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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保险信用缺失问题十分严重。参与保险交易各方,包括保险公司、保险中介人和保险消费者都存在着比较严重的信用缺失问题,影响了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制约了我国保险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险论文文化,供大家参考。
一、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制度的探索与发展
1.国家层面的制度探索与发展我国关于农业转移人口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探索与发展经历了政策空白期与政策制定期两个阶段
1951年至2001年,我国关于农业转移人口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处于政策空白阶段。1951年2月26日我国政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我国养老保险事业进入了起步阶段,《条例》主要针对的是企业养老保险。1991年6月26日的《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是针对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所制定的养老保障政策,没有将农民工纳入到养老保障的受惠范围。国务院在1991年7月25日,发布了《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第四章中对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工资保险福利及其他待遇做出规定,其中就养老保障的享有也做出了规定:企业招用农民工,实行养老保险制度,但并不完整。2001年,我国关于农业转移人口的养老保险政策进入制定和逐步完善的阶段,同时,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养老保险只能够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允许转移统筹基金,“单位缴费”的统筹账户基金是无法进行转移的,这些原因直接影响了农民工的参加养老保险的热情,农民工在达到退休年龄无法享受到养老保障带来的便利。同时,只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转移单位缴费,转入地因为需要承担将来为转入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的责任,所以,长期支付的资金方面压力较大。2006年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第十九条中提出:“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抓紧研究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意见》针对所面临的农民工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并就农民工社会保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新要求。2009年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针对农民工的劳动就业的特点,按照低保险费率、广泛面覆盖、能衔接和可转移的要求,拟定了《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针对现阶段农民工的收入方面普遍较低的特点,在单位缴费方面,在之前规定的平均缴费水平上,降低了八个百分点,其比例为工资总额的百分之十二;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农民工可以在个人缴费4%-8%直接进行合理的选择,同时,为了最大限度的扩大养老保险的制度覆盖范围,并将农民工业纳入其中,实施了降低农民工及其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的策略。2009年12月28日,为保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九条对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做出了规定:“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暂行办法》为全国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接续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2014年7月1日针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种制度的人员提供了办理接续手续的办法,我国正式施行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这一规定为不满15年保险缴费年限的农业转移人口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提供了一定的便利,由于施行时间还不长,实际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检验。
2.地方层面的制度探索与发展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转移接续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让农业转移人口能够享受到更多的社会保障权益,各地也进行了探索,形成了不同的养老保障转移接续的模式为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2001年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北京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暂行条例》,北京市《暂行办法》体现对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重视,同时企业缴费基数偏低,减轻企业对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负担。但北京市《暂行办法》中也存在问题: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只能转移个人账户基金,不能转移统筹账户的基金,一方面加重了转入地发放农民工养老保障金的负担,另一方面也打击了农民工参与养老保障的积极性。
二、农业转移人口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养老保险起步较晚,进度较缓虽然相继出台了许多针对这一群体的社会保障政策,但是这些政策在执行过程存在障碍和偏差,政策的实际实施效果不乐观。[2]目前,我国国家层面出台的养老保险政策包括《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前两项政策的保险覆盖范围仅为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对于解决进城务工的农业转移人口的养老保险问题的缺乏针对性,虽然《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中将保险覆盖范围扩展到了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企业养老保险覆盖面扩大,但是也没有针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养老保险提出解决方案。从现实情况看,农业转移人口对于养老保险有着强烈的需求。但目前农业转移人口参加养老保险的情况不容乐观,面临诸多问题,如同城缴费时间门槛过高、转移接续难、农民工保险意思薄弱等问题,其中转移接续困难的问题是当前我国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分析农业转移人口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存在困难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我国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是农业转移人口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困难的根本原因。
建国初期为了赶超实现经济上的目标,我国实行的战略是优先发展重工业和城市,相应也就形成了城乡二元体制。长期以来,二元经济体制对我国经济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二元体制下形成的二元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拉大了城乡差距。由此产生城乡相互独立的养老保险制度,使得农业转移人口的养老保障制度接续困难。农业转移人口进入城市,因为缺乏社保接续机制,不能享受养老保险所带来的相应地福利。
2.我国不同养老保险制度缺乏内在统一性,养老保险区域统筹与农业转移人口跨区域流动之间存在矛盾。
当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包括几个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军人养老保险等,同时每个部分内部根据不同的缴费比例、资金统筹方式等进行细化。我国养老保险主要是以区域统筹的方式,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主要停留在县市级,省级统筹较少,各地在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基数以及管理体制存在差别,由于农业转移人口具有流动频繁的特点,导致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困难。
3.我国现行的农业转移人口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制度的可操作性不强。
[4]由于农业转移人口具有流动性强的特点,农业转移人口进入城市,从事不同类型的工作,因此所参加的养老保险险种也存在较大的差异。我国现在还缺乏全国性互联网参保信息管理系统,养老保险关系转接只能依靠人力,同时,由于不同地区所采取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程序缺乏统一的标准,各地采用不同的转接程序使得相应的办理手续变得复杂和困难,影响转移接续工作的进展。
三、农业转移人口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实现路径
1.落实我国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改革城乡二元户籍模式。
农业转移人口在参加城市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过程中存在障碍,其最根本的原因是我国的城乡二元户籍管理制度,农业转移人口不具备城镇户籍,农业转移人口被排除在城镇养老保障体系之外。2014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第九条: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各地需要加快落实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管理模式,将农业转移人口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中,完善并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2.提高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实现基础养老金的全国统筹
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包括单位和农业转移人口的个人缴费比例、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发放标准、基金管理、基金调剂等内容在内的整个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体系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管理方式。[5]实现基本养老保险统一的待遇支付标准,同时实现养老保险业务由国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进行管理。同时,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
3.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网络。
由于我国现阶段缺乏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信息化管理网络体系建设,配置必要的硬件设施和设备,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平台。同时,建设社会保障基础信息库,通过互联网办理养老保险业务,如参保登记、档案处理、基金结算、退休资格审查、养老金发放发等,实现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的自由转移,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的社会保障信息整合和共享。另外,需要不断提升信息化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加强业务经办人员的学习培训,增强其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切实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和服务的质量。
一、解决未投保工伤保险伤亡职工待遇问题的必要性
(一)为这类伤亡职工提供生活保障
对于未投保工伤保险的伤亡职工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其待遇问题往往很难得到解决,这使得这类职工的家庭经济困难生活难以得到保障。例如在“郑身贵与江阴长盛化工有限公司”一案中,江阴长盛化工有限公司未为郑身贵投保工伤保险,后郑身贵被查出患职业性肿瘤(苯所致白血病),由于高昂的费用致使郑某的家庭生活难以得到保障。
(二)促进社会的和谐
我国劳动人口众多而一些未为职工投保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不在少数,在发生工伤事故时这一部分伤亡职工的待遇问题往往不能得到完善的解决,使得一些伤残职工和死亡职工的家属心理情绪得不到安抚,容易生成反社会的情绪造成心理上的疾病,这样是很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谐。
二、用人单位未投保工伤保险引发的问题
(一)获取赔付的难度大
用人单位未为职工投保工伤保险,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很难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这对职工造成的伤害是难以想象的。虽有法律的明文规定要为职工投保工伤保险,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有许多漏洞使得用人单位迟迟不为职工投保工伤保险,当工伤危险发生时不能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保障。同时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2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然而在工伤事故发生过后,由于用人单位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为职工投保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往往以职工自己违规操作为由不为其申报工伤,职工自己申报又很难收集到有效的证据,这使得一些伤亡职工的待遇问题往往很难解决,虽然有法律条文的约束要求用人单位负全部的责任,但现实的情况是用人单位对于赔付不予回答且迟迟不为其发放赔偿金,一拖再拖职工获取赔付的难度大。
(二)赔付金额有限
1.对于这些未投保工伤保险的伤残职工,用人单位要按照工伤保险的相应标准进行赔偿,进行一次性赔偿时不仅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还要支付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使得用人单位所要支付的金额负担加重,一些用人单位仅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而没有再支付其他补助金,伤亡职工在事后提起诉讼要求进行民事赔偿时,往往因为赔付的资金少和诉讼时间过长的问题,最后不得已放弃维权。
2.对于一些由于经营不善导致经济困难被迫宣布破产的用人单位,经过破产清算程序后仍无法保障伤亡职工本应有的标准,而且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中并没有关于职工因工受伤用人单位赔付整容费等特殊费用的条例。
(三)伤残职工事后安置问题较大
1.一些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投保工伤保险也没有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对职工进行了一次性的赔偿,虽然这些伤残职工的医疗问题有了保障但对于伤残职工事后再就业的问题用人单位却置之不理。因为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后就不再与这些职工保有劳动关系,那么这些伤残职工事后安置在何处就成了一个很大的问题。
2.这类的伤残职工往往从事的都是体力型劳动性的行业,身体上的伤残使得他们有的无法再从事他们原本的行业,而面对一些新的行业新的领域他们的能力又显得不足,同时这些伤残职工在工伤事故后精神上遭到了很大的打击,身体上也造成了终身的遗憾,他们再就业时可能不再有正常职工的那种能力,那么面对每天都日益发展的社会,每天都有新鲜劳动力注入的社会,他们就业的机会就更加的渺茫。
三、伤亡职工待遇的完善
(一)立法上关于赔付问题的完善
1.立法的必要性。在当今社会未投保工伤保险的职工绝不是少数的,根据有关调查显示截至2012年底,我国参保工伤保险的人数为1.9亿,而我国实际参与劳动的职工人数远远多于这些,面对为数众多的未投保工伤保险的职工应该为其制定一部只属于他们的法律条例。
2.立法的具体内容。对于这类伤亡职工在立法内容上主要从医疗、待遇、监管、以及用人单位责任等方面进行规范,在医疗上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用以及事后的康健费用,增加对于用人单位事后据不负责现象的处罚力度,情节严重的可酌情追究其行政或刑事责任,进而减轻这些伤亡职工在事后索要赔付时的难度保障其权益。
(二)建立未投保工伤保险伤亡职工的基金会增加赔付的金额
1.未投保工伤保险伤亡职工的基金会属于社会公益服务性的组织。基金会主要是通过社会各方面爱心人士的捐款进行服务于伤亡职工的公益性活动,通过宣传引起社会各界的注意从而无偿的帮助那些未投保工伤保险的伤亡职工。
2.基金会所提供的具体服务。基金会主要致力于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第一时间为其提供医疗资金以及后续的康健费用,并且要一直为其提供稳定有效的医疗救助直至受伤职工康复。同时这个基金会也要为死亡职工的家属提供服务,对于死亡职工是家里主要劳动力收入来源的家庭,除用人单位依法赔付的金额外基金会也要定期为其家庭发放补贴,对于家中尚有劳动力但无工作的应为其提供工作,对于家中有未成年子女的基金会应联合政府教育部门为其子女提供完全义务的高中教育,保障未成年子女受教育的权利。通过这个基金会不仅可以为伤亡职工提供医疗等各方面的保障,同时还可以为其提供一笔除用人单位的赔偿外,社会上给予的救助补贴。3.基金会的管理。基金会应成立一个基金委员会对基金会的日常活动进行管理,委员会成员主要是由长期固定出资的爱心人士担任,在进行社会帮助时应征得过半数委员会成员的支持方可进行,同时还应订立委员会章程规范每笔资金的用途以及委员会成员所应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防范委员会成员中饱私囊,从而真正做到为伤亡职工的权益服务。
(三)政府投资修建残疾人工厂解决伤残职工事后安置问题
1.残疾人工厂的宗旨。残疾人工厂为生理或是心理方面有残疾的人提供就业的就会,一方面可以缓解他们的家庭经济负担增加收入,另一方面也是为他们提供机会与外界进行交流,一些残障人士尤其是后天因工或意外造成残疾的他们的心理压力往往很大不能接受外界的眼光通过残疾人工厂让他们从新学会与外界相处。
2.工厂的经营范围。残疾人工厂主要生产一些操作不困难,轻型便捷的小零部件或是生活用品,例如卫生纸加工厂、服装制造业、通用仪器仪表制造业等。主要考虑一些残疾人士行动不便因而主营一些不需要大机器生产的操作相对简单的产业。
3.工厂的管理。工厂由政府委任残联中有管理才能的人进行管理同时内设工会维护残疾职工权益,工厂的工作环境要充分考虑到每一位特殊职工的需求,工厂中有台阶的部分要在旁边设有轮椅的通道。工厂在管理中力求保障每一位职工的权益为残疾职工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
(四)设立“自保”模式缓解用人单位赔付时的经济困难
近年来美国一些拥有众多雇员的大企业往往在企业内部建立工伤保险赔偿基金,通过自保的方式,转嫁风险。甚至一些中小企业也采取团体自保方式。这就是所谓的“自保”模式。
1.“自保模式”的性质。在中国一些大规模的用人单位也可以采用这种“自保”模式来减轻用人单位的压力,尤其是在其未为职工投保工伤保险的时候,通过平时储蓄的自保资金既可以缓解用人单位的赔偿压力,也可以让伤亡职工得到有利的赔偿,是一种用人单位转移风险积极赔偿的方式。
2.“自保模式”资金的组成。这种模式的资金来源是通过用人单位定期缴纳绝大部分金额,和高收入的管理阶层每月缴纳一部分以及非贫困普通职工每年缴纳一小部分组成。通过这样的比例进行分配既不会增加职工的经济压力,也不会增加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合理的资金组成为自保模式提供有力的经济后盾。
3.“自保模式”的监管。这种“自保”模式一定是需要通过政府的批准以及工会和用人单位内部的监督来实现的,首先政府在批准程序上就要严格把关,对于那些用人单位经济困难无法正常提供资金的应坚决不予批准,同时对于容易造成职工经济困难的用人单位同样不予批准,其次这种模式的资金应由工会进行管理每月向职工和管理者进行书面的汇报,对于自保模式的监管务求做到严格把控否则这种“自保”模式只能形同虚设毫无实际作用可言。对于未投保工伤保险伤亡职工的待遇问题,除上述几点建议外仍有许多地方需要实际操作来进行完善,这不仅需要政府与用人单位的努力,伤亡职工自己的维权意识同时还需要媒体加强宣传,一是宣传用人单位要积极为职工投保工伤保险,一些用人单位不了解工伤保险因而要加强对工伤保险知识的科普,二是对于一些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投保工伤保险事故后还拒不承担责任的,各地媒体应加强报道引起政府与公众的关注,为伤亡职工维权过程进行一系列的后续跟踪报道,让政府与公众能够真真正正的重视起来,让一些不负责任的用人单位在舆论的压力下承担起应付的责任,同时提醒其他用人单位引以为戒和受到不平等待遇的伤亡职工及其家属要积极的维护自己的权利,从而实际的解决这类伤亡职工的待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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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养老保险在保障退休职工老年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了作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养老保险改革论文,供大家参考。
为了保证社会的秩序,我国早在20世纪的80年代就开始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我国在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中,养老保险制度调整幅度比较大的就是企业职工保险,所以,当前社会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相比于机关事业单位的保险制度来说更加健全。随着社会的发展,机关事业单位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我国也开始关注对机关事业单位保险机制的改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工作的开展是当前社会保障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不仅与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利益息息相关,同时也对机关服务单位员工队伍的健康建设具有深远影响,因此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制度改革的力度,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保险制度是十分有必要的。
一、对当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状况研究
现代社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于1955年开始建立,凡是在事业单位或者政府部门工作的人员均不需要自掏腰包支付养老金,一般直接由财政部门统一进行支付。60年来,这项制度对保障退休人员生活、稳定干部队伍发挥了重要作用。从社会层面看,上世纪90年代,企业改革了原有退休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即是由单位和个人按一定标准缴纳,城镇其他就业群体也陆续进入到这一制度范围。目前只有机关事业单位仍实行原有退休制度,不同的退休养老保障制度模式产生了“双轨制”、“待遇差”的矛盾。在2008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就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通过不断的改革实践,对机构的改革及事业单位的转型提供了帮助,改变了参保人员靠单位养老的观念,增强了自我保障意识,不过改革的进度较缓一直是无法解决的问题之一。
二、养老保险制度在机关事业单位中出现的问题
1.地区政府各自为政导致养老保险制度在机关事业单位的落实中缺乏法律依据
由于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所以各地的养老保险制度往往是根据自身经济发展状况制定的,所以造成了各地区养老保险政策、适应对象、保险费用、养老金的转移程序等存在较大的差异,得不到有效的法律法规支持。
2.统筹层次低,养老金支付压力逐年加大,缺乏抗风险的能力
由于机关事业单位所实行的养老保险制度统筹层次性较低,一般仅为县级单位。加之养老保险抗风险能力与统筹层次关系密切,由于各省、市、地随着养老金需求总量不断增加,在当前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及政府机构改革的影响下,各地区政府在处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支出比例都出现了明显的下调,在此期间大量人员的提前退休及退休待遇的提升等都成为了影响因素,这就导致很多地区入不抵触出,资金收支矛盾日渐突出,致使抗风险能力不断下降。
3.宣传力度不够导致员工缺乏参保、缴费的意识
虽然中央及地区政府对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进行了大量的宣传,不过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还是比较低,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缺乏对养老保险制度的了解,在利益面前往往只顾眼前,不考虑以后的,所以就拖着不缴费,这最终使员工的合法权益遭到了损害,导致大量退休员工在离职后生活无法得到保障,极大地消弱了基金的保障效果,甚至造成入不敷出,难以为继的局面。
4.“双轨制”、“待遇差”影响社会秩序
企业单位和职工个人都缴纳养老保险费,待遇水平与缴费多少联系密切,而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缴费,却享受较高水平的退休费,引发了社会对养老保险制度公平性的质疑。保险待遇的不平等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导致越来越多的企业职工对现在的保险制度产生不满情绪,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三、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几点建议
1.提高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强化其抗风险能力
通过自上而下的统筹机制的建立,将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得到健康的成长,使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得到提升。应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统一,使各地区受保对象、范围、缴费标准、发放形式等得到统一,强化基金的调剂性,打破职工跨区域调动的阻碍。
2.社会保险工作各环节应引入激励机制
本着“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原则,积极进行养老保险计发办法的探索,使养老金的多少与单位及个人的缴费金额、缴费时限直接挂钩。通过对企业社保方式的学习,为工作人员建立实名账户,实行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
3.强化基金征缴
增加基金的获取途径、对基金的征缴力度予以增强,使基金得到有效积累,做好员工的退休审批审核工作,降低不必要的养老金支出。要求所有员工入保,完善社会保障预算体系的建立。
四、结语
我国当前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因此制约了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当前我们最需要做的就是对社会保障体系进行一定程度的改革,对现代养老保险制度进行完善、健全,采用机关、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结合的发展方式,实现均衡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从总体上保证社会保障体系的作用。
养老保障是构建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关键环节。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就开始了尝试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果。经过反复实践与总结,我国在养老保障方面取得丰富的经验,但整体上看仍存在一些问题,不适应当今时代的发展节奏,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障制度明显跟不上时代的脚步。二是制度改革相对滞后,虽然全国进行养老改革试点,但依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实质性问题。养老保险制度滞后的局面,不仅阻碍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与完善,同时还阻碍和谐社会主义的构建。因此亟待通过新的方法来解决应对。
一、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改革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支撑。
纵观改革之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一直是整体性的改革,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一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制度,而精心筹划的改革方案也因种种原因迟迟未能出台。这样一来,虽然在一些城市进行了试点,但仅仅是尝试而已,没有法律的支撑力,要想得到进一步的实施就非常困难了。而且由于各种原因,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工作进展不顺利。
(二)保险覆盖面窄,抗风险能力弱。
针对全国各地情况的不同,各地制定了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由于改革范围、参保人员等的区别,造成了养老保险制度的片面性,在试点地区并没有将党政机关人员囊括进去。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仍沿用旧的退休办法,退休后享受的待遇很高,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承担的财政压力会越来越大。同时地区试点是通过县、市推广的,其统筹层次较低,无法发挥维护稳定和调剂功能作用。
(三)部门职能交叉现象较严重。
在国家机构改革以后,社保人员管理由人事部门转移到社保部门,但养老退休金仍由人事部门负责审核和批发,这样就形成了职能部门的交叉管理现象,职能分离极易发生矛盾和问题。此外,没有法律制度的保障作前提,相关部门的力量就显得十分薄弱,从而给各种工作的开展带来了极大的压力,使得征收力量严重不足。参保单位积极性不强,再加上基金筹集法律支撑不健全,被迫选择差额拨付的方式,导致离休人员无法及时获得退休金。(四)个人账户出现挤占的问题。资金筹集面十分狭窄,养老保险替代率较高以及各种不合理的制度影响,导致养老保险账户收入实际不足以支撑养老金的支出。为了填补账户空白,将个人账户的基金挪用。这样就造成了实际个人账户形同虚设,账户没有积累,更谈不上保值增值了。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策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养老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一部分,主要靠政府在维持,政府的行为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政府主导体现两个方面:一是加快相关立法建设,制定保障性法规政策及管理办法,实施高效管理。二是加大社保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从国际经验来看,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开支是相当大的,甚至占到财政支出的40%,而我国仅仅在10%之间徘徊,显然这个比例是较低的,应当持续上行。改革过程中的转轨成本由政府来承担,所以政府加大社会保障财政预算支出也是必然的趋势。
(二)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
从国际经验来看,单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无法满足人们对养老保障的需要,养老保障制度向着多元化、多层次的方向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稳定性、灵活性俱佳,可以应对多重风险,有利于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多重目标。在设计上,应充分体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特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部分和补充养老保险部分。通过两个层次的保障,使退休人员能够拿到原工资水平的75%左右,较企业替代率略高,以体现对公职人员退休待遇的倾斜。
(三)当延长个人账户给付期限。
目前个人账户给付期限是10年,依据是我国人均寿命为70岁。然后随着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人均寿命也在不断提高之中。如果在退休后10年将个人账户提完,那么以后的养老金提取就要由国家账户基金来承担,这样一来,国家维持基金账户就会有很大的压力,所以适当延长个人账户养老金给付期限是切实可行的。
(四)加强养老保险资金投资经营管理。
养老保险资金是一笔高质量的资金,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提高其应用效率。然而,养老保险模式实施时间跨度很长,在这个时间内必然会造成养老保障基金的贬值。对此,唯一的办法就是通过投资经营管理,最大限度发挥养老保障基金的经济效益,实现基金收益最大化。适当运用投资工具,在确保安全性的前提下,不断扩大养老保障基金的规模。总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正处于尝试阶段,在发展中遇到了一些瓶颈。但是它的改革势在必行,这既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中国向小康社会前进的一个关键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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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制度与经济发展关系密切。我国处于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一系列的社会政策亟待完善,其中养老保险制度关系到国民的最根本权利和利益,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养老保险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近年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国内需求增长缓慢和居民储蓄水平居高不下,成为我国面临的最严重的人口和经济增长问题。2010年我国政府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指出,为继续释放城乡居民消费潜力,将扩增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从而促使我国市场总体规模上升至世界前列[1]。在影响我国居民消费需求的多方因素中,养老保险是极其重要的因素之一。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是使其成为一种平衡公民生命周期内福利水平的手段,其对居民消费、居民储蓄都将产生重要影响。联合国统计资料显示,一位65岁以上老人的人均开支是年轻人的3倍。2000年,日本老年人消费占其总消费市场的24%,美国和法国的老年人消费也均占其本国总消费市场的20%左右。而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面虽然有限,但城镇老人的工资收入、赡养费、退休金等在2000年也已达4000亿元。据保守估计,我国仅退休金一项2020年将达28150亿元,2030年将达73200亿元,体现出相当可观的购买力。老人的需求和整体购买力将构成未来中国消费市场的重要部分[2]。在老年消费已开始启动并逐渐升温的情况下,老年人已成为经济生活中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老年消费给我国经济带来的促进作用非常明显。研究老年人的养老保险与其消费的关系,探索养老保险对老年消费的影响,从而有效开拓老年消费市场,对于满足老年人有效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幸福感及促进老年产业的有序发展等都将产生重要作用。
二、文献回顾与述评
社会保障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一直受到各国学者的关注,既有理论研究也有实证分析,各自总结了一些不同的观点和结论。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最主要组成部分之一,养老消费与储蓄之间的经济关系成为学者研究的重中之重。
(一)国内文献综述
近年来,我国经济疲软、内需不足及居民的高储蓄现象已引起众多国内学者的关注。一些学者从社会保障的角度进行研究,试图解决这些问题。学者侧重于使用全国的截面数据和时间序列数据进行实证分析,主要观点是认为养老保险有助于提升居民消费、减少储蓄,进而促进我国经济增长。樊纲、王小鲁采用实证分析法,结合养老保险覆盖率、交通、城市化等因素构建了消费模型,最终的研究结论是养老保险与居民消费之间存在正相关,其对消费的影响率在0.4%左右[3]。张继海采用2002~2003年针对辽宁省居民(城镇户口)开展的家计调查数据,通过回归模型分析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对其自身消费支出的影响,结果表明,养老保险基金对其消费支出有显著性正向影响,与许多学者提出的试图通过完善养老保障体制来刺激居民消费需求的政策主张相符[4]。虞斌、姚晓垒采用2001~2009年我国近30个省份的调查数据建立生命周期函数模型,实证分析了养老保险对我国居民消费行为的影响,结论表明,养老保险基金对居民消费行为产生了显著的正向影响,即其消费支出会随着个人养老金账户数额的增加而增加[5]。李晓颖、陈梦真分别在生命周期假说的基础上构建了计量模型,定性分析养老保险与居民消费之间的关系,结果显示,养老保险支出对居民消费有显著性正向影响[6-7]。谷雪通过建立反馈动态模型分析指出,我国当前的养老金赤字问题将使居民平均消费率由40%持续下降至32%[8]。何立新、封进、佐藤宏采用倍差法排除了其他改革的影响,通过我国1995~1999年的城镇住户调查数据分析养老保险基金对居民家庭储蓄率的影响效应,结果也证明了养老保险与居民消费存在正相关关系[9]。蒋云赟通过代际核算方法研究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对居民储蓄是否存在挤出效应,结果表明,养老保险基金对居民储蓄具有不太明显的挤出效应,即对居民消费有一定的促进影响,建议通过完善我国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来促进其消费[10]。
(二)国外文献综述
随着消费函数理论的完善及研究方法的精化,国外学者在养老保险与居民消费关系的研究上也不断积累了很多研究经验,与此有关的研究多是在Modigliani提出的生命周期理论基础上开展的。大部分学者在研究过程中都得出了养老保险对居民消费有正向显著性影响的结论,也有少量学者的实证研究结果与生命周期假说不符或认为养老保险对消费的正向影响并不显著。Melvin研究了1972年美国养老金增加对消费的影响后指出,居民的消费支出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易耗品的消费,其支出会随着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积累而显著增加;另一种是非易耗品的消费,其支出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积累无显著关系[11]。Barro曾在1974年指出,子女从老人手中获得的部分遗产会抵消养老保险基金对消费的影响效应。5年后Barro又通过16个国家的调查数据进行实证分析,最终的结果却表明养老保险与居民消费之间的关系不太确定,研究数据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表明养老保险与居民消费之间的关系应当如何确定[12],即Barro在前一次分析的基础上通过补充新的数据及资料又延伸出了新的结论。Hubbard以生命周期理论为基础,通过构建居民的跨期消费模型(20岁工作—65岁退休—80岁死亡)分析了居民消费与其自身退休金、养老保险税率等变量之间的关系,指出养老保险税会因其流动性约束的存在在居民不同的消费阶段内产生不同的影响效应,即从侧面反映出养老保险基金能促进中老年居民的消费,但会抑制年轻居民的消费[13]。综上所述,国外学者在养老保险与居民消费的关系上观点还未统一,一部分学者认为养老保险对居民消费能起到显著的促进效应,另一部分学者却持相反意见,认为养老保险与居民消费之间的关系因不同因素的影响而会产生不同的关系。而国内学者主要观点是养老保险能促进居民消费。导致研究结果出现差异的原因可能有两个。一是社会背景的区别。国外的研究多基于经济发达、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完善的社会背景,而我国处于经济发展中且养老保险制度不完善。二是方法与数据的有效性差异。国内研究多是基于现成的小范围内的调查数据,而国外研究多是基于连续的、大型的面板数据。总体而言,国内学者在研究过程中还是借鉴了国外学者积累的理论与实证基础,从中吸取了一定的经验。但基于我国国内养老保障体系还不完善,加之我国居民的消费意识、储蓄动机与国外居民有很大差异,所以国内目前的研究成果还无法为我国今后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及居民消费水平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实证依据。
三、数据分析与模型选择
(一)数据来源
笔者所用数据为2011年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数据(CHARLS),研究目标是考察养老保险变量对城镇老人消费产生的影响效应,研究对象是50岁以上老人。考虑到调查数据中可能有部分高龄老人因无法准确回答与本问题相关的情况如家庭年收入、消费支出、养老保险费缴纳等数据,会影响实证分析结果的有效性,所以在2011年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数据的基础上删除了部分资料不完整的样本数据。最后,根据研究需要,筛选后纳入分析的样本量为430户家庭的2579人。
(二)变量设定与模型选择
调查数据依据老年人是否在岗而分成了劳动老人和退休老人两个小样本,目的是分别考察养老保险变量对两种不同生活状态的老人的家庭消费产生的影响及其差异。其中样本1的主体是劳动老人,主要是指有工资收入来源的老人家庭(不包含个体私营户),可用样本数量为230户;样本2的主体是退休老人,主要是指已正式退休且能享受养老金的老人家庭,可用样本数量为200户。样本1选取家庭消费支出(量化为货币)作为研究的因变量Ct,包括家庭的食物消费支出、日常消费支出、耐用品等非连续性购买消费支出;选取养老保险类型、个人特征(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健康状况、受教育程度)、家庭特征(家庭资产、现金、房产价值、家庭规模)和社会特征(所在省份、城区类型)作为自变量。根据上述变量,可以建立因变量Ct与各自变量Xt(t=1,2,3,…,n)之间的多元线性回归模型为:Ct=β0+Σβ1npendn+Σβ2nagen+β3Xt+ε(1)式中β0~β3和ε都是模型中的未知参数,β0为回归常数,β1~β3为非标准化条件下的偏回归系数,ε为随机误差;pendn为一组参保类型虚拟变量,以未参保家庭为对照组,分析拥有不同养老保险家庭消费的区别;agen为一组年龄虚拟变量,以控制生命周期对家庭消费的影响;Xt为个人、家庭及社会特征,代表所有可能影响到消费的变量。样本2中被调查老人主要以退休后的养老金为收入来源,其消费模式及与养老保障的关系与劳动者有所不同,同时参考样本一中的回归结论减少了变量个数。因变量仍然为家庭消费支出(量化为货币)Ct,包括家庭的食物消费支出、日常消费支出、耐用品等非连续性购买消费支出;自变量包括养老金水平、退休类型、年龄、健康状况及家庭特征(包括家庭资产、房产价值、家庭规模)。根据上述变量设定回归方程为:Ct=β0+β1pensiont+β2retirementt+Σβ3nagen+β3healtht+β4Xt+ε(2)其中,β0~β3和ε都是模型中的未知参数,β0为回归常数,β1~β4为非标准化条件下的偏回归系数,ε为随机误差;pensiont为养老金水平;retirementt为退休类型;agen为一组年龄虚拟变量,以控制生命周期对家庭消费的影响;healtht为健康水平;Xt为家庭特征。
四、回归结果分析
(一)养老保险对劳动老人家庭消费的影响
方程(1)的回归结果如表1所示,其中模型1是加入所选全部变量后的回归结果,模型2是在剔除不显著的变量后的回归结果。第一,从回归结果可知,不同的养老保险类型对家庭消费的影响存在显著性差异。其中政府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对家庭消费的影响最明显,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次之,商业及其他养老保险未通过显著性检验。与无养老保险的家庭消费相比,享受政府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家庭消费显著较高,参加商业及其他养老保险的家庭消费无明显差别。其原因可能在于劳动者认为现有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和商业及其他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偏低,不知能否保证未来的养老消费,而政府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和保障水平。第二,年龄对劳动老人的家庭消费也有一定的影响。除年龄段在56岁~60岁老人的家庭消费显著下降外,其他年龄段变量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即未对老人家庭消费产生影响。原因可能是56岁~60岁的老人刚好处于退休前后,有大量的空闲时间从事家庭生产活动,从而减少了在外的消费活动。第三,家庭资产、家庭规模显著促进了劳动老人家庭消费支出,与之有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家庭资产代表家庭收入水平,即家庭收入水平越高,家庭消费支出越多;家庭规模代表家庭成员的数量,家庭成员越多,家庭消费量越大,这与实际生活是相符合的。而健康状况与老人家庭消费支出存在负相关关系,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老人家庭消费支出,原因可能是老人健康状况不好会导致长期的医疗支出增加,相应地老人会节省日常消费支出。房产价值对老人家庭消费支出有一定的影响,但不及家庭资产和家庭规模产生的影响大,而其他变量暂对老人家庭消费支出未产生影响。
(二)养老保险对退休老人家庭消费的影响
方程(2)的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其中模型1是加入所选全部变量后的回归结果,模型2是在剔除不显著的变量后的回归结果。第一,从回归结果可知,养老金水平、家庭资产、家庭规模与退休老人家庭消费支出有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即养老金水平越高、家庭资产越多、家庭规模越大,其家庭消费支出就越高。年龄、房产价值这两个变量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即未对退休老人的家庭消费支出产生影响。第二,不同的养老保险类型对家庭消费的影响存在显著性差异,其中只有政府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对家庭消费存在显著性影响,其他类型养老保险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据调查统计可知,享受政府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老人的养老金水平最高,稳定有保障,能显著促进家庭消费支出。退休类型对老人家庭消费有显著性影响,提前退休或内退的老人家庭消费高于正常退休的老人家庭消费,原因可能是提前退休和内退老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优于正常退休的老人家庭,他们在生活上更享受一些。第三,健康状况对退休老人家庭消费有显著性影响,这与劳动老人家庭消费支出相反。这与目前的社会状况是相符合的。随着夕阳产业的发展,退休老人的物质和精神生活越来越丰富,在保健、医疗项目上的选择也很多,这些都会促进退休老人家庭消费的支出。
五、基本结论与建议
(一)基本结论
第一,回归结果表明,养老保险类型、家庭资产、家庭规模及健康状况对老人家庭消费均产生了显著性影响,能促进老年家庭消费支出;部分变量如年龄、房产价值对不同类型的老人家庭消费产生的影响存在显著性差异,部分变量未对老人家庭消费产生影响。第二,年龄和房产价值主要对劳动老人的家庭消费起到了促进作用,但对退休老人的家庭消费无明显影响。这表明消费的生命周期理论目前只存在劳动期的老人身上,而退休老人仍保持传统的消费观念。第三,养老保险类型对劳动老人和退休老人家庭消费都存在显著性影响,但不同种类养老保险产生的影响又有显著差异。除政府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对老人家庭消费的促进效果较明显外,其他类型的养老保险基本对家庭消费无影响;政府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对退休老人家庭消费的影响大于其对劳动老人家庭消费的影响,即政府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确实起到了“养老保障”的作用,其他类型的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还有待提升。这种具有等级性的养老保障水平对老年家庭消费的促进作用,被保障水平低的这一阶层“稀释”掉了一部分,显示出老人家庭消费可能存在某种程度上的“退休消费困境”。
(二)政策建议
第一,在推进老年服务产业发展的同时,要加强社会保障宣传,转变老年人的消费观念,这是促进老年消费的关键因素之一。我国居民的消费观念一直比较保守,尤其是退休后收入水平急剧下降的老人,储蓄动机更强了。但正是这些传统观念浓厚的居民容易产生对政府的信任。我们可以充分利用这种信任,让居民将社会养老保险作为养老保障的最佳选择,从而降低预防性储蓄,提高其消费倾向。第二,继续改革和完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尽快彻底实现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合并统一,体现养老保障在保障水平上的均等化,这样才能促进老年消费进而带动老年产业的发展,让主要的养老保障形式能真正起到“养老大众”“保障大众”的作用,让老年人能安心消费。第三,我国老年消费的增长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养老保障体系的制约。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就必须继续提升养老保障水平,使养老保障水平与老年服务价格水平保持一致。同时,要积极引导老年人合理消费,拓展适合老年人多样化需求的特色护理、家庭服务、健身休养、文化娱乐、金融理财等服务项目。
1998年4月国务院发布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明确界定“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依据功能划分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行政管理型事业单位,第二种是科研型的事业单位,第三种是以技术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根据经费拨款不同,又可以将其划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三种类型。我国第一部社会保障制度基础性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于1951年通过。在1955年12月29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基本形成了我国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初步框架。其中明确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养老经费主要来自国家财政拨款,且个人基本不负担养老费的缴费义务”的内容,此思想指导我国事业单位退休养老工作运行多年。1993年国家开始进行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城镇企业在内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年12月,全国人事工作会议中提出了建立健全“三个制度”的概念,即分类管理的人事制度、科学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和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以此来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理论铺垫,以使事业单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需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的成立以及《劳动与社会保障法》颁布,使得全国养老保险事业得到了统一管理,为我国事业单位的养老制度改革的深入创造了法律与机制的条件。目前,事业单位中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的国营合同制工人和人事制度改革后招考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聘用人员,都已经纳入到养老保险体系中来,施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养老统筹的社会化管理。同时,全国除辽宁、山西等五省市进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之外,其他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还依然沿用原有的单位退休养老制度。现在加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中的人数是1800万,约占全部事业单位3153万人的57%。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
一、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性
1.做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是我国进一步提升科技实力,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动力之一。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家集中力量发展科学、教育、文化、体育和卫生等各项事业,不仅迅速摆脱了非常贫穷的经济状况,而且改变了极端落后的社会面貌,科学技术等各个方面取得了举世公认的巨大成就。这些都与我国事业单位的作用发挥密不可分。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事业单位的机制、体制出现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现象,如:政事不分、机构臃肿、人才流动困难、不能为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更多动力等消极因素,改革的要求愈来愈迫切。只有尽快消除不良因素影响,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机制,尽快尽可能的解放事业单位的生产力,才能推动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是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组成。
2.做好养老保障关系到现代社会每一个人的生活质量,是形成“以人为本”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生养老是马斯洛“人的需求”理论中的第一层次的需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表明,截至2010年,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已经达到74.83岁,每个人都会老,如果按现行60岁退休年龄来计算,每人平均还有15年的养老时间。因此,如何高质量地享受人生的老年阶段也是一个重要的社会课题。
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1.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事业单位改革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事业单位改革是复杂的配套工程,包含了组织机构的功能职责、管理体制、人事、经费投入等多个方面。它们互相制约、互相影响。其中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与工资、医疗、职称等制度一起构成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它的好坏直接影响事业单位改革的成败。早在十七届二中全会,国家就通过了《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其中对于事业单位的分类作出了原则规定:即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对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三类,即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从事公益活动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就是要依据事业单位分类来做好适用范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等工作。因此,必须做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2.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障制度的必然要求。长期以来,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由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空账”、城镇及新农合居民养老保险保障待遇水平等问题的产生,将我国养老保险“碎片化”格局缺陷突显出来。城乡之间、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分别适用不同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致使各项制度被分割开来独立发展。地区之间差异也较大,不仅造成了保障水平的不公平,而且实质上造成了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制约了劳动力的有序、有效和合理流动,从而造成了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扩大覆盖面,提高统筹层次的要求应运而生。现在国家顶层设计的方向是最终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维持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公平正义的社会保障体系,这就要求事业单位养老制度必须改革以适应全国的趋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涉及人员众多、范围广大、政策性强,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为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退休养老新模式,逐步形成国家、单位、个人共同负担退休养老的筹资机制,改变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养老完全依赖国家财政的被动局面。2008年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养老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退休待遇与缴费相联系,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内容。2009年初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订下发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此次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下调至与企业一致。同期,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始在广东、上海、重庆、浙江、山西五省市进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试点,时至今日,上述地区的改革是雷声大、雨点小,推进艰难。人们普遍采取观望的态度,要求国家政府机关单位一并参与进行养老制度改革。由于改革中产生的最直接影响就是养老金替代率的下降,经测算大概有10%的减少。如按照改革方案要求,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时待遇水平一定会受到影响。以天津为例,2013年企事业单位平均养老金差额762元。新疆自1994年开始实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至今已走过了21个年头,分别在县级、地市级、省级层面进行了分步推行,取得成果后又逐步扩大范围。全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呈现多层次、范围广、口径宽的特点,
三、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养老保险改革实践
20世纪80年代,党和国家的工作战略重心转向实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了全面改革和发展的崭新历史时期。教育被摆在了优先发展的地位,国家明确提出:优化教育结构,大力加强基础教育,积极发展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以培养地区急需的应用型、技艺型专门人才为目标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正好适应上述变化和趋势的客观需要。198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加速发展高等教育的通知》,明确提出采取多种规格、多种学习年限,各具特色,促进经济发展的高等教育体系的指导方针。于是自己举办大学和培养高级专门人才成为加速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投资少、收效快、实用性、地方性强的高等职业教育便应用而生。乌鲁木齐市作为新疆的首府和政治、经济、文化、信息中心,各类专门人才的培养更需要率先加强,进一步发展地区性高等教育势必提上市政府的工作日程。1984年市委、市政府根据乌鲁木齐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专门人才特别是财会人才的需求十分迫切的现象,决定创办乌鲁木齐职业大学。1985年1月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乌鲁木齐职业大学设立。学校实行收费、走读、不包分配、自主择业的办学思路。学校体制为“国有民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当时学校以借款5万元,初始员工15人的状况,招收4个专业6个班300名学生开始创业。作为全疆第一所高等职业学校,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始终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紧紧围绕“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提高教学质量这个中心”,依托办学体制优势,艰苦奋斗、开拓创新。依靠学费和社会集资的办学经费筹集机制,得到政府和社会的认可。自建校开始到1994年之前,由于办学思路正确,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学校得到快速发展,从基础设施、招生规模、教师队伍等方面都呈现快速增长的局面。国家政策的支持、办学实行收费制度和政府财政给一定的扶持,学校教职工工资待遇在当时较其他高校优厚,学校建设初期由于教师队伍比较年轻,没有涉及养老退休事务。随着学校的不断发展,1994年学校根据《乌鲁木齐市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组织全校151名教职工集体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文件规定其中养老保险基金按“以支定筹、略有节余”的原则进行筹集,具体缴费办法是: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单位离退休人员占在职人员比例30%(含30%)以下的,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20%提取;离退休人员占在职人员30%以上的,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25%提取,单位按月向统筹部门缴纳关存入开户银行的养老保险基金专户,提取比例每年确定一次,全年不变。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总额的2%,由单位按月代扣。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税前提取。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其基本养老金的给付与原退休费计发标准相衔接,给付项目为:退休费、补助费、生活补贴、各种津、补贴。上述项目由市人事局统筹部门按月拨付。没有列入统筹的项目由原单位支付。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当年没有退休人员,依照文件要求学校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20%提取养老保险金,缴纳了20万元。2004年10月1日起新疆统一调整单位缴费部分为20%。个人缴费部分新疆规定:1996年按3%、1998年按4%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后随工资增长一般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直到8%为止,乌鲁木齐职业大学2004年职工个人缴费费率统一调整为7%,2006年个人缴费部分达到个人工资总额的8%。至2007年12月,全校共有337人参加养老保险,31人退休享受养老金待遇。2008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乌鲁木齐职业大学与乌鲁木齐成人教育学院合并建立新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合并后学校共有退休人员241人,学校由自收自支改为全额拨款单位,之后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全部纳入财政拨款,原职大退休的31人,仍在社保渠道领取养老金,两者中间待遇差额从财政渠道给予补足。
四、经验总结
从上述乌鲁木齐职业大学退休养老工作实践来看,可总结如下:
1.由于建校初期确立的自收自支、“国有民办”的办学体制定位,学校的灵活发展和教职工队伍的年轻化,使学校有良好的经济收入,养老包袱也比较轻,当时从思想上,人们对于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比较容易接受,没有太多的异议。大家认为只要国家政策对路,有利于学校不断发展壮大,教职工的收入及养老金都会有保障。正确的制度措施也会使事业单位主动减少冗员,主动增收节支。这也将是我们进行下一步改革的一个宝贵经验。
2.在参加养老保险工作过程中我们也发现:单位缴费与待遇发放没有挂钩,保费缴多缴少退休时的养老金都一样,而与同时期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比较,特别是与一些像银行、电信等大型国有企业相比,乌鲁木齐职业大学退休人员没有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待遇也较他们明显低,单位就是想多缴纳养老保险费也没办法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更别说这些大型国企还有企业年金的支持。
3.根据相关规定,2008年与原乌鲁木齐成教院合并改为全额拨款单位后,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再产生退休人员,他们的养老金与原乌鲁木齐成教院的200多退休人员一样全部由政府财政承担。但要注意的是,2008年以前的原乌鲁木齐职大的31人的养老金发放,本应与两校合并时也转入财政负担,由于种种原因没能实现。虽然两者之间养老金待遇没有差距,但是还有发放渠道不同的区别,“碎片化”的管理形式任然存在,人为的割裂一个单位的养老保险状态,增加管理成本。
4.根据市政府及人社局、社保局的安排,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教职工退休养老金发放走财政渠道后,原职大教职工自1994年至2008年缴纳的养老保险由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封存。当时学校缴费已达到15年的领取养老保险的最低年限要求,现在已缴费教职工的权益如何处理?当前根据国家及事业单位发展趋势来看,又有可能重新投入参加养老保险,那么,中断的缴费年限如何计算?都是下一步学校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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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它既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道安全网,又是社会公平的一部调节器,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保险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
医疗保险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助力器,它关乎整个社会群体的切身利益。因此在任何时期任何环境下,我们作为医保经办机构,都应准确把握医疗保险制度对社会的发展适应状况,研究分析存在的不足,实时改进,推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关键词:医疗保险探索提高管理社会保障
在当下经济形势错综复杂的特殊背景下,与经济相关的一切生活都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承担着保障和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职责,更要共分担、同冷暖,全身心投入服务社会的行动中去。面对如此的严峻形势,我局医保中心在领导的正确带领下,围绕“以人为本、以企为源、和谐共生”的工作理念,着力在促进社会充分就业、完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保稳定、谋发展、求创新,以提高服务而确保人民的基本医疗,以规范操作而提高医疗费用的合理使用,以加强管理而促进内部工作的有序发展。
一、目前我市医疗保险实施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7.48万人,其中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3.92万人,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3.56万人。居民医保参保人数57.2万人,其中学生11.9万人,城乡居民45.3万人,基本实现我市医疗保险全覆盖。
二、反复探索,逐步提高医疗保障待遇。
1.积极稳妥做好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的完善工作。2008年前,我市的医疗保险主要存在保障水平低和体制不完善两大问题,特别是企业职工医疗保险与机关事业单位的医保机制不接轨,没有建立正常增长机制,没有设个人帐户,参保职工受益率比较低,群众对此呼声很高,完善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已成为势在必行的工作,为认真做好这项工作,我们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到周边市县取经学习,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既要提高企业职工的医保待遇,又要兼顾企业的承受能力,采用“分步并轨”的办法,先由“单建统筹”过渡到“统帐结合”,在政策的设计过程中,我们通过大量的数据进行测算,为领导的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从2008年7月1日起企业职工将实行“统帐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企业职工持有的“社会保险卡”将不但具有住院功能,还可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就医和到定点医保零售药店配药。在制定政策过程中我们还将对我市的实际情况,对在并轨过程中出现的具体情况,例如:慢性病补助、企业发放的小病包干费、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以及中断缴纳医疗保险的补缴等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以确保新的医疗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经过几年的不断实践和政策完善,2014年1月起建立了全市统一的“统帐结合”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步建立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以及职工大病保险制度,提高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另外将学生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轨,建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认真细致做好“金保工程”的业务需求工作。为保障医疗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从事医疗保险业务的科室内部认真分析软件编制方面所涉及到的需求,并会同相关业务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对业务需求进行了多次分析和探讨,并编写业务需求报告。在软件开发过程中经常性与技术人员进行电话沟通或当面交谈。然后还对软件进行全面测试和试运行。
3.广泛宣传医疗保险相关政策。为让社会各界能够了解企业职工医疗保障政策,体会到党和政府对广大人民的关心,我们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医保知识的宣传,不仅在日常的来信来访中宣传新的医保政策,还在《××日报》采用文件摘要、政策解读、医保知识问答等形式来进行宣传,同时还结合全市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的培训对劳动保障服务站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宣传工作。
三、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工作。
1.我们及时转发上级文件,组织相关定点零售药店认真学习,限时将各种保健品和生活用品撤出店堂或进行分离式管理,并逐个进行检查验收,对不合格的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到位。
2.严格把好定点药店“入口关”,随着我市提高企业职工医疗保险保障水平的若干规定的实施,企保由“单建统筹”走向“统帐结合”的模式,从2008年7月1日起有30万人将拥有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为满足参保人员购药的需求,我们本着“统筹规划,总量控制,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将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增设到各现建制镇。并在相关媒体报纸的宣传专版上将申报条件和资格、申报程序及确定办法进行公示。会同卫生、药监及监察科对已申报的39家药店逐一进行现场勘察。之后,随着参保群体的不断扩大,定点零售药店也随之不断增加,目前全市已达148家,为百姓提供了便利。
四、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历年以来我们围绕严格办事制度,规范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同时针对医保部门的特点,加强科室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首先明确给报制度、操作程序以及审批权限,严格规范医疗费用报销行为,严格按规定进行给报。其次针对办事群体的特殊性,要求做到耐心、细心、爱心,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多进行换位思考,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回顾以往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查力度还不够,由于平时忙于事务,不能做到定时稽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日常监查还不够;二是缺乏具有监管专业知识的人才,目前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查还停留在查处冒名、挂名住院的初级阶段,对医院的医疗行为缺乏有效的检查;三是社区卫生服务平台还未建立起来;四是学生医保给报率还偏低。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逐步探索今后的工作思路。今后的主要工作思路。
1.不断完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的结算办法,继续推行服务协议管理。加强日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结算制度,切实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2.认真做好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实行“统帐结合”实施工作,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和操作程序。
3.不断完善学生医保政策,提高学生医保的给报率。
4.认真做好现金窗口医疗费用的给报工作,规范给报手续和程序,严格审核审批制度。
5.强化协议服务,整合监管工作职能。加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是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监查,对定点医院重点稽查“大处方”“大检查”防止小病大医、小病久医、挂床住院等浪费现象,对定点零售药店药严格按文件规定,店堂中不得经营药品以外的保健品、生活用品等。查处一件处理一件。加强对新增定点零售的把关,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批确定。
6.积极探索社区医疗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的目标。社会保障是国家的一项基本经济社会制度,是社会稳定的“安全网”和“调节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不仅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也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体现。医疗保险作为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方面,更与人民息息相关。因此,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我们更应加强学习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理论,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研究问题,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带动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步伐,促进人类社会的和谐稳定,从而推动社会经济切实转入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作为一个世界性难题,医疗保险问题受到了全世界相关专业人士的关注与重视。医疗保险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能够有效保障参与医疗保障人员的医疗服务需求,又能将医疗保险的费用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有利于维护医疗保险基金的平稳,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维护参保者的基本权益等。但是,如何控制医疗保险的费用则是当前我国医保工作者面临的重要难题。下面,笔者将对医疗保险费用的有效控制进行深入探讨。
一、医疗保险费用及其支付方式概述
1.医疗保险费用的含义
对于医疗保险费用的含义,首先,从广义上说,医疗保险费用是指参与医疗保险者患病后所形成的各种医疗费用的总和,除了医疗保险补偿费用之外,还包括个人自付费用以及部分用人单位的补偿费用等。而从狭义上说,医疗保险费用是指参与医疗保险者在患病之后,根据我国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所能获得的医疗费用的总和。就目前来说,医疗保险费用的含义一般都是从广义上来理解的。其次,支付角度。医疗保险费用是指参保者在患病时所获得的医疗补偿费用的综合,包括在门诊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住院费用以及部分特殊疾病门诊费用等。
2.医疗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
所谓医疗保险费用支付,就是指参保者在患病后获得医疗服务之后,要向医院等医疗服务的提供者支付一定的费用。参保者可以利用医疗保险来承担部分医疗费用,从而抵御疾病风险。而医疗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则是指参保者医疗保险费用支付的方式及资金的流向。就目前来说,医疗保险的支付方式有两种:供方支付方式和需方支付方式。医疗保险费用的支付必须遵循成本效益的原则,在保证参保者获得医疗服务得到同时,保证医疗机构的服务成本得到补偿,最大程度降低医疗服务的成本。因此,医疗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
二、控制医疗保险费用的意义
1.医疗保险费用控制概述
所谓医疗保险费用控制,就是指对参保者的医疗保险费用进行合理的控制,以充分维护参保者、医疗机构以及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等的利益。医疗保险费用的控制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循平衡性、公平性以及科学性的特点,要坚持长期控制与重点控制相结合、自觉控制与强制控制相结合、供方控制和需方控制相结合的原则。
2.医疗保险费用控制的意义
自上个世纪以来,由于社会医疗保险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国家的医疗保险费用支出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例也愈来愈大。就美国来说,其2015年医疗保险费用的支出在GDP中所占的比重已经达到20%左右,预计到2020年这个比例会突破25%。而医疗保险费用的过快增长给各个国家的发展造成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因此成为各个国家关注的焦点之一。做好医疗保险费用的控制工作,对于社会医疗保险的生存发展意义重大。首先,医疗保险费用的控制有利于促进各个医疗服务机构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其次,有利于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降低成本,进一步缩小了各种医疗费用潜在的上升空间。同时,这也有利于处理好医疗机构、患者以及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之间的关系,维护各自的利益。再次,有利于将一部降低医疗服务费用的成本,减少不必要的费用支出。最后,有利于做好预防工作,提高参保者的自我健康责任意识。同时,这对于深化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也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三、有效控制医疗保险费用的措施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医疗保险起步较晚,发展也相对缓慢,医疗保险费用控制方面的工作并不完善。为了将医疗保险费用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笔者认为,我们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优化和提升医疗保险费用控制的思路
首先,在医疗保险费用的控制过程中,必须坚持供方控制为主、需方控制为辅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健全监控体系。就当前来说,我国的医疗保险费用之所以出现不合理增长的现象,主要原因在于医疗保险服务的提供方存在着违规行为。其次,要以宏观控制为主要手段,完善微观控制体系,促进医疗保险服务的协调发展。政府要不断完善和调整各项政策,直接干预各种医疗保险服务行为,例如控制药品的报销范围等。再次,要以控制谋发展。通过对医疗保险费用的合理控制,进一步优化配置各种医疗卫生资源,从而提高服务质量,并最大程度上维护参保者的医疗服务需求等。
2.完善医疗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
医疗费用的支付方式会影响社会医疗保险的费用支出的具体规模,同时也会影响医疗费用的资金流向。如果参保者所选用的支付方式有利于进一步降低成本、控制医疗费用时,部分医疗机构便会加强成本管理工作,以维护自身的利益。为了有效控制费用支出,医疗卫生服务可以采用混合型的支付方式,例如综合预付制为主和人头付费等方式为辅的支付方式等。
3.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社区医疗服务机构的建立,有利于为患者提供更为便利的医疗服务,改善大医院人满为患的情况,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等。因此,要积极发展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首先,努力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技术力量和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更舒适的服务,吸引患者到社区就诊。其次,建立和完善“双向转诊制度”,从而建立“小病社区诊、大病医院治疗”的医疗卫生格局,改变过去杂乱无章的就医状况。总之,医疗保险费用的控制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国家医疗部门及相关单位必须从当前的医疗现状出发,合理控制医疗保险费用的支出,进一步促进我国医疗保险事业的持续、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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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国民健康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重要作用,是国家的基本经济社会制度之一。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保险学术论文,供大家参考。
北京市医保中心医保管理数据信息采集系统日趋成熟,医保基金监管完成了从无到有、从人工审核到智能监控的转变,实现了对医疗行为的事前提醒、事中监控、事后分析,医保监管方式进入全口径审核、全方位监管时代。同时,随着医保数据库的完善,北京市医保中心在加强总额控制的基础上,推进DRGs等多种支付方式结合的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并建立可量化的指标体系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考评。作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随着医疗保险管理方式信息化改革的不断推进,如何应对这一变革无疑是医院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一次重大挑战,采用科学的管理策略进行合理的信息数据管理已经成为当前医院所面临的主要任务。目前,很多医院已将医保拒付管理、医保总额预付指标管理、医保DRGs费用管理等信息系统开发作为重要管理措施,而医保信息系统的有效运转依赖于准确有效的数据。因此,对数据信息的精确获取和有效利用是医保信息化管理的基础和关键。作者论述了数据信息在北京友谊医院医保管理中的作用、数据信息的获取及分析方法。
1数据为根本,确定医院战略决策
随着北京市医保数据库、医保数据管理体系的建立,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2013年起北京市医保中心逐步完善了总额预付管理的考评机制。从仅对医疗总费用考核过渡到对定点医疗机构人次人头比、拒付比例、次均费用、药占比、病案上传率及质量、群众满意度等质量指标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年终考评。2015年总额额度核算方式再次改变,将以往的结余额全部留用改为按分段计算累加(结余额在本院2014年指标额5%以内的部分全部纳入结余核增额,5%~10%以内的部分按50%纳入结余核增额,10%以上的部分不纳入结余核增额)。医疗保险改革重点已由扩大范围转向提升质量[1]。北京市医保中心总额预付管理方式的细化促使医院应加强自身应对能力才能确保总额预付基金的合理充分利用,避免总额基金的核减,保证医院可持续发展。因此建立完善的信息数据链,是快速反应能力的基础,是危机问题应对的根本,及时调整的依据。我院对下达的总额基金进行测算,结合自身数据完成情况,分析质量核减系数、结余核增额,在保证医疗安全、医疗质量的前提下,积极调整费用结构,鼓励科室先进技术的申报开展,扶持重点学科、优势学科,合理分配,确保总额费用的有效利用。通过对医保数据源的及时获取,充分分析,了解潜在问题,医院决策层及时采取了有效解决方案,提高管理效率,作出科学的判断和决策,保证医院健康发展。
2深度挖掘数据,建立统计分析体系
医保管理数据建设是医院信息化建设进程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通过对历史数据的分析统计,科学预测未来的发展趋势,明确医保的管理方向。通过完善数据管理,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效率及科学性,从而进一步提升医保管理水平。
2.1数据挖掘
数据作为医保管理的切入点,是指标分析、指标制定的基础,数据采集的完整性、准确性,收集的及时性至关重要。我院医保数据主要来源为医院信息系统(HIS)及北京市医疗保险院端业务组件,两组数据之间存在着一种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的互动关系[2]HIS系统数据主要为临床医疗活动中采集的未经处理的基础信息,繁杂且分散;北京市医疗保险院端业务组件中的数据为医疗保险持卡实时结算中统计的数据,相对HIS数据已完成部分整合,处理后的数据虽使用方便但在特定查询中无法提供详细清单。医疗保险端数据促使医院端数据的规范与整合,医院数据又是北京市医疗保险系统获取医疗信息的源头和费用结算的必要平台。基于两种数据关系,如何在不相互开放数据库的情况下将两项数据有效结合,消除信息孤岛的形成,实现院端与医保中心数据共享与数据资源交换,一直是我院医保数据信息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医保办通过政策解读,将政策导向结合临床需求,提出信息数据的关联方式。信息中心建立信息共享和交换平台,HIS开发商、北京市医保系统开发商改造数据接口,将需要匹配的数据,可通过“对接”方式完成医院与医保数据的共享与交换。这一方法深度挖掘了院内数据,促使数据的使用做到点面结合,即不仅可获取某一特定点的详细数据,也可获取运行中的整体数据,为下一步的数据分析、数据应用奠定了基础。
2.2数据统计与分析
数据分析是数据应用的基础,是方案制定的依据。数据分析的目的在于把系统中杂乱无章的数据进行集中、萃取和提炼,提取有效数据信息,经过计算、归类、综合分析形成准确、完整的统计资料。因此只有进行分析后的数据才拥有价值,经过处理后的数据才能运用于管理工作中。
2.2.1拒付费用数据分析。在拒付费用管理中采取对数据点、面结合的分析方式,首先对北京市医保中心反馈的拒付数据进行逐条筛查,通过软件调取当日就诊的HIS数据。根据HIS数据分析出现该笔拒付原因,原因明确后确定责任单位或个人,如为医生操作不当,则将该笔费用进行落实,若为系统错误或政策培训缺失,则向相关责任科室进行反馈,完成阶段数据分析。第二步汇总各科室拒付费用、拒付人次及科室发生的总费用与总人次,通过拒付费用比(科室拒付费用/科室总费用)、拒付人次比(科室拒付人次/科室总人次)、拒付费用构成比(科室拒付费用/全院总拒付费用)、拒付人次构成比(科室拒付人次/全院总拒付人次)四个维度的数据进行分类比较,综合评判分析,根据数据横向比较确定主要拒付问题科室。除此以外,还可对全部数据进行纵向分类汇总,根据各拒付原因的数据占比,明确全院或科室的主要拒付问题。抓住问题科室、主要拒付原因,完成面分析也就是综合分析才能对下一步管理方案提出建设性意见。
2.2.2次均费用数据分析。次均费用分析分为全院次均费用数据分析及科室次均费用分析。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险院端业务组件的反馈数据,对全院次均费用数据进行纵向比较,计算同比、环比数据的的变化率,同时横向与同级同类医院比较了解兄弟医院指标运行情况,通过对整体数据分析提出医院下一步管理方向。在管理方式确定后,由HIS数据及医疗保险上传数据,通过数据处理系统软件确定每个科室的次均费用完成情况,分析次均费用的结构,对于科室异常的数据变化,及时测算结构动向,比较多项关联数据指标,确定涨幅所在,分析数据涨幅可能原因,及时与科室沟通,给予恰当的调整或引导。
3建立合理的医保指标考核体系
将数据信息运用于实际医保管理中,把提炼、整理清晰的数据应用于医院指标制定以及绩效考核方式的制定,以数据为基础,保证考核体系的科学性、有效性。
3.1遵从客观数据,结合科室特色,确定次均费用指标
我院自2011年下半年开始开展总额预付制试点工作,作为北京市首批4家试点医院之一,合理测算科室数据制定管理指标是试点后的重要任务之一。总额费用下达后,医保办以2010年7月12月各科室医保费用数据为基数,结合医保费用增长趋势和医保基金支付增幅等数据进行分析,根据各科室权重数据分别测算出应下达的科室次均费用、自费比例等指标。另一方面积极听取科室意见,尊重历史,考虑病种、环境等因素对数据的影响,并加强定向激励,测算科室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情况,按照“公平求实、分科下达、保证特色、促进发展”原则,根据测算出的数据对指标进行动态调控。
3.2多层次数据结合,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
2012年起我院逐步实现全院岗位管理绩效分配,医保指标作为全院绩效考核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指标的科学性、考核方式的合理性至关重要。现代管理学认为,科学化管理有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规范化,第二层次是精细化,第三个层次是个性化[3]。医保办以数据为切入点,以次均费用、拒付费用为基本考核指标,以科学化的考核方式建立基本考核体系,同时本着医务人员受鼓舞、医院发展添活力的目标,变更绩效考核理念,采取精细化管理,通过医保指标数据和医疗指标数据联动考核方式,将医疗考核数据中的药占比、病例组合指数(CMI)作为联动指标,纳入医保考核管理。为了进一步体现不同科室间工作性质及费用结构比例不同的客观差别,实现考核的公平性,考核指标制定按照多项数据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将科室对全院贡献值、科研教学影响力等个性化数据指标进行分析,力争考核体系更加科学、合理。通过合理的指标制定与考核,2012年-2014年我院总额运行平稳,次均费用无显著增长,费用结构得到调整。详见表1。
3.3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完成多部门协同管理
信息化管理可实现医院各部门间信息数据的汇总及整理,使数据共享,一方面保证了各科室间数据口径的一致性,另一方面也避免了数据的反复采集,减少资源无形中浪费,同时加强了管理科室间的联系,为多部门联合管理提供基础。随着公立医院改革的深入,既往依靠医保部门单独管理医保费用已经无法满足日益复杂的考核方式和管理要求,需要医务处、门诊办公室、物价办公室等多部门相互配合,制定相互制约指标,才能达到科学有效的管理方式。
3.3.1共享拒付数据,多维度有效管理。医保办将收到的拒付数据整理归纳,并进行数据共享,门诊办、药剂科、物价办等相关部门通过共享信息对拒付费用进行确认与再核实。并根据各部门的管理方向,即药剂科从药品安全、门诊办从医政管理、物价办从合理收费等不同角度分别入手,多维度进行拒付费用管理,使我院拒付情况得到有效控制。
3.3.2完善数据录入,确保DRGs平稳运行。对于仍处于试点阶段的DRGs付费制度改革,医院各部门之间需要高度配合,才能保证流程高效运行。临床科室需做好病案首页数据填报工作;病案、统计部门要及时完成病案首页数据的录入;医务处根据填报数据加强临床路径的规范与管理;住院结算部门根据反馈的数据进行结算操作;医保办通过对结算后的数据进行分析测算。多部门各司其职,通过数据链进行协同管理,保证DRGs平稳运行。2014年,我院共结算DRGs患者11014例,共覆盖科室26个,覆盖病组104个,占108组的96.3%。按项目结算为17663万余元,按DRGs结算为21314万余元,盈余3651万余元,盈余率20.67%。
城镇医疗保险档案是医疗保险经办管理工作的重要业务载体,是记录企业和个人参加医保缴费、保险关系转移、待遇计算的重要凭证。城镇医疗保险档案的记录与管理工作贯穿于医疗保险事业的全过程,只有不断地对其进行完善,才能实现对参加医疗保险人员“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的宏伟目标,由此可见加强城镇医疗保险档案信息管理的意义非常重要。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对从事城镇医疗保险档案管理人员要不断地进行思想教育,让他们时刻记住自己的工作关乎民生,关乎社会,这种工作特点是既要懂得党的政策,又要做好具体的业务工作,管理者要对档案管理员有明确的分工,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对每个人要有每个人的职责规范章程。,思想上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操作上虽然简单,但是责任重大,有时一个字或一个数的疏忽,会给国家或参加医疗保险者带来不可估计的损失,这就要求城镇档案管理人员在业务上精益求精,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城镇医疗保险的档案管理工作。
1.1把好选人关
传统观念做医疗保险档案管理的是一些专业知识相对薄弱的人员,可是信息时代这些人就不适应这项工作了,对已在岗的档案管理人员要求他们不断学习新知识,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不要倚老卖老,对不能适应这项工作的要调离岗位;对新参加的工作人员要实行岗前培训,进行入职教育培训。在选用人员时一定要精选那些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的人。因为这项工作性质就要求管理员要精心、细心。对一些工作责任心不强,做事马马虎虎的人决不能从事这一项工作,因为这是城镇居民治病和救命的钱,必须把这项工作做好。
1.2业务学习经常化、制度化
要经常组织对城镇医疗保险的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因为城镇医疗保险的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新业务,目前为止,还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因为这个制度是一个新制度,人们只有在工作中不断地完善,不断地创新,才能形成有价值的管理经验,做为基层档案管理员经常学习是非常必要的。所谓制度化,就是规定一定时间,到时间必须组织学习,如每周一次的学习,要制定出一个目标计划,每周的学习内容、时间、地点、要达到的效果。
1.3考核业务学习要量化
对业务学习不仅要学,还要结合业务实际进行考核,制定考核标准,对考核的目标,要实行奖惩制度,按优良中差分等,对优的给以奖励,对差的给以惩罚,这样就能激励管理员的学习积极性,如果业务学习没有这些措施,那只能是一种形式,起不到什么效果,做为领导要以身作则,实行考核要实行公平、公正原则。
2确保信息资料准入原则
城镇医疗保险的档案管理人员要加强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更新录入管理工作。为保证数据库各类数据和有关资料的可靠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各单位要严格数据库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数据库的结构格式、把关审核的责任、录入处理工作的程序等,切实搞好数据的搜集、审核、处理和录入的正确性。
3完善制度
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信息标准和网络管理制度建设是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保证,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技术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和完善网络管理、数据库管理、设备管理、安全保密等有关工作程序的管理,特别是对管理权限一定要严格控制,一般工作人员不能轻易改动,建立建全各种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使信息化建设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要有计划、分层次地对各类在职人员及领导干部进行信息技术、计算机技能、网络知识和保密知识的培训,提高运用信息技术和装备的能力。
4明确分工
强化城镇医疗保险档案的管理责任,确保城镇医疗保险档案信息化管理顺畅运行。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好城镇医疗保险档案各项工作,争得电信部门的大力支持,确保通信线路安全畅通。选派责任心强、懂计算机技术的专业骨干人员负责信息资料、数据的搜集、整理、传递和本单位网络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实行严格的责任制,防止网络使用管理不当,造成设备损坏、数据丢失、资源浪费,甚至发生泄密事故。
5结论
城镇医疗保险的档案管理工作关系到每个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加强城镇医疗保险档案管理工作是非常必要的。在档案管理中要抓好人的工作,以人为本是做好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所以,各级领导部门要对档案管理人员定期培训、定期考核,抓好管理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抓紧业务学习,不断创新档案管理模式,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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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会计与财务会计无论从内容,还是体系上都有很大的不同,如何结合商业银行会计专业特点进行教学,是提高课程的教学效果的关键。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银行会计的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问题式教学方法运用
我们知道,“银行会计”需要实践,所以在该课的教学中,应该以案例为导向,让学生通过教学案例分析,以问题为场景,进行教学,让学生在解决实践问题的过程中潜移默化之间,掌握了知识要点。
1.问题式教学步骤。
问题式教学具有一定的目的性,问题教学需要循序渐进,步步推进,最终的目的是让学生通过实践掌握知识。其涉及的过程如下:
1.1教师根据教学的内容提问,并给以学生独立的时间进行解答。
根据教学内容,设置教学情境,并提出相应的问题,比如在学习银行卡相关内容时,可以根据需要掌握的知识借记卡,信用卡,记账日等概念设计问题情境,给予学生进行解答。
1.2学生问题解答。
学生需要根据教师的问题情境,通过资料调查,去解决教师的提问,在实践的过程中,掌握学习的课程内容。
1.3实践总结。
学生完成问题后,教师需要帮助学生进行总结思考,通过知识总结,加强学生的知识的了解,从而达到温故而知新的目的。
2.教学应用。
为了让学生熟悉银行卡的类型以及不同类型的特点。在课程上设置了如下的教学案例场景:王明是一名IT上班族,其月工资为3000元,假设其刚上班不久,手上没有多余的存款。其所在公司在每月的10号发放上月公司。工作后,由于花销较大,所以工作后王明给自己办理了一张信用卡,该信用卡的最大透支额为15000元,每月2号为账单日。该信用卡的透资率为年率的18%。现在王明想要为家里添置一台价值3500元的彩电。今天已经是15号,但是手上还差2000元,王明应该怎样做,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买到彩电?(要求:王明不能进入信用黑名单,并且王明不能够付信用卡利息)。问题情境宣布完成后,需要学生进行资料调查,从上述情境可以看出,王明目前需要从信用卡借款,那么,从还款日期来看,他只能再下个月的10号之后。那么如何从信用卡进行透资才能不用支付利息以及进入信用黑名单成为了突破问题的关键之所在。学生只有掌握了当前我国银行卡的类型以及特点,才能正确的解答此问题。从银行卡的类型来看,我国商业银行主要应用的是贷记卡,学生需要解决贷记卡的还款日期,利息规定,利用相关规定,才能够解决问题。我们从情境中了解,“王明应该怎样做,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买到彩电?”,那么这也与王明的贷款时间有关系,这就引申出了信用卡的另外的概念,记账日,账单日,到期还款日,以及免息相关规定。学生通过对上述知识的调查与梳理后,可以知道,银行卡的免息日一般在40天,那么如何利用该免息时间,成为了解决问题的关键。
3.教学总结。
笔者认为,在教学的最后,学生给出答案的正确性是否已经不太重要,解决问题的过程,学生掌握银行卡的类别与特性等内容显然更为重要。所以在该情境问题结束后,笔者后与学生一起对相关知识进行总结,总结完成后,再回头看待该问题情境,让学生在实践的过程提问理论,最后再从理论出发,去解决实际问题,以此来提升教学质量水平。
二、结语
问题式教学的教学重点在于问题场景的设计,教师在设计中应该注重情境的可操作性与学生的认知水平。只有这样,问题式教学才能发挥其特有的效果,在丰富课堂内容的同时,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掌握了知识。
1目前我国银行会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1.1银行会计电算化水平较低。
经调查得知,还有很多银行的会计部门,还在用传统的手工法进行业务的办理,对计算机的相关知识了解不够,所以导致计算机的使用效率不高,在计算机使用的过程中,只会简单的键盘操作,这样严重的影响了计算机在经营管理、资料存储、数据分析等方面功能的发挥。银行的各项业务都是比较复杂的,工作量也比较大,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很容易出现错误,而造成错误发生的原因是会计系统和业务系统没有连接起来,将银行业务的操作流程复杂化[3]。银行之间办理的业务,需要将所有的信息传递到邮局或是电报局进行相关的处理,而在这一过程中,由于传递的速度慢,再加上会计人员对计算机知识和操作不熟,导致信息的处理手段落后,计算机的功能不能有效的发挥出来,工作的效率低。
1.2银行会计对银行高层管理的参与度不够。
在市场竞争愈演愈烈的今天,商业银行要想有立足之地,加强会计部门的管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要求会计管理人员,对银行的会计管理资料进行系统的分析,制定正确的经营战略,不断的发现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不足,并及时调整和完善经营理念。但现在还有很多银行的会计管理工作,仍只做一些简单的记账、算账工作,并没有对会计资料进行系统的分析和总结,与其它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做得不到位,这将导致银行的资金在运转和使用的过程中出现问题,影响企业整体的经营效益。
1.3银行会计的服务意识差,服务质量差。
银行的会计管理工作是工作中的重点,是保证企业获得更大经济效益的关键。由于银行会计管理人员对银行经营过程的理解存在偏差,总是一味的认为银行获得的利润主要是通过利息差获得的,与会计部门的管理工作无关,在工作的过程中只要核对好相关的数据就可以了,所以导致会计从业人员没有较高的服务意识,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就不会对银行的各类资料进行系统的分析,所以银行就不能从中获得有效的服务信息,影响银行的发展。
2市场经济下加强银行会计管理工作的措施
2.1完善银行会计体系,实现结算网络化。
银行要想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就要完善银行会计管理体系,这一体系需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建立自动化收付系统,二是建立自动化的会计信息加工处理系统。而这些现代化会计体系的建立,需要运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提高会计结算工作的自动化和网络化水平。首先,银行要完善计算机设备,尽可能的减少电脑中的空白;其次,建立全球化的机构,将会计电脑系统与业务办理电脑系统相结合,减少不必要的处理过程,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同时还要保证电脑网络的安全性;最后,银行的各部门要加强合作,建立系统的数据处理中心,避免浪费人力、物力和财力。
2.2提高银行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
会计管理工作的质量要想得到保证,就要保证会计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首先,银行在招聘会计人员的时候,要全方位的进行考核,保证人员的素质满足银行行业的服务宗旨。其次,在会计人员工作的过程中,要不断的进行监督和管理,定期的对会计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化的培训,培养会计人员的市场经济意识,树立正确的经营管理理念,进而跟上时代发展的脚步。最后,要提高会计人员的计算机处理水平。
3总结
总之,在市场经济下,银行只有不断的加强会计管理工作,才能满足社会的发展需求,才能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从而促进国有资产的增长。在这一过程中,银行就要不断的完善会计管理机制,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工作水平,才能保证银行企业的高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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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随着我国银行会计面临的风险日趋多样化、扩大化,如何加强银行会计风险的防范成了当前金融风险防范工作的重中之重。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银行会计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银行会计记账方式的基本特征
银行会计记账方式指的是银行按照一定的规则,并且在账户中登记经济业务时采用某些规定符号的技术手段。会计记账方式多分为单式记账方式和复式记账方式两种。在我国,银行多采用复式记账方式进行银行内经济事项的会计核算。而若要对表外科目相关的经济事项进行核算,便多采用单式记账方式。
二、银行会计凭证的基本特征
会计凭证的作用在于:记录经济事务的进行和完成情况;将经济责任明确化;为登账依据出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对银行而言,其经济事务的分工明确、柜组多样、处理业务种类复杂,因此银行一笔业务的处理需要以会计凭证为媒介,通过相关的柜组、相关联行甚至异地银行、不同的银行来进行,此时,会计凭证所起到的作用就显得举足轻重,不可忽视。但与非银行企业相比,银行的会计凭证又存在着以下几点特殊而突出的特征:
(一)银行会计凭证的多样性
银行会计凭证按用途可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种,按形式可分为单式凭证和复式凭证两种,按使用范围可分为基本凭证和特定凭证。其中,基本凭证只可在银行内部使用,主要适用范围是针对未设专用凭证的现金和转账业务,又可分为现金收入传票等10种类型。在该10种类型中,有两种属于复式凭证,即现金收入传票和现金付出传票,其他则属于单式凭证。同时,特定凭证是具有特定格式和专门用途的凭证。因此,从银行会计凭证的分类中我们可以看出,银行会计凭证具有多样性。
(二)银行会计凭证多以单式凭证为主
根据国家要求,正在经营的单位和部门必须将货币资金存进银行,待需要资金时再从银行中取出。这样的要求和做法使得社会上很大一部分的货币资金集中在银行。银行业务涉及面较其他行业更为广泛,岗位分工也更加明确。因此,银行的会计凭证必须要为记账和分类汇集提供相应的便利,以便于及时传递。现阶段,银行会计多采用人工核算,因此单式凭证更加方便,有利于提高会计工作的效率,也有利于凭证本身的保管。
(三)银行会计凭证大量使用原始凭证
因为银行会计凭证的传递环节比较多,所以必须保证银行会计凭证的填写正确,否则会对银行和客户的经济利益产生直接的不良影响。为了避免在凭证填写和复制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差错,提高银行业务办理效率,银行多采用原始凭证而不是记账凭证。银行记账之前,需对原始凭证进行仔细的核查,经核查无误后才可直接用其代替传票。
三、银行会计财务组织的基本特征
所谓银行会计财务组织即包括设置账簿、记账程序、账务核对的统一综合体系,按照形式不同可以分为两个系统,一为明细核算系统,二为综合核算系统。
(一)核算系统的明细化
明细化的核算系统是指在每个会计科目下均设置明细的账户,对每个账户的资金变化进行具体而及时的反应。明细核算系统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分户账、登记簿、余额表、现金收入日记簿、现金付出日记簿。
(二)核算系统的综合化
核算系统的综合化指的是对各个会计科目进行严格的核算,全面而综合地对被核算的会计科目资金变化进行具体的反映,实际上就是将明细核算系统综合化。综合核算系统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会计科目日结单、总账单、日计表。其中,会计科目日结单指的是记录每个会计科目当天借贷方资金流转额和传票,并可作为轧平银行当日登记账务簿和总账的可靠依据。总账单指的是按照货币和分科目的不同设立不同的账簿,并进行综合核算。日计表指的是对银行当日业务情况的会计报表。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现阶段我国行业会计制度逐渐被取消,与国际会计管理接轨的会计核算体系逐渐形成。银行作为经营货币、从事资金融通的经济实体,具有经营业务方面的特殊性。这些特殊性也决定了银行会计基本核算方法的特殊性。而在本文中,笔者就针对银行会计基本核算方法在银行会计科目、银行会计记账方式、银行会计凭证、银行会计财务组织的设置等几个方面的特征进行了具体的讨论和研究。
一、商业银行会计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制不完善,管理方法落后
目前,商业银行风险监督体制相对落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监督制度不完善。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然而在发展的同时,市场经济的各种矛盾也逐渐的呈现出来,所以,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下,需要完善金融监管制度,以此把控银行风险。由于目前我国对银行的监督管理经验不足,管理力度不够,不能快速、准确地将银行风险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不能降低银行的风险。除了以上情况,一些商业银行忽视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律,例如: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排外、对一些商业银行进行政策上的特殊照顾,忽视金融法律法规制度等现象,所以很难对银行风险进行有效的监督。2、凭证制度不完善。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已普遍采用复式凭证手段,通过计算机技术,将收付款双方账户实现一人记录,提高了银行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但是在一些商业银行网点中,依旧实行工作程序复杂、工作量大的单式凭证制度,这一制度已经不能满足现代银行业对人员效率的要求,已经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经济社会。
(二)忽视基层管理与制度,银行会计违反银行制度的操作现象较多
由于各银行竞争激烈,往往忽略对基层的管理,使银行会计人员放松警惕,易出现违规操作,其中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1、为了提高银行存款量进行违规操作。银行业竞争激烈,各个网点将银行存款数量作为银行效益考核的主要指标,但是由于对银行基层监督力度较差,基层工作人员风险防范意识薄弱,为了提高银行存款数量,往往会无视银行制度,直接造成风险发生。2、银行会计人员责任心较弱。有些银行会计工作人员,为了工作方便,减少工作量,在业务流程办理过程中,减少工作环节,不依照银行的规定、员工职责进行操作,因此导致银行风险的发生。
(三)银行会计自身原因
银行会计的文化素质、职业操守也是导致银行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1、一些银行会计人员的文化素质水平低下。银行存在一些素质水平低下,法律意识淡薄,业务流程不精通,不思上进,职业操守较低的会计人员,这些人员由于自身品德素质较低,容易被外界的不良诱惑吸引,与不法分子勾结,利用银行制度的漏洞,贪污、盗取银行资产,直接威胁银行经营安全。2、安全防范的意识薄弱。由于风险防范意识较弱,有些会计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往往会粗心大意,这样容易促使不良分子利用可乘之机进行违法行为。银行工作人员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出现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①银行领导没有对会计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察监督,盲目信任。②会计人员对银行领导进行盲目的跟随,无条件的信任,易成为一些居心不良的领导挪用公款的帮凶。③在工作上遇到问题不愿意主动解决,害怕麻烦,容易造成工作上的失误。
(四)银行会计操作、核算管理薄弱
目前银行会计操作、核算流程出现了很多不良现象,例如:私自开设账户、不按银行流程进行现金管理、核对账目不及时、随意进行账目调整等,这些现象造成会计核算出现内容错误、缺失的风险。
(五)内部控制监督较弱
银行现在使用的监督手段已经越来越弱化,很难满足银行管理的新需求,其表现主要为:①对银行风险事后的管控,只重注形式,没有约束力,造成银行会计人员违规操作现象没有得到根本解决。②现在银行监督管理方法落后③不能对银行风险产生的最初阶段进行及时把控,只能侧重于银行风险的事后监督。
二、防范商业银行会计风险的策略
(一)加强会计核算、监督能力
加强会计核算、监督能力,要做到以下几方面:1、预防因为支付结算产生的风险。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让从业人员快速、准确的掌握支付结算的方式方法,对银行重要的岗位应该实行轮岗制。2、提高商业银行会计核算的准确性。会计核算必须按照银行规章制度进行账目统计,账目登记,账目处理,必须能够最真实、最快速的反映银行经营状况。3、提高对商业银行会计人员的监督力度。要定期对银行会计人员进行工作检查,对于出现严重错误或者屡教不改的人员应该给与严重的处分,以此约束会计人员的行为,提高会计人员的责任心,减少违规现象的出现。
(二)要培养高素质的会计工作人员
银行要规避风险,必须培养一批高素质的银行队伍。1、要对会计人员进行工作岗位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工作的专业性;强化会计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会计人员的思想素质,职业操守。2、选择会计主管不仅要精通业务,也要具有优秀的思想品质。这样才能抵抗外界的诱惑,坚持正确的工作原则,才能对银行会计这一群体产生积极带动作用。3、要加强与其他地方、其他国家银行的交流,打破地方保护,国家保护的现象,不断创新银行用人机制,监督管理制度,推行合理的激励制度,以此来提高银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三、总结
对于商业银行会计风险的管理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虽然不能规避银行风险的产生,但是商业银行只要做到完善内控监督制度,提高会计的专业素质,加强责任心,提升对会计人员的监管力度,加强约束力,就会降低银行会计风险的产生。只有防范了商业银行会计风险的产生,才能更好地推动中国金融行业的发展,推动中国经济更加稳定、持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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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创新在银行业的发展中一直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被公认为推动银行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是商业银行提高竞争力的根本途径。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银行金融方面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自入世以来,我国商业银行面临WTO的各种挑战,为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以生存和发展,不断创新,提高自身竞争力,目的是能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经济的发展在于金融业的繁荣,金融业在经济体系中的影响是深远的,其中最主要的金融主体商业银行必须通过不断创新争取市场份额,从而提升自身的竞争力。而金融创新又是其发展的原动力。金融创新又需要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支撑,于此同时知识产权保护也因此进一步走向国际,二者互为基础。立足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实际,试图初步探究其与知识产权保护两者间的互动与联系,通过浅析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知识产权保护对金融创新的影响,从而为我国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领域更好地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金融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一、知识产权视野中的金融创新
随着我国入世,国内的金融领域特别是传统的商业银行正经受着巨大的革命性变化,这些金融领域的变化被很多人称之为“金融创新”。而其真正被广泛认可、引人注目并成为研究对象,则是进入21世纪的事。尽管大家普遍认可金融创新这一概念并在实践中被广泛使用,但到现在为止,学术界依然没有对金融创新一词形成统一的认识。阿诺德?希尔金(ArnoldHeertje)认为:创新,总的来说指所有种类的新的发展,金融创新则指改变了金融结构的金融工具的引入和运用。[1]那么这个定义将其主要是定义为是一种金融工具的创新。大卫?里维林(DavidLliewellyn)对金融创新有如下定义:金融创新是指各种金融工具的运用,新的金融市场及提供金融服务方式的发展。[2]此种定义是认为金融创新应至少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即金融工具、市场以及服务的创新。还有国内学者基于目前的中国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认为,正因为金融领域具有很多无形的利润存在,而在当今的金融体制下很难用现有普遍通行的手段获得这种潜在利润,这就势必要在金融领域引发一场全方位的改革,这样的改革是区别于以往的局部改革,其应当涉及到金融手段方面的改革甚至是金融体制的变革,这些变革统称为金融创新。金融体制创新应当是金融创新中的主导内容也应当是一种极为重要的创新。基于对前面几种学说的认识来分析,随着对金融创新实践的不断深入,人们对金融创新的概念的认识也在不断的深入变化。笔者认为,金融创新一词可以简单地解释为能够促使金融结构迅速转变、并带来实际效果的某种金融工具或者是服务方式,也可以是一种对金融机构本身、对其制度的某一方面进行的创新。归纳之即为“金融创新”是指能够引起金融领域局部性结构变化的新模式、新服务、新工具甚至是新的金融体制。金融创新,是各大商业银行发展的核心推动力,也是整个金融业发展与变革的原动力。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情况不容乐观,底子薄、基础差,因此各项制度政策以及法律的规定都应当本着鼓励和促进国内商业银行进行金融创新。而其中最根本的保障就是司法的最后保障,即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其能从根本上刺激商业银行进行金融创新,并提供法律的保障,进而提升我国商业银行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的地位。究其实质,金融创新应当属于金融领域中人们所为的具有一定创造性的劳动,从而生产出来的智力成果,其具有无形性、技术性和共享性等特点。知识产权所要保护的客体主要是智力成果,这就必然使知识产权在保护金融创新上独具天然优势。而作为法定“私权”的知识产权又当然会多方面、全方位地切实保护金融创新主体。例如,若XX商业银行对其刚研发出的创新金融产品进行注册了商标,并取得专利后,则其他商业银行则不可以对相类似的金融产品再进行注册,不仅如此,许多其他商业银行因尚未具备研发此种软件的能力,而又迫切需要其功能支持业务,该商业银行因对该创新产品所开发的软件具有著作权,因此其也可以通过许可其他商业银行使用,从而收取许可使用费,进行盈利,已达到实现财产利益的目的。[3]此外,绝大多数的金融创新产品是非常具有被模仿性的,因此,很容易被他人加以利用改造,并使其他竞争主体很快得以学习和掌握,这就使得这些商业银行花费了很多人力财力所创造出的竞争优势和市场领先地位很容易就被超越和抢占,这样的情况不仅会严重影响各个金融商业主体对金融创新产品进行投入研发的积极性,也会在实质上产生不公正的结果。为此,加强对金融创新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对其予以适度合理的保护,不仅能极大地推动各商业银行的创新积极性,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激发其创新潜能的积极作用,最终将实现金融领域的全面创新,实现创新目的。
二、金融创新的作用
(一)促进我国金融稳定
金融创新对我国商业银行化解风险、保持整体的金融稳定将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金融创新的出现其实是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就整个金融体系而言,一个符合客观实践需要的金融创新其实就整个金融体系而言的意义是十分重大的,它可以在客观上为金融市场和金融主体提供一种风险化解的有效防范机制,而这种机制形成的基础则完全来源于市场的需要。因此我国的金融市场的稳定取决于金融创新的发展情况。目前就我国商业银行金融服务的方式和金融产品的种类来分析,其有个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同质性强。这种特点所带来的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各商业银行间的竞争将更加的激烈。因为绝大多数的商业银行其研发和使用的金融服务与金融产品是想类似的,且这种相似度又极高,这就导致了各银行主体要么致力于提高其服务质量以增强其竞争力,要么就只能在价格上采取恶性的不正当竞争以获取竞争优势,而这样的运作模式则必然会影响到商业银行的营利性、安全性和效益性这“三性”便准,从而不仅对其自身甚至是对整个金融业都增加了实质性的风险。而这一问题的有限解决从根本上要依赖于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这样不仅能够有效地降低我国商业银行业的同质性,也可以借助金融创新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来有效解决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领域和金融产品档次低、同质性强等问题。这一问题的有效解决也将最终解决我国金融业的整体金融风险过大的防范问题,从而促进我国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
(二)提高银行国际竞争力
金融创新的能力有多强是衡量一个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有多强的最主要的标准。显然与世界发达国家比较而言,实事求是地说我国商业银行的整体金融创新能力的底子薄、后劲不足、质量不高,在国际金融市场竞争中我们处于劣势,其实际情况也不符合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高度重视对国内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产品进行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极其必要而又迫在眉睫的,不仅如此从长远来说,我们还应当尽快建立相应的保护机制,从而提升我国商业银行的整体创新能力,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提升我国商业银行在国际金融市场竞争中的优势,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我国入世已多年,国内的金融市场按照约定已经全部对外开放,发达国家的金融行业早已悄然进入了国内金融市场。在金融创新领域我们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是不可小觑的,发达国际已经大规模进军国内金融市场,其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对金融创新的保护非常到位,也使得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很快就占据了主动并立稳了脚跟。如果我们不能尽快觉醒,加紧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创新产品追赶的步法,我们必将被落得越来越远,从而最终失去在竞争中的地缘优势,最终严重影响我国的经济发展,不是危言耸听,甚至可能会危及到国家的金融安全。对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产品进行及时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则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其不仅可以使创新者的投入和付出得到应有的补偿,激励其继续从事创新产品的研发,而且能够保证其研发出的创新产品能够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具有竞争优势,在抑制了竞争对手的相同或相似的产品进入该领域,从而节约竞争成本。[4]
三、知识产权保护对金融创新的影响
然而,虽然如上文所述强化知识产权对金融创新产品的保护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但其也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过度滥用知识产权的保护则不仅会在一定程度上有损金融自由更为危险的是有可能会对国家的金融安全造成实质性的威胁。因此如何能够恰到好处地运用知识产权对金融创新产品进行有力的保护,掌握好这个度了才能有效激励金融创新,否则只能适得其反。知识产权保护的程度必须要适度,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刺激金融创新主体的创新动机,提高创新效率。这已经成为了不争的事实。众所周知,作为最具垄断特性的权利之一的知识产权,其最大的特征就是独占与垄断,因此如果对金融创新产品进行过度保护,则极有可能产生更加严重的负面影响,这种影响不仅会打破现有的金融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还有可能会危及到整个金融创新产业的发展进程。这样的负面作用必须要引起我们的注意,因此其会带来“蝴蝶效应”般的连锁反应,最终可能会演变为一场突发性危机。传统的经济时代已经过去,与其他领域相似,在新经济时代到来的今天金融领域也必将迎来一场特别重大的创造性突破,这就使得知识产权被滥用的可能性更大了。尽管金融制度创新很难受到知识产权法的制约,但像诸如货币制度、银行制度和信用制度等能够促使产生金融泡沫的要素则往往具备接受知识产权保护的要素。金融创新催生出了货币的虚拟化,这也为产生金融泡沫提供了温床。当今国内的绝大多数商业银行都提交部分准备金,这就造成其信用功能具有可创造性。又因为现代货币具有的内在性特征使得货币的供给就颇具膨胀,这就是会产生金融泡沫的外部环境因素。信用工具种类的频繁出新以及信用制度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催生和放大了整个社会的信用总额,也产生了一系列的金融泡沫。金融泡沫还会因为不确定性以及双方或多方对信息掌握的不对称性等微观原因而发生,致使投资者的行为迥异和异化,进而产生金融资产的价格波动。金融创新本质就是一种风险和不确定,而且这种风险是隐藏的,这也就使得对金融创新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也是具有隐蔽的风险性与不确定。知识产权中的专利权的特点之一即具有公开性,而这一特性却在一定程度上制约金融创新,使其所获得的信息具有不对称性,各金融主体对其所掌握的信息量以及信息处理能力存在较大的差别。而最先能够利用最新信息的金融主体则往往能够占尽先机。目前我国的各大商业银行间的金融竞争非常激烈,各主体间都在暗中进行着知识产权大战,这就使得金融主体间的不确定与信息不对称加剧,投资者的行为异化加剧。另外,各大商业银行的预期目标的不同也会导致其对风险的偏好程度有所不同,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促使投资主体的金融投资博弈,这样一来金融资产暴跌暴涨就产生了巨大的金融泡沫。入世以来,新型的金融创新极大的推动了金融自由化的发展、加速了本国资本向国际资本市场的流动,最终产生膨胀的金融泡沫。当知识产权强力保护金融创新时,还会引发巨大的实力国际资本进行跨界投资,从而对我国的股票市场和外汇市场进行强有力的冲击,进而制造出更大的金融泡沫,以牟取暴利。我国已入世多年,已经全面开放金融市场,如上文所述,外资银行业已经悄然占据中国金融资本市场,而且其带着大规模的金融创新产品和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以试图全面占据我国金融市场,这不仅会严重阻碍我国经济的发展,甚至会危及到我们的国家金融安全。
四、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对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保护对策建议
如何能够健全完善我国的金融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目前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其基础保障就是要建立一种由金融监管部门(银监会)与知识产权保护部门(专利局)之间的协调监管和控制机制。只有将我国商业银行中产生的金融创新产品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由银监会来行使监管权,才能实际起到监督作用,具体应当由银监会成立专门的监督部门进行监管,与相关知识产权管理立法等部门强化联系,从而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国现实金融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保护道路。不仅如此,日欧美等众多发达国家已全面建立起一整套成熟的金融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在欧美国家中商业方法专利中金融创新产品所占的比例是相当大的。由于对金融商业方法专利的保护已经日渐为大多数国家所承认和接受,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国法律法规也应对适应其发展做相应的法律规定。
(一)完善金融服务领域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法律体系
就目前境国内商业银行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来看,其相关的管理制度比较松散,制度也不健全。但基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和复杂的特点,我国商业银行应当积极借国外商业银行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先进经验,明确职责、强化责任,逐步建立一体化、协同化的涵盖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的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商业银行的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水平。认真研究密切跟踪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变化,逐步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进一步修改完善我国《专利法》、《著作权法》和《商标法》等法律,有力支撑金融服务产品知识产权的制度创新。[5]
(二)商业银行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虽然花旗等外资商业银行在我国申请的众多商业方法专利并未完全获批,尚未对我国商业银行造成严重的威胁,诚然,其尚未成气候,但这种逼迫感已经使得国内银行从业人员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也使我们必须意识到,以美国为代表的众多发达国家已经开启了商业方法“可专利”的大门,申请商业方法专利已经成为众多跨国大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上的重要手段。这就应当极大地引起我国商业银行的重视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应对:首先,国内商业银行应当尽快树立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目前,由金融产品以及服务所产生的创新产品的知识含量和技术含量越来越高,这就使得由其所衍生出的知识产权也越来越多,在金融竞争领域知识产权所具有的商业价值也趋于重要,因此,金融机构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也日趋关注和重视。为了增强知识产权的保护效果,加强商业银行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我国商业银行的各级领导主管以及普通的银行管理人员和一线的业务人员都应当逐渐增强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树立保护观念,重视和支持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具体落实到实践中就应当加强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相关培训,使有关管理人员和相关的一线业务人员能够尽快地掌握必要的知识产权保护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为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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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陈勇.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问题的研究[J].南京理工大学学报,2008,(5).
〔4〕杜崇东.美国金融专利发展现状及其启示[J].当代财经,2004,(4).
〔5〕李良.银行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研究[J].中外企业
摘要:笔者从国际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理论及实践的角度出发,研究了国内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管理中出现的不足,同时提出了相关建议,对我国的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管理起到了指导性的作用。由于商业银行所遇到的金融风险和效益密切相关,借助风险识别、风险衡量以及风险控制等手段,来避免或者转移发生的各种风险,进一步降低经济损失,确保经营资金的安全性。本文在参考和借鉴国外经验及实践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国内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管理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并针对实际状况,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国内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管理;问题与对策
一、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管理的含义、流程及风险处置方式分析
(一)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的基本含义
所谓商业银行指的是以经营存款以及对工商业发放短期借款业务为主的银行机构。商业银行金融风险指的是在货币经营及信用活动当中,因为很多因素不可预期令银行的实际收益和预期收益产生差异,蒙受经济损失或者获得额外收益的机会。导致银行风险的主要原因是银行从事货币经营活动的不稳定性。然而,这种不确定性必然会导致实际收益及预期收益的背离,令银行有蒙受经济损失或者取得额外收益的机会,银行风险才可能出现。我们通常所说的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管理主要指的是商业银行经由风险识别、风险衡量及风险控制等手段,来规避、转移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风险,进而降低损失、保障资金安全的管理活动。具体而言,其包含两层含义:首先,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实现收益的最大化;其次,收益一定的状况下实现风险最低。因商业银行处在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下,所以说它们的风险管理也是动态的。商业银行对于金融风险管理应当保持不断的再评价,对于工作效果实行持续的监督。
(二)商业银行金融风险控制的基本流程及处置策略
下面,我们对商业银行处置风险的对策进行详细的阐述。通常处理风险的对策包括风险规避、风险对称、风险分散、风险转移以及风险抑制、风险补偿等措施。商业银行在精确地度量、界定风险后,借助多管齐下的形式,系统地使用以上几种常用的处置风险的方法,主要用来规避及化解风险,保障经营资金的安全。下面我们详细地对各种处置方法进行论述:
第一,风险规避。所谓风险规避,指的是商业银行对风险明显的经营活动所采取的避重就轻的处置手段。举个例子,像在信贷风险管理体系中,最重要的就是贷款规避和拒绝原则。对那些风险不容易控制、风险较大的贷款,需要借助规避及拒绝原则。风险规避一般的途径包括:资产结构短期化,目的是减少利率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投资选择避重就轻,这样可以防范风险较大的投资活动;债权互换,趋利避害;当进行外汇业务时,对相关货币汇率走势做出准确的判断,以防止汇率变动引发的风险。
第二,风险分散。通常使用的风险分散形式分为两种,即随机分散及有效分散。随机分散是指单纯依赖资产组合中不同资产数量的自然增长来化解风险,不同资产的选择是不确定的,在业务正常开展的状态下,借助扩大业务规模的方式来分散风险,有效分散则是指利用资产组合理论及模型来分析、选取资产,依照各自的风险及收益特性以及相互间的关联性来达到风险最低、收益最佳的目的。
第三,风险转移。所谓风险转移指的是运用特定、合法的交易手段,把全部或者某些风险转移到别方的行为。其具体的操作方法包括:风险资产销售,也就是把商业银行本身不愿承担风险的资产卖给有能力或者经验来控制这部分风险的企业或个人,主观上愿意承担这部分风险来谋取利益;担保。存在担保的贷款把原本由银行承担的客户信用风险转让于担保人;保险。包括不动产、动产及债权等在内的银行资产向保险公司投保所得的各项抵押品;期权交易及期货交易等交易方式的市场交易。另外,还有风险补偿。其指的是商业银行借助资本、利润、抵押品拍卖收入等补偿其在某项行为中发生的损失。如果借款方未能依据抵押贷款合同履行其义务时,贷款银行有权依据合同规定接管、拍卖、占有其有关抵押品,补偿银行的呆账损失。除此之外,商业银行还可以在利润当中提取一定金额的准备金,当做信用风险的补偿方式。
二、外国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管理的经验分析
(一)国外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管理框架及管理工具
首先,我们对国外商业银行的基本风险管理框架进行简要的分析,主要分为下列几个方面:第一,其组织机构是风险委员会,它行使全行风险管理的职能,保障一系列风险政策、流程及体系的平稳运行。另外,把全行的风险管控职能进行“中心化”操作,原则上权力由总行支配。第二,按照国家或地区进行客户信用等级的判断,决定需要扶持的行业、重点培养的国家及地区,客户信用额度的判定,对客户实施有区别的服务,同时做好客户的授信工作。第三,制定一系列的风险管控策略,目的是加强对银行内各种风险的把控,通常情况下有风险管理基本原理、规则及操作规范,对不同产品的风险接受标准,对于已经发放贷款的风险测量及客户信用等级的变化量等,制定有针对性的产品操作指导书等。此外,还有风险经理制以及报告机制等。其中,风险经理制主要是针对处在业务一线的客户经理,他们需要负责收集并整理客户信息,同时负责客户的信用申请,对其提出相关建议,但是经理并没有最终的决策权。所谓报告制度,指的是银行应当定期对全行的风险情况做出分析,对已经造成的损失,进行及时地弥补,这也是风险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其次,是国外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工具。信息体系的构建是风险管理工作中十分关键的一项内容。建立风险管理数据库,把各种来源的资料进行整合,选取不同的软件操作系统,对其进行研究。对大企业客户来说,现阶段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通常选取4种类型的计算机系统。例如KMV系统,其输入是客户的信用评级、客户所处行业及财务指标等等,输出是一项投资组合或者一笔贷款可能发生的预期损失及非预期损失。对于预期损失,银行可把其当做成本加入贷款价格中;对于非预期损失,则可以借助资金分配的形式来规避风险。一般情况下,西方商业银行普遍选用由银行外机构——个人信用登记系统来判断客户的信用状况,如住房贷款、消费贷款及信用卡等。另外,现在还研发了一种信用评级系统,用于确定客户的信用风险。
(二)西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成功经验分析
1.推广矩阵型利润中心制尽管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商业银行为了健全风险管理体制都曾经划分了对应的利润中心,也确定了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的风险管理指标,然而实际取得的效果却不尽相同。对利润中心制实施效果的研究表明,普及利润中心制的效果差异主要是因为多样的利润中心类型。通常来讲,矩阵型利润中心的实施效果要远远好过散点型利润中心。最关键的原因就是散点型利润中心缺乏足够的活力来适应业务环境及结构变动。在第一劝业银行,执行委员会负责利润可测的业务项目管理,ALM委员会及其下属分委员会、业务处室负责风险的控制,这就有效解决了机构中出现的问题,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举措。2.处置不良贷款的形式——以新加坡为例新加坡的商业银行在处理银行贷款问题时,能够做到严谨系统,其借贷管理实行严格的审贷分离制度及统一授权机制。即便是这样,依旧存在某些贷款由于各种因素无法按期收回。在借款方没有偿还这部分贷款能力的时候,这笔贷款也就成为了问题贷款,新加坡银行在处理这部分贷款时,通常依据以下步骤:首先,信贷工作者及时分析出现风险的原因,对风险作出及时、合理的评价,并如实上报;其次,严格地管理企业的资金来往,转入贷款时尤其注重专门性的管理,精确估计抵押品的价值,并冻结剩余的授信额度;另外,在催收贷款的时候,信贷人员确保企业持续经营及还款的可能性,若企业出现暂时性的困难,管理人员非常团结,具有很高的管控能力,财务管理有效、规范,如果生产经营依旧良好,那么就可以继续进行信贷支持,推动企业进步。催收的基本对策包括口头或者书面提醒客户按照约定还款、变卖抵押物、法律诉讼等。有问题贷款的管理及催收无遗漏地记录在“催理户专档”。
三、国内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我国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管理的基本状况
现阶段,国内商业银行对于内部控制的理解与认知尚存在一定的不足,一般体现为:一、对内控制度的认知存在偏差,内控体系不够完善。现今的商业银行对内控体系的分析及研究存在很大的缺陷,不少金融机构将内部控制片面地理解为各种规章制度,以为制定了多种制度,即完成了内控工作。内控机制不完善还表现为业务开拓及内控体系存在严重的偏差,尤其是那些新业务缺少必需的制度保证,存在很大的风险;二、对所属分支机构管理力度不够,对决策管理者缺少必要的监管。在对分支机构经营的控制,通常是任务设定得多,对完成任务的过程检查得少,一味追求短期经营效果却不重视经营管理过程,造成银行资产安全隐患的出现。此外,对于业务人员管控严格,对管理者的监管力度却很低,对掌握一定决策权的管理者约束不够,内控制度便失去了应有的效力;三、内控部门未能建立起应有的权威性,内控制度不容易落实。银行内部稽核体制仍旧亟待完善,审计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审计人员的素质较差,稽审职能及权威性未能得到充分体现,内部稽核部门也未能充分发挥其差错防漏、控制风险的作用。有据不依,一系列违章操作的情况十分明显,比如说授权授信缺少对应的管控,财务信息失真等内容。
(二)国内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商业银行目前主要面临着人民银行利率调整及存款准备金比率的政策风险。特别是近些年来在规避风险及盈利的双重作用下,商业银行把更多的资金投入到长期国债以及存放中央银行作为备付金等形成无信用风险的资产。以浦发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及深发展四家上市银行为例,本世纪初期,各行长期国债投资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两项资产合计占各自总资产的四分之一左右;其中,四家银行的长期国债投资比上年增长的幅度都很大。这样做对规避信用风险是绝对有效果的,这令不管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还是新型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迅速减少,然而却也造成了越来越严重的利率风险。第一,从基本情势以及决策管理者的政策取向而言,现阶段的通货紧缩不容易维持,若是今后通胀率超过2%,商业银行持有的不少固定利率债券便会面临亏损的风险。与此同时,因为目前银行间市场债券的主要持有人均为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基本不能防止长期国债投资的利率风险。第二,商业银行存放于人民银行的超额准备金持续上升,2001年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总额占全部存款的比重约为10%,截至2002年3月份有小幅度的上升。然而,商业银行的超额储备率越高,货币乘数越小,货币供应量因此也越低,而这正是造成当前通货紧缩状况的关键因素。所以说,在积极的货币政策呼声越来越高涨的前提下,现阶段减少存款备付金额度的可能性更高。对以上利率风险特别是长期国债风险,很多国内的商业银行不是缺乏认知,而是因为当前的偏重规避信贷风险的管理体系,加上对管理者业绩考核制度,商业银行依旧持有很多高利率风险的资产。除此之外,像资本不足的问题、风险承担主体不明确、风险定量管理滞后、缺少风险管理工具、内部评级体系不够健全以及风险管理人才匮乏等,都是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四、国内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管理的发展策略分析
(一)提高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资本金作为一家银行经济实力的象征,是银行维持正常运转所需的基本条件,足够的运营资金如同一个缓冲器,能够在发生危机之时有效化解亏损,抵消由于债务违约等导致的信贷损失,保障存款人及债权人的利益,提升银行经营的安全指数及债权人的信心。尽管上世纪末期财政部门发行了近3000亿元的国债,目的是补充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令其资本充足率达到规定要求,提高风险抵御水平。然而,商业银行的潜在风险仍旧很大,所以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离不开政府长期的政策扶持。
(二)提升信贷资产的质量
资产状况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一家银行经营的成功与否。由于利差的减少以及信用风险的增长,资产的多样性、持续优化信贷组合成为了提高资产质量的关键形式之一。关于这一点,我们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出详细的论述:首先,按照地区划分,参考国内各个城市及地区制定的风险系数,同时依照这一系数来确定各个城市及地区的存贷比,把资金集中存放于资信好、投资回报率更高、资金较为安全的地区。其次,依照行业进行划分,预测各个领域发生风险的可能性,把资金主要集中在电力、石油、交通、信息技术、新闻媒体等领域,另外在单一行业分布比例不能超过30%。第三,按照业务品种划分,依照各种业务类型、、预测各业务品种的风险系数,探究每种授信业务的风险回报,优先考虑低风险业务品种,借助系统科学的信贷资产组合来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主动挖掘消费者信贷这一风险较低、市场潜力巨大的行业潜能。
(三)构建健全的银行内部风险评级体制
世界金融学院把心得资本协议框架核心之一总结为内部风险评级体系,从风险管理的实践角度来讲,这种界定非常合理。从发达国家全球性银行的经验出发,内部评级对于信用风险管理的关键影响主要在下列几项内容:给金融工具价格的确定提供了重要依据;其作为呆账、坏账提取以及资本配置的前提基础,给客户授信提供了有力依据;给管理人员的风险决策提供了有效参照。一个行之有效的内部评级体系通常包含评级对象的界定、信用级别及评级手段、评级符号等因素,和先进的全球性银行相比,国内大部分商业银行内部评级不管是评级手段、评级效果,还是在评级组织等环节,均存在着不小的差距,这也在很大程度上束缚了内部评级制度的作用。
(四)提高信息披露的力度
因为财务会计信息缺乏完整性、真实性等,国内的银行业在对信息进行披露的过程中,不论是其质量还是数量方面,都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同时市场也同样缺乏足够的动力及资源来研究银行的风险状况。所以说,关于信息披露的强化工作,不仅应当确定具体的银行业所需定期、及时披露的材料,也必须引导市场强化对于银行财务信息的分析,慢慢加强市场约束力。结束语综上所述,由于全球金融形势越来越复杂,商业银行面临着多样性、综合性的风险,银行经营过程中风险的不确定性持续加大。考虑到这样一种形势,强化国内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是非常关键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作为风险控制的基本原则,应该为我国的商业银行所参照,同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此外,监管部门的理念及手段也需要做出相应的转变,一同致力于金融领域的风险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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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范商业银行内外部风险、提高经营效率、增加价值的重要手段与保障机制。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银行审计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本文以现阶段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的研究成果为理论基础,并结合目前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的实际情况对其存在的风险现状进行系统分析,并对二者之间的相关性进行探讨,从二者之间的联系中讨论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参与银行风险管理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最终实现城市商业银行对内部审计与风险的进一步有效管理。
关键词:城市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风险管理
一、引言
银行业是世界金融业发展中的主体行业,它的有序发展决定着世界经济的增长与运行安全,因此其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现阶段随着城市商业银行的进一步发展壮大以及商业银行自身风险性的不断上升,目前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问题已逐渐成为各界所关注的问题。银行在应对自身风险时,主要施行银行监管部门的监管、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社会监督以及行业自律等有效途径及有效方法实现对银行风险的控制与管理,另外,现阶段除了银行的外部监管途径之外,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在银行管理与控制中也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它能够提升银行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促进银行更安全、更稳定的发展。因此,本论文便对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如何实现风险管理职能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与分析。
二、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城市商业银行风险分析
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风险包含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等,我国2004—2010年城市商业银行的总资产处于逐渐上升趋势,而不良贷款总额及不良贷款率也逐渐上升。2010年,我国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总额达325.6亿元,而不良贷款率达到0.9%。因此其风险率也在不断上升。
(二)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现状分析
1.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现状分析。
(1)监管体系存在相应的落后性。内部审计部门在银行中归银行总行或分行行长直接管理,银行内部审计人员的调配、工资发放等都由行长直接进行管理。但是银行内部审计部门不直接向银行董事长汇报工作,因此混乱的组织领导关系造成审计部门权威性及独立性的缺失。随着我国银行业制度改革与发展,商业银行逐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金融企业,各行长在进行企业决策时将银行的利益放在首位,导致银行中所存在的具体问题并不能第一时间汇报给最高级管理阶层。内部审计部门与被审计部门二者在工作中存在相互影响、利益相关等联系,因此二者之间在商业银行中的地位相等,这就使得审计部门的工作受到一定限制,内部审计工作逐渐趋于形式化。
(2)银行内部审计工作手段及方法单一且具有落后性。现阶段,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在内部审计工作开展过程时其工作重点主要是对原始凭证的审查,这种审查管理方法属于事后审查,与国外商业银行具有风险导向的内部审计效果具有非常大的差异性。我国商业银行内部落后的审计方法及单一的审计手段造成审计部门在工作中处理问题的时间过长、成本高、效率低下,从而使得银行内部审计风险及管理风险进一步增加,同时,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常凭借主观判断,因此其科学合理性较弱。目前,由于现代互联网的不断建设与发展,我国商业银行在进行业务操作时其操作手段逐渐趋于虚拟化,而现实中审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时还是使用传统的操作方法进行工作,这样就造成部门工作效率的低下,使得银行内部问题得不到根本性的认知与解决,因此无法将风险管理落实到具体的实际操作中,最终影响银行的发展。
2.我国城市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城市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风险识别欠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缺失以及风险管理人才及信息交流沟通的缺乏。虽然我国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已按照标准建立了银行风险管理构架,同时也设立了相应的管理部门以及管理体制以更好的对风险实行控制管理,但是根据调查研究发现,银行风险出现的数量与银行部门及银行目标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风险管理相关部门在工作中,很多制度及工作内容并没有真正的发挥其工作效用,因此银行在对其的控制中还存在着一定的缺陷性。企业风险的发生具有一定的随机性与偶然性,因此虽然部分银行在风险发生之前便对目标进行设立并对解决问题方法进行了相应研究,但是其并不能真正高效的解决银行随机产生的风险;我国商业银行在对信息进行管理时,是按照不同的阶层进行同一信息的传递,因此在信息传递过程中,可能会造成信息的流失,使得最终传递的信息不足以体现目前银行真正所面临的问题及风险,因此错失了及时规避风险的最佳时间;目前我国银行行业风险管理的专业人才非常缺乏,现代银行业风险管理专业人才需要具备金融风险管理的专业知识、具体的操作实践技能以及较高的综合素养,但是我国对于风险管理这一概念引入时间较短,这一方面的专业人才较少,是银行风险管理发展的根本局限性。
(三)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参与风险管理的必然性与可行性分析
1.必然性分析。
(1)银行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建立的需求。银行风险管理的最大效用便是在银行风险发生之时,对其风险进行分析、做出正确的判断,并采取一定的防风险措施,使得银行避免因风险的出现而造成自身的损失;在损失发生后,银行风险管理可使损失发生后所必需的资源与银行自身发展中所需资源尽量处于平衡状态。银行属于金融行业,其自身的特性便决定了银行风险因素的存在,因此银行的管理层应将风险管理重心置于风险来临之前的防御机制的建立,而并不是在风险来临后对其进行损失的补偿。现代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部门可将审计范围进一步扩大,主动寻求银行风险规避方式及防御机制,使得银行可更好的确立自身的业务发展目标及经营方向,从而促进银行更好的发展。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参与风险管理能够满足银行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建立的需求。内部审计人员在日常的审计工作中对银行内部的各个岗位职责及工作具体操作手段等都有一定的了解,因此通过对银行风险管理知识的学习并对其进行监控可全面细致的了解银行风险的影响因素,这样有利于银行掌握具体的风险规避方法,并及时的对现有的风险管理政策进行调整,将银行的长期风险策略与短期风险目标相协调,最终实现银行风险体制的完善。
(2)银行风险管理政策执行的需求。目前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管理制度主要实行总行管理,这种管理制度内部所包含的级别较多,不利于对各个分行的管理,同时也不利于银行内部信息的交流与传达。银行现行的风险管理政策不利于对风险进行及时的处理,从而造成银行风险管理的隐患。内部审计部门是银行中的重要管理部门,它不仅要对银行中的财务及工作报告等进行审查,同时还要对银行各个阶层风险管理职责进行管理。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在银行组织结构中具有独立性与权威性,因此在工作中可以对其他部门进行权利威慑,使其自觉的对风险管理制度进行实施操作。同时,审计部门还会对各部门的风险管理政策执行效果进行检查并做出相应的政策处理,这就使得其他部门必须尽可能的保证风险管理达到预期的目标。内部审计部门可以适当的对银行管理政策缺陷进行研究,使得风险管理制度及政策得到有效实施,最终实现银行的发展目标。
2.可行性分析。
(1)内部审计组织地位具有保障性。在城市商业银行中,内部审计部门不参与银行的商业活动,它主要是对商业银行内部的活动及有效性进行管理,在银行具体的商业活动中不用承担业务的直接责任,因此内部审计部门在商业银行部门中具有其特有的权威性与独立性。现阶段,商业银行内部最高决策以及最高风险承担者主要是由银行董事会决定与承担,董事会通过对银行现状进行分析,从而制定相关的风险策略、准备风险所需的资源,并通过风险管理等部门实现对银行风险的管理。内部审计部门在职能实施过程中,主要向审计委员会进行报告,从而有利于对银行自身的风险管理进行了解,预测银行风险的发展趋势,以便不断的修正及完善银行战略措施,更好的实现对银行风险及自身发展的管理。内部审计部门在行政上主要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这种管理方式可使审计人员获得其他部门的相关资料,有利于银行内部信息的有效及准确传输,同时也有利于对各个部门运营活动中的具体实施手段的监督并对上级领导提出可行性建议。以上两种相统一的管理模式有利于保证内部审计部门的权威性与独立性,有利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进行,进而保证银行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2)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具有保障性。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正在对新资本协议进行不断的建立与完善,不断的制定银行工作指引政策,同时结合《中国内部审计规范》等相关制度对商业银行进行更加完善的管理,这样不仅可以有效的保证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的权威性与独立性,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银行审计部门的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率,使城市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不断完善,不仅可以满足我国商业银行对风险管理的具体需求,同时也是城市商业银行目前发展的实际情况与实际要求。
三、内部审计在我国城市银行风险管理中的具体应用
(一)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参与风险管理的有效途径
在市场经济发展及经济金融一体化的发展背景下,企业之间的市场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也加大了企业风险产生的可能性。银行破产及金融危机等一系列问题的产生使得各企业的管理阶层意识到市场发展的风险性,因此管理阶层开始探索并采取内部审计手段来控制企业中存在的风险,以保证风险发生在企业可接受的程度之内。此前,随着企业对审计工作的不断重视,国际上的外部审计业务开始逐渐出现并快速发展,这就对行业内部的企业审计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内部审计要想更好的发展实现自身的存在价值便必须要对现有的审计方法进行改革,将审计重点与审计项目存在的风险相结合,这一方式的改变使得内部审计取得更好的发展,使其逐渐取代传统的审计模式成为主导模式。风险管理过程中开展的风险管理审计,主要是对现阶段城市商业银行内部所施行的风险管理政策及模式等进行系统的分析与研究,是银行相关部门对银行风险管理之后的继续监督,内部审计开展的风险导向审计主要是对银行进行风险处理措施之后,所存在的剩余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可行性建议,最终使剩余风险的风险指数降到该商业银行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风险导向内部审计是内部审计人员在对银行风险进行评估管理时,将审计风险模型作为基础进行审计,主要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对银行内部的剩余风险进行评估与确定,同时利用审计程序将其风险降至商业银行可承受范围之内。因此在该项程序中,审计人员不仅可以有效的检测审计风险,同时还可以控制银行内部剩余风险,从而有效解决并控制银行经营风险。
(二)我国城市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比较分析
1.控制基础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内涵研究。
(1)控制基础内部审计。上世纪上半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商业企业的大规模建设,人们对内部审计的重要性也越来越重视,之后便出台了一系列与之相关的法案以实现并巩固其在企业组织中的重要地位,内部审计在此基础上也得到逐渐完善与发展。人们对内部审计的重视开始于美国相关宪法对公司会计记录保持的要求,这一要求奠定了内部审计工作在组织中的必不可少的作用。在之后的法案中规定了企业的管理层在不知情情况下,所做出的一系列组织及违法经营活动,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这一制度的发布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企业管理阶层领导人的工作压力,他们只有从内部控制制度入手,对企业的行为等进行一定的规范,才能有效避免风险。以上相关法律政策的制定,则使得企业内部审计需要对企业内部控制系统加以审计才能保证企业的规范安全运转,在此背景之下,控制基础内部审计得以成立。控制基础内部审计的主要目标是对企业在运营过程中是否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从而找出企业中未遵循法律法规的情况,最终对企业未遵循法律法规的改善措施进行制定。
(2)风险管理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审计是商业银行为了更好的处理银行风险所产生的一种新兴事物,它主要是对银行内部所存在的固有风险进行长期有效的管理,并对其风险管理因素及内容施行的效果进行研究及评价,最终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因此风险管理程序的适当性及风险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是对城市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过程有效性进行评价的重要指标。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对风险管理程序的适当性分析主要包含风险认知、风险评估以及风险处理等内容。银行风险的认知需要内部审计人员对现有的银行风险进行识别,并提出未被识别的风险;风险评估主要是审计人员对现有的风险评估进行分析与检测并对其中不合适及不全面的风险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修改;风险处理主要是内部审计人员对相关职能部门采取的风险识别及风险评估措施进行研究,分析其措施等是否恰当。
2.内部控制审计与风险管理审计的区别比较。
(1)定义差异性。内部控制审计主要是指对企业内部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企业经营活动的有效性等进行相应的评价;风险管理审计其内涵主要是指企业为了实现自身的发展战略目标而将风险管理理论作为理论基础,将审计的确认与咨询环节作为其发展的实施手段,运用系统的准确的审计方法对企业风险管理环节中的过程及效果进行分析评价,最终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
(2)目标差异性。内部控制审计的目标主要是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健全性、核实性及效率等进行控制与评价;风险管理审计主要目标是对企业内部风险管理设计程序及执行方法的合理性、有效性进行分析评价。(3)实施方法的差异性。内部控制审计主要采用分析、测试及抽样等方法进行分析;而风险管理审计主要是采用预警分析、综合评价以及专业判断等方法进行风险管理的分析与评价。
3.实施风险管理审计的必要条件及意义分析。
(1)实施风险管理审计的必要条件。风险管理审计模式是由各个要素组合而成的统一整体,主要包括企业治理结构、企业内部审计环境、企业战略目标以及审计资源等。它直接决定着企业风险管理审计在各部门间的地位作用以及实施管理模式;企业内部审计环境是企业实施风险管理的条件,是风险管理审计模式实施的基础,它可以为其他的各要素提供相适应的结构。审计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风险管理审计的具体操作与实施,反之,风险管理审计模式的有效开展也会对企业内部审计环境产生一定的改善效果。内部审计战略目标的制定是实施风险管理审计的必要条件,它决定着风险管理审计在企业风险中的作用,同时也影响着企业内部审计资源的有效整合与配置。内部审计资源主要是在风险管理审计实施过程中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及财力等资源的总称,资源的合理配置影响着风险管理审计的具体实施与操作,因此它是风险管理审计模式开展的必要基础。内部审计能力的高低是企业风险管理内部资源应用的决定性因素,较强的风险管理审计能力可以将企业资源优势最大化发挥,因此其是风险管理战略目标实现的重要保证。
(2)意义。风险管理审计的实施不仅可以对企业的风险进行有效管理,同时还可以对各部门之间的经济效益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企业风险管理审计部门在进行工作时,其工作范围涉及到商业银行内部的各个部门,因此风险管理审计部门在开展工作中,不仅可以与其他部门产生一定的沟通,同时还可以在各部门间产生相应的协调作用。银行在发展过程中,各部门之间还存在相应的内部风险,风险管理审计部门具有自身的独特性,能与其他部门间保持相应的独立性,因此可以对各部门进行协调管理,以避免重大风险的发生。
四、结语
综上所述,风险管理审计是新型风险管理理论,评价其在使用过程中的有效性能够帮助商业银行实现组织目标,因此其应用范围也越来越广。银行业与风险管理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银行必须采取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才能真正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及自身的发展,因此城市商业银行在运营过程中将内部审计逐渐应用于广泛管理中,对银行的目标实现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银行风险管理理论的不断完善与应用,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问题一定可以得到有效管理与控制,减小银行发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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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功能
(一)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比较优势
相比于外部审计和外部监管,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具有无可替代的优势,首先,其置身于银行内部,能够及时获取关于银行运营情况的信息,有效降低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审计风险。其次,内部审计可以对商业银行运营中的方方面面进行经常、连续、系统、深入的监控,源源不断地向高级管理层提供经营管理所需的信息。更为重要的是,作为公司治理的四大基石之一,内部审计可以通过对银行风险管理过程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评估与报告,帮助管理层制定恰当的风险战略,识别、评估、应对重大风险,从而将审计关口提前,发挥内部审计事前预警、防范风险的免疫系统功能。
(二)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独特作用
我国实行分支行制,商业银行具有分支机构众多、经营多元化的特点,客观上形成了一种多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各机构、各部门、各岗位多元利益并存,难免出现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之间、各个局部利益之间的利害冲突。加之个体行为的有限理性,以及委托代理关系中普遍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现象,高级管理层无法亲力亲为,直接获取大量内部管理信息。而按照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内部审计部门有权获取商业银行的所有经营信息和管理信息,并对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项业务活动实施全面的监督和评价(银监会,2014)。因此,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可以利用其信息优势开展多种更具增值效应的服务,如评价各行处的经营管理状况;评估董事会的战略决策和指导原则的遵循情况;评估各行处经营管理水平;评估资源配置与成本效益、盈利结构及业务发展规模的匹配程度;评估银行正确实施战略决策的能力、应对环境变化的能力、风险控制能力、持续发展能力;评估银行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等等。与此同时,内部审计的目的不仅是发现问题,而且是挖掘问题背后深层次的原因,发现制度缺陷,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并监督整改落实,进而建立一种持续改进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帮助管理层改善经营管理,为实现商业银行的战略目标提供合理保证。另外,通过内部审计还能显示高级管理层一直致力于实施针对薄弱环节的改进程序,向广大股东传递高管层有效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的信息,建立起商业银行高管层的良好信誉。
二、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路径选择
(一)完善有利于内部审计发展的公司治理结构
良好的公司治理能增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保证内部审计发挥应有的作用。完整的公司治理体系包括以董事会为核心的内部治理机制和以产品市场、资本市场、并购市场、经理市场为主要内容的外部治理机制,通常内部治理机制和外部治理机制同样重要。但由于金融业具有高负债率、高风险的特性,商业银行一直受到严格的外部监管,其自身无法突破金融监管政策和法规进行经营和管理创新,因此银行治理结构更加强调其自身的风险管理和控制,注重由内向外完善治理结构。如前所述,内部审计作为公司治理机制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一方面,通过独立、客观的保证与咨询活动,系统地评价商业银行的治理、风险管理与控制过程,为高管层提供有价值的经营管理信息,从而帮助银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另一方面,良好的公司治理也能为内部审计提供优良的控制环境和制度基础,只有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形成良性互动机制,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各自的作用。我国商业银行既设有类似英美的、以独立董事为主要成员的审计委员会制度;又设有类似日德模式的监事会制度,这种双重监督模式有利于强化商业银行的内部监督。实践中为确保二者发挥协同效应,商业银行应通过规章制度明确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的职责边界,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并真正发挥作用;保证审计委员会与监事会之间能有效沟通;保证审计委员会能够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直接的组织、领导和监督。
(二)优化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和报告路径
目前国有银行已初步建立了总行和分行分级管理、向上一级负责并相对独立的、垂直管理的内部审计组织体系,即由总行成立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各分行设置内部审计部门,其负责人由总行直接委派,将二级分行及其以下机构的审计权限收归总行和分行所有,减少了管理层次,强化了总行对内部审计的直接管理,增强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在审计报告线路方面,五大银行尚有区别,中国银行和工商银行仅设一条报告线路,即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设有两条报告线路,一条是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另一条是向监事会和高管层(总行行长)报告。根据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双线报告更有利于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同时也与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协会倡导的报告路径一致,即业务上向董事会负责;行政上接受首席执行官领导。这种双线报告机制的恰当应用,能够确保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有畅通的信息反馈和报告渠道,保证商业银行最高决策者和监督者及时掌握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并果断采取纠正措施。
(三)切实保障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独立性是权威性的基础,二者都是内部审计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审计独立性包括隶属关系的独立性、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业务的独立性、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四个方面。目前国有银行均采取由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主管内部审计机构的模式,内部审计能够代表出资人对银行经营全过程和经营管理层进行审计监督,并加强对二级分行及以下机构的监督管理。商业银行还应按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在总行设立总审计师,其聘任和解聘由董事会负责,直接对董事会、监事会和行长报告工作,下级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聘任与解聘由上一级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各级审计机构的审计人员由审计部门根据董事会核定的年度费用预算统一聘用和管理,其业绩考核也由上一级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以此保证内部审计人员在人事关系、薪金福利、预算安排上与所属行处彻底脱钩,有效摆脱“内部人控制”。商业银行应制定清晰、简明的规章制度,确保审计委员会发挥应有的作用。制度应规定由审计委员会制定内部审计章程,报经董事会批准,明确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地位、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权限、内部审计的报告方向、内部审计部门与管理层及外部审计的关系等。章程中还应特别指明:内部审计部门有权对包括总行各业务部门在内的全行经营管理情况及各机构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与评估。
(四)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内部审计队伍
内部审计职能的不断拓展对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战略感知、行业了解等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一支专业化、高素质、复合型的内部审计队伍又是有效开展增值型内部审计的重中之重。各级内部审计机构应配备足够的、具备相应专业从业资格的内部审计人员,并建立专业培训制度,确保每人每年都有一定的离岗或脱产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应结合商业银行体制、机制变革、金融产品开发、业务流程改造与创新等方面,使审计人员熟悉会计、审计、税法、财务管理、信息技术;熟练掌握国家金融政策和法规的发展变化、银行各项业务产品的操作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对商业银行的价值体系及未来发展方向进行前瞻性思考。除专业培训外,还可以通过将内部审计人员的业绩考评与工作质量挂钩等手段,鼓励审计人员通过自我学习,培养审慎、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通过业务实践提高自己的人际交往能力、口头和书面的语言表达能力,不断改进审计方法和手段,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成效,提升内部审计部门的被认可程度,进而彰显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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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信贷资产业务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是商业银行运用资金、取得利润的主要途径,也是商业银行维持同客户良好关系的重要因素。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银行信贷风险研究论文,供大家参考。
[提要]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最主要的风险之一。本文分析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探讨提升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水平政策建议。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风险管理
一、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现状
信用风险管理在银行的内部控制中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虽然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但总体上来说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缺乏一定的有效管理,整体水平较低,可能是由于管理理念和方法不当导致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现状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点:(1)信用风险比较集中。不良贷款余额引发的信用风险主要集中在国有商业银行,并且贷款用途过于单一,行业比较集中,如果该行业出现信用危机,那将会给商业银行带来巨大的损失;(2)信用风险规模巨大。我国的信用风险比较严重主要体现在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所占的比重较高,这个结论可以从我国的调查数据中得出,比如2007年底全部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额已超过12,000亿元,国有商业银行占了11,150亿元,不良贷款率高达8.1%,可见比重相当之高;(3)银行存贷款期限差异导致信用风险的产生。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由于期限的不同会导致存贷期限错配,银行的资金来源越发不稳定,也由于贷款的不确定性会产生信用风险;(4)新的信用风险不断涌现。随着金融行业的发展,大量金融衍生品不断出现,历史遗留的大量不良贷款在还没有得到有效处理的情况下又会增加新的信用风险,主要原因是商业银行体系还缺乏实质有效的管理机制。
二、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从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战略上看,其追求的是短期内的速度和规模、而忽视了长远的效益,这种粗放式发展方式存在很多弊端,薄弱的风险意识和不完善的管理机制虽然增加了业务种类,扩大了资产规模,但同时信用风险也在迅速膨胀,不良资产的增多严重影响了银行的综合竞争力。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风险管理体制方面。我国在改革开放之前是计划经济体系,银行系统的主要特征是管理计划和行政方式都是高度集中的,呈现一种“大金融、小银行”的局面。后来经过多次改革之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体制有了很大改变,但这并不意味着现代商业银行体系是完善的,不可否认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一些风险管理体制方面的基本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的解决。这些问题的存在会增加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给商业银行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从而限制商业银行的发展。
(二)组织管理体系方面。我国商业银行为避免信用风险,目前使用的是一种职责分离的组织管理体制,即信用风险管理部门虽然负责贷款,但是其并不直接接触客户,而是由专门的客户管理部门负责。这种管理体制虽然有一定的优点,但与国外相比,仍然缺乏一定的独立性,即信贷和贷款审查部门并不是独立的,与其他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不明晰、互相干涉的现象。
(三)风险管理工具及技术方面。我国信用分析和信用风险分析技术相对落后,仍处于传统的比率分析阶段,目前的国际金融市场,各种金融衍生工具层出不穷,追求金融创新是提高银行竞争力的有效手段,不可避免会增加银行的信用风险,我国的商业银行仅仅考虑单一贷款的风险,在实际情况中,会显得力量不够,因此现行的风险管理工具和技术已经不能满足现代银行全面的动态风险管理要求,特别是对于信贷风险管理金融衍生品这一领域还亟须完善和改进。
三、提升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水平政策建议
(一)改善外部宏观环境。商业银行要在银监会的监督下完善自己的内部评估机制,确认资本是否充足,以更好地应对各种风险,将风险系数降到一个较低的水平,满足资本的最低需求。除此之外,防范信用风险还应该积极创新金融信用衍生品,实现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的协调发展,分散银行业的系统风险,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同时,商业银行应该扩大现有的业务领域,在多样化经营模式下管理信用风险。另外,一个不容忽视的是建立完善的处罚机制,包括民间信用管理和信用交易管理。
(二)提高资本充足率,加强对不良资产的防范。资本充足率对于防范商业银行信用风险有很重要的作用,可以通过扩大资本渠道提高资本的使用效率,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体制,对于重点部分如信贷部门要有专门的机构对他们进行监督和管理,规范借贷流程,减少不良资产,从而降低银行的信用风险,增加公司盈利,提高直接和间接融资能力。
(三)建立信用风险转移机制。信用风险转移机制主要包括两种:担保和贷款证券化和信用风险担保。虽然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可以在世界范围内将信用风险转移给交易对手,但是由于流动性的限制,加之在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中不能操作自如,实现风险转移机制的系统和技术在目前的金融市场条件下没有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因此实现风险转移机制有一定的障碍,但是这个方向是可行并且符合经济发展趋势的。
主要参考文献:
[1]章彰.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兼论巴塞尔新资本协议[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2]赵立新,高宇辉.论商业银行的风险治理[J].南方金融,2007.
[3]王刚.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天津工程师范学院学报,2007.
【摘要】在时代飞速发展过程中,社会内外部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商业银行面临着日趋复杂的风险,担保贷款风险管理需要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信贷业务担保风险的出现,主要就在于没有正确认识风险管理,没有较高的风险识别能力,法律体系不够健全等;针对这种情况,需要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控制措施,构建完善的担保信用体系,防范风险。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风险管理
银行信贷业务开展中,因为借贷双方信息是不对称的,为了避免风险出现,会要求借款也将抵押担保或者第三方担保提供出来,并且对担保违约责任明确规定。但是,现阶段普遍出现了企业之间的互保现象,甚至有担保圈形成,经常出现一些担保关联风险事件。主要原因就在于担保圈涉及到十分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有风险出现于任何一个环节,就会逐步扩散到其他企业。
一、商业银行担保贷款信贷业务发展情况
具体来讲,担保贷款风险指的是借款人或者第三方提供担保之后,有一些无法控制和预料的因素影响到发放的贷款,进而损失信贷资金。担保风险属于一种重要的风险类型,风险一般属性其都具备。由于有一定的间隔存在于担保贷款发放与收回之间,而各种不确定因素出现于本段时间内,影响到借款人的正常还贷,无法收回银行贷款,进而出现担保信贷风险。时代的进步,我国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人民币信贷总量越来越高;而研究发现,有高额不良贷款普遍存在于商业银行中,经过相应的努力措施,虽然减少了不良贷款的数量,但是不良贷款率依然对商业银行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程度的制约作用。因此,就需要重视贷款安全,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担保贷款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正确认识部分商业银行没有全面的认识,没有将风险防范观念给正确树立下去。部分工作人员也没有正确认识信贷风险的防范,认为相较于信用贷款来讲,担保贷款更加的安全,没有较大的风险存在;部分人员认为借款人即使换不了,还能够向保证人追索。在贷款审批决策过程中,对担保形式过分追求,没有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对担保措施有着过大的依赖。
(二)没有足够的规章制度观念部分商业银行没有将规章制度观念给树立下去,没有严格审查担保合法性及有效性,没有规范管理担保措施,可能会出现诸多的问题,如保证人没有相应的主体资格,没有深入了解保证人意愿及没有完善的抵押手续等。
(三)银行管理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在信息不对称因素的影响下,出现了担保圈现象。借贷双方因为不能对称了解对方信息,银行无法透彻了解客户的质量、风险及未来经营信息等,为了促使信贷交易中的逆向选择及道德风险得到降低,往往会将担保机制给运用过来,以便对信贷业务违约风险有效防范;但是有问题出现于抵押或者质押物中,就要求由第三方担保存在,且对违约责任进行明确,而中小企业没有足够的土地厂房等资源,银行就会要求一些企业形成担保圈。爆发金融危机之后,为了快速发展经济,我国将宽松的货币政策给实施下去,导致银行贷款量不断扩大。在这种大形势下,银行对融资业务申请审查审批程序逐渐放松,银行信贷人员没有足够的风险意识,没有细致调查,导致风险问题的出现。
(四)执法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研究发现,现阶段没有理想的执法环境,在保证人和抵押物执行方面存在着较大的难度。主要原因就在于我国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没有真正构建社会信用经济,经常会出现一些地方保护或者行政干预现象出现,银行为了实现债权,在依法执行保证人和抵押物时存在着较大的难度,出现了诸多的司法白条,虽然官司赢了,但是没有获得相应的资金。
三、我国商业银行担保贷款风险管理对策
(一)对项目还款来源重点考虑在开展信贷决策的过程中,需要对借款人的经济效益科学分析,将项目还款来源给充分纳入考虑范围,不能够对担保过分强调或者依赖。担保是一种额外保障,借款合同的基本程序不能够被其取代,借款人的经营状况与还款能力也不能够被担保所改善。如果商业银行为了偿还贷款,必须要执行担保措施,那么就会必然侵蚀到贷款效益。
(二)对担保合理设置通过对担保合理设置,相当于贷款回收的还款来源多了一个。设置担保主要是为了将一个潜在的还款来源提供给债权银行,以便促使贷款偿还可能性得到提高。实践研究表明,设置的担保方式,还款来源容易控制,就更加的有效,如相较于其他担保方式来讲,质押方式担保具有更低的不良率。因此,在信贷决策实施过程中,就需要严格审查担保的可行性与充分性,选择的担保方式需要能够容易控制还款来源,以便促使担保的作用有效发挥,能够对贷款风险有效的抵御和化解。
(三)对贷款管理进行规范,做好监督检查要对贷款管理程序进行规范,将监督检查工作给深入开展下去,以便保证有效落实贷款担保;研究发现,现阶段有各种问题出现于商业银行贷款担保中,主要原因就在于没有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下去,甚至违反了相关规定。因此,就需要对贷款管理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将审贷分离制度给严格执行下去,构建相应的责任制度体系,严格监督审查信贷审批业务,以便对贷款操作中潜在的人为风险有效规避,保证能够有效落实贷款担保。
(四)加大执行力度在担保贷款中,担保与抵押措施没有充分发挥作用,不能够有效的抵御和防范贷款风险,虽然行政干预、司法白条及担保措施不够有效等原因存在,但是也有其他因素的直接影响,如债券银行没有较强的追索意识,没有足够的执行力度等。针对这种情况,商业银行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需要将保障合法权益的理念给树立下去,严格执行保证人及抵押物,对担保责任进行明确,如果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法归还欠款,需要对保证人及时追索,对抵押物及时处置等。
(五)构建信息共享平台,促使征信体系得到完善为了避免信息不对称导致企业及银行内部道德风险的出现,需要构建公开信息披露制度。现阶段因为没有完善的社会征信系统,银行无法共享跨行信息及没有彻底披露企业信息等状况存在,银行只能够对企业部分担保圈风险信息进行了解,无法掌握其他隐形担保圈关联关系,针对这种情况,就需要将银行间信息共享平台给搭建起来,对人民银行征信体系科学构建。首先,对银行同业之间信息共享平台进行构建,通过对金融同业及其他部门客户担保信息、信用风险信息等进行采集和汇总,以便促使商业银行做出更加科学的决策。其次,对企业信息披露进行规范,对担保关联披露信息内容进行明确,对企业信息披露质量及时效大力约束,保证企业能够将各类变动信息及时公开出来,处罚那些不能够及时披露信息或者对某些信息披露事项故意隐瞒的企业。对于中介机构来讲,需要规范公正的开展监督工作,中介机构要不断努力,促使自身职业素质及审计水平得到提升,以便更加准确客观的开展审计工作。
四、结语
综上所述,因为诸多因素的影响,很容易有担保风险出现于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中;这些风险的存在,既有外部环境的影响,也有商业银行自身的缺陷,制约到了商业银行的健康稳定发展;针对这种情况,在未来的发展中,商业银行需要完善制度,规范信贷业务操作程序,增强操作人员的风险意识;同时,政府部门也需要积极完善制度体系,约束信贷行为。
【参考文献】
[1]王玥.商业银行信贷业务担保关联风险及防范对策[J].河北学刊,2013,4(14):133-135.
[2]郑冲,李彦.我国商业银行信贷文化建设的若干思考[J].金融管理与研究,2013,4(10):55-57.
[3]余敏.关于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思考[J].中国外资月刊,2013,5(18):66-68.
[4]曹雪妮.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新思考[J].时代金融旬刊,2013,5(14):14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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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当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双轨制运行,造成较大的待遇差,更加剧了收入差距的扩大,有损社会公平,破坏社会和谐,成为社会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养老保险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退休养老金并轨制度体现“公平正义”原则,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之前在公众认为严重不公平的退休养老金双轨制度下存在两种养老保险制度,一种是缴费型,例如企业;一种是非缴费型,例如机关和大部分事业单位。可以看出两种养老制度模式所覆盖的人群与对应的单位、身份、职业有直接关系,适用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在费率和操作形式上也不同,而且差距较大。如果将两种制度模式下的养老金水平作比较,容易造成贡献相同而收入悬殊的局面。在这种制度模式下,企业职工在职缴费而退休后却得到相对偏低的退休金,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职时不需缴费,在退休后却得到高于前者很多甚至翻倍的退休金。企业职工作为生产力发展的主体,他们的退休金却处于相对偏低的水平,比较而言是有违社会公平正义原则的。而养老金并轨制度的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和五个同步,内容当中包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等等,这些都体现出“公平正义”原则,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二、退休养老金并轨有利于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发展生产力,对广大劳动者起激励作用
退休养老金双轨制在很大一定程度上阻碍全社会人才的优化配置,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造成全社会人才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公务员考试热潮愈演愈烈,这很大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福利待遇好,而相当一部分企业却找不到紧缺人才,大批优秀人才不得已才进企业,不心甘情愿的搞技术,踏实工作,不能做到人尽其才;另一方面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的人才,在相互之间进行流动很难也是不情愿的,这是因为他们是在两个并行的轨道上运行的,相互之间没有联系,这就导致了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要么为了进企业只有放弃以前的积累从零开始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要么一般不流动,有的又由于下海经商或重大变故而担心他们养老问题得不到法律保护和社会保障,这对哪一方来说都非常的不公平。对国家和社会发展而言,这样不能实现全社会人才的优化配置,也就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对广大劳动者而言更起不到全面的激励作用。而养老保险并轨制度的出台,很可能会助推全社会人才流动和社会活动的新一轮激发与优化配置,一方面机关事业单位的优势减少,吸引力会相对降低;另一方面也会打消一些在体制内工作,想转行却因害怕离开机关事业单位而“老无所养”的工作人员的顾虑,让他们感觉到去哪里都有法律保护和社会保障,使得一些人更自主的选择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向企业或其他行业,让更多的优秀人才看到在企业或其他行业搞技术,搞实业一样有当下的幸福,也有尊严的未来,能够静下心来干技术、搞创新、搞实业,这样全社会人才更能得到自主优化配置,社会生产力自然全面提高。而且退休费计发办法也将改为按缴费水平、缴费年限确定养老金待遇,多缴多得,长缴长得,能够更加全面的体现全社会广大工作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的劳动贡献,进一步增强激励性。当然《决定》的出台并不是一蹶而就的,而是经历不同历史阶段,不断论证、改革才有今天的成果。同样,虽然有了《决定》的政策性指导,但是此次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措施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善,还需要一步步实践与加强。目前,国家大的改革政策已经印发,但一系列配套措施并未出台,下面就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具体措施提一些建议。首先谈谈在具体的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当中所涉及到、考虑到的建议。
1.应该在一个统筹范围内,例如以地市一级养老保险机构作为一个统筹范围,建立一套与管理服务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能够实现互通往来、上传下发有关通知、业务办理等功能的信息化网络系统,实现养老保险管理服务的规范化、系统化。信息化网络系统可以委托国内知名信息化建设开发公司开发完成;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理参保登记建议携带的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在职人员情况表,离退休人员情况表,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和办理养老保险结算业务的银行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人社部门审批的在职职工工资审批花名表,离退休费审批花名表等;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建议准2015年第5期下旬刊(总第589期)Time备的材料:派遣证、招工手续、安置介绍信、调动登记表等用工手续人社部门的增人计划卡,本人档案,之前参保过的还需提供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4.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因参军、上学、失业、入狱、出国等原因办理离职、辞职、辞退及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办理养老保险停保手续,其个人账户的储存额暂予保留,在其重新就业后个人账户的储存额予以划转,继续投保中断工作前后个人账户的储存额,可累计计算,不间断计息;
5.工作人员有企业调入机关事业单位,应持有人社部门有关的调动手续办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金额转移,其原有的缴费年限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6.参保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由社保机构将其个人账户缴费储存额(本息之和)全部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7.参加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在离退休后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尚未领完的,其余额部分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制定受益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8.连续工龄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相混淆。连续工龄是按国家规定累计计算的实际工作年限,用于衡量职工劳动时间长短;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单位和职工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用来衡量职工缴费时间长短,可以作为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但由于历史原因,职工在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缴费年限。接下来谈谈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此次养老金并轨的确是公众期盼、众望所归,但是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也明确主张“尽快改革投资体制”,并实施“名义账户”。有关经济学家曾做过估算,分别以通胀率(CP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收益、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四项为参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在过去20年来遭遇了天量的福利损失,分别为近千亿元、5500亿元、3277亿元和1.3万亿元。这主要由于投资体制始终缺位,规模庞大的社会保险基金只能‘躺’在银行里睡大觉跑不赢通货膨胀,多年来处于贬值风险之中。据了解,目前我国超过3万亿元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有三分之一是活期存款,其余的都是中短期的定期存款,基金收益不明显。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是关系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及养老保险制度平衡渡过退休洪峰的关键因素,关乎亿万民众的“老有所养”,因此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进行科学合理的投资运营是必要的。虽然近年来国家重要文件中“推进社保基金投资运营和拓宽投资渠道”等提法虽已司空见惯,但在实际当中,中央建立专业机构进行集中投资与现行政策的冲突问题仍未解决。除此之外,还需要进一步改革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低下的问题,他是目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存在诸多问题的最重要根源。据了解,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单位多达2000余个,绝大多数仍然分散在市县一级,呈现出严重的碎片化状态管理。因此,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风险点较多,出现违纪违规和业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在所难免。例如扩大范围支出或违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首先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应立法先行,国家应尽早制定《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条例》,科学的、规范的扩大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品种和投资方案限制。20多年来,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品种几乎没有明显变化,基本上都是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虽然也有引人注目的突破,以2012年的广东省为例,经国务院批准,广东省政府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经营1000亿元广东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这笔投资当年的年化收益率就达到6.72%,2014年末,有专家预测,该理事会投资运营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2014年所持十个股票平均涨幅超过30%。这些突破虽广受赞誉,但那既是创新也是无奈,这些做法只是以国务院特批的形式出现,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政策尚不明确,还未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不具有推广性,那么庞大的养老保险基金如何突破法律限制和保值增值的双重压力,我们期待国家尽早出台明确的、科学的、规范的、有效的政策法规。具体到投资方案现在主要流行的有四种可供参考:
1.由唯一的国家法人机构作为全国账户基金投资运营主体;
2.统一由多家机构委托管理;
3.多主体单一机构管理;
4.多主体多基金投资机构管理。前两种方案受到人社部、财政部及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所青睐,地方财政则倾向于后两种方案。此外还建议国家审计署在2015年应对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进行全面审计,彻底摸清各级统筹单位的基金筹集、管理、使用和保值、增值等情况,对违法违纪和管理不规范行为依照相关政策法规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的出台意味着养老金的真正并轨,他是构建和谐社会、利好国计民生、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正能量,是中国经济改革成果惠民的集中体现。我们必须至上而下积极稳妥推进,进一步完善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及相关制度、政策、法规,为国民的健康幸福及国家的和平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有力保障。
一、成因分析
1.内控意识薄弱
部分事业单位保险经办机构存在重视外部监督忽视内部控制的现象,把会计内部控制当做对自身的约束,没有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或者内控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一些机构认为内控就是规章就是制度,并没有真正从内心贯彻内控意识和安全防范。
2.会计自身素质有待提高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事业单位在会计的业务上加大了培训力度,但是由于会计的自身素质参差不齐,加上事业单位经常忽视会计人员思想、职业修养、法制意识等方面的培训,使得整体而言,会计的内控自律意识淡薄。部分事业单位的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从而影响了工作质量和内控效率。因此影响了养老保险基金的有效管理。同时,部分事业单位认为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相对企业的内控工作内容少,便忽视了对内部会计人员的技能培训。这样,许多内部控制人员,由于入职后没有接收系统性的专业技能培训和职业素质训练,职业风险意识薄弱,导致养老保险的会计内控功能难以得到充分的发挥,进而影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稳定健康。
3.内控制度不完善
目前,许多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机构用现行的规章条例作为会计内控制度,没有一个专业系统化的会计内控制度;另外,一些事业单位虽然在单位内部也建立了一定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但所建立的制度并不完善,只涉及了养老保险会计工作的一小部分,并不能使会计内控的功能达到充分发挥。许多重要环节并没有实现真正的会计内部控制。当在实践环节中发现问题时才考虑修复漏洞,控制缺乏事前预防和事中实时控制。
4.执行不力,缺乏制约
一些事业单位虽然对养老保险有一定的内控制度和体系,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比较完善,也有较好的意识,但其内部在制度执行和监督方面缺乏力度。同时以国家和社会两方面为主的外部监督方面,也缺乏相统一的监管制度和标准,互相之间的信息沟通也较少,导致很难对事业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形成有效监督。其结果就是在单位实际工作中,并不重视制度的执行,有章不循。同时,部分事业单位不存在一套完整的内部控制监督班组,这样使得养老保险的内部控制未能在监督下更加有效的落实。
二、解决措施
1.提高内控意识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机构应首先提高对内部控制的重视,提高风险意识,纠正自己在认识上的偏差。第二要加强单位养老保险负责人员在内部会计控制方面的意识。采用多种措施和宣传手段,增强单位内部会计控制方面的意识的氛围,提高整个养老保险办理环节中涉及的所有会计人员对内部控制工作的积极性。第三,通过提高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培训,提高保险经办人员的整体素质,注意养老保险内控制度的建设,业务和职业素质两手都要抓。此外,采取多种方法提高保险业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构建和谐的保险业务经办环境。
2.立足于防范,健全监督机制
加强事前监督,不仅是对整个业务操作的合规检查,更重要的是监督位置的提前,预见问题及时分析,遏制苗头的蔓延;遇到问题及时拿出可行的改进措施。事业单位必须将完善单位内部控制系统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一方面要应该结合自身实际,在充分落实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前提下对本部门的各人员各职权进行科学合理分工,形成科学有效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体系机制,各个环节的保险经办业务人员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制约,由单位领导亲自监督或授权的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同时,会计内控的监督应该做到交叉监督,不能权利集中,从制度上杜绝权利集中导致管理失控的现象。
3.提高经办人员职业素质
在养老保险内控管理中,制度建设往往治标不治本,究其根源,只有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才是从根本上实现对内部会计控制的监督。不仅要加强制度建设,更要使其做到在平时的工作过程中从意识层面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修养。同时,还应该对养老保险经办人员进行系统的的专业知识培训,加强基础工作的专业胜任能力,从而减少工作中的错误,另外应该注意提升会计人员监督执行意识,会计人员应在工作中依法履行职责,对违反《会计法》等相关涉及工作内容的法律法规的事项,必须依法采用适当的手段进行制止和惩罚,避免未来工作中犯同样的错误。强化职业道德和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健全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的质量。
4.健全内部控制审计制度
作为养老保险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内控审计制度的建立显得尤为重要。制度化的内部审计也是内部控制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内审制度也须得到加强,必须确保其执行时的独立性。采取独立审计的常规监督模式,定期审计,以确保对养老保险的内部会计控制的平衡。采用严格的监督也能使得会计信息更为准确可靠。作为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基本内容和方式,内部审计的审计对象主要是会计工作过程中的各类业务办理过程中的凭证原件,账本,报表等,通过内部审计制度的执行从而实现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掌握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中所存在的问题,将问题反馈给单位领导,以便领导据此及时改进完善制度,长此以往还能使单位的财务工作事半功倍。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管理起到一石二鸟的作用。
5.加大惩戒力度,实施责任问责制度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内违反内部控制制度的个人或集体要给予严惩,经济处罚外涉嫌犯罪的应依法举报至司法机关。根据责任大小分清职责,明确责任,建立连带责任追究。严格实施问责制,对监督不力,发现问题隐瞒不报的,要对检查人员追责;整改不力的要对相关负责人处罚,建立问责制。在具体工作中,事业单位领导应制定相应的奖惩机制,通过适当的奖惩制度实现内控制度对会计人员的行为约束,多渠道保障会计内控制度的严格执行。
三、结语
总而言之,随着我国机关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化,对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更应该不断加强,应贯穿养老保险工作的整体人员,整个过程,还应该伴随着改革的脚步继续在实践中深化提高,根据新政策及时调整和更新,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安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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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不稳定通常是金融不稳定的核心因素,维持商业银行的稳定性是保证金融稳定的关键所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业银行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目前,会计内控风险已经成为了商业银行需要重点防范的主要风险。在实际工作中,银行管理人员可以从完善商业银行的会计内控体系,加强对会计内控风险的控制力度,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提升人员的综合素质等方面入手,切实提高会计内控工作质量,为银行业更好的发展提供保障。
关键词:商业银行会计内控风险防范解析
随着经济建设速度的加快,我国银行业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目前,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资本市场的开放程度不断加深,各种新式的金融产品不断推出,商业银行面临的金融风险越来越复杂,这些都给商业银行的内控工作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在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中,会计内控风险已经成为了商业银行需要重点防范的主要风险之一。本文将对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会计内控风险进行分析,探讨风险产生的原因,研究针对会计内控风险进行防范的措施,希望为我国商业银行的更好发展提供帮助。
一、我国商业银行会计内部控制工作存在的主要风险
有效的会计内部控制对于防范商业银行发生金融风险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会计内控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商业银行会计的内控条件有待完善
商业银行会计内控工作的质量是银行会计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良好的会计内控工作对于商业银行的组织文化、管理工作、经营效果、人事管理都有良好的制约作用。目前,商业银行的会计内控条件还不够完善,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商业银行会计职位设置的合理性有待提高,例如有的银行为了对成本进行更好的控制,没有经过调查就盲目的缩减人员编制,造成员工的工作强度加大,从而增大了会计风险发生的几率。另外科学合理的岗位设置也能起到互相制约的作用,从而减少银行资金隐患。会计人员的业务操作规范程度还有待提高。标准的业务操作规范是保证商业银行各项工作顺利展开的前提。目前,有的银行对业务操作规范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甚至经常出现违规操作情况,这给商业银行的发展埋下了安全隐患。
(二)商业银行会计内控制度的执行力有待提高
在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中,良好的会计内控制度的执行力是保证内控工作全面落实的根本,而当前在商业银行中,内控工作的执行力度不够,而一旦执行力不足将很可能导致会计风险的发生。具体来说有以下表现。对于会计内控制度的重视程度不够。例如,有的商业银行管理层只是在相关领导部门进行检查时,才开始加大对会计内控的重视,而在平时的工作中,对会计内控工作比较忽视。另外,对于会计内控工作的不重视,也造成了会计内控制度的更新不及时,导致内控工作出现混乱。银行的业务操作平台对于商业银行业务的控制力度不够。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目前电子技术在商业银行的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由于网络技术革新较快,有的商业银行的信息化支持力度不够,导致业务操作平台的有效性受到影响,对于银行的全部会计业务没有形成有力的控制,从而造成会计内控风险的出现。
(三)商业银行会计内控的监督评价机制不够健全
目前,商业银行会计内控工作的监督机制不够健全也造成会计内控风险的主要原因。例如,有的商业银行对于短期利益非常重视,没有从会计内控工作的整体角度去把握,忽略了银行的长远发展。同时在会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方面更多的只对具体问题进行关注,造成一定的制度缺失现象。另外,有的商业银行对于会计内控工作的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导致对金融风险的发现能力减弱,从而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二、我国商业银行会计内控风险产生的原因
我国商业银行的会计内控质量对于保证银行各项工作的全面进行具有重要作用。针对上文论述的商业银行产生的会计内控风险进行分析,发现造成上述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三点。由于会计内控工作不能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因此有的商业银行管理层缺乏对会计内控工作的重视,造成重效益轻管理的局面。在会计内控工作中,更注重事后处理和检查工作,而忽略了事前、事中的控制和监管。会计内控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伴随科技的发展,会计电算化的程度日益加深,同时金融创新的力度也不断加强,这给银行会计人员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没有及时的做好知识更新工作,会导致员工不能很好的适应银行的业务要求,从而造成会计内控风险。
三、商业银行针对会计内控风险进行的防范措施
(一)完善商业银行的会计内控体系
在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活动中,完善会计内控体系对于防范会计风险具有非常关键的意义。具体来说,商业银行可以从以下方面加强会计内控体系的工作。在决策、执行和监督方面形成良好的制约体系,建立具有层次性的内部监管系统,确保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之间形成良好的互补机制。严格按照以风险为导向的内控原则对商业银行的会计管理制度进行梳理,要确保相关规定的科学性和层次性,同时对于国家出台的新制度要进行关注,并根据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进行更新。在商业银行全体职工中牢固树立制度至上的观念,在平时的会计活动中,严格按照制度进行业务操作,从而有效防止会计内控风险的发生。
(二)加强对会计内控风险的控制力度
商业银行要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责任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加大对会计内控风险的控制力度。
1、建立风险管理责任制度风险管理责任制度指的是通过明确的责任追究链条,对发生的会计内控风险进行责任的认定和追究工作。商业银行要确保将员工的利益和会计风险防范工作之间建立有效的联系,从而保证问责制度的实现。
2、对商业银行现有的会计风险管理工作进行梳理由于商业银行的金融业务更新力度较快,因此会计内控管理工作要保证与时俱进,要对具体的金融业务进行风险考量,做好对风险重点的防控工作。另外可以对商业银行不同的业务进行等级的划分,并根据等级采取对应的授权模式,从而提高对会计风险的防范能力。
3、建立有效监管机制通过视频和系统监控相结合的方式保证会计内控工作的质量。例如,在对银行网点进行内控监管时,可以在系统在线监测方面寻求突破,通过科学的技术手段,提高非现场监控能力,同时提高柜台的视频监控力度,进而提高会计内控工作的质量。
(三)加强会计内控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商业银行要建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在会计内控工作中通过有效的手段加强会计内控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从而提高会计内控工作质量。首先,商业银行要牢固树立会计人员的内控管理理念,提高对会计内控工作的重视程度。其次,要建立有效的培训制度,针对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业务操作上出现的新方法进行有目的性的培训工作,确保会计人员的业务操作规范化,减少业务操作方面的疏漏。最后,要对会计内控工作方面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针对人为因素造成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改,对出现的重大疏漏要进行追责,最终确保会计内控质量的实现。
(四)健全会计内控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
对商业银行的员工进行公平公正的考核评价工作,对于提高会计内控工作的质量具有很好的帮助作用。在对银行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时,可以根据银行的实际情况采取分级奖惩制度来进行。但同时要注意,对于不同工作性质的员工进行考核时,要根据工作情况制定对应的考核标准,例如对于财务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考核分别要根据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另外,商业银行可以将会计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纳入到整体考核评价中来,从而提高各级财务会计人员对于会计内控风险的重视程度。
四、结束语
良好的会计内控工作对于商业银行防范金融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银行管理人员要对会计内控工作引起重视,从完善商业银行的会计内控体系,加强对会计内控风险的控制力度,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提升人员的综合素质等方面入手,切实提高会计内控工作质量,为银行业更好的发展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张琪.论商业银行会计内控风险防范与对策[J].企业导报,2014
[2]韩阳.浅析城市商业银行会计内控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风险控制[J].中国外资,2013
[3]卞冬梅.关于商业银行会计内控风险的探析[J].经济师,2013
摘要: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发现,截至2015年9月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59%,创近五年来新高,其中,山西、内蒙古银行业不良率“领跑”全国,两地均超过4%,山西甚至逼近5%。文章阐述了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现状,并针对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进行分析,最后提出其风险防范措施。
关键词: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原因;风险防范
不良贷款亦指非正常贷款或有问题贷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或者已有迹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而形成的贷款。我国自2002年全面实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该制度按照贷款的风险程度,将银行信贷资产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不良贷款主要指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
一、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现状
从国家权威机构公布的资料分析,我国目前银行业不良贷款有以下特点。不良贷款总量巨大,并且呈现增长速度。2015年9月,至少10个省(区、市)的银行业不良率超过2%。截至2015年9月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59%,较上季末上升0.09个百分点。其中山西、内蒙古银行业不良率“领跑”全国,两地均超过4%,山西甚至逼近5%。我国商业银行截止2014年第一季度末,不良贷款余额6461亿元、比年初增长541亿元,增长4%,不良贷款占1.04%,五大银行中农行和交行均超过均值,建行第一季度增长金额高达55亿元。2014年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达1.64%,提高了0.15%;商业银行2014年末不良贷款率1.29%,提高了0.29%,2014年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创2009年来新高,2013年和2014年我国银行不良贷款率逐年上升。对比2013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在2014年均增加明显。截至2013年底,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1.18万亿元,比年初增加1016亿元,不良贷款率1.49%,而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5921亿元,比年初增加993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比年初上升不良贷款亦指非正常贷款或有问题贷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或者已有迹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而形成的贷款。我国自2002年全面实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该制度按照贷款的风险程度,将银行信贷资产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不良贷款主要指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
二、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现状
从国家权威机构公布的资料分析,我国目前银行业不良贷款有以下特点。不良贷款总量巨大,并且呈现增长速度。2015年9月,至少10个省(区、市)的银行业不良率超过2%。截至2015年9月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59%,较上季末上升0.09个百分点。其中山西、内蒙古银行业不良率“领跑”全国,两地均超过4%,山西甚至逼近5%。我国商业银行截止2014年第一季度末,不良贷款余额6461亿元、比年初增长541亿元,增长4%,不良贷款占1.04%,五大银行中农行和交行均超过均值,建行第一季度增长金额高达55亿元。2014年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达1.64%,提高了0.15%;商业银行2014年末不良贷款率1.29%,提高了0.29%,2014年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创2009年来新高,2013年和2014年我国银行不良贷款率逐年上升。对比2013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在2014年均增加明显。截至2013年底,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1.18万亿元,比年初增加1016亿元,不良贷款率1.49%,而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5921亿元,比年初增加993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比年初0.05个百分点。截至2015年9月末,山西、内蒙古银行业不良“领跑”全国,分别为4.93%、4.28%。山西省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9月末,山西省不良贷款余额887亿元,比年初增加128.97亿元;不良贷款率4.93%,比年初上升0.35个百分点。原因是“尽管我省融资结构进一步优化,但整体经济下滑压力持续,让银行‘不良’继续攀升,继而影响实体经济融资”。内蒙古银监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9月末,全区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733亿元,不良贷款率为4.28%,但信贷风险总体处于可控范围。以各地银监局公开信息梳理,截至2015年9月末,至少10个省(区、市)银行业不良率超过2%。
三、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原因分析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是由多方面原因形成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经济增长下滑
由于国内经济增长速度明显下滑以及经济结构调整的影响,一些行业出现财务风险。从近几年的经济发展看,我国GDP增速由2010年的10.2%降至目前的7%左右。目前经济增长仍然较为缓慢,这会影响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
(二)政府干预信贷投放
政府为了扶持某些行业的发展,导致影响商业银行的放款意愿,从而导致了一些不良贷款的形成。
(三)信用与法律环境
信用是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准则。而银行作为市场经济中的核心企业之一,信用环境对银行的影响力是巨大的。信用环境差的区域,部分贷款客户诚信不够、道德水准不高、企业文化建设基础较弱等,尽管其经济基础较硬、发展前景较好,但强项抵不了弱项,其中一些客户尽管有还款能力,但还款意愿很差,对银行贷款构成潜在威胁,严重影响银行资产质量和经济效益。
(四)企业经营、投资失误
一些单位领导通过关系从银行获得贷款,但是其经营不利,从而导致没有收到预期的效益,从而导致贷款不能按时偿还甚至还使企业无法正常经营下去,为了使企业正常运转,不得不又一次向银行贷款,这样如此下去的恶性循环,企业经营稍有不慎就会使企业倒闭、银行贷款无法偿还。其次,一些企业对投资的项目可行性分析不合理,使得投资没有达到预期的收益,甚至发生亏损,从而使增加的贷款形成为不良贷款,最终无法偿还。
(五)银行风险防控意识不够
个别员工为了个人利益,片面追求自身效益,淡化了风险意识或存在侥幸心理,这也是不良贷款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应对举措
应对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方式有许多,主要是要防范由于信用问题而引起的风险,因此要解决那些可能引起贷款违约的因素。
(一)过滤和跟踪银行要从许多的贷款申请者中过滤掉那些偿还能力较小的客户,为了做到这一点银行得从每一位借款人哪里收集大量有用的资料。曾在美国花旗银行工作过的以为负责人曾说:银行业的工作就是生产信息。当有人进入银行申请贷款时,需要填写一些披露大量财务信息和信用信息的表格,银行运用这些信息,再进行调查和判断,算出借款人的“信用度”,决定贷款与否。贷款一旦发放,还需要对借款人所从事的活动进行监控。
(二)严格执行“5C”审查,并做好贷后监测银行工作人员在审查贷款资料中,应对贷款申请人展开“5C”严格审查,即对贷款申请人的品德、资本、担保、经营状况、能力等五个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如果发现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就不应批准其贷款申请。即使这五项都通过审查,银行也应对其资金的使用加以跟踪监测,看其贷款用途是否属实,对其进行事中控制;最后当贷款即将到期时,贷款人如果不能按时还贷时,那么商业银行应对贷款人采取相应的措施,例如拍卖质押品、向担保人追索等,尽量将损失降到最低。
(三)银行实行信用配给
银行实行信用配给通常有以下两种情况出现:一种是不管借款人支付的利率有多高,银行都不会发放任何数额的贷款给借款人;第二种情况是银行会发放一部分贷款给借款人,但是不会全额发放,额度低于借款人的要求。为什么银行不愿意发放任何贷款给那些愿意支付较高利率的贷款申请者呢,原因是这些人大多是想投资于风险较高的项目,而这些项目投资风险太大,一旦投资失误,预期的收益就无法收回,贷款也就难以偿还,因此银行为了防范这种风险,宁愿不发放任何高利率贷款。对于第二种形式的贷款是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一般而言贷款规模越大,借款人从事那些大额高风险的活动的可能性就越大,因此不能按时偿还的可能性就越大,而对于小额借款大部分借款者为了保护其信用都能想办法偿还,这就是为什么银行会在贷款申请者的贷款额度上用“砍一刀”的方式来实行信用配给。
(四)抵押与补偿余额要求
抵押贷款是指那些贷款申请者提前与商业银行约定,贷款申请人承诺如果贷款人没有按期归还本金与利息,那么到期借款人将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一种贷款方式。抵押贷款可在贷款发生违约时,贷款人通过出售抵押物以弥补损失。还有一种特殊的抵押焦总补偿余额,即取得贷款的企业必须在该银行支票存款账户上至少保留规定的最低余额的资金,一旦企业发生违约,银行可用这补偿余额弥补贷款损失。补偿余额不仅有抵押功能,还将提高贷款偿还的可能性,因为它有助于银行观察企业的支付活动,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加强对企业的监控。因此抵押和偿还余额是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
(五)与可信任的客户建立长期的合作
如果一家企业与银行建立长期的合作,例如借款者在这家银行长期有存款账户或支票账户,那么该银行就会通过这些信息了解该家企业的资产及资金流动状况等,或者该企业与银行经常借款,银行就会根据其以往的偿还情况了解其企业的偿债能力及其企业信用等情况,对于这样长期合作的企业,银行在决定贷款与否时就会比较容易,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也能有效地降低其不良贷款率。目前我国正处在经济增长转型时期,商业银行的巨额不良资产严重威胁我国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因此,商业银行要不断完善自身积极应对各种贷款风险,努力把不良贷款率控制在最低水平。只有全体员工共同努力有效防范不良资产,才能提高经营效益。
参考文献:
[1]朱朝晖.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成因及风险防范对策研究[D].南开大学,2011.
[2]马振国.新形势下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影响因素研究[D].吉林大学,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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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障是近年来我国谈论得比较多的话题,无论是国家、政府还是个人,都时刻关注着我国养老保障事业的发展。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业养老保险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选题背景
2000年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10.33%,标志着我国正式进入老龄化社会。尽管人口老龄化体现了医疗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但也给社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使各国的社会保障系统面临严峻的挑战。同时,在改革开放后,随着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中国家庭结构也随之发生了巨大变化上。千百年来,中国养老模式一直以家庭养老为主,即要家庭成员承担在经济上供养老人,生活上照料老人,精神上慰籍老人的责任。而在中国家庭规模日益缩小、小家庭益居于主导地位的背景下,家庭养老资源不断缩减,随之家庭养老供给能力急剧减弱。以上的种种现实问题必将对中国养老体系带来重大冲击和挑战,在这样的背景下,研究中国商业养老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未来战略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研究现状
国内外学者对于商业养老保险需求的影响因素研究较少,主要集中在寿险需求方面的研究,考虑到商业养老保险是寿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需求水平与寿险需求有很大的相关性,所以可以参考影响寿险需求的因素对商业养老保险需求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国外学者认为影响人寿保险需求的因素主要有:收入、利息率、保险费率等,在Berekson(1972),Browne,Kim(1993)的研究中,将家庭结构,赡养率作为解释变量,得出赡养率与寿险需求正相关的结论。在国内学者中,杨舸(2005),田澎(2005),叶建华(2005)应用自回归分布滞后模型对首先需求进行实证研究,他们认为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和寿险业自身的发展是寿险需求增长最主要的原因。叶桂君(2008),海琳娜(2008)选取了目前保险市场上两款较有代表性的产品,通过对其年金给付、寿险保障和投资分红等特点进行分析,为在老龄化时代养老保险产品的选择提出建议。此外,魏华林(2009),李金辉(2009),在其著作中也分析了影响寿险保险需求的因素,并对美国1970~2004年的数据进行了分析。得出了影响美国寿险需求因素的模型:LN(LP)4.2541.207LN(RGDP)1.268LN(ADR)0.607AR(1)其中LP为人均寿险保费,RGDP是人均实际GDP,ADR为抚养系数。根据以上模型,得出实际人均GDP与人寿保险需求之间呈正相关,抚养系数对人寿保险需求有较强的正影响,人寿保险需求的一阶滞后对当期人寿保险需求有正向影响。在此模型中抚养系数的系数大于人均GDP的系数,魏华林与李金辉认为这主要是由于美国的社会传统,由于美国崇尚自由,老年人的赡养主要是依靠社会保障和商业保险,而不是依靠家庭养老。
三、商业养老保险市场现状
(一)商业养老保险概念界定
国际上通行的的养老保险的“第三支柱”是指个人在工作期间为养老所进行的出现以及投资,在退休后将其积累所得以年进化的方式提取,欧美一些国家的通常做法是为个人建立养老计划,我国的第三支柱主要是指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的主要目的是在对投保人的资产保值增值的基础上,为投保人提供稳定现金流。产品形态包括DC型的投资连结险、DB型的传统商业养老保险、分红险以及万能商业保险等,包括个人年金和团体年金,以下对团体商业养老保险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进行分析。
(二)团体商业养老保险的历史与现状
我国的团体商业养老保险是作为企业经营性补充保险发展起来的,目前,我国的商业养老保险市场正处于一个艰难时期。我国团体养老保险业务的主要形态是为企业提供企业年金以外的补充养老保险,定位的主要销售对象一直是城镇企事业单位。这使得团体商业养老保险必须与企业年金竞争,随着企业年金的逐渐发展,两者之间的区别越来越小。近年来,企业年金对团体商业养老保险的基础作用越来越显著,自2005年以来,团体商业养老保险规模急剧萎缩,从2005年的595亿元下降到了2011年的37亿元,尽管在2012年略有回升,但其总保费仍不到100亿元。
(三)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历史与现状
我国的个人商业年金发展比较滞后,需要追溯到1982年,到2000年,我国的个人商业养老保险逐步被确认为职工养老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表格1中看,虽然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在近年来已经处于上升势头,但从绝对份额,仍然不是很高,在2011年才刚突破10%,所以,从这个角度看我国商业养老保险仍处于探索阶段。
四、商业养老保险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一)变量的选取
(1)被解释变量:本文研究的是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状况,以往学者对保险发展情况的研究,一般用总保险费衡量保险市场的发展状况,所以本文也选取了商业养老保险的保费收入作为被解释变量,用prem标表示。
(2)解释变量:①经济发展水平。依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只有在经济发展水平提高的情况下,人们对商业养老保险的需求才会增加。本文选取GDP作为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指标,用GDP表示。②老龄化程度。参照之前学者的研究习惯,本文也选取了老年人口抚养比作为衡量社会养老负担的指标,用odr表示。③通货膨胀程度。商业养老保险的特点是在交了保险费之后,过上几年甚至十几年,当被保险人达到一定年龄,才开始领取年金,所以可能会受到通货膨胀的影响。本文选用的是以平均消费价格衡量的通货膨胀情况,用i表示。
(二)数据来源
本文选择的样本数据的时间范围是2001~2012年,如表格2所示。在中国,商业养老保险通常是指个人年金保险和团体年金保险,所以本文所用数据为个人年金和团体年金保费之和,其中团体年金保费和2012年个人年金保费的数据来源于《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3》,2001~2011年个人年金保费数据来源于《中国人身保险监管与发展报告》。通货膨胀率来源于IMF数据库,老年人口抚养比和GDP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
(三)单位根检验
在对时间序列运用最小二乘回归分析之前,应该考虑时间序列是否平稳。只有时间序列数据平稳,才能进行回归分析,否则可能导致伪回归。为此,采用ADF检验对经济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经检验,ln(prem)、ln(GDP)、odr、i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没有通过单位根检验,是非平稳序列,但是他们的一阶差分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均拒绝了原假设,因此这些序列都是I(1)。
(四)实证模型
之前学者经常采用双对数模型对寿险保费变化进行研究,商业养老保险与寿险存在一定的相似性。对数线性回归模型的估计系数的经济意义是弹性,即在其他条件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当解释变量变动1%,被解释变量变动的比例。例如GDP的估计系数可以解释为当其他条件不发生变化,当GDP变动1%时,商业养老保险保费收入变动的比例。对于老年人口抚养系数、通货膨胀,考虑到其本身单位有变化比例的含义,所以不选择对数处理。由以上结果可以看出在此模型下,对商业养老保险保费增长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GDP增加1%,商业养老保险保费增加0.78%。由此模型的判决系数和F值也可看出此模型的显著性高,且能够解释90%的商业养老保险的变动情况。再对此模型的残差作单位根检验,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存在单位根的假设,因此此模型是(1,1)阶协整的,即GDP增长与商业养老保险需求增长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关系。
(五)结论
从以上结果看出,只有GDP对商业保险保费增长有显著的正影响,而老年人口抚养系数的促进作用并不显著。为什么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老龄化程度却没有促进商业养老保险保费增长呢?本文认为,出现这种结果的原因主要是国民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需求动力不足:从个人角度看,居民参保的意识和意愿不强。这主要是因为一直以来我国居民习惯于依靠政府、企业、家庭来养老,同时,我国居民更多地愿意购买股票基金等短期高风险产品,或存入银行、购买国债等进行长期低收益投资,没有购买保险进行长期投资的意识。又由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时采用税后收入,这与投资股票没有区别,而保险产品的投资又受到保监会的监管,所以利率相对较低,而流动性相对较差,这使得很多人不愿购买商业养老保险。而且,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市场上,各养老保险商品大同小异,保单条款和给付责任都十分类似,产品同质化严重,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缴费期又过短,还有一些为趸缴保费,需要投保人短期内投入大量现金流,这使得一般工薪阶层很难接受,这些都降低了商业养老保险的吸引力。以上种种导致了在人口老龄化程度严重,基本养老金缺口大的基础上,我国商业养老保险需求不足的后果。
五、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建议
基于我国养老金市场基本情况,本文给出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两点建议:推动税收方面的激励政策。商业养老保险目前正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在社会关注度还是实际销售的份额都远远不足,仍然需要是税收政策的支持,一个切实优惠的税收政策可以很好的激励个人加入商业年金。对个人免税或延迟缴税是国际上普遍的激励政策之一,同时也是最为有效的一种。虽然税收延迟可能会牺牲部分当前的财政收入,但是,商业养老保险的替代率的提高可以缓解基本养老保险的压力,从而改变了个人过分依赖政府养老的现象。丰富年金产品种类、提供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单纯靠政策推动商业养老年金并不能获得长期持续的发展,保险公司必须进一步提高供给能力和效率,改变目前我国养老金市场上产品种类单一,产品条款和给付责任大同小异,无法满足不同消费层次的消费需求的现状。提高商业养老保险市场的竞争力。
中国养老保障体系中,最为重要的内容就是如何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及商业养老保险以的协调性发展,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本文运用协调度模型对我国多个省份近年来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协调度进行了分析测算。相关研究表明,目前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协调的还处于比较偏低的层次,而且不同区域间的差距异常明显,这两者之间并没有形成本文所说的协调性发展,久而久之,就会阻碍中国的可持续发展。为此,各地区之间必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以及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为实现商业养老保险以及社会养老保险添砖加瓦。
一、不同区域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协调度模型实证分析
(一)协调度模型
1、协调度以及协调度模型。本文笔者指出,协调度具体是指度量系统之间或系统组成要素之间在发展演化过程中彼此和谐一致的程度。协调度的应用,不仅体现在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当中,还体现在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当中,此外,在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商业养老保险当中也有一定的涉及。就协调度的计算模型来说,有很多的方法去进行计算,各种计算模型之间有利也有弊,本文论述区域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商业养老保险之间的协调性发展,主要运用的就是廖重斌的协调度模型,该模型既涉及社会养老保险的综合发展水平,也涉及商业养老保险的综合发展水平,此外,它还论述了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商业养老保险的综合评价指数以及两者之间的发展协调度,由此可见,正确、科学的理解廖重斌的协调度模型能够最大限度的实现中国养老保险体系的健全以及发展。
2、对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协调度进行判别以及等级划分。21世纪的今天,为科学的对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协调发展的程度进行明确的划分,本文将两者之间的协调发展度分为10种,又将10种类型的数值介于0到1之间,在参考了其他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将0—0.09的分为极度失调衰退型,0.10-0.19的分为严重失调衰退型,0.2-0.29的分为中度失调衰退型,0.3-0.39的分为轻度失调衰退型,以此类推,0.8-0.89的分为良好协调发展类,0.9-1.00之间的分为优质协调发展类。
(二)实证分析
1、选取的指标以及数据的来源。就本文选取的指标以及数据的来源而言,必须要遵循一定的科学性、独立性以及针对性,只有这样,选取出来的指标或者数据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协调的需要。为此,我们在选取数据的时候必须要结合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这两个系统的实际特点,在参照其他研究者指标使用情况的同时,综合保费收入、保险密度以及保险的深度进行分析。值得重视的是,本文所选取的指标或者数据必须始于《中国统计年鉴》,这样选取出来的数据才会更加的可信,更加的科学,此外,数据最好是近年来的数据,本文选取的就是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07-2012年的数据以及来自于中国保监网站上公布的统计数据资料,根据这些资料或者数据进行整理、计算,得到的结果也更加的让人信服。
2、协调度测量的相关步骤。上文谈到,协调度的计算方法有很多,本文根据廖重斌的协调度模型,将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相关步骤做了如下总结:首先,要采取科学、可行的方法对上文我们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标准化处理,这有利于消除数量级以及量纲对中国养老保险发展的影响。针对具体的标准化方法,本文主要用正向指标进行论述,用文字叙述则是:指标的标准化=(指标的原始值-最小指标的原始值)(/最大指标原始值-最小指标原始值);其次,利用廖重斌的协调度模型中的相关公式,可以计算两个子系统之间的综合发展水平。针对保费收入、保险密度以及保险深度三者重要性水平差不多的情况,我们可以赋予各指标相同的权重,也就是0.33;再次,再利用相关公式计算两个子系统之间的协调度。本文取两者之间的协调度为K=2;然后,再利用廖重斌协调度模型中的相关公式,采用线性加权法计算两个系统之间的综合发展程度,在分析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明确两者对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作用,本文笔者经过一系列的研究,将两者的权重分别取值为0.3以及0.7;最后,利用以上求得的各种数据,根据有关公式计算两个系统之间的发展协调度,最终实现研究的目的。
二、实证的相关结果分析
(一)省级区域的数据实证结果及分析
1、静态的分析。根据协调度划分的相关标准以及等级,再根据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协调度的均值,我们就可以将全中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协调度划分为不同的层次,比如西藏为极度失调衰退类、福建为中度失调衰退类,相反的,北京为良好协调发展类,上海为优质协调发展类,值得注意的是,青海、广西、江西为轻度失调衰退类,内蒙古、贵州、河南、海南等地为濒临失调衰退类,河北、吉林、浙江、安徽等地为勉强协调发展类,黑龙江、山东、湖北以及广东等地为初级协调发展类,江苏、四川为中级协调发展类。经过以上分析,我们了解到属于濒临失调衰退类的有6个省份,属于勉强协调发展的有9个省份,属于初级协调发展类的有7个省份。由此可见,中国不同区域、不同地方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协调度差异比较大,就全国而言,属于可以接受的协调度区间的省份有20个,不可接受的有11个,这表明我国整体的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协调度属于勉强可以接受的类型,它还需要国家以及政府的不断努力,不断的去提升。
2、动态分析。相关研究结果表明,至2011年,我国有21个省份的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协调度处于上升阶段,其中最为明显的地区就是广西、四川以及重庆,有人会有疑问,为何这三个省份的发展会如此显著,究其原因,是三个省份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商业养老保险的综合发展水平都有明显的提高,相比较而言,全国有大概10个省份的发展协调度呈现下降趋势。综合全国的水平我们可以看出,目前我国不管是社会养老保险还是商业养老保险的综合发展水平,都有明显的上升,当然,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速度始终要快于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水平。
(二)四大区域之间的数据的实证结果以及相关分析
综合各种因素,我们将我国分为东部、东北部、中部以及西部四个区域,再结合协调度模型相关的计算,可以得出四个区域2006年至2011年之间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协调性发展的相关数据。数据分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就东部地区而言,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十分的稳定,数据大多在0.77-0.99之间,不管是哪一年,其协调发展的水平都要高于其他三个地区,由此可见,东部地区属于中级协调发展类别;
2、就东北地区而言,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协调度数据大多在0.26-0.77之间,各年间的波动也很大,属于濒临失调衰退期;
3、中部地区即使在2009-2011年的发展协调度略有下降,但总体还是十分稳定的,这表明中部地区是属于中度失调衰退型;
4、就西部地区而言,处于2009年之外,其他各年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协调度都呈现出增长的趋势,但其总体的发展水平并不高,属于轻度失调衰退类。
三、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的协调性发展不容乐观,它还需要国家、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切实实行有针对性的措施,实现中国养老保险体系的更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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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新世纪,我国正在面对一个严峻的问题:人口老龄化危机。人口老龄化水平的迅猛提高,必将对我国国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产生很大的影响。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村养老保险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的涵义和内容
政策执行作为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和环节,其必须与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设计精神相一致,这是实现政策目标的根本要求。然而,由于政策执行具有相对独立性,加之执行部门对政策精神把握不准或手段、方式、方法欠妥当等,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在执行中往往出现与政策精神相背离的现象,而这种背离又会使农民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滋生不信任感甚至反感,从而影响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
二、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的作用和意义
(一)增强农民对养老保险政策支持度
农村养老保险是全体农民的事业,只有全体农民积极参与才能使政策持续发展,并进而实现政策目标。而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恰恰能够激发农民对政策的普遍支持:一方面将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参与,并向政府及时反馈政策中的一些问题,促进政策不断健全和完善;另一方面将积极参保缴费并不断提高缴费档次和标准,不断增加基金收入和提高养老金水平,有力保障农村养老保险持续发展。否则,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将被农民冷漠和抗拒,政策作用难以发挥。正如斯诺(C•P•Snow)所指出,“在任何高度复杂的组织中,要想使任何决策得以贯彻执行,必需调动各个层次的人员。只有他们的决心、他们的积极性和他们的认可(总之,避免他们的消极抵抗),才能决定一项决策能否及时得以贯彻”。
(二)降低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运行成本
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运行是需要成本的。如果农民对政策认同,政策执行效率比较高,那么政府不需额外增加人财物等保障政策顺利执行,政策运行成本将保持在必要水平;如果农民对政策不认同,政策执行效率比较低,那么政府必须额外增加人财物等来保障政策顺利执行,这无疑增加了不必要成本。例如,农民不愿参保,政府需增派专人并投入相应财力、物力和时间对其宣传动员;即便农民愿意参保,但普遍选择低档缴费,以至于基金收入规模小,在同样成本投入的条件下,基金运营成本当然变高。因此,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可以减少政府不必要投入,降低政策运行成本。
(三)避免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执行偏差
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执行往往出现偏差,对于偏差的原因多种多样。但从政策认同来说,不外乎有两种情况:一是由政策执行者引起的;二是由农民引起的。如果政策执行者对政策设计缺乏认同,那么它在执行过程中往往不是很积极,甚至背其道而行之,过去的“老农保”、“新农保”以及当前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均存在该现象。如有些地方擅自提高最低缴费标准,以至于缴费困难群体难以按期完成缴费;有些县区为减轻本级财政压力而擅自调低政策补贴标准等。如果农民对政策设计不认同,往往会拒绝参保,或即便参保也不会积极缴费,甚至经常停保等。因此,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纠正政策执行偏差的作用和意义。
(四)提高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合法程度
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合法性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解读:一是国家政权机关通过某种程序和形式赋予政策的合法性,谓之为狭义合法性;二是由社会公众普遍认同所赋予的合法性,谓之为广义合法性。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只有实现两者统一才能顺利实施。否则,即便具有狭义合法性,也不能为最大多数农民认同,那么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也不能顺利实施。正如哈特(H.L.A.Hart)所指出,“如果一个规则体系要用暴力强加于什么人,那就必须有足够的成员自愿接受它,没有他们的自愿合作,这种创制的权威、法律和政府的强制权力就不能建立起来”。
(五)保障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可持续性
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可持续性主要取决于基金支付能力持续有力、政策设计不断优化以及经办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而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对这几方面有着明显的综合增强作用。例如,前述的基金收入因农民积极缴费而不断增长,从而基金支付能力得以根本保障;政策在农民积极参与建设的条件下,不断得以健全、调整和优化;经办服务质量和效率在“农民认同”的“督促”下得以不断提高等等。事实上,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既是一个政策合意性目标,也是一个有效保障政策可持续发展的心理性系统机制(尽管其内部结构关系难以具体化),其以自己特有方式不断对农村养老保险发展做出政策优化、动力供给、效率提高等的推进。因此,农民政策认同能够更好地促进农村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
三、当前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的制约因素分析
(一)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决策民主化低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自制度化以来,任何阶段的任何政策模式都是由政府或相关部门单方制定的①,并自上而下强制推行的,而农民作为政策目标群体却始终被置于决策程序之外,不能在决策中自由表达自己的愿望和利益,只能处于被动接受地位,更不用说与其他利益集团争夺养老利益了。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和农民实际养老预期值当然会存在偏差,无论这种偏差是益于农民还是损于农民,其必然影响农民政策认同度提高。之所以这样,主要是由于农民利益表达权未得到切实维护。由于原来能表达愿望和利益的村民自治组织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逐渐衰弱,“它不仅在形式上为村民的心理认同设置了障碍,而且在功能上使村民失去权威的依靠,在工作上使村民失去行使权力的保证”。加之建国后农会已不复存在,而当前代言农民利益的组织尚未正式形成,以及农民利益表达在空间上极其分散,彼此间很难交流集中,以至于对政府决策难以形成强有力的集体影响。同时,农民人大代表份额少和代表身份“虚化”又在根本上消除了农民表达利益的制度路径。例如,六届至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农民代表占比分别为11.7%、10.5%、9.4%、8%、8.4%、6.7%,农民代表比例与农民数量极不相称,而且这些代表中大多还是村干部、企业家或先富阶层,真正来自普通农民阶层的很少。利益表达权缺失往往使农民在心理上产生被轻视的失落感,其必然降低对政府决策的认同感。
(二)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保障水平太低
保障水平是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的最重要衡量标准,如果其不能满足绝大多数农民养老需求,那么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价值就会受到农民普遍质疑乃至不认同,因为“政策预期值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政策认同的程度,尽管政策预期值很高不一定就会带来高的政策认同的同步增长,但是政策预期值很低却肯定不能带来高的政策认同”。当前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由于坚持“保基本”原则,在低缴费、低补贴和低基金收益的条件下,农民养老金预期值必然很低,所以农民对政策的认同度并不高。根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的张丽宾(2013)对全国6省12市县区的访谈调查,绝大多数农民反映当前养老金水平偏低,中央和地方补贴加上个人账户养老金月均才百元左右,根本不能满足养老需要。目前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虽然已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征缴扩面已现拐点,但这主要是行政力量强制执行的结果,而不是由农民对保障水平认同带来的,相反强制还影响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度提高。当然,农民小农意识之贪利动机也有一定影响,如少量缴费可获得可观补贴,但这不是主要的。
(三)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执行质量不高
政策执行质量如何直接影响目标群体对政策的心理认同感。当前农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还不健全和完善,尤其是基层经办管理服务能力不高,专职经办人才缺乏,业务经办手段、方式、方法等还比较落后等,以至于政策执行质量与农民的满意目标还存在某种差距。例如,由于基金统筹层次比较低,基金运营收益普遍不高甚至贬值,以至于农民预期养老金受损;农民参保缴费和养老金领取的时间、地点、方式、方法等还不能实现快捷、便利和高效;经办管理部门对政策不忠现象时有出现,业务经办中的错误还不能完全杜绝,工作人员服务方式和态度还未实现人本化转型,农民还不很满意等。河南农业大学的李伟对河南三市五县国家“新农保”执行情况的调查就证实了这点:基层乡镇政府政策宣传效果比较差,有80.6%的被调查者认为不很满意;强制农民参保的情况仍然存在,尽管所占比例不高;业务经办弄虚作假情况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经办管理秩序;部分地区基础养老金足额发放不及时,有4.7%的被调查者反映了该情况。个别村干部素质不高,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暴,部分农民对政策有抵触情绪。因此,提高政策执行质量是提高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的必然选择。
(四)农民对农村养老保险认知有局限
农民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知度越高,其参保率就越高,即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度就越高。而影响农民政策认知的关键是其文化素质。然而,调查显示:2006年我国农村劳动力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84.6%,接受高中以上教育的只有15.4%,接受大专以上教育的仅占2.4%。文化贫困使农民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往往难以理解或只是一知半解,对政策所赋予的社会权利和养老利益根本认识不到,更不清楚政策对规避自己晚年生活风险的意义,只看到享受利益须履行长期缴费责任,这对注重眼前利益的农民来说实在难以接受,结果政策认同度不高。另外,农村几千年积淀的传统文化理念、心理、习俗等对农民政策认知也有负面影响,使农民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不认同。例如,以养儿防老为核心的家庭养老文化使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该文化认为只要有子女养老就无需担忧,不必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不合理的消费习俗和消费方式使大部分农民收入优先用于子女教育、建房医疗、生产经营等,以至于养老保险不被农民重视;短视性和自满性的小农意识又使农民只重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只安贫乐道和因循守旧而不主动接受养老新事物。文化素质不高和传统文化影响使农民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知必然存在局限性。
(五)农民对基层政府公信力尚有担忧
基层政府及其官员作为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执行的主导力量,其公信力如何直接影响着农民政策认同。其公信力越高,农民对其信任度就越高,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度也就越高。由于历史上基层政府及其官员主要是作为农村社会管控者而存在的,所以其公共服务职能非常微弱或根本没有。然而,随着税费改革和社会转型的推进,基层政府职能转变未能及时跟进,基层官员公共服务意识直至目前依旧很淡薄,农民对其信任度日渐下降。同时,其政策动员和执行的能力大大下降,以至于农村中干部往往是作为农民的异己力量而存在的。但是,农村养老保险作为公共政策又需要基层政府及其官员去动员和执行,可想而知农民的政策认同度肯定不高。更有甚者,有些基层政府及其官员为了提高工作政绩不适宜地采取一些粗暴方法和措施来执行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更是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雪上加霜。当前农村养老保险虽然实现了“应保尽保”,但据调查,相当数量的农民参保是行政强制的而非自愿的,其中主要原因之一是由于他们担心政府政策会变化,导致自己利益受损失,这反映了农民对基层政府不信任。因此,促进农村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必须提高基层政府公信力。
四、提高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的对策
(一)构建农民利益表达机制,保证农民养老利益实现
“公众讨论和社会参与的问题,对于在民主框架下制定政策具有中心意义。”当前首先是改变村民自治组织“弱化”、农民人大代表比例低和农民代表身份“虚化”状态,让普通农民广泛地参与政府养老保险政策决策,使农民养老利益之声真正能发出来、传上去和有影响,从而在制度上切实保障农民养老利益。其次是加快发展农民社团组织,通过社团把分散的农民整合成对政府和其他利益团体有压力和制衡作用的集体,根本改变农民在养老资源配置及其制度安排中的不利地位,使农民不仅能顺畅表达自己的养老意愿和参与养老保险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还能在其中争得应有的养老利益,从而使农民养老利益表达获得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只有这样,政府养老保险政策决策才能真正反映农民的愿望和利益,农民对政策才能普遍认同。正如美国政治学家阿尔蒙德指出,在政府政策决策中必须建立由民众广泛参与的利益表达机制,只有如此,政策才能具有普遍群众基础,才能为群众所普遍认同,才能在实施中耗费更低成本。
(二)优化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提高养老待遇预期水平
首先,根据农民纯收入增长情况,适时调整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缴费标准的上限和下限,落实好多缴多补和长缴多补政策,并加大对高档缴费和长期缴费的补贴力度,引导农民不断提高缴费档次和缴费标准,进而使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规模不断增大。其次,政府基础养老金补贴和个人缴费补贴与财政收入、农民纯收入、物价水平及社会平均生活质量相协调,其供给标准应随这些指标的变化而变化,实现动态制度化,从根本上化解通货膨胀贬值和政府补贴不能满足农民基本需要的问题。第三,养老金计发要根据农民纯收入、社会工资及物价水平作即时调整,调整幅度不低于城镇职工养老金增长幅度;养老金领取也要与领取年龄、缴费年限成正相关,避免个人账户赤字。第四,建立地方财政农村特殊困难群体个人账户动态化“注资扶助”机制,保证特殊困难群体在年老时享有社会平均养老待遇。第五,实行基金省级统筹管理和市场化投资运营,保证基金收益可观增长。政策设计优化必将提高养老金预期水平,增强农民政策认同感。
(三)健全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政策执行质量
健全农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机构,配足配齐专职经办管理人员,并定期对其进行培训,提高经办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同时保证足够经费投入;完善基层经办服务网络,建立覆盖村社的基层经办服务平台,使经办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化和标准化,为农民参保提供“一站式”高质量服务;创新经办管理手段、方式、方法,简化参保程序和业务流程,使之更加科学化和合理化,从而使农民参保缴费和养老金领取在时间、地点、方式、方法等方面更加快捷、便利和高效,人本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针对农村人口流动频繁和职业变更不断的问题,要做好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接续工作,保障农村养老保险与其他制度间的衔接转移,并保障农民养老利益在转移接续中不受损失,从根本上消除农民心理上的顾虑;加强对经办管理的执法监督,杜绝各种违背政策设计及其精神的行为,防止风险性和人为性基金流失,使农民利益受损;建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绩效评估机制,以检查评价政策执行质量和效果。
(四)加强政策精神解释宣传,提高农民认知水平
针对农民文化素质低和对社会保险知识难于理解问题,经办服务部门要加强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采取各种有效形式让农民理解政策设计及其精神,切实提高农民政策认知水平。具体说,要加大对政策宣传经费投入,以解决宣传中所需的设备购买、师资雇佣、耗材消费等资金困难;利用多种媒体和社会组织的宣传优势,让农民对政策的认知始终发生在身边;定期聘请专业人员到村办培训班,对农民开展社会保险知识辅导,着力讲解给付水平、缴费标准、计发办法等,彻底算好农民的保险利益帐;发挥村干部的政策宣传优势,在系统培训后利用各种便利时间向农民普及参保知识;加强专职经办队伍建设,尤其是经办人员的宣传和业务能力,增强其政策宣传意识,使其真正成为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的基层代言人。
(五)转变基层干部工作作风,提升基层政府公信水平
推进基层政府职能由管理向服务转变,提高基层政府及其经办人员以人为本的公共服务意识,改善基层政府及其干部形象,不断获得农民的普遍信任,这是提高农民政策认同的有效途径。具体说,一是基层政府及其干部作为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直接执行人,要不断增强政治觉悟,不断提高经办业务素质,在认真解读和把握好政策精神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地做好农民身边的政策解说员和服务员,并耐心地帮助农民排除各种疑问和顾虑,引导农民积极参保并主动支持政策建设;二是基层政府及其干部要改进政策执行方式,切实从农村实际和农民利益出发,不搞急躁冒进而片面追求高参保率和高基金积累率,“注重政策的循序渐进,对农民参保多动员宣传,不搞附带性‘捆绑式’参保”,以防造成农民利益损失;政策执行要公开透明,相关保险信息如银行利率、补贴标准、养老金数额、基金收益情况等,要及时准确地向农民公开,保证农民知情,接受农民监督;基层政府及其干部在基金管理上要做到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从而在根本上消除农民对基金安全的顾虑;加强基层反腐力度,净化基层干部队伍,使其真正成为农民利益的保护者。
中国推行农村养老保险可行性分析
1政府方面:财政及政策的支持力度
目前,我国经济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财政收入不断提高,已经初步具备了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提供部分资金支持的能力。除了财政给予支持以外,政府也不断加大对农村的政策支持力度,对于“三农”,政府制定了多项优惠政策,减免农业税,建立农村医疗合作社,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当然政府并不只是制定框框架架的条例,而是实实在在地在实践。例如:2005年用于农业的国债资金为376亿元,占国债项目基金的比重达34.2%,同时在医疗改革上又投入32亿元,还安排了122亿元的扶贫资金等。
2农民方面:部分农民具有了一定的担保能力及意愿
人均收入的增长使农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从而接受教育的水平也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观念受到了一定的冲击,不再单纯地依靠家庭养老、土地养老等这些传统的模式,而是对社会养老保险有了迫切的需求,并不断得到强化。农民劳动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使得他们逐步迈向小康社会,同时,再加之他们现在又具有一定的非劳动收入,就更呈现锦上添花之态。虽然这些不是所有农民都具有的情况,但是对于一部分农民来说是不成问题的,因此,部分农民具备了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条件。
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的解决对策
1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制度
民政部1992年1月3日印发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和2004年9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可是这两部法律又具有一定的政策性,它性质的不明确增加了各地执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难度,不利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因此,国家必须加大立法力度提高立法层次,由全国人大及其会制定相应的法律或条例,再鼓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自身的发展特色制定一定的地方性法规,使它们相互辉映,中央和地方紧密结合,逐步形成一个完整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2加大对农村的政策扶持力度及监督管理
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管理层次虽然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县级管理有其优越性的一面,但是由于县级管理过于分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高低不齐,这样很难保障基金能够得到很好的投资。所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应该逐步提高管理级别,除了进行县级管理以外,还要由此逐步过渡到各省、市或社区的市。在各个省市或者由社区的市设立专门的机构进行运作,并加强监督管理。这样不仅有利于减少大量的基层工作人员,降低工作运行的成本,而且有利于使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得到规范化的管理。
3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实使中国在近期内还不能建立起全国统一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以按照由部分到整体、由差别到统一的发展思路,分对象、分阶段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避免“一刀切”。对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东部地区应着手建立以社会养老为主、家庭养老为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制,而西部地区仍先实行家庭养老的模式。
结语
目前,虽然在经济方面中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它并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全部,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的人口老龄化趋势反而加快。因此养老问题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城市地区经济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但是农村在这方面还比较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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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当前的农村社会转型过程中,乡村生活的城市化是比较现实的选择之一,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在农村社会转型过程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
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特点主要是法律保障体系完善,政府责任到位,养老保险专属服务机构升级,社会保障模式趋于多元化等。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成功实施的经验表明,要建立覆盖全国的养老保险体系,需要完善法律体系,加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媒体宣传,创新养老基金管理,提升经办服务水平,不断强化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笔者采用比较分析、文献分析等研究方法,在借鉴国外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经验的基础之上,通过对于不同国家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系统分析,理论联系实际,研究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及其模式问题。
关键词:国外;国内;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模式
1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经验分析
1.1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概述
1.1.1瑞典瑞典作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比较完善的典型国家,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式原则,同时,瑞典也对每一公民实施终身制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即每位公民从出生开始就纳入国家设定的社会保障制度,直至死亡。1913年,《全国养老金法案》的通过标志着瑞典全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按照法案所规定的内容,普通公民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行使自己的缴费义务与享受养老基金的权利。对于那些经济收入无法支付养老金费用的公民,政府会给出一定的经济救济,但是享有政府救济的公民经济收入条件必须情况属实。瑞典是实施养老保险制度较为全面并且历史悠久的国家,他们的养老保险制度的模式主要包括3个层面,即国家基础养老基金、国家附加养老基金和部分养老基金。然而,由于经济危机的影响,瑞典社会保障制度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出现严重的问题。1960—1980年,短短的20年,瑞典国内劳动生产率从5%下降至1.6%,1982年,政府财政赤字高达13%。除此之外,1974—1984年,接受社会救济的家庭由22万增加到30万,同时,面对老龄化速度的不断加快,瑞典对于养老金制度开始实施改革。改革的目的就是将过去现收现付制度模式改变为现收现付与基金积累相结合的模式。1998年,政府及法律部门将养老保险缴费模式转向新的制度模式,现行的养老金模式主要由公共养老金制度、工作单位养老金与商业养老金3方面组成。
1.1.2德国德国是一个在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方面比较成熟的国家。1957年《农民老年援助法》的设立,标志着一种新型的老年保障制度设立,这项制度主要的实施对象为一些比较独立的农业企业主以及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1995年开始实施的《农业社会改革法》标志着农民养老保险由社会救济层面转至社会保险领域,农民可享受的社会养老保险权利而不再是一些硬性制度下的社会保障。在德国,国家与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农民这个特殊群体的生活特点为农民设立特殊的养老保险制度,其养老保险主要包括健康保险、意外保险、人寿保险3方面。主要是满足农民当中一些患有重病、身体残疾以及失去劳动能力的老人及妇女的生活需求[1]。农民养老保险的基金来源主要分为国家补助与个人缴费两部分。作为投保人个人所缴纳的费用标准是一致的,对于相关企业规模不再考虑的范围之内,共同劳作的家庭成员的保险费用由所在企业的农场主承担,保险费的金额为农场主保险费用的一半。
1.1.3法国法国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是在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基础之上建立并实施的。1952年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1961年疾病、生育、残疾被列入到了保险范围。2001年在保险体系中又加入了人身意外险,2003年又补充了养老保险制度。在法国,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设立所针对的对象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农场主及其家庭成员,另一类是受雇佣的农业工人。根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经济来源是由国家补助、农产品附加税、农民个人所缴纳的保险费用以及其他社会公共保险部门的转移支付组成的。农场主与农业工人都按照一定的比例来缴纳保险费用,其中,农民必须参加养老、医疗、妇保、工伤和残疾等各项保险。此外,法国的政府相关部门将农民纳入一般混合制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同时,又针对农民设置了独立的社会保障体系。
1.2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特点
1.2.1养老基金的公平性较高以上3个国家农村养老保险的公平性主要体现在养老保险费用缴纳方面,瑞典和德国,养老费用的缴纳由国家、雇主、雇员3者共同承担,这样一方面减少了农民在养老保险资金费用上的负担,同时也增加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提高了人们参加养老保险的热情。法国根据不同地区农民的经济收入水平,给不同收入农民设置不同的名义账户,即每位公民,即使收入较低或者没有收入的农民都可以享有最低的国家养老金补助。
1.2.2建立独立的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国外部分国家为了体现出农民的特殊性,将农民从公民的群体当中划分出来,单独对待。如瑞典政府认为,农民主要的收入来源为田间劳动,在日常的农产品收入中,农民所缴纳的税费相对比较低,不足以弥补政府对农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缴纳,所以设定农民个人所缴纳的保险费用较高,以此来减少政府的财政负担[2]。
1.2.3保障模式由单一走向多元化上述3个国家都根据农民不同的需求设立多元化养老保险模式。回顾瑞典将近200年的养老制度,发现90%以上的农民选用的第一养老保险是养老保险基金,而第二养老保险选择则是养老保险公共基金。近几十年来,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提高与人们精神生活的需要,大部分的农民还开设了自己的第三养老保险,即根据个人需要为自己的身体健康投保。多元化的养老保险模式的设立维护了公民权益的公平性。在德国与法国,在最初的养老保险制度设立实施时期,政府部门淡化了养老保险制度在农民之间的公平性,由于农民在收入水平上具有不等性,使得农民与政府之间的矛盾不断加重,最后矛盾激化,使得养老保险制度重新制定。因此,模式的多元化为国家的和谐稳定奠定了基础。
1.2.4注重法律保障上述3个国家所建立的完善的法律体系保障是农村农民自身合法权益得以维护的有效武器。在瑞典,一些公民被强制性地参与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德国、法国等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养老保险法律体系的建立根据农民生产收入水平与生活需要的不同而划分为不同的层次,这种目标明确的制度为农民合法权益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2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模式及问题分析
2.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
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确定了中国农村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主要包括政府、企业补助的基础养老基金与个人养老补助基金相结合的两种模式。在国务院颁布的养老保险意见指南上明确规定国家及政府对于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要进行维护与监督
(1)基础养老基金。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基础养老金发放制度与原则,每位公民所领取的基础养老金平均为55元/月。根据东西部地区生活水平与经济来源的收入程度,对于东部地区的居民实行的补贴政策为自助补贴的50%;而对于西部地区的居民实行的是全额补贴政策,这些补贴费用将由中央财政支付[3]。各个地区基础养老金的发放可以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公民的收入水平而制定相应的发放标准,对于符合条件的农民可以实施全额发放政策。
(2)个人养老补助基金。各个地方的政府为每位参与养老保险的农民设置了每个人的养老保险账户。每位农民自身账户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地方政府资助、企业等相关公益组织资助、集体补助与个人支付等,这些资金以个人财产进入到每位受益人的账户。地方政府资助:地方政府资助根据每位农民具体的收入水平而定,一般政府每年给每位农民的资助大约为30元,对于生活比较困难的农民,如患有重大疾病、残疾等情况,当地政府可以代替村民上交所有养老保险费用。而对于那些投保比较高的村民,政府可以给出适当的奖励政策,具体的政策内容由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部门规定。集体补助:集体补助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指南上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集体补助的来源一般是当地的企业组织、公益组织等向当地的村民委员会提供的资金补助,这些补助的标准一般是当地村民委员会召开民主会议决定的,一般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集体资助的力度比较大,而对于那些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一般不会存在集体资助这项内容。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支付的标准根据每位农民的收入水平而设置了不同的自身投保档次。一般设置在100~500元,每位农民可以根据自身的生活需要和收入水平来选择适合自己的投保档次。同时,地方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各个地区本着以“上一年农民的纯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在个人缴费的基础上,农民选择适合自己的社会养老保险档次进行缴费。
2.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1)立法层次低。在法律层面上,仅有国务院2009年9月颁布实施的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指南,对于养老保险制度方面有一些具体的规定,除此之外,没有一套完整的关于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的法律条文。在农村养老保险的引导与实施方面无法律可依,进而使得农民对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信任程度降低,同时,也因为法律对于社保养老的立法层次较低,使得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真正的保障[4]。
(2)资金筹备困难,支付水平低。由于部分农村经济发展比较缓慢,大部分农民的收入来源比较单一,再加上近几年来自然灾害的影响,致使农民在个人账户的资金筹备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难度。在一些经济比较落后的西部地区,家庭的大部分开支主要用于解决温饱问题,主要的社会保险资金依靠政府与中央财政部门。
(3)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目前,农民养老保险的管理机构设置单一,缺乏系统化的管理和普及,致使农民对于社会养老保险的概念模糊认知度不高。严重影响了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落实程度。
3国外经验对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启示与借鉴
3.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全面法制化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法制化实施的经验与教训说明完善的养老保险法律体系是养老保险制度得以成功运行的保障。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对于农民参与社会养老保险没有做出强制性的要求,这表明新型农民社会养老保险遵循自愿的原则,不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但是,随着中国老龄化的不断加重,如果农民在合适的年龄不参与新农保制度,会使得一部分人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因此,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应该法制化、强制化,这样才能保证每位农民养老保险得以保障实施。
3.2建立多元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从国外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以看出,多元化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设立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多种不同模式养老保险支柱的设立为不同需求的农村人们解决了更高层面的生活需求问题。回顾国外的养老制度历史,我们发现有将近90%以上的农民的第一养老保险选择是养老保险基金,而第二养老保险选择是养老保险公共基金。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提高与人们精神生活的需要,大部分的农民不断开设自己的第三养老保险选择,即根据自己个人身体的需要自己为自己的身体健康投保。
3.3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管理机制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与政府各个时期相关的农业政策与管理机制密切关联,并能够实现良性循环,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管理机制。
参考文献
[1]胡豹,王厚俊.国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及启示[J].仲恺农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1):47-52.
[2]叶明.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模式选择与构建路径[J].乡镇经济,2008(6):61-65.
[3]周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的选择研究[J].学术交流,2009(9):129-133.
[4]刘影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国际经验及启示[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13.
[5]吴英英.建立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D].天津:天津师范大学,2008.
一、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现状
2003年之后,国家开始对农民工各项权益越来越重视。2005年12月14日,新华社被授权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2006年3月27日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1(国发[2005]38号),对农民工养老保险的特点进行了总结,主要包括费率低、广覆盖、可转移。部分农民工保障制度可直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提出抓紧制定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与接续办法。2009年2月5日,中央公布了《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摘要)》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到了2010年,经过连续三年全国人大讨论并多次修改的《社会保险法》得以通过,并于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将农民工纳入养老保险的法律体系中,使制度更加具体化,法律化。
二、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普及率低,覆盖范围有限
与过去相比,我国的经济发展如此快速,但是,由于地域以及经济发展的限制,农村有些地区经济发展落后,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不下去。由于地域的差异性,我国各地的社会保障内容也有所不同,经济发达地区制定的保障项目已经比较完善,而中西部地区由于地域的限制,经济发展比较缓慢,基本的生活保障都成问题。
(二)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渠道狭窄
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筹资“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制度。国家的政策扶持和集体补助都主要来自对乡镇企业支付的养老保险资金。然而,欠发达地区无力缴纳保险费的农民在集体补助和国家财政支持方面只能得到很少甚至得不到。而富裕地区的农民有能力自己缴纳保险费,同时,又能得到集体补助和国家财政支持。由此可见,这种筹资模式使得欠发达地区和没有能力投保的贫困农民老说,这种好的政策享受不了,从而造成了“保富不保贫”的不公平现象。
(三)贯彻执行过程中人员管理存在的问题
众所周知,为了使广大农民得到好处,国家规定,凡是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无论家里子女参保与否,都可以领取每月55元的补助。但是执行的过程中,为了提高参保率,有些县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办公室硬性规定,凡是家里有子女没有参加养老保险者,家中老人就领不到每月发放55元的财政补助,使农民由自愿变成被自愿,也歪曲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本意。后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办公室在多方面的压力下,改变为家里子女不参加养老保险,家中老人仍可以领到国家给的55元钱。可见政策在基层执行的过程中如何不被歪曲使其很好的发挥作用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四)养老保险意识不高
由于农村地区“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大多数农民对养老保险这种制度持怀疑态度,觉得还是养儿防老才是正道。这对我国养老保险的施行带来了困难。此外,还有人认为,我国多耕地实行的是家庭责任承包制,除了儿子养老之外,还有土地养老。这可是双保险。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耕地面积在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逐年下降,人多地少的矛盾将日益凸显。
(五)收入水平不高
对于大多数农民而言,由于地域限制,生活水平不高,还没有达到小康水平。许多农民由于收入不高,不愿意缴纳养老保险费。由此,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方面,面临很大困难。通过提高农民收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有助于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实施。
(六)“养老并轨制”存在的问题
“养老并轨制”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衔接转移、权益累计,是我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取得的又一大进步。然而保障水平仍存在且可能较长时间内存在巨大差异。由于实际经济、认识力、财力等各方面综合,就决定了城乡居民将来实际的养老保险水平通过这次办法可以将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费标准档次增加两档,且最低档从每年缴费50元提高到100元,最高档从1000元提高到2000元,这有利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多缴费,将来获得更高保障。与职工养老保险水平还存在不小差距,即将来获得养老费绝对数的巨大差异。
三、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
针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实施过程出现的问题,解决农村养老保障问题可从以下方面考虑:
(一)加大国家扶持力度
农村养老保基金筹资是以“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制度。但是国家扶持方面微乎其微。所以,今后要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将国民收人再分配政策重点向农民和农村方面倾斜。在制度设计上,提高农民个人账户的收益率,使农民自愿的去缴纳养老保险。
(二)确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地位,使其具有制度上的稳定性
虽然,各个地方出台了针对自己地区的农村养老保险办法,但是没有上位法的明确授权,因此,缺乏法律效力,在养老保险的执行过程中,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不稳定性,从而导致强制交纳保险费、少发养老保险金等。这样,使农民失去了对政府的信任度。所以,只有通过立法,确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地位,才能使其具有制度上的稳定性,才能在养老保险执行过程中证明国家的权威性。
(三)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
能够使得养老保险金不断的增加,是每个农民愿意看到的。一方面,农民养老得到解决;另一方面,也给国家减轻了负担。国家可以把投资在这方面的资金可以用在更需要帮助的地方。
(1)充分利用税收激励手段,快速增加养老金。
(2)扩大金融机构参与养老金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率。将基本养老金投资管理交由专业金融机构负责。允许银行、证券、基金、保险、信托等各类金融机构参与投资管理,发挥不同类型金融机构专业优势和产品特点,提供其多样性投资管理服务。
(四)加强完善“养老并轨制”
2014年2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已基本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将两项制度合并,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但是要实现养老保险真并轨,不但要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相互扎实衔接,更要实现广大职工与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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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中之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成败关系到一个国家政治、经济的稳定与发展。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基本养老保险论文,供大家参考。
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新发展,是十八以来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本文立足于对我国养老保险事业的认识,就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存在的问题做了如下具体阐述,并由此提出了几点应对策略。
一、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存在的问题
1.统筹层次低,各级财政投入不足。
首先,省、直辖市的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模式主要是“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对于各基层县(市、区)而言,个人缴费基金储存于财政专户之上,这就使得这部分基金难以实现统筹使用,也无法有效实现保值增值。而“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两部分支付方式,一方面加重了政府的财政压力;另一方面也让政府面临巨大的风险,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长久化推进极为不利。其次,政府补贴主要源于三级政府(中央、省、市(县))的基金投入,但在省、市(县)级方面,财政出资相对较少,且对于县级政府的补贴采用“依据指标划拨”的方法。对于一些贫困县市,政府补贴的压力较大。财政吃紧,出现“寅吃卯粮”的问题。
2.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突出,制度激励作用欠缺。
首先,在制度衔接的过程中,缺乏对实际情况的综合考虑。如:一些被征地的农民,其不仅享受了“新农保”的基础养老金,而且也享受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其次,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中,一些试点地区逐步形成了具有地方性的制度模式,若与现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衔接,势必存在衔接的苦难。再次,制度的激励作用欠缺,并具体表现为:一是对于多缴费参保人的激励比较欠缺,尚未实行“多缴多补”的有效激励机制;二是对于缴费年限长的参保人员,制度激励作用不明显,各省市也尚未出台相应的政策,对缴费年限长的参保人员给予更多补贴。
3.居民参保意识淡薄,制约统筹工作的稳步推进。
从实际来看,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筹发展仍存在较大阻力,这一方面就来源于城乡居民参保意识相对比较淡薄。首先,在传统养老方式的影响之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缺乏一定的群众基础,部分城乡居民对其不够重视;其次,一些城乡居民认为缴费时间长,且收益比较小,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弱化居民参保的积极主动性。因此,社会诸多因素和观念的影响之下,我国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发展仍是一个过程,需要进一步建立广泛的群众基础,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的意识。
二、强化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策略
1.进一步明确财政补贴产权,维护好城乡居民的合法权益。
当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模式中的个人缴费难以统筹使用,存入于个人账户之中。但对于政府补贴部分,是不能继承的。这就要求,对这部分不能继承的基金的归属权进一步明确,并通过审理专门的账户,并建立“分类补贴”的方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和再分配。如,依据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对其相关的养老保险福利进行延伸。诸如参保者在养老金的领取之前出现死亡,那么可以依据投保者的缴费年限所在的分类补贴标准进行补贴,确保城乡居民的合法权益。
2.逐步完善财政支持机制,做到财政投入充沛。
当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面临各级财政投入不足的问题。因此,逐步完善财政支持机制,做到财政投入充沛,实统筹发展的重点。地方经济发展存在较大差异性,一方面要确保城乡居民保险基金做到“专项利用”;另一方面要结合各地方的实际情况,在承受能力范围之内,遵循“弹性原则”,强化政府的财政支撑。
3.妥善处理好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推进统筹工作新进展。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新型农保与原城市养老保险的融合,如何实现各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直接影响到城乡养老保险统筹发展。因此,要进一步妥善处理好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相融合。一方面,制度衔接要确保公平、公正,这是统筹发展的重要前提;另一方面,建立多层次的城乡保险体系,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统筹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基础。总之,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之举。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面临诸多问题,特别是在财政投入、制度衔接等方面,问题的存在极大地制约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统筹发展。
一、基本养老保险逃费现象的成因分析
目前,养老保险制度还存在一定的缺陷,还有很大的完善空间,一方面,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不是非常全面,部分地区的养老保险资金收缴会成为死角,这就会使人们产生不平衡的心理,这也是逃费现象的导火线。另外,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的公平性还有待提高,目前的这种制度是有地域、行业、身份之分的,而且个人的权益分配也不是太合理,从而影响基本养老保险收缴资金的公平顺利进行。再者,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的收缴率也不是非常合理,收缴率偏高,这会给人们带来经济压力,从而影响他们缴费的效率。
二、解决基本养老保险逃费现象的对策研究
我们已经初步了解到基本养老保险逃费现象的不良影响,改善这种现象对社会的和谐发展来说是势在必行的,所以,我们需要不断探索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便于有效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
1.健全基本养老保险收缴的法律制度
在如今的这种法制社会,不管是何种性质的资金收缴,都需要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所以,在解决基本养老保险逃费这一现象时,首先要将相关的法律制度健全,最大限度地阻止非法人员钻法律的空子。另外,依据外国许多基本养老保险执行顺利的案例来看,健全的法律制度是基本养老保险正常收缴的重要保障。所以,国家及相关政府部门一定要健全基本养老保险收缴的法律制度,让正常的资金收缴具有法律权威的保护,而且用法律手段惩罚逃费现象更能体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神圣不可侵犯。当然,基本养老保险的立法层次也要相应提高,从而引起更多人的重视。逃费人员需要负的法律责任也要有足够的力度,起到警示的作用,要具有确保他们不会再犯的权威性。因此,健全养老保险的法律制度是解决逃费现象的有效对策。
2.制定完善的基本养老保险收缴制度
制定完善的基本养老保险收缴制度,能够给人们一个公平合理的缴费制度,让大家自觉遵守制度,达到公民自觉缴费的效果。首先,制定的制度要公平合理,一视同仁,不能有徇私舞弊的现象发生,同时,制定的制度还需要具有普遍性,让所有公民都缴纳基本的养老保险资金,所制定的制度也要具有广泛的覆盖性,才能服民众。当然,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就必须享有相应的权利,要让公民的老年有所保障,才能让他们从心底里愿意为自己的老年投资。另外,养老保险收缴的资金要适度,需要缴纳的资金要在他们能承受的能力范围之内,如果超出了他们的能力范围,会对他们的正常生活造成压力,久而久之,这种制度必然会引起民愤,也不能确保我国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更不能让社会和谐的发展。所以,国家及相关政府要有效解决基本养老保险逃费的现象,还需要建立完善的收缴制度,才能保障养老保险的顺利进行。
3.加强基本养老保险收缴的监督管理制度
有了健全的法律以及完善的收缴制度的支持,还需要相应的管理制度严格管理相关的执行人员,才能确保我国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首先,在执行养老保险相关制度时,要加大稽查监督制度,确保执法人员能够公正地处理逃费现象,同时也要严格执行基本养老保险的收缴制度。其次,在如今的信息化时代,也要顺应时代的发展趋势,加强信息化管理,我们可以将相关的收缴资金的信息录入计算机,然后收缴双方也可以通过计算机进行操作,能够有效提高工作效率。而且计算机能存储的信息也是非常庞大的,可以节省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中人力、物力资源的浪费。再者,在这种监督管理机制中,也要有相应科学适当的奖惩制度,鼓励遵循制度的人,也大力惩罚逃费的人,这样,可以有效激励更多的人遵守相应章程,降低逃费现象发生的频率。
三、结语
总之,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的收缴是我国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国家及相关政府部门一定要严格执行,最大限度地降低养老保险逃费现象,确保社会的协调发展,同时,这也是我国公民养老的最大保障。同时,我们还需要将有效的解决逃费现象的对策尽快地落到实处,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的正常运行提供有力的支持,这也是促进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有效手段,可以保障我国全社会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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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我国商业健康保险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但目前保险公司风险控制水平的滞后,已成为制约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发展的“瓶颈”。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险风险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市级统筹后医保基金风险因素分析
(一)分级管理的运行体系是基金风险产生的体制因素
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是在原有市级、县级分别统筹的基础上提升的结果。这种统筹模式主要解决了制度层面的统筹,基金的财务管理依然实行市、县分级运行,各级经办机构的财务均对属地内基金的收支进行核算。基金纳入市级财政专户统一管理的模式,一是会弱化区县财政对其境内参保人员基金收不抵支风险的兜底责任。二是市级直接管理的基金量加大,基金风险管理的难度会加大。三是会加大赤字运行的区县对市级的依赖;有基金结余的区县,因为失去对基金结余的自由调度权,这势必影响到区县工作的积极性。容易造成地区间新的不平衡,导致区县对基金风险的自控意识降低,可能在基金收、支等环节存在政策执行不严,疏于管理等现象,容易形成基金收不抵支风险。
(二)政策标准的不完善是基金风险存在的制度因素
《社会保险法》是医保管理工作的依据,使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给付和监督经办工作都有法可依。但是,由于医保覆盖面广、参保人群多的特点决定医疗保险政策体系复杂。比如:医保征缴政策中有针对困难企业、破产倒闭企业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和正常参保企业的不同参保政策;医保待遇支付政策有:住院待遇结算政策、慢性病门诊待遇结算政策,有针对境内定点医疗机构的结算政策、还有省内联网结算异地医院的结算政策等。医疗保险政策标准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是由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目标以及医疗行业的行业特点决定的,这必然会给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带来风险。
(三)财务管理能力薄弱是基金风险存在的内在因素
市级统筹后,全市医保基金财务管理都存在专业财务人员少、业务能力与财务管理需求不匹配等问题,导致财务信息质量不高,无法为基金风险管理提供真实、有效的数据支持,容易形成基金风险管理漏洞。薄弱的财务管理能力已成为基金风险产生的内在因素。
医疗保险基金风险的防范对策
(一)建立基金风险管理的责任分担机制
医保市级统筹前,各级经办机构作为医保基金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都能各负其责的管好自己辖区的“一亩三分地”。医保市级统筹基金管理权限上划后,基金管理中会出现“吃大锅饭、搭便车”的现象,为防止影响基金征收、使用效率,应在全市建立基金风险管理的责任分担机制。市级财务应通过内部往来科目核算区县经办机构征缴、支付的医保基金量,定期对区县基金收、支进行比对,分析基金结余情况;对未完成基金征缴任务、同级财政配套资金不到账的区县,采取暂缓拨付其待遇支付申请资金,督促其完成相应的工作。建立基金风险管理与经办机构责任联系的机制,防范医保基金市级统筹后分级管理的风险。
(二)加强基金支付环节管理,防范医保基金分级运行的支付风险
医保基金支付环节中的风险是基金风险管理工作的核心环节,市级统筹后,要加强支付环节的管理。一是建立覆盖全市的业务经办信息平台,真正实现医保市级统筹的政策统一、经办规范,尽可能的限制基层决策的自由裁量权,减少经办工作的随意性。避免地区间的不平衡,确保基金支付环节的公平性;二是依托信息系统,形成全市范围内所有经办业务可以追根溯源的数据库和经办资料完整保存的档案库,明确支付经办责任,真正实现医保经办的规范管理、科学管理,以降低基金支付环节的风险。
(三)加强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提升基金财务管理水平
医保市级统筹后,市级经办机构针对基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举办培训和专题讲座等活动,对区县财务人员进行培训,规范基金核算方法,明确界定核算范围和内容,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基金财务信息质量,为基金风险管理决策提供真实、科学的数据支持。
(四)完善基金内外监督制度防范基金运行风险
一是建立监察、纠风、劳动及委托第三方介入的监管机制,加强基金的行政监督。二是聘请医疗保险社会监督员,鼓励参保群众对看病就医过程中遇到的违规违法行为举报投诉,不断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三是结合医保基金运行的特点,建立不相容岗位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等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基金的经办风险。
证券化也改变了保险公司汽车保险项目的资产负债结构,使得保险公司负债匹配更为合理,有利于保险公司的稳健经营。
汽车保险风险证券化的主要形式
结合我国汽车保险自身特点,汽车保险证券化主要可采取以下形式:汽车保险债券、汽车保险互换以及汽车保险期货。
(一)汽车保险债券
汽车保险债券是一种收益与制定的承保损失相连接的债券,该产品运作中主要涉及四个主体:购买汽车保险的投保人、直接保险公司、特殊目的机构(spv)以及市场投资者。根据汽车保险债券运行模式,车险公司将其承保的投保风险以不同的组合分别归类,通过SPV发行汽车保险债券,市场投资者通过投资债券获取投资收益。
(二)汽车保险互换
互换是指交易双方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交换彼此的保险风险责任。汽车保险互换交易为不同地域的保险人提供了分散保险人风险的渠道。互换交易双方可以达到规避风险、转移风险的目的。这种交易允许保险人发挥自身相对优势,将风险转移给其他金融机构;各机构通过投资组合产品实现多种投资组合,这样保险人和投资者均获得风险收益。
(三)车险期货产品
目前保险期货产品最为有效的是1992年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推出的巨灾保险期货的做法。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巨灾期货一般是以季度为周期进行交易的。汽车车险期货产品所规定赔偿事件发生的损失越大,期货合同的价格也就越高。如果损失巨大,则需要用保险人期货市场上的赢利来加以冲抵,不足以影响保险公司的持续经营。
我国实行汽车保险证券化还需解决的其他问题
(一)相关产品设计制度
汽车保险债券一般设计相对简单,交易成本也要比其他品种低。例如汽车保险期权、期货的使用需要编制相应的损失指数,增加了设计的难度。另外,汽车保险债券交易的成本也相对较低。从我国资本市场的状况看,汽车保险债券已经具有一定可行性。
(二)SPV发展滞后风险
在汽车保险产品证券化过程中,SPV充当着非常重要的角色。通过SPV,一方面有利于实现保险人风险隔离;另一方面,如果保险人偿付能力不足,SPV仍然有义务偿还债券本息。从理论上讲,SPV的建设对我国汽车保险债券发展起关键作用;同时,投资者自然也需要有更多值得投资的保险债券。
(三)完善证券交易者行为
我国传统车保再保险的价格相当不稳定,再保险将不得不面对更高的持有风险,最终将导致保险人再保险欲望下降。证券交易者行为短期化、投机性和市场失范,都不利于车险证券化产品发展。
汽车保险证券化产品的推出,在缓解传统再保险人风险的同时,还可以形成有效的价格竞争机制,推动再保险业发展;另外,巨大的竞争压力将促进车险再保险业规范发展,推动我国汽车保险市场快速增长,从而为汽车保险进一步证券化提供市场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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