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逻辑学论证题及答案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综述是指就某一时间内,作者针对某一专题,对大量原始研究论文中的数据、资料和主要观点进行归纳整理、分析提炼而写成的论文。编辑工作中发现,综述论文文稿存在的问题比较多,审编时须慎重处理。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论文综述文稿审编常见的问题,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这样做,难免有抄袭之嫌,因为"综述论文"不同于"译文"。在写作综述论文时,可以借鉴他人已发表的综述启发思路,但切不可照抄照搬。也就是说,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体会写出有别于他文的特色,有自己的侧重点。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必须进行文献更新,补足与自己侧重点有关的和该课题最新发表的文献,然后按照自己的侧重点重新命题,将全文重新整理,综合分析,提出自己的见解。如本刊收到一篇综述文稿,列文献30余篇,而正文不足4000字。在初审中发现,其题名直译自其中一篇文献,进一步发现其内容亦基本来自该篇文献,但鉴于选题是当前研究的热点,故决定让作者重新查阅文献,补足近年的研究进展,改写后再投稿,再审编。
有的来稿超过1万字,但内容既无重点又不深入,层次不清,概念模糊,甚至有误。究其原因,主要是作者对所综述的专题不熟悉,体验不深,不能很好地把握主题,而只是资料的堆积。对于这样的稿件退稿时即提醒作者,倒不如选一个自己比较熟悉的题目,哪怕是写一个较小的题目,只要在该专题范围内写得系统、深入,这样的文章也是一篇好综述。
一般要求综述论文著录的文献应是作者亲自阅读过的原文,但也并不是所有读过的文献都统统列出,应选择最主要和最新近的文献:
1)综述论文论点和论据来自的文献;
2)为分析讨论提供有力依据的文献;
3)为理论和机制提供实验依据的文献;
4)注意引用知名度高的期刊;
5)以新近的文献代替旧的文献。
如本刊曾收到一篇关于微量元素的文稿,字数不过6000,而文献多达97篇,大致可归为4类:
1)早期文献(5年前的居多,甚至有20年前的);
2)文摘检索类文献;
3)见于国内外不知名的书刊;
4)新近的、起核心参考作用、较权威期刊刊载的文献(不足10篇)。
经审阅,决定此文以"小专论"形式刊出,全文压缩到4000字以内,参考文献限在10篇以内。由此例说开去:
1)早期文献,即文献偏旧,无须深入审阅,即给人以资料不新的感觉而留下不好的印象。事实上,科学在不断发展,对一项值得写出综述发表的课题,往往是重要课题或热点课题,其论文每年都以成百上千的数量增长,而新文献又都是旧文献的发展,即新文献能涵盖旧文献;因此,一定要进行文献更新,大胆舍弃旧文献。
2)摘要检索类文献,即二次文献甚至三次文献。阅读此类文献是一种快捷的途径,它能引导读者进一步查阅原始文献,但若单用第二手或第三手材料,文章的可信度就会大打折扣。
3)关于所引用刊物的知名度问题。在国内外期刊族大家庭中,由于刊物的历史、办刊条件和实力以及地域等不同,不同刊物的知名度是有高下之分的。作为综述论文的主要观点和论据应该是来自最具说服力的研究结果。一般来说,知名度高的刊物所报道的结果应该更具权威性,综述论文引用文献时应特别关注本专业较权威的刊物的动向。
讲座和综述的共同点是文章的综合性、新颖性和进展性。一般认为,综述是专业人员写给同专业和相关专业人员看的,要求系统、深入;讲座是专业人员写给相关专业人员和非相关专业的"大同行"看的,一般在深度上不作太高要求。从来稿中看到,把综述写成讲座最显著的特征是,文章中夹带大量的基础知识性的内容,甚至把教科书上的图表也搬了过来,文章冗长而深度不足。对此类文稿应大力删减专业人员所熟知的内容,在深度上下功夫,进一步挖掘提炼原始文献中的科研信息,从理论和机制的高度上进行分析归纳,从而使其达到综述论文的要求。随着我国科技工作与国际接轨,科研论文亦逐步投向国际期刊。相应地,以综合报道国内外科学技术新进展,促进国内科技发展为宗旨的综述性科技论文必将在国内有所加强,因此,科技期刊将会加大综述文章的比重,而综述性论文也将呈现出更强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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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管理是组织各级管理者的职责,一个组织要搞好成本管理,应加强最高管理者的领导作用,应由最高管理者领导和推动,落实好各级管理者的职责和权限,并动员、教育和激励全体人员积极参与;以下是今天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钢铁行业成本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本文首先对钢铁企业成本管理模式进行了概念界定,其次分析了现阶段钢铁行业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集中体现在成本管理范畴过窄、成本管理观念落后和内部成本管理主体单一三个方面,并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了合理化的对策,为钢铁行业的成本管理提供了理论指导。
关键词:钢铁企业;成本;管理
近年来钢铁行业发展不景气,一方面是由于行业垄断和原材料成本偏高,另一方面是由于供货量大于需求量因素的影响,与此同时,钢铁行业自身也面临一些发展问题,如产品结构单一、技术含量低、更新换代速度慢、质量有待提升、大量库存积压等一系列问题,直接制约着钢铁行业的发展,生产经营成本不断增大,平均利润率持续下降,导致该行业生产经营普遍亏本,行业生产压力和生产风险居高不下。
成本管理这一概念被广泛应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其不仅包括成本核算和成本分析,还包括成本控制和成本决策等一系列行为。钢铁行业的成本管理模式是顺应现代经济的需要而产生的,现阶段,国际钢铁行业通用的成本管理模式如下。
(一)作业成本管理。作业成本管理集中运用作业成本模型,从而达到提升客户价值和提高企业利润的目的,作业成本模型在作业成本管理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成本构成要素通过特定的规则和方法进行整合,渗透到企业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包括原料成本、物流成本、销售成本、售后服务成本、生产成本等。从实施过程的角度分析存在一定和流程和步骤,如成本要素和成本动因的分析、作业链的重组以及作业实施结果的评估。
(二)成本企划管理。成本企划管理模式的核心内容为成本限定,早于产品计划和产品设计,内容设计到生产、销售的方方面面都会被限定成本。成本企划模式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评估整个产品的生产过程和生产周期,从而获取准确的“目标成本”,该模式不同于传统的企业内部导向模式,更加注重外部需求和外部环境,形成技术性支配管理方式,取得低成本优势。
(三)战略成本管理。战略成本管理这一概念是基于战略的角度出发,对成本形成和成本控制加以研究。欧美与日本等发达国家在20世纪90年代将战略成本管理广泛应用其企业,经过实践的检验,该管理方式非常有效,为企业的长期竞争提供了切实保障。不仅关注企业的短期经营计划,也十分注重企业的长期发展规划,在追求产品低成本运营的同时,十分注重制定企业的竞争战略。
(一)成本管理范畴过窄。钢铁企业计划经济观念根深蒂固,在成本管理过程中投入过多的精力到生产成本的管理之中,而忽略了战略价值链理论和供应商利益需求,企业、供应商、消费者本就是一种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落后的成本管理观念落后于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具体有如下表现:
企业内部的生产活动都处于一个相互联系、共同制约的系统,要实现企业产品低成本以及经营效益最大化,就要改变过度重视生产成本的控制,同时要更加关注企业在研发、供应以及营销的成本;
完全忽视企业外部价值链,只关注企业内部价值链,价值链分析涉及到材料的采购、产品销售等的一系列环节,产品制造环节备受关注。
(二)成本管理观念落后。传统的钢铁行业延用的是一种非积极的成本管理方式,以降低成本为最终目标,然而,现代的成本管理观念以科学的成本管理理论视角为依据,对成本管理进行分析,研究发现,成本降低要控制在一定限度内,不当的成本管理反而会对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益产生负面影响。在现在的成本管理中,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资本产出的高效管理成为了重要的考核指标,通过其阿达的方式降低成本,从而获取更大的收益。
(三)内部成本管理主体单一。人们往往认为在企业内财务人员和部分管理人员负责成本管理和成本控制,成本管理仅仅是财务人员和公司领导的工作内容,与自身无关,大部分职工无法明确市场竞争情况,认为个人不会对公司产生大的影响,在生产过程中忽视成本管理,造成大量资源的浪费。
(一)塑造适合企业自身成本管理系统的成本管理文化。成本管理的工作需要依赖人去完成,传统的成本管理主要借助行政手段来进行管理,形成外在的约束力,严重制约了员工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不利于企业良好文化氛围的形成,员工没有内在的动力去参与其中,无法出现全员参与成本管理的状况。所以企业在成本管理过程中,要汲取以往管理过程经验,借助相关理论知识来组织、规划自身的行动纲领,建立具有公司特色的成本管理文化。
(二)提高财务人员成本管理素质,加强成本管理基础工作。培养一批高素质的财务成本管理人员有助于提升企业成本管理水平和企业的竞争力,首先需要在钢铁行业大量引进和运用相关的现代化成本管理理论及方法,公司的财务管理人员不仅要具备基本的职业道德,掌握会计和财务的相关理论知识和生产过程中相关财务成本管理业务,而且还要对公司的在建项目、生产现场、生产工艺、质量指标进行熟悉和了解。公司相关财务人员应以公司业务工作位导向,不断提升和拓展自身成本管理的相关知识,全面投入到公司财务成本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去,提出切实可行的成本管理措施和建议。
(三)搭建成本管理的平台,加强钢铁企业信息化建设。企业信息化建设需要借助通信网络、计算机等相关现代化信息设备,不断研发和利用的新的信息资源,达到提升企业竞争力的目的。然而,现阶段具有企业特色的成本信息系统仅仅被少数大型钢铁企业引进和加以利用,建构纵横交错、密切联系的信息平台,共享成本管理资源。伴随着信息化社会的迅猛发展,只有不断汲取发达国家、地区大型钢铁企业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管理理念,同时加大企业研发投入,从而全面提升企业信息化水平,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目前,钢铁行业的发展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本文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一些针对性措施,主要包括:塑造适合企业自身成本管理系统的成本管理文化;提高财务人员成本管理素质,加强成本管理基础工作;搭建成本管理的平台,加强钢铁企业信息化建设,为钢铁行业的成本管理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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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是一种理解,领悟,吸收,鉴赏,评价和探究文章的思维过程。以下是今天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高中生英语阅读策略使用存在的问题及教学建议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阅读作为英语学习的主要途径和重要技能之一,在高中英语教学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特别是对于将英语作为外语的中国学习者,阅读更是语言输入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渠道。提高英语阅读理解水平需要运用良好的阅读策略,因此近年来有关英语阅读策略的研究一直受到广泛关注。本文阐述了高中生英语阅读策略使用存在的问题以及提现出了相应的教学建议。
所谓策略知识是指对阅读策略的认识、理解。笔者通过调查发现,高中生总体阅读策略使用频率为中等,大部分策略都是有时使用,只有少部分是经常使用,甚至还有一些是很少使用。很多时候阅读策略往往被等同于阅读技巧甚至是应试技巧,如在做英语阅读理解时,猜测答案的现象非常普遍,用学生的话来说就是“随便蒙”。这与平时考试题型几乎全是多项选择题有关,因为对于选择题,不明白的可以猜;另外关于预测、文章结构、推论的题目相对来说比较少,由此,长期以来学生满足于一知半解,把注意力都集中于辨认词汇、中心思想和细节,忽视了其他阅读策略的培养。阅读策略与阅读技巧是不同的,更不能将应试技巧理解成是阅读策略。之所以会缺乏阅读策略知识,原因之一是英语学习策略研究近十年来才在我国兴起,许多教师在自己学习英语的过程中或在接受师范教育时,并没有接触相应的课程,缺少学习策略方面的知识,其中就包括阅读策略方面的知识。原因之二是虽然新课程改革以来强调学习策略的重要性,在新课程标准中也有明确规定,但并非每一节英语课都有学习策略方面的教学目标,教师们往往会关注较为明显的知识目标和技能目标,而不会深入挖掘教材语料中的隐性学习策略价值。长此以往,课程标准中的学习策略目标就没有得到落实,作为学习策略之一的阅读策略自然也就被忽视。当前,中国的英语教学还停留在只重结果不重过程的阶段上,很多教师本身也不是很重视阅读策略的作用。正是由于教师自身阅读策略知识缺乏,再加上阅读策略教学目标的隐秘性以及对阅读策略的不重视,因此在教学中就不能够很好地对学生进行阅读策略培训,可能在日常教学中也很少提及有关阅读策略方面的问题。
2、元认知策略受到忽视
元认知策略没有受到足够地重视,主要表现在对自己英语阅读没有相应的计划安排,盲目性、随意性比较普遍,不能够经常对自己的阅读过程进行监控,对阅读策略运用情况缺乏评价、反思。元认知策略被忽视的原因有以下两个:一是传统阅读教学给学生反思的机会少,没有考虑到高中生的生理发展特点,还是沿用初中甚至是小学的英语阅读教学方式,课堂教学几乎全部由教师承担,学生只是知识的被动者接受者,因此学生严重缺少独立思考、自己去理解的机会,因而造成他们不能很好地对自己的阅读策略使用情况进行反思、总结、评价;二是元认知策略对阅读任务起间接作用,不像认知策略中的词汇技巧以及浏览、略读等策略是直接用来解决阅读问题的,因此易被教师和学生所忽视。
3、英语阅读自主性不强
高中生进行英语阅读的主要目的不是出于兴趣,而是为了应付考试。课外很少主动进行英语阅读,更多的时候是在教师的强迫下进行,而且阅读材料大部分是阅读题集。鄢家利等对高中生英语课阅读进行调查显示,学生阅读材料的来源主要是专门为应付考试而编的阅读题集,占31%以上,说明阅读的功利性很强,阅读紧扣高考的倾向性很强,而内容丰富多彩的英文报纸、杂志以及与学生阅读能力相称的名著简写本等阅读资料少之又少。被动地进行英语阅读的现象比较常见的原因可能与我国的传统文化有关,在我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下,学生在学习中从小就养成了依赖的习惯,老师布置相应的练习,学生才会去完成,却很少进行自主学习。然而,阅读材料对于学生的阅读影响很大,是有效激发学习兴趣、丰富语言知识的先决条件。阅读的量和质对于学生的阅读理解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已有研究证明阅读数量和质量与学习者阅读能力的提高是正相关的。
阅读过程中难免会遇到生词,对生词如何处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读者能否正确理解文章内容。虽然教师在平时的教学中会反复强调对待生词的策略,但被试处理生词的策略仍然有待提高。一般来说,有些词对于文章的理解影响不大,而有些词则对文章的理解起着关键的作用,当在英语阅读过程中遇到生词时,首先应该注意区分哪些生词对理解文章影响不大,可以跳过,哪些生词重要,要通过上下文来猜测词义,如有必要还应通过查阅工具书来进一步了解这些词的意思及用法。
首先,教师对阅读策略对英语阅读理解水平的重要影响要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应意识到成功的阅读有赖于合理、恰当地使用策略,学习者,尤其是不善阅读者或者说不成功阅读者,可以通过培训成功阅读者所使用的那些有效策略来提高阅读理解水平,并通过对阅读过程有意识的监控达到自主学习。国内外的众多研究成果表明,阅读策略教学具有可行性,策略训练可以提高学习者的阅读水平。教师只有意识到了阅读策略的重要性及其可教性,才会在实际教学工作中有意识地对学生进行策略训练。
其次,教师自身应不断增强对阅读策略的内涵、类别、功能以及运用方法等的了解和把握,“教师对阅读策略的内涵、类别、功能及运用方法等的了解和把握对策略训练的成效起关键作用。”目前高中生阅读策略运用情况不容乐观与教师教学有很大关系。许多教师没有系统地了解过阅读策略的有关知识,对阅读策略本质的把握不到位甚至出现了偏差,如将阅读策略狭窄地理解为阅读技巧。有些教师意识到了策略的重要性,但在实际教学中只是将介绍阅读策略的文字朗读一遍,而不注重对策略的解读以及策略运用的指导、示范。因此教师不但要有意识,更应该学习与策略相关的理论知识,广泛阅读与策略训练相关的资料,增强自己的理论素养,必要时可进行有关阅读策略教学的研究,以科研促进教学。同时将理论运用于实践,在教学中不断地进行尝试,不断加以总结、思考、改进,真正提高阅读策略训练的有效性。 2、了解学生英语阅读策略运用情况
在英语阅读策略教学中,教师往往凭借自己的主观判断,而非建立在了解的基础上,来决定教授哪些策略。这样,许多学生已经掌握的策略教师反复强调,而学生尚未掌握的策略却没有受到重视。因此,在教授策略前,教师应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法对学生阅读策略运用情况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如哪些策略学生已经掌握,哪些策略学生平时使用的少但这些策略对于英语阅读理解的影响很大等。在对学生阅读策略了解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阅读策略进行训练,这样才能使策略训练具有针对性。
近些年,国外培训研究主张显性的训练方法,即学生被告知策略使用的价值、训练的原则、目的及预期效果等,在此基础上,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研究者们提出将策略培训与外语教学融为一体,使之成为外语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将阅读策略训练融入日常教学的方法通常利用的是教材内容,把策略的训练渗透到教材每个单元的阅读教学中,这样学生对策略的使用有直接的感性认识。同时这样的训练一次一般只训练几项策略,这样可以避免单独策略训练的枯燥无味,同时也可以避免学生由于增添额外的学习负担而产生厌倦心理,从而可以提高训练的效果。国内研究者孟悦针对大学生英语阅读策略训练的实验研究结果证明了将策略训练融入课堂教学的实践是可行的、有效的。
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教师结合教材内容演示策略的使用,并让学生在完成学习任务的过程中有意识地练习使用策略。训练可以基于O’Malley &Chamot的经典五步教学法。具体做法如下:1教师解读目标阅读策略,让学生理解该阅读策略的含义。在具体的学习过程中,教师要通过“有声思维”的方法介绍策略的运用。2选用教材的素材或教材内容演示如何运用策略,让学生在参与中体验策略的使用,体会使用该策略对英语阅读的积极意义。3结合教材中的阅读材料进行策略训练,让学生实践并运用目标阅读策略,获得直接经验。由于训练材料是教材内容,因而可以更好地激发学生使用策略的积极性。4经过练习后,学生需(在教师的引导下)对自己的阅读过程中使用学习策略的情况进行评估、反思和交流。教师借此可以了解学生使用策略的情况,以改进和设置下次课程。5布置新的阅读任务,让学生尝试运用刚学的策略。只有经过多次实践,总结经验,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教师要鼓励学生把所学策略迁移到新的阅读活动中去。
基于这一方法,我们来看一个例子。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必修五第五单元的阅读部分是从《家庭急救》中选取的关于first aid for burns 的短文。这篇文章所要训练的阅读策略就是快速浏览文章找出文章的大意。因此,在这一单元的阅读教学中,教师可以利用这篇文章来训练学生的skimming策略。1教师给学生解释什么是skimming以及它的重要性。2选用课外的相似文章对如何进行skimming进行演示(读标题、第一段、每一段的第一句话、最后一段以及注意关键词);3让学生用这一阅读策略来阅读本单元的文章;4练习完后,引导学生对这一阅读策略进行评估、反思。为了了解学生这一策略的使用效果,可以就文章内容向学生提问;5课后让学生运用这一策略去阅读英语材料。
在进行阅读策略训练时应具有系统性。所谓系统性是指在训练进不应只是认知策略的训练,而应使三类策略训练协调进行。张庆宗、刘晓燕在对某大学173名二年级专科生的英语阅读自我效能感、阅读策略和阅读成绩关系的实证研究中发现,元认知策略与阅读成绩相关系数为0.322,认知策略与阅读成绩的相关系数为0.296,社会/情感策略与阅读成绩的相关系数为0.237,在0.01水平上呈显著相关,这说明阅读策略中的三类子策略都对阅读成绩有很大的影响。假设学生的阅读理解能力与测试时的阅读成绩呈正相关,那么,这也说明阅读策略中的三类子策略对学生的英语阅读理解能力都有显著影响。
在日常教学中,教师对与阅读任务直接相关的认知策略如猜测词义、找主题句强调的比较多,而常常忽视元认知策略以及社会/情感策略的培养。但国内外已有的研究表明,对学习任务起间接作用的元认知策略和社会/情感策略与阅读理解水平呈正相关,在阅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元认知策略,对其它策略起主导作用。事实上,元认知策略被许多学者认为是导致学习成绩差异的主要原因之一。这是因为元认知策略具有执行功能,有较强的目的性、规划性,有助于减少学习活动中的盲目性、冲动性和不合理性,在很大程度上对学生的外语学习活动起着导向与调节作用。O’Malley & Chamot(1990)认为元认知策略高于其他所有策略,对其他策略起支配作用,在学习过程中处于中心主导地位。
因此,很多研究者都认为要加强学生对元认知策略的认识,以促进策略的迁移,更好地实现策略训练的目标。“教师在进行阅读策略训练时,不能仅仅局限于教授各项微阅读技能,更重要的是要在教师指导下,引导他们对自己的阅读状况进行有效的反思与评价,并进行适当的调整,真正做到自主学习。”有研究者指出,阅读策略训练效果不明显就是由于没有将元认知策略训练与认知策略训练相融合,被训练者只是学会了策略的具体操作,但对策略的功能还不了解,即关于策略的元认知水平没有得到相应的提高,不能在阅读中灵活有效地运用策略。
英语阅读过程中学生难免会产生焦虑、紧张情绪,适度的焦虑能使学生的注意力更加集中,但过度的焦虑则会影响阅读活动的顺利进行,有研究表明水平较高的阅读者对自身情绪的管理能力较强,能有效地调节情绪的焦虑度。而且学习是一种社会性交往活动,因此阅读不应该仅仅成为个体的单独心理认知,同时也应采取社会性阅读活动方式。有研究表明,采用讨论式阅读的阅读组比单纯阅读组的学生和传统课堂精读阅读教学的学生表现要好,因为讨论式阅读中的教师语言和课堂讨论发言也是很重要的一种可理解性语言输入。因此阅读策略中的社会/情感策略也应受到重视。
此外,学生在认知特点、学习水平、学习风格、学习动机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在进行阅读策略训练时应考虑这些因素的影响。教师还应明白阅读策略的培养不能一蹴而就,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只有足够长的训练时间和足够多的策略练习才能使学生最终掌握所学习过的阅读策略,在以后的阅读过程中能根据不同的文章体裁以及不同的阅读目的灵活有效地运用阅读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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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垄断是指政府或政府的行业主管部门为保护某特定行业的企业及其经济利益而实施的排斥、限制或妨碍其他行业参与竞争的行为。行业垄断是客观存在的。然而,行业垄断虽然与地区垄断有相似之处,但行业垄断毕竟有自身独特的特点,如果将其归入地区垄断之列,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均会显得牵强。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关于中国银行业垄断问题及规制方法的思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近年来,在我国实体经济发展普遍缓慢的大环境下,银行业每年交出的“耀眼年报”就格外吸引人们的注意力。其中,中国工商银行2011年、2012年、2013年的净利润分别为2084.45亿元、2386.91亿元、2629. 65亿元。如此高额的数字使得“银行业的暴利是否合理”的辩论越来越激烈。实际上,目前各行各业并没有“暴利”的具体标准,因此对于银行业所取得的高利润是否属于“暴利”也有着不同的观点。
现实中也有这样一些企业,它们在赚取高利润的同时,不仅没有遭到社会公众的谴责和垢病,反而成为人们称赞和学习的对象。这样的现象值得我们深思,本人认为,银行业一直饱受争议的最重要原因在于很多人认为它的高额利润来自垄断,并且我国银行在享受高利润的同时并没有完全发挥应有的社会作用。
本人发现绝大部分相关资料都直接写“中国银行业存在垄断”,但缺少系统的分析过程。中国银行业究竟存不存在垄断?存在那种类型的垄断?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问题,下而本人将进行详细分析。 垄断行为被分为四种类型: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和行政垄断。经过分析,本人认为我国银行业的垄断行为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一)垄断协议
银行业的垄断协议即是在银行业中发生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为人以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实施的限制银行业竞争的行为,垄断协议会严重阻碍市场的竞争并且危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几年来,下列案例可以反映出银行间有制定垄断协议的行为(或嫌疑): 2003年,上海市八家商业银行为避免住房借贷市场竞争过于激烈导致两败俱伤,在没有与客户进行任何协商的情况下通过共谋达成了对提前还贷收取违约金的共同政策;2007年全国范围内小额支付系统跨行通存通兑业务正式运营,占市场份额较大的工、农、中、建、交等五大国有银行都按每笔金额的1%收取手续费。虽然并没有直接证据可以证明五大行存在协同行为,但如此“统一”的定价政策不能完全排除相互共谋制定垄断协议的嫌疑。
(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市场支配地位的推定依据是市场份额,市场份额是指一个企业的销售额在市场中同类企业的销售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具体到银行业,可以通过总资产、存款余额、贷款余额这三大指标来反映银行业的市场份额。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实际上我国大型国有银行的市场份额数据并没有这么高,但市场份额仅仅是认定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一个因素,而且上而列出的数据均属于全国性的数据,不能反映出个别地区的特殊情况。
(一)完善相关的反垄断法律法规
在竞争法的学习过程中,本人最深刻的感受就是:与《民法》、《刑法》等规定的十分具体、详尽的法律相比,实在过于原则、抽象,在实际适用时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很多问题。再加上银行业本身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行业,要想完全了解银行业的业务,不仅要求具备法律知识,还要有很专业的金融知识。所以在对银行业垄断行为进行规制的时候,并未专门规定金融反垄断内容的《反垄断法》常常表现的力不从心。因此,本人建议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加入金融垄断的内容,这样可以更好地对银行业垄断行为进行规制。
其次我们还需要在我国《反垄断法》中增加有关相关市场的规定。在反垄断法实施的过程中,“相关市场”是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概念,其含义就是企业发生竞争关系的相关领域。要判断垄断行为是否存在,第一步就要解决好相关市场的界定问题,如果界定的过宽,那么可能会使相关企业逃脱应有的规制;如果界定的过窄,那么可能会把企业的正常经营行为判定为垄断行为,所以能否合理界定相关市场关系着垄断行为规制的成败。
(二)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
垄断的危害就在于它排除、限制了竞争,所以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这样一来就可以形成多方参与竞争的良好局而。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民营企业可通过发起设立、认购新股、受让股权、并购重组等多种方式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虽然看起来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并没有什么政策障碍,但事实上这么多年来民间资本在金融业仅仅扮演了微不足道的角色。从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看,民间资本不是在首次公开募股时申购成功,就是在二级市场进行股票的买入,进而成为这些银行的股东。绝大多数民间资本的势力还是非常薄弱,根本不可能掌握经营决策权,也就无法形成真正的竞争。
(三)构建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银行业反垄断机构
目前我国银行业反垄断可以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等。这些分散的法律法规对反垄断执法机构有一些规定。总结起来,我国现有的银行业反垄断机构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务部。其中,商务部主管经营者集中,发改委主管价格卡特尔,滥用优势地位的查处主要归工商行政部门。总的说来,我国银行业反垄断执法机构存在职能交叉、效率低下、缺乏专业性等一系列的问题。
目前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的银行业反垄断主管机构的设置模式是以反垄断执法机构为主的协作监管模式,比如英国、俄罗斯、日本等国家都是采用这种模式。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本人认为我国也应该采用这种模式,即以反垄断执法机构为主,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协助监管。因为我国目前己经有反垄断执法机构,同时对于银行的监管肯定也离不开银监会的协助,特别是考虑到银行业本身的复杂性和专业性、银行业对于整个社会稳定发展的巨大作用、任何一个机关都很难独立承担起这个艰巨任务的现实情况,所以采用这个模式会更适合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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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酵工业是传统发酵技术和现代DNA重组、细胞融合等新技术相结合并发展起来的现代生物技术,并通过现代化学工程技术,生产有用物质或直接用于工业化生产的一种大工业体系。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发酵工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我国发酵工业是将传统的发酵工艺和现代生物工程技术相结合的基础产业,也是现代工业生物工程技术的具体应用产业。我国发酵工业目前已发展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和技术水平的门类比较齐全的独立工业体系。其中,一部分产品的发酵生产工艺及技术已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并且掌握了核心工艺技术拥有知识产权。目前,我国已经是味精、柠檬酸的世界第一大生产国。2013年我国发酵行业主要产品产量、出口量及同比增长率。
2013年我国生物发酵工业全年生产值约2780亿人民币,全年的产品总产量为2429万吨,比2012年略有增长。其中,味精、淀粉糖由于价格等原因导致产量下降,而氨基酸、酵母、酶制剂行业保持了持续增长。2013年,氨基酸产品年产量为400万吨,有机酸产品年产量为158万吨,功能发酵制品年产量为310万吨。2013年我国发酵工业主要产品出口总量为327.9万吨,比2012年增长了13.2%。
近年来,随着食品发酵工业的迅速发展和人口不断增长,工业用粮也在不断增加,工业大量使用粮食造成了与人类争粮的局面。与此同时,这些企业排放的废水、废渣也极大地污染了环境,不仅消耗了大量粮食、能源和水资源,而且也严重制约了自身的发展。发酵工业耗能多、排污大,采用新技术,优化发酵生产工艺,减少废水、废渣的排放量,提高发酵原料的综合利用率,把耗能降到最低水平,以期获得最佳产品和获得最好的效益,这一直以来都是发酵工业努力的目标。
2.1 粮食短缺问题
我国用占世界耕地面积总量7%左右的耕地,养育了占世界人口总额21%的人口,而且我国的可耕地面积还在不断减少,人口在不断增长。2013年我国粮食国内总消费量为60 133万吨,而发酵主要工业耗粮约为16 970万吨,我国人均粮食占有量约为420千克,但人均粮食消费量约500千克,尤其是近几年全国各地都有旱情,导致粮食减产,有的地方甚至颗粒无收,所以降低粮耗是目前我国发酵工业所面临的重要问题。因此,发酵工业首先要面临的问题就是优化发酵生产工艺、节约粮食。
2.2 水资源匮乏问题
2012年我国味精行业年耗水量1.25亿吨,柠檬酸行业年耗水量4000万吨,而且废水排放量每年都在增加。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严重缺水的国家,尽管我国的淡水资源总量很大,约占全球水资源的7%,但因我国人口众多,人均水资源量却很少,2012年人均水资源量为2186立方米,是全球人均水资源贫乏的国家之一,而且水资源分布很不均匀[3]。我国有11个省份属于“水稀缺”,还有许多地区在为生活饮用水发愁,所以要降低发酵工业的用水量,减少废水的排放量,加大对废水的处理,争取早日实现废水零排放。
2.3 环境污染问题
发酵工业产品是原料先经过发酵,再经提取、精制得到的,生产过程必然会产生大量的一定浓度的有机废水和废渣。2012年我国味精行业排放废水1.2亿吨,柠檬酸行业排放废水3500万吨,这些废水和废渣是发酵工业的主要污染物,不经严格处理就排入江河,将会对人类的生活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甚至危害人类的身体健康。
近年来,为了提高发酵原料综合利用率和工业副产品的转化率,加大对产品生产工艺的优化,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促进发酵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渣、废气和工业废弃物等污染物的治理与回收利用,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措施。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国家政策的正确指导,越来越多的发酵企业认识到发展节能减排技术和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循环经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发酵企业已经认识到只有提高原提炼过程,优化生产工艺,从工艺和源头上控制、消除污染因素,才能降低发酵的综合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充分利用物质原料的价值和生产潜力,求得物尽其用,建立资源节约型的循环经济、环境友好型的生态发酵工业体系。
3.1 原料精制体系
为解决粮食问题,经多年研究陈洪章等[5]提出了原料组分分离和选择性结构拆分的炼制原理。发酵工业原料的组分分离即发酵工业原料的精制。发酵原料是含有多种成分的资源,将原料的各成分分离精制,成为具有一定纯度的各类成分,这些成分再经过不同的发酵工艺加工成为不同的有价值的发酵产品。这样就可以使原料资源分配利用最大化,实现原料组分的全利用。近年来,经过对发酵工业原料充分利用的高值化研究,已创建了以汽爆为核心的发酵原料炼制平台和针对发酵工业常用的淀粉、糖类、木质纤维素类及有机酸、醇类等作为发酵原料的节水、节能、环境友好的原料炼制技术体系,为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循环发酵工业体系提供了技术支撑。
3.2 废水处理
2012年我国全年废水排放总量为684.76亿万吨,其中氨氮排放量为253.59万吨。工业废水必须经过处理达到排放标准才能够排入城市污水管道。不同行业所排放的废水是不一样的,主要是废水里的污染物种类和含量相差很大,所以不同的废水要有不同的净化处理方法。以下介绍几种新型废水处理方法。
3.2.1 用UASB-CASS法处理啤酒厂废水根据啤酒厂排放废水的特质,万田英等[6]采用UASB-CASS工艺对其进行净化处理。在UASB反应器中加入约占反应器体积30%的颗粒状甲烷菌,用颗粒甲烷菌处理流经的废水,产生的甲烷通过气固液分离装置回收利用。使用CASS反应器可省去内循环系统,脱氮效果也很好。经过处理的废水中BOD(生化需氧量)去除率约90%、SS(悬浮物)去除率约95%。用此法处理废水,剩余污泥比活性污泥法减少75%、消耗电力减少50%,回收利用产生的沼气使工厂燃料节省11%。此法不仅节能、减少废弃物的产生量,而且还可使设备稳定运转、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3.2.2 含高浓度油脂废水的处理系统根据含高浓度油脂废水的特点,郭勇等[7]提出采用气浮-反相破乳-IC塔法进行净化处理,效果好,经济节约,工艺运行安全。该系统只产生极少量的污泥,无须使用药物,而且也几乎没有臭味产生,更不会污染环境。经该系统处理的废水,污染物清除率为COD(化学需氧量)95%左右、BOD 99%以上,n-Hex抽提物99%以上。经净化处理的水完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三级标准,可直接排放进入污水管道。
3.2.3 含抗生素废水的处理系统因为抗生素可以抑制细菌生长或杀死细菌,为了防止发酵过程染菌,抗生素在发酵行业的使用量也与日俱增。如果抗生素不经过处理直接排放到环境中,将会极大地威胁生态系统的稳定和人类健康。不同的企业使用的抗生素也不同,因而须采用不同的污水处理方法。目前常用处理方法有人工湿地法、土壤渗滤系统法、超声降解法、加强型活性污泥法和低温等离子体技术等,这些方法对抗生素都有较高的去除效率,适用范围也较广,而且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如果将这些工艺组合起来,建立组合式工艺,将可以更好地处理含抗生素的污水,这将成为以后的研究重点。
3.2.4 磁分离技术磁分离技术是利用磁场力的作用,对水中不同磁性的物质进行分离去除的一种废水处理方法。发酵工业废水中的污染物很多都不是磁性的,只要在废水中加入一定量的磁种和合适的混凝剂,利用絮凝技术即可使废水中的非磁性物质和磁种相互结合在一起,再通过磁盘分离、高梯度磁分离或超导高梯度磁分离等工艺,就能去除废水中的悬浮物、有机物、细菌等污染物,净化处理效果很好,分离效率高、速率快、处理效果好、结构简单、占地少。为了更好地去除废水中的COD、BOD5、氨氮、磷等污染物,可以将磁分离技术与现代生物工程技术相结合,能够获得很好的净化处理效果,如BioMag工艺和MagBR工艺,这也是废水净化处理中磁分离技术的未来发展趋势。
3.3 节能减排技术的发展
近年来,粮食匮乏及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发酵企业已经认识到发展节能减排、生物环保技术的重要性,在原料精制、高附加值产品开发、加大对工业废水及废渣的处理和回收再利用方面有了很大进步。下面介绍一些节能减排的生物环保技术。
3.3.1 热管式发酵设备热管式发酵设备是指利用热管作为传热或散热元部件的发酵设备。该设备的工作原理是:当发酵罐温度没有达到预定的最高温度或生产的最佳温度时,热管不工作;一旦其温度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最高温度时,为了达到控制发酵罐温度的目的,热管就会自启,开始控温工作,将发酵罐产生的多余热量传到罐外冷凝段热管,通过风扇冷却、自然冷却、水冷却或其他方式强制冷却。为了排除发酵产生的多余热量,该设备是将不同热管的冷凝段放在发酵罐外,蒸发段放在发酵罐中。为满足不同发酵设备的需求,主要根据不同发酵生产工艺和不同发酵产品的要求,准确选择发酵设备所需热管的材质、管径、长度、数量、排列形式等,并合理确定冷凝段的冷却方式。
热管式发酵设备的优点:①减少发酵工业的能耗,节约大量水、电等;②传热效率高,副反应减少;③热管安装布置方式灵活,结构简单紧凑,同时可根据换热量的多少增减热管元件的数量,亦可单独更换热管;④安全可靠,不需要经常维护。
3.3.2 结晶技术结晶技术是能够控制发酵产物固体特定物理形态的制造与分离纯化技术,具有高效率、低污染、低能耗等优点。分离提取也是发酵生产下游过程中最重要的部分。许多发酵产品可以通过结晶技术获得,并且所获得的产品浓度和质量都有所提高。近年来,随着发酵工业的发展,结晶技术也在不断发展,结晶技术在发酵工业中的应用也越来越普遍。例如将多种结晶方法相结合的耦合结晶技术在发酵后目标产物的提取分离纯化中的应用,结晶技术在生物大分子聚合物后提取纯化工艺中的应用等。在发酵工业中,目标产物的分离提取纯化是整个发酵工业的重中之重,如果将结晶技术应用到发酵工业目标产物的提取中,不但可以降低成本,也可简化复杂的传统操作工艺,而且有助于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发酵工业效益。
3.3.3 膜技术与过程耦合膜技术可据不同种类发酵产品的具体要求,去除不需要的成分和物质,如除菌、除浊、除微粒、脱色、去酸、去异味等,保留所需成分和物质,以实现分离、分级、净化、浓缩、精制及回收再利用。过程耦合就是将发酵过程中两个及两个以上相连的独立单元操作有机结合成一个完整的单元操作。近年来,膜技术在发酵工业的原料精制、发酵过程及下游分离纯化过程中都有广泛的、有时甚至是关键性的作用。过程耦合膜技术已广泛用于发酵工业的许多过程中,成为整个发酵过程的组成部分或单元操作。合理设计的单元操作之间的相互耦合过程,可以提高发酵过程的效率和经济性,也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环境友好型发酵工业。
为了提高发酵工业的核心竞争力,必须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产业升级,进一步扩大产品应用领域;企业也要积极研发新的生产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和工艺,降低产品耗能和耗粮,提高原料的综合利用率;同时也要学会借鉴发达国家或其他行业的经验,将一些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应用到我国发酵行业中,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实现清洁生产,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推动发酵工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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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法律逻辑,应当是在罗马时期,几乎所有健全的法律概念和法律技术都成就于罗马时代。这是它影响世界的超文化因素。法律逻辑学在中国的兴起,是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期的事情。1983年9月,中国法律逻辑研究会正式成立(1993年更名为中国逻辑学会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首任会长是法学家李光灿先生,首任名誉会长是著名法学家张友渔先生。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法官的司法论证义务:对法律逻辑学的反思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司法裁判是一个“据法讲理、以理服人”的过程,说这是现代司法的一个常识,似不为过。但在我国目前,似乎并不如此,以致对“司法裁判必经充分论证”这一点,常常不仅需要学理层面的论证,还需官方层面的三令五申。近十余年来,学界持续传出加强裁判文书说理性的呼声。 并且,最高人民法院亦在1999年、2004年的“人民法院改革纲要”中两度将裁判文书改革确立为人民法院改革的基本内容之一。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将“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作为深化司法改革的内容之一。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3日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也明确提出“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的要求。为贯彻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最高法院在2015年2月26日正式发布的《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中提出拟采取多项措施对裁判文书说理机制进行改革。但遗憾的是,截至目前,我国的大量司法裁判却仍然习于多年的粗陋风格,在论证说理方面尚未见明显改观。
与此相形对照的是,近年来理论界和实务界同时出现了某种转向:一方面,理论界有知名学者不仅提示“特别强调撰写论证详细的判决书”不过是前些年“司法系统人力资源一直还不算紧张,有些法院一度还有些余力”的表现,并同时转而大力强调裁判结论“对错”才是个案系争当事人真正在乎的;另一方面,当前些年司法实务部门忙于践行“能动司法”这一司法“新政”的当口,法学理论研究者也同样对诠释司法“新政”更有兴趣而无意留心于法官司法论证这一看似琐屑的“技术问题”。
然而,笔者认为,既然法官对承审个案作出裁判乃是其工作的核心部分,那么法官的裁判是否达到、能否达到以及如何达到“据法讲理、以理服人”这一底线要求就始终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有鉴于此,本文重拾法官个案司法论证这一“冷”问题,并结合我国法学院校所开设的“法律逻辑学”这一与法律论证问题最密切相关的课程,做些不合时宜的思考。
或许我们可以设想,在法治理念初生且民智未开的年代,人们有可能单凭裁判结论而不问结论得出过程来衡量案件裁判之“好坏”。但是在现代法治观念已然很大程度上深入人心、成为民众的日常话题的今天,并且民众知识文化层次已然大幅度提高且眼界已然较为开阔后,仅凭裁判结果对错衡量裁判水准高低的“以结果论英雄”式的想法,显然就再也行不通了。
到今天,我们必须承认的是,个案裁判水准的高低,不仅在于个案裁判结论本身的正确与否,还在于法官对个案裁判过程以及裁判结论所做的司法论证的充分与否、正确与否。一方面,个案裁判结论的正确性与个案裁判水准之间是正相关关系。裁判结论错误,无论是缘于事实认定错误还是法律适用错误,都是错案,都意味着裁判的低水准。另一方面,法官对个案裁判过程以及裁判结论所做的司法论证的充分性、正确性与个案裁判水准之间同样是正相关关系。充分、正确的个案司法论证反映出个案裁判的高水准,而粗陋甚至错误的论证则意味着个案裁判的低质量。此外,充分、正确的司法论证,不仅对于提升个案裁判水准具有独立的价值,而且对于个案裁判结论的正确性具有有效的保障作用。
在我国,目前提升个案裁判水准关键在于强化和落实法官对承审个案的司法论证义务,提高个案司法论证的充分性、正确性。
无论是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来看,还是从我国司法主政者对司法工作理念的要求来看,抑或是从现代社会民众对司法的预期来讲,擅断而不充分讲理的司法都是不可接受的。然而问题是,对于司法这一类由活生生的人所操持的活动,靠对司法运作作“自动售货机式”的想象来否认司法擅断的可能性是不现实的,寄望于法官个人自觉克制其擅断冲动也是不可靠的。要减少或杜绝司法擅断,显然只能依靠相应的制度约束和技术支撑。法官对承审个案的论证义务正是有益于防范司法擅断的制度约束,相关论证规则和论证技能则是有益于防范司法擅断的技术支撑。
确立法官的个案司法论证义务,正是旨在将法官对个案裁判过程及其结论的充分、融贯论证作为一项刚性要求以规范法官的个案裁判行为,进而促成裁判结论的证成以看得见的方式展现出来。从正面来讲,此项义务将促使法官对承审个案进行尽可能充分的论证,作出尽可能严密的说理,以保裁判过程记录结论不流于恣意;从反面来讲,此项义务客观上将使得裁判过程及其结论的恣意更为困难,也将使得司法的擅断等具有更高的可见性,从而更便于国家监督机关以及一般社会公众对审判权运作过程的监督和检视。
(三)明确个案论证义务有益于革除司法裁判粗陋之积弊
长久以来,我国法院裁判文书的制作极为粗陋,尤其是欠缺对个案裁判意见(包括裁判根据与裁判结论)的充分论证、说理。实践中,我国法院裁判文书盛行的是以“原告诉称……被告辩称……本院经审理查明……根据我国X法律X条之规定判决/裁定如下……”这一格式化的表述。这一格式化的裁判文书,看似要件齐备,实则省略了对个案所涉多元规则、多重价值以及复杂利益纠葛的循法依理的细致解析和充分论证。
粗陋的司法论证,产生了多重不良后果:一是,隐藏了法官在个案裁判中的真实考量过程,以致法官的个案裁判的妥当性事实上难以监控和评判。因为在程序法中,经由论证而做出理性的裁决意见与上诉审查,两者是配套的制度设置。此正如克拉玛德雷所说:“普遍的规则是,在不需要理性意见的地方,也就不会提供上诉审查;因为,上诉预示着批评和指责其反对的行为,而当行为未提供理由和说明时,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二是,欠缺对个案当事人所承受之有利或不利法律后果的理据的全面解析,以致因强烈的武断色彩削弱个案裁判的可接受性。三是,在极端情形下,方便了法院外部势力对裁判的不当甚至违法介入和干预,也为部分法官上下其手、枉法裁判预留了空间。
很显然,仅仅通过加大裁判文书篇幅之类办法肯定是不足以革除上述弊端的。因为此前裁判文书粗陋之所以成其为问题,根源在于与粗陋相伴生的说理论证不够,以及因为疏于说理论证所带来的上述种种负面后果。因此,若不通过强化法官对个案裁判意见(包括裁判根据与裁判结论)进行充分论证的义务,进而提高个案司法论证说理的质量,裁判文书无论如何改革,都只会流于形式、停留在表面,而无法触及深层的真问题。
在现代社会,随着法治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民众的法律意识越来越高,民众对司法权运作及其结果所怀抱的期望也同样越来越高。此时,仍寄望民众无条件认同司法权运作过程以及通过该过程所输出的司法产品,显然是不现实的。
民众认同司法权运作及其结果的条件固然有很多,比如裁判结论符合其内心的是非标准、符合其利益诉求等等,但是其中一项至关重要的条件是司法裁判过程是“讲道理的”。相比于纯粹不讲道理的简单粗暴的命令,讲道理的决定就让人更好接受;相比于不够充分、透彻的讲道理的方式,越是认真讲道理、把道理讲得越清楚越充分就让人更好接受。这一点,其实仅从法治社会中民众最朴素的是非观念与正义情感就可以找到充分的理据,而不需要什么“高大上”的理论来证成。对此,意大利著名的政治学家、法学家克拉玛德雷说到:“(经论证而做出的理性意见,是)判决的证成根据,同时,它也尽可能具有说服力。”“在判决中,理性意见被用来说明判决的正义,并劝服败诉方,使他相信对他不利的判决是逻辑过程的必然结论,而非压制和武断的即兴作品。”
回到我国司法运作的现实语境来看,要让司法裁判过程做到“讲道理”并且认认真真把道理“讲好”,恐怕除了将法官必须对承审个案予以充分论证作为一项法定的义务确立起来并辅以相应的法律责任外,并无它途。一方面,正如前文提及,截至目前,中央决策层已然不止一次以“决定”形式要求司法裁判文书加强说理,而最高人民法院也已然不止一次将加强裁判文书说理性列入法院系统的“改革纲要”,可遗憾的是效果却并不好。因此,若继续停留于“决定”、“改革纲要”层面的呼吁——尽管其权威性不容置疑,但收效如何就不好说了。
另一方面,我国司法裁判者们之所以长期以来在裁判的说理论证问题上没有什么实质性改观,其原因虽然也与裁判工作传统、裁判人员能力、裁判工作量大等因素有关,但更主要的恐怕还在于裁判论证说理既没有成为一项强制性的义务,裁判者违反义务也不会招致什么不利的法律后果。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想见,对承审个案的裁判过程与结论要不要论证、如何论证以及论证到什么程度,就只能完全听凭裁判者个人的倾向、精力、时间宽裕度等不可控的随机因素了。甚至还可以说,从裁判者个人角度讲,对个案疏于论证恰恰是更理性的选择,因为:一来,既然充分论证不是一项强制性义务,那不论证就不算错;二来,一旦“擅作主张”作了论证,很有可能在论证的过程中犯下错误,给人口实,出力不讨好。
总的来说,法官对承审个案司法论证,必须既论证裁判的过程又论证裁判的结论;从涉及的问题来看,则必须既论证个案所涉的法律问题又论证个案相关的事实问题。
1.裁判过程与裁判结论
对裁判过程的论证,是指对本案适用的法律根据及其解释、定案事实及其认定过程以及如何从法律根据和定案事实得出某一裁判结论的全部过程,法官都必须展开充分全面的分析、论证。对裁判过程的论证,需要运用多种方法:一是法律解释方法。二是证据判定方法以及通过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方法。三是从法律和事实到结论的逻辑推理方法和实质论证方法。
对裁判结论的论证,是指法官在审判中不仅必须做出明确的中间性裁判结论(比如原告是否因诉讼时效已过而失权、原告所提出的证据能否支撑其诉讼请求等)和最终裁判结论(原告胜诉或者败诉、被告有罪或者无罪等),而且还必须就每一个裁判结论的法律和事实根据给出说明和论证。最终裁判结论的论证,核心目标是通过论证保障结论本身的合法性、合理性。
2.法律问题与事实问题
个案司法论证涉及的问题,主要有两大类:一是法律问题,一是事实问题。对法律问题的论证,主要体现在法官从有效的法律渊源中寻求适用于本案的法律根据的过程中。在我国这样的制定法国家的审判中,对于简单案件,法官通常只需明确说明应该适用于本案的法律条文、法律规范,即可视为完成对本案法律根据的论证任务。
但是,在复杂案件中,如果出现法律冲突、法律竞合、法律模糊、法律空白或者法律条文与伦理规范等其他正当规范之间形成严重冲突等特殊情形,法官对本案法律根据的论证就不能仅限于简单的罗列制定法条文。此时,法官必须就法律规范的选取依据(当法律冲突或法律竞合时)、法律规范的恰当理解及其理由(当法律模糊时)、空白如何填补及其理由(当法律空白时)以及激烈冲突的多元规范之间如何考量(当法律规范与其他正当规范形成严重冲突时)等问题明确地予以说明,并在裁判文书中将上述思考过程完整地展示出来。
对事实问题的论证,主要体现于法官对拟作为定案根据的本案事实的认定过程中。对事实问题的论证,核心问题是法官对依法进入法庭的全部证据材料如何进行审查、采信进而有效地完成从生活事件到定案事实的重构。
从依据所采信的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效果来看,法官对事实问题的论证中可能遇到两种情形,须依据不同的方法予以处理。
一种情形是,证据证明待证事实确定为真或者确定为假。此时,法官只需依据法律规范对该事实所赋予的法律效果,给出相应的裁判意见即可。比如,证据证明被告对原告财产的侵权事实成立、被告不具备免责事由,此时法官只需依据《侵权责任法》有关侵犯财产权的有关规定,判定被告与原告之间侵权之债成立、被告须依法向原告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即可。
另一种情形是,证据不能证明待证事实确定为真亦不能证明其确定为假,也就是说此时待证事实呈现为真伪不明的状态。此时,法官无法用任一具体的权利/义务规范来确定该待证事实引起的法律后果,而是必须借助专门的法律装置才能做出相应的判定结论。这一专门的法律装置,即是相关实体法和程序法对证明责任的分配,比如民事诉讼法关于证明责任所做的分配。据此,法官即可无须纠缠于该待证事实到底是真还是假这一死结,径直依据证明责任规范判定由对该待证事实承担证明责任一方承担相应的法律不利后果即可。需注意的是,在刑事法律领域,证明责任规范通常以“疑罪从无、疑罪从轻”(刑事实体法)和“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刑事程序法)两原则来表述。
完整的司法论证,要求法官同时运用内部论证与外部论证两种论证方式。内部论证与外部论证这两种论证方式所针对的问题不同,运用的论证工具以及欲实现的目标也有所不同。
1.内部论证
内部论证,指的是对裁判结论是如何从法律根据、定案事实得出来的这一过程所做的形式上的论证。对司法裁判而言,内部论证揭示了司法论证的整体结构性特征。
内部论证,主要与从法律、事实到结论的推论形式有关,而与法律根据的确定、事实的重构、结论本身的合法性、正当性等实质问题无关。因此,内部论证主要运用逻辑工具,并以实现上述推论过程满足基本的逻辑规则、无逻辑矛盾为论证目标。我国司法裁判中,以制定法规范为大前提、以定案事实为小前提推出本案裁判结论的“司法三段论”思维和裁判文书结构,即是内部论证的典型表现。
在个案司法裁判中,内部论证的主要作用在于从形式上保证裁判论证过程的正确性,增强裁判过程的逻辑说服力。其局限在于,内部论证对于裁判论证中必然会涉及诸多实质性问题无法提供解决方案。比如前述法律规范解释以及规范之间的冲突问题、个案事实的认定/重构问题以及裁判结论本身的正当性问题等。这些实质性问题的解决,须采用下述外部论证方式来实现。
2.外部论证
与内部论证相对,司法裁判中的外部论证主要是指对个案裁判中所涉及的各种实质问题进行分析、说理并做出实质合理的决定的过程。外部论证,反映的是法官在个案裁判中所进行的各种各样的实质考量和决定过程。
外部论证,须根据所针对的实质性问题的差异,采用相应的分析和论证方法。比如,针对适用于本案的法律规范,法官通常运用的方法主要是法律解释方法尤其是论理性解释;针对定案事实问题,法官运用的主要是经由内心确信对证据材料做出采信决定的方法;针对结论本身的正当性问题,法官通常须结合法律规范与包括道德观念在内的社会主流价值准则、特定的社会环境、主流政治倡导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全面的考量。
任何个案司法裁判,都无法回避外部论证问题。因为,任何个案裁判都不可能仅仅是如何把法律条文套用到定案事实上从而得出唯一正确结论的纯形式问题。相反,由于裁判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和事实问题本身的复杂性、法官在裁判过程中的能动性所致,以及出于提高个案裁判的合法性、合理性从而增强当事方以及社会公众对裁判的认同度这一审判目的,都必须充分重视个案裁判中的外部论证问题。
在倡导和践行能动司法的我国审判工作中,尤其需要明确法官在个案裁判中的外部论证义务,并着力累积外部论证经验,提升外部论证质量。因为,所谓司法“能动”,其要义之一即在于“在司法活动中超越单一的法律维度,综合、统筹、全面地分析和考量对象所关涉的各种因素,合理平衡各种诉求和利益关系,恰当解决各种规则及价值的冲突”,从而实质性地提高个案裁判的整体质量、增强裁判的认同度和可接受性。显然,唯有通过充分的外部论证,才能在个案裁判中全面、恰切地回应能动司法的前述要求,因为无论是大局要求、多元价值还是复杂利益诉求,都难以经由内部论证过程予以证立。如果淡化法官的外部论证义务,忽视对外部论证的规制,则或者是能动司法因为上述要求无法进入个案裁判的考量中而落空,或者是个案裁判因为欠缺承载能动司法各项要求的妥当机制而沦为“乱动”。
1.总体标准:充分性
总体上,司法论证应该达到“充分性”标准。充分性标准要求,个案司法论证应该达到论证全面、说理透彻、结论可接受性强。论证的充分性,既要求个案司法论证过程符合逻辑规则、裁判结论具备合法律性,又要求个案司法论证对必须论证的事项涵盖全面、对论证方式运用完整,形成说服力强的完整论证。
具体到内部论证与外部论证这两种不同的论证方式,适用的测度标准有所不同。其中,对前者宜适用融贯性标准,对后者宜适用可接受性标准。
2.内部论证:融贯性
前文述及,内部论证主要只与个案裁判中的形式问题有关且以“司法三段论”的逻辑推理为具体表现。因此,应当采用逻辑标准来要求内部论证。具体来说,个案中的内部论证最核心的标准是论证必须满足三段论逻辑规则,以无逻辑错误为底线。换言之,逻辑上的融贯性既是内部论证应达到的目标,也是衡量内部论证的标准。
3.外部论证:可接受性
由于外部论证是对各种实质问题的综合、全面考量过程,因此,也不能依照单一标准来衡量个案中的外部论证的质量。由于强化个案裁判中的外部论证,其最终目的在于提升个案裁判的水准,增强裁判的合法性与正当性,提升司法裁判的社会认同度。因此宜将可接受性作为外部论证的衡量标准。
提高个案外部论证的可接受性,与决策层关于我国社会主义司法的根本要求是一致的。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坚持司法为民原则,以人民满意为司法工作的最高目标。而所谓的“人民满意”司法工作,也就是人民认同司法工作、人民接受司法工作。显然,在民智已开的当下,要做到这一点,靠司法“作秀”是不可能的,只能靠切实地提高司法裁判的质量,尤其是司法裁判说理论证的质量。在个案裁判中,外部论证的可接受性越强,则人民对个案裁判工作的满意度越高;反之,外部论证的可接受性越弱,则人民对个案裁判工作的满意度越低。
在我国,导致个案司法论证普遍缺失——遑论论证的质量高低——的根本原因在于法官自身的司法素养欠缺。就司法论证而言,法官司法素养欠缺指的是我国法官群体总体上既欠缺“凡裁判必经充分论证”的职业意识,又欠缺完成充分论证的职业技能。具体表现有二:
一是论证意识淡薄甚至阙如,充分论证尚没有成为绝大多数法官的职业习惯,以致大多数法官并没有认识到除了裁判结果“对错”之外同样重要甚至更重要的还包括对裁判的过程和结论的充分论证。
二是,论证技能欠缺,我国的绝大多数法官几乎未曾接受过司法论证技能的有效训练,以致许多法官并不清楚论证什么、以什么来论证以及如何论证。因此,强化和落实法官的个案司法论证,治本之策应是大力提升我国法官的职业素养,强化其司法论证意识,培养其司法论证技能。
一方面,应将“凡裁判必经充分论证”作为法官职业伦理的一项基本要求,通过法律院系的法律职业伦理课程、法官任职前培训、法官在职培训等环节传达给法官,逐步促成论证成为法律职业群体内部的共通意识和职业习惯。其中,特别需要强化的各法律院系对在校法科学生的法律职业伦理(包括司法论证意识)的培养。理由在于:
第一,由于未来的大多数法官将来自法科毕业学生,所以法科学生的职业伦理状况(包括论证意识强弱)直接关系到未来法官群体的职业状况(包括论证意识强弱)。
第二,鉴于包括司法论证意识在内的法律职业伦理的养成和巩固必须经过较长时间的培养教育和自我内化过程,无法通过短期培训和单靠外部强制来实现,因此错失在校期间的养成过程往往意味着错过了一个极佳的系统养成时机,指望法官入职以后再来培养其职业伦理往往为时过晚。
第三,重视并着力加强我国各法律院系对在校法科学生的职业伦理养成教育工作,在当前具有现实紧迫性。因为,当前我国各法律院系对在校法科学生的法律职业伦理培养,已然聊胜于无。另一方面,应及时调整法律院系课程设置,增补法律论证技能培养课程。
目前我国法律院系的课程设置中,与法律论证技能培养有关的几乎只有本科段的“法律逻辑学”课程和部分院校硕士、博士段的法律方法、法律逻辑课程。其中,由于仅在极少的院校法学院中设置硕士、博士阶段的法律方法、法律逻辑专业或者课程,所以我国的法科学生主要就是通过本科阶段的“法律逻辑学”课程完成法律论证训练的——如果说“法律逻辑学”课程教学还算是严格意义的法律论证技能训练的话。
因此,在我国的法科教育、培训中,对法官司法论证技能的培养和训练几乎是全靠本科阶段的法律逻辑学课程教学来完成的。更严重的问题是,即便是本科阶段的法律逻辑学课程的教学,目前不仅课程显得极为边缘,而且教学内容也极为陈旧以致根本不能敷司法论证之用。
换言之,即便在校期间曾经接受过法律逻辑学课程的训练,既不足以促成学生培养论证意识,也根本不足以培养法科学生在毕业后的法官岗位上完成高质量的司法论证所必需的技能。有鉴于此,调整现行法律逻辑学课程设置,以法律论证知识和技能为核心内容的法律论证知识和技能替换陈旧的普通逻辑作为教学内容,应是当下法科教学改革当务之一。
1.立法明确法官个案论证义务
前文述及,“凡裁判必经充分论证”本当属于法官自觉的职业意识,也该成为法官裁判时的职业惯习。对于已然养成这一职业意识、形成这一职业惯习的法官来说,有无法律关于论证义务的明文要求意义不大。但遗憾的是,我国大多数法官既没有这样的职业意识也没有这样的职业惯习。在此情况下,没有法律的明文强制则极易成为法官疏于论证的借口。此如前述,不赘。
截至目前,除了前述《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1999-2003)、《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以及《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这几个权威性文件对“裁判说理”问题有所提及外,我国现行法上尚没有关于法官论证义务的明确规定;
加之,较长时期以来所形成的判决文书粗陋风格,更是成为法官有意无意地忽略个案论证的有效屏障。所以,可以说,到目前为止我国事实上没有有效的外在约束促使法官切实展开个案论证。有鉴于此,我国宜借鉴域外经验,在适当的时机下将法官个案论证义务明确写入相关法律文件中,确立约束法官个案论证义务的明确法律根据。
2.强化对法官个案论证的监督和评估
法官在个案裁判中所做的司法论证,其是否达到前述论证标准的要求,必须通过对论证的监督和评估来测度。为此,法官的个案论证必须接受上级法院、检察院在内的其他国家机关以及包括当事人在内的社会公众的监督。这也是落实法官对个案的论证义务、追究违反义务行为之法律责任的一项条件。
为使得对法官个案司法论证的监督和评估落到实处,须满足两个基本前提。
一是,必须规范裁判文书尤其是判决书的制作,要求法官须将个案裁判中的全部论证过程真实、详尽地记录在裁判文书中。唯此,对法官个案论证的监督和评估才能有的放矢。如果对裁判文书特别是判决书的制作没有较为细致的强制要求,那么裁判文书特别是判决书中对哪些事项做出论证、如何做出论证以及论证到何种程度等都只能听凭承审法官依个人意愿来决定。若此,期望对法官是否做出了个案论证以及论证的充分与否等问题进行充分监督和恰当评估,就很困难。
然而,遗憾的是,虽然最高法在“四五改革纲要”中对“院、庭长行使监督权的全程留痕、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机制,确保监督不缺位、监督不越位、监督必留痕、失职必担责”等做出了规定,但对裁判文书中如何记录与呈现法官个案论证这个问题仍然没有明确的要求。因此,到目前为止,规范裁判文书的制作,特别是规范裁判文书对个案论证过程真实、详尽的记录,仍然是个未竟的课题。
二是,除法定特殊情形外,个案判决文书应尽可能以恰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接近,方便监督者依法调阅。非此,对法官论证的监督和评估将不可能实现。可喜的是,《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已明确将“研究建立裁判文书网上发布制度和执行案件信息的网上查询制度。”作为“三五”改革的内容之一。
自2013年始,最高人民法院已全面启动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在此基础上,“四五改革纲要”进一步对深化司法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提出继续加强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建设,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实现四级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公开的生效裁判文书统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如果确定的改革任务完满完成,裁判文书的可知性应该可以得到较大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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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贷款指银行向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控股股东(社会自然人,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补充企业流动性资金周转等合法指定用途的贷款。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关于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凸显出来,伴随而来的是中小企业的贷款义务也更趋于频繁,这也慢慢成为国内各家商业银行积极开展的新市场,现在中小企业的贷款市场已经成为信贷市场的主体。2011年以来,我国的小企业遭遇多重困境,商业银行对小企业提供贷款的风险日益加剧,如何实现银企双赢,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目前,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推进,我国中小、微企业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在我国经济运行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小企业为了得到更好的发展,必须更新管理模式和积极开拓潜在的新市场,才有做大做强的可能,所以银行贷款应该是每一个中小企业的必经之路。在当今时代,国内各家商业银行想尽一切办法积极开拓贷款之路,毫不夸张的说,企业贷款已经成为银行发展不可替代的竞争之发。是银行保持不败之地的重要途径。但是从目前各家银行企业贷款的现状来看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怎样更新银行企业贷款准则将成为各家商业银行面临的噩梦。
据工商部门统计,到2013年底,我国总企业数为1527.8万户,其中小企业总数为1139.9万户,加上个体户4436.3万户,占我国总企业数的94.6%,据统计,我国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5%以上,小企业纳税占国家总纳税的53%以上,全国各家商业银行贷款余额为8624亿元,增幅为37.8%,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2007年银监会在市场准入和结构布局上对各家商业贷款业务上进行了调整。放宽商业银行增设机构和网点扩大其贷款业务的成果,鼓励其对中小企业进行更宽、更好的贷款活动。提高其对小企业的贷款服务质量!
1.小企业贷款的准入门槛太高。
现在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方式主要有三种,最常见的就是抵押贷款,其次是担保贷款,还有信用贷款。就最经形式分析来看,抵押贷款的比重还会进一步加重。但是对于抵押品银行主要接受土地、房产。其他抵押品银行很少接受。同时企业还必须要有完善的财务报表体系,但是对于大多数小企业来说并未拥有对土地的经营权、对厂房的所有权。所以对于抵押贷款上来说小企业可以说是完全没有办法。同时由于小企业的经营管理体系不够完善导致银行对企业的信用审慎相当保留,收费偏高,手续繁琐。企业获得外部担保极为不易,此外由于小企业的财务信息和信用记录都不完整,所以其贷款也不能是财务报表型和信用评分型。因此在抵押、担保型贷款的发展趋势下小企业既不能依靠自身资产寻求抵押贷款又不能凭借本身的优质财务信息和信用记录直接获取贷款。
2.小企业信用缺失的问题严重。
小企业的财务制度不健全,企业信息透明度差,导致其资信度不高,大多数企业都存在信用缺失的现象。一些企业由于种种原因,长期亏损,贷款到期不能如期还本付息,形成银行的不良贷款,向银行融资难也随之产生。一些企业信用度较差,借钱不还,甚至逃废银行贷款,严重威胁到银行信贷资金。造成这些原因还是由于一些企业规模较小,处于创业阶段,同时管理水平也相对薄弱,财务管理不健全,只设流水账,缺乏足够的经财务审计部门承认的财务报表和良好的连续经营记录等,给商业银行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真正的财务数据、经营状况带来了难度,使商业银行难以按照合理的程序和手续帮助它们获得贷款。
一些企业管理水平和素质水平较低,信用意识薄弱,当经营出现困难的时候,不是在改变产品的结构、加强经营管理、开辟市场上下功夫,而是想方设法拖欠贷款利息,这样极大地降低了企业的信誉度,加剧了中小企业贷款的难度。
3.一些企业缺乏可用于担保抵押的财产。
担保条件限制了大量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从调查情况推断,辽宁省小企业的总资产规模偏小,往往缺乏足够的固定资产,这就使得商业银行在向中小企业贷款时抵押较困难,而担保条件不合格是小企业难以获得贷款的最主要也是最常见的原因。小企业难以提供合格的担保、抵押品,一是因为小企业由于自身规模小,资金势力不强,难以提供符合要求的抵押品和找到有实力的担保单位;二是因为抵押担保程序繁琐,费用较高,部分中小企业难以承受;三是因为信用担保机构规模小,资金来源单一,缺乏有效的资金补偿机制,资金实力弱,难以满足众多中小企业的担保需求。
目前,小企业贷款方式主要为抵押贷款和少量的担保贷款,信用贷款几乎没有,并且抵押贷款的比重还会进一步上升。面对抵押品,银行很少接收土地、房产之外的其他抵押物品,同时还会要求小企业具备完善的财务报表体系。而且小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一般都比较高,大部分财产已经抵押,导致申请新的贷款抵押物不足。但从现实情况来看,大多数小企业并未拥有对土地的经营权、对厂房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因此不能把土地或者厂房作为抵押物。同时,由于小企业的不确定性导致社会对其信用普遍审慎,加之担保基金规模小,担保机构手续繁琐、收费偏高等原因,企业获得外部担保极为不易。因此,再抵押、担保型贷款的发展趋势下,小企业既不能靠自身资产寻求抵押贷款,又不能凭借本身的优质财务信息和信用记录直接获取贷款。
4.发放贷款的成本高,风险大。
“成本高”主要是指贷款的单位成本高。一般来说,中小企业借贷的特点是每笔贷款金额小,期限短、时效快、随意性大。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审查、发放、检查及贷后管理,需花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据测算,中小企业贷款成本约为大型企业的5倍。“风险大”是由信息不对称问题引起的,辽宁省中小企业所涉及的多为劳动密集型的竞争性行业,稳定性差,企业淘汰率高,加上财务报表不规范,银行对中小企业实际的经营状况和将来的盈利前景难以做出准确的判断,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必然加大银行贷款的信息成本和贷款的监督成本。而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为基本原则,并将安全性置于首位,越来越追求马柯维茨式的有效投资边界,即在既定收益下的风险最小化或既定风险下的收益最大化。在这种情形下,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态度是并非不愿为,也非政策不许为,而是不敢为。
4.为小企业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少、实力相对较弱,其数量偏少,而且由于他们没有政策性融资权,自身发展问题没有解决,中小金融机构在市场上的竞争依旧处于较弱的位置。小企业本身的治理结构、运作模式、经营行为,都决定了其高风险性。当银行在向一些小企业发贷款时,面临着许多企业信用级别较低、担保难、风险大、综合收益较差,而银企之间又严重不对称的问题,这样必然会导致商业银行对小企业贷款定价难度相对较大。
1.努力提高小企业的整体素质,增强其内在融资能力。
诚实信用是一切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必要条件。小企业必须履行诚实信用原则,切实履行借款合同,保持良好的信用,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为企业融资创造条件。大力发展小企业金融机构,大银行很难做小贷款是世界的通列,完全依靠我国国有四大银行的商业贷款途径支持小企业发展是不可能的。要解决小企业贷款的问题,重要的办法就是依托国家的金融体制创新,大力发展面向小企业的金融机构,将民间金融作为小企业融资的重要补充。
2.加强行业政策的扶持。
企业所处行业的整体发展阶段和结构状况是制约企业发展的最重要的外部环境,行业分析应成为商业银行信贷分析的重要内容。通过对行业的分析,商业银行能够识别信贷进入或退出的行业特征,并根据行业的生命运行周期,适时把握进入和退出时机,以确保信贷资产的质量和效益。企业的行业状况会随着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区域经济的变化而变化。所以,商业银行制定的行业信贷政策必须具有前瞻性和动态发展的理念,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原则确定贷款投向,对各个信贷客户的行业发展变化、发展阶段和企业发展状况做出迅速的反映和正确的判断,以此作为进一步评价各个企业经营状况的有效依据和信贷客户进入及退出策略实施的客观标准。现实中可按照以下思路制定中小企业的行业信贷支持政策:
(1)行业生命周期处于成长期和成熟期;
(2)国家鼓励大力发展的行业;
(3)具有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高成长性的行业,如新材料、电子通信、生物医药、新能源等;
(4)能大量吸收就业、出口创汇能力强,具有区域比较优势的行业,如萧山的化纤业、余杭的纺织业等。
3.优化贷款程序整合审批流程,提高授信效率。
差别授权。在差别授权上,由总行集权制管理逐步向分权制管理过渡,提高分、支行审批权限,将小企业贷款审批权限分解到各分支行,提高小企业服务的效率,缩短贷款审批时间,为小企业融资提供便利服务。优化流程。实行“营销和授信预调查”、“授信调查与尽职审查”、“授信后检查与当期续授信”三同步,对一定金额以下的小额授信走简化流程,缩短决策链,对一定金额以上的授信业务走审批流程,整体提高贷款审批效率,满足小企业客户“小、频、急”的资金需求。
根据业务的风险程度简化操作流程。对风险低、抵押充分、金额小的小企业贷款,简化的程度相对较高;对金额大、担保能力不强,尤其是新客户,在确保基本效率的情况下,需要深入调查,严控风险。今年以来,央行进一步加强流动性管理。在信贷规模总体趋紧的形势下,各商业银行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的原则,大力提升对小企业的信贷服务水平,为他们的健康发展提供了积极的信贷支持。随着商业银行业务转型的加快,银行对小企业信贷业务的关注力度在逐步加大。然而,由于小企业的市场地位及其产品和大企业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导致小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因此,要在政策上对小企业贷款提供方便,更好的促进小企业的发展。
4.建立合理的小企业信用评级体系,有效地规避贷款风险。
信用评级指标要注重小企业的成长性、盈亏性等因素,同时充分发挥信用评估、信用担保等中介机构的作用。改变以客户财务报表的财务比率分析为主的信贷风险分析方法,将现金流量分析,特别是未来现金流预测和企业财务弹性分析作为信贷分析的重点,加强对企业的行业竞争地位和行业发展趋势、战略管理、外部支持、核心竞争力等各种非财务因素的分析。通过采取不一样的评判方式,用于不同的客户群。在这一方面,中国工商银行的做法,值得借鉴。2006年该行推出新的小企业评级办法,建成了覆盖全行小企业评级业务的信用风险评级体系,并一改以往过多依赖企业财务数据和定量评价的作法,将定性与定量评价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并将担保能力评价作为重要的评价内容首次引入评价体系中,形成了以担保能力评价为中心,突出企业的信用状况和所处经济环境的评价体系,既能充分考虑小企业的成长性、收益性等特点,又注重其经营和财务风险评价,使信用等级能够合理地反映小企业的信用状况和偿债能力。
5.开创金融产品。
小企业存在缺少优质担保,资金规模不大,生产周转快等特点。因此,针对小企业贷款银行应该采取不同的金融组合提高放款成功率。体制灵活的股份制银行更能推出一系列灵活有效的产品。包括货权或者动产质押授信业务、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免担保业务、国内信用证。出口信用险项下融资、政府采购封闭授信等等。比如,如果某小企业的信用记录良好,贸易行为连续,但由于资金实力较小或者资金规模较小形成授信障碍,银行可以就针对该企业的单笔业务贸易背景和上下游客户的规模、信誉实力,帮助企业借助上下游大型客户的资信以单笔授信的方式、配合短期金融产品和封闭贷款操作及单据控制等风险制约,为小企业提供专项的自偿性贸易融资服务,以该企业的该笔贸易的销售收入作为第一还款来源。
对小企业来说,在企业的贸易领域行为中才是真正产生效益和现金流的地方,因此,以介入贸易融资领域的方式来参加小企业的资金运作,如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银行的效益和安全性才可能得到更大的保障,而不是一味的考虑传统的贷款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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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岗实习是学校安排在校学生实习的一种方式.非基础教育学校学生毕业前通常会安排学生进行实习,方式有集中实习、分散实习、顶岗实习等。顶岗实习不同于其他方式的地方在于它使学生完全履行其实习岗位的所有职责,独当一面,具有很大的挑战性,对学生的能力锻炼起很大的作用;是《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的“2+1”教育模式,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职业教育顶岗实习存在的问题及保障措施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顶岗实习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已成为当前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目前我国职业教育顶岗实习还存在着组织管理不规范、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实习教学功能弱化、参与主体权益受损等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建立实施顶岗实习的保障体系,从政策层面保障职业教育顶岗实习的有效开展。
关键词:职业教育;顶岗实习;保障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调整,社会对人才结构的需求相应发生变化,突出表现为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技术型人才的需求激增。在这样的背景下,承担着培养面向基层、面向生产和服务一线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技术型人才任务的职业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2011年,我国有中等职业学校13177所,在校生2197万人;高等职业学校1280所,在校生744万人。分别占到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规模的半壁江山[1]。职业教育在人才培养目标上,旨在“培养有一定科学文化基础和较强综合职业能力,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在生产、技术、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的各级各类专门人才”[2];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以实践性学习为主要特征”[3],传授职业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可见,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关键,在于加强学生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在实践中,顶岗实习作为加强学生实践技能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以就业为导向,面向市场办学”目标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在职业教育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在人才培养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顶岗实习是指职业院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事)业等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岗位进行的实习[4]。近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顶岗实习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中的作用,相继推出了一些政策法规来引导、规范和推进职业院校开展顶岗实习。如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对职业院校学生到企业实习的时间、时限等做出了明确规定;2007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教职成〔2007〕4号),就实习场所、实习劳动强度、实习时间、实习待遇、实习考核、实习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些政策的出台,为推进职业教育顶岗实习的有效开展提供了保障。但在实践中,顶岗实习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与困难,如实习组织管理不规范、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实习教学功能弱化、参与主体权益缺乏保障等,需要我们予以重视,找出问题根源,并提出解决措施。
1.学校联系与学生专业相关的实习单位困难
一直以来,在寻求自身发展的过程中,职业院校十分重视学生的顶岗实习工作,尽力为学生联系专业对口或相关的实习单位,以针对性地提升学生专业技能和职业能力,进而促进学生的就业,实现学校的可持续发展。而对学生来说,大都希望通过专业对口或相关的岗位实习,锻炼和提高自身的实践能力,为就业打好基础。但在实践中,不少学校不但很难为学生联系到专业相关的实习单位,甚至连联系足够数量的单位都难,而学生自行联系专业相关单位更是难上加难。究其原因,主要有两方面:
其一,学校专业设置及人才培养质量与市场需求脱节。前教育部部长周济在2008年度职业教育会议上的讲话指出,职业院校要努力做到“学校围着市场转、专业围着产业转、人才培养围着需要转”,这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方向。市场需要什么样的专业人才,应是职业教育设置专业时必须考虑的一个关键问题。但实际上,当前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滞后于市场需求变化的现象较为突出,致使某些过时专业的学生找不到对口实习和就业单位,而企业急需的新型专业找不到合适的人才。再者,目前不少职业院校存在专业实训设施陈旧、师资不足等问题,加之部分学生缺乏准确定位和努力,导致自身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都较欠缺,当然很难找到专业相关的实习单位。
其二,企业缺乏接收实习生的热情。这是当前职业院校、职业教育工作者认为开展学生顶岗实习的主要障碍。大多数企业,尤其是对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的企业,往往不愿意接收实习生。对于企业而言,“利润的最大化和利润追求的无限化”是其根本目标,企业是否招收实习生,取决于可获得效益的大小。正如一家生物科技产品制造企业的负责人说:“其实我们企业并不是不愿意提供岗位接收职校学生实习,主要是现在很多职业学校教授的内容与我们企业最新的技术标准脱节,导致很多学生到企业后完全无从下手,反倒成了企业的负担,影响企业效益。”[5]这充分表明:只有真正质量过硬并能为企业创造效益的人才才是受企业欢迎的,而当前职业院校培养的学生,离企业的这一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而真正用心去接纳和指导这些“不合格”的实习生,意味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包括提供培训、实践指导专家、机器设备成本,以及实习生管理的风险成本等。这种效益与成本的实际反差,导致企业接收实习生“无利可图”,自然“热情”不起来。
2.学校强制学生到指定企业实习现象突出
当前,关于职业院校“强制学生到指定企业实习”的事件频繁见诸报端,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笔者以“强制实习”为关键词在“百度”中检索,显示相关结果多达526万余条,足见此问题绝非个别现象。从学校的解释来看,要求学生集中实习是因为:实习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环节,但很多要求分散实习的学生并没有真正实习,而是托关系开假实习证明应付学校,学校集中安排实习是为搞好实践教学,加强管理,让学生真正学到技能、锻炼能力,是对学生负责任的体现。但学生认为,学校指定的实习企业多是生产流水线、服务岗等工作,与自己专业的关联度不大,甚至毫不相关,自己可以找到更好的实习岗位,学校强制学生集中实习有充当“劳动力中介”,有从中牟利的嫌疑。
学生实习造假现象的确存在,学校集中安排实习有其理由,但学生的“猜测”也绝非子虚乌有。实际上,在学校抱怨“企业缺乏接收学生实习热情”、“为了给学生寻找实习企业,学校四处求人”的同时,实习生似乎又是某些企业的“香馍馍”,成为这些企业主动联系学校、极力争取的对象[6]。这类企业主要是一些流水线生产、商业服务类等企业,对学生专业的对口度要求低、培训周期短、见效快,接收学生顶岗实习不但可以缓解劳动力不足,还可以节约大量人力成本,因而不惜给予学校一定的费用,希望吸纳到更多的实习生。在现实中,很多职业院校都在按一定标准以“管理费”的名义向这类企业收取费用。对于学校来说,无论集中实习的安排是多么的“用心良苦”,只要牟取了这种利益,就很难不让学生认为自己遭到了学校的“贱卖”,引起社会公众质疑也就在所难免。 3.顶岗实习应有的教学功能没有得到体现
“实习”一词,顾名思义,实践学习。因而顶岗实习,既有让学生顶替员工完成岗位任务、承担岗位职责的要求,更重要的是,让学生通过岗位实践得到专业技能的学习和职业能力的锻炼。换句话说,顶岗实习的制度设计,本质上是“有效强化学生实践技能、提升学生专业素养和就业能力的一种教学活动”[7]。在这个过程中,学校和企业都是教学的主体,共同承担培养学生的任务。但在实践中,让学生“顶岗”似乎成了唯一的目的,具体表现为学生从事岗位与专业不相关、轮岗困难,校企双方培训、指导不足,顶岗实习应有的教学功能没有得到体现。其直接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部分职业院校没有制定规范的顶岗实习课程标准,对各专业实习应达到的目标、各实习环节、实习内容、形式、程序、时间分配、实习岗位、考核要求及方式方法等,没有明确而具体的规定,缺乏实习教学的依据。
第二,企业接收实习生的态度取决于是否“有利可图”,招收实习生,根本目的在于使学生“遵照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要求从事生产性或服务性劳动,为企业创造效益,企业关注的重点是学生如何为企业所用,而不是如何提高学生技能和强化素质培养,更谈不上引入学校课程教学的相关要素和要求来改进实习过程”[8]。对此,学校亦无能为力,由于大多数企业愿意或能够提供给学生顶岗实习的有效岗位十分有限,导致学校在组织学生顶岗实习时,只能考虑如何把学生安排到企业去,至于实习岗位性质、工作内容和标准,学校方面的发言权很有限。即使对相对弱势的流水线生产、商业服务类企业,学校虽提出了实习岗位、内容的一些要求,但碍于双方的利益与合作关系,学校也只能对企业执行的不到位听之任之。
第三,囿于学校师资的缺乏,以及对实习指导老师激励机制的不足,很多学校无法派出相应的实习指导老师跟踪指导,即使派有指导老师,也更多在发挥监督考勤与日常照顾的作用,而对学生实习岗位、内容的安排,学校尚且“无能为力”,指导老师就更无话语权了。
4.顶岗实习利益相关者权益不同程度受损
顶岗实习的利益相关者主要是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从利益目标上看,学校希望通过顶岗实习保障实践教学效果,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实习单位希望通过学生顶岗实习缓解人力资源不足,节省人力资源成本,发现和培养符合企业需要的人才;学生希望通过顶岗实习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和职业能力,为以后的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方的利益目标具有契合点,这是合作的基础,有效地组织和实施顶岗实习可以实现多方共赢。但在实践中,在各自“利益最大化”原则的指导下,三方在利益博弈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侵权和权益受损问题。如对学校而言,“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是《教育法》赋予的基本权利,而学生的实习造假现象,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干扰了学校教学活动的开展;对实习企业而言,学生的无故离岗,会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但相对而言,在顶岗实习中,学生处于“弱势地位”,其权益受损最为严重。
一项涉及5296名高职大学生的调查显示,将近40%的大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其自身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即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选择各种维权的也仅占13.9%,而选择忍气吞声的占81.6%”[9]。学生的权益受损主要来自于学校和实习企业两方面的侵权。来自学校的侵权包括:以完成教学计划为由,强制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严禁分散实习;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代为组织和管理实习,学校指导和管理缺位,对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保护不力;以文凭或实习成绩作为威胁工具,强迫学生参加与专业不相关的实习工作;以“管理费”的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实则变相克扣学生实习劳动报酬。来自实习企业的侵权包括:以“实习生”的名义,向同样完成了和普通职工一样工作量的学生支付极少的报酬;无故延长加班时间,未支付加班费用;未提供适当的防护措施或安全条件,使得实习生面临不能回避的岗位风险,乃至发生人身伤害事件,但当学生遭到身体伤害时却难以索赔。
1.建立企业接收实习生的保障机制
首先,国家应通过政策、制度、立法制定优惠的经费、财政、金融和税收政策,鼓励企业接受实习生。现行的《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7〕42号),由于实习生报酬并不高,对于企业来说,减免力度不大,加之程序繁琐,对企业激励作用有限,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因此,有必要制定标准,给予接收实习生企业一定的经费补贴,使企业能从参与职业院校学生培养中得到更大的回报。
其次,建立接收实习生企业资格准入制度。职业教育顶岗实习的目的在于对学生专业技能、职业能力进行培养,因此对实习企业有一定的要求,如企业的规模、设备条件、企业技术和技能人员的素质、企业文化等,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具备接纳实习生的条件。所以,企业接收实习生,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为此,国家应制定资格准入认定标准:一是认定标准和主要内容,二是认定的流程,三是相关配套激励和优惠制度与措施。认定标准重点是企业管理者与技术技能人员的素质、企业设备条件、培训场所条件等;认定流程包括企业申请、对企业进行认定评审、发放认定资格证书、定期考察复审等程序。
再次,明确企业的责任。一是提供实习岗位,同时配备指导师傅;二是承担用工责任,企业应优先接受职业院校毕业的学生;三是承担培训实习生的责任;四是对学生实习进行评价考核。
2.制订专业教学指导标准
当前职业院校因人设课,重理论、轻实践教学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导致学生知识、技能与企业需求脱节,这固然有实训条件差和师资不足的原因,但缺乏专业教学指导标准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笔者认为,在当前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尚不高的情况下,对专业教学标准进行顶层设计有其必要性。尤其是完全依赖学校和企业共同商定顶岗实习标准的制度安排,会因双方基于不同的利益诉求产生分歧,很难真正“商定”出符合专业要求的顶岗实习标准。为此,教育主管部门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开发指导性的专业培养标准和课程体系,对不同专业的实习要求、实习内容、实习方式等应有明确的规定,为顶岗实习岗位安排提供参照标准,提升学生顶岗实习的专业针对性和实习效果。
3.健全顶岗实习组织管理制度
目前,我国针对学生顶岗实习组织管理制定了较为具体的规定,已出台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但其适用范围只限于中等职业学校,对高等职业学院没有约束力。而适用于各类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的《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试行)》,从组织与计划、过程管理、考核与奖惩、安全与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目前还处在征求意见阶段,尚不具有法律效力。这一国家层面上的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急需尽快落地并付诸实施,以规范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组织管理行为。
4.切实保障实习生的合法权益
切实保障实习生权益,是顶岗实习规范化管理的前提,也是践行“以人为本”理念的内在要求。为此,必须从立法、司法等方面综合考虑学校、实习生、用人单位及政府等行为主体的诉求,整治实习市场,规范顶岗实习行为,形成责任明确、协调统一的顶岗实习制度与实习权益法律保障机制。当前应尽快制定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法规,发挥法制的规范功能,对实习学生的最低报酬标准、工伤赔偿、社会保险、教育培训等明确规定。如果近期不能专门立法,至少在司法中应当扩大《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将顶岗实习学生纳入到《劳动法》的调整范围,使在处理实习纠纷、事故时有法律依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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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新闻在传播的过程中存在着虚假性、低俗性和侵权性等道德失范现象,这给新闻传播带来了消极的影响。如何正确认识网络新闻媒体道德失范问题,改善网络新闻媒体环境。促进网络媒体健康快速发展,是每一个网络新闻工作者积极思考的问题。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现代媒体网络新闻的道德失范问题及对策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对整个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而媒体网络作为互联网的一种衍生媒介,已经逐步取代了传统的新闻传播形式。虽然目前媒体网络能够更加方便、及时的报道相关新闻信息,然而现实中也出现了网络新闻道德缺失的现象,给整个社会带来了恶劣影响。本文主要针对新形势下媒体网络新闻的道德失范问题进行研究,对网络新闻的特点以及网络新闻道德失范的具体表现进行详细的分析,并且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提出进一步规范媒体网络新闻道德的对策。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使得人们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对于新闻的接受方式也出现了巨大变化,已经逐步从传统的媒体方式向着互联网新闻发展,这是媒体新闻行业的一次巨大变革。与传统的媒体新闻相比,互联网能够借助于不同的渠道进行传播,进一步提高新闻的时效性和便利性,而且信息资源的共享也变得更加快捷。然而,互联网是一个极度开放的环境,这就极易形成媒体网络新闻的道德失范,从而对整个网络新闻和社会产生不利影响。
所谓网络新闻,主要是从新闻的传播媒介进行区分,即通过互联网进行新闻传播,观众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短时间内获得新闻信息。与传统的新闻相比,目前的网络新闻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其一,网络新闻具有极强的时效性。与传统的新闻相比,网络新闻能够实现全天候的实时新闻更新,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新闻传送给观众;
其二,网络新闻的传播途径非常广,内容的形式丰富。网络新闻已经不再局限于传统新闻的内容和形式,因此在内容的丰富度上有了较大的创新,而且网络新闻可以通过视频、音频以及图片等形式进行全方位的传播;
其三,观众可以随时参与到网络新闻的讨论中,由于互联网的时效性和开放性,观众可以将自己对新闻的看法通过评论的形式进行反馈,从而加强了观众与新闻媒体的互动。
结合近几年来我国媒体网络新闻中道德失范的相关案例进行分析,其主要表现形式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网络报道存在着很大的主观性因素,容易造成观众对事件认识的扭曲。具体而言,一些网络媒体在进行新闻报道时,采取了先入为主的态度,对新闻进行了片面的报道,然而一旦事件公之于众,就会使得观众对网络新闻的真实性产生质疑,从而产生了在观众群体中的失信。目前网络新闻片面性报道的一些常见表现有恶意炒作、子虚乌有等。真实性是新闻报道的生命,然而一些网络新闻为了吸引观众眼球,不惜编造和杜撰虚假新闻,这对网络新闻产生了极大的损害。二是在网络新闻中时常出现恶意诽谤和谣言。
目前网络新闻缺少法律的有效约束,因此在网络新闻中出现了谣言四起的现象,而这些诽谤信息会对受害者的名誉产生极大的损害。三是网络新闻中充斥着大量的不良信息。网络新闻具有十分明显的虚拟性和极高的自由度,然而一些网络新闻媒体为了满足其上也需要,时常忽视其自身的社会责任,为了迎合观众的需求,在网络新闻中添加一些不负责任的信息。同时由于一些网络新闻的从业者素质较低,使得目前网络新闻中充斥着大量的黄色、暴力等不良信息,这些不良信息对整个社会都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不仅威胁着网民自身的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同时也对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四是网络新闻极易产生错误的舆论导向。在网络新闻中,正确的舆论导向可以鼓舞精神、除恶扬善,然而错误的舆论导向则会给整个社会带来消极的影响。而且由于一些网络媒体是由境外公司投资,因此在新闻传播过程中深受西方思想的影响,为了刻意追求网站的点击率,往往倾向于报道一些揭露性的新闻,导致整个社会的舆论导向出现偏失,甚至会对影响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媒体网络道德失范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甚至会损害国家的形象,因此结合目前媒体网络新闻的主要特点及其道德失范的主要现象,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对策。
第一,深化和增强政府对于媒体网络新闻的监管力度。
首先应该加强网络新闻的法律体系建设,强化国家对于网络新闻传播的监管,真正实现对网络新闻的依法管理。我国相关部门从2000以后相继颁布了一系列关于网络新闻的法律法规,这对于保证网络新闻传播的有序进行起到了保障作用。然而结合当前网络新闻媒体中出现的问题可以发现,这些既有法律显然是不够的,因此需要结合新形势下的实际情况对互联网新闻传播的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不仅如此,还要进一步改进目前网络新闻法律执行力不强的问题,不断推动网络新闻相关法律法规的细化,提高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而且,国家对于互联网安全的监管不应该再仅仅局限于网络黑客、暴力色情信息,还应该进一步将范围扩大至异常舆论导向等方面,并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出台相关的政策。
第二,增强网络新闻编辑的社会责任感。
在对虚假网络新闻的研究中,相关专家提出了虚假新闻实质上是职业道德的缺失。目前,我国无论是传统的新闻媒体还是网络新闻媒体,都面临着生存和发展的巨大压力,因此网络新闻在新闻的时效性和丰富度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然而,也有一些网站为了自身的商业利益,传播一些刺激性的新闻吸引网民眼球,然而这些新闻的发布有着很强的随意性,这自然也为虚假新闻提供了滋生的土壤。然而虚假新闻的产生,其根源是网络新闻编辑的社会责任感缺失。实际上,网络新闻编辑的道德水平和素质直接决定着网络新闻的质量。因此,要结合网络新闻边界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素质教育和道德熏陶,并且定期开展相关的业务培训,逐步提升整个网络新闻从业者的素质水平。与此同时,还要提高网络新闻编辑的从业者准入门槛,选择素质和道德水平较高的专业性人才队伍。
第三,网民应该珍惜其话语权。
在目前的网络新闻中,网民可以直接参与到对新闻事件的评论中,同时网民之间也可以相互看到评论信息,因此,网民的评论信息已经不再是简单的自身看法,还会对其他网民产生一定的影响。从这一层面来讲,网民应该努力约束自身行为,提升自身的素质,并且珍惜自己的网络话语权。目前在网络新闻中网民之间的谩骂司空见惯,而这些言论都是不负责任的行为,会对其他网民产生误导。因此,网名要自觉的对自身言论予以规范,在发表评论时要保持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同时,相关部门对于一些恶意炒作和发布虚假信息的网民应该给与一定的惩处,以更好的保证整个网络新闻环境的秩序。
现代媒体网络新闻道德失范是一项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国家相关部门采取综合性的措施,逐步提升我国互联网新闻编辑从业者和网民的整体素质和道德水平,从而可以更好的保证我国的社会稳定与和谐。同时,网络新闻道德水平的提升还会在整个社会产生积极的舆论导向,有利于保证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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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高校贫困生思想政治教育,既是贫困生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现实中,高校贫困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经济扶贫与精神扶贫的割裂;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高校心理咨询体系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方法缺乏综合运用。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高校贫困生群体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贫困生群体是高校大学生中比较特殊的群体,相对其他群体而言,往往呈现自强自立与被动依赖两级分化、自尊与自卑并存、自我封闭与渴望交流相互冲突、思想偏激与逆反心理相互交织等特点,课题组通过调研,发现当前贫困生思想政治教育存在对贫困生群体的重视度不够、重物质轻精神、方法单一等问题,最后结合贫困生特点,提出了当前贫困生思想政治教育不仅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还要加强三观教育,突出感恩教育,创新工作方法等对策。
近年来,贫困大学生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所谓的贫困生主要是指由于家庭经济困难而带来的负担学费困难的群体。课题组在调研的河北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北科技大学、河北经贸大学、石家庄经济学院等八所高校发现,多数贫困生对于经济生活的压力能够积极正确的面对,做到自强自立。但是,也有部分贫困生面临经济生活压力,精神负担沉重,心理脆弱,多负性情绪体验,从而引发了心理障碍,严重影响了学业、身心健康发展和人格发展。因此,把握贫困生群体的心理特点,摸清贫困生群体的思想政治教育现状,从而找到解决贫困生群体的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策略,对促进当前贫困生身心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1.1 自强自立与被动依赖两级分化明显
在调研的河北省八所高校当中,多数贫困生来自经济相对落后的偏远农村或山区,一部分是来自城镇中父母下岗没有固定经济收入的家庭,还有一小部分是身体有残疾或是来自单亲经济收入不高的家庭。但是由于贫困生个体之间的生活环境、家庭教育、生活阅历以及个性特征等差异,导致在面临经济压力时,呈现两级分布趋势,一部分贫困生为改善经济状况,珍惜学习机会,积极争取助学贷款和勤工俭学,他们往往吃苦耐劳,毅力坚强,能够积极面对生活的困境。而另一部分贫困生则缺乏克服困境、改变命运的决心,缺乏进取心和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意志消沉,依赖心理重,这种消极的人生态度影响了他们身心健康的发展。
1.2 强烈的自尊与过度的自卑同时并存
经济上的贫困带来自我认知上的过于自卑,部分贫困生对人生持悲观态度,遇事逃避或退缩,孤独、阴郁等负性情绪体验。还有一部分贫困生,表现出强烈的自尊和敏感,有强烈的竞争意识和拼搏进取精神,但是也极容易产生嫉妒、敏感、焦虑等负性情绪,形成双重或多重性格。
1.3 自我封闭与渴望交流相互冲突
在人际交往中,部分贫困生几乎不参加社会活动或集体活动,孤僻不合群,不愿在公共场合展示自我,甚至压抑自身的兴趣爱好,内心孤独感强烈但渴望交流,但又存在人际交往恐惧和担忧心理,精神负担过重,常常产生焦虑、抑郁等。
1.4 思想偏激与逆反心理相互交织
部分贫困生不能正确的看待社会问题,尤其是当贫困生看到一些社会不公正现象或听到一些负面消息时,往往会把自身境遇同社会不公正现象相联系,牢骚满腹、思想偏激、行为叛逆,缺乏克服困难、改变贫困的坚强意志和勇气,对未来生活没有信心,自暴自弃,甚至有的贫困生通过酗酒、打架、逃课以此寻求精神寄托,思想极端,学习也一塌糊涂。
1.5 感恩意识薄弱
在调查走访中,发现大部分贫困生在设计自身利益的奖助学金评定、贫困生补助时,通常比较注重自身权益的维护,且大部分学生也能认识到无论是奖学金还是助学金都是为学生自身提供的一定物质帮助,尤其在助学金问题上,大部分学生比较认同是出资方给予家庭困难学生的经济帮助,以此缓解贫困生的经济压力,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并且希望学生日后如有能力帮助其他需要帮助的人。但是仍有部分学生把奖学金和学习好划等号,认为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就是学习成绩优异,把奖学金的获得看做自己努力的结果,是理所应当,缺乏感恩意识。
2.1 对贫困生群体重视度不够
虽然在调研中,各高校都在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贫困生的方针和政策等,但是大部分高校考量的目标是不让贫困生因贫困失学,由于该目标相对容易考量,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把贫困生工作的重心放在了物质帮助或资金扶持上,加上高校当中具体负责贫困生工作的多是辅导员,且辅导员工作往往存在内容繁杂、管理的学生数量偏多等现象,而其他教师(比如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老师),虽然也承担着思想政治教育任务,但是多忙于具体教学和科研工作,从而导致贫困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过于简单化,深入不够,没有质的提高,有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甚至认为贫困生工作只要钱到位就行,就不会出现思想上的大问题,这也从另一个层面反映出贫困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没有放在重要的位置,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2.2 重物质帮助,轻精神帮助
在关于贫困生工作的调研中,部分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人员,由于缺乏对贫困生这一特殊群体的正确认识,没有把当前贫困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及时的梳理和总结,没有意识到当前贫困生的人生观、价值观、理想、信念等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从而造成对贫困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错误认知,更多的是给予贫困生物质上的帮助,而对贫困生思想、心理变化及精神需求等方面的帮扶工作相对较少,通常是某一贫困生个案问题出现时,再进行教育或疏导,没有及时把握贫困生这一群体的特点,而事实上,贫困生除了需要物质层面的帮助外,人际交往、学习、心理以及思想等精神层面帮扶也尤为重要,甚至精神层面问题的解决,对贫困生未来全面成长更具现实意义。
2.3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法单一
由于目前思想观念的多元化趋势,决定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法的多样化和创新性。经过调研,发现部分高校的贫困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法单一缺乏创新,普遍采用行政管理式,忽略了贫困生个体之间以及贫困生与其他学生群体之间的差异,尤其是面临贫困生的思想和心理问题,通常是课堂说教多,往往是针对贫困生存在的共性问题,其个体存在的特殊性通常被忽略。同时调研还发现,现代化的技术和手段的运用仍然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法中的薄弱环节,虽然一些高校也相应建立了思想政治教育网站,但是存在知识更新慢、内容安排不能满足学生需求、网站缺乏专人维护等问题,有的高校甚至尚未建立关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QQ群、微博、微信等现代化平台,与贫困生交流和互动的途径单一,很难第一时间了解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
3.1 以人为本,高度重视贫困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以人为本可以广泛地调动并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激发人的创造潜力,以人为本是做好贫困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更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以人为本,需要把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放在突出位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把贫困生的经济资助作为手段,把育人融入贫困生成才全过程,在解决贫困生经济贫困的同时,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育人功能,通过各种途径或形式,培养贫困生的自强意识和健全人格,把思想政治教育和贫困生的身心和谐发展相结合,以人为本,还需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做到平等对待贫困生,尊重贫困的精神追求等。
3.2 加强三观教育
三观教育是指人生观教育、世界观教育和价值观教育,三观教育应是高校贫困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除了要帮助贫困生解决物质贫困外,还需要引导贫困生树立正确的三观,从而帮助他们正确看待贫困和贫富差距,引导他们克服“等靠要”依赖思想,进一步培养他们形成自尊、自爱、自信等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通过加强三观教育,有助于增强贫困生辨别是非曲直的能力,针对部分贫困生表现出的思想偏激、内心封闭、学习功利色彩浓等问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可以通过社会实践帮助他们正确认知人生的内涵、意义及价值,树立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正确处理人生的顺境与逆境,学会辩证的看待贫困,从而使得贫困生能够坦然面对困境,把贫困作为生命之重和人生成长的财富。
3.3 突出感恩教育
感恩是一种良好的道德品德,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可以针对贫困生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感恩教育,并通过感恩教育逐步培养贫困生真诚善良、知恩图报、乐于助人等高尚的道德情操,使得贫困生理解今天学习机会的获得是学校和社会共同帮助的结果,教育贫困生学会珍惜,活在当下。感恩教育的有效实施,可以激发贫困生的学习热情,有助于贫困生健全人格的培养。在高校,可以充分利用学生社团、节假日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感恩教育专题活动,也可以通过大学生志愿者服务、义务献血、义工等社会实践,让贫困生身体力行,在实践中体会感恩行为带来的精神上的升华,并以此作为回报社会的前进动力。
3.4 创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法
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对贫困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的渠道之一,高校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教师,除了要加强对青年学生出现的新情况、新思想进行研究外,还要充分利用思想政治理论课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社会这一特点,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道德提升活动,除理论教学第一课堂外,还应大力拓展社会实践第二课堂与网络教育第三课堂。学校组织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例如参观爱国主义基地、典型人物采访、素质拓展等,可以使贫困生在具体的生活实践中形成对社会、他人及自身的正确认知,让正能量的传递真正感染贫困生,同时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善于开发和运用现代化的教育手段,比如开通微信、微博互动平台,建立思想政治教育学习网站等,并通过网络课堂的建立,及时掌握贫困生的学习、心理和思想动态,让贫困生通过网络平台达到自我学习、自我提升、自我教育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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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 ,提高我国农业的竞争力对我国农业现代化与农业可持续发展是息息相关的。农产品期货市场通过期货市场特有的价格发现和回避风险功能,使农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转移,从而起到缓解农产品价格波动、稳定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的作用。然而,农产品期货市场在发展中存在着不少问题,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农产品市场渠道发展问题及对策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近年来,我国的经济水平稳定快速增长,国民购买力和消费水平也越来越高,对农产品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越来越多样化,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是社会经济的基础,推动着经济的稳健运行。文章从农产品企业的角度发现、分析市场渠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就此提出可行的渠道发展策略和建议。
【关键词】农产品 市场渠道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F304.3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水平稳定快速增长,国民购买力和消费水平也越来越高,对农产品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越来越多样化,另一方面,我国因地域广阔,农产品品种丰富,产量大,并且多年一直保持平稳的增幅,我国农产品市场也因此得到了迅速发展。但这其中也暴露出很多问题。例如,渠道建设成本和终端维护成本居高不下,在消费者承受高物价的同时,生产者的经营利润却很低。
农产品的特点。作为营销的对象,农产品本身与其他商品有着一些不同点。这些特点往往对本行业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①
第一,农产品具有季节性,即农产品生产与采收需要一定时间。一年中只在有限时间内才能有大批量供应,且在每一年都会重复进行。这意味着农产品现货的供应呈现出短期爆炸式增长,这要求生产主体在特定时间内完成采收工作并贮藏供应市场。
第二,农产品具有易腐性,即农产品因其生物性质,存在腐败变质的现象,但不同产品有不同的最长保存时间。另外,如果部分农产品变质,不仅会导致其自身受损,还会导致其他部分加速变质。腐败变质现象不仅是由存放时间过长导致,还可能由在采收、贮藏、运输、销售过程中因震动、摩擦、冲击、温度及湿度不合适等各种意外状况导致。
第三,农产品具有规模性,即农产品产业链是极具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的,因此,当其规模增加或本产业和其他产业相联系时,将大大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保证所提供产品的品质,降低市场销售过程的不确定性和收益的不确定性。即,其种植或饲养规模变化的二阶导数低于其成本变化的二阶导数。另外,当数个相关联企业的距离较近时,其交易成本将呈现下降趋势。例如:当水果产业与果汁行业、罐头行业相结合时,又可发挥集聚效应。第四,农产品具有地域性,即不同的农产品有不同的成熟期,有不同的地域生长条件,则在特定的地域中不同农产品的成本是不同的,因此需要发挥每个地区的比较优势,提高其产业竞争力。而我国幅员辽阔,生态环境,人文背景具有很大的差异,则发挥其比较优势时,其交易成本、技术投入、运输成本是不同的。②
农产品市场的构成。市场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即市场结构应由生产主体、市场渠道、消费主体构成。生产主体包括零散个体户(出售比例较小,且仅在在产出过多超出家庭需求时才会出售部分产品)、专业个体户(以出售为主,专业性较强,且多以规模化机械化种植为主)、农业合作社(有固定的合作机制,对外以一个独立的组织机构呈现)和农产品公司(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可进行大规模的生产加工及销售,甚至进行深加工)。市场渠道分为零售市场(如零售摊点、农贸市场、便利店、超市等)、批发市场、大型交易市场和期货市场四个方面。消费主体则分为食品加工企业、餐饮企业、机构消费和个体消费者。
农产品市场的运行。目前,使用的最多也是最成熟的市场渠道是零售市场和批发市场,这主要是由于我国农产品的交易机制不完善,市场化程度低。③大型批发市场和期货市场更适用于标准化程度高、交易数量大的农产品,包括水稻、玉米等。农产品行业作为一个完整的产业链,由众多部分组成,包括生产、物流配送、渠道拓展、终端销售、原材料供应等。首先,生产方面,家庭和个体户依然是最主要的主体,且经营规模普遍较小。其次,渠道方面,农业合作社、中介公司所起到的作用比较小。批发市场和销售点众多,但规模小,实力弱,依然没有摆脱旧有模式效率低、功能少、机制不完善的缺点。再次,在终端销售方面,现代营销理念和方法开始深入人心,但缺乏有效的措施,和传统的销售模式没有实质性区别。
相对于我国现有农产品营销渠道运营方式,发达国家在很多方面存在差异。例如:日本作为亚洲发达国家,国土面积小,本国农产品产出只能在粮食作物方面勉强满足需求,其他农产品则主要依靠进口。而其他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包括了场内流通和场外流通组成。其中,前者主要通过众多不同规模的批发市场来进行。而后者则更倾向于采用面对面的销售方式,将流通环节降到最低,从而保证交易效率。④这两种流通方式共同承担着日本鲜活农产品流通。此外,法国的农产品营销渠道倾向于通过标准化和规模化来降低运营成本,并且积极发展现代大型批发市场和农村合作组织以提高周转效率、降低途中损耗、扩大行业影响力。
第一,生产形式单一。我国农产品的主要生产者一直以家庭或个人为主,在改革开放之后尽管有所改善,但依然是主流形式。在这种主流形式外,由公司规模化生产,供产销一体化,合作社生产等形式也存在发展不成熟、数量过少等缺陷。⑤而可供选择农产品渠道往往只有几种,依据买卖双方性质可简单分为单个生产者到单个消费者(C2C)、组织到单个消费者(O2C)、组织到组织(O2O)、单个生产者到组织(C2O)。其中前两种是最常见的形式。因此,可选择的渠道方式较少。又因为在现实经济中农产品的销售往往要经过多种渠道,不仅效率欠佳,且成本高昂。
另外,在流通过程中,物流成本和其中的损耗也是非常惊人的,这在导致农产品价格虚高的同时,也约束了营销渠道的扩张和集群效应的产生。⑥另外,专业个体户生产的农产品较为单一,因此往往通过农业合作社或者直接与大型企业签订交易协议,以降低周期性风险。近年来,这一类型的市场主体增长较为显著,主要得益于土地流通政策的改变、国内产业结构的转变。
第二,渠道环节众多,通畅性差。某一农产品要从土地转移到终端消费主体手中,往往要涉及多个相关利益群体。而这些利益相关者因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管理制度而导致在每个环节花费过多时间。另外,由于我国农产品生产主体以个体种植户为主,缺乏完善高效的销售渠道。加之在物流、税费等方面的不合理设置,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渠道的通畅性。对比国外,美国农产品78.5%从产地通过配送中心,直接到零售商,相对而言其流通环节较少。此外由于美国公路、铁路发达,交通便捷,因此农产品能在最短时间内被运往批发市场,在提高流通效率的同时,也降低了破损率。⑦
第三,缺乏健全专业的营销组织。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个体种植户是主体,且大多直接与批发商或消费者交易。然而农户分散经营,信息不对称现象严重,产品定价权无法把握,只能服从市场安排。这种现象在导致最终利润分配不合理的同时,也导致我国农产品行业为实现产业升级提高运营效率而进行的原始资本积累不断延迟,并形成了恶性循环。而在日本和美国绝大多数农民都加入了合作社,既有销售合作社和生产资料供应合作社,又有农业劳动合作社,即为农民提供相应的设备和技术支持,并为其在种植或养殖的各个阶段提供完善的咨询服务。从而提高其生产终端的应变能力和竞争力,并降低下游渠道商的风险准备成本。
第四,运营效率低。就农产品自身而言,当其规模越大,结构越多样,其成本越低,产出效益越高,产生的风险就越小。斯特恩(LouisaW.Stem)、安塞利(AdellEI.Ansary)和安妮・珂兰(Coughlan)从管理和社会角度研究该问题,即前者基于利润来评估渠道和市场需求的匹配程度,后者则评估各渠道商的财务质量、对总体渠道的贡献和自身渠道质量等内容。但是我国目前存在资金积累不足、规模效应低、从业人员素质低等问题,严重阻碍了农产品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和产业链的进一步深化。在销售时间上的安排仍缺乏科学性。而中间环节过长,环节多则是主要的原因。尽管减少中间商是一个解决方法,但中间商对于农产品的渠道建设依然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T.D.H.weld认为在讨论如何提高农产品营销渠道效率等问题的同时,也不能保证适度的中间环节,中间商有利于产业链的上下游分工,提高渠道运作水平。最后,在结构方面,农产品批发商的销售对象上,电子商务、专业供应商等新兴购买者已经出现,并逐年上升。但是,超市、部分零售店等零售终端依旧是从批发市场采购。⑧
建立农业合作组织。地域性的中小型种植户应建立专业的农业合作社,用于联系供求双方,组织销售,实现渠道共享、信息流通、风险共担,从而增强个体种植户的竞争力和凝聚力。尽管我国也有很多类组织,起到了降低渠道成本、有效降低市场风险、提高信息透明度的作用,但合作社存在内部管理和执行力方面缺乏有效监督,不能有效履行其职责等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另外,缺乏良好的后期投入和利益分配的不完善也是其值得进一步改善的地方。
因此,农业合作社还应在制度规范化、流程标准化、产品优质化等方面做出探索,提高农产品交易效率。而农业合作社作为产销纽带,其结构设计和管理制度是关键,直接影响和决定运行效率和市场拓展能力。就国外的管理经验而言,我国农业合作社、农业协会等机构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以加拿大为例,其农产品营销协会主要有以下特点:首先,是作为一个消费者、市场、政府和农户之间的纽带出现,可以作为代表和其他相关主体进行协商,并组织农产品的流通和销售等环节;目的在于提高会员收益,即营销协会是以保护会员利益为核心,为会员提供多样的全面的渠道咨询;因此他们为会员将搜集很多市场信息,并对其会员进行信息共享和作业指导;有完善的监督机制,即为了保护会员利益,协会有自己的章程和运营机制,并有完善的监督机制;另外,协会属于非营利性组织,其运营经费是从会员的产品销售收入抽出的。
与下游终端对接。专业销售机构可以与超市、便利店、批发市场合作。首先,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一个可行目标,并以此设计方案,从而为实现多方合作模式打下良好的契约基础。其次,政府应发挥引导作用,通过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多方合作模式的建立。另外,各方应以降低整体交易成本为目的,对进入销售终端的农产品制定相应质量标准,对农产品的进入过程建立标准化操作流程。在实际运行中,建立完善的问题处理机制,定期更新农产品进入过程的标准流程,必要时可向专业的咨询机构咨询,对其运营模式不断优化。只有在这种多方合作模式的基础上,才能有效降低各主体间的道德风险。该模式与其他模式的不同在于农户与下游产业公司不再直接合作,而是通过中介统一对外建立合作关系,而这个中介就是农户自发形成的合作社。最后,不应忽视政府在农产品转移到最终消费者手中这一过程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监督制度和规范标准,并为采购、配送、营销、价格等环节的稳定运行保驾护航。此外,建立规范的行业协会,用于生产主体间的交流,规范行业行为。
对原有渠道优化。针对原有市场,可以优化资源配置,对原有机制进行改造升级,提高市场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和渠道成本。若本地适合建立交易市场但还没有,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建立。新的交易市场建立有效运作规范,互相监督,保障市场有效性。及时更新交易平台,保障渠道的畅通性。但也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自身营销行为,在行业协会应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约束企业行为,提高行业信誉。
针对食品加工企业、餐饮企业等大型消费者,可以通过农业合作社建立起关系型渠道。双方进行信息共享、风险共担、加强企业合作等方式锁定目标市场,降低渠道风险,从而提高行业竞争力。对于一些大型连锁企业而言,其原料采购一般都是集中统一进行的,因此针对这类企业应该由专门的客户小组负责,为其提供专业完善的解决方案,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另外,当需要稳定收益,降低不确定性时,尽量与加工型企业直接签订交易合同,此类交易多成交数额大,交易次数少,交易时间长,价格比较稳定。
建立新渠道。除了优化原有渠道外,针对部分农产品,还可以借助网络途径进行销售。这类商品应该存在以下特点:首先,单位价值高(重量或者体积),其次,保质期长,不易变质,耐存储,例如:部分干海鲜,干果等。这里的网络渠道不仅仅是在某一平台上开设网店,还应该通过多种网络途径进行宣传、促销,以提高知名度,包括微博、微信、e-mail等。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网络化渠道。这里的网络化是指通过互联网及虚拟信息平台对流通渠道内各主体的信息进行同步和共享,提高农产品流通速度。包括通过互联网进行数据交换、建立网店等。还应高度重视期货市场和拍卖市场的建立,这两种市场能够在最大程度上降低收益不确定性和充分排除信息壁垒。
与政府配合,发挥市场有效性。首先,与政府积极配合的目的之一在于引导市场良性循环,提高市场有效性。因此,应积极鼓励企业进行农产品的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从而提高产品多样性,扩大市场容量,并且鼓励社会资金、大型企业和优秀人才进入农产品营销渠道的建设中去。为实现这些目的,政府应在土地、税收、运输流通和行政审批等方面给与积极扶持。还应加强市场监管,规范企业的交易行为,建立科学系统的市场评价体系和针对突发状况的应急方案。另外,还应为渠道人才的培养提供必要的帮助,从而在根本上为扩大市场需求,增强市场活力不断提供人才输出,例如,可委托相关科研院校和专业机构为其提供定期的讲座和培训学习。其次,应控制农产品行业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导致的市场竞争弱势,政府应该在其进行自由竞争的基础上进行重点扶持,合并小型市场,提高市场效率。据不完全统计,我国5000多家农产品批发市场中,有20%以上在建成以后未能开业,其农产品交易量也未能实现预期目标。因此,各地区政府应相互配合建立统一的管理监督机制,提高大型交易市场的活力,从而促进当地农产品营销渠道的高效有序运行。
(作者单位:宿迁学院商学院)
①胡华平:《农产品营销渠道演变与发展研究》,华中农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1年。
②柳思维,黄毅,张国政:“农产品营销力影响因素模型与实证研究”,《商业研究》,2010年第2期,第134~137页。
③孟志兴,王广斌:“我国农产品物流渠道分析及对策建议”,《中国流通经济》,2012年第4期,第30~33页。
④何望:“我国农产品营销渠道现状与优化策略”,《经济研究参考》,2012年第23期,第41~42页。
⑤徐国强:“农产品营销体系的构建分析”,《现代营销》(学苑版),2014年第10期,第62~63页。
⑥张国斌,肖玉秀:“中小农户农产品微营销策略探讨”,《现代农业科技》,2014年第24期,第342~343页。
⑦张莉:“安徽省农产品营销模式分析与研究”,《湖北科技学院学报》,2014年第12期,第8~9页。
⑧降雪辉:“阿里巴巴视域下河南农产品网络营销新模式研究”,《物流技术》,2015年第34期,第108~1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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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教育体制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后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就倍受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学校的高度重视,统计数据和事实表明学生的心理健康关系着他们学习、生活,成长的方方面面,因此,作为一线教师更应该关注学生的心理。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中小学生常见心理问题及解决策略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世界卫生组织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提出了"健康"的新概念,即"健康不仅仅是指没有躯体疾病或残缺,而是要在生理上、心理上和社会适应能力方面都处于完好的状态。"要培养中小学生良好的整体素质,不可忽视学生健康心理的培养。
1.厌学心理。厌学包括厌学情绪、厌学态度和厌学行为,其主要特征是对学习厌学反感,甚至感到痛苦,因而经常逃学或旷课。有厌学倾向的学生,对学习存在认识偏差,一方面他们认为学习成绩好坏对自己未来发展和理想实现并无多大关系,另一方面认为自己学习能力低下,把自己看成学习上的失败者,常以消极的态度对待学习活动,不愿意做作业,不认真听讲,只是在教师和家长的压力下勉强学习,他们在学习过程中体验到的是恐惧或厌恶。
2.考试焦虑心理。表现为害怕考试考不好,影响别人对自己的评价,担心影响自己的前途,也担心受到家长的责骂,因此出现考试焦虑的心理
3.学习压力。虽然学习压力并不是心理问题的唯一原因,对于某些类型的心理问题来说,可能也与学习压力无关,而是由其他方面的压力所诱发的,但很多时候都把原因归结于学习压力。对于教师而言,对于学习压力的性质、类型、影响要有明确、科学的认识,并掌握一些有效减压的方法和策略。
4.挫折压力。具有挫折感的有些个体会表现出一定的攻击性,能引起自尊心的降低,出现自卑、敏感、焦虑抑郁、闭锁等反应。或者以特殊的行为方式逃避,如酗酒、上网成瘾等,或者出现情感冷漠,产生自杀倾向。
面对中小学生诸多的心理问题,应如何解决呢?我主要从家庭、学校角度来探讨,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家庭层面
1.要形成优良的家风。优良的家庭氛围是家风形成的基础,(www.fwsir.com)是培养孩子正直、诚实、友爱、善良、宽厚的保证,这样才能形成孩子健康的人格。
2.不能过分娇惯和溺爱孩子,要真正关心孩子,了解孩子的想法,真正了解孩子在想什么,真正需要什么,帮助孩子走出心理困境,使孩子健康成长。
3.要正确看待孩子的学习成绩,家长不要对子女的期望过高,一次成绩的失误不代表孩子成绩永远不好,因此在孩子学习成绩不好时,应给予安慰和鼓励,而不是责骂。
4.要形成稳定的家庭关系,父母因感情不和吵架或发生婚变,都会对孩子的身心造成极大的影响,因此父母要正确对待婚姻,好好抚养自己的孩子。
(二)学校层面
1.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学校一定要把心理健康课纳入学校的教学计划中,排入课表,选配专兼职教师任教。
2.办好心理咨询室,开展心理咨询活动。
3.建立中小学生心理档案,准确地掌握和了解中小学生心理发展规律、特点及现状,进而为学校的科学管理提供心理学依据,这样有助于学校对中小学生实施心理健康教育,有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
4.广泛宣传。学校要充分利用板报、广播站、班队会、手抄报等形式广泛开展心理素质教育活动,让中小学生学会疏导和调节自身情绪,培养良好个性品质,锻炼心理能力。
可见,引发中小学生心理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应针对不同的个体,分析其心理问题的成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做到"对症下药",帮助他们摆脱心理困境,使之健康成长。
曼丽琴。浅谈中学生常见的心理问题及其应对策略。新课程:教育学术版,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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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收费政策的实施和高等教育规模的快速发展,高校中的贫困大学生数量不断增加,贫困大学生问题也逐渐凸显,引起国家高层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由于经济困难的原因使贫困大学生比其他大学生面临着更大的心理压力和焦虑,容易产生自卑、逆反、忧郁、自我封闭、过分敏感和依赖等许多方面的消极思想行为和心理。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贫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贫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贫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助于促进贫困大学生全面发展,构建和谐校园。近年来,我国高校贫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此,采取有效的策略对加强和改善贫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贫困大学生 思想政治教育 对策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校的不断扩招和教育体制不断改革,高校贫困生呈现上升趋势。加强贫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具有重要作用,也越来越受到各界人士的关注。我国高校有关贫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对此,采取有效的策略对加强贫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国家一直都非常重视贫困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并颁布了一系列有关加强贫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条例。近来,高校对贫困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内容针对性不够强
贫困大学生作为当代大学生中的一支特殊群体,他们的思想政治教育也是围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来展开。由于贫困大学生的特殊性,其教育内容应根据贫困大学生的实际情况,有其针对性的教育。但是一些高校在对贫困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往往忽视了贫困大学生的实际特点,导致其针对性不强。主要表现在:
一是缺乏群体针对性。与普通大学生相比,贫困大学生无论在经济条件,还是成长经历以及心理素质等都存在一定的差异。目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以培养全体大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其内容并未有所侧重,致使教育内容缺乏群体针对性。如高校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时,不仅要讲述祖国悠久的历史和文化,而且要洞悉贫困大学生对国家、社会的复杂情感,有意识地引导贫困大学生正确地看待贫困,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二是个体针对性不强。贫困大学生来自不同家庭,由于贫困程度以及心理素质等方面存在差异,其表现出个体性与层次性。而目前一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者因认知不足或者主观认识偏差,往往忽视了贫困大学生群体的个性差异性,导致教育内容个体针对性不强。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者在对贫困大学生进行调查时,如果不分析贫困大学生的个性差异,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查,则很难达到良好成效。
(二)方法不够科学
贫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是高校教育者对贫困大学生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时所采用的具体方法。在贫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合理的方法有助于其工作顺利进行。然而,在贫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其方法的运用却不尽如人意。
一是认识不当。一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者只认识到贫困大学生的经济困难,而忽视了他们的心理和精神上存在问题;再加上不少教育者认识方法不合理,对贫困大学生的实际情况把握不准,导致教育者的思想认识与贫困大学生的实际相脱离。
二是流于形式。由于一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者认识不足以及专业知识的限制,对贫困大学生进行教育时往往采取传统的灌输方法、榜样激励法等方法,缺乏对贫困大学生实际的了解,导致教育与实践相脱离。甚至有的教育者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只注重教学的传授,忽视了贫困大学生的特点,使教育流于形式。
三是缺乏艺术性。合理的教育方法,可以提高贫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效率。然而,部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者由于专业限制、认识不足、能力不强等原因,开展工作时不注意方法和艺术,使其工作难以对贫困大学生产生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机制不够健全
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工程,只有建立健全机制才能确保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效运行。但由于各种原因,在对贫困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工作机制和管理体制仍不够不健全,进而导致贫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流于形式,效果不佳。
一是贫困大学生的“认定-资助-教育”体制不够完善。目前,多数高校都制订了贫困生认定办法,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情况不容乐观。如一些贫困大学生碍于“面子”,不愿表明自己家庭困境,拒绝声请贫困生;而另一些家境富裕的大学生,抱着“不拿白不拿”的思想,主动声请贫困生。这样就会增加认定的难度。同时,在具体资助工作中,存在覆盖面小、资金不足、助学贷款办理难等一些问题。此外,在对贫困生进行教育时,缺乏制度约束,往往出现教育活动流于形式,缺乏全面的、系统的教育格局。
二是物质资助与育人工作相脱节。经济帮扶可以帮助贫困大学生解决物质问题,而思想教育可以促进贫困大学生全面发展。目前,一些高校却忽视了这两者之间的重要性,过于重视经济资助,导致贫困大学生中出现“等、靠、要”的不良现象。同时有些高校过分的强调思想教育,而忽视贫困大学生的实际情况。这种不合理的现象,必然会影响到贫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三是反馈机制不完善。在开展贫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时,由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等比较慢,导致贫困大学生在认定、资助以及教育时,不能及时反馈。此外,评估也是贫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有助于促进其顺利发展。但由于部分高校忽视了贫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导致评估工作流于形式,评估方法不科学,激励机制不健全。
贫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构建和谐校园发挥重要作用。但就目前贫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采取行之有效的策略,对于加强贫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一)转变贫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观念
贫困大学生作为高校大学生中一支特殊的群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占有非常重要地位。加强贫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必要转变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的观念。
一是高度重视贫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针对在贫困大学生经济帮扶中,存在物质资助与思想教育脱节的现象,思想政治教育者要注重心理疏导和思想教育,根据贫困大学生的群体特点,加强理想信念和“三观”教育。同时高校要从实际出发,把贫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纳入到学校工作的重要议题上,注重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 二是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者不仅要关心人,而且要帮助贫困大学生树立自强精神,促进贫困大学生全面发展。贫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加强人文关怀,创造一个人性化的环境,增强贫困大学生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此外,思想政治教育者还要培养贫困大学生成为新时代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二)丰富贫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内容
贫困大学生作为大学生当中的特殊群体,加强贫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对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具有重要作用。思想政治教育者不仅要弘扬思想政治教育的优良传统,而且要立足贫困大学生的思想实际,不断丰富贫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内容。
首先,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者通过发挥课堂教学的主导作用,传授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引导贫困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同时,要加强贫困大学生理论学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的侵蚀。
其次,加强艰苦奋斗和自我教育。艰苦奋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思想政治者可以通过课堂讲解、参观考察以及组织有意义的社会活动,来培养贫困大学生的优良作风。此外,思想政治教育者还可以通过表彰优秀贫困大学生先进事迹,加强贫困大学生的自我教育。
最后,加强感恩教育。感恩教育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者可以通过先进事迹、典型案例等引导贫困大学生正确看待社会扶贫,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帮助贫困大学生在未来工作岗位中,懂得知恩图报,发扬传统美德。
(三)健全贫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机制
加强贫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建立健全贫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机制,使其在制度范围内有序进行。
首先,完善工作体制。解决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必须完善贫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机制,加强对贫困大学生个体的教育和帮助。并定期与贫困大学生保持联系,掌握贫困大学生的思想动态,了解贫困大学生的学习生活状态,有针对性地开展贫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其次,构建“扶贫”与“育人”相结合的机制。加强贫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在贫困大学生物质帮扶中渗透思想教育,引导贫困大学生加强自我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此外,还要把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相结合,在加强思想引导的同时帮助贫困大学生克服由于经济贫困所引发的实际困难。深入了解贫困大学生的实际状况,有针对性帮助他们克服困难,使贫困大学生“扶贫”与“育人”相互促进。
最后,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合理的评估是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实效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建立多元化的评估指标体系、完善的评估组织体系以及科学的评估方法体系,来检验贫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成效,有助于加强和改进贫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贫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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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国民生产总值得到了飞速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收入水平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与此同时,我国居民总体收入、城乡居民之间、东中西部地区以及各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对我国的经济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涉农收入分配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多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涉农收入分配政策,目的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配合城镇化进程,加强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但任何一项政策制定目标的实现都有赖于政策的有效贯彻。现行的涉农收入分配政策种类形式多,的确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加之涉农收入分配政策本身制定的缺陷等等原因,使得政策在现实贯彻过程中突显出不少的问题,政策制定的初衷没有得到很好地实现。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中国经济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并进入到了经济的新常态。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转型期,由高速向中低速发展,社会不同领域都面临着改革,改革环境也是阻碍重重。而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困难挑战更多。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对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要求更为紧迫,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矛盾日益尖锐,经济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对农村社会管理创新提出了亟待解除的课题。中国仍然是一个农业大国我们还必须清楚的认识到,“三农”问题仍然是制约着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党中央对农业问题一直十分重视,在中全面部署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明确要求加大政策措施,提高支农惠农力度。不管是中央还是地方各级政府多年来都在致力于研究并出台一系列涉农收入分配政策,主要有财政支农政策、农业补贴政策、农业现代化政策等等,这些政策促进着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着农村社会全面建设,使农民能够增产增收,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和水平。而制定的政策措施要得到实现,则依赖于政策的有效贯彻执行。但是现行的涉农收入分配政策不论是政策问题还是执行问题都存在着不少问题,农民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实惠,国家扶持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的初衷没有得到实现。因此,清楚的认识到涉农收入分配政策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的对策,对促进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民增产增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改革开放前后对“三农”问题所制定的一系列收入分配政策,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增收都有明显的效果。但也得看到,相关政策也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存在于收入分配政策的合理性及可操作性、政策执行主体和政策目标群体这三个方面。
(一)涉农收入分配政策的合理性及可操作性存在的问题
政策合理性的欠缺。涉农收入分配政策虽然大体上制定的合理,但政策本身在制定的过程中仍存在着不足。譬如涉农税收政策中,国家对许多农业生产资料(饲料、化肥等)在生产和销售环节都实行免税或者减税政策,政策的初衷是让农业生产者减少购买生产资料的成本。但在流通环节,诸多商家会把价格抬高,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真正获利,农民并没有真正得到实惠;政策可操作性的欠缺。现行的涉农收入分配政策在实际的贯彻过程中会遇到了政策执行贯彻主体和受惠群体的阻碍,政策执行起来出现了困难和问题。
(二)政策执行主体存在的问题
政策目标的实现都要依赖执行机关的执行,涉农收入分配政策也是一样。政策执行人员素质、执行部门功能都对政策贯彻执行产生影响。主要表现为:政策贯彻部门人员内部培训不足。熟练掌握政策是政策得以贯彻的前提;政策执行机制不完善。主要有政策贯彻职权配置机制不完善、政策贯彻监督机制不健全、政策贯彻评估机制不完善、政策贯彻责任追究机制不完善;政策贯彻主体素质欠缺。主要表现为:工作能力欠缺、管理水平欠缺、责任意识不强;政策缺乏宣传。农民由于平均受教育程度低,往往不善于利用互联网来进行信息的获取。尽管各级机关也会对政策进行宣传,但宣传的效果不明显。
(三)政策目标群体存在的问题
政策的受惠群体的受教育程度制约政策的贯彻,农民的教育程度必定会制约他们对政策的理解、对法律的认识以及对自身利益的诉求。一些农民甚至不知道一些涉农收入分配政策的存在。农民自身利益表达能力弱,使他们缺少了基本的话语权,不能参与到相关政策的修改当中,从另一方面制约了政策的贯彻,违背了国家制定政策的初衷。
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国家制定涉农收入分配政策的初衷是为了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村社会建设,提高农业产量,增加农民收入。但是由于政策存在的诸多问题,如何修复完善涉农收入分配相关政策对“三农”问题解决至关重要。
(一)提高涉农收入分配政策的质量
提高政策的合理性。在制定出台涉农收入分配相关政策时,不仅要充分论证该政策是否可以促使农业生产部门得到充足的资金和效益,让农民得到最大程度的受惠,还要具备相应的方式和方法,引导和促使政策的好处留给农业、农村和农民;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必须合理掌握涉农收入分配相关政策的执行弹性,尽量减少自由裁量权的使用,使政策的优惠措施发挥出应有的效果。
(二)加强政策贯彻机构的执行力
完善涉农收入分配相关政策贯彻机制。第一,完善政策贯彻职权配置机制。就是要规范政策贯彻机关内部的职权配置。第二,完善政策执行监督机制。对政策执行实施监督是保证达成政策制定的预期目标。第三,完善政策贯彻评估机制。第四,制定科学的培训制度。第五,完善政策贯彻责任追究机制。政策的执行者在享有权力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完善的责任追究机制应明确责任,建立岗位责任制,政策贯彻的每个环节都要落实到的相关的责任人。
(三)加强政策宣传
宣传对保证政策得到贯彻执行,实现政策制定预期目标是至关重要的。鉴于涉农收入分配相关政策的重要目标群体之―农民远离城市、受教育程度低、获取信息的途径较少的特点。一是加强法制思想宣传;二是加大涉农收入分配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开通服务热线、网上政策咨询、在服务厅开设宣传栏和政策咨询窗口,同时免费提供政策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的涉农收入分配政策宣传,在宣传时要注意使用简明易懂的宣传用语,以保证它能被广大农民所接受。
对新出台的相关政策,要及时在网上、服务厅宣传栏进行公告,并对重要政策点进行及时解读,让新政策及时被正确理解。定期到农村举办相关政策讲习班、各种形式的座谈会、辅导班,并派发宣传手册,宣传政策;三是鉴于涉农收入分配政策涉及政策多,出台的条例多的特点,要将不同时期出台的各种法规、条例和补充规定中的涉农收入分配政策进行整理、归纳、汇编成册,使政策清晰明了、易懂,让涉农经营者,特别是农民便于操作。
(四)加大政策贯彻资源的投入力度
政策贯彻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我国地域辽阔,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出门交通不便,农民到达相应的政策办理机关很不方便,政策宣传的效果受到影响,政策执行的工作也受到制约。这些客观现实说明要想在农村顺利推行涉农收入分配相关政策,必须要投入足够的政策资源。因此,要合理利用政策资源,适当加大对一些贫困山区的政策资源投入,从而确保政策贯彻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国涉农收入分配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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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民主建设是一项艰巨的实践过程,近些年来一直是热点问题为党内外所关注。作为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程度高低直接影响到国家民主和社会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关键和突破口。这些都要求我们要善于把握党内民主建设的重点,不断探索发展党内民主的路径。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新时期党内民主建设的问题及路径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新时期,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力。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人民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等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党内民主建设至今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应从推进党务公开、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改革党内选举制度、完善党内民主监督制度等路径着手。
(一)概念:什么是“党内民主”?
目前学术界对这一概念尚未达成统一的认识。在中共“七大”上,刘少奇对党内民主的实质作过这样的界定:“就是要发扬党员的自觉性与积极性,提高党员对党的事业的责任心,发动党员或党员的代表在党章规定的范围内尽量发表意见,以积极参加党对于人民事业的领导工作,并以此来巩固党的纪律和统一。”
①这种观点意在强调党员的主体地位。另外,还有学者对党内民主概念的理解重在强调制度体系的建设。如颜杰峰认为,党内民主就是在党的政治生活中,全体党员依照平等、多数原则,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和管理党内一切事务的制度。
②除此之外,林尚立还认为,党内民主不仅是一种制度形态,而且也是一种基本的政治生活,是科学的制度和健康的政治生活的有机统一。
③通过借鉴以上有关党内民主概念的观点,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所谓党内民主,就是全体党员在平等地直接或间接地参与、管理党内一切事务的政治生活中所形成的一系列制度体系。
(二)党内民主建设的现实意义
1.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是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内在要求。一方面,党的先进性是党的本质属性,党内民主是党的先进性的体现和必然要求,没有党的先进性就不会有真正意义的党内民主,党内民主建设就会失去方向和意义;另一方面,党要保持先进性,就必然要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通过党内民主建设来实现党的先进性目标,没有党内民主建设,党也就不会有真正的先进性。坚持党的先进性与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是统一互动的关系,统一于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实践之中。
2.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是带动人民民主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党内民主建设对人民民主建设起着关键、示范和引领的作用。中国共产党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核心地位,决定了不断推进的党内民主建设必将带动整个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将人民民主不断推向更高的层次和更深的程度。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党内民主建设至今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党员权利没有得到充分保障:目前党员权利保障机制还很不完善,党员实际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很难落实,相当多的党员难以真切地感受到他们本应享受和行使的对党内事务的参与权、选举权、管理权、监督权,因而导致许多党员对党的事业缺乏应有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创造力。
(二)党的代表大会和党委全委会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因缺乏相应的保障制度和运行机制,党的代表大会的职权难以落到实处。党代会的职权经常被全委会、会或工作会议、扩大会议所取代。全委会在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是同级党组织的领导机关,负有重大的责任。但是党的委员会不是常设的,它在闭会期间,其职权是由会行使。长期以来,全委会的职责履行得不够充分,作用不够明显,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全委会形同虚设的现象。
(三)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彻底:在实际的政治生活中,党的民主集中制尚未得到充分贯彻实施,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民主不够,集中过多。民主范围狭小,程序简单,存在圈内的几个领导拍板决定的现象。二是集体领导不够,个人专权过多。在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上,某些主要领导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个人操纵一切,提交党委会集体讨论只不过是通过形式上的党委会决定使之“合法化”;三是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过程中从私利出发作,有的则对组织或上级的决定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四是党内监督难、监督“一把手”难上加难的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发展党内民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个长期的实践过程。当前,发展党内民主应该着力于以下五个方面:
(一)大力推进党务公开:党务公开是实现党内民主的前提条件。在具体实践中,应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明确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规范公开程序、扩大公开范围上,不断提高党务公开的质量。要着力解决目前一些党组织党务公开中存在的该公开的不公开、前期公开后期不公开、公开时避重就轻、成绩公开问题不公开、公开不公开随意性较大等问题,切实增强党务公开的实效性。④
(二)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党员权利的实现和保障程度,直接反映着党内民主的发展程度。推进党内民主,关键是要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拓宽党员参与和了解党内事务的渠道,为党员参与民主管理和决策创造条件。通过建立党内下情上达的呈报制度和反馈制度,拓宽党员反映和表达对党组织意见的渠道,保证基层党员和下级党组织的意见能够及时反映到上级党组织,使各级党组织的决策能够真正体现广大党员的意志。
(三)进一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是党的根本制度,是党内民主的最重要的载体。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需要做的工作很多,当前要着重做好三项工作。第一,实行党代表常任制,任期与同级党的代表大会相同。实行党代表常任制,有利于各级党代会代表,在参与重大决策和监督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方面发挥作用。第二,实行党代表大会年会制。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必须每年举行一次,不得无故取消或延迟。第三,完善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议事规则。这是开好党的代表大会并发挥其应有作用的关键。
(四)改革党内选举制度:党内选举制度的完善及其有效运作,是衡量党内民主水平的重要尺度。因此,要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扩大候选人预备人选和候选人的差额比例,实行自上而下的提名与一定范围内的党员群众民主推荐候选人相结合;要建立健全与党内选举制度相配套的党内任期制;要引入党内竞争和竞选机制,扩大差额选举的比例和范围等等。只有这些问题解决好了,党内选举才能真正体现广大党员的愿望和时代的要求。
(五)完善党内民主监督制度:党内监督是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党内民主建设起着重要的保证和保障作用。当前,完善监督制度主要应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的使用以及关键岗位的监督,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落实党内监督的条例,还要进一步实行和完善巡视制度。此外,还要加强民主监督,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增强监督合力和时效。(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①刘少奇论党的建设.[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466.
②颜杰峰.党内民主含义考析[J].理论与改革,2009(1).
③林尚立.党内民主:改革开放以来的探索与实践[J].探索与争鸣,2002(6).
④卢琼华.党内民主建设的回顾与前瞻[J],组织人事学研究,2009,10,13-16.
新时期党内民主建设的问题及路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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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作为一种高校学术资源的分配方式和评价用人机制,既属于高校的学术工作范畴,同时也是高校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是对申报教师科研水平、工作能力、教学业绩的综合评价,它不仅涉及到每一位申报教师的切身利益,还关系到高校教师积极性和创造力的发挥,关系到高校师资队伍的稳定和发展。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教师职称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教师职称的评定是对教师在其专业领域的贡献与成就进行的评价并予以公开的级别认证的一项工作,同时还伴随着工资、福利待遇等利益。但随着形势的发展,目前教师职称评定工作中也暴露出了不少问题,解决好这些问题,可以更好的促进教师队伍的发展。
【关键词】教师职称评定 问题 对策
1987年起,我国开展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教师职称评定是对教师的工作水平、能力的级别上的肯定,同时伴随着工资、福利待遇等奖励,关乎教师的职业利益以及职业荣誉。因此评定职称对教师有着一定的激励作用。而目前职称评定工作当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性,打击了部分教师的教学积极性,给教师队伍的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教师职称评定工作中存在着论资排辈现象严重、重教科研轻教学、岗位设置限制职称名额、不正之风蔓延等一系列问题。
2.1 论资排辈的现象严重
论资排辈是一些学校职称评定的“潜规则”,在满足相应的任职资格之后,资历较深、教龄较长、辈分较高的教师优先,这种现象带来了不少的矛盾纷争。职称不再是能力、工作水平的体现,而是辈分、工龄别名。有的人尽管自身的素质不高,业务水平也不强,教学成果也不出色,但凭借着资历年龄的优势,照样评上了高一级的职称。这样一些成绩能力俱佳的后来者便落选了,这样做容易的挫伤青年教师的积极性,很容易使他们产生评职称主要看年龄大小以及搞关系的能力的想法,从而使他们的进取心以及工作热情有所降低,形成一种熬时间的心理,不利于青年教师的成长。
2.2 重教科研轻教学
教科研作为职称评定的一项重要条件,参评教师必须有获奖论文或发表论文,并且有一定的奖项要求。这一条件使得一些教师没有参评的资格,同时也就造成了在评定中重教科研能力,轻教学能力、教书育人实绩的误区。而教师平时的工作主要是教书育人,如果教学任务繁重,就很难抽出时间来完成论文;另外对于农村地区的教师,因为资料相对匮乏,信息闭塞,缺少互联网络,创作和发表论文都很困难;农村教师尤其是边远地区的教师,由于培训经费不足,几乎没有机会参加培训学习,因此知识更新较慢,教学过程墨守成规,缺乏创新意识,就更不要说发表论文了。
2.3 岗位设置限制职称名额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改革,各地岗位设置实施工作正在进行中,岗位设置后职称申报与岗位设置相结合。按规定,各单位需结合岗位设置情况进行申报。具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已超过规定设置的相应岗位数一定比例的,一般不再推荐申报,对中小学教师职务申报实行数额控制。因此会出现满岗超岗后,教师职评无岗位,无法参加评聘的现象。而职评是教师工作的目标之一,评上高级教师甚至是许多教师的理想,如果因为岗位设置的原因不能参与职称评定,这将会造成教师的职业迷茫,甚至导致优秀教师的大量流失。
2.4 不正之风蔓延
由于各种原因,教师一心想要一蹴而就,少数教师在职称评审中挖空心思走后门、找关系,每到职称评审的日子,一些老师就忙碌起来,千方百计找关系打听评委名单,登门联络感情,甚至送钱送礼,以求可以让自己顺利通过,导致了职评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个别评委也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和职责,评审中没有坚持公正严肃的评审标准,让这些教师过关,而一些真正优秀却没有门路和关系的教师反而落选了。这些现象虽然是少数,但严重地挫伤了广大教师的积极性。
3.1 变重视资历为更加重视能力
论资排辈的潜规则应该摒弃,转而更加重视教师的教学能力。资历老、辈分长的教师并不一定教学水平就高,相反可能因为年龄的原因,教学思想较为保守,教学方法也不够先进,而资历浅的年轻教师由于接触到很多新的东西,思想也较为灵活、先进一些。
为此应该建立一套完整的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能力评价体系,将教学能力纳为职称评定的重要指标。这样更有助于激发教师们更加专注于教学,尝试先进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能力。
3.2 变重视理论水平为重视实践水平
我们的职称评定应该更加注重实践技能,也就是说要更多地考察教师的教学成果,只有懂实践、会教学的教师才有资格被评为好老师,一个只忙于理论、缺乏实践能力的教师,理论水平再高也不是合格的教师。可以考虑将理论水平作为教师职称评定的附加条件,而不必作为必备的条件,在同等的条件下,发表论文数目多、质量佳者可以优先。
3.3 岗位名额统筹
由于职称名额有一定的比例,超过这一比例之后其他的教师将因为没有名额而无法参与评聘,从而造成优秀教师流失等后果。因此应当考虑适当增加岗位名额,根据学校的教学水平来分配名额,教学水平高的学校可以适当多给一些名额作为奖励。这样有利于留住优秀教师,减少教师间因为竞争名额而引发的矛盾与不满。
3.4 营造良好的职称评定氛围
职称评定机制应该最大限度体现出其激励的作用,不但对于参评者而言,对其他教师也应当产生激励的作用。学校应该营造出良好的职称评定的氛围,让每个教师都感觉到这件事情是与自己有关的。
营造良好的职称评定氛围,首先从教师自身来讲,参评教师应该多向其他的教师传递自己的成功经验,而未参评的教师也应该积极的向参评教师提供帮助,这样有利于加深教师们的团队意识和协作意识;其次从职称工作的过程来讲,要加强全过程的监督,避免出现不正之风蔓延的现象,规避职称工作引发的各种矛盾和不满。做好以上两点,相信教师职称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并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职称是对一个教师教学能力的评价,同时也决定了教师的工资、福利等利益,关乎教师的利益和荣誉。解决好当前教师职称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打造一个公平、公正、有效的教师职称评定体系可以增强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使教师们将主要的精力放在教书育人、创新教学方法等上面,促进教师队伍的良性发展。
[1]谢浩. 浅谈高校教师职称评定工作的几个问题[J]. 中国高校师资研究, 2011,(03).
[2]毕开颖. 教师职称评定社会化、专业化的探讨[J]. 河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0,(04).
[3]阳泽,余小燕. 发挥教师职称评定的激励功能[J]. 四川教育, 2006,(05).
[4]黄大龙,吴恒祥. 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改进的构想[J]. 教育发展研究, 2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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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不仅仅是对城建资料的有效保存,也是对以后城建工作的借鉴,关乎城建工作的科学、平稳发展。而随着社会的发展,档案管理工作也在不断变化之中,图像、视频、文件都成为档案管理的重要内容,如何紧跟城建档案管理的时代潮流,做好档案管理与应用工作。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谈城建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谈城建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全文如下:
[摘要]城建档案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资源,是城市发展的真实记录。自1980年全国科技档案工作会议之后,城建档案管理已延伸、渗透到了城市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其收集、整理、保管、编研、利用、执法等逐步得以完善,但随着城建事业的飞速发展,城建档案管理同样也面临着诸多难题及新的挑战。本文结合现在城建档案管理情况,分析当前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对策及设想。
我国的城建档案工作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发展,已经初步构建了与我国城市建设发展相适应的城建档案事业体系,城建档案管理更趋科学化、规范化,城建档案的社会功能也得到了新的体现。但就目前来看,当前城建档案事业的发展与社会的需求仍还存在一些差距,服务意识、管理水平仍需提高。
服务:城建档案管理的最终目的是提供利用,服务于城市建设。
保障: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要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确保城建档案工作的顺利实施。
跟踪:对建设工程档案实行同步管理,是国家对重点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提出的基本要求,主要是档案工作要与工程建设同步,它有着承上启下的作用。
监督:要做好城建档案管理工作,首先要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管理机构的建立和管理体制主客观的健全,是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前置和保障,对城建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等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包括对贯彻执行科学技术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国家制订的规章制度,对城建档案工作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资金来源、职称评定,如果没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就难以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也就无法形成档案的有效收集和利用了。
(一)档案收集、处理不尽规范
档案收集来源不均衡。一是从整体情况看,档案资料收集地上多,地下少;实践中,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很难将所有的城市建设项目档案收集起来,存在遗漏问题;二是从管理权限上看,建设系统各专业部门内部档案收集得多,外部收集得少;三是从分类大纲上看,部分档案收集存在漏项,甚至是空白。
(二)档案收集方式过于单一
档案利用率低,实践中,城市建设相关单位、机构对城建档案的认知程度不高,不到用时,绝不查阅,导致城建档案的利用人次、卷次等指标都非常低,难以发挥档案的积极作用。主要反映在纸质档案收集比较多,特种载体档案少,满足不了城建档案信息化管理的需要。
(三)档案收集内容不准确
有些已收集的城建档案,信息缺失严重、审批程序不合理等,有的材料混乱性东西多,缺乏关键理论。
(四)档案人才缺失
新形势下,档案管理需要专业的人才。但是,从目前许多地区的城建档案管理实际工作看,许多档案管理人员都是业余的,或者成为了一些年龄大、能力低的机关干部的“避风岗”,这显然不适应于未来发展的要求。
(五)信息化建设中,硬件投入滞后
城建档案信息化要求资源共享与快速流转,而目前其硬件配置、网络组建仍然滞后。在国内一些大型图书馆或者先进院校的图书档案管理机构中,档案管理已经全部实现了信息化操作。但是,在城建档案管理领域,仅靠有限的人力实施海量城建档案资源收集、整理、保管、利用,显然不能适应信息化快速发展的要求。
(一)领导支持,加大投入
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加大经费投入,努力争取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机构的编制,与编委等部门讲清随着城市的扩大、工程量的增加、档案量的不断成倍增多,需要有相应的人员从事这一重要工作的重要性,全力支持这项工作。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要勇于将这项工作列入相关考核内容,省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城建档案馆目标管理认定办法》。通过建立灵活有效的激励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制度建设,充分调动城建档案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全面推动城建档案事业的创新和发展。
(二)加大城建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力度
在指导各县(市)进一步完善城建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着力推进城建档案工作法治化的同时,要按照有关法规和城建档案的职能要求,加强城建档案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开展城建档案执法大检查,增强全社会的档案意识和法制观念,努力提高依法管档、依法行政的水平。
(三)加快城建档案管理信息化进程
根据信息化建设需要,利用现有现代化办公设施,逐步搭建档案资源流转、利用平台,缩短档案资源归档的周期,提高城建档案的准确性、时效性及利用率。城建档案馆的基础业务工作是对馆藏档案的管理, 只有具备了归档齐全、 分类
合理、案卷优质的馆藏档案,才能谈得上城建档案馆的现代化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城建档案的各项功能作用。同时,二十一世纪将是信息时代,城建档案事业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大力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努力拓宽服务领域。在以传统技术和方法管理档案的基础上,逐步地将以计算机为中心的现代科学技术运用到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中,最后全面形成以计算机技术为核心,将缩微、光盘、声像等技术应用于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
4.转变观念,努力提高服务意识
城建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转变观念,树立“有作为才有地位”的思想,不断拓展城建档案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机制,增强服务效果,积极稳妥推进城建档案馆(室)内部管理机制的改革,加强内部管理,引入竞争机制,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服务是城建档案工作的最终目的,是城建档案馆生存、发展的前提。城建档案工作是城市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它产生于城市建设过程中,反过来又为城市建设服务。不等不靠,主动出去,深入基层一线,主动到建设单位去指导档案工作。在思想上要树立起用户观念,及时了解和掌握利用者的心理和对档案的需求状况,对档案进行综合加工,开拓新的服务方式,多层次、全方位地为城市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5.实施目标管理,规范城建档案收集与管理
首先,城建档案馆重点加强以下档案资料的收集: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用基础设施工程;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其次,加强城建档案的规范化管理。一是做好档案分类研究,把好关口,分清层次,做好档案资源的数量和质量上的统一,杜绝垃圾资源的侵入;二是进一步优化档案资源的收集、处理的工作流程,结合多元化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置,提高管理效率;三是加强档案管理的检查督促,采用平推检查和互检的方式予以监督和交流。
总之,城建档案管理依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城市建设发展的现实需要,有针对性地趋于完善,不仅要体现理念的转变,还要做好扎实的基础工作,敢于突破与创新。建议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从思想上重视这项工作,加大投入力度,实现信息化操作,打造一流队伍,完善管理制度,切实推动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谈城建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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