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近代欧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转型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政治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它是研究政治关系的本质及其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又是政治理论的方法、原则、体系的科学。它主要关注政治价值和政治的本质,是关于一般政治问题的理论,也是其他政治理论的哲学基础。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近代政治哲学研究的转型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浅谈近代政治哲学研究的转型全文如下:
摘要:本文根据霍布斯著作《利维坦》、《论公民》,从性恶论、自然法、社会契约、绝对君权四方面来阐述其政治哲学理论。霍布斯第一次用人的本质,代替欧洲当时流行的“君权神授”观点,用人权对抗神权,打开了长期封闭民众观念的思想阀门,传播新思维,为新兴资产阶级和新贵族专政开辟了哲学道路,引领了政治哲学研究领域的转型。
关键词:战争状态;自然法;社会契约;政治哲学;君主专制
欧洲著名思想家霍布斯作为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喉舌,他运用自己的政治哲学理论为当时英国新兴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专制政权的时代性进行论述,根据他的机械唯物主义自然观和认识论,以自然人的本质为基点,又在人性探讨的基础上论述了自然法和社会契约理论,最后推出了绝对君权的必然结论。
霍布斯把他的机械唯物主义自然观和认识论看作论证自己政治哲学理论的跳板,对此,他首先提出人们的欲望说。在早期原始社会时期,人们为了自己的生活和生存,不顾后果、疯狂地索取其他群人的生活必需品,“渴望攫取占有他人皆有共同兴趣之物”。这是人们欲望的最初体现,也是主要体现,即霍布斯人的欲望说理论,它源于人的自然本性,是非自然力量所能及的,当然人们更无法自控,人的欲望是无限的,同时人们的欲望又不尽相同,于是人们为了自身的最大利益互相争论,互相掠夺,互相残杀,其后果就是把原始的自然状态演变成一种每一个人对每一个人的战争状态。在霍布斯看来,每个人的智商和力量的相似性,决定人们想说话办事的相似性。但是因为人们的目的不同,事实上也不可能相同,人们都想实现各自的预定目标,于是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人们便会互相欺骗,互相竞争,乃至发生对抗。
人类的最大利益是保全自己,而这种每一个人对每一个人的战争状态严重威胁的人们的生命权利,不是最大利益所追求的,人们为了保全生命就必须想办法使这种状态向着有利于人的最大利益方向转化,但由于人的本性即人的自然欲望,人要实现自己的最大利益困难重重,“因为只要每个人都保有凭自己喜好做任何事情的权利,所有的人就永远处在战争状态之中”。对此,理性便是使人们脱离这种状态的唯一方法,即霍布斯的自然法。“自然法是正确的指令,它为了最持久地保存生命的可能,规定了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
每个人只有把除生命权利以外的全部自然权利转让出来,并制定相关契约,才能从源头上消除这种每一个人对每一个人的战争状态。通过这种方法,也是唯一有效的方法地执行,使每个个体都把各自的自然权利转让给一个权利实体,由他代理全权负责,保证每个个体的最大利益。“这就是一大群人相互订立信约,以便使他能够按其认为有利于大家的和平与共同防卫方式运用全体的力量和手段的一个人格”。这也就是说,国家不是根据上帝产生的,而是人们通过社会契约产生的;法律不是根据耶稣制定的,而是人们通过社会契约制定的;君权不是神授的,而是人们通过社会契约转让的。
“国家的区别在与主权者的不同”霍布斯根据统治者的不同特点把国家分为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三种。在他看来,君主制是三种政体中最好的一种。霍布斯以他的社会契约论为笔杆,对君主的绝对权力作了最大的辩护。在他的社会契约中,统治者并不包含在内,不属于制定契约的任何一方,这样统治者便不受契约的任何制约。在他的视野中,君主拥有绝对的权力,集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外交权等所有国家最高权了力于一身,不受法律和契约的限制,人民要绝对听从他的号令,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不得以任何原因对君主有任何不满、任何不服,人民起义或造反,是天理不容的,同时也违反了自然法法则,更是对自己亲手制定的社会契约的践踏。
霍布斯的政治哲学理论以全面性和逻辑性的特点,奠定了其在世界政治哲学史上集大成的地位。他把上帝从天上拉回人间,从人的本性探讨国家问题,瓦解了封建专制制度的理论基础,同时使资产阶级人权至上的思想深入人心、个人主义在英国盛行,带有浓厚的近代色彩,是近代政治哲学研究转型的体现,后来自由思想家洛克、卢梭等人扬弃了他的社会契约论,对法国大革命、美国独立战争乃至当代的西方国家政治制度产生了难以估量的影响。霍布斯所提倡的君主制,是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的君主制,这种政体在英国的特殊时期,有利于防止封建王朝的复辟,有利于政局的稳定,有利于英国资本主义发展,在此意义上,他的政治哲学理论也具有鲜明的近代意义。但是他是从资产阶级人性论、而非科学的唯物史观看待国家问题,陷入了唯心史观的泥潭,不可能知道国家的真正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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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根据霍布斯着作《利维坦》、《论公民》,从性恶论、自然法、社会契约、绝对君权四方面来阐述其政治哲学理论。霍布斯第一次用人的本质,代替欧洲当时流行的“君权神授”观点,用****对抗神权,打开了长期封闭民众观念的思想阀门,传播新思维,为新兴资产阶级和新贵族专政开辟了哲学道路,引领了政治哲学研究领域的转型。
关键词:战争状态;自然法;社会契约;政治哲学;君主****
欧洲着名思想家霍布斯作为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喉舌,他运用自己的政治哲学理论为当时英国新兴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政权的时代性进行论述,根据他的机械唯物主义自然观和认识论,以自然人的本质为基点,又在人性探讨的基础上论述了自然法和社会契约理论,最后推出了绝对君权的必然结论。
人类的最大利益是保全自己,而这种每一个人对每一个人的战争状态严重威胁的人们的生命权利,不是最大利益所追求的,人们为了保全生命就必须想办法使这种状态向着有利于人的最大利益方向转化,但由于人的本性即人的自然欲望,人要实现自己的最大利益困难重重,“因为只要每个人都保有凭自己喜好做任何事情的权利,所有的人就永远处在战争状态之中”。对此,理性便是使人们脱离这种状态的唯一方法,即霍布斯的自然法。“自然法是正确的指令,它为了最持久地保存生命的可能,规定了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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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根据霍布斯著作《利维坦》、《论公民》,从性恶论、自然法、社会契约、绝对君权四方面来阐述其政治哲学理论。霍布斯第一次用人的本质,代替欧洲当时流行的“君权神授”观点,用人权对抗神权,打开了长期封闭民众观念的思想阀门,传播新思维,为新兴资产阶级和新贵族专政开辟了哲学道路,引领了政治哲学研究领域的转型。
关键词:战争状态;自然法;社会契约;政治哲学;君主专制
欧洲著名思想家霍布斯作为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喉舌,他运用自己的政治哲学理论为当时英国新兴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专制政权的时代性进行论述,根据他的机械唯物主义自然观和认识论,以自然人的本质为基点,又在人性探讨的基础上论述了自然法和社会契约理论,最后推出了绝对君权的必然结论。
霍布斯把他的机械唯物主义自然观和认识论看作论证自己政治哲学理论的跳板,对此,他首先提出人们的欲望说。在早期原始社会时期,人们为了自己的生活和生存,不顾后果、疯狂地索取其他群人的生活必需品,“渴望攫取占有他人皆有共同兴趣之物”。这是人们欲望的最初体现,也是主要体现,即霍布斯人的欲望说理论,它源于人的自然本性,是非自然力量所能及的,当然人们更无法自控,人的欲望是无限的,同时人们的欲望又不尽相同,于是人们为了自身的最大利益互相争论,互相掠夺,互相残杀,其后果就是把原始的自然状态演变成一种每一个人对每一个人的战争状态。在霍布斯看来,每个人的智商和力量的相似性,决定人们想说话办事的相似性。但是因为人们的目的不同,事实上也不可能相同,人们都想实现各自的预定目标,于是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人们便会互相欺骗,互相竞争,乃至发生对抗。
人类的最大利益是保全自己,而这种每一个人对每一个人的战争状态严重威胁的人们的生命权利,不是最大利益所追求的,人们为了保全生命就必须想办法使这种状态向着有利于人的最大利益方向转化,但由于人的本性即人的自然欲望,人要实现自己的最大利益困难重重,“因为只要每个人都保有凭自己喜好做任何事情的权利,所有的人就永远处在战争状态之中”。对此,理性便是使人们脱离这种状态的唯一方法,即霍布斯的自然法。“自然法是正确的指令,它为了最持久地保存生命的可能,规定了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
每个人只有把除生命权利以外的全部自然权利转让出来,并制定相关契约,才能从源头上消除这种每一个人对每一个人的战争状态。通过这种方法,也是唯一有效的方法地执行,使每个个体都把各自的自然权利转让给一个权利实体,由他代理全权负责,保证每个个体的最大利益。“这就是一大群人相互订立信约,以便使他能够按其认为有利于大家的和平与共同防卫方式运用全体的力量和手段的一个人格”。这也就是说,国家不是根据上帝产生的,而是人们通过社会契约产生的;法律不是根据耶稣制定的,而是人们通过社会契约制定的;君权不是神授的,而是人们通过社会契约转让的。
“国家的区别在与主权者的不同”霍布斯根据统治者的不同特点把国家分为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三种。在他看来,君主制是三种政体中最好的一种。霍布斯以他的社会契约论为笔杆,对君主的绝对权力作了最大的辩护。在他的社会契约中,统治者并不包含在内,不属于制定契约的任何一方,这样统治者便不受契约的任何制约。在他的视野中,君主拥有绝对的权力,集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外交权等所有国家最高权了力于一身,不受法律和契约的限制,人民要绝对听从他的号令,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不得以任何原因对君主有任何不满、任何不服,人民起义或造反,是天理不容的,同时也违反了自然法法则,更是对自己亲手制定的社会契约的践踏。
霍布斯的政治哲学理论以全面性和逻辑性的特点,奠定了其在世界政治哲学史上集大成的地位。他把上帝从天上拉回人间,从人的本性探讨国家问题,瓦解了封建专制制度的理论基础,同时使资产阶级人权至上的思想深入人心、个人主义在英国盛行,带有浓厚的近代色彩,是近代政治哲学研究转型的体现,后来自由思想家洛克、卢梭等人扬弃了他的社会契约论,对法国大革命、美国独立战争乃至当代的西方国家政治制度产生了难以估量的影响。霍布斯所提倡的君主制,是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的君主制,这种政体在英国的特殊时期,有利于防止封建王朝的复辟,有利于政局的稳定,有利于英国资本主义发展,在此意义上,他的政治哲学理论也具有鲜明的近代意义。但是他是从资产阶级人性论、而非科学的唯物史观看待国家问题,陷入了唯心史观的泥潭,不可能知道国家的真正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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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荣誉勋章是美国唯一不能合法买卖的奖章。荣誉勋章是美国根据1862年的美国国会法而设立的一种美国国家颁发的最高并且获得标准非常高的勋章。获得荣誉勋章的个人必须具备英勇顽强,自我牺牲,临危不惧的事迹,所表现的勇气与大无畏精神必须明显超过他的同伴,授予此勋章必须具备令人信服的服役表现证明,在推荐必须从突出功绩的标准来考虑。荣誉勋章只能由担任美国武装力量最高统帅的美国总统亲自颁发。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欧美国家功勋荣誉制度探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世界各国的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种类繁多、层级分明,且在一些国家具有很强的历史传承性,制度化、程序化、法律化程度较高,国际影响力较强。本文主要介绍英、法、德、俄、美等欧美发达国家功勋荣誉制度的模式、经验,以期为我国功勋奖励制度的创设和运行提供参考和借鉴。
欧洲现代功勋荣誉制度起源于中世纪早期的骑士团(德语orden,法语ordre),随着历史的发展,“Orden、Ordre”的含义演变为现代的“勋章”.十字军时期,骑士团只是一个教会组织,主要进行传教布道。13~14世纪,各国君王召集各个阶级的代表,设立服务于统治地位的骑士团。19世纪,新的荣誉制度将奖赏对象扩至普通民众、下级军官和士兵。与欧洲功勋荣誉制度起源过程中强烈的宗教色彩不同,美国、俄罗斯的功勋荣誉制度的发展则充满了浓郁的战争色彩。
英国荣誉制度历史悠久,早在英格兰国王亨利三世(1207-1272年)在位时就已经出现了下级勋位爵士;13~15世纪,英国的5级贵族(按照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为:伯爵、男爵、公爵、子爵和侯爵)大致成型,形成相对固定的贵族等级制。中世纪后期,为号召各级贵族建功立业、效忠国王,英国开始设立不同等级的勋章勋位,奖赏他们的战功政绩。经过几个世纪的发展与变迁,英国的功勋荣誉从政治和军事扩展到科学、文学、艺术等其他领域,旨在奖励那些为英国作出突出贡欧美主要国家的功勋荣誉制度献的人士。
英国现行荣誉制度主要由爵位、勋章、英勇奖、女王奖等组成。勋章中级别最高的是嘉德勋章,是英国历史上最悠久的骑士勋章。此外,还有蓟花勋章、巴斯勋章、英勇奖等。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以个人的名义设立了一些奖项,以奖励在建筑、勘探、诗词、警察和科学领域取得杰出成绩的个人或团体。
在英国,国家荣誉候选人的评选有着严格的程序。提名候选人主要有三种途径:公众提名、政府部门提名、外交及联邦事务部和国防部提名。其中外交及联邦事务部和国防部提名的候选人主要由各部门进行筛选、评审,并最终确定。前两种途径提名的候选人的评审工作主要由内阁仪式秘书处负责。
法国真正意义上的国家荣誉制度始于拿破仑时期。拿破仑于1802年创立了荣誉军团,奠定了法国国家荣誉制度的基础。
19世纪末至20世纪50年代,法国设立了十余个专业的“部委勋章”.1958年第五共和国建立之后,法国调整了国家荣誉制度。1962年,法国颁布了《荣誉军团与军功奖章法典》,对荣誉军团和军功奖章、关于接受和佩戴外国勋章和奖章等作了具体规定。1963年,戴高乐将军增设了国家功勋勋章,以整合部委勋章,同时作为荣誉军团勋章的补充。自1964年1月1日起,除了保留4个部委勋章之外,法国废止了其余的部委勋章。自此法国国家荣誉制度更为精简和统一。从授奖对象来看,法国现行的国家级勋章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针对各个行业的综合性勋章,如荣誉军团勋章和国家功勋勋章;另一类是主要针对军事领域的勋章,如解放勋章、军功奖章等。
以法国最高国家级荣誉的荣誉军团勋章为例,它是对在国家民事和军事领域做出卓越功勋的褒奖。荣誉军团是国家级荣誉组织,具有法人资格。共和国总统是荣誉军团团长,领导荣誉军团管理会。荣誉军团还设有委员会,负责审议荣誉军团的地位、预算、任命或晋升、对荣誉军团成员的惩戒等问题。
个人不能申请加入荣誉军团,必须由他人向相关部委推荐。部委对候选材料进行审核和挑选。各部部长将各部的候选提名传达给荣誉军团委员会。荣誉军团管理会总管向共和国总统呈交经荣誉军团委员会通过的候选材料。共和国总统最终做出决定,并签署有关荣誉军团任命和晋级的法令。法令发表在《政府公报》上,民事领域的任命在每年1月1日、复活节、7月14日(法国国庆节)确定;军事领域的任命在每年7月1日确定。以军事或战绩的名义颁发的勋章,同时伴有年薪,不过数额较少,仅是象征性待遇。荣誉军团成员是终身制,荣誉军团成员如有损害荣誉的行为,荣誉军团委员会可采取惩戒措施。
德国的国家级荣誉制度始于魏玛共和国(1919-1933年)时期,于第三帝国(1933-1945年)时期蓬勃发展。纳粹政府设立和颁授了大量军事类勋章和奖章,几乎覆盖陆海空所有兵种。二战后,联邦德国(原西德)和民主德国(原东德)分别建立起独具特色的荣誉制度。前者继承了德意志历史上荣誉制度的特色,后者则受苏联影响,设立了种类繁多的勋章、奖章和荣誉称号。1990年两德统一后,原西德的荣誉制度继续保留,并适用于德国境内所有地区,原东德颁发的勋章和奖章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继续佩戴,但取消相关权利。1957年7月26日,德国联邦议院颁布了《头衔、勋章、奖章法》,对德国国家级勋章和奖章的颁授者、颁授对象、颁授条件、佩戴方式、买卖方式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奠定了德国现代功勋荣誉制度的法律基础。目前,德国国家功勋荣誉体系十分精简,国家级的勋章和奖章主要分联邦总统颁授、许可和承认三大类十几种,各州政府设立的勋章和奖章一般不超过十种。
俄罗斯的功勋荣誉制度历史悠久,早在沙俄时期就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国家奖励体系。不仅有以圣安德烈勋章为代表的勋奖章荣誉奖励形式,有保证勋章合法性的法案--《关于勋章的条例》,还设置了专门主持所有勋章事宜的机构--沙俄帝国勋章局。十月革命以后,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于1917宣布废除所有沙皇时代的勋章和奖章。近一年后,为了表彰在国内战争中表现特别英勇的公民,第一枚苏维埃勋章--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红旗”勋章应运而生。随后,根据实际需要,又陆续设立了其他勋章、奖章和荣誉称号,相关法律法规也不断补充,苏联功勋荣誉制度逐渐完善。
苏联宪法规定,设立和授予勋章的权力归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1990年3月以后这一权力归苏联总统所有)。勋章和奖章授予的有关问题由《关于苏联勋章的一般规定》和《关于授予苏联勋章和奖章程序》两部法令予以详细规定。截至1991年底,苏联总共设立了21种勋章、57种奖章、24种荣誉称号和5种最高级别奖励英雄称号。
苏联解体后,俄罗斯保留了部分称号及获得者的相关待遇。同时又重新设置或恢复了部分沙俄时期的勋章和奖章。在法律建设方面,《俄罗斯联邦宪法》为俄罗斯功勋荣誉制度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
《俄罗斯联邦国家奖励条例》的总统令对功勋荣誉的颁授事宜做了详细的规定。经过多年的发展,俄罗斯形成了以大量法规为基础,以俄罗斯联邦英雄称号、俄罗斯联邦勋章、奖章、奖励徽章和俄罗斯联邦荣誉称号为主体的现行功勋荣誉制度。
美国现代意义上的国家荣誉制度大多源于战争。20世纪中期以前,美国的功勋荣誉基本上是军事性的,且未形成完整的国家体系。随着二战的结束及国内外形势的发展,美国的非军事性荣誉在短期内取得了迅猛发展。一方面,许多军事性荣誉历经修改,扩大了授奖范围。许多军事性部委(如陆军部)开始增设针对内部工作人员与平民的非军事性奖项。美国最高级别的两大平民荣誉--国会金质奖章和总统自由勋章就是如此。国会金质奖章设立之初,主要奖励参与了美国独立战争以及墨西哥战争的军人。自19世纪中期开始,国会两次修正了法案,授奖范围拓展到文学、体育、航天、外交和科学等诸多领域。现在,国会金质奖章还颁给在人道工作上有杰出表现的人士,也包括外国人士。另一方面,包括平民荣誉和专业荣誉在内的非军事性荣誉大量涌现。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由联邦政府部门设立的、专门针对平民和政府工作人员的平民荣誉;另一种是奖励在科学技术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的专业荣誉。
经过近三个世纪的发展,美国的国家荣誉制度现在已经相当完善。目前,美国每年颁发的各种国家级荣誉多达上百项。
有些荣誉,如总统自由奖章、国会金质奖章、奥斯卡奖等,早已超越了美国国界,成为世界闻名的大奖。凡是对美国做出杰出贡献的人,都有机会获得美国政府给予的殊荣。
上述欧美主要国家的功勋荣誉制度,对我国建立国家功勋荣誉制度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主要有以下几点启示:一是功勋荣誉制度应当具有很强的历史传承性,体现鲜明的民族特色。法国荣誉军团勋章自设立后,历经数代王朝变革,一直沿用至今;德国的红十字等救援类奖章至今仍是联邦级和各州荣誉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俄罗斯的勋章和奖章大部分源自苏联和沙俄,其性质和授奖范围则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变化;美国荣誉制度发展历程是从战争年代的军事领域向和平年代的非军事领域的转变。二是应当由国家最高领导人颁发国家级荣誉勋章,这不仅是政治合法性的体现,也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法、德、俄、美等总统制国家,最高荣誉多由总统负责设立和授予。在英国等君主制国家,最高荣誉多由女王负责授予。三是应当建立完善的法律,从制度上保障荣誉制度的健康运行。许多国家在设立和授予勋章和奖章时,国家元首都会颁布相应的法令,对奖项的性质、授予对象、授予条件、授予方式等作出详细规定。除此之外,大多数国家还设置了专门的功勋奖励管理机构,以确保评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荣誉奖励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四是功勋荣誉奖励应当重视精神荣誉方面的鼓励和奖赏。
许多国家的国家级奖励不设任何物质奖励,只是由国家元首签署或亲自授予勋章、奖章,公布获奖名单,在国庆节或其他重要传统节日举办庄严、隆重的授予仪式,并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以表示对获奖者的重视和精神鼓励。五是国家级勋章奖章的颁授对象应走向国际,成为我国展示国家形象、文化和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重要工具。悠久的国家勋章在世界范围内都被认为是无上光荣,如英国的嘉德勋章、法国的荣誉军团勋章等,其权威性受到全世界的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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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的本性在于增殖,为此就要不断地扩张,以获取最大化的利润。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生命的终结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摘要]经济危机的实质,不是人们从现象形态所看到的“产能过剩”,而是资本利润的不能实现。现代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不能从理论上说明因资本与劳动的矛盾所引发的阶级矛盾, 不能说明资本与虚拟资本的矛盾及其导致的资产阶级内部的阶层、集团的矛盾,不能说明各资本主义国家间的矛盾,其理论生命已经终结。从方法上看,现代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也已丧失了理性思维所必需的观念和能力。但正是这样的政治经济学, 却能发挥其诱惑和拉拢之力,将中国等资本不发达国家圈进资本全球化的陷阱和虚拟经济的漩涡。肇始于美国次贷危机的经济大危机,更以鲜活生动的事实说明了资本主义制度的腐朽和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的没落。
[关键词]资本腐败性;经济危机;现代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危机
【论文正文】
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生命的终结
资本作为经济关系和制度已经四五百年, 它驾驭着工业化的战车驰骋在欧洲、美洲、亚洲、非洲、大洋洲,不仅陆地、海洋、天空,就连太空也都在其势力控制之中。资本不仅在“地球化”,而且正随其驱使的航天技术实行“月球化”、“火星化”、“太阳系化”、“宇宙化”。资本成了实在的、唯物主义的上帝,不仅人类, 全部物质资源都是它的统治对象。正是在资本统治和扩张过程中, 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达到了无限辉煌和荣耀。它的原理、范畴、公式、模型被说成“自然规律”的真理表述,不仅被资本所有者奉为金科玉律, 还被他们并通过他们所控制的政府、大学、媒体、研究咨询机构宣传成“普世价值”和“大众文化”,淋漓尽致地控制了人们的意识和行为。物极必反。正当资本统治于20 世纪末期摧毁了“社会主义阵营”,并全面推行“全球化”,其政治经济学堂而皇之地成为“主流”以后,不到20 年时光,一场史无前例的经济危机爆发, 宣告了资本主义制度的腐败和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生命的终结。
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并不是按苏联教科书所划分的“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部分”,不只是对资本主义经济的政治经济学研究, 而是以资本所有者阶级为主体, 以这个主体利益和意识集中概括为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的一大派别。资本主义经济学的哲学基础是唯物主义,它从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自然的基本观念出发, 论证人类只是物质世界中动物的一部分,是以动物性为人性的,因而是自私的,遵循“丛林法则”而自由竞争地占有物质财富,以对物质财富的所有量界定人的社会地位和关系。正是依据这个观念,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将资本规定为“自然规律”的体现, 资本所有者是人类的精英和主宰。
资本的本性在于增殖,为此就要不断地扩张,以获取最大化的利润。自形成以来的四五百年, 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虽然分成众多学派,纷争不断,但所有经济学家都把为资本服务,探寻利润最大化的途径、手段作为基本宗旨和原则,都在努力为其代表的阶级、阶层、集团的利润最大化出谋划策, 从而也就将资本导向更广泛更细致的空间, 并无所不用其极地榨取剩余劳动和资源, 引发了资产阶级与雇佣劳动者阶级的阶级矛盾以及资产阶级内部的阶层、集团矛盾,这些矛盾又导致国际矛盾,不仅体现于经济上,还体现于政治,并激化为战争。即令在“和平”时期,资本统治及其国际间矛盾也会以军事实力的竞赛、威慑相对抗, 致使今天的人类每时每刻都处在死亡的威胁之下。
几百年来,特别是近三十年来,资本及其包含的社会势力迅速地增长着,已经成为人类社会中占绝对优势的统治力量。然而,以不断增殖为本性的资本的欲望是永远不能满足的。只要是资本,就必须获利,就必须将其货币投放到能够营利之处。从最初的商业资本到产业资本,再到金融资本,是资本直接以货币形式来谋利, 由此生出了虚拟资本,即不直接投资于产业的资本,甚至只在金融领域流动的资本,这个资本量愈来愈大,它们也要获利,而且要获取比产业资本更多的利润。虚拟经济成了与实体经济并存的又一个实实在在的经济形式,虚拟资本的利润在货币金本位制的条件下,还只能来自产业(三个产业)资本,是对产业利润的瓜分,这无疑会挤压产业资本,制约实体经济,但也要受实体经济制约,并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实体经济中的危机。当虚拟资本越聚越多,进而形成了独自存在和运转的虚拟经济以后,货币金本位制就成了虚拟资本连带产业资本获取利润的障碍。毕竟黄金不是虚拟的,不可能满足迅速膨胀的虚拟资本的虚拟利润的实现,同时也制约了产业资本利润的实现。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虚拟资本的虚拟利润和产业资本的产业利润是有同等地位的,甚至说虚拟利润的获取要比产业利润更为便捷。于是,经济矛盾加剧,危机爆发。
经济危机的实质, 不是人们从现象形态所看到的“产能过剩”,而是资本利润的不能实现。之所以如此,自由竞争的资本在投资、生产、经营上的无政府状态是一个原因, 虚拟资本和虚拟经济又是一个原因。危机是资本利润不能实现的集合, 并导致资本的利润进一步不能实现,于是就不能积累,实体经济受到巨大破坏。但虚拟资本却可以在虚拟经济中炒作,并获取利润,其结果,虚拟资本反倒日益积累,并吸收了一部分产业资本加入虚拟资本的行列。这样,虚拟资本量不断增加,而实体经济所提供的利润远不能满足产业资本和虚拟资本欲求的利润, 于是就与货币制度、金融体制和实体经济相冲突。1929年的经济大危机就是这种冲突的总爆发, 是以前若干次危机积累矛盾的集中体现。
传统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各学说面对如此尖锐的经济危机束手无策, 资本主义制度及其体制的矛盾陷入了崩溃边缘。也正是在这种条件下, 迫使资本主义政治家和经济学家冲破依据自由竞争体制规定的政治经济学关于国家、货币、金融等的教条。凯恩斯在这方面起了带头作用, 他以当时苏联和德国经济制度与货币制度为依托, 参照美国罗斯福政府所实行的“新政”,承继历史上已有的货币国定论观点,提出强化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和参与,其中基本有两条,一是废除货币金本位制,由国家根据需要发行货币;二是以财政手段参与和调控经济。总之,国家不仅应该干预经济, 而且要作为经济生活和关系中的重要一方从总体上参与经济活动。这是对斯密以来传统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大突破, 从理论上为从自由竞争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化提供了依据。这种体制的转化被凯恩斯的继承者称为“革命”。
但它只是保持资本主义基本制度和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性质的阶段性改革。所谓“市场经济体制”,就是由国家干预、参与并制定规则的资本主义经济体制,它形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盛行于二战之后至今。
凯恩斯的学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被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纳,以不同方式转入市场经济体制,并因此而缓解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尖锐矛盾。然而, 市场经济体制本身也有不可解脱的矛盾, 其关键就在国家。虽然战后西方国家的社会民主党通过选举和议会斗争可以掌控政权, 并在一定程度上节制资本对劳动者的统治和对剩余价值的占有, 但由于其改良主义路线不能从根本上变革资本主义制度, 而为了拉选票和稳定政权,又不得不向资产阶级妥协,因此这些政党的活动并不能扭转资本演化的大趋势,有时甚至在它们执政期间过度使用凯恩斯主义的干预政策,特别是国家货币发行权,促进了从产业资本到金融资本,再到虚拟资本和虚拟货币的转化。
资本主义经济的矛盾冲破了金本位制, 凯恩斯的“革命” 从理论上使国家成为货币的生产和供给者,并以此来参与、干预经济。20 世纪70 年代初美国政府单方面宣布废止美元与黄金的固定比价以后, 也就等于它可以不受限制地按其需要生产仍作为世界货币的美元, 用以换取国内国外的各种实际商品和服务,同时扩大“流动性”以满足资本获取利润的需要。也就是说, 当资本不能从实体经济中通过占有并实现剩余价值来增殖的时候, 政府就印制大量钞票以财政方式或贷款来救援, 促使剩余价值实现并积累再生产。这样做势必导致更多的虚拟资本虚拟。虚拟资本构筑了一个以各种金融衍生品为内容并自成系统的虚拟经济,那里也有利润,而且是高额利润, 但却不像实体经济那样购买劳动力和生产资料进行生产,而是雇佣一批金融精英,设计各种衍生品,吸纳实体资本和居民的财产,提供形形色色可以满足利润最大化欲求的服务,由此来获取利润。
由于美元已经虚拟化, 而它作为世界货币的地位仍由高技术及其体现的军事力量所保卫, 美国政府以增发货币和大量举债(美国国债是债务人没有还债义务的特别债务,必要时可用印制美元来使其贬值)的方式,保证了庞大的虚拟资本的利润,并使虚拟经济成为美国经济的主要内容。[论文网LunWenData.Com]
美元的国定和虚拟化, 对世界经济产生了巨大影响, 不仅使美国资本财团从全世界攫取了巨额财富,也迫使各国货币的虚拟化,导致虚拟资本和虚拟经济的无限制扩张, 从而使人类陷入一个以虚拟货币和虚拟资本主导的病态的经济场,政治、文化也随之演变。由此引发了各种尖锐的矛盾, 当前的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不过是其突发形式。人本质的进一步异化,人性的歪曲,人与人关系的矛盾,人类与其生存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尖锐。这些都是现代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所不能解释和解决的, 以资本所有者为主体, 以资本统治和增殖为主义的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已不能产生像凯恩斯那样的“革命”者。
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步入一个必须进行变革的时期, 这种变革绝非新自由主义者所鼓吹的退回到自由竞争体制, 时下凯恩斯主义追随者们以指责自由主义导致这场危机的作法, 并不能掩饰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矛盾, 而他们主张用大印钞票方式救危机的作法,只是饮鸩止渴,可能会缓解矛盾,而且在没有强大的变革势力的情况下, 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资本主义政治经济还会延续一段时间。然而,拖得了一时, 拖不得久远。现代资本主义经济学不可能逾越其历史的局限性, 正是在其理论与现实的对立中,在各“权威”的主流经济学家对矛盾的掩饰和对资本腐败性的辩护中, 体现着现代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生命的终结。
资本是劳动的异化, 也是对人本质的异化。劳动作为人本质的核心,是人成为人的根据,也是社会关系和社会发展的根据。阶级统治的实质, 就是非劳动者对劳动者的劳动的支配和劳动成果的占有。
为了论证这种支配和占有的合理性, 历代统治阶级找出了神、上帝、天命等外在于劳动的观念,将它设定为实在的主宰。资产阶级思想家找到了物质的自然规律作为世界和人类社会的主宰, 虽然也承认劳动是物质财富生产的“要素”之一,但他们却将资本、土地等物质形式也规定为与劳动同样的“要素”,并和劳动同样分别获取新增财富。进而把不论何种方式对物质财富的占有规定为人类经济活动的目的,并按财富占有量来界定个人社会地位。
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从基本点上就是背离人本质的, 是人本质异化的理论表述。当其因反封建、反专制而具有的历史进步性随历史的进步消失后, 当它不仅为资本占有利润辩护,还为虚拟资本和虚拟货币辩护,为虚拟经济和虚拟利润做以高等数学为主要方法的“科学、精确”论证时,它对人本质的背离,它的反人性的属性就日益突出。它已经不仅是马克思所批判的“庸俗政治经济学”, 而且是为虚拟资本服务的庸俗的虚拟经济学。
当资本主义经济虚拟化以后, 对劳动的控制已不仅是对无偿占有的劳动价值的积累,还包括由国家和资本联合生出的虚拟货币及其形成的虚拟资本,它既要占有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又要侵吞实体经济中资本的利润, 在深化资本与劳动之间的矛盾的同时, 也引发实体资本与虚拟资本的矛盾。现代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对这两个矛盾都要掩饰,在庸俗化方面“与时俱进”了一大步,从而也就迈进了覆灭的泥潭。
现代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不能从理论上说明因资本与劳动的矛盾所引发的阶级矛盾, 不能说明资本与虚拟资本的矛盾及其导致的资产阶级内部的阶层、集团的矛盾, 不能说明各资本主义国家间的矛盾。对于这些因资本对人本质的异化而体现的人与人社会关系的矛盾, 现代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依然用资本主义形成期所依据的“物质自然规律” 来解释, 表明了它作为资本所有者阶级利益和意识的理性概括已经成为阻碍历史发展和人性升华的反动学说体系。
人类发展的根据和动力都是劳动, 资本主义制度之所以能取代封建领主制和集权官僚制,就在于能够规定劳动者的人身权和劳动力所有权,并在这个基础上购买并支配劳动力使用权。但这种进步性是阶段性的,因而也是有限的,当资本不仅增长到成为对全人类的控制手段, 而且用其掌握的国家机器直接生产货币和虚拟资本及其利润, 并使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相对立,不断侵蚀实体经济的时候,资本主义制度的先进性也就完全丧失了。
资本(包括虚拟资本)所占有的剩余价值,不仅是今天劳动者的剩余劳动创造的,还包括对今后几代、几十代劳动者的预先剥夺。现代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依然用“物质自然规律” 来论说资本和剩余价值表现的利润,显然是与实际相脱离的。而资产阶级内各阶层、集团的矛盾,国际之间的矛盾日益激化,是当今世界矛盾的重要根源, 但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家对此视而不见,或知而不论,依然高调鼓吹着资本统治、合理与和谐的神话。
资本的增殖与扩张不仅造成人类社会的尖锐矛盾, 还导致自然资源的破坏和环境的恶化。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家在涉及这个问题时, 总是泛泛地归因于“人类的活动”,进而把责任推给“新兴市场经济体”,即中国、印度等国众多的人口。这是典型的掩饰实质的辩护性手法。造成自然资源破坏和环境恶化的根本原因,也是唯一原因,就是资本对利润的追逐,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奉行的“利润最大化”宗旨,则是其理论的依据。对于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来说,为了实现追逐利润、增殖资本的目的,是可以采取任何手段的,只要能达到目的,任何手段都是合理的、必要的。
廉价地使用劳动力“资源”,开采、利用自然资源,将这两者“合理配置”,就可以生产财富,实现效益。在这种观点的指导下, 现代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家为资本所有者及其政府出谋划策, 以技术和暴力为先导,向全世界扩张,每到一处,就把劳动力“资源”和自然资源强行配置起来,进行财富的生产,而其所谓“合理”,只是“利润最大化”,并非保护环境和资源。对人类生存条件的破坏和环境的严重恶化,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其对“人类活动”的指责,不过是在掩饰其真相,推诿罪责罢了。
行文至此, 我们不妨分析一下现代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观点、内容和体系。
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是以斯密关于“经济人”的假设为基本点的。这个假设将所有参与经济活动的人都设定为财富所有者,都在依据“丛林法则”自由竞争增长财富的所有量。每个人都是自私的, 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因而也是相互敌对的。社会以契约和国家来制约个人对财富的竞争, 个人则以理性约束自己行为。在这个基本点上, 现代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将供给与需求的矛盾作为出发点,整个体系也由此展开。体系构建者的逻辑大体是这样的:经济的基本和核心,是“经济人”占有物质财富,“经济人”不仅要生产,还要交换。交换使财富的价值得以实现,即货币化。
每个“经济人”既是供给者又是需求者,由他们共同构成的社会经济,就是供给与需求双方对立而又联系的市场, 从个体的经济行为,到总体的市场经济,都是供给与需求矛盾的具体形式, 政治经济学就是对这些具体形式及其必要条件的论证。所谓“微观”和“宏观”两部分,前者是从个体、个量对供给关系的分析,后者是从国家、总量对市场的论证。“微观”部分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个体(包括个人和厂商)如何处理供求关系,以达到利益最大化;“宏观” 部分则以国家如何从总量把握市场的供求状况,进而运用国家权力,以财政和货币政策进行调控,制定相应市场规则和产业政策,以保证总体经济环境, 为个体利益最大化提供必要条件。
这是一个高度理想化的体系, 也是具有其不可克服缺陷的体系。其理想就是每个“经济人”都能实现利益最大化, 而且这个体系所要求和设计的经济过程都是在理性指导下进行的。而其缺陷, 首先就是以理想掩盖现实经济矛盾。为了保证理想的实现,它把在现实中存在的阶级、阶层、集团,乃至国度、区域的矛盾统统排除,设定其不存在。其次,就是脱离实际, 现代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力图将其学说描绘成自然科学那样的“科学”,除否认阶级性,还把其作为根据和对象的财富所有权及保证所有权的制度也在理想化后作为前提,不予论说。这样的体系,并不是对现实经济矛盾的分析, 而是对资本所有者和想成为资本所有者的“经济人”的利益和意愿的概括。
在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家看来,每个“经济人”都是资本所有者,或是已经将所有的货币转化为资本,或是时刻准备成为资本所有者。“经济人”的理性就是资本的理性。这是一个严重脱离实际的体系, 但是现代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在中国的传播者却将它说成是“密切联系实际”的体系。
之所以如此,一是在中国以“苏联模式”为根据的苏联教科书作底本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已丧失了它揭示经济矛盾的功能,
二是中国深重传统中的官文化和小农意识与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在基本观念上的相通。“发财致富”作为官方倡导的主流观念,使受小农意识影响的人从这个体系看到了自己理想的概述, 真的将自己想象成资本所有者并掌握了“致富”途径。第三,为迎合资本家和政府的需要,不计后果,急功近利,为实现“利润最大化”出谋划策。现代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以实用主义为原则,而其实用的标准,就是使资本获取“最大化”的利润。为此,无所不用其极,不仅榨取剩余劳动,而且肆意开采利用自然资源,破坏环境。特别是“创造”出虚拟货币、虚拟资本、虚拟经济这些怪物, 使全人类经济生活陷入全方位的矛盾。
第四,虽然极力掩饰,但却不能摆脱其作为资产阶级经济意识的本质。现代资本主义经济学家极力在标榜他们是在进行不受意识形态干扰的、与政治脱离的“纯经济”的研究,但实际上则是资产阶级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极其强烈的阶级性、政治性。他们编写的教科书,实为资产阶级经济意识的宣传品。
他们所说的“纯经济”是根本不存在的,这次金融和经济危机充分证明了政治在经济中的存在与作用。
而他们所设定的每个“经济人”都是资本所有者,都可以获取利益和利润的最大化, 也是与资本主义制度相背离的。第五, 也是其理论生命终结的重要原因, 就是在方法上已经丧失了理性思维所必需的观念和能力。
从方法上看, 现代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已经丧失了理性思维所必需的观念和能力。按马克思的说法,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早在19 世纪中叶就已开始因庸俗化而失去了理性思维的观念和能力, 演变至今,更为彻底。庸俗化的方法主要特点就是辩护性,辩护性也就是欺骗性。号称对“纯经济”进行科学研究的现代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家(他们本人已不再认为自己是“政治经济学”家,而自称“经济学”家,以此表明是超乎阶级、国家、意识形态的,但实际上他们要比其前辈斯密、李嘉图更加“政治化”,他们的学说更为实用地在为资产阶级的政治服务, 其内容也更具政治性) 将辩护性方法发挥到了极致。其要点是:
(1) 把资本所有者的利益说成全人类的利益,将每个个体人都视为资本所有者,进而从“经济人的理性”立论。
(2)将现行资本主义制度规定为“自然规律”,是天然合理的社会制度,是人的自私本性的集中体现,也是实现个人私利的唯一社会形式,相比传统的庸俗政治经济学家, 他们在这一点上更加确定和绝对化。
(3)以现象描述代替本质规定,以片面的一般性抽象表述代替特殊性矛盾的分析, 如将供求关系说成经济乃至社会的主要矛盾, 以此掩饰阶级关系和矛盾。
(4)片面地强调数学化,将数学的使用程度等同于科学研究的程度, 以数学公式的推演代替经济矛盾分析。进而以数学, 特别是高等数学的设量推论来设计、论证经济政策,尤其是金融衍生品的设计, 具有极大欺骗性和危害。有些人甚至将经济问题的研究变为数学的习题集。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当然要应用数学,数学是必要工具,定量分析对规定经济矛盾的意义是明确的, 设量推论也有一定价值,但将数学,特别是设量推论作为主要方法,势必导致脱离实际,在“科学”的假象之下,包含着对经济矛盾的无知和理性思维能力的退化。
(5) 庸俗的实用主义, 现代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家既缺乏理性思维能力,也没有理论创新的动力和欲望,绝大多数从业者都只是把它作为谋生手段, 从而也就势必唯雇主意愿行事,或是为政府提供政策咨询,或是为资本寡头集团的基金会做课题, 或是在媒体发表言论。
为了让雇主满意,竞相采取实用主义方法,不求探索矛盾,只顾讨主子欢心。
现今正在肆虐的空前的经济大危机, 说明了资本主义制度的腐朽, 也说明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没落, 更暴露出其方法的低俗无能。不妨看一下十年以来的著述,对于这场孕育已久的大危机,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家不仅几乎毫无觉察,反而大唱“资本主义好”的高调,对早已暴露的危机的态势,推波助澜,极力鼓吹以虚拟资本为核心的“市场经济”,不论“新自由主义”还是凯恩斯主义的现代追随者,实则都是这场危机的推动者。
正是他们以其庸俗的方法掩饰矛盾,或是主张私人资本企业的无限自由扩张,或是不顾后果地动用财政和货币政策干预经济,特别是危机爆发后的疯狂“救市”,都表明其理念的险恶和方法的贫乏。虽然在金融资本和买办官僚的保护支持下, 现代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z 还会在人类思想界占据一定时段的“主流”地位,但已经没有理论生命的学说,不过是统治者手中的玩偶和应声虫,是思想史上的僵尸,虽然还能骗人,却不能在科学上有任何作为。如果说它还有意义的话, 那就是为新兴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提供批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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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法制转型从清末变法改制开始。清末效法大陆法系进行法律移植,形成了中国近代法律体系雏形。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依据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法律创造了近代民主共和法律模式。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戊戌变法:中国近代政治制度变迁的开端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在历史制度主义研究视角中,制度替换往往发生于旧制度危机日益严重并将发生崩溃的"临界点"时期,决定政治走向的行动集团如果把握了行动的主导权,就可能在制度变迁中成功实现制度创新。1898年的戊戌变法试图通过自上而下的渐进式改革,来突破中国封建王朝路径依赖的惰性,把中国带入民主宪政的轨道。从新制度主义视角分析,以康有为为首的维新集团是晚清政治舞台上势力很弱的政治集团,其先天不足的因素包括组织涣散、意识形态凝聚力与整合力不足、改革所需的资源匮乏以及臣民文化对变法的阻滞等,这些都决定了戊戌变法不可能完成近代中国制度创新这一伟大历史使命。
【关键词】:戊戌变法 历史制度主义 制度变迁 制度创新
20世纪70年代以来,政治学研究领域引入了新制度主义,引起了处于政治学研究困境的学者们的极大关注,并成为政治学研究的“关键词”之一。新制度主义政治学三大流派之一的历史制度主义在继承传统制度对重大制度替代和宏大政治变革研究传统的基础上,将行为主义对行为主体在制度变迁和政治变革中的重要作用引入了研究视域,它将研究的核心放在了制度对于行为主体如何产生影响,以及由制度、行为和观念共同作用、相互影响于具体的历史境遇中塑造某种政治后果具有必然缘由。这一研究方法的优点是它避免了行为主义的太过微观琐碎以及对社会历史背景现存限制性条件的忽视,克服了传统制度分析模式的单一边界条件的缺点。历史制度主义制度变迁理论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一)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
强调社会因果关系中的“路径依赖”在社会制度变迁中的作用,“路径依赖”意味着系统具有自我强化或正反馈作用,认为行为者一旦步入某一路径,便会沿着此路径演进,系统对这种路径产生依赖,原本可能更加优化的政策也可能失去实现可能性或者改变这种路径而另辟途径将是难度很大的事情。经济学家诺斯从供给需求的角度指出,导致路径依赖的根源是交易市场发展的不充分和报酬的递增形成的交易费用的显著或高昂所决定的。诺斯认为:“制度高昂的初始建构成本、制度框架所提供的机会集合所产生的组织学习效应、制度的优势所产生的合作效应、制度的盛行所产生的适应性预期、被制度配套意识形态所影响的行动者的主观主义模型等,都是导致制度自我捍卫和路径依赖的原因。” [1]
对于经济制度上的路径依赖特征,诺斯认为同样可以用来分析政治制度的变迁,但与经济制度相比,政治制度有着自己特点,表现为“集体行动的核心地位强化了人们的适应性行为和对制度的维持强向、政治制度的高密度限制了制度创新的空间、政治权威和权力的不对称性便于支配方巩固自己的权力和既存制度、政治过程的复杂性和不透明性导致政治生活中缺乏明显的纠错机制、政治产品供给的非竞争性使得制度创新的动力不足等,这此特性都进一步强化了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2]
(二)制度变迁的“临界点”或“关键节点”
制度变迁的动态过程中夹杂着制度变迁的“临界点”或“关键节点”。在新制度主义看来,所谓“临界点”是指历史发展过程中能够打破旧制度产生新制度的路径突破和路径替代时期;“关键节点”通常归结为重大的外部冲击,诸如战争、经济危机等打破原有政治制度,为制度变迁找到突破口和产生理由,这节点上的制度处于断裂状态,各方利益集团处于博弈争斗状态,新制度可能产生。
(三)制度变迁的利益博弈
历史制度主义认为,导致制度变迁的根本原因是剧烈的社会环境变化引发了不同社会集团巨大的利益冲突。旧的政治制度由于其先天的惰性使其不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主动改变,它会由于自身的惯性和长期以来形成的刚性而进入“路径循环”状态,这种封闭循环使得新旧制度难以实现有序对接,当旧制度难以容纳环境剧烈改变而带来的冲突时,往往会导致旧制度的崩溃,新制度的创立。制度创新的动力之源来自于行动者对于新制度能够带来比旧制度更多利益的期望以及旧制度所引发的政治博弈和人们对旧制度存在合法性的怀疑。在旧制度走向崩溃的“临界点”上,制度选择的走向存在多种可能性,各种政治力量围绕各自的利益诉求和政治理想进行激烈政治冲突和力量博弈,这种合力决定了政治制度的最终走向。
中国自秦始皇建立中央集权的封建帝国以后,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是以人治、集权、保守、宗法继承、抑商重农为特征,在服务于皇权统治的路径中运行着。伴随这种路径的是以儒家思想为内核的传统臣民文化这种非正式制度。封建帝国的运行由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相互作用、相互强化,在君权轨道上难以脱离。这一切注定了因为缺乏政治创新而在东西文明激烈碰撞之际,中国必然失败的历史宿命。
鸦片战争的爆发把中国强行拖入到了世界资本主义的体系之中。变局促使封建知识分子中的一些开明分子开始寻求“应变”之道,在晚清政治中出现了一些人以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的政治新气象,尽管很多都是昙花一现。早期开明的士大夫们看到了西方技术层面的先进,以“师夷长技以制夷”为理念指导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洋务运动,甲午海战的惨败促使人们进一步对中国封建政体的反思与醒觉。
甲午战后清王朝为了偿还赔款,向列强大举外债,以海关税收为担保,进而使得列强控制了中国的经济命脉,肆无忌惮的掀起了势力瓜分狂潮。中国处于瓜分豆剖的局面,财政亏空更使这台陈旧机器的运转雪上加霜,清政府只能“横征暴敛”,导致民变四起,正如康有为在《公车上书》中指出:“民日穷匮,乞丐遍地,群盗满山,即无外衅,精华已竭,将有他变。”“付莽遍于山泽,教民遍于腹下,各地会党,发作待时”[3],内忧外患的政治危局促使惊醒,在康有为的领导下和光绪皇帝的支持下,中国二千多年以来第一次试图打破传统政治制度的改革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
1898年6月11日,光绪皇帝颁布了“明定国是”诏书,宣布开始变法,在以后的103天中他发布了一系列的推行新政的政令,史称“戊戌变法”,又叫“百日维新”。在政治上,措施主要是改革行政机构,裁撤闲散、重叠机构,裁汰冗员,澄清吏治,提倡廉政,提倡向皇帝上书言事,取消旗人享受国家供养的特权。但一些比较激进的具有资本主义内涵精神的措施却没有被采纳,如康有为在1898年6月对于新政的建议提出“拟定开制度局,立宪法,设议院,建设新京,议开懋勤殿以议制度” [4]。即便维新是以挽救危局为目的且措施多有折衷但变法在后党疯狂的镇压下崩溃瓦解只维持了103天,除了留下一个京师大学堂外,一切回复照旧。以康有为为首的改革派在改革中所设想的君主立宪还未成形就夭折了,一个没有结出果实的花朵随即凋谢。 戊戌变法是中国近代一次失败的制度替换运动,它没有打破中国几千年以来君主专制的路径依赖,没有成功地实现君主立宪体制的制度创新。从历史制度主义视角分析,戊戌变法仍有一定的制度创新意义,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尝试打破传统的路径依赖,成为近代以来制度变革的先锋
制度变迁一般可以分为渐进型制度变迁和突变型制度变迁。渐进型的制度变迁是统治集团在在政治体制能够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通过对局部不适合形势发展的政治体制进行必要的变革。突变型的制度变迁是指制度的更替通过剧烈的、暴力的和全局的方式实现。在以渐进式变迁为主的制度替换过程中,也存在突变型制度变迁,在政治活动中矛盾双方不能在现成的制度架构内协商成功达成妥协,在政治资源中占有优势的一方凭借掌控的话语权,利用暴力机器胁迫对方,以实现有利于自己的制度变迁。晚清政府在19世纪末期已经处于危机之中,只有突变型的制度变迁才能打破传统政治制度的“路径锁定”状态,实现制度创新。但发生于1898年的戊戌变法却是中国近代以来一场渐进型的制度变迁,康有为等人在光绪皇帝的支持下试图通过自上而下的改革,实现君主专制向君主立宪政体过渡。虽然这种渐进型的制度变迁最终命运是以失败告终,但它毕竟是中国近代以来第一次制度创新的尝试,解放了思想,为后来的辛亥革命提供了重要的借鉴作用。
(二)探索从君主专制转向君主立宪之路的路径替代模式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不断发展的过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是社会的基本动力。当生产关系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时,社会变革就会到来。清朝末期危机四伏,统治阶级内部旧制度的构建者在民族危机日益严重、阶级矛盾日益尖锐的情势下,一部分人开始认识到不变革将会亡国灭种,于是一场旨在挽救王朝的改革提上议事日程。然而,任何政治改革都会触动既得利益者敏感的神经,遭到他们激烈的反对。15世纪意大利政治学家马基雅维利说:“再没有什么比带头采取新的制度更困难的了,再没有什么事情比这件事的成败更不确定更没有把握了,再没有什么比这事施行起来更加危险的了。
因为新制度的倡导者使所有那些旧制度的既得利益者都变成了他的敌人,而所有那些可以从新制度得到好处的人们则只是他的三心二意的支持者。” [5]康有为等维新派人士希望通过模仿日本,在中国建立君主立宪政体来取代君主专制政体,以实现制度变迁的路径替代,然而,渐进式制度变迁已经无法突破在中国存在了几千年的王朝“路径锁定”状态。这样一群势单力薄又缺乏任何政治资质的改良派,依靠没有实权的皇帝来发号施令,试图达到救亡图存的目的,这注定了失败的结局。但戊戌变法是中国近代以来试图仿效西方进行资本主义改革的第一次尝试,是中国知识分子的第一次思想解放运动,虽然步子迈得不大,但毕竟已经迈出了第一步,这是“康梁”的一小步,却是中华民族探索新政治制度的一大步。
(一)利益集团的“搭便车”行为
戊戌变法的组织依托之一的强学会,其成员构成复杂,鱼龙混杂,有不少人加入强学会是带有功利性的,是为了捞取升官发财的资本,并不是真心支持变法,甚至有破坏分子混入其中。维新派人士为了壮大自己的声势,不加甄别地将一些封建官僚动员进入强学会,不仅使强学会的组成人员复杂而且矛盾也日益突出。
(二)行动资源不足制约着创新主体的行为
从历史上看,凡是在制度创新上取得成功的创新集团都具有强大的创新能力和丰富的创新资源。在具备较高创新能力的前提下却没有足够的创新资源,制度创新主体就很难突破现有的制度路径锁定状态,实现既定的制度替换的目标。制度创新资源主要有军事、经济、政治资质和组织等资源。
首先是军事资源严重不足。在变法之前,光绪皇帝也意识到军队的支持性作用,而自己却无军事调动权,他只有将全部希一望寄托于在天津小站练兵的袁世凯身上,通过职务提拔,希望他能支持变法,袁世凯效忠后党集团,在了解光绪皇帝的意图后立即向荣禄报告,于是政变爆发,手无寸铁的维新派只能任人宰割,在镇压维新派人士后,一切恢复原状,制度替代宣告破产。
其次是制度创新的经济资源缺乏。改革旧制,修铁路、奖励农耕、建立现代化的海军等都需要大量经费,而此时清政府的财政收入已经捉襟见肘,为了偿付甲午海战失败的赔款,只能大举外债。这些借款除了偿还对日赔款外,还用到政费、利息、军费、佣金、贪污和折扣等上面去了。列强通过对清政府借款把持了中国的海关税收。所以,戊戌变法过程中颁布的很多发展经济的措施因为无钱支持只能作罢。
再次是政治资质太浅。戊戌变法,其领导者康有为只是一个工部主事,并且维新集团中没有一个人有实际的政治经验,其所依靠的光绪皇帝也是毫无实权的“光杆司令”,要他领导负载如此沉重的政府,做出比王安石还要激烈十倍的变法,失败是可想而知的。
最后是组织不力。戊戌变法的政治组织强学会无法克服组织内部一些投机分子“搭便车”现象,不能形成一个纪律严明的组织和强有力的领导核心,进而在变法过程中不能形成上下合力协同效应。
(三)制度创新主体意识形态内聚力与整合力不足
政治集团的主流意识形态体现的是该集团主流的价值取向、利益诉求和政治主张,表现为道德、政治理想、宗教、哲学等形式。意识形态具有多方面的功能包括教化、批判、整合、导向和控制等功能,其中整合功能对于制度创新主体来说十分重要,对于解决制度创新过程中利益集团“搭便车”现象很有帮助。
维新集团因为没有搭建起一个合理、严谨、合乎逻辑的意识形态框架,没有形成共同的价值认知目标,更无维持集体行动的动力机制,是其失败的一个重要因素。同时,戊戌变法也缺乏深厚的思想基础,推动变法的动力不是源自维新集团成员对传统体制的深恶痛绝,而是来自外部,即列强对于国家领土的蚕食和瓜分的阴影。
(四)难以抵制臣民文化对于制度创新的阻滞
戊戌变法之所以失败,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惰性在中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中国自秦始皇统一六国建立中央集权的封建帝国以后,皇帝就成为权力的代表,因此,他的权威神圣不可侵犯,于是君主世袭“君权独尊”成为“积习”。所以在改革前后提出“君民共主”,试图利用皇帝的权威来发号施令是很自然的。戊戌变法失败后,康有为发布“密诏”,实行“勤王”运动,可以看出臣民文化对其影响的深远。臣民文化不仅使现代公民文化在皇权崇拜、愚民的专制主义的土壤上难以自发成长并开花结果,也使得西方的先进文化难以为国民所接受。因此,若要在中国成功实现制度替代,就必须对中国的臣民文化进行彻底的清理和淘汰,培育适合现代民主宪政体制的公民文化。
中国作为后发型国家在制度发展历程中若能模仿先发型现代化国家走上制度创新之路是最好不过了,但在模仿过程中必须处理好传统与创新的关系,改革者应该立足中国的国情,结合传统文化中的合理成分,嵌入到世界政治发展的潮流之中。作为制度创新的主体必须本着与时俱进的精神,以先进理论和科学的意识形态作为指导建立具有强大内聚力与整合力的创新团队来完成制度创新的路径替代,这是一项伟大的历史使命,只有具备求实、创新、坚定精神的人才能担此任。面对社会混乱、主权失落、领土残缺的局面“康梁”举起了制度创新的大旗,然而其组织松散,意识形态混乱,创新资源缺乏等,注定了在这个积淀厚重的专制主义沉渣的国家构建民主宪政政体失败的命运。但戊戌变法作为开启了中国近代制度变革先声的资产阶级改良运动,给我们留下了许多重要的启示,至今为后学者探索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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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演达在近三年的国外生活里勤奋学习,独立思考,注重研究经济、历史等和中国关系密切的学问,再加上国外的所见所闻,对中国社会的经济结构的认识更加成熟。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论邓演达国家资本主义思想的形成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摘要:邓演达国家资本主义思想离不开邓演达本人的生活和革命实践。文章遵循其思想发展规律,以时间为序,认为邓演达国家资本主义思想的形成经历了四个阶段。
关键词:邓演达;国家资本主义思想;形成
论邓演达国家资本主义思想的形成
邓演达国家资本主义思想是邓演达思考中国应该往哪里去,怎么样去的结果。他结合对中国社会的分析,认为中国革命的结果是向着非资本主义的方向,即社会主义的方向发展,并且中国不可能马上实行社会主义,但也不必经过资本主义才可进入社会主义。
他说:“我们知道紧接现阶段的中国社会的历史进程为国家资本主义,即是说:国家资本主义为现阶段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底经济结构”[1 ] 。邓演达国家资本主义思想的产生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经历了一个不断演进、深化的过程。正如恩格斯指出的,“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应;这种反应是经过修正的,然而是按照现实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修正的”。[ 2 ] 具体说来,这个过程大体可以作如下梳理:
一
第一阶段,自1895 年邓演达出生至1925 年底这30 年时间。这个阶段的特点是,邓演达为国家利益而投身革命,大部分时间在广东,虽然他忠实于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有机会接触平民百姓,学习也算刻苦,革命也很英勇,但未形成自己对国家资本主义的系统看法。特殊的家庭出身铸就了邓演达自小就有忠贞报国,不负先人遗愿的大志。
他勤奋好学,小小年纪就会吟唱“月光光,照地堂,年卅晚,摘槟榔”这首客家儿歌。他了解农民的疾苦,从小就与农民接触,对农民很有感情。“在鹿颈村周遭,有钱的地主与佃户是分区居住的,界线分明,穷人没有地位,亦没有生活保障,抬不起头做人,连住的地方都不可造次,备受歧视。年少的邓演达自小目睹人世间的这种不平等,心中便也就深藏有不平之气, 势必有一天, 要冲勇而去”[3 ] 。
就这一点来说,邓演达后来提出的关于农民问题、农民的土地问题就绝非偶然。在邓锵的鼓励和帮助下,邓演达很早就加入了同盟会,参加了革命。1924 年参加革命以后,他英勇果敢,屡立奇功,深得孙中山的欣赏。同盟会的“平均地权”及后来孙先生的“扶助农工”,在邓演达看来很是兴奋,并影响和铸造了他的一生。
黄埔军校时期因与蒋介石意见不一致,邓遂产生出国考察学习的念头,当然他是抱着“至坚至诚之心志,求真求美之热诚”,怀揣着祖国去的。他在给张难先的信件中写道:“以国人思想之幼稚而愚蒙,且经济力困竭如今日,安能免外人之捆缚而俯伏受戳!救国之计,舍加入国际的革命团体以作世界革命功夫,合同扑除共同大敌,必难收效,此大两月来观察所决定”“, 川民苦痛殆较粤中为甚甚,亦足证吾国今日经济只万困而当之所措手足矣!”[4 ]
1924 年底邓演达决然辞职,离开黄埔军校,在上海稍停并游览长江三峡以后,经苏联前往德国柏林,攻读军事、经济、政治。由此可以清楚地表明,这一时期的邓演达在革命之余关注农民问题、农民的土地问题进而开始思考中国经济之所以贫困的问题。无疑这些思考是在为邓演达最终形成国家资本主义思想作了一些“粒子”工作。
二
第二阶段,自1926 年至1927 年7 月邓演达第二次出国前的一年多时间。这一阶段的特点是继续高举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旗帜,大部分时间在武汉,忠勇奋发,直面蒋的反动,继续探索中国革命问题,逐渐有了一些关于农业生产、土地解决、经济建设等方面的认识。季方回忆,自邓演达第一次从国外回来就有不小的变化,他深深地感觉到“更重视农民问题,更强调‘耕者有其田’解决农民土地问题”[5 ] 。北伐途中的邓演达发布了打倒贪官污吏,打倒土豪劣绅,废除苛捐杂税等口号,深得民心。同时北伐过程中邓演达已密切注视、思考农民问题和土地问题了,据郭沫若回忆,邓演达说“在行军途中,我们差不多时常谈论着农民问题和土地问题”。
[ 6 ]对于农民问题的解决,邓演达1927 年初就有自己的思考,他说:“目前我们去解决农民问题,当然不是只把井田式的古典制度很笨的演出来,我们是要一面把土地问题弄个解决,一面把农业的新基础建造起来———农业的工业科学化。”[7 ]要使中国革命前进,必须敢于打破旧的经济基础,团结民众的力量,向着民生主义前进。
他说“, 改造新的经济基础,向着民生主义的道路走”[8 ] 。邓演达为解决土地问题,主张成立专门组织。中央对农民问题的解决制定了具体的方法,正像邓演达所指出的,“会同农政部和全国农民协会组织委员会订定乡村自治机关之组织法和实行计划;会同农政部规定减租减息的办法;会同农政部和财政部取消苛捐杂税”[9 ]等实现中央对农民的决议案。
据茅盾回忆,武汉国民政府时的邓演达就有一个计划。“这‘工作计划’就是总政治部内设一个研究农民问题、土地问题的特种委员会”[10 ] ,彭泽民也说“, 邓先生任农民部长时,为要促进土地政策之实现,提议设立土地委员会。不仅如此,还主张设立农民运动讲习所”[11 ] 。
邓演达在解决土地问题时是审慎认真的,北伐军的胜利并没有使他迷惘,他曾说,“现时如果像俄国十月革命时,立刻公布土地国有法令,农民是否获得利益呢? 实在是一个疑问”[12 ] 。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是:现在不能。“我们对于土地问题的解决分为两个步骤。我们在原则上是‘平均地权’‘, 耕者有其田’,以至‘土地国有’,第一步政治的解决,第二步经济的解决”[13 ] 。这些主张今天看来是很有远见的,也为邓演达进一步提出国家资本主义思想提供了准备。[论文网 LunWenDataCom]
三
第三阶段,自第二次出国到回国组党并提出国家资本主义思想,时间是1927 年7 月至1930年9 月。这一阶段的特点主要是:继续思考中国的土地问题和经济发展问题,深刻揭露蒋、汪政治经济统治的实质,以旅欧的所见所闻为背景,形成了一系列在中国发展国家资本主义的主张和观点。
随着蒋介石、汪精卫等国民党反动派向右走,越来越背离孙中山的三民主义轨道,中国已经到了一个新的黑暗的反动时代,“无论为南京为武汉,皆窃取中国国民党之旗号,曲解及假托革命的三民主义之内容,其实已为旧势力之化身,军阀之工具,民众之仇敌”[14 ] 。
在此等黑暗条件下,农地问题,经济发展问题解决的如何关系中国能否走去”[3 ] 。就这一点来说,邓演达后来提出的关于农民问题、农民的土地问题就绝非偶然。在邓锵的鼓励和帮助下,邓演达很早就加入了同盟会,参加了革命。1924 年参加革命以后,他英勇果敢,屡立奇功,深得孙中山的欣赏。同盟会的“平均地权”及后来孙先生的“扶助农工”,在邓演达看来很是兴奋,并影响和铸造了他的一生。
黄埔军校时期因与蒋介石意见不一致,邓遂产生出国考察学习的念头,当然他是抱着“至坚至诚之心志,求真求美之热诚”,怀揣着祖国去的。他在给张难先的信件中写道:“以国人思想之幼稚而愚蒙,且经济力困竭如今日,安能免外人之捆缚而俯伏受戳!救国之计,舍加入国际的革命团体以作世界革命功夫,合同扑除共同大敌,必难收效,此大两月来观察所决定”“, 川民苦痛殆较粤中为甚甚,亦足证吾国今日经济只万困而当之所措手足矣!”[4 ]
1924 年底邓演达决然辞职,离开黄埔军校,在上海稍停并游览长江三峡以后,经苏联前往德国柏林,攻读军事、经济、政治。由此可以清楚地表明,这一时期的邓演达在革命之余关注农民问题、农民的土地问题进而开始思考中国经济之所以贫困的问题。无疑这些思考是在为邓演达最终形成国家资本主义思想作了一些“粒子”工作。
第二阶段,自1926 年至1927 年7 月邓演达第二次出国前的一年多时间。这一阶段的特点是继续高举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旗帜,大部分时间在武汉,忠勇奋发,直面蒋的反动,继续探索中国革命问题,逐渐有了一些关于农业生产、土地解决、经济建设等方面的认识。
季方回忆,自邓演达第一次从国外回来就有不小的变化,他深深地感觉到“更重视农民问题,更强调‘耕者有其田’解决农民土地问题”[5 ] 。北伐途中的邓演达发布了打倒贪官污吏,打倒土豪劣绅,废除苛捐杂税等口号,深得民心。同时北伐过程中邓演达已密切注视、思考农民问题和土地问题了,据郭沫若回忆,邓演达说“在行军途中,我们差不多时常谈论着农民问题和土地问题”。[ 6 ]对于农民问题的解决,邓演达1927 年初就有自己的思考,他说:“目前我们去解决农民问题,当然不是只把井田式的古典制度很笨的演出来,我们是要一面把土地问题弄个解决,一面把农业的新基础建造起来———农业的工业科学化。”
[7 ]要使中国革命前进,必须敢于打破旧的经济基础,团结民众的力量,向着民生主义前进。他说“, 改造新的经济基础,向着民生主义的道路走”[8 ] 。邓演达为解决土地问题,主张成立专门组织。中央对农民问题的解决制定了具体的方法,正像邓演达所指出的,“会同农政部和全国农民协会组织委员会订定乡村自治机关之组织法和实行计划;会同农政部规定减租减息的办法;会同农政部和财政部取消苛捐杂税”[9 ]等实现中央对农民的决议案。
据茅盾回忆,武汉国民政府时的邓演达就有一个计划。“这‘工作计划’就是总政治部内设一个研究农民问题、土地问题的特种委员会”[10 ] ,彭泽民也说“, 邓先生任农民部长时,为要促进土地政策之实现,提议设立土地委员会。不仅如此,还主张设立农民运动讲习所”[11 ] 。邓演达在解决土地问题时是审慎认真的,北伐军的胜利并没有使他迷惘,他曾说,“现时如果像俄国十月革命时,立刻公布土地国有法令,农民是否获得利益呢? 实在是一个疑问”[12 ] 。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是:现在不能。
“我们对于土地问题的解决分为两个步骤。我们在原则上是‘平均地权’‘, 耕者有其田’,以至‘土地国有’,第一步政治的解决,第二步经济的解决”[13 ] 。这些主张今天看来是很有远见的,也为邓演达进一步提出国家资本主义思想提供了准备。
第三阶段,自第二次出国到回国组党并提出国家资本主义思想,时间是1927 年7 月至1930年9 月。这一阶段的特点主要是:继续思考中国的土地问题和经济发展问题,深刻揭露蒋、汪政治经济统治的实质,以旅欧的所见所闻为背景,形成了一系列在中国发展国家资本主义的主张和观点。随着蒋介石、汪精卫等国民党反动派向右走,越来越背离孙中山的三民主义轨道,中国已经到了一个新的黑暗的反动时代,“无论为南京为武汉,皆窃取中国国民党之旗号,曲解及假托革命的三民主义之内容,其实已为旧势力之化身,军阀之工具,民众之仇敌”[14 ] 。在此等黑暗条件下,农地问题,经济发展问题解决的如何关系中国能否走出黑暗,走向光明
邓演达在近三年的国外生活里勤奋学习,独立思考,注重研究经济、历史等和中国关系密切的学问,再加上国外的所见所闻,对中国社会的经济结构的认识更加成熟。邓演达在1929 年6 月30 日和1929 年8 月8 日两封致丘哲的信中都谈到了在中国发展资本主义的问题。
他说“, 国内局势现在更加明白,只先有资本主义型的发展,才有可能,这个发展为历史的必然要求”,“中俄事件自然是蒋介石的一种俾斯麦式的策落,这个策落能否有效,要看日本的态度,多少对于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是有相当影响的。”[15 ]邓演达所推行的革命是要整个地推翻军阀官僚地主豪绅的统治,建设一个民族的平民的统治。在这一思想的统领下,邓演达于1929 年10 月发表了《我们对现在中国时局的宣言》,宣言中说到“没收一切官僚军阀政客及参加反革命的豪绅地主买办等的财产充公,废止一切厘金杂税,由人民会议重新规定合法税率”等目前行动纲领。
方述在《邓演达归国后的秘密生活》中谈到:邓演达在起草修改新组织的政治理论纲领时说,“发展国家资本,以储备社会主义之条件”,顺便说依据就是流传于国际国内的“政治主张”。我们从邓演达的书信著作中不难发现,尤其是在他参观考察了欧洲一些国家后认识到,以中国现实的条件不足以实行共产主义革命,我们有自己的国情,忽视了这一点定然会延长中国的革命。认识来源于实践,认识也只有上升为理论才能指导中国的革命。1930 年9 月1日邓演达在他的《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政治主张》中系统提出了国家资本主义思想,从此我们对中国社会的经济结构有了更清楚的认识,并以此为指导实现我们的奋斗目标。
第四阶段,从1930 年9 月到1931 年11 月邓演达遇害,这是邓演达国家资本主义思想进一步发展时期。在这个阶段,邓演达从各个方面和在各个不同场合宣传他的主张,让更多的人了解他的主张,宣传群众、发动群众更好地、尽快地实现这一主张。这是中国革命赋予他的使命。
1930年9 月1 日邓演达在他的文章《中国到哪里去?》的结尾喊道“立即实现‘耕者有其田’! 发展产业,并使产业组织化社会化!”[16 ] 1930 年9 月15 日邓演达在他的文章《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对时局宣言》中写道,“肃清帝国主义在华势力由人民行使政权;发展产业,并使产业组织化社会化”“, 要有国民会议解决一切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对内立即实行耕者有其田,使土地问题彻底的解决,与发展国民经济。”[17 ]在说明中国将来的经济结构的问题时,邓演达指出,“他一方面是否定紧束而支离的封建经济,一方面又要转到一个新的集体的国家经济, 向社会主义的路上去”[18 ] 。
很显然这个新的国家经济就是邓所主张的国家资本主义。邓演达在不断证明不断找寻在当时的中国实行国家资本主义是行得通的,他一次又一次分析中国局势,用他的话说“, 现在的中国局势,已显明的是由资本主义发展的可能”[19 ] 。1931年在他自己所著的文章《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反对南京伪国民会议宣言》里呼吁:“推翻反动的南京统治! 解决耕地问题! 发展国家资本!”[20 ]从
一定意义上说,邓演达提出的国家资本主义也是在合理分析国际局势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进一步思考的产物。1931 年在他的《现实国际及中国的形势与我们斗争的路向》里解释道“, 国民经济———或国家经济———的继续发展及‘合理化’,为欧美进步的资本主义国家所要循依的道途;特别是落后的东方国家及其他农业国家———殖民地及半殖民地的国家,更因为国民生活要求底昂进,必然会从今后形成提高各国国民经济底机能与活力,以参加及提高国际的经济生活。
因此国民经济,还是最近将来的经济生活底核心”[21 ] 。可以判断,这里的国民经济、国家经济就是国家资本主义。为了解决中国问题,邓演达努力探索,不断深化思考自己已有的想法:由国民会议行使权力废除所有不平等条约,取消一切苛捐杂税;按耕地农有的原则解决农民土地问题;抓紧制定经济政策发展经济;还探讨了中国发展领域内的市场问题。邓演达说中国革命的核心问题是,在经济的意义上改造小农经济,清厘除治高利贷经济,有限制地发展私人工商业,实现土地社会化。
这些内容可以从1931 年6 月25 日邓演达的《怎样去复兴中国革命———平民革命?》中得到答案。被捕入狱后的邓演达仍没有忘记和狱友交流有关学习、生活和中国革命的前途等问题,当然也在继续着他的相关国家资本主义的思想。
邓演达的国家资本主义思想是在他的政治活动中逐渐成熟起来的,反过来又为其政治实践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思想土壤。这是因为,一个人的经济思想行为和政治行为往往交织在一起,而经济思想研究的深入和建树对政治行为的影响与指导意义,无疑是极为重要的。这一点我们从邓演达国家资本主义思想的发展轨迹中可以清楚地看出。总之,邓演达的国家资本主义思想的每一步发展都和其政治革命活动紧密相连,随着邓演达对中国革命逐渐深入的认识,他的国家资本主义思想的主张和观点已基本确立。
[1] 邓演达文集[M] . 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年版,第357 页.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 [M] .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3 页.
[3] 谭元亨, 李景秋. 邓演达[M] . 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 页.
[4] 邓演达文集[M] . 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年版,第2 页.
[5] 梅日新, 邓演超主编. 回忆邓演达[M] . 广东:广东人民出版社1992 年版,第40 页.
[6] 梅日新, 邓演超主编. 回忆邓演达[M] . 广东:广东人民出版社1992 年版,第13 —14 页.
[7] 邓演达文集[M] . 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年版,第21 页.
[8] 邓演达文集[M] . 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年版,第26 页.
[9] 邓演达文集[M] . 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年版,第80 页.
[10] 梅日新, 邓演超主编. 回忆邓演达[M] . 广东:广东人民出版社1992 年版,第17 页.
[11] 梅日新, 邓演超主编. 回忆邓演达[M] . 广东:广东人民出版社1992 年版,第22 页.
[12] 邓演达文集[M] . 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年版,第97 页.
[13] 邓演达文集[M] . 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年版,第97 - 98页.
[14] 邓演达文集[M] . 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年版,第334 页.
[15] 邓演达文集[M] . 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年版,第129 ,132 页.
[16] 邓演达文集[M] . 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年版,第167 页.
[17] 邓演达文集[M] . 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年版,第373 ,375 页.
[18] 邓演达文集[M] . 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年版,第189 页.
[19] 邓演达文集[M] . 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年版,第226 页.
[20] 邓演达文集[M] . 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年版,第379 页.
[21] 邓演达文集[M] . 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年版,第25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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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网络外交是在信息化和网络化的环境下,国际行为的主体与客体为了维护和发展各自的利益,利用信息技术和网络平台而开展的对外相互交往、相互传播和外交参与等活动及其理念和政策的总和。络外交的主体与客体既可以是国家,也可以是国际组织、跨国公司、社会团体或个人 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近代跨国网络与国家政府的关系探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近代跨国网络与国家政府的关系探全文如下:
随着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经济活动日益超越了民族国家的界限,不仅跨国企业,而且连地方自治体的国际交流和市民运动网络都采取了超越国界的非政府(NGO)的组织方式,超出了民族国家的控制范围,主权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权限面临日益严峻的挑战,有时甚至无能为力。相对于正式制度和国家权力体系,网络更多属非正式制度形式,属社会空间,相对独立于国家空间,因而主权与国境对于网络似乎没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网络空间往往也以越境和跨国为基本特征。然而,主权国家是世界经济活动的基础与常态,因而网络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备受学界关注,并取得不少研究成果。不过,部分学者在网络研究中常将国家等制度性要素相对化,忽略国家、制度和法律等外在环境对网络的制约,而过于突出或夸大网络的地位与作用。国家是世界政治、经济等各种关系的基础,忽略国家的制约显然无助于更好地理解跨国网络本身,也将阻碍有关跨国网络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的讨论。本文将选取近代时期侨批网络①[1]与北洋政府、南京国民政府交涉的三个个案进行分析,并以此详细探讨近代跨国网络与国家的关系,力图“找回国家”(Bring the State Back In),期冀对弥补以往研究中过于突出网络地位与作用的缺陷以及重新平衡国家的作用有所裨益。
总包制度是晚清邮政总局兴办近代邮政制度减少阻力而对当时民信局与侨批业的优惠措施,邮件按总包重量收取较为低廉邮资,而不是按国际惯例计件计费。由于新加坡处于东南亚侨批网络的中心,因而北洋政府先后于1914年、1923年、1926年三次向新加坡政府提出取缔侨批总包制度。
1914年,当时中国邮政总局刚加入国际邮政联盟,趁机提出取缔总包优待办法,因新加坡华人反对并积极向北洋政府交涉而放弃。
1923年,新加坡邮局再次提出取缔总包制。为了与北洋及新加坡两地政府交涉,新加坡华侨成立了“新加坡华侨保留民信局大会”,并推林义顺为主席,①[2]由其代表新马华侨和批信局与英殖民地邮政局和中华邮政总局交涉,[3]最后新加坡与北洋政府均同意保留总包制度。[4]
与这两次相比,1926年新加坡侨民反对取缔总包制的规模更大,也更明晰地呈现侨批网络在其中的作用。
实际上,北洋政府时期制定实施了很多保护华侨利益的政策措施,如1914年颁布《奖励华侨条例》,这是中国近代史上首次制订颁发保护华侨利益的法令,还开创性地在中央政府设立了专门的侨务管理机关---国务院侨务局,从事制订保护与奖励华侨的条例与规则,劝导侨商回国投资及进行侨务调查等。另外,北京农商部、外交部和福建、广东等省均曾制订、颁布与实施一些保护归侨和奖励华侨的办法与举措。[5]不过,由于频繁的政治内斗与政府更替,很多措施并未贯彻实施。
1926年4月,直系军阀吴佩孚与奉系军阀张作霖联合驱逐皖系段祺瑞政府,并于6月联合组成了直、奉势力控制的北京政府,实为奉系控制。次月,广州国民政府誓师北伐,矛头直指北京政府。
既为限制及取缔批信局、实现国内邮权统一奠定基础,也为扰乱广州国民政府的北伐(海外华侨多支持革命,倾向广州国民政府),北洋政府请求英国新加坡政府取缔侨批总包制度。由于英国政府承认北京政府为中央政府,于是新加坡邮政局1926年10月发出通告,自1927年1月1日起废除总包制度,侨批信件须纳足邮资,逐封邮寄。总包制废除将沉重打击侨批业界,增加华侨的经济负担,影响侨民和侨眷的生活,对海外华侨社会造成负面影响,因而遭致海外侨批业的广泛反对。
虽然当时侨批业已很发达,侨批网络已渐趋成熟,但此时新加坡还未成立专门的侨批业行业组织。新加坡中华总商会是华侨各行商务局的总枢纽,依照一向的习惯,总商会是侨团的最高机关。[6]因此,新加坡中华总商会成为直接代表侨批业界与政府及相关各界交涉的主要机构,侨批业者与政府的交涉主要透过中华总商会进行。不过,不少侨批业者均名列中华总商会董事会成员,如副会长李伟南、会董陈秋槎和郑则仕[7]等均主营或兼营侨批业。②[8]他们从业于侨批业,又名列中华总商会,对推动中华总商会参与解决总包制度的作用不容忽视。
废除总包制度的消息公布后,新加坡中华总商会先后召开两次会议商讨对策,决定公举批信局代表六人向邮政总办磋商,求限三个月,但未承照准。由于此事影响甚大,中华总商会向属下会员及社会各界散发特别传单,介绍取缔事件的来龙去脉,因而“用特函请总商会定期召集各商团,征集众意,磋商办法等情”.总商会认为“此事关系侨胞之寄回祖国银信者至为重大”,决定“敬请各商团举派代表一二人,会同各信局代表与本会董共同讨论妥善办法”.[9]1926年11月,中华总商会召开会议,会长林义顺任会议主席,与会各代表一致决议,马上电函呈请北京交通部、农商部、侨务院转电闽粤邮政局及新加坡邮政收回成议,同时拟具请愿书,请新加坡辅政司、华民政务司、邮政局准予展期至1927年4月1日始实行,以磋商两全办法。[10]
除以电函向北洋政府相关部门陈情外,中华总商会还派代表李受仁到北京接洽。与此同时,副会长李伟南还函托当时任华北大学校长的潮人代表吴贯因向北京政府陈情,吴贯因于是协同北京潮州会馆及全国商会联合会副会长王文治先生向北京政府据理力争。[11]
到1927年3月,原定废止总包办法的实施期限将届,由于尚未得到交通部复函,为万全计,中华总商会再次向中国驻新加坡总领事请求协助,总领事对华侨行为也深表同情,便将此事上呈外交部转咨交通部。北洋政府驻新加坡副领事在呈报政府公函中指出,交通部认为总包制度“早当废止”,但“庸讵知习惯已深,实积重而难返。愈以为展至十六年四月一日,仍须实行,则是宰割刲剖,不过积缓须臾,夫复何补?”副领事还以自身经历和经验进行详细解释,劝说政府暂缓实行:“鋆生于潮州,居于南岛,于侨界之行情,侨界之生活,知之较稔,万不敢自外生成,隐而不发,惟有恳求钧部,迅咨商交通部,俯赐矜至,在在以恤商艰,察侨情为重”;“苟操之太急,诚如总商会呈文中所言,一旦群情愤激,势不可遏,设更有遇事生风之徒,以为造端,自我以为口实,从中煽惑,涓涓不塞,将成江河,驯至柔软之经,在彼而不在此,铤而走险,情何以堪?”[12]
由于新加坡华侨社会的压力和北洋政府内部反对,以及由于北伐军的快速推进,北洋政府疲于应付国内急剧动荡的政治局势,最后只得收回原议,照旧制办理。
1946年7月,邮政总局要求各地邮局严格执行1935年“批信事务管理办法”,重新限制批信局自带批信分发。“凡由总号寄往分号之批信或信函以及由分号寄往总号之回批,均应纳足邮资交邮局寄递,批信局不得派人私自带送”;“至于进口批信应于到达总号所在地之邮局时当面开拆加盖邮戳,而由总号发往分号之批信总包于到达分号所在地之邮局时再由当地重行逐一盖戳,作为确系交邮寄递之凭证,如有遗漏情事,各信局人员应要求邮局补盖邮戳俾完手续。凡未经邮局盖戳之批信或回批,无论贴足邮票与否,均不得私行递送或投递,一经缉获,概按走私论罚,不稍宽贷”;“希将来去批信回批一律交邮寄递,并转知所有分号查照办理,以维法令”.[13]
从中可知,邮政总局一方面限制批信自带及分发,另一方面为了杜绝走私,增加了繁琐的手续,进口批信要在邮局“当面开拆加盖邮戳”,批信局总号寄往分号的总包必须由当地邮局“重行逐一盖戳,作为确系交邮寄递之凭证”,两次开拆并逐一加盖邮戳,减缓了批信局寄递侨信的速度。
批信局的优势之一便是信款合一、寄递快捷,遵照邮政总局的办法,批信局可能已收到汇款,但是信件因手续繁琐而滞后,延迟送批速度,因此汕头、厦门侨批业公会闻讯后都积极与邮政当局交涉。“嗣厦门银信业及汕头侨批业同业公会以批信回批交邮局在国内寄递不如自行带送之简便,爰自动陈议各批信局自愿于批信进口转往内地之前,当场逐件一次纳足来回邮资,请将批信交换其派差自带,并准回批同样办理”,[14]但是交通部和邮政总局最初并未同意,“本局(指交通部)以所请与规定不符,原未便照办”.[15]
(一)汕头侨批网络的交涉
汕头侨批业公会知晓消息后,即与汕头邮局交涉,请求允许批信自带。其指出,“总包粘贴者,抵汕后又给拆包逐封加盖邮戳,国际邮资已纳,标识显明,任何递带,皆无弊端,乃来批因未达应交地址,故由批局转送”,并以邮局例子类比,即“如寄一贴足邮费信函交甲址某人,某人已另在乙址,丙由甲址之第二人收后,加注某人之乙址地点,于二十四小时内原函投之邮局,邮局仍为递交乙址不另收费,夫以再寄邮递尚免邮费”,因此“应自行带送而不便寄邮,自无强其再寄邮征费之理”,自带批信分发应“维持向来成案”,“仍许批局自带以利送款,而免增加华侨例外负担”.[16]另外,汕头侨批业公会承认,“回批由内地到汕头,因尚未粘贴国际邮资,恐有走私信件皆回批为糊混”,但“回批关系华侨寄款讯息,不容稍缓,批局办理习惯,每当赶付轮船航空之际”,而“邮局办公时间,工作有定”,“难免影响华侨通讯”,因此建议由侨批公会制定“回批印戳”,“标明系会员回批寄出国时加纳国内邮资字样”,在寄出时除纳国际邮资外,还以总包称重完纳国内邮资。[17]
除与汕头邮局直接交涉外,汕头侨批业公会还积极联络海外侨汇组织,请其与汕头邮局及中央政府交涉。在其联络下,暹罗银信业公会和新加坡公会先后向汕头邮局、广东邮政管理局、邮政总局、交通部和中央侨委会交涉,请求暂缓执行限制分发侨批办法。暹罗、新加坡两公会均指出,汕头“邮局熟知当地情形”,“似亦知批局有难行之苦”,而总局与广东省邮政管理局“未明实际特别情形”,若强行推行限制分发批信,将“增加华侨邮费负担”,而且对批业“前途会不堪设想之危险”,因而恳请向中央交通部、侨务委员会等交涉,请求“收回成命”,也请求汕头邮局“暂缓执行”.[18]
(二)厦门侨批网络的交涉
相较汕头而言,厦门侨批业与邮局交涉更为激烈。厦门市华侨银信业公会闻讯后“殊为惶惑”,认为此举“生死关切”,迅速召开会员大会协商,决定采取如下措施阻止邮局实施:“甲、电交通部及邮政总局根据前成案(指1935年),准各批信局携带侨信,应请饬令管理局依案办理,以维侨汇。
乙、电南洋各属侨汇机关,一致响应声援。丙、呈福建邮政管理局收回成命。丁、函厦门邮局在本会奉层峰批示以前,应暂维现状办理,并由全体理监事会大会推举代表曾文轨、林本良、施拔透、林世品、曾琼林向厦门邮局局长条陈上列主张,暂缓执行,以免纠纷。戊、对于会员报告邮局人员常有私自拆开保家信及邮票,仍由上派人员向邮局寻求改善。”[19]
首先,厦门华侨银信业同业公会向福建邮政管理局交涉,指出邮政管理局此举违背成例:战前邮政总局专员林卓午、周云东视察厦门时,允许批信局按照章程规定贴足邮资后携带侨信,以补充邮政服务不足,促进侨汇侨信的快捷与畅通;限制自带批信无异于阻塞侨汇,限制批信局的业务。
而且,自带批信可以使“侨汇通讯敏捷,给予侨眷便利”,此外并无其他目的。另外,同业公会也指责邮局人员“常有私自拆开保家信及邮票”,而且限制批信自带严重影响了批信局业务,“泉州、仙游、兴化、同安、安海等地邮局狃于戳售邮票之恶习,对各批信局自带之贴足国际邮资侨信妄指为走私,无理刁剔,横加阻梗”.[20]因此,同业公会针对邮局有关自带批信、批信逐一盖戳的措施提出建议:
(1)减少寄递手续,“一经贴足国际邮资及马来亚总封侨信到达后即依章由邮局检验盖戳领出,不论本埠内地随时分发,以收‘朝发夕达’之效,而免由邮局往返周折,对内地或须延缓二三日,此于法规既无背,于侨汇前途则俾益非浅”.(2)将马来亚和菲律宾侨信分别处理,“马来亚英属侨信之折半总封优待,系属国内外邮政当局之体恤侨胞情深意重,而菲律宾方面之侨信及回批既经按章贴足国际邮资,复经厦门检验盖戳,然后发出,则批信局依法自带分发,当不得视为走私而加科罚”.(3)要求与汕头批信局同等待遇,“据查汕头所有批局于南洋总封抵达经邮局盖戳后即由各批局领出自由分送,并无其他枝节”,因此,“厦汕批局事同一体,自应一视同仁”.[21]同业公会请福建邮政管理局斟酌上述提议,对批信局“予以体恤及扶掖”,令厦门邮局暂缓执行,并收回成命,使批信局“恪尽职责”,“对内无违反政府规章,对外无负于侨胞重托”.[22]值得注意其次,厦门业者积极联络海外侨批业者,与邮政总局及政府交涉。厦门华侨银信业同业公会向海外各地信局或公会,请求援助,向邮政总局、交通部和国民政府施加影响:“马来亚、菲律宾、暨荷属、法属各华侨商会、汇业总会,各帮汇兑业同业公会公鉴。奉省邮管局通令,厦各批信局以所有批信及回文须由邮局寄递,否则以走私论。查兹事战前邮总局亦一度欲加限制,嗣经厦各批信局反响,并由南侨各机关电向层峰声援,后蒙邮总局于民国二十四年令准各批信局自带分发在案,行之至今。现侨汇暂通,侨胞汇款接济,国内侨眷急切万分,乃邮管局未予协助。遽加限制,影响侨汇至深且巨,除电交通部俞部长迅令邮总局饬邮管局收回成命外,合亟先电奉闻。务恳一致主张,共同呼吸云。”[23]
经“菲律宾华侨汇兑信局同业公会”“南洋中华汇业总会”及有关社会团体的声援协助,厦门邮局在海内外压力下向邮政总局提出四项折衷方法,①[24]呈报总局批准。
鉴于国内外批信局反对限制自带,以及考虑照顾侨胞利益,虽然批信局自带分发批信违背邮政法规,而且弊端很多,但是交通部和邮政总局在厦门邮局提议基础上制定了详细规定:“(1)批信局得就当地邮政局,所投递界以内者自行派人带送批信及回批;(2)往来批信局总分号间之批信及回批,不在当地邮政局所投递界以内者,概应纳费交邮寄递,批信局不得擅自派人带送;(3)如送达批信之地方,批信局尚未设立分号者,应将该项批信纳费交邮寄往该地邮局,作为存局候领邮件,由信局派人前往具领后,自行就地投送,亟收取之回批亦应纳费交由该地邮局寄回总号,不得自带;(4)寄往未设分号地方批信,如有必要,批信局得按件贴纳国内邮资,交邮局查验盖销,邮票并加盖,国内互寄邮资并纳足特准批信局专人带送,等字样之戳后,准予发还自带回批,需自行携回总号者亦同,惟自带之批信及回批,不得享受总包纳费之利益,其带运销并仅批信局总号指定之专人,经相关邮政管理局发给正式证明文件(粘贴相片)者为限。”[25]
由此可见,邮政总局基本采纳了厦门邮局的方案,批信局总分号可在当地邮局营业范围内自带分发,范围外则需由邮政寄递,没有分号之处则需先由邮局投递,然后由批信局派人到当地邮局领取分发等。总局与厦门邮局最大不同在于自带者仅限于“邮政管理局发给正式文件(粘贴相片)者”,而且自带批信不能“享受总包纳费之利益”,部分满足了批信局的请求。
不过,邮政系统内部对此有不同意见。福建省邮政管理局反对总局方案,认为批信局自带分发批信违反了“邮政法案”第七条精神,各批信局违章走私花样百出,若准其自由派送,势必更增加其走私机会。邮局收取邮资必然要递送邮件,这是其责任;如果仅收邮资而不递送,虽然批信局不反对,但难免给人以攻击的借口。倘若的确如汕头局所言,“国内批信局总号为统筹批款及批信与款相配合,必须自行带送,以资便捷”,与其允许批信局自带批信,不如允许其添设分号,或令其转托其他分号代为递送,防止流弊。[26]实际上,福建邮政管理局提议添设分号方案只是权宜之计,因为邮局早就限制批信局添设分号。另外,厦门批信局对邮政总局方案也不满意,借助海外网络继续交涉。
1947年,厦门华侨银信业同业公会与来华的新加坡南洋中华汇业总会会长林树彦数次洽商,指出办理批信办法手续太繁杂,海外批信到厦门邮局后竟有二三日后仍不能投交各批信局,回批交内地邮局转寄也异常缓慢,并提出具体建议,恳请转为交涉:“各进口批信于厦门局收到时由各批信局一次付足国内进出口邮资(每批信一封重廿公分或其畸零之数收国内邮资一百元另加回批一百元,即每件收二百元)由邮局于每批信上盖‘邮资已付’戳记即交还各批信局自行带运,其回批亦由批信局带至厦门局,该局不必限定由各内地局转寄”.此举“无须简化手续”,“对于邮政收入并无影响”,“如切实施行,则稽查较易,各批信局自无法走私,发给证明书一节亦可废止”.[27]随后,林树彦向邮政总局提出:“(1)寄出国外回文不必经内地邮局互寄,仍请准由批信局自带转回厦门总号,再由总号送交厦门邮政局验明贴足国际邮资寄出,内地邮局既免多寄手续,又省延搁时间以误国外侨信之盼望回信;(2)带信人不必由邮局发给证明书,因闽南一带沿路未臻安全,分所能够侨信之信差下乡时,每项连批带款回,未指一人或二人长期分送恐被歹徒注意发生意外,及批信业最感惶惑者。”[28]
林树彦的提议基本符合厦门华侨银信业同业公会的主张,邮政总局局长霍锡祥对此甚为不满,认为方案严重违背邮政法规,若实施将给邮资带来很大损失,而且邮局已经给予批信局种种优待;中行和广东省银行都曾提出同样要求,邮局均未批准,自然不会特许批信局办理。邮局“允许批信局存在目的在于顾念批信局开业有年,若令其停闭则失去职业,同时也为便利侨胞”,自行寄递回批的提议未免过分。林氏交涉未果,只好声明“此系其个人意见,尚须回厦征求各批信局同人意见”.
然而,霍锡祥也表示,此事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解决。如果厦门批信局一致同意要求自带分发批信,然后由厦门银信业同业公会向邮局提交申请,陈述自带分发批信的理由,而且“公会声明担保,决不走私”,“要求邮局特准其自愿缴付来回邮资”,邮局可以考虑允许自带分发。[29]
(三)交涉的最后结果
在国内外侨批业者,尤其是新加坡中华汇业总会极力交涉下,邮政总局最后允许部分批信自带,还专门提到申请理由。霍锡祥表示,若以“国内批信局总号为统筹批款及稽核批信与款项数目相配合,无(原文如此,此字应为”务“)须自行带送带送,以资便捷”为由,邮局可以允许自带分发;若以“邮局现行办法手续太繁,邮运异常迟滞”为由,并在申请中提及此事,邮局便不同意,以避免“对外宣传之资料未免恶意中伤”的可能。[30]
实际上,邮局办理批信时手续太繁琐、寄递速度太慢,批信局抱怨也属情理之中。
1947年,邮政总局实行按件收费的邮资新标准,作为让步,允许批信局89%的进口批信缴足国内双程邮资后自带,回批也可由其自带回总号,自带批信争端才告结束。
在上述交涉中,汕头和厦门侨批业者态度有明显区别,厦门更激烈,而汕头较和缓。一个主要原因是闽粤两地“处理未臻一致”,汕头邮局“并未积极置理”限制批信自带,而厦门邮局则非常“积极”,以致“迭生纠纷”,[31]这种状况已经为邮政总局所注意,因此更激起厦门侨批业者的强烈反对与抗议。另外一个原因应与两地邮区的自然状况有关,汕头邮政管理局直管汕头市、潮州和潮安等区,而邮区服务区域大,而侨批多在下辖区域内,尤其是汕头周边地区,因而侨批业者自带批信超越邮区的可能性不是太大,因此汕头邮局对此也不太在意。厦门邮区则不同,厦门本身区域狭小,大约10%的侨批属本地批信局投递范围之内,其余多在泉州、石狮、永春等地,各地之间较易超越邮区,因而厦门邮局处理批信自带更积极。若不处理,厦门邮局将遭受巨大的邮资损失。
从中央政府角度而言,抗日战争刚刚结束,为了继续争取海外华侨的支持,南京国民政府在1945年9月颁布的《三十五年度国家施政方针》中,把“扶助华侨返回原地,便利其复产、复业,并为其获取在侨居国的平等地位”作为1946年度侨务工作的首要任务。[32]
随后,南京国民政府侨务委员会、外交部和交通部等部门为此进行详细分工,分配具体工作。在此精神的指导下,交通部及其下属的邮政总局也必须配合国家的大政方针,要适当满足海外华侨的利益诉求,适当让步也是必要之举,这也是邮政总局能够适当满足侨批业者诉求的重要原因之一。
1948年,邮政总局开始限制国内外批信局在闽粤两省省内增设分号,该年“批信事务处理办法”第四条规定:“……(2)批信局在国内添设分号,以粤闽两省内各批信局现已呈准设立分号之所在地为限(此项地名由粤闽两管理局查明列表具报)。(3)批信局不得在国外添设分号,其已设者暂维现状。(4)凡国外批信局现因时限关系未能在国内领取批信局执照开业者,此后不得变相开设,洽由国内已领照之批信局委为分号,其已开设而被委充分号呈准有案者,暂维现状。”[33]
从中可以看出,邮政总局不仅限制国内批信局设立分号的地域,而且严禁在国外添设分号;国外批信局也不得在国内添设分号,只能委托国内有执照的批信局为分号,这也是1948年“新办法”与1935年“批信事务处理办法”的最大不同。
消息公布后,厦门和汕头侨批业充分动员侨批网络,积极向地方和中央交涉,同时也呼吁海外华侨、华侨团体和侨批业公会与政府交涉,泰国华侨银信局、新加坡潮侨汇兑公会、南洋中华汇业总会等先后均向福建、广东邮政管理局,以及国民党各政府部局致电致函,主要从利便侨信寄递和汇款便捷赡家等方面,要求撤消此项规定。汕头侨批业公会在给汕头邮局局长的信函中直接指出:“退一步言,假使此项商号不得经营批业,侨胞将款交由国家银行汇寄,而银行若采用其他收据方式,亦将无回批交邮寄递,邮局收入将受重大影响。”[34]
而且,此项限制分号登记的实施效果极为有限,“自批信事务处理办法修订后,限制批局不得在国外添设分号,南洋侨批因之流入地下之批局之手者不少,该项限制办法,实际上难收取缔及淘汰之效果”.如果邮局不允许批信局添设分号,“自无法将新增分号或联号之侨批总包交邮寄递”,“业经设立尚未准其添注为国外分号之南洋批局,既能获得当地侨胞信托交寄批款,当属信用素孚之商号,断难因邮局不准寄递,批包而将营业结束,势必行险走私,以争取营利”,“各批局为竞争营业,难免铤而走险,运用机智,设法私运”,而且“回批体积甚小,查缉匪易”,若以“目录或收条代替回批”,最终将“防不胜防,缉不胜缉”.因此,侨批业公会请汕头邮局予以“通融”,“对各批局声请添注国外分号或联号不改,似应权宜放宽办理”.具体而言,“凡国外分号业经设立者,截至现时止,一律准其添注,嗣后除甲批局之联号得转移添注为乙批局之联号外,其新设国外分号或联号,概不准添注,以示通融,而资限制”.[35]汕头侨批业公会也同意对部分批信局添注分号予以限制,但也请汕头邮局对已存在之国外分号允准添注。
另外,由于汕头侨批业公会会长李子义与汕头邮局局长李子华为兄弟关系,因而信函也因亲情与私谊成分透漏了部分内情。李子义委婉提醒其兄对现前侨批业不太了解,“家兄前长汕局,夙着懋绩,批信事物,知之甚详,原毋庸喋喋”,但是,“时势变迁,情形略有不同”,[36]即现在侨批业状况已经有很大变化,已非先前之态势,兄弟再不能以先前印象处理现前的侨批事务;而且从其角度考虑,建议对批信局添注分号予以“通融”,“以多业务为祷”,因为“回批邮资为汕局之大宗收入,关系甚大”,若批信局大量走私,对他也不利,最后请其在侨批业公会及华侨社团向邮政总局等交涉“请求准予添注国外分号时”,汕头邮局能“放宽限制,变通办法”,以增加邮局的业务。[37]
实际上,对于限制批信局在国外添设分号,汕头邮局私下表示反对,认为“自批信事务处理办法修订后,限制批信局不得在添设分号,南洋侨批因之流入地下批局或走私之手者不少,实际难收取缔及淘汰之效果,若不变更办理……自无法将新设分号侨批交邮寄递,各批局为竞争营业,势必铤而走险,设法私通,为使侨批及回批悉归正轨”,因此邮政总局“应放弃限制”.[38]与此同时,中央侨务委员会也出面与交通部邮电司交涉,请求从宽执行“批信事务处理办法”,暂缓执行第四条规定,凡未经申报者可追补登记增设分号。[39]
然而,邮政总局认为,“现在宪政已开始实施,依照宪法第107条第五款之规定,邮政业务应由中央立法执行”,“邮政为国营事业,无论任何人不得以递送函件为业”,“批信局为民营机构,本不应继续存在”,“邮政法业经明文规定是批信局依照应早在取缔之列”,但是“顾念批信局历史悠久及其从业人员之生计,一向特予优容,呈准暂准现状,惟为营业范围不能不从严限制,除已按规定呈准设立者外,未便再任扩张”.[40]因此,不准将分号添入执照。对于影响侨汇之说,邮政总局则指出,“邮政储金汇业局已于1938年开办侨汇业务,不至影响侨汇的输入”.
[41]暹罗方面,汇业总局为“便利泰国侨胞汇款回国赡家起见,已委托曼谷马丽丰金行代理揽收侨汇,暹地信局所收侨汇当可洽托该金行代转”.[42]新加坡方面,“委托之华侨银行,并无当地批信局为该行分代理,不论原有或新设之批信局所收侨汇均可洽托该行,转由储汇局代为解付,对于国外新设之批信局并无影响”.[43]而且“所收侨汇无论其收款人住在国内通都大邑或穷乡僻壤,邮局均派专差投送,随即收取回批寄回,国外服务周到,对于侨胞汇款均尽量给予便利”,“粤闽两省内乡村邮递已积极改进,并继续推广,对于侨胞通信,亦无不便”,“当更见便捷”.[44]总之,邮政总局拒绝了各团体和侨委会的申请,坚持只有1947年以前已在国内外开设的分号准予暂维现状;[45]至于追补登记分号之事,总局也以“似未便于修订办法公布实施后加以追认”为由加以拒绝。[46]实际上,邮政总局的拒绝与此时“猖獗”的侨汇逃避有关。
1946年6月国共内战爆发后,国统区经济形势不断恶化,通货膨胀日益严重,侨汇官价与黑市出现巨大差距,侨汇多逃入黑市。而且,南京国民政府1947年8月公布《中央银行管理外汇办法及进出口贸易办法》,不准华侨以实物汇款,许多华侨携带金银外币回国均被没收,此举更刺激了侨汇逃入黑市。侨汇逃避1947年已经非常严重,1948年更厉害。据估计,福建侨汇逃避者约有80%-90%,经由国家银行的侨汇仅占实际汇回总额的十分之一二。[47]
中国银行厦门分行给总行信中也证实,闽南侨汇1947年每月约有810万美元,该行经营的仅占10%-20%,其余大部分经批信局或商业银行流入黑市。[48]
广东也不例外,1947年政府银行经收侨汇总数不过千余万美元,亦仅及黑市1/7左右,1948年政府银行经收侨汇不到500万美元,不及黑市侨汇1/10.[49]批信局被指责为侨汇逃避的“罪魁祸首”,“论者每归咎于侨汇之走私,而批信局之大量揽收侨汇尤为各方之攻击目标,每来函请予取缔”.[50]因此,邮政总局限制批信局设立分号可获得政府内部与民众的广泛支持,自然不会让步。
网络是一个人类学和社会学的概念,本质上是将个人、阶层、组织和集团等以一定方式联结起来的一种社会关系,它也是“某种在时间流程内相对稳定的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模式”.[51]因此,网络属于社会空间,形成于民间社会并运行于其中,有时甚至被称为“非国家空间”,[52]而独立于国家空间,而且可以成为超越主权国家的跨国存在。但是,从本文考察可以看出,虽然网络可以成为跨国存在,但跨国网络发挥效力的场域仍是在国家之内,即跨国网络不能完全摆脱国家之界限与地域,不能枉顾国家之利益而自行其是。跨国网络理论突出网络的地位与作用,而将国家等制度性要素相对化,忽略国家、制度等外在环境的制约,并不符合现实,一些学者倡导在网络研究中“找回国家”、将国家与网络作为一对范畴进行讨论非常有必要。[53]
一般而言,国家对统治区域内的经济、政治等拥有最高权力,拥有对经济、政治等领域不受挑战的管理职能。然而,以族裔为基础的跨国网络常常是国家的颠覆者,它们损害了为保持领土和文化完整而限制流动的移民法和其他壁垒,使无意于忠诚和同化的居民进入网络。[54]
侨批网络是以乡缘、业缘关系为依托、以华侨族裔为基础构建的近代跨国商业网络,已经形成了对国家经济主权的挑战,本文的考察充分显示了这一点。另外,应指出的是,英属政府在新加坡奉行自由港政策,实行自由放任经济政策,对华侨事务极少干涉,因而侨批网络更多是与中国政府的冲突与交涉。中国国家政策施行与政府管理职能受到侨批网络及其背后的跨国华人社会力量的挑战与牵制,国家权力由传统垂直统治转变为政府与跨国网络及华侨华人社会相互交涉与协商的过程。由于侨批网络涉及邮政(侨信)、金融(侨汇)与侨务(华侨)领域,国家内部受益主体多元化,侨汇网络受邮政部门节制,但国家在侨汇和政治方面的综合收益明显高于邮政收益,因此侨批网络存在较大的腾挪空间,邮政部门被迫改弦更张,调整最初政策,使其更符合综合权衡后的国家利益(巨额侨汇),1926年北洋政府取缔总包制度,南京政府1946年限制自带批信与1948年限制增设分号均如此。
但是,跨国网络并非万能,其功效有限。首先,它必须寻求国家的合作。如前所述,跨国网络不能完全摆脱国家之界域,它总是会在国家的一定场域内存在与运作,因而不能枉顾国家之利益而自行其是,必须寻求与所涉场域国家的合作,至少是默许存在。当然,政府为了国家利益计,也需跨国网络带来的相关收益,至少不能损害国家利益。因此,二者之间存在合作的基础。
1946年自带批信之争充分体现这一点,邮政总局与侨批业者互让一步,双方均未完全达到自己预期目的,只能满足双方部分利益诉求,而不是全部,合理划定各自利益范围才能相安无事。其次,跨国网络与国家的关系并不对等,国家处于主导地位。本文选取的三次交涉,侨批网络与国家互有得失,1926年北洋政府取缔总包制以失败结束,1946年邮局为配合国家的侨务政策而让步,争议双方互有得失,1948年时因国家侨汇利益严重受损,因而邮局限制侨批网络毫不让步,完全实现预期目标。网络是介于完全松散的市场与结构紧密的科层组织之间的一种中间形态,网络也非铁板一块、内部毫无歧见,机会主义和搭便车行为广泛存在,本文考察的厦门、汕头侨批网络便是极好的例子,虽均属跨国网络一部分,其在东南亚部分完全重合,但双方并没有相应的沟通与协调,为了自身利益而各行其是。
因此,跨国网络的松散性和脆弱性不容忽视。国家则是集暴力职能与各种经济资源于一身的强大组织,“商业网络从本质上来看是市场驱动的,它与国家之间平稳的相互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后者的经济推动力”.[55]因此,侨批网络与国家的谈判筹码是非常有限的,国家在二者关系中处于强势与主导地位,而侨批网络只能予以一定牵制,本文考察的自带批信、增设分号之争即是如此,虽然国家邮政最终也考虑了侨批业者的利益,但主导方面还是基本贯彻了政府意图,1948年限制增设分号,尽管侨批业者通过网络动员各方面力量,极力反对,但政府并未让步。当然,国家能否完全占据主导地位与国家能力正相关,北洋政府国家能力较弱,1926年取缔总包制度因而失败。
[1]焦建华:《近代跨国商业网络的构建与运作---以福建侨批网络为中心》,《学术月刊》2010年第11期。
[2]陈荆淮:《华侨革命活动家林义顺传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广东文史资料》(第六十一辑),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
[3]关楚璞:《星洲十年》,新加坡:星洲日报社,1940年,第627-628页。
[4][6]许云樵等:《星马通鉴》,新加坡:世界图书有限公司,1959年,第627页。
[5]杜裕根:《北洋政府的侨资政策及其评价》,《华侨华人历史研究》2004年第3期。
[7]潘醒农:《马来亚潮侨通鉴》,新加坡:南岛出版社,1950年,第84、86、1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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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义的财政管理体制是规定各级政府之间以及国家同企业,事业单位之间在财政资金分配和管理职权方面的制度,它包括国家预算管理体制,税收管理体制,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体制,文教行政事业财务管理体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体制等.其中国家预算管理体制是财政管理体制的主导环节.狭义的财政管理体制也即是国家预算管理体制.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历史学论文范文:近代早期英国国家财政体制散论。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在16-18世纪中叶英国社会所发生的深刻而广泛的变迁中,国家政权既推动或限制、规 范着社会的变迁,又以自身的性质、职能的转变成为这场社会变迁的重要组成部分。自 16世纪绝对主义王权兴起之后,英国国家政权的统治职能在内涵与外延上都开始发生转 变,17世纪的政治风云更使国家政权的阶级属性和统治方式、管理职能朝着近代化的方 向前进。君主立宪政体的确立使英国土地贵族、工商资本家、金融银行家等各个统治集 团的利益获得了更为充分、更为有效的表达。本文仅就英国国家财政体制在这一时期的 转变和完善作一些探讨,以期能够加深和丰富对近代英国社会变迁的整体认识。
税收之于一个国家,犹如血液之于生命。在向近代国家转型的过程中,构建具有近代 意义的税收体系对任何一个政府都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一个完整意义上的近代 国家税收体系必须具备公开、公正、有序、有效等诸种不可或缺的特征。所谓公开、公 正,是指国家税收应具有公共事务的性质,必须得到社会成员的认可和认同。所谓有序 、有效,是指国家税收体系运行时的每一环节、过程都应该依照一定的法度,即国民之 意愿而行,国家税收的每一项收入、支出及绩效都要向国民有所交待,接受国民或其代 议机构的核准。这些特征在技术上就体现为制税、收税、用度、审计等多种层次和制度 。这种近代税收体系的建立决定于制度、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各种历史和时代因素,也 是国家政权与社会中各个集团、阶层、阶级利益反复角逐、长期斗争的结果。英国之所 以能够在二、三百年间由一个二流国家跃居西欧诸国之首,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它较早 地建成了一个相对较完备的国家税收体系。其最大的特征就是由议会控制着整个国家税 收体系的关键:征税大权。
由议会控制、把握征税权,是中世纪晚期西欧英、法、西诸国共有的现象。这是由当 时重建法律和秩序,消除贵族叛乱,驱逐外敌的社会普遍需求所使然。随着时代发展, 每个新兴的民族国家政权极欲获得更多的赋税收入,然而由于各个政府和它的国民相互 作用方式不同,从而形成不同的税收制度。在西班牙,“出于对内乱的厌倦,西班牙的 代议机构卡斯提尔国会将征税管制交给了王权,”在法国,由于“三级会议极欲终止法 国动乱的愿望,使王室不经被统治者的同意便夺取了征税权,造就这一权力的紧张形势 过去之后,这一权力却长久地保留下来”。[1](P149,147)而英国则不同,即或是在绝 对主义君权达顶峰的都铎时代,英国国会尤其是下院仍牢牢地把持着征税大权,都铎君 王们只能依靠其他途径开辟财源,如没收教产加以拍卖。斯图亚特王朝欲强化王权,夺 得征税大权,但遭到国会的顽强抵制。在王权与国会之间所展开的复杂激烈的斗争中, 征税权始终是双方争夺的一个要点。虽然历经内战、复辟等种种磨难,由国会控制征税 大权的原则一直未得改动。直至1688年“光荣革命”发表《民权宣言》规定:王室在议 会规定的税收之外从事征税是非法的,[2](P186)再次确定了国会的征税权。
征税是归王权还是归议会,究竟有何差别及意义呢?笔者以为大体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 关注:
其一,从政体层面上看,税权的归属决定了未来国家政体的发展方向。西、法两国王 权由于攫取征税大权而迅速发达起来,建立了对社会经济的全面控制,成为一种不受任 何力量约束的专制王权;这两国中的等级(三级)会议,由于将财权拱手转让给王权,而 使自身“成为国家机器特别是王权的赘疣。结局是可以预见的,三级会议停开了,而王 权却因时移事易不再恢复会议产生前的老样子,国王摆脱了身上的紧箍,开始向专制的 方向大踏步迈进。”[3](P407)道拉斯·诺斯指出“……法国国王所获得的自由的程度 和其英国对手比起来是大相径庭的。这种区别在这两个国家后来两个世纪的经济发展中 产生了重大的影响。”[3](P407)英国国会则因手中一直紧握征税大权,故而成为遏制 王权走向全面专制的重要力量。正是这种力量使得都铎王权的绝对主义统治处于相对有 限、相对薄弱的境地,使得英国国会在一次次与王权的冲突较量中逐步占据上风,不仅 保全了自己的存在,而且也最终确立起立宪君主制政体。
其二,从行政管理层面上看,税权归属也是决定国家统治制度安排的重要因素。获得 了征税权力的法国王权,处于直接面对众多臣民和经济组织的地位。而单凭君王及其小 小宫廷是无法承担由众多程序组成的征税过程及管理事务的,从而使建立一支专业的官 僚队伍和繁杂的事务机构成为自然而然之事。绝对的王权与庞大的行政官僚组织的结合 遂成为16—18世纪三百年间法国统治制度安排中最为明显的特征。英国则不然,王权既 无征税之权,亦就不存在维持一个庞大的中央政府和一支依赖王权的庞大的官僚组织的 必要。
其三,从国家财政状况看,税权归属亦是决定税收数量、种类的重要因素。在西、法 建立起王权对税收绝对控制的国度中,决定税赋数量结构的关系相对简单,即国家的需 要与臣民财富之间的关系。而在近代初期,诸国争雄的军事战争是国家公共开支的最大 费项,且往往具有急迫性的特征。在这种状况下,西、法诸国在决定税赋征收额度时, 常常是以国家需要为原则,多多益善,必要时甚至可以竭泽而渔,以求暂度难关。如西 班牙在1470年到1540年之间,国家税收狂增了22倍。[1](P149)尽管海外殖民的收益可 供支配,但当时西班牙帝国税收主要是来自阿拉贡、那不勒斯、米兰特别是繁荣的低地 地区。狂征暴敛之下,帝国内部矛盾必然激化。低地地区的反叛,荷兰的独立既耗费了 帝国的国库,又断绝了其主要税源。
为了弥补亏空,帝国虽施征用地产、转让特权、出 售爵位等孤注一掷之策,以求应急,但均未奏效。帝国财政在16世纪中叶至17世纪中叶 的百年期间,先后6次宣告破产,奏响了帝国垮台的丧钟。法国王权凭借强大的官僚队 伍和规模巨大的农业经济,运用包税制增加赋税以及对外借款、卖官鬻爵等各种敛财手 段支撑国家财政的运行。由于教士和贵族享有免税特权,故沉重的税赋皆由市民和农民 构成的第三等级来承担。结果社会内部的裂隙愈来愈大,最终导致第三等级的大规模反 叛,专制帝国的大厦轰然倒坍。英国王权则处在与西、法两国全然不同的境况之中。每 一笔税赋收入的数量都须与国会反复讨价还价之后方能获得,实属不易。尽管伊丽莎白 女王深得国民拥戴,也不得超越成例。这位女王深知,“对于下院议员来说,牺牲他们 的生命要比打开他们的钱袋容易些,所以她不得不时刻警惕地注视着政府的开支,不得 不一再勒紧自己的钱袋,以致于她周围的大臣不断地抱怨、嘲笑她的吝啬。”[4](P364 )
另外,西、法专制王权在征税时,往往从最易征收、最易管理的直接税,即人头税、 户税、炉灶税和交通税等税种下手,不断地把以往一些临时税改为永久税,不断花样翻 新地设置一些新税。英国王权则无此类幸运。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英国“更多依靠间接 税而不是直接税,但它的具体特点却使人民不大怨恨。例如,英国没有象法国那么多的 包税商、收税员和其他中间人;英国的许多税都是‘看不见的’(例如对某些基本产品 的货物税),或者看上去只是损害外国人(例如关税);没有国内人头税,法国商人对这 种税很反感,因此它对国内商业来说是一种消极因素;英国的土地税在18世纪大部分时 间里是主要的直接税,没有任何特权阶层能免交,对社会上多数人来说也是‘看不见的 ’;各种各样的税都是经过选举产生的议会讨论后批准的,”[5](P100)故而不易激起 社会内部冲突与矛盾。
17世纪末以后,由于国家战略的调整,积极地参预大陆事务以防 法国称霸,英国的税赋总额不断攀升。有史料表明,17世纪末以后,英国税赋总额与法 国基本拉平,分别为1500万和1600万英镑。而当时两国国民生产总值相差悬殊,英国为 6800万英镑,法国为16000万英镑,税赋各占其国民生产总值的20%和10%。表面上看, 此时是英国而非法国处于国家的横征暴敛之中,当时也的确有人认为“看到英国臣民缴 纳的巨额贡赋之后,应该认为生活在法国真是大幸。”[6](P440)但布罗代尔的看法则 相反。他认为首先法国纳税人承担的负担未必轻于英国人,因为法国人在国税之外,尚 须接受贵族和教会强加的沉重“额外”负担。其次,法国税种以直接税为主,它在政治 上和行政上总是不受欢迎,而且很难增加。英国则以间接消费税为主;约占税额的70% 。这种税不太显眼,容易隐藏在价格里。而英国的民族市场比法国更开放,消费一般都 经过市场,间接税的收入就尤其可观。最后,将两国人口总数考虑在内(英法两国人口 比例为1∶3),以人口总数与国民生产总数相比便会发现另一种结果,即英国在人均收 入方面显然领先于法国。[6](P440—441)
其四,税权的归属不同也可转化为不同的社会制度环境,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施加不同 的影响。西、法两国的税收制度有一个明显的共同特征,即教士与贵族不在纳税人之列 ,处于免税的特权地位。这种政策的产生或许有着历史传统的因素,但它的实施实质上 是消除了两个潜在的对手对国家、王权的抵制与反抗,在政治上可谓是一种巧妙的安排 。然而在社会及经济层面上,这种政策则造成对从事贸易、商业、工业等行业人士的歧 视,从而诱导人们对从事教会、政府和军队的职业的偏好与追求;造成社会在“对政府 的财政政策的反应中逐渐形成所有权结构,只鼓励那些不受国家影响也对社会没有产出 的活动,而阻止个人去从事各种生产性活动。”[1](P149—150)而由商人和土地贵族所 组成的英国国会,在其所奉行的税收政策中,是断不会以损害自身利益为代价的。恰恰 相反,英国以税赋为核心的各种国家财政政策都是以促进工商贸易和农业的发展为目标 ,而后再以其利得的部分份额作为税赋,从而逐渐形成了各种较为合理的制度安排,保 障和推动了对社会产出做出巨大贡献的私人所有权的不断发展。
近代初期西欧各国政府开支大幅度增长,其主要原因是战争的频繁发生、战争期限的 延长和战争费用的迅速增加。由于这种战争消耗大,花钱多,所以每一方都迫切需要“ 钱、钱,更多的钱”——这是一句古老的格言。[5](P97)但是当时西欧各国却没有一个 现存的体制能够使税入相应增加以应付新的高水平的开支。此外,在战争时期,国家不 仅需要更多的钱,而且需要立刻将钱筹集起来。增加赋税,使之与支出水平相等,这个 办法即使行得通,也无法解燃眉之急。如何使国家的预算最终保持平衡,这是欧洲“新 型君主国”所面临的一个最大挑战。西欧诸国为此进行了无数次尝试,但很少取得成功 。[7](P482)英国也是如此,自都铎时代以来,历代国王、政府都常常被不时之需所困 ,为尽快地筹措到急需的金钱而苦恼。例如,好大喜功的亨利八世空怀重振先祖往昔风 采的雄图大志,先后数次遣兵欧陆远征,耗资巨大,但却无功而返。为了筹集空前浩大 的军费,他被迫出售刚刚从修道院手中没收来的庞大教产,[8](P181—192)结果痛失为 英国绝对主义王权建立强固经济基础的重大机遇。[9](P124)伊利莎白女王,如前所述 ,节俭度日,力图维持财政平衡,但其晚年因同西班牙作战欠下一笔巨债。斯图亚特王 朝早期的两位君王在财政上更是捉襟见肘,入不敷出,与国会争斗不已,结果酿成全面 统治的危机。
西欧诸国在税赋之外,为筹措金钱开辟了许多途径,如以国家税赋为抵押的短期贷款 、拍卖国有土地、卖官鬻爵、以“年金”形式的长期贷款等等,但这些举措并不能满足 国家需求和社会的需要。原因大致有二,一是公共开支特别是经费的需求增长太快;二 是国家的信用度太低,一方面拼命借贷,另一方面为了还债就开增新税;若仍不敷需求 就不惜宣布国家财政“破产”,拒付和延付贷款从而酿成社会紊乱。而解决这类问题的 关键在于一个国家除了税收制度之外,还必须建立一个有效率的借贷制度,两个制度合 一方为完整的近代国家财政体系。这种借贷制度的成功取决于两个重要因素:“一个是 要有相当有效率的借贷机构,一个是要在金融市场维持政府的‘信用’。”
近 代第一个霸主西班牙之所以衰败,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未觅得一种合理的理财之法,结果 承负了一笔相当于10年至15年的税入的巨债,每年需付的利息就大大超过了政府年总收 入的一半。[7](P496)继之而起的法国也是长期陷于巨额债务之中,难以自拔。只有17 世纪60—70年代,柯尔贝尔大力改革,大幅削减开支,减少征税,开办借贷银行,使法 国国家预算出现了难得的盈余。然而好景不长,柯尔贝尔1683年死后,路易十八便废弃 了柯氏的改革措施,回到了“那种可以随他自己的意愿偿还,而不是由放债人决定何时 抽回资金的贷款”的老路,[7](P496)结果法国国家负债累累,在金融市场上的信誉也 大为下降,最终使其称霸欧洲的宏图大业全然落空。而在荷兰,情形则截然不同。“荷 兰政府不仅可以以更低的利息借钱,而且可以借到更多的钱,”从而使荷兰在西班牙、 法国和英国这类大国抗争时毫不畏惧。
其原因在于荷兰政府在借钱、贷款以及发行短期 公债和债券方面完全按照商业运行方式运行,绝少拖欠违约,从而使荷兰的公共信贷享 有完全的信任。1655年,荷兰议会设立了一笔“偿债基金”,专门偿还公债和债券,但 却不受投资者欢迎,因为“含泪收回本金的那些人却不知如何处置这笔钱,不知道如何 为这笔钱再找到一个如此安全,容易生息的去处。”[7](P494)
英国政府在近代初期与西、法两国相似,长期寻找不到一种合适、合理的理财方法。 例如“英国在1688年前就借国债,但都是短期借款,利息很高。付息不按期,还本更不 准时,有时需借新债还旧债。总之,国家的信誉不佳。”[6](P430)而在1688年革命以 后,英国建立起了一种复杂的公共借贷制度以应付大大增长的政府开支。荷兰这个当时 在经济上是欧洲最先进的国家,再次为此提供了一种模式。[2](P188)1693年,英国政 府与国会首次确立了采用政府长期借贷的原则。1694年4月,政府以8%的利率发行120万 英镑的公债,并将认购者组成了一个被称为“英格兰银行董事公司”(即英格兰银行)的 股份公司。结果大获成功,在11天内公债就全部被认购一空。[7](P500)它的第一份认 股人名单是由国王和王后领衔。
尽管当时英国社会对此仍存在一定的怀 疑甚至反对意见,[6](P430-432)尽管“辉格党”的历史学家们没有对此给予多大的喝 彩,“但是这个事件在英国历史上的重要性,实不亚于1688年事件,因为它使公共借贷 有可能稳妥而经常地进行,从而给政府奠定了一种新的财政基础。”18世纪的一位英国 首相诺思勋爵曾把英格兰银行称为英国宪政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作为一个普通银 行在起作用”——亚当·斯密也写道——“而是作为国家的一个大蒸气机在起作用。” [2](P188、189)从此以后,英国的公共借贷体系在英格兰银行的操作下,逐步完善,逐 步发展,国家的资信程度空前提高,政府发行的各种证券、公债券成为社会大投资者的 主要投资渠道。不仅如此,英国小的私人投资者对国家债券也是情有独钟,踊跃认购。 [7](P481)“公债的利息准时偿付,不容违约,债权由议会保证还本,这一切确立了英 国的信誉,因而借到的款项之大令欧洲惊诧不已”。[6](P433)
近代初期英国金融体制和公共信贷体系的建立与发展绝非一帆风顺。18世纪20年代西 欧的法国、荷兰和英国等曾遭受了一次严重的金融危机,即著名的“南海泡沫事件”。 法、英两国处理这一事件显现出迥然不同的风格。在法国,政府善后处理政策不当,致 使人们对这场大崩溃所造成的浩劫一直耿耿于怀,给法国政府开辟财源带来极大的困难 ,投资者不敢再贷款给法国政府。[7](P507)而在英国,政府凭借议会的担保和英格兰 银行妥善操作,将投资者的损害减少到最低限度,并成功地维系住政府公共信贷的信任 度。到18世纪30年代,英国的金融市场恢复正常,此时的英国政府债券的持有者也不愿 意政府偿还其债券,“有钱的大公司及其拥有者(即股东)最为担忧之事莫过于被迫早早 收回其本金”。[7](P509)随着时日发展,英国的国债、公债的数额愈来愈大。
据保罗 ·肯尼迪统计,1688——1815年期间,英国战争总支出为2293483437镑,其中借款为67 0559060镑,几占总支出的三分之一。当时英国国内有一批人对此忧心忡忡,“许多英 国评论家都因为国债的规模及其可能发生的后果而发抖。”[5](P102)这其中就包括诸 如笛福、大卫·休谟等人,然而他们那种“不是国家毁了公共信贷,就是公共信贷毁了 国家”的悲观推测未成为现实,[6](P432)相反英国再次以巨额的国债为后盾,在英、 法争霸的“七年战争”中占据了上风。法国人包括荷兰人也以为英国政府负债过重,难 以持久支撑,必将迅即垮台。然而事实给予他们无情的嘲弄。英国人对自己政府依旧十 分信任,继续认购各种公共债券。
1782年英国政府再次发行公债,数额为300万英镑, 而认购数却远远超出这个定额,达500万之多![6](P432,434)及至19世纪初,有人估算 “欧洲全部公债高达380至400亿法郎,其中英国独占四分之三还多。”[6](P433)而法 国公债数额仅占40亿,便不堪重负了。公共信贷已成为“英国政治的奇迹,使欧洲各国 既惊讶又畏惧,”第二届皮特政府甚至自豪地宣称“这个民族的生机乃至独立建立在国 债基础之上。”布罗代尔感叹道:公债“有效地动员了英国的有生力量,提供了可怕的 作战武器,”它“正是英国胜利的重要原因。”[6](P433)
西方的经济史家常常将英格兰银行的创立、公债的发行和稳固以及其它金融业的变革 合并称之为“金融革命”。在这场“革命”中以政府和国会为代表的英国国家政权则起 到了巨大的组织、协调、保障的作用。英格兰银行虽以私人股份银行身份出现但实为国 家银行,它所创置的信贷、投资、公共开支三者相互有机联系的新的金融体制,不仅仅 在英国对外争霸战争中发挥出了神奇的功用,其最大的历史意义还在于构筑起一个坚固 、庞大、有效的金融运作机构,为英国近代资本主义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工业革命的到来 提供了基本条件。
英国国家政权功能在近代初期所发生的转变和改善是多重的,上述以税赋和公共信贷 为核心的近代国家财政体制的形成只是其中一个方面。包括中国学者在内的国际学术界 ,对16—18世纪中叶,英国国家政权所起到的经济推动作用多有论述,如英国国会对18 世纪圈地运动的法律支持和保障,英国政府对专利制度的完善与推广,英国政府对以东 印度公司为代表的海外贸易殖民公司的保护和规范等等。对英国国家在近代初期社会经 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的总体评估,尤其是与当时西欧诸国进行对比之后所做出的基本结 论,笔者以为经济史学家克里斯托夫·格拉曼的看法较为公允。他认为商业社会色彩较 重的荷兰是沿着将国家政府的权力降低至最小限度的方向发展;在绝对主义专制色彩较 重的欧洲大陆国家的政府,则以国家利益与封建王朝的利益以及对财政的关心作为国家 经济政策的重心;而在英国,政府将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并重,从而使英国国家政权与 百姓之间取得了一种也许比其他任何国家都更为协调的关系。[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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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原字上土下左土右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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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革命前,苏格兰壁炉边只有三两个思想家窃窃私语,不能称“运动”,至多称“活动”;而美国则几乎记录不到革命前有纯粹观念活动,迹近于无。法国不仅“有”,而且有“深度”,把政治改革延伸入人性改造,时间长,受众多,大规模文学化,确实应该称之为“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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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革命与人性改造资本主义
所谓阳光,是指北美革命的性格,温和而耐久;而闪电则指法国革命特色,爆发于黑暗,电闪雷鸣,暴雨如注,照亮并荡涤旧世界的角角落落,但也迅速回归黑暗。
1787年费城制宪结束,北美革命暂告段落。不出两年,法国革命突然爆发,如闪电撕裂大地。两场革命在时间上挨得太近,以致后人并称为“姊妹革命”。就中国读者而言,我们从教科书上接受的那些历史叙事,似乎也能支持她们的“姊妹”关联:法国革命的导火索王室财政赤字因援助北美革命而发生;《人权宣言》从字面上看,很象《独立宣言》的姊妹篇;领袖人物穿梭往返,托马斯-潘恩先后参加两场革命,拉法耶特援美抗英,毁家纾难,归国后又将巴黎起义中缴获的巴士底狱钥匙回赠华盛顿。就本书而言,作者苏姗-邓恩(Susan Dunn)也沿用了这一“姊妹革命”的说法,却以她的副标题“阳光与闪电”,划开了这两场革命之间的家族联系。作者征引那一时代人大量通信、日记和私下谈话,描绘了另一幅有可能使中国读者感到陌生或意外的画卷。
1789年的三级会议相当于英国的国会,但在法国已经有160多年没有召开。路易16敕令开会,只想据此分摊国库亏空。他没有想到的是,包括他在内的法兰西民族已经遗忘了这一会议如何召开,如各等级代表人数,选举方式,以及会议辩论程序。他只是说了一句要开会,而且是三级会议,后面的事情则再也说不出什么了。
红衣主教布里安在他解职前的一个月,提出了一个宪政发展史上十分善意但也可能是最为离奇的想法。他力主法王邀请法国所有的“学者”,就三级会议如何召开进行一场智力竞赛:会议规模该大该小?三个等级合厅议事,还是分别集会?在权利方面他们是否应该平等一致?布里安显然很开明,他想起了法王遗忘的东西,却和法王一样,忘记了更重要的东西:法兰西是个阴性民族,以文学和妇女时装而不是制度能力领先欧洲,文人多,学者少,思想界基本由文学评论转型而成。此前路易14将全国的贵族大户迁居凡尔赛,以芭蕾、沙龙等浮华消费耗损他们的财富,消磨他们的斗志,捎带着产生了这一时期的法国文人阶层。后者活跃于宫廷前后、沙龙内外,习惯于上流贵妇的衣香鬓影,灵感离不开性感,才情与爱情齐飞,有时为法王怨恨,有时为王后宠护。他们离宫廷近,自认已窥得国家奥秘,如稿纸画板,可以揩出一片空白,再画最新最美的图画;其实距离政治甚远,始终被排斥在国家管理圈外。不远不近,欲迎还拒,常使文人把剧场栏杆拍遍,为满腔热忱不能宣泄而愤懑。布里安建议一出,这个阶层的灵感与才情、怨恨与愤懑如井喷般爆发,在那个炎热的夏季,法王案头堆起总数达2,500种的政治小册子,这个热爱? ?に?丈跤诔??芾淼哪昵嗳肆⒖瘫缓坪频吹吹恼?紊杓蒲兔涣恕U饩褪撬?那叭渭孀娓嘎芬?5临终时有所预感,却又撒手不管的“洪水滔天”。
壅溃之后,首先冲毁的是闸门本身。专制一旦和轻浮连袂出现,更能撩拨革命欲火。这一点,只要回顾大革命前夕一个细节,奥地利来的王后如何撒着娇逼法王同意把“费加罗的婚礼”搬到宫廷扮演,大致能窥破一二。法兰西确有“悲惨世界”,却是双重的:专制加轻浮,在它的对立面复制出暴烈加放纵,恰如一个苛严的父权家庭一旦松弛,通常能在长子的嚎叫中看到父亲的背影;专制要为它本身封闭太久付出政治利息,还要在历史数轴的相反方向──当它想改变统治时,要为被统治者即债权人也已经复制了它的暴戾性格,付出加一倍的利息。
《陈情表》(The Cahiers De Doleances)是应国王的要求,对国家的状况进行评述而撰写,并印行60,000册。托克威尔事后爬梳这一大宗史料,编完一栏有关民众不满的主题,不禁目瞪口呆:“我带着一种恐怖的心态认识到,这里所要求的是对国家整个法律和风俗习惯在瞬间同时废除。我看到的问题是,法国面临着世界上曾经发生过的诸多革命中最危险的革命。”他发现,政治自由的完全缺失,使得文人对政治事务“不仅陌生,而且盲目”;一些人在进行管理,老态龙钟,另一些人在真空中建立关于政体的理论,高谈阔论,政体领域与观念领域分离行进;如果法国的思想家能够象他们的英国同行一样,有机会参与日常政治,并对他们的制度进行一些日常的修补,他们就不必去想象一个全新的制度。不幸的是,专制制度的长期排斥使这些人不得不相信,要么全部──全盘接受过去不正义的制度,要么全不──全盘推翻这个国家的政治和社会架构。文人们当然选择后者。
文人之轻狂当然应归咎宫廷之轻浮,一如文人之盲目应归咎制度之封闭。法国启蒙运动的正面价值,史载甚详,至今尚得其惠,而这一运动与文人的性格联系,则较少触及。这一民族从路易14建立凡尔赛宫以来,精神上就不太平衡。文人从宫廷弄臣而来,至此变异,当然有锋芒,却离不开舞台气,从批判到逃避,瞬间可变,批判时投以意图伦理,逃避时缩回犬儒游戏;这一阶层也是教士之后裔,与后者一起承担教民、化民、牧民之职,不自觉中也承袭后者政教合一之血脉。至新时期,虽与神权王国的政教合一发生冲突,却不知政教分离之民间依托,一旦社会还俗回归人性,新教士则叶公好龙,立刻呼唤人间世界的政教合一。此外,文人凸起于社会之上,而不是与其它阶层平列,亦为法兰西独有胜景。社会以文人为导师,以文人浪漫为前引,而不是以实业、法律乃至技术为动力,以契约精神和程序建制为重心,此一现象,除同属拉丁语系的南欧诸国,在英伦、北美则甚少发生。后者即使有文人,文人并不凸起,而是与社会其他阶层平列。
文人反抗当然有积极意义,难能可贵,却很难产生新型制度及其政治文化。文人多半不耐贴地步行,形势松动,一跃而入无政府主义之迷思,失重作太空舞,可上九天揽月;进入政治实践,则在反抗中复制对方,在革命中再拥戴一个国王,可下五洋捉鳖。王权制度被改造之前,他们时常在这两件事之间周而复始:要么是带球越界,以文学飞腿狂踢政治之“门”,空许一个乌托邦,这时叫“文学启蒙”;要么是被强行清场,于是退缩到场外玩一段圈子里的击鼓传花,鼓停处,总有奇花暗放,这时叫“巴黎纯文学”。文人本身是病,不是药。文人凸起通常标识社会患有炎症,却因其红热而具艺术性之外观。他们高一声低一声地呼唤革命,若革命来不及发生,其吟唱载入史册,或为艺术之瑰宝,或为抗议之结晶,所谓病蚌生珠;革命倘如期而至,文人中最激烈者第一天允诺民主,第二天扑杀反对者,第三天就变得比专制还要专制。
意大利文艺复兴对人性光明的尽情讴歌,翻过比利牛斯山到法国,为法兰西文人所接受。先是放大为对人性的无限信任,以人性至善之乌托邦代替人间制度规范,而不承认人性另有幽暗一面,当应以恶制恶,以权力制衡权力。一旦发现人性并不纯然是至善,则号召以革命手段改造人性,当人性拒绝改造,则立刻翻出与人性为敌,对人性无情镇压的狰狞一面。大革命对人性的这一内在矛盾,前一面表现为初起时一飞冲天,1789年8月4日一个晚上就宣布废除此前沿袭千年的所有封建特权;后一面则表现为对人性的恐惧与镇压,1792年至1793年,一年内有17,000人被推上了断头台。
近代自然科学与文艺复兴同时代出现,却与人文诗性从一开始就不和睦。哥白尼所代表的太阳中心说既挑战教会地球中心说,也威胁文人们的人类中心说,不仅激怒教皇、教士,同时也激怒但丁一路。自然科学在近代的活动,对教会禁欲不利,对诗性解放也同样不利。教会禁欲,曰“救赎”,以神写创世记,以神救赎人;文人纵欲,曰“解放”,以人代神,还是继写创世记,只是在神的位置放上人,人可“救赎”人,“解放”人,“改造”人。教士与文人都是以人类为宇宙中心地位,这一地位恰为自然科学所颠覆。后者对人类中心与人性的自然描述,扩展至英伦,发生苏格兰启蒙活动之低调性格。霍布斯之政治学说从几何力学而不是诗性人学推测人性不可轻信,掌权者人性更不可轻信,“权力之扩张本能只有在碰到另一权力扩张时才能停止,恰如物理世界的物体运动”,由此发生权力分立与制衡说。其思脉与其说接近但丁、彼得拉克人文诗性一路,不如说接近哥白尼、牛顿几何物理一路。
霍布斯也研究人,琢磨人,但开宗明言17世纪是几何的世纪,对比利牛斯山那一侧倡言该世纪是“人的发现”,似乎故意冷落。其代表作《利维坦》从几何公理推理权力运作,与其说是人的“发现”,不如说是以人为题的几何逻辑练习簿。同样是两国近代政治学开山祖,霍布斯与卢梭的差别,是冰与火的区别,几何与美学的差别,逻辑与诗意的差别,恶始善终与善始恶终的差别。前者或许消极,不敢谈人间天堂,不“救赎”,不“解放”,不“改造”,却能避免人改人、人造人的活地狱;后者冲天而起,拍板叫天堂,却先走一段人改人,吓死人,也杀死人的地狱路径。后世所谓英美分析与欧陆演绎,经验归纳与先验独断,逻辑实证与“诗意地栖居”,可能都烙有这一早期分歧之烙印。
而史家至今称法国为“启蒙运动”,不以类似概念称英伦与北国,也是无意,无意中留下的间隙,却比有意刻画更能透露历史消息。英国革命前,苏格兰壁炉边只有三两个思想家窃窃私语,不能称“运动”,至多称“活动”;而美国则几乎记录不到革命前有纯粹观念活动,迹近于无。法国不仅“有”,而且有“深度”,把政治改革延伸入人性改造,时间长,受众多,大规模文学化,确实应该称之为“运动”。就启蒙及其文人性格而言,美国“无”,英国“有”前一半,无后一半,法国则是二者兼备,“大而化之”。这三个数量级,是对比三个民族革命成败的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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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民族资本主义和西方资本主义相比较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有着很多自身的特点,这些特点对中国近代历史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了解和把握中国近代民族资本主义的产生、发展及其特点,对于我们正确理解和解释中国近代的历史现象有很重要的帮助,本文简要论述一下中国近代民族资本主义的产生、发展及其特点。
1.产生: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的自然经济逐步解体,在外国资本主义的刺激和洋务运动的诱导下,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于19世纪七十年代前后产生。
2.初步发展:19世纪末,随着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向帝国主义阶段过渡,帝国主义国家加紧了向全球的侵略扩张。中国在甲午中日战争中的失败和清政府的投降政策,助长了列强瓜分中国的野心,它们纷纷争做中国的债主,抢夺筑路权,开采矿山和竞相建厂。列强在资本输出的同时,商品输出仍在扩大。
中国社会的自然经济进一步解体,客观上促进了城乡商品经济的发展,为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刺激了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同时甲午战争的惨败也宣告了洋务运动的破产,清政府为了扩大税源,解决财政危机,支付巨额赔款,不得不放宽了对民间办厂的限制,于是民间出现了办厂的热潮,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工业获得初步发展。
3.进一步发展: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帝制,为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扫清了一些障碍,民族资产阶级的地位得到了提高。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奖励发展实业的政策,激发了民族资产阶级投资近代企业的热情。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西方列强暂时放宽了对中国的经济侵略,对华输出的资本和商品相对减少,他们的工业也因战争需要而转为战争服务,减少了某些轻工业品的生产,不仅为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工业让出了部分中国国内市场,也为中国民族工业打入国际市场提供了契机,客观上为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外部条件,这一时期中国民族资本主义迅速发展,出现了短暂的春天。
4.曲折发展:南京国民政府统一全国后,推出一些有利于发展经济的政策和措施,民族工业得到国民政府的支持。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后,很快实现了全国的基本统一,有利于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再加上民族资产阶级的努力,国民政府统治前十年,民族工业出现较快发展。抗日战争期间,由于日本的经济掠夺和国民政府即官僚资本的压制,民族工业遭到沉重打击。
5.日趋萎缩:解放战争期间,美国加紧对华侵略,国民政府出卖国家利益。官僚资本进行经济垄断,残酷挤压民族工业。国民政府的苛捐杂税层出不穷,通货膨胀,原料昂贵而产品滞销。这些因素是民族资本主义工业陷入绝境,纷纷倒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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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基石,谋求国家安全应该是一个国家追求的永恒目标。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发展和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国际国内安全形势对维护国家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没有教育就没有进步,教育作为促进国家安全的重要资源,地位和作用逐渐突显。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关于国家安全与政治稳定的安全教育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在以往形而上的学科中,少有对国家安全问题,尤其少有对中国国家安全问题的学理性研究。这是由于现实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对此问题提出特别的需要。国家安全问题与其他一切学科一样,都有自身认识发生和发展的思想体系。认识发生和发展的问题,属哲学的范畴。由此本文提出“中国国家安全哲学”的概念并以此作为研究的内容。
研究“国家安全”,最不能会回避的基本概念首先是“国家”和“国家主权”。
现代意义上的“国家”概念,是商品经济条件下产生的认识。与自然经济条件下的“国家”不同,在这里“国”(state)并不是“家”(family)的放大形式,而是“生活在地球表面特定部分、在法律上组织起来并具有自己政府的人的联合”[1]在这里,人是国家组织的基础单元。
在中世纪,神及君权神授的观念占支配地位。“国”是“家”的集合体,君主是家长的集合和放大,因而,现代国家观念在中世纪难以形成。真正并具有人本意识的国家观念,出现在中世纪欧洲王权衰落和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这一时期,欧洲出现了如英国的洛克、霍布斯,法国的孟德斯鸠、卢梭,美国的潘恩等一大批杰出的思想家。他们从不同的角度提出这样的看法,即:国家是社会个人和社会团体为共存而相互契约的结果;契约是社会每个个人自然权利相互让渡后的结合,这种结合的最高的表现是人民主权;国家主权是人民主权的外观形式,是一国人民的自然权利的最集中的表现。从自然法的原则中派生出人的许多自然权利,人权是人的自然权利的总和,它包括人的生存权和不妨害他人的发展权。国家主权是社会个人自然权利的集合体,也是全体国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集合体。换言之,全体国民的生存权与发展权相互依存并作为不可分割的两部分统一于国家主权的概念之中。尽管他们在对国家起源和对主权的认识上有所差异,但他们的上述理论对后来国家观念及作为国际法基础理论的关于“国家基本权利”理论原则的形成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
根据国际法,国家所享有的必需的最为重要的权利是国家基本权利,由于国家享有这些权利才被承认为国家。“哲学上的理论是,国家参加国际社会是基于它们的基本权利得到承认和接受。国家主权的观念的发展增强了这种理论。”[2]
在国际法中,国家主权是国家的最基本的属性,也是国家自然权利。由此便引申出国家其他四方面的基本权利:一、独立权;二、平等权;三、自保权;四、对内最高管辖权。这四大权利实际上分为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独立权和平等权是国家主权的国际存在并发挥相应作用的必要前提,是国家主权在国际关系中的最基本的体现;自保权是国家主权在国际关系中的安全保证。对内最高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国内体现。这几方面权利缺一不可地支撑着国家主权的完整存在[3].
综上可见,“国家”、“国家主权”是“国家安全”概念发生的认识原点。主权中的“自保权”与由此引申出的“国家安全”概念之间有着内在的逻辑联系:国家安全的最高目标是保卫国家主权,而保卫国家主权的最高表现则是保卫国家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由此推理,“国家安全”──不同于“公共安全”──就不应当是一个涉及社会个体安全的概念,而应当是一个只涉及国家及国家主权安危的概念:“国家安全”也不仅仅是国家主权中自保权存在的一种状态,它更是国民集体要求保卫自身生存和发展安全权利即自保权的合理延伸。
迄今为止的人类历史,经历了各种发展阶段,但就其经济形态而言,却只经历过两种形态,即自然经济和市场经济。不管历史怎样发展,社会如何更迭,其经济运动并未超越这两种经济形态。
自然经济是一种以自给自足为动力和核心目标的经济形态。它的主要特征是其生产产品不是为了交换,而是为了满足生产者或经济单位本身的需要。在原始公社时期,生产力极低下,劳动者通过“损有余而补不足”式的平均分配使人类自身再生产得以延续。自然经济的最显著的优点是其经济活动并不需要过于复杂的劳动和劳动工具。简单的劳动和粗陋的劳动工具与自然对象进行最简单的物质变换,就会产生出人类所需要的生活用品。其次,自然经济所具有的自给自足的性质,使得这种经济结构在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中具有极强的稳定性以及随之而来的极强的生存力,这种能力使世界各民族,尤其是落后民族得以渡过一次又一次的灾难。也许正因此,处于自然经济形态下的弱小国家利用其地理优势,一次又一次在持久战中拖垮了强国的入侵。
但同时也应看到,自然经济又是一种只具备生存功能而不具备发展功能的经济形态。由于自然经济的生产目的是为了自给自足而不是用于交换,是为了获取产品的使用值价而不是价值,因此这种经济很难形成价值积累,其生产的扩大也只是对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占有规模的外延扩张,而不是价值积累和扩大。与此相应,整个经济只有在消费与生产保持大体平衡的条件下才能进行,一旦这种平衡因生产的扩大和财富增加及随之而来的两极分化而打破,这个社会也就随之解体并发生混乱。人类从母系社会到父系社会再到私有制社会的历史演变,其内在规律就是这样。《荷马史诗》所描写的及世界各民族都经历过的“英雄时代”就是这种历史规律的早期反映。
只要有人类的经济活动,不管其形态如何,就必然有财富及敛财欲的增长。同是聚积起来的财富,但在不同的经济形态中,却会对社会稳定造成不同的后果。自然经济的自给自足的天性使其不具备将聚积起来的财富转化为资本的功能,这使得剩余劳动在商业流通中形成大量货币资本无法为生产领域吸收,当这些货币资本不能有新的投资和增值领域时,它便会通过购买生产资料(在古代农业国,这种生产资料就主要是耕地)的方式迅速转向生产资料领域,使原来已形成的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稳定结合,遭到破坏性解体。不管什么社会形态,当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结合的稳定性遭到破坏,社会的解体也就随之发生。一部中国古代史大体上就是这样的历史:经济繁荣来得愈快,社会动乱来得也就愈快。动乱造成生产和消费两方面的破坏,破坏使生产和消费再次回到其最原始的即一无所有的起点。
无疑,正是自然经济才使人类存在得以保障;同时也正因如此人类发展受到束缚。自给自足,特别是自给自足的小农业经济天然具有的排斥发展的特性,使经济的发展异化为破坏小农业自身的手段[4].在这种经济形态中,国家力量表现为国家对产品使用价值而不是对价值的占有量,其经济量的扩张──在农业国度中──也主要表现为土地和人口(劳力)的外延扩张。不断扩张陆权(而不是扩张海权)和不断扩张土地以使失去土地的农民再次获得土地,这是自然经济条件下避免整个社会内乱的主要方式,由此产生的人们对国家安全的认识必然是以重生存轻发展的认识;由此引发的对国家──特别是农业国家──主权及自保权的认识也多局限在防止属于自己的使用价值即土地、人口等而不是价值及其商贸运输线不受侵犯的方面。
取代自然经济的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最早起源于一般意义上的物物交换“市场”。不管什么样的生产力水平,也不管什么样的经济形态,也不管什么地域发生的生产力,它们都不可能生产出劳动者所需的一切,这样便产生了人类最初的交换和由此产生的最原始的“市场”。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劳动产品有了剩余,市场交换的范围进一步扩大,由此便发展出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换。有了货币,便有了通过交换致富的可能,于是便发展出专门经营商品的商业活动。但这时的商业行为,还不属于商品经济的范畴,这时的市场也不属于市场经济的范畴,它们只是自然经济并附属于自给自足的经济目的的经济行为。然而,随着交换及由此获取的财富进一步扩大,商人的力量也随之扩大。手握巨大财富的商人便开始根据市场需求,将手中单纯为了生息的货币反转过来投资新的产业,将原来自给自足的经济活动改变为以满足市场需求为目的的活动。随着这样的活动获利增多,社会经济便由自然经济转向市场经济,自给自足的生产便转为商品生产,投入生产过程中的货币便转为资本。
资本主义是市场经济的特定阶段。与自然经济相比,资本主义经济将发展纳入其经济活动的目标,原来自然经济条件下生产与消费的稳定结合被资本分裂开来;市场竞争使生产的目标从原先只为生产者自身需求转移到为国内,继而为国际市场的需求。需求的多样性,决定了市场和投资的多样性。在市场竞争中,谁先获得更多的投资机会,谁也就获取更丰厚的利润;谁能赢得更多的利润,谁也就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市场经济的规则,与自然经济相比正好相反。自然经济中生产的扩大表现为对使用价值的占有量的扩大,市场经济中生产发展则表现为对价值的占有量的扩大;在自然经济中生存是发展的绝对前提;而在市场经济中生存则是发展的相对前提。在前者,国家生存系数高低是衡量国家安全的主要尺度;在后者,国家发展和可持续性发展能力更是考量国家安全的主要尺度。
当国家经济进入市场经济的快车道后,利润成了企业追求的绝对目标。为此,较早进入市场经济的国家,在最初往往是通过最大限度压低国内消费来使企业利润最大化,结果导致国内阶级矛盾激化。为了实现在不降低利润率的前提下缓和国内矛盾的目的,这些国家便开始向外扩张。“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了世界性的了。…这些工业所加工的,已经不是本地的原料,而是来自极其遥远的地区的原料;它们的产品不仅供本国消费,而且同时供世界各地消费。旧的、靠国内产品来满足的需要,被新的、要靠极其遥远的国家和地带的产品来满足的需要所代替了。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5]世界性的消费需求,给市场经济国家的生产带来巨大的发展。民族经济的发展将因此日益依赖世界市场和世界经济的发展。于是,世界市场──而不仅仅是国内市场──也就成了市场经济国家发展的必要前提;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家安全”的概念,也就成了一个与发展相联系的世界性的概念;人们对“国家安全”的认识,也就从传统的“保家卫国”即从保卫国家本土生存的概?睿??湮?N拦?沂澜缧苑⒄沟母拍睢?/P>
自从资本登上历史舞台,世界就发生了迅速的变化。资本先把本来在自然经济中统为一体的国内生产和消费,分裂为对立的两部分并通过压低国内消费以追求利润最大化。当国内消费被压低到劳动力不能维持自身再生产的正常水平,从而由此产生的国内矛盾已不可调和的时候,资本就开始追求海外市场,并用从海外获得的大量利润回流,缓解国内矛盾。与此同时,世界也就开始了资本的全球化进程。率先进入市场经济的国家,为避免国内经济和政治危机,便要不断地创造可获高额利润的海外市场。这样世界便分为资本中心地区和资本外围地区。外围地区在遭到外来资本冲击并为资本中心地区提供利润回流的进程中不可避免要给这一地区带来市场经济的新因素;新因素会造成新的革命即市场经济需要的民族民主革命和随之而来的经济市场化改革运动。
在资本主义历史上,英国是资本主义最初的中心。但最先品尝资本全球化冲击的是今天已进入七国集团的法国。
中世纪的法国借助由地中海到北欧的过境贸易中产生的大量商业资本的增加,而不主要是像英国那样由根植于本国的商品生产的增长在欧洲较早发迹。与中国春秋时期的井田制的解体一样,大量游离于生产之外的商业资本较早和超量出现,使法国庄园经济较早解体,庄园农奴和土地较早分离。商业资本增长进一步导致劳动力与土地生产资料的分离速度加快。与英国正好相反而与中国战国时期和后来的太平天国时期的情形近似,由于当时法国资本主义工业非常脆弱以至不足以吸收大量游离于生产领域之外的货币资本和劳动力,这些剩余劳动力便从农村流入城市并成为社会动荡的源头。土耳其奥斯曼帝国兴起使从地中海经法国通向北欧的商路中断,过境贸易锐减使法国出现萧条。此时英国正处上升时期,法国的政治家试图仿效英国,希望通过对外开放和自由贸易振兴法国。他们天真地认为,用给英国的工业品优惠政策(进口税减20%)的方式换回法国葡萄酒与白兰地在英国畅销,这样法国就可得到振兴。为此,法英1786年签订了《伊甸条约》。出乎法国人所料,法国的农产品和手工艺品的总值大大低于英国工业品的总值。经过短期较量,法国工业经济从法英的交换中所获甚微并为此濒于破产。
法国人想取消这个条约以制止民族工业的衰落,但为时已晚。拿破仑的出现是当时处于相对弱势的法国对强大的资本主义英国及亚当·斯密的自由贸易经济理论的严肃挑战。拿破仑看出法国政治危机产生的深层原因[6],他用暴力摧毁英国工业品在欧洲大陆市场的同时,又用暴力强行把欧洲农民(也有人称之为“农奴”)从封建庄园中解放出来并使之变为自由的小土地农民,以此为虚弱的法国资本主义工业造就了可以为法国资本垄断的劳动力和消费市场。尽管拿破仑在1815年滑铁卢战场上失败了,但他为身后法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奠定了不可动摇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1827年法国工业生产力比1815年增长一倍。此后,法国便由英国资本的外围地区跃入资本中心地区,并成为资本全球化进程中出现的与英国相对应的新的一极。如果说是英国开辟资本全球化历史的话,那么,从相当的意义上说,是法国开辟了资本多极化的历史。随着资本全球化进程向世界铺展,德国、美国、日本等在与新旧霸权(英国、法国及西班牙、葡萄牙等)的强力对抗中,相继挤入世界霸权的行列。经过两次世界大战自相残杀后,这些国家开始联合并形成排斥处于外围地区的南方国家发展权利的资本联合中心,以共同主导和垄断世界资源和市场。
多极化的不断兴起与霸权的不断更替,是资本全球化进程中的重要现象。所谓霸权实质上就是在资本全球化进程中,大国对世界经济及他国经济发展的主导权和垄断权;而所谓多极化的过程,从某种意义上看就是自然经济国家自觉或不自觉地从以重生存轻发展的自给自足经济向以发展求生存的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是封闭的地域性的自然经济通过市场改革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过程,是“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的过程[7].必须说明的是,与自由支配自身劳动力的工人存在是资本存在和发展的前提一样,现代霸权并不排斥南方国家的生存权,相反还以南方国家的生存权为自己发展的前提,因此现代南方国家的反霸斗争的焦点并不主要表现在生存权方面,它实质上是已进入市场经济的南方国家争取其固有的发展权与已在国际市场中占主导地位的北方国家限制和遏制乃至剥夺南方国家发展权的斗争。邓小平同志对此讲得明白,他说:“人们在讲南北问题很突出,我看这个问题就是发展问题。我曾多次对一些外国朋友讲,这个问题要从人类发展的高度来认识。”[8]
“现在国际垄断资本控制着全世界的经济,市场被他们占了,要奋斗出来很不容易。”[9]独立权包含着不可侵犯的平等发展权。平等发展权意味着平等地利用有限的国际资源和市场的权利,恰恰就在这一关键点上,北方国家才露出其早年海盗(霸道!)的本性。南方国家的持久存在(而不是发展),已成为北方国家缓和内部矛盾和经济持续发展的前提。但由南方国家生存权必然产生的发展权则不可避免地要成为北方霸权国家的对立物。市场经济已把发展作为现代国家存在的基石,那么,刚进入市场经济的南方国家必然会把争取发展权作为其国际斗争的主要目标。资本打破了自然经济下生产与消费的天然平衡,使生产发展的无限性与市场和资源的有限性对立,这种对立最初导致国内经济危机;为缓和危机,资本就必须在更大的范围不断开发市场和资源。
当这种开发覆盖至全球范围的时候,资本中心国就会对有限的市场与资源实行联合直接或间接地垄断;当这种垄断受到在多极化进程中新崛起的国家的强力挑战时,资本中心国就会不顾资本全球化进程中形成的公认的国际公理,利用它们掌握的巨大政治军事力量对这些国家以各种“莫须有”的“罪名”实行所谓“遏制”(这种遏制的底线并不是一国的生存权而是这个国家全体国民共享的发展权)。一旦这种遏制被新崛起的国家强力打破,其结果,要么是霸权国家向新崛起的国家妥协,认可一种适应于多极化发展而不是少数国家垄断性发展的国际经济政治新秩序???淳褪窃谠?械挠蜗饭嬖蛑谐鱿职匀ǜ?姗ぉぞ拖裼⒐??嫖靼嘌馈⒚拦??嬗⒐?谎?U馐且桓鼋?胧谐【?霉斓赖墓?也荒芑乇懿⑶以诮窈笙嗟背さ睦?肥逼谀谖薹ǜ谋涞
睦?饭?獭?BR> 发展权,从经济的角度看,至少包括在世界范围自由贸易不受侵害的权利。而赢得这种权利的关键是自由和平等地利用世界贸易必需的交通线,特别是海上交通线的权利。但是,自由从来都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它是需要枪杆子来捍卫的。一百年前,也就是美国经济开始走向世界贸易的时候,美国学者马汉(AlfredThayerMahan,1840~1914)提出对当代中国仍有特别的意义的海权理论。他说:“交通状况决定战争的成败。广义上,交通是政治和军事战略中的最重要的因素。海权在控制交通方面作用突出,历史上即是如此,而且只要还有海军,该状况还会继续存在。原因就是在长距离大批量运输方面,水运比陆运方便得多,运量也大得多,所以海洋也就成了最主要的商业交通媒介。‘商业’这个词让人想到海洋,因为海上商业在任何时代都是财富的主要来源,而财富又具体象征着一国的物质和精神活力。所以,如同陆军对于陆上军事行动至关重要、雨水和阳光对于植物的生长绝对不可少一样,海上交通通过被用来保证自身利益或扰乱敌手,决定着一个国家的根本活力。”[10]“对海洋的控制必须通过竞争获得,或许还需一番武力较量。”[11]
在全面推进市场经济的经验方面,美国人是我们的先生。在反霸中保卫和捍卫自身发展权方面,早期美国人也是我们的先生。
南北战争后,美国国内建立了统一的市场,给国内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西部土地的开发、自由劳动力和国内市场的扩大、先进科技的应用和欧洲资本的输入,使美国以惊人的速度崛起并成为当时资本主义世界新的一极。从美国内战结束时的1865年到美西战争爆发时的1898年,美国小麦产量增加了256%,谷物增加222%,精糖增加460%,煤炭增加800%,钢轨增加523%,投入铁路运行的长度增加567%以上,原油从300万桶增加到5500万桶,钢锭铸件由不足2万吨增到900万吨。1890~1938年间,美国钢铁产量和能源消耗均占世界第一[13].
国内市场、国内资源的有限性和资本扩张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不仅是资本主义经济,也是所有形态市场经济的基本矛盾之一;是市场经济,特别是刚进入市场经济轨道国家的内部社会矛盾产生的重要根源。正是基于这种深层矛盾,1874年、1877年、1886年,美国爆发了规模巨大的工人罢工。国内市场不足和由此激化的社会矛盾,要求当时的美国经济必须向海外发展。在当时寻找海外市场,必须解决两个问题:其一,美国必须获得更多的海上基地作为贸易和海军的中转站,以保护和扩大美国的海外利益;其二,美国必须解除当时横行于东太平洋的霸权国家即英国、德国及西班牙的海权压力。这两大现实问题使越来越多的战略家对当时美国传统的沿海战略提出质疑,他们认识到现代海军的舰只不应是单独航行或停留在美国沿岸港口,而应集中成舰队在海上采取进攻性行动。正如1887年美国一位国会议员正确地指出的那样:我们需要的是这样一支海军,“它能使我们在远离海岸的地方迎击来犯之敌”[14].
美国振兴海军的工作于1882~1883年开始。当时的切斯特·阿瑟总统表示:“国家的安全、经济和荣誉需要我们全面振兴海军。”[15]1882年国会决定建造军舰两艘,至此开始了美国扩建海军的计划。几乎就在中国清政府用建北洋水师的钱大兴土木,建造颐和园的同时,美国哈利逊政府(1889~1893年)已将海军军费从1886年的1700万美元增至1893年的3000万美元,军舰从3艘增加到12艘。美国由世界第12海军国跃居第5位[16].从1890年到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美国海军军费从所占整个联邦支出的6.9%猛增至19%,至1914年美国海军已居世界第3位[17].
与此同时,美国也极果断地开启与英国、德国和西班牙在东太平洋上争夺霸权的战争。1867~1889年间,美国买下了阿拉斯加,占领了中途岛,迫使英国和德国承认美在夏威夷的珍珠港和萨摩亚群岛的帕果-帕果建立的海军基地的事实。1895年英国试图扩大英属圭亚那的领土,和委内瑞拉发生边界冲突。美国在“门罗主义”的旗号下强行干涉并迫使英国接受美国的仲裁。1898年美国向西班牙宣战,利用其海上优势迅速击败西班牙舰队。后又将西班牙在太平洋和加勒比海的殖民遗产──波多黎各、关岛、菲律宾和古巴攫为己有。美国在打败西班牙、迫使英国和德国在萨摩亚群岛、英国在拉丁美洲地区向美国作出让步的同时,也就真正步入新崛起的世界大国的行列。此后美国在世界范围的自由贸易的利益才得以不受阻碍地实现。
回顾历史,是为了中国的未来。美国本世纪初的崛起及其与英国等霸权国家的斗争,并不是美国的过错:任何新崛起的国家,尤其是市场经济国家,都有平等和自由地与其他国家分享国际贸易及其贸易运输线路的权利。问题在于,美国在它摆脱殖民地地位并崛起之后,便开始以保护“国家安全”的名义,侵犯他国主权,与霸权国家瓜分世界并与这些霸权国家联合垄断和排斥南方国家发展权。这使美国对“国家安全”的认识在资本全球化进程中发生了异化:由正当的维护国家发展权的行为,异化为阻碍生产力全球化和社会化的霸权行为。
目前的中国正处在解决了温饱即生存问题后进一步转向如何解决发展问题的阶段。20年的改革已使中国摆脱了贫困,基本解决温饱问题并达到小康目标。为实现邓小平提出的到下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中等水平的发达国家”的宏伟目标,1992年中共十四大提出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此后,中国经济全面向市场经济转轨,快速发展使中国经济对国际市场的依存度日益加大。
1998年,中国出口总额为1838亿美元,是1959年的80倍、居世界第9位;同年中国进口总额为1402亿美元,是1950年的242倍,居世界第10位。1998年中国在世界贸易中的排名由1978年的32位上升到第11位。中国贸易伙伴在50年代有60多个,1980年增加到180个,1998年发展到227个。1998年中国十大出口地依次为:香港、美国、日本、德国、韩国、芬兰、英国、新加坡、台湾、法国。十大进口地依次是日本、美国、台湾、韩国、德国、香港、新加坡、俄罗斯、法国、澳大利亚。1998年中国工业制成品出口为1632亿美元,占出口总值的89%,其中机电产品出口为665亿美元,占出口总值的36%,已连续4年超过纺织品成为中国第一大类出口商品。
1978年中国国民经济对外贸易的依存度为10%,1998年上升到34%。1998年中国外汇储备为1450亿美元,比1979年的8.4亿美元增加了172倍[18].快速发展必将带动巨大需求。据估计,21世纪头10年,若中国经济仍保持在年均10%的增长速度,到2010年,中国人口将达15亿,人均GNP为2700美元,届时中国需石油10亿吨,其中需进口9亿吨;粮食产量维持在5亿吨,需进口2亿吨才能满足国内需求;初级产品进口比重将提高到7.5%[19].这说明,中国已初步从初级产品出口国转变为工业??烦隹诠?遥?泄??/3强的经济增长已与世界贸易连为一体。这同时进一步说明,中国发展及其相关利益,尤其是国家安全利益,与建国之初相比,在相当程度上已与世界联系起来,随之而来的必然是中国人对国家安全的认识也将要发生相应的变化。
以往中国人对国家安全的认识,更多的侧重于国家的生存安全。在这种认识中,本国的安全与世界的安全是相对分离的。我们因此常常不理解美国人为什么在世界各地到处插手,但只要看一下美国经济,乃至美国本身与世界的联系程度,这个问题就会迎刃而解。研究一下美国年度安全战略报告,不难发现,美国人眼中的国与国的限界远不如东方人感觉得那么明显:对国家安全的考虑,美国人是从世界的范围来看问题的;对地缘战略的制定,美国人的视角是如何控制海洋及海上关键岛屿;对国家经济、政治战略的制定,美国人的视角是如何控制世界市场及能源资源关键地区;美国国内问题的解决,更多地也是从国际问题的解决入手的。100年前,马汉曾对这种变化从理论上作出过合乎逻辑的解释:“在我们变化的态度之中,令人感兴趣的、有意义的特点是我们把目光转向外部而不仅仅投向内部,以谋求国家的福利。
确认远方市场及其和我们巨大的生产能力之间关系的重要性合乎逻辑地意味着对于将产品和市场联系起来的环节的承认,那就是运输。生产、市场和运输三者共同组成了给英国带来财富和光荣的海上权力的链条。另外这三个环节中的两个──航运和市场──都存在于我们的疆界之外,我们承认它们的重要性就?荒懿欢悦拦?胧澜绲墓叵涤枰宰⒁猓?夂妥愿?宰愕募虻ス勰钣凶盘烊乐?稹!盵20]因此,马汉对当时的美国政府提出忠告:“英国的成功给其带来了巨大的、广为分布的对外利益,可同时它也担当了风险,单单为保护这些利益它就必须有一支强大的海军。我们的情况和英国不尽相同,但我们的地理位置和政治信仰也赋予了我们对外利益和对外责任。它们也使我们要承受风险。我们没有必要四处去冒险,但普遍的观念和政治上的认真思考肯定地告诉我们,在海那头的既不由我们造就也不由我们控制的情势中,存在着自发生成的、需要我们保护的利益。‘海那头’意味着要有一支海军。”[21]
与英国前几个世纪的历史发展一样,正是有了控制海权的军事胜利及由此产生的大量的海外利润回流,美国才巩固和发展了国内民主制度;相反许多第三世界国家,特别是拉丁美洲国家,曾羡慕并仿效建立了英美式的民主制度,但由于其经济转轨和海外市场的扩展都不仅没有同步发展也没有达到相应的程度,结果其民主政治建设大多都失败了。从军事国防的角度看,英美式的民主制度稳定发展的前提,是本国及其近邻地区安全不致受到经常性的侵犯;换言之,国内政治不能经常出现非集权则不能排除的外部战争压力。而要作到这一点的前提是,国家要拥有足以将企图威胁本国安全的敌对力量消灭于遥远海上的海军,在当前尤其是要拥有集制海、制空、制电磁权为一体的海军力量。从这个意义上说,现代化的海军不仅仅是市场经济国家经济发展权的保证,同时也是其民主政治发展权的保证。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对海外市场依存度的增高,中国国内必然生长出来的民主政治发展安全也日益依存于世界安全。这使中国人对国家安全的认识及由此形成的关于国家安全的观念,也必将与世界日益融为一体。
当今中国国家安全,已不是生存意义而是发展意义上的概念;当今中国的发展已不仅仅是国家内部的历史运动,而是一种与世界紧密联系一体的历史运动。发展利益之所在,便是今日中国国家核心利益之所在,对国家核心利益的威胁便是对国家安全的主要威胁。从这个意义上看,与自然经济条件下的国家安全观念不同,中国新世纪的国家安全应当主要是一个以维护中国发展权为核心的世界性的概念;对中国国家安全的关注,应当从传统的维护本土安全,转变为维护已走向世界的中国政治和经济利益安全;对中国国家安全系数评估基点,不应再主要建立在本土安全而应建立由本土辐射于世界的国家利益安全之上;最后,维护中国国家安全,也应当从封闭的和独守家门的模式,转变为积极进取和开放的模式;从制陆权为主的作战方式转变为集制空权、制海权和制电磁权为一体的现代作战方式。总之,利益决定观念及其实现手段。中国的发展利益走到哪里,中国的安全观及其实现手段就应辐射到哪里。
那么,这是不是说,中国要改变传统的反对霸权主义外交政策,转而要与其他国家争霸世界呢?
不,绝不能这样理解。
如前所述,所谓世界霸权,是当代处于资本中心地位的发达国家对处于资本外围地区的国家发展的垄断权。自从市场经济的政治神话在中国打破后,我们便意识到市场经济也是社会主义国家可以采用的一种经济体制。既如此,只要采用市场经济体制,不管其国体如何,它们必然要从世界的角度考虑其固有的发展权的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权,从经济的角度看,主要是一国在世界范围的自由贸易不受侵害的权利。而赢得这种权利的关键是自由利用世界贸易必需的交通线,特别是海上交通线的权利。中国既然选择了市场经济,那它就必然要拥有自由贸易及对自由贸易保护,特别是军事保护的权利。在经济日益走向全球化的当代世界,政治、经济、军事、安全等全方位地跨国发展,已经不再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专利,而是任何采取市场经济的国家天然具有的权利。因此运用这种权利并不是霸权主义的表现,霸权主义的本质在于它对其他国家,尤其是对南方国家的发展权的那种“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式的垄断。
中国“不称霸”的外交政策不应被理解为放弃中国主权中固有的必然要走向世界的发展权,而应被理解为中国在争取和捍卫自己所拥有的必将融入世界的发展权──发展权只能是世界范围的发展权──的同时,不仅不排斥而且还要与其他国家平等地享有各自的发展权。反对霸权主义与保卫平等的发展权,是一对不可分割的概念。对中国──乃至对所有南方国家而言,不反霸则不能求发展,求发展必然要反霸。但是,“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的力量只能用物质的力量来摧毁”[22],反霸,至少要有与霸权不至过于悬殊的力量,尤其是军事力量。在这一点上,今天的许多人过于相信“国际法”的作用。然而“在当今世界上,光有法律而没有力量就得不到公正;法律的合理与否不取决于力量,但其有效性要由后者赋予。”[24]用强力保卫自己应有的海外平等自由发展的权利,而不是动辄以“制裁”的方式剥夺他国的这种权利,这正是中国既要崛起又要坚持反对霸权主义的原则界线所在。
[1][2]《牛津法律大词典》,中译本,北京:光明出版社1988年版,第851页、第365页。
[3]王铁崖主编:《国际法》,北京:法律出版社1981年版,第93~94页。
[4]“这种生产方式是以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的分散为前提的。它既排除生产资料的积聚,也排斥协作,排斥同一切生产过程内部的分工,排斥社会对自然的统治和支配,排斥社会生产力的自由的发展。它只同生产和社会的狭隘的自然产生的界限相容。”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830页。
[5][7][2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54~255页、第50页、第9页。
[6]拿破仑曾经锋芒毕露地说,任何国家要想单纯地照搬和轻信英国的自由贸易原则,必将一败涂地。“就法国商业政策来说,他在这句话里所表现的政治智慧,超过了他同时代一切经济学家在他们著作中所表现的。”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69页。
[8][9]《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81页第218页。
[10][11][12][20][21][23]马汉:《海权论》,北京:言实出版社1997年版,第260页、第375页、第379页、第297~298页、第412页、第419页。
[11]马汉:《海权论》,言实出版社,1997年版,第375页。
[13][17]保罗·肯尼迪:《大国的兴衰》,中译本,求实出版社1988年版,第294、243~244页、第300页。
[14][15]《美国军事史》,中译本,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54页、第255页。
[16]周一良、吴于廑:《世界通史·近代部分(下册)》,人民出版社,第87页。
[18]据新华社北京1999年9月16日电。
[19]秦朝英:“论国家利益──生存与发展需求”,《战略与管理》1998年第6期,第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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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民法典》是世界上重要的民法典之一。日本于1890年制定了旧民法典;1898年制定新民法典。其基本内容:①总则;②物权;③债权。日本民法典属于大陆法系,注重结果而忽视判例法和程序法,而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罗马法,并且是以1800年《法国民法典》和1907年《德国民法典》为主要渊源的基础上形成的法律。日本民法典对中国也有一定的影响。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论日本民法法典化和近代化的政治动因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论日本民法法典化和近代化的政治动因全文如下:
日本的民法近代化,是以法典化的形式完成的。《日本民法典》乃是亚洲第一部民法典,虽然在世界法制史上其创新性、革命性在世界范围的影响远不及法国民法与德国民法,但在亚洲却有先声夺人的地位,客观上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亚洲诸国实现民法的法典化起到了一定的示范作用。作为一个毫无民法传统的亚洲国家,要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迅速实现民法的法典化和近代化,除了向西方学习之外,几乎别无其它选择。在日本法制走上近代化道路之前,世界法制格局已经基本形成了欧陆模式和英美模式两种,日本民法的法典化与近代化正是向欧陆国家学习的结果。可以说,日本是大陆法系在欧洲大陆以外最有代表性的国家。
近现代日本民法典的发达史,可以追溯到十九世纪六十年代末期翻译外国民法的活动。其后经历了学习法国民法模式、法典论争到采纳德国模式确立现行民法典的基本框架,再到二战之后的修改民法典等重要事件。在这样一个进程中,虽然有许多因素也曾起到过不可忽视的作用,但与其他国家的民法法典化过程相比较,其政治因素的决定性作用,却给我们留下了最为深刻的印象。谢怀栻先生曾经提到,日本民法与政治因素有着亲密关系。 我认为,日本民法之近代化与法典化,包括它不可避免的走上德国式的道路,政治因素都不仅是不容忽视的,甚至可以说是起着最至关重要的决定作用。
日本地处东亚,是一个传统的东方国家,自古以来便深受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理念的影响,是一个比较典型的中华法系国家。与中国一样,日本历史上缺少民法传统,所谓律法,均指刑事或行政管理法而言。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处在幕府封建统治之下奉行锁国政策的日本也遭到了来自西方资本主义列强的入侵且在其强大压力下,曾先后与美、荷、俄、英、法等国签订了通商贸易条约,在这些条约里,都不同程度的被强行加入了“治外法权”的内容,从此日本失去了司法主权的独立和关税自主权。
西方列强要求治外法权的借口,是认为日本固有的封建法制不符合近代法治的要求,是野蛮落后的法制,因而怀有不安感,不愿意接受其管辖。 就日本方面而言,由于包含有治外法权内容的不平等条约的存在不仅是民族的屈辱和不幸,同时也由于被剥夺了关税自主权,极大地损害了它的经济利益,于是改正条约成为日本政治家们的强烈愿望。而列强提出改正条约的前提是日本实现法治的近代化即构建起欧式的司法系统和编纂法典 .为了满足列强的要求,达到改正不平等条约的政治目的,日本便不得不在最短的时间里开始大规模立法,实现民法的法典化与近代化。所以富井政章说:“在法学尚未发达的今天,短期内成就如此庞大的立法事业,主要是由于政治上的原因。”
就这一点,当时领导日本法务工作的江藤新平说得更清楚:“帝国今日的急务在于确立国家独立的要素的司法独立的基础,司法权独立的基础的确立、完备法治国的组织,在于贯彻条约改正的目的。” 因此,我们可以说,日本民法法典化和近代化是改正不平等条约这一当时最大的政治因素推动的结果。日本民法的近代化进程是在明治维新后开始启动的,首先从翻译外国民法文献开始。1870年在司法卿江藤新平的直接指挥下,开始了日本翻译外国民法文献的工作。作为一个急进主义者,按照江藤的想法,是在直接翻译外国法典的基础上迅速实现民事立法的目的,先以之应付列强的要求以便废除不平等条约,然后再对法律慢慢修改以求适应日本的实际需要。为了强调快速立法,江藤新平频频催促,甚至命令箕作麟祥“误译无妨,唯求速译”。 可见当时要求改定条约的心情之急迫。
追求改正条约固然是导致日本民法近代化和法典化的原动力,但实际上,日本明治维新政府并没有把眼光只是停留在摆脱不平等条约上,他们是想通过法制的近代化,通过条约的改正,达到富国强兵,走上欧式的近代化发展道路,最终达到与欧洲列强比肩而立的目标。后来的历史证明,日本以法制的近代化为手段确实实现了政治经济国家生活整体上的“脱亚入欧”梦想,成为列强俱乐部在亚洲的成员。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日本的民法制定,不仅是为其短期的政治目标所推动,而且还为其长远的政治目标服务。
十九世纪中后期日本发生的明治维新,是日本从旧式的封建国家向着近代式的资本主义国家演进的关键,从性质上讲可以说这是一次资本主义的改良运动。但这一次改良不仅没有废除封建的天皇君主制,反而是在恢复天皇权威的旗号下进行的。分析其深刻原因就在于:
第一,明治维新的主要倡导者来自于封建统治集团内部,如所谓的“维新三杰”木户孝允、西乡隆盛和大久保利通,均是强藩的藩士出身;又如明治维新在封建集团内部的主要支持者如三条实美、岩仓具视等人,虽然怀着改革和富国强兵的愿望,但要想从根本上改变封建意识的影响也是不太可能的,他们都是天皇政体的坚定拥护者。
第二,明治维新是仰仗天皇的权威推行起来的。众所周知,日本的近代政治革新经历了一个尊王攘夷-尊王倒幕-“王政复古”-明治维新这样的历史发展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尊王”即借助天皇的权威或者说实现大政奉还天皇是贯穿始终的中心思想。天皇制度在日本实行有数千年的历史,从幕府时代开始尽管天皇已沦为傀儡,大权由将军控制,但天皇在道义上仍旧有很强的号召力。倒幕的维新派因找不到别的能够对抗幕府的力量,只得拾起天皇的旗号。因此顺理成章的“一君万民”,鼓吹主权在君的思想,便成为维新派论证其合理性和进一步推行其改革举措的理论根据。
第三,建立以天皇为首,在天皇的名义下展开中央集权的官僚政治是近代日本政治体制革新的最大特色。在维新之前,日本虽名义上由幕府统一控制全国,但实际上往往强悍的地方大名藩镇势力并不一定完全听从将军的号令,所谓的“雄藩”还可以自由的制定经济政策、法律制度,日本全国处在名义上统一实际上割据的状态之中,与此同时,因为长期天皇的暗弱,日本缺乏统一的思想基础。维新派的领袖们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不得不去寻找一个维护全国统一的偶像。为此,伊藤博文曾经在制定日本宪法的枢密院宪法制定会议上提出,日本要建立宪政,必须确立国家的机轴,在排除了将宗教作为国家机轴之后便想到了皇室,他说:“在我国,可以成为机轴者,唯有皇室。” 所以,伊藤博文领导起草的宪法也把注意力放在确立皇室为国家机轴上。他说:“此宪法草案用意于此,力求尊重君权并尽量不加束缚……亦即草案指望以君权为机轴,而完全不加毁损,不敢以彼欧洲分割主权之精神为据。当然与欧洲某些国度中之君权民权共同者相比,其道理各异,此为方案之大纲。”
第四,1871年10月8日,明治政府派出以右大臣岩仓具视为首,有木户孝允、大久保利通、伊藤博文等人参加的使节团,赴欧美诸国进行考察,先后访问了美国、英国、法国、比利时、荷兰、德国、俄国、丹麦、瑞典、意大利、奥地利、瑞士等12国。岩仓使节团出访的目的之一是为改革和健全日本国内体制而调查欧美先进诸国的制度与设施。 为探索建设现代化国家的模式,具有日本现代化开端的重要意义。岩仓使节团一方面认同英国的工商立国模式,也同意美国的教育普及模式;另一方面,对于政治体制,还没有真正树立起现代社会的价值观的出身于武士阶级的使节团成员,面对欧美各不相同的政治体制,他们认为德国比英美法更有参考价值。之所以德国政治体制吸引住使节团,原因大致有:
其一,普鲁士刚刚通过普法战争战胜了相对更为发达的法国,这对刚刚为改正条约而与美英交涉失败、迫切希望摆脱列强控制的日本来说,非常具有实际意义;同时普鲁士宰相俾斯麦对使节团热情招待,并大力鼓吹发展军事,用武力维护国家尊严的思想,也深深影响了他们。使节团成员久米邦武写道:“德国以通商增其武力,其武力虽在国外并不甚显,但已以此为国是。此点反而与我日本酷似。研究此国之政治风俗,比研究英国之事情得益尤多。”
其二,普鲁士完成了德意志帝国的统一,建立了以皇帝为首的、由官僚专政的中央集权国家,既没有动摇皇帝的至高无上的地位和权威,又能够保证具有改革思想的官僚们大刀阔斧的推行他们的政治策略。
其三,在当时的普鲁士和德意志帝国,乃是一个后发的从封建制向资本主义过渡的国家,其发展程度与日本非常相似,这一点也是使节团感兴趣的,因为要日本立刻就去向英、美、法这些发达国家学习,差距太大,正如木户孝允所说:“英美法等国(比日本)先进几倍,(日本想模仿)也是无法赶上的。” 法国刚刚发生推翻第二帝国的革命建立民主政治,这显然让使节们不安,被认为不符合日本国情,英国的君主立宪也不能满足日本的需要,所谓使节团认为均不足以效仿。经过权衡之后,岩仓使节团认定德国的集权政治体制最符合日本的实际。负责考察政法的木户孝允说:“尤当取者,以普国为最”。以后在立宪过程中作为负责起草工作的法制官僚最高首领井上毅也十分倾倒于普鲁士,事实上,他关于法律、宪法的知识都来自于德国专家。1880年3月,他详细阐述了把普鲁士宪法推荐为日本应该学习的宪法的主张:“普鲁士于1850年颁布之国家宪法乃政府创立之初,即给与人民并获得人民同意之宪法,此与其他各国内乱之后,人民逼迫,向政府要求之宪法不可同日而语也。
现今之日,德国政府与国会之间互相扶持,因而富强之果得冠欧洲之首,此亦其建国政体不失其宜之故也。” 而当时的德国不过是一个由容克贵族地主把持的带有浓厚封建残余的、受到一些资产阶级影响而用议会粉饰门面,按官僚制度建立起来并以警察来保卫的军事专制制度国家。因此,岩仓使节团把德国的集权主义宪法体制引进了日本,同日本固有的天皇制嫁接建立起集权主义政治体制,这就是近代日本的天皇专制主义统治。
这样的君主制思想和建立君主制国家的决心,既然已经成为日本国家近代化的基本思路,那么各项制度和社会生活,包括为国民的商品经济生活提供行为规范的民事法律,都围绕这一中心为其服务就成为在所难免的了。因此一八九三年为修订带有民主主义色彩的旧民法典而专门设立的以伊藤博文任总裁的法典调查会,作为首相的伊藤博文亲自拟定民法典修订的规程,其中明确提出:法典应采潘德克顿式编制体例,按照萨克森民法的编别安排。 所以,“一君万民”的君主制政体构想,是促使日本民法典最终走向德国模式的政治决定因素。当然除此之外德国民法结构严谨、逻辑连贯、易于模仿的因素; 德国民法具体规则技巧方面较之于法国民法具有后发优势等等,也对日本民法典最终选择德国模式有所影响,但我以为,政治因素仍然是最根本的。正如加藤雅信所说的那样:“法是社会和政治的产物,因此它要发挥出一定的社会和政治职能” .
日本民法典在结构形式上模仿德国民法典,仅仅是完成了民法典服务于国家宪政体制的第一步,它要真正全面地为政治服务,就必须在内容上贯彻以政治为中心的精神。日本民法典就是从维护封建的“家制”、旧的继承制度、封建的土地关系等几个方面来进一步维护君主制的政治体制的,其中家族国家主义观念又是联结君主制政体与绝对主义家制的纽带。
首先,天皇制要求有臣民对天皇的绝对敬畏和服从,绝对主义的家族制度是培养和维系这一敬畏之情的有效手段。伊藤博文说:“维新前我国处于一种其他文明国无法类比的特殊状态。自古以来我国民人种、宗教、言语、感情皆相同,而与海外诸国隔绝,独自继承几百年来传说及封建制度之惰性,一家亲族关系甚为错综,成为社会组织的枢轴,加之宗教及道德上的主义、信仰使君臣、父子、兄弟、朋友之间的仁义、忠信、孝悌之德极其严格,日本臣民在此间恰如一大乡党,从而举国呈现一种家族相亲的状态。” 这说明国家就是按家族的原理来构建的,天皇可以在其中拥有家长般的权威,这一权威不仅用于维护家族的统一,而且被纳入伦理范畴而不必受法律的约束。因为它要求臣民有无条件地归属意识,对天皇国家自发与自愿的服从,并充满崇拜与温情,成为以忠孝为本的忠臣赤子。这是一个靠无形的力量统治的精神王国,权威在这里是无限的和绝对的,它希冀的是一种从肉体到灵魂的全面的慑服。
可见,家族制度与天皇制度是一以贯之的,是维系天皇制的民间基础,为了和忠于天皇的政治制度相适应,规定以孝为主的家长制的家族制度即“家庭的天皇制”,就成为《日本民法典》的重要任务之一了。所以1898年第二次《日本民法典》,亲属和继承部分大量采用的是日本旧有的带有浓厚封建色彩的以武士阶级的家族制度为基础的严格的家长制的家族制度。加上若干资本主义原则便形成了日本明治民法特有的亲属继承法律制度。《日本民法典》第732条定义了家族的概念,规定凡以亲族关系而聚居者构成家族,家族设户主。日本民法典所谓的户主绝非一个空名,而是享有许多实际的权利,包括家产管理、家业经营、家族和分家的指挥权、先祖的祭祀权、家名的保持权等等,户主握有的对家属及其事务的实际管理权力,如:户主有指定家族的居住之权(第749条),家属有违反这一指定者,户主有权将其驱赶出家族;户主有家属婚姻或收养的决定权,家属违反户主意志擅自婚姻或收养,户主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将其赶出家族(第750条);户主的权利与义务不得抛弃,必须依法律规定方可变更(第752条),可见户主权更类似于一种公权力而非简单意义上的私权;在继承法部分,既有财产继承的内容,更非常有特色的确立了家督继承制度,家督继承是取得户主权的方法之一,目的在于使这种封建家族制度传续下去。
通过维护家族的秩序,既强化了忠孝一如的伦理观念,又建立国民对天皇、对天皇国家的恭敬忠顺之情,同时也是对当时声势日隆的民权思想和民主意识的沉重打击。所有这些都说明了以家族国家思想为基础的民法典竭力维持家族制度的政治目的之所在。
日本1898年民法典不仅通过家制维护君主制度,还通过物权制度维护封建性的土地关系、维护封建经济基础。这一点集中体现在法典保留了永佃权。
在债权法和其它财产权领域,明治民法典采纳了近代化的尊重经济发展要求的财产制度,它体现了自由资本主义保护私人所有权、保护契约自由的思想。其实这些规定也是有其政治意义的。日本维新的目标就是效仿英国,追求富国强兵,追求与欧洲列强比肩,殖产兴业也是他们的追求,在相对远离国家政治根基、而又有利于发展资本主义工商业的领域,这样的放松与容忍是统治者可以接受的,也于他们有利。因此,1898年的日本明治民法典就是一个结合了若干近代民法理论和封建主义思想,资本主义的财产法和封建主义的人身家族法相混合的民法典。
众所周知,日本民法典的出台并非一帆风顺,而是在激烈的斗争中诞生的。自从直接翻译法国民法典的尝试无疾而终后,日本又聘请了法国法专家波瓦松纳德担任政府法制顾问,负责起草日本民法典。波瓦松纳德于是按照法国民法典的模式和他自己的自由主义法理念,为日本制定了一部带有较多自由主义色彩和法国民法典模式的日本民法典。但是这一部民法典刚刚出台便遭到了很多日本学者的强烈反弹。这就产生了日本民法史上着名的延期派与断行派之间的法典论争。关于这场论争的本质,日本学者有很多研究,有从思想基础研究的、亦有从学者各自的阵营或从政治背景方面进行研究的。人们认为,这场民法典论争既有英美法学者与法国法学者之间为争夺学术领地的学阀争斗的意义,又有自然法学派与历史法学派之间的理论分歧的性质, 还有自由主义与绝对主义政治主张的斗争, 有的学者认为,历史法学派与自然法学派的不同法观念构成这场法典论争的主要方面,因此,其学术意义与德国的法典论争不相上下, 我以为,日本围绕旧民法典展开的所谓“法典论争”,其实质是一场政治斗争,政治性是其主要的属性。我们可以从这场论争双方的阵营组成、斗争的焦点以及决定斗争最终命运的因素各方面加以论证。
首先看斗争的双方人员。在法典论争中的断行派,大多数是法国法的支持者,他们以“和法法律学校”为阵地,坚决主张立即实施带有民主主义色彩的“旧民法典”。其代表人物除了旧民法典的起草主持人法国人波瓦松纳德之外就是曾经留学法德的梅谦次郎。 波瓦松纳德是一位思想先进的法学家,他的很多思想超越了当时他所处的时代,例如他主张租赁权为物权,主张废弃日本固有的家族制度而建立近代婚姻家庭制度,不仅表现出他的超前思维,而且说明他是一位具有近代法治理念的自然法学者;作为波瓦松纳德的支持者,梅谦次郎也是一位深受民权思想影响的具有资本主义民主主义思想的人,以自由主义自然法学者而着称。他们与自由民权派相结合, 主张旧民法典应该迅速实施,其实质是希望全面引进欧洲近代法律体系和思想,迅速在日本建立起以自然法学思想为指导的民主主义的政治法律制度体系,一举荡涤旧有的封建性质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观念,可见他们更像是一群激进的革新者。
作为断行派的反对者,延期派则是以英国法学者为主体,表面上看似乎是主张英国式的经验主义法律理念优越于法国法,仅仅是一个学术上的分歧而已,但在实际上表现了英国法派对英国式君主立宪体制的羡慕,体现了他们改良主义的倾向,一方面他们有发展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愿望,另一方面并不希望改变既有的具有浓厚封建性质的所谓“淳风美俗”。他们的核心人物虽然是穗积陈重,但穗积陈重的弟弟穗积八束起到关键作用,他所撰写的《民法出而忠孝亡》的论文,比较系统的阐述了他的国粹主义保守思想,抨击旧民法典的进步思想,成为延期派代表性着作。
其次,从双方斗争的焦点来看,集中在对家族制度尤其是对家长制为中心的封建家族制度的不同态度上。从江户幕府中期以来日本的家族关系仍旧存在,家长制也还没有废除,但作为倾向来看,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家长制逐渐削弱了,在下层市民如手工业者、商人和农民之间,长子继承制并不一定受重视,子女结婚也相当自由了,这一倾向随着明治维新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而得到推广。
按照自由主义学者福泽谕吉的主张,希望改造日本旧有的以家长制为核心建立起来的家族制度,而以平等的夫妇为中心加以重构, 以便达到消灭家长专制特权,建立民主式的家族,实现家族制度近代化的目的。波瓦松纳德主持下的旧民法典家族法部分正是体现了这一主张,这部民法典形式上虽然承认了以长子继承制为核心的家长制,但实际上是承认了以夫妇为中心的家族制,削弱了家长的实质权力,这一方面体现在法典形式上一反东方式的先家族后婚姻的顺序,而采用先规定婚姻、再规定亲子关系,最后规定家长权和家制的欧洲式排列顺序;另一方面在内容上则体现为家族成员有独自的财产所有权和结婚、居住的自由,没有绝对承认家长的居住指定权、婚姻否决权等实质性权力。 这可以说是旧的家长制家族制与新的夫妇中心的家族制的结合,同时也可以说是民主主义和民权思想在家族制度、民法典上的反映。
旧民法典的这一革新成果,成为延期派着力攻击的对象,所谓“民法出而忠孝亡”指责这一家族制度是“极端个人本位的民法,欲以此剔除三千余年的信仰”,认为:“我国是尊祖训,重家制之邦,权力与法均生于家,……所谓家长权神圣不可侵犯,理由源于祖先的神灵神圣不可侵犯,家族中无论长幼男女,一是服从其威信和权力,一是赖于其保护。” 穗积八束与延期派固守日本三千余年的家长制家族制度,把它说成是优越于万邦的日本独有的好传统,无疑有国粹主义的成分,但更重要的是反映了一种政治上保守的观念,是对民权主义的反对,他们坚持维护家长的威信和权力,最终的政治意图当然还是要维护天皇专制的政治体制,抵御民权思想对天皇制度的消减作用。此前的一八八九年由江木衷、奥田义人、土方宁、冈村辉彦、穗积八束等人发起,有松野贞一郎、伊藤悌次、中桥德五郎诸人联名发表《法典实施延期意见》,从七个方面对旧民法典进行了责难,他们认为,波瓦松纳德民法典一是败坏了伦常,二是缩减了宪法上的命令权,三是违反了预算原理,四是欠缺国家思想,五是搅乱了社会经济,六是变动了税法的根源,七是法典强行推行学理。
可以看出,他们攻击旧民法典的核心理由仍旧是以绝对主义家族观和国家观为基础的,所谓“败坏了伦常、搅乱社会”,实际指的是民法典破坏了日本立国的基础-家长权至高无上的绝对主义家族制度;所谓“欠缺国家思想、缩减宪法上的命令权”云云,无非是要说明家长权的尊严是神圣而不可动摇的,正如天皇大权神圣不可侵犯那样,侵犯了家长权就是动摇了天皇制度、“大日本帝国”的根基。 因此家族制度作为延期派与断行派斗争的焦点,体现了绝对主义与自由主义的对立的本质。
第三,从决定这场斗争命运的因素来看,政治势力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首先,从政治背景上看,日本旧民法典诞生的几年,正是日本自由民权思想得到发展的几年。进步思想家福泽谕吉、提出过“天不造人上之人,也不造人下之人”的天赋人权思想,有日本的卢梭之称的中江兆民则大力宣传共和思想,对革命的民权运动有重要影响。这些进步思想家和某些主张宪政和议会制的政治家的民主活动与人民大众的革命斗争相结合,促使自由民权运动在十九世纪70到80年代在日本辉煌一时。
一八八八年即自由民权运动最后辉煌的那一年,旧民法典完成。可以说,日本旧民法典是与自由民权运动相伴而生的。它深深打上自由民权的思想烙印也就不难理解了。不过,自由民权运动的发展始终遭到保守的日本政府收买、分化瓦解和强力镇压,在小农经济破产、农民阶级分化、起领导作用的政党被瓦解的情况下,到一八九零年,短命的民权运动已是明日黄花,政府极力鼓吹绝对主义国家观、并通过一系列对外扩张政策,在国民中煽动沙文主义,绝对主义取得了最后的胜利,天皇制度和天皇政治体制得到了巩固,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所谓延期派的胜利,实际上是绝对主义国家思想对自由民权运动的胜利,是天皇专制镇压民主思潮的胜利。旧民法典被延期,标志着启蒙思想在日本的失败。其次,在这场斗争中,政治家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日本学者筱塚昭次指出,日本旧民法规定了一夫一妻制,这是对当时日本上层社会的一个冲击,因为当时大多数议员都是多妻者,仅此一点,议会就不可能通过这个法典,这一说法虽然偏激,却道出了事情的实质。 不仅如此,主导日本政治生活的主张学习德国宪政体制的大官僚伊藤博文、井上馨、井上毅等人此时已经稳固了他们的政治地位,当发现旧民法并不符合他们的政治主张时,便断然让尽速出台民法典的愿望让位于保证绝对主义政治模式的需要,他们也站在延期派一边反对旧民法的实施。因此,带着民主主义色彩的旧民法典遭到政府和议会一致的反对便理所当然了。最后,双方还通过组织支持自己观点的议员在议会内部通过论战以获得支持,可见法典论争的双方也有动用政治力量为自己张目的心态。这样,在一八九二年的日本帝国议会上以压倒多数通过了民法商法延期案。从以上各点,我们不难得出结论,这场论争中延期派的胜利绝不仅仅是学术的胜利,也不是英美法的胜利,而是绝对主义政治家的胜利、也是政治因素作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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