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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克思看来,人类的进化、社会历史的发展、人类文明的进步无一不是由人们世世代代的绵延不绝的实践活动所推动并在实践活动过程中实现的。而在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下从事着生产劳动实践的现实的人却被完全异化,使其与自然、与社会、与人类进行自由自觉的劳动的类本质相异化。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马克思恩格斯批判资本主义制度的三重维度及其启示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马克思恩格斯批判资本主义制度的三重维度及其启示
胡锦涛同志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30周年大会上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事业,物质贫乏不是社会主义,精神空虚也不是社会主义。任何时候都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1]这段论述,突出强调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同时也是对当下所面临的一个非常紧迫的社会问题做出的回应,即我们到底需要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必然涉及到如何认识和评价社会制度优劣的问题。
当然,认识和评价一个社会制度的优劣有多重标准或参照系,但是其中必有一个是根本性的。马恩分别从哲学意义上的实践维度、经济学意义上的生产力维度和科学社会主义意义上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维度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了深入的、全面的分析,得出:一个社会制度的优劣,从根本上讲就是看它是否尊重和有助于人类那种自主性和创造性的发挥,是否促进了社会成员自由全面的发展。因此,只有共产主义社会制度才是能够促进人类全面发展的最理想的制度。
马克思恩格斯在其标志性著作《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占统治地位的剥削阶级进行思想统治的一个趋势就是:“占统治地位的将是越来越抽象的思想,即越来越具有普遍形式的思想。”[2]100也就是说以全社会利益代表的面貌出现的抽象普遍性的思想观念是统治阶级进行思想统治而使用的一种形式,抽象性在真正意义上构成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其中“抽象的人”就是资产阶级社会“抽象化”的产物,是资产阶级学者论证资本主义制度的永恒的出发点。
而马克思超越了资产阶级学者的“思辨的抽象”和“单纯的直观”的狭隘眼界,从现实的、实践的人出发,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众多违反“人类本性”的社会现实,用现实的普遍性化解了抽象的普遍性,克服了哲学意义上从抽象的人出发无法做到对现实社会进行批判和超越的局限性。
1.现实的人的实践是马恩认识资本主义社会的思想起点。
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生长点和立足点,也是他与一切旧唯物主义的根本分界线。马克思从社会制度根源于现实的人的物质生活的实践出发,扬弃了黑格尔哲学体系所理解的“抽象的人”,以及主客体理论的神秘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本质,克服了费尔巴哈和一切旧唯物主义者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他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的局限性。马克思指出,“一个人,如果曾在天国的幻想现实性中寻找超人,而找到的只是他自身的反映,他就再也不想在他正在寻找和应当寻找自己的真正现实性的地方,只去寻找他自身的映象,只去寻找非人了。”
只有从现实的人的物质生活实践中去理解和体会现实世界、现实社会制度的合理与否,才能真正明白资本主义制度下现实的人遭受压迫和苦难产生的原因不是在于人与神的地位颠倒,而是源于现实社会中制度与思想的东西的错乱和颠倒。[4]15-16因此只有把“对天国的批判变成对尘世的批判”,[3]4不断揭露、批判、终结不合理的社会制度,才能让资本主义制度下现实的人摆脱锁链,拥有真正的自由和价值。
2.实践着的现实的人是推动社会进步的物质力量。
在马克思看来,人类的进化、社会历史的发展、人类文明的进步无一不是由人们世世代代的绵延不绝的实践活动所推动并在实践活动过程中实现的。而在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下从事着生产劳动实践的现实的人却被完全异化,使其与自然、与社会、与人类进行自由自觉的劳动的类本质相异化。
这种异化的根源就在于资本主义私有制,所以扬弃人的异化和消灭私有制的根本途径在于工人的政治解放运动,即开展消灭资本主义制度的无产阶级革命,以达到人的全面复归和彻底解放。
但是“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做是并合理地理解为变革的实践”,[3] 504即现实的人的实践。而人的实践不同于动物的活动。动物没有自己的主观世界,人的活动都是在一定意识、目的的指导下。实践虽然是在一定思想指导下进行的,但是它又超越了主观认识的范围,是一种变革现实世界的客观物质性实践活动。正因为实践既包含着主观的因素、又具有客观性,因而它具有直接的现实性,也就是说实践能够把主观认识变成客观实际,把思想、理论在现实中实现出来。
然而“思想从来也不能超出旧世界秩序的范围:在任何情况下它都只能超出旧世界秩序的思想范围。思想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为了实现思想,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3]320在马克思看来,现存的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无产阶级,就是能够实现消灭旧制度和创造新社会、建立新制度“思想”的可以使用的“实践力量的人”。
人们的实践包括生产实践、社会实践、科学实验、思想实践等,它们最终都会落根在是束缚还是解放生产力上。社会制度是同生产力发展一定阶段相适应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体。社会制度的更替过程就是人类社会不断发展的过程。
固然,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社会进步,社会制度的进步当然包括有助于生产力发展的因素,但是在马克思看来,“每一种事物好像都包含有自己的反面。”正如“机器具有减少人类劳动和使劳动更有成效的神奇力量,然而却引起了饥饿和过度的疲劳”一样,[2]775资本主义社会在生产领域产生的比以往人类历史上任何时代都不能想象的工业和科学的力量,也并不能以此断定资本主义制度就是人类理想的社会制度,因为好的社会制度不但包括有助于生产力发展的因素,好的社会制度还必须包括合理的生产关系、进步的社会价值观念等,也就是说:
1.生产力水平的高低并不能完全衡量生产关系的优劣。
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有机结合和统一,构成社会的生产方式。
其中,生产力是最革命、最活跃的因素。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生产关系变革,生产关系的变革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例如,资本主义制度代替封建制度是历史的巨大进步,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资产阶级在它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自然力的征服,机器的采用,化学在工业和农业中的应用,轮船的行驶,铁路的通行,电报的使用,整个大陆的开垦,河川的通航,仿佛用法术从地下呼唤出来的大量人口,――过去哪一个世纪料想到在社会劳动里蕴藏有这样的生产力呢?”[5]36但是马克思看到:“财富的新源泉,由于某种奇怪的、不可思议的魔力而变成贫困的源泉。
技术的胜利,似乎是以道德的败坏为代价换来的。随着人类愈益控制自然,个人却似乎愈益成为别人的奴隶或自身的卑劣行为的奴隶。甚至科学的纯洁光辉仿佛也只能在愚昧无知的黑暗背景上闪耀――我们的一切发现和进步,似乎结果是使物质力量成为有智慧的生命,而人的生命则化为愚钝的物质力量。现代工业和科学为一方与现代贫困和衰颓为另一方的这种对抗,我们时代的生产力与社会关系之间的这种对抗,是显而易见的、不可避免的和无庸争辩的事实。”
580显然历史上曾起过革命作用的资产阶级根本没有把巨大的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自觉地用于人民自身的完善和发展,没有提供每个成员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环境,没有体现出尊重社会成员自主的、创造的个性,而是无情地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抹去了一切向来受人尊崇和令人敬畏的职业的神圣光环”,用更加“公开的、无耻的、直接的、露骨的剥削代替了由宗教幻想和政治幻想掩盖着的剥削”。[2]275总之,在表象光亮的资本主义制度下:一边是财富的积累,一边是贫困的积累;一边是产品的完美、物质财富的丰富;一边是人的畸形、人性的贫乏。
其背后两极分化(包括国内的国际的两极分化)和人性异化的致命缺陷注定资本主义制度最终也摆脱不了被否定、被炸毁的结局。正如马克思所言:“这个仿佛用法术创造了如此庞大的生产资料和交换手段的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现在像一个魔法师一样不能再支配自己用法术呼唤出来的魔鬼了”。
2.生产力水平的高低并不能完全衡量价值观念的好坏。
好的社会制度不仅能够给人们提供优越的物质生活,更要能够给人们提供丰富的文化知识、优美的心灵、高尚的志趣,远大的理想和健全人格,而这些正是无法简单地用生产力水平的高低来衡量和实现的。
虽然“生产力或一般财富从趋势和可能性来看的普遍发展成了基础,同样,交往的普遍,从而世界市场成了基础,这种基础是个人全面发展的可能性”,[6]109也就是说生产力的发展为人类相互之间物质、能量、情感、信息等方面的联系和交往提供了基础和可能性,但是资产阶级一方面像地质变革创造地球表层一样为新世界创造着物质基础;另一方面“资产阶级在它已经取得了统治的地方把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都破坏了。
它无情地斩断了把人们束缚于天然尊长的形形色色的封建羁绊,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它把人的尊严变成了交换价值,用一种没有良心的贸易自由代替了无数特许的和自力挣得的自由”。
34 “资产阶级抹去了一切向来受人尊崇和令人敬畏的职业的神圣光环。它把医生、律师、教士、诗人和学者变成了它出钱招雇的雇佣劳动者”,[5]34在马克思看来,无论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生产力多么发达、物质财富多么富裕,都是注定要被否定的制度。因为它违背了人类应当“了解自己本身,是自己成为衡量一切生活关系的尺度,按照自己的本质去估计这些关系,真正依照人的方式,根据自己本性的需要来安排世界”,[8]250所以“只有在伟大的社会变革支配了资产阶级时代的成果,支配了世界市场和现代生产力,并且使这一切都服从于最先进的民族的共同监督的时候,人类的进步才会不再像可怕的异教神怪那样,只有用被杀害者的头颅做酒杯才能喝下甜美的酒浆”。
人的全面发展,同其他任何事物一样,也是作为一种内在的规定性存在于人类的历史和现实之中。马恩认识资本主义社会的人的全面发展的维度,深深地植根于对人类发展的历史、当时的现实和人类本质这三个方面的洞察,从而使人的全面发展在马克思主义这里获得了科学的形态,即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人类的自主性和创造性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才能真正得到尊重和实现。
1.人类自主性和创造性的活动决定着社会的存在和发展趋向。
面对有据可考、有史可查的人类发展史,我们不难发现,人类是在认识和解决与生俱来的人自身的生存需要时形成了社会和不同类型的社会制度。人类诞生之初面对极端恶劣的生存环境,靠个体单独行动不行,必须联合行动,而要使联合行动达到目的,就必须有各种各样的联合方式即社会。社会一产生就把本来平等的各成员按其天赋能力或机遇划分成不同类型的有差别的存在。由于社会“这样的一种现实基础,它排除一切不依赖于个人而存在的东西,因为现存制度只不过是个人之间迄今所存在的交往的产物”,[2]78社会制度应运而生。
从此,人类发展的需要,一方面促使人类不断适应日益变化着的改造自然的需要而去改造社会,另一方面又推动着整个人类不断探索摆脱构成社会制度后越发不能忍受的不平等乃至剥削和欺压而重建适合自己全面发展的新的社会制度。
在马克思看来,人的活动一方面是展示个人的自主性和创造性的活动,一方面又应当是推动和有利于他人的自主性和创造性的活动,从而使相互作用着的不同个人的活动都朝着各自自由而全面的方向发展,人类活动这种具有超动物性的特殊性,决定了他们不同于靠大自然的赐予满足需要的动物,而是用人类的创造性的活动来满足自己发展的需要,任何束缚和不尊重人的创造性和自主性的发挥,不利于人的发展的社会都注定是被否定的,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命运就是如此,它把人的创造性和自主性的发挥完全地、彻底地钉在了“对物的依赖”这根“耻辱柱”上,不过资产阶级不自觉地锻造着“置自身于死地的武器;它还产生了将要运用这种武器的人――现代的工人,即无产者”。
2.人类全面发展的状况直接检验着社会进步的程度。
社会是有生机的、进步的,还是滞颓的、退步的,不在于别的社会制度下的人们怎么评价,也不在于该制度下的某些人的自我评价,而在于在该社会制度中生活的现实的人的感觉和他们的发展状况。因为“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的个体的发展历史,而不管他们是否意识到这一点”。
这就是说,无数的个人组成了社会;无数人的全面发展促成了社会的全面发展。一切能够促进社会成员的全面发展的社会制度,都是好制度;而一切有碍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制度,无论一定的人们怎样论证它的美好,都注定是要被否定的制度。
在马克思看来,人类自它构成了严格意义上的社会以后,便形成了一种被他称为“异化”的现象,尤其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巨大的生产力使人类拥有了前所未有的闲暇时间,时间就是人类发展的空间,正如马克思所言:“时间实际上是人的积极存在,它不仅是人的生命的尺度,而且是人的发展的空间。”[9]532个人享有充足的自由时间,也就等于享有了充分发展能力和展示个性的空间。
然而,这一时间即人发展的空间却被资本无情地剥夺了,人的全面发展的可能变成了人性畸形和异化的残酷现实,所以资本主义制度必然被一个这样的联合体所代替,“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
在那里,“把个人的自由发展和运动的条件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10] 85从而真正实现“个人的独创的和自由的发展不再是一句空话的唯一的社会”,[10] 516真正实现“早晨钓鱼、中午打猎、晚上搞批判的批判”[2] 85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
按照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观点,人类既是一个具有自主性创造性尊严的存在物,社会自身的一切观念和行动都应当有助于促进而不是剥夺他们的自主性、扼杀他们的创造性;人类又是一个诸个体向着自由而全面的方向发展的存在物,社会的一切思想和行为应当围绕着提供而不是破坏这种环境和条件而进行。
虽然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比较发达,物质生活水平也比较高、它的经济制度也比较健全,但是它根本没有把巨大的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自觉地用于推动劳动人民自身的发展与完善,没有提供每个成员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环境,没有体现出尊重社会成员那种自主、创造的个性。可见,马恩非常主张从人的全面发展的维度认识和分析资本主义制度,他们这一思想对当今中国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制定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科学决策、彰显社会主义制度魅力和优越性、积极顺应社会发展规律等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1.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价值诉求。马恩对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评价并不否认生产力标准的正确性,“因为任何生产力都是一种即得力量,是以往的活动的产物”,[5]43每个社会制度下的生产力的发展现状都是长期历史发展的产物,是人们不能随心所欲地选择的。“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方式即谋生的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关系。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
然而,生产力的决定作用是从最终意义上讲的,是从历史本体论而非历史价值论意义上讲的,从价值论上看,首先,发展生产力并不是人类的最终目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更幸福生活才是发展生产力的旨归;其次,生产力水平的高低并不能完全地恰当地反映社会制度的优劣,一个好的社会制度不仅要有助于生产力的发展,还要能够建构一个合理的生产关系、进步的文化观念以及人性完善和给人带来可持续的幸福,假如缺乏后者,生产力的发展也是不可持续的,因为人的因素毕竟是生产力中最根本的因素。如果片面地把能否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作为社会制度的唯一尺度,就可能会用社会制度的手段把人们的事业和精力局限于生产、效率、效益上,从而忽视更重要的方面,如社会成员的发展、对未来的关切。其实,多年来由于盲目追求单纯的物质生活,以物障目,经济决定论、资本本位论导致社会上一些领域的道德失范、诚信缺失,一些社会成员的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等种种丑恶现象沉渣泛起,严重违背了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全面进步、和谐统一的基本要求,背离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价值诉求。显然,这些后果与片面地把生产力发展水平作为检验社会制度优劣的标准不无关系。
2.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科学决策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魅力彰显。按照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观点,在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的社会里,国家的真正职能并不仅仅在于创造出比资本主义制度更为发达的社会生产力和更高水平的物质生活,更在于从一开始就把尊重和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提高社会管理的自觉程度和协调程度,作为自己的根本目的和现实方针,正如“物质的贫乏不是社会主义,精神的空虚不是社会主义”一样,任何社会都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完整统一,人们的精神状态是社会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它与社会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必须协调一致,这样的社会制度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并且只有这样的社会主义才能真正地摆脱贫穷;
相反,违背这一指针的资本主义无论生产力多么发达,物质财富多么充裕,也必然会走向真正的贫穷,即“人”的贫穷。所以只有“物质不贫乏”和“精神不空虚”的社会主义,才是能尊重和有助于人类自主性和创造性的发挥,能促进社会成员自由全面的发展的社会。因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成员不仅应该是享有丰裕物质生活的一代新人,更应该是文化知识丰富、心灵优美、精神志趣高尚、具有远大理想的一代新人。
由此可见,当今我国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正是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魅力和优越性的科学决策,是对社会发展规律的积极顺应。
总之,概览人类发展的历史,我们不难发现:人类为了发展自己,选择了社会的形式;人类根据发展自己的不同阶段,建立了不同的社会制度。人类选择社会形式,是他的权利和性质。这就给社会赋予了极大的权力,从而也规定了它的权力的性质。
所以,社会上的任何一种发展、运动和活动,归根到底归因于人类的发展。
人类发展的客观性和规律性,最终构成了社会制度的客观性和规律性,人类发展的复杂多样性引出了社会制度的复杂多样性。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制度,马恩立足于人的全面发展维度来分析社会制度的优和劣,一方面为我们全面深入地认识和分析资本主义制度灭亡的历史必然性提供了科学的理论视角,另一方面也为当代中国制定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进一步彰显社会主义制度魅力、积极顺应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给予了重要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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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的许多企业非常重视应用内部控制来加强内部管理。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内部控制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随着网络的发展与计算机的普及,企业已广泛应用会计电算化,使其内部控制也面临新的要求,建立健全与实际相符的内部控制显得迫在眉睫。所以企业应从企业基于会计电算化实施内部控制的原则出发,探究提出加强内部控制的策略,以促进企业有序发展。
关键词:企业;会计电算化;内部控制;策略
在实施会计电算化之后,企业的会计核算及管理环境发生巨大改变。而内部控制与企业财产物资的完整与安全息息相关,只有完善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才能保证企业健康、有序地发展下去。因此,基于会计电算化探究企业的内部控制是一项重要课题。
一、基于会计电算化实施内部控制的原则
在会计实务中应用以计算机为主的电子信息技术,这就是会计电算化,它是由计算机代替人工实现记账、算账、报账、查账以及统计、分析、判断会计数据信息以提供决策的过程。会计电算化具备存储容量大、运算速度快、检索查询快捷、数据高度共享、准确分析数据等特点,不仅能大量节约时间、人力、物力,还冲击着内部控制[1]。基于会计电算化的内部控制是预防、发现并纠正系统错误、故障、舞弊等的重要途径,企业在实施内部控制时务必要严格遵循几项原则:一是遵循分离不兼容权限的基本原则,严格控制电算化会计系统的权限,避免操作人员通过不法操作使企业遭遇损失;二是遵循相互制约的原则,严格控制监督系统操作人员及其输入、处理、输出数据等行为,同时明确企业每一名人员的义务、责任,充分发挥约束与监督作用;三是遵循安全保密的原则,因为企业的会计工作与财务安全联系密切,只有遵循安全保密原则,加强管理、控制软硬件,才能避免企业流失机密性的资料;四是遵循内部防范的原则,加强对电算化会计系统的监管、控制,避免出现个人垄断的现象。
二、企业基于会计电算化加强内部控制的策略
(一)分离会计职能与其他职能,保持部门的独立性
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承担的主要是交易记录职能,它应与企业使用信息、组织业务的部门保持相互的独立性,以便分离其职能。一是由企业的业务部门负责执行所有交易,信息系统、会计部门都不能干涉;二是由业务部门正式书面授权对新的业务应用软件进行开发,或改变企业既有的应用软件;三是指定业务部门行使资产的监管权,信息系统、会计部门只能拥有完成工作所需的资产,而由业务部门负责保存其他业务资产;四是在错误日志中如实记录交易数据中发生的错误,并及时将其反馈到业务部门进行纠正,信息系统、会计部门的人员不能擅自对错误的交易数据进行纠正。
(二)加强和完善程序操作控制,确保信息处理质量
企业应严格制定上机操作规程,对机房内的工作作出一般性规定,并对使用计算机处理业务的过程提出具体的程序操作要求。一是企业无关人员切忌随意出入计算机机房操作;二是录入电算化会计系统的各种数据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批,且具备真实的、完整的原始凭证;三是录入数据的人员如果对数据产生疑问,需及时进行核对,切忌擅自修改;四是计算机机房工作人员切忌擅自将任何数据或资料提供给他人,不能随意将外来的软盘带入机房;五是一旦发现数据输入有误,应按照系统的提示进行纠正,包括编制补充登记、改正冲正负数的凭证等;六是操作人员在计算机开机之后不得随意离开工作现场,且每一周、每一月都要做好数据备份工作。当然,这一系列程序操作控制制度并非一成不变,要随着企业经营的改变而不断完善,只有通过详尽、完备的程序操作控制制度,才能从根源上保证信息的可靠性、真实性,确保信息处理质量。
(三)完善档案管理及控制制度,防范新的系统风险
对传统的手工操作来说,会计信息以账、证、表等形式存储在纸质上,由人工完成收集、处理会计数据的工作,并编制会计报表,查询会计资料也是以纸质档案为基础[2]。但在会计电算化条件下,一些记录大大减少,很多经济业务、会计凭证等都依赖计算机进行输入、查询或阅读,且信息源自数据、程序,存储在各种各样的磁性介质上,一些业务或信息处理职能依靠计算机进行阅读。此时如果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极易出现不经批准就擅自更改数据的情况,且改动数据之后不会有任何痕迹留下,导致电算化会计系统面临新的问题及风险,务必要完善档案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一是严格履行接触控制,只允许负责会计电算化工作的人员接触数据的存储介质,且安排专人保管档案资料,明确规定档案的归档与借阅制度;二是严格控制环境,落实防磁、防潮、防火、防尘等安全措施;三是加强后备控制,打造一支高素质企业财会科技队伍,为企业实施会计电算化提供支持。
(四)加强会计电算化内部审计,保证内部安全控制
一是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基于会计电算化的企业内部控制对信息提出更高的可靠性要求,需要企业严格复查各项经济业务,避免发生舞弊、错误等行为。一方面,审计人员要查实记录的内容及事实,另一方面,审计人员要查实记录的资料,一旦发现失误要及时纠正。通过两方面复核查实,企业管理信息的可靠性与准确性及记录的真实性等得到保障。同时,企业还应加大对审计人员的监督、评价,真正做到查漏补缺,不断提高企业财务管理质量与水平。二是加强落实内部审计工作。在会计电算化环境下,企业应单独设立内部审计部门,使其在高层决策机构或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严格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且内部审计人员应充分关注数据及其处理系统,将安全控制落到实处。具体而言,内部审计人员应明确企业是否制定了与计算机硬件、程序、数据文件及数据的传送等有关的安全规定,不仅要检查企业处理站的计算机设备,还要检查其他的计算机终端、外围设备等,严格检测软件、系统等的可靠性,以保证内部安全控制。
(五)进一步落实病毒防控工作,增强网络的安全性
在网络环境下的电算化会计系统运行与维护中,企业应高度重视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对计算机系统病毒进行防控,增强网络安全性[3]。一是尽量在不需要本地软硬盘的工作站中使用无盘工作站;二是应用计算机服务器网络杀毒软件对病毒进行实时监控与追踪;三是在网络服务中使用防病毒芯片等硬件来防治病毒;四是企业财务软件应捆绑或挂接第三方反病毒软件,提高软件的防病毒能力;五是针对外来传输的数据或软件实施病毒检查工作,严禁在业务系统中使用游戏软件;六是企业电算化会计系统的防病毒产品应及时升级。不管是一般环境还是网络环境,基于会计电算化的企业内部控制,都需采取上述措施落实病毒防控工作,并积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坚持提高企业会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水平,包括计算机知识培训、会计知识培训等,从而加强对会计电算化的研究及实施。特别是在对付网络环境下令人恐惧的黑客攻击时,不仅要采取有效的病毒防控措施,还要充分发挥出社会的力量,致力于从道德、法律及技术等方面加强防范,进一步完善与强化会计电算化下企业的内部控制工作。
三、结语
虽然基于会计电算化的企业内部控制出错率较低,但错误依旧会发生,需要企业不断完善和加强内部控制,使企业的经济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从而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会计事业的基础上能够有序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1]赵霞.会计电算化环境下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研究[J].中国商贸,2014(29):62-63.
[2]刘秀洁,李敏,李倩.浅析会计电算化内部控制在企业中的实施[J].现代营销(学苑版),2013(02):76.
[3]陈绍宇.会计电算化环境下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风险与完善[J].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0):65-67.
1我国当前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结构
内部控制框架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一个规范体系,它是企业达成目标的指导框架,该框架规范了内部控制的目标、概念以及实施程序等内容。我国内部控制的第一个行政条例就是在1997年5月颁布的《关于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在这之后,我国又于2000年7月颁布并实施了第一部要求内部控制的法律《会计法》,该法律体现了会计内部监督的理念,从2001年到2004年,我国财政部门相继颁布了10项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主要有《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试行)》以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资金(试行)》等,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在2006年的时候发布了《中央企业全民年风险管理指引》,该指引充分体现了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我国的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CICSC)于2006年7月正式确立,该委员会确立之后的第二年就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第一次提出了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整体框架。随后我国在2008年5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在2010年4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这两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就这样,我国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结构就由此而生。它简要明了,结构合理、方法科学,正符合我国的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CICSC)所倡导的基本规范体系。
2内部控制整体框架与企业风险管理整体框架
2.1内部控制整体框架
在1929年美国AAA(会计师协会)和FRB(联邦储备委员会)发布的《会计报表的验证》中,首次提到内部控制这一名词,1992年美国的COSO委员会提出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中指出,内部控制是一个过程,一个由经理以上阶层和员工共同实施的过程,其主要的目的就是使企业达到运营效果,与此同时,要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保证企业财务报告的可靠性。这就是COSO委员会认为的内部控制。在COSO委员会在1992年9月发布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中,明确提出了支撑内部控制的框架五要素,分别是:控制环境、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风险评估以及监督,这五元素共同构建了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各元素之间的关系是相互制约的。
2.2企业风险管理整体框架
企业风险管理是一个过程,它是渗透于企业各项活动中的行动,企业风险管理所涉及的人员是整个企业的员工,不分阶层,一个企业要想茁壮成长就必须要将风险管理过程应用在每个部门和每一位员工身上。企业风险管理既可以从企业的总体对其进行分析,也可以从单独的部门对企业有一定认识,企业风险管理框架的目标就是实现企业的目标。构成企业风险管理的八要素分别为:内部环境、目标制定、风险反应、风险评估、事项识别、信息和沟通、控制活动和监督。其中,需要注意的是风险反应,它主要分为四类:减少风险、共担风险、规避风险与接收风险四类,企业应对每一个重要的风险都要考虑相应的风险反应方案。
3从企业内部控制走向全面风险管理———3C全面风险管理框
在企业中实施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是新时期下的环境所导致的,在我国企业的管理中,风险管理是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近年来,由于我国企业的风险管理工作薄弱而引发的事件不再少数,所以,建立我国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框架成为了我国企业发展的首要问题。我国在2004年由COSO委员会颁布了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基础,这一框架的发布迎来了全面风险管理时代。2008年5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在这一规范中,能够明显看出,我国由原来的理论框架已经逐渐走向了风险管理,进一步完善了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2010年4月,我国又相继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并在2012年进一步完善了该条例,要求实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企业,要对企业本身进行自我评估,并相应地作出自我评价报告,交由政府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这充分说明了我国企业正在从内部控制走向全面风险管理。我国企业要想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就要建立完善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首先,管理者要树立风险管理理念,提高管理层的风险意识,对企业所涉及的风险要素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去应对,同时,还要加强道德与行为准则体系建设,适当地激励或是约束企业员工,建立一套具有操作性的行为规范和准则。除此之外,要明确企业的战略目标,需要注意的是,在设定战略目标的时候,要考虑企业自身能够承受的风险数量。在以上的基础上,借鉴国外企业风险管理的经验,将目标—风险—管理这三个体系结合在一起,构建3C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在3C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下,具体要实现以下五个目标,分别是:保护企业不因灾害事件遭受损失;达到企业整体经营战略目标;保证信息沟通以及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有效率的运营;遵守法律。3C全面风险管理初步分成三层,还可以根据企业的自身情况进行细分。
制定3C全面风险框架的目的就是将风险整合起来进行管理,有利于推动我国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以中国电信湖南公司为例,中国电信湖南公司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主要是为顺应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要求和资本市场监管机构的要求,提出了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目标和要求,同时,也是为了促进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随着中国电信这个大集团的不断发展,该公司面临的挑战越来越多,那么相对应的风险程度也就越来越高,所以,为了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率,该公司决定实现全面风险管理。在整个管理的过程中,中国电信湖南公司完全按照国家的政策执行,并且不断进行体制机制的创新和改革,切实地推进五项集中管理,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主辅主附分离、建立集中统一的会计管理体系、加快推进战略转型和建立有效支撑公司战略的内部运营体系,加强内部控制,来满足了国有资本监督管理的要求。此外,中国电信湖南公司还要成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以此来确定整个企业的风险管理工作,同时,还成立了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团队,将整体的风险管理策略传递到各个部门中并予以实施,总之,要将系统论的思想重新进行考量,并且切实地应用到电信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中,以此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保证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水平能够上升,进一步促进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全面风险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从某种程度上说,企业风险管理包含了企业内部制度,同时,二者之间又形成了新的目标—战略目标,这是企业的最高目标。实际上,企业风险管理具有四个构成要素,分别是:目标设定、风险评估、风险应付和事项识别,它们成为了我国企业风险管理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我国未来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提高全面风险管理意识。企业为了适应当前千变万化的市场环境,应该将全面风险管理切实地应用到管理活动中,与此同时,企业要根据ISO发布的《风险管理原则与实施指南》加强风险管理,将风险管理带进新的发展阶段。
4结束语
总而言之,全面风险管理是内部控制发展的必然方向,构建3C全面风险管理框架是企业的必然选择,这样既能够对企业风险管理进行控制又能够建设内控制度,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浪费和不必要的重复,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全面风险管理势必在不久的将来应用到各个企业的建设之中。
【摘 要】企业内部控制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及企业的重视,在我国,随着2010年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成功施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也在逐步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对上市公司完善治理结构、防范风险和提升公司价值具有重要意义,加强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是全面提升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制度安排。内控规范是个系统性工程,应提高对内控体系认识,扎实推进内控规范实施过程,建立健全内控责任机构,将内控规范要求与公司现行经营管理要求相结合,提升内控体系效率。
【关键词】企业;内部控制
一、关于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是单位为了保证实现经营管理目标,在分工负责的前提下,组织内部经营活动而建立的各职能部门之间对业务活动进行组织、制约、考核和调节的方法、程序和措施,用以明确单位内部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形成一个完整、严密的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控制系统的总称。内部控制渗透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也可以说,企业只要存在经济活动和经营管理,就需要有相应的内部控制活动。此外,内部控制活动还出现在企业内的各个阶层与各种职能部门中,它不仅包括企业管理当局授权和指挥购货、销货、生产等经营活动的各种方式方法,也包括核算、审查、分析各种信息资料及报告的程序与步骤,还包括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综合计划、控制、评价而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等。企业作为现代社会中最主要的经济组织离不开内部控制,没有一个完善、科学的内控制度,其经济活动就不能取得预期效果。而且,近些年,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面对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和国内、国际市场的竞争,企业面临的各种风险不断扩大,企业越来越关注环境变化所带来的风险,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要求越来越迫切。企业应从实际出发,加强内部监督和治理,建立对经营活动、管理活动监管和评价的有效机制,并形成一个健全完整、运行灵活的控制网络系统,以促进企业经营活动更好的进行。
二、加强企业内部控制的必要性
一个企业如果没有内部控制标准和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所有的控制都存在于各个管理人员零星的自主活动中,无法依据系统化的内部控制标准进行内部管理。大量的实践证明:得控则强、失控则弱、无控则乱,因而内部控制成为衡量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标志,构建一个完整、科学的内部控制控制体系,既是企业组织管理的客观要求,也是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运行的根本保障以及成为市场竞争主体的重要保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变得越来越激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也不断产生新的变化,企业为了减少决策失误,提高自身市场竞争力,尽可能避免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应加强企业内控管理。具体来说,加强企业内部控制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构建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可以促进企业经营决策的科学化、合理化,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有利于明确各部门的工作目标,激发各部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使各部门的经济活动协调一致,使企业实现保值、增值。二是遏制腐败的需要,薄弱的内部控制是兹生企业领导人贪污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而目前已发现的贪污腐败事件也正证实了这一点。企业的权利过于集中,如果企业的内控不严,就会给贪污、挪用单位资产等非法行为提供机会,一些单位负责人为了经济利益授意、指使甚至强令其手下员工办理一些非法事项,从而损害单位利益。三是保证业务经营信息和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国有企业经营者对会计信息的关注主要基于其个人利益目标以及对其政绩、声誉的影响,如果企业内控不严,则企业经营者提供给企业所有者的会计信息就有可能被扭曲。同时,由于企业经营者与债权人的利益目标不一致,债权人所获取的会计信息也可能是虚假的。四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需要,近几年来,通过改革、改组、兼并、资产重组和加强管理等,国有企业改革和脱困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这只是一个阶段性的成果,国有企业整体盈利能力仍然不强,多数中小型国有企业利润增加不明显,一些国有企业的领导仍然不注重加强企业内部控制,严重影响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三、加强内部控制的几点做法
1.高度重视,有效推进内部规范工作的实施。
人作为企业的主体,也是企业各项政策的执行者,应该最先从根本上提高自身对内部控制的认识程度。只有企业各级人员认识上得到了提高,企业各个业务部门、人员才能真正贯彻企业的各项制也只有提高认识,才能增强自觉性,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才能真正落实到位。
2.建立健全企业内控制度。
对于很多民营中小型企业和内部人控制较严重的企业来说,它们或许根本没有内部控制制度,因为他们大多对会计不太熟悉和不太重视,他们更看重的是业务,会计的作用更是被老板所代替。有的企业存在内部控制,但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全面,没有覆盖所有的部门和人员,也没有渗透到企业各个业务领域和各个操作环节。面对这些问题应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必须要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二是必须要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其得到全面实施。制度是确保流程控制法制化的关键,制度是企业内部的法律,只有建立有效的制度,明确控制流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内容和关键点,才能把内控制度真正落实。构建严密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应包括三个相对独立的控制层次:首先是在企业一线供产销全过程中融入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的制度,建立以“防”为主的监控防线;其次是设立事后监督,即在会计部门常规性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对其各个岗位、各项业务进行日常性和周期性的核查,建立以“堵”为主的监控防线;最后是一套相匹配的绩效考核体系,对每个岗位的职责进行明确。
3.优化内控环境。
有了领导的重视,有了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还需要有内部控制的良好环境。一个企业的内部控制必然受到组织结构、职工胜任能力及忠诚度、分权与责任表达、预算与财务报告、组织牵制与制衡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控制环境是对控制程序和控制技术的选择及其有效性有着重要影响的各种因素的总和,包括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两大类,我们一般说的都是内部环境。要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①树立先进管理思想,企业管理层必须树立现代管理思想,自觉形成风险管理观念,并通过有效的信息传导机制确保企业全体员工都明确自己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②要培育遵守制度的企业文化,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现代企业也要成为法治企业,无论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还是最基层的企业员工,都应当对企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以制度为标准检验经营管理的对错和效果,发挥其保护、监督、制衡的作用。
③优化组织结构,企业的组织结构在设计时,应对每一个部门的责任与利益明确规定,既要防止权力重叠也要避免出现权力真空,使每一项业务处理的各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机构和具体人员负责。
④要在企业内部形成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的氛围,努力建设学习型企业,抛弃个人经验主义的一些东西,以谦虚的态度,从先进同行那里学习管理中的好制度、好方法,还要善于从书本上学习现代企业管理的知识和方法,敏于观察、勤于思考,总结和制订适合自身管理和发展的内控制度。
4.强化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内容主要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五大要素。要对企业控制环境总体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确保企业的资产、资金的合理配置;对企业风险管理机制及其运行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保证企业有效地防范财务风险;对企业各生产经营业务实施控制活动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确保企业的资金落实、到位;对企业建立信息系统、获取及传递信息等信息处理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对企业内部监督主体状况、内部监督机制的设置情况、内部监督活动的实施情况等进行审查和评价,确保企业的财务控制落到实处。
5.充实内控人才储备,提高人员工作水平。
由于《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发布,我国大多数的市企业都有加强内部控制的强烈需求,涉及的就业人数也大大增加,但是我国目前的内部控制专业人才储备却严重不足。企业管理要以人为本,人力资源管理是合理配置和开发企业的人力资源,以实现企业目标的管理活动,在信息化环境下,企业加强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加强对人力资源的管理。对于内部控制而言,人力资源管理的目标主要是保证和提高员工的素质和品行。信息化环境对员工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员工不但要熟悉业务,还要掌握软件系统的操作。可以建立员工培训机制,企业应结合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员工培训机制,通过培训使员工更具工作责任感,明确自己工作的重要性,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逐步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此外,企业还应该通过完善的内控制度来约束企业员工行为,建立良好的绩效评价、激励机制,防止掌握企业重要信息资源的人才流失以及相应的信息资源损失。
参考文献:
[1]孙娜.该如何理解内部控制[J].财会学习,2006年第9期.
[2]于海洁.如何加强企业内控管理[J].经营管理者,2011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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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小企业在发展中,对内部控制的建设往往是无意识的或依据的是国外大公司的模式。因此构建和完善我国中小企业内部控制模式有利于企业提高绩效,为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借鉴。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房地产企业发展成为我国支柱产业,政府对的调控政策不断出台。房地产企业资金紧张、存量房增加,经营、财务风险在不断增加。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房地产行业正式进入了增值税时代。房地产行业将面对更为复杂的内部外部经营风险。本文从房地产企业内控制概述出发,结合增值税的特点,对内控制一些应对变化进行分析。
关键词:房地产;营改增;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一、房地产企业内控制度概述
内部控制是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方法、措施、程序,是一个严密的、较为完整的控制体系。房地产企业内部控制度是以专业的管理制度为基础,以监管和防范风险为目标,通过全方位建立过程控制体系、描述关键控制点和以流程形式直观表达生产经营业务过程而形成的管理规范。
二、房地产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
房地产企业数量多、资质低、竞争激烈。项目开发周期长、投资大,整个过程存在经营风险。营改增后不仅是税种上的变化,同时还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十分重要。第一,建立良好的内控制能对整个项目各阶段实施监督,能及时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第二,内控制能够监督考核企业各部门的工作是否高效,能保障企业的经营效率,保障企业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三、房地产内部控制制度的现状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制度认识不足房地产企业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普遍存在只注重具体开发的工作,管理上缺乏战略意识、对中长期的发展没有规划。某些地产企业还停留在“抢地”就能赚钱,毫无经营风险意识。适合企业自身的、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而且不会在短期就能产生经济效益。中小型房地产企业,如果缺乏长远眼光,不会重视这项工作,甚至它的的建立产生怀疑,不愿意进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或者只是让内部控制流于形式,降低了防范风险的能力与经营水平。
(二)缺乏风险意识,疏于企业的内部控制许多房地产企业是抢到地后,迅速开发建设和销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很轻视。房地产企业往往只会重视外部因素,对于因为自身内部控制的缺乏而带来的风险因素考虑的很少。近些年在房地产企业只在盲目扩张,忽视了因缺乏内控制建设而带来的管理缺陷。
四、增值税后内控制建设的几点建议
营改增将地产企业带入增值税时代,这不仅是简单税种的变化,它要求企业对自身的经营流程重新进行设计,内部管理要由粗犷转向精细。企业管理层必须重视,共同谋划、积极应对,做好风险内控,项目流程的各环节,要求予以规范化。这能使企业平稳过渡达到最终降低税负、促进发展的目的。
(一)完善好内部环境治理结构中的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必须有效发挥董事会的作用,履行相应的责任。营改增后具有一定规模的房地产企业可以在内部设内部审计部门,保证其工作的独立性是很必要的。房地产行业的人员流动性较大,要实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人力资源政策。另外,还要加强自身的企业文化建设,应该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重点强化营改增后的内部风险意识。“人的价值高于物的价值,企业价值高于员工个人价值,社会价值高于企业价值”这是万达的核心价值观。
(二)加强工程及合同的控制建安成本是房地产开发项目总成本中所占比例最大(约占40%)、跨越时间最长、涉及单位最多的。营改增后房地产的税率为由5%上升至11%,能否取得抵扣的进项税发票成为降低税负关键。关键控制点:首先要在工程招标时,要求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其次,在签订各类工程合同时要增加相应发票条款。最后,营改增过渡阶段后的建筑合同成本是否上涨问题,建筑企业主要项目人工成本费用不能取得进项发票,势必导致成本增加。所以选择的建筑企业必须能对其建筑人工成本目标有效控制。
(三)加强资金营运的控制房地产企业资金营运内部控制的主要目标是:保证资金安全,保持各环节资金的周转和高效,保证资金的的供求达到动态平衡。由于营改增后税率的增加,房地产一般纳税人的销项税税率为11%比较营业税高98%。以成交价100万元的房屋为例,营改增前营业税为5万元,营改增后需缴纳销项税9.91万元,可见必须要取得相应的进项税抵扣才能达到企业资金的动态平衡。项目在房屋竣工决算后,进入销售为主的阶段,增值税大部分为销项税,而企业所得税、土增税继续在地方预交,所以后期对资金需求较大。企业要严格按照预算要求组织协调资金调度,定期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如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既保证税款的交纳又要避免资金冗余。
(四)加强制衡与监督营改增的试点范围涉及到房地产相关诸多行业,能帮助企业达到一体化、多元化的战略目标。同时企业的经营管理会变得更复杂,将会遇到更多的问题。首先房地产企业要加强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其次,部门不相容的岗位要分离,定期内审,对于业务岗位定期(集团内部)轮换。最后,拓宽监督举报渠道。
(五)加强对企业人员的培训营改增后对房地产企业员工要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尤其是财务人员、审计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比如专用发票的保管、不能抵扣销项税的费用、项目各阶段税收风险管控。
五、结束语
营改增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是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举措,它给房地产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房地产企业要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李燕.解析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6(02).
[2]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一、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性
每一个企业的壮大和有序运营都需要各部门的全力配合,健全的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也是不可缺少的,作为企业管理中的内部控制工作也是十分重要的。它关系到了企业发展中每一个阶段决策的制定和实行,并且需要随着实际的发展情况进行调整,它不仅对企业的风险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数据分析,同时它也是实现企业内部的监管工作的重要方法和必然途径。但是,在目前的企业管理中,却没有充分的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不仅仅是受内部控制体制的影响,同时也与企业中的员工有着重要的联系。因此,需要企业在日常的管理中需要不断地进行改进,以便于更好的发挥出内部控制应有的作用,不断地提高企业自身的各项能力,从而更好地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
二、企业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中的不足之处
(一)公司的管理模式比较单一
在我国的企业管理中,企业的重大决策和人事变动都是由管理人员全力控制的,但是个人或者少数人看待问题的角度是有一定的局限性的。因此,这种模式要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公平公正的处事态度,即使部分公司采取设置董事会等类似的机构来实现公平决策,但是在实际的执行中仍然无法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对于风险的判断能力和企业发展规划的全局性。
(二)经济风险管理制度不健全
现在的企业对于风险的管理的重视相较于往年来说有所提高,但是这种风险管理的制度却是不全面的,因而在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变革中,加强企业的风险管理能力显得尤为重要。但是,很少有企业会单独的设置风险管理部门进行专业的风险预测和监管,从而大大降低了企业对于经济风险的抵抗和控制能力,无法实现企业的效益。
(三)监督管理有漏洞
在企业的日常管理中主要是通过明确的上下级的职责与权利为基础来进行的,并相应的承担了监督与管理的责任,同时相关的监管制度是不健全的,这种不健全不仅表现在执行的力度不彻底,同时还体现在没有将这种责任落实到具体的管理人员身上。因此,这种企业内部的责任监管工作的效率就停留在了表面上,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自身的管理隐患。
(四)市场风险评估不全面
在信息化发展的影响下,电子商务等多种新兴的经济发展模式大大的改变了我国的经济发展结构,同时受经济全球化的影响,我国的企业需要面对的是世界各地区实体店或电子商务的竞争,这极大地加剧了企业的运营风险。虽然部分企业对于经济风险的管理意识有一些提高,但是大都局限于财务部门的管理和控制,但是应对外来的经济风险能力仍然有待提高。
三、构建经济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新机制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控制系统
建立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应以内部环境为重要基础、以风险评估为重要环节、以控制活动为重要手段、以信息与沟通为重要条件、以内部监督为重要保证,构建成以内部管理为重点的内部控制体系。企业内部管理控制系统应由制度控制系统、预算控制系统、考评控制系统和激励控制系统组成。这种系统涉及到的内容和作用都是比较大的,不仅可以实现明确的职位分工的作用,也可以很好的进行员工对外经济活动的范围的界定,同时,还能通过公平的考核制度很好的为企业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工作氛围,调动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建立企业风险管理体系
建立和健全企业的风险管理体系,是实现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因素之一。充分的发挥它的预见性,实现有目的的进行企业风险的预测。可以通过现阶段的企业各部门的数据汇总和市场的变化进行分析,从而帮助企业制定后续的发展路线,尽可能的降低企业的风险,这个过程必须长期的坚持下去,并适当的进行调整,这样才能很好的发挥出它的效果。企业的风险管理体系主要由风险管理机制、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处理等内容构成。其中,企业的风险管理机制是企业进行风险管理的基础,良好的风险管理机制是企业风险管理能否有效的前提。企业风险管理机制通常包括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和风险预警系统。因而,在实际的企业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中,必须要按照企业自身的发展情况来进行相关部门的设置,同时,配套的监督管理工作也要进行明确的分工,并慢慢的朝着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三)建立健全财务危机预警系统
企业应当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置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通过研究可以发现影响企业风险的因素是比较多的,生产成本、销售成本、市场需求、管理水平、政策调整等都会有一定的影响,而且这种问题一旦出现就会表现得比较明显,因此,需要客观的进行该系统的建立。必须要本着真实、准确和全面的原则来进行风险预警指标的制定,同时也需要选出一些具有代表性的财务数据进行企业全方位的分析从而做出判断,为后期的发展提供一些参考性的意见。
(四)建立企业管理信息系统
企业应当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内部控制,建立与经营管理相适应的的信息系统,促进内部控制流程与信息系统有机结合,实现对业务和事项的自动控制,减少或消除人为操作因素。信息化程度是反映企业管理水平高低,竞争能力强弱的重要标志。建立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能保证企业财务预警机制有效运作,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提供及时完整的经营结果数据,企业管理当局可以依据这些数据,与预先设定的财务预警指标进行比较。当有超出或低于预警指标的情形发生时,就表明企业财务状况不良,企业管理当局应及早依据预警指标所代表的经营内涵作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判断,以防止财务危机的继续恶化。组建管理信息系统,要重视需求分析。需求分析关系到企业的整体规划,因此,要充分动员企业各个职能部门、还可以聘请专业咨询公司。做好软件与企业实际情况的匹配。在基础工作方面,数据的处理也是非常重要的,它包括所有材料、物资、产品的数据编码,现实数据和历史数据的衔接以及数据信息规范化等工作。
(五)重视相关人员的选拔和培养
企业的财务部门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因此进行相关工作人员的选拔必须要非常谨慎。可以通过人力资源部门进行专业的人员招聘工作,重视相关的专业技能的考核和资质的审核,同时正确的价值观和较好的职业素养也是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各种考核之后,需要在上岗之前进行系统性的培训和企业文化的灌输。设置公平的升迁考核制度,通过会计人员实际的工作表现和效率进行综合的评价,为员工之间的良性竞争提供有利的环境,以此来带动企业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相关制度的制定和健全仅仅是为了约束和引导日常工作的有序进行,但是企业的管理水平的提升才是实现提高企业工作效率的重要途径。我们的管理人员需要重视和公平对待每一个员工,对待消极怠工和违规操作的行为必须予以严厉的处理,只有这样才能是实现一加一大于二的根本途径。
四、结语
通过对现阶段的企业内部控制中的经济风险管理的全面分析,可以发现和总结一些不足之处,并且可以有针对性的将这些弊端进行改进。不断的加强公司管理阶层对于经济风险的管理意识,同时也需要不断的进行企业文化的营造,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向心力,以便于更好的实现和提高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和效率。建立和健全相关的内部管理、风险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措施,条件允许的话可以设置专门的风险评估部门,有理由相信通过做好上述的几点要求,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并逐步完善内部控制的新机制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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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制度是维护金融体系安全的重要机制,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己采用存款保险制度以避免存款者挤提风潮带来的危害。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存款保险制度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在本文中,主要针对我国银行存款保险制度对其金融结构经营行为影响进行全面的分析研究,并且在此基础上提出下文中内容,希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给予同行业人员提供参考。
关键词:存款保险;金融机构;经营行为;影响;分析
引言:
当今在随着存款保险的制度推出,使其很好的改变金融机构中的经验环境,与此同时也有效的改变存款人的心里预期,更好的促进一些中小型银行的发展。与此同时,针对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对银行经营效率进行全面的提高,然而保费的支出也将不会对银行的成本带来压力,但是个别金融机构将会由于经营失败而进一步退出市场。
1.案例分析
对我国和美国为例,美国存款属于一项有本金风险的“风险资产”,这在一定程度上和我国的存款人传统理解的存款五本金风险,完全不相同。由于存在着不同,进一步决定了危机状态下银行是存款流出,我国在危机状态或资产价格向下时,银行体系是出现存款回流,这也是中国和欧美在金融体系上的最大不同。在风险面前,中国市场的所有资金,无论多大规模,都可以回到银行的怀抱,本金无风险;而在美国或者欧、日等市场,在真正的风险面前,银行体系不能为资金提供本金安全,资金只能奔向国债市场。而我国必须要走这条路就是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金融机构经营行为产生重要影响。
2.关于存款保险制度的特征
针对存款保险制度来说,主要是在国际上通行的存款人保护的支柱,与此同时也是金融安全网的三大支柱所在。现阶段在世界上大概已经是有一百一十三个国家和地区中建立起存款保险制度。
2.1关于实行有限赔付的分析
现阶段在平稳的经济环境之下,全额的保障并不是保护存款人的一种有效方式,由于这将会增加道德风险的理由。反而言之,有效的赔付能够为债权人以及大额存款人员提供监督银行经营活动的激励,针对债权人来说,主要是和大额存款人员通过采用“用脚投票”的方式能够限制银行以及其经营人员的高风险行为。根据国际方面的经验来分析,赔付限额通常情况下是人均GDP的二倍到五倍之间,或者是覆盖了百分之九十之上的存款人,同时一些类型的存款也并不受到保护,比如非法存款等。
2.2关于风险差别费率的分析
在国际方面,保险费率制度主要是可以分为两种:第一是费率;第二是基于风险。针对单一的费率来说,主要是采取统一的取率水平,然而风险差别费率主要是根据投保结构的风险情况下所征收的而不同保费。针对其单一费率较为容易使风险机构成为高风险结构买单,进而使其存在着交叉补贴的情况。因此现阶段已经是越来越多的国家以及银行引入了风险差别费率,从而使其能够为投保结构降低风险提供有力帮助。2.3关于信息的搜集以及检查如果信息出现不对称,主要是道德风险出现的主要原因,从而使其存款的保险机构以及监督机构很难观察到银行的贷款性质,这个时候银行可能会做出高风险的贷款项目。因此,存款的保险机构已经是被赋予成为对投保银行进行信息的手机以及检查的权利,从而使其能够有效的降低和银行之间所存在着的信息不对称,与此同时也能够为风险的差别费率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3.存款保险制度所带来的影响分析
3.1信息收集以及检查
针对信息不对称来说,主要是道德风险出现的根源所在,从而使存款机构以及监管机构很难观测到银行贷款性质,然而针对银行,将会存在一些高风险的贷款项目。所以存款保险制度能够更好的对投保银行进行信息方面收集以及权利检查,使其能够有效的降低出现和银行之间所存在着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与此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为风险识别费率奠定出良好的基础。
3.2由于早期纠正措施分析
针对存款保险制度来说,在能够为存款人提供保证的过程中,事实上主要是将存在的风险转移到了自己身上。为了能有效的防治银行道德分析,使其能够对自身损失降到最低。针对存款保险的机构来说,必须要满足最低的资本要求,使其能够根据其资本充足的状态下进而早期采取一些纠正措施。例如美国规定,投保结构充足率要小于百分之四,那么存款机构将会有权利限制关联交易,同时也有权利限制资产增长等。然而在资本充足率小于百分之二的情况下,那么存款保险机构将会对该投保机构进行关闭。
4.存款保险制度对于金融机构经营影响分析
4.1能够提高银行效率以及提高利润水平
第一是参保收益将会高出没有参保收益,在自愿进行参保的过程中,只有参保收益能够高出没有参保收益的情况下,银行才能愿意加入到存款保险制度。根据国际发展角度来分析,在多数国家当中,主要是强制性的进行保修,只有德国这个国家实施自愿保险。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所有银行必须要自愿的参与到存款保险体系当中,这也是直接的说明只要存款保险制度能够设计合理,那么便会能使金融机构的参保收益比不参保收益高。第二是保费的支出能够提高银行规模。在银行存款保险制度建立起来后,投保的机构将会根据存款规模以及对保险费用进行收取,如果存款规模比较大,那么保险费用则比较多,针对存款成本提高来说,将会直接影响到投标机构规模能否进行扩大。然而针对投保机构来说,是否进行规模扩大,主要受所处在的规模收益情况进行确定。经过研究表明,在我国一些大型商业银行中,主要处在一个收益递减的阶段,必须要对其模式降低提高效益收入。然而针对中小型银行来说,其机构主要出于规模收益递增阶段,必修要通过不断加快规模使其对效率进行增加。所以,对于我国一些大型商业银行而言,其存款保险费用支出将会超过限制规定规模扩张速度,然而我国的一些中小型银行,其存款保险费用支出并不会对其扩张速度带来直接的影响。
4.2能够对市场竞争以及优胜劣汰等功能提高
第一是通过放宽机构准入使其对民营银行进行加快发展,根据我国现阶段国情来说,银行在经营失败后,通常做法就是由国家部门对存蓄存款进行“兜底”。针对民营银行来说,它在一定程度上并不是国家所有,并且和一些大银行相比较的话,更容易出现倒闭现象,对于政府部门,通常将会不断的提高银行业的准入标准,使其能够严格的控制一些民营银行成立。这也是近几年来我国不设立民营银行的一个主要原因。要是设立民营银行,必须要要求民营银行的股东能够承到其无限责任,这就较为明显的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进行了违背。同时建立起存款保险制度后,能够更加明确的对民营银行之内的金融经营失败做出风险补充以及成本分担,并且主要是由存款保险的管理机构对风险进行处置,在客观方面,政府部门要不断的鼓励中小型银行设立。第二是要对中小型银行竞争力进行不断的提高,如果没有存款保险制度下,存款人因为安全方面的考虑,主要把资金存入到大型银行中,然而导致一些小银行生存出现困难。通过对存款保险制度建立,使其能够在任何一家银行存款都可以得到保证,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人们对小型银行的信息,同时也能够提高小型银行的市场竞争力,更好的体现出小型银行自身灵活的特点。
总结:
通过上述内容分析后可以知道,一个良好的存款保险制度能够更好的促进金融机构的发展。首先将不同类型以及不同规模的金融机构放到一个平台上进行竞争,能够有利于对结构准入进行放宽,同时提高民营银行的发展,不断对中小型银行的竞争力进行提高。其次通过对银行的规模效率进行提升,使其能够加快银行效益水平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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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存款保险制度在我国刚刚建立,本文首先对存款保险制度运作机制进行了解读,根据银行风险度量的指标联系存款保险制度中的差别费率,认为差别费率可以根据银行不良贷款率、贷款损失准备占贷款总额的大小来最终确定。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道德风险问题普遍存在,对此提出风险管控建议。
【关键词】存款保险;道德风险;激励框架
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深化进入到最后阶段,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存贷利差缩小,中小银行在激烈的竞争中求生存,经营管理不善就会给自身带来破产的风险,利率市场化考验着各存款机构的自主定价能力、内部治理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在银行业“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中,存款保险制度在维护市场的有序稳定运行方面起到了安全网的作用。银行破产倒闭,通过合法程序退出市场,避免了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累积,同时存款人的存款也能得到全部或者部分清偿,维护了存款人的信心,化解了行业危机。从这个意义上看,存款保险制度不仅是金融业一项基础性的制度安排,也是利率市场化防范和化解风险必不可少的制度保障。
一、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运作机制
存款保险制度最早是在美国建立的,经过80多年的发展,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在世界范围内已趋于成熟,我国在借鉴国外制度设计的基础上建立起新的存款保险制度,在具体的运作机制上有自身鲜明的特点。我国存款保险基金从构成上来说,没有原始资本金,全部基金来源于投保银行的保费、存款保险基金的投资收益、清算破产银行分配的财产。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具有以下权力:一是根据投保机构的存款规模和结构计算投保机构的适用费率。二是有权核查投保机构报送资料的真实性,监测投保机构的风险,适时调整费率。三是如果投保机构出现较严重的问题,对投保机构提出风险警示并告知银行监督管理机构。四是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接近国际主流的“风险最小化”模式,除了对破产银行的接管、清算的权力,还有对所有存款机构的事前监管权,并与人行、银监会实现信息互通,能够及早对银行过度冒险行为进行纠正和风险处置,避免银行风险积累。存款保险基金主要运用于在投保机构出现信用危机时给付保险金,可以是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直接偿付存款人,也可以是委托其他合格的投保机构代为偿付,还可以对破产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给合格的投保机构提供资金担保促成机构重组。一方面,各大小投保机构缴纳的保费注入存款保险基金,另一方面,存款保险机构行使赔偿职能资金流出存款保险基金,稳定的余额作为闲置资金可以投资于政府债券、央行票据等债券类工具。
二、银行风险与差别费率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刚刚建立,目前实行对于不同的存款机构实行的是单一费率,但是很快将过渡到国际通行的差别费率制度。差别费率的厘定应该与银行的风险挂钩,风险大的存款机构相应地承担较多的保费。衡量银行风险程度主流的指标是Z值,它衡量的是银行“距离破产有多远”,也可以理解为信用风险或者违约风险。Lepetitetal.(2008)和黄隽(2010)将Z值定义为银行亏损小于净资产概率的估计量其中,μit和σit是第i家银行ROA的均值和方差,kit表示资本占总资产的份额,显然,Z值是在股票收益波动率的基础上,加入了财务指标,因此,是一个综合性的指标。Z值小于σit,破产的风险大幅增加;Z值等于零时,银行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总的来说,Z值与银行的破产风险呈现负相关关系。其中,CAR表示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越高,银行的破产风险就越小,Z值也越大,这与之前的评判标准一致。加之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对不同的风险资产赋予了不同权重,是目前为止衡量风险资产很科学的方法。由于Z值的波动跟银行风险的大小不是线性关系,根据Z值来确定差别费率还需要很多后续的研究工作。考虑到影响银行风险的重要渠道———信贷渠道,银行不良贷款率、贷款损失准备占贷款总额之比也被认为是衡量银行风险的重要财务指标。用这种衡量方法具有一定的准确性和简便性,银行保费的差别费率可以根据银行不良贷款率、贷款损失准备占贷款总额的大小来最终确定。目前,我国宏观经济疲软,企业的经营状况恶化,直接导致了银行不良贷款率节节攀升,其中,农商行的不良贷款已经超越2%的警戒线,是主要的风险点。为了防范个别银行的信用风险爆发,差别费率的制定势在必行。
三、道德风险的问题
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与上世纪30年代美国的经济大危机密不可分。危机中总共有超过9000家银行破产倒闭,占到银行总数的三分之一,涉及存款金额80多亿,严重损害了存款人的利益。为了维护存款人的信心和遏制银行挤兑风潮,政府成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和储蓄贷款协会,建立起存款保险制度。然而,80年代银行业的储贷危机证明了大方的存款保险制度是道德风险的根源之一。MatutesandVives(1996)认为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使得投保银行进行高风险投资项目时,不需要给存款人支付额外的利率作为补偿,银行为了获得更多的盈利,就会承担过度的风险,从而扩大了单个银行的不稳定性。因此,存款保险制度实现削弱储户挤兑的同时,产生了激励银行冒险行为的道德风险。AsliDemirguc-KuntandEdwardJ.Kane(2002)认为存款保险的作用是有限的,强调道德风险激励与存款保险过度普遍的覆盖有关。此外,他还研究了存款保险制度与银行稳定性的关系,把制度环境作为影响因素,认为对银行系统的审慎监管能够限制道德风险的产生,而在监管无效的情况下,存款保险制度的负面效应较大,要谨慎引入。GroppandVesala(2004)对欧洲银行的存款保险、银行牌照价值、对次级债券持有者的监控与银行冒险行为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得出如下结论:一是存款机构次级债券的比例可以作为市场约束限制道德风险和银行过度冒险行为。更进一步,次级债券比例高的存款机构更倾向于控制风险,而次级债券比例低的存款机构对于存款保险的反应是增加其杠杆比率。二是具有较高牌照价值的银行反对额外风险(虽然不反对更高的杠杆),不管金融安全网的监管是否严格。三是系统重要性银行(toobigtofail)的风险倾向与存款保险制度引入没有必然联系,存款保险制度的安全网界限只对规模较小的银行是可靠的。Angineretal.(2013)对2004~2009年间96个国家4019家银行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存款保险、银行风险和系统脆弱性三者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大方的金融安全网络增加了银行风险和系统脆弱性,在金融危机前的2004~2006年间存款保险制度的道德风险效应以致产生危机,然而在危机期间,有存款保险覆盖的国家的银行风险更低,系统稳定性更好(稳定效应)。最后,他们发现全部样本中存款保险的整体效果依然是负的,这表明相比于存款保险在金融恐慌期间的稳定效应,由于道德风险产生的失稳效应更大。更进一步,根据银行监督质量指标进行分类———Barthetal.(2008)将银行监管当局的权力赋值0~14,实证结果发现,对于监管质量高的银行,存款保险制度在整个样本区间内能够降低银行系统风险。
四、构建适当的激励框架
存款保险制度的道德风险问题是始终存在的,如何从制度设计上减少道德风险,存款保险制度能够在多大程度上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一直以来都是国内外学者不断探索的问题。目前,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已经从强制性、限额偿付、差别费率和“风险最小化”模式等方面进行了改革,但是,市场监督、当局监管等外部治理因素也需要配套改革,共同构建银行系统的激励约束框架,管控道德风险。存款人可以通过要求更高的利率、取出存款、卖出存款机构的股票等行为对存款机构的不良经营管理行为起到约束作用。这种市场约束的有效性取决于银行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以及对于投资者的法律保护制度的健全程度。银行较之其他企业,风险更具隐蔽性,贷款质量不易观察造成贷款风险的积累,如果一家银行接连出现贷款坏账,结果可能一夜之间倒闭,美国雷曼兄弟的破产也是如此。因此,银行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信息是十分必要的。投资者可以根据银行资产安全状况、盈利能力、流动性状况、资本构成情况以及贷款投向和金融衍生工具带来的市场风险进行多层次的综合评估做出决策,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盲目挤兑发生。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该发挥其独特的监管职能,避免与央行、银监会重复监管。具体来说,央行在问题银行申请破产后充当“最后贷款人”角色,银监会对存款机构进行日常合规性监管,而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具有提前处置权,即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的预防和纠正措施,比如罚款、追加保险金甚至免除存款机构参与存款保险资格。央行负责收取各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而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负责收取存款保险基金,需要彼此相互协调确保不会给存款机构带来过重的负担。监管当局需要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制度、联合检查制度和紧急磋商制度,执行对银行的全面风险监控和职能管理,比如更换管理团队,来共同约束银行审慎经营、合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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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制度创新是企业为获得更大的收益或利润而进行的以新的企业制度取代旧的企业制度的变革活动,是对企业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制度创新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
所谓“平庸的企业靠领导、优秀的企业靠制度,卓越的企业靠文化”,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当前市场,企业要想发展壮大、长盛不衰,首先就要从整章建制入手,改变传统的管理模式,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体系,是现代企业发展进程中的必经之路。详细介绍了制度建设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并且结合当下企业管理制度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了几点建议,希望通过本文的论述能够为相关企业提供借鉴与参考。
关键词: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创新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数量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并且以中小企业的数量居多,这些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需要不断壮大,而要想实现这一发展目标,最根本的方法就是改变原有的管理模式,实现制度化的管理方式。由于原有的管理方法带有一定的随意性,较多的依赖于最高管理者的素质,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企业的发展,使得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具有稳定的发展优势。因此,企业要想实现发展目标,就要从内部的管理入手,建立一套系统、科学、严密、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通过管理制度的宣贯落实,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实现管理出效益的发展目标。
1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重要功能
在现代企业的发展中,管理制度的创新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不仅有助于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同时也有助于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继续生存下去,以实现现代化的企业发展目标。企业的管理制度具有独特性的特点,正是因为如此,才能在现代化的社会发展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关键性阶段,创新是发展的第一要义,没有创新,企业就不具有发展的动力,因此,要想使企业重获新生,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就要从管理制度的创新上入手,在传统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行改革。现代化的管理制度是实现企业发展的重要法宝,没有创新性的管理制度,企业就不能适应现代化的发展需要,特别是对于根基不稳定的中小企业而言,更加需要建立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而对于大型企业而言,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仍然保持相应的地位,就要在企业中进行创新性的改革,而管理制度的创新是其中最为主要的内容,只有不断从内部激发出企业的活力,才能实现企业规范化的管理,从而促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2企业管理制度中存在的缺陷
将现代化的管理制度落实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而是首先要解决其在传统管理模式下遗留下的缺陷。当前,企业管理制度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思想认识、创新精神和监督机制不完善等几个方面,这些问题的存在阻碍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作用的发挥。要加强对当前企业制度的有效管理,实现现代化的创新发展,将我国的企业培养成为满足市场需要的现代化企业,必须从根本上提高企业对制度创新管理的认识,不断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下面笔者总结了当前企业制度管理中一些常见的问题,并进行详细的探讨。首先企业对制度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也就是说认识度还没有达到相应的水平,一些企业管理者更倾向于传统的经营模式,我们并不能完全摒弃传统的管理模式,因为传统模式之所以在过去得到应用必然是具有一定可取之处的,但是现代社会在发展的过程中,企业的发展环境出现了明显的转变,因此传统模式所适应的环境不同了,因此其功能也不会得到更为有效的发挥,综上所述,企业管理者必须要转变传统的管理思路、调整传统的企业管理制度才能使企业得到进一步发展。其次,企业缺少必要的创新精神,创新性的培养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创新是企业发展的灵魂,使企业实现飞跃的动力,目前的企业管理制度缺少创新性的精神就造成了企业发展后劲不足,从而不利于企业文化的建立,在现代社会中,企业文化实际上就是企业发展的内在表现形式,要想使企业实现管理制度上的创新,就要在创新精神的培养方面多下功夫。第三,监督机制的不完善导致企业管理制度缺少必要的创新,在企业中,负责内部管理的部门是财务部,而在财务审核上都是由同一领导把关的,这就造成工作效率以及审查方面都不能达到理想的管理效果,企业中虽然设置了不同的部门与组织机构,但是其功能却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造成企业管理制度下的相关工作难以落实。
3企业管理创新的几点建议及解决办法
3.1管理制度的规范化
企业要取得成功其必要条件就是不断追求管理制度的规范与创新,有什么样的企业管理制度及实施效果,就有什么样的企业发展成效。成功的企业在管理制度实施方面具有共同的特点,那就是规范化的管理制度编制或创新及其实施效果较其他企业成功,而且是保持在不断的稳定创新和优化的过程之中,循环升级式地提高管理制度的实施质量,保持和增强科学、高效的企业管理制度体系的运转效能,也就是说,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拥有竞争优势的企业,其内部的企业管理制度也是具有较强的优势,企业间如果在同一产品,在市场领域里的竞争存在优劣之分,一定是企业间在整体企业管理制度的总体表现效果上存在差距,创新性的特征及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从而保证和促进企业管理制度在规范的轨道上实施,发挥其在企业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
3.2人本管理体制的创新
创新是现代企业的活力之源,任何企业发展到一定时期,都会对新的市场环境产生一些不适应,出现一些新问题。企业只有不断地创造新的管理方式和方法,不断改进管理机制,才能使企业获得管理上的支持力和内驱力,从而增强企业的竞争力。而管理创新的核心是制度创新,因此,企业管理制度制定好了,对于企业管理的创新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是最重要的资源,而知识背后是人才,人才是第一资源,所以作为企业如何吸收人才,留住人才,如何充分挖掘他们的潜能,这是人本管理必须研究和创新的主要内容,尤其是国企想留住人才更是难上加难。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根据能力和忠诚度对企业人员进行分析,对重点人才进行了长期的职业生涯设计,不单是靠金钱留人,靠感情留人,更是靠事业留人,使员工的个人发展和企业自身的发展能够融为一体。
3.3健全企业财务制度
企业的财务制度应充分体现产权关系清晰、财会政策公平、企业自主理财并与国际惯例相一致的原则,企业要保持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建立适合市场需要的投资决策体系和资金运营体系,增强投融资风险意识,提高净资产收益率,加强资金预算的编制、执行、考核分析以及现金流量表的运筹和控制,加快资金周转,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会计制度,及时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以真实反应企业经营状况,实行公司制的企业要健全公司内部财务会计制度,配合合格的财务会计人员。
4结论
综上所述,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实现管理制度的创新有助于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这也是现代化管理中的必然要求,制度的创新实际上就是对企业内部管理上的一项重要变革,只有在当前企业实际情况的基础之上制定出合理有效的管理制度,并不断创新,才能实现发展的目标,创造更大的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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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小企业的规模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展,并成为了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力量。在现代社会中,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小企业要想得到更加稳定的发展,就一定要重视起企业的管理制度建设。本文主要对现代中小企业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改革建议,希望为我国的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有益的建议。
【关键词】现代;中小企业;管理制度;创新
前言
中小企业在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中是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但在其特殊的体制环境中成长,很多的中小企业在制度建设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严重的限制者企业的发展。面对当前激励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小企业一定要重视起管理制度的创新,积极的更新制度才能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下面将对现代中小企业管理制度创新进行详细的分析研究。
一、管理制度创新的重要性
首先,在现代社会中中小企业的制度创新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当前社会已经步入到了经济时代,知识创新成为了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推动力。对企业发展来说,知识的创新对技术技术革命和产品更新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局面。同时在知识创新下企业有必要积极的进行制度改革优化,以便于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推动企业在市场中健康的发展。其次,面对当前的世界经济一体化局势,中小企业要想站稳脚跟,在国际市场中进行竞争,一定要重视起管理制度的创新和改革。只有企业不断的研发新的产品技术,提高企业的产品市场竞争力,才能真正得到发展。对此企业的制度创新是基础条件,同时也是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条件。企业的经营目的主要是追求更高的经济效益,尤其是中小企业,由于受到规模和成本上的限制,更加要重视制度建设,而不是单纯的只追求利益。同时,很多企业中存在人才缺失或者管理职责不清的问题。只有积极更新管理制度,才能均衡各个方面的发展,推动企业健康发展。此外,为了提升中小企业的国际化进程,应重视起管理制度的创新。传统的企业集权管理模式在当前社会中已经严重地阻碍了企业的经济健康发展,只有根据市场的需求,积极的调整企业组织管理模式才能更好的适应市场发展,提高企业的活力,保证各项经营指标得到提升。
二、现代中小企业的制度特点
从我国的中小企业发展历程来看,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中,中小企业的发展是受到限制的。我国大多数的中小企业都是私营的或者合伙制的企业。这些企业首先在类型上来看,中小企业是自然人企业,不具有法人地位,但在这当中的合伙人却也承担这一部分的责任,使得企业经营风险比较大。同时,在产权上存在着高度集中的现象。中小企业中无论是个人业主制企业还是合伙制企业,企业的经营者与持有者通常都是一个人。这个人在企业中有着绝对的权利,导致企业权利过度的集中。其次,中小企业中很大一部分以家族制度为主要的企业制度。我国的中小企业中很多是由个体经商户演变起来的,这些又通常都是以家庭为基础单位的经营模式。这种家庭模式的企业在管理过程中会存在很多的问题,人情上的来往导致很多制度并不能付诸于实践,这个企业发展造成了一定的麻烦。此外,管理者和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大多存在着亲属关系,管理层次不够明确,使得企业管理的稳定性有所丧失。
三、现代中小企业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制度认识不足
当前我国的中小企业在管理制度中存在着两点明显的错误。首先,当前不少中小企业仍然采取传统的管理模式进行企业内部管理,在管理中存在着认识不足的问题,甚至始终不愿意接受新的管理制度,只想维持企业的原有管理模式。其次,有一部分企业领导者虽然也知道管理的重要性,但在进行管理制度创新的过程中,无法将制度上的创新与实践创新相结合,导致管理制度的创新难以付诸于实践。
(二)制度制定不够完善
我国的中小企业中有很大一部分企业并没有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导致企业管理混乱。出现这样的问题主要是因为企业的管理制度制定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偏差,比较重视以人为本工作理念,导致管理制度的权威性有所丧失。同时在管理制度执行的过程中明显的存在执行力度不足的问题,同时也缺少相应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在企业的安全生产中,对产品的质量管理不够重视,这样的情况十分容易将企业陷入到经营危机当中,给企业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
(三)管理制度执行力度不足
管理制度的制定最终只有落实到执行中才能真正的展现出制度的作用。当前一部分中小企业已经认识到了管理制度创新的重要性,同时也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操作流程,但在实际制度的执行过程中,无法真正的展现出管理制度的优越性。这种问题的产生主要原因是因为企业内部仍然存在着严重的人情关系。在进行执行的过程中,管理者会因为私人的关系而网开一面,最终导致执行力度严重的不足。这样的现象将严重影响企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给企业的创新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
四、现代中小企业管理制度缺陷主要表现
(一)产权制度的缺失
中小企业产权制度的缺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中小企业中很大一部分是民营企业,这些企业的产权与领导者的个人财产之间是没有明确区分的,并没有形成现代化的完善产权制度。其次,这些企业在产权结构上是比较单一化的,权利通常集中在一人身上,或者由自家亲属等作为企业其他的工作人员,导致产权结构与家庭关系之间难以脱离。在这样的环境下,中小企业的产权制度存在着明显的缺失,严重影响着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组织制度缺失
我国的中小企业的组织制度,通常以传统企业制度而存在。这种形式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有着极为不利的影响。我国在相关法律中规定了合伙制的企业经营模式中合伙人同样要承担相应的经营风险。中小企业虽然很多采取了合伙制,但所投入的又不多,导致企业很难依靠组织制度来促进企业发展。同时,中小企业中财产通常集中于一人身上,权利的集中和资金的集中给企业的发展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三)管理制度缺失
中小企业管理制度的缺失是企业规模难以扩大,企业难以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当前大多数的中小企业中都缺少完善的管理制度,在管理中常常会呈现出管理随意性强国或者缺少规范化的特点。同时,多数的中小企业都是靠领导者白手起家而发展起来的,这部分领导者并不善于指挥他人,在员工沟通方面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导致企业能招到优秀的人才,但始终难以留住高素质的人才。
五、现代中小企业管理制度创新
从世界大范围来看,西方的企业中几乎都形成了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并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能起到良好的效果,能有效的推动企业在市场中前行。而当前我国的中小企业中仍然在管理制度上存在着问题,导致企业发展受到了阻碍。因此,中小企业要想发展就需要积极的借鉴国外的优秀经验,并在原有的基础上加以改造,探索一条科学的发展道路,推动企业发展。
(一)管理思维的创新
我国很多中小企业领导者缺少制度创新的认识,难以摆脱传统的思维方式,导致思想出现了严重的落后现象。思想上的落后将会影响企业的经营效果,同时也会给企业的经济效益带来不良的影响。对此,作为企业领导者应积极的强化自身思维意识,通过市场调查等范式来完善企业管理的制度,认识到管理制度创新的重要性。同时应加强对企业内部员工的专业培训和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创新,从整体上提升企业的经营效果。
(二)产权制度上的创新
首先,企业产权制度的完善是推动企业稳定前行的重要基础。因此,企业应重视起建立完善的产权制度。同时我国原有的中小企业产权制度不利于企业的合理配置,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企业出现了资金短缺的问题。对此,中小企业应积极的联合起来,将原本松散的资金结合在一起实现资本的联合,然后再将资本以借贷等方式来投向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中去。这样的方式一方面能使企业的产权向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同时也能有效的解决资金上的缺失问题。此外,应将企业的人力资本与产权多元化之间结合起来,通过参股的方式来引进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提升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源结构,强化企业的软实力。
(三)管理制度上的创新
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逐渐扩大,很多家族式的管理模式已经显然无法适应社会的发展,同时在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定的问题。面对当前如此激烈的社会竞争,作为中小企业一定要先建立起完善的管理制度,积极的在原有制度基础上进行制度的创新,才能更好的适应市场需求。其次,企业应将充分的发挥企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我国中小企业中的核心竞争力。此外,应建立起完善的激励制度和经营管理制度,控制企业内部风险问题的发生,推动中小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四)管理人员的能力创新
在当今社会中人才是第一发展力,对中小企业来说更是如此。企业要想得到更加稳定的发展一定要重视起人才的建设和创新。在这当中企业领导者的素质起着主导性的作用。对此,作为中小企业的领导者应重视起个人素质的提升和能力的提升,多与其他发展较好的企业进行沟通,达到强化个人的目的,同时要吸收一些外来的好的管理制度,从思想上得到全面提升。同时企业管理人员的素质对企业管理制度执行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在这方面企业应重视对管理人员的培养,对原有的管理人员应采取二次教育的方式或者专家讲座等方式来进行培养,提高他们在工作中的责任心和管理意识,保证管理制度能得到落实。此外,也可以聘请一些高素质的专业管理人员到企业中从事工作,在物质上和企业文化上尽量的满足于人才的需求。并建立起一定的激励制度,使表现好的员工能得到适当的奖励和鼓励,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达到全面推进企业发展的目的。
(五)内部监测的创新
企业的内部控制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是要通过纳入管理过程而实现的。因此,要想保证企业的内部管理和控制有效性,那么就一定要做好内部的监测,随时控制企业发生的新情况。企业内部监测主要是通过内部建立起的相互制约的机制,能够对企业中的一些事情进行监测,并保证内部的资源合理利用,使企业制度得到完善。
结语
我国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相关资料调查显示,我国的中小企业占所有企业的90%,对此更加要重视起中小企业的管理制度建设。面对当前的市场状况,中小企业要想在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就一定要积极的创新企业管理制度,与市场需要相结合,同时能适应社会的发展,这样才能更好的推动企业前进。对此,企业应将传统的管理方式进行积极创新,完善内部的管理制度,使自身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得到更多的经济利益,推动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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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经济学在坚持正统的新古典理论硬核的同时,不断修正新古典理论的保护带。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制度经济学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在大力发展工业来促进国民经济的提高的同时,随之而来的污染问题日趋严重,雾霾、温室效应这些污染已严重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活。排污收费是一项重要环境保护制度,是从经济学角度制定出来的、典型的外部性内部化的法律制度,因此本文将试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探讨排污收费制度。
一、排污收费制度概述
排污收费,又称为征收排污费,是根据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污染者,应当按照环境保护部门依法核定的污染物排放的种类和数量,向法律授权的行政主管部门缴纳一定费用的行为规范。①排污收费是一项重要环境保护制度,要求污染者承担环境污染对社会损害的经济责任,使得“外部不经济性”内部化,促进污染者积极治理环境污染,最终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我国排污收费的征收主要有:污水、海洋石油勘探开发超标、废气、危险废物和噪声超标排污费五项。排污费由负责污染物排放核定工作的环保部门征收,根据排污费征收标准和污染者排放的污染物的种类与数量,环保部门确定排污者应当缴纳的排污费数额并向排污者送达排污费缴纳通知单。所有收缴的排污费,都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管理,主要用于:重点污染源防治,区域性污染防治,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示范、应用,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
二、对我国排污收费制度的经济学分析
20世纪初,英国经济学家庇古从福利经济学的角度,系统地对外部性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外部性实质是私人收益率与社会收益率的差额问题,这种外部性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外部性是指某个经济主体决策行为产生的结果,没有全部被该经济主体承担。如果行为产生的收益全部或部分被他人占有,则产生的外部性是正外部性;反之,行为所产生的成本全部或部分被他人承担,这时产生的外部性是负外部性。克服“外部不经济性”的基本途径是使负外部性内部化,即通过确立一定的制度使经济主体决策行为的成本和收益之间重新具有一致性,排污收费是实现“外部不经济性”内部化,治理环境污染的一项重要制度。例如,我国现在严重的雾霾,主要是由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和可吸入颗粒物组成,是一种典型的大气污染。产生雾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大气资源的使用费未加入到污染者的生产成本中,污染者出于生产效益与利润的考虑,无约束的开发、利用,不仅浪费了大气资源,而且严重地破坏了大气环境,没有排污者会主动限制自己使用大气资源或改善大气资源状态。经济主体都把利润作为自己的追求,每个排污者都肆无忌惮的往大气中排放污染物,由于外部成本顺利转嫁到社会,排污者便会丧失保护环境、减少排污、治理污染的自我约束,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由此可以看出,利用环境资源从事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污染具有典型的外在性,即外部性,并且属于负外部性。环境污染者应当承担造成这种外部不经济性的经济责任,即外部不经济性的内部化过程。环境污染者要么建立治污设备、及时治理污染,要么缴纳排污费继续排污。还是拿雾霾来说,污染者建立治理大气污染设备的费用和缴纳的大气排污费都会核算到生产成本中,出于对生产效益与利润的追求,污染者会对建立大气污染治理设备所需要的费用和缴纳的排污费做一个对比,如果建立治污设备的费用高于排污费时,就会选择缴纳排污费继续排污;反之,需要缴纳的排污费高于建立治污设备的费用,就会选择建立治污设备,治理污染。
三、对我国排污收费制度的评析
从以上对排污收费制度的探究,笔者认为从经济学的角度制定出来的排污收费制度,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一条成功的环境管理经验,激励了我们对生态环的保护。排污收费制度是典型的外部性内部化的法律制度,使污染这种外部不经济性内部化,无疑会促使企业建立治污设备,并积极投入使用到生产过程中,最终达到改善环境的目的。排污收费制度不仅体现了我国环境法受益者负担的基本原则,而且是经济学和法律相结合的成功典范,发挥了法律这只“看不见的手”的强制作用。虽然,排污收费制度的确立对我国的环境保护带来了一定的效益,但是我们也得看到其本身存在的一些缺陷,主要存在收费标准的制定复杂、难度大,收费标准明显偏低,信息不真实性,排污费据实收缴难度大等问题。
四、结论
综上所述,确立排污费制度,对我们的生态保护具有积极作用,也是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我们在看到排污收费制度带来的效益的同时,还应该看到排污收费制度本身也存在的一些缺陷和实施过程中的难度。这些问题的出现,势必要求我们要继续完善排污收费制度,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收费标准,加大惩治污染的力度,真正地做到“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使我国的自然资源得到合理地使用。
1现代企业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①现代企业经济管理缺乏明确的职责
纵观现代企业经济管理工作,企业虽然引进了不少优秀的管理人才,但是,由于各部门之间存在一定的隔阂,难以实现很好的沟通与合作,导致出现管理问题时各个部门相互推诿责任,其根本原因就在于管理职责的不明确,并且在企业内部企业经营者更多的是将管理重点放在生产经营环节中,而对经济管理工作则忽视,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大多形同虚设,各岗位也没有制定明确的责任制,这样不但影响了经济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也抑制了部分积极上进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最终导致现代企业的经济管理部门出现管理混乱现象。
②现代企业经济管理组织结构松散
当前现代企业经济管理组织结构松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企业经济管理组织结构单一。在企业规模较小的时候,直线式管理方式可以有效地执行相关管理命令,提高生产效率,但是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这种管理组织结构对于企业来说是弊大于利的,很容易造成人浮于事、机构重叠的问题;二是,经济管理组织结构中领导层次的缺失。这种现象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企业经营者“一把抓”造成的,但什么事情都由经营者管理注定会导致管理上的漏洞,而这种漏洞无疑会对企业的发展造成不好影响;三是,企业各部门之间的隔阂比较大,这种隔阂会严重影响到企业内部的交流合作,造成矛盾的增加,进而影响企业自身价值的实现,自身利益的提高。
③现代企业经济管理制度不健全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现代企业经济管理的开展。就目前而言,很多企业至今仍旧在使用传统的管理制度,而这种管理制度毫无疑问已经无法满足现代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的需要了。没有一个完善的经济管理制度就无法保证企业内部分工明确,进而影响到企业的资源利用率不高,生产效率不高,导致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2解决现代企业经济管理问题的方法
①实现经济管理理念的更新
管理理念是实现现代企业经济管理的思想基础,也是引导具体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因此,在现代企业经济管理工作中管理层管理理念的更新是十分重要的。要尽快的转变传统守旧的管理理念,树立最新的现代企业经济管理理念,在企业内部广泛的宣传经济管理的重要性,同时,积极引入危机管理意识和战略意识,也有利于企业在经济管理方针和目标的制定中形成科学的管理观念和全局观念。
②构建现代企业的经济管理制度
现代企业作为社会主要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管理制度的创新过程中,不但要解决企业内部现有制度问题,更要为企业的发展和生产注入新的活力,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更好的服务。因此,构建现代企业的经济管理制度,必须坚持全面分析、综合考虑的原则,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在原有的经济管理制度基础之上,对其进行一定的调整,使其更能够适应企业发展的需求。
③优化现代企业经济管理体系
经济管理体系是企业经营的组织基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下,企业经济管理工作开展必须依靠经济管理体系,例如,当领导确定企业的发展模式和方向之后,接下来就要依靠经济管理体系通过各部门的具体实施来进行经济活动,实现企业的发展目标。由此可见,构建经济管理体系的重要性,而对于现代企业经济管理体系进行优化时,应该具有一种超前的意识和长远目光,充分考虑企业自身的优势和劣势,结合企业经济管理体系存在诸多特点的同时,采用分解评审和分层次优化的方法,然后将各个方面评审的结果进行综合,以辩证的手段使经济管理体系得到系统性优化。
④调整现代企业经济管理方式
笔者已经论述过粗放型的经济管理方式,以及无法满足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了,因此,调整现代企业经济管理方式也是一件重要事情,其对企业发展的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经济管理方式由粗放型向着集约型转变可以更好的实现企业和现代经济环境的接轨与融合。同时,集约型管理方式消耗较低、成本较低、产品质量较高、经济效益较高,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应该大力推广。
3结语
综上所述。现代企业经济管理,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说有着重要的价值,企业的管理者应该从内心上接受现代企业经济管理理念,并将其应用到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环节中。相比于以往企业管理模式来说,现代企业经济管理更加的复杂和多样性,对此,在管理过程中,不仅要重视管理人才的引进和使用,更要建立一个良好的管理创新氛围,积极的吸收员工优秀的管理思想,进而健全企业的管理制度、优化企业的管理组织、调整企业的经济管理方式,面对管理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应及时的解决,只有这样才能够不断的提高现代企业的经济管理水平,促进现代企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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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合理的社会保障筹资方式是一国社会保障体系构建中的核心问题。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保障制度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社会保障中的内容
1.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当中最为关键的部分,社会保险的概念是指以国家为主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专门机构负责实施,运用社会力量,通过立法手段向劳动者及其雇主筹措资金建立专项基金,以保证在劳动者失去劳动收入后获得一定程度的收入补偿。社会保险的种类有许多,主要有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
2.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的对象是社会上低收入者与弱势群体,通过直接给予这部分群体经济上的支持,以满足他们最基本的生活需求。社会救助的形式同样都许多:包括住房救助制度,教育救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灾害救助制度,贫困救助制度等等。
3.社会福利
社会福利是最高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社会各个方面,各个领域的,面向社会全体公民,提供良好的,免费的服务。社会福利从实质上说应该是一种针对全体社会成员的一种津贴。
4.社会优抚
社会优抚针对的对象比较特殊,对象大多是国家或社会上那些现役军人,残疾军人,退役军人,烈士等。社会抚恤的本身就是一项较为特殊的社会保障制度,针对的对象十分狭隘,享受社会优抚待遇的对象是为整个国家及社会有所付出,牺牲的,具有特殊的地位。因此社会优抚的待遇往往是比较高级别的。
5.社会互助
社会互助更加能体现一座城市在社会保障上的“温度”,因为社会互助是针对那些有生活困难社会成员,并由公民自愿帮扶形成的一项特殊的社会保障制度。指的是社会组织和成员自愿组织和参与的活动。他是一种自愿的、非营利性的,其资金来源主要是社会的捐款、自愿捐款,政府救助资金来源是税收和其他方面的支持。社会互助的主要形式有:工会、妇联等群众团体组织;慈善救济的民间公益组织;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自发组成的各种形式的互助组织等。
二、社会保障对城市经济发展的作用
1.维持社会稳定,为城市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一个完整,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于维持社会稳定的效果是不言而喻的,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能够让居民充分享受更有安全感的城市生活,居民在获得了更好的生活满足感后,将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犯罪率。整个城市呈现出安定和谐的局面,在这样的整体环境中,将能够更好地为城市的经济发展提供“土壤”。社会保障制度的价值取向在于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公平,让社会能够安定有序。社会保障的最重要的责任是将公平与互济为主题,更好地促进整个社会的进步。现代社会中,随着现代民主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的进步,人们更加注重自身的权益,人们内心的自由与平等的意识不断增强,这就对社会公平公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们不仅仅关注公平本身,开始更加关注整个社会公平的进程。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正好契合广大群众内心的需求,符合每一个社会人的内心价值取向,通过一系列的社会保障制度将每一个人的生活保证在一个规定好了的标准之中,能够有效地消除存在于整个社会当中的极端情绪,对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社会保障制度的存在能够有效地缓和社会上的矛盾,尤其是在现在这样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快速转型的阶段,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维持好社会基本结构的稳定,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以及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在价值将得到进一步的升华,可以理解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必须是和生产力同样的以制度为保证的尊重。
2.促进城市居民消费,拉动城市经济快速增长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但是近年来,随着出口锐减,投资下降,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只剩下消费这一项。因此促进城市居民消费,对拉动内需与整个社会经济的快速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国在制定经济政策中明确指出将扩大内需作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要想让社会群众大胆放心地消费,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解决广大社会群体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在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能够享受相对应的有保障服务。这就需要一套完整的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因此,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对于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3.提高城市居民生活幸福感,吸引人口定居
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思想是为了让社会群体的生活质量控制在一个设定好的标准之上,在满足了这些群体的生活方面的需求后,整个城市居民的生活幸福感将会大大提升,这对于广大群众来说是十分具有吸引力的。打个比方,广大群众更加愿意到大城市去生活,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大城市能够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障,能够提供更为丰富的社会福利,由此,吸引了大量的人口来到这些大城市,这些流动人口的到来对于整个城市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没有这些人口带来的生产力,城市的经济发展与城市的整体建设不可能这么快完成的。
4.缩小城市居民收入差距
上文论述到,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价值就是在于给予广大群众最直接的公平与正义,让全体社会群众能够享受到一个规定好了的标准之上的生活。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内出现了较为严重的收入差距问题,这些收入差距的存在让整个社会结构十分不稳定,为了避免出现不想出现的局面,必须要有一套完整有效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去缩小城市居民的收入差距,尽管社会保障制度在缩小城市收入差距上的能力与税收相比十分薄弱,但是社会保障体系能够在缩小城市居民收入差距的基础上为广大社会群众提供一系列的最低保障的生活服务,这是不能通过税收做到的。
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议
1.采取多种社会保障筹资模式,尽力弥补社会保障基金缺乏为了更好地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在于社会保障制度投入的资金足够大,但是如果社会保障需要的资金全部由政府掏腰包,政府在财政支出上的压力会十分的大,因此,政府应当广开社会保障资金的财源,大力鼓动社会中的非政府组织,包括企业以及公益组织充分地参与到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活动中来,尽可能地减少财政支出压力,尽可能地弥补社会保障基金的缺乏,尽可能地让社会保障基金的投入稳定在一个高标准的水平之上。政府部门应积极寻求多元化的资金来源,利用社会资本的力量,来填补空洞的社保基金账户,逐步减少社保基金运营的风险。我国商业保险是落后于社会保障水平发展的,因此,未来所有的系统设计应考虑到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协调、相互促进,确保商业保险补充社会保险缺乏的社会保障功能。也可以争取联合国或其他国际组织的贷款、援助,建立教育、卫生保健、职业培训等社会保障项目,甚至可以将国际保险基金引入国内市场,通过多渠道融资发展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
2.实现多层次社会保障,加强社会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
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必须从多个方面展开。同时社会保障的制度应当讲求高效率,即通过最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来实现最大化的社会保障效果。社会保障制度的设立必须经过严谨的论证分析,规范的试点调研才能广泛地展开,考虑到社会保障制度对于整体社会结构的稳定作用,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必须严谨、科学。社会保障制度具有资源再分配的功能,社会保障提供的福利必须是适应经济发展水平的,能够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社会保障水平的确定应根据国民经济的综合发展水平、社会资源供应能力、政府的财政平衡等多方面的因素来考虑。
3.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加强基金监管,实现保值增值
实现高质量的社会保障,必须依赖于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要保障社会保障资金的稳定投入,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在于设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基金。但是由于社会保险基金在投资上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为了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稳定投入,这就决定了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操作必须是高质量,高标准的,同时需要一套完整有效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来帮助基金的保值增值,只有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才能确保在相当长的一个时间区间内社会保障的力度和效果能够有效控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套与之相匹配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也十分重要,因为,只有通过完善的社会保险基金来剪短基金的整体运作,才能全面地控制社会保险资金的流动与运作,也能够从源头上避免出现社会保险基金流失的情况。
商业保险在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和地位,因为商业保险具体来说指的就是人身保险。商业保险实质上是一种营利性的保险关系,这种保险关系具体来说就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依照所签订的保险合同来履行各自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补充,它能起到扩大社会保障范围的作用,为人们带来更多的保障。
一、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地位
我国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在不断地完善之中,而商业保险作为其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地位是不可忽略的,并且将进一步地体现出来。
1、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者。
社会保障对于我国而言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因为它是涉及我们每一个人的利益的,因此,其发展也应紧紧跟随时代的发展,不断地满足在多样性和多层次方面的需求,而这一切都需要商业保险的参与和运作。社会保障应该是面面俱到的,而且对于每一个人都应当是公平公正的,但是就目前我国基本国情而言,对于社会报险主要采取的是“低水平、广覆盖”的政策,所以社会保险只能满足社会成员的基本保障需求。而商业保险由于其具有营利的特征,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出效率,它能够在社会保险的基础上满足社会成员更多的需求。
2、资金融通和运作机构。
商业保险除了和社会保险一样具有经济补偿功能以外,它还有自己特有的功能,那就是进行资金的融通和运作。一直以来,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和增值关系是人们非常关心的话题,因为它与人们的利益息息相关,而且也影响着我国的财政负担。近年来我国政府在社会保障支出方面已经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但是就现状而言,其仍不能满足我国社会保险对于资金的需求,而社会保障资金投资收益长期底下是造成这一问题的重要因素。因为就社会保障基金而言,其直接投资运作的成本较高,而且运作的渠道也比较窄,所以投资的效益受到影响是必然的。
二、商业保险正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
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我党强调了要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因为它关乎构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问题。在清楚地认识了商业保险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之后,我国还应当正确看待商业保险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商业保险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所起到的作用有补充作用、提高作用和扩展作用。
1、补充作用。
就单纯的社会保险而言,其满足不了人们多方面、多层次的需求,这就需要其他的保障来对其进行补充,而商业保险就是对社会保险的一个很好地补充。尤其是对于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而言,商业保险起到了很好的补充作用。许多西方国家已无力负担高额的国家社会保障基金,其政府和企业都面临着很大的负担,他们在不断地探寻着新的出路。而商业保险的发展和运作使得这一问题得到了一定的解决,因为它的运作和发展在丰富社会保险体系层次的同时,还能满足多元化的需求。
2、提高作用。
商业保险对于社会保障资金的运行效率有着很好的提高作用。现收现付、部分积累是我国目前社保资金运行的模式,但在现在,我国老龄化的问题在不断加重,社保的基金已经严重的不平衡,这对于社保资金的保值和增值都有着巨大的影响,所以社保体系在支付中遇到了极大的危机。但是有了商业保险的参与,社保体系中资金运行效率能够有效提高。目前我国养老基金分配情况大致是企业负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如果对于效益较差的企业,再让其负担高额的保险费用,其负担必将大大加重,这将影响该企业的竞争力,同时也不利于社会发展进步。
3、扩展作用。
除了补充作用和提高作用之外,商业保险还具有扩展作用。对于社会保障而言,其对象是全体公民,但是社会保险却针对的是劳动者,所以对于尚未成为劳动者的普通公民,其保险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但是,对于普通公民,我国也给予了一定的其他社会保障,比如社会救济、城镇低保和社会救助等等,所以其具有最基本的保障。但是,商业保险不同,因为其营利的性质,使得它是普适的,也就是说,只要能够支付相应的保险资金,无论男女老少皆有权力参与到商业保险中来,而且由于商业保险资金运行渠道更加广阔,能够为人们带来较社会保险之外的更多扩展的保障。更加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综上所述,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初步建设完成,对于今后的工作,重心应该是对于体系不断的优化和进一步的提升。而这也为商业保险的发展提供了更加良好的环境。相关的工作人员应当抓住当下的时间,清醒并充分的认识到商业保险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地位及其作用,更好地发挥其在我国社会中的作用,推动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不断向前,同时为社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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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经济学的重要分支之一,制度经济学的内容繁杂、研究方法和研究视角多元、学习和研究者难以从总体上把握和理解,因此,进一步理清制度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目的和一般理论框架,对于制度经济学的完善和创新很有必要。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关于制度经济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 要] 国有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有赖于国有企业运行效率的提高。这应建立在国有企业实施了正确的产权改革的基础之上。通过明晰国有企业产权归属以及权责利边界、调整产权布局结构、推动产权交易市场日趋发展和成熟,增强国有企业自身的活力和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关键词] 产权 国有企业 市场经济
一、现代产权经济学的产权内涵
产权这一概念,既是一个古老的范畴,更是一个现代的范畴。从亚当斯密开始,西方经济学家就没有间断过对它的研究。但是,直到20世纪60年代以前,“产权”都被当作已经存在的条件被排除于正统经济学以外。虽然所谓正统的经济学承认“产权”的重要性,但是认为经济学的首要任务是研究资源配置问题,从而关于“产权”的研究,一直没有受到经济学界的重视。
20世纪60年代以后,以科斯为代表的一批新制度经济学家提出了他们的产权理论,引起不小的轰动,产权问题才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那么,产权究竟是什么呢?制度经济学家又是如何定义它的呢?
《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的定义是:“产权是一种通过社会强制而实现的对某种经济物品的多种用途进行选择的权利。”著名的产权经济学家阿尔钦所下的定义是:“产权是一个社会强制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品的使用的权利。”可以看出,以上两种定义是从权利的可选择性和权利的实施来定义产权的。另一位产权经济学家德姆塞茨从外部性的角度来定义产权,同时,他十分强调产权的功能和作用,他指出:“产权是一种社会工具,其重要性就在于事实上它们能帮助一个人形成他与其他人进行交易时的合理预期。„„产权的所有者拥有他的同事同意他以特定的方式行事的权利。”“产权包括一个人或其他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产权是界定人们如何受益及如何受损,因而谁必须向谁提供补偿以使他修正人们所采取的行动。”现代产权经济学的鼻祖科斯则是从产权的社会属性的角度定义产权的。科斯指出:“人们通常认为,商人得到和利用的是实物(一亩土地或一吨化肥),而不是行使一定行为的权力。但这是一个错误的概念。我们会说某人拥有土地,但土地所有者实际上拥有的是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力。”菲吕博腾和配杰威齐的产权定义则丰富和发展了科斯的产权定义,他们认为:“产权不是指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而是指由物的存在及关于它们的使用所引起的人们之间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产权安排确定了每个人相应于物的行为规范,都必须遵守他与其他人之间的关系,或承担不遵守这种关系的成本。因此,对共同体中通行的产权制度可以描述的,它是一系列用来确定每个人相对于稀缺资源使用时的地位的经济和社会关系。”这一定义,深刻揭示了产权这一范畴,是因主体的一定的行为而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相对于科斯揭示的产权的行为性含义,该定义说明了产权主体行为的社会属性:这种关系不是单纯的人与物的关系,而是基于占有关系基础上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诺斯则是从强调产权的排他性来定义产权的,他认为:“产权本质上是一种排他性权利。”施瓦茨的产权定义是:“产权不仅仅是对有形物的所有权,同时还包括人们有权决定行使市场投票方式的权利,行使行政特许权,履行契约的权利以及专利和著作权。”
以上这些关于产权的定义说明,对产权的理解不应该仅仅局限于某一方面、某一点,应该用全面的、联系的、抽象的思维来审视产权。产权是多种权利的集合,这些权利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共同构成产权。所以,应该将其理解为一整套权利束。这一权利束的内容包括:
(1)产权确定了经济活动中人们之间相互利益关系的一整套行为规则。(2)一个完整的产权束包括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其中每一种权利还可以进一步细分。(3)产权并不是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的简单相加,而是产权范畴包括的各项权利在空间和时间上的相对分布形态和产权内部各种权利之间的界限以及它们相互制约的关系。(4)产权不仅包括对有形物的权利,还包括对无形物的权利。(5)产权不仅仅是一个经济范畴,还是一个涉及到法律、社会道德等层面的综合范畴。
二、国有企业改革历程回顾
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发展历程来看,改革的指导思想发生了三次变化。第一次是提出打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对国有企业进行放权、让利;第二次是进行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第三次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可以说,只有第三次提出的关于产权改革的思想,才是触及到了问题的实质。
为什么接触问题的实质要花这么长的时间走这么长的路呢?关键是我们长期以来受传统意识形态的束缚,一直没有触及产权这个核心内容。因为一牵涉到产权问题,马上就会联系到所有制问题,更会联系到姓“资”姓“社”的问题。但是客观经济规律发生作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如果不按照规律办事情,必然会遭受损失。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坚持传统的所有制理论,一般认为国有企业不仅是公有制企业,更是公有制的最高实现形式,国家独占产权绝对不能触动和削弱。因此,国有企业的改革一直局限于具体层面的改革。从解放之初的调整行政隶属关系到改革开放之后的放权让利,再到20世纪90年代的经营机制转换、猛抓科学管理,都没有触及到产权层面。2000年后,国家认识到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重要性,出台了很多有助于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可以说,从那时开始,国有企业改革进入到了实质性的阶段,是一个质的飞跃。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可以说,这次会议明确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触动到了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质。
三、产权改革是国企改革的根本
总结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教训,可以看出,国有企业改革要获得成功必须要解决产权问题,因为产权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其他的所有企业制度都是建立在产权制度上,应该说,有什么样的产权制度,关系企业运营绩效的好坏。
为什么在谈到国有企业改革的时候,要把产权置于基础地位,而着重强调?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给了我们一些有意义的启示。关于产权制度的效率,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产权制度的收益与成本的比值就是产权制度的效率。不同的产权结构和产权安排,会产生不同的经济效率,产权决定绩效。一个经济社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或在同一时段的不同空间范围,可能存在效率悬殊的产权制度。因此,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潜力和实际绩效,不仅取决于其经济资源禀赋条件,也极大地依赖于其制度禀赋。”“张五常认为,社会的进步在于人们有可能认识和选择可以降低交易费用的产权制度和安排。衡量一个国家制度的优劣,要看其产权制度是否合理,以交易费用的高低为标准。交易费用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决定一个国家是富裕还是贫穷,是发展还是停滞。”
正如新制度经济学认为的那样,产权制度的优劣决定了经济绩效的高低、决定了企业组织结构的效率、决定了激励约束机制的实施、决定了权责利关系的配置,等等。
总的说来,应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产权改革应该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或者叫做中心问题。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绝对不可能绕开产权改革这一本质问题。与其回避问题多走弯路,何不昂首挺胸坦然面对?
四、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具体途径
1.坚持市场化原则。这里谈到的市场化原则,是指以市场为配制产权的基本手段的产权配置方式,就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市场的作用而不是政府的决定来配置产权。从十四大正式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有十多年的历史了,市场作为配制资源的基础,已经在整个经济领域内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具体到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上,却差强人意。原因就是我们对经济规律的把握还不透彻,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只是将制度(也包括产权)
看作是上层建筑,没有把它看作是一种经济资源。事实上,产权也是资源,是非常重要的经济资源。既然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必须让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发挥配置产权的基本作用。
2.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允许鼓励不同投资主体、不同所有制经济之间的相互渗透,让国有企业的组织形式向多元化的产权结构转变,形成一种利益相互交织的局面,从而增加企业活力。建立多元化的产权结构,有利于形成多种利益主体相互交叉、相互渗透、相互制约的企业治理机制,进一步解决国有企业中的委托代理问题,减少监督成本、激励成本和交易成本。建立多元化的产权结构,有利于壮大国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和领域,提高国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控制力。建立多元化的产权结构,有利于降低国有资本的投资风险,进一步促进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
3.企业改组、联合、并购等都可以通过市场化的产权交易方式来实现。市场成为真正影响和推动企业发展的动力。讲到产权主体多元化、产权主体独立化、产权主体资本化,不可回避的一个重大问题,就是它的实践途径。要实现以上三个改革措施,自然而然地就会引出产权交易的市场化这个问题。就目前的情况看,要想以较小的“交易成本”促进产权改革,市场是最佳的选择。虽然市场会有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的缺点,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市场具有自动配置资源、引导资源向经济效益较好处流动的功能,从而实现产权配置的较高的经济效益。
4.国有企业应有清晰的产权边界和独立行使权利的产权主体,并受到法律的保护。这一条是针对依然存在的国企政企不分的问题提出的。政企不分,是几十年来一直困扰国企改革的问题,根本原因,就是国有企业的产权不是独立的主体,一直受政府的控制。可以提出这样一条改革思路:使国有企业成为具有在法律上真正具有独立“人格”的主体,政府不得对企业的日常经营事务进行干预,政府的有关部门如国资委只负责对国有企业的经营业绩进行监督和审查。真正实现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分离,保证企业的活力和自主性。
5.国有企业的各种金融资本、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都可以作为经营性要素加以对待。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可以进行增产评估,争取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这一点实际上可以看作是一种产权观念的革新。以前,产权仅仅是被理解为所有权,一谈到国企产权问题,人们很自然地想到国家所有权直至国家所有制上去。那是计划经济时代客观的经济现象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现在,我们建设的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产权的内涵和外延也应该拓展。产权,除了所有权之外,还应该包括收益权,如果不理解到并将其应用,那就叫不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情,会让国有资产遭受隐性的损失。
6.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贯彻的力度。任何改革的成功实施,必然需要与之相适应的外部条件。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同样也需要较好的外部条件,这就是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针对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法律法规,既要有宏观层面上的、一般意义上的法律法规,也要有微观层面上的法律法规。这里的法律法规必须注意要有实践上的操作性、目标上的针对性、内容上的时效性。
7.必须立足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目的是使国有企业提高经营效率、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好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的地位、维护好企业职工的福利、维护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做到这些,最终的落脚点都是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资。只有国有资产实现了保值增值,自身有实力,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目标才能实现。
总体说来,现在国有企业改革应该进入产权改革阶段,事实上,这些年来也是这么做的。只要实现了着实有效的产权改革,国有企业一定会迸发出强大的活力,更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显现出其国民经济的主导作用,为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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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大学生就业问题是全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也是困扰政府和高校的一个难题。文章通过对当前大学生就业现状进行分析,从制度经济学视角探讨了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深层原因。
关键词:大学毕业生 就业 现状 原因 对策 制度均衡
高等教育大众化全面推进以来,大学生就业渐入困境。自从高等院校扩招后,我国大学生就业率日趋下降,就业问题日趋严峻,因而受到社会、高校、学生及家长的普遍关注。表面层次看,就业问题是大学生就业观念落后、用人单位选人条件苛刻等因素造成的,但从多维视角和发展观的思维审视就业问题,不难看出制度问题才是导致大学生就业难的深层原因。
一、大学生就业问题的现状
自1999年开始,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正式向社会大规模的扩招。据统计,2002年入学率达到了15%,2003-2007年分别达到了17%、19%、22%、25%、26.78%。这一方面为广大青少年提供了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为国家建设储备了大量的专业人才;另一方面,大学毕业生的数量短期急剧增加,接踵而来的就是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2004年高校毕业生达280万,比2003年增加68万,增幅32%。加上往届未能就业积累下来的毕业生,国有企业下岗工人的再就业以及农村富裕劳动力的转移,大学生就业现状异常严峻。
二、形成大学生就业难题的制度根源
(一)、制度经济学的一般理论
制度经济学主要研究经济生活与制度之间双向关系 ,它既研究各种具有协调功能的制度和制度集 ,又研究这些制度和制度集实施后对经济生活的影响。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是由人制定的、依靠某种惩罚而得以贯彻的规则。制度分为内在制度和外在制度。内在制度就是群体内随经验而演化的规则,包括习惯、内化规则、礼貌和习俗、正式化规则等。外在制度是靠政治行动和必要的惩罚自上而下强加于社会之上的各种规则 ,这些规则形成了一个层级结构 ,其中 ,最高层级的规则统率着所有低级规则。程序性规则是内在制度与外在制度的黏合剂 ,把两者结合为一体。一个社会的制度框架必须以内在制度为基础 ,如果内在制度与外在制度相互冲突 ,则外在制度的执行成本会急剧增加 ,其功能也会削弱 ,也可能导致社会的无序化。也就是说只有相互一致和相互支持的制度安排才是富有生命力和可维系的。否则 ,精心设计的制度很可能高度不稳定。因此 ,所有层级的外在制度都应恰当地符合内在制度 ,以便确保这些制度对人的行为具有规范性影响 ,建立并增进一种良好的社会秩序。
(二)、影响大学毕业生就业机制
1、影响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内在机制。精英意识的长期驻存是影响大学生就业的内在制度根源。大学生就业观念和择业方式属于制度的非正式规则,陈旧的就业观念和择业方式是大学生在长期的学习、交往中无意识地形成的。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 ,我国的高等教育处于精英教育阶段。在这一阶段 ,为了培养符合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各类人才 ,大学重点培养具有精英意识的高素质人才 ,作为稀缺资源 ,他们在走出校门之后理所当然的受到社会的优待 ,生活在大城市 ,工作在大单位 ,地位高、待遇好、环境优越 ,受人景仰。在那个时代考上大学就实现了“鲤鱼跳龙门 ”,不但大学生的人生发生了“质变 ”,而且为家族增添荣耀。长期以来 ,此现象逐步沉淀为一种精英意识 ,并深深地影响着每一个社会成员。近年来 ,我国高等教育实现了从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转变 ,大学生也实现了由社会精英向一般劳动者的转变。这个转变过程是一个急剧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过程 ,很多社会成员还没有适应这一转变。精英意识的存在影响着大学生求职过程中的基本定位 ,多数毕业生不肯屈尊低就 ,他们只将眼光放在大城市、大公司和经济发达地区。这不仅妨碍了大学生的正常就业,也导致了人才供需的严重失衡 ,真正需要人才的地方无人问津 ,而需要找工作的毕业生难以找到满意的工作。可以说 ,长期沉积而成的精英意识是阻碍大学生就业最大制度障碍。
2、影响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外在机制。
2.1 现行户籍制度度。户籍制度本来是指户籍管理制度 ,是政府职能部门对所辖民户基本状况进行登记并进行相关管理的一项国家行政管理制度 ,其目的在于维护社会治安和提供人口统计资料。我国现行户籍制度的功能已经远远超出了原有范围 ,而与粮油供应、劳动就业、福利保障、义务教育等等具体社会制度紧密结合在一起 ,从而衍生出了固化公民先天身份、控制人口自由迁移等附属职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现行的户籍制度逐渐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障碍,具体表现为:户籍制度固化了劳动者的社会身份,损害了一些社会成员的平等发展权,阻碍了人才资源的自由流动,造成了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形成了劳动就业过程中的城市垄断、区域垄断和行业垄断。对大学毕业生而言,现行户籍制度是大学生就业面临的重要的体制性障碍,如非国有单位使用大学生仍然有进人和户口指标的限制,大学毕业生派遣时间的限制问题,尤其是高校毕业生跨省市流动的限制使得大学生从西部落后地区或农村转入东部发达地区或城市需要付出高昂的职业转换成本,比如工作的再搜寻成本、违约金成本、试用期工资低等。
2.2 收入分配制度。收入分配制度是形成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又一个重要外在制度。它对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影响表现为城乡就业者劳动收入的差异。这种差异明显地表现在城乡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的实际收入上。现行收入分配制度形成了城乡就业者实际收入的巨大差异,让那些在农村小城市等经济欠发达地区以及小企业基层单位工作的毕业生难以接受。因此,在这样的收入分配制度下,大学毕业生就更愿意留在城市就业了。
2.3 高校教育体制落后于市场需求。首先,当前大学生就业已经市场化,而大学的专业设置和调整并不是以社会经济建设和发展领域的需要为依据,导致高校人才培养具有较大的盲目性。专业及课程设置盲目,专业划分过细,趋同现象严重,致使部分专业点过多过滥,远远超出了社会需求。其次,高校轻视了对学生实践能力和求职技能的培养。社会需要的是实用型人才,而我国大学教育存在着偏重传授理论知识,轻视技能培训,理论教学与实际应用脱节,从而导致应届大学毕业生知识应用率较低,不能将所学知识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此外,目前我国大学教育的就业指导工作相当薄弱,多数高校的就业指导仅停留在求职技巧和就业政策的指导上,缺乏对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教育,其结果则导致毕业生无法解决大学知识与就业现实的冲突,求职过程中处处碰壁。
三、解决大学生毕业就业难题的政策建议
.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的根源在于现行制度,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推动现有制度变迁。在变迁方式上,内在制度的变迁是一种根据经验的、分散化的、渐进的试错过程,只有当认可的人越来越多,新的内在制度才会达成共识。外在制度变迁是一个由政府主导的、快速的过程,政府可以通过外在制度的创新,实现新的制度均衡。因此,推动制度变迁,寻求新的制度均衡,保证社会成员平等权利和均等机会是解决大学毕业生就业难题的关键。
(一)、建立健全的政策体系为大学生就业提供制度支持
1. 加大统筹发展力度缩小城乡差别和区域差别。相同条件的大学毕业生 ,在工作过程中应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但是 ,由于我国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在发展水平和发展阶段上存在明显的差别 ,再加上财政体制、社会保障等制度因素 ,在事实上就形成了劳动者的劳动收入差异。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 ,就必须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和区域发展的力度 ,尽快缩小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以及由此带来的各种差别 ,为大学毕业生就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2.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实现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赋予市场主体平等的地位和平等权利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对每个具有相似动机和禀赋的人来说 ,都应当有大致的教育和成就前景。那些具有同样能力和志向的人的期望 ,不应当受到他们的社会出身的影响。但现行的户籍制度使得人自出生以来就带有身份差别 ———城乡差别、区域差别和行业差别等 ,形成劳动力市场的分割 ,阻碍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要想使大学毕业生在公平公正的劳动力市场中自由竞争,实现劳动力配置的最优效率,就必须剥离依附在户籍制度上的福利保障。如果真正放宽户籍制度,改革僵化的用人制度,促进劳动力自由流动,必定会有更多的大学生选择灵活就业方式,从而减少自愿性失业。
3.规范收入分配制度。政府应建立健全收入分配制度 ,规范分配秩序 ,缩小因城乡差别和区域差别而带来的收入差异 ,使同等条件的毕业生能够获得同等的劳动收益。当前的重点是加强制度建设 ,如推动劳动合同立法 ,完善用工制度 ,推行平等协商制度 ,推行集体合同制度 ,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制度 ,加强劳动保障争议的调解 ,确保劳动资双方的合法权益 ,为大学生就业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二)、变更传统的就业观念为大学生就业提供内在制度保证
1.大学毕业生要树立只要是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和收入即为就业的观念,应该改变职业有高低贵贱之分的观念。不要认为从事体力劳动或者是服务业等工作就是让人瞧不起的,只有当国家干部、进大企业才算是就业。许多大学生只把眼睛盯在大城市、大单位、高收入、高地位的工作岗位,导致大家一窝蜂地挤往少数地区、少数部门、少数单位和职位,使得这些单位和职位竞争过于激烈,造成就业难的假象。而从全国范围来看,我国各地各行业的人才缺口还是很大的。广大的农村地区、边远地区、西部地区对大学生需求量还是非常大,可供大学生施展个人才能的空间也很广阔。大学生只要放下架子,降低期望值,给自己准确定位,改变自己的就业取向,找到适当的就业岗位并不难。
2.大学毕业生要树立先就业、后择业、再立业的观念,走一条面对现实、降低起点、先融入社会再寻求发展的道路。在目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下,毕业生只要有单位接收,就应该先就业,首先融入社会,脚踏实地地锻炼自己。工作一段时间后,如果单位不适合自己发展,可以重新选择职业。只有树立新的择业观,才能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
3.大学生应该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竞争能力。目前,就业市场的激烈竞争,实际上是能力与素质的较量,大学生要把握就业的主动权,就必须注重自身能力的培养与素质的全面提高。在现代就业体制下,用人单位在进人方面有了更大的自主权,条件要求也更加苛刻,除了要求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外,还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创新能力和敬业精神,特别青睐有专长的复合型人才。因此,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要树立明确的学习目的,努力培养自己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良好的社会活动能力,建立合理的知识结构,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培养健全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体魄,全面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为参与竞争奠定厚实的基础。
综上所述,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题是一个刻不容缓的系统工程,国家在调整经济政策的同时,也应该注重调整社会政策和保障政策,为大学生就业创造更广阔的空间,为他们提供一个更好的发展的平台,营造良好的就业机制。与此同时,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大学生,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只有更新观念,积极实践,准确定位,发扬吃苦耐劳的创业精神,才能在广阔的天地中找到自己的位置,更好的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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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经济学已经成为经济学中不容忽视和令人激动的领域,但新制度经济学内部没有形成一个明确统一的范式。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关于新制度经济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1937年科斯提出交易费用的思想,经过许多学者的努力,已形成比较系统的体系。它的出现冲击着传统经济的均衡理论,为经济现象提供新。目前,交易费用占GDP的比重逐步上升,成为经济增长中不可磨灭的一员。有理由认为,交易费用对经济的均衡产生了巨大作用。本文将分析交易费用下的市场及宏观经济的均衡问题。
关键字:交易费用 市场均衡 内在成本 循环 通胀
1937年科斯提出交易费用后,迅速成为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增长点。它的出现,为传统西方经济学注入新的活力。交易费用,又被译为交易成本,那么这种交易成本与普通成本又有什么不同呢?
一、 交易费用与商品成本
在一般经济学中将劳动成本、原材料成本、折旧等计入产品成本中,这些成本具有一个普遍特性,就是物化于产品之中,他们构成商品的内在价值。如果将一头猪比作商品,那么给猪的饲料等促进猪健康生长的就是内在成本。而交易成本有什么不同呢?它形成于商品之外,不构成商品的内在价值,它的意义在于促进商品的更好的交易。就像注水的猪一样,那么注水的成本及随后可能带来的被查处罚金就可看成交易费用。交易费用就像润滑剂一样,使交易很顺滑的进行着。可以想象如果不存在交易费用的话,交易将陷入混沌,整个市场将混乱。比如,当没有罚金的存在,可想而知,卖方将胡作非为。但交易费用也有坏的一面,下文中将有所论述。
如果商品只具有内在的成本,而这些成本又是必须的,那么很难推动通缩以及市场失衡的。因为对于一个商品,如果价格偏离价值很远或很近,那么势必会由市场调节向均衡点恢复。但如果加入了交易费用,这种外在的附加值就极有可能使市场又偏离均衡点,一般而言,会使商品价格虚高,从而催生通胀预期。 近年来,中国物价飞涨,明显的产生了巨大的通胀压力。探索背后的原因,供求失衡并不被大众广泛接受,更主要的来自于物流费、中间商等费用。不得不说,交易费用一方面预示着市场更细分化、更自由化。另一方面,交易费用也是主张市场失衡的因素之一。
二、 交易费用的分类
一般的交易费用可分为市场交易费用、经理交易费用、政治交易费用。而市场交易费用就是科斯提出交易费用这一概念时所包含的。但这些交易费用中又
有着千丝万缕,他们有共同的地方,由此可以形成更明了的分类。
那么在我们日常的生活中,哪些属于交易费用呢?一个企业进行一次买卖,除去前期备货的成本,这些内在成本外,还有运输、贷款、签订合同、公关等成本。这些非内在的成本及交易成本。又如在政治选举中,这种选举费用及一种交易成本,交易成本的接收方及候选人会保证当选后给助资者某种回报,这种回报即相当于一定的商品。所有的这些成本有些是明的,但有些只能暗中进行。由此交易费用既有显隐之分。
显性成本一方面是明着进行的,另一方面它是可计量的或者说是可以被公众获知的。而隐性的成本只能暗中进行,且不可公开,这种成本某种程度上来说是沉默的成本,极有可能不能收回任何利益,是没有保障的。而且隐形成本一般具有不平等性,它具有黑暗的本质,过多的隐性成本将使市场不平等性加强,陷入混乱之中。
另外,从功能上区分的话,有可将交易费用分为贷款利息及促进商品买卖的成本。促进商品买卖的成本包括了广告、公关、运输、签订合同、讨价还价的成本。这两种交易成本又有着一个显著的区别,即贷款成本受市场利率影响,不是博弈的结果,更不是人为的,是不可自行控制的。而促进商品买卖的费用一定程度上是可控的。在金融化加深的今天,贷款融资已成为企业生存生产的一种必要工具,利率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整个交易费用的高低。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简单的交易成本的公式:
CD =C+X*I,
其中C*为促进商品交易的交易费用,X为贷款额,I为市场利率。
*
三、交易费用的界限
在古典经济学中,没有交易费用的假设下,市场均衡受供求关系的影响,供求均衡点及市场均衡点。那么加入交易费用后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呢?
很明显,从长期来说,市场会达到一个新的均衡点。因为卖方即厂商付出了交易费用,获取了必要的市场信息及充足的供货能力,卖方可以就新的需求进行生产。从而在交易费用下达到新的均衡,也就是说交易费用不会没有界限。
那么作为卖方,如何去衡量交易费用的均衡点呢?
先假设原市场处于均衡状态,此时均衡价格为P*,均衡数量为Q*,平均成本为C*,供给函数为PS=a’+b’Q,需求函数为PD=a-bQ,其中系数都为正数。
短期来看,当加入交易费用后,厂商供给不会变,将维持在Q*,而买方需求将变为(a-P*-CD)/b,而交易费用的接受者将产生新需求CDr,其中r为交易费用接受者的边际消费倾向。在短期一方面由于信息的不充分性,卖方没法做出正确的需求预测,所以供给量不变。另一方面,短期内厂商目标在于开拓市场,对于利润只求不亏本,所以短期内就有以下公式:
W=(P+CD)*[(a-P-CD)/b+CDr]—(C+CD)*[(a-P)/b]>0 (1)****
W为利润,
从而可得,(a-P*-CD)/b+CDr≦(a-P)/b (2)
2***2*****(1-rb)CD+(P-rbP)CD+P+C-Pa-CP<0 (3)
可得,r≤1/b 也就是说,短期内交易费用接受者的消费倾向不能太高,否则商场会供不应求。
另外又可得, y1<CD<y2,其中y1 y2分别为(3)的两个根。
由此可以看出短期内交易成本是有上限的,超过上限卖方就会亏损,而交易费用过小,新增的利润又无法填补失去原需求的那部分利润,厂商一样会亏损。另外,短期内需求量的不可求知会导致供给不足或者供给过多,而后一种情况就要求新增交易费用的需求量产生的利润能填补,否则厂商会因为商品积压造成损失。
下面来看下长期的情况。长期来看,卖方追求的是利润的最大化,而长期情况下,厂商能得到最充足的信息,做出最好的生产计划,一定能满足所有的消费哦需求。因此,长期下我们就要求加入交易费用后的利润不能少于原均衡状态下的利润。如果利润减少了,那么必然交易费用过大了。
原均衡状态下的利润为W=(P*-C)*Q=(P-C)*(a-P)/b,
******在加入交易费用后,商品、 价格就变为P*+∑CD,原消费者的需求变为: Q=(a-P-∑CD)/b,
那么新均衡下的利润为W=(P-C)*[(a-P-∑CD)/b+∑CDr],其中交易费
*****用是递减的,也就是说越往后期,短期交易费用越小。由此可以得到:W
即(P********≥W, -C)*[(a-P-∑CD)/b+∑CDr]≥(P-C)*Q=(P-C)*(a-P)/b, *
可得 r≥1/b 。也就是说长期内只要交易费用接受者的消费倾向足够高,那么交易费用的增加某种程度上来说会增加厂商利润。但是前提是厂商不会损失所有的原消费者以及最后一期的边际收益大于等于加入交易费用后的边际成本。由此有下面的式子:a-P*-∑CD>0,即∑CD<a-P* 以及d(C*+CD)/dQ≤dW/dQ。 可见在长期来说,交易费用也应该有个合理的上限。另外在到达新的市场均衡点之前,边际利润的降低速度必须不大于加入交易费用后边际成本的增加速度,换句话说就是交易费用的降低速度不应小于新增利润的降低速度。
从上面的分析可得,无论是短期还是长期来说,交易费用都必须有个合理的度,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这其中,我们还不能忽略交易费用接受者的消费倾向的大小,它的大小直接影响着交易费用下厂商的利润增长。
短期内交易费用主要是一些公关、流通、仓储、备货等的成本,这些成本通过技术革新,高效的管理,健全的服务体系是可以大幅度减小的。在短期均衡的状态下,越小的交易费用表明市场越高效,服务越健全。而长期的交易费用出了短期费用的内容,更大的部分来自于还本付息及信息的更新费用。在这里面厂商无法直接控制的就是利息的支出,这构成了一种交易费用下的隐性风险,这是长期交易费用不能太高的另一个原因。否则,厂商将面临现金流短缺的困境。厂商应该合理的借贷,并加强管理及技术的创新改革。另外,厂商得有风险意识,不只是市场风险,更多的是交易费用下的隐性风险。
四、交易费用下均衡的循环
上面分析了交易费用的界限问题,从而我们可以知道交易费用也是有均衡点的,过大过小的交易费用必将破坏市场的均衡,导致厂商的损失。而这个均衡点是如何确定的呢?
交易费用的加入也是通过影响价格及需求量来影响均衡点的。前期内,由于厂商无法短期内获取足够的信息量来支持生产计划,又或许短期内厂商无法马上调整产量,所以在短期内厂商出于风险及力不能及的原因,只能按原计划来产出,而这个量很大可能是偏离均衡点的。随着交易的进行,信息量越来越充足,厂商的生产调控力加强,厂商就会不断分析信息,不断调整产量,直到可见的利润最大化的状态。但当厂商找到那个点的时候,新的信息又会出现,新的利润增长点又会出现,厂商又得像个刚进市场的卖方继续付出交易费用搜索信息,重新调整产量,这个过程又是前期的一个重复,又会到达增加交易费用下的新均衡点。这种重复将一直进行下去,循环往复,没有尽头。但正如前面所说交易费用不能无限大,那这种往复不就不能持续进行了吗?应该说在固定的市场技术环境下,交易费用会有个终结点,但随着市场技术的提高,交易费用就会因此降低,新的交易循环继续进行,交易费用又会有新的增加。这种技术发展下的循环的前提条件是新技术发展导致的交易费用的降低比率的大于新循环导致交易费用增加的比率。这样交易循环持续进行。
即 ∑CD*i≤∑CD*i’,i为交易费用因新循环而增加的比率,i’为交易费用因技术发展而减少的比率。
五、交易费用的深刻影响
如上所述,交易费用下的均衡循环将因技术的发展而逐步进行,这种持续的循环的前提在于i≤i’ ,但是不是每次技术的革新都能带来交易费用的大幅度的降低的,或者说市场的不完全开放性可能导致新技术传递的滞后,那么新技术带来的交易费用的降低就可能不那么显著了,从而交易费用将虚增到超出新均衡的状态,这时,新循环带给厂商的是利润的损失,而市场因此失衡,将会导致通胀的发生。
交易费用的产生源自分工的产生,更多的分工,更多的交易环节,更多的交易费用。而分工的目的在于提高生产率,生产率的提升又是有界限的,所以为了保证利润的增长,必须控制交易费用的大小,不能超过了生产率提升带来的利润。 交易费用本质就是一种外在的附加值,它不具有商品内在的价值体现,它的存在本身就是起润滑剂的功效。所以如果在现有市场技术环境下交易费用超过了技术所允许的限额 那么必然导致价格的虚高,造成通胀的压力。
有关统计显示,目前交易费用占GDP的比重相当高。在中国是44%,美国为50%-60%,而在香港更是达到80%。可以看到在虚拟化经济越发达的地区交易费用越高,均衡循环越快,导致通胀及经济泡沫化的压力就越大。就如香港,如果交易费用增长1%,那么GDP就将虚增0.8%,可见交易费用带来的通胀的压力。 目前,世界范围内的通胀压力与日俱增,探究其原因,供求的失衡是不具说服力的。而更大的影响来自于交易成本,显然这种交易成本的增加超过了技术环境下的界限。具推测,在美国经理费用及市场交易费用占到最终消费价格的50%-57%,这还不包括暗中的交易费用及利息成本。这种高比例的交易成本显然已经产生了严重的虚拟的成本及通胀压力,而美国也只是在高失业率及发展中国家的廉价商品的支撑下苟延残喘。
有理由相信交易费用的循环增长与经济危机的周期存在着一定的联系。交易费用虚高后导致的经济停滞及后来的衰退将带来新的技术革新,新的循环由此开始。而这种经济危机的循环往复站在交易费用的角度来看,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市场是不完全通畅的,信息也是不充分完全可知的。必然的,我们只能在黑暗中摸索,不断向新均衡靠近,但每次靠近后又会发现新的均衡在等着我们。我们不能保证每次都能找到均衡点,从而每次的偏离或许就带来了经济的危机,因为交易费用的比重太高了。接下去我们又不得不重新去寻找新均衡,发展新技术来压减交易费用。
在这个层面上我们又可以说我们的市场没有均衡,因为信息不完全可知,市场不完全开放。正是交易费用的存在,为这种循环的过程埋下了一颗颗地雷,一不小心,就是触及到了。
六、总述
市场引入交易费用是为了更好的去交易,但人类是有限理性的,我们总在暗中探索着,我们总在不停的循环着。但庆幸的是在交易费用的提动下,我们的循环是螺旋上升的,我们因此也在进步着。
我们要做的不是去革除交易费用的存在,我们应该去合理的运用交易费用带来的便利。去废除一些不合理的交易费用,而去规范那些应该存在的交易费用。
交易费用带来了什么?是值得深思的。不仅仅是更多的成本,技术的革新、社会的发展、公平的环境。。。。。。或许都是它带来的。我们应该加强市场建设,加强透明度及自由度,以便让交易费用更好的来促进交易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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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本人亲手所作,所有内容都是先写草稿,再打入电脑。本文的内容都是我平时所读所想,上面的参考文献也只是思想上的启迪。由于临近期末,时间不多,无法把想法里个清楚,然后细致的写下来。所以不管是文字描述,还是数学模型的表述都显的简略苍白。
望吉敏老师认真阅读后提出建议。如果文章的论述内容具有研究意义,我会继续深入探究,完善想法及数学模型。这是我第一次独立把想法写成论文,肯定很不合格,望老师多多指导。
摘要
环境污染及环境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问题从本质上来说是由环境资源固有的外部性导致的。使外部性内在化有两种手段:庇古手段与科斯手段。科斯定理论证了明确界定环境资源产权并允许自由交易可以解决外部性问题,是环境资源产权理论的依据。实践中,美国的《清洁空气法案》修正案采用了排污权交易的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进一步证明了环境资源产权理论的可操作性。当然,环境
资源产权制度也有其固有的局限性。最后,分析现阶段实际情况,提出建议以完善我国的环境资源产权制度
关键词 环境资源 产权 科斯定理 排污权 交易公地悲剧、产权制度的诞生
引言
古往今来,人类的生产活动其实就是开发各种资源并使之为人类服务的过程。而环境资源便是其中使用最广泛也最重要的一项。环境资源为地球上一切生命所共有,在被人们使用、享受时,没有明确的边界或归属。因此,一方面,面对环境资源的使用,每一个人都希望能够保护环境,从而使自己尽可能大的享受环境资源带来的福利;另一方面,在逐利行为的驱使下,个人或企业并未将对环境的损害作为成本进行核算,肆意开发、利用环境资源,从而导致严重的环境侵害问题。某些企业为降低成本向大气或水体排污排废, 或为谋取短期效益毁林垦荒,导致生态破坏,水土流失,引发自然灾害。过度利用环境资源、肆意排污使社会付出了巨大的环境成本,而这些成本却并非由排
污者承担。近年暴发了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涝灾害五十年不遇要社会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来抵御灾害,而先前污染环境所取得的收益,相比灾害中国家和人民财产的巨大损失,是微不足道的。严峻的现实提醒我们,界定环境产权,保护环境资源迫在眉睫。
一、产权理论概述
现代产权理论来自于美国芝加哥大学的著名经济学家罗纳德·科斯的“科斯定理”,最早是由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施蒂格勒在1966年出版的《价格理论》一书中首先提出来的。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科斯是现代产权理论的奠基者和主要代表,被西方经济学家认为是产权理论的创始人,他一生所致力考察的不是经济运行过程本身(这是正统微观经济学所研究的核心问题),而是经济运行背后的财产权利结构,即运行的制度基础。他的产权理论发端于对制度涵义的界定,通过对产权的定义,对由此产生的成本及收益的论述,从法律和经济的双重角度阐明了产权理论的基本内涵.以马克思对产权的定义为指导,全面深刻地从正反两个方面分析研究科斯产权理论(主要是"科斯第二定理")的实质和特点。科斯在其诺贝尔奖获奖演说词《论生产的结构》中对“科斯定理”是这样概括的:“在交易费用为零的世界里,当事人各方之间的谈判将会导致带来财富的最大化的制度安排,而这种状况与权利的初始配置无关。”但我们生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因此“我的结论是,让我们来研究正交易费用的世界”。我们生活在一个交易成本不为零的现实世界里,不同的权利界定会带来不同的效率配置。因此,产权的界定和交易成本的高低对市场的运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可以讲,科斯定理是产权经济学创建和发展的基础,为解决市场的外部性问题提供了全新的方法论。
二、产权不明晰带来环境恶化的负外部性问题
美国学者哈丁在其论文《公共地的悲剧》中这样描述:在一片公用的草原上,牧民被允许把自己的私有牲畜在草原上放牧。每个牧民都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因此他会尽可能地增加牲畜的数量来获得最大的收益,但因此带给草原的损害却由大家来承担。结果,随着时间的流逝,牧场会退化,直至消失。这个“公共地悲剧”可以很好地来描述经济学中所讲的外部性问题。所谓外部性就是指私人成本不等于社会成本。在公共地悲剧中,私人成本低于社会成本,多出的部分由社会来承担,即经济的负外部性。现实中,环境污染问题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外部性的例子。在缺乏相应约束机制的情况下,一个工厂为了私利会使其不顾污染地进行生产,因为排放的空间是共有的。亚里士多德说:“许多人公用的东西总是被关心的少,因为所有人对自己的东西关系都大于其他人共同拥有的东西。”自然资源的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我国环境污染产生的重要的制度原因。长期以来,自然资源的公有产权归属模糊。虽然《宪法》第九条规定了“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我国立法中存在资源的集体所有,但在实际中却被国家所有权吸收,有名无实),但在实际中,这种抽象静态的“公有权”缺乏可操作性,在地方上蜕变成了地方所有,部门所有,条块分割,缺乏配套的环境管理机制和权力监督机制,造成监督乏力,资源被破坏性地开发和利用,甚至变成了权力寻租的工具。自然资源被低效率地配置和使用,进而造成环境的浪费和严重污染,在改革开放以后这一恶果显现得尤为明显。
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使人们认识到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利用已经对生存环境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向自然环境排放的废弃物几乎超过环境容量的极限及人类健康所能忍受的程度。而造成这种现象有着以下几种原因:
1.产权界定程度不够。
即在公有化前提下,产权所属并不明确,经济活动中双方并不能有效的经由谈判达成契约,实现市场化的资源配置。同时制度已无法对产权归属不清的资源进行有效的权利保护。从而造成了不利的外部性问题。即我们平时看到的公共物品,人人随意侵占。因为我们不需要在获得公共物品——无明确产权归属的资源时,通过交易获得使用的权利。根据科斯定理,在某些条件下,经济的外部性可以通过当事人的谈判而得到纠正。产权界定是对资源的使用进行选择和排他性权利的分配,而不是对资源可能的使用施加人为的或强制的限制。同时,如果“交易费用是可以忽略的”,只要初始的产权界定清晰,无论将权利赋予哪一方,双方之间都可以通过谈判达成契约,解决上述不利的外部性问题,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2.产权归属不明确。
从产权的眼光看,当这个空间、这个产权属于你自己的时候,你会非常爱惜它;相反,越是公共的空间或财产,就越是没人去“自愿”爱惜,去管理保养。既然人的本性如此,我们可从中得出一个更一般的结论:每个社会应该让财产、土地的私人所有程度达到最高,尽量让每块土地、每份财产都有明确的个人所有者,亦即有明确的爱惜它的人。相反,如果让几乎所有的财产与土地都公有,那等于是让所有财产都像那些公共过道一样,任人糟踏但却没人心痛,环境再怎么被破坏也不会是任何个人的事。从全世界的情况看,越是国有成份所占比例高的国家,对环境破坏的程度似乎就越高,当年的苏联、东欧还有拉美一些国家就是如此。
三、解决环境的外部性问题的途径
1.庇古税
庇古侧重于以政府干预的方式来解决环境资源生产与消费中出现的外部性问题。庇古提出了著名的修正性税,即税收-津贴办法。一方面,政府对产生的负外部性按一定比例向行动一方征税,将外部边际成本通过政府的征税加入厂商的私人边际成本,于是,在利润最大化原则作用下,厂商从自身利益出发,会主动调整产量达到社会效率最大化,因此,征税限制了环境资源消费中负外部性的产生。另一方面,政府给予产生正外部性的厂商以相当于正外部性价值的补贴, 从而鼓励其将产量扩大到对社会最有效的水平。庇古指出,政府实行的这些特殊鼓励和限制,是克服私人边际成本和社会边际成本偏离的有效手段。政府干预能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这种税收-津贴办法也是现在绝大多数国家治理污染时正在采用的方法。
2. 科斯定理
科斯定理对我国的环境资源的保护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首先,他告诉了我们产权的重要性。产权具有两大功能,激励功能和约束功能。所谓激励功能,是指产权的排他性可以使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市场主体得以独自享有基于对物的占有、使用和处分而产生的收益。所谓约束功能,是指其他主体必须尊重产权所有者的权利,不得侵犯其劳动成果和资产收益,这也是产权的排他性的必然结果。尤其对环境这样外部性非常强的产品,产权的约束功能更是不可缺失的。
四.环境资源产权化的必要性
环境污染长期得不到有效的治理,关键就在于产权的约束功能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长期以来,在我国环境资源的利用和保护中,国家固守着“纯正”的公有制,而忽视了对产权的理解和运用,缺乏高效率的资源管理体制,所有权的行使被异化。法律没有明确中央、地方政府、资源管理部门以及公民的权利义务关系,国家所有权实际上被架空,其本应具有的排他性分散,而变成了非排他性。虽然国家为了维护资源的公有性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但我国的环境治理现状已经清楚地说明了现行管理体制的失败。因此必须从产权制度入手改革现行的环境管理体制,使对资源关心的重点由国家向“大家”转变。产权经济学认为,一切市场交易都是权利的交易。权利应具有排他性和可让渡性。这是资源进行流转进而达到最优配置的前提条件。产权交易应当是市场完善的一个重要标志。在这个意义上讲,环境问题不仅仅是市场失灵产生的,在很大程度上应该是市场不完善造成的,由市场失灵导致环境恶化的观点是值得商榷的。在我国环境资源管理中,所有权的性质决定了所有权在目前的指导思想和体制束缚下是不可能进行市场交易的。但关于资源使用权的流转规定却同样是非常严格的,目前我国仅存在土地的使用权和采矿权等极少数可以转让的使用,而大多数的使用权是被禁止流转或限制的。即使是可以转让的这些使用权,由于对资源价值的片面理解和缺乏配套的监管机制,造成了对使用权的滥用,资源被过度开采,严重地削弱了资源的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进而引发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因此建立和完善关于环境资源产权的市场交易制度,是进行我国环境治理的中心环节。
产权的界定以及交易是需要成本的。产权的界定,特别是环境资源产权的初次界定不仅需要成本,而且有时候对界定成本、界定技术的要求非常高。由私人通过谈判来进行权利的交易的成本和费用是非常高昂的,这会阻止产权交易的进行。因此必须寻找一个界定成本和费用较低的方式来代替市场主体的私人谈判行为。我国的历史经验表明,行政命令的成本同样也是很高的。科斯告诉我们,国家可以以较少的成本,通过立法的形式对产权进行界定。法律具有权威性、稳定性、可预期性和强制性,及基于环境价值的特殊性,因此,由法律对环境资源产权进行界定是一种最佳的发放式。对于环境问题我们要做的是如何通过法律来设计产权,既实现了效率的价值,又能保护环境,做到可持续发展。科斯定理关于产权的界定是对我国环境问题最大的启迪。
五、我国资源产权的现状及建设
1.我国产权制度现状
根据我国的宪法,我国的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产权制度包括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国家设立了中央和地方各类国有资源主管部门作为代理人,负责具体的生产、管理并将国有资源的使用权分配给个人或团体。对于集体资源,一般由公众推举的代表负责资源的管理,然后大家在一定的组织规程下共同开发使用。在两种所有制中,开发利用资源所获得的收益由国家或集体在全体所有者之间根据各自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资源均不能随意买卖。从表面上看,不仅资源的所有权是明晰的,而且使用权和收益权也是明晰的,但实际上却存在着许多问题,而且这些问题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显得更为突出。
(1)国有资源的产权虚置或弱化造成社会利益冲突加剧。国家是资源的所有者,政府具有国家行政管理者和所有者的双重身份,这就使得环境资源的所有权、行政权和经营权混淆。同时,层层代理的管理机制使国家所有的资源转变为部门、地方所有,使国有资源的产权虚置或弱化。这种现象不仅使国有资源收益流失,而且还造成了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利益之争。
(2)由政府分配环境资源容易导致权力寻租。
将分配许可证、配额、执照、授权书、特许经营证等的权力交给政府,可能同时为寻租行为创造了条件。在这种制度安排下,政府可能人为地制造出一种稀缺以牟利。由于缺乏制衡机制、管理目标定位不明(特别是以部门的目标替代社会的目标),各级政府部门有可能作为利益追逐者,而不是全民资产的管理者对环境资源实施公共管理。特别是,由于这些部门缺乏必要的财政支持又必须维系正常运作,常常出现“既要办公事又要养活自己,以创收维持活动资金”的现象。 自然资本“富聚”拉大贫富差距。由于环境资源产权界定的模糊,社会上许多强势集团以其手中掌握的资源,比其他团体占有了更多的环境资源并攫取了超额的利润,如煤老板“一夜暴富”等。这种社会利益分配不公的现象即为自然资本的“富聚”。导致自然资本“富聚”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经济增长的实现很大程度上是以低成本占有自然资本为前提的。一方面,价格不能有效地反映社会成本,如前文中提到的超额排污的罚款低于其实际造成的社会损失的情况。另一方面,由于环境资源的公共物品属性以及产权界定的模糊,很难依据所有权关系来规制相关主体的行为,导致环境管理的失效和外部性问题的产生(如前文所述)。最终的结果是:公益品的生产和提供不足,公害品过剩。
2.产权制度的建设
我们要建立完善的环境资源产权制度,核心在于建立公开、 公平的界定机制,确保资源环境产权界定公平合理。
(1)实现产权的多样化。虽然我国的环境资源产权制度只有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但可以先将一部分可分割的普通自然资源划归厂商或个体所有,以实现产权的多样化。对于那些战略性的、重要的自然资源和难以分割的生存资源则应注重将环境资源的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收益权等进行合理的分割。我国在土地、林场、草场、水域等资源的使用权方面实行的承包制使我们迈出了第一步,而近几年开始尝试的排污权交易制度也使环境容量资源使用权的分离成为可能。这些权能的分离为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提供了可能性,当然,真正能促使资源合理利用的是资源的可交易性可以适当地借鉴。
(2)提高政府行政行为的透明度。一方面,减少政府涉足的领域,尽可能进行市场化运作;另一方面,在政府管制领域,尽量推行阳光政策,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特别是在产权界定和产权配置方面,做到公平合理,既要防止权力寻租,又要保证产权界定、配置、交易过程的公平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一夜暴富”。
(3)实现环境资源使用权和经营权的市场化。
首先,要明确界定产权。对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获得,根据自然资源的不同性质和用途,规定不同的费用和获得途径。其次,完善环境资源产权交易市场。大力加强法制,保证政府对环境资源的有效控制和监督,避免由产权垄断导致的环境污染、资源过度开发等问题。允许跨行业、跨区域交易,从而优化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同时有利于形成交易市场的规模经济和效应。当然,环境资源产权制度的变迁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我们可以在完善环境资源产权法律法规的同时进行限制性的环境资源产权交易,并由此逐步过渡到厂商之间的自由产权交易,最终,建立完善的国家调控下的环境资源产权市场,实现环境资源的合理配置。
结语 长期以来,环境资源被看做是一种外生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公共物品,这种看法并非没有道理,但它仅仅适用于对环境资源的利用不超过其承载限度的情况。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口的增长, 环境提供的资源及环境对污染的承载能力(环境容量资源)的稀缺性逐渐凸显。然而,环境资源作为一种公共物品,具有很强的外部性。理论和实践都证明,环境资源产权化是环境管理网链中的重要环节,但它不是万能的、自发的、独立的。它也有其固有的局限性。现阶段我国的环境资源产权制度存在着诸多问题:国有资源的产权虚置或弱化造成社会利益冲突加剧;由政府分配环境资源容易导致权力寻租;自然资本“富聚”拉大贫富差距。由此,可以提出相应的建议:实现产权的多样化;提高政府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实现环境资源使用权和经营权的市场化。
总之,只有推行环境资源产权化,合理界定产权,建立完善的市场调节机制,才能充分利用、同时保护有限的环境资源。在这个基础上, 找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平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才真正成为可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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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提升财务会计人员的判断力和综合分析能力,减少会计人员工作的风险性;有利于满足了医院财务管理相关环节的需要,提高财务会计人员自身素质,实现财务会计质量效率的提升,提升医院综合效益。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预算制度实施对医院财务工作的影响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近年来,在新医改政策不断深化的大背景下,医疗卫生事业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受到了更多人的重视。经实践发现,全面预算制度的实施对医院财务管理工作有着重大影响。本文以医院为例,浅析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实施以来对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重大影响。
[关键词]医院 财务管理 全面预算
2015年,公立医院仍然是医疗改革主旋律。医院财务管理工作顺应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切实提升了医院经济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全面预算制度的实施对医院财务管理工作有着重大影响。
在医院管理模式中,全面预算制度已经成为现代化企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管理模式,为管理者提供了有效的监控手段。医院科学地完善全面预算制度,可以更加平稳有效地开展工作,促使医院的核心竞争力得到提升。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全面预算对医院发展的意义:
(一)全面预算是协调各部门的重要手段
通过合理的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可以明确医院的发展规划和方向;通过全面预算统筹规划医院工作,促使医院内部各分院区科室的预算相互协调、环环紧扣。全面预算有效统一医院各分院区科室之间的发展目标,全体职工能充分了解岗位职能以及自身工作方向,分析预算执行率的差异,促使医院各科室之间更好地进行合作和交流。
(二)全面预算是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通过全面预算,建立有效的业绩考核标准,确保财务预算管理工作进行落实和完善,提升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医院在执行预算过程中,发现差异是评定工作业绩好坏的重要标准;分析偏离预算的程度和原因,奖罚分明,促使科室为完成预算规定的目标努力工作。
随着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给医院的发展带来了机遇,也给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学校附属医院应主动抓住机遇,在改革中寻求生存与发展。在医院管理中,将全面预算制度结合到财务管理模式中,为医院财务管理工作和经济活动提供基本依据,保证财务收支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一)预算编制内容全面
医院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将医院四个院区一切收支纳入财务统一核算和管理,确保医院经济管理安全。医院全面预算编制涉及到医院运营的各个层面。医院设立预算管理委员会,分工合作将责任落实到人。根据医院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事业发展目标,重视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并采取“二上二下”的预算管理流程,各科室合理进行预算编制,预算办公室进行汇总分析,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下发预算指标,使全面预算管理有条不紊地实施。
(二)实现预算全员管理
医院采取全面编制预算,具体预算编制要求人人参与,切实落实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医院全体员工关心并执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的作用。医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汇报预决算情况,并经全体职工代表表决通过,形成下一年度预算,落实到医院的所有经济活动中,督促责任人全面正确地履行职责。
(三)预算管理的全程性促进医院管理方式转变
医院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实现实时监控,按时进行分析预算执行率,定期开展预算执行情况论证会,确保年度预算合理有效的完成。医院的全程预算管理,实现了院内一切经济活动围绕医院的目标实现并开展,把医院的管理贯彻到预算执行的全过程,形成全员和全方位的预算管理局面,促进了医院在经济管理工作上的发展和进步。
医院卫生事业的改革相对落后,大多数的医院都继承着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体制。医院开展全面预算管理制度仍处在初级阶段,医院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创新,改变传统管理模式,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编制不够严谨
至今,国家对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的规范性文件不够完善,预算缺乏应有的严肃性与约束性。如今进一步完善医疗体制,在对医院管理格局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就需要重视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医院仍处在全面预算制度实施的初级阶段,三级科室对医院未来的发展考察不全面,全面预算编制不够全面,导致预算调整量过大,多次上报而被管理机制束缚。
(二)缺乏有效的考核和激励配套措施
高效的预算制度实施与优质的绩效考核体系紧密相连,是实行全面预算的保障。医院只有通过合理的考核与奖惩,才能确保预算管理工作的落实。目前,医院考核指标的设置中考核指标不细致,预算责任和目标分解相对模糊,激励政策相对简单,不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通过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分析可见,我国医疗体制改革正在逐步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促使现代医院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要增强医院的综合竞争力,提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就需要将全面预算应用到医院财务管理中,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推动医院更好更快地发展。
预算制度实施对医院财务工作的影响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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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就业为导向一直以来就是技工院校教学的一个指导思想,面临新的变化、新的机遇以及新的挑战,为了培养社会需要的高级技工人才,当前教学改革中关于英语教学的改革不可忽视,必须给予高度重视。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探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高校职称评定制度既关系到教师的发展,也关系到对学校的发展产生影响。高校职称改革的重点是扩大高校在职称评审中的自主权;优化职称评审指标体系;建立科学、多样的人才评价体系;加大宣传教育,坚持平稳过渡的原则。
[关键词] 高校职称制度;职称评审体系;职务与职称
高校教师职称制度一直是高校人事管理人员及广大教师关注的热点和难点,它不仅关系到教师的切身利益,而且直接影响到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形势的变化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它的局限性和滞后性越来越明显,已经成为制约高校发展的一个“瓶颈”,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一些地方和高校已经相继出台了一些职称改革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有的仅仅是对申报、推荐、评审的方式和形式进行技术性的改进和完善,并没有从实质内容上进行革新,无法从根本上消除职称终身制的弊端;有的虽然以“职务”取代“职称”,全面改变了现有的职称制度,有效地消除了职称终身制的弊端,在一定程度上激活了高校用人机制,但由于改革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高校教师的稳定性,评聘的主体、方式、内容、标准等方面存有争议,也产生了一些消极影响。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而人事制度改革又是高校改革的基础,是高校引进人才、使用人才、留住人才的关键因素,从某种意义上说,关系到高校的前途命运。因此,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对高校的建设与发展以及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影响深远,为社会各界所瞩目。
当前,我国深化职称改革就是要进一步建立以能力、业绩为导向的、科学的、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在这种情境下提出了评聘分开模式,即任职资格评审或考核不受岗位和职务限制,够条件者可自主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这种模式应该是充分发挥专业技术资格审定和职务聘任两个作用的最佳模式。但是由于在实践过程中并没有真正按照评聘分离模式来运行,因而也就并未达到评聘分离模式预期的效果。
随着职称改革工作的推进,各高校在职称改革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但是,由于与高校职称改革相配套的政策不完善,改革受到不同程度的制约,高校职称改革工作仍面临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2.1高校在职称评审中缺乏自主权
目前,我国高校教师职称有四个等级: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在这四个等级的职称评审中,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的审批权归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高校只有推荐权而无审批权。尽管初级和中级职称的审批权下移到部分高校,但是高校在评审过程中也要受指标和岗位职数的限制,没有完全的自主权。
2.2职称与职务概念混淆
长期以来,围绕着“职务”与“职称”概念就曾引起过多次讨论,直到现在有些人对于二者的界定也不是很清楚,甚至有些管理者也认为职务和职称一样。这是因为我国教师的职称分为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四级,而表示教师的职位也被划分为四等,而且也被冠以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的称呼,这样容易给人造成一种错觉,认为职称与职务是一样的。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职称属于人才评价范畴,职务属于人才使用范畴。职称是标志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水平能力和工作成就的等级称号,是社会对其综合学术能力、学术成就和社会贡献大小的认可标志,是一种资格,不直接与工资待遇挂钩,一旦获得,终身享有,只能作为应聘职务的依据;而职务是同职权相联系的工作岗位,担任某一职务,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行使一定的职权,担负一定的职责,获得相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即职务是责、权、利的统一。当前,教师只要获得职称,工资待遇及相应的福利就能得到提升及兑现,高校教师管理者力抓职称评审工作,而教师则以职称提升为己任,从而造成了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高校及广大高校教师都以职称评审为主,而聘任只不过是职称评上后理所当然的程序――流于形式,教师只要能够评上职称,就会被聘为相应的职务,这就形成了职称评审后聘任的虚化现象。从而导致教师“能上不能下”、“论资排辈”的现状。
2.3职称评聘制度不够灵活,人才的正常流动受到限制
对于想要引进的人才,由于各种限制引不进来;或者是能进不能出;或者是引进后配套政策跟不上,想留又留不住;同时对于聘用人才在项目合作、访问、进修等特别是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存在政策上的不完善,致使人才的内部和外部流动受到限制,造成了高级职称人才状况的参差不齐。这必然影响到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2.4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受到质疑
在实际的职称评审过程中,申报者花费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精心准备申报材料,但是学科评议组和职称评审委员会却只用了半天时间就将几十甚至一百多位申报者的材料评议完成,并作出评审决定。这种过于草率的评审方式给申报者“托人情找关系”以可乘之机。另外,职称评审委员会是由各单位选派人员组成的,各评委在投票时难免会对本单位的申报者网开一面,而对外单位的申报者则严格要求,这严重影响了职称评审工作的公正性。
2.5职称后续管理方面存在诸多薄弱环节
聘后管理仍停滞在收发考核表、掌握一些无关痛痒的信息等低端层面,而以能力业绩为基本评价要素,以激励人的文化管理为基本手段的现代评价体系和管理模式,最终流于形式。
种种弊端,使一些人的才干得不到施展,潜能得不到发挥,严重束缚了高校教师的专业发展,必然影响教学质量。因此,加强职称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对高校更好地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有着特殊的意义。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说过:“提出问题等于解决了一半”。目前,我国深化职称改革的一个重点是,改进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真正做到职务能上能下、工资收入能高能低。笔者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对高校职称制度改革的思考。
3.1扩大高校职称评审的自主权
社会的发展和经济制度的变革要求政府与高校的关系是一种宏观指导的关系。具体到职称评审来说,就是高校先根据本校的规模、层次和发展方向确定所需设置的学科和专业,然后按照学科和专业的要求,科学、合理地配置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等级,并自行评审。而政府的职责就是对高校的行为进行适度规范。这种由下至上的评审模式既可避免原有模式中评审指标不切实际的情况,又可增强高校的办学活力。
3.2优化职称评审指标体系
现行的职称评审制度多强调论文的数量、学历的高低和资历的长短,忽视了实践能力的考察。因此,改变现有的评审方式,确立科学、合理的评审指标体系势在必行。如,在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中,可以借鉴国外大学的标准,分别从教学、科研和公共服务三个方面来进行考察。教学方面主要是考察教师的教学水平,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来实现,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和同行评价。科研方面主要是考察教师发展科学的能力,考察重点不仅要看发表了多少篇论文,撰写了多少部专著,更要看这些论文和专著的质量。在评价论文和专著的质量时,不能只看发表刊物的级别,还要由同行进行匿名评价。公共服务方面主要是考察教师服务社会的能力,具体包括参加全国性的学术会议、参与学术性组织的活动、社区活动、服务地方经济的横向课题等。
3.3建立科学、多样的人才评价体系
对于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是一个难题,而评价是高校职称评聘改革中一个必须认真面对的课题。职称评定实质上是对一个人学术水平的评定,它与教学水平、技术水平应该是并列的,本身与待遇没有关系,只有与岗位结合起来才有意义。为此,高校要切实加强对教师学术、技术评价的研究。按照不同的学校、不同专业教师以及同一专业教师在不同任期的学术工作重点,考虑建立多样化的评价标准。应充分考虑到学校之间、个体之间的差异,以人为本,使人才发挥应有的作用。对不同的情况要区别对待,如不同学科,学术研究具有各自的独特性,以同一种评价制度来统一评价不同学科的研究成果,难以实现评价的客观、公平和公正,对此应该实行分类评价。因此应该根据职业标准和岗位需要,不拘一格,制定灵活多样、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方式,对人才的品德、知识、能力、身心等有一个综合分析和科学认定,作为人才考核和使用的依据。
尤其是特殊人才、特长人才的发现和使用,使人才价值通过多种形式得到认可和使用。从整个社会的发展看,要建立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科学的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社会化评价机构来评价学术成果。要发展和规范人才评价中介组织,在政府宏观指导下,开展以岗位要求为基础、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消除以往评审办法中存在的利益、人情因素。而社会化评审职称的唯一标准是教师的学识、职业道德及业务水平的高低。
3.4加大宣传教育,坚持平稳过渡的原则
职称改革是一项难度大、涉及面广的重大改革,需要广大教职工的理解和支持。为此,应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工作,帮助广大教职工在思想意识上实现从职务终身制向竞争上岗、优胜劣汰转变,为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宣传国家深化职称改革的目标和发展趋势是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通过宣传教育,让教职工更好地理解职称制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促进高校各项改革制度的落实。由于改革也涉及一定范围、一定层次教职工的利益调整,必须恰当处理改革的推进速度和教职工承受力的关系,把连续性和稳定性结合起来,在做好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有阶段、有重点地循序渐进。
[1]冯金利.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产业与科技论坛,2008(6).
[2]严春友.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断想[N].中国教育报,2008-09-12(5).
[3]杨兴林.高等学校职称评审的科学化研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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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制度是对人力资源实施评价的主要手段,也是人才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在人力资源开发以及人才选拔、培养、流动、使用等方面,都体现出重要的作用和影响。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现行职称评审制度的弊端及改革设想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职称评审制度,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制度,改革难度大,但必须进行改革。
实行了多年的我国现行职称评审制度,近年来显现的弊端越来越多。这些弊端的存在和长期得不到根除,已经造成了恶劣的负面影响。其主要表现如下:
1.陈旧过时的评审手段,变相鼓励造假。目前不少单位的职称评审领导小组,依然按照实行了多年的条条框框进行评审,要求参评者有论文、有著作。实际上,就是评审领导小组的成员,对于申请评定职称的人,他们应该是了解的,要考核他们的真实能力、水平,并不是很困难。可是,假论文拿来了,假著作拿来了,居然还都能派上用场。原本知道某些人不该评上中、高级职称,为什么不坚持评审原则呢?道理很简单,评职称和用人是两回事。你说张三的论文是花钱买的,不该评上副高职称,那张三就会举报李四的著作是假的,李四就该评上正高职称吗?这样一来,也许连评审委员会一帮人的“老底”也会被揭发出来,大家脸上都不好看。还是全都睁只眼闭只眼吧!于是,造假之风日盛。
2.职称变成了“待遇”,与使用人才严重脱钩。不少单位的职称评审,不是严格按照职称评审条件进行严格把关。他们屈从于“官本位”的高压,对于能够担任中层领导职务者,一般全可以享受副高职称。以此类推,高级行政领导,一律全享受高级职称。没当上官的工作人员,熬够了年头给个中级职称就算混得不错了。职称评审的领导者,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要求他们公平公正,那是不可能的。道理很简单,他们占着高级职称本身,就是典型的不公正。职称一旦和职务紧紧挂钩,就失去了职称存在的意义。这样做,职称的贬值是不言而喻的。因为,即使是称职的领导,甚至各方面评价都不错的高级领导,绝对和获得高级职称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让行政领导头顶高级职称的“帽子”,是职称评审的悲剧。
3.职称的“近亲繁殖”让职称评审走进了死胡同,最终无路可走。绝大多数单位的职称评审,不是优中选优,更不是宁缺毋滥。他们居然怕浪费了“名额”,以“破格”的名义,降低职称评审标准,把根本不够标准的人,突击拉进中、高级职称队伍。趁此机会,一些评审“要员”大搞权钱、权色交易。不少庸人、弱智、低能者纷纷获得了中、高级职称。除了在同学聚会的饭桌上有了吹嘘自己的“资本”,社会上增加了许多遭人“白眼”的冒牌货色。职称几年评审一次,评上的人素质却越来越差,可就是这样,仍是照评不误,职称评审能不走下坡路么?
4.中高级职称沦为“低能者”的代名词,是这个时代的悲哀。谁也不否认,随着社会的进步,人才辈出应该是社会的正常现象。如果人们发现,那些有高级职称的人,全是一些“吃吗吗香,干啥啥不行”的主儿,而没有高级职称的人,既是实干家,又是饱学之士。那这样的职称评审结果,就不是很可笑的事情了,那将是极其可憎了。社会不公真的到了那样的程度,那将是危险的。
1.打破由本单位进行职称评审,再报上级单位批准的旧制度。将职称评审的权限移交给市、区的人才交流中心,由人才交流中心统筹进行评审、安排和管理。人才交流中心可以通过媒体,将职称名额向社会公布,评审面向社会的职称申请者,并让获得职称的人,很快获得能够发挥自己作用的岗位。
2.制定各类职称的严格评审标准,让评审条件与社会需求同步。取消明显可以造假、不容易识别其真伪的著作、论文等条件,更多地注重申请职称者近年取得的各项工作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更应注重面对面的考核。新的职称评审,就是推动人才的进步,获得中高级职称的人,应该在各方面超过本行业同类职称中的佼佼者。评审的重点是把好关口,做到宁缺毋滥。
3.打破职称的终身制。时下的情况是,一朝获取职称,就会终身受益。啥事全都不会干,一算收入真不低。这显然是极不合理的。职称应该是在岗在职时的称谓,工程师、教授、主任医师等等,离开了工作岗位、调离了原来的岗位,或者在其岗位却没有发挥职称的作用的,应该限时免去原有的职称。尤其是高级职称,不在其位,就应立即废止,工资待遇,可享受向下浮动一个级别等次。只有极少数有过特殊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终身享受高级职称待遇。
职称评审制度,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制度,改革难度大,但必须进行改革。其宗旨就是去伪存真、实事求是,要让职称升值很不容易,但职称真正获得了大众的尊重,乃民族之大幸也,离国家真正强大起来,也就不太遥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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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以来在全国普通高校开展的以职务聘任制为中心的职称改革首次评聘工作,现已结束。由于职务评聘是根据工作任务设置职务岗位,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和职务限额,而且工资与职务挂钩只能在聘任期间享有。所以一经推行,全国高校便普遍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高校职称制度改革刍议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提要:职称制度是我国人事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职称改革的重点是扩大高校在职称评审中的自主权;优化教师职称评审指标体系:增强职称评审的透明度;推行岗位聘任制,强化竞争上岗和契约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
关键词:高校;职称;评聘
职称制度是我国人事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人才评价的重要手段。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按照“调整功能定位、健全分类体系、完善评价机制、实现科学管理”的改革思路,构建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这就为更集中地、最大限度地利用职称手段开发人才资源提供了前提。高校的职称改革工作应服从于这一大局,进一步转变观念,研究具体的配套措施,制定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从而促进学校的稳定协调发展。
职称,国际上通常的定义是;“区别专业技术或学术水平的等级称号”。所以,它是授予专业技术人员的“衔”或“称号”。但在我国,由于实践职称制度经历了一个漫长、复杂、曲折的过程,而且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缺乏切实可行的法规、条例,各行业、各专业之间缺乏统一标准,因而导致同在“职称”这一概念之下,先后实行过专业技术职务制和“学衔”、“称号”制,甚至在同一时期,有的专业实行职务制,有的专业实行“称号”制,这就使“职称”气这个概念的内涵十分广泛,包括了职务、职位、学衔、称号、资格等多种含义。直到1986年,我国统一实行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不再实行“职称”制。但由于人们习惯“职称”这个词,“职称’,便沿袭了下来,但其实质意义已发生变化,现在所说的职称是指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能力与成就的评价以及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统称,包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
我国的职称评审制度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自解放初期至20世纪五六十年代实行了专业技术职务任命制与职务等级工资制相结合的职称制度。对知识分子在旧中国获得的技术职务基本上予以承认,形成了一些学术、技术性较强的专业技术职称系列,技术职务与工资分配紧密挂钩,有严格的数量限制,并由人事部门考核、行政领导或党委任命。在六十年代初期,由于工资晋升基本上处于冻结状态,技术职务的提升就停顿了下来;第二阶段是1977~1983年的技术职称评定制度。作为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一部分,职称制度得以恢复和建立,开始了在全国范围内的“首次职称评定”。这个时期,职称作为一种学术、技术称号或业务名称,只是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和工作成就的标志,既没有岗位要求和任期限制,也不与工资待遇挂钩,一次获得可终身享有:第三阶段是1986年开始实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总结过去职称评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1986~1988年开始了通常所说的“首次职称改革”工作,主要是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行评审与聘任相结合、专业技术岗位职责和任期目标相结合,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以及工资待遇等挂钩。但由于在工作过程中政策不够配套,部分单位各自为政,矛盾突出,遂于1989~1990年停止工作进行整顿:第四阶段始于1991年,作为人事工作的一部分,开始了一年一度职称评聘工作,职称工作进入到了“正常化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专业技术职称制度。科学技术工作者可以根据其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取得相应的职称。至此,职称作为一种制度用法律形式规定下来;第五阶段是从1995年起,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转入到探索实行职称系列分级分类管理、强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推行职业资格制度的过渡探索阶段。共有注册建筑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药师、注册会计师、执业医师、执业律师等24个专业岗位开展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试行工作。
我国职称工作这几个阶段的发展,都与当时的社会环境、用人制度和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体现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随着形势的发展,特别是用人和分配制度的改革,我国职称工作正由过去的以职务聘任为主的工作定位转向建立和发展科学的、多层次的、规范的资格评价和岗位聘任制度及体系的方向发展。
随着职称改革工作的推进,各高校在职称改革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但是,由于与高校职称改革相配套的政策不完善,改革受到不同程度的制约,高校职称改革工作仍面临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1、高校在职称评审中缺乏自主权,目前,我国高校教师职称有四个等级: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在这四个等级的职称评审中,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的审批权归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高校只有推荐权而无审批权。尽管初级和中级职称的审批权下移到部分高校,但是高校在评审过程中也要受指标和岗位职数的限制,没有完全的自主权。
2、名额指标限制了优秀人才的发展。目前,河北高校的职称申报大都有名额限制,而各单位的教学规模、发展速度、人员状况等具体情况不是完全相同的,上级主管部门给下属单位下达的申报指标,缺乏一定的合理性和客观性,给职称申报具体工作带来一定程度的被动影响。有的单位因指标有限,一些真正具备任职条件且单位发展也需要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被限制在外:有的单位有指标,却存在没有人申报的尴尬局面。以笔者所在学校为例,核准的正高级和副高级申报数额有限,实际上每年申报人员远远多出规定数额,尤其是正高级岗位没有空岗,一部分优秀人才得不到晋升,挫伤了积极性,同时也给人事部门造成很大压力。
3、职称评审条件简单划一,量化指标与实际岗位有一定差距。现行各系列职称的评定条件几乎都囊括学历、任职时间、职称外语考试、职称计算机考试、论文、科研奖励等项目,而针对具体专业、具体岗位至今还没有形成可执行的客观的考评标准。在这种考评制度的引导下,有些人员在任职期间为申报职称投机取巧,把主要精力放在论文书写上。甚至剽窃别人的成果。如,在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考核过程中,对教学实践能力等没有客观的、直接的考核指标,致使教学实践能力较强而缺乏论文的教师不能申报。
4、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受到质疑。在实际的职称评审过程中,申报者花费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精心准备申报材料,但是学科评议组和职称评审委员会却只用了半天时间就将几十甚至一百多位申报者的材料评议完成,并作出评审决定。这种过于草率的评审方式给申报者“托人情找关系”以可乘之机。另外,职称评审委员会是由各单位选派人员组成的,备评委在投票时难免会对本单位的申报者网开一面,而
对外单位的申报者则严格要求,这严重影响了职称评审工作的公正性。
5、专业技术职称终身制,且与工资福利待遇紧密挂钩,现行的专业技术职称是标志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水平能力和工作成就的等级称号,取得资格后一旦聘用,就终身享用,并且还可以晋升工资,兑现相应的福利待遇。过多的利益驱动,使晋升职称成为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的唯一追求,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及干好本职工作却放在了其次。
6、岗位设置缺乏科学性、合理性。现行的岗位设置方案普遍存在着因人设岗,职称与岗位不对应的现象,只讲提高待遇,缺乏岗位设置的科学管理意识,使得岗位的管理没有科学有效的依据。
7、考核制度不健全,缺乏实效性,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在实际操作中流于形式,考核内容实效性差。每年按部就班填写各类考核表,由于没有标准,没有监督体系,对个人来说就没有任何约束力,对主管单位来说也没有实际的鉴定意义。使得被考核人滋生了“考核无用”的抵触情绪,逐渐失去了在竞争中考核,在考核中取胜的信心。
1、扩大高校职称评审的自主权。社会的发展和经济制度的变革要求政府与高校的关系是一种宏观指导的关系。具体到职称评审来说,就是高校先根据本校的规模、层次和发展方向确定所需设置的学科和专业,然后按照学科和专业的要求,科学、合理地配置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等级,并自行评审。而政府的职责就是对高校的行为进行适度规范。这种由下至上的评审模式既可避免原有模式中评审指标不切实际的情况,又可增强高校的办学活力。
2、取消指标限制,消除论资排辈现象。职称评定是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向上进取、使其各尽所能的手段,而不是困扰他们发展的束缚。所以,应取消职称评定的指标限制,根据国家职称评定的宏观政策,凡是符合条件的都应评定其相应的职称。这样,不仅可以消除论资排辈的不良现象,而且可以从根本上杜绝职称评定中的不正之风,并可以更好地发挥每名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优化职称评审指标体系。现行的职称评审制度多强调论文的数量、学历的高低和资历的长短,忽视了实践能力的考察。因此,改变现有的评审方式,确立科学、合理的评审指标体系势在必行。如,在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中,可以借鉴国外大学的标准,分别从教学、科研和公共服务三个方面来进行考察。教学方面主要是考察教师的教学水平,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来实现,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和同行评价。科研方面主要是考察教师发展科学的能力,考察重点不仅要看发表了多少篇论文,撰写了多少部专著,更要看这些论文和专著的质量。在评价论文和专著的质量时,不能只看发表刊物的级别,还要由同行进行匿名评价。公共服务方面主要是考察教师服务社会的能力,具体包括参加全国性的学术会议、参与学术性组织的活动、社区活动、服务地方经济的横向课题等。
4、加大公众监督力度,增强职称评审的透明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正性不仅有赖于评委的公正无私,更有赖于评审过程的公众监督。加大评审过程的公众监督力度,主要是在健全公示制度和举报制度的基础上,实行记名投票制。当前的职称评审采用的是由评委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再加上社会上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蚀,很容易导致不公正现象的发生。而记名投票制从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它可以让申报者及其竞争者知道哪些评委投反对票,投反对票的原因是什么。
5、推行岗位聘任制,强化竞争上岗和契约管理,实施的岗位聘任制应是高校与教职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公开的竞争程序并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一种用人制度,其方向和原则可以概括为20个字: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契约管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以根据岗位职责,拟定岗位条件,将“岗位”同“职责和任务”紧密结合起来。继而,向全校教师甚至校外公开招聘,教职工平等竞争,择优聘任,学校和教职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任合同,确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关系。通过聘用合同的用人方式和岗位考核的管理制度,形成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6、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是实行岗位聘任制的必要条件。应按照不同层次的专业技术职务应达到的标准和不同技术岗位应履行的职责来分别制定不同职务层次的“量化考核评分表”,使考核标准与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实际紧密相连。同时,加大日常考核及聘期考核的力度,全面考核被考核人员的德、能、勤、绩,把考核结果同工资奖金、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紧密结合。
7、加大宣传教育,坚持平稳过渡的原则,职称改革是一项难度大、涉及面广的重大改革,需要广大教职工的理解和支持。为此,应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工作,帮助广大教职工在思想意识上实现从职务终身制向竞争上岗、优胜劣汰转变,为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宣传国家深化职称改革的目标和发展趋势是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通过宣传教育,让教职工更好地理解职称制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促进高校各项改革制度的落实。由于改革也涉及一定范围、一定层次教职工的利益调整,必须恰当处理改革的推进速度和教职工承受力的关系,把连续性和稳定性结合起来,在做好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有阶段、有重点地循序渐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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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点证人是指犯罪活动的参与者为减轻或免除自己的刑事责任,与国家追诉机关合作,作为控方证人,指证其他犯罪人犯罪事实的人。污点证人是较为特殊的一种证人,与一般证人的区别在于,他是犯罪活动的参与者,有犯罪污点,不是清白的人,其行为已具有刑法上犯罪的构成要件。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污点证人刑事责任豁免制度的构建浅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2007 年1 月18 日,轰动一时的“金三角”大毒枭韩永万跨国贩毒案在昆明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昆明市中级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韩永万犯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该案件的争论焦点在于,在该案侦查阶段,共有十多起案件指向韩永万,但由于证据不足等原因,公诉机关最后起诉的案件只有三起。如果在这起案件中能够适用“污点证人”豁免制度,有证人站出来进行指证,则对韩永万等人定下的罪名也许会更多。因为在毒品案件当中,定罪量刑的依据是涉案毒品的数额、次数,而毒品案件往往都具有隐秘性,如果不是亲自参与,很难掌握关键的证据。
我国法律尚未规定“污点证人”刑事责任豁免制度,也就是说,作为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在出来指正的同时,也会加重自己的罪行。出于自保的原因,多数犯罪嫌疑人在被抓获之后,除了供述已经被侦查机关掌握的罪行之外,不会再交代其他犯罪行为和供述其他犯罪嫌疑人,案件的侦破将陷入困境。如果运用“污点证人”刑事责任豁免制度,在降低司法成本的同时,可以提高案件的侦破率。
在新刑事诉讼法施行后,“污点证人”刑事责任豁免制度势在必行,而案件适用范围和适用对象、豁免程序、豁免方式、证言真实性的审查判断规则以及配套措施等问题尚待研究。
污点证人豁免,是指具有犯罪污点的人为了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成为控诉方证人,从而可以免受刑事追究,或被给予刑事上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或因此而取得对其不利的证据材料不被采用的一种刑事司法措施。
污点证人从性质上来看,属于较为特殊的一类证人,其往往出现在一些涉及贪污贿赂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毒品犯罪、走私犯罪等重大、疑难案件。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刑事犯罪率居高不下,犯罪的手段愈来愈智能化,犯罪组织愈来愈严密,犯罪行为愈来愈隐蔽,因此,对犯罪案件的侦查难度也在加大。尤其是在诸如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走私犯罪等案件中,运用传统的侦查手段很难获得有价值的证据和线索。污点证人刑事豁免制度自产生以来,在平衡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012 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在两方面为刑事豁免制度设置了前提: 一是强化证人作证制度,法院有权强制证人出庭作证; 二是确认了“任何人不得被强迫证实自己犯罪”的原则。由此可见,污点证人及作证豁免制度势在必行。
1. 应对侦查中出现新问题的需要。《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了公诉案件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而且必须达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加之辩护制度和证据制度的改革,检察机关的举证难度越来越大。例如在职务犯罪侦查中,证人证言往往是关键的证据。特别是在“一对一”案件中,行贿人的指证对于案件的侦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司法实践中行贿人往往拒不作证,除了受到恐吓、利诱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担心指证之后自己会承担更重的刑事责任。同时,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严禁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取证,这些因素都加大了职务犯罪案件的侦破难度。因此,引入污点证人及作证豁免制度,让行贿人站出来指证,将是获得关键证据的有效途径。
2. 规范司法机关的取证手段与保障人权的需要。刑事诉讼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基本任务之一,是一项重大的进步。同时还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这将大大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但也为侦查带来了诸多障碍。当侦查机关通过合法的手段收集到的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时,就无法达到证明犯罪的要求,就可能会出现刑讯逼供,暴力、威胁取证等问题,这也是我国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痛疾。引入“污点证人”刑事责任豁免制度,将更好地平衡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之间的矛盾。
3. 有利于消除“污点证人”的后顾之忧,鼓励其如实作证。司法实践中,“污点证人”对于自己的作证结果并没有明确的预期,由于担心作证会带来罪刑的加重,多数情况下拒绝作证。尤其在职务犯罪案件的开庭审理中,由于证据稀缺,控辩双方在法庭上只能针对证人的书面证言进行质证。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当证人出现在法庭上,接受控辩双方的盘问,与被告人当庭对质,证人由于担心承担更重的刑事责任,心理可能产生动摇,容易导致翻证的发生。引入“污点证人”刑事责任豁免制度,可以消除证人的后顾之忧,鼓励其如实作证,从而防止翻证现象的发生。
( 一) 案件适用范围和适用对象
对于“污点证人”刑事责任豁免案件适用的范围,笔者认为首先应当坚持必要性原则,即如果能够通过正常的侦查手段破案,则不宜使用污点证人制度。同时,对于案件的范围,应当限制在取证困难、疑难复杂的案件,不宜放的过宽。对于适用对象,应当限制在犯罪中处于次要地位、罪行较轻的犯罪嫌疑人,如介绍贿赂人等。污点证人所提供的证据,必须是对案件侦破起到关键作用的证据,并且运用该证据可以降低司法成本,提高诉讼效率。
( 二) “污点证人”刑事责任豁免的类型
从世界范围来看,“污点证人”刑事责任豁免主要有两种类型: 一是罪行豁免; 二是证据使用豁免。所谓罪行豁免,是指国家对于被豁免的证人就其在提供的证言中所涉及的任何罪行均不再追诉。所谓证据使用豁免,是指被豁免的证人提供的证言或任何根据该证言而获得的信息不得在随后进行的任何刑事诉讼中用作不利于该证人的证据。笔者以为,鉴于我国目前的司法实际情况,应当确立有限的罪行豁免。
首先,应当确立罪行豁免而非证据使用豁免。因为在证据使用豁免中,证人所提供的证据不得在以后的刑事诉讼中被使用,国家仍然可以对其进行追诉,这种在作证以后又受到追诉,显然不利于污点证人刑事责任豁免制度价值目标的实现。在罪行豁免中,对于证人证言中所提及的所有罪行,证人均无需承担刑事责任,这可以更好地卸下证人的思想包袱,促使其如实、全面地作证。
其次,由于我国目前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如果完全实行罪行豁免,放弃对证人刑事责任的追究,显然不利于打击犯罪目标的实现。因此,我国应当实行有限的罪行豁免,即对罪行豁免加以的限制。一方面,明确规定豁免仅限于证人与正在侦查的犯罪有关的罪行,其他与侦查无关的罪行不得豁免,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证人滥用豁免制度。另一方面,应当区分具体罪行进行责任豁免,笔者以为,可以根据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进行判断,对于“污点证人”的罪行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则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罪行如果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仍然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在量刑时“应当减轻”。
( 三) “污点证人”证言真实性的审查判断规则
一般来讲,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作证,应当慎重对待其证言。豁免或轻罚“污点证人”,其目的是为了获得关键证言,但也不排除“污点证人”为自身利益按控方要求违背事实指证他人。为了保证证言的真实性,对于“污点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和证明力的判断,需要采用经验法则,并运用印证规则和补强证据进行判断。
1. 经验法则。以经验法则判断“污点证人”证言的真实性,是防止证言出错的有效方法。经验法则是通过对经验的归纳所获得的有关事物性质、状态及事物间联系的知识,它是在特定时空范围带有普遍性的规律和现象,它既是认识案件事实和法律解释的依据和推理的前提,也是制约法官心证的重要手段。
2. 证言印证规则。在司法实践中,行贿人出庭作证后经常出现翻证的情形。尤其当行贿人与受贿人当庭对质,行贿人容易产生动摇,导致翻证的发生,难以判断其证言的真伪。因此,在“污点证人”证言真实性的审查判断过程中,有必要采用“证言印证规则”。所谓“印证”,是指两个以上的证据在所包含的事实信息方面发生了完全重合或者部分交叉,使得一个证据的真实性得到了其他证据的验证。我们通常所说的“证据互相印证”,说的就是两个以上证据所包含的事实信息得到了相互验证的状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正式确立了证人证言印证规则。证人当庭作出的证言与其庭前证言矛盾,证人能够作出合理解释,并有相关证据印证的,应当采信其庭审证言; 不能作出合理解释,而其庭前证言有相关证据印证的,可以采信其庭前证言。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法庭对其证言的真实性无法确认的,该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按照该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污点证人”当庭证言与庭前证言发生矛盾,法庭优先采纳其庭前证言,但这里有两个前提条件: 一是“污点证人”“当庭能够作出合理解释”; 二是当庭证言要“有相关证据印证”。如果当庭证言不能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法庭可以优先采信其庭前书面证言。如果“污点证人”不出庭,在庭前所作的书面证言又相互矛盾,其中必定有一份是虚假的,甚至几份证言都存在虚假的可能性。此时,法庭仍然可以采信其中的一份证言,将其作为定案根据,但有两个前提: 一是排除了证言的矛盾; 二是有其他证据与其相互印证。也就是说,如果“污点证人”所作的两份甚至几份证言相互矛盾,此时如果无法排除矛盾,又没有其他证据印证,对于这些证言,法庭一律不得采纳。
( 四) “污点证人”刑事责任豁免制度审批程序
各国或地区“污点证人”刑事责任豁免的适用程序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种方式是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审查并最终决定是否对证人予以豁免。美国的大多数州以及澳大利亚等国家或地区均实行这种方式。另一种方式是由检察机关自行决定是否对证人适用责任豁免,无须经过法院的审查批准。美国的少数州、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采用的就是这种方式。
我国有学者认为,应当由检察机关启动该程序。当检察机关认为有必要启动该程序时,必须经同级检委会研究决定,检委会要对各项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决定是否启动这项程序。笔者以为,“污点证人”作证豁免无论是由同级检察委员会审查,还是由上级检察机关决定,都无法避免部门利益化的问题。因此,为了防止该制度被滥用,应当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审查并最终决定是否对证人予以豁免。
( 五) “污点证人”刑事责任豁免制度配套措施
一项新制度的确立,必须有相应的配套制度作为保障,才能实现其价值和目标。“污点证人”刑事责任豁免制度也不例外。在配套措施中,应重点对“污点证人”的保护机制和作伪证的惩戒措施进行规制。
1.“污点证人”的保护机制。笔者以为,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性质,将保护措施分为普通保护和特殊保护。普通措施可以参考普通证人的保护措施,采取诸如身份保密,特殊方式等方式。特殊保护措施是根据案件的实际需要,如果有必要,可以对“污点证人”及其家属采取贴身保护措施,甚至改变“污点证人”的身份,帮助其更换住址和单位,以保护其人身安全。上述保护措施应当由公安机关负责。
2.“污点证人”作伪证的惩戒措施。“污点证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可能作伪证,如果“污点证人”的刑事责任已经被豁免,就有如实作证的义务。应当规定“污点证人”豁免后被查出作伪证的,应追究其作伪证的刑事责任,并和豁免之前的罪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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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大学教师重科研轻教学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这种现象的产生,既与大学教师所处的大环境以及人们对高校科研工作的理解有关,也与现行高校职称评审制度有关。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英国约克大学职称评审制度介绍及启示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本文介绍了英国约克大学和武汉大学的职称评审制度,通过比较两所高校在职称评价标准、评审办法等方面的差异,分析武汉大学评审制度的不足,并提出了改进办法。
[关键词]约克大学 武汉大学 职称评审 启示
高校职称评审制度是高校人事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涉及教师的切身利益和长远发展,是教师关注的焦点。本文通过比较武汉大学与英国著名高校约克大学职称评审中不同的做法,找出武汉大学职称评审制度的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办法。
(一)简介
根据从事工作的不同,约克大学的教学科研人员可分为三类:教学科研并重型(academic staff),科研型(research staff)和教学型(teaching staff)。教学科研并重型人员的晋升道路分为讲师、高级讲师、副教授和讲座教授四个档次,科研为主型人员分为六级、七级、八级和高级科研人员四个档次,教学为主型人员包括六级、七级、八级和高级教学人员。担任所有职务的基本条件是教职人员必须拥有博士学位,且大多经历了博士后深造,有独立工作的能力。
约克大学职称聘任工作每年秋季学期开学时开始,第二年夏季学期结束时公布结果,过程持续将近一年。学校对名额不做任何限制,教师达到标准,即可通过职称评审。对没有通过评审的教师,一般要求其不能连续申请,目的是使教师有时间改善教学科研工作。
(二)职称评审评价标准
针对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型和教学型三类人员的工作特征,约克大学制订了不同的职称评审标准。本文主要研究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的评价标准。对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学校主要从四个方面评审:科研、教学、构建研究环境上的贡献,以及公共服务。
科研标准:1.在本专业顶尖杂志公开发表经同行专家认可的高质量论文,发表高水平成果,或创作出高水平艺术作品;2.指导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的数量;3.主持重要的研究项目;4.在知识转化或创新方面成就;5.获奖及在其他学术机构任职;6.在国际国内会议上做重要发言;7.在推进学科知识以外取得影响更广泛的研究贡献。
教学标准:1.本科生和研究生管理方面发挥的作用;2.课程编写、创新方面作出贡献;3.学生及同行的良好反馈;4.受邀担任其他教学机构的检查人;5.在发展跨学科课程方面作出贡献;6.在维持教学质量方面作出的贡献。
构建研究环境上所作贡献标准:1.领导研究团队的能力;2.持续获得外部科研基金的能力;3.拓展新研究团队和研究项目的能力;4.在探索新的研究领域和研究机会上作出贡献;5.在扩大科学研究影响力方面作出贡献;6.受邀担任国内或国际咨询人。
公共服务标准:1.在院系或校外研究机构中担任重要的管理职务或承担相关工作;2.在学校委员会、工作小组或其他跨专业活动中作出贡献;3.对经费、设备及教学、科研辅助人员成功管理的能力;4.领导教职员工和博士生的能力。
(三)参与职称评审的责任主体及其职责
参与约克大学职称评审的七个责任主体包括:申请人、院系负责人(Head of Department)、专家顾问组(Advisory Panel)、学术晋升委员会(Academic Promotion Committee)、同行专家(Referees)、学术委员会(Senate),以及理事会(Council)。它们的职责分别是: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院系负责人提交职称申请所需的各项材料,并保证所有材料的真实性。
院系负责人:核实申请人材料,就申请中出现的问题咨询相关专家和同事。在此基础上,完成针对申请人的保密报告,并将报告提交到相关专家顾问组和学术晋升委员会。报告中需分析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能否证明其满足申请岗位的要求,同时明确申请人是否存在任何不足。如有其他需说明的问题,也需一并在报告中列出。
专家顾问组:按学科分为艺术与人文科学类专家顾问组(Arts and Humanities Advisory Panel),自然科学类专家顾问组(Sciences Advisory Panel)和社会科学类专家顾问组(Social Sciences Advisory Panel)。根据申请人所在学科,由相对应的专家顾问组从专业角度对申请人材料和院系负责人的报告进行评价,并将评价意见反馈学术晋升委员会。
学术晋升委员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院系负责人的报告以及专家顾问组意见,学术晋升委员会综合评价申请人是否完全符合晋升条件。将那些从表面看来完全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prima facie case)送给同行专家评议。结合同行专家意见,委员会得出最终推荐名单,提交到学术委员会。
同行专家:在深入了解申请人工作的基础上,同行专家对申请人的学术贡献、学术研究地位作出评价,就其是否满足申请岗位要求给出意见,反馈给学术晋升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和理事会:审阅学术晋升委员会提交的推荐名单,确定最终名单,并向全校公布晋升结果。
根据申报教师工作内容的不同,武汉大学将其分为基础教学型教师,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和科研为主型教师。本文主要研究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
教学科研型并重教师的主要评价标准包括:1.基本条件:学历(一般要求博士)、外语和任职年限要求;2.教学条件:主讲过至少1门本科生课程,申报教授要求主讲过研究生课程,并完成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任务;3.科研条件:在本专业核心以上期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论文、出版学术专著、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申请发明专利获授权、取得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研究成果等。
武汉大学职称评审的具体做法是:个人申报,院系对材料进行审核,召开院系教授委员会会议进行第一轮评审。通过评审的材料送给同行专家评议,汇总同行专家意见后,召开学院职称聘任分委员会会议进行第二轮评审,通过第二轮评审的材料上报到学校。学校职能部门在对材料复核后,按照学科分类,召开各学部学术委员会会议,进行第三轮投票。通过评议者,进入最后一轮校职称聘任委员会评审,通过者对外公示。
由以上分析看出,武汉大学有比较完整的评审制度,但其暴露出的一些问题不容忽视,特别是评审标准的制定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归纳起来,问题主要反映在以下方面:
(一)重科研轻教学
武汉大学的职称评审,评价被评审人的主要标准是科研成果和教学质量,实际上主要依据科研,即有没有发表论文和专著、有没有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有没有取得奖项、专利和成果,而且对科研成果的级别和指标做了详细规定。对教学工作,只有简单工作量的要求,上几门课、完成多少学时数即可,没有体现对教学效果、教学态度、师生评教、教学研究的要求,教师教学水平的好坏、教学能力的高低基本不影响职称评审结果。
这是一种很明显的重科研轻教学的职称评审制度,其带来的危害不容小视。在这种制度导向下,教师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研究如何发表文章、拿项目、满足职称条件上。主观条件和客观现实影响下,教师在完成基本教学任务后,不再愿意多参加教学工作,教学热情下降,教学质量降低。长此以往,必将影响高校人才培养工作。
(二)论文重数量轻质量
武汉大学科研评价标准的一个重要依据是论文的数量,要求申报人至少公开发表一定数量的文章才能参加评审。这导致部分教师撰写论文不是为了解决科学问题,只是用来满足文件要求。实际工作中发现,在职称评审的前一年,一些教师突击发表文章,特别是会议文章,文章数量骤增,质量则得不到保证,学术泡沫由此产生。
为把紧论文质量关,学校也规定论文发表的期刊必须是核心及以上,且至少1-2篇被SCI、EI、ISTP、SSCI收录。对期刊和论文收录的要求,在某种程度上帮助控制了论文质量。但是,这种要求一是没有考虑到不同学科之间的刊物数量和质量的差异,二是把三大检索、SSCI、核心期刊目录等图书索引工具用来衡量期刊学术水平,明显是不合适的。
(三)重硬指标轻软指标
武汉大学职称评审中对学历、资历、外语、学时数、论文数量、项目数量、经费、获奖等易衡量的硬指标均做了详细的规定,而对教学能力、学术影响力等比较抽象、难以量化的软指标未做具体要求。教师的工作水平、成就高低反映在教学、科研、学术地位等各个方面,缺一不可。在评审时,不应厚“硬”薄“软”,应该软硬兼顾。
(四)未最大限度发挥同行专家的评审作用
在约克大学,申报高级讲师需要经过三位同行专家评审,两位校外,一位校内。申报副教授和讲座教授需要经过五位同行专家评审,其中一位由副校长直接指定,并任命为专家组组长,其他四位由组长指定,五位专家全部来自校外,且至少有一位来自国外大学。同行专家意见是校学术晋升委员会确定最终推荐名单的重要依据。武汉大学对同行专家评议的规定是,申报教授需要经过五位同行专家评审,其中至少三位来自校外,申报副教授不做强行规定,可以送审也可以不送。同行专家意见是学院职称聘任分委员会的参考意见,最终学院推荐名单由分委员会成员投票决定。
武汉大学对副教授聘任不是必需同行专家评审的规定,增大了评审中人为因素的影响,有失公平。评审教授申报人材料的同行专家如果有校内专家,校内专家的评审通常会受到工作关系、人情来往等条件制约,评审工作的公平性将受到不良影响。
(一)加强教学业绩评审
在制定职称评审标准时,综合考虑教学成果和科研成果比重,加强对教学成果考核,引导教师重视教学工作,加大在教学方面投入。评价标准可借鉴约克大学,如通过教案、教义、作业布置与批改等情况来考察教学态度,通过学生及同行的教学评价等来反映教学效果,通过教学论文发表、教材编写、课程创新方面作出的贡献等来衡量教学研究能力,通过在权威教学机构任职等来表现教学影响力。
(二)用科学的方法考核论文质量
考虑到不同学科间刊物质量和数量的差异,学校不再对论文数量,发表刊物和检索情况做统一标准,而改由各院系参照学科特点,根据申报人的论文数量和质量,对论文整体情况做鉴定。院系可根据本学科期刊和会议排名,规定申报副高、正高的教师分别应在哪种层次的期刊或会议上发表多少篇文章。在顶级期刊、会议上发表文章的作者,不论其文章总数多少,都应重点考虑。
(三)处理好软、硬指标的关系
对教师成果中易量化的硬指标做定量评审,不易量化的软指标做定性评审。如教学工作可通过对教学工作量的定量考核和教学态度、课堂教学效果的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来综合评价。
(四)更大限度发挥同行专家的作用
在现有基础上,更多发挥同行专家评审作用,可以有效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增强评审的公平性。建议在副教授评审中增加同行专家评审环节,在教授评审中加大校外专家比例,有条件的学科鼓励邀请国外专家评审。
综上分析,约克大学职称评审有很多值得武汉大学学习的地方。通过不断向制度先进、管理科学的海外大学取经,武汉大学职称评审制度会日趋成熟和完善。良好的职称评审制度能引导教师教学、科研工作向正确的方向前进,促进教师成长,从而提高学校整体师资队伍的水平,带动学校健康、高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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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韩明.从职称评审看高校“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的成因与对策[J].高教探索,2010(3):133-135.
[4]易金生.美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及启示[J].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4):32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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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邹军.高校职称评审中充分发挥同行专家鉴定导向作用的思考[J].高教论坛,2009(7):101-103.
[7]何剑.高校科研工作“量化管理热”的“冷”思考[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6(2):7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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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使高校教师职称工作面临着严峻的考验。我国高校能否构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师职称制度,从根本上彻底地解决教师职称的性质、确定主体与方式、改革的导向等的选择问题,走出职称的误区,这是亟待政府和高校研究解决的重大课题。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试论高校教师职称体系制度改革模式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高校人事职称等级体系制度改革的核心,是要利用国家对学校的办学资源,政策导向和各项人事规定并对这些因素进行合理的、积极的分配和合理配置,创建适合自身的教师等级制度体系,从而进一步提高教职工积极性,保障教师在人事制度下获得安心的科研和教学环境,提高高校作为科研前沿的学术力量,降低自身内部无效消耗,作者提出一系列的解决模式,如何与高校教学模式相契合,降低教师职称体系制度改革中的争议。
【关键词】高校教师 人事改革
从现阶段全国高校的制度来看,教师系列等级为“十二级”,分别为教授1――4级,副教授5――7级,讲师8――10级,助教11――12级,按等级设置相应的条件,与职称的岗位聘任相对应。
这些高端的技术人才们在获得职称等级的晋升后,往往在心理上推动了继续努力的目标,迷茫往往是晋升之后的心态,这种心态普遍存在于科研教学上的状态,造成了巨大无比的人力资源浪费,这种浪费虽然是无形的,却使我们必须正视这种浪费的存在。一个奋斗不止的高端人才和一个迷茫中的人谁更能带来教学研究中的效益?显而易见,虽然古典理论观念应用于学校会有极大的价值,但它运用于缺乏艺术的模式中时,就会给系统留下巨大的灾难,该职称体系存在非常明显的缺点。
第一、 该职称体系过分强调竞争,忽略了竞争的方向性,缺乏对高校教师队伍的人文关怀,没有注意到竞争力下教师间的人际关系,缺乏人际关系之间的调节机制,过多的理性和量化的规则,使教师之间没有合谐的相辅相成,更多的竞争是冰冷冷的条条框框。
第二、 该职称体系过分强调量化的重要性,缺乏对合作机制的考量。在高校教学和科研的模式上注定了一个人或单个小团队的力量是无法满足高校校教学和科研的要求。职称体系只对个人的科研效果作出评价,导致了在高校科研和教学研究中排名次、抢座位、盗用成果的事件层出不穷,这样的内耗、不是也不应成为我们高校科研和教学研究的效果。
第三、 教师个体本身有着一定的不可自主性,这种不可自主性体现在教师的科研和教学往往不以自身的要求为转移,根据社会的要求和漫游这些无时无刻都要在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革。2013年全国高校有十六个专业,三十四个方向的科目面临没有生源的问题,这些高校教师的教学将面临停摆的问题,这不是教师个人引起的,从而引发了一系列问题。这些教师为了迎合这种剧变,又不得不挤压、争抢其它专业的教学资源和教学体系,进一步造成教学中的混乱因素。
该“十二级”职称体系具有极强的竞争性,对传统的“四级制”等级制度观念产生了极其强列的冲击力。
首先,是等级档次的再一次细化,原来同等高校职称级别共四类,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在同职称级别之间毫无差异,未级别细化。职称级别内部产生差异,将极大的刺激职称级别内部的教师对职称升格的需求,职称级别的细化便于高校人事制度的量化管理,从而降低同职称级别间无差异所导致的同职称的高校老师因下一等级遥遥无期而产生的消极情绪,这种制度化量化等级职称系统一旦进入教师的思维体系,老师必须将这种量化思维代入自我的等级晋升体系思维中。
其次,职称等级内部在创建职称级别细化的过程上进一步创造了一种内部竞争,这种竞争虽然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存在良性竞争当然也不排除存在恶性竞争的可能性,只要对这种竞争进行良性方向的引导,这种竞争就能在长期的职称晋升体系中产生不可获缺的核心竞争力,这种核心竞争力的来源在于级别和级别之间从遥遥无期的鸿沟化差异变为可以无限接近的过渡,极大的降低了高校教师的消极情绪,使这种竞争过程保持了常态化,一名教师必须保持高度的科研和教学强度才能在持续的竞争中保持领先的优势,这种常态化的竞争,无疑会对高校的教学体系是一个良好的促进。
最后,最高级别职称的设定的改革“四级制”中教授作为最高职称,一直是高校教师为之奋斗一生的最终目标,于是众多优秀的高层次人才经过一系列努力,可谓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荣获教授职称,这本该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然而,在晋升教授职称之后,限制了教师在职称晋升体系中的核心竞争力。
因此,高校职称等级体系制度改革仅仅以科学量化,管理理论形成的一个职称体系并不能满足改革的要求,改革决策者应该将人际关系学,人类行为学引入改革体系中来,使这种职称体系与本院校的教学科研体系有机的融合起来,形成综合的改革职称体系系统。
提高高校教师之间人际关系的凝聚力,就成为了如何改良该职称体系的头等大事,在科研成果的承认上更加公平的来看待教师在各方面所做出的,建立科研成果在集休创造下的分数体系,努力减小成员之间的积分差异,在教学成果的评比中,更加注重教学研究的集体效果和教学质量,降低对课程数量要求,更加注重教师对课程的掌握情况。
转变固定的职称评价体系形式。在一些财力、岗位的院校中,在院校内部设立校内的职称体系,对于一些本身业务能力强,对院校贡献巨大的特殊人才,因量化积累未达到职称晋升要求的情况下,院校对其更改院校内部的职称体系,该体系与国家要求的体系相结合,在实施该种方式的过程中,最应避免是行政干预,这种特殊人才职称应在教师之间进行公正的评价,应严禁带有行政职称的人员或行政色彩人员进入这种评价体系,不然这种方式就不再是良好的竞争力的引导,成为行政执行对教学研究赤裸裸的抢夺。
津贴体系的转化也是对职称体系的有利补充。津贴体系不与职称体系结合,自主行成本院校合适津贴体系,在教学科研中建立津贴体系,按业绩或贡献大小计算浮动津贴,上下均可浮动,即做加法又要做减法。
(一) 职称体系改革将教职工原有的思维体系进行更新,使教职工在意识中增强对改革的承受力,逐步接受以量化来衡量自身贡献的号召,打破了过去单纯的熬日子,等日子,盼日子的“三日子”观念,这种体系的建立,增强了竞争意识和对改革的接受能力,使高校教师意识到岗位差距的合理性,只有多创业绩,才能提升自身地位。 (二) 稳定了高校教师队伍,提升教师间的竞争意识,高校教师特别是优秀的科研型人才的劳动价值得不到及时体现,这种现象在改革之后,将被大大的弱化,只要付出就能得到不同的回报体系增强,提高优秀人才之间的竞争之心,强化高校的人才制度。
(三) 形成了有效激励机制,保进了办学效益的提高,在新的职称体系中高校教师将会自觉承担新的科研课题项目,自觉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课程方案,不断提升自我科研教学水平,高校教师积极性自身提升将一步带来教风、学风的根本好转。因些新的职称评定体系,在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教学风气等发挥了双重激励作用,激励了高校教师主动承担科研建设任务,主动招揽课题争取更多经费,激励高校教师又快又好的科研成果。
(一)调整和完善新的职称体系方案,使其更合理,规范,更具有凝聚力,不再是单一量化的表现和竞争的影响。因为岗位等级过多,容易使高校教师对工作业绩人为的的拆分,对其业绩的考核和评价不能只注重可量化的部分,对高校教师在其科研、教学工作中的无形投入也应纳入评价系统中,要充分考虑到高校教师工作作的复杂性和多重性,对工作业绩要求的评价应全面。岗位评价不仅要科研成果,也应该注重对高校教师基础工作的承认。
(二) 健全职称体系管理权力的约束机制,保证新的职称体系健全、合理、公正的成为老师的认同的体系制度,减少行政阻碍因素,在行政程度上进行规范外,还要进一步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能,健全高校对定编定岗、聘任、考核晋升等级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有效保障新的职称体系的顺序实施。
(三) 正确处理新职称体系岗位与津贴的关系,新的制度不仅是提高高校教师中教学科研带头人的待遇,更重要的是建立起一种竞争和激励机制,并让这种趋势趋向于正能量的方向。
(四)要建立科学的高校教师业绩价值评价机制。高校评价机制,最基本的系统是指标管理系统,科学的体系指标要求体现对教师平等的公平原则,充分考虑指标体系的公正性。
高校教师职称体系是岗位要素在宏观环境中的具体表现,高校教师职称晋升方案,主管部门应在结合本校自身情况的同时注意微观层面上问题的解决,不断完善高校内部岗位等级制度,从而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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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杨荣昌. 高校人事制度改革问题的再思考[J]. 黑龙江高教研究. 2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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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我国债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做市商制度是银行间债券市场中重要的交易机制,它从引入到现在虽然只有十余年的时间,但做市商制度在规范债券市场,活跃债券市场,以及提高整个银行间债券市场流动性上起到了难以替代的作用。研究做市商制度对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动性的问题,对于今后如何更好地应用做市商制度是很有意义的。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做市商制度对我国债券市场的影响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中国的资本市场进入了新的转型期,需要进一步的调整与改革,而债券市场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的改革与调整是不可避免的。做市商作为债券市场交易的重要金融中介,其制度的完善,将对债券市场的发展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中国的做市商制度面临着外部条件发展不足、自身能力不够等现状。针对这种现状,建议政府不断调整政策,为做市商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做市商也应不断完善自己,增强自身能力,从而促进债券市场的发展。
中国债券市场从1981年恢复发行国债开始至今,经历了曲折的探索。1996年末建立债券中央托管机构后,中国债券市场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目前,中国债券市场形成了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和商业银行柜台市场三个子市场在内的统一分层的市场体系。近两年来,中国债券市场发展迅速。国际清算银行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3月底,全球债券存量规模为92.05万亿美元,中国债券存量规模3.43万亿美元,占比为3.73%。中国债券市场已经在国际市场开始占据一席之地。目前,中国债券市场的发行主体已经较为多样和完备,但是中国债券市场以低风险企业发债为主,高收益债券目前只有少量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集合票据、集合债等,年发行规模不足200亿元。
2011年,美国高收益债券发行规模达3248亿美元,占比当年债券发行总规模的1/5。与美国相比,中国目前的债券市场还未为做市商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2001年4月6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支持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详细规定了申请成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的必要条件。同年8月,人民银行批准9家商业银行为双边报价商,构建了初步意义上的中国债券做市商制度。经过近年来的发展,中国的证券市场目前只有20家本国做市商,还批准了渣打银行、花旗银行和摩根大通3家外资银行做市商。而美国目前早已形成了纳斯达克市场等闻名世界的成熟的交易市场,早在2001 年12月,纳斯达克全国市场的股票平均有做市商16.8家,做市商之间竞争激烈。可以看出中国的债券市场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有所差距,有许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本文通过考察中国当今做市商的发展现状、做市商与市场流动性的相互关系,以及整个债券市场大环境与做市商制度之间的相互影响,探讨做市商制度的发展方向和其对债券市场应发挥的作用。
国家的经济发展,必须有活跃的资本市场作为内在支持。资本市场内部的活跃,金融中介在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金融中介,各种资本得到了更为迅速直接的流通。而做市商作为金融中介的一份子,积极促进了金融产品的交易,加速了资本在市场上的流通。做市商制度则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度的证券经营法人作为主要的集中型的经纪商,不断向公众交易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并在所报价位上接受投资者买卖要求的交易制度,又叫报价驱动机制。当今世界上,美国的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市场以及欧洲的MTS市场都是做市商制度成功的典例。
随着中国经济进入了新的转型期,资本市场的改革也变得尤为重要。债券市场作为资本市场不可缺少的部分,对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中国债券市场近几年来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截至2012年3月底中国债券存量规模3.43万亿美元,可见发行债券逐渐成为非常重要的融资手段。但是由于中国经济发展的大背景,整个金融市场发展时间不长,基础不足,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债券市场发展仍比较滞后,存在着众多问题:
2.1 债券市场的发展缺少适合的大环境,面临许多制度上的阻碍
从整个经济发展的大环境来看,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一直和政府管理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冲突,而表现在中国债券市场则是债券市场仍面临着政府管制过多、制度限制过多的问题,而市场的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从而债券市场也得不到足够的发展,这也是中国的整个债券市场发展程度较低的重要原因。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市场的基础作用抬升到市场的决定作用,本身即提出了这方面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2.2 债券市场发展程度不高,结构不合理,一级市场有所发展,二级市场没有完全成型,严重影响债券的流动性
目前,中国国债与金融债券的交易集中在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商业银行柜台交易市场刚刚起步,银行间债券市场主要作为一级发行市场采用场内交易方式。债券发行之后进入二级流通市场时,大多数债券在各子市场间是被限制自由流通的,因而二级市场发展很有限。二级市场发展不足,导致债券市场对资本的吸引力不足,反过来又影响了相应债券的发行。
2.3 债券市场发行主体、发行品种单一
中国债券市场虽然经过了很多年的发展,但由于政策和制度上的限制,中国的发行主体仍然比较单一,目前主要是财政部和两家政策性银行。发行的品种以国债和金融性债券为主,企业债券所占债券总数的比例很少。债券品种过于集中,限制了债券的流通,增加了市场的系统风险性,不利于债券市场发展。
2.4 债券市场信息不对称
由于目前债券市场发展不完善,相应的配套服务不足,因而债券市场信息获取渠道较少,信息提供平台发展规模小,投资者得不到实时有效的信息,从而影响整个债券市场的交易。
2.5 做市商制度不完善,交易市场不活跃
做市商作为证券经营法人,通过证券的连续买入卖出,来维持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因此做市商是活跃二级市场的主要力量。中国目前做市商数量仅为20家,还有3家外资银行做市商,做市商力量十分不足,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不利于整个市场的活跃。
中国债券市场的现状不利于整个资本市场的发展。而要改变中国整个债券市场的现状,债券的交易程序必须不断完善,需要很好的中介将投资者与债券产品连接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交易程序,做市商则在这个交易程序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做市商制度对债券市场的发展具有以下作用: 3.1 增强债券流动性
在报价驱动制度下,投资者可按做市商的报价立即进行交易,而不用等待交易对手的出现,尤其是在处理大额买卖指令方面的能力,能够促成交易的迅速形成,从而提高了债券的流通速度,增强了债券流动性。
3.2 保持债券价格稳定性
做市商制度本身有利于减少个股买卖之间的价差,具有缓和由于买卖指令不均衡而造成的价格波动的作用。
3.3 推动价值发现
做市商为了自身利益,会主动搜集债券的有关信息,并将其信息积极反映到债券价格上,推动债券的价值发现。
3.4 抑制证券操纵
做市商对某种证券持仓做市,使得证券操纵者有所顾忌,担心做市商会抛压,从而抑制对证券的操纵。
做市商对于促进整个市场交易、活跃市场有非常显著的作用。我国的做市商制度自2001年确立以来,也有了飞速的发展。从开始的8家做市商发展到现在的23家做市商。
从2009年和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做市商做市情况公告可以看出,。与2009年相比,2010年最优报价次数增长了19.53%,成交笔数增长了57.79%,做市债券总指数增长了42.07%,而做市不合规情况下降了98.58%。做市商的做市规模和质量都在不断提升很好的促进了整个债券市场的流动性的提高,推动了整个市场的完善。
表2 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做市质量情况统计表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www.pbc.gov.cn
从整个做市商市场进行双边报价的券种类型看:2009年央票买卖报价量合计达36.74万亿元,占总报价量的74.27%;政策性金融债报价量8.37万亿元,占总报价量的16.92%;国债报价量1.99万亿元,占比2.46%;中期票据报价量1.01万亿元,占总报价量的2.04%;普通金融债、次级债和企业债等其他券种报价仍不活跃,合计仅为0.15万亿元。
表3 2009年各类型债券报价量表(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www.nafmii.org.cn
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做市商制度也在不断的完善,但是由于基础薄弱、发展时间有限的原因,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
其主要表现为:
①做市商制度的发展缺乏良好的外部条件。做市商进行双向报价,通过对证券的买入卖出来获取利益。但是,目前中国的债券市场的发展还很有问题,面临许多政策限制,没有完全发挥到市场对其的调节作用,也就无法为做市商发展提供良好的大环境。就债券市场的具体现状来看,目前发行的债券品种单一,其中国债所占的比例较大,企业债等比例较低。而且由于各种制度和政策的缺陷,部分债券产品回报率不高,严重影响了投资者的投资兴趣。做市商作为中间环节,由于可供交易证券产品不足,投资者交易积极性不高,极大地影响了做市商功能的发挥,以至于中国目前的做市商发展很有限。
②做市商自身交易积极性不足。就目前来看,商业银行做市商有接近20家,而证券公司只有3家,商业银行投资债券主要是作为一种长期投资,交易动机并不强烈,所以并不是最适合成为做市商。而且由于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做市商的获利机制及优惠政策没有很好的保障,缺少良好的市场引导,导致做市商缺乏做市动力,而只是力求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保证基本的利益,回避风险,顺势交易,没有发挥稳定市场的作用。
③做市商的法规制度不够完善。对于做市商的双边报价行为及其表现,一方面缺乏具体的考核方法,没有可操作的考核指标,难以落到实处.。同时国家既没有提供更好的政策法规鼓励和维护做市商的发展,对其的规定也没有做到令行禁止,没有为做市商提供良好的做市环境。
与中国现行的做市商制度相比,发达国家在繁荣的金融市场背景下,有着非常完善先进的做市商制度。美国的纽约证券交易所与纳斯达克市场是世界上著名的交易所。美国对做市商制度制定了严格的考核标准及做市义务,保证了做市商质量及其做市积极性。同时也不断降低做市商准入门槛,为做市商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发挥做市商活跃市场的功能。纳斯达克市场还将远程通讯技术、电子交易技术和网上交易技术与报价、交易结合起来,报价逐渐向电子报价、网上报价演化,大大提高了交易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也就不断推动了整个交易市场的发展。
随着整个世界金融体系的发展,一个发达的资本市场能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中国也必须不断的完善资本市场,促进资本市场的多层次化。做市商制度作为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制度,对活跃整个市场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必须不断的完善做市商制度,构建一个完整的交易程序,从而加强债券市场的流动性。
4.1 增加债券发行品种,提供良好做市空间
放宽对债券发行主体的限制,增加债券发行品种,完善相应的法规与机制,为做市商发展提供良好的大环境。政府应降低债券发行的门槛,给企业更多发行债券的机会,丰富债券品种,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将资金投入债券市场,增大市场交易量,为做市商提供良好的做市空间。政府还应加强相应制度法规的健全,规范做市商制度,保证良好的做市环境。
4.2 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鼓励做市商发展
目前,中国的做市商制度发展不健全,且做市商自身的做市积极性不高。政府应该调整做市商准入机制,制定相应的措施,降低做市商准入门槛,给做市商更多的机会,并给予如税收优惠、手续费减免等鼓励措施,调动做市商的做市积极性,发挥其活跃市场的功能。
4.3 做市商发展专业化,做市具有针对性
在国外,每个做市商并非负责对所有的证券进行做市交易,而是负责一种或者几种特定的证券。虽然,现在国内的做市商也并非全面做市,但专业性仍然不够。做市商制度应该加强专业性,对整个做市商系统进行专业划分,让每个做市商都有专有的证券交易方向,这更有利于债券市场品种的丰富和市场的多层次化。做市商还可以进行针对性做市,通过对投资人证券投资意向的调查了解,对证券投资人进行归类分类,最后进行针对性的报价交易,可以大大的促进投资人与证券产品的衔接,提高交易效率,增强市场的流动性。
4.4 将做市商制度与当今世界先进的科学技术与管理制度相结合,提高整个做市商系统的运行效率
欧洲的MTS市场、美国的纽约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等世界著名的交易市场积极采用当今世界先进的电子技术和网络技术,运用先进的组织管理制度,让交易更加迅速快捷且准确,大大提升了交易效率,推动市场的繁荣。中国虽然做市商制度发展时间较短,但也应积极采用当今世界先进的技术和制度,只有这样才能让中国的金融交易市场向国际靠拢,推动债券市场的发展。
4.5 大力发展债券市场,积极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利用好市场进一步完善做市商制度
良好和自由的市场才能给做市商提供更好的发挥空间,政府应该在债券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减少政府控制,更多的交予市场去管理,发挥市场的调配功能,根据市场的需要去完善做市商制度。这样不仅有利于做市商制度的本身发展,也可以更好的发展整个资本大市场,形成一个互利协调的关系,从而促进金融市场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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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荣誉勋章是美国唯一不能合法买卖的奖章。荣誉勋章是美国根据1862年的美国国会法而设立的一种美国国家颁发的最高并且获得标准非常高的勋章。获得荣誉勋章的个人必须具备英勇顽强,自我牺牲,临危不惧的事迹,所表现的勇气与大无畏精神必须明显超过他的同伴,授予此勋章必须具备令人信服的服役表现证明,在推荐必须从突出功绩的标准来考虑。荣誉勋章只能由担任美国武装力量最高统帅的美国总统亲自颁发。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欧美国家功勋荣誉制度探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世界各国的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种类繁多、层级分明,且在一些国家具有很强的历史传承性,制度化、程序化、法律化程度较高,国际影响力较强。本文主要介绍英、法、德、俄、美等欧美发达国家功勋荣誉制度的模式、经验,以期为我国功勋奖励制度的创设和运行提供参考和借鉴。
欧洲现代功勋荣誉制度起源于中世纪早期的骑士团(德语orden,法语ordre),随着历史的发展,“Orden、Ordre”的含义演变为现代的“勋章”.十字军时期,骑士团只是一个教会组织,主要进行传教布道。13~14世纪,各国君王召集各个阶级的代表,设立服务于统治地位的骑士团。19世纪,新的荣誉制度将奖赏对象扩至普通民众、下级军官和士兵。与欧洲功勋荣誉制度起源过程中强烈的宗教色彩不同,美国、俄罗斯的功勋荣誉制度的发展则充满了浓郁的战争色彩。
英国荣誉制度历史悠久,早在英格兰国王亨利三世(1207-1272年)在位时就已经出现了下级勋位爵士;13~15世纪,英国的5级贵族(按照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为:伯爵、男爵、公爵、子爵和侯爵)大致成型,形成相对固定的贵族等级制。中世纪后期,为号召各级贵族建功立业、效忠国王,英国开始设立不同等级的勋章勋位,奖赏他们的战功政绩。经过几个世纪的发展与变迁,英国的功勋荣誉从政治和军事扩展到科学、文学、艺术等其他领域,旨在奖励那些为英国作出突出贡欧美主要国家的功勋荣誉制度献的人士。
英国现行荣誉制度主要由爵位、勋章、英勇奖、女王奖等组成。勋章中级别最高的是嘉德勋章,是英国历史上最悠久的骑士勋章。此外,还有蓟花勋章、巴斯勋章、英勇奖等。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以个人的名义设立了一些奖项,以奖励在建筑、勘探、诗词、警察和科学领域取得杰出成绩的个人或团体。
在英国,国家荣誉候选人的评选有着严格的程序。提名候选人主要有三种途径:公众提名、政府部门提名、外交及联邦事务部和国防部提名。其中外交及联邦事务部和国防部提名的候选人主要由各部门进行筛选、评审,并最终确定。前两种途径提名的候选人的评审工作主要由内阁仪式秘书处负责。
法国真正意义上的国家荣誉制度始于拿破仑时期。拿破仑于1802年创立了荣誉军团,奠定了法国国家荣誉制度的基础。
19世纪末至20世纪50年代,法国设立了十余个专业的“部委勋章”.1958年第五共和国建立之后,法国调整了国家荣誉制度。1962年,法国颁布了《荣誉军团与军功奖章法典》,对荣誉军团和军功奖章、关于接受和佩戴外国勋章和奖章等作了具体规定。1963年,戴高乐将军增设了国家功勋勋章,以整合部委勋章,同时作为荣誉军团勋章的补充。自1964年1月1日起,除了保留4个部委勋章之外,法国废止了其余的部委勋章。自此法国国家荣誉制度更为精简和统一。从授奖对象来看,法国现行的国家级勋章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针对各个行业的综合性勋章,如荣誉军团勋章和国家功勋勋章;另一类是主要针对军事领域的勋章,如解放勋章、军功奖章等。
以法国最高国家级荣誉的荣誉军团勋章为例,它是对在国家民事和军事领域做出卓越功勋的褒奖。荣誉军团是国家级荣誉组织,具有法人资格。共和国总统是荣誉军团团长,领导荣誉军团管理会。荣誉军团还设有委员会,负责审议荣誉军团的地位、预算、任命或晋升、对荣誉军团成员的惩戒等问题。
个人不能申请加入荣誉军团,必须由他人向相关部委推荐。部委对候选材料进行审核和挑选。各部部长将各部的候选提名传达给荣誉军团委员会。荣誉军团管理会总管向共和国总统呈交经荣誉军团委员会通过的候选材料。共和国总统最终做出决定,并签署有关荣誉军团任命和晋级的法令。法令发表在《政府公报》上,民事领域的任命在每年1月1日、复活节、7月14日(法国国庆节)确定;军事领域的任命在每年7月1日确定。以军事或战绩的名义颁发的勋章,同时伴有年薪,不过数额较少,仅是象征性待遇。荣誉军团成员是终身制,荣誉军团成员如有损害荣誉的行为,荣誉军团委员会可采取惩戒措施。
德国的国家级荣誉制度始于魏玛共和国(1919-1933年)时期,于第三帝国(1933-1945年)时期蓬勃发展。纳粹政府设立和颁授了大量军事类勋章和奖章,几乎覆盖陆海空所有兵种。二战后,联邦德国(原西德)和民主德国(原东德)分别建立起独具特色的荣誉制度。前者继承了德意志历史上荣誉制度的特色,后者则受苏联影响,设立了种类繁多的勋章、奖章和荣誉称号。1990年两德统一后,原西德的荣誉制度继续保留,并适用于德国境内所有地区,原东德颁发的勋章和奖章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继续佩戴,但取消相关权利。1957年7月26日,德国联邦议院颁布了《头衔、勋章、奖章法》,对德国国家级勋章和奖章的颁授者、颁授对象、颁授条件、佩戴方式、买卖方式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奠定了德国现代功勋荣誉制度的法律基础。目前,德国国家功勋荣誉体系十分精简,国家级的勋章和奖章主要分联邦总统颁授、许可和承认三大类十几种,各州政府设立的勋章和奖章一般不超过十种。
俄罗斯的功勋荣誉制度历史悠久,早在沙俄时期就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国家奖励体系。不仅有以圣安德烈勋章为代表的勋奖章荣誉奖励形式,有保证勋章合法性的法案--《关于勋章的条例》,还设置了专门主持所有勋章事宜的机构--沙俄帝国勋章局。十月革命以后,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于1917宣布废除所有沙皇时代的勋章和奖章。近一年后,为了表彰在国内战争中表现特别英勇的公民,第一枚苏维埃勋章--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红旗”勋章应运而生。随后,根据实际需要,又陆续设立了其他勋章、奖章和荣誉称号,相关法律法规也不断补充,苏联功勋荣誉制度逐渐完善。
苏联宪法规定,设立和授予勋章的权力归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1990年3月以后这一权力归苏联总统所有)。勋章和奖章授予的有关问题由《关于苏联勋章的一般规定》和《关于授予苏联勋章和奖章程序》两部法令予以详细规定。截至1991年底,苏联总共设立了21种勋章、57种奖章、24种荣誉称号和5种最高级别奖励英雄称号。
苏联解体后,俄罗斯保留了部分称号及获得者的相关待遇。同时又重新设置或恢复了部分沙俄时期的勋章和奖章。在法律建设方面,《俄罗斯联邦宪法》为俄罗斯功勋荣誉制度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
《俄罗斯联邦国家奖励条例》的总统令对功勋荣誉的颁授事宜做了详细的规定。经过多年的发展,俄罗斯形成了以大量法规为基础,以俄罗斯联邦英雄称号、俄罗斯联邦勋章、奖章、奖励徽章和俄罗斯联邦荣誉称号为主体的现行功勋荣誉制度。
美国现代意义上的国家荣誉制度大多源于战争。20世纪中期以前,美国的功勋荣誉基本上是军事性的,且未形成完整的国家体系。随着二战的结束及国内外形势的发展,美国的非军事性荣誉在短期内取得了迅猛发展。一方面,许多军事性荣誉历经修改,扩大了授奖范围。许多军事性部委(如陆军部)开始增设针对内部工作人员与平民的非军事性奖项。美国最高级别的两大平民荣誉--国会金质奖章和总统自由勋章就是如此。国会金质奖章设立之初,主要奖励参与了美国独立战争以及墨西哥战争的军人。自19世纪中期开始,国会两次修正了法案,授奖范围拓展到文学、体育、航天、外交和科学等诸多领域。现在,国会金质奖章还颁给在人道工作上有杰出表现的人士,也包括外国人士。另一方面,包括平民荣誉和专业荣誉在内的非军事性荣誉大量涌现。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由联邦政府部门设立的、专门针对平民和政府工作人员的平民荣誉;另一种是奖励在科学技术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的专业荣誉。
经过近三个世纪的发展,美国的国家荣誉制度现在已经相当完善。目前,美国每年颁发的各种国家级荣誉多达上百项。
有些荣誉,如总统自由奖章、国会金质奖章、奥斯卡奖等,早已超越了美国国界,成为世界闻名的大奖。凡是对美国做出杰出贡献的人,都有机会获得美国政府给予的殊荣。
上述欧美主要国家的功勋荣誉制度,对我国建立国家功勋荣誉制度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主要有以下几点启示:一是功勋荣誉制度应当具有很强的历史传承性,体现鲜明的民族特色。法国荣誉军团勋章自设立后,历经数代王朝变革,一直沿用至今;德国的红十字等救援类奖章至今仍是联邦级和各州荣誉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俄罗斯的勋章和奖章大部分源自苏联和沙俄,其性质和授奖范围则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变化;美国荣誉制度发展历程是从战争年代的军事领域向和平年代的非军事领域的转变。二是应当由国家最高领导人颁发国家级荣誉勋章,这不仅是政治合法性的体现,也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法、德、俄、美等总统制国家,最高荣誉多由总统负责设立和授予。在英国等君主制国家,最高荣誉多由女王负责授予。三是应当建立完善的法律,从制度上保障荣誉制度的健康运行。许多国家在设立和授予勋章和奖章时,国家元首都会颁布相应的法令,对奖项的性质、授予对象、授予条件、授予方式等作出详细规定。除此之外,大多数国家还设置了专门的功勋奖励管理机构,以确保评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荣誉奖励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四是功勋荣誉奖励应当重视精神荣誉方面的鼓励和奖赏。
许多国家的国家级奖励不设任何物质奖励,只是由国家元首签署或亲自授予勋章、奖章,公布获奖名单,在国庆节或其他重要传统节日举办庄严、隆重的授予仪式,并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以表示对获奖者的重视和精神鼓励。五是国家级勋章奖章的颁授对象应走向国际,成为我国展示国家形象、文化和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重要工具。悠久的国家勋章在世界范围内都被认为是无上光荣,如英国的嘉德勋章、法国的荣誉军团勋章等,其权威性受到全世界的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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