品,而且还能实现高产高效,既能保证盘锦稻区粮食生产持续稳步发展,又能提高稻米质量。《水稻超高产栽培技术规程》 ( DB2111?T 0048-2011) 作为盘锦市农业技术规范于 2011 年 10 月 28 日开始实施。
水稻生产地的空气质量、灌溉水质及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 NY5116-2002 的要求。
选择经审定推广抗逆性强、丰产性好和生育期适宜的优质水稻品种,生育期 155 ~165 d。品质应达到GB?T17891 粳稻谷质量标准。 稻米品质达到 NY?T419-2007 大米品质指标粳米优质米 3 级标准。
秋翻整地: 旋耕 2 ~3 年后进行 1 次秋翻,翻耕深度 18 ~20 cm。春旋整地: 春季旱旋耕深度达到 12 ~ 15 cm,旋耕后进行旱修边、旱打埂等作业。盐碱较重的田块要注重泡田洗盐。根据施肥计划,旋耕前或水耙地前铺施基肥。整地效果达到田面平坦、上糊下松,高低差不超过 3 cm。
水稻旱育壮秧指标: 秧龄 40 ~ 45 d,叶龄 4. 5 ~5. 5 片; 株高 15. 5 ~ 18. 0 cm,充实度 2. 5 ~ 3. 0 mg?cm;单株根数15 ~20 条,根白色,根毛多而粗壮; 叶枕距正常; 秧苗整齐一致; 叶色绿而不浓,叶面积指数4. 0 ~ 5. 0; 植株富有弹性,耐凋萎性强,无病虫害。
种子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采用 15 ~ 20 ℃ 的温水浸种 3 ~ 4 d,同时采用 10% 浸种灵乳油 ( 5 000倍液) 或采用 25%咪鲜胺乳油 ( 3000 倍液) 浸种消毒。当种子吸水量达到其质量的 25% 时进行催芽,首先保持 30 ~32 ℃ 高温破胸 20 ~ 30 h,然后把温度控制在 25 ℃左右催芽,芽长 1 ~ 2 mm 为限,播种前摊开晾芽 6 ~8 h。
选择靠近水源,地势较高,土质肥沃,无病虫杂草、无除草剂残留的园田、高台地或稻田地做育苗田。育苗田耕层土壤盐分含量低于 0. 2%。床长 10 ~20 m、宽 1. 8 m、高 20 cm 左右。
选择无盐碱、无病菌、无虫卵和无草子的肥沃园田土或优质旱田土与充分腐熟的有机肥 ( 体积比 8∶ 2)混拌均匀,过筛后与壮秧剂充分混拌制成营养土。
播种期: 4 月上旬至中旬播种。采用无纺布作覆盖材料的提早 2 ~3 d,种子未经催芽的提早 3 ~4 d。播种量: 150 ~200 g?m2。播种方法: 把配制好的营养土均匀撒施在隔离层上,播种前浇透底水,播种后覆土。
采用60%丁草胺乳油2250mL?hm2对水15kg 进行苗床喷施防治,或采用 1. 2% 丁?扑粉剂 10 ~12 g?m2进行苗床撒施封闭,也可采用 2. 5%稻杰悬浮剂 600 ~1 800 mL?hm2或采用 10% 千金乳油 900 ~1800 mL?hm2进行茎叶处理。采用丁草胺、丁?扑粉剂防治苗田杂草,一要控制床土的湿度,二要保证施药的均匀,以防止药害发生; 采用稻杰、千金防治应在稗草2.0 ~3.0叶龄期进行,既可提高防治效果,又可防止药害发生。
浇水: 播前浇足底水,播后至青头之前以增温、保湿为重点一般不需浇水。青头期浇 1 次水。此后视土壤含水率适时适量浇水,使土壤含水率保持在田间持水率的 80% ~95%,移栽前 5 ~ 7 d 控制浇水,进行蹲苗。通风练苗: 秧苗二叶期开始通风练苗,床内温度控制在 25 ~30 ℃。施肥: 采用壮秧剂、有机肥配制的营养土,秧苗在 3. 5 叶龄期以前不需追肥,若后期脱肥时,浇施硫酸铵 30 ~50 g?m2,施后用清水冲洗两遍。立枯病和青枯病防治: 秧苗 1. 5 叶龄期,采用58% 甲霜灵锰锌可湿性粉剂 1 g?m2或采用 25% 甲霜灵霜霉威可湿性粉剂 1 g?m2对水 2 kg 喷浇防治。
移栽期: 适宜移栽期 5 月中旬至下旬。移栽密度: 行距30 ~33cm,穴距14 ~17cm,每穴 3 ~5 株。移栽基本苗 75 万 ~90 万?hm2。
肥料施用应符合 NY?T496-2002 有关规定,并做到有机肥与无机肥配合使用,平衡施入氮、磷、钾及微肥。基施化肥应与机械整地、移栽相结合,实现全层施入。有机肥: 翻耕或旋耕前施入充分腐熟的优质农肥1. 5 万 ~ 2. 25 万 kg?hm2。化肥: 施 N 240 ~ 270 kg?hm2,P2O590 ~ 105 kg?hm2、K2O 75 ~ 90 kg?hm2。氮肥分为底肥 20% ~40% 、蘖肥 ( 一、二、三次蘖肥比例 1∶ 6∶ 3) 40% ~50% 、穗肥 ( 促花肥、保花肥比例 7 ∶ 3 ) 20% ~30% ,底肥于旋耕前或水耙地后施入,蘖肥于水稻6. 5、7. 5、8. 5 叶龄期 3 次施入,穗肥于水稻 12. 1、14. 1 叶龄期两次施入。磷肥分为底肥 50% 、二次蘖肥 50%。钾肥分为二次蘖肥 67%、促花肥 33%。复合微肥 30 ~45 kg?hm2与底肥同期施入。
灌溉用水应符合 NY5116-2002 中对灌溉水质的要求。移栽至分蘖前期保持水层 3 ~4 cm; 分蘖中期保持水层 0 ~4 cm; 达到预期收获穗数 80% ~90% 适度晾田; 幼穗分化形成期保持水层 3 ~5 cm; 孕穗期保持水层 3 ~8 cm; 抽穗开花期及灌浆前期保持水层0 ~ 5 cm; 灌浆后期及成熟期采取浅、湿间歇灌溉;收割前 7 ~10 d 逐渐落干水层。土壤盐碱含量较高的田块适当增加水层深度,水稻生育前期尤为重要。
农艺措施防治: 选用抗病品种,采用抗源轮换种植,采用平衡施肥方法,适当减少氮肥用量,增施含钾复合肥,实行浅水灌溉,适时适度晾田。药剂防治: 水稻孕穗期和齐穗期,采用 40% 稻瘟灵 ( 富士 1 号) 可湿性粉剂 1 125 ~ 1 500 g?hm2对水 150 ~750 kg 喷施各防治 1 次。也可采用 25% 咪鲜胺乳油 750 ~1 500 mL?hm2、或采用 20% 三环唑可湿性粉剂 1500 ~2250 g?hm2喷施防治。
农艺措施防治: 水耙地后插秧前彻底打捞菌核,合理稀植,平衡施肥,严禁超标施用氮肥,采用浅水灌溉,适时适度晾田。药剂防治: 水稻发病初期采用 5% 井冈霉素可湿性粉剂 1500 ~2250 g?hm2对水 1125 ~1500 kg,对水稻中下部喷雾或泼浇防治; 或采用 10% 己唑醇乳油540 ~ 720 mL?hm2对水 225 ~450 kg 喷施,间隔 7 ~10d 施药 1 次,连续施药 2 ~ 3 次。
农艺措施防治: 选用抗病、耐病品种,培育壮秧,增施有机肥,平衡施入氮、磷、钾肥及硅、锌肥,增强植株的抵抗力,降低对灰飞虱的诱集作用。药剂防治: 重点防治传播该病病毒的媒介灰飞虱。水稻苗期、分蘖期采用 25% 吡蚜酮可湿性粉剂375 ~ 450 g?hm2对水 225 ~ 450 kg 喷施防治。若分蘖中期灰飞虱虫口密度较大,间隔 5 ~7 d 再防治 1 次。4. 8. 4 稻曲病农艺措施防治: 选用抗病品种,建立无病种子田。根据品种特性,后期适当减少氮肥施入。采用浅水灌溉,适时适度晾田。药剂防治: 水稻破口前 3 ~5 d,采用 30% DT 可湿性粉剂 1500 ~2250 g?hm2对水 30 kg 喷施; 也可采用 10%己唑醇乳油 540 ~720 mL?hm2,或采用 27%铜高尚悬乳剂 900 ~ 1 350 mL?hm2,或采用 23% 络氨铜水剂 1995 ~3000 mL?hm2对水 450 kg 喷施防治。
以苗期药剂防治为主。5 月中下旬,在秧田保水层条件下,采用 15% 阿维?毒死蜱乳油 450 mL?hm2对水 225 ~450 kg 喷施防治。
农艺措施防治: 适当减少埝埂占地面积,清除埂上杂草,采用频振式杀虫灯诱杀成虫,并做好统防统治。药剂防治: 移栽后5 ~7d,采用10%悬浮剂醚菊酯 450 ~ 750 mL?hm2,或采用 40. 7% 毒死蜱 900 ~1 800 mL?hm2,或采用 50% 辛硫磷乳油 750 ~ 1 500mL?hm2对水225 ~450kg 喷施防治。用药7 ~10d 后,若成虫仍较多,再防治 1 次。
农艺措施防治: 灭除越冬根茬,用频振式杀虫灯诱杀成虫,采用赤眼蜂防治。药剂 防 治: 6 月 下 旬 采 用 18% 杀 虫 双 水 剂3 750 ~ 5 250 mL?hm2,或采用 90%杀虫单粉剂 675 ~900 g?hm2,或采用 15%杀单?唑磷可湿性粉剂 2 250~ 3 000 g?hm2,也可采用 15%阿维?毒死蜱乳油 450mL?hm2对水 225 ~ 450 kg 喷施防治。8 月上旬采用15% 虫挫乳油 2 250 mL?hm2,或采用 15% 知乐乳油450 mL?hm2对水 225 ~450 kg 喷雾防治 1 ~2 次。
做好虫情预报,及时防治。水稻苗期、分蘖期、齐穗期采用 25% 吡蚜酮可湿性粉剂 375 ~ 450 g?hm2,或采用40%毒死蜱乳油 750 ~1500 mL?hm2对水 225 ~450 kg 喷施防治。若分蘖中期及灌浆初期飞虱虫密度较大口,间隔5 ~7d 再防治1 次。
水稻移栽前 2 ~3 d,采用 60% 丁草胺乳油 2 250mL?hm2封闭防治稗草; 返青后采用 10% 草克星可湿性粉剂 225 ~300 g?hm2防除莎草科杂草及阔叶杂草。4. 11 收获水稻完熟期适时收获。
本规程以盘锦稻区的生产现状、土壤肥力和气候因素为基础,在深入研究水稻定量播种旱育壮秧、定量本株稀植移栽、定量施肥、定量灌溉以及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多项技术的前提下制定了 《水稻超高产栽培技术规程》。应用该技术规程,可显着提高秧苗素质,充分利用有效分蘖,使水稻分蘖成穗率提高到70% 以上; 氮肥利用率比常规施肥可提高 3 ~ 5 个百分点,水分生产效率提高 25. 0%,增产稻谷 375 ~525 kg?hm2,节支增收 1650 元?hm2。本规程在氮肥施用上适宜增加了穗肥施入比例,推广应用该规程,一是确保水稻在有效分蘖临界叶龄期之初够苗; 二是适时适度晾田,降低拔节期植株含氮率,提高 C?N,“中和”较多的氮素穗肥,以保证获得高产的同时,提高植株抗性,实现稳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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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中,树木种植面积并不是最大,但其所占的绿化空间最大,草地、鲜花、灌木、乔木合理搭配,体现了立体绿化的效果。习话讲:“绿树成阴,鲜花盛开”,创造了良好的小气候和优美的环境。另外,许多灌木树种植后可以通过修剪造型,亭亭屹立在草地和景点中,甚至可产生立体动感。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园林绿化种植类型及养护措施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园林绿化种植类型及养护措施
我国有园林古国之称,园林意为在一定的地段范围内,利用、改造成开辟天然山水地貌,结合植物的栽植和建筑的布置,从而构成供人们观赏、游憩、工作学习、居住的环境。绿化是园林中不可缺少的主体,是指除天然植被外,为改善环境而进行的树木花草的栽植。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国家实力的增强,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全国城乡单位的园林绿化日新月异。有苏杭园林誉满全球,桂林天然山水美甲天下,古都北京,西安旧貌换新颜。今有改革开放特区,深圳、夏门,埔东等称之现代化花园式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不断上新台阶,园林式、花园式的单位,小区、学校层出不穷。这样既美化了环境,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又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而今从事园林绿化养护队伍日益扩大,这批养护大军中,部分是农业院校毕业生担任技术员,园艺师,而多数来自转岗、失业人员和进城农工,提高养护队伍整体素质,普及养护知识,掌握关键技术是保证巩固园林绿化效果,使之美景常在,鲜花盛开的关键。
当前我国南方的机关、学校等单位的园林绿化常见的林木种类有乔木、灌木二大类,乔木、灌木中有落叶和常绿之分。绿化乔木有柳树、榕树(大叶榕、细叶榕、高山榕、黄葛榕等)、玉兰树(白玉兰、黄玉兰、荷花玉兰等)、桉树(大叶桉、细叶桉、柠檬桉等)。此外还有阴香,人面树、木棉、柏树等。绿化用灌木有:福建茶、黄心枚、山子甲、变叶木、山茶树、含笑等。除乔、灌木外,南方城乡不少单位把芒果、龙眼、荔枝等果树用作绿化,一举两得。另外,南国风光的标志树种、大黄椰、假槟榔、鱼尾葵、槿棕等高档亚热带树种,不但公园种植,而今在机关单位学校,常作首选绿化树种。
以上各种林木,按园林规划设计要求和结合单位的实际,按需选择种植。
草地植被,在单位绿化中种植面积较大,种植于平地为广场草坪,种植在坡壁和山丘为草丘(草山)。草地植被,水土保持效果好,不至于黄土裸露,绿油油的草地使人心旷神怡。当前南方单位、学校绿化用的草种有台湾草、大叶草、连地针叶草等。台湾草生长速度快,叶色浓绿,叶片细嫩一致,远近观赏效果好,宜种植在楼前门坪和空旷地带。大叶草耐旱耐瘠,叶片大,覆盖好,远视效果好,近看观赏差。宜植于坡壁、山地、边角地带。连地针叶草,叶小茎硬,匍匐生长,耐旱耐瘠,耐踩踏,生命力特别强,但观赏效果差,宜种于易踩踏地和坡瘠地。
绿蓠是单位庭园内不可缺少的种植类型,既有观赏价值,又是区域间道路旁的隔离带,绿化中常见的绿蓠有平面绿蓠,园型绿蓠和造型(或造字)绿篱三种。这些绿篱中常种植的树种有:山子甲、福建茶、黄心梅等,山子甲粗生易长,叶色深绿,宜用于平面高大绿篱;福建茶粗生快长,叶色浓绿,宜用于近墙绿篱;黄心梅粗生,叶色黄绿,易造型,观赏效果好,常用于造型绿篱。
花卉是园林绿化栽植类型中的精华,既有盆栽又有地栽,有草本和木本之分,还有阴生阳生和室内室外栽植之区别。花卉顾名思义以观花为主,在绿化的同时选择不同类型不同品种种植,也可人工调节其开花期,使单位一年四季鲜花盛开。绿化中常用的草本花卉有红绿草,颜色鲜艳,常用于种植图案,迎春宜用于立体绿化,还有紫萝兰、一串红、芍药、美人蕉、百合、菊花、海棠、纸爆花、满天星草、百年好合等。木本花卉有:杜鹃(三角梅)、茶花、含笑、梅花、杏花、桂花、大红花、龙吐珠、金苞、银苞花等。适宜室内栽培的阴生植物有:巴西铁、绿箩、花蝴蝶、龟背竹、绿霸王、富贵竹、发财树、金钱树等。盆景是植物艺术之精品。在单位园林绿化中常用树庄落地盆景为多。选择合适的材料,根据植物生长特性,结合人工艺术造型而成,它是园中景,景中之最的小品。
在栽培学中,常言道“种三管七”,绿化中种植的都是有生命的植物,不少单位在园林绿化时,往往规划设计高标准,施工养护低水平,造成好景不长。在绿化养护管理上,要了解种植类型和各种品种的特特征与特性,关键抓好肥、水、病、虫、剪五个方面的养护管理工作。
草地养护原则是:均匀一致,纯净无杂,四季常绿。据资料介绍在一般管理水平情况下绿化草地(台湾草)可按种植时间的长短划分为四个阶段。一是种植至长满阶段,指初植草地,种植至一年或全覆盖(100%长满无空地)阶段,也叫长满期。二是旺长阶段,指植后2-5年,也叫旺长期。三是缓长阶段,指植后6-10年,也叫缓长期。四是退化阶段,指植后10-15年,也叫退化期。在较高的养护管理水平下台湾草地退化期可推迟5-8年。连地针叶草的退化期比台湾草迟3-5年,大叶草则早3-5年。
1、 恢复长满阶段的管理
按设计和工艺要求,新植草地的地床,要严格清除杂草种子和草根草茎,并填上纯净客土刮平压实10厘米以上才能贴草皮。贴草皮有二种:一是全贴、二是稀贴。稀贴一般20×20厘米一方块草皮等面积留空稀贴,全贴无长满期,只有恢复期7-10天,稀贴有50%的空地需一定的时间才能长满,春季贴和夏季贴的草皮长满期短仅1-2个月,秋贴冬贴则长满慢需2-3个月。
在养护管理上,重在水、肥的管理,春贴防渍,夏贴防晒,秋冬贴草防风保湿。一般贴草后一周内早晚喷水一次,并检查草皮是否压实,要求草根紧贴客土。贴后二两周内每天傍晚喷水一次,二周后视季节和天气情况一般二天喷水一次,以保湿为主。施肥植后一周开始到三个月内,每半月施肥一次,用1-3%的尿素液结合浇水喷施,前稀后浓,以后每月一次亩用4-6斤尿素,雨天干施,晴天液施,全部长满草高8-10厘米时,用剪草机剪草。除杂草,早则植后半月,迟则一月,杂草开始生长,要及时挖草除根,挖后压实,以免影响主草生长。新植草地一般无病虫,无需喷药,为加速生长,后期可用0.1-0.5%磷酸二氢钾结浇水喷施。
2、 旺长阶段的管理
草地植后第二年至第五年是旺盛生长阶段,观赏草地以绿化为主,所以重在保绿。水分管理,翻开草茎,客土干而不白,湿而不渍,一年中春夏干,秋冬湿为原则。施肥轻施薄施,一年中4-9月少,两头多,每次剪草后亩用2-4斤尿素。旺长季节,以控肥控水控制长速,否则剪草次数增加,养护成本增大。剪草,是本阶段的工作重点,剪草次数多少和剪草质量的好坏与草地退化和养护成本有关。剪草次数一年控制在8-10次为宜,2-9月平均每月剪一次,10月至下年1月每二月剪一次。剪草技术要求:一是草高最佳观赏为6-10厘米,超过10厘米可剪,大于15厘米时,会起“草墩”,局部呈勾瘩状,此时必剪。二是剪前准备,检查剪草机动力要正常,草刀锋利无缺损,同时检净草地细石杂物。三是剪草机操作,调整刀距,离地2-4厘米(旺长季节低剪,秋冬高剪),匀速推进,剪幅每次相交3-5厘米,不漏剪。四是剪后及时清净草叶,并保湿施肥。
3、 缓长阶段的管理
植后6-10年的草地,生长速度有所下降,枯叶枯茎逐年增多,在高温多湿的季节易发生根腐病,秋冬易受地志虎(剃枝虫)为害,工作重点,注意防治病虫为害。据观察,台湾草连续渍水三天开始烂根,排干渍水后仍有生机,连续渍水七天,90%以上烂根,几乎无生机,需重新贴草皮。渍水1-2天烂根虽少,但排水后遇高温多湿有利病菌繁殖,导致根腐病发生。用托布津或多菌灵800-1000倍,喷施病区2-3次(2-10天喷一次),防治根腐病效果好。高龄地老虎(剃技虫)在地表把草的基部剪断,形成块状干枯,面积逐日扩大,为害迅速,造成大片干枯。检查时需拨开草丛才能发现幼虫。要及早发现及时在幼虫低龄用药,一般用甲胺硫磷或速扑杀800倍泼施,为害处增加药液,三天后清掉为害处的枯草,并补施尿素液,一周后开始恢复生长。
缓长期的肥水管理比旺长期要加强,可增加进行根外施肥。剪草次数控制在每年7-8次为好。
4、 草地退化阶段的管理
植后10年的草地开始逐年退化,植后15年严重退化。水分管理,干湿高替,严禁渍水,否则加剧烂根枯死,加强病虫害的检查防治,除正常施肥外,每10-15天用1%尿素,磷二钾混合液根外施肥,或者用商品叶面保,叶面肥如大丰田等根外喷施,效果很好。对局部完全枯死处可进行全贴补植。退化草地剪后复青慢,全年剪草次数不宜超过6次。另外,由于主草稀,易长杂草,需及时挖除。此期需全面加强管理,才能有效延缓草地的退化。
绿篱的养护管理原则是:保证肥水供应,茂盛生长,修剪成篱成墙成形,达到观赏和隔离的作用。
1、 绿篱的肥水管理
绿篱要不断修剪,肥水条件要求较高,初植绿篱,按设计要求的篱宽,挖40厘米深的沟,填上纯净肥沃的客土,或在客土中拌入适量腐熟的有机肥或复合肥,这样植后生长快。施肥原则是:基肥足追肥速,以氮为主,磷钾结合,群施薄施,剪后必施。必要时还进行根外施肥。水分管理,以保湿为主,表土干而不白,雨后排水防渍,以免引起烂根,影响生长。
2、 绿篱的修剪
平面绿篱、图型绿篱、造案绿篱,都是为了符合设计要求通过人工修剪而成。修剪的作用:一是抑制植物顶端生长优势,促使腋芽萌发,则枝生长,墙体丰满,利于修剪成型。二是加速成型,满足设计欣赏效果。修剪的原则:从小到大,多次修剪,线条流畅,按需成型。一般的绿篱设计高度为60-150厘米,超过150厘米的为高大绿篱(也叫绿墙),起隔离视线用。始剪修剪的技术要求是:绿篱生长至30厘米高时开始修剪。按设计类型3-5次修剪成雏型。修剪的时间:当次修剪后,清除剪下的枝叶,加强肥水管理,待新的枝叶长至4-6厘米时进行下一次修剪,前后修剪间隔时间过长,绿篱会失形,必需进行修剪。中午、雨天、强风、雾天不宜修剪。修剪的操作:目前多采用大篱剪手工操作,要求刀口锋利紧贴篱面,不漏剪少重剪,旺长突出部分多剪,弱长凹陷部分少剪,直线平面处可拉线修剪,造型(圆型、磨茹型、扇型、长城型等)绿篱按型修剪,顶部多剪,周围少剪。定型修剪:当绿篱生长达到设计要求定型以后的修剪,每次把新长的枝叶全部剪去,保持设计规格形态。
3、 绿篱的病虫防治
山子甲绿篱,常有木虱、潜叶蛾和白粉病为害,福建茶有木 、介壳虫、白粉病为害,黄心梅较抗病虫害,偶有木虱。以上虫病,用常规的杀虫剂速扑杀等和杀菌剂、多托布津、多菌灵等除治均能达效。
园林绿化中,树木种植面积并不是最大,但其所占的绿化空间最大,草地、鲜花、灌木、乔木合理搭配,体现了立体绿化的效果。习话讲:“绿树成阴,鲜花盛开”,创造了良好的小气候和优美的环境。另外,许多灌木树种植后可以通过修剪造型,亭亭屹立在草地和景点中,甚至可产生立体动感。
1、 肥水管理
乔木树型高大,根系发达,根深幅广,种植时需要开正方形0.8-1.0立方米的大穴,填上肥沃客土高于平地30厘米才种植。在施肥方面,用肥种类以复合肥为主,N、P、K的比例1-3年的幼年树是5:3:2;三年以上的大树是3:2:1.施肥的次数,植后三年内,每年的春、夏、秋初各施一次,每次用复合肥1-2kg,小树少施,大树多施。施肥的方法是:小树结合松土施液肥,大树在冠幅内地面均匀开穴干施,三年以上高大的乔木原则上可不施肥。灌木树型小,以浅穴或浅沟种植为主,丛生根系浅,视土壤和树势施用适量的复合肥,液施干施结合,观花观果灌木适当增加P、K肥,观叶灌木适当增加N肥施用。绿化树木的水分管理,重在幼树,原则是保湿不渍,表土干而不白。高大乔木,根深叶茂,不存在因缺水影响生长,灌木矮小,根系短浅,盆栽地栽都要防旱保湿不渍,才能正常生长。
2、树型管理
绿化林木,通过艺术设计,认真管理,使之有稀有密,有型有款,座落有置,是绿化成功的关键之一。乔木要求树干笔直挺拔,不要过早拔掉种植时的固定拴护杆,以免引起树杆弯曲。成年大树及时锯掉不规则的树枝,对冠幅大,叶多枝小的挡风枝不锯掉,遇大风雨会折枝断干严重时连根拔起造成损失。灌木要求整齐有形有序,树形是树木不断生长和通过人工不断修剪而成,可修剪成园球型、方型、扇型、磨菇型、抽象图案、线条、柱桩、椎桩等。甚至可用铁丝编织文字或“双龙戏珠”“狮子滚球”,“孔雀开屏”等让灌木的枝叶在其中生长,通过编织修剪而成。不管乔木灌木要及时清除枯枝落叶,对大王椰、假槟榔等观茎树,要保证树干笔直干净,叶鞘大、干枯后不易自然脱落,要人工及时清除。
3、树木的病虫防治
绿化树木主要的虫害有天牛、木虱、潜叶蛾、潜叶虎、介壳虫、金龟子等。近年来在乔木灌木中木虱为害较严重,其次是介壳虫,采用常规杀虫剂、速扑杀、介特灵等均能达到防治效果。主要的病害有:根腐病、白粉病、炭疽病等,常用的防治药物有托布津、多菌灵、炭疽病等,常用浓度800-1000倍。除了药物防治外,栽培上要经常清理枯枝落叶,保持清洁,同时要排除渍水,必要时修剪后喷药。
“待到鲜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鲜花为人们带来幸福快乐,种植花卉,是绿化中不可缺少的项目,目的是观赏其颜色鲜艳,形态各异的花朵,花卉有草本木本和藤本之分,有些品种一生(一个生长周期)只开一次花,有些一年才开一次花,不同的花卉品种开花季节和花期长短各不相同。为实现一年四季,鲜花盛开,除了科学搭配不同品种种植外,抓好管理是关键。
1、 地栽花卉的管理
地栽较多的是美人蕉、黄花草、多色花和桃、梅、杏花、桂花、含笑以及炮仗花,金银花等,在栽培上要求土地肥沃疏松,通透性好,保水保肥力强。肥水管理,前期肥水充足,以N为主,结合施用P、K,中期N、P、K结合,花前控肥控水,促进花芽分化,开花后补施P、K、N肥,可延长开花期。松土除草培土每月一次浅松表土,除去杂草,结合施肥。草本花卉,多施液肥,木本花卉,雨季可开小穴干施。植株高大的地栽花木,不能露根,适当培土,可防止倒覆。修剪覆盖,在生长中要及时剪去干枯的枝叶,另外在夏秋季节进行地表覆盖(剪下的台湾草),可保湿防旱和抑制杂草生长。病虫防治,每月打一次杀虫药,在修剪后或台风瀑雨前后喷一次杀菌剂,均有防治效果。藤本花卉管理的不同之处,是要树柱子或搭架,使之攀延生长。
2、盆栽花卉的管理
盆栽花卉在园林绿化中主要指盆栽时花和盆栽阴生植物二大类,盆栽花卉是经过二个阶段培育而成,第一个阶段是在花圃进行培育,第二个阶段是装盆后生长到具有观赏价植或开花前后,摆放到室外广场(花坛)、绿化景点中,以及亭台楼阁甚至室内的办公室、会议室、厅堂、阳台。
花圃培育盆栽花卉,首先选择各类各种时花和阴生植物,进行整地播种或扦插,(在阴棚沙池无性繁殖),幼苗期加强肥水病虫的管理,然后准备规格合适的陶瓷、塑料花盆,装上事先拌好的配方花泥(干塘泥粒65—70%,腐熟有机质10%,沙20%,复合肥3-5%),盆底漏水眼压上瓦片,装量八成,最后种上幼苗,分类摆放加强管理,长大或开花前后放至摆放点。
盆栽花卉第二阶段的管理,由于摆放分散,重点做好三防:防旱、防渍、防冻。防旱:高温炎热天气,水分蒸腾蒸发快,室外2-3天淋一次水,室内5-7天淋水一次。防渍:盆体通透性和渗漏性很差,只靠盆底漏水眼渗漏渍水,室外盆栽严禁盆底直落泥地,室内及阳台盆栽,不要每天淋水、每次淋水后观察盆底是否有滴水,如滴水不漏,一是盆土板结,适当松土,二是盆底漏水眼堵塞,及时疏通或转盆,盆栽花卉失败大多因为盆底部分渍水烂根影响生长以至死亡。防冻:热带花卉和阴生植物如绿巨人、万年青等冬季气温18°C以下,不少品种开始出现冻害,露天和阳台盆栽花卉,在低温、霜冻天气,要搭棚复盖保温或搬进暖房防冻。除了做好以上“三防”外,阴生植物要防晒,烈日下灼伤叶片,影响生长,甚至死亡,宜放于室内和厅堂及阳台无直射光的背日处。
盆栽施肥,施肥种类有机无机肥结合,木本有机为主,草本无机为主,观花的P、K、N比例是(3:2:1),观叶的是(2:1:3)施肥次数,视长势每月1-2次,结合淋水施液肥,减少干施,严禁施用未腐熟的有机肥,否则易肥害伤根,施肥量视盆土多少、能少勿多、免于肥害。必要时采用根外喷施“叶面保”、“大丰田”等,可使叶色浓绿,花期延长。换盆:为使盆栽花卉,根多叶茂,按时盛开花期长,多数多年生的木本和部分其它花卉需要换盆。
换盆的时间要考虑二个因素,一是盆土多少和盆土质量、土量少质量差的早换,土量多质量好(如纯干塘泥的配方花泥)迟换;二是花卉的大小高矮,高大花卉早换,矮小花卉迟换,一般2-3年换盆一次。换盆方法:空盆放上瓦片压住盆底眼,再在瓦片上放上一把粗沙,然后将配方花泥放入三分之一,换盆前3-5天不淋水,换盆时,盆内周边淋少量的水,振动盆体,花盆侧倾,用木棍或两个大拇指,顶住盆底瓦片,边摇边压,以致盆土离盆,用花铲铲去三分之一的旧泥(最多不能超过50%),保留新根,用枝剪剪去老根,剪齐断根,然后小心放入新盆,根顺干正,填上配方花泥,压实淋透(盆底滴水)。
盆栽花卉由于分散,通风透光好,病虫较少,但要细心查看一经发现,要用手提喷雾器逐盆喷药。
另外,部分花卉对土壤PH值要求较严,如含笑、茶花等要求酸性土壤生长才正常,可淋柠檬酸水每月2-3次,土壤PH值保持4.0左右。
园林绿化中有少量成品盆景,置于亭台楼阁内和特需的景点中,其栽培管理与木本盆栽花卉大致相同,不同的关键之处是修剪保形,不同的盆景有不同的艺术造形,生长中树干不断长高,枝叶不断增多,如不修剪会变型失型,失去原有的设计风格特点。盆景修剪,需由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技术员,园艺师操作,该剪的剪,不该剪的不剪,千万不要破坏观赏面,失去原有流派、风格和艺术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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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担保是指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向受益人融资提供的本息偿还担保。融资方式包括:借款、发行有价证券(不包括股票)、透支、延期付款及银行给予的授信额度等。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承包耕地所种植苗木权属及融资担保问题探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承包耕地所种植苗木权属及融资担保问题探析全文如下:
探讨研究非公有制林木种苗的发展战略,对于推动林木种苗产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实践中,农民利用自家农耕地或所租赁耕地种植苗木的行为非常常见,极大丰富和完善了我国林木种苗的发展模式,有利于形成国家、集体、个人、企业多层次发展林木种苗的良好局面,促进了人才、资金、技术等各种资源的流转和重新配置。但受限于苗木权属存在的一些法律障碍,以苗木进行抵押融资仍然困难重重。如,对农民在承包耕地上种植苗木的行为如何定性,对苗木与其所附着耕地的关系如何认定,苗木的所有权及抵押担保如何实现等。只有解决上述问题,农民发展苗木产业、买卖苗木、以苗木进行抵押担保融资等相关行为才能受到法律保障,实现跨越式发展。
(一)对于苗木的法律规制
1、种子监管立法实践。
2000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施行。此后,各地先后制定了《种子法》的配套法规,国家林业局也先后颁布了《主要林木目录(第一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等15个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各省(区、市)林业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200多件配套规定,200多项地方标准,以《种子法》为核心的种苗法律体系基本形成。
2、《种子法》与《森林法》。
《种子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种子,是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和根、茎、苗、芽、叶等。”从法律规定来看,苗木应属于《种子法》的规制范围。而《森林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森林、林木的培育种植、采伐利用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遵守本法。”从法律规定来看,苗木和林木分别受上述两部法律规制,但在实践中,农民在耕地上所种植苗木相比企业或国有林场初次培育的林木,往往具有苗高、面积大、宜成林等特点,与林木并无明显的区分界限。
3、农民所种植苗木如何界定。
在法律层面,对农民在其耕地上种植的苗木应适用《种子法》,其不属于《森林法》的规制范围。首先,农民种植苗木的本意在于通过培育苗木良种并最终出售获利,其种植行为具有明确的营利性和短期性,对农民种植苗木的行为不应认定为造林行为。其次,农民在耕地上种植苗木的行为,其所依托的空间是耕地,不存在对既有林地的破坏、利用等情形,不属于《森林法》中所规定的“在所承包既有林地进行林木培育种植”的行为。再次,要达到《森林法》所规制的“林”的标准,应满足社会一般人对“林木”在株高、属地、面积、间距等方面的认知条件,在感官认知上与苗木不同。
(二)农民在耕地上种植苗木的行为如何定性
1、农民的种植行为是否属于苗木生产行为。
《种子法》对种子的生产经营实行“四证一签”的管理制度,第20条、21条规定了商品种子生产实行许可制度和生产的单位及个人所应达到的条件,如具有与种子生产相适应的资金和生产、检验设施”等。从规定内容来看,《种子法》对种子生产者的规制,意在严格监管种子的初次生产者的初次育种行为。初次生产者主要包括能够进行试验制种、专业开发和检测等的生产单位和企业;初次育种行为即通过在母树上采集种子(颗粒、幼芽、可繁殖的根茎)并进行商品化繁殖、培育的行为。
在实践中,农民在耕地上所种植的苗木基本上都是已经被初期培育成功,且已达到一定株高(一般在30cm以上不等)的商品苗木,其来源主要是国有林场、苗圃和苗木生产企业。因此,农民种植苗木的行为不宜适用《种子法》第20.21条的规定,即不宜将种植苗木的农民认定为苗木生产者。
2、农民种植苗木的行为是否属于经营行为。
《种子法》第26条规定,我国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并在29-38条规定了种子经营的相关条件。从29条的内容来看,“具有能够正确识别所经营的种子、检验种子质量、掌握种子贮藏、保管技术的人员”等条款都明确的指明了其规制的对象是具有营业场所、专门从事种子销售的公司、企业等专业经营机构或个体工商户,种植苗木的农民不宜被认定为种子经营者。
3、农民种植苗木的行为是否属于自繁、自用的行为。
《种子法》第27条规定“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的,可以在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不需要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该条并未对“自繁、自用”和“常规种子”等概念做出限定。但从文义理解,农民种植苗木普遍为大规模、商品化种植,所购买的种苗并不是农民自己繁殖而来,也不是为了自己使用,不宜认定为“自繁、自用”。同时,农民所购买的初级种苗大多为松树、柏树等《主要林木目录(第一批)》所包换的林木种类,不宜认定为房前、屋后杏树、杨树等的常规种子。因此,农民在耕地上成片种植苗木的行为,不宜适用《种子法》第27条的规定。
4、农民种植苗木的行为是否适用《种子法》第39条。《种子法》第39条规定,“种子使用者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购买种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结合上述分析,农民购买苗木并进行种植的行为宜认定为“购买种子”并使用的行为。购买种子并在耕地上进行二次种植的农民应认定为苗木初级种子的使用者,其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购买并使用种子。
5、农民种植种苗的行为所面临的法律困境。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农民在耕地上种植苗木并出售的行为仍在《种子法》的调整范围内,但其并不符合《种子法》所规定的生产行为和经营行为,即农民在耕地上种植、出售苗木的行为并不受《种子法》的限制,无需满足《种子法》规定的种子生产者、经营者所应具备的条件,在具体适用《种子法》的条款上仍然存在盲点。
笔者认为,农民购买初级苗木并在承包耕地上种植的行为,是一个将成活率低、不宜直接造林绿化的苗木进行二次培育,将其经过数年的时间培育成适合造林绿化的农业“产品”的过程,对于退耕还林、生态保护、环境绿化和农民致富等都具有非常重大而现实的意义,应加以鼓励和保护。在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下,对农民购买初级苗木的行为,应适用《种子法》加以规制。对农民在其承包耕地上二次种植的苗木,应结合《农业法》的相关规定,将其按照农民的一种特殊农业“产品”来对待,对其规制也不应简单、直接适用《种子法》相关条款,而应从保护农民权益、鼓励农民苗木种植积极性的价值选择出发,通过各地政府制定地方法规或政策规定加以指导,以弥补现有法律体系的盲点和不足。
(三)如何界定苗木与其所附着耕地的关系
1、在耕地上种植苗木的行为是否违法。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因此,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19条规定“土地总体规划编制的原则:
(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2)提高土地利用率;
(3)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5)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我国《农业法》(2012年第二次修正)第31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建立耕地保护制度,对基本农田依法实行特殊保护。”
我国《土地承包法》第17条规定“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从现有法律规定来看,我国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农民在承包耕地后,有义务维持耕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给耕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从实践来看,农民在承包耕地上种植苗木的行为,并没有改变耕地的农业用途。同时,由于苗木的根系浅,且一般都是栽种3-5年后出售,且由于农民对苗木一般都会给予精心照顾,在施肥、浇水、除草等方面相对而言更加周到细致,不会对耕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因此,从实践和法律规定来看,农民在承包耕地上种植苗木的行为,并没有违反《农业法》、《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其行为属于合法的农业生产行为。
2、苗木所附着耕地的权属。我国《土地承包法》第3条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4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从立法实践来看,我国目前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基于联产承包合同所取得的,集体与农户签定联产承包合同,属于债权关系。农户对自己所承包的耕地享有经营权,不享有处置权。农民所承包的耕地其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所有。
3、苗木所附着耕地能否抵押。《物权法》第184 条同时禁止土地所有权和除法律规定可以抵押外的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担保法》第 37 条第 2 款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物权法》第 184 条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52 条规定:“当事人以农作物和与其尚未分离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的抵押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 15 条规定“:承包方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或者抵偿债务的,应当认定无效。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当事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从立法和司法实践来看,农民承包的耕地不能被用来抵押或者抵偿债务。
(四)苗木“物”的属性及其抵押权的设定
1、如何认定苗木“物”的属性。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或者如果移动就会改变性质、损害其价值的有形财产,包括土地及其定着物,包括物质实体及其相关权益,如建筑物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关于不动产,在法理上有分离说与吸收说之分。在对动产与不动产的界定上,国际上并不是单纯地把是否能移动及如移动是否造成价值的贬损作为界定动产与不动产的唯一标准,而是综合考虑物的价值大小、物权变动的法定要件等因素。同时,动产和不动产有时可以相互转变,如,果园中果树上的果实,挂在果树上时是不动产,但是被采摘之后就会变成动产。
在界定不动产与动产时,“除依物的自身属性为基本判断标准即凡具有不可移动性者均为不动产之外”,还应考虑“一体性”标准。在我国的立法实践中,也体现了这一点。《物权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担保法》第92条规定“本法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本法所称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
因此,从我国的立法实践来看,苗木这一附着于土地的“定着物”宜被认定为不动产。
2、对苗木抵押权的设定。根据《物权法》第180条、第185条和《担保法》第34条、第38条规定,在苗木上设定抵押权,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要通过订立书面抵押合同的方式来实现,且抵押合同要求抵押人能够证明自己对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3、苗木所有权的实现方式。通过对《物权法》第14条、第16条、第17条规定的解读可以看出:对于一部分不动产的物权,国家采取强制保护主义,即对于这类不动产物权的设立/产生、变更、转让和消灭,国家通过立法要求权利人进行登记确权。这类不动产权属证明的典型代表是房产证、林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对于另一部分不动产的物权,国家并不进行强制保护,即对于这类不动产物权的设立/产生、变更、转让和消灭,国家在立法实践中不要求权利人进行登记,而是认可所有权的事实状态。对于这类事实状态的不动产物权,其实现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主动形式,即权利人对自己所享有的不动产物权主动加以证明,其所有权证明形式可以是政府部门的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证明、农村集体组织的证明文件等形式。另一种是被动形式,即对该类不动产物权进行公示或不作为,当有第三人对该不动产提出所有权主张时,由该第三人加以证明。
因此,对于苗木这种不动产,法律并没有规定对其物权进行登记。所有权人在其上设定抵押权时,可以通过初期购买合同、政府部门的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证明、农村集体组织的证明文件等形式来表明对苗木所享有的所有权。简单来讲,当某自然人主张对某块耕地上的苗木享有所有权时,其可以通过在当地乡镇府或村集体组织开具证明、邀请若干村民作证、出具其苗木购买合同和相关付款凭证等方式加以证明。如抵押权人对此存有疑虑,可以要求抵押权登记机构进行一定形式的公示,通过有无第三人主张权利加以证明。
4、以苗木进行抵押时的登记。通过对《物权法》第187条和《担保法》第41-44条规定进行解读,不难得出,就苗木这种不动产而言,首先,其不属于《森林法》所调整的“林木”的范围,因此,不应使用《担保法》第42条的规定,而应适用《担保法》第43所规定的“其他财产抵押”,其抵押权的登记部门应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抵押人在根据《担保法》第44条规定出具自己对苗木所享有的所有权时,可以通过在当地乡镇府或村集体组织开具证明、邀请若干村民作证、出具其苗木购买合同和相关付款凭证等方式加以实现。
(五)苗木的价值评估
从立法实践来看,目前我国只有《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 试行) 》规定了对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办法。但该办法所要求的资质过高,且目前各地建立的评估机构对于苗木这一特殊林业资源类型并没有明确规定。对于苗木的资产评估,其一般可以通过市场评估的方式实现,即现有的资产评估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可以开展林业资产评估业务因此,对苗木的资产评估,相关权利人可以通过一般性的社会评估机构加以实现。
综上,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农民在其承包的耕地上种植苗木的行为属于合法的农业生产活动。其对苗木所享有的所有权及基于此可设定的担保物权完全可以实现,其资产评估也具有可操作性性。农民在其二次种植的苗木上设定抵押担保并进行融资的行为,并不具有法律障碍。
(一)直接以其所种植的苗木进行抵押担保融资
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这一行为可通过以下流程实现:通过在当地乡镇府或村集体组织开具证明、邀请若干村民作证、出具其苗木购买合同和相关付款凭证等方式证明对苗木所享有的所有权――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抵押合同――在当地公证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完成融资。从理论和立法实践来看,实现这一流程并不具有法律上的障碍,但从实践来看,银行业金融机构所承担的风险较大且审贷条件较为苛刻,使该种融资行为难以实现。
(二)加强农村征信基础建设,积极发放小额信用贷款
积极构建建立农村信用体系“四个机制”,即农村信用信息征集机制、农村信用体系评价机制、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和农村征信运用机制。在此基础上,探索组建农村小额贷款中心,积极推广对符合信用户评定条件的苗木种植户发放不需要抵押担保的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
(三)推广应用“公司+基地+农户”贷款模式
苗木公司提前签订苗木定向收购合同。农户负责苗木的种植、管护,保证苗木的质量,承担苗木灭失、损毁的风险;苗木购买方根据合同约定,在苗木生长达到合同约定规格、质量等要求后,定向收购农户种植的苗木;苗木购买方根据市场行情评估并与农户协商苗木的市场价值。农户基于苗木定向收购合同,与苗木购买方协商,由苗木购买方为其融资行为进行担保,并通过所融资金迅速扩大再生产。
(四)完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
通过比照工业企业担保公司的做法,发挥市担保协会的平台作用,对农业、农村担保公司给予财政扶持,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农业企业担保公司贷款、村级农民担保公司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种植苗木的农户在以所种植的苗木进行抵押担保的基础上,联合多名苗木种植户形成联保关系进行贷款融资。该种模式的优势在于大大降低了苗木灭失、损毁的风险,通过苗木种植户之间的联保,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抵押权的实现。
(五)探索开发“信贷+保险”产品
针对苗木种植农民意外伤害风险,采取“农户+小额贷款+小额保险”的运作模式,在银行向农民发放小额贷款时,专为贷款农民配套提供意外伤害保险。针对农户以苗木进行抵押融资难的问题,积极探索开发“农户保单质押贷款”,通过财政补贴,农民凭借所种植的苗木向保险公司投保政策性农业保险,以保单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小额贷款。如果农户在还款期内因自然损毁等原因无法还款,保险公司在损失范围内替农户向银行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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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生物学方面来看,看其名会其义,栽培就是栽种和培植的意思。是人们对植物进行人工繁殖的一种重要方法和技术。对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有着丰富的意义。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探析雪菜高产优质栽培的技术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探析雪菜高产优质栽培的技术全文如下:
摘要:从品种选择、苗床准备、播种、苗期管理、移栽、配方施肥、草虫害防治、采收等方面介绍雪菜高产优质栽培技术,以期为雪菜的种植提供参考。
关键词:雪菜;高产;优质;栽培技术
雪菜属十字花科芸薹属的芥菜种,是长江流域普遍栽培的蔬菜之一。采用水旱轮作可长年种植,产量高,经济效益好。雪菜种植在嘉善县杨庙镇已形成了农业产业化生产链,是当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主导产业。现将多年来总结的雪菜高产优质栽培技术介绍如下。
根据本地区气候特征,应选择抗寒性强、长势旺的高产优质雪菜新品种。实践表明,嘉雪四月蕻品种具有抗逆性强、变异小、生长旺、分蘖多、产量高、品质好等优点,作为主栽品种,产量一般在9.75~12.0t/hm2,产值6.0~7.5万元/hm2。
苗床应选择靠近大田、土壤肥沃、排水良好的旱地。耕翻整地、苗床整土要细、平,同时苗床要施足基肥,施过磷酸钙375kg/hm2、氯化钾75kg/hm2、腐熟禽畜肥4.5t/hm2。
在浙江省嘉善县杨庙地区,春雪菜最佳的播种期应在9月25~30日之间,播种量在3 750g/hm2左右,同时加入农地乐等杀虫剂做土壤处理,以预防地下害虫危害菜秧苗。稀播育壮秧,是打好雪菜高产的基础,播种时要力求均匀,播后要浇足出苗水,并加盖草木灰或稻草等,以减少水分蒸发,促进种子发芽和出苗。当种子发芽达到80%时应将稻草等拿去,以免造成“长脚苗”。
4.1间苗定苗
出苗后1~2片真叶时开始间苗,及时去除密集苗,第2次间苗在3~4叶时进行,去除徒长苗、细弱苗,苗距掌握在3~5cm。当苗长至有5~6片真叶、苗高10~13cm时定苗,留苗150株/m2左右,秧本比1∶15~20为宜。
4.2肥水管理
秧苗期如干旱,应早晚浇水,保持土壤湿润;但浇水不可太多,否则易造成霉根。苗期浇水可结合追肥进行,一般可在四叶期后视苗情施尿素37.5~45.0kg/hm2,移栽前5~6d施好起身肥,用尿素60~75kg/hm2左右。
5.1适时移栽
嘉善县杨庙地区一般春雪菜移栽适期为10月25日至11月上旬,秧龄掌握在30~45d左右,苗床可采用间苗分批移栽,既能延长秧龄期,又可充分利用苗床落脚秧苗。
5.2合理密植,种足基本苗
嘉雪四月蕻全生育期190d左右,植株个体大,平均单株重量为1.2kg。根据该品种的生物学特性,合理定畦,每畦净畈1.50m,沟宽0.25m,一般移栽密度为42cm×25cm,栽植9.45万株/hm2左右,产量达到11.25t/hm2左右。
6.1施足基肥,促进早发
移栽前大田施过磷酸钙375kg/hm2、碳酸氢铵600kg/hm2、有机复合肥600kg/hm2、腐熟禽畜肥3t/hm2作基肥。施足基肥非常有利于雪菜的早发,一般种植后30~40d就能达到封行,改原来的冬壮苗为现在的冬发苗。推广施用有机肥和有机复合肥是提高雪菜品质的主要技术环节。
6.2推广平衡追肥,控制总用肥量
春雪菜大田追肥,第1次在移栽反青后及时进行(11月下旬),用尿素75kg/hm2加氯化钾150kg/hm2撒施,为冬发苗打好基础;第2次应根据雪菜生长和气候情况而定,一般是在第1次追肥后25~30d,用尿素112.5kg/hm2撒施;1月下旬施第3次肥,用尿素112.5kg/hm2撒施,2月中旬用尿素75kg/hm2撒施,3月上旬用尿素150kg/hm2撒施。春雪菜11.25t/hm2的目标产量,总用肥量控制在纯氮337.5kg/hm2,纯磷45kg/hm2、纯钾90kg/hm2。
晚稻收割后板田除草一般用10%的草甘磷12L/hm2加 水600kg/hm2全田喷施;雪菜移栽反青后,在禾本科杂草三叶期,在晴暖天气用高效盖草能乳油300mL/hm2对水600 kg/hm2喷雾防治。
春雪菜虫害主要是秧苗期的蚜虫,用一遍净450g/hm2,对水600kg/hm2喷雾防治。春雪菜为冬季移栽,春季收割,在低温期生长,故移栽后一般无病虫害危害。
春雪菜采收的时间,正常年份早熟品种在3月20日开始收割,嘉雪四月蕻3月25日开始收割。采收的适期是以蕻与叶相平时(蕻长约8~10cm)为宜,过早采收,影响产量;过迟采收,菜过老,影响产品质量。采收时每株雪菜的根用刀削平,去除外层的枯叶、黄叶,然后使基部朝上,整齐排放在畦面上,凉晒半天后入窖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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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现代化是我国 四个现代化 的内容之一,将各种现代化技术与农业种植有机结合起来有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论现代化技术在农业种植中的应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农业现代化是我国“四个现代化”的内容之一,将各种现代化技术与农业种植有机结合起来有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本文分别介绍了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光技术、生物技术等多种现代化技术在农业种植中的应用情况。
关键词:现代化技术;农业种植;应用;光技术;计算机
农业现代化是我国“四个现代化”建设的内容之一,因此历来受到国家的重视。将现代化技术用于农业种植中可极大提升农业种植的生产效率,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国外在现代化技术与农业种植结合方面已经非常成熟,我国与国外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但随着国家政策的扶持使得各种现代化技术不断用于农业种植中,为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有效支持。
随着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其在国民生产中多个领域均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农业种植中,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的应用前景十分可观,常用的有以下几种:
1.1数据库技术
运用计算机技术,建设农业信息系统是实现农业种植信息化的重要举措,而农业信息系统需要数据库的支撑,通过建立农业信息数据库,可以对农业种植过程做到信息化的管理,方便农业信息的查询和共享,并且基于数据库技术可以建立农业专家系统和种植模拟系统等,其中农业专家系统是将本行业众多专家的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式等输入到数据库中,当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之时即可通过专家系统给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而不必请专家本人到场即可完成,因此更为高效;农业种植模拟系统是通过将农业种植中各项参数输入到系统中,通过系统的分析和模拟可直观地看到按当前参数会出现的各类问题,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因此效率极高。
1.2无线传感器监控技术
农作物的生长对于温度、湿度、二氧化碳浓度、光照时间、土壤pH值等环境条件要求较为苛刻,尤其是在反季采用塑料大棚种植过程中,由于外界环境条件无法满足农作物的生长需要,必须通过人为营造才能达到目的,因此就需要对农作物的生长环境进行监测。如果是人工监测,不但会耗费大量的物力和人力,还具有精度差的劣势,而采用无线传感器监控技术则可以在整个过程中实现无人值守,并且传感器可将农作物生长环境的实时数据第一时间反馈到处理器,通过预先设定好的条件控制动作器的动作,动作器负责控制灌溉、通风、供暖等系统的运行,使农业种植实现精细化管理。
1.3可视化技术
可视化技术就是应用监控摄像头采集到的实时图像通过传输系统显示在电脑显示屏上,为工作人员的决策提供参考。通过可视化技术可以有效规范现场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工作人员按规范操作,并且当发现病虫害或其他问题时,可通过调取监控录像来找到发生问题的确切时间,便于对症下药,降低农业生产的风险性。
农作物的生长需要不断的光合作用,而光合作用效率的高低与光照情况有很大关系,在大棚等设施工业的实际生产中,自然光很难完全满足所有农作物光合作用的需要,为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可充分利用人工光来改善农作物生长的光环境。当前常用的人工光源包括白炽灯、钠灯、日光灯以及其他特殊光源等。对于不同的农作物来说,其需要的光源种类和光强度也有很大区别,因此实际工作中在选择光源之前要首先对农作物的喜光性进行充分了解,科学选择光源,通过透光膜等技术将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光投射,而不利于农业生产的光进行过滤,同时根据农作物生长的需求随时调整光强度,一方面使光合作用的效率达到最高水平,另一方面也有助于节约能源。另外,通过利用害虫的趋光性可利用光源吸引害虫,从而进行捕杀,可有效降低农药的施用量,为发展生态农业提供了技术支持。
3.1组织培养技术
组织培养技术就是将农作物从种子到幼苗的生长阶段置于无菌环境下通过人工诱导的方式完成,可极大缩短这一阶段的生长周期,由于种子到幼苗阶段植株的抗病能力较差,而通过组织培养技术可有效防止细菌、病毒等对幼苗的侵害,对于发展良种经济作物种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2生物农药技术
由于传统化学农药的长期施用给人们的身体健康带来的严重的威胁,因此发展绿色环保的杀虫技术成为必然趋势。生物农药技术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生物农药技术就是通过利用生物的新陈代谢产物作为农药的主要成分,因此不仅可以起到杀虫的作用,而且在这一过程中还可以最大限度保证农作物不受药害,对于人体健康几乎无危害。但由于生物农药技术成本较高,阻碍了其实际应用的大面积推广。
3.3转基因技术
转基因技术是近年来讨论最为热烈的生物技术之一,是通过提取某些动植物的优良基因,将其转移到农作物中,完成对基因的重组和再造,因此可使农作物具备植入基因的某些特性,如提高农作物的抗冻性、抗虫性和抗倒伏性等,然而有关转基因技术的安全性问题还具有较大的争议,目前尚无确切的结论,因此这项技术的推广应当以严谨和负责任的态度来对待,使其为人类服务的同时,避免对人类健康造成潜在危害。
综上,各种现代化技术在农业种植中的应用是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基础,作为农业科研机构应当充分利用政策的引导,鼓励创造性劳动,使我国的农业现代化技术不断与世界接轨。
论现代化技术在农业种植中的应用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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