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隐性采访的伦理问题和适用情形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人类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等发生了极大的改变,人类的价值观、道德观也随之产生了新的变革。网络技术造就了全新的社会形态—网络社会,它是现实社会生活的延伸。现实社会中的时空界限被打破,现实社会所具有的特性在这里被扩大,网络社会的开放、自由、互动等特性使人自身的文化特质,如主体性、多元性等进一步突显出来,对于人的全面发展、自由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但是文化发散功效是一把双刃剑,文化与网络技术的联结也不可避免的带来了负面影响,它带来的网络伦理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网络道德建设迫在眉睫。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基于道德认知角度的我国网络伦理问题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还对人类的道德观、价值观及人生观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从而形成了网络社会。网络社会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形态,具有互动、自由和开放的特点,突破了现实社会空间和时间的限制,使人们的文化特质向着多元化和主体化的方向发展。网络技术和社会文化结合形成的网络文化,能够促进人的身心自由和全面的发展,同时也存在一些网络伦理问题,产生一系列的负面影响,加强网络道德建设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一项任务。
随着社会发展,网络伦理问题也呈现出新的类型和特点,由于网络伦理自身的特性,导致其与现实社会中的道德认知存在很大的差异,出现双重标准,引发一系列的网络伦理问题,导致网络道德失范。网络环境及网络主体对网络道德认知有很大的影响,本文主要基于道德认知角度,对网络伦理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了网络道德认知在解决网络伦理问题、规范网络道德建设的重要性,以期提高网络主体的道德修养,净化网络环境,构建网络伦理规范体系。
(一)道德认知是网络伦理形成的基础
网络技术、人与网络社会、人与人间的关系是构成网络伦理道德的三大要素,人们主动加入到网络交往活动中,在网络技术的作用下,这些交往活动将不同地区的人们联系起来,从而形成网络社会。现实伦理和网络伦理的主体都是人,网络只是一种载体,伦理道德的主体并不是网络。在网络环境中,人们通过网络技术进行交流,网络道德的本质就是人在网络活动中的具备的道德规范,网络主体道德观念的形成、发展都建立在道德认知的基础上形成的,只有做好道德认知培养工作,才能形成健康的网络伦理道德观。
(二)网络伦理影响着道德认知的形成
网络社会作为现实社会的延伸,管理模式比较松散,缺乏监管机制,自由性强,仅依靠道德自律来规范人们的言行,因此必须要重视人们道德认知能力的培养,提高人们的道德自律能力。在网络社会中如果缺失道德自律能力和道德责任感,必然会导致网络社会混乱。网络伦理的自律性要求人们必须加强对自身道德能力的培养,根据道德自律原则来约束和控制自己的行为和思想。
网络虚拟社会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在这个自由、平等的社会中,各地文化和多种道德观相并存,多源性的网络道德必然会引发道德冲突,改变甚至同化了传统理论观念,网络社会陷入失范、混乱无序的状态。此外还会影响人们的网络道德观,对道德主体认知产生种种影响而造成的矛盾冲突,导致人们的道德感受和行为产生偏差,因此必须要正确的引导人们道德认知,不要因为网络道德多样性而导致人们道德认识混乱,避免网络伦理问题的出现。
(一)道德意识的冲突与裂变
1.道德虚无主义和个人主义盛行
人们在网络虚拟空间中能够相对自由的发表言论,充分释放内心的想法,强调自我,展现个性,人们在网络空间的表现在更大程度上接近于真实的自己。但是由于网络社会的自由无政府和无中心特点明显,网络行为主体将自己作为网络道德行为的判断者,不考虑其他人的感受,忽视法律和社会传统规范,使得道德虚无主义和个人主义盛行。
2.缺失道德责任感
人们的思想观念、道德认知在网络社会中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网络社会环境中,人们通过网络信息技术进行一系列的虚拟交往。隐匿性、虚拟性和互动性是网络空间最大的特点,从而使得传统伦理对人们交往活动的约束力减弱。人们在网络社会释放自己在现实生活中隐藏的本性,降低对自身道德的要求,沉迷与网络中虚拟的身份,道德认知能力下降,从而导致网络主体丧失道德责任感。
3.主体情绪浮躁及文化霸权主义蔓延
网络社会对多种信息的监控力度较弱,缺乏对信息发布者的限制,不断产生大量的网络信息,让人们眼花缭乱,网络行为主体长期受网络资讯的影响,很容易产生精神上的焦虑、疲乏,最终使人们迷失自我,导致主体情绪浮躁。另一方面,由于发达国家在网络信息交流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占据大多数的信息资源,西方国家的信息输出量较大,便于向其他国家传递本国的意识形态及价值观,从而导致文化扩张,形成文化霸权主义。
(二)道德行为的脱轨和失范
1.网络犯罪现象猖獗
信息技术是网络社会形成和发展的基础,在社会科学技术不断改革更新的飞速变化中网络技术也不断经历着飞跃式的变化,然而网络安全管理和防护功能的发展远远落后于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步伐,进而导致网络漏洞的出现,也给不法分子提供了不良的犯罪平台,网络信息安全问题频频出现,屡治不止。不法分子根据网络特点和缺陷借助一定的网络工具和先进技术对他人的网络系统进行破坏和侵犯,诸如病毒传播,盗取和篡改信息等,造成个人或者政府等部门重要信息的泄露和破坏,带来不良影响和巨大的损失。还有一部分网络犯罪组织借助网络平台利用论坛,贴吧,邮件等方式进行广告宣传、传播电脑病毒、发送垃圾邮件破坏系统或散播谣言等举动,由此来达到这些组织既定的商业或政治目的,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巨大不便,也阻碍了社会的和谐顺利的发展和繁荣,是值得重点解决的突出问题。
2.网络言行随意放纵
网络社会同现实社会不同的是,其不存在真实的主体,人们的言行不会受到社会舆论和监督的影响,主体间的约束力降低,人们不必担心是否符合传统伦理道德的标准,使人们长期压制的欲望、本能和冲动得到释放,追求快乐最大。人们的外在行为规范及社会道德的不受限制,网络行为主体就会出现为所欲为、不负责任的不道德行为。
(一)传承和发展传统伦理内涵,将网络伦理和实现传统伦理结合起来
网络社会依靠网络伦理制定一系列的规范措施,其在传统理论体系的基础上,结合现代和传统伦理而形成了网络伦理体系,同传统伦理体系有着紧密的联系。在信息化和网络化时代,并不意味着完全摒弃传统理论体系,其在构建网络伦理体系的过程中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人们必须恪守传统伦理道德,在继承中扬弃,在扬弃中发展。要基于网络伦理的基本特征,对传统伦理道德的传承中要注意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吸收原有的运行机制,整合传统伦理资源,不断探究和创新,发现新的网络伦理元素,使网络伦理体系的建设更加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促进网络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侧重人的全面发展,调整网络技术和人的关系
传统伦理道德指的是指导人们行为的观念,是处理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过程中应遵循的准则,能够维持社会秩序,是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的基础,体现出定型化、体系化和制度化的特点。同传统伦理不同,网络主体的道德认知水平直接影响着网络伦理规范的发挥,具有非定型化和非制度化的特点。解决网络伦理问题的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要以人为本,将网络主体作为重点,重视人的全面发展,实现科技发展与人的发展的有机结合,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从而保证信息与网络安全的网络伦理规范体系的构建,有效的解决网络伦理问题。具备了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道德水平的网络主体能够约束自己的言行,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网络社会,维护网络用户的合法利益。
(三)坚守人文道德,体现人文情怀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化、网络化时代的到来,作为网络的主体,人们要严格遵守和发扬人类社会所普遍推崇的人文操守及其基本规范,传承人文凝聚精神,提升人文道德涵养和道德认知水平,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和人文涵养,有效的避免人性在数字化和符号化的虚拟网络社会中被扭曲和异化的情况。只有这样人们才能客观的评判各种道德现象,形成正确的道德态度和意识,提高道德自律能力,坚守自己的准则,抵制各种侵蚀和诱惑,鄙视不洁、不善、不义、不道德的行径,不接触不道德、不合理的事物,不随波逐流,发扬人的尊严价值,不断提高自觉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彰显人文关怀。
(四)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定制符合我国国情的针对性对策
国外一些网络技术发达的国家很早就对网络伦理进行了研究,有着丰富的经验,形成了比较成熟理论体系。美国学者罗伯特?维纳早在1948年就提出了计算机伦理问题,经过不断发展,成立很多网络伦理道德研究组织,并专门颁布了四部法律,采取限制成人网站、公布黑名单、明确分级等措施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此外,德国也创建了信息和通信技术服务中心,方便了警察进行网络调查,有效预防网络犯罪。而我国网络伦理研究起步较晚,在解决网络伦理问题的过程中,还需要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并根据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现状,制定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不能盲目的套用,还要加强同其他国家的交流合作,共同努力,各国联手打击网络犯罪活动。
综上所述,网络伦理问题产生原因主要是网络文化和道德结构的多元化,改变了人的道德认知取向,这就要求人们提高道德自律能力,认识到网络道德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树立正确的网络伦理意识,创建并维护良好的道德氛围。还要完善和健全网络伦理规范体系,对网络主体的行为进行引导和约束,将网络伦理问题反馈给相关部门,了解民意,做好网络调控工作,保障网络规范、健康、有序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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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经济学的教学既包括经济理论和分析工具的教育,又包括经济伦理的教育。伴随着数学逻辑方法在西方经济学研究中的应用日益成熟,如何在教学过程中加强经济伦理教育逐渐受到经济学者的关注。经济伦理指直接调节和规范人们从事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经济活动的一系列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现代西方经济学的鼻祖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一书中从同情心出发,论述了利他主义的伦理观;在《国富论》一书中从物质利益和个人私利出发,论述了利己主义的经济观。他从经济理性和伦理道德的内在统一的角度论述“经济人”假说,一方面,人们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对得失和盈亏计算精密;另一方面,利他心理阻止人们使用卑鄙行径和不公正手段获得财富。随后,马歇尔、弗里德曼、阿马蒂亚·森等众多经济学家都在经济伦理方面展开了论述。马歇尔指出经济人的完全利己主义假设在道德面前是不成功的;弗里德曼主张在法律和基本的道德规则下追求利润;阿马蒂亚·森通过经济学和哲学手段的综合运用,把伦理因素重新纳入投票悖论、个人选择、不可能定理等至关重要的经济学问题的讨论之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总之,西方经济学理论体系中包含有丰富深厚的经济伦理元素。
在西方经济学教学中进行经济伦理教育有助于学生认识和了解西方经济学的哲学基础和价值观。西方主流经济学说一直将功利主义作为其哲学基础,而从伦理的角度出发,功利主义的积极和消极方面势必会直接影响西方经济学的科学性和局限性。经济学家罗尔斯指出了功利主义的三个错误:没有认真考虑社会如何分配利益和福利,没有认真考虑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没有考虑欲望满足方面的特性。熊彼特进一步指出,功利主义的假设对于解释经济史,解释经济的推动力,解释涉及实施动机的问题都毫无价值,它只对福利经济学具有根本性的意义。而且,在最狭义的经济领域里,功利主义的假设是多余的。在西方经济学中加强经济伦理教育,有助于形成对功利主义的科学认识,能使学生从辩证法的高度认清西方经济学的理论优势和先天不足。
在西方经济学教学中进行经济伦理教育有助于学生了解当前西方经济学及其政策导向中蕴含的价值取向。当代西方主流经济学说,特别是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在其理论假设和核心主张方面都体现出了非常鲜明的价值取向。理论的中心思想指出:以私有制为基础组织起来的市场社会是人类自然的状态,在没有外部干预的情况下这样的社会将通过看不见的手走向繁荣;资本主义从来就存在;人类历史是市场逐步自由化的过程,社会唯一需要的是消除国家束缚和干预。在西方经济学教学中加强经济伦理教育,客观地研究和分析当代西方经济学及其政策导向中的价值取向,是正确认识西方经济学的理论建树及其应用价值的必然要求。
在西方经济学教学中进行经济伦理教育有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经济伦理观。西方经济学的基本假设是“经济人”假设,即认为自利是最基础的人性。这一假设是经济分析的逻辑起点,具有分析工具的价值,但不具有人生目的和理想人格的价值。作为经济学者,一方面,在研究动机上不能将自己定位为一个追逐私利的“经济人”,而应是为公众利益服务,具有高尚的道德信仰和人格追求的人;另一方面,在经济研究中不能脱离正确的伦理价值观的引导,应利用伦理常识将经济学知识进行整理与应用。在西方经济学教学中加强经济伦理教育,无论是对增强学生以正确的经济伦理立场分析和解决社会经济问题的素质和能力,还是对提升学生的人生理想和抱负,都具有重要作用。
在西方经济学教学中进行经济伦理教育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教师在讲授西方主流经济学说或代表人物思想观点时,增加对其哲学渊源和伦理特色进行介绍。在西方经济学的产生与发展时期,绝大部分经济学家都是出生于资产阶级家庭,哲学、伦理学不可避免地对其研究立场、观点和方法有所影响。而经济学家将经济研究的结论抽象到哲学理论层面时,又必然会烙上当时某种哲学或伦理学的印记。正因如此,著名经济学家熊彼特将18世纪到19世纪经济学说的哲学渊源和伦理特色抽象归纳为功利主义。亨特将20世纪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哲学渊源和伦理特色归纳为个人主义和伦理上的功利性享乐主义结合起来的产物。第二,教师在讲解西方经济学的理论模型建设与推导时,增加对其价值判断进行伦理评述。当代西方经济学的研究方法虽以模型化和实证化为主要特征,但理论模型建设与选择上却总是以一定的伦理特色的价值判断为基础和前提的。以经济学家约翰·贝茨·克拉克的边际生产率分配模型为例,该模型提出的边际生产力分配论指出:劳动和资本各自的边际生产力决定它们各自的产品价值,同时也就决定了它们各自所取得的收入。经济学家施蒂格勒将该模型称为“边际生产率伦理学”,获得了公众和经济学家广泛的支持。第三,教师在归纳主流经济学家提出的政策主张时,增加对其伦理价值导向的道德分析。经济学家在适当考虑了某一经济现象背后的经济因素与非经济因素后,其所提出的政策建议是从广泛的社会科学(包括伦理学、哲学的知识)中得出的结论,不仅仅局限于经济分析。完整的解读经济学家的政策内涵,既要分析和介绍经济方面,也要分析和介绍非经济方面,特别是伦理方面。更何况,任何的经济政策主张都会影响到社会秩序中每个人的幸福和福利,而利益的追逐是道德问题产生的基础。以最大产出的经济政策为例,美国和俄国都以最大限度的产出和财富的增长为经济政策的基本目标之一,但是,美国的最大产出量由消费者决定,而由于受到经济体制的影响,俄国的最大产出量基本由中央集权的领导机构来确定。两个国家经济政策的基本目标完全一样,而其中所隐含的伦理意义却完全不同。由此可见,各国的经济政策是各个国家根本制度和意识形态中核心价值观的产物,无论引导还是跟随某种政策主张,都需要某种伦理体系来指导他们提出建议。因此,弄清楚西方经济学家政策主张中蕴含的伦理价值导向,对于我们认清西方市场经济各种政策的实质及其对我国的适用范围,是极为有益的。
此外,在西方经济学教学中进行经济伦理教育,对从事西方经济教学和研究的高校教师也提出了挑战。教师不仅需要具备良好的西方经济学专业知识和研究能力,还需要提升自身的哲学伦理素养。一方面,应注重总结西方经济理论内部隐含的道德判断及其作用;另一方面,应关注西方经济学对于伦理或道德的解释性内容的研究。道德和经济学之间的关系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问题之一,高校经济学教育工作者,要达到经济学素质与哲学素质俱佳,才能精准地解读前人的在经济伦理方面的深邃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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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以虚拟实在和虚拟空间作为基本的技术支撑,人们可以借助于网络的虚拟性特点隐匿和篡改自己的真实身份和处境来掩饰自己在网络上的各种行为。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浅谈大学生的网络伦理道德问题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摘要:网络的发展在对人类进步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产生着负面的影响。网络影响着大学生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我们的教育方法应该随着现代传播手段的改变而改变,以适应现代科技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网络伦理道德 大学生 道德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
论文正文:
浅谈大学生的网络伦理道德问题
互联网在当今社会已经成为继报刊、广播和电视之后发展起来的第四媒体,并逐渐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成为人类工作生活不可缺少的工具之一。随着高校校园网络化的迅速发展,网络在其积极意义上作为大学生们学习和娱乐的平台的同时,也如一把双刃剑,日益暴露出他们的伦理道德问题。
网络覆盖范围广、内容生动直观、传播速度迅速的特点为大学生学习知识、思想政治教育开拓了崭新的空间,也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但是,网络的隐蔽性和自由性以及“他人在场”的缺失性,使得大学生伦理道德责任感弱化,严重影响了大学生现实中的思想道德和价值观,对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干扰。据调查显示,在校大学生的伦理道德观念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扭曲,思想道德水平发生了不同程度的下滑,这确实是件令人担忧的事情。下面笔者就网络对大学生带来的消极影响进行浅显的概括。
第一, 网络的虚拟性特点容易让人迷失真我
网络以虚拟实在和虚拟空间作为基本的技术支撑,人们可以借助于网络的虚拟性特点隐匿和篡改自己的真实身份和处境来掩饰自己在网络上的各种行为。比尔盖茨曾在《未来之路》中引用了一副有意思的漫画:一只正在操作网络的狗对另外一只狗说:“在Internet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只狗。”这形象地表现了网络的虚拟特征。青年大学生作为网络的主体,因其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尚未形成,容易让自己沉溺于虚拟的网络中被一些虚假的现象所迷惑,而做出些与自己身份不合的举动。“追星族”在大学生中是一个很普遍的群体,很多大学生甚至放弃学业去碰自己的“偶像”。但是这些所谓的偶像在网络上光鲜亮丽的背后是否存在一个真的自我呢?这就不得而知了。
第二,网络娱乐性的特点使人沉迷其中,扭曲了人性的正常发展
网络的娱乐性使得大学生不再以学习为重心,他们上网大部分是为了娱乐,网络世界的多变性让他们目不暇接,以至逐渐迷失了方向。不断发展的网络游戏,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投身于华美绝伦的近于现实的网络游戏画面中。在这种虚拟的网络游戏环境中,很多大学生因其心智还不成熟而导致迷失自己,造成其价值观的扭曲,引发青少年犯罪。
第三,网络的隐蔽性造成网络信息的虚假难辨,
网络的这种隐蔽性使得网络信息真假难辨,导致种种弄虚作假、尔虞我诈的现象出现,严重影响了大学生的伦理道德观念。个别同学甚至萌生了某种不良的念头,觉得“作假可以获得成功,老实只会导致失败”。这种思想观念,使得大学生不讲诚信的现象在大学里随处可见,作弊现象屡见不鲜。更有甚者为了奖学金或是评优在考试过后找老师要求加分等等。这些不诚信的举动随着互联网前进的步伐越来越普遍,这告诉人们这种失衡现象应该尽快加以控制,否则将会对大学生伦理道德造成更为严重的影响。
网络快速发展的趋势不可阻挡,我们只能顺应这一趋势,但我们可以充分利用网络这一途径,使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用生动快捷的方式把科学的正确的思想观念传播出去,积极开展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只有方法正确,开展教育才会有成果,大学生才会接受,才会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去改造社会,从而展现自己新一代的精神风貌。
第一,高校要大学生的网络准则,加强对大学生伦理道德的培养。网络伦理是现实伦理的延伸和拓展,要想使大学生有一个正确的网络伦理观念,必须在现实中加强对大学生伦理道德观念的培养。对大学生的上网行为必须有所规范,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让他们心里要明白,让他们懂得自律,同时要对他们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二,学校应当多开展学生乐于参加的德育教育活动,减少学生上网时间。同时,加强道德纪律教育,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这样做的目的是使他们能够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避免伦理道德失范,以防受到伤害,同时要让他们明白网络世界并不是真正虚拟的,可以随心所欲的,同样要受到伦理道德的规范和制约。
学生伦理道德教育事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重视。网络的普及和推广给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和伦理道德教育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但也给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者和德育教育工作者提供了新的研究方向和崭新的工作阵地。我们要大力挖掘网络信息资源,充分利用它的优越性,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使网络成为学校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伦理道德教育的有利途径,使整个网络进入一个良性发展的轨道,构建完美的社会主义网络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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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网络的发展在对人类进步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产生着负面的影响。网络影响着大学生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我们的教育方法应该随着现代传播手段的改变而改变,以适应现代科技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网络伦理道德 大学生 道德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
互联网在当今社会已经成为继报刊、广播和电视之后发展起来的第四媒体,并逐渐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成为人类工作生活不可缺少的工具之一。随着高校校园网络化的迅速发展,网络在其积极意义上作为大学生们学习和娱乐的平台的同时,也如一把双刃剑,日益暴露出他们的伦理道德问题。
网络覆盖范围广、内容生动直观、传播速度迅速的特点为大学生学习知识、思想政治教育开拓了崭新的空间,也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但是,网络的隐蔽性和自由性以及“他人在场”的缺失性,使得大学生伦理道德责任感弱化,严重影响了大学生现实中的思想道德和价值观,对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干扰。据调查显示,在校大学生的伦理道德观念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扭曲,思想道德水平发生了不同程度的下滑,这确实是件令人担忧的事情。下面笔者就网络对大学生带来的消极影响进行浅显的概括。
网络以虚拟实在和虚拟空间作为基本的技术支撑,人们可以借助于网络的虚拟性特点隐匿和篡改自己的真实身份和处境来掩饰自己在网络上的各种行为。比尔盖茨曾在《未来之路》中引用了一副有意思的漫画:一只正在操作网络的狗对另外一只狗说:“在Internet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只狗。”这形象地表现了网络的虚拟特征。青年大学生作为网络的主体,因其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尚未形成,容易让自己沉溺于虚拟的网络中被一些虚假的现象所迷惑,而做出些与自己身份不合的举动。“追星族”在大学生中是一个很普遍的群体,很多大学生甚至放弃学业去碰自己的“偶像”。但是这些所谓的偶像在网络上光鲜亮丽的背后是否存在一个真的自我呢?这就不得而知了。
网络的娱乐性使得大学生不再以学习为重心,他们上网大部分是为了娱乐,网络世界的多变性让他们目不暇接,以至逐渐迷失了方向。不断发展的网络游戏,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投身于华美绝伦的近于现实的网络游戏画面中。在这种虚拟的网络游戏环境中,很多大学生因其心智还不成熟而导致迷失自己,造成其价值观的扭曲,引发青少年犯罪。
网络的这种隐蔽性使得网络信息真假难辨,导致种种弄虚作假、尔虞我诈的现象出现,严重影响了大学生的伦理道德观念。个别同学甚至萌生了某种不良的念头,觉得“作假可以获得成功,老实只会导致失败”。这种思想观念,使得大学生不讲诚信的现象在大学里随处可见,作弊现象屡见不鲜。更有甚者为了奖学金或是评优在考试过后找老师要求加分等等。这些不诚信的举动随着互联网前进的步伐越来越普遍,这告诉人们这种失衡现象应该尽快加以控制,否则将会对大学生伦理道德造成更为严重的影响。
网络快速发展的趋势不可阻挡,我们只能顺应这一趋势,但我们可以充分利用网络这一途径,使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用生动快捷的方式把科学的正确的思想观念传播出去,积极开展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只有方法正确,开展教育才会有成果,大学生才会接受,才会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去改造社会,从而展现自己新一代的精神风貌。
第一,高校要大学生的网络准则,加强对大学生伦理道德的培养。网络伦理是现实伦理的延伸和拓展,要想使大学生有一个正确的网络伦理观念,必须在现实中加强对大学生伦理道德观念的培养。对大学生的上网行为必须有所规范,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让他们心里要明白,让他们懂得自律,同时要对他们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二,学校应当多开展学生乐于参加的德育教育活动,减少学生上网时间。同时,加强道德纪律教育,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这样做的目的是使他们能够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避免伦理道德失范,以防受到伤害,同时要让他们明白网络世界并不是真正虚拟的,可以随心所欲的,同样要受到伦理道德的规范和制约。
学生伦理道德教育事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重视。网络的普及和推广给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和伦理道德教育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但也给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者和德育教育工作者提供了新的研究方向和崭新的工作阵地。我们要大力挖掘网络信息资源,充分利用它的优越性,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使网络成为学校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伦理道德教育的有利途径,使整个网络进入一个良性发展的轨道,构建完美的社会主义网络文化。
[1]网络伦理的若干视点.中国报刊杂志大全
[2]陆俊,严耕.国外网络伦理问题研究综述 [J]. 国外社会科学,1997,(2) : 14~18
[3]万峰.网络文化对大学生伦理道德影响的研究[D].上海师范大学,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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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在当今社会已经成为继报刊、广播和电视之后发展起来的第四媒体,并逐渐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成为人类工作生活不可缺少的工具之一。随着高校校园网络化的迅速发展,网络在其积极意义上作为大学生们学习和娱乐的平台的同时,也如一把双刃剑,日益暴露出他们的伦理道德问题。
网络快速发展的趋势不可阻挡,我们只能顺应这一趋势,但我们可以充分利用网络这一途径,使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用生动快捷的方式把科学的正确的思想观念传播出去,积极开展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只有方法正确,开展教育才会有成果,大学生才会接受,才会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去改造社会,从而展现自己新一代的精神风貌。
第一,高校要大学生的网络准则,加强对大学生伦理道德的培养。网络伦理是现实伦理的延伸和拓展,要想使大学生有一个正确的网络伦理观念,必须在现实中加强对大学生伦理道德观念的培养。对大学生的上网行为必须有所规范,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让他们心里要明白,让他们懂得自律,同时要对他们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二,学校应当多开展学生乐于参加的德育教育活动,减少学生上网时间。同时,加强道德纪律教育,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这样做的目的是使他们能够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避免伦理道德失范,以防受到伤害,同时要让他们明白网络世界并不是真正虚拟的,可以随心所欲的,同样要受到伦理道德的规范和制约。
学生伦理道德教育事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重视。网络的普及和推广给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和伦理道德教育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但也给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者和德育教育工作者提供了新的研究方向和崭新的工作阵地。我们要大力挖掘网络信息资源,充分利用它的优越性,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使网络成为学校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伦理道德教育的有利途径,使整个网络进入一个良性发展的轨道,构建完美的社会主义网络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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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的媒体环境下,隐性采访被广泛的运用。隐性采访能够最大限度地逼近事实真相,突破显性采访环境的封闭性和事实本身的隐蔽性,一针见血的抓住问题的实质,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可视性,可听性,能够吸引受众的注意,使之有身临其境的感觉,特别体现了新闻的真实性。通过隐性采访可以获取其他采访手段难于获取的新闻事实,从而更好地实行舆论监督。然而随着隐性采访使用的频率不断增加,由其引发的质疑也在不断产生。就记者的身份和采访意图的隐瞒来看,无论出于何种目的,隐性采访都是一种欺骗,而这种欺骗不同于一般:其一,媒体与采访对象的地位不对等,前者出于强势地位;其二,它是一种主动欺骗,采访者是有预谋的;其三,经常在采访对象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况下公开采访内容。一些新闻记者因为运用秘密采访手段进行采访而受到诸多非议,甚至因此坐上了被告席上。社会对记者和媒体职业道德素质的评判也成为隐性采访不得不面对得尴尬。
1.公共利益为上原则。隐性采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该定为于维护公众的利益。维护公众利益是记者和媒体基本的价值取向,也是确定是否有必要用隐性采访手段和把握新闻事实的标准。如果选择的题材“与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相关,而除此之外又无他法获取信息,则可为;反之,如该事件与公共利益无关,或影响甚小,则不可为”。在对“广西南丹矿难事故”的报道中,我们能强烈地感受到地方官员有意隐瞒事态真相和编织的地方保护网,这给记者的采访带来很大的困难。在这样的背景下,隐性采访是新闻记者采制揭露和批评性报道,维护公共利益的重要方法。在这里需要十分注意区分公众利益与公众兴趣的区别,后者是一种公众的心理需求,隐性采访只能在不违反法纪的情况下,让公众对国家事务、社会变化和与其利益有关的信息进行了解,而不可为迎合公众的好奇心暴露无关公共利益的个人隐私等不宜报道的内容。
2.真实原则。相对显性采访而言,隐性采访涉猎的多是违法乱纪的社会弊病,在采访的过程中常常遇到意想不到的阻挠和困难,对事实加以深度了解和接触的难度会更大。在隐性采访的两种方式介入式和观察式采访中,记者因为处于新闻事件的发生过程中又极容易影响新闻事件的进程,因此避免新闻失真显得更加重要。隐性采访一旦失真。不仅削弱了报道针砭时弊的力度,对公众造成误导,而且极容易伤害采访对象的合法权利,新闻媒体的公信力也会受到严重质疑,因此记者在隐性采访中要尤其注意新闻的真实性。
3.适度原则。适度原则首先是指隐性采访的使用频率不宜过多。能用显性采访的尽量不用隐性手段。其次是指使用范围,在选题上必须是影响公众利益的事件,从对象上说必须是不配合,不支持记者采访,而记者又无他法接近新闻源。再次是指对具体事件采访的适度,记者应紧扣事件的性质、报道的主题,而对那些与主题无关或关系不大的问题不使用为宜。
4.客观记录原则。在宏观的社会背景之中,新闻记者应该担当什么样的社会角色?对此问题,中西方的学者有过诸多描述。笔者始终认为,无论是社会角色’期待博学,还是记者理想追求,记录者就应该是新闻记者最为适宜的社会角色。我们都习惯于讲这样一句话:今天的新闻就是明天的历史。这句话至少包含了两层意思:新闻必须是真实的;新闻记者应该是历史的记录者。在微观的新闻采访活动中,新闻记者更应该是新闻事件的记录者,这一点,对于隐性采访而言显得很重要。
5.善意原则。隐性采访的直接结果往往是曝光社会的阴暗面,但是暴露社会的阴暗面并不是隐性采访的最终目的。隐性采访的出发点应该是善意的,是为了支持正当的言行、合法的权益,纠正人们的某些错误意识和看法,既要告诉人们事实是怎样,又要告诉人们应该做什么,符合社会主义的伦理规范和道德原则。
隐性采访多是揭露社会的阴暗面暴力,色情,无论是对青少年的成长还是对于整个社会的风气都有太大的负面影响,所以,新闻报道要以正面报道为主,隐牲采访使用的频率不宜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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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问题关系到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和谐、和一个民族永久不衰。温家宝曾说:“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国民素质的提高和道德的力量,绝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强大的国家、一个受人尊敬的国家。”救赎道德,势在必行,时不我待。
行政伦理,主要指的是公共行政领域的道德理论体系。正如遵守社会公德对于保持社会秩序稳定不可或缺,一切涉及公共管理与服务的机关、团体或组织,其日常活动,尤其是政府公共行政的有序和高效,都离不开公共行政伦理建设。良好的公共行政伦理建设,在公共行政理念方面表现为良好的理想、信念、宗旨与价值观念,并具体化为“为民”、“责任”、“服务”等;社会道德作为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方面,一直以来都被人们广泛关注。随着我国精神文明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我国的道德建设整体都得到了发展,但也面临着转型,随着转型压力的递增,社会道德失范现象屡见不鲜,社会道德失范问题也逐渐为人们所关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社会失范状态是社会转型变迁过程中必然存在的现象,而社会道德失范现象作为社会失范状态的一个方面,充斥在社会的各个角落中。
尽管文明的趋势是上升的,但是,社会道德良心已经进入了它的休眠状态。以2006年的“彭宇案”为起点,到相继发生的“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事件,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从苏丹红到三氯氰胺,从瘦肉精到染色馒头等关系到人民最基本吃饭的问题;再到老人倒地无人敢扶,到2010年的冷漠人心的“小悦悦事件”等关系生命道德的问题;再到2013年的复旦大学“投毒事件”,这些都是国人道德上的缺失,没能坚守住自己诚信、良心的阵地,为了一己私利,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置之不理的结果。至此,几乎每天网络上都会爆出让人担忧的违背道德常理的相关事件,许多学者也进入了深入分析和研究,得出主要的两种观点:一是道德信仰危机;二是道德行为失范。它降低了中国人的整体素质,损害了我们民族在世界大家庭中的形象,成为今后国家发展进步的障碍。
1.教育滞后的影响。教育滞后主要表现在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在学校,教育过于功利性,关注的重点更多的在学校的升学率和学生就业率,而忽视了学校的育人功能。家庭方面,很多家长忙于工作和事业忽视对孩子的德育教育,忽略了对孩子品德教育的重要性。社会方面,德育教育空白无力,没有形成主流,而且在对优良的道德行为、典型道德模范宣传不足。
2.功利主义的驱使和社会风气的败坏。在利益的驱使下,人们可以昧着良心踩在别人的身上追逐名利、践踏道德。社会正在形成一种不良的风气,由此导致人们责任心的丧失。我们已经在道德滑坡的环境里越走越深,不能正确的分析具体的情况,已经处于道德规范的迷茫期和困惑期,不知道到底该不该坚持自己原有的价值观。
3.舆论导向的影响。我国正处在市场经济发展变幻时期,市场经济的法则是价值规律,而自由而平等的交换是市场经济存在的基础。西方资本主义的自由观日渐深入人心,人们通过交流平台自由的发表言论,在这种情况下,对某些道德行为和道德观念批判的声音也越来越大,致使舆论导向也随之发生改变。
4.自身文化素质因素的影响。中国人长久以来受到传统文化中的糟粕思想的禁锢。在这种氛围中,中国的传统文化生长生为一种“服从”文化。人们在这种几千年的熏染中,逐渐成为老实本分、安分守己的价值观念成为了人们的处世之道,而“家”文化使中国人“重私德、轻公德”的思想根深蒂固。
5.社会评价体系的影响。社会评价是社会的行为主体根据已有的、为大众所接受的标准,对社会某一现象或者社会事实进行评判,然后为其定义一个积极或者消极的意义。在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向现代市场经济体系转变的过程中,社会大众的价值取向逐渐走向多元化的阶段,人们就会根据不同的标准,对这种行为进行评价,出现相应的利弊权衡。
6.世俗化和多元文化的冲击。市场经济目标的确立和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在最大限度地释放了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同时,对物质和金钱、欲望的满足超越了道德伦理的价值。西方思潮在向我们不断袭来,我们在追求个性解放,自由至上的同时,忽略了传统道德的要求,在接受西方思潮的时候,并不能把我们中国传统文化全盘否定。
我国公民道德建设,既要吸取各国社会道德建设的有益经验,让中华民族优秀的道德文化传承下来,也要积极利用社会道德舆论的力量引导与完善各项制度,填补转型中制度设计的漏洞。
1.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和道德氛围。社会上发生的很多的有关违背道德良心的事情,由此导致了人们的冷漠性。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可以从“学雷锋”做起,不吝啬我们的每一滴爱心,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需要帮助的人伸手双手。各行各业应在自己的岗位上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勇于创新。
2.道德教育宣传,树立正确社会向导。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报刊等传播工具,树立典型,加强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学校应该改变传统的理论教育方法,通过隐性教育法把德育内容潜移默化渗透到学生身上,并使其内化为其良好的道德素质。社会上应加大宣传力度,把正面教育和反面教育结合起来,树立正确的社会向导,自觉净化心灵。
3.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良好社会道德意识。社会道德问题根源于社会现实问题,现实问题的解决要依赖于各种制度、法律的完善。
4.道德教育至公民生活的各个方面。爱国主义教育、法制观教育、价值观教育、伦理道德教育、健康人格教育等都应成为道德教育的基本内容,要把道德教育推及公民生活的各个方面。
5.对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传统文化中积淀着我们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一个传统文化代表着一种民族精神,我们要学会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用传统的力量从源泉上净化社会不良的风气。
6.政治文明建设并完善相关的法令法规制度。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两手抓。逐渐扩大社会的自由度和自主性。还权于社会,形成自律性的公共道德规范管理约束自己。允许舆论的批评监督,逐渐扭转社会舆论和风气对违背德行为的价值颠倒的判断。
在以经济发展为主体的背景下,我们不能忽视社会伦理道德的规范和强化。我国社会道德失范和滑坡现象实属自然,我们只有将构建新的道德体系的任务放在时代背景下,结合全体社会成员的力量,运用科学的手段,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就会走出道德失范和滑坡的困境,实现人类自由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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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旅游伦理消费行为竞争行为生态伦理
论文摘要:旅游业是新兴的高速发展的产业,目前国内外兴起旅游热,但是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出现了很多社会、伦理问题,分析了目前旅游发展带来的一些旅游伦理问题,提出加强文化建设,注重生态旅游,合理规划以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旅游业作为一种新兴产业,涉及到吃、住、行、游、购、娱等方面,是涉及到多个行业的综合性产业,对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方面有较大的推动作用,它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大加快了社会的发展,人类文明的进步。然而随着旅游发展,由于受到外因以及内因等的影响,旅游业带来了对资源、环境、经济、道德伦理、文化等方面的破坏,对人类社会带来了我们不可忽视的消极作用,我们不得不对其予以重视。
一、旅游伦理与旅游可持续发展
1980年世界游乐组织把旅游定义为,“人们小于非移民及和平目的或m于导致实现经济、社会文化精神等方面的个人发展及促进人与人之间的了解与合作等目的而作的旅行。”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们选择外出旅游。在旅游活动中。人们必须处理一系列复杂的关系,如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文物古迹的关系、旅伴之间的关系、人的身心关系等等,道德规范是协调这些关系不可或缺的重要规范。人们在旅游活动中所应遵循的道德规范的总和称为“旅游伦理”。旅游伦理基本规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按其所协调的基本关系,它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1)尊重爱护自然,实现人与自然的和凿;(2)尊重保护文物古迹,实现人与历史的和谐;(3)相互尊重,相互关心,相互帮助,实现人际关系的和谐;(4)认真对待自我,实现身心和谐。
旅游可持续发展是指在不损害环境持续性的基础上,既满足当代人高质量的旅游需求,又不妨害满足后代人高质量的旅游需求;既保证旅游者的利益、旅游地居民的利益,又保证旅游经营者的利益,实现旅游业的长期稳定和良性发展。它的实质是指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互利共生、协同进化和发展,包括自然、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i个基本的方面,强调社会的发展是复杂系统的整体推论、不断优化的过程。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发展。
二、建设旅游伦理的重大意义
建设旅游伦理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首先,有助于游客旅游目的的实现。旅游伦理可以为游客的旅游行为指示道德方向,并内化为旅游行为习惯,提升游客的人格,从而自觉保护生态环境,与人和谐相处,在宽松的氛用中达到旅游的目的;其次,有助于生态文明建设。人类是生物圈中的一环,人们在旅游活动中自觉地把自身置于整个生物圈相互依存的网络中,用旅游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积极而主动地促进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从而创造高度的生态文明;第,有助于精神文明建设。旅游伦理首先规范调节的人际关系主要是陌生人之间的关系,“生人有助”是其重要规范。这种道德规范有助于升华旅游者的人格,进而自觉创造熟人之间和谐的人际关系,从而使整个社会呈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
三、旅游伦理对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1.对旅游目的地社会文化的影响。戴尼逊·纳什(DennisonNash)从“帝国主义”的概念开始分析,指出今天的帝国主义与以往已有所不同,提出了旅游具有帝国主义的侵略特点。他超越了对具体的旅游过程的研究,把旅游活动看做一种文化接触和交往的方式,注重分析它对接触双方带来的影响。旅游开发特别是民族旅游资源的开发中十分重视对当地民族文化资源的挖掘,给当地社会带来民族文化的破坏,社会秩序的破坏等方面的影响。现在我们开发原汁原味的民族旅游产品,旅游者去民族旅游区旅游都希望能够真正体会到原汁原味的风土人情,于是出现了讲民族旅游资源的本来面貌不加修饰地呈现在旅游者面前的情况。在实际的旅游产品的开发中,往往存在“涸泽而渔、焚林而猎”的现象,对旅游资源的过度开发,为了满足游客的“猎奇”心理,对本地区本民族的文化进行扭曲和“舞台真实”,都给旅游的持续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随着旅游开发的进程,旅游者的大量涌入,旅游者把自己的生活方式,意识形态,价值观等带到旅游目的地,渐渐地使旅游目的地的社会文化情况发生变化。弱势族群的文化传统所面临的生存危机,是历史、政治、经济、社会、生态等多重外力综合作用的必然结果;当代民族一国家对边缘地域和非主流群体的“同质化”或“经济一体化”战略是此危机形成的主要原因,而旅游产业向“弱势族群”聚居地的拓展也只不过是构成这一战略的一个子环节而已。
2.对旅游者消费行为的影响。有的人类学家把旅游称之为“现代朝圣”。但是有的认为也是世俗的,因为旅游本身包含了很多世俗的成分,如娱乐、游玩、享乐,即他们所谓的四个S:太阳(Slln)、沙滩(sand)、冲浪(surf)、性(s)。因为这些问题涉及到了许多具体问题,如文化认同问题,文化整合问题,经济一体化与文化多元化的关系问题,文化的重构与真实性问题,文化的生产和保护问题等等。旅游业带来的很多社会问题,如旅游业的发展带来的人口流动及由于色情服务而带来的疾病,如性病及艾滋病等等。这些问题如不加以解决,也将会阻碍社会的健康发展,甚至反过来影响旅游业的发展。旅游的世俗性特点带来很多社会问题,使人们的消费行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首先,文化优越感强加于旅游目的地。旅游使离开原居住地的,非定居性的活动,旅游者的活动受原居住的道德约束较小,会出现文化优越感,旅游者就想把自己的消费观念强加到旅游目的地。其次,正常道德行为约束程度下降。由于离开了原来的熟悉环境,不再受到原有的道德法规的约束,很容易做出违反道德道义的行为,出现赌、黄等行为,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和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再次,出现奢侈浪费消费情况。人们在旅游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夸大消费行为,出现攀比心理,从而出现铺张浪费,浪费社会资源。最后,旅游消费层次降低,消费质量不高。特别是娱乐消遣文化,它偏重感官享受,刺激受众的直接需要。
3.对旅游企业的竞争行为的影响。旅游业作为一个非传统行业,由于其自身的特点使其是一个赢利性较高的行业,但是在利益驱使下使旅游企业的竞争行为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在人类社会经历了农业革命和工业革命之后。正进入服务业革命时代。旅游服务是第三产业特别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当前的旅游企业存在缺乏旅游服务诚信观念,从而导致经营组织者和旅游者的利益纠纷不断。中国现有的旅游服务质量却不尽人意。旅游秩序混乱,不合理的行程安排,不规范的旅游服务等,导致了旅游利益纠纷和大量旅游者投诉,严重败坏了中国旅游业的声誉。由于旅游服务者的诚信服务意识不够,缺乏旅游服务道德约束和法律监督机制,导致我们旅游企业的不正当竞争手段。出现恶意削价,损人同时害己;以贿赂的手段拉拢顾客;为旅游者提供虚假的旅游服务信息;制造和散布有损其他旅游企业形象和商业信誉的虚假信息。盗用别的企业的名牌或开发成果等等现象。
4.过度不合理开发对旅游资源、环境的破坏。对于旅游开发,就全球大多数国家而言,都经历了先建设,后环保;先过度开发,后治理污染的曲折道路。中国旅游开发中存在旅游资源破坏严重的问题,挥霍旅游资源,破坏生态环境。中国旅游资源相对丰富而独特,但是,面对旅游业飞速发展、旅游者数量倍增的压力,旅游资源稀缺性表现越来越明显,出现了从旅游资源开发者、经营组织者到游客挥霍旅游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由于一些开发项目缺少科学的规划和管理,出现了旅游开发到哪里,污染与破坏就带到哪里的“旅游摧毁旅游”的现象。
四、基于可持续发展的旅游伦理发展
我们应该遵守遵循自然、整体优化的原则,用生态伦理学的观点来开发旅游。“遵循自然”是指生态伦理思想和基本原则,它指出了自然过程和自然规律的丰富性,以及人类利用自然规律的能动性和可选择性。遵循自然,也就是顺应自然、师法自然,其标准是保持生态系统的完整、稳定与和谐。生态伦理学要求人类与自然建立一种良好的和谐关系,维持一种合作的道德准则,用生态伦理观来对待大自然、开发自然资源,与自然万物共存共荣。节约资源,合理开发资源,为子孙后代留下可贵的旅游资源,有规划有秩序的开发,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破坏,使旅游资源得以可持续发展。旅游开发时,必须注重文化因素的开发,增加文化含量,使旅游活动能够进一步提高人们的文化素养,使旅游过程成为一种人普遍的学习交流过程。应当充分发挥相关的监督机构的监督作用,对违反旅游伦理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充分利用社会舆论的作用对违反伦理的行为进行有效的引导,引导旅游者、旅游企业进行诚信旅游、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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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问题,目前并没有统一的看法,从世界各国及地区的立法经验来看对待赃物的做法也是不一致的,从比较法的角度看,关于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主要存在几种不同的模式。
一是区分说,该说认为应当对赃物进一步依其性质区分为占有委托物或是占有脱离物。属于占有脱离物的赃物指的是通过暴力或者秘密窃取等手段违背原权利人的意愿而取得的财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如盗窃、抢劫而来的赃物。而对属于占有委托物的赃物即运用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原所有人自愿或者主动交出的财物,适用善意取得,如诈骗而来的赃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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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合同法伦理问题分析历来是中外法学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并且在合同法各项规定之间存在着一定的逻辑内在联系,共同构成比较完善的价值体系。价值体系的不断完善,验证了合同法的正当性和合理性,赋予合同法以更加强大的生命力和内在逻辑,甚至外化为某种程序和形式。本文试图通过简要分析合同法若干问题,进行有关伦理分析,并提出建议,以期指正其伦理偏离或者缺失。
关键词:合同法 诚信理论 伦理道德
合同法是根据现实社会为了维护人们日常经济关系所产生法律,属于为实现特定社会目标而采取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法律层面的制度设计,合同法在维护正常的经济交往秩序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其法条设计也呈现出许多社会伦理方面的问题,能够有效折射出社会主流伦理的价值取向,这也是合同法长久不衰的法宝,进而充分发挥合同法的客观作用。
社会目标问题属于合同法伦理有关问题分析的最重要的方面,关于合同法社会目标的伦理分析通常是将自由主义和功利主义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探讨问题。从这两者关于伦理问题的分析,可以更进一步认清私人与私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法律责任和关系。将合同法与社会学问题比较研究,在确保不侵害其他社会人的利益的前提下,确保合同法有关规定快速坚决执行,充分发挥其信守诺言的道德准则和法律效用。合同法并不仅仅是关于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而是确保实现保障个人在与他人交往过程中的意思自治,在此种基础之上促使社会人更加自由自愿的追求个人认为正确的社会目标和人生方向。与此同时,我们也要充分认识到合同法作为经济法类别的效益最大化的目标,合同法主要的践行目的仍然是以较小的自愿价值,换取更大的价值,实现社会各种经济活动的有序高效进行。
从合同法的法理学的角度来说,合同的权利和义务重点体现出当事人双方的法律意志,共同体现合同的本质特征即双方法律意思表示必须符合规定和法律法规,不论是合同的订立、合同的生效、合同的履行等各个环节,都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自愿的共同意愿来进行,必须随时接受法律的价值考量,对于合同条款进行动态更新,及时将公正的合同条款补充进来。这种合同履行模式可以有助于保护十分重要的社会价值。合同法会根据合同订立双方当事人的言语和行为的合理意思表示,进而确认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意的合理性。这种说法可能在某些经典案例中体现的尤为明显,但是当前社会随着法制化进程的逐渐加快,为实现合同订立双方之间的权利和利益,必须进行构建更为科学合理的组织体系,并且时刻将诚实守信作为该组织体系有效、高效运转的坚实基础。更加重视合同法履行行为的恰当性,因为恰当性在合同法履行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重要,必须及时根据合同订立双方当事人的具体行动来判断影响他人的合理行为,纳入考虑的范畴。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诚实守信越来越被我国的相关法律所重视,成为众多法律法规制定执行时所必须追随的基本原则。然而我国现行经济体制和条件还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还存在许多需要进一步弥补的漏洞,这些都迫切的需要诚实守信这一伦理道德去加强约束和营造。因此,作为合同法同样需要社会给予诚实守信的伦理分析,顺应合理合法的发展潮流。在合同法的规定中涉及到合同的制定、变更、完善、执行、终止等环节,诚实守信在整个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保护作用,体现了当前合同法对合同当事人的精心保护。具体表现在:一是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体现的诚实守信。合同当事人在缔结合同之前没有任何关系和义务,只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从新的合同关系中认识到,这是一种建立在互相信任和依赖的基础之上而发生的关系。二是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体现的诚实守信。按照《合同法》第60条的相关规定,合同当事人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合同的目的、性质等重要的信息,要积极履行保密、执行、协助等职责和义务。三是在合同的终止之后的诚实守信。在合同所产生的民事关系停止之后,合同当事人就可以脱离合同的制约,停止对合同义务的履行,不再对合同、对彼此有责任关系。但是正是由于这种没有后合同关系的存在和约束,致使合同的有关内容、效力等在合同关系终止后被泄密、流失等,产生一系列意想不到的不良后果。《合同法》第92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关系终止之后,仍然也要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保密、协助等相关义务。四是,在合同的解释过程中的诚实守信。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合同进行内容、效力等方面的解释,不但可以忠诚于合同本身,同时对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正确的起到解释和帮助作用。
法学界认为,合同法是以规范、调整、约束现实生活的契约等各种形式为目的的一种法律,可以说是将现实生活中的因合同产生的相关利益关系转变成内在的价值。伟大的学者康德曾经说过,在自然界中,万事万物都是按照自身的规律进行运动,而只有有理性的事物可以按照原则进行行动。正是因为所有人都因着一定的目的和价值,自主的改变自己的行为,处理自己的财产,这样的行为都是由个人的内在价值所影响的。正因如此,法律法规是一种专门的关系科学,是不能纯粹的追求理论研究的,必须更加注重兼顾经验和经营等诸多因素的共同作用和存在,重点考虑到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内在伦理价值以及之间的关系。在履行当前合同法中,必须要求合同订立和各条款符合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志,履行法律的行为必须是遵循一定价值的正确伦理价值,存在本质上的行为控制要求,这样的伦理分析来解释合同法的内在价值更容易得到当事人的内心认可。合同法的效力受相关规定的限制和要求,不能忽略合同法的内在价值构造,要建立在各项规章制度已经渐趋完善和理性的坚实基础上。
总而言之,在我国现行的合同法实行过程中,存在若干问题亟待通过伦理分析的手段帮助完善及解决。比如,正确对合同法的价值理念进行修订,完善针对此项缺陷而修订现行的合同内容和原则立法;实现合同制定过程中的相关法理的确定,表现在制定合同时,在一定的社会范围之内进行社会关系和伦理关系的调节和规范。具体来说,合同法对于若干问题的伦理分析,应该着力建立健全由自由、正义、效率和美德多种因素包含进去的新型的机制和制度,以便于实现共同的社会价值目标,达到伦理和社会价值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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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养老保险隐性债务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文章首先阐述了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基本概念、各种定义、测算方法以及转轨时期的养老保险隐性债务问题,然后分析了隐性债务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影响,最后对解决我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养老保险制度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隐性债务。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正由完全的现收现付制向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以下简称“统账结合”)的部分积累制转轨。与改革初期人们对“统账结合”模式所寄予的厚望——体现公平与效率的结合相比,制度转轨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增添了人们对改革前景的担忧,其中最主要的一个问题就是个人账户“空账”,而个人账户“空账”产生的原因是我国未解决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所带来的转轨成本。最近几年,国内学者关于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研究非常多,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方面是隐性债务规模的测算,主要有周渭兵(2000)、王晓军(2002)、高建伟(2004)等;另一方面是如何偿还养老保险隐性债务,主要有贾康等(2000)、郭树清(2000)、吴敬琏和林毅夫(2003)、李绍光(2004)、詹明月(2001)、叶响裙(2000)、夏鹰和潘广云(2002)、李明镇(2001)、韦玮等(2006)。从已有文献来看,国内还有不少学者对隐性债务的理解不够深入或者片面,所提出的政策建议往往有失偏颇。针对此种现状,本文将深入系统地阐述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相关理论问题,在此基础上分析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转轨过程中的隐性债务问题,最后,就建立我国养老保险的长效机制提出政策建议。
养老保险隐性债务源自于现收现付制。现收现付制体现的是一种代际转移的关系,当期退休人员领取的养老金来自于同期在职职工的缴费。这些在职职工在缴费的同时,也为自己积累着未来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权利。一般情况下,随着在职职工缴费记录的增加,他们所积累的养老金权益也在逐渐增加。这部分养老金权益就是养老保险制度对他们的负债。由于不存在任何可见的借贷行为,而仅由国家的规定和强制力来保证实行,故称之为隐性债务。
理论上,解决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办法有四种:第一,通过降低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水平以缩小债务规模;第二,利用下一代职工的缴费来解决;第三,若当前在职职工在缴费过程中出现基金结余,这部分结余也可以用来偿还隐性债务;第四,国家从养老保险制度外筹集资金解决。如果仅仅通过前三种途径就可以完全“消化”隐性债务,那么,从财务可持续性角度,我们就不需要担心养老保险隐性债务问题,现收现付制可以一直运行下去。但事实上,人口老龄化会对现收现付制形成很大冲击,而降低退休人员待遇及提高在职人员缴费通常会遇到很大阻力,当在职人员的缴费不能满足当期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的时候,国家为了维持养老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和国家稳定,就必须从养老保险制度外筹集资金来解决,这样养老保险隐性债务就转变成了显性的国家债务。养老保险隐性债务与国家的显性公共债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主要表现在: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规模是可以控制和调整的,当养老保险隐性债务可以通过制度调整进行消化时,其与国家的显性公共债务有本质区别。只有当现收现付制维持不下去时,养老保险隐性债务才会显性化,成为国家显性公共债务的一部分,从而对宏观经济产生影响。
由此可以看出,现收现付制养老保险中所包含的隐性债务不仅直接关系着养老保险制度本身能否顺利运行,也会间接地对国家财政收支和经济运行状况产生影响。因此,许多国家在考察政府债务的时候,也会把养老保险隐性债务作为一个参考指标考虑在内。
虽然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基本概念不难理解,但是学术界对隐性债务的定义并未形成一致看法,这给各国学者研究隐性债务带来了困惑。根据世界银行养老保险专家Robert Holzmann(1998)的归纳,目前存在三种隐性债务的定义,分别是:
1.计划终止时债务(Accrued-to-date liabilities)。它等于如果现收现付养老金计划在某一时刻终止,所有必须支付给当前退休人员的未来养老金精算现值加上在职职工已经积累、未来必须予以偿付的养老金精算现值。如果有基金余额,还需减去基金余额。
2.当前参保人口债务(Current workers andpensioners' liabilities)。不考虑新加入者,假设现收现付养老金计划继续运行,直到最后一个参保人口死亡,其等于计划终止时债务加上当前参保在职职工未来所积累的养老金权益的精算现值与未来缴费的精算现值之差。当前参保人口债务也被称为封闭人群债务(Closed-group liabilities)。
3.开放系统债务(Open-system liabilities)。考虑新加入者未来的缴费和养老金收益情况,其等于当年参保人口的债务加上新加入者未来所积累的养老金权益的精算现值与未来缴费的精算现值之差。
那么,在研究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时候,尤其在测算隐性债务规模的时候,究竟应该采用何种定义呢?Hagemann和Nicoletti(1989)研究了老龄化对德国、日本、瑞典和美国养老保险债务的影响。该文作者测算了四个国家的封闭人群养老保险债务,结果发现美国、日本、德国、瑞典的养老保险债务分别是各自国家1985年GDP的158%、217%、355%和183%。Kane和Palacios(1996)通过测算多个国家的封闭人群养老保险债务,发现养老保险债务在经历快速人口转变的国家和现收现付制养老保险运行时间较长的国家中显得相对较重。Holzmann、Palacios 和Zviniene(2004)比较分析了35个国家的封闭人群养老保险债务,也得到类似于Kane和Palacios(1996)的结论。不难看出,国外学者主要集中于研究养老保险封闭人群债务;而在我国,周渭兵(2000)、王晓军(2002)、高建伟(2004)主要测算的是计划终止时债务。
实际上,三种隐性债务的定义和测算口径各有用处,究竟测算哪种隐性债务规模取决于各国养老保险改革的实际情况和研究的目的。如果政府有意完全终止现收现付养老保险制度或者向完全基金积累制转轨,比如智利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那么测算计划终止时债务是合适的,因为它告诉政府在计划终止那一时刻所需要清偿的债务规模是多少,有利于提前制定解决办法。如果研究人口老龄化、扩大覆盖面等外在因素对现收现付养老保险制度财务可持续性的影响,那么测算开放系统债务是最合适的。如果政府在改革养老保险制度时考虑新老划断,那么,测算当前参保人口债务是合适的。因为它可以明确,不考虑新加入者,当前参保人员按照现行制度缴费和领取养老金,直到所有参保人员死亡,政府所需要承担的债务。
从测算方法来看,由于养老保险制度涉及个人整个生命周期的行为,从年轻时缴费,到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直至死亡,同时又与人口结构、生命表、工资增长率等因素有关,所以测算隐性债务规模最好利用精算方法,并考虑参保者整个生命周期的情况。当然,由于测算隐性债务规模会面临一些不确定性因素,必然涉及对一些人口经济变量的预测,比如人口出生率、死亡率、个人工资记录、社会平均工资、折现率等等,所以,测算结果不可能百分百准确,更重要的是反映一种变化趋势。考虑所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的多少,测算开放系统债务规模的准确程度最低,计划终止时债务规模最高,当前参保人口债务规模居中。一般来讲,研究者会综合考虑多种情形来说明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规模及变化趋势。
前文已经提到过,如果养老保险隐性债务能够在制度内进行“消化”,则不必要担心隐性债务问题。但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许多西方国家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开始了由现收现付制向基金积累制的转轨。从养老保险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只要养老保险从现收现付制向基金积累制转轨,都无法回避隐性债务问题。这是因为改革前参加现收现付制的职工的缴费用于当期养老金的发放,并形成未来领取一定养老金的权益,即隐性债务。如果不进行改革,这一债务理应由未来代的缴费来偿还。但是,一旦现收现付制向基金积累制转轨,未来新加入者的缴费进入了个人账户,即不再用来偿还这笔债务,那么,现收现付制下的隐性债务在转轨过程中就变得显性化。国家为了维护国家稳定,通常会从其他渠道筹集资金来偿还这笔债务。
养老保险制度转轨过程中出现的隐性债务显性化问题,已经引起了各国政府和学者的关注。这部分显性化的隐性债务就是制度的转轨成本。需要注意的是,我们不能笼统地说,隐性债务就是转轨成本,这要取决于每个国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具体模式。若由现收现付制向完全的基金积累制转轨,则隐性债务就等同于转轨成本;若由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转轨,即改革后依然保留了部分的现收现付制,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转轨成本就不完全等同于隐性债务,而仅仅是显性化的那部分隐性债务。通常为了保证制度转轨成功,许多国家都会在改革前测算转轨成本的规模,并制定相应的解决办法;有些国家因为发现转轨成本太大,国家经济难以承受,便另寻其它解决途径,比如实行名义账户制;也有些国家事先没有意识到转轨成本的问题,比如中国,结果造成制度在转轨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接下来,本文将分析养老保险隐性债务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影响。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目前正由完全的现收现付制向“统账结合”的部分积累制转轨,其中个人账户实行基金积累制,社会统筹依然保持现收现付制。因此,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转轨成本并不等于隐性债务,其仅仅是转轨时刻显性化的隐性债务。
当前参保人员和新加入者在向社会统筹账户缴费的同时,也积累着未来的养老金权益,这又形成新的隐性债务。所以,对我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进行研究,不应局限于转轨成本,而要着眼于其对整个社会统筹基金运行的影响。正因为如此,测算我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规模仅仅局限于计划终止时债务是远远不够的,因为现收现付制依然在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中占很大比重。测算当前参保人口债务和开放系统债务规模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更有参考价值。前者可以告诉我们,如果不依靠改革后的新加入者偿还债务,政府需要从制度外筹集多少资金来填补缺口。后者则可以让我们了解社会统筹基金长期的运行情况。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转轨过程中出现的许多问题都是由于未充分认识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特点所造成,所采取的解决办法也注重短期效应,并未从长远认真考虑,不利于我国建立养老保险的长效机制。具体体现在:
首先,代际不公平阻碍养老保险覆盖面的扩大。从我国养老保险改革的具体实践看,国家承认参保人员在改革前所积累的养老金权益,但是,无论是国务院1997年26号文,还是国务院2005年38号文都规定这部分养老金权益由社会统筹基金来支付。也就是说,政府是想利用新加入者的缴费来偿还这部分显性化的隐性债务,即转轨成本。实践证明,依靠企业长期负担高费率来消化转轨成本已难以为继,既不利于搞活企业,又不利于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近年来,各地为了保证当期养老金的顺利发放,借助社会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的“混账”管理,挪用个人账户基金,使个人账户有名无实,形成“空账”。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截至2005年底,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规模累计已达8000亿元。为了扭转这种不利局面,国务院2005年38号文规定将养老保险社会统筹部分的缴费率提高到20%,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并且强调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账户要分开管理,要求逐步做实个人账户。这一系列举措都可视为国家为解决个人账户“空账”,建立养老保险的长效机制,实现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而做出的积极努力。但是,这种做法的效果却不容太乐观,直接原因就是:让新参保者来承担转轨成本严重违背了代际公平原则,许多非公有制企业及职工个人不愿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给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带来了很大阻力。即使他们被强迫参加,他们也会通过各种手段来逃避缴费,比如少报缴费基数等等,到一定程度后,提高缴费率并不一定会导致缴费额的增加。
其次,从短期来看,新参保者的缴费可以缓解社会统筹基金的支出压力。但从个人整个生命周期来看,新参保者能否真正为偿还债务作贡献,还要取决于缴费和养老金收益的现值之差,若大于零,新参保者会为减少开放系统债务作贡献;否则,新参保者会使整个开放系统债务规模越变越大,出现“滚雪球”效应。现阶段,我国各级政府一直致力于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视其为解决转轨成本的“救命稻草”,但是却忽视了可能存在的问题——如果不完善制度设计,扩大覆盖面可能会带来整个开放系统债务的膨胀,短期的社会统筹基金收支状况好转可能隐藏着未来更大的支付危机。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让更多的人享有养老保障,是体现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公平性的题中之义,但在扩面的同时,必须重视完善养老保险计发办法,才能实现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国务院2005年38号文提出要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要实现这个宏伟目标,我国政府必须立足长远,重视养老保险隐性债务问题。因为养老保险隐性债务不仅与转轨成本有关,也与养老保险基金长期平衡有关。
要解决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中的隐性债务问题、建立养老保险长效机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解决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办法之一是从制度外筹集资金,尤其是在制度转轨时期,加强政府投入更显必要。政府应该在以下两方面有所作为:一是承担制度转轨成本。政府至少应该主动承担一部分转轨成本,这不仅是实现个人账户由“空账”变为实账的前提,也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走上良性轨道的开端。政府承担转轨成本后,扩面“新人”
的缴费率无疑可以大大降低,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会大大增强,从而形成良性循环。二是建立养老保险储备基金。由于养老保险所涉及的时间周期长,所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因此国家建立养老保险储备基金以应对外界环境变化的冲击是很有必要的。我国政府在这方面已经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成立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但在承担转轨成本的责任方面还需进一步明确和加强。
目前,很多地方政府仅仅将扩面工作当成解决养老保险制度转轨成本的一种手段。这种看法是非常片面的。首先,享受养老保障是所有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其次,扩面人群的缴费不能完全替代政府偿债。虽然在短期内,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的迅速增加会大大缓解社会统筹基金的支付压力和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但是,在职人员在缴费的同时也积累了未来领取养老金的权利,能否为解决隐性债务作贡献还取决于其缴费与养老金的相对大小。因此,如果片面地把扩面工作当成“救命稻草”,而不重视养老金制度设计,虽然在短时期内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状况会大为改观,但从长期来看,只不过是延迟了养老金危机爆发的时间。等到我国养老保险扩面潜力耗尽以后,养老金危机才会真正显现。所以各级政府应该明白——新参保人群的缴费不能完全代替政府偿债。否则,将会导致缴费率畸高,阻碍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的推进。事实上,从近些年我国财政收入增长情况来看,政府完全有能力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养老保险的补助支出来解决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转轨成本,顺利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
解决好转轨成本问题只是现阶段的主要任务。
真正要实现我国养老保险“统账结合”模式的可持续发展,还必须重视加强养老金制度设计的精算基础,要建立新参保人群的财务自平衡机制——即新参保人群的缴费和其未来领取的养老金在精算意义上保持大致相等。只有这样才可以保证养老保险隐性债务规模不会随着参保人数的增加而膨胀,避免“滚雪球”现象的出现。所以,从长期来看,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能满足于解决转轨成本问题,更重要的是根据未来养老保险参保人群的变化情况以及合适的养老金替代率水平,运用精算技术设计科学合理的养老金计发办法,以实现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各级政府应该在了解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特点以及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影响的基础上,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减少财政“越位”支出和不合理支出,增加养老保险补助支出,以顺利完成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并同时注重养老保险制度的精算设计,才可能解决养老保险隐性债务问题,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长效机制,实现其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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